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还是用新闻改变社会的理想鼓舞我们的时代。十年过去之后,当年这么鼓舞我的人,恐怕也不会这样豪迈地讲话了。与其说令我惊讶,不如说令我平静:最终我们都仅仅是变成了普通人。伴随着这一切的是:传统媒体的缓慢衰落。新闻系再也不是什么令人感到有趣的专业了。据说某广电新闻今年只招到一个男生,而他估计还没办法扛起摄像机。职业的理想早就丧失了,命运却还没有展示太多威力。再等十年,我们可能才会看清命运的轮廓。现在我们言笑晏晏,意识到自己是被很多无奈和平庸所包围的一代,却透露出一种集体性的不焦虑。有个同学说:“这么单纯的聚会,单纯到令我受不了。”确实太单纯了,没有利益关系、谈不上多么深刻的友情、同学间没有谈过恋爱,连八卦都欠奉。我们仅仅是因为种种巧合,一起在当时还鸟不拉屎的新校区待了三年,后来又在老校区待了一年,宿舍里经常有耗子。有些人偷偷读了我那本写青春回忆的《最大的一场大火》,里面也几乎找不到同学们的影子,但还是有人声称看得掉下泪来。只有我还没有结婚生子,但因为我写字,他们也觉得可以理解。不能理解的是我自己,我不知道还在挣扎什么。十年之后,又遇到禽流感,但大家没有那么恐慌了。每个人都好好地活了下来,脸上也都能恰当地浮起笑意。相聚的意义是我们可以为对方的青春证明。背景音乐当然是《致青春》的主题曲。横幅上贴着一些老照片、一些新照片,放在一起才知道我们确实经历过了时间。也要对着照片互相提示,我们才能完整地叫出每个人的名字。我们拥抱、微笑,彼此什么都不谈论,不谈论这十年各自经历过怎样的幸福、快乐或者失落、痛苦。我们不倾吐心事。我们举了举杯,但没有人醉,没有人哭,也没有感慨。所有想象中“毕业十年聚会”会出现的时刻,都没有出现。这天下午我在书店有个活动要参加,一个现在依然很瘦的男同学自告奋勇用他的电动车从地铁站送我去书店。在滚滚车流中我把手放在他的腰上,摸到他腰部一圈薄而结实的赘肉。就在那一刻,我或许一阵轻松,放下心来:时间带给我们的东西,原来都在每个人自己才知道的地方。一封信文/安妮宝贝 @安妮宝贝 作家我想给你写封信。没有什么特别原因,现在也不知道你在哪里,过得可好,以及我们将会在何时何地相逢。告别之后,已经过去很多年。我在信中说些琐碎的言语,就像去探望母亲,早晨醒来彼此絮絮地说话。躺在床上,在刚亮的天色里说各自的心思,说完才起身去梳洗。能够温柔耐心地对话的人太少了。更多时候,更多人,他们关心的都是这个世界的虚假和热闹。也许没有逻辑和秩序。也许颠倒了记忆和未来。这些都不重要。只要我在写,你在读。之前我只遇见过一个人,可以说话说到连心的缝隙也没有了。他住在很远的地方。我们说过那么的一次话之后,就告别了。但我知道,这样的告别之后,一定还会再见。每个人靠近我们都带着他宿世的要求和责任。如果无缘,就不会在茫茫人海中交际。如果缘尽,就会截然放下再无牵挂。如果心还在背负困难,就说明时间还没有到限。扛着它走,不要对抗,不要推卸,不要控制,不要试图解决。背着它一直往前走。现在如果有任何人问我关于困难的问题,我都会这样说。过去不重要。过去不能累积起我们此刻的心情。幸好有无常,所以一直都会有变化。有时我也会想起一万公里之外,地球的某端,某个小镇。想起清晨微微有些冷的空气,树木的香气,碗里的樱桃,洗衣机的声音,走上楼梯时一盏一盏摁掉的灯。这仿佛是前生与你一起度过的日子。但大多数时候,我什么都记不得了。我把一切忘得干干净净。所以我现在一点都不害怕黑,也不害怕破碎的事物。因为我知道在这些背后,总有一种空无而透明的光芒闪烁着。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说的就是这个。我猜想有很多人临终之前,会感觉自己的一生,没有真正地爱和被爱过。人类抵抗孤独,渴求和试图获取爱,最后却以虚荣、以怀疑、以欲望、以婚姻……以各种方式扼杀它。最终他们依然如同没有爱的动物,孤独地死去。我猜想,在人死去时,只有爱是唯一可以被带走的。但是大多数人没有这个。如果对方老了,你会悉心照顾,如果你去世,对方会为你安葬。做这些事情其实都不那么难,都未必需要相爱。可以是因为宿缘或者业力,也可以是出于善良和慈悲。爱是太高的奖赏,需要好几世的承诺和执迷不悟。普通人会被自己吓倒。世间的孤独有四种。我们和无法真正接纳自己的人有很深的因缘。他们认为自己在爱你,但爱的不是你的灵魂,是你需要修饰的表达和形式。你等待可以接纳自己的人,最后却越来越清楚地看到自己才是支点。一些人于是选择宗教,但宗教如果没有被真正地理解,又会成为他们的止痛片和鸦片。说真话总是会触犯别人,会被误解。最后一种是,始终需要相信。当人们真正相爱时,会看到对方婴儿般的灵魂,或者是对方的本来面目。他们就会不再那么需要一切看似庞大而无关的东西,也不关心这个社会或者同类会如何评价他们的生活。人们就可以抛弃掉这些虚假和热闹,而只是安静地互相陪伴,度过余生。只有在我们不相爱的时候,才会把对方看成有侵略性的,危险的,无法掌控的。人们才会需求物质和欢娱,金钱和声名,以这些爱的替代品填补内心的惶恐无助。如果不能成为一个有纯度的容器,人接应不了真理,同样也无法承载极致的感情。佛陀一再在经文里说,对什么样的人才可说法,因为这清凉而滚烫的灌注有可能使你碎裂。同理,有些人因为自己的身心受限,一生都不会知道什么是真正的爱,真正的相信。夏天时我去海边,半夜模糊醒来,在落地窗外看见圆月下的大海,潮声汹涌。泛着银光的波浪好像在奔走,但其实哪里都没有去,不过是起起落落。世间大部分事情都如此虚妄,但在一些人心里却是坚定不移的。我想起日本人的审美观,瞬间的美丽可以拿性命去换。他们的偏执可说是一种无明,也可说是一种突破之后的洒脱。即便没有过错或罪恶,只是甘愿压抑和拖拉地过一生,也已经是身堕地狱。人还能如何穿透轮回?有勇气真实地活着,才是有力量的。我读《浮生六记》,看它里面写道:夏月,荷花初开时,晚含而晓放。芸用小纱囊撮茶叶少许,置花心,明早取出,烹天泉水泡之,香韵尤绝。噫。质朴的细节,仿佛梦里逐花,又真实无比。只有被虚掷的不善美的时日,才跟假的一样。如果人类不是为了完成本能的繁衍使命,看不出有何理由需要共处。但在超越性别之后,我们各自才有机会窥见彼此灵魂的暗示。轮回的灵魂最终需要的是融合,消失不见。最易腐朽的肉体却需求着纯属妄想的安全和长久。能够被表达清楚的,通常都不是重要的。那无法陈述的,无法脱卸的,无法展示的,无法传递的,才是重要的。我记得那一天离开威尼斯的早上,听到房间外面传来剧烈的声响,打开旅馆窗户,发现是海风猛烈,船只桨橹在晃动。当时沉浸在这个声音中,仿佛发了愣,心里变得很安静。细节之中,隐藏着无常的美和动荡。人生充满荒诞。荒诞的美,荒诞的艰难。而人们在荒诞的梦中都活得太用力了。我只愿在时间中慢慢成为一个简单的人。遇见复杂的事情,知道睡一觉就过完了。事实也是如此。于是突然之间想清楚了一些事情。生命很短暂。在游戏,幻梦,谎言,戏剧,妄想之中,活在当下,这是唯一的意义。然后应该忘记,继续往前走。艰难的时段无一例外都会过去。快乐也是。如同人与人,在告别之后会再次重逢,或者永不再见。如果有选择,你愿做一个漂亮的轻快的花好月圆的人类,还是一个在完成任务的战士般的人类?你愿与人做平庸的神仙眷侣,还是一生跨越千山万水但孑然飘零?幸好,我们从没有得到过选择的权力。我们只会相认自己的同类,并最终跟随他们。这种相认也并不局限于人。一座古老的桥,月光下盛开的花,隐隐雨声,四行诗,两盏茶……有些人与事物的呈现,带来和谐及宁静。人与人之间,开端于相认。如果想控制或改变自己所遇见的一切,就会彼此背向而走。如果我们再次遇见,我希望自己爱你的方式,就如同爱着身边正在遇见或即将离开的陌生人。我会以爱其他人的方式去爱你,以爱你的方式去爱其他人。没有所谓的特别的爱,我们所有的人都是一样的。以彼此的痛苦为痛苦,以彼此的快乐为快乐。我正在学习如何去爱。爱更多人,用爱做通道以使彼此能够走得远一些。即使是相爱的伴侣,也应把他当作其中的一员,而不是单独的一个。没有慈悲和承担的感情,走不了远路。在一起,不是为了欢娱,是为了完成。这世间万般幻象都只是心的镜像。憎嫌他人,未必对方有错误,也许只是自己的心被障碍遮蔽。心生喜悦,未必对方多值得赞颂,是这颗心原本就有的情意。如何对待自己,就会如何对待他人。如果对他人有恨意,警惕此刻的心也许抱有投诸对方的期待和恐惧。完整的内心模式,不需索迎合或供给。如果能够扩展心量,装下任何一个人,看起来会如同谁都不爱。是的。容器只有清空,才可能试图承载无限。对我来说,重要的事情,不是投入地热爱或忘记。而是无限地热爱或忘记。从本质而言,人,生而孤独。得到伴侣,不是为了填充寂寞或让对方充当令自己快乐的工具。身心合一的标准是,在彼此给予亲密、照顾、关怀、欢爱的世俗内容的同时,生命应因对方的存在而获得更高级别的提升。在关系的修炼中获得实证,这是与自己与他人合一的途径之一。因此,爱对我们来说始终重要。但这种爱,并不仅是指一种亲密或契约的关系。无限制的爱,也许是一种悲心,不是被欲望和业力纠葛的小爱。希望眼前这个人是快乐的,希望对他的生命有所助益,而非伤害与损毁。不管他是谁,出现多久。我远方的朋友说,你要离花近一些。当花开放,它付出生命里此刻全部的能量,是竭尽全力,毫不保留的。这本是接近终结的时刻,但它却这般宁静。全然的相信之后,才会有全然的接纳。而当我们处于修复的过程之中,有时会发现自身存在着一种无需修复的完美。他又说,爱不是把自己当做救世主,要求对方改变。爱是牺牲,把自己化作空气,与对方融为一体。最困难的不是给予,是接纳。接纳即是允许发生,如此便可以熄灭我们的期待和忧虑。很多事情只是我们的方式,并非目标。不能把方式当做目标。所以我们不应有追求空性的执着,但也没有丝毫的消极。可以全心全意做完一件事情,也可以什么都不做。可以用全部身心爱一个人,也可以消失。没有粘滞和妄求的内在,这是一种训练。每个人都需要掌握一些可通过训练得到的基本的技巧,知道如何不伤害自己。只有懂得不伤害自己,才可能做到不去伤害别人,伤害身边的事物。所以。真实的生活即是,认真做好每一天分内的事情。不索取无关的远景。不纠缠于多余情绪和评断。不妄想,不在其中自我沉醉。不伤害,不与自己和他人为敌。不表演,也不相信他人的表演。“你当下周围发生的事情全都是你心性的映照。也就是说,是你的心和念头创造了这个世界。”你相信这段话吗。我相信。这个相信或不信,会决定我们各自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点。但这里面没有区分之心。即便见到各种软弱、局限,不管来自他人还是自己,我知道一切均是自然合理。没有美丑,也不存在善恶,只是人类各自的属性所得到的命运。只是,很多人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喜欢,骄傲,他们不必相信,也不用听懂其他的话。任何外在的改变都是形式。心,只需要自己发生的改变。人除了自己醒来,无人可帮。只有经历自己对他人的穷追猛打,再经历一次他人对你的穷追猛打,会看到自己曾经有过的错误,和一些做法的不可理论。再走一段弯路,然后自己醒来或一直不醒。人是多么僵硬和自傲的动物,充满对他人的妄想和断论,却只需要对方配合和服从自己。那些可以轻而易举伤害我们的人,那些一再以痛楚和挫败试探我们的人,那些举起旗子引导我们走入迷途深林的人,那些在削弱我们的力量的人,那些让我们深深触动和粉碎自我的人,他们才是生命中最有力量的老师。如你我这般的俗人,只有真正穿行过黑暗与障碍,才能成为发出微光的人。我从不相信任何借口、理由、托辞、辩论。我只相信我们曾经走过的路。时间带来行为和意愿的回报。种子若被日光照耀,会开花结果。我们即便是一群时时失去自知的农人,面对的依然是一片井然有序的土地。收获会是什么,以及可曾照料这些被双手埋入泥土之中的种子。有人说,有时也许只是自己内心的美好投射给他人,使一些存在变得美好。但这的确是一个工作,并且与他人无关。你所做的一切首先是要使自己的负面源泉被切断,不要让它像火焰一样四处去点燃更多人的烦恼和嗔恨。使自己和他人流淌出清凉,这是一种累积。见到,一切均是心的轨道,虚弱归于肤浅,质朴归于纯真。如果没有得到想要的,那是因为的确还没有做到足够的好,无法做到平等地与任何一人分享内在的美好。没有其他理由。而在心真正清楚的时候,我们所遇见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每一段风光,都可以带来意义。有时我想,所有人都是一样的。在各自粉饰的外表下都有千疮百孔的人生和一个暗黑的深渊。如果了知这些,不会觉得自己特别,也不会觉得自己无辜。时间飞逝,人生百味杂陈,无法言说。仿佛一个人写了长长的信,但未等到那个可以投递的人。被阅读被接纳被理解是奢侈的。此刻做一个可以独自静静写信的人,也已不错。我是个旧式样的人,喜欢用手工慢慢做东西的时代。那个时代,有人远赴千山万水只为相见一面,鸿雁往来耐心等待,春夜无事庭院中闲坐,聆听雨水跌在芭蕉叶上,盖一座亭阁只为观望盛开的杏花。如果遇见生命中一个重要的人,我知道,在我等待他良久的时候,他也已经等待我良久。我们各自都应该是美而好的。如同昨日我去买盆景,看到一对老人头发白了,气定神闲,容色干净,照料着姿态古雅的盆景。盆景也像它们的主人。我买了一盆大阪松,一盆垂丝海棠。什么样的人,种出什么样的东西。把盆景搁置好,桃花枝和白梅养在清水中。我想当我们遇见,将会找到一个地方,看花,喝茶,并肩坐着,说些絮絮叨叨温柔而轻声的话。不知不觉,就让岁月又翻了一页。如果在任何变化中存在着接纳和顺受,那么即便是终结,也依然呈现着优雅和自在。最终一切逝灭都会朝向新生。一切都有期限。只需往前走。执着过的,放空了。拖累过的,分解了。困顿过的,单纯了。被击伤过的,越过了它。如此,即便是有着微微伤感,也如同被清洗。若此刻没有一丝的期待或恐惧,就是当下最为完美的时分。而那一刻,心就像那秋天树枝上饱满的果实,悬挂着,知道会坠落,无念无想,不忧不虑,只是随顺因缘。如此,天上一年,人间一世。我从不奢望长久,只希望活得彻底。燃烧充分,展示出纯度。不停上演的生老病死,论证这个物质世界的变幻无常和岌岌可危。我们已知道它的苦,就可以快乐而不复杂地参与它的游戏。最漫长的爱,其实是与自己相爱。但如果某天,我遇见了你,会邀请你一起与我跃入海洋。只有当我们各自成为渺小的水珠,彼此才会永恒地在一起。如同一段我所喜欢的经文“世界是一座桥梁,你可以跨过它,但不要在其上建房”。我们的爱,也是如此。再见,Puppy love文/滕洋 @短短滕 编剧还有什么比情人节在微博上得知自己被甩的消息更悲惨的吗?有,情人节当天在微博上看到被朋友转发男朋友向别的姑娘表白的微博才知道自己被甩了。还有比这更惨的么?依然有,那就是,情人节当天被朋友转发得知自己被甩了,而自己没时间刷微博的原因是陪伴自己七年的狗死了。七年,整整七年,比劈腿的烂人跟我在一起少三分钟而已。我的狗叫Puppy,因为捡到家里的时候是条小奶狗,所以叫Puppy。傻么?这就好比一个被大人叫做“小心肝”的孩子,大名也叫心肝。张心肝、李心肝、王心肝,诸如此类云云。如今,我很后悔给Puppy取了这么一个不慎重的名字,我应该给他取个类似振轩、雅治之类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名字。之前我爱过的那个人就有一个慎重的名字,那么,不如,我在这里叫他“慎重”。那时我只有15岁啊,混蛋,花一样的15岁,高中一年级,看了无数言情小说,无数次在内心呐喊“随便哪个男的来爱我都从了”的年纪,“慎重”出现了。他甚至没追过我,只是在我们班楼下看着我上学放学,整整半个礼拜而已——第三天晚上放学,我们就一起走了。而Puppy就是那晚出现的,我与“慎重”在我家楼下分手,他什么也没说就离开,我转身上楼。Puppy就在我家门口哀嚎,他那么小,浑身散发着被抛弃的腥臭。我说:“你干吗?”他说:“嗷。”我说:“饿么?”他说:“嗷。”然后,我开门进家,给它拿了个火腿肠,它扭动着屁股蹭过来。我说:“你不能来,我妈过敏性鼻炎,不能养狗。”我扒开火腿肠喂他,饿得只会嗷嗷叫的Puppy却低下头,舔了我的手心,它满是跳蚤的温热小身体靠在我手上,我清楚感觉到它不知是太冷还是太饿地抖动。就在那一刻,我决定,去他妈的鼻炎,这个狗我养定了。我回去就跟我妈摊牌——趴在地上下跪用一年的零用钱和打扫卫生求她让我养狗。当然了,我妈也是很体谅我的,她温柔地告诉我,除非从她的尸体上跨过去不然我休想把带毛的动物领回家。就这样,Puppy被我养在了距我家五百米的小区花园。后来,真的是很后来,我才知道不该给狗吃火腿肠。现在想想,可能那时太多的添加剂和盐在Puppy的身体里累积至今,导致它没能活过第七个年头就被车撞死了。我的爱情也是一样,“慎重”在送我回家的第二天跟我表白了,他说:“我可能有点喜欢你。”我的回答是“我愿意”——尽管对方的表白根本不是一个疑问句。于我来说,“慎重”是一个超出我预期太多的选择。他并不像扔到人堆里找不到的我那样平凡,高中里很多女孩暗恋他。如果不是他跟我表白了,我想,他会是我连幻想都不敢的那种男朋友。虽然,我们都看多了偶像剧,但还不至于真的傻到认为那种情节会发生在自己的生活里:龙生龙凤生凤,穷挫矮配土肥圆才是真理好么?埋了Puppy后,我大哭一天,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翻了一遍“慎重”所有网络社交空间,发现自己好傻,他与那个女孩开始已经不止一天了。只是,我从未察觉——或者我压根不想相信七年感情毁于异地。从高一到大四,经历了多少为见面省吃俭用、见面后计划将来的日日夜夜,最终还是敌不过短短的几百公里。我本以为自己坐在行李箱上的爱情,会最终变成白色婚礼。我们都已经计划好了,要把婚礼请柬做成火车票。但最终,还是结束了。他认识她不过半年,我无法想象,半年情感比得过七年的陪伴。我们一起逃过课、同年高考、一起旅行、一起学游泳再一同跳下能到的最远的河流。我15岁半的时候,你16岁。那年的我们多么期盼我18岁或者你20岁,这是我们可以结婚的年龄。只是到后来,我20岁,再后来,你22岁……我们从早婚年龄到晚婚年龄,你再也没有提过这件事。我21岁生日那天之后,你从我的世界里消失了。其实之前你就不再联系我,只是我选择性地忽略了,我生日那天你忘了祝我快乐,我才不得不强迫自己正视:你从我的世界里走开太久,分手都没有提过。我打电话给你,你也会接,不痛不痒地回答,不温不火地问候,像一个老朋友,像我生命里那条老狗。那时,Puppy已经很老了,它七岁了,它还是会舔我的手,只是,它第一次舔我手心那种让我不顾一切想要收养它的感觉再也没有过了。我妈的过敏性鼻炎在Puppy住在小区花园的第三个年头奇迹般地好了。同年,我上了大学,我妈彻底成了空巢中年。她决定收养我的狗,或者,她决定让Puppy代替我留下的空缺。我觉得有点怪,但还是同意了。我始终记得那年秋天“慎重”离开时,我哭得像条狗,而我的Puppy趴在我的身上,怯怯地看着我目送火车离开。它把头靠在我的身上,把爪子搭在我的衣服上,它蹭了我一身的狗毛,仿佛在说“我永远不会离你而去,除非你离我而去”。那年,我坐上向南开的火车,我们约好毕业后结婚。15岁爱上的那个人,你很难搞清楚是你在谈恋爱还是恋爱在谈你。Puppy,我很难分清,我究竟是爱那时爱上的人还是爱那时爱上另一个人的我。我只是觉得很难受,难受得就像没有明天,再不会有未来。如果不嫁给“慎重”,我能怎样呢?我不会再爱上任何人了。但我软弱,我不敢问对方跟我分手的原因,假装是我们共同决定了这样一个结果。我甚至转发了那条“慎重”跟另一个女孩表白的微博,说“在一起,祝福你”。我转发后,“慎重”问我,你好么?我说,还那样,你呢?寒暄几句后,“慎重”说他要睡了。我终于忍不住问他,你爱过我么?Puppy,我就是这么的怂,我压根不敢问我和他是什么时候分的手。我等“慎重”的回复等到我以为他压根不想回复,才等到。他说,这世界上有很多99分的感情,就是所有人都说“她哪哪都好,你们应该在一起”,于是当事人也觉得这就是最好的恋爱了。大部分人就这样恋爱、结婚,大部分人一辈子都不会碰到那个满分的对象,他们与99分的另一半过完一生,总觉得缺点什么又死活找不到原因。但一小部分人后来遇到了100分的恋人,才明白99分那个不过是别人眼中的合适。如果此生无恙,99分就是最高,谁让他不幸遇到了100分。“你是我99分的爱人,她比你多一分。”“慎重”如是说。Puppy,你知道么?那一刻,我心中充满了无力感,我没有回复就下线了。但我心里那个真实的自己在挣扎:“妈的你是老子10000分的爱人怎么办?我靠,你将来遇到101分的爱人你怎么办?你马上给我死一秒都别耽误!我他妈的才不会再爱你的。”因为,我觉得我不会再爱任何人。至此,我默默删掉了与“慎重”相关的所有,十分想假装过去的七年里除了一条叫Puppy的公狗,我再也没有在意过任何异性。我想念Puppy,七年的时光里,除了我父母,再也没有谁像他这样被我爱且爱过我。Puppy的死彻底击垮了我,现在看来,那时的我已经陷入癫狂的状态,不会有人像我,缅怀一条狗像缅怀一个人,一天更新一百条状态纪念它:“今天去了之前常去的电影院,Puppy想念你。”“普通青年都文艺,文艺青年才二逼,Puppy,你走后北京无人和我说话。”“假如时光倒流,Puppy。”……Puppy的死带来的打击,直到几年后我认识了新的爱人才慢慢释怀。26岁时,我终于谈了新的恋爱,四年后结婚。结婚第一年,我丈夫捡了一条狗回来,说是在家门口发现的,问我能不能养。我说别逗了老娘有家族遗传的过敏性鼻炎,别说是狗,弄条毛毯我都直接住院了。我丈夫非常费解:“那Puppy呢?你为啥不对Puppy过敏?”因为从来就没有过Puppy啊!我从来,从未养过狗。只不过,每个人生命里,都会有那么一段想要费尽心思举重若轻的往事,反而越是假装不在乎越是弄巧成拙。我不能接受那样被分手的结局,也不想像个怨妇一样地满世界抱怨,才选择了对我假想中的狗倾诉。就像我因为不想交稿,生了一个假想中的儿子,并因为他的哭闹没有思路一样。感情稳定的人,谁会没事儿更新状态给别人看呢?不过是想让那个再也不会看见的人看见,不过是想让那个再也不会在意的人在意,才会一天几百条事无巨细地汇报。不过是想提醒对方,你失去我是你的损失。只是,那时的我忽略了一点,不论是我的狗死了,还是我本人死了,对方都不会关心,因为他根本不会再像以前那样从信息的洪流中仔细分拣出属于我的只言片语。后来想想,最好的惩罚是:就算你会好奇,你只需要知道,我离开你之后过得比跟你在一起时好。是的我很好,我不会爱你,恨你,甚至不会想起我需要想起你。再见Puppy Love,差一分的爱人,永远不会变成完美的另一半。听着听着就老了文/黄昱宁 @黄昱宁 作家 译者是要到了地铁里的每只手机都会飘出神曲的年代,才会突然想起,以前听歌可真不是一件如此轻便的事。“小时候守着电台等我最爱的歌”(When I was young and listened to the radio waiting for my favorite song)不仅仅是卡朋特的一句歌词,更是穿越时空滋养了好几代人的生活方式。如今想重温这首《昨日再来》,你只须轻点鼠标,打包下载,七八个中外版本信手拈来,但是你没办法复制当年国门乍开时,端坐在收音机前,被汹涌而来的新鲜潮水打湿的仪式感。对于八十年代的中国人而言,可以听到时髦音乐的电台节目屈指可数(仅就上海而言,印象最深的是港台系的“上录音乐万花筒”和欧美范的“立体声之友”,这些节目的名称都像当时刚刚打进内地的ELLE中文版的正式刊名“世界时装之苑”一样,带着中规中矩的时代烙印),确实要用“守望”二字才能形容彼时“人民日益增长的听歌需求与落后的社会传播方式之间的矛盾”。但是那会儿真有守望的劲头啊。初中同学几乎人人都练就了边听歌边解数学题的绝招,往三角形上添辅助线的同时也牢牢记住了排行榜上的最新动态——那几乎总是翌日早读课上的第一个话题。(之所以说“几乎”,是因为我记忆里有一次印象深刻的例外:某天,我在电台的早新闻里听到陈百强深度昏迷的消息,一到学校就隆重宣布,女生群里立时响起一片低低的呜咽。早读课上非但再没人提昨晚的排行榜,而且好几个女生一整天都用仇恨的目光盯着我……)总而言之,当时的收音机里藏着多少让人兴奋或者沮丧的理由啊。你会觉得电台DJ是天底下最有权有势的人,他们把持着垄断渠道,每天只吝啬地放出一小部分资源,而且一肚子阴谋诡计,只顾着袒护自己的偶像——比如,喜欢谭咏麟的听众会认定他们放了太多张国荣的歌,而热爱张国荣的则怀疑他们故意让谭咏麟多拿了一周的冠军。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饥饿感,使得每一首从电台里流出来的新歌都显得稀缺而动人。我们甚至在上床睡觉前嘴里还在哼着那些刚刚学会的调子(通常都只来得及记住副歌),草稿簿上随手写下几句歌词,等着明天到班上跟别的同学拼凑出相对完整的一首——到后来干脆发展成分工协作,有人专攻开头,有人坐镇中央,有人包抄结尾。在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里上中学的人,大概很少会有人没攒过至少一个手抄的歌词本。讲究一点的是裹上一层旧挂历的硬面日记簿,美人玉腿或者桂林山水露在外头,里面按歌星姓氏拼音字母A到Z分段排列;翻一翻,这边跳出一句“外面的世界很无奈”,那边冒出一条“徐徐回望,曾属于彼此的晚上”,间或还能看到明星大头贴,刚粘上去的时候鲜亮,年深日久了就会黑一块白一块得恍若沦落风尘。还有,我总依稀记得,或者说分明相信,字与字之间晕开的泪痕——黄黄的,假假的,是最纯真与最刻意的交集,正是那个年纪的主色调。那时没有卡拉OK,没有“我爱记歌词”,甚至很少能在电视上看到音乐录影带,记录歌词主要还是靠一双“肉耳”,间或闹出“人生难得再次寻觅相知的笨驴”(伴侣,《恋曲1990》)和“爷爷想起妈妈的话”(夜夜,《鲁冰花》)这样的笑话,真是再自然不过了。某些疑难歌词的真相往往要到哪位金主买来盒带,打开封套的时候才能揭晓——说“金主”不算夸张,从六块八到七块九再到九块八,盒带向来都是童年的奢侈品。不过,当时正式引进出版的盒带因为要经过层层审批,比起电台来,它们与境外同步的速度永远都滞后好大一截。记忆中最轰轰烈烈的一次“团购”盒带的行动发生在初二。现在的孩子很难想象小虎队在二十多年前红成什么样,如果非要类比的话,不妨设想:把韩庚、周杰伦和李宇春绑在一起打包组团,可你不能一想他们就上网搜点东西来解馋;无论是消息、歌声还是形象,你都得透过极有限的渠道守株待兔。《青苹果乐园》在西藏路音乐书店开售的那一天(说来奇怪,当时并没有成熟的营销链,甚至没听过“首发”这个概念,可班上愣是有几个消息灵通的同学早早就知道),还没等挨到中午,我的心跳就开始加快,只觉得四周处处弥漫着出逃的气息,随时要溢出来。三个自行车技高超的男生被公推为代表,收齐十几份钱(平均两三个人一盒),从杨浦区双阳路一直骑到西藏路。现在想来,也只有在荷尔蒙过剩的年纪,才能唱着“周末午夜别徘徊”,顶着西北风,轻易打发掉这一个多小时的艰苦跋涉。至于我这个班长,必须替他们编一个缺席政治课和英语课的完美借口——在市重点中学里,无论如何,这都是一桩考验智商和刷爆RP的任务。那时候,时常会看到城市里的行道树上缠绕着一大卷棕色的磁带,我总觉得那是某盘质量欠佳的盒带卡在机器里,最终被愤怒的主人扯出来扔到窗外,就势挂在了树枝上。与此形成美学对称的是那些半明半暗的角落,出没着一种叫“拷兄”的人——对于那些渐渐不满足于引进版盒带的歌迷来说,这些人既可爱又可恨。说可爱,当然是因为他们神通广大,两周前在香港上市的带子,他们就能弄过来,用收录机转录在TDK空白带上,附一张封套的黑白复印件——它们往往模糊得令人发指,从那上面看歌星的照片,你会觉得梅艳芳和蔡琴长得没什么区别。六十分钟的空白带要比原版母带的时间稍长,通常“拷兄”会从别的带子上扒两首歌填满那些空白,如果这自制的bonus track挑起买家的兴趣,就等于为下一单生意提前做了广告。说他们可恨,是因为这些拷带比音像店里的正规引进版还要贵上至少两三块,买一盒足够吃三四碗大排面。念中学时,我既没钱也不敢跑得太远,只能听男同学们描述延安路中图公司门口和五角场这两个著名的拷带据点,他们通常添油加醋,将整个过程形容得有如地下党接头般惊心动魄。最后,在经过我刻意加工的崇拜的目光中,他们会乐意借两盘听厌的带子给我,让我回家制作“拷带的拷带”。就是通过这种特殊的介质,我迷上了黄舒骏和Queen。这就可以理解,为什么我一上大学,活动范围终于突破两点一线后,很快就在吴淞路海宁路口的胜利电影院旁边找到了“组织”。我记得,无论天上阴晴雨雪,那个拐角总也照不到阳光,地上总有一摊水。我还记得,那个戴眼镜的拷兄总是背着大包坐在那里打盹,这样就省得顾客在摊位上一盘一盘看过去的时候他还得费神招呼,弄得大家没话找话。不过,每当我找到一盘心痒的目标时,他都会适时睁开眼睛,恰到好处地补两句背景材料以显示专业水准:“这个录的是黑胶唱片,买就赚了”;“这人冷门,可我有全套,你要下礼拜我给你再拿几盘过来”……时至今日,我都觉得这是我见过的最掌握顾客心理的小贩,既做成了生意,又让一个总想窥视城市隐秘的乖孩子,不至于被过于热情的阵势吓跑。不过,此时拷带本身已经快要走到头了,它的升级版——盗版CD很快就要将它驱逐进地下文化史册,而后者,连同所有的正版唱片,紧接着又被互联网共和国逼到如今苟延残喘的境地。不过,在回到高效而乏味、让想象力无处容身的今天之前,还有一个名词解释可以供我多缅怀一会儿旧日时光:打口碟(带)。这些从包装到内容都被或深或浅地打上一个缺口的唱片和盒带,是大学宿舍里迅速提高段位的音乐介质,上门兜售它们的商贩多半也是“兼职”的学生。关于它们为什么要打口,当时同学们的解释多半语焉不详,语气里却总带着掌握秘密知识的兴奋——“呃,海关拦截嘛,你懂的。”直到后来,我才在某些怀旧文章里看到比较靠谱的官方说法:国外出版商因为高估销量而大量生产,结果卖不出去只好打口销毁,但一般打得不太阴损的话大部分歌都还能放得出来……这说法听起来有点像以前政治课上反复渲染的故事:资本家宁可把多余的牛奶倒进海里也不会免费送给穷人。但我们终究通过“种种渠道”喝到了这些廉价的、没来得及倒干净的“牛奶”,从中补充了一点不那么主流的蛋白质。我印象最深的是一张JudyColins翻唱Bob Dylan的专辑,清泉般吟哦,声带松弛到让听者不好意思绷紧神经——于是,我回过头再去听以前从来没听懂的Dylan的原唱,居然有一通百通之感。其实,听这些“打口制品”最大的乐趣就在于此:意外的名字,意外的声音,以及碟片意外地在某些地方跳针、打滑,发出某种意外的尖叫,然后戛然而止——在你第一次播放之前,你只看见唱片的毁容,却不清楚它的内伤有多重,甚至总有“打口碟拉伤CD机”的江湖传闻让你隐隐担忧,却也享受着类似于赌博的刺激感。以后每次放,快到伤痕处,你都会有一点害怕和期待,等着一粒刺尚且柔嫩的仙人球慢慢从内脏上碾过。一如青春本身。音乐家的女儿文/宁飞 @帮凶宁飞 作家我四十岁的时候,有一天黄昏,在一家音像店的角落里发现了一张动画片的影碟:《爸爸,我捡到一瓶眼药水》。我没有丝毫犹豫,立刻决定把它买下来。付账的时候老板翻看了一下,感叹道:“这什么年代的片子啊?很老了吧?”我已经无法抑制自己的激动,我的嗓音都因此有些沙哑:“小时候看过。”老板抬头看了我一眼,大概在根据我的外貌推断片子的出品年代。他是一个可能还不到三十岁的年轻人。后来我满心欢喜拿着这张影碟回家。这是一个夏天的傍晚,空气闷热,还有一种从白天地面蒸腾出来的古怪气味,我对此并不反感,因为每年夏天都是这样,习以为常后甚至感到一种必然如此的亲切。在离家不远的一块草坪上,我看到我的儿子。他一脸汗水,头发都湿透了,和其他几个小孩一块儿踢球,没有球门,也不知道究竟有几个队,最有可能是每个小孩各自为政,混战在一起。我饶有趣味地看着这场没什么名堂的比赛。我的儿子身体单薄,跑不过人家,撞不过人家,更抢不过人家,完全处于一众孩童里边的最下风。我伤感地想到,自己小时候在类似这样的游戏中也是基本相同的处境。但他很投入,过了好半天,他才发现我在旁边看,此后他踢得更来劲了,大概是想在我面前表现出他全部的水平与英勇,可惜收效甚微。我几乎潸然泪下。依然看不出以什么为依据,其中一个身强体壮的孩子突然宣布比赛结束,这应该是孩子们的头儿,说话很有威信,大家随后就停了下来,有些散去了,有些仍然聚在一块儿不知道商量些什么。我和儿子一块儿往家走,儿子夸张地抹着汗说:“爸爸,给我买个蛋筒。”我在旁边一个小店里给他买了一个,拿给他说:“你妈不让吃饭前吃冷饮,回去别告诉她。”“妈妈规矩真多。”我一只手牵着儿子的手一只手拿着那张影碟,继续往前走,我想起第一次看到这个动画片是在我十岁的时候。学校包场去看电影,影院里坐得满满当当,开始大家都还很规矩,特别是灯还亮着的时候,但是后来电影刚放了没一会儿,一些孩子就不安分了,发出各种声响来。班主任在前面喊道:“不要以为现在关了灯老师就看不见,哪几个捣蛋的我都记着呢。”此话一出果然安静了一会儿,但之后不久又开始有嬉闹声,并且很快有更多的学生加入其中,人一多大家也就更加肆无忌惮,班主任只能无奈又不解地说:“这不是你们最爱看的动画片吗?”当年可能有半数同学都在电影院里玩闹,后来连班主任也似乎无心看电影,跟他身边的老师侧着身子交头接耳。在一片愉快的嬉笑声中,我坐在椅子里一动不动,其间没有跟任何人说话,哪怕旁边的同学们在不停地引诱我,他们不是完全没有分散我的注意力,从那些笑声中我能知道,他们的确在黑暗中也同样玩得特别欢实,但我真的无暇参与,我完全被《爸爸,我捡到一瓶眼药水》吸引了,甚至可以说被震住了。多好看啊,简直太好看了!电影散场,我激动得不知道要怎么样才好,我觉得自己因为看了这个电影之后瘦小的身体里充满了不可思议的能量。我听到班主任从我身旁走过时跟别的老师议论:“这都拍的什么呀,乱七八糟的,连小孩都不爱看。”我很想告诉他,这是一个非常棒的电影,但想想还是算了,我是没法说服一个大人的,更何况现在你连遣词造句都还是这个大人教的,于是我怀揣着那股不可思议的能量默默前行。三十年后,我和儿子回到家中,我迫不及待地开始放碟,影片主创名单按分工慢慢逐一闪过,当出现“作曲林鹤踪”的时候,我按下暂停,告诉坐在旁边一张小椅子里的儿子说:“这个人是你外公。”《爸爸,我捡到一瓶眼药水》内容极其荒诞,但完全可以说是我钟爱一生的一部动画片,虽然在买到那张碟片之前,我只不过有机会看过它两遍,严格一点来说,两遍这个说法都不够确切,小时候在电影院看过一次之后,一直到三十岁的时候我才重又看到,但那次并未看完整部。影片所说的故事发生在未来某个不确定的时间,在一个虚构的城市里,有一个疯狂的科学家发明了一种可怕的化学物质,并将其使用在了一群蚊子身上。蚊子的身体随之迅速膨胀,直到每只蚊子都变得像一架直升机那么大,然后它们就开始攻击人畜肆虐全城。这个科学家为什么要做出这样的坏事呢?影片开始回顾一些往事,若干年以前,这个科学家还是一个意气风发的青年,工作几乎是他的全部,加上性格古怪谈吐沉闷,没有一个女孩愿意跟他交朋友。而且他的研究项目似乎也成了他恋爱的一块绊脚石,当时他正在致力于寻找一种办法来改变蚊子人所共知的那个习性,即让它们最终不再喜欢吸食血液,从而使得人类在天热的时候可以免受它们的骚扰,还有一个更有意义的效果是一些疾病也将从此少去一条传播途径,为人类控制这些疾病起到有力的帮助。他喜欢这个研究,当他跟刚认识的一些女孩约会,关于时下流行的电影、音乐、小说等等话题很快聊完之后——他对这些方面知之甚少,几乎从不关注——他就开始大谈他的研究以及蚊子的各种生理特征生活习惯之类,他还经常说:“蚊子大概是一种人人都讨厌的动物,没有人会觉得它们可爱,不会像对别的一些动物那样给予爱护,被它咬了的话更是一巴掌拍死它才解恨呢,我的研究成功之后,情形肯定不一样了,也许还会有人把蚊子也当宠物养呢,这多有意思。”说着他就自顾自地“咯咯”怪笑,但很多女孩这时已经听得直打哈欠,也有几个不打哈欠的,那是被他说的话,还有他眉飞色舞的样子吓着了。恋爱的屡次失败当然是不愉快的,但还不至于让他走向疯狂、作恶人间,只要投身工作,他就立即可以把那些不快忘得干干净净。不久之后他又认识了一个女孩,这次他交了好运,女孩美丽大方,对他的才华很赏识,对他的研究也非常有兴趣,认为他的确是在做一件了不起的事情,她会全力支持他。他简直高兴坏了,这次他碰到了一个真正的意中人。爱情开始了,和她在一起的每天都是那么美好。后来女孩带他去见自己的家人,女孩的父母也很喜欢他,跟他随和地闲聊,当问到他的职业了解到他的研究后,女孩的父亲竟然也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就算他的解说中带着很多专业术语,他也听得津津有味,最后还问他:“这个研究现在进行到什么程度了?”年轻人兴奋地告诉他:“快了,现在已经算是收尾阶段,我估计不会超过半年,就能大功告成。”年轻人走后,女孩的父亲独自在房间里来回踱步,皮鞋踩在地板上的闷响显示出他正在进行复杂的思考。他的身份,其实是一家实力雄厚的蚊香厂的厂长,同时还是一个名为“杀虫剂联合委员会”机构的会长,年轻人的研究一旦成功,无疑也就等于宣布了他事业的彻底死亡,他要想办法阻止他,凭他的手段,整这么一个小年轻倒不是什么难事,但问题是,女儿显然很喜欢这个年轻人,他怕女儿伤心,如果让她知道是他在背后捣鬼,那恐怕更不得了,她一定会恨他的,想到这些他就头疼不已。但再三思虑后,他还是选择了事业,他在蚊香业界摸爬滚打了大半辈子,对这一行他是有感情的,他的厂可以说就是他的另一个孩子,不能就这样毁在一个愣小子手里。于是他展开了行动,找到了年轻人所在研究机构的一位负责人,一边以杀虫剂联合委员会的名义向对方施压,同时又许以各种好处,在一番威逼利诱之下,那个负责人动摇了,但他们私下的协议是上不了台面的,他们只能玩阴的,负责人利用职权之便将一笔数额巨大的研究资金暗地划入了年轻人名下,然后再诬陷其贪污。年轻人知道自己是遭人陷害了,但他未被抓获,在警察来到之前,他冲出了实验室保安以及一些同事的围堵逃走了,他没法确定是谁在害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害他,但被人陷害的愤怒以及逃跑中的惶恐总是纠缠心间,他变得越来越乖张可怕,认为很多人都亏欠他做了对不起他的事,于是他试图发明出一种能让蚊子体形胀大的药品并用它来制造混乱,以泄心头之愤。三年后,他取得了成功,在将之使用到蚊子身上之前,他对他培养在一个玻璃柜子里作为实验对象的蚊子们说:“来吧,我的朋友们,让我们出去散散心。”他面目狰狞的样子就像一个十足的坏蛋。于是那个虚构的城市很快遭了殃,更加荒唐的是,蚊子们在那种药物作用下不但体形变大了,而且居然还会说人话,比如每当它们抓到一个人类,就会粗着嗓子怪腔怪调地说:“罐装啤酒,我的最爱。”但它们并不会取人性命,因为科学家在把它们变大的同时,还念念不忘之前的研究,而且同样取得了成功,不过他有意没让蚊子们彻底改变习性,而是将它们变大后每天需要的血液控制在300-400毫升之内,过量后它们会感到不适然后自动放弃。这时它们其实已经主要靠植物为生,科学家不想让它们杀人,只想给这个城市制造麻烦,而人们在被叮咬后,身上会出现一个大包,起码痒上半个月。从这些内容可以看出,创作者们显然并不希望把影片弄得过于血腥暴力,他们着力追求的是一种滑稽逗乐的效果。居民们被转移到另一个安全的地方,警方和军队投入了剿灭这些蚊子的战斗,但它们太灵活了,就像平时你想拍到一只蚊子也得费些劲儿一样,它们察觉到一点细微的动静就会立即逃开,而且速度又快,有时你的眼睛都跟不上,一眨眼不知道跑哪儿去了。它们变大以后灵活度一点儿都没有减弱,枪炮很少能击中它们,而用战斗机进行追踪也屡屡跟丢,它们的飞行轨迹实在太诡异了。总之一番忙碌下来,不但没什么大的收效,反而在这些蚊子疯狂的反击下损失惨重。而科学家找到了一家已经人去楼空的电视台,用那里的设备向外界表达自己的仇恨以及看到全城陷入混乱自己报复计划实施后的得意。这家电视台的外面有数只蚊子为他做保护,它们对他忠心耿耿,所以他敢这样直接面对公众。当年女友的父亲觉得该是他大展身手的时候了,现在这个局面也可以说是他间接造成的,他更害怕当年的罪行被揭露,所以他决定尽早来个了断。他用厂里的原料制造了数盘大型蚊香,直径有五层楼那么高,在城市的各个角落里点燃,然后又和杀虫剂联合委员会的一些兄弟企业通力合作,免费向警方和军方提供高效灭蚊的各类试剂,但这些办法很快被证实毫无效果,科学家在电视里叫嚣着告诉大家,这些都在他意料之内,所以他早就给他的蚊子培养出顽强的抗药性。此后,影片的另一个重要角色,一个在事发后一直进行追踪调查的记者,将三年前的那些旧事全都弄清楚了,蚊香厂厂长的丑行终被曝光,警方立即将此事告知科学家,而且他们已将厂长收押,他会受到应有的惩罚,个人之间的恩怨不要再伤及无辜,希望他能合作,提供一些可行的灭蚊办法,让这件事情尽快收场。但科学家不肯就此罢手,他说他的一切都被毁了,他现在就是一个不可理喻的疯子,别想跟他谈什么道理和条件。后来,当年的女友来到那家电视台,两人再次见面,一番哭诉后,科学家的柔情被唤醒了,一同前来的警察将他带走,他手下的那些蚊子看着他们离去,喃喃地说道:“他不管我们了,他不管我们了……”随后伤心的蚊子们变本加厉地在这个城市里为非作歹。科学家交出了一个笔记本,里面记录着那种化学物质的详尽资料,一群专家被召集过来进行研究,很快他们配制出能让其失效的另一种药物来,注入蚊子体内就能让它们恢复到原来的体形,但蚊子们是不会乖乖就范的,在用战斗机进行发射的时候,很难击中目标。一位飞行员说:“我们连盯住它们都难,想打中它们就更不容易了。”后来又采用喷洒的办法,但蚊子们逃得很快,哪里喷了药就避开,而且不是直接注射,药效也得不到有效发挥,再等风一吹散,蚊子们照样在那闹腾。专家们头疼了一阵子后,又想到了一个主意,他们对科学家的配方略作改动后又制造出分别适用于青蛙和壁虎的两种药物,把它们也变大,于是一群巨型青蛙和壁虎展开了对蚊子的捕猎行动,虽然蚊子可以飞到高处躲避,但它们总有降落的时候,一旦进入天敌的可控范围就难逃沦为食物的命运。一个月后,这些大蚊子终于被全部消灭,而青蛙和壁虎是两种比较安静的动物,没事喜欢趴在那里不动弹,再对它们注射恢复的药物就很容易了。风波终于过去。我五十岁的时候,跟我的大学同学方燕描述《爸爸,我捡到一瓶眼药水》的主要情节,她没有看过这个电影,甚至从来没有听说过,这样,对她来说,这个世界上就似乎根本没有过这么一部动画片,加上内容十分荒诞,她几乎怀疑是我随便杜撰了这个故事。回忆往昔,如梦似幻。我跟方燕说我现在每次回想起第一次在电影院里看到此片时的情景,真觉得像一个梦境一样。为什么这么说呢,一个是时间隔得那么久,四十多年前,想一下就有很多感慨,但还有一点更重要的是,这个记忆对我来说太美好了,简直就给你一种梦幻般的感觉。我如此喜欢这个电影,一生不变。方燕听过之后却说,好像也没有什么特别的精彩,有些地方似乎还有些俗套,比如最后女友前去劝说科学家,这样的情节也太老掉牙了。我说最好亲自看了才知道,听我说当然没有那样的效果,这个片子其实就是一出闹剧,我喜欢的就是它的热闹,人物造型、台词、情节都夸张得不得了,有些地方的俗套明显也是故意为之,同样透着一股夸张感,因为整个电影的基调就是这样的,当然我小时候看肯定还总结不出这些,就是觉得太好玩了,热闹极了。而在我十岁的时候,还不会去关注一部电影片头的创作人员,所以也就没有注意到影片的作曲是谁,更何况我那时还根本不知道林鹤踪这个人,当然更不可能想到将来他的女儿会成为我的妻子,等你现在回头一想,一切显得特别奇妙。后来方燕突然皱着眉头问我:“这故事跟眼药水有什么关系?好像根本没听到有眼药水什么事啊?”“我忘了说了,影片最后有一对父子经过那家电视台外面,儿子捡到了一个透明的塑料瓶,跟装眼药水的那种瓶子差不多,上面还贴着一个标签,观众从标签上的代码可以知道那就是科学家发明的那种药物,所以有可能是从他身上掉下来的,但那对父子并不知道这些,儿子就跟爸爸说:‘爸爸,我捡到一瓶眼药水。’然后黑幕,电影结束了。不看到最后,这个片名还真是让人摸不着头脑。”“这也是很多电影都用的招啊,没什么出奇,留个小尾巴,似乎在告诉观众可能会拍续集。它有续集吗?”“没有。”我二十岁的时候,还在上大学,那年的暑假,一群朋友应一个同学之邀,一起去他家玩,这个同学的家在长江入海口,听他介绍那里景色无限,但这并非我们前去的主要原因。那时我们还是一群活蹦乱跳的青年,美景对我们的吸引力肯定不是最大的,同学告诉我们,他们那里住着一位绝代佳人。方燕是我们中唯一的女生,我们说你就别去看了,没什么必要,但她一定要跟着去,她说要满足一下好奇心,看看人家到底美成什么样。但到同学家后,我们没有立刻见到那个引人遐想的美人,因为天气不好,雨下个不停。我们站在同学家的阳台上,遥望恢弘的江面,视线穿过清亮的雨幕,在同学的指点下,落在一个灰黑色的隆起上,那个名叫林鹤踪的音乐家就住在那里,我们对他基本上一无所知,这没有关系,我们只想一睹他女儿的风采。三天后天气放晴,我们搭乘一条渔船往那座小岛出发。我至今记得,小渔船上的柴油发动机发出的噪音震耳欲聋,我们说话的时候都提高嗓门好让别人听清自己,大家都嘻嘻哈哈,大概觉得这样说话很有喜剧感,江面上风平浪静,远近船只都在缓缓前行,天地间充满了明亮的光线……同学知道林鹤踪女儿的名字,虽然只是见过为数不多的几次面,但他们确实是认识的,这样我们的来访也就不算十分突兀。林鹤踪让我们进门,一边告诉大家他女儿不在家,她和我们一样也放暑假了,但她有事留在学校还没回来。我们不禁有些失望。后来在一架钢琴旁边我注意到了一张照片,大概是一张全家福,不难推断其中那个年轻女孩就是我们此行的目的。照片上一共三个人,左边是林鹤踪,她在中间,右边一个妇人应该是她的母亲,年长者的微笑必然带着岁月的沧桑,不必读解他们曾经的故事,皱纹虽是外在同时却也是最直观的体现,他们女儿的笑容则在这样的映衬下显得更加生动了。看到这张照片后我加倍地感到没有见到本人是多么的遗憾。林鹤踪虽然住在这么一个宁静悠闲的地方,但还不是一个清高到有架子的人,当年他已经是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对我们这些不相识的小青年却很客气,完全可以用“和蔼”来形容,还颇有兴致地给我们弹了一曲,虽然我们这几个人连五线谱都看不懂,对于某一段旋律只能简单地给予好听不好听这类比较业余的评价。林鹤踪弹的那首曲子在我当时听来十分怪异,怪异在哪里呢——我好像以前在什么地方听到过。过完这个暑假回到学校后,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想起了小时候看的那个动画片《爸爸,我捡到一瓶眼药水》,虽然我知道自己从未淡忘过它,但因为之后再也没看过重播,甚至连某个片段的回放都没在任何地方再见到,这样我就不是经常会无缘无故地想起它来。市面上任何形式的音像制品里边你都找不到它,虽然不同年代的很多老片都在若干年后再次受到欢迎与追捧,但它看来显然是不在其列的。电视里边一些回顾老电影的节目也连一个字都未曾提及,注意到这些后我开始耿耿于怀,难道它当年的反响弱到人们看过后就即刻忘得一干二净,以至于此后很少有人能再想起它来?如此精彩的电影不应该是这样的待遇啊。同时,对我来说,这个电影也因此越显神秘了,想想看,你那么喜欢它,但除了很早之前看过一遍外你还对它知道些什么呢?我试图能够找到有关它的一些资料,最起码导演是谁一定要弄清楚。我去了学校图书馆的“过刊室”,查找十年前的一些影视类期刊,“过刊室”这个地方还是我上大学后第一次去,虽然打扫得也很干净,但连这里的空气似乎都是又老又旧的,给人一种动作大一点灰尘就要扑出来的错觉。管理员穿着蓝色的工作服坐在门口的一张桌子后面,专心地看着什么,半天一动都不动,来这儿的学生也很少,悄无声息地各忙各的,我想如果在这样的环境里找到一部老片的相关信息倒也再合适不过了。连着几个夜晚的苦寻之后,我打开了一本书页发黄潮湿还有霉斑的杂志,在第34页上终于看到了那个片名,那是一篇电影还未上映前的采访报道。“导演:刘竞。”一个我完全陌生的名字。再往下看,当看到作曲是林鹤踪的时候,我惊了一下,然后立刻想起不久前的暑假里他弹过的那首曲子,它会不会就是《爸爸,我捡到一瓶眼药水》中的音乐呢?若干年后,这个猜测得到了肯定的回答,并且我还知道了它的名字,很逗,叫《这不是一瓶眼药水》。我三十岁的时候,和林晓梦结婚。在认识她之前,每次回想起当年去那座小岛,我都觉得有些荒唐,那个照片上的女孩在我印象中逐渐面容模糊,只剩一种抽象的美好记忆,说不出具体来,我几乎没有想过自己将来是否会有机会见到她这样的问题。毕业多年后,一部电视剧的导演宴请他的一些朋友和工作人员,于是参与编剧的我和为该剧负责音乐的林晓梦就此相识,这似乎很简单,但对我来说,与她这样不期而遇的惊喜简直不可想象。我们结婚后的那年夏天,一起去看她的父亲。这是我第二次来到那座小岛,我之前一直都以为自己不大可能再来这里了。差不多整个夏天我们都在岛上度过,而在这段日子里还有一个不得不提的经历是,有一天我从外面散步回来,在厨房里看到了一个陌生的小老头,他正站在冰箱前找喝的,当他拿出一罐啤酒的时候,笑着说了一句:“罐装啤酒,我的最爱。”他旁边的墙壁上挂着刀铲之类厨房用具,身侧桌子上的一个篮子里堆满了番茄,头顶靠后有一台抽油烟机,他站在这些东西之间,差不多和那个冰箱等高,看起来小巧玲珑。这个人竟然就是刘竞。然后关于《爸爸,我捡到一瓶眼药水》,我从它的导演那里知道了更多,刘竞告诉我当年影片上映后反响的确不佳,评论也没几篇,而且主要都是在说片子拍得过度夸张离奇,几乎是纯粹的胡说八道,电影的票房最终也不是特别理想,之后无人再去关注甚至根本记不得也就不难理解了。如果不论评论、票房这些外在,刘竞自己对这个电影却是极其满意的,他把它评为自己所有作品中最好的一部,他一共拍过九部电影,《爸爸,我捡到一瓶眼药水》是他的第七部作品,他的所有创作初衷基本上都得到了实现。他还说,自己前面六部片子的拍摄以及参与其他一些电影的制作,似乎都是在为最终拍出《爸爸,我捡到一瓶眼药水》做必要的磨练与准备,他把当时所有的热情、才华与精力都尽其所能地发挥了出来,这是他导演生涯的一个高峰,而且之后看来是不可逾越的,在后面的两部电影中他就感觉不到那样的创作激情与状态了,投入市场后反响也确实不大。关于片名,还有一些故事,当初投资方觉得这个名字有点莫名其妙,描述的是电影最后一幕,而且与前面剧情也没多大关系,完全没必要这么叫啊,他们的建议是改成《巨蚊》、《疯蚊》之类,听着就是一个火爆的猛片,但刘竞坚持用他起的这个名字,其实也没有什么特殊的含义在里面,就是这么叫很好玩。我问他:“从最后一幕来看,可能还会有续集,你只是玩这么一个噱头,还是真想将来再拍个续集?”“一开始还是在玩,但后来我倒的确有了一些想法,大体情节我都构思好了。”“是个什么样的故事呢?”“说出来不精彩,拍出来才精彩。”但那样的精彩最终没有出现在银幕上。这次见面后的第二年,我去他家做客,在那里我第二次看到了《爸爸,我捡到一瓶眼药水》,时隔二十多年,我再次被这部好看的电影打动,同时也感慨着过往,这次看的是一张制片公司内部刻录的碟片,可惜的是,因为时间长了,碟片有问题,放到一大半的时候就放不下去了。之后又过了两年,刘竞导演离开了人世。又过了一年多,他的老朋友林鹤踪也走了。他在世的时候,我们一家人经常去看他,那时我的儿子已经出生,老人喜欢孩子,一看见就高兴。林鹤踪曾经说过,在他的专业方面,开始时的自己年轻气盛,左奔右突,想法大胆,能做出些好的来,同时也有不少不着调的连半成品都算不上的东西,但感觉是美好的,那是一根筋的可爱,到后来日趋沉稳,把控得住自我风格的时候,可以享受从容的愉悦,不过惊喜的可能性也就越来越小了,老了以后惜名谨慎,但也不为此所累,出手少一些,活得也更淡泊了,不过其实心里总还有些不甘。他的钢琴,不允许别人随便碰,但可以纵容外孙在那里玩闹,想按哪个键就按哪个键,他会在旁边笑着看,他说,孩子真好。他去世那年,我儿子只有三岁,对他的外公几乎没有留下任何记忆。多年后,一家音像出版公司在推出一批老电影的时候,终于也将《爸爸,我捡到一瓶眼药水》放入其列,我后来买到的那张就是那次出版发行的。我对三十岁时在那座岛上度过的时光一直印象深刻。我遍览全岛,几乎每天都在外面游逛。岛上还有其他一些住户,他们把这里的土地拓为庄稼地,种植各类谷物和果蔬,这个季节正是植物们空前繁茂的时候,站在田边,似乎能看出它们生长时的跃动来。早晨和傍晚,太阳都贴在水上,红光铺开,开阔得动人,白天阳光照着江面,光影反射到岸上,走在水边,晃得人遮眼睛,夜里起风,波涛的声音起伏有致,空气里都是水的清凉;凌晨时分,白雾在微微发亮的天光下聚散、萦绕……我五十岁的时候跟林晓梦离婚,和大学时的同学方燕走到了一起。我很难说清楚个中原委,有一阵子,很长一阵子,我们为各自的事情忙碌,电话联系都变得少之又少,但似乎这也算不上主要原因,更不能简单地归之为两个人之间越来越没有所谓的共同语言。也许是从某一刻起,我突然发现林晓梦已经再度成为了一个梦境,而且永远不会再来,不会像年轻时那样与她不期而遇,不过年华虽然老去,但她还不是完全与从前判若两人,事实上,她对自己的容貌保养得也很好,几乎和年轻时没有多少差别,难道仅是那几条皱纹就导致了这一切吗?我说不上来。我的儿子因为这件事情恨我,不想见我。他说:“你是一个混蛋,我不想见你!”顺便说一句,当年他看了《爸爸,我捡到一瓶眼药水》,没一会儿就全然失去了兴趣。这也很正常,这个动画片根本不属于他们的时代。但我会永远喜欢这部电影,我跟方燕这样说,跟不少人我都这样说过。尽管这电影讲的是一件没边的事情,跟你的生活基本上没什么关系。方燕说,你爱上的也许只是一些声色。我想了想,她说的可能也对,但我真的没理由不喜欢,比如刘竞、林鹤踪,他们都已经过世很多年,能够留在这个世界上的,也就是这些声色,如果还能够让别人记住那就更好了。林鹤踪去世后,安葬在另一个地方——他的故乡。每年我都会陪着林晓梦去那里祭扫,而那座小岛我们从此再也没去过。那栋两层小楼已经十几年无人打理,岛上空气潮湿,想必它的四周都已长满了厚厚的青苔,墙上的石灰逐渐剥落,露出里面的砖头,有些地方可能还倒塌下来,屋内木质的家具变得酥软无力,一碰就会散架,到处结满蛛网……总之,这里成了蜘蛛、蜈蚣、四脚蛇等等小动物们的乐园。漫长午休文/那可 @那可可那 金融工作者长久以来我都处于睡眠不足的状态。我每天八点上班,夜里四点才睡觉,一天睁眼二十个小时,比睡八个小时的人多支配四个小时,多了四分之一的时间去学习、工作和玩耍,有时也发呆或者思考。我从2001年开始坚持这个习惯,到今年已经12年了。考虑到每天生活的有效时间,所以当30岁以下的人,尤其是他们当中嗜睡的人嘲笑我阅历不丰的时候,我便对他们嗤之以鼻,说,其实我吃过的盐比你们吃过的饭还多。后来仔细一想,我也并没有因为少睡四个小时加餐吃饭,这一点倒是错的。除了变相延长生命之外,较少的睡眠可以帮助人游离在意识和潜意识之间。看花不是花,看草不是草。有个朋友在阿姆斯特丹吃迷幻蘑菇,回来跟我描述她服用后的景象,我越听越觉得熟悉,好像在白描我的日常生活。我可以经常看到迷幻的影像栩栩如生地发生,甚至更用心一点,都可以幻觉出女人的温存。睡眠不足给人一把闯入潜意识的钥匙,你可以打开那扇门,获得灵感,拿出一些充满创见的文艺作品,比如音乐、小说、诗歌、戏剧等,回现实生活中整理并发表。你也可以用意识召唤出想象中的动物,陪伴你孤独的生活,烦它们的时候就用意念把它们关回那个世界。有时候我早上起来,上班要晚了,看到一只想去拉屎的狗卧在床边,我就想动用意念把它变没,以逃脱必须花时间遛狗的责任和迟到的厄运。可惜我使出了吃奶的劲儿它仍在那里泪眼汪汪。于是我意识到这货是真的,是两年多以前我们去新泽西冰风狗舍抱回来的鲜活的柴犬。养柴犬是我女朋友的主意,说这样像是生了个孩子,能改善我们勉强维持的感情。她在帕森斯大学读了两年室内设计,毕业了还没工作,压力很大,如果再熬一年混不出个名堂就要弃我而去回台北投靠父母。她说我这种人平时看起来跟游魂一样,过于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任何正常的姑娘都不会把未来跟我拴在一起,现在我们在同一个屋檐下,只是她为了省房租而已。她特别讨厌我不怎么睡觉这个事情,并把性生活的不和谐归咎于我的生活规律。夜里十一点,我们温存一番后,我还要雷打不动地起身直到凌晨4点,她只能非常愤怒地抱着枕头入眠。而早上起床,我就已经没了,消失在清晨赶地铁的人海里。我到家以后,因为睡眠不足,总是浑浑噩噩的样子。她觉得无法与我沟通平日的喜乐,因为我一副反应迟钝并超然世外的傻样,仿佛我完全不在意她的生活。我非常遗憾她无法感受到我满腔炙热的爱情。我努力工作,跟她游览美景,自己省吃俭用,却带她去这个城市最好的餐厅。我也从来不跟她拌嘴,她获得了几乎每一次争执的胜利。我崇拜她,崇拜她略有稚气的身体,红酒杯大小的乳房,崇拜她出浴以后发梢上的水滴。我崇拜她的激情与沉默,我崇拜她的市井与超脱。我在新闻里看到飞机失事、火车出轨、马拉松爆炸、地震和山洪,整个世界在灾难中旋转,但我看到她在床边阅读的一刻就立刻释然了。这个世界飞速变化,枯萎繁荣,但是对于我,仿佛都只是这一刻:她在床边清晨的阳光下阅读,十七层向下的中央公园西路上,有冰淇淋车经过,响着那个叮叮当当的调子,她平稳的身姿,好像在宁静地应和着那细微的声响。这一切斑驳如梦,却有幸福的真实感。我想立刻知晓她左手无名指的指围,把这飘渺的幸福感拉进不易轻易摆脱的世俗。然而她拒绝了我的求婚,她说:“我不能跟没有灵魂的人在一起。”我很伤心,我反驳:“你可能无法设想我的生命有多么丰富。”我建议她从此以后也尝试每天不怎么睡觉,这样她就可以进入我的世界,那个好像长期吸毒的充满幻象的世界,在幸福的彼岸白头偕老。可她拒绝了我“双修”的提议,然后莫名哭了起来,一不留神我没把她抓住,甩门跑了。夜里朋友R约我去东九街在地下室的分贝酒吧聊天,我萎靡不振地开始简述求婚失败的经历,可我没有得到丝毫的同情。R说:“你还真他妈脑子有问题了吧?你什么时候交过女朋友?你不是单身三年了,一个人住在上西区的公寓里吗?”我觉得这不可能,这是那种傻逼电影情节,若是真事儿,那只能是《搏击俱乐部》、《灵异第六感》、《美丽心灵》等一众好莱坞影片对我生活的拙劣恶搞。她是我活生生的爱情,她是像R你一样真实的人,而她比你青春比你真诚,比你有胸有屁股!R一脸贱样,“你怎么知道我不是你想象出来的呢?”我觉得R在玩我,我特想抽他。后来我们都喝大了。这天我还是四点睡,八点醒来。我去中央公园跑了十公里,回来做了两份蛋包饭,可她还是没回来。我没事干就放些迷幻的歌,召唤幻觉来娱乐自己。后来我又听到了楼下冰淇淋车叮叮咚咚的声音,它破坏了所有的意境,一瞬间我觉得非常厌倦。十二年来我第一次觉得困了,那种欠了一万七千五百二十个小时睡眠的困,我瘫在床上,仿佛失足跌落进了无法呼喊的黑暗。可能过了好些年,或只有一刻钟的工夫,我睁开眼,发觉自己在一个钢丝床上,窗式空调嗡嗡地响。而女朋友、酒肉朋友、狗、跑马拉松的奖牌、月供的公寓,以中央公园为中心展开的曼哈顿都没了,它们好像随着冰淇淋车叮叮咚咚的声音回到了原本的世界,并被死死地锁进那里。我意识到这里是伊河路49号煤气公司的院子,是我家在郑州一中边儿上租的房子。我妈叫我起床,说该做功课了,我想起周一还有恼人的化学期末考试。我悄悄关了门,在纸上记下这一切。我听见窗外蝉鸣阵阵,时间大步奔跑。我的男朋友文/猫力 @猫力molly 自由职业者虽然我的恋爱经验不能算少,但在人生前22年里,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和这样的男人在一起。瘦肉之所以叫瘦肉,是因为他真的非常瘦。180cm的身高,体重勉强60kg,福建闽南人。家里除他以外,还有4个亲姐姐。因为我从小生活在城市,又是独生女,自然无法理解为什么像瘦肉小时候那样的家庭状况,勉强才能吃饱饭却还要生那么多小孩。后来瘦肉告诉我,福建人比较喜欢男孩,如果一对夫妻生不出男孩就会一直继续,一定要生到儿子为止,而这个儿子也寄托了这个家庭未来所有的期望。瘦肉出生后,他们家自然也就停止了生产,但也因为超生背了不少债。某次我问他,你家因为超生到底罚了多少钱啊?他答:不知道,只知道我出生后家里一直在还债,一直还一直还,应该是还到我上大学的时候才还清。虽说瘦肉是家里最小且唯一的儿子,但他绝没有因此而比姐姐们收到更多的关注和偏爱。除了挑水种地的体力活以外,洗衣服洗碗也被他都包下了。父亲常年在外打工,家里除了4个比他大2-8岁不等的亲姐姐以外,还有妈妈和奶奶。也许正因为从小和6个女人生活在一起,他至今为止还是非常恐惧一群女人聚集在一起的画面。生活在女人堆里二十几年,除了造就他不太爱说话的性格以外,还练就了一项对付女人的独门武功——“关耳朵”。他可以随时随地在女人叽叽喳喳的八卦声,或是妈妈姐姐的唠叨声中开启“关耳”模式,不需要任何辅助工具,闭眼屏气一用力,耳朵就被“关”上了,类似坐在飞机上耳鸣的感觉。离开家乡以后他很少再用这个武功,直到遇见我,每次吵架,他都会偷偷发功。一个巴掌拍不响,最后我们的“架”往往无疾而终。瘦肉从小不爱念书,尤其讨厌数学。自从小学三年级数学课开始教应用题,他的人生就和数学说再见了。小学勉强毕业后,初中就做了小混混。刀光剑影古惑仔,是十五六岁少年引以为豪的生活。小混混的日子虽然惬意,但书肯定是读不下去了。辍学以后,瘦肉的爸爸就让他去做油漆工刷墙壁,还把工作地点特意安排在了某个高中。那段日子里,瘦肉的生活表面看来和一般高中生没什么区别,每天和同学们一样去学校“上学”,学校放学后他自然也就回家了。就这么刷着刷着,瘦肉的目光渐渐从墙壁转移到了学校操场和教室。他眼巴巴地看着那些和他年纪一般大的同学们上课下课,打篮球踢足球,中午结伴去食堂吃饭。偷望那些十七八岁少女们微微隆起的前胸,闻着男生们挥发在空气里的汗水味,荷尔蒙的作用使他的心里长出一只小手,开始不停地挠,不停地挠,又痒又兴奋。学校放暑假以后,瘦肉的油漆工生涯也结束了。他爸爸问他:你还想不想再刷墙壁了?他答:不,我想念书!“我想念书”这句话说起来简单,但对瘦肉来说并非一件容易的事情。在小学就和数学说再见的他,连“除法”都还没学会,又陆续在初中的古惑仔生涯中和英语、地理、历史、语文作了诀别。前途渺茫的瘦肉,第一次对人生有了朦胧的思考。这种情况下,若是想考上大学,只有三条路可以走:学音乐,学体育,学美术。期间,瘦肉在路上遇见了他初中时结识的混混老大。三年不见,老大已经在海南某个夜总会罩了个场子。他开了辆摩托车停下来问瘦肉最近在干什么,瘦肉说想考个大学。他嘿嘿了两声,对瘦肉说了句影响深远的话:“你这个人,至善,至恶,考大学不错,好好去做。”然后就把车开走了。瘦肉望着他的背影,认真地想了一想他说的话,确定了人生的一条基本道路:我要做好人。瘦肉当时最喜欢的偶像是孙燕姿,听孙燕姿的歌也自然而然成了他最大的爱好。所以,他首先尝试的就是音乐之路。学音乐的第一堂课就是五线谱,do re mi fa so la si被老师用简谱标上了1234567。之后的整节课里,瘦肉深深地陷入了数字漩涡里,当他还没算清楚某小结的简谱3356722是十万还是百万的时候,老师已经在黑板上画起了小蝌蚪。在坚持了三堂音乐课之后,瘦肉就一个华丽的转身,奔跑在了球场上。好景不长,由于瘦肉从小营养不良,导致骨骼发育不健全,教练正式宣布他无法在体育的康庄大路上继续走下去了!本以为上帝为他开了三扇门,谁知又毫不留情地堵上了两扇。在走投无路下,瘦肉选择了自己从没接触过的美术。但正因为学了三年美术,瘦肉以艺术生的身份考上了大学。多年以后,我问他:“你不喜欢画画又没有天赋,是怎么通过美术考试的?”他答:“因为画画的时候可以一边画一边听孙燕姿的歌啊。”当他得知自己考上大学的时候,无比兴奋。但有选择恐惧症的他又陷入了一个难题,重庆、广州、上海,到底去哪个地方好呢?三个学校都在大城市,都是瘦肉没去过且向往的地方。当他站在人生的分岔路口时,他的偶像替他做出了选择。据说那年十月孙燕姿要在上海开演唱会。瘦肉心想,如果选上海的大学,那不就可以省去一笔看演唱会的路费了么。就因为这样,瘦肉在这三个城市当中选择了——上海!上海这座大城市,瘦肉只在从火车站到学校的大巴上感受了一下,就急于开始赚演唱会门票钱了。他穿梭于学校各个宣传栏,找了一份对大学生来说最没有文化底蕴的工作:送水工。给学校包括附近的居民楼送桶装水,送一桶三块五。那时候的水站不像现在会给员工配个三轮电瓶车,一拉好几桶。兼职员工需要把水绑在自己的自行车上,一次只能拉一桶。瘦肉每天哼着歌,骑着从同学那借来的自行车。上班第一个月,就成了水站的送水标兵。第二个月,他就辞职了,因为他已经赚到了八百多块门票钱。看完演唱会,爽完。瘦肉才开始摸索自己的未来之路。大学本科期间,瘦肉读的是动漫设计专业,他并不喜欢。但和大部分学生一样,他也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考大学只是一个目标,考上了也不知道干嘛。由于生活所迫,四年学杂费必须自理,他尽可能地做了各种兼职。发传单、销售服装、户外拓展教练、群众演员、舞蹈演员、调音师、舞台灯光师、舞厅DJ等等。我很奇怪他一个乡下来的孩子,怎么会做这么多看起来挺时尚的工作?他说:其实我也不专业,就是感觉还可以,关键都是靠关系。我更奇怪了,他家里哪来的关系?其实他的关系都是自己打下来的,而且都很铁。说起这方面,我发现瘦肉是个挺没安全感的人。他老家的家族小,小时候会受到一些大家族的欺负。大家族兄弟多,所以他就希望长大了也要交好多好多兄弟,这样就没人敢欺负他们了。其实后来也没人欺负他家了,但他喜欢交朋友和重兄弟情谊的这种习惯是改不了了。兄弟越多,他越感到安全。还好他交的也不是什么狐朋狗友,都是好人。本科四年下来,朋友交了不少,自己的理想却还没找到。于是瘦肉又申请了保送研究生(至于他这种人为什么能保送研究生,又是另一段故事了),继续摸索他的理想。一次瘦肉和学弟们喝酒时,突然决定拍电影来记录大学这段迷茫的状态。拍电影这个事,完全是借着酒劲,真正要实施的时候,谁也不知道从何下手。于是瘦肉就跑到图书馆,借了一本叫《拍电影》的书。复印了好几套,发给他的兄弟们,按照书上的步骤,一步一步实施开来。该写剧本了,就开剧作大会;该找演员了,就通过学生会的关系在校园里搭台招人;该拍摄了,就借机器开拍。把那本书当字典,现学现拍。电影陆陆续续制作了一年,一共花了一万五,是大家凑的份子钱。书上又说,要发行,要放映,要宣传。但是兄弟们一年下来都穷酸了,哪里还有钱。瘦肉又从校外朋友那拉了不要回报的赞助,刻录了一堆有包装的盗版DVD,在兄弟们毕业之前搞了一场隆重的首映式。什么海报啦、签名墙啦、红地毯啦、酒会啦,竟然还有电视台采访。搞得像模像样,两个场地同时放映,请了所有人来看,据说爆满。嗨完以后,瘦肉的兄弟们毕了业,他则选择辍学来结束硕士生涯。瘦肉说,他已经找到理想:做导演,拍好电影。我问:为什么?他说:这部拍得不行,得拍好的。但我觉得,是因为剧组里人多,能让他和兄弟们在一起。除了兄弟多以外,瘦肉的另一大特点就是特别孝顺。毕业以后,无论每个月能赚多少钱,都会给家里人寄上5000块。雷打不动,风雨无阻。如果遇到没活干的时候,他就会先问朋友借钱,等下个月钱多的时候再还上。对于5000块的事,我也表示怀疑过,一个大学毕业生能拿到每月5000的工资已经是非常牛逼的事了,他哪里来的本事,一个自由职业的人不但每个月给家里寄钱,还要管自己的温饱和食宿。对于这个疑问,他的回答干脆利落:“一,本人略有才;二,我很拼搏;三,我很节省;四,我做事靠谱;五,够狠义气兄弟多。”我和瘦肉读同一所大学,我学的是编导专业,拍电影我们比较沾边,所以他们的事我也略有耳闻,但却从来没在校园里见过瘦肉。我们是在新疆旅行的时候好上的,在那两个礼拜的旅途中,发生了三件事:1、在帕米尔高原看冰川的时候,瘦肉说他鞋子不好,爬山不方便。于是在几千米的海拔上他一直赤着脚,事后我问他脚没事吧,他答:没事,我脚皮厚。2、在从喀什去巴音布鲁克的路上,车开到一半,瘦肉说他尿急叫了停车。下车后,他没有随意选择在路边,而是蹭蹭蹭飞快地爬到了路边一个小山坡上,对着一大片草原解手。我在车里望着他的背影,突然看到草原上出现了一道彩虹。3、在塔克拉玛干沙漠里,因为干燥和沙尘我不停地挖鼻屎。瘦肉直视了我好几分钟我才反应过来,当时我一阵尴尬,没想到他笑着拍拍我的肩说:“没事儿,挺美。”经历了这三件事后,我爱上了他。我的女朋友文/瘦肉 @瘦肉恰嘛 独立导演我和猫力都是上海华东师范大学老校区的学生,她在传播学院,对面就是我在读的设计学院。她比我小两届,是传播学院出了名的美女。我虽然不是帅哥,但因为兄弟多,在我们学院也算个人物。遗憾的是,我们从来没有在各自读大学的时候碰到过对方。和她牵手,虽然称不上意外,但也绝对莫名其妙。那年初春,我正苦苦思索着要如何写出一个好剧本。毕竟我也是门外汉,这方面总觉得无从下手。晚上梦到一个学弟介绍了一个学编剧的女同学给我,拯救我这个门外汉于水火之中。醒来后立马就给他打了个电话,问他是不是认识一个在传播学院学编剧的?他想了一下,说好像是有一个。隔天就帮我约好了,在上海电视台外面的一家咖啡馆碰面。学弟没来,因为他跟这位女同学也不是很熟。来的人叫大大,正在电视台实习。迎面走来的时候,我特地观察了一下,也不是很大。然后我就一本正经地向她请教起了关于编剧的专业知识。聊到一半,大大接了一个电话,说她闺蜜正好过来找她,也是她们学院的,问能不能一起聊。十分钟后,就来了个风风火火的美女(嗯,她才真的叫大)。一来就喊饿,边玩手机边叫了份猪排饭,还抽空自我介绍了一下。这个美女就是猫力。我和猫力并没有狗血地一见钟情,一来因为我的长相并不适合这种情节,二来我对她的第一印象也并不算好。她的外表没有惊艳到我,长着一副哗众取宠的样子,不是我喜欢的类型。原本我和大大在剧本的话题上聊得甚欢(虽然现在回想起来,聊的也都是狗屁),猫力一出现就完全打乱了我们的拍子。她整个人的状态显得很急促,边吃饭边玩手机,又经常在我们聊天的时候把话题扯远,本想让她一起加入讨论,但她又经常思维不集中。没办法,我只能默默地关掉话题,叫了杯酒,正常地社交起来。在聊天的过程中,我对她的大概了解是:应届毕业生。作为一个编导系的学生,并不专业,不过想法倒是精灵鬼马,口味独特,心地也不错,正在尝试的一个工作是教智力障碍人士做手工,再拿手工品去义卖。不得不说,不干正经事的时候,猫力还是挺好玩的,在花瓶当中属于有插花的那一种——并非没料。五个月之后,我们竟然走到一起了。这事谁也没料到,除了大大,这个一见面就警告我们不能搞上的人。大大说,以前每一个她介绍给猫力的男人,都会自投罗网惨遭其毒手,最终遍体鳞伤。我觉得她简直莫名其妙,因为当时我的心思根本不在这,而且还未脱离上一段恋情的创伤。可是大大坚持己见,反复强调,最终导致这次谈话匆忙结束。可惜,我们都已经不小心相互留了电话号码。大大在电视台的实习很忙,以至于每次约她们出来聊剧本,只能约到猫力。后来干脆先约猫力,再问大大有没有时间。再后来,就只约猫力了。在剧本这个事情上,由于她的天马行空,她的不认真,再加上我的不专业,我们根本就聊不出什么靠谱的东西,还一直以寻找灵感为由,相约去参加电子音乐节,去酒吧听即兴的乐队演出。我们无话不谈,反正不熟,都觉得没有谁会对谁说的话认真。那种状态不是暧昧,也没有产生什么情愫,只是各自打发空虚,见面时没话找话,以免冷场。但两人关系显然近了一步,成了朋友。那时如果谈了,也没什么,谈恋爱而已,又不干嘛。不过大家都懒,没人愿意付出感情。那年夏天,猫力要去新疆。在她出发前几天,新疆发生了恐怖袭击事件,吓退了即将同行的男性旅伴。于是她到处征集男性旅伴同行。当时我在青海即将拍完一个片子,得知此事,一下子英雄气概飙高,觉得之前那些男性旅伴弱爆了,太不讲义气了,于是自告奋勇地要直接从青海过去。青海的片子一拍完,我就背了个包,气势汹汹地去买机票,结果当天的机票都没了。为了能比猫力早一点到达新疆喀什,我赶紧从西宁坐大巴到甘肃兰州,准备买火车票去新疆,但也没有当天的票。在兰州火车站晃悠了一个小时,找了各种票贩子,连站票都没有,不过还是打听到有一趟长途大巴,开24小时能到乌鲁木齐。算一下时间,比猫力晚到半天,不过也没办法。想到那遥远的乌鲁木齐还有一位姑娘等着我去拯救,瞬间我又跑到长途汽车站,买票上车,售票员当时确实说24小时就能到,等车子晃晃悠悠开了一段,我向司机多问了一句,结果他告诉我要36小时!从兰州到乌鲁木齐的长途大巴也不是卧铺,座位又特别挤,车里坐满了各色人物。满脸横肉的大胡子眼神凶狠,年轻女孩唧唧喳喳说个不停、壮汉们的山寨手机放声高歌、老农抱着的鸡鸭在扑腾。我躲在最后一排靠窗的位置,由于腿长,坐下来膝关节已经顶到了前座,一名发育良好的男孩在我身边打呼噜,飘来阵阵口臭味,睡到情意浓浓时,竟然默默地靠在了我肩膀上。别说36个小时,6小时我就受不了了。在这种情况下,猫力已经不是一个具象的人了,我都忘了她长什么样子,像是一团雾,一片云,让我觉得我一到新疆就能飘在当中。后来迷迷糊糊地睡着了,醒来看了一下时间,出发到现在才过了12个小时,腿都肿了。看车子停着,我决定下车活动活动,顺便撒泡尿。车子停在公路旁,周围是荒芜的戈壁滩,一眼望不到头。我看很多乘客都下车乱晃,问了一下,汽车抛锚了,正在等下一班车带零件来维修。这一等又是3个小时。一个小煤矿的老板终于按捺不住,通过强大的人际关系,在当地调了一辆出租车,我好话说尽,终于肯让我一同前往附近火车站,但有没有票还是个未知数。出租车又开了3个小时,到了一个叫柳园的县城,而猫力这时已经在新疆喀什了。我赶到售票窗口,运气很好地买到一张卧铺,上车后补了个觉,第二天一早终于到了乌鲁木齐。在机场等了半天,中午又飞到喀什。这一路风尘滚滚,我像一个参加真人秀节目的选手,突破各种难题,终于做完最后一个任务,要冲刺到终点领大奖了。出现在猫力面前时,我的背包左边挂着一个破旧的搪瓷杯,右边挂了几个衣架和拖鞋,由于之前在青海暴晒,我的脸正在蜕皮,黑得跟非洲难民似的。不过情绪反而显得淡定随意,因为我发现,她的身边除了一名女伴,还跟着两名男士。一个是送猫力的女伴去机场时见到猫力,当场买了机票过来的官二代。还有一个跟我一样是她征集的男性旅伴,是个富二代。怎么办?节目到了最后,突然又空降了两名嘉宾选手。难道我见到她有男伴相随,就安心地回去?不,在这种情况下,根本由不得我深思熟虑,48小时的舟车劳顿和逆境求生的本能催出一股斗志,狮子座的霸气也让我觉得必须拿下猫力。五天以后,这两名男士从一开始针锋相对,变成非常要好的朋友,然后提早结束旅程,肩并肩一起回到了上海。只剩下我、猫力和她的女伴在南疆爬雪山、穿沙漠、经历泥石流。我非常感谢这两名男士,因为他们在走之前还帮我们定了辆车。这五天发生了什么我不细说,至于我和猫力为什么会在一起,应该是我霸气中的温柔打动了猫力,也可能因为在你情我愿的情况下发生了一些少儿不宜的情节。此处省略一万字。显然媒人大大的那条“每个她介绍给猫力的男人都会遍体鳞伤”定律并不适用于我。由于各自不服输的性格,我承认和猫力热恋的劲头过后有无数次争吵。恋爱中的男女总想改变对方,使他/她变成自己心中所想那样。我很庆幸我没有成功地让猫力变成自己当初心中所想的样子,因为那就意味着势必有一方要妥协,这是一个幼稚的想法。磨合之后,我们都变成了对方越来越喜欢的样子,谁也离不开谁。曾经有人说,我和猫力把旅行当成生活,看不到我们的未来。但我觉得,看不到未来,意味着我们的未来有无限可能。人生若只如初见文/顾异 @顾异的中介其实是个特别修身养性的工作。每天有很大一部分工作内容就是等人。等待的地点一般是大马路,公交站,小区门口,超市医院。而且客户基本上都会迟到。其过程可见无聊。等候很简单。相见很平淡。桥段不浪漫。人物太平凡。我们时常正装革履在尘嚣繁杂中与陌生人相见。因为人流密集的居民区里。只有一身黑西装的傻逼才会那么显眼。有一次。我带看安发桥附近的房子。跟客户约在下午五点半满汉楼门口见。五点十分我到达指定地点。去房主家踩了个点走了一遍路线。然后回到满汉楼门口。等到五点二十五。客户没到。打电话问:林哥,到哪了?客户:不好意思,开会耽误了一会儿。晚点儿到。挂了电话之后。我给房主打了个电话解释了一下客户迟到原因。然后靠在满汉楼门前的石狮子边开始演唱我的原创歌曲。《不守时的人都他妈是大傻逼之歌》歌词:不守时的人都他妈是大傻逼。不守时的人都他妈是大傻逼。不守时的人都他妈是大傻逼。不守时的人都他妈是大傻逼。旋律:《祝你生日快乐》因为旋律太短歌词太长曲风显得有点R&B。唱到五点四十的时候。客户还是没有到。身后是满汉楼大饭店。右边十米远是专跑大翻斗的公路桥。前方三米远是尘土飞扬的人行道。整体环境在夕阳的映照下令人格外闹心。就在这样一个百无聊赖的时刻。前方人行道上从视线左边向右运行的行人中出现了一个特别显眼的人。身高一米八五左右。肩宽腿长线条好。腰窄身挺屁股翘。走动时半侧面可看出脊柱曲度流畅。腰椎骶骨和髂骨处的结构和肌肉附着恰到好处。浅灰薄T恤。黑色休闲裤。外套理成围巾宽窄搭在插在裤袋里的左手手腕与皮带夹隙处。走路姿势很自然。面部结构类似宋承宪。加上身高身材和气质。在周围灰头土脸面目模糊的凡人衬托下。显得格外超模。我当时非常高兴。混迹街头这么长时间。头一回让我见着这种形象气质皆为上品的货色。以后要是每次带看都有这种运气该多好。在路边儿站多长时间都乐意。我就这么觍着脸视线随着这哥们的步伐扫行。感觉有点儿像祖玛。帅哥就在我的扫射下从左后方不紧不慢地走来,经过我正前方。在经过的一瞬间。侧头看了我一眼。然后过去了。就这一眼。我当时的脸不由自主地乐开了花。然后无声地乐着目送帅哥的背影向右前方潇洒而去。这次我的目光热点在对方人中处。也就是人体中间位置。走到人行道和立交桥下的路口红灯。哥们停下了。侧背对着我。注视着前方车流。往那一站。腰线撩人。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这么喜欢红灯。同时继续肆无忌惮地欣赏对方驻足在红灯下的人中。随后。帅哥拿出了手机按了两下,放到耳边。然后。我的手机响了。车流行人中。夕阳下站在路口拿着手机的帅哥。和五米之外铃声骤然响起的我。这个场景“嗡”的一声直接成了一张剧照。整个空间构成颜色背景剧情感想全部凝滞在这一瞬。这一瞬在我当时的大脑里蒙太奇地多角度切换了约有十秒钟电影时间。我当时的想法就是……我当时的想法已经不在我的语言表达范围内了。我凝滞一秒恢复理智后。举起手机看了一眼来电显示。“五点半安发桥林”。我接了:喂林哥,我就在满汉楼门口儿呢。帅哥回头看着我笑了一下,收起电话转身朝着我走来。面对这位帅哥逆光背对夕阳镶着金边向我走来的这个场景。我当时就不会走道了。我现在的想法是。爱死这份工作了。然后脸上僵笑着将视线一路拉近抬高直到对方走到我面前。理智提醒我,应该说点啥调整一下心态。然后我矜持了两秒,自以为很幽默地说:哪儿还用打电话呀。我穿这么明显你还看不出来吗?帅哥向我身后示意了一下。我回头一看。身后满汉楼门前站了二十多个黑套装大堂服务员。这不在这跟我扯犊子呢。然后帅哥说:不好意思老妹儿,开会耽误了一会儿。等着急了吧?我差点热泪盈眶。妈的。声音也这么好听。还这么有礼貌。等过这么多人。就你一个道歉的。我感动道:没事儿,才十分钟。在迟到界你算准时的。帅哥很给面子地笑了一下。然后俩人往房主家走。一路上该了解的客户需求该问的套话儿我全给忘了。光顾忙活着偷看人家。特别自作多情地开始暗评。穿着简单。材质不错。加一分。亚光皮鞋。不贼不亮。加一分。衬衫袖口干净。加一分。手表款式合我心意。加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