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长得好看。加一分。不喷香水儿。加一分。上衣合身。不紧不肥。加一分。侧面好看。加一分。发型无功无过。但是长得帅。所以加一分。目测26至30岁左右。加一分。不戴眼镜。加一分。不加班。此条性质难辨。但是身材好。所以先加一分再说。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最后这位选手的综合得分是长得帅直接晋级。然后我又开始自我反评。高跟鞋。穿对了。平常都是马丁靴。紧身高腰半裙。穿对了。平常都是黑牛仔裤。花边领深V白衬衫。穿对了。平常都是服务员白衬衫。领子飞得跟纸鹤似的。齐腚长发。披对了。因为皮套丢了。机会难怪属于有准备的人。我决定以后还得天天这么穿。此时我简直喜不自胜。一身性骚扰套装头一回有了用武之地。只恨房主家离满汉楼太近。我们很快走到楼下,按了门铃上楼。我头一回在楼道里走在客户的身后。因为上楼是一项非常凸显人中的运动。只恨房主家住的是二楼。上楼敲门。业主是个大娘。一开门特热情把我们让进去了。大娘:哎呀这小伙长得真精神哈哈哈哈哈哈哈。帅哥非常腼腆地道了谢。大娘继续夸赞了两句,然后满面春风地打量打量我,转向客户亲切慰问道:这你对象啊?当时要是没人在场我肯定会仰天长笑三声。大娘你太有眼光。凭这眼光你指定能长寿。更让我想长笑的是。帅哥居然没有解释。我仅剩的一点理智让我矜持地对大娘笑道:不是,阿姨。我中介的。下午给您打电话来着,您忘了?大娘:哎呀我真忘了。这一天天看房的人太多。你俩来之前刚走了两拨。我心道,忘得好。Wonderful。然后开始陪同帅哥参观。地叉里四街区。98年。安发桥附近算是年限新的。格局采光没有问题。老房新装修。中式古典范儿。环境整洁。地板无声。业主家的气氛都这么给面子。我要是真跟刘亦菲一边儿沉这房间里直接可以拍偶像剧。看了两圈儿后。帅哥突然很疑惑地问我:她家卫生间在哪?我:卫生间在……哎?他这么一问我才惊觉。挨个房间转遍了,真没看见卫生间。我困惑而惭愧地转向业主:阿姨,你家卫生间在哪儿啊?大娘哈哈哈哈哈一顿笑。特别神秘而得意地说:我家这卫生间啊,一般人都找不着。谁来我都没告诉。然后挤眉弄眼地带着我们来到客厅电视墙旁边一个壁橱前。拉开橱柜,柜门两边挂了一排毛巾和内衣。橱柜内壁是落地穿衣镜。镜子又是个推拉门。一拉开。卫生间。我差点双膝一软。这不在这跟我扯犊子呢。我就知道生活对我不会那么宽容。难得演把偶像剧都是梦幻中夹杂着操蛋。看完房下楼。客户明显开始话多了。林:我觉得她家卫生间挺有意思的。我:嗯。谁能把卫生间藏衣柜里。纳尼亚传奇厕所。林:哈哈哈哈哈。我还没在衣柜里拉过屎呢。我:我小时候拉过。林:那我小时候应该也拉过。偶像剧主角之间有这么唠嗑的吗?下楼之后,我们又绕着小区转了一圈。观察周边环境。其间就此房购买问题相谈甚欢。一路走回满汉楼。林客户:对了老妹儿,还得麻烦你个事儿。我:什么事儿?林客户:你帮我问一下地叉里四街区是不是抚顺小学校区房?我:我光知道三街区肯定是。一会儿我回去打电话问问抚顺小学招生办。林:那就麻烦你了。我寻思直接买个校区房也行,以后我要有儿子了好让他上抚顺校。我赞许地点了下头。顾家型。加一分。然后内心狂笑三声。林客户:应该没什么事儿了。麻烦你了啊。谢谢。我:应该的。林客户:那我先走啦?我:嗯。林客户作势欲走,突然又转头问:你今天晚上有没有时间?我差点没控制住,咬着嘴唇发出了武侠片里的人受了内伤吐血时的声音。女同志们都知道,这是激动地克制尖叫的表现。我假装冷静道:几点?林客户:八点左右吧。我淡淡地笑着说:有时间。林客户:行。那麻烦你跟业主约一下等我媳妇八点下班我带她过来看一下。此处省略五分钟。然后我当着他面走到我停在满汉楼侧门边的电驴子前从车筐里拿出马丁靴扔地上脱了高跟鞋脚插靴子里不解鞋带儿直接拧拧踩进去把高跟鞋扔回车筐紧身裙往腰上一撸露着黑色蕾丝安全裤跨上运动电驴疾驰而去。时光若刻文/陈谌 @陈谌CC 90后作者1我开始发现自己和别人不一样是在5岁那年,准确地说是在1990年的11月2号。那是一个起风的星期五,天气有些阴霾,早晨起床时妈妈让我多穿点,因为今天开始要降温。那天早上一进幼儿园,我就因为和一个名叫高恒的小胖子打架,被我们的孙老师给抓住了。孙老师是一个很温柔的女老师,那年她23岁,刚从大学毕业不久,那天她穿着一件暖黄色的线衣,梳着一个很好看的马尾辫。她把我和高恒揪到角落,问我们为什么打架,高恒一脸茫然地摇摇头,说:“我不知道,他今天一进来就打我,说要找我算账。”于是她转而问我要跟他算什么账,我义正词严地告诉她:“三天前下午放学回家的时候他在我屁股上踢了一脚,他说有本事三天后找他报仇,所以我今天就打他了。”孙老师笑着摸了一下我的头,说你这孩子可真是记仇呢,小朋友之间要相互友爱。我说:“他才没跟我友爱呢,他从认识我到今天总共踢过我7次屁股,揪过我5次耳朵,还捏过我两个8次脸。”那时候我只学到10以内的算术,所以只能用这种方式来描述16。听我这么说完,原本微笑着的孙老师顿时就表情凝固了,她把高恒打发走,然后就拎着我到园长办公室给我妈打了个电话。后来事情的发展就没有什么悬念了,她们惊奇地发现我是一个不正常的孩子,我能清晰地记得从自己记事开始的每一件事的每一个细节,细致到每天的每一顿饭吃的是什么东西,电视播了什么节目什么新闻,天气是好是坏刮风还是下雨,甚至谁在什么地方和我说了什么话,每一个画面都历历在目,只要我去回忆,它们就像播电影一样清晰。而且除了睡觉的时间外,没有任何的空白之处。而我也从那一刻才开始明白,原来人是种会“遗忘”的动物,他们会把眼前这如此清晰、真实而不停流动着的画面在转瞬间忘得一干二净,甚至连自己说过的话、做过的事、听过的歌、读过的文字都能够在一段时间后无情地抛之脑后,而且遗忘的比率和效率都是如此的高,就好像西瓜经过榨汁机后留下的那些少得可怜的残渣一般,我甚至有些担心他们会不会有一天连自己是谁都忘掉呢。可我自己却完全没法体会这种“遗忘”的感觉,就好像活着的人永远无法领悟“死亡”的虚无感一般,我只能无助地坐在那里,看着家人因我将前一天晚上的新闻联播一字不差地背出来后那惊奇而又惊恐的眼神,然后忧愁地交谈着这究竟是一种什么病,会不会对大脑的发育有影响之类的话题。然而成人的世界终归是功利的,当我在邻居面前把《三字经》《弟子规》像倒豆子一样倒背如流的时候,我看到了父母得意的眼神,尽管这只花了我总共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而已。而他们打电话的时候,也只要喊一声“七大舅”或者“八大姑”,我就能把号码完完整整地报出来,比查电话簿要方便快捷多了。甚至连我奶奶也会问我“缝衣针放在哪里了”、“昨天午饭吃的是什么”、“早晨我说要去谁家串门来着”之类的问题,从此之后他们再也没有讨论过我脑子的结构,只夸我是个聪明的孩子。不过其实我并不是个聪明的孩子,只是我的头脑像影印机那般清晰而高效,又像电脑一样冰冷而精确。2很多年后,当我以全省第一名的成绩考入一所全国知名的大学后,我才知道原来我的病叫“超忆症”。得这种病的患者记忆力会异于常人,能够记得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且过目不忘,这就是我之所以能够毫不费力地考入名牌大学的原因。我从小学开始就基本没有认真学过什么,只要是我看过的书,上过的课,做过的题,到考试时就能像放电影一般在脑海里回放,简直就像作弊一样。由于我的逻辑思维能力并没有那么出众,只是单纯记得原有的题目而已,所以我的理科一直都不好。但自从我报了文科,我的高中生活便再也没有学习二字了,历史地理政治三年所有的课本,我一周就全看完了,从此以后大小考试都和开卷考无异,需要引用书上的论点时,我的答案从来都是一字不差,连标点符号都一模一样。据我所知,全世界得这个病的也就那么几个,而能够病到我这个程度的,估计应该不会有第二个了。从小到大我都过得很开心,因为父母从来没有担心过我的学习,而我也因为我的特殊能力交到了很多朋友,我会跟他们讲各种各样的笑话,说千奇百怪的故事,甚至可以告诉他们在某年某月某一天,他们穿什么衣服,在什么地方说了一句什么话。而他们也会听得津津有味,瞪大眼睛如痴如醉般出神地望着我,就好像在听别人的故事一样。也就是在这样的时刻,我开始羡慕他们,羡慕他们眼神里流露出的那种东西。我从来无法理解他们对于回忆的眷恋,他们总会很怀旧地拿起一个多年前的明信片,围在一起回味一张泛黄的旧照片,甚至看一部很久之前看过的电影,这些东西对我来说都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毕竟在我的脑海里它们清晰到触手可及:明信片上的每一个字我都能默写下来,照片上发生的事情我一眼就知道是哪一天的哪个时刻,而旧电影的每一个剧情每一句台词,我都能躺在床上闭上眼睛完整地放映一遍。这是一种痛苦的羡慕之情,甚至渐渐演变成了一种嫉妒,我感觉自己是一个没有回忆的人,只因为我的脑海里满满都是所谓的“回忆”。我开始变得郁郁寡欢,也不再愿意与人接触,在大学里我开始翘课,躲在宿舍里打一天游戏,或是在图书馆看一下午书,甚至仅仅只是坐在湖边发呆,什么也不去想,因为这些都是除了睡觉之外减少回忆的最有效的方式。只要我不去创造回忆,那我就不会有回忆了吧,我默默地想着,看着湛蓝的天空中云卷云舒,看着树叶从树上掉落到草地上再滚落到林荫小道上,看着年轻的人们匆匆的脚步,以及随着时光流逝的青春。直到有一天,我遇到了一个名叫如冰的姑娘。那是2006年9月14日,她穿着一袭碎花连衣裙走到我的身旁,问我是不是那个什么事情都知道的人。我笑着对她说:“我并不是什么都知道,我只是什么都记得。”然后她就跟我聊了起来,上至天文,下至地理,我发现她其实懂得并不比我少,而且我仅仅只是记得发生过什么而已,她却能对发生过的事情有着自己的看法。“你虽然什么都记得,可是‘记得’本身又有什么用呢,发生过的事情终归是发生了,你又不能改变什么,如果你不能将它们赋予属于自己的意义,只是像个放映机一样放着那些东西,那它们终究也将成为虚妄不是吗?”我看着她的眼睛,陷入了久久的沉思中,那是一段很长很长的时间,空中有五只飞鸟飞过,一对情侣从湖的一端走到了另一端,不远处还开过一辆黑色的汽车。“你叫什么名字?”我问她道。“如冰。”“像冰一样的意思吗?”“如果你非要这么理解的话。”她噗嗤一声笑了。她笑起来很好看,就像七岁那年路过自家楼底时,俯身在墙角看见的那枝鸢尾花。“唔,就像我的脑子一样,冷冰冰的。”“怎么说?”“我时常觉得它很无情,总是把一切无论好的坏的快乐的悲伤的都这样一丝不苟地记录下来,丝毫没有经过我的同意,也没有给过我任何选择的权利。”“但你知道吗,遗忘也未曾是我们的选择呀,有时候在不经意间就把曾经刻骨铭心的东西就这样忘掉了,没有留下一点痕迹,就连后悔的余地也没有,毕竟你怎么会去惋惜某个你已经忘掉的东西呢?”她说这番话的时候眼神里有很复杂的情绪在涌动,让人很想认真从中阅读出更多的故事来。“我可以知道你的电话号码吗?”我弱弱地问她道。“可以啊,我发给你?”“不用了,你说一遍就够了,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她很羞涩地看了我一眼,但我却没有告诉她这其实并不是什么虚情假意的肉麻,而是一句真真切切的实话。3后来的十天里我又见了如冰七次,一起吃了五顿饭,去过一次图书馆。那天傍晚在图书馆里,她忽然问我,如果给我足够多的时间,我是不是能够把图书馆里所有的书都装进脑子里呢。我笑笑说:“给几只猴子几台打印机,他们在无限的时间里也能打出莎士比亚全集呢。”“别贫嘴,我只是很好奇。”“可以是可以,不过我似乎没有这么做的必要吧,而且这将是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就算你把图书馆里的书全拿去打印店打印一遍,不也得很久很久么,更何况我必须一个字一个字地读过,才能记下来,而且我读书不是为了背下来,我对文字本身还是很依赖的。”“所以其实你是一台有感情的机器,并不像你形容的那么冷冰冰。”她笑道。“嗯,我不知道,有时候我觉得我在感情上的确很迟钝,或许思维的速度太快了,在情感上反而变得笨拙起来,上天是很公平的吧,我终归不是个善于表达自己的人。”“你喜欢过女生么?”“没有。”“从来没有?”“从来没有,我的记忆力太好了,我觉得如果我喜欢上谁,也许永远也不会忘掉了。”“所以你只是害怕。”“害怕?害怕什么?”“就像有的人永远不会养宠物一样,大多数宠物的生命必然比主人要短,这注定了未来将要有一场生离死别,有的人觉得自己既然承受不了这种既定的悲伤,索性选择永远不养宠物。”“这听起来似乎有那么点道理,但是谈恋爱这种事情用养宠物来打比方,似乎有点奇怪。”我笑着摇了摇头道。那天晚上从图书馆出来后,我们在操场上坐了一整夜,南方的九月依然燥热,但夜晚的微风总能消散许多白天积累的烦闷与不安。“我还有个问题,你有想过未来自己要做什么吗,我觉得你很有成为画家或者音乐家的潜质,只要你看过的画或者乐谱,马上都能牢牢记在脑子里不是吗?”如冰忽然转过头问我道。“有种东西叫做‘天赋’,就拿画画来说,有的人即使看着画临摹,不也画得很差劲嘛,弹琴这种东西,更是需要情感和技巧啦,光记得谱子有什么用。”“所以看来还真是没什么用啊,真替你的未来感到担心呐。”她冲我调皮地笑笑,月色下她的笑容很美,我清晰地记得,那时候的空气里,掺杂着她洗发水的香味、操场上塑胶的怪味,还有那属于夏夜的特有的气息。我轻轻闭上眼睛,聆听着耳畔的虫鸣声,还有如冰均匀的呼吸声,这时她将手偷偷搭在了我的手上,那时自己的心跳声,至今依然有回响。4我和如冰在一起总共不过1年零7个月18天,那是一段刻骨铭心的日子,尽管我似乎并没有资格这么说,毕竟所有的日子在我的脑海里都是如此的平等。但每当闭上眼睛回想起那些日子,我却又真切地感到它们是如此的特别,我发现自己第一次开始从某段特定的回忆里感到一丝温暖和感动。每次牵我的手,她都会问我这是我们第几次牵手了,我总能一次一次地把数字报给她听,从十到一百再到一千,而我也会在她耳边告诉她,她一共说过几次爱我,每一次分别在哪一天,哪个时刻,哪个地点,她穿着怎样的衣服。我们之间从来都不需要什么承诺,她也从来不要我给她承诺,因为她知道我都记得,而且一辈子也忘不了。我们之间也会有闹矛盾的时候,比如我翻她的旧账,说她在几时曾经无理取闹过,或者否认她翻我的旧账,反驳她某天我其实应该是怎么怎么样的,这些都让她出奇地愤怒,尽管她知道我不是有意要记她的不好。不过无论怎么生气,事后她总能原谅我,从不会跟我大吵大闹,毕竟她知道对我而言,事情无论好坏都是会深深刻在脑海里的,她不想等到几十年后我再把这事提起来。但很遗憾的是,她最终还是没能等到几十年后的那一天。她最终选择离开了我,原因是她无法接受一个我这样的人,我会给她太大的压力,毕竟在我这里她必须小心翼翼,不能犯错,不然这样一个残缺的她就会永远留在我的回忆里,无法抹去。如冰走后,我又回归了自己一个人的日子,每天发呆,看书,打游戏,睡觉,把自己关在自己的世界里,与世隔绝。朋友们都来劝我,试图给我点安慰,但他们最后却都无奈地走了,毕竟他们也知道,“时间会治愈一切”这句话对我并不管用,我不是一个会自动痊愈的人,我的伤口会不停地流血,直到流干的那一天为止,只因为我没有一种叫做“遗忘”的能力。我时常想,或许她比起我来,要幸运得多,因为她至少和所有人一样,都在时间的洪流中,不停地被冲刷着,总有一天会淡忘关于我的一切,而我却只能站在岸边,在一个所有情感都被凝固成一堵大堤的港口,直到生命的终结。但事实上我却比他们想象中要来得坚强,我只要一直在做事,不给自己留下时间空间去回忆,自然也不会感觉到悲伤。于是我开始尝试着写文章,把自己二十年的记忆改编成小说,有如此清晰的回忆,加上自己曾经看过那么多的书,这是一个并不困难的过程。而且我发现,写文字的速度要远远慢于自己思考的速度,因此只要我的笔在动,我的思维就会跟着一起慢下来,它让我不再沉浸在那些冰冷的回忆中,让我对自己的人生有了新的认识和思考。于是我无端想起了如冰对我说的那句话:“发生的事情终归是发生了,你既然无法改变,不如给它赋予属于你的意义。”合上自己写完的稿子,闭着眼睛想象她第一次吻我时候嘴唇的温度,我的嘴角竟然开始微微上扬。未曾想过,这个“像冰一样”的姑娘,让我二十年冰冷的回忆,顿时变得温暖了起来。5今年我三十一岁,现在是一名作家,我的书卖得很好,却没有人记得我是一个超忆症患者。前天跟出版社的编辑一起吃饭,他问我现在新书写得怎么样了,让我说一下大致的剧情,然后我就把最近一章的内容完完整整背出来给他听了一遍,把他怔了半天说不出话来。“话说你竟然把你自己写的东西给背下来了,你真是太有时间了。”他的表情像极了二十二年前幼儿园里孙老师的模样。“时间这东西,留着不用,也不能省下来以后再用,不是吗?”我笑道。“背东西不是很浪费时间吗?我从小到大记忆力都超级差的,前一天晚上背的课文,第二天老师一抽背就忘了,那时候经常抄课本,就总琢磨着,要是真有那种记忆面包该多好啊,想要记住的东西,吃下去就马上记住了,而且永远都忘不了。”他摇头晃脑地说着,像是陶醉在了自己的幻想中。“那要是有想要忘记的事情呢?”“貌似不用刻意去忘记吧,毕竟没有什么事情是永远忘不了的,在当时看起来再了不得的一件事情,总有一天你都会什么也不记得了不是吗?人的记忆力是这个世界上最靠不住的一个东西了。”我喝掉杯里的咖啡,笑着摇了摇头。“对了,我这段时间在做一个读者调查,也想把这个问题问问你,看你怎么回答。”他说道。“什么问题?”“如果有一个机会让你询问死神自己死亡的具体时间,你会不会去问他?”“当然问了,为什么不问。”我很干脆地回答道。“那你知道了以后呢,要做什么?”他似乎觉得很惊讶。“我会提前1年零7个月18天躺在床上。”“然后呢?”“回忆我的整个人生。”长颈鹿在超市做导购文/张佳玮 作家长颈鹿超市老板雇了长颈鹿做导购,如此,不再有娇小姑娘会苦于“哎,我要架子顶上那个,就是那个那个,哎,谁帮我拿下来看一看呀”的问题了。每逢女孩们在架子前站定,略指一指,长颈鹿就会把货物叼下来,动作麻利,绝不多话,是故客似云来。但据说,众多猿臂长腿大个子男生,对此大为不满。又不久后,老板发现,新客人多了,但旧客人也分流了,尤其是一些活泼可爱的小个子女生,还是愿意跑去没有长颈鹿导购的超市,眼尾瞥着超市货架间那些自己喜欢的猿臂长腿大个子男生,嘴里轻声说:“哎,我要架子顶上那个,就是那个那个,哎,谁帮我拿下来看一看呀!”青蛙邮筒有种青蛙,跟邮局签了协议,每天洗漱完毕,就来做活动邮筒。他们站在路边,站直直的,一身绿油油,张着嘴,等你投信进去。信盈了嘴,他们就连蹦带跳,把信一封封送出去。做邮筒太寂寞,有时他们会跟你聊天,提醒你邮票没贴,纠正你地址错误,偶尔会睨着信封说,“不是我说,这也太远了,来回一星期!要不,你找信鸽寄吧!”我去给女朋友寄信,信心不足,脚尖划拉着地,请教一个大叔青蛙邮筒:情书这么写,合适么?要不,我念给您听听?青蛙邮筒听完了,摇着头,满嘴里信都在扑簌簌响,瓮声瓮气地说:“你这么写,倒不是不行,但小哥,感情不是你想的这样。一厢情愿,把感情想太美好,回头容易有落差。有一天,你知道感情不是把情书抹满蜜,而是给孩子洗澡、给老婆跪搓板,就知道不妙了,感情这事儿啊,哎,一言难尽啊……等等,我背后没人吧?”我回去把情书改写过,翌日再寄,见那里换了一位阿姨青蛙邮筒,站直直的,一身绿油油。我问她:“昨天那位大叔青蛙呢?”阿姨看看我,瓮声瓮气地说:“在家里跪着搓板,给小蝌蚪洗澡呢!”白象有一天我在公车上,看到售票员是头大白象。他看着脾气甚好,一路卖票,挤到了人,都细声道歉,还伸出长鼻子,扶起七歪八倒的乘客。然而到我面前,他就皱眉,耳朵扇着,鼻子出气。他对我说:“就你白!”我怀疑自己耳朵出问题了。我回家后,跟爸爸打电话,说起这回事。听筒里,爸爸吁气抽烟,我听得见他大脑咔嗒咔嗒地搜索历史纪录的声音。最后,爸爸问:“那是头大白象吗?亚洲象?”“对。”“那就是了。”爸爸的话语,把我牵回根本记不清的过去。爸爸说那时候,我还幼小,会以攻击人或动物、寻找优越感为乐。爸爸说那个周末,他给我买了新毛衣和气球,然后带我去动物园。爸爸说我当时,隔栏杆看着一头白象,拊掌大笑,说:“看他的牙齿,黄黄的!他一定不听妈妈的话,经常不刷牙!”爸爸说:“大象们从来不忘记。不过呢,他们的脾气,其实都不错。”翌日,我又去坐了那班公车。大白象瞥了我一眼,又把脑袋别过去,好像我是饲养员收拾饲料桶时,桶底翻出的一个半烂苹果。我挤过去,迎着他说:“真是对不起。我不知道象牙色会偏黄一点更好看。你的牙齿,其实一直都挺好看的。”然后我就看见,大象脸红了。因为他很白,所以红起脸来,像把番茄汁滴进水里。他的鼻子吭哧吭哧出了几口气,耳朵呼啦呼啦扇了两下风。最后,他哼哼唧唧、支支吾吾、吞吞吐吐地说:“那个,你那天的气球和毛衣颜色,其实搭配得也很好看的来……”郁金香牛有一种郁金香牛,喜在土里活动。秋末之后,就埋身入土冬眠;开春了,他冬眠深埋的那块泥土,会长出酒碗般的郁金香花苞。这时候,你拿些鲜青草放在泥土上,他嗅到,便醒来,仰头亮角破土而出,哞两声,背上的郁金香便盛开。你喂他清水和青草,郁金香花碗里能溢出甜酒来。但他懒且胆小,不能动心思把花摘了;不然,他就惊慌失措,轰一声,全身跳出土来,顶着满背盛开的郁金香花,翻蹄亮掌,一路逃走了。瓶里的阳光夏天到来时,我带着瓶瓶罐罐,坐旅游巴士,去南方海角。沿途都有小贩,叫卖着:“昨天正午的海角阳光!新鲜热辣!”“三年前历史最高温那天午后两点的阳光!饱满热情!”“本地特产阳光兑香氛蜡烛光和黑檀木火光!风味独特!”我到了海角,打开瓶瓶罐罐,把阳光灌得满满。从晨至午,直到日落黄昏。回到家后,我把瓶瓶罐罐排在架子上。等冬天来临,就能请朋友来,一瓶瓶打开。“这是那年夏天早晨的阳光,很清爽,还有海鸟拍翅膀的阴影。”“这是那年夏天中午的阳光,太浓烈了,有点发酵了,颜色变了,别在意。别盯着看,对眼睛不好。”“这是那年夏天黄昏的阳光,很温柔吧,上口不容易觉得,时间长了,就很醉人。省着看,一点就够了。”有朋友会投桃报李,带来他们在林间、山上、雪原处汲取的阳光,秉性调皮好奇的,还会愿意把阳光兑一兑,一不小心,一瓶阳光会倒出来。如果窗户不关严,我那些内陆出身的邻居就会望见,那年夏天海水的粼粼波光、啤酒杯中闪烁的光芒、海边沙子里孩子们遗落的玻璃挂坠,以及一汪汪南方海岸的阳光,哗啦啦地,从我窗口,一路倾泻出去。这个世界上肯定有另一个我,做着我不敢做的事,过着我想过的生活。from 《NANA》没有你,良辰美景可与何人说。from 《天使爱美丽》我没有时间讨厌你。by 可可·香奈儿幸好不是你,陪我到最后。by 蔡康永我的胡子里长满了故事文/谢梦遥 @莫敢 记者苍老的人他又在敲门了,说他想我,想见我。我说我不想见你。他说他这些年有很多后悔的事情,想跟我说。我透过猫眼看去,外面落着雨,无情浇打在他苍老而瘦弱的身上。我说算了,咱们差了五十岁,没什么可聊的。他默默地离去了。希望他不要再来了。在时光机发明之后,他总来找我。真想不到我老了竟这么絮叨。血汗工厂在时光机发明后的最初几年,血汗工厂的压榨更进了一层。一天工作25小时,甚至更多,完全成为可能。一天中覆盖不到的工时,则需要工人拿未来透支。记得我们做实地探访的时候,经常毛骨悚然见到几个面目相同的人在一个车间里忙碌,那其实是来自不同时间隧道的同一个人。但后来,血汗工厂慢慢消失。因为工人发现,哪怕抗议的只有自己一个人,哪怕工会没有任何团结的力量,也可以召唤不同时间段的自己,聚沙成塔,组成一支百人以上的抗议团体,引发工潮。资本家们最怕这些闹事的,只有妥协。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人,也可以迸发出力量。鬼压床坐在我面前的是一位美丽的盲人姑娘,她的父亲在我的心理诊室外面焦急地向内看。“医生,母亲走后这两年,我经常夜里被鬼压床。有冰凉的大手按住我的双肩,好可怕。”我叹口气,这个单亲家庭真不容易啊。我对自己说,我一定要治好她。她来了三次后,再也没来。后来,我听说她父亲被抓了,强奸罪。意念的肿瘤半年,整整半年,我终于帮他完成了这次心理治疗。他是我所面对的最顽固的强迫症患者。无数次让我心力交瘁的作战,终于消灭了他意念中的肿瘤。但是,我还是失败了。治疗完成后的当晚,他自杀了。翻看着他的病例,我哭了。“不相信自己被王水毁容的事实,认为毁容的面孔是天生的。”网友他是我的网友。我已经忘了是怎么认识他的,但我们两个孤独的男人,常在深夜里语音聊天。他有强烈的自闭症,有次他告诉我,我其实是他唯一的朋友。在他和初恋女友分手后,他更封闭了。我劝他找些娱乐,交些朋友。但他说,连看个电影都找不到人陪。后来,他在网上突然消失了。我担心他,怕他做傻事,我不想永远失去这个朋友。直到有一天,他突然在网上出现了。他告诉我,他这段日子不在,是因为陷入了一段狂热的爱。我由衷替他高兴,说想跟他女友打招呼,感谢她的拯救。“很高兴认识你。我听他说起过很多次你。”几秒钟后,还是那个熟悉的声音,但温柔了许多。我浑身发冷,害怕起来,赶快按了关机,冲到厕所,用冷水冲头。他是精神病人,我怎么一点不知道。我抽了两根烟,头却更加晕沉,心中越发沮丧。我隐约觉得我这样贸然断线,太不礼貌。于是,我又打开了电脑。我登入账户,却看到了来自我自己的留言:“对不起,我刚才失礼了,没吓坏你女朋友吧。”他的忧伤“他车祸死了。我们说好明年要结婚的。让我回去好吗?”那女人哭诉着。他哀伤地摇头,眼泪也落下来,“对不起,我无法帮你,你的材料和他人相比,还不够充分。”他是时光署专员。这个机构在时光机发明后成立,政府要严格控制时光扭转。只有最悲绝的事主,才可以通过个案比较,允许回到过去。但这也意味着更多的人,要被他拒绝请求,留在现在的时光里,面对无尽的后悔或苦难。他因此愧疚,自责,严重抑郁。有次,他哭着对我说,为什么更多可能,却增加更多痛苦?后来,他消失了。人们都说,他滥用了手中权力,不知去了哪里。只有我知道,他把自己送回了那个遥远的没有时光机的年代。工作狂他是工作狂。最开始的加班是被迫的,因为事情太多无法脱身,但后来,加班竟成了一种强迫症。他不再打篮球,不再看电影,取消了所有文娱活动。加班瘾慢慢变大,他先是跟女朋友分手,分手理由只有一条:为了有更多的时间用来工作。随后,他竟断绝了与父母的关系,把家庭生活彻底丢弃了。他对工作的狂热还向着极端的方向推进。他每天都睡在公司里。他的睡眠越来越少。甚至,他连上厕所都几乎顾不得上了,排泄物就在他开会的时候从嘴里流出来。最后,他竟然与公司融为一体。以至于,公司在搬迁的时候,他所在的那间办公室要请拆迁队开着推土机一起铲走,再安装到新的地址。她的忧伤她不记得她是什么时候搬进他的屋子的,但她记得每一个跟他热烈做爱的画面。他的汗滴在她的身上,她喜欢那感觉。但后来,他们很少做爱了。然后,她瞥到了他带另外一个女孩钻进了屋子。很快,她被抛弃了。她是真的被抛弃了。她在垃圾堆里哭着,你们永远不知道,充气娃娃,也是有爱的。心理医生看来我的治疗方法是管用的,他的妄想症没那么严重了。这次,他安静地坐着,话很少。我倒是说得口干舌燥。但功亏一篑,他最后说的话让我崩溃了。“希望您早日好起来。”我感到心力交瘁,他怎么还妄想自己是心理医生呢。我站起身来,有些激动,这时门打开了,护士冲进来,把我摁倒在地上。再冷也冷不过人心文/耀一 @鞭具蛋挞耀一 编剧&导演1今天是Mani被我收养的四周年纪念日。她是一只可爱的串串,一个漂亮的小姑娘。每次看见Mani,我都会想起小豆子。小豆子是我收养的第一只狗狗,苏牧。2小豆子是老妈的朋友杨哥送的。因为他女朋友不喜欢狗。第一次见到小豆子的时候,她趴在我家客厅的角落里,背对着门。我开门时以为是一件毛衣。当时我还奇怪角落里为什么有件毛衣?因为那时正值炎夏。老妈从房间里出来,与此同时,小豆子转头看了我一眼,叹了口气,又背对我继续趴下。一看是狗,我整个人都兴奋了。赶紧跑到她面前,蹲下身仔细看。真心好看!特别眼睛……哎!妈,她怎么在哭啊?你脚太臭,靠她太近了。玩笑归玩笑,老妈说,猫啊狗啊的很通人性,会读心术。小东西知道老杨不要她了,所以才难过的。我摸着小豆子的头问,她叫什么名字啊?老妈说,哎哟,忘了问了。我说,无所谓,反正现在跟我们了,重新起一个吧。我说完站起身来回走,边走边叫各种名字,从最普通的“欢欢”开始,一直到我叫“小豆子”这个名字的时候,小豆子终于“汪”了一声。我说,哟!她喜欢这个名字!老妈说,你个小炮子!踩到她尾巴了!虽然是个误会,但最终还是用了“小豆子”这个名字。3小豆子来的第二天,我就发现她有个很好的习惯,就算是憋死了也不在家里随地大小便。那天早上我还没起床,就听见她在客厅里一直“呜呜”地叫唤。我以为她又思念杨哥了,起床去看她。小豆子见我出来,就走到门边,抬起一只小爪子拍门。拍几下,看看我,又拍几下,再看看我。我不知道她要表达什么,就打开了门,她一下冲了出去。我赶紧跟上。她跑到一个墙角边停下,一大滩尿在她身下渐渐散开,目测半瓶啤酒的量,一点都不夸张。尿完她回头看了看我,和我对视了数秒后,突然一个转身绝尘而去。我一边叫她的名字一边追,一直追到大马路上。托车流的福,我总算抓住了她。因为还没有准备狗绳,所以我只能抱着她走回家。到家门口才发现,因为走的太急,忘了带钥匙。于是只好又抱着她去我家饭店。幸好,饭店距离我家也只有十分钟的路程。其实很多时候我们只会就事论事,往往忽略了事件背后所隐藏玄机或者说暗示。比如小豆子这次的举动。她跑是想去找杨哥。这表明了她对主人的忠诚与执着。这点我意识到了,但我却没意识到,现在我是她主人了。等我们熟了,如果有一天我也不得不把她送走,她也会一样发了疯似的来找我。中饭过后我买了狗绳和狗食盆,回来的时候,店里的服务员们正在逗她玩。只有服务员兰姐站在一边看着。我问兰姐,你怕狗啊?兰姐摇了摇头说,倒也不是。不过小狗小猫的在我们老家叫断肠货。少接触的好。兰姐说到这里顿了一下,然后又说,对了,你还谈朋友啦?我摇了摇头。兰姐说,那你要做好准备了。养宠物和谈恋爱一样都是需要勇气的。在这两件事上,永远都是开始时快乐有多少,结束时痛苦就会翻倍。还懂啊?我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之后一人一狗,一前一后往家走。到了家,小豆子喝了几口水,之后又趴在地上,叹了气口。我席地而坐看着她,说了一堆话,感觉就像在劝慰一个失恋的人。人对狗说话看起来挺白痴的,但养过狗的人都知道,它们真的能明白你的意思。相处了大约一个月,从小豆子企图出逃的次数来判断,她应该是接受我这个新主人了。她开始习惯了在我玩电脑的时候趴在我脚边;她开始习惯了每天早晨坐在我床头的地上,不声不响等我醒来;她开始习惯了我摸着头她的头才能入睡;她开始习惯了每天晚饭后把狗绳叼我面前,然后一脸期待地着看我,等着出去散步。很多时候,习惯是属于彼此的,她习惯了有我,我也习惯了有她。我出去的时候,她会思念我,但她不会打电话,不会给传呼机留言,憋了一肚子的话想说,唯有在我进门的那一瞬,飞奔过来不停地摇着尾巴,然后用眼神告诉我,怎么才回来呀!想死你了汪!而那段时间里,我无论在哪里,做什么,心里也总是惦记着她。以至于那段时间老师怀疑我恋爱了。关于我和小豆子之间的趣事,我可以说很多很多,说到您睡着。但我还是选择不说的好,以免您也会爱上这个懂事的小家伙。往后看您就会知道,我这么做完全出于善意。4春节前的某天晚上。老妈回来和我说,派出所的李叔想借小豆子去他家待一个晚上。说是家里的门锁坏了。最近临近春节,怕晚上有小偷。想让小豆子帮着看个门。他人就在楼下等着。虽然我舍不得,但还是答应了。我一边帮小豆子拴狗绳一边告诉她,不是不要她了,只是让她出个小差,明天一早就去接她。小豆子看着我一声不吭,乖乖地配合我套上了狗绳,然后跟着我下楼,被李叔牵走了。小豆子走几步就回头看看我,我就一直站在原地看着她,直到我们彼此消失在对方的视线中,我才若有所失地上楼回家。那一夜我醒了好几次,总觉得时间过得太慢,满脑子都是小豆子,甚至脑子突然冒出一个可怕的想法,寒冬很多人有吃狗肉进补的习惯!想到这里我拍了拍自己的脸告诉自己,傻逼,那是李叔,不是李大嘴(《绝代双骄》里的那个)。于是,我强迫自己去想一些美好的场景,比如春暖花开的时候,带着她去植物园的草地上撒泼打滚;等到夏天,就带她去玄武湖围着湖跑到湿透全身;当秋天枫叶红了的时候,带她去栖霞山转转,让她知道有一种人类叫和尚;在大雪纷飞的寒冬,我们一起趴在窗台上,看着路上的行人冻手冻脚的样子,一个“哈哈哈”傻笑,一个“汪汪汪”傻叫。就这样不知不觉睡着了。等到醒来的时候,小豆子坐在我床头的地上正看着我。看见她那一瞬间的心情,就好像孩子看见最满意的礼物一样,觉得这个世界美好到了极点!正如我之前所说,李叔借狗这件事只让我体会到了我是有多爱小豆子,但我却忽略了这件事背后所隐藏的信息:一个警察,家里的门锁坏了,竟然找不到人来修,就连个愿意陪他住一晚的朋友都没有,只能借狗,这人品得次成什么样呀?5转眼春暖花开。我如愿带着小豆子去了植物园。一人一狗整整疯了一下午,俩都累成狗了。之后小豆子又陪着我一起熬过了高三的冲刺阶段,我终于迎来了期盼已久的暑假,一个完全没有任何精神负担的暑假。可惜我还没来得及带她去玄武湖疯跑,整个区就掀起了打狗风。李叔常去我家饭店吃饭,所以他提前通知老妈,要看好小豆子。说到小豆子,他还提起之前借小豆子那晚,家里真的差点进了贼,都亏小豆子大叫吓跑了贼,也叫醒了他。他说,这次也算是报个恩吧。这么好的小狗要是被打死了,那真是作孽了。那段时间我刚巧约了朋友去外地玩几天,老妈也有事要去外地,所以就想着先把小豆子送回杨哥家待几天。可没想到杨哥怎么都联系不上了。店里的配菜师傅说可以放在他郊区的亲戚家养几天。他亲戚家里原本就养着狗,肯定不会亏待小豆子。我和老妈一合计,也只能如此了。配菜师傅的亲戚来接小豆子的时候,我已经出发了。我临出门前小豆子还在睡,听到我的声音,起身看着我。见我要开门,就赶紧跑去拿狗绳。我摸着她的头告诉她,我要出去几天,今天会有人来接她。等过几天我回来就去接她。小豆子松开嘴里的狗绳,对着我“汪”了一声,然后趴下看着我,叹了口气。我笑着抱了抱她,亲了下她的头,然后出门了。几天后的晚上,我回到家里。老妈早我一天到家。和老妈聊了会儿天后,我说,明天把小豆子接回来吧。老妈没接话。但很快眼睛就红了,说,我告诉你一件事哦,小豆子……“被打死了”这几个字老妈是哽咽着说的。一瞬间我眼前所有的东西都只是形状而已,感觉大脑突然不运转了。胸口被一股气顶着,想吐,想大口呼吸,可大脑完全不发出张嘴的指令,整个人傻了。大约一分钟之后,大脑突然发出指令,我猛地一下站起身往厨房冲去,嘴里喊着,操你妈!这是我第一次在老妈面前爆粗口。老妈一把拉住我,什么也没说,只有哽咽声。我挣扎了几下后,站着不动了。我没哭,虽然是双鱼座,但我的泪点有些畸形。老妈调整了一下情绪说,你也不小了,做事要考虑后果。他们不如畜生,你不能不如他们。你现在冲到派出所最多二十分钟,但之后你会在里面待多少个二十分钟我就不知道了。我感觉全身就像被抽空了一样,什么都没说,走回自己的房间,鞋子都没脱就躺在了床上。我已经忘记了那晚我后来是怎么睡着的。第二天中午到饭店吃饭,兰姐告诉了我事情的发生经过:送走小豆子的第三天下午,小豆子就跑回来了。因为前几天下过阵雨,所以她全身脏兮兮的。眼看就要跑到饭店门口了,遇上了打狗队,带头的就是李叔。因为认识李叔,小豆子没有跑,所以被打狗队抓住。之后小豆子挣扎,被几个人用带钉子的木棍给敲死了。兰姐说,小豆子应该是先回过家,没等到我们才跑到饭店来的。之后对门邻居证实,小豆子的确回来过,在门口坐了一会儿,还用小爪子拍过门。邻居曾让小豆子去他家待一会儿,小豆子没进去,因为通常雨天外出回来,我都会先把她的小爪子擦干净,才让她进门的。她只在家门口坐了一会儿,就又跑去饭店了。当听到是李叔带队的时候,我打了个冷颤。这句话远胜过我看过的任何一部恐怖片。天冷不算冷,心寒才是寒!几天后的一个晚上,我去店里吃晚饭。兰姐告诉我,李叔和老妈在包间里。我二话不说走进包间。李叔看我进来表情有些尴尬。老妈说,李叔是为小豆子的事来的。你先坐下来,听李叔说。我瞪着李叔,全身一直在发抖。两手捏成拳头,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失控。李叔说,打狗带队的是我。我不赖。但带队不表示我说了算。说到这里李叔苦笑了一下,呵呵,你别看我打狗,我还不如狗呢。狗在老百姓眼里是条性命,在领导眼里是任务,是业绩,是没有生命的。我们才是狗。当时打狗队一共七个人,除了我和一个负责监察的领导,其他几个全他妈是雇来的痞子!狗在他们眼里就是钱!一条五十到二百。你以为我不心疼小豆子啊?我当时就和领导说了,这条不是野狗,是这家饭店的,我认识。领导说什么啊?领导说,你认识关我屌事啊?是不是野狗我说了算!这话你让我怎么接?我老家还有老婆、儿子要养。你让我怎么选?你以为我这身皮好披啊?李叔说到这里眼睛红了,说,我今天来就是办几件事:一、把之前挂的账结清。二、把这件事和你们说清楚。三、那些被打死的狗都拖去卖给屠宰场了,但是小豆子我死活没让他们拉走,带到中山陵埋了。就因为这件事,领导发火了,过几天我就调到郊区了。这也算是报应吧。你要是还不满意,李叔随你怎么办,二话没有。随我怎么办?呵,我能怎么办?我想到这什么都没说,起身走出包间,轻轻带上了门。原来李叔不是人品次,而是在同事和领导眼里,他只不过是一只狗。晚上躺在床上,一边听着歌一边回想着和小豆子相处的那段时光。当听到张学友的《相信她、关心她》时,突然一下明白了兰姐说过的话:养宠物和谈恋爱一样都是需要勇气的。在这两件事上,永远都是开始时快乐有多少,结束时痛苦就会翻倍。泪如雨下。我问老妈,狗狗也会有轮回吗?老妈说,有!62009年9月11日。雨。我出门买烟。在小区的车棚里遇见一只小流浪狗。我停下脚步看着她,她也看着我,然后就屁颠屁颠地跟着我回家了。在确定她是个小姑娘后,我给她起名叫Mani。对此她似乎没有任何意见。我询问懂狗的朋友,Mani是什么品种。朋友说,应该是苏牧和土狗的串串。当听到“苏牧”这个字眼时,我愣了一下,心底升起一种很奇妙的感觉。之后我发现Mani就算憋死了也不会在家里大小便,这些我从没有教过她。这再次给我了那种很奇妙的感觉。有一天晚上,Mani蜷在角落里突然叹了口气。这一声叹气似乎一下勾起了我对小豆子所有的回忆。我走到Mani前面说,Mani,你告诉我,你们狗狗也有轮回吗?Mani说,汪!老妈说,你个小炮子!踩到她尾巴了!老赵文/老王子 @新老王子 作家老赵是个让我印象很深的人。因为他是我认识的第一个河北人。我觉得在上海很难认识河北人。也许是光芒被北京盖住了的缘故,河北在国内似乎是个很没名气的省份。就好像南方的江西。总觉得很少看到这俩省的新闻,好事坏事都少。感觉像是被遗忘的地带。不像我们河南,至少还有人调侃。这些年来,我遇到河北人或者江西人会拼命打量,甚至展开一些人类学层面的问询,试图在这些被遗忘者身上找出一些与众不同之处。河南和河北听起来像俩孪生兄弟,但两省的人并没有想象中那么互相了解。老赵初次见我的时候,恭维了我两句,连带夸了两句河南:“河南人都聪明,我认识的河南人都聪明。”我那弱小的自尊心当时就腾云驾雾的舒服。至少比我别的朋友们夸我的时候说“你挺好的,不像个河南人”要让我舒服。小时候看过的书里,说过我们河南人好话的只有《平凡的世界》,陕西作家路遥在这部著作的某些章节盛赞了河南人的品质,让我纪念至今。虽然时至今日,这种骨头轻的毛病已经有所改善,但我仍能感觉到它的存在。若把中国比作一个世界,河南就是这世上的一个大型弱国。弱国心态,在我一离开河南,就彰显了出来。所以,因着这句夸奖,老赵初次见面就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作为河北人的老赵很少有我的弱国心态。因为大多数上海人面对地图也看不到河北在哪里,更谈不上看不起了。大概知道“河北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它在北京边上,但既不属于蒙古,也不属于朝鲜。上海人去河北玩是不需要办签证的”就够了吧?中学地理学得不错的我经常在别人问老赵河北风土的时候说河北有北戴河和承德避暑山庄什么的,老赵跟不上谈话节奏,只是点头称是,并时时朝我投以善意的目光。不过后来我马上知道了老赵是做销售的,就对他有了些偏见。对于他当初夸河南人聪明的话,也一并怀疑起了动机。销售们擅长浮光掠影的浅层交往,他们与人交道,往往着眼于利益,谈不上有什么深层的精神交流,所以我一般很难和这些人成为至交。我隐隐认为老赵对我示好,对河南示好,无非是为了博得我的好感。我们在工作上分处甲乙双方,和我搞好了关系就有更多业务,慢慢地,我就把老赵当成了我周围那些销售中的一个,对其不冷不热,公事公办。即使我们俩私下聊天,我也记不得给他面子。老赵是保定人,他曾问我:听说过保定吗?我说:听过,京油子,卫嘴子,保定府的狗腿子!说完后看看他,他先是愣了一下,然后呵呵一笑,说,这你也知道?那是解放前的段子了。我说完有些后悔,不知该如何表示,就拍了拍他的肩膀——多年后我听说当面跟河北人说这句话是要出人命的,不禁暗暗为自己的年少轻狂后怕。老赵卖的是杂志广告,他们杂志已运行多年,即使没有他,我们厂也会进行广告投放,他只是起一个对口我的纽带作用,谈不上需要公关我太多,所以,认识的初期,除了一些必不可少的应酬,我们交道不多。说起来,他有他的客户维护套路,就是定期给我打电话,过节来拜访,送点月饼票,当面发烟给我,然后他会叫其实职位只是专员的我“王总”。王总叫得多了,我心情就会变好,心情好的时候我们会在茶水间交流交流同在异乡为异客的辛酸,比如搬过几次家,恋过几次爱什么的。交流得多了,我打听出了老赵的薪水——低得让我有点吃惊。一个河北人,不远万里跑来这里,只为了挣这点钱?上海又不是延安。想想又觉得自己这么想不对,自力更生有什么丢人的?老赵没读过什么书,年纪又偏大,能在文化单位找这么一份工作,也算是不错。再对比门口饭店里那些怨气冲天的青年服务员,老赵显得不急不躁,在心态上更胜许多。但是没多久,我发现我弄错了老赵的年纪。老赵总是穿着一件质地很差的蓝西装上衣,下身穿着一条卡其色的洗得发白的长裤,然后脚上套一双安踏运动鞋——我经常朝他开玩笑:“安踏!安踏!安踏我选择,安踏我喜欢!”他发际线偏高,头发灰黄,一脸粗糙的、毛孔巨大的皮肤,惯有的神态是瞪着灰色的大眼如同一匹累坏的马。这么一个整体形象下来,我觉得他怎么也应该是70年代初的人。那天,得知他和我同为80后生人,我一下就崩溃了。其时,他正挎着一个破包站在我面前,帮我填我们厂的产品满意度调查问卷,上面赫然写着他的年龄。老赵看我有些异常,问我怎么了,我看着他粗壮而苍老的手指写出来的字居然比我要好,支支吾吾,连个屁也没放出来。老赵最早来上海的时候在浦东夏普的工厂里组装电视机。据他说日子过得很自在。虽然钱不多,但是管吃管住,有很多哥们儿,很开心。“那里工作压力不大,环境也好,真是个好地方,真不该走啊。”老赵后来谈了个女朋友,女朋友嫌他钱挣得少。交往了一年多的时候,俩人要谈婚论嫁了,女朋友仍嫌他钱挣得少。女朋友家是上海农村的,老赵为了这门亲事,没少拎了礼物往未来丈母娘家里跑。“真是一下班就往他们家跑啊,买各种东西,都是我前几年攒下的钱买的,他们也都收,不说不收。”就在这要结婚的当口,另外一个电视机厂招工,牌子没有夏普好,但是工资多了很多,在女朋友的怂恿下,老赵跳了个槽。谁知道才半年,这电视机厂就倒闭了。老赵郁闷坏了,也没法说。谁知女朋友父母知道了这消息,竟给女儿压力让她和老赵分手。女朋友虽然爱钱,但并不想就此分手。但女朋友父母本来就觉得老赵是外地人心里不是很认同,这次得了机会又怎么可能松口?老赵是完全没有想过女朋友会和他提分手的。他说:“这女的是原装货给我的,按我们那边的规矩,不管结没结婚,要是认定了,这就是发妻,她不说走,我是不能赶她走的。但后来是她们家一直让她分,她们家一直想让她找个有钱的,真不知道怎么想的。她都跟了我这么久了,哪个有钱人肯要她啊?”“长得好看吗?”我问。“长得挺好看的,但我觉得她父母才真是糊涂啊,跟了我这么久了。”“也就一年啊,这在上海很正常,老赵。”“你觉得很正常啊?”“我觉得很正常。”“你思想是比我开放。”“呃……”老赵最后把气撒在女朋友父母身上:“这俩老人,不同意也不明说,我月月上门给他们送礼,他们也不说不要。我给,他们就拿着,这一分手,我也没法上门去要。我们那边,你收我的东西,就代表你是认可我的,哪有这么礼照收,最后还不同意的。所以我算看透了,他们就是人情淡薄还贪便宜啊。后来恋爱,我再也不轻易上门,不轻易送东西了。”“也别这么说,起码你女朋友还是不错的,但总归拗不过自己父母。”“也是,她也蛮惨的。现在也不知道怎么样了。”“你们还有联系吗?”“这还联系什么啊?有什么好联系的!”这还没完,老赵和这个女的分手之后半年,偶尔从一个共同的朋友那里知道这个女的当时都有他孩子了,后来分手后自己偷偷去打掉了。老赵惊坏了,跑去女方那边又找了几次,但人家一直躲着他,没有结果。据他自己说,晚上难受得失眠了几个月,算是咽下了这口气。分手之后那段时间,电视机行业不景气,老赵回不去夏普,也找不到别的工作,有一年多,他在外面学着卖各种东西:保险,安利,医疗器械,通讯器材,电缆……最后莫名其妙地卖到了杂志广告。说起来他没有走上邪路真是奇迹。“我觉得传媒是未来发展的方向。”老赵说。“是吗?你为什么这么认为?”我问。“国家一定要大力发展传媒的,现在的人没有信仰,嗯,没有信仰。”“有没有信仰传媒说了不算。”“那谁说了算?”“老赵你说了算。”“……你又开我玩笑。那你觉得我继续做传媒是不是个好的选择?”“不敢说,选了就不要后悔。”“……反正我还是觉得传媒有前途。起码比卖电器强。”老赵认识我的时候已经结婚了。现在的老婆他提得不多。他说:“就是随便找了一个。我折腾不起了,你看你也是80年的,看起来比我年轻这么多……”“怎么认识的?”“老乡介绍的。”“也是你老乡?”“是河北的,但不是保定的。”“河北哪里的?”“说了你也不知道。”“说说看。”“河间。听说过吗?”“没有……”“人怎么样?”“人挺好的。”有天快下班的时候老赵找我谈事情,一直谈到天黑,他老婆就来找他,我由此见了一次他老婆。是个胖胖的姑娘,圆圆的脸盘,话不多,直呼老赵之名,就像唤自己的老同学。看起来也有点早衰,但脸上的表情很平静。她坐在老赵的自行车后座上,有种无欲无求的气质。后来每次问起这个老婆,老赵都不想多说,但那种不想多说里蕴含的并不是什么激烈的感情,而是一种懒懒的淡漠。老赵所在的杂志社在夏天的时候搞了一次郊游,我作为客户代表被邀请了。郊游去了浙江的安吉,据说是李安拍卧虎藏龙的地方。进了一农家乐,店家安排房间的时候告诉我,李安剧组就是住他们这里的,而我住的就是“罗小虎”张震的房间。待到安顿下来以后,我去找谁住在“玉娇龙”章子怡的房间,进去一看是老赵,不禁哈哈大笑。晚上篝火晚会的时候,我和老赵喝多了酒,跑到农田边上撒尿,尿完老赵蹲在田埂上给老婆打电话。打完电话,老赵突然说:“走,王总,我带你去个地方。”老赵显得对这个村子很熟悉,他带着我离开篝火晚会现场,转到了一家门面很小,没有招牌但开着旋转霓虹灯的小店。不过还是很轻易就可看出这家小店是做什么营生的:应该是家乡村洗头房。老赵涨红着脸(不知是因为酒精还是因为不好意思),嘬着烟问我:“你玩不玩?”我酒喝得没他多,还没有失去理智,当时就惊到了,说:“我不玩。”“不要装了,你应该经常来这样的地方吧?”“哪有……”“那另外那几家供应商的销售不请你?”“请也没有请这个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