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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狗的生活意见

作者:梅尔 字数:31488 更新:2023-10-09 10:23:32

一只狗的生活意见 作 者:彼得·梅尔书籍简介  本书是一只名叫仔仔的狗以第一人称自居,历数自己从生到成为名流的经过,以及它对人性、命运、人生、爱情、快乐、政治、生存之道的独特看法。作者不着痕迹的高妙手法,不仅重新审视了人类心灵与社会现象,更唤醒了人类与动物间千百年来业已存在的神秘情感。推荐及作者声明推荐序一 心灵对话安顿  这不是第一次读彼得·梅尔的书,《山居岁月》和《恋恋山城》都曾经在疲于奔命的旅途中或者是殚精竭虑的工作间歇给我带来片刻的玄想,想象中一位优雅的英国绅士盘桓于普罗旺斯的美丽乡间,他是那么令人羡慕,他可以把玩自己的心情并且活在其中,钻进时日的底里,把每一分钟都放在手心里摩挲出别人感受不到或者来不及感受的质感。  然而,这一次读《一只狗的生活意见》却不同。我在清爽的滨海小城大连,把终日响个不停的BP机留在北京的家里,只带一部除了家人几乎没有人知道号码的手机,我想给心情放个假。当然,我还随身带着仔仔和它的生活意见。  常常是在黄昏的时候,我倚在半圆形的、通透的玻璃窗边,在落霞长天下和仔仔一起漫步,谛听各自心里的声音。  仔仔有些像一个睁着懵懵的眼睛观看成人世界、同时活在这个世界边缘的孩子。它的目光剔透单纯因此也  分外敏锐,比如爱猫女士的自私、伪艺术家的矫情、贫困者因其贫困而难以避免的贪婪、商人貌似真诚的狡猾以及所有它有可能看到的人性中不太美丽的东西都在它的一双眼睛中放大开去,放大到十分滑稽可笑,滑稽可笑到让人类自己也有几分汗颜。然而仔仔又非常宽容,它似乎很容易就对人类表示了谅解,似乎它比我们自己更清楚,也许在人的一生中由于种种主观和客观的原因,使我们几乎永远没有可能完全剔除这一切,我们只有以“人之为人……”来聊以自慰。仔仔聪明地在它的世界里为人类留下了一份最后的自尊,毕竟,世界上还有如仔仔之辈尚需仰人之鼻息,仔仔再聪明,也只是一只出身贫寒的狗啊!  仔仔又有些像那种一面天真微笑、一面看破红尘的求爱的女人。它曾经历经种种不顺利,曾经得不到任何宠爱和呵护,因此一旦获得关照和温饱,它立即无师自通地学会了怎样讨好、献媚以求得更多至少是保住眼前利益。仔仔的生活无非是通过示爱来换取更多的爱,然后得以在人类的关爱中维持自娱自乐的日子。仔仔有点狡黠,也有点卑微,也许是因为它实在害怕有一天重新被人类扔回不理——如果想获得,必需要付出。仔仔身体力行地付出它做为一只狗所能付出的一切,并且以它的语言告诉自恃比它聪明一千倍的人类:你也应该这样做。  大概和仔仔一起散步的黄昏是一个又—个轻松的时刻,我总是能从它的身上看到一个幻化的人形。不知道梅尔的心和仔仔的心哪一个更大,然而二者的合而为一却造就了一种圆满的思维。梅尔和仔仔都是幸运的,因为他们彼此遇到了对方,而且彼此抱着极大的兴趣来阅读和倾听对方。他们都不再是孤独的生灵。  《一只狗的生活意见》与其说是仔仔提供给梅尔另一双看世界的眼睛,不如说是睿智的作家以心灵对话的形式呈现出小人物人性的两面。狗眼中的人类和人眼中的狗族整合成一个丰饶的灵境,这时才发现原来我们在每一天的时光流逝之中不过是一会儿做梅尔、一会儿做仔仔。  普罗旺斯的轻松岁月究其背后依然是深邃的,也许这才是梅尔或者仔仔提供的、最真实的生活意见。推荐序二 不一样的眼睛作家 蔡康永  好作家好在什么地方?  好作家常常用跟你不——佯的眼睛,看见一个你从没见识过的世界,这就够你瞧老半天的了。  彼得·梅尔,在把自己丢进普罗旺斯以后,又把自己丢进了一只狗的身体里。这下可好了,做人时说不出口的话,—旦做狗,就百无禁忌的源源而出了。  正是:狗眼看人低,看得人笑嘻嘻!推荐序三 只要你愿意朱天衣  处在现今的社会,一切讲究效率,一切追求功利,当物质文明充塞,却仍然填不满心灵的空虚时,就是亲若父子母女,也难有耐性坐下来互诉衷曲,人与人之间的空隙要靠什么来填补呢?非我族类中又有谁能来替补这个位置呢?  首先它必须从一而终,不嫌你丑、不嫌你穷、不嫌你病、不嫌你老,甚至喜欢你唠叨,最好还有唤之则来,呼之则去,不必理会人与人相处时的许多礼数与顾虑,而且既然为伴,在生活习惯上只有它迁就你,没有你迁就它的道理。  符合以上条件,首先浮现脑海的,除了狗儿还有谁呢?每天一餐饭,他就可以是忠义之士、可以是朋友、可以是小孩,也可以担任保全工作,端看人们的需要。它无法人语,却懂得察颜观色,欢喜时它能助兴,伤心失意时它会舔拭你的涕泣,光火暴怒时它可以当你的出气筒。它只知道感激不懂得要求,哪怕疏忽了喂食,它也不会弃你而去。  狗儿的愚忠也是它们的致命伤、经人豢养过的狗儿,哪怕只是一天,它便完全失去了自谋生路的本能,就算流浪在外也终生仰人鼻息,狗儿对人类近乎饥渴的需求,注定一生命运操控在人的手里。  “仔仔”的命运很好,落在一个视狗胜过孩子的绅士家庭里。《—只只狗的生活意见》可以解释成彼得·梅尔为不能人语的仔仔代言,我更愿意视作是人与狗儿心灵契合的圆满表现。“仔仔”的幸运不仅因为温饱无虞,或是身处我们人类都期盼不及的普罗旺斯山城岁月,而是他拥有了狗一生的最大满足——人类的爱。  曾经有过狗儿走进你的生命吗?你给了它一个什么样的命运?面对那一双双渴盼祈慕的眼神,你我可以只供温饱、可以置之不理、也可以忍心抛弃,当然你也可以选择它成为“仔仔”,自己当另一个彼得·梅尔——只要你愿意。推荐序四 狗辈仁心专业兽医师 杜白  它是我见过最玩世不恭,同时也是最老气横秋的狗仔。  它讲了许多,我常常要求人们的,包括蹲下来跟狗猫说话等等。  它是主人的镜子,这也是狗年时,我告诉人们的。  它“扮猪吃老虎”,这些最菜的狼的后代,因为跟定了人类,以致几乎其他野生动物都需要被保护时,它跟猫却过得十分好,繁衍得让人们措手不及。地球表面的陆地上,不知道有哪个地方看不见它。  它的社会地位,从以前的家畜,到宠物到伴侣动物,等级越来越高,让许多人大叹“人不如狗!”  人本来就不如狗,除了会花言巧语,大言不惭,制造了许多有严重后遗症的文明。人类总是自以为聪明,于是有工业革命,这个地球悲剧的前奏曲。人们刻意繁殖纯血统的狗,结果面临像埃及王朝,乃至当今白金汉宫的相同命运,反而毁灭了它们。不必经过“门当户对”的配对、当今满街都是些杂种狗,人人都知道它们是抗病力最强的好狗。  狗辈,其实是悲天悯人的,它冷眼看着人类作茧自缚,却说不出来,帮不上忙,因此宁愿与人类共存亡,而不肯抛弃人类。  聪明而笨拙的彼得·梅尔,把狗仔的心绪猜出个五六分,已经很难能可贵了。因为把狗养得健康而长寿,这只是刚刚及格罢了。  它们时时而急迫的示范着,诉说如何生存以及简单的生活之道。只要你多花点时间跟它聊聊,一切尽在不言之中。  它实在丑得可以,我却很喜欢它,因为它奉劝狗辈不可咬兽医,它们都是没有恶意的。  把书暂时放下,去陪你家的狗儿散散步吧!推荐序五 酷狗看世界电视广播主持人 曲艾玲  虽然从来没有和梅尔照过面,但是我仿佛认识他多年了。我在看过他的两本大作《山居岁月》、《恋恋山城》之后,让我知道什么才叫生活,什么才叫世外桃源。  同时也因为这两本经典之作而让我走进了他的山居生活中。他!彼得·梅尔可以算是最了解生活的专家,他大方地由他的作品中让我们分享他的天堂和他的山居生活。梅尔让我真正的找到许多我多年来无法解答的疑问:“什么是有品质的生活?……我们在繁华绚丽的都会中到底在追求什么?”当然更感谢他在我肌肠辘辘时,把普罗旺斯的美食呈献在我眼前,让我神游美食天堂.满足精神以及口腹之欲。  这一次梅尔又出书了!  我真想拍一拍梅尔的肩膀并且对他说:“你太了解读者在想什么了!”因为我正是一个爱狗成痴的人。无论是杂种狗、流浪狗、名犬,只要在视线范围之内,我就一定不会放过亲近它们的机会。但是我时常望着狗儿圆溜溜的眼睛,深情地问它们:“你们到底在想什么?”二十多年来一直没有办法深入了解。这次透过梅尔的《一只狗的生活意见》,我终于走入它们小小的心灵中。更棒的是我可以由“仔仔”的眼中看人性、命运、人生、爱情、快乐、政客、生存之道。我又找到了全新的角度来看世界、看生命!  我在此大力推荐这本书,虽然我不敢说透过一只狗的思绪来看生命会有什么稀奇的,但我能保证“仔仔”可不是一般泛泛之辈,因为它具有坎坷的身世和生活磨练,我相信由“仔仔”的眼中看世界绝对会有不同凡响的收获!放慢你我的脚步,坐下来好好的让“仔仔”——梅尔最忠实的知己,带你品味最真实的人生!  作者声明  本书乃根据真实事件写成,同时仿效当今政客写回忆录的惯例,因此,若有对我自身不利之事实,则略加修饰。麻雀变凤凰  生命真是不公平——这点大家都知道,不过,也有好的—面。如果—切按照上帝的计划,我该是条被绑在农舍外头的狗;四面苍凉、每天只能分到一丁点儿的食物,对风狂吠。然而,我们当中还是有得天独厚、得以摆脱卑微的出身,在竞争的世界中成名立万的,号称“灵犬”的莱西就是个实例。这小子一生不可一世,老爱以极不自然的角度将头仰得高高的,倾听古董留声机流泻而出的音乐。他的命可真好,不似吾等犬类——聪明才智有限,又烦煞人也的小畜生——这可是我的亲身体验。  在这本回忆录当中,我想详尽地描述自己的生命历程:从出生以至于今天的功成名就、历经无数的挣扎与沧桑、在荒野流浪的日子,被人类追赶、巧遇贵人、生命中的里程碑和转折点等可歌可泣的遭遇。但此时此刻,让我们把那些都抛到脑后,转向这个重大事件——我成为狗族名流的经过,以及为何决定把生命的观点公诸于世。         ※        ※         ※  正如很多事情,我的发迹亦纯属巧台。  有位摄影师来到我住的地方要杯水喝,顺便研究一下屋前美丽的薰衣草。我好奇地嗅了一下,并不太想答理他。然而,他却把镜头拉下,对着我拍了几张即兴之作。记得,相片中的我,只有黑色的轮廓——因为太阳在我身后关系,也就是我们法文说的contre  -jour(逆光)。我拾起后腿为天竺葵“浇水”之时,还听见他喃喃地说着什么“高贵的蛮族”。  那件事,我压根儿就没在意。有的狗很上相,有些就是见光死。  几个礼拜后,乖乖,我居然上了杂志:哇!全彩的,鬃毛林立、尾巴上翘——一只大无畏的看门狗跃然纸上。有人说,镜头后不撒谎。真是天晓得。  之后,就开始没完没了——其他杂志和星探接踵而来;新闻记者、电视工作人员、四面八方的仰慕者前仆后继,其中还有一对鬼鬼祟祟,想要贩卖过期狗食的夫妻。我都一一搞定了。然后,我开始收到追星族迷哥迷姊写来的信。  我不知道你是否曾有过这种经验:一个完全陌生的人写信问你有何癖好?天啊,说到癖好,我大概有好几百个,有些可是“难登大雅之堂”。有人还来信教我如何和那高大凶猛的牧羊犬进行“安全的性行为”!(我才不来这一“套”呢。它们那下颌多吓人。)  后来,似乎整个世界都在等待我吐露一言半语,想听听我的“原则”,或是什么“生活风格指南”于是,我认真地思考起这个课题。         ※        ※         ※  多年后的现在,我发现自己对大文豪普鲁斯特(法国著名作家)情有独钟,他似乎很合我的口味。然而,我们之间也有不少共同的特色。当然,我们都是法裔:他是法国人,我是法国狗;两个都喜欢沉思默想,而且都非常、非常地爱吃小甜饼——他最爱上面有果酱、糖霜、果仁或水果的,我则偏好高钙、酥脆,而且做成骨头形状的。我不禁想到,如果他能把对人生、爱情、母亲、下午茶以及追逐快乐等看法公诸于世,我又何尝不可?  不过,我并非和他一样,可细说母亲过去的点点滴滴,事实上,我老妈生下我和其他12个兄弟姊妹之后,就抛下我们不管了。虽然,当时我对所谓的“母性本能”感到存疑,但在那种情况下,还是不能责怪她。哎,那真是一段昏暗的日子,而且充满着各种渴望。日后再述。  言归正传。由于受到文学那致命的吸引力,我非得好好地整理自己的思绪不可,免得离题太远。  大体而言、我虽出身贫贱,但这一生看来仍是多采多姿,这该归功于—直对我保佑有加的圣伯纳神灵——也许你不知道,圣伯纳就是我们狗族的保护神。我的生命经验形成了我的一些特定的看法。敏感的读者或许会对我的一些奇特的观点不以为然。诸如谈到婴儿、猫、卫生、贵宾狗和好些坚持用老方法量体温的兽医等。对于那些真诚的批评,我不想多做辩解。毕竟像这类作品,如果企图“遮丑”,不能表露作者的一切,就不值得一读了。往事不堪回首  我出生那天真是乱哄哄的。如果可能,我才不会要这一大堆兄弟姊妹来凑热闹呢。一开始,我什么都看不到,因为我的眼睛要过好几天才能张开,不过还是可以感到他们的存在。想象跟一整队打美式足球的彪形大汉共进早餐的情况吧——为了抢夺唯一的一片吐司,大家无不使出浑身解数,奋力一搏。这么比喻,你该明白了吧。在一片喧闹之中,大伙儿无不为了口腹之欲,争先恐后,拚命把别人挤到一旁,哪管什么“国民生活须知”。当时年纪小,无法想象人生除了用餐时刻的碰撞、拥挤外,还会有什么问题。哎,我真是大错特错。         ※        ※         ※  我们兄弟姊妹一共有13个之多,母亲胸前那可让我们吸吮乳汁的部位却明显不足。更大的问题是出在母亲身上。她先是为在谷仓后出现的父亲大吃一惊,后来看到我们这一大群更是惊煌失色。她一次顶多只能照顾6个,我们只好分批哺乳。她老是抱怨睡眠不足、长疹子,还得了产后忧郁症。回溯既往、对于这一切,我已不再惊讶。  近日,你大概听过不少什么:“独生子女的悲哀”。人人碟碟不休,带着关怀的语气说道,这样的小孩是多么寂寞啦、缺乏手足之情啦、父母太过关注啦、还有常常必须静默,孤单地进食等等。对我来说,这简直是天堂,百分之百的仙境!  如果这样,我就不必在饥饿难耐之时,和十来个手足打得你死我活,以争一口奶吃。这可真教人精疲力竭,对消化器官更是一大拆磨。大家族座谈只限于温驯的兔子。我想,大作家普鲁斯特一定会同意这一点。我那可怜、劳累的母亲应该也有同感,因为过了不久,在我们能够刚刚站立、对着这个世界眨眼时,她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那一刻,我记忆犹深;在一个死寂的夜里,我在半睡半醒之间,搜寻一点香甜的乳汁。突然发现,我用力吸吮的,不是母亲的乳头,而是小弟的耳朵,顿时睡意全消。我们俩都吓了一跳,后来有一段时间,他都斜眼看我。我很好奇,不知研究兄弟关系的专家对这种现象有何建议?无疑地,我们必得接受集体心理治疗,加上一回自我意识训练,受伤的那一方还得打一针高剂量的抗菌素。  你可以想见,那天晚上大家都没睡好。到了早上,饥肠辘辘,比较瘦弱的就开始嚎哭。  由于天性乐观,我猜亲爱的母亲一定是偷偷跑到谷仓后,和其他的伯叔阿姨相会,早餐前一定会赶回来,嘴角还有一抹得意的微笑。  怎知,连个影儿也没有。几个小时后,已是一片混乱,哭声不绝于耳,还有愈演愈烈之势。开始担心最严重的后果——失去母爱的我,身旁围绕着一群小傻瓜,弟弟耳朵的味道还留在唇际,不能指望什么时候才能一饱口福。  这就是我初次体验到生命的黑暗面。         ※        ※         ※  不晓得接下来的几个礼拜是怎么过的。主人给我们一碗味道怪异而且谈得出奇的牛奶,还有一些不知搁了几餐的残羹剩饭(因此,直到今天,我还提不起对冷面条的兴趣)。不管怎么说,这些不但难吃,更不足以果腹。但是,看我弟姐妹吵得不可开交的样子,人家还当我们吃的是上等牛排呢。  每天,我都看到人们站在谷仓门口进行唇枪舌战。女主人穿的是毛绒绒的拖鞋。男主人脚下则是一双靴子。有些字句从我左耳进,右耳出,然而我才不在意他们那又臭又长的对话:“有太多张嘴要吃饭……花钱像流水……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好歹拿出个办法来嘛……都是你的错,谁叫你在满月的时候把她从谷仓放出来的……  我从未见过有人会为了区区几根陈年的鸡骨头和半条发霉的法国面包吵得面红耳赤。然而,主人对我们摆出一副“不吃就拉倒“的面孔,看来只好将就。  之后,这户人家陆陆续续来了些客人。那个穿着靴子的老伪君子开始用不一样的声调说话。他找来一些朋友来看我们,把我们捧成“传世之宝”。  “它们都是一流的猎犬。好几代都是冠军名犬哩。基因更是无懈可击。瞧那优美的头形,还有那肩骨的线条,多美啊!”  不用说,这一切都是他捏造的。我猜,他从来就没见过我的父亲,因此连我自己都不晓得老爸的长相。然而,他滔滔不绝地细数我们的血统记录和种系,上溯至路易十四的时代!  这副吹嘘的模样,恐怕连二手车的推销员见了也会自惭形秽。  他的朋友大抵都能看穿他的伎俩,不过还是有几个傻瓜上钩,因此我的兄弟婉妹就冒充纯种猎狗一一被人收养。从这件事可以得知:一个不知羞耻的骗子真能偷天换日。我牢牢地记住这一课,日后受用无穷。记得有一天,我在森林里碰到一群野猪,这招就派上用场。不过,那又是另一回中了。  你可能想知道,眼看着亲人接二连三地离我而去,我的感受如何呢?无依无靠?或许吧。孤独凄惨?那倒未必。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不久,我就了解到,少几张嘴讨食,吃饭的时候就舒服多了。或许,你会说我真是没心没肝,自私自利的家伙,然而一个空空如也的胃确实会改变一只狗的人生观。此外,我自认是捡垃圾的高手,因此有自信以后可以发挥“天赋”,一天好好地吃三餐,还有个地方可以避风遮雨。  然而,我又错了。         ※        ※         ※  显然,穿靴子的那个人是主子,因此,我密切地注意他的一举一动。每次,这个可耻的骗子来到我的视线范围,我就摇头摆尾地巴结了。当年的技巧和今天相比,实在逊色多了,但还是死命地摇着尾巴,并发出快乐的尖声叫。  我有种错觉,以为自己小有所获;想象在他那讨人厌的相貌下,有一个亲切的灵魂,最后一定会对我伸出欢迎的双臂。哎,那人的内在比起外表要简单得多。或许,你听过有人描述人生:险恶、残酷,而且出奇地短。这些形容词套在他身上再合适不过了。此外,更令人愤恨的是他那双无法无天的靴子,从那时起,我对人类的脚便抱着深深的恐惧。  不过,有—天,他居然把我从谷仓中放出来,我想,终于时来运转。我希望至少可以出去溜达一下,或许认识一下四周的环境吧,并设法弄一顿吃的,好庆祝我来到这个人世,啊,这又是少不更事的错误。  他带我到一个“面目全非”的花园——里面长满了杂草,还有一些生锈的油罐和几个老旧的大轮胎。他用绳索打个活套,套在我头上,另一端系在一棵法国梧桐的树干上,然后后退几步,上下地打量我。你是否看过有人在肉铺里盯着羊肉和牛肉,不知选择哪一种?他的眼神就是如此,好像在算计什么。  我跳上跳下,耍把戏来讨好他,差点被绳结勒死了,最后只好作罢,颓坐在尘土中。我们大眼瞪小眼地瞧着对方。他舔着自己的胡须,我则发出一声声可怜的哀鸣。最后,他嘴里咕哦了几声,便走回屋内。我们这人狗之间的“神交”仅止于此。         ※        ※         ※  整个夏天我都被绑起来,无聊得要死,而且三餐不继,只能从梧桐树荫得到一点儿抚慰。主人时常会过来,上下打量着我,若有所思似的,我想逃却没处躲。  我很爱叫,不然就没有什么事好做了,只能看看蚂蚁,这些忙碌的小东西常让我看得出神。瞧,他们目视前方,三只脚并肩齐步,四处奔走。听说,大城市也像这样——数以百万的人从一个洞钻到另一个洞,又钻回来。这真是一种奇怪的生活方式,不过有人就是过着这样的日子。  夜晚,我总蜷曲着身子在破轮胎里睡觉。有一天早上,醒来时发现空气的味道完全变了,充满着另一个季节的气味,轮胎的橡皮上还有着豆大的露珠——夏天已经结束了。  当时,我并不晓得秋天的来到意昧着人类的心中开始有—种欲望蠢蠢欲动,特别是在我身处的这个世界。人们成群结队,全副武装地冲到林子里,和画眉鸟、兔子、沙链鸟或是任何在灌木林里发出奇怪声响的东西作战,简直是草木皆兵。据说,这些人还曾相互彼此开枪。这是可以理解的——假如你追逐了—天的兔子却毫无所获,如何对老婆交代?不过,这又离题了。  说到那天,我从破轮胎中爬出,伸了个懒腰,吸了—口早晨的空气,等待另—个无聊的口子,看着那像个幽灵的躯体走出屋子。说来说去,就是那个穿靴子的老头儿。平常总是一件背心加上一件千疮百孔的长裤,这会儿却一身漂亮的迷彩装:—顶棕绿交错的帽子、行军夹克,一排子弹,肩膀一边挂着袋子,另—边扛着枪——哇塞,活像是圣经中神勇的猎人再度出现。  他—走近,我就闻到了那袋子的血臭昧。比起从前的大蒜、香烟和汗臭昧,这可是大有长进,我直觉一定有什么事。果然,他把我松绑,用靴子向我示意,跳上他那辆货车。对诸君而言,这可能不像是个美好的一天。不过,想想看吧,好几个月来只能在同一个地方打转转的我,这么—来,真是大喜过望,准备进行—场伟大的探险。毕竟,蚂蚁虽有趣,看久了也会生厌。  于是,我们出发了,车在平坦的马路上开了一会儿就驶上—条崎岖、颠簸的路,停下来之后,大猎人们下了车,但要我待在车内。我听到同类的叫声,于是把鼻子伸出车窗外。  在林子里的空地上已停了三四辆车。每一辆车里都有一条狗。大猎人和他的朋友昂首阔步,拍着彼此的背,称兄道弟,并较量随身携带的枪械弹药。  有人拿出一瓶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大家轮流喝了一口。另一个战士拿出一把大得可以剖杀鲸鱼的刀,把一条大香肠砍成数段。瞧,他们狼吞虎咽的样子,好像不知多少天没见过食物似的。他们不是才吃过早餐吗?真奇怪。接着,又把那酒瓶子传来传去。  吠声渐弱,我想,我一定在打磕睡了。  突然间,感觉到有人在抓我的颈背,把我拉下车,而且命令我进林子去。其他的似乎已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反正跟着做准没错。我们低头在地上嗅啊嗅着,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似的。那些全副武装的猎人殿后,但是,他们这么大声喧哗,恐怕没有耳聋的都被吓走了,有一点脑筋的鸟类在我们这队人马到达之前,早就飞到安全如宪兵司令部的屋顶上栖息了  不过,我们永远无法解释兔子的行为。有一只狗突然停下来,那个姿势时常可在浪漫画派的作品中看到——头伸得长长的,颈部、脊椎和尾巴形成笔直的线条,前脚掌高高举起,好像踩到什么令人不悦的东西。这—刻仿佛冻结似的那么漫长。  不管怎样,我还是快步向前,探探究竟。一看,蹲在那灌木丛下的是只兔子,吓得屁滚尿流,全没了主意,不知要在地上打滚,装死,竖起白旗,还是要逃之夭夭?  后面整队人马为之兴高采烈,下达不少命令,我却当作耳边风。毕竟,这是我生命中的第一只兔子,非瞧个清楚不可。心中闪过一个念头,口水都快流出来了,于是向前一冲。那兔子显然知道我的如意算盘,从我的腿下狂奔而去——第三次世界大战就此爆发。  你知道,我从来没有上过战场。生平看到那么多只枪在我脑袋上面几寸之处挥来摆去,真教人害怕。这次,我所受到的震撼真是非同小可,于是连一句解释的话也没有,在本能的驱使下,逃得比那只兔子还快,以免被不长眼睛的子弹打到了。  事实上,我在想,或许在回到车子的路上,还可以逮到那只兔子呢。  我无法上车,只得趴在车底。就在我得以喘一口气,庆幸逃过死亡的魔掌之时,突然发现我不是独自一个。周边传来笑声,还有不堪入耳的三字经。那正是老骗子的咒骂声。大家都开怀大笑,唯独他沉着一张脸。  他大声吼叫,要我滚出来。不过,我想,最好先按兵不动,等他气消了再说。他开始朝车身猛踹,那些看热闹的人这下子更乐不可支了。他眼见这么做没用,于是趴下去,用枪托把我推出来。打开车门,一脚把我踢上车。         ※        ※         ※  在回家的路上,气氛凝重。我知道自己没有猎狗的技术和灵巧。但是,这是我第一次出门啊,我怎晓得持猎的规则?然而,为了日后生活的和谐与平静,我还是主动表示歉意,但是主人的回应却是拳打脚踢和一连串的臭骂。  当然,那时我并不了解,因为我的缘故,他在同伴面前像个白痴(其实,他那些朋友也好不到哪里去,不过他们比较有幽默感)。我发现,人类都很在意自己的形象;只要自尊的镜子出现了条小缝,好几个小时都会板着一张脸。要不然,就把怒气出在最近的东西上——在这次的事件中,我就是那个倒楣鬼。         ※        ※         ※  我又回到绳子的一端,好几天主人都懒得理我。我们各自盘算自己的立场;主人期待的是可以和他双双出击、追逐猎物的伙伴,而我最大的野心莫过于安份守己地待在家里,也许可承担一点简单的警卫任务,只要有个可以避风遮雨的地方就心满意足了。  你明白吗?我不是因为道德的原则而反对打猎,我认为一只此翘翘的兔子要比会到处乱窜的来得容易掌握,还有,我实在无法忍受枪声——我的耳朵实在太敏感了。  几天后,主人决定看看我是否真是“朽木不可雕也”,于是准备给我一点野外追猎的基本训练。他从屋里走出,挥舞着枪支,还有一切毛茸茸、无以名状的东西。我想,可能是他的破烂背心,再用一张兔皮捆在外面。  他把我松绑,将那一团东西放在我的鼻子下让我嗅嗅,咕哦地说着什么原野的气息,他忘了他在乱修那部车时,就是用这破背心来擦手的。柴油味道这么重,哪能让我感受到闻到猎物时的兴奋?但是,我还是尽量装出机警、敏捷的神情,之后,另一场闹剧又上演了。         ※        ※         ※  他把那团东西丢到20公尺外的杂草丛里,然后双手下垂,做出阻挡我冲出去的手势。我才不想动呢,特别是有个会拿枪胡乱扫射的老疯子在身后,因此静待下一步的进展。这个蠢蛋还以为我表现出节制和追猎的技巧,斜眼看我,微笑着说:“好,”又加强语气:“好,这是个不错的开始。”  接下来呢?我们该等那件毛茸茸的破背心从杂草中跳出来投降、求饶?还是要偷偷地爬进去,把它逮个正着?在我们决定下一步的行动时,我躺下来了——这真是个错误的决定。主人这下子变得怒不可遏。  我不敢正眼看主人,因此不知道他居然举起枪只。一听到他扣动板机,我就死命地逃,在“砰”一声之前,躲进巨大的破轮胎里,头朝下,用脚掌蒙住耳朵。         ※        ※         ※  你看过一个完全失控的人吗?这种景象想必不太赏心悦目,特别是他一边朝你的方向挥动手中的枪,一边叽哩咕噜地破口大骂。  我想,我还是找个厚实的东西放在我俩中间比较妥当。我一跃,跳出轮胎,在他得以用绳子绑住我的脖子之前,躲到树干的后面。我们就绕着那棵梧桐树打转,他大肆咒骂,像个被魔鬼附身的人,我—面全速逃跑,一面向后看,并摆出悔悟的神情。这可真是高难度的动作,而且挺危险的。不过,他的枪法是最臭的,应该打不中。  要不是他的朋友突然来到,目睹这—幕,笑得眼泪直流,我们早就精疲力竭准备停战了。那人一点都不认为这是“生死之搏”,反而觉得我们在玩“绕圈转”的游戏。现在回想起来。日后我的住所—再变更,都要怪这种嘲弄。你可能也有这种了悟:有些人就是开不起玩笑,动不动就翻脸。         ※        ※         ※  之后,情况急转直下。他把我逼到角落,用绳子的一端痛击我,然后一把抓起我来,丢到货车后面。在上车之前,他对我咆哮,并大声对老婆吼叫  (这可怜的女—人,不知得忍受多久这种折磨),  然后飞速前进,好像快来不及参加好友的葬礼一般。  我安稳地待在货车后头,沉思默想。我看得出,我们不是要去打猎,因为他没戴那顶可笑的帽子,也没拿那只可怕的枪。不过,想必这趟旅程也愉快不到哪里去。他整个头部和肩膀都很僵硬,怒气冲冲地,开起车来像不要命似的,而且乱按喇叭,车身东倒西歪,有如瘸了一条腿的醉汉。  我们一直向前疾驰,几乎一路爬坡而上,最后猛然停在路边。我准备好面对另—场考验。他下车,来到货车的后面,我就趁机溜到驾驶座上,以防他使出狠毒的招数。我们大眼瞪小眼:他从车厢门外看着我,我从前座望着他。  我想他又要对我嘶吼一番。怎料他从口袋掏出一条不算小的香肠,拿到我面前。我早该预料到这么一个卑鄙的老坏蛋不会突然宽大为怀的,但是我实在太饿了,因此大喜望外。我死命地盯着那根香肠。他慢慢地后退,我则跳出前座。摆出诌媚的姿势——前脚掌并拢、头高高抬起,口水更是已经汩汩地流了。  他点点头,咕哝了—声,把香肠放在我的鼻子正下方。我依稀记得那是猪肉口味,肥的部分恰到好处,而且香辣诱人。就在我倾身,想大咬—口时,他随即转身,把香肠丢到灌木丛里。  以前,他动不动就呻吟,抱怨浑身关节痛、这一掷倒是挺厉害的,可和铁饼选手比拟。  我想,你可能猜到结果如何了。我追逐那根香肠,心想,这就是我的猎物了,一头钻进小树丛中,不断地嗅啊嗅,希望找到一丝线索。我大概因为这种追逐的快感而忘我了,丝毫没注意到周遭的动静。当时,我可不是“蹑手蹑脚”的,简直把整个树林搞得天翻地覆。搜索了约莫十分钟,没有所获,于是我开始想找回一点方向感。我向后一看,天啊,什么都不见了!  身后荒凉一片。没有车,也没有人。主人一定趁我专心找寻“猎物”时,开溜了。  更惨的是——我连那根香肠也没找到。在天国与地狱之间  一瞥空旷无垠的地平线,看不到车子和邪恶的主人,刹那间“流浪狗”一词闪过心头。我想,主人莫非摆明他们那“沮丧之家”已不需要我的服务。果真如此.现在我便有足够的时间可以思量一下未来。  无庸置疑,这可真是个“转折点”。我发觉,所谓的转折点要看你从哪个角度来看——世间事物好坏参半、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半杯水”究竟是一半空的,还是一半满的?而山穷水尽之后是否真能见到柳暗花明?诸如此类。  正如前述,我天性乐观,因此开始朝好的方面想。现在,我自由自在,可以到处逼遥了。不会冷不防肋骨被猛踢一下,也不必跟着一群荷枪实弹的白痴,在震耳欲聋的枪声下奋力急驰。至于以后的食宿,说句老实话,不可能比先前更差了。因此,把这些抛在脑后,对我来说可谓不费吹灰之力。  不过。有个问题却悄悄袭来。不管我具有多少中中,却天生不会捍卫自己。这就是猫和狗之间的不同。早年,我和一只名叫黑普丝巴的猫有点过节,因此对猫一直很“感冒”这件事,我会日后详述。  把猫丢到旷野中(我可是很愿意第一个挺身而出),在你的发觉以前,他们早就囤固吞下一客“鸟排”,找个喜欢的巢穴或兔窟占为已有。换句话说,它们的适应力强得很,一听到大自然的呼唤,就兽性大发。猫就是有这种本能。顺便一提,依我之见,它们非但靠不住,还有一两项令人恶心的劣习。  如此沉思默想,是把吾等狗族的立场置于所谓的“文明社会”之中。想必你知道我等一族被誉为——“人类最忠实的朋友”。这个老掉牙的词儿就像项圈般一直跟随着我们。我想,这大概是某个慈爱的老绅士发明的说法,一看到我们那湿润的鼻子,和深情款款的凝视,就不能自己了。但是,人们常常忘却狗儿最痴心梦想的是什么。  其实,人类和狗之间的关系是满功利的。当然,它们之间亦有友谊存在。(说真格的,要不是这种“友谊”,我也不会在这儿高谈阔论了。)哎,谁能否定一张温暖的床、丰盛的三餐和舒适的家居生活呢?  我们高瞻远瞩的祖先,想必在几千年前就了解这一点,判断并下结论:人类是吾等狗族最可靠的饭票。是的,我们有自己的技巧和才能,但这些能担保三餐温饱吗?噢,恐怕不行。我们自己能建造一个温暖舒适、可以避风遮雨的窝吗?答案还是否定的。(尽管猫儿再怎么神气活现,还不是做不到!)  因此,吾等狗族的祖先当机立断,还在“爱犬者惧乐部”和“贵宾狗美容院”出现之前,就决心让我们在人类家庭中繁衍。  人类最经不起馅媚了,把我们的摇头摆尾当作是友谊、手足之情、真爱的誓约……有关吾等狗族的迷思于焉而生。之后,我们就轻松愉快了,不但工作时间相当有弹性,且食宿无缺,而这一切只要些许的运气和一丁点儿阿谀奉承的功夫。         ※        ※         ※  理论上是如此。然而,我的经验还相当有限,没有人曾亲切地呼唤过我,连物质的享受都谈不上。此外,我现在的遭遇可谓每况愈下。独自坐在山丘上,看着伟大而沧凉的景色,我开始忐忑不安——甚至还想回去找那老魔鬼,趴在他无情的靴子旁。好在,远处车子的声音使我分神,于是我沿着小径下山,走到大马路。觉得眼前有无穷的希望。  有部车子从我身边呼啸而过,其他的车子也是,好像都在赶着上班。尽管我和善地点头示意、跳上跳下地打招呼,众人皆视若无睹。我索性大模大样地坐在马路中间,可人们只会刻意地避开我,或是对我大按喇叭,显然他们是缺乏同情心的一群。这种事见多了之后,让我更加不敢相信人性。  最后,我灵机一动——对了!何不跟着行人?  这么一来,说不定会时来运转。跟用双脚走路的人沟通可能比较有希望,以时速五十公里飞驰而过的人根本不给你一点机会嘛。跟汽车如何“互谅互让?”我想你知道我的意思。所以,我决定把目标转到行人身上。  哎,说比做要来得容易。今天我落到这个下场,还不是因为那个爱打猎的老伙伴把我遗弃在一个像是新西兰的地方——听说,那儿除了林木、树丛和高山,其他一无所有。当然,有人就是喜欢这钟原始的大自然,然而对渴望同伴和救援、孤独得发慌的我而言,实在没有心思享受这种“山林之乐”。于是,我一往直前,寻找文明社会的踪迹。  时间一分一秒地溜走,我闻到一丝微弱而熟悉的汽车废气,想必已是黄昏时刻。对你来说,这一点或许并不重要,甚至令人生厌;对我而言,却意义非凡——因为人类的足迹近了。果然,一到下个山头,就望见了一大堆石头砌成的建筑物,更靠近一点,人世的活动便纳入眼底——熙攘忙碌,人声嘈杂。说真的,跟蚂蚁的世界有一点点像,不过喧嚣多了。  你一定还记得,我是出生在一栋废墟一样的房舍,所见皆孤独沧凉,因此山脚下的世间让我大开眼界——有好几十幢房子,大概佐着好几百人。我想,我未来的灵魂伴侣必定在这村落的某处。由于这种幻觉,我在经历劳累困顿的一天后,犹然兴奋地伸一伸脚爪,引领盼望。         ※        ※         ※  这个村落在我看来、庞大无比,街道四通八达,每一丝微风都飘送着奇异而迷人的香味。人们似乎毫无目的地游荡者,心中唯一的盘算是晚餐该吃什么。有一群人在街角叽叽喳喳,我就在这儿学到一课宝贵的生存之道——人手里中着东西,好像就不会讲话似的。不要问我为什么,反正那几个人一停下脚步讨论世间事,就把购物袋和菜篮搁在地上,这种高度对我再好不过了。(我的头可举到人类的膝盖和腰部之间;探头到一只没人看管的篮子上,简直是易如反掌。)  机会在敲你的大门时,切不可犹豫再三。我连忙夺走一条凸出来的法国面包,赶紧跑到露天咖啡座的桌子下躲起来,大饱口福。我啃得一干二净,连面包屑都不放过,并计划再次对那只菜篮发动突击。  突然间,有一只手来到我的视线之内,轻轻地拍拍我的头,消失了一会儿又出现时,递上一块方糖给我。我抬起头,邻桌有对年轻男女正对着我笑,并发出有点滑稽的声音,也许他们认为这种没有意义的音节传到一对狗耳,可就意昧深长。我注意到,他们对婴儿也是如此。但是,从音调听来,他们的确相当友善,此外一只友谊的手要比无情的靴子好得多了。因此,我决定讨好他们。  也许你会想,他们是不是没有见过狗?两人不断地对我低声喁喁、一直轻拍我的头,方糖一块接一块地丢给我——这些不都表示“一见钟情”吗?那时,不经世事的我,还以为这是邀请我成为伙伴的姿态,于是在他们离开咖啡馆时,亦步亦趋地尾随其后。  我不否认,自己以为一张柔软的床和新生活已是唾手可得。你大可说我过于天真,哎,我和人类相处的经验还颇为有限,到目前所遭受的,不是辱骂就是虐待,因此有人对我示好,还不大习惯,才会有如此,才会有如此妄想。  我又从中学到一课:只看表面友谊,麻烦必定随后就到。当初瞧那对年轻人对我亲爱的劲儿,我以为——段留芳千古的友谊即将展开。然而,我不仅表错情,还会错意。我一路跟着他们,快到车子的当儿,他们开始尴尬地甩着脚,就在我试图上车的时候,奋力把我推走,猛然关上车门,差点夹住我的鼻子。有个教训不就说道:“小心陌生客的引诱。”我现在可以用超然的角度来思考此中的意义,但在当时,那个事件对我可是一大挫折。  吾等同辈有一些就禁不起这种考验,心理因此不能平衡。我就见过这样的猎犬——碰到—点儿挫折,就颓然倒下、翻过身来,四脚朝天乱舞。我就不会。  “自己跌倒自己爬”,就是这么一回事。我决定效法人类,上街享受购物之乐,让自己快活一下。         ※        ※         ※  我在街上到处溜跶时,突然某家店门口传出一阵香昧,于是忙足一嗅。啊,“此味只应天上有”,是新鲜的生肉——猪排、羊腿、手工香肠、牛肚、牛肝、髓骨、牛肉等,应有尽有。我闻香而至,却连一个影儿都没见到。要不是后面房间传来让人昏昏欲睡的电视声,可说是死寂得犹如墓地。  在我朝向那摆满佳肴的木桌迈进时,甚至可以听到自己脚蹄划过地上尘土的沙沙声。我想先好好地端详一下,再做最后的选择,殊不知人类活命的定律——优柔寡断通常会坐失良机。但是,嘴巴能衔的毕竟有限,如果有上等牛排,我可不想只叼走一块多骨的脖子。这就是所谓的“三思而后行”吧。  哎,怎知最后反而落得两手空空?  有一对猪蹄膀吸引我的目光,还有一大块小牛肉也深得我心,就在不知如何抉择时,店后方传来一声怒吼。肉贩气冲冲地冲进来,眼球因愤怒而暴突,一边寻找对付我的武器。幸好,他就近拿得到的只是把扫帚,而不是切骨头的锯子或是剁肉的利刀。显然,他使用扫把的技巧不够纯熟,情急之下,打翻了一整排的玻璃罐。我想,里面大概是臆鸭。我趁他手忙脚乱之际,跳过一地的玻璃碎片,在逃之夭夭之前,只能再瞄一眼那块最中意的后腿肉。  早知道,当机立断就好了。犹豫再三只有挨饿的份儿。诸君购物时,勿忘这个教训。         ※        ※         ※  我的策略不得不重新调整一番。在肉铺的遭遇还透露一件事。村里的店家对吾等狗族怀有某种偏见。你看,小孩子翻天覆地,大人就不会拿着可怕的武器对付他们。你知道了吧。所谓的规则视对象而有不同。有一天,我看到一个人和一条杂种狗离开面包店,  居然平安无事,没有人出来追打。真是奇怪。或许不是所有的狗都会引发人的怒气吧。嗯,也许不幸的只是像我这种落泊的狗。我灵机一动,跑到街上的杂货店,站在店门外,准备实行B计划。  我的计划就像许多伟大的理念,其实很简单。我决定尾随一个顾客进入店内,装作是他的跟班。一旦入内,我们就分道扬镳,待那人使老板分神之际,我将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叼起一大块上等好肉。这个策略可说是天衣无缝吧!  杂货店里有许多让人垂涎三尺的美食,和肉铺里血淋淋的生肉各有千秋,但是更引人大发奇想。于是,我怀抱着期待的心情看着过往的人群,希望从中找到“共犯”。  以前,我从来没有看过这么多的人,我想,我毕生对人类行为之所以有不灭的兴趣就源于这个黄昏。各种年纪、各种身份、燕瘦环肥都有,摩肩擦踵地齐聚在大街上,却对彼此相当冷漠,和吾等狗族聚集在一起的那股亲热劲儿截然不同——不会彼此好奇地嗅嗅、围成一圈,也没有抬腿的礼节。  说实在的,他们的社交接触贫乏得可怜,只是偶尔点点头或是握握手。当然,现在我已经见怪不怪了,但是当初看到他们那样陌然处之、对同类没有兴趣的样子,真是觉得怪异。也许是因为大都会的拥挤造成的,我不该大惊小怪。这的确会使人的感官麻木。  我是如此聚精会神地观察过往行人,乃至于有个女人轻拍我的头时,吓得我跳起来。我抬头一看,是一只空空的篮子和一张笑脸。然后,她转身离去,走向那家芳香四溢的杂货店。我对自己说:好好地把握这个机会吧!  于是像个影子般跟在她后面,装作是如假包换的家犬,这会儿出公差陪女主人购物。  这真是一家货色齐全、传统的杂货店。近来有不少店家里面都只是些罐头、盒子或是包着塑胶袋、奇怪的东西。这家店却有着真正的食物,而且完全“裸露”在空气中——一块块的乳酪、香肠、熏好的火腿,还有一整排熟食佳肴。  你晓得吧,法国人对吃最讲究了,从扁平的碎鸡肉灌肠到陶制的盖碗食物,应有尽有,让人大饱眼福。  我的临时女主人在蔬菜前停下脚步,我对菜叶可是一点儿兴趣都没有,同时抗拒了一下小甜饼的诱惑,随即溜进那条狭窄的走道,直接跑到店后方,也就是美食展售处。  我实在也很中意那些手工精制、有着干酪、肉末和善茄酱的意大利式厚面条。不过,不能犹豫再三了。由于上次在肉铺得到的惨痛的教训,我不假思索,伸直了后腿,爪子伸到放置食物的长桌,张开大嘴咬了约一公斤的上等火腿,然后一溜烟地趴下。  问题是:就在此时,我遇见了另一个同类,该大方地分给它一块吗?这只身材细细长长、尾巴卷得相当可笑的小动物,看来就像痛苦不堪的虫子。只要它用高亢的假声吠一下,不止我的耳膜受不了,”包管连死人都会被吵醒。我想,它行将发出震耳欲聋的尖叫声,因为他的“私处”大概不小心被火腿切片机夹住了,谁料他只发出一小声的哀鸣,便飞快地朝我的膝盖猛咬,还做出“难吃死了”的表情。我忙着甩掉腿上这讨人厌的家伙,顾不得火腿了。就在此时,后面出现一个穿围裙的人。我依稀记得擀面棍打在身上的感觉。  哎,此地不易久留。  这大抵是村里店主对我的“欢迎”。我只能说,千万别相信明信片上那些对你傻笑的村民。这一天我遇上的那两个凶神恶煞足以让骁勇善战的成吉思汗恶梦连连(据说,他在粮食短缺之下,还曾以吾等狗族的肉骨充饥)。         ※        ※         ※  我又躲在露天咖啡座的桌子下,沉思默想。今天,一度被拒于千里之外,二次掺遭追杀,总计所得只是一小条法国面包和几块方糖,可说所获不大。现在、影子被拉得愈来愈长,夜晚将至,而我今天的目标——张小床和伙食还没有着落。  管他的,明天—定会有新的欢乐和机会,但是长夜漫漫,何处是吾家?要继续躲在桌子底下,还是存未知的世界找个藏身之处?这的确是个问题。  咖啡店老板结我一个明确的答案了。所有的村民人手一把扫把,对付“不速之客”、这个老板也不例外。他是来清除桌下和街上的粪便的。他一步步地接近,就在我们四目相对的瞬间,扫把立即提高至攻击位置。我想对他的“待客之道”略为恭维—番,但是恐怕连提起腿来飞快撤泡尿的时间也没有了。我又再度落荒而逃,只得在乡间找个歇脚的地方。  思量人类对我的“厚爱”,我想还是识趣—点,别打这个村子的主意了。就在此时,小路的尽头传来—股腐败的气昧。原来是一只翻覆的大垃圾桶,里面的东西散落一地。我慢慢地走进,鼻子抽动着——啊,晚餐的问题已经解决了。于是,我开始研究菜色。  人类丢弃的东西真是无奇不有。骨头、面包屑、鸡鸭的内脏,还有吃剩的沙丁鱼……这些可说是藏在空罐头、纸屑和塑胶袋中的珍味。我推开了只破鞋子,拂去第一道菜——冷冻鸡皮上的灰尘,突然间听到咬牙切齿的声音,事实上,该说是“咆哮”。不管怎么说,这使老兄显然不太高兴。我抬头一看,一只同类的一半身从垃圾桶伸出,怒目龇牙,嘴巴大得可以吞下一颗头颅似的,显然到了高度警戒的状态,活脱是捍卫家园的忠狗。  我想,自己不是胆小鬼,特别是对付年事已高,而且身体赢弱,块头又比我小得多时。因此,我决定无视于他的存在,毫不在乎地把鸡肉吃完,再享用下一道——干酪皮。  美食当前,但是耳边不断地传来鸣鸣哀鸣,距离又是如此之近,真是煞风景。听说,晚宴要是有投资掮客在场也会让人索然无味。不管怎么说,他们不会轻易罢休的,垃圾桶里的那位老兄亦然。  撇开这小小的不悦,今天的晚餐还不错。酒足饭饱之后,我开始郑重其事地考虑住宿的问题。  搜索了几分钟之后,我发现这个村落有个特色:在主要道路上,每隔一二百公尺两旁就有小路,小路的尽头就是房舍。而每条小路都有一只垃圾桶,跟我那个脾气不太好的同伴所占据的大同小异。我运用了一下逻辑法则,断定每一只垃圾桶都有某种可以充饥的东西,虽然不一定能让人食欲大动,但是可供温饱,而且安全无虞、取得方便。  我—嗅,更证实我的理论正确。想到大脑和鼻子的功能发挥得如此淋漓尽致,使得胃部得以满足,不禁佩服自己的才智。  第二天的早餐打点好了之后,我开始寻找栖身之处。就在此时,我遇上了困难,我拜访了约五六家,门外都有个可让我小憩一番的窝,然而我一走进,就听到连声威胁、警告,大抵对我的行动不表赞同——这会儿,不是人类看我不顺眼,而是咱家同类——家家户户至少有两只看门狗,看他们大惊大叫的样子,好像我是珠宝大盗似的。  好在,他们的行动都有限,不是被铁链就是被绳子绑住,这使得他们凶狠的本能受到牵制,我就在领土的界线,举起后腿撒了泡尿。嘻嘻,他们再怎么张牙咧嘴也不能动我一根毫毛。这种挑衅的姿态好比到人家做客,评论主人选的窗帘没有格调,准让人恨得牙痒痒的。  有一只牙齿其大无比的大疯皮狗就发狂地想挣脱铁链逮住我。可怜的家伙,我想他的声带可能要扯断了。他的怒吼突然变成了吱吱声,看起来颇难为情。活该!  然而,看完这些余兴节目后,我还是得找一个窝休息。今天真是漫长、高潮起伏的一天,而且学到不少东西,但是这会儿我已经疲惫不堪,对住宿不能再挑三捡四了,只在没有扫把和恶犬的地方就行了。我试着接近最后一家,又是一阵歇斯底里的狂吠猛叫交响曲,只好在森林边缘的灌木丛里倒头大睡。  一提起森林,总让人联想起许多浪漫的地方——静谧的林中空地、林荫深处、大地之浪漫安静的怀抱,以及一个宜于静思冥想之处,然而你也该跟我一样,住上几个礼拜看看。森林给我的记忆就只有一个字,那就是:吵。鸟儿的尖叫,还有它们扰人清梦的啁啾;白天猎人的喧哗和枪声;夜行动物出没沙沙作响,还有猫头鹰的叽哩咕噜,真是片刻不得安宁。因此,我常常辗转难眠,希望有一天能不被打扰,一觉睡到天明。  我常常溜进村子,为的就是暂时从森林的喧闹声中得到解脱。只要和肉贩及杂货店那只讨人厌的小家伙保持距离就没事了。可以四处逛逛,从容愉快地溜啦。中实上,有一两个比较有绅士风度的村民已经认得我了,对我伸出友谊的手。如同以往,只要我想把这个姿态发展成“恒久的关系”,那只手马上就缩回去了。  就在我白天流浪的生涯愈来愈乏味的时候(其实,晚上也一样无聊),我的命运出现转机。这可谓我生命中的里程碑,或是转折点。也许两者皆是。  不管如何,待我娓娓道来,请诸君自行判断。         ※        ※         ※  有一天晚上,所有的猫头鹰都聚集在我脑袋上方的树上,不知是在进行辩论大会,还是到了交配季节,让我不得安眠。第二天,我拖着疲惫不堪的身子前往村子。我不但无精打采,而且面容憔悴,平常的活泼和机灵全不见了。  在去往村里的路上,我听到身后有汽车声,赶紧跳到排水沟中,让车子先行。不料,这车子停了下来。  驾驶人是位女士,从她下车的步伐,即可感觉我们志趣相投。她不是高高在上地睥睨着我,而是,蹲下来和我面对面。对人类来说,这实在是不算什么,但是对吾等狗族而言,可是意义非凡。此举表示同情、愿意以平等的地位来沟通——这实在是应有的礼貌。  如果有人老是在你头上一公尺以上的地方瞟着你说话,你是不是会觉得不屑而且认为这人有失教养?因此你该可以了解为何我对她这亲切的序曲这么热情——尾巴和身体奋力地摇,发出狂喜的呜呜声,伸出友好的爪子碰触她的膝盖。  就这样,我们在水沟旁“谈心”,过了几分钟,她好像已经下定决心。她打开车门。我的耳朵下垂、情绪低落,之前的经验告诉我,这就是仓促道别的前奏,下一刻车子即将急驰而去,奔向落日,把你抛下——一个孤独的流浪狗。  这次可不同了,她居然请我上车,于是我一跃而旧,乖乖地待在车地板上,尽量不讨不厌。之后,这个刚结交的好朋友居然请我坐在她身旁,你可以想象我的惊讶,心中突然涌起的希望之泉更不在话下。  在兴高采烈的时候,我们都有自己的表达方式。人类总是愉快地拍着彼此的背,而我却是想找个东西来咬。这种咬,并不是侵略的姿态,只是表明赞同目前的情况,眼前的安全带正可派上用场。  我们渐渐驶离村落,开上一条小路,两旁尽是葡萄园。  我们在一座房舍前停下来,跟我过去几个礼拜所见的房子无大差别。耳边又响起熟悉的低吠声,他们大概巴不得咬我一口,我从车上的座位瞥见,这家养的两只狗,都没有被绑起来。经过那位女士耐心地一番劝诱。我才怯生生地下车。跟同伴打声招呼。  幸好,这两只都是母的——一只是邋遢的老母狗,从远处看,像是一头猎犬;另一只则是黑色、跛足的拉布拉多犬。看来,它们对我不会造成任何威胁。互相问好后,她们立刻趴在花园里,一副悠哉悠哉的样子。  这时,我心想:此行恐怕不是单纯的拜访,那位女士把我胡须上的皮带碎屑捡起,带着若有所思的眼神,并喃喃地说道家中其他成员。  我记得,自己当时想着,天哪,千万别让我看到猫,也别是穿着靴子、拿着枪,有杀人倾向的疯子。不知怎么,在一生中最关键的现在,这些奇怪的念头不断地在我脑海中显现。  眼前出现的人,和我想的差了十万八千里——裸足、手无寸铁(这真是个好的开始),而且看起来好像在发呆。我们打趣地看着对方,但是我发现他全然没有那位女士的兴奋。之后,他们俩到角落窃窃私语、我就趁机测览一下四周环境。  对于室内设计,我并没有继承什么流派,只有自己一点看法,这房子对我来说,真是绰绰有余——前后都有花园、屋后不远是未经人工修饰的荒野、室内地板铺着地毯,四处弥漫着那两只母狗的气昧。显然他们住的地方可不寒酸,对我而言,更是高级的享受了。不过,这家已有两只狗了,为什么要让第三只来凑热闹呢?  我偷偷地走近他们开“家庭管理会议”的角落,竖起耳朵。  这家女主人显然执意将我留下,而男主人则犹豫不决。三只狗会不会太多?如果我留下来,有容身之处吗?他们淡淡地提起,可能得找到我原来的主人。但是,女主人使出高招,以痛苦的语调滔滔不绝地说我情况堪虑营养不良,而且连个安稳的窝都没有;更加上她私人的看法,谈到我身上的痤疮、突出的肋骨,以及惨不忍睹的外貌,最后为我恳求,认为我急需细心照料,不然小命恐怕不保……这些话听在我耳里,有如仙乐,我把身子靠在她腿上,表示我们团结一致。  老天保佑,她终于获得最后胜利(我注意到,老婆总是胜的一方)。他们暂留我下来,观察一段时间。哈,只要我保持干净、对那两只母狗言听计从,还有小心别惹男主人生气,我就可以正式登堂入室了。  我舒服地躺着,阳光照在我的肚子上,主人从门口观察我的一举一动。这个世界真是美好,浪迹天涯、好几个礼拜三餐不继的日子恍如昨日。  此时此刻的我,实在太幸福了。我的闺房和一场“澡缸浩劫”  和那位女士巧遇那天,证实我的第一印象果然没错,我似乎真碰到了贵人。  下午,我们屋后的小径散步,我也改变了自己对森林的看法。以纯娱乐的目的来看森林还是有着一些特别的优点——可以见到各式各样的树木;你—接近,小动物就落荒而逃;地底下还不时传来各种奇奇怪怪的声音。  我甚至捡到一只魂归西天的鸽子,好生享用了—会儿,特别注意颈后和耳朵后难以啃干净的部位。总之,森林真是个好有趣的地方。不过,我可不想长年住在那里。现在,终于有人收留我,因此不必流浪林间了。  回家之后,还有更多食物在等着我呢。我还不习惯面对这么丰盛的餐点。饱食一顿后,我的大脑已不能作用,于是摇摇摆摆地爬到桌下睡午觉。那只拉布拉多大的毛真舒服,正好可以给我当枕头。醒来时,夜幕低垂。我还是有点昏沉沉,不过?感觉得到主人,也就是我现在的“老板”轻声细语地不知在说什么。希望是庆幸让我这不错的家伙进门来。  然而,我那竖起的耳朵捕捉到一个不太妙的消息——他们在讨论我今晚该睡在哪儿,显然我的床不在屋里。我想,可能是我的脖子和肩膀还有那只腐鸽的味道,因此不得其门而入。男主人还说,假如我愿意的话,他可以放我回到原处。我赶紧表明,自己百分之百的满意,待在桌下—点问题都没有。  哎,人类有时实在异常迟钝,不懂我的心,只是催我走出漆黑的门外,带我到房子外的狗屋。         ※        ※         ※  我承认,这地方比我原来的住处改善很多——有厚毛毯、一盆水,以及睡前吃的小甜饼。他们还亲切地拍拍我的头,祝我晚安。但是,我还是被锁在门外啊!  我真正想待的地方是在门里,头靠着那头胖胖的拉布拉多犬,像是家庭中的一份子在室内的窝里睡觉。  但今晚恐怕机会渺茫了。就在灯火惧寂后,我只得趴在我的小窝,从敞开的门凝视繁星。  这是个宜于思索的时刻。哎,生命真是曲折,前一分钟还得意洋洋下一分钟就失魂落魄了。所谓“多采多姿”的人生,大概就是这样来的吧。要是大作家普鲁斯特遭遇到类似的处境,会作何反应?我想,可能是呼天抢地叫妈妈吧,但绝不会流落在屋外。记得,这位大文豪是足不出户的。  这时,我试着发出一两声哀嚎,再以啜泣的颤音作结,看看室内的灯光是否会随之开启?这招果然灵光,屋里的灯火突然间亮了起来,“老板”起身到我下榻之处,以关切的眼神查看我是不是被哪只逞凶斗狠的野鼠偷袭了?发现我毫发无伤,转身离去的时候,他们藏起怜悯之心,严厉地命令我安分一点。  有些争论注定是没有结果的,比方说想跟水电工人或律师讨个公道。我想,今晚的事最好就此罢休,以免自讨没趣。我叹了—口气——这口气不但长,而且深沉,道出我的满怀愁绪与无尽的情思,可谓一种艺术的表现了,然而却没什么作用。在那睡袍之下,是颗铁石心肠,无视于我的孤单寂寞。我一边打磕睡,一边还在思索,如何让他们了解这种住宿安排是个错误。  这就是抱着问题入眠的后果。潜意识不断地作用,彻夜忧心,辗转反侧,直止凌晨时分——啊,有了!解决之道自然而然地在我脑海中浮现。  醒来时,我已有了对策。         ※        ※         ※  显然,我所犯的错误在于高佑人类的智慧。我们大抵不能否定人类的成就,诸如小羊排的烹调法,或中央空调系统等。然而有不少人对微妙之处的反应实在是出奇地迟钝。暗示、用手肘轻推示意和种种婉转的说法——这些对一条肠子通到底的人而言,实在不知其所以然。人跟狗之间正是如此,有着茫然不解的迷雾。这也就是我和“老板”之间的写照。  尽管他们的确欢迎我的来到,但似乎反应不太敏捷。有些姿态实是再明显不过了,他们却巧妙地视若无睹,有时,你过于率直,最后便落得潸然泪下,我认识一只喇叭狗,一朝发现自己失宠居然气愤得大啃家惧。噢,这么做有失风范,我得想出个妙计展现我的机灵和魅力。  当我从“闺房”步出时,清新的空气迎面而来,我也嗅到微风中飘来各种有趣的气味。嗯,东边不远处有我的同类,还有几只活蹦乱跳的鸡。这些鸡的味可真教人胃口大开。我暗自记下,等家中私中解决,必当造访。瞧,那些母鸡不仅好玩,更是营养多多。你一追逐,她们就一边狂奔,一边咯咯叫,实在令人快意。此外,一想到羽毛处理好后的滋味。哇,我的口水都流了一地。  鸡真是一种“实用”的鸟类。  经过一番沙盘推演,计划周详后,我就朝屋子走去。门窗紧闭,于是我把耳朵贴在门上一听,静悄悄的,没有任何活动的声响。我决定不吠一声,而采取较不传统的作法——用爪子抓门。过了几分钟,那两只母狗终于注意到了——天已大白,早该起床走动了——它们像二流的女高音,抬起头来,开始嚎叫,而且一直保持那种尖声的风格。这正是我想要的效果,这么一来必定会吵醒“老板”,让他们大大地不悦。然后我就溜得远远地,双唇紧闭,表现“沉默是金”。  不久,门就开了,那两只老小姐兴奋地冲出户外,“老板”跟随在后,揉着惺松的眼睛,对着灿烂的朝阳眨眼。第一步告捷。  我确定引起他们的注意后,就立刻跑回“闺房”把毛毯拖到门口,摇着尾巴,我想,这足以表白我最真诚的渴望——让我进门吧!  为了安全起见,我摆动身躯接近女主人,轻轻咬着她的手腕,拉着她朝着屋子的方向前进,同时发出微弱的哀求之声。进门后,我放开她的手,马上跑到桌下趴好,并拢爪子,就像一只温驯、教养良好的猎犬,并静待下一步的进展。  “老板”双双在我面前蹲下,我装模作样地发出几声悲鸣。我敢打赌,过不了多久,“老板”一定会心软,就在此时,我注意到女主人的鼻子抽搐着,脱口说了一个字——toilettage (法文,“梳洗”之意。)  当时,我想她可能在说一种奇特的古物名称或是婆婆的名字,因此还是正襟危坐,并设法传达我那热切的心意。从日后的经验得知,在这种情况之下,我最好与人保持距离,直到我身上的腐鸽味道淡一点再说。  哎,不经一事,不长一智。         ※        ※         ※  关键是最后我和我的毛毯都得以入内。万岁!  这真是突破性的一步。我跟大家走进厨房,机灵地蹬来蹬去,看是否有表现一番的地方。我一边吃早餐,一边盘算下一步——耍乖乖地待在桌下,还是冒个险到花园溜溜?食毕,“老板”唤我上车。看来、我们要出门了。  我们开进村里,停在一栋房子前面,这个地方似曾相识,因为大老远就可闻到一股刺鼻的消毒药水味。进门之后,那股味道更是强烈得叫人晕眩。我本能地想逃出外,此时跑出两个浑身肥肉的女人,一前一后紧紧地抓住我,把我擒进澡缸“行刑”。  只有“创痛”一词足以形容以下发生的事:全身浸湿、涂抹肥皂、冲水、再抹肥皂、又冲一次水——而这只是序曲。然后,她们拿出迷你“除草机”,修理我的毛。这个过程有如永恒那么长。接着又亮出剪刀攻击我的耳朵、胡子、尾巴还有其他敏感部位。最后的“羞辱”,就是拿出一种灰尘似的粉末往我身上猛倒,味道像是混合了“巴黎之夜”香水和除草剂。  我赤身裸体、浑身香喷喷的,羞得不知如何是好。最后,终于被选回接待室。有只贵宾狗从女主人的手提袋里探出头来,高傲地端详着我,并对我轻蔑地一笑。她以为安全无虞,才这么放肆。我对我自己说:等着瞧吧,看她们把你修理得全身光溜溜,只剩脚上四团毛和一声“汪汪”。  诸君可以想见,我对贵宾狗并不特别有好感,此时,我倒生起了一丝怜悯之意。  原来toilettage提的就是这么—回事,之后还有驯狗学校、教养课程、肛门温度计,以及专人指导我们“独身禁欲”——这实在是人类铸成的大错之一。  接着发生的,又让我大吃一惊。回家后,好比得到乐透大奖后所得的礼遇——有好多小甜饼可吃、有人不断地轻抚我、兴奋和赞许的呼声、合照,好比欢迎英雄凯旋归来。我觉得有点茫然,不过是剃毛洗身而已,更何况那种遭遇难过得令人不堪回首。是不是每天早上我从浴缸走出后,他们都会这般狂喜?  很难说,毕竟“老板”有一点洁癖。  这天早上的终曲几乎令我感动得落泪。男主人回到车子上,把一只圆形的大篮子拿到厨房。噢,他把我的毛毯放到篮子里了。这一幕终于让我恍然大悟——这就是让我踏入喜悦之国的护照。从此,我将荣任“汪汪总长”,取得永久居留权,并护卫主人,赶走入侵的晰蜴和其他不速之客。  啊,再也不用担心三餐不继,害怕谁冷不防踢我肋骨一下了。从此,我将迈入吾等狗族的“特权阶级”,荣华富贵享用不尽。  我有种冲动想跑到屋外,看看那只还没吃完的腐鸽是否还在,好好庆祝一下,并去除身上讨厌的香味。既而一想,还是作罢。假如“老板”喜欢干净的我,我最好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管如何,还是等到明天再说。  上一次当,学一次乖,现在的我总算聪明了一点了。命名大典  经验告诉我,狗的命名绝非想象中的简单。名字和我们一辈子形影不离,一旦成为可怕的错误,必引人发噱。  我就常想起两个朋友,一个是和女作家斯坦因(Gertrude Stein)同名的巴哥犬,另一个则是叫“毒牙”的哈巴狗。从人类的观点来看,当然滑稽有趣;但对吾等狗族而言,可谓无时无刻不难为情。终身成为别人耻笑的对象就不是可一笑置之的笑话了。不但遭人指指点点的,还成为低级趣味的材料。  瞧!  就是这种扭曲的幽默教人失控。一方笑得乐不可支,被讥笑的另一方心中却留下一道情感的疤痕。就拿我的朋友“毒牙”来说,忍受多年的嘲讽后,他几乎成为不折不扣的隐士。白天都躲在床底下,除非内急,或是轻咬主人的足踝表示意见时,才会现身。  幸好,“老板”在为我命名时,似乎已有一些正确的观念。  在那个重大的早晨,我躺在院子里,女主人轻轻摸我的腹部。他们提出好几个值得考虑的名字;我无法主动参与这个命名的过程,不过却相当有兴趣,因此精神奕奕。  过去,有人提到我,不是埋怨,就是咆哮,连骂人的三字经都出笼了,因此有个正式的名衔对我来说,真是件大新鲜事。  直到男主人提起单音节的称呼,我才想到名字长度的问题。他说,这样大老远狗儿就会竖起耳朵,也好叫。想想看吧,若取名“博雷加得”或是“亚里斯多德”,在用力呼唤之际,简直和自己的唇舌过不去。更冗长的名字通堂都简化了。记得那只冠军猎犬——弗辛格托里克斯·亚维家三世(Vercingetorixd'Avignon  III)吗?最后,大家还不是只叫他“弗德”?  女主人和我咿咿唔唔,极其温柔,说我真是“好狗狗”,我也以摇尾,提起脚掌来回应她。突然间,摸着我的手停了下来,倾身向前,面对着我。  “仔仔?”她叫道。  “仔仔?!”  显然,她不是在对她的另一半说话。男主人的年少已成久远的历史了,因此我的尾巴加速摇摆,并礼貌地向她点头示意,我想这是应对进退之道。这么做似乎没错。  “你瞧”,女主人说:“它喜欢这个名字。我们就叫它‘仔仔’好了。”  说实话,不管叫我什么名字,对我来说没什么两样。不管是叫我“希斯克里夫”、“凯萨大帝”、“奥古斯都”或是“密特朗”,都行,只要有美食、人道的待遇,还有腹部按摩就可以了。  他们似乎很高兴做了这个决定,从此我就叫“仔仔”了。说真的,多亏他们的巧思,我才有这么一个既简洁又好叫的名字,不过,听来有点像是在叫那身长腿短的德国腊肠狗。我的家庭教育  早岁时的我真是块未经雕琢的璞玉,有着无穷的潜力,只是缺乏社交礼仪的熏陶而已。  从未用碗进食过的我,常摆出自我防卫的姿态,使得我的“老板”扬起眉毛,表示惊讶;我也不习惯在家具旁盘旋。此外,我对美食毫无研究,也不知如何和商人应对。换句话说,我有待教养。想想看吧,我出生不久就被幽禁在一个鸟不生蛋的地方,难得有人来看我,而第一个主人唯一的“修养”就是在上床前脱靴子。  这也难怪。  然而,“英雄不怕出身低”,对于卑贱的过去,我不会念念不忘,只叹没有学到吃饭定时定量、良好的卫生习惯,以及与那两只母狗的相处之道。  从今以后,我要修的学分还真多。  好在,我天资聪颖、而且明察秋毫。世上多得是视而不见的人。听说,企业的接待人员就是如此,不过,我还没有机会得一相见。我不只是随便瞧瞧,而是细心观察、加以注意,并消化吸收。我对动物、昆虫的行为有着十分兴趣,不管是蚂蚁、蜥蜴、其他同辈或是人类,无一不让我好奇,进而研究他们的奇癖与习惯。我想,这不仅有助于我的心智发展,并让我老练世故、在社交场合保持冷静沉着——这些都是与人类和谐相处的要诀。  我就从观察两位室友着手。一只是拉布拉多大,毛色暗沉,像是长年裹着肮脏的黑色丧服;另一只年纪更大的母狗,与其说是狗,不如说是一团纠结的毛球。有人说,我有点像她——我不禁怀疑那人是不是瞎了眼?我想,她们俩必定花了好几年的时间才学得这些居家诀窍,就以她们为模范,好好学习日常生活的小节和正确的行为举止。不久,我就可以掌握这些技巧,让“老板”对我刮目相看,从此便可出人头地,让吾等狗族瞠目其后。  不知你是否曾和两个年长的女性共同生活过?她们一天到晚唠叨个没完,常为了—点芝麻绿豆大的小事暴跳如雷。我刚到这儿不久,就发生这么一件事,让我整个礼拜都成了“瘸脚大笨狗”。         ※        ※         ※  我不是告诉过你,我从来没有用碗吃过东西吗?用碗吃饭有点窍门——你愈猴急,一头扑上去,碗就滑得愈远。因此,我学会把碗推到墙角,这样就不会滑走了。后来,我的技巧又更上一层楼了,我用一只爪子放在碗中央,如此碗固定不动了。而且,我吃饭最安分守已了,不会吃了一口就四处溜跶,过了许久,再回来吃。除非碗底一干二净,我绝不会离开,我想,这是常识,也是礼貌。此外,我总是吃得津津有味。(或许,你会说简直是“狼吞虎咽”嘛。不过,请不要忘记,我的童年是如何三餐不继。)  有一次,我吃完最后一口,正在吸吮爪子时。嘿嘿,旁边居然有一只碗乏人问津,还有半碗菜饭呢。我最看不得暴殄天物了,于是把爪子移过去。就在张开嘴巴那一刻,老母狗回来了,发现我居心叵测,想对她的食物下手,于是死命往我的腿上一咬。哎呀,我的妈啊,接下来是一阵狂吠怒吼。之后,我不得不用三只脚一蹦一跳地行走。我对“女性平权运动”的同情,到此为止。她们绝非柔弱无助的“第二性”,比你想象的要厉害的多——我腿上的疤就是明证。         ※        ※         ※  我发现,她们除了对食物具有强烈的占有欲,大抵还算和善。说来我之所以能学会居家生活的诀窍,她们功劳不小。  比方说,吠叫要看对象、时机——如误闯进来的邻家狗、每月来访的《瑜珈》杂志推销员,或是站在门口的陌生人,不可每次电话一响就叫个不停,或是对好心到府修理的水电工人吠叫;当然,夜半三更,在睡觉的篮子里看到蜈蚣,也不可以大声嚷嚷。此外,咆哮或咬牙切齿也是不当的举动,更不可在花园里大肆挖掘、把骨头偷偷藏在客人的手提袋里,或是在沙发上活蹦乱跳。  放屁也是在禁止之列。听说,那只拉布拉多大可说是“屁冠群伦”。很不幸,如果你在这方面成名了,空气一有异味,大家立刻以怀疑的眼光看着你——真是不公平。  记得有一个冬日夜晚,柴火在壁炉里劈啪作响,大伙儿齐聚在晚餐桌上谈笑,我们三只狗辈静静地待在一旁,做自己的事。突然间,原本美好的气氛被一枚“臭气鱼雷”破坏殆尽,也许是吃了太多香浓的乳酪所致。这是不可能“充鼻不闻”的,于是谈话顿时中止,大家都在找罪魁祸首。  我刚好趴在那个“罪人”的旁边——一个短小精悍、生性激动的记者。他会俯首认罪吗?别傻了。由于,先前类似的经验,这人的“无耻”显然已经相当地道了。他随即拿起酒杯,指着那无辜的拉布拉多犬,直截了当地说:“来人啊,把那只狗抓起来!”那只可怜的老母狗就此被赶出家门,在荒凉的夜色中饮泣。  哎!谁叫她的屁名声已“名满天下”。我的家庭教育并不只限定在少惹“老板”生气而已。由于对他们衷心喜爱与感激,或许再加上一点私人利益的考量,我更希望能讨他们的欢心。我很快就学到了得人宠爱的秘诀,积累他们对我的好感,以防哪天意外或误解发生时,得以派上用场。         ※        ※         ※  据我观察,人类最经不起情感的诱惑。不管是露骨的表白、深深的鞠躬、默默含情的凝视,或是一大早拼命摇尾示意,直至较复杂的表现,如欢喜、信赖、忠诚和逢迎馅媚等。最高级的作法要算是使出“魔狗宅急便”的看家本领。  有一次,我做了件有失教养的事,为了弥补我的过错,我只好把珍藏已久的死老鼠拖出来,献给正在厨房做美乃滋的女主人。她感激得眩然欲泣,召来她的“另一半”,他们皆对我捕获老鼠的技巧,感到惊奇。因此,不消吹灰之力,我的罪过立刻被赦免了。我又如法炮制把一些宝贵的东西衔到“老板”面前——如坐垫、帽子、乱放的机票、被丢弃在客房中的内衣裤、他们最心爱的书、从国外来的紧急传真,乃至于半截小青蛇。说来,这些东西的价值并不重要,要紧的是我费尽心思去搜寻对个人而言意义重大之物。  我算是满机灵的狗,很快就可洞察何者对我有利。家居生活的技巧我不消两下子就学会了,之后把目光转移到外面的世界。当然,走出大门,我就得靠“老板”了。之后他们的个性,在此简单地素描一下。         ※        ※         ※  我发现,他们不像一般的夫妇,因为两人都待在家里。听说,一般夫妻总是乱糟糟地吃完早餐,然后出门,赶着上班,在办公室里进行重要的事,像是开会、处理文件等。我们家的情况可不同,男女主人似乎都没有什么“正经事”。有时,我也觉得很奇怪。女主人看来相当能干,特别是在厨房。我想,她应该适合开饭馆摆大排挡的。  哎!她的“另一半”似乎没有多大本事。过去几年,我看到他试着做一些园艺工作,或是修理家里的东西,常是以瘀青、流血收场。被螺丝起子、铲子、剪刀弄伤了;手指被锅子烫伤;脚趾被重物砸到,或是拿着杀虫剂乱喷,让自己的双眼受害。哎,可怜的家伙。谢天谢地,他对打猎没有兴趣。他总是笨手笨脚的,只有使用螺丝链开酒瓶时,特别有一套。“天生我材必有用”,我想他这本事也有商业潜力——比方去做酒吧招待。但他似乎一点野心也无,成天把自己关在房里,不是削铅笔,就是对着墙壁发呆。真是个怪人。  然而,他们似乎心满意足,我也过得优游自在。在和一对夫妻交往时,  很难同时和两位结为莫逆朋友。我觉得自己挺中运的——和任何一位相处都很快乐,但若同时拥有他俩,更不在话下。他们总是准时给我三餐,并深信新鲜空气和运动的益处,在我生病时,更是把我照顾得无微不至。唯一的缺点是,对卫生方面太过吹毛求疵。不过,没有人是完美的。就他们对我的关爱而言,我实在没有什么怨言。  如果可以提出一项批评的话——这是我的书,我想我有权这么做——那就是他们似乎无法抵抗社交生活的诱惑。哎!  他们的社交习惯实在是太夸张了。         ※        ※         ※  他们常常大言不惭地宣示,他们爱好平静的生活、静若植物,而且颇能领略山林之美,在“太阳那颗金色的球体慢慢滑落西方时”(他们的用字,不是我的),啜饮一杯咖啡,然后准备上床就寝——这真是可笑的幻觉。这对夫妻不肯离开山居岁月一步,坚持隐居的生活,家里却是门庭若市,没有一天有空档。来访的不是邻居,也非那些老是来搅拌水泥的工人,而是一整个“都市人难民代表团。”大抵而言,声名狼籍、喜欢大声喧哗、酷爱饮酒、三更半夜不睡,还把音乐开得震耳欲聋;此外,最爱说人闲话。  我才不在意呢。这些人实在很无聊,然而在强烈的好奇心驱使之下,我发现——躲在桌子底下偷听,就可大开眼界。  就这样我接受了好几年广泛而且极其多样化的教育。例如,我从中得知:新教城堡85年份的酒特别好;有一个市长喜欢穿着护士制服吹喇叭;写作是神圣的工作;被出版社剥削的可怜的艺术家;英法海峡隧道一开,英国的末日也就到了;邻村一个西点师傅和一个来自马赛的舞娘私奔;鹅肝和红酒可以延年益寿;欧洲经济共同体的主事者都是见钱眼开的笨蛋;英国皇室有意前往好莱坞发展……可见,人生真是多彩多姿,如果你不让眼皮掉下来的话,保证可听到不少有趣的题材。更好玩的是,那些酒鬼离去后,我在厨房听到的评语。让我们再回到我那两位“老板”。  就在杯盘狼藉、人去楼空之时,身为主人的他们就轻言细语地交换意见。听他们说话真是一大享受,因此我连只字片语皆不放过。一开始、各自表示对食物的看法——女主人说,她的厨艺还不够好。她的“另一半”就说、你看客人不是把菜扫个精光,连骨头都啃得一干二净吗?  然后,对晚上的娱乐节目进行冗长的讨论,并发表对每位客人的意见。第三幕就是异口同声地说,六个月内不再理会这些“狐群狗党”了。  不过,好戏总是再次上演。他们明明口口声声地说:“再也不让他们来了。”接到电话后,说的又是完全不同:“下礼拜二见!”  就这样,人来人往,我也睁大眼睛、拉长耳朵,从中学到不少、使我具备有今天的修养。可说,观察和窃听就是我的教育基础。  就实用的知识而言,无可取代的是从困苦、挫折中得到的经验。常到我们家的水管工人所引发的事件就是最好的例证。  他名叫亨利,通常在近午时分现身。先把所有的工具在厨房地板上摆整齐——显然这是水管工程重大的一环,在这“热身运动”后,他才能开始研究活门、塞子和水流四溢形成的谜题。  于是,地上一排工具——铁糙、扳手、电钻、焊灯,还有一顶很特别的帽子,前头有一盏灯,以照亮黑暗的角落。工具定位后,他看了一下表,就准备外出吃饭。他说,水管师傅胃部空空,脑袋也空空,因此不能工作。女主人小心翼翼地越过这些工具,念念有辞地说,她真想放弃这幢房子,去住帐篷算了。她的“另—半”眼不见为净,早就去找事情做了,以远离厨房通常,我对水管没有多大兴趣,这会儿反倒有点好奇。因为水槽下面的橱柜传来一股愈来愈浓的异昧。我无法断定这是何物,但亨利说,依他专业之见,在水管的深处可能有一只,甚至是一群死掉的小动物。我对尸体并不会特别嫌恶——只要不是我的就好了。  凶此,我决定视察整个修理过程,看躲在厨房“消化道”里的,到底是何方神圣?  亨利吃完午饭回来工作时,我的“老板”已经逃之夭夭了,这是他们预见灾难来临的应对之道。自从上回亨利修楼上马桶浮球阀的惨痛经验,他们山心里有数,做了最坏的打算。亨利铿铿锵锵地和那些水管搏斗。他们的成绩实在惨不忍睹,进行了12个回合,只赢10次。“老板”早就逃难去也,因此厨房只剩我俩。  接着,他调整了一下帽子,打开上面的灯,爬近水槽下方。他的诊断方式就是拿着铁锤乱敲一通。他一边工作,一边喃喃自语,我冷眼旁观他的工作进度,愈看愈无聊,除非你对那些生锈的接合处和钮曲的污水管有兴致。  他大概有所发现了。他的深呼吸声清晰可闻,还以心满意足的语气说了好几次:“啊,我找到了!”“哇!就是这个。”然后,从水槽下钻出,在那一大堆工具中翻找。我见状,趁他不注意,一溜烟跑进水槽下方的柜子。我一进去就知道塞在那U型管中的是什么东西。哇,臭死了,他难道没闻到吗?也许这就是水管工人——粗壮有力,嗅觉其差。  我确定那是只野鼠,正想着该让这家伙在哪儿入土为安时,突然有人敲敲我的肩膀。我转头一看——是亨利和他头顶那盏强而有力的探照灯。他急着要我滚蛋,因此拉着我的后腿,想把我拖出去,还一边说些不堪入耳的话,企图钻进来并把我挤到一边。  于是,我身上的基因开始作用,在这“杀戮战场”我不禁心生一股原始而狂野的欲望。再说,水槽下方也是我的地盘。然而,我还是先躲在他身后,探头到他肩上看那野鼠被挖掘出的经过。亨利用手肘推我,我也不甘示弱,向前挤。就这样过了几分钟。这真是一场意志的战争,最后,正如以往,我终于凭借着无可动摇的决心占了上风。  瞧,狗是不是比人类要来得坚定?试看看,看你是否有能耐把一头杰克拉萨尔狗从兔子洞中哄骗出来?  我想,若地方够大,亨利是不会在乎的。不过,这么挤,他一定觉得不是滋味。然而,他却向我点头示意,要我靠近一点,看他使用扳手。我实在是直肠子的笨瓜,我想我们的领土纷争巴经解决了,于是我放心地把下巴靠在他的肩上,好一探究竟。  真是大错特错了。他用扳手转开水管那一刻,立刻躲到一旁,那只死野鼠和好几加仑的水柱就这么喷上来,让我张不开眼睛。事后,他还说这场水灾都是我害的。  这个故事的教训是:千万别相信呆在一个小地方的水管工。         ※        ※         ※  这种经验造成我情感上的疤痕。然而,除了水管工人,还有一些人也不好惹,邮差就是一例。他难道不明白,我只是绕着他的车子玩耍,别无恶意,为什么总是拿着一把石子,想要给我—点颜色瞧瞧?还有一个脚踏车骑士拿着车胎打气筒想要修理我,后来骑车时,它失去平衡,摔个四脚朝天;衬衫破了,脚上鲜血直流——真是恶有恶报。  不过,并非每件事都有如此公平的结局。  记住我的话:世间到处有陷阱,人心险诈不可测。诌媚的艺术  据说,吾等狗族是人类家庭的装饰品、和善的伙伴、耐心的听众、先知先觉者、笑料的来源,以及地震警报器。但是,这几年来我发觉,这些美德对某些人来说并不够。依我的经验,对我们较有意见的总是女性。找想,或许她们小时候受到太多童话故事的影响。         ※        ※         ※  在此地,最高贵的莫过于已成“村花”的碧珀格夫人。她年纪不小、身材高大,喜欢艺术品和极晶美酒——她认为这是非常英国式的作风。  她喜欢穿着颜色轻谈柔和、宽本蓬松的衣裳,香味袭人——或许是衣橱内的陈年干燥花的气味——手提袋也有爽身粉的味道。她搜集了好些小巧的陶瓷野猪和低头沉思的母牛。她的信纸下方则是群可爱的兔子。你应该看过,无疑地,她有一副好心肠,不过一开口就没完没了。  她以迷蒙的服神、嘴角带着微笑凝视着我时,我总知道她在想什么。如果我不临阵脱逃的话,她就会轻轻地拍着我的头,姿势高雅却有点犹豫不决——有人拾起死麻雀时,就是这种姿态。然后,她开始叹气:“这狗儿,真是可爱。是不?”她谈起她那些可怜的兔子时,用的也是这种口吻。  “噢,我真想知道,它在想什么?”  当年,我满脑子想的无非是性交,或是下一餐的好菜。当然,这些她是不会知道的。我真想—头钻进汽车底盘,好让她的“自作多情”能够打住,但是我却抑制了这股冲动来迁就她。  每个人都知道她所谓的随身“锦囊”里总有一些小甜饼;因此,我决定以最深情的面容迎向她。她又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后,果然拿出一块让我朝思暮想的饼干,并说道,“真希望它会说话。”  你瞧瞧,这么一位年长的女士居然讲这种傻话,连贵宾狗这种小马屁精听了都要为之脸红。事实上,我不需要讲话,一个人只要有最基本的观察力,就能知晓我的感情与希望。我的“老板”就相当了解我;邻人也不会对我有所误解。  最近,有位查税人员光临本地,他虽不是爱因斯坦,似乎也明白我的心思——因此落荒而逃,一只裤脚还有点湿。不过,这又是另一则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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