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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亮《朱雀》

作者:葛亮 字数:22023 更新:2023-10-09 10:24:16

作者简介:葛亮 1978 年生,原籍南京。香港大学中文系博士。现执教于香港浸会大学。文学作品发表于《收获》《香港文学》《联合文学》等两岸三地刊物,并为报章撰写文化评论专栏。曾获2008年香港艺术发展奖、台湾联合文学小说奖首奖、第一届香港书奖、台湾梁实秋文学奖、香港青年文学奖、2007年华语文学传媒盛典“最具潜力新人奖”提名。文字入选《二十一世纪中国文学大系》《2008中国小说排行榜》。著有小说集《谜鸦》《七声》《相忘江湖的鱼》等,入选台湾2006年“诚品选书”。长篇小说Featuted Novel---------------------------------------第1节:序言:归去未见朱雀航(1)  谨以此书  献给 我的祖父  葛康俞 教授  序言:归去未见朱雀航  ——葛亮的《朱雀》  王德威  朱雀是南京的地标之一。在上古中国神话里,朱雀被视为凤凰的化身,身覆火焰,终日不熄。根据五行学说,朱雀色红,属火,尚夏,在四大神兽中代表南方。  早在东晋时期,朱雀已经浮出南京(建康)地表。当时秦淮河上建有二十四航(浮桥),其中规模最大、装饰最为华丽的就是朱雀航。朱雀航位居交通枢纽,正对都城朱雀门,往东有乌衣巷,东晋最大的士族王、谢的府邸皆坐落在此。多少年后,王、谢家族没落,朱雀航繁华不再,唐代诗人刘禹锡因写下:  朱雀桥边野草花,乌衣巷口夕阳斜。  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  葛亮选择《朱雀》作为他叙述南京的书名,显然着眼这座城市神秘的渊源和历史沧桑。南京又称建业、建康、秦淮、金陵,曾经是十朝故都;「金陵自古帝王州」,从三国时期以来已经见证过太多的朝代盛衰。而南京的近现代史尤其充满扰攘忧伤,南京条约、太平天国、国共斗争、以及南京大屠杀,无不是中国人难以磨灭的记忆。  然而《朱雀》又是一本年轻的书。葛亮生于南京,刚刚跨过三十岁的门坎。他写《朱雀》不仅摩挲千百年来的南京记忆,更有意还原记忆之下的青春底色。小说横跨二十世纪三个世代,但葛亮要凸显的是每个时代里的南京儿女如何凭着他们的热情浪漫,直面历史横逆,甚至死而后已。神鸟朱雀是他们的本命,身覆火焰,终生不熄。  在古老的南京和青春的南京之间,在历史忧伤和传奇想象之间,葛亮寻寻觅觅,写下属于他这一世代的南京叙事。而连锁今昔的正是那神秘的朱雀。仿佛遥拟六朝那跨越秦淮河的朱雀航,葛亮以小说打造了他的「梦浮桥」——跨过去就进入了那凌驾南方的朱雀之城,进入了南京。  1.  葛亮是当代华语文学最被看好的作家之一。他出身南京﹐目前定居香港,却首先在台湾崭露头角,二零零五年以《谜鸦》赢得台湾文学界的大奖。这样的创作背景很可以说明新世代文学生态的改变。《谜鸦》写一对新世代的男女因为饲养一只乌鸦而陷入一连串的离奇遭遇,葛亮以流利世故的语气描绘都会生活,对一切见怪不怪,却终究不能参透命运的神秘操作。这是一则都市怪谈,有谜样的宿命作祟,也有来自都会精神症候群的虚耗,颇能让我们想起三十年代上海新感觉派作家如施蛰存的《梅雨之夕》、《魔道》一类作品。诚如葛亮所说,他想写一则  关于宿命的故事……这样的故事,剔除了传奇的色彩,其实经常在你我的周围上演。它的表皮,是司空见惯的元素与景致,温暖人心,然而,却有个隐忍的内核,这是谜底的所在。第2节:序言:归去未见朱雀航(2)  同《谜鸦》收入同一小说集(《谜鸦》)的作品,如《37楼的爱情遗事》、《私人岛屿》、《无岸之河》等或写露水因缘、或写浮生琐事,就算是光天化日,总是隐约有些不祥的骚动。而那「隐忍的内核」成为叙事的黑洞,不断诱惑作者与读者追踪其中的秘密而不可得。  葛亮的下一本小说集《七声》以白描手法写出七则南京和香港的人物故事,包括了外祖父母毕生不渝的深情(《琴瑟》),一个木工师傅的悲欢人生(《于叔叔传》),一个叛逆的女大学生素描(《安的故事》),一个弱智餐馆女工的卑微遭遇(《阿霞》)等。葛亮不再诉诸《谜鸦》的神秘奇情,转而规规矩矩的勾勒人生即景;故乡南京的人事尤其让他写来得心应手。他的叙事温润清澈,对生命的种种不堪充满包容同情,但也同时维持了一种作为旁观者的矜持距离。  《谜鸦》和《七声》代表葛亮现阶段两种写作风貌,一方面对都会和人性的幽微曲折充满好奇,一方面对现实人生作出有情观察,而他的姿态始终练达又不失诚恳。有了这样的准备,葛亮于是放大野心,要为南京城的过去与现在造像。  《朱雀》故事发生在千禧年之交,苏格兰华裔青年许廷迈回到父亲的家乡南京留学,在秦淮河畔邂逅了神秘女子程囡,由此引生了三个世代的传奇。故事回到一九二三年,女孩叶毓芝随着父亲来到南京继承祖业。一九三六年,亭亭玉立的毓芝与日本人芥川热恋,在战争前夕生下一个女婴。毓芝在南京大屠杀中惨死,她的女儿辗转由妓女程云和收养,取名程忆楚。时间到了五〇年代,忆楚已经是大学生,爱上马来西亚侨生陆一纬。然而好事多磨,一纬被划为右派,发送北大荒。文化大革命爆发,程家无从幸免,云和自杀,忆楚下嫁给强暴她的一个工人。文革结束,忆楚守了寡,旧情人陆一纬却又不期然的出现……。  如果以上的介绍已经让读者觉得头绪繁密,这还只是冰山的一角。葛亮也告诉我们程云原先和国民党军官生有一子,暗恋异父异母的妹妹忆楚;忆楚有个儿子却非亲生,女儿程囡的生父也另有其人。程囡和母亲和外祖母一样不简单,十八岁爱上了美国人泰勒,后者竟是个特务;和许廷迈谈恋爱的同时又和颓废的艺术家雅可难分难舍。小说最后,程囡发觉怀了情人的孩子。  葛亮的文字工整典丽,叙述各条线索人物头头是道。饶是如此,他的故事缠绵曲折,让读者兴味盎然之余,也许会陷入叙事的迷阵里。但有没有另一种方式来看待《朱雀》里众多的巧合和繁复的结构?  《朱雀》以时势动荡为经,家族三代的历练为纬,其实是现代中国历史小说常见的公式。但仔细读来,葛亮又似乎架空了这样的公式。南京大屠杀、国共内战、反右、文革、唐山大地震、毛泽东逝世充塞在小说之中,然而历史事件毕竟只是《朱雀》里人物——尤其是女性人物——的背景。她们以个人的爱恨痴嗔将大历史性别化、民间化。这一部分葛亮显然呼应了张爱玲(《倾城之恋》)到王安忆(《长恨歌》)的传统。但我更要说在此之外,葛亮还在思索一种另类的历史,而他的女性角色也只是这「另类」历史的载体而已。第3节:序言:归去未见朱雀航(3)  我们不禁想起葛亮写作《谜鸦》的动机是要诉说一个「关于宿命的故事。……这样的故事,剔除了传奇的色彩,其实经常在你我的周围上演。」在《朱雀》里,葛亮为他「宿命的故事」找到了一个坐标——南京。南京「作为」一种历史,意味着千百年来一再重复的兴衰故事:六朝的帝都,太平天国的天京,南唐在这里风流过,南明在这里腐朽过……。比起来,国共政权所铸造的南京只能说是瞠乎其后。正因为曾经过太多沧海桑田,在南京,野心与怅惘、巧合与错失层层积淀,早已经化为寻常百姓家的集体经验了。  是在这一意义上,《朱雀》里的种种因缘奇遇纷纷归位,成为南京历史轮回的有机部分。葛亮对故事情节刻意求工,加倍坐实了在神秘的历史律动前,个人意志的微不足道。故事里的女性角色都有敢爱敢恨的特性,生死在所不惜。但与其说她们凸现了什么样的主体意识,不如说她们的「身不由己」纔是关键所在。她们是朱雀之城的女子,注定惹火上身,而我们记得神话里的朱雀是火鸟,身覆火焰,终生不熄。  同样值得注意的是葛亮对青年雅可的塑造。雅可耽美敏锐,染有毒瘾。葛亮有意将这个角色和苏格兰回来的许廷迈做对比,后者的纯洁正照映了前者的颓废。雅可我行我素,出没有如游魂,和程囡正是一对当代南京的惨绿男女。雅可的欲力虽然摧枯拉朽,终究气体虚浮,他最后的死亡几乎是顺理成章。但对葛亮而言,惟其如此,雅可体现了这座城市一种虚无失落的悲剧性底蕴。  但宿命传奇只是《朱雀》的一部分。葛亮同时反其道而行,深入南京日常生活的肌理。他明白南京在外人眼中所呈现的反差,《七声》里就写道,南京虽号称古都,但却「好像是个大县城」。「南京人过日子……大多时候,是很真实的……因为日子过得很砥实,对未来没有野心,所以生活就像被砖块一层一层地叠起来。」(《洪才》) 借着许廷迈局外人的观点,葛亮写南京人「大萝卜」般的质朴,足球的狂热,熙攘的喧哗。回看历史,他强调笔下那些女性人物哪怕命运多舛,毕竟都是过日子的能手。妓女程云和解放后洗尽铅华,成为称职的主妇和母亲,程忆楚和老情人幽会的同时不忘生火造饭,甚至程囡经营她的古玩铺和地下赌场也似乎就当作是家常营生。  葛亮细写这些情节,很有些动人片段。而他又提醒我们逆来顺受的生活毕竟不能掩盖蛰伏其下的情绪。「它的表皮,是司空见惯的元素与景致,温暖人心,然而,却有个隐忍的内核,这是谜底的所在。」这不仅显现在主要人物的遭遇上,甚至小说里的配角也莫不如此。语言老师李博士风姿绰约,却不知怎的爱上了个非洲来的学生,因此红杏出墙,酿成大祸。从故事结构来说这不是必要的插曲,但葛亮必定以此暗示在南京普普通通的日子下,永远暗潮汹涌。第4节:序言:归去未见朱雀航(4)  就着雅可和他周围的人物放浪形骸的生活,葛亮写出南京的颓废面。但所谓的放浪形骸也有它不得不然的历史因由。南京「这城市的盛大气象里﹐存有一种没落而绵延的东西。」这东西兀自在城市的边缘或底层生长繁衍,  或许﹐是见不到光的﹐并非因为惧怕。而是﹐为了保持安稳的局面。因为﹐一旦与光狭路相逢﹐这触须便会热烈地生长﹐变得峥嵘与凶猛。  南京仿佛将养着一道心照不宣的伤口,岁岁年年, 把日子过下去。但隐忍甚或颓废的另一端是暴烈,而且每每一触即发。这是南京历史的吊诡,也是《朱雀》希望传达的魅力。  2.  作为一本关于南京的小说,《朱雀》不能自外一个巨大的书写传统。早在中世纪左思《三都赋》中的《吴都赋》就描写了三国时代南京(建业)的风貌;庾信有名的《哀江南赋》则写于「大盗移国,金陵瓦解」的侯景之乱后。明清以来孔尚任的《桃花扇》、吴敬梓的《儒林外史》都是以南京作背景。而又有什么作品能够超越《红楼梦》对南京——金陵——的追怀?  一九二三年代朱自清、俞平伯夜游秦淮河,各写下一篇《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开启现代文学的南京想象。一九三二年鲁迅回到曾经求学的旧地南京,有了「六代绮罗成归梦,石头城上月如钩」之叹;到了一九四九年,人民解放军占领南京,毛泽东一句「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是沧桑」,顾盼之际,道尽历史天翻地覆的感怀。  当代的南京作家书写南京最富盛名的首推叶兆言。他的《夜泊秦淮》遥想民国风月,戏拟鸳蝴说部,很能托出南京那股新旧时间错置的暧昧感触。但《夜泊秦淮》只是短篇合集,未能成其大。其它如稍早的朱文(《我爱美元》)和当红的毕飞宇(《推拿》)则写下当代南京的平民风情。至于苏童虽然不以南京为小说题材,作家本人却在南京定居多年,耳濡目染,已经成为南京书写的另一种代言人了。  葛亮其生也晚,连文革都没碰上,何况更早发生在南京的风风雨雨。然而在世纪之交成长,葛亮毕竟有他独特的经验,如何将其融入古老的记忆,是《朱雀》最大的挑战。葛亮更有兴趣的应该是召唤一种叫做「南京」的状态或心态;南京于他与其说是怀旧,不如说是近于耽美的向往。当小说写着叶毓芝的父亲在船头吹着箫来到南京、当许廷迈和程囡在明代陵寝废弃的石碑顶上做爱,我们不禁要会心微笑:青春的想象如醉如痴,可以让任何沉重的历史也多情起来。就此《朱雀》延续了当年锺晓阳《停车暂借问》的特色。  更进一步,葛亮要说南京是一种「瘾」,而且这瘾可能是有毒的。作为南京的魂魄,雅可在喷云吐雾中方生方死。许廷迈初尝南京有名的咸水鸭头,一上口就欲罢不能——我们后来才知道炮制鸭头的秘方不是别的,是罂粟。第5节:序言:归去未见朱雀航(5)  在这一方面《朱雀》的两个男性角色——许廷迈和雅可——值得我们再思。许廷迈是有着南京血统的异乡人,雅可则是古城最新一代的「遗少」或「废人」。一个站在南京的外围雾里看花,一个是陷在南京的内核里难以自拔。葛亮对这两个角色都有偏爱——他们都是作家的分身。有意无意间他们尴尬的处境也投射了葛亮本人的两难。我们的作家其实错过了南京的辉煌与堕落,是个实实在在的后之来者,但生于斯长于斯,南京又是他与生俱来的存在经验。借箸代筹,我以为葛亮可以由这两个角色经营更有张力——或更有反讽意味——的南京叙事,《朱雀》的面貌或许又有不同。  《朱雀》里的南京虽然未必令人发思古之幽情,却突出另一种空间的辐辏力量。南京特殊的吸引力让一批又一批的外来者到此一游,以致流连忘返。苏格兰的华裔青年、日本的艺术家、美国的间谍、俄国的妓女、南洋的归国华侨、非洲的、新西兰的留学生轮番出现在葛亮的小说中。而南京经验流散出去,可以在加拿大、在苏联、在北欧激起波澜。南京的「瘾」是会蔓延的。  葛亮以空间辐辏的概念写南京,看得出香港和台湾经验给予他的启发。南京无论如何保守,毕竟进入了新的世纪,所谓历史长河到此漫漶出去,成为一种穿梭空间、湮没边界的体会。如此,葛亮将六朝风月与后现代、后社会主义的浮华躁动并列一处,或糅合、擦撞种种人事巧合就显得事出有因。叶毓芝和日本情人芥川在抗战前夕恋爱不奇怪;芥川的子女在南京大屠杀七十年之后,成为救赎原罪的奔走者,同时叶的外孙女程囡又和芥川的儿子相互有了性的吸引——这几乎已经到了隔代乱伦的边缘。相似的例子是程忆楚异母异父的哥哥暗恋妹妹,甚至向她求婚。历史在南京的离散与聚合如此盘根错节,以致失去了原有一以贯之的正义诉求或伦理线索。南京的「谜底」深邃不可测,这是葛亮的用心所在了。  葛亮似乎与鸟有缘,从《谜鸦》到《朱雀》,短短几年的成绩令人惊艳。徘徊在南京的史话和南京的神话之间,《朱雀》展现的气派为葛亮同辈作家所少见。在长篇叙事的经营和历史视野的构筑上,葛亮不妨与当代书写城市的小说名家继续对话。  比如王安忆的《长恨歌》写上海六十年的沧桑变幻,古典诗歌里感天动地的情史化作十里洋场的欲望传奇,海上风华的诱惑与怅惘也以此展开。又如贾平凹的《废都》写当代西安的声色犬马,极颓废也极感伤。长安的气象在盛唐过后就每下愈况,废都之「废」因此不是一时一地的感慨,而是积压千年的块垒。台湾的朱天心在上个世纪末以台北为背景写下《古都》。对朱而言,台北毫无历史或历史感可言,但借着召唤一个海市蜃楼般的古都台北,作家写出了她无处感怀的怀旧,难以发泄的忧伤。香港的董启章在九七回归前夕创作了《地图集》和《V城繁胜录》;前者有卡尔维诺式「看不见的城市」的政治隐喻,后者则谐拟宋代孟元老《东京梦华录》笔意,预先怀念香港将要消失的繁盛。旅美的施叔青曾有《香港三部曲》以女性眼光看香港百年起伏,但张北海的《侠隐》才更出奇制胜,沿用会党侠情小说的形式,为七七事变前的故都北平写下回光返照的一页。第6节:序言:归去未见朱雀航(6)  这些作家各自为心仪的城市述说故事,也因此延续了每个城市的「神话」氛围。葛亮写《朱雀》想来也抱有同样的野心。就此我们回到小说最重要的意象——朱雀——以及一只朱雀形状的金饰。这只金饰朱雀曾被叶毓芝、程忆楚、程囡三代母女彼此流传,而朱雀又随着女人们的情爱对象不断转手流浪。朱雀的「旅行」,从家人到情人,从南京到北大荒,甚至到了加拿大,一方面诉说世事无常,一方面暗示因缘巧合,南京和南京人谜样的命运也随着朱雀的线索迤逦展开。小说最后高潮,朱雀的来源真相大白,我们这才理解所谓偶然和必然,冥冥的宿命和人世的机巧其实此消彼长,一件民间工艺品竟是见证——甚至救赎——历史混沌的最后关键。  在写作的层次上,葛亮可以更为自觉地作为说故事人,他何尝不就像是个打造朱雀的手艺人,他的小说就是那神鸟又一次的神奇幻化。如此,他的叙事更有可能将上古的神话嫁接到后现代的「神话」上。这让我们想起小说最后,许廷迈遇到朱雀最原始的主人的一段描写。后者端详多年以前的对象,不胜唏嘘,他于是  在小雀的头部缓缓地锉。动作轻柔﹐仿佛对一个婴孩。  铜屑剥落﹐一对血红色的眼睛见了天日﹐放射着璀灿的光。  朱雀开了眼,南京的「谜底」灵光一现,这是小说最动人的时刻。而如何持续打磨自己的记忆和技艺,让作品放出「璀璨的光」,也应该是葛亮最深的自我期许吧。  《朱雀》结尾相当耐人寻味。程囡知到自己怀孕,决定生下无父的孩子。她与远在太平洋彼岸的许廷迈联络,廷迈兼程赶回南京。当他到了「西市门口﹐他默然站定﹐觉出脚底有凉意袭上来。」他为什么回来?果然会和程囡重逢么?回到了南京他会就此待下来么?  这最后一章的章名是「归去未见朱雀航」。游子归来,一切恍如隔世,但一切似乎又都已注定。那曾经绚丽的神秘的朱雀何在?早已消失的朱雀航可还有迹可寻?命运之轮缓缓转动,南京的故事未完,也因此,《朱雀》不代表葛亮南京书写的结束,而是开始。第7节:第一章 格拉斯哥V.西市(1)  第一章 格拉斯哥V.西市  他本无意于这一切了。  说到底﹐他不过是个局外人。只因为有了她﹐这无穷尽的陌生才对他打开了一个缺口﹐施舍似的。  他是个有尊严的人﹐可站在这堂堂皇皇的孔庙跟前﹐还是有了受宠若惊的表情。那匾上写着“天下文枢”。牌坊是新立的﹐洒金的字。字体虽然是庄重的﹐但还是轻和薄,像是那庙门前新生的胡须。但就是这样﹐他还是被镇住了。  他茫茫然地听说了夫子庙这个地方﹐当时他在英伦北部那个叫格拉斯哥的城市。是个地形散漫的城﹐却养就了他中规中矩的性格。那里的民风淳厚﹐举世闻名的大方格裙子是个左证。厚得发硬的呢子﹐穿在身上其实是有些累赘的﹐似乎并没有人想起去改良过。穿时要打上至少二十五道褶子﹐必须是单数的﹐这也是约定俗成﹐无人非议。然而外地的人们关心的却是这裙子附丽的讯息﹐他不止一次被人问起他们苏格兰的男人穿这裙子时﹐里面到底有没有底裤。他就会脸红﹐仿佛这习气的形成都是他的罪过。在这城里﹐他听着风笛长大﹐这乐器的声音尖利而粗糙﹐总让人和思乡病联系在一起。而他长着黑头发﹐眼睛也是黑的﹐他对这城市的感情就若隐若现。这里面有些自知之明的成份﹐他明白﹐他并不真正属于这里。和那些金发碧眼的孩子不同﹐他和这城市有着血脉的隔阂﹐他对它的亲近过了﹐就有了矫揉造作的嫌疑。  有一天﹐父亲对他展开了一张地图﹐指着一块红色的疆土﹐说是他祖父的出生地。这国家让他陌生﹐因为它的疆界蜿蜿蜒蜒﹐无规则而漫长的海岸线让年幼的他有些不知所措。他相信复杂的东西总是更文明﹐就像是大脑沟回多些的人总是更聪明。他父亲指着海岸线边上的一个小点﹐说﹐这是他们的家乡﹐南京。  后来到他大学读了一半﹐学校里实行了与国外高校的学生交换计划。他就填了地处南京的著名大学。倒不见得完全是寻根的需要﹐这大学的物理专业在国际上是有声望的﹐和他的所学也相关。不过这也无法为他看似寻根的举动找一个充份的借口﹐或许和寻根互为借口。在出发之前﹐他用功地做了准备的工作﹐学了一个学期的汉语﹐又翻看一些有关南京的资料。后来发现了一张英国人绘成的明朝地图。那时的南京﹐是世界上的第一大城﹐并不似中国以往的旧都﹐有体面庄严的方形外城﹐而是轮廓不规矩得很﹐却又奇异地闳阔。这局面其实是一个皇帝迷信的结果。然而到了下一个朝代﹐外城被打破了﹐这界线有些地方残了﹐有些更是不受拘束地溢了出来。后来他很得意自己的直觉﹐这城市号称龙盘虎踞﹐其实骨子里有些信马由缰﹐是六朝以降的名士气一脉相传下来的。  他也预习了有关这个城市的文学﹐听说了文言文的深奥可畏﹐他就找了白话文来读﹐印象深刻的是一个姓朱的作家写的一篇《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后来又读到了姓俞的作家写的一篇﹐同题异笔﹐说的都是这条河流的好处。  到了南京的第一天﹐他就要去看这条河。然而竟一时忘记了河的名字﹐就对接待他的中国大学生说﹐他要去看这个城市最著名的River。叫小韩的大学生是个很热心的人﹐带着他就上了一辆巴士。下了车﹐他们站在了很大而陈旧的铁架桥上。桥头是一座汉白玉的雕像﹐好像是三个身份不同的人﹐摆出很革命的姿态。他往桥下张望﹐底下是有些泛黄的滔滔的水。他顿悟了﹐说NO﹐这是扬子江﹐我要去的是另一个河。小韩想了一下说﹐你是说秦淮河吧﹐那我们去夫子庙。  他这就听说了夫子庙这个地方。  小韩路上对他说﹐这夫子庙是南京很著名的去处﹐为了纪念中国古代的圣人孔夫子。他就兴奋起来﹐说他知道孔子﹐他知道的还有一个孟子﹐是孔夫子的儿子。小韩就对他好脾气地一笑﹐说﹐这倒不是﹐我以后慢慢讲给你听。  他没料到夫子庙是个极热闹的所在。他总以为纪念圣人的地方应该是肃穆的﹐就像莎士比亚的墓地和司哥特的故居。而这里却满是香火气。待站到秦淮河边﹐扑面而来的是一股不新鲜的味道﹐把他吓了一跳。这河以这种突如其来的方式让他失望了﹐水不仅是浑﹐而且黑得发亮。他于是很坦白地说﹐这河是他有生以来看到的污染最严重的河流。小韩脸红了﹐现出很惭愧的样子﹐说政府在治理﹐会好的。他总觉得自己是个乐观的人﹐他就很诗意地将这气味理解为六朝脂粉腐朽和黏腻的余韵。然而终究不是。这时候有船过来﹐载着图新鲜的游客。小韩问他想不想坐上在河里走一遭。他探了一下头﹐看那油漆得花团锦簇的船上﹐站着个敦实粗短的中年船工﹐那船工直起嗓子拉了一下生意﹐然后清了清喉咙﹐“扑”地向河里吐了一口。也并没有看到意想中的歌娘﹐他就摇了摇头。第8节:第一章 格拉斯哥V.西市(2)  小韩又带他往前走了﹐他看到前面有了红墙金瓦的建筑﹐虽然颜色是旧了﹐但是在这嘈杂中却有股肃然之气。门楼上是一块匾﹐上面书写着很虬劲的汉字。这四个字倒认识三个﹐“天下文”﹐然而最后一个却没见过﹐他想这是很关键的一个字。他在心里一笔一划描摩着这个架构巍峨的生字﹐心里有了被征服的感觉。  小韩说进去看看﹐就去买门票。他很奇怪这样的地方竟要门票﹐觉得自己朝圣的心情被辜负了。  小韩兜了一圈又回来﹐很失落地说﹐售票处的人说里面在修缮﹐竟不放游客进去。他倒不以为意﹐反而心里有些理解了﹕这庙虽然不是像迪斯尼那样是用钱堆起来的地方﹐却总要经费来维护。这门票就算是变了相的香火﹐孔老夫子总该能受用的。  两个人沿着河畔走着﹐说些闲话﹐说着说着也就沉默了。走到了一座石拱桥跟前﹐远远的一队人﹐红帽皂靴﹐穿着长袍一路吹吹打打地走过来﹐还有一顶轿子﹐在四个男人肩上颤悠悠地一上一下。这是极有中国特色的男女嫁娶的一幕﹐他看得愣了神﹐并不知道这队人只是当地一个酒厂的活广告。  待这队人锣鼓喧天地走远了﹐他也看够了。他看够了﹐回过头来﹐小韩却不见了。他四周张望了一下还是看不见﹐就跑到了刚纔那座桥上﹐引了颈子望。他身形高大﹐动作又很夸张﹐这样望来望去﹐就好像一只神态焦灼的鹅了。  小韩是个没什么特色的人﹐穿了一件灰扑扑的夹克衫。他这么东张西望﹐一时觉得这密麻麻的人群里﹐到处都是小韩﹐然而又都不是。  他失望得很﹐心里又自嘲﹐想不到才刚刚第一天﹐自己就演了出迷失南京的活剧。这时﹐突然他想起小韩其实给过他一张名片﹐上面有个手机号码。他心里得了救星似的﹐急急地下了桥来。  可是他并不知道哪里能找到可打的电话。路上散落着电话亭﹐然而他身上却并没有一张电话卡。他就循着沿街的商铺一路走过去﹐看见铺头里的小老板就比划着﹐用小指和大拇指作个打电话的姿势﹐然后冲着人家扬扬手里的十块钱。然而对方似乎不很明白他的意思﹐总是迅速地摇摇头。他就这样走到了一堵墙跟前。这墙上覆着青瓦﹐原本是古意十足的﹐却似乎刚刚修整过﹐刷得雪白粉嫩。墙上有一道拱门﹐门上写着两个字――西市﹐这两个字他都认识﹐他想“市”大约就是城的意思﹐这门里面﹐该就是一座城了。  他不自主似的走进去﹐跟着有些惊异了。外面是熙熙攘攘的﹐这里面却是十分的空和冷﹐似乎起了清寒之气。地上的路是大而厚的石板铺成﹐他踩上去﹐觉得脚底有凉意袭上来。两边的房都是黛瓦粉墙﹐黑漆的门。门上浅浅地镌着浮雕﹐他看不清那图案﹐就觉得深奥。窗子也是镂空的。很阔大的檐从房梁上延展出来﹐一星半点的阳光要钻进门窗里去也变得艰难。往前走了几步﹐他看到一个中年女人站在门口﹐又弯下腰去﹐拿着个扫帚疙瘩洗刷自家的门坎。这动作在他眼里也是施施然的。他独自矗立在大片的阴影中﹐看着眼前的风光﹐以为自己误打误撞走进了守旧人家的大宅门。总觉得这里﹐该有个光艳的戏子唱起了幽怨的戏。然后年华也在这咿咿呀呀的腔调里﹐身不由己地老过去。这就是他想象的古老文明了﹐并不是因为无知﹐更多是因为天真。其实这古老里﹐是处处透着假﹐他却是看不出来。第9节:第一章 格拉斯哥V.西市(3)  他正冥想着﹐却听见似乎有人唤他。回过头去﹐看到刚纔那个中年女人在和他说话。她说得很快﹐语调铿锵﹐和这氛围并不谐和。他并不知道她在说什么﹐她就指着她身侧的门。他走进去﹐才恍然。原来里面的陈设也是商铺﹐但是卖的东西却不同﹐有些字画和瓷器﹐还有形状怪异的古玩。他左看右看﹐只觉得这些东西珍奇﹐和自己却无太大干系。那女人就把手伸进玻璃橱﹐拿出一根透绿的链子在他眼前晃。他并不感兴趣﹐转身走出门去。  他又转进了另一个铺子。这铺子里坐着个神态阴郁的男人﹐看到他进来﹐脸上倒堆了笑。铺子里的多都是金属的物件。他看到门口的架上有只生了铜锈的器皿﹐模样十分庄重﹐他觉得眼熟﹐想了一会儿﹐想起这东西叫“鼎”﹐是古中国的饭锅。他敲了一下﹐ “当当”作响﹐那男人就走出来﹐说了句什么﹐脸上的神情不甚好看。他赶紧停了手。这铺子里也有个玻璃橱﹐他在里面浏览﹐突然眼前亮了。这橱里有一只通体金黄的小鸟﹐张着翅膀﹐却长了一颗兽的头。小是真小﹐可以放在巴掌里﹐然而形态是气势汹汹﹐分明是头具体而微的大型动物。细节也很精致﹐身上有些均匀柔美的纹路﹐纹路间却有些发黑﹐他想这应该就是文物的标志。他指了指﹐柜台上的男人就拿出来。他捧到手里﹐竟就放不下了。他终于鼓了勇气问那男人﹐多少钱﹖他相信自己这句中文说得十分地道﹐因为他听说在中国这是句最实用的话﹐所以早就私下里操练了无数遍。那男人对他伸了五根手指头﹐说﹐五百。他是听懂了。很认真地摇着头对男人说﹐太贵了。其实对贵不贵他心里并没有底。这只是另一句他反复操练的话﹐因为他知道中国有着讨价还价的伟大传统﹐这传统里蕴含着历史悠久的斗智斗勇。男人说﹐那三百。他愣了一下﹐说﹐行。这样速战速决出乎男人的意料﹐立刻换了很温存的神态﹐看着他摩挲了一下那只小鸟﹐然后把手伸进皮夹子里去。这时候他听见一个干脆的女声。他抬起头来﹐看到一个年轻的女孩子从柜台后面的小凳子上站起来。他很惊奇地﹐听她对他讲起了英文。她的英文很流利﹐虽然发音不甚标准﹐但是他却十分清楚她是在阻止他买这只小鸟﹐告诉他这只不过是个不值钱的赝品。那男人看看他﹐又看看女孩子﹐茫然无措﹐没有了之前运筹帷幄的精明表情。当看他终于把已经拿出的钱又塞回了皮夹子﹐男人才明白过来女孩子搅黄了自己到手的生意﹐于是很恼怒地和女孩争执起来。那女孩倒是很镇定的样子﹐并不怎么还口﹐嘴角歪了一下﹐表示对男人的不屑。看他还愣在那里﹐那女孩就用英文对他说﹐还不快走﹐我哥他是想钱想疯了。他于是恹恹地出了门去,觉得所谓中国之行到现在为止总算不得很顺利。这时他突然想起自己还是个迷失的人。又想起了小韩﹐他慌了神﹐意识到自己似乎又在方纔的闲适心情里浪费了大把的时间。他有些恼自己﹐现在到了走投无路的境地了。他站在原地﹐终于回转过身﹐又走进了刚纔的铺头。他进了来﹐听到先前的男人用中文很凶蛮地对他说了句什么﹐他并不懂。倒是那个女孩子﹐问他又来做什么。他只好说了﹐想借他们的电话用一下。电话其实就在玻璃橱旁边的桌子上﹐他是看见了。那女孩侧过头去看了眼铁青了脸的哥哥。从口袋里掏出一只形状小巧的手机﹐对他说﹐打吧。他拨通了电话﹐很快就有小韩很激动的声音飞出来。他听到小韩问他在那里﹐他茫然地向外面看了一眼﹐然后问那女孩﹐这里是哪里。女孩笑了一下﹐从他手里拿过电话﹐利利索索地用中文说了两句话﹐又把电话给了他。小韩说﹐你就在那呆着﹐可别再动了。这话说得很婆妈﹐好像出自一个饶舌又关切的母亲。他笑了笑﹐心里有些暖意。第10节:第一章 格拉斯哥V.西市(4)  等小韩的时候﹐他偷眼看了那女孩﹐才发现她其实是长得很好看的。只是打扮得很朴素﹐昏暗的光线似乎又吞噬了她另一半的美。女孩掏出了一个指甲钳子﹐剪起了指甲。他对那女孩说﹐他从苏格兰来﹐是留学生。那女孩却并不关心似的﹐也不搭话﹐仍旧剪她的指甲﹐剪好了就用小锉子一下下的磨。磨好了就将手抬起来迎着光看看﹐看了看又接着磨。  这时候﹐小韩两脚生风地走进来﹐嘴里大声地嚷嚷﹐说我都快急死了﹐你倒好﹐自己可着心乱逛。他还没有反应﹐女孩听到却无声地笑了。因为小韩并没有意识到这些话是用中文说出来。他虽然听不懂﹐却也明白小韩语气激烈在责备他﹐他心里倒舒泰了。这说明这个中国青年不当他是国际友人了﹐只有对同胞和哥们儿﹐才会这样不加掩饰地气急败坏。他朗声大笑起来﹐小韩也笑了﹐一边笑一边嘴里还是嘟嘟囔囔的﹐仍然是中文。  N大学将他的住处安排在学校西侧的留学生公寓﹐后来当他知道同级的中国学生要八个人住上一间宿舍﹐才明白校方对他是何其的优待。  他登记的时候﹐看到他姓名旁边写着一个名字――马汀。这是他的同房。  马汀是个壮硕的新西兰人﹐长着一张通红的大脸﹐脸上密密地生着酒刺。每颗酒刺都危险地肿胀着﹐仿佛蓄势待发的小火山。然而马汀的为人﹐却似乎不及脸上的酒刺热情。他走进房间﹐马汀正坐在床上﹐抱着自己的一只脚浑然忘我地端详。他打了个招呼﹐对方只是冷漠地看了一眼新来的同房﹐就继续低下头去研究脚趾头。  他去淋浴间洗了个澡﹐裹了浴巾出来﹐打开箱子找衣服。穿好了一身短打终于往床上沉重地一躺﹐却发现马汀定定地看着他。马汀把头低下去﹐嘴里很小声地说﹐刚刚把你的球鞋放到门口去了﹐我对异味很敏感﹐我有洁癖。他嘴里连忙说着SORRY﹐然而心里却有些不适﹐觉得这话被马汀说出来似乎不怎么协调﹐好像头几百磅的大熊非要踮起脚来走路一样。  他崭新的学习生活开始了﹐由于原来的大学不能完全认可他在中国所修的学分。所以他听专业课﹐倒有一半是旁听的身份。这样未免少了拘束﹐然而因为他是个性刻板的苏格兰人﹐有着闻钟起舞的良好习惯﹐所以并没有迟到早退过。他因此却要经常吵醒睡到日上三竿的马汀﹐心里多少有些不过意。后者倒没有表现出什么抗议的情绪﹐只是有天睡觉前﹐他看到马汀耳朵上多了一对模样精致的耳塞。  这所大学表现出和国际接轨的雄心﹐所以很多主要的专业课是用英文授课的。上半导体应用课的老先生早年留学欧洲﹐英语地道﹐却有着很夸张的慵懒的喉音﹐呼哧作响。这声音有着很强的催眠功效﹐班上倒有一半同学昏昏欲睡。他强打起精神﹐把自己挺得笔直。第11节:第一章 格拉斯哥V.西市(5)  他每个星期照例要上三天的中文强化课。他们的语言老师是个声音响脆的女博士。语速很快﹐每个音都在唇齿间咬得粉碎﹐和在格拉斯哥教他中文的台湾人有着天壤之别。所以他时时泄露出的绵软的国语腔就经常遭到老师的批评。他偶然在课堂上碰到了小韩﹐小韩这时候的身份是他们的汉语辅导员。这是一份挣钱的差事﹐辅导一个钟头有八十块钱的酬劳。小韩经济状况不太好﹐似乎打了很多份工﹐很忙﹐所以他们就很少见到了。  有一次的中文实践课﹐老师给他们设置的是个购物的对话情境。他扮演一个买东西的顾客。一忽悠间﹐他想起了来到中国的第一天﹐在夫子庙度过的那个下午。想到这里他未免有些分神﹐他指着面前虚无的对象问和他配合的法国女孩多少钱﹐没待对方回答﹐他就心猿意马地接上去﹐太贵了。台下就是一片哄笑。女博士也笑得花枝颤抖﹐说﹐许廷迈﹐你这会儿倒是像个地道的中国人。  他自然是想起了她﹐那个黄昏﹐站在浓稠暗影里的女孩子。他忽然发觉自己很想念她﹐然而仔细想想﹐却发现其实她并没有给他什么可资回忆的东西。  他能记得的﹐只是她脸上一种宠辱不惊的神色。这很有别于西方的年轻女人﹐她们太放任自己﹐像是随时敞开了的大衣橱﹐各色鲜艳的杂碎在里面一览无余。然而一旦敞开了﹐往往又忘记了关上﹐情绪不加控制地倾倒出来﹐你多看了一眼就觉出了乏味。而这个女孩子﹐是江南老院儿里西厢房的竹帘子﹐轻轻掀开了一角﹐没待你向里头看个仔细﹐她倒先静悄悄地合上了。  她对他构成了一种吸引﹐这吸引和他的生活若即若离。他也许是暂时遗忘了﹐而这时想起她来﹐思念却变得很强烈。  这个周末﹐他又来到了夫子庙。然而他再一次迷了路﹐转了许多圈﹐也没找到那个叫做“西市”的地方。不得已﹐他买了一份夫子庙的游览图﹐这地图是中英文注释的。西市﹐在上面是极狭窄的一个街﹐和这条街平行相对的﹐还有一条叫做“东市”的街道﹐两条街的尽头其实相连着。他发现夫子庙的布局其实极为规整﹐街巷脉络间呈现出的﹐是复杂的秩序。是一具肌体的血管﹐看似枝蔓无章﹐却是时时处处都畅通的。  他又发现﹐“西市”的旁边﹐用英文标了译名﹐Western Market﹐西边的市场。  他走进西市的时候﹐是正午。有些三三两两的游客模样的人。石板路上见了光的地方﹐也被晒得发了白。他找到了那个铺头﹐走了进去。这里面还是阴暗的。有零零碎碎的阳光拼了命要进来﹐又被窗棂格子筛了一回﹐投影到了放着博古架的那面墙上﹐微弱得只剩下星星点点﹐好像残了局的一盘棋。第12节:第一章 格拉斯哥V.西市(6)  那个男老板不在﹐他看到她趴在柜台上﹐支着下巴﹐在翻看一本书。她并没有意识到他进来。他咳嗽了一下﹐她这才警醒地抬起头。  她认出他来﹐并没有些意外的神色﹐只是很温和地对他笑笑。她问他﹐想要些什么。这一问之下﹐他有些失望﹐事先想好的话也忘了。他终于对她说﹐那天﹐谢谢你。她愣了愣﹐说﹐不用谢﹐我们宰老外都惯了的﹐我也是偶尔良心发现一回。  他说﹐我﹐很象老外么﹖又指了指自己的头发﹐说﹐我和你是一样的。  她开始是笑而不答﹐过了一会儿终于说﹐你们在国外长大的﹐眉眼里有种呆气﹐我们做生意的人﹐可是世故惯了的。  看他还是不解﹐就用中文说﹐中国话里﹐这叫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他轻轻重复着﹐觉得这是在韵律上很美的一句话。  她看他仍旧呆呆地站着﹐终于问﹐你﹐还有事么﹖他听了点点头﹐又摇摇头。她倒有些无措了﹐说﹐你还真是个实心肠﹐就为了来道声谢么﹖不过﹐我可是要打烊了。  他看她把面前的书合了起来﹐原来是一本英文书。他看见了书名﹐是麦克尤恩的《时间中的孩子》。这是本内容惨淡的书﹐关于一个平凡男人的失与得。她又在面前的抽屉里悉悉索索地翻了一会儿﹐翻出了一串钥匙来。她把钥匙对他晃了晃﹐说﹐你要是下午想来买东西﹐我哥在这儿。  他终于鼓起勇气问了她﹐可不可以给他留一个电话号码。她踌躇了一下﹐打开抽屉﹐拿出一本发票簿子。翻开一页﹐写下了一个名字和电话。他说他也想给她留一个﹐如果她有什么事情﹐可以来找他。他想要掀开另一页来写﹐她说﹐不用﹐就写在这一页上吧。他愣一下﹐想她可能出于节省的考虑﹐要将这纸撕成两半﹐就在她写下的字的另一边遥遥地写下﹐许廷迈……然而他写好了﹐她刷的一下将先前那页撕下给他﹐下一页仍然是两排清清楚楚的字。发票是双联的﹐前一页的背面其实是张复写纸。  他很欣赏她的聪明。做这些时﹐她并没有什么表情﹐撕发票的手势也是娴熟之极﹐好像他不过是个买东西的人。  他和她走出铺子﹐她轻轻掩上了古色古香的店门﹐拿一把大铜锁松松地扣住门环。扣好了﹐又用手努力地向门上够着什么。他伸长了手臂﹐轻轻地一勾﹐勾下了一道沉重的铁制的卷帘门。这是沾染了现代文明的东西﹐他觉得在这里煞了风景。她又将卷帘门结实地锁在了地上﹐把凝滞的时间一同锁在屋里了。  这时候他看清楚了她。她是个眉目疏淡的女孩﹐因此轮廓不是很明晰。在阳光底下倒没有了暗沉沉的风韵﹐脸上有些浅浅的斑。他还是觉得她很美﹐他是个先入为主的人。第13节:第一章 格拉斯哥V.西市(7)  她对他说了再见﹐急急地走了。他看见她窈窕的背影﹐在人群中穿梭﹐一忽儿不见了踪影。  回到公寓﹐他小心地从口袋里掏出那张发票﹐看了又看。她写下了一个英文的名字﹐Juliet, 在他的印象里﹐这名字因为直白的浪漫﹐总有些俗艳。然而这时﹐他却觉得美得不可方物。漂亮的花体﹐在英语国家倒是很少人用了。J字被她签得繁复优柔﹐带着没落的美感。他再看自己签下的歪歪斜斜的“许廷迈”﹐心里不禁有些羞愧。  他出着神﹐并没注意到马汀走进来。马汀在楼下健身房做了运动﹐这会儿正咕咚咕咚地往嘴里倒矿泉水。看了他半天﹐他仍然没什么反应。  马汀终于开了口﹕你是恋爱了吧。这些中国女孩子﹐是会叫人上了瘾。他惊醒般抬起头。他虽然对这个同屋不存太多好感﹐然而直觉与洞见这类东西﹐总是叫人迅速地产生钦佩的情绪。  他没有想着去辩白﹐反而很虚心地问马汀﹕你和中国女孩子谈过恋爱么﹐那是什么样的﹖  这时候﹐马汀正对着镜子专心致志地挤着脸上一颗酒刺。听他这样问﹐手停了下来﹐有些不屑地笑了﹕恋爱倒是谈不上﹐我轻易不会恋爱。不过我可以和你说说她们的好处﹐这些女人﹐穿着衣服一个样﹐脱了衣服和你上了床又是另外一个样。所以她们总让人捉摸不透﹐这就很过瘾了。  他很厌恶地低下头去﹐觉得自己美好的心情突然间凋萎了。  马汀倒是不以为意﹐只管自己说下去﹐宝贝儿﹐别太天真了﹐谈情说爱虽说靠不住﹐也要选个合适的地方。  有些事情﹐是无法因地制宜的﹐譬如爱情。这是他的想法。  当这个电话号码烂熟于心了﹐他终于决定打出去。他又在心里操练了很多遍开场白﹐要把这句中文说得地地道道。然而﹐因为句子中间镶嵌了她的英文名字。他时时培养好的语感﹐屡屡会力不从心地脱了轨。他拨通了号码﹐问﹐请问是Juliet吗﹖末了是个滑稽的尾音﹐唐突地让他张大了嘴。那边愣了一下﹐然后一个男人的声音﹐很冷淡地说﹕你打错了。  他找出那张发票来﹐确信自己并没有打错。于是又打过去﹐这回那个男人粗暴地说﹐告诉你打错了﹐毛病啊。  他不太懂什么叫做“毛病”。然而他觉得这个男人的声音有些耳熟。  他再打过去﹐没有人接他的电话了。  他无端地有了很多的猜测﹐猜到最后﹐竟有些焦急了。他决定还是要去看个究竟。  她看到他﹐有了惊异的神色。这一惊﹐她的脸上就有了不同往日的生动。她回头看了看在暗影子里打瞌睡的哥哥﹐低低地问他﹕你又来做什么﹖  他竟不知道说什么。第14节:第一章 格拉斯哥V.西市(8)  看来﹐我哥的手机号码并没有拦着你。  他听她这样说﹐心里倒是恍然和释然了。他嚅嗫了一下﹐终于说﹐我只是想知道你还好。  她冷笑了﹕我好不好﹐和你有什么相干﹐我们并不认识。  他缓缓地抬起了头。她躲过了他的眼光去﹐口气却比刚纔自制了很多﹕我很好﹐现在你知道了﹐可以走了。  他深深地看了她一眼﹐像是要把她吸进心里去。他转过身去﹐走了。他走得似乎很果断﹐心里却发着空﹐并没有注意到阴暗里悬挂着一架藏羚头骨。他实实地撞了上去﹐是沉闷的一声钝响。他觉得眼前有些黑﹐站定了。他揉了揉自己的额头﹐没回过头去﹐嘴里轻轻地说﹐我还会来看你的。  她并不知道﹐自己把手边翻开的书页子已经揉皱了。他并不知道﹐这时候﹐她倚着镂花的店门﹐远远地看他﹐看他摇摇晃晃地走出了西市。  他决定了的事﹐往往就有了恒心﹐这恒心其实是英国人所固有的。没有课的时候﹐他就会瞅着空儿到夫子庙去。久而久之﹐就成为了他生活的轨迹。然而﹐他又非一成不变的。他不会再迷路了。因为他有着年轻人的冒险与探索精神﹐他总是会在夫子庙一带任意寻找一个起点﹐往往是他自以为陌生的﹐然后七拐八绕地转悠﹐最后总能看到一处似曾相识的地方﹐凭着依稀的记忆摸到西市的门口。他对这件事有些乐此不疲的兴味﹐在中国实践着“条条大路通罗马”的真理。  开始去夫子庙﹐他总是坐出租车去。后来﹐他学会了省钱﹐坐7路巴士﹐站在飘荡着汗味的人群里。那时候这座城里的巴士还没有空调﹐车厢里的空气总是很热﹐他的情绪也被蒸发着﹐升腾起来了。  他走进清冷的西市﹐多少有些黯然下去。他的行为对于他自己﹐也是不可解的。他说去看她﹐竟是真正意义上的“看”。有时是走进店门去﹐晃荡了一下﹐眼光在货物上扫视﹐很认真地。然后目光最终的归属﹐总在她身上﹐只是一瞬﹐就收回去。转身就离开了﹐样子全然是个冷漠而矜持的顾客。有时候﹐他并不进去﹐只是隔着窗棂子看她﹐看阳光在她身上停停走走﹐一看就是很久。每次他来﹐她都是知道的﹐她并不恼他﹐因为没什么可恼的。由于这店铺门可罗雀﹐她哥哥也意识到了他在铺子里周而复始地存在﹐记得了这个消瘦的年轻人。然而也只是记得﹐仅此而已﹐因为他没有做什么越轨的事情。  他每次摇摇晃晃地走了﹐她并不知道他内心的波澜。他有着中世纪古老骑士的作派﹐西市是他眼里的一座城堡。他对于她﹐有一种浪漫的倔强。他总觉得他对于她﹐有着某种莫名的责任。这种责任根植于唐吉诃德式的悲壮传统﹐然而他的感情却是隐忍下去的﹐没有任何死缠滥打的嫌疑。这样久了﹐她心里虽不理解﹐终于有些欣慰。因为她知道﹐他做这些﹐到底是为了她。第15节:第一章 格拉斯哥V.西市(9)  这一日﹐店里只她一个人。他走进来﹐看她翘着手指头﹐在计算器上点点戳戳。看了一会儿﹐他看出这只是她百无聊赖的游戏罢了。这时候是南京的“秋老虎”﹐天闷热得莫名﹐是夏季气势汹汹的回光返照。虽然这店里说是阴凉的﹐却带了自欺欺人的成份。因为密不透风﹐偶然有些流动的空气﹐也席卷着焦躁的热度。柜台上倒是有台电风扇﹐卡叭卡叭地运转着。那风吹动了她额前的刘海﹐像一排齐匝匝的摆动的流苏。有些风钻进了她的领口里去﹐粗暴地掀起了她衬衫领子的一角﹐她颈窝里就有大块的白皙的肌肤暴露出来。他把眼光收回去。这时候﹐她扳动了一个钮﹐原本定了向的电风扇就摆动起来﹐扇叶子将簌簌的风也朝着他吹了过来﹐虽然不凉快﹐却是很温暖的。他听见她说﹐天太热了﹐你不要老是来了。他听得出﹐这和先前的拒绝是不同的。  又过了一会儿﹐她说要打烊了。他其实总是奇怪着﹐觉得她打烊的时间比其它的铺头早了很多。本来是没什么生意可做﹐可是这样早﹐总好像有些自暴自弃。他帮她锁上了铁闸门﹐转了身要走。这时候她低低唤住他﹐问道﹕你胆子够不够大﹖  他茫茫然地点了头﹐她说﹐那好﹐跟我走。他就跟着她走。她走得疾﹐步态十分优雅﹐像是在闷热的气流中游动的一尾鱼。他因为个子高﹐步幅很大﹐却渐渐跟得有些吃力﹐觉得脊梁上有滚热的汗水流淌下来。然而﹐她却并没有回过头去关照过他。他们经过了很多地方﹐有些他觉得眼熟﹐有些就是很生的。他们走进了很长很窄的一条街道﹐道路两旁摆着大大小小的鱼缸和鸟笼﹐偶尔也有长相怪异的禽类嘎地对着他惊叫一声﹐就有各种各样的鸡鸣狗吠跟着呼应。他想这里应该是当地的一个宠物市场了。  终于走到了街道的尽头﹐她的步子也慢了。他看到有些高高低低的民房在他眼前错落地现出来。一色是灰蒙蒙的﹐混凝土的外墙往外渗着湿气。他抬头看了看﹐并不见一些阳光。四周林立的大厦﹐严严实实地造了一口深深的井。而这些民房的位置﹐好像就是在井底了。他跟着她在民房间穿梭﹐且左且右﹐渐渐他又迷失了。他似乎闻到了一些污秽的气息﹐胃里有些翻腾。他们穿过了一条很深的小巷﹐眼前倏然开阔起来。  他们跟前﹐是一个巨大的垃圾场。第16节:第二章 大兴的拉斯维加(1)  第二章 大兴的拉斯维加  他从没看过这样山一样的垃圾﹐很雄壮地﹐绵绵延延地阻塞了他的视线。它散发的气味﹐自然也是排山倒海的。旁边散落了一些起重机和推土机﹐都变得很渺小了。  他愣了神﹐她轻轻地催促了他。他继续跟上她的步子。跟着她绕过磅礡的垃圾山﹐他看到了一座灰色的房子。这房子和先前的民房有些不同﹐高大了不少﹐好像是厂房﹐顶上覆着厚厚的石棉瓦。她走到房子门口﹐敲了三下门﹐又敲了三下。门打开了﹐开门的是个男人。男人留着很长的头发﹐遮住了眼睛﹐嘴上斜斜地叼了一支烟。看到她了﹐很热情地招呼着﹐声音是含含糊糊的﹐因为烟还在嘴里。眼光落在他身上﹐却很敌意了。她小声地对男人解释了一句﹐男人的眼光就软和下来﹐然而他还是能看得出﹐有些戒备在里面。  这房子里面﹐是比他想象得还要空旷﹐然而却被鼎沸的人声充盈了。他很惊奇地﹐看着面前七八张半新的台球桌﹐四周挤挤挨挨地围了很多的男人。司诺克在西方是很高雅的运动﹐玩的人举手投足﹐总带着中产阶级的矜持和自傲。而这里的游戏者﹐却是没有一丝庄重的意味的。他们穿的﹐都是很随便的家常衣服﹐现在已经被汗透了。有些人敞开怀来﹐有的人干脆脱了﹐赤了膊﹐浑身就只有一条松松垮垮的西裤吊在胯上。这男人浑然忘我地弯下身去﹐趴在桌面上击球。因为没有腰带﹐西裤就失控似地继续滑落下去﹐暴露出他发福的腰和背后一小段的臀沟。他们大声地为某个精彩的击打叫好﹐虽然在他看来﹐这一球的水平并没有可圈点的地方。他们似乎又会对一两个人群起而攻之﹐嘴里骂骂咧咧的。他看她暗地里皱了眉﹐那应该是一些不太干净的话。  然而﹐她在这群半裸的男人中间并没有太多的不适。很多人兴高采烈地同她打招呼﹐在他看来﹐她的响应也是很积极的。有个男人嘻皮笑脸地对她说了句什么﹐她徉怒着在这人肩头上拍打了一下。这个举动在他眼里是很轻佻了﹐他多少有些瞠目。而她转过身来的时候﹐又是一脸的肃然之气。  她走到房间尽头。那里有一张写字台。她拿钥匙打开抽屉﹐将自己随身的坤包搁进去﹐又取出鼓鼓囊囊的一个塑料袋。她对他招了手﹐示意他过去。写字台旁边还有一扇门﹐她站起身来拧开了门把手。然而﹐先前那个开门的男人却在她身后拦住了他。这时候﹐他看到她转了头﹐很冷淡地看着那个男人﹐说了一句话。他并没有听懂她说的是什么﹐好像里面有个“哥” 字。男人嘴里还用方言争辩了一下﹐他也看得出是这争辩是苍白的了。她使劲地打开了男人的手﹐把他拉进门去。这一瞬﹐他看到她向着男人的眼睛里﹐有些让他陌生的凶邪的光。他打了个寒战。  他打了个寒战。他只觉得有一浪凉气猛然向他袭过来﹐他定定神﹐看出这是被人为隔出来的一间房。凉气﹐是因为墙角里座落着巨大的柜式空调。这房间里三三两两也有几桌人﹐与外面的喧嚣很不同﹐他们是默然的。他心想﹐这些人受到的待遇和外面的人也必然是不同的。他们在做的事他也懂﹐他们在打麻将。这是中国人发明的牌戏﹐也叫做麻雀牌。有人看见她进来了﹐扬起脸来和她打了招呼﹐也是静默的﹐只是点了下头。间或有了人叫牌﹐也是细声低语。有一桌好像是刚刚和了牌﹐就有悉悉苏苏的洗牌的声音。他觉得那桌布是特制的﹐听起来好像蚕食桑了。这房间里有个年纪很轻的男孩子﹐他看出来男孩警醒的眼神﹐似乎起着监督的作用。她走到男孩跟前﹐将那塑料袋解开﹐从里面拿出的﹐竟是一迭迭红红绿绿的筹码。她交代了那男孩几句。这时候有人叫她过去﹐那一桌只有三个人。其中一个男人﹐对她指了指身旁的空位子﹐又指着自己的手机﹐对她说什么﹐眼睛里是有些恼怒了。她笑着安抚他﹐打开自己的手机﹐和不知什么人讲电话﹐挂了电话也是无可奈何的样子。他渐渐有些看明白了﹐那一桌少了一个人﹐是缺了一只脚﹐这是很让牌客们心焦的一件事。这时候她远远地看见他﹐走过去﹐把他拉到牌桌前来﹐让他坐在那空位上。嘴里和那三个牌客说了什么﹐其中一个人撇了嘴﹐是很不以为然的样子。然而另一个却大声地笑了﹐只是做了个大笑的动作﹐并没有发出声音来。她回头用英文跟他解释﹐说﹐他们在玩一种中国的牌﹐缺了一个人玩不起来﹐我是不能上桌的。你来和他们玩﹐这牌的规则很简单﹐我来教你。那大笑的人看着他﹐又说了一句话﹐全桌的人都笑起来。她也笑了﹐对他说﹐他们知道你是外国人﹐说今天是不要赚钱了﹐打打国际友谊赛。另一个牌客又说了一句﹐几个人嘀嘀咕咕一番﹐对她说了﹐她听了似乎很兴奋﹐说﹐他们说钱还是要赚﹐不过你输了不要你给钱﹐赢了算你的﹐你要好好地为我争口气。她说得很郑重﹐他还是听出她玩笑的口气。第17节:第二章 大兴的拉斯维加(2)  她很仔细地用英文跟他解释了牌的规则﹐有些地方觉得自己辞不达意了﹐就拿出几张牌在他面前比比划划。旁边终于有人催促起来。她对他说﹐你先打起来﹐我在旁边看着﹐中国有句老话﹐实践出真知。她说完这些﹐他看到他们一气地对他宽容地笑了。  他开始打﹐其实是她在打﹐她叫他出什么牌他就出什么。她觉得出错了﹐竟然就从桌上拈起来收回去。他们任由她收回去﹐脸上的表情还是宽容得很。这样打了一圈﹐他看自己面前的筹码被呼拉拉地扫过去﹐知道自己是大输特输了。她倒是轻松得很﹐说现在你大概也会了﹐自己打吧。他就自己打﹐牌出得是小心翼翼的﹐其它的人就耐着性子等他。这一局﹐是别人点的炮﹐他第一次没有输。有个牌客就冲他伸了大拇指﹐对他说了句话﹐他听出那话说得有些居高临下。她在旁边给他翻译﹐是夸你呢。说你一个老外比中国人学得还快。他张开嘴想对她说什么﹐然而别人面前已经麻麻利利地砌成一道墙了﹐就赶紧跟上去。这一局他又输了﹐输得还算小。她倒是有些为他紧张了﹐因为他面前的筹码已经所剩无几。新的一局开始了﹐她就又在旁边指指点点。然而﹐这回他却不听她的了﹐思考了一下只是打出了另一张牌去。她心里就小不痛快﹐觉得这个外国人的性格执拗得有些可厌。她就走开去﹐照看一下其它的桌子﹐心想让他自己折腾个鱼死网破好了。然而她回来的时候﹐恰恰看到他推倒了面前的牌﹐他赢了。  她看到他面前整整齐齐地做成了一道“清一色”。这是她没有教过他的。她自然大惊失色。旁边一个人对她说﹐自摸的。她在这人眼里看到了警惕和不解。他这回是赢得不轻﹐她知道﹐一定是有人怀疑自己参与了一个骗局。就将他从座上拉起来﹐对他说﹐不打了。然而一个牌客止住了她。她有些无奈地对他说﹐他们说没有赶庄家下台的道理。  他继续打﹐这回他摸的牌是乱七八糟。她竟有些欣慰。她想﹐这样差的牌﹐总可以为他打打圆场。然而﹐当她看他不紧不慢地把牌做成了一道中规中矩的十三么﹐眼里也有了恐惧。  这局他又是自摸的。  连着三局﹐他没有下庄。三个牌客和她一样不知所措﹐但是眼睛里比她多了浓重的敌意。她突然大笑起来﹐对那些人说了一番话﹐那些人表情平和了些﹐然而还是一张张灰头土脸。  接下来﹐这麻将牌筑成的一座城﹐第一个推倒了城墙突围的﹐倒十有八九是他了。  这样不知又过了多少时候﹐他听到“叮”的一声脆响﹐牌客们都放下了手中的牌。她走过来对他说﹐你到门口等着我﹐我要和他们结账。他看见牌客们拿着一堆堆的筹码﹐和她换了或多或少的一迭现金。这也是很平静地完成的﹐在十分井然的秩序里﹐她严肃地做着她会计的工作。第18节:第二章 大兴的拉斯维加(3)  到这时候﹐他已经很明白了﹐这是一个地下赌场。  他们出来的时候﹐外面已经是沉沉的夜。垃圾场的气味似乎有些收敛了。空气中飘散着若有若无的腥甜气息﹐是行将腐败还没有败尽的味道。  他们在夜色里走着﹐谁也没有说话。仍然是他跟着她。路过宠物市场﹐已经是寂然的一片。突然传来很锐利的一声鸟叫﹐在这夜里是不合时宜的﹐很快也被淹没在黑暗里了。他记起父亲曾经教给他的一句诗﹐“鸟鸣山更幽”﹐大概说的就是这个状况。他正想着﹐却听见她的一声惊叫。一只猫从临街铺子的顶棚上跳下来﹐很轻盈地落到了她的面前。牠也许自以为这动作完成得十分优雅﹐然而听到她的叫声﹐却仓皇地逃去了。她余悸未消似的﹐只是站住不动。他走到她身旁﹐突然间﹐感到自己的手被握住了。他十分惊喜地在夜色里寻找她的眼睛﹐然而﹐那手只是握了一下﹐就松开了。  这时候﹐他听见她低低地说﹕今天的事情﹐你不想解释一下么﹖他有些局促了﹐好像在内心里作着挣扎﹐然后他终于告诉她﹐他是很小的时候就上了牌桌的。他的祖母﹐是个很顽固的中国老太太。祖父去世后﹐这老太太就不肯出门了﹐让父亲专为她布置了一间房﹐里面装满了从唐人街淘来的旧家具和摆设﹐还有一张巨大的花梨木牌桌。她就伙着一班和她一样顽固的老太太成日在她的世外桃源里打麻将。这老祖母是很爱他的。祖母是他有关中国文化最早的启蒙老师。她并没有教他麻将﹐实实在在是他自己看会的。他最先认识的五个汉字﹐东西南北中﹐也是在牌桌上认得的。他其实很缺少实践的机会﹐因为母亲禁止。一同被禁止的还有学他祖母的宁波腔﹐英语是他们家庭唯一的官方语言。除了特立独行的老祖母﹐没有谁拥有说汉语的特权。关于麻将也是﹐今天是他为数不多的几次实战演习﹐他是凭着记忆来的﹐也没想到会如此得心应手。  你倒是好﹐连我都骗了过去。他紧张了一下﹐却听出她的声音是快活的。他脸红了﹐说不想骗人﹐可是他一个外国人﹐如果说精于此道﹐倒真的像句骗人的话。所以﹐就不说了。  她听了﹐想了想说﹐是﹐有时候骗人也是不得已。  说完了这些﹐他们又沉默了下去。  这时候的夫子庙﹐也静寂下去了。路上偶然亮起的灯﹐也仿佛闪闪烁烁的惺忪的眼。她在一处灯光停下来﹐这该是一间临街的铺头﹐已经关起了半扇门﹐是打烊的征兆。然而﹐她昂然走了进去。他在门口却没有动﹐她回转了身来﹐将他拉进去了。  他看清楚﹐这里面是一间食肆。整齐地排放着半人高的桌子﹐都很旧了。桌面上的红漆斑斑驳驳﹐透着不很干净的颜色。他们坐下来﹐她遥遥地对一个伙计模样的人招了招手。嘴里却轻声对他说﹕赌徒也总要吃饭的。她这句话说得语法俏皮﹐象一句精巧的西方谚语。第19节:第二章 大兴的拉斯维加(4)  他这才觉出自己很饿了。在他格拉斯哥的家﹐按时吃饭是雷打不动的规矩。他好像一只摆钟﹐被严谨的家教上满了发条﹐按部就班地嘀嘀答答。不出意外的话﹐每天做的每样事情都在时间的轮盘上各就各位。吃饭也是﹐是习惯与秩序﹐而非生理上的需要。他很久没有在这样饿的时候吃过饭了。  伙计走过来﹐和她是很熟稔的样子。他看她有些歉意似的和伙计说了几句﹐应该是些客气话。然后又接过伙计手里的单﹐很干脆地报了几样。  伙计走远了﹐她拿起茶壶﹐将自己面前的杯子倒了半满。晃悠了几下﹐又从筷笼里抽出一双筷子﹐就着面前的水盅﹐将杯子里的茶水顺着筷子倒下去。他知道﹐这是中国式的饭前清洁工作。他本来想如法炮制﹐她却把他面前的杯子拿过来﹐将刚纔的动作又做了一遍。这一遍似乎做得慢了些﹐她的腕是很灵活的﹐水倒下来的时候﹐筷子在她手指的捻动间均匀地旋转。他在叮叮咚咚的水声里出着神﹐这时候却听见她说﹕  你对我﹐倒像是好奇得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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