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世界上的人再多,也没有人为自己找的借口多。可是庄琮说:“就算到六十岁,遇到喜欢的人,我还是要和他结婚。我从不觉得自己是失败者,人生还长。”人生还长,我们都是用漫长的一生,在不断地失去又不断寻找。我不能离开旅行团太久,明天我们要辗转周庄。可是我总觉得,下一个周末,我又能再看见她。在去往普陀的渡口,她取下腕上的菩提子,戴在我裸露的手腕上。我把爷爷年轻时候的相片从钱包里取出来,放进她的口袋。我们一起,站在渡口边,抽了一根烟,谁都没有说话。我不知道她有没有像我一样想起席慕容的诗句:而明日,明日又隔天涯。然后,我抱起那个最让我意外的小家伙,亲了亲他温软的脸蛋,把他交还给庄琮。庄琮戴上墨镜,拉着他的手,走上渡船。小家伙一直在喊:“小姨再见,再见。”而我们都知道,再见,对于我们,是最难的事情。可是还好,对于他来说,一生还长,不是么?我轻轻抚摸手腕上的菩提子,每颗珠子上都刻了一个字,连起来是:一物一数,作一恒河。一恒河沙,一沙一界。一界之内,一尘一劫。一劫之内,所积尘数,尽充为劫。我轻轻拍了一下手,夕阳正好。庄琮,我们再见。致 岁 月:你 终 于对 我 下 毒 手 了文 / 宋小君 作家 编剧岁月,你好。当你看到这封信,能否暂且放下手里的杀猪刀,少在我脸上留一道疤,慢慢地听我把这些话说完?这么多年,你已经把我从人见人爱的小正太变成了略有些猥琐的猛大叔,还美其名曰:成长。你看,你长圆了我的脸,搞大了我的肚子,带走了我身边的姑娘,就连跟着我的狗都被你整死了两条。咱俩不是有言在先吗?人生在世,八九十年,你缓缓来,我慢慢老。可现在我发现你的脚步越来越快,胃口越来越大,有事儿没事儿就爱砍我一刀。我招你惹你了啊?是,我承认,青春期那会我压根不把你放在眼里,总是忽略你,好像你跟我完全没关系似的。十八岁的时候,我从来不想自己什么时候老去,也从来不觉得你有什么矜贵。时间嘛,多的是,就跟太阳光一样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据说太阳能燃烧五十亿年,我就想你应该也可以陪我五十亿年吧。既然这么久我们都在一起,我才不管你是黑是白,是快是慢呢。所以后来你就像一个得不到关心的姑娘一样,一脸傲娇地来报复我了是吧?你先是把我从学校带到社会上,把我的同学分隔到天涯海角,然后像个上帝一样,开始左右我的生活,磨砺我的性格,折腾我的人格。我离开了家,离开了父母,来到了陌生的大城市。你搞得我多愁善感,动不动就怀旧,想念女生宿舍的楼管大妈和图书馆的看门大爷。最后,终于对我的爱情下毒手,把我拿命喜欢的姑娘变成别人孩子的妈。上个礼拜天,我去参加了花小姐的婚礼。花小姐穿着长长的拖地婚纱,把酒店的地板擦得锃光瓦亮。新郎没我长得帅,可看起来比我稳重靠谱。花小姐作为我少年时期的女朋友,跟我分手的最初三个月里,我差点没绝望致死。那段时间,我看见所有的雌性动物都会想到她,经过女厕所的时候都忍不住一阵阵伤感。可那天《婚礼进行曲》响起的时候,我竟然一点都不伤心,甚至还跟着其他宾客开了新郎的玩笑,说新郎看起来比新娘的爸爸还老。我想这下你应该满意了吧?我们有过不成文的约定,年轻的时候尽管谈恋爱,我负责受伤,你负责疗伤。你说甭管我是被姑娘踹了,被情敌蹬了,还是被老爸老妈棒打鸳鸯了,这些感情留下的伤口你都能治,不但能治好,还能顺便提升我的气质,强大我的内心。我当时不相信,觉得你他妈就会说风凉话敷衍我,什么“时间是最好的良药”这种屁话,骗鬼呢吧?可是现在,我相信你了,你确实不动声色地治愈了我。爱情有保质期,伤心有衰退期,伤心衰退到零的时候,开心终于屁颠屁颠地赶来了。那天我喝了很多酒,心里比新郎还高兴。还有什么比看着爱过的女孩身心都有所属更让人想喝酒的?我猛然发现,我必须辩证地看待你。你看,在生理上,你无疑是伤害我的,你不光伤害我,还伤害我身边的人。你带走了邻居张大爷,张大妈哭了三天三夜,见到人就说起张大爷曾经怎么怎么坏,怎么怎么好。我小学同学小梅你还记得吧?小时候多标致的萝莉。现在呢?生了两个孩子之后,身宽体胖,横向发展,一张大脸像草原,当着我们的面给孩子喂奶。你说你都干了些什么?花小姐就更不用说了。花小姐和我在一起的时候,拉拉手都全身发抖,亲她一下要跟我生气半天。那天却在婚礼上说荤段子说得花枝乱颤,我听了都有生理反应。但是,在感情里,你确实又是保护我的。我的感情史是一部血泪史:花小姐给了我一砍刀,王小姐给了我一棒子,还有不知道什么小姐正在人生路上的拐角处等着要给我一记飞踹。要是没有你这个医生,不惜花几年时间为我运功疗伤,我早就对世界失去信心,决心叫东方不败一声师傅了。我对你的感情真的非常复杂。一来,我恨你恨得牙痒痒。你手里拿把杀猪刀,冒充杀猪的,照着我的容貌下狠手。你模糊了我清澈的眼神,double了我瘦削的下巴,害得我一天不刮胡子就像山顶洞人。就连我脸上的青春痘你都一颗一颗带走,搞得我每次长一颗痘痘都要赶紧拍下来发微博作留念。你用大把大把的时间磨平了我的棱角,让我对年轻时无比兴奋的很多事物无痛无感无反应。紧接着,你又对我的精力动刀,我变得又胖又懒,下班回家只想对着电脑卖萌发呆,周末整天在家死宅。晚上熬个夜,第二天就没精打采,见到沙发就想自动睡成一个“太”。要知道,几年前,通宵上网唱歌看电影,第二天裹着羽绒服看日出,中午吹着口哨滑旱冰,晚上还能召集兄弟们组队打CS。二来,我又怕你怕得哆嗦。怕你来得太快,不由分说地带走我的青春。我怕还来不及做好喜欢做的事情,错过了年少时的爱情,错过了在小树林等着我对她做坏事的姑娘。三来,我又心甘情愿地对你感恩戴德,你把沿途经过的人和事变成我的记忆,连第一次和女同学玩过家家摸了人家屁股都记得一清二楚,更不用说“第一次解开女朋友的红肚带,撒一床雪花白”的那个情人节了。这些记忆经过你的打磨,糟粕尽去,只留下最好的、最干净的,激励我向前,鞭策我努力,去寻找新的理想,遇上更好的姑娘。你拓宽了我的眼界,让我知道翻过这座山还有一座山,蹚过这条河还有一条河。你把我变成乐观主义者,让我知道橘子不是唯一的水果,吃不着橙子还可以吃西瓜。你真他妈好,你真他妈坏。你好起来让人五迷三道,你坏起来让人咬牙切齿。我离不开你,你也不会放过我,你在我身上留下烙印或者疤痕。我一天天长大,一年年变老,虽然中途可能变得更坏,但慢慢都会变得更好。我们都是时间的函数,人生这个方程式,不求结果,只要有意义而又欢喜地度过,这就很好。所以你不用有所顾忌,该怎么来就怎么来。我等你把我变成更好的人。书短意长,我不废话了。你忠诚的宋小君似 梦 迷 离文 / 贺伊曼 「一个」编辑整个初中时代我一直在换座位,不知算不算缘分,三次都和陈辉同桌。一开始我是不满意的,他黑黑瘦瘦,个子不高也不够帅,十来岁的时候谁都想跟好看的男孩子坐在一起对吧?我那时已算班上个头蹿得比较高的女生,没和后排四肢发达打篮球的男孩子同桌一度让我非常沮丧。但好在陈辉对我还算不赖,没像其他男生一样喜欢用圆珠笔在我的袖口和衣领上“无心”地戳几道,且他也算得上和我有老交情——小学时我们已是同校。我也就渐渐自我消化了这份沮丧。多年后的同学聚会,我们聊起陈辉,大家都有些茫然失措。那些往事明明近在眼前,清晰得像昨天才发生过一样,大家却默契地选择沉默。过了半晌不知谁说:“追悼会那天郑爽去了吗?”一片安静。我小声说:“郑爽一定很伤心的,那时候上晚自习他们在课桌下面偷偷拉手,还是我在旁边帮他们盯着老师。”又是一片安静。而我始终记得那些鲜活的画面,很多年来清晰无比。那时陈辉不止一次在晚自习上跟我讲,他周末偷偷跑去郑爽家讨论作业,没忍住又拉她的手。郑爽就穿着睡衣坐在床边笑。“美死了,你不懂。”他跟我说。我不相信,说睡衣怎么可能美,而且郑爽笑起来一向傻不拉几的。“说了你不懂的呀!”我记得他很愤慨,还把转到地上去的笔捡起来使劲在本子上敲着,“我说的美,是她最后也用手指勾住了我。你懂吗?”当时我感到一点点伤心,也可能不止一点点。我这个同桌,从来抄我的作业也可以考班上前三名。政治考试前一天,他回家花了一晚上把整本书全背了下来,我问的任何问题都没能难倒他。小学时他在我隔壁班,全年级的老师和同学都知道三班有个天才一般的聪明少年,奥林匹克竞赛拿了很多个奖。后来我们一起念奥数班,他坐在我前排,我总嘲笑他怎么能把自己的名字写得那么丑,他也不生气,考试时依然让我抄他的试卷。这个习惯延续到初中我们同桌,有很长一段时间里,我经常把他很丑的签名一道抄到试卷上去。有一回我写日记,把暗恋他的事用我以为只有自己能看懂的拼音缩写写了进去。他看我从头至尾用手捂着日记本,就非要抢过去看。我大惊,死活不让,但最后还是被他抢去。他拿着看了很久,然后突然合上扔给我,声音变得支支吾吾,问我:你这篇写的是什么?老实说我不记得当时回他什么,总归是含混而没有说服力地搪塞了两句,整节晚自习就再也没有和他说话。后来我们再没有讨论过这件事。直到现在,我也不知道他当时到底看没看懂那些歪七扭八的字母。这么多年我从没有问过他,如今想起来倒真是有些后悔。“追悼会那天郑爽说家里有事,就没有过来。”有人说。我“哦”了一声。那么如果陈辉知道的话,应该会很伤心吧。我记得接到消息那天,我正在办公室无聊地刷着网页。接通宋的电话后,我站在那个曾经拍过《建国大业》的阳台上狂哭不止。倒是第一次明白了什么叫伤心欲绝,什么叫难过得浑身颤抖。我也有过几次恋爱,但都没有这样过。大学有一次实习路过杭州,我带了七个女生去见陈辉。他在离西湖不远的一条小吃街等了迷路的我们很久。等到了,什么也没说,带着众人挑了一家店进去坐好。我让他也坐,他摆摆手跳着出门,跑到不同的摊位上买了很多不同种类的食物,一趟趟端到我们桌子上。我记得那里面有很难吃的臭豆腐、很难吃的烤肉,还有很难喝的血汤。我们没有吃完,他看着余下的不少食物有点难过,叹了一声“哎”。吃完走出街口,才发现他骑了自行车。我说你们学校离这里很近哦,他说,挺近的。我说那你骑车要骑多久,他说,也就两个小时吧。我们推着车在不知名的街道上乱逛,车筐里装着他买来的八瓶不同口味的饮料,走走停停的当口,他忽然很严肃地说,贺伊曼你相不相信吧,我研究过了,杭州一共有七十六家运动品牌店,大部分还都打六折以下。女生们发出惊呼,我则是笑死了。想起他上学时就总爱一本正经地跟我说,贺伊曼你信不信,你说,你信不信我吧。还会拿着圆珠笔使劲在纸上戳,或者中了邪一样不停画圈。当年我要挟他说要把他去郑爽家的事告诉别人的时候,他也是不停地戳纸,等到整个本子都被他戳烂了,就从抽屉里掏出一张饭卡,求我去食堂随便刷。他一点谎话也不会编,没起头就会脸红,也从来没有对人使过坏心思。他说得没有错,后来我们当真去逛了杭州的运动品牌店,每一家都是五折起。在肯德基里吃饭,我拍了一张他黑瘦的侧脸,以及挥舞在镜头前企图阻止我的双手。照片至今还保存在我手机里,每翻看一遍就觉得恍若隔世。那夜他得知杭州所有KTV都不营业后,骑着车满街帮我们找宾馆。等我们安顿下,已经是凌晨两点多。我问他如何回去,他说骑车啊,这个点街上没有人,可以骑很快,一个半小时就到了。然后他果真就朝我招招手,朝我的几个女朋友招招手,骑上车走了。后来我们很久没有联系。等到再见,就是那一年冬天同学聚会的时候了。那天我和他一道送一个女生回家,深夜的路上烧烤摊还没有散,他说了些很伤感的话,但具体是什么已经不记得了,清晰的是路边的烟花兀自燃放,卤肉推车的玻璃窗里亮着暖黄的灯。而突然他就转进一家游戏厅,买了几个币,旁若无人地跳起舞来。我好像从没见过他那么活泼,就抱着胳膊站在身后看着,也是那时忽然发现他好高,比初中和我坐第三排时高了至少二十厘米。至于最后一次见到他,也是在同学聚会上。我们火锅吃到一半,他急匆匆地冲进包厢,先是一个劲地道歉,说实在没有时间,下午要飞去日本。边说边给自己倒了几杯酒,对着空气碰一碰仰头喝下。大家愣了一愣,随即开始调侃。我们说不能走,去什么小日本啊,连老同学都不要了。他不停地说对不住了,来年一定好好地聚,由他来组织。后来我们也就放他去赶飞机。如今想起一阵失神,当时竟没有一个人提出要送他去机场。看着他一路小跑着离去的背影,谁也没想到那会是他最后一次出现在我们面前。日本地震的时候,大家在群里焦急地喊他,他没有回应。但那时候冥冥中仿佛有感应,知道他一定没事。果然,他很快安全回国,高高兴兴地在网上跟我们报平安。听他说以后可能要去美国,所有人都认定他前程大好。四月份,他在QQ上叩我,得知我来上海,叫我什么时候再去杭州玩,不然毕业后就不会再有像他这么好的免费导游陪我。我说好,你也要来上海。他说,好。那是我们最后一次对话。六月的时候,我随他父母一起去了他的学校。和当时答应他要去那里看看,已经相隔了整整三年。从市区到学校的路途很长很长,我这才明白他说骑车一个半小时根本是骗我。一路上他父亲把他的骨灰盒捧在怀里,低声呢喃,谁也听不清到底在说什么,而他母亲一直靠在别人身上,虚弱得像一道影子。沿着教学楼开去宿舍的路上,车速缓慢得仿佛随时要停下来。我盯着窗外,看着他曾待过的学校。三年前,他就是从这里出发,骑了几小时的单车去西湖边找我。夏至刚过,晌午的校园热闹起来,而车内安静得可以听见窗外的蝉鸣。快到宿舍门口的时候,他父亲忽然低下头说:辉,我们到你住了四年的地方来了,你快看一看,然后安心跟我回家吧。听到这话的瞬间,似乎猛然有一瓢冰水灌进我的胸口,连呼吸都有些困难。而他母亲听见后突然坐直,看着远处怔了一怔,“砰”地重新栽倒在旁边人身上,大哭着,身子颤抖如同落叶。窗外不断有刚刚放课的学生经过,也有人骑车从矮矮的斜坡上驶下来。我和同行的宋盯着远处亮白而模糊的一块空地,谁也没有说话。很久我都不愿和人提起当时的场景,自己也不愿意再想起。但我们都明白,唯独遗忘悲痛的过程最为漫长和艰辛。那时我远远看着躺在灵柩里的陈辉,妆使他被湖水浸泡后变得模糊的五官清晰明朗起来。天地无声,而他亦十分安静,一如当年晚自习上在我的注视下歪着头沉沉睡去。只是沉沉睡去。似 梦 迷 离文 / 贺伊曼 「一个」编ji整个初中时代我一直在换座位,不知算不算缘分,三次都和陈辉同桌。一开始我是不满意的,他黑黑瘦瘦,个子不高也不够帅,十来岁的时候谁都想跟好看的男孩子坐在一起对吧?我那时已算班上个头蹿得比较高的女生,没和后排四肢发达打篮球的男孩子同桌一度让我非常沮丧。但好在陈辉对我还算不赖,没像其他男生一样喜欢用圆珠笔在我的袖口和衣领上“无心”地戳几道,且他也算得上和我有老交情——小学时我们已是同校。我也就渐渐自我消化了这份沮丧。多年后的同学聚会,我们聊起陈辉,大家都有些茫然失措。那些往事明明近在眼前,清晰得像昨天才发生过一样,大家却默契地选择沉默。过了半晌不知谁说:“追悼会那天郑爽去了吗?”一片安静。我小声说:“郑爽一定很伤心的,那时候上晚自习他们在课桌下面偷偷拉手,还是我在旁边帮他们盯着老师。”又是一片安静。而我始终记得那些鲜活的画面,很多年来清晰无比。那时陈辉不止一次在晚自习上跟我讲,他周末偷偷跑去郑爽家讨论作业,没忍住又拉她的手。郑爽就穿着睡衣坐在床边笑。“美死了,你不懂。”他跟我说。我不相信,说睡衣怎么可能美,而且郑爽笑起来一向傻不拉几的。“说了你不懂的呀!”我记得他很愤慨,还把转到地上去的笔捡起来使劲在本子上敲着,“我说的美,是她最后也用手指勾住了我。你懂吗?”当时我感到一点点伤心,也可能不止一点点。我这个同桌,从来抄我的作业也可以考班上前三名。政治考试前一天,他回家花了一晚上把整本书全背了下来,我问的任何问题都没能难倒他。小学时他在我隔壁班,全年级的老师和同学都知道三班有个天才一般的聪明少年,奥林匹克竞赛拿了很多个奖。后来我们一起念奥数班,他坐在我前排,我总嘲笑他怎么能把自己的名字写得那么丑,他也不生气,考试时依然让我抄他的试卷。这个习惯延续到初中我们同桌,有很长一段时间里,我经常把他很丑的签名一道抄到试卷上去。有一回我写日记,把暗恋他的事用我以为只有自己能看懂的拼音缩写写了进去。他看我从头至尾用手捂着日记本,就非要抢过去看。我大惊,死活不让,但最后还是被他抢去。他拿着看了很久,然后突然合上扔给我,声音变得支支吾吾,问我:你这篇写的是什么?老实说我不记得当时回他什么,总归是含混而没有说服力地搪塞了两句,整节晚自习就再也没有和他说话。后来我们再没有讨论过这件事。直到现在,我也不知道他当时到底看没看懂那些歪七扭八的字母。这么多年我从没有问过他,如今想起来倒真是有些后悔。“追悼会那天郑爽说家里有事,就没有过来。”有人说。我“哦”了一声。那么如果陈辉知道的话,应该会很伤心吧。我记得接到消息那天,我正在办公室无聊地刷着网页。接通宋的电话后,我站在那个曾经拍过《建国大业》的阳台上狂哭不止。倒是第一次明白了什么叫伤心欲绝,什么叫难过得浑身颤抖。我也有过几次恋爱,但都没有这样过。大学有一次实习路过杭州,我带了七个女生去见陈辉。他在离西湖不远的一条小吃街等了迷路的我们很久。等到了,什么也没说,带着众人挑了一家店进去坐好。我让他也坐,他摆摆手跳着出门,跑到不同的摊位上买了很多不同种类的食物,一趟趟端到我们桌子上。我记得那里面有很难吃的臭豆腐、很难吃的烤肉,还有很难喝的血汤。我们没有吃完,他看着余下的不少食物有点难过,叹了一声“哎”。吃完走出街口,才发现他骑了自行车。我说你们学校离这里很近哦,他说,挺近的。我说那你骑车要骑多久,他说,也就两个小时吧。我们推着车在不知名的街道上乱逛,车筐里装着他买来的八瓶不同口味的饮料,走走停停的当口,他忽然很严肃地说,贺伊曼你相不相信吧,我研究过了,杭州一共有七十六家运动品牌店,大部分还都打六折以下。女生们发出惊呼,我则是笑死了。想起他上学时就总爱一本正经地跟我说,贺伊曼你信不信,你说,你信不信我吧。还会拿着圆珠笔使劲在纸上戳,或者中了邪一样不停画圈。当年我要挟他说要把他去郑爽家的事告诉别人的时候,他也是不停地戳纸,等到整个本子都被他戳烂了,就从抽屉里掏出一张饭卡,求我去食堂随便刷。他一点谎话也不会编,没起头就会脸红,也从来没有对人使过坏心思。他说得没有错,后来我们当真去逛了杭州的运动品牌店,每一家都是五折起。在肯德基里吃饭,我拍了一张他黑瘦的侧脸,以及挥舞在镜头前企图阻止我的双手。照片至今还保存在我手机里,每翻看一遍就觉得恍若隔世。那夜他得知杭州所有KTV都不营业后,骑着车满街帮我们找宾馆。等我们安顿下,已经是凌晨两点多。我问他如何回去,他说骑车啊,这个点街上没有人,可以骑很快,一个半小时就到了。然后他果真就朝我招招手,朝我的几个女朋友招招手,骑上车走了。后来我们很久没有联系。等到再见,就是那一年冬天同学聚会的时候了。那天我和他一道送一个女生回家,深夜的路上烧烤摊还没有散,他说了些很伤感的话,但具体是什么已经不记得了,清晰的是路边的烟花兀自燃放,卤肉推车的玻璃窗里亮着暖黄的灯。而突然他就转进一家游戏厅,买了几个币,旁若无人地跳起舞来。我好像从没见过他那么活泼,就抱着胳膊站在身后看着,也是那时忽然发现他好高,比初中和我坐第三排时高了至少二十厘米。至于最后一次见到他,也是在同学聚会上。我们火锅吃到一半,他急匆匆地冲进包厢,先是一个劲地道歉,说实在没有时间,下午要飞去日本。边说边给自己倒了几杯酒,对着空气碰一碰仰头喝下。大家愣了一愣,随即开始调侃。我们说不能走,去什么小日本啊,连老同学都不要了。他不停地说对不住了,来年一定好好地聚,由他来组织。后来我们也就放他去赶飞机。如今想起一阵失神,当时竟没有一个人提出要送他去机场。看着他一路小跑着离去的背影,谁也没想到那会是他最后一次出现在我们面前。日本地震的时候,大家在群里焦急地喊他,他没有回应。但那时候冥冥中仿佛有感应,知道他一定没事。果然,他很快安全回国,高高兴兴地在网上跟我们报平安。听他说以后可能要去美国,所有人都认定他前程大好。四月份,他在QQ上叩我,得知我来上海,叫我什么时候再去杭州玩,不然毕业后就不会再有像他这么好的免费导游陪我。我说好,你也要来上海。他说,好。那是我们最后一次对话。六月的时候,我随他父母一起去了他的学校。和当时答应他要去那里看看,已经相隔了整整三年。从市区到学校的路途很长很长,我这才明白他说骑车一个半小时根本是骗我。一路上他父亲把他的骨灰盒捧在怀里,低声呢喃,谁也听不清到底在说什么,而他母亲一直靠在别人身上,虚弱得像一道影子。沿着教学楼开去宿舍的路上,车速缓慢得仿佛随时要停下来。我盯着窗外,看着他曾待过的学校。三年前,他就是从这里出发,骑了几小时的单车去西湖边找我。夏至刚过,晌午的校园热闹起来,而车内安静得可以听见窗外的蝉鸣。快到宿舍门口的时候,他父亲忽然低下头说:辉,我们到你住了四年的地方来了,你快看一看,然后安心跟我回家吧。听到这话的瞬间,似乎猛然有一瓢冰水灌进我的胸口,连呼吸都有些困难。而他母亲听见后突然坐直,看着远处怔了一怔,“砰”地重新栽倒在旁边人身上,大哭着,身子颤抖如同落叶。窗外不断有刚刚放课的学生经过,也有人骑车从矮矮的斜坡上驶下来。我和同行的宋盯着远处亮白而模糊的一块空地,谁也没有说话。很久我都不愿和人提起当时的场景,自己也不愿意再想起。但我们都明白,唯独遗忘悲痛的过程最为漫长和艰辛。那时我远远看着躺在灵柩里的陈辉,妆使他被湖水浸泡后变得模糊的五官清晰明朗起来。天地无声,而他亦十分安静,一如当年晚自习上在我的注视下歪着头沉沉睡去。只是沉沉睡去。爸 爸 爸 爸文 / 赵延 笔名那多 悬疑作家(写给爸爸的童话,所以,署了他给我起的名字:赵延。)有一大盆水。一次雨后,天重新变蓝,太阳光落下来,在盆里溅出一滴水,于是,旁边多出了一小盆水。一小盆水很艰难地长大。他太小了,吹来一阵风,就摇摇摆摆要翻倒,太阳旺一些,就担心被晒干。每当这样的时候,就有几滴水从一大盆水里跳出来,落进一小盆水里,让他变得有活气,好撑到下一次雨水,长大一圈。爸爸爸爸,你给我这么多的水,不会死吗?一小盆水问。一大盆水说,这点算什么呀。爸爸爸爸,你太厉害了。你还会再长大吗?那当然。有多大?一百个你那么大,一千个你那么大。有旁边的井那么大吗?更大!你知道池塘有多大吗,你知道湖泊有多大吗?一小盆水困惑地晃了晃肚子:那,我们会一直大下去吗?那倒不会,总有一天会死。一小盆水的水纹乱起来:死?对呀,比如被谁一脚踢翻了啊,天上掉石头把底砸漏了啊,碰到这样的事情,也没办法咯。不过要是平平安安的,过些年,等我老了,就会一天天小下去,有一天,变得比你还要小,就“嗖”的一声,不见啦。骗人!怎么可能比我还小!一小盆水假装不相信。第二天早上,一小盆水说:爸爸爸爸,我哭了一夜,怕死了。没见眼泪呀?爸爸爸爸,你忘啦,我们是一盆水哎,哭出来的眼泪马上又落回肚子里了呀。那不是和没哭一样?对呀!哈哈哈哈!春天,夏天,秋天,冬天。天气越来越冷,最上面一层水都结冰了。两盆水每天都用小半天把冰晃开,小半天说话,小半天再结起冰。更冷一些的时候,他们终于没法说话了,如此一直到春天的早晨,两盆水跳起来,撞了下肩膀,哗啦啦啦,冰终于全都化开。好闷啊。他们畅快地抱怨。一些水溅到了外面,不过不管是一大盆水还是一小盆水,这时候都已经不在乎了。爸爸爸爸,我已经比你更大了。是哦。你没长到池塘那么大嘛。那看你的咯。但其实,你会“嗖”地一下变没这件事,是骗我的吧?哈哈哈哈。风吹过,燕子来又去,海棠花艳了,被雷劈断的树又长出新芽。一小盆水总算长成了实足的一大盆水,当然,他还是一小盆水。一大盆水已经变得比一小盆水大不了多少,当然,他还是一大盆水。又一年春天,一小盆水自己哗哗把冰抖开,不太敢去撞一大盆水,因为他有些老旧,万一撞破怎么办。所以这年一大盆水醒得晚了些。闷吗?一小盆水问。睡着了,不觉得闷。夏天的时候,没有雨。每天,一小盆水都会用力晃肚子,分出一些给一大盆水。但是一大盆水的底薄了,水走得快。这一天,一大盆水只剩了浅浅一层,浅到连水纹都抖不出,一抖,就见了底。我觉得明天就会下雨,一定!一小盆水说。我有点累,就不和你说话啦。那你还说什么,赶紧别说了,多存点水!知道啦。一个上午都是沉默。中午的时候,一大盆水忽然晃动了一下,一滴亮亮的水珠飞起来。这水珠璀璨得像是赋予了一小盆水生命的那一颗,只是小了许多。一小盆水想要接住。但太阳太大了,水珠没能落下来,就融化在阳光里了。一大盆水里,已经没有水了。爸爸爸爸。……爸爸爸爸。……其实,他感觉到了爸爸的离开。在他的身体里,那赋予他最初生命的一滴水,早已经和所有的水融汇无间的那一滴水,正在慢慢地离开。组成他生命的千千万万滴水,每一滴此刻都少了一点点。这滴水永远地没有了,留的是一个空缺,因为太小了,所以其他的水填不上。这空缺小到压根儿瞧不见,但身体里哪儿都是。一小盆水想,其实爸爸并没有死,他融在阳光里,所以变得无所不在。天空是他,云是他,山是他,湖泊是他,大海更是他。我,也是他。我正被爸爸包围着,一小盆水对自己说。虽然我感受不到,那只是我太笨了,关于这点爸爸早就说过。他就在那儿。只是,我不够敏锐。爸爸爸爸。爸爸爸爸。爸爸爸爸。有 了 孩 子 的 女 人都 是 高 考 状 元文 / 杜小明 @优等生杜小明 著名妻管严元宵节的时候去我姐家帮着带了一天孩子。熊孩子真是能折腾人:一会让我给讲喜羊羊;一会让我演小偷,他当警察训我话,嘴里乌拉乌拉说什么我也听不懂,不答话他就扇我小嘴巴。生活不能自理,鼻涕流嘴里了,我得给他擦;吃饭撒一身,我得给他擦;吃到半截要拉屎,我得给他擦屁股。好不容易他吃完了,我也没胃口了,饭菜也凉了。出去玩,他走两步累了,蹲地上死活不起来。背着嫌我骨头硌,只能让他搂着我脖子一路公主抱给捧回家。幸亏哥们平常喜欢看电影,右手肌肉相当发达,要不一般人真抱不了,就当提前为结婚抱媳妇上车做演练了。抡起玩具来打人没轻没重,我要坐着,正好打我脸上,我要站着,正好打我小弟弟上,我怀疑他是诚心来绝我后的。带了一天,累个贼死,我突然产生这么个想法:孩子就跟情妇似的,逗逗得了,真养起来就傻了,等到TA管你要房子要车要家产的时候就不好玩了。说起来我一当舅舅的,为啥没事跑人家给人带孩子去?那得从我姐也就是孩儿他妈说起。我姐今年三十多,工作上也就那样了,论姿色比不了年轻小姑娘,论学历比不了大学毕业生,学点业务知识也撂爪就忘。老公天天加班。其实加什么班啊,就是懒得回家看黄脸婆和熊孩子,躲外边跟同事喝酒玩牌侃大山。经理不疼老公不爱的,怎么办?就把一切专注加在儿子身上了。前边说了,我姐学习跟工作相关的知识不行,但是只要涉及孩子,那简直就是天才,大脑潜能激发50%以上,爱因斯坦都哭了。刚怀孕的时候就开始看什么育儿百科、母婴知识、胎教从受精抓起。从小到大除了课本,看过带字的书加起来不到十本,怀孕十个月的读书量一下子赶上钱锺书了。小时候一看书就犯困,这时候只恨不能住在图书馆里。而且涉猎面相当之广,前些日子不是特流行随便找句话后边加个引号说是某某名人说的吗?我姐都能跟你说出真正的出处,完败那些微博上的非主流职高生。二十六个英文字母单看都会念,变成单词也就认识love、fuck、Chanel。现在居然也能读少儿英文原版书了。音乐上的造诣也不浅,原来喜欢听蔡依林胡夏许嵩Lady嘎嘎,怀孕以后也开始听莫扎特肖邦贝多芬巴赫了,听起来还不犯困。原来一个不学无术的大姑娘,居然就这么变成一个手不释卷的学究,而且记忆力相当之强,有点《射雕英雄传》里怀着孕的黄蓉她妈那架势,背诵一万多字的九阴真经只用半天,一字不漏。现在的学生还得喝六个核桃补脑呢,我姐不用,脑容量跟iCloud似的。不知道将来高中生家长向专家咨询,自己闺女看不进去书怎么办的时候,专家会不会喝口浓茶清清嗓子说:嗨,简单,让丫怀孕。生了孩子之后更是变本加厉,中外童话自不用说,成功学、伟人自传、哲学、医学知识、营养学知识,面面俱到。硬件上也拿得出手啊,为了孩子有个好胃口,原来就会煮个方便面,现在八大菜系也能弄几样了。原来看见婆婆就躲,现在也整天缠着学做饭,“顶级厨师”算个屁啊,我姐就是舌尖上的刘谦——想吃什么给你变什么。自从我姐变成“国学大师”后,我姐夫就惨了,挣点工资全买书了,而且家务也归他一人了。前两天他还就我姐“正在苦读历史”这件事特意给我打了个电话吐苦水。说是有天晚上我姐夫想跟我姐“那个”一下,我姐捧着书说等我看完这点。我姐夫:你看什么呢?我姐:《中国通史》。然后指着目录说:刚看到东周列国,等金太祖攻破辽朝的时候咱俩再“那个”庆祝一下。永 不 冷 场 的 人 生文 / 绿妖 作家长期吃素后,味蕾变得敏感,菜里有味精,立刻就能察觉;我自己住,不看电视,对声音敏感,回老家,听觉像受惊的兔子,东奔西走无处落脚。个人感觉,经济越落后之地,声音污染越重。我家在县城,商业街上,每个小店门口的音箱里都大声播放音乐(且必须失真),人们对此熟视无睹。而我从中走过,焦虑指数直线上升。逗留得久,会心情暴躁,想立刻躺下,如被念紧箍咒的孙悟空一样抱头打滚。县城再往下,小镇,在高音喇叭之外,还增加一种声音污染的终极武器:拖拉机!什么去掉消音器的哈雷摩托车,跟拖拉机一比都弱爆了。在家中,人们习惯开着电视。开着,谁也不看都行。但一旦关掉电视,就仿佛无法承担骤然出现的寂静后果。电视机,是无话可说的人们之间的润滑剂,是把人们的注意力从自身引向外在世界的小红旗导游。它让我们发现,许多亲人间原来是没有多少话可说的,必须靠电视机里的人们出面化解尴尬。当人们对电视机的声音变得麻木后,它成为必不可少的一个背景声。小孩做作业时,很少有家庭会专门关掉电视机——他们没有意识到,应该这样做。许多大人习惯在小孩写作业中途跟他聊天,问东问西。他们也没有意识到,这样会损害小孩的专注力。当他专注在一件事上时,不要随便分散他的注意力,不要拿闲扯去干扰他。许多大人没有这样的意识。他们习惯了不停歇地制造声音。人们的说话声,是电视机之外的双重保障,保证你的人生不会面对寂静。大多数人是害怕寂静的。在春节聚会中,寂静等于冷场。幸运的是永远不会冷场,永远有成长中的孩子成为安全的话题:多大了?多重?他比他大多少?上几年级了?考试考第几?年级名次多少?还有几年高中毕业?找工作了没有?有女朋友了吗?什么时候结婚?打算啥时候要小孩呢?小孩多大了?多重……在一个大家族里,总有各个年龄段的孩子成为话题中心。有时候,我感觉人们要小孩,就为了让自己有事可做,有话可说。没有那些源源不断的套话,谈什么呢?谈自己?成年人的聚会,是不谈自己的。尤其老年人,在人生中早已取得豁免权,除非是身体堪虞,才会成为问候中心。已婚已育也有豁免权——他们贡献自己的孩子作为话题。单身者是谈话的中心。但是,人们毕竟要有话题可聊啊,谁叫单身者没有孩子可贡献呢,那就贡献自己的私生活、感情状况、收入情况以供解颐吧。永不冷场的人生。这就是人们追求的。谁家的孩子越多,人丁越旺,越幸福。这种幸福是“热热乎乎的幸福”。如果谁家过春节,冷冷清清,无疑令人怜悯。所以,一个县城的边界比一个国家的国界还难以跨越。人们不愿儿女离开,到外地谋生。农村的孩子,书读得好的,早就知道自己要离开。大一点的城市,人们对于人口流动也习以为常。在各种形态的城市中,县城最为保守,在那里,儿女离开原生家庭到外地发展,会被视为不孝(想一想,家中老人的冷清!)小县城的人,其幸福感却可能居各种形态的城市居民的首位。所以,丁克族是可疑的——你们想干啥?你们晚年怎么办?人们养孩子的思维,还只能到“养儿防老”,再也无法往前一步了。哪怕现实中养儿已经不能防老了,还要啃老,也还是停在这里。因为这是人生的全部希望。人们没有说出口的是,孩子是用来克服死亡的。死去,什么也没留下,即使留下房子、钱,也统统与你无关。光这样一想,就令人难受。但你的孩子,他血液里流着你的血,他长得像你。你活在他的记忆里。这样一来,你将不会被死亡彻底剥光、掠夺。在这一点上,孩子和艺术的作用相似。尼采说:“思想家以及艺术家,其较好的自我逃入了作品中,当他看到他的肉体和精神渐渐被时间磨损毁坏时,便感觉到一种近乎恶意的快乐,犹如他躲在角落里看一个贼撬他的钱柜,而他知道钱柜是空的,所有的财宝已经安全转移。”不同的是,克服死亡的过程不同。追求永不冷场的人们,是用孩子,用热热乎乎,用周围都是人(想想所有的娱乐方式:打麻将、看电视、唱卡拉OK、亲戚饭局……)、都是声音。这样的人当其死亡时,必然渴望周围被人和声音包围。靠艺术克服死亡者,思想、阅读、写作……都是静的,都要长期一人,独对斗室,岑寂一如修行。这样的人,当其死亡时,必然也渴望安静,三两亲人也可,独自一人也行,一如独在斗室去世的张爱玲。许多人怜悯她,去世许久才被发现,殊不知,她选择了自己的死亡方式,预知死亡时机,并为此做好准备(换好衣服,床上躺好)。这份坦然从容已接近大修为者。但是,无论过哪种人生,街上的高音喇叭都应该关掉。印象深刻的是在德国或法国时,街上安静到连汽车喇叭声都是罕物,更别提高音喇叭。走在寂静中,说话不必靠喊,你可以轻轻哼歌,听到风吹过草尖,空中鸟儿拍打翅膀,只有在此时,散步才成为享受。这是人生存的基本环境,就像菜里不能多放味精、食物里不能滥用添加剂。说到底,环境安静,人才能思考,或者说,思考些安静的问题。轰炸性播“凤凰传奇”,只能轰炸出炸鸡般的大脑,里头除了热闹,别无所有。我 能 想 象的幸 福 生 活文 / 邵夷贝 独立音乐人我能想象的幸福生活/不会有寂无声响的漫长黑暗/白天喜悦清醒/夜晚宁静安眠/时刻有心流在交换/没有人在经历孤单/生活在这样一个国度/即使没有无垠的海岸线/森林或者麦田/也四处尽是花园/人们扯下万千的面具和口罩/放肆地笑/街上四处是暖心肠的好人儿/这不稀缺/有些泛滥/大家互相照料/擦肩而过时注视微笑/心存戒备是什么/没有人知道/我的家人/过最接近生活的生活/安全的饭菜/牢固的屋舍/不警惕危险/不担心病患/房门大开/道路通畅/窗口便是公园/孩子们看得到彩虹/蜻蜓和蒲公英/车辆为他们缓行/老师教他们自由/即使一个人在夜里迷路/也不会走失/总能找到回家的路/家永远在那里/从不迁移/每个人都擅长歌舞/音乐是一种语言/节奏流淌在血液里/人们边走边飞舞/愉悦倾盆/骨头自由/脚趾头打着节拍/感受不到束缚/思维轻松无比/从不慌张/在任何情况下/从不慌张/生命中没有出现过一种叫作/“我有好多事需要去做/但是我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的情况/不为任何的停滞而惴惴不安/从不比较/爱人是永恒的/炙热的/深情的/一寻就找到/携手至变老/他靠近你/你知道他懂得你/他离开你/你知道他思念你/用沉默的注视/或者/甜蜜的言语/长久的拥抱/或者/双唇的轻碰/时刻保持两颗心的亲近与爱的恒温/陌生人/充满善意/不需要知道你的身份/名字是否响亮也不重要/可以坦然对视/眼神不再游离/分享琐碎而有趣的经历/没有夸耀/每个人都带着满腹的幸福之光/急需分享/即使坐在冷冬的路边/也会暖出金色的亮/每一次相遇/都升出一个太阳/热爱劳动/尽情享受汗水挥洒的喜悦/不劳动的人似乎很难快乐/大概是为了获得作为人的存在感/这个与进化有关/金钱可以买的东西很少/因为消费不能产生持久的快乐/那种瞬间的狂喜/总是紧随着愿望轻易被实现后的失落/毫无吸引力/没有人喜欢/所谓信仰/并非任何形式的偶像崇拜/而是我们信奉统一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一切向善/每个人都有与生俱来的梦想/写在身份证件上/不会因别人的观点而改变/是一切兴奋和努力的源泉/最大的喜悦便是见证梦想的实现/最大的恶便是阻止别人去实现它/阻止梦想实现的混蛋会受到最严厉的惩罚/责令销毁他的梦想/等同于不得善终/每个人都终究会实现与生俱来的梦想/就像每个人都终究会死去一样/它是隶属于生命完结的一部分/使得所有好心人的长眠/都怀抱着无可挑剔的幸福感/我 能 想 象的幸 福 生 活文 / 邵夷贝 独立音乐人我能想象的幸福生活/不会有寂无声响的漫长黑暗/白天喜悦清醒/夜晚宁静安眠/时刻有心流在交换/没有人在经历孤单/生活在这样一个国度/即使没有无垠的海岸线/森林或者麦田/也四处尽是花园/人们扯下万千的面具和口罩/放肆地笑/街上四处是暖心肠的好人儿/这不稀缺/有些泛滥/大家互相照料/擦肩而过时注视微笑/心存戒备是什么/没有人知道/我的家人/过最接近生活的生活/安全的饭菜/牢固的屋舍/不警惕危险/不担心病患/房门大开/道路通畅/窗口便是公园/孩子们看得到彩虹/蜻蜓和蒲公英/车辆为他们缓行/老师教他们自由/即使一个人在夜里迷路/也不会走失/总能找到回家的路/家永远在那里/从不迁移/每个人都擅长歌舞/音乐是一种语言/节奏流淌在血液里/人们边走边飞舞/愉悦倾盆/骨头自由/脚趾头打着节拍/感受不到束缚/思维轻松无比/从不慌张/在任何情况下/从不慌张/生命中没有出现过一种叫作/“我有好多事需要去做/但是我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的情况/不为任何的停滞而惴惴不安/从不比较/爱人是永恒的/炙热的/深情的/一寻就找到/携手至变老/他靠近你/你知道他懂得你/他离开你/你知道他思念你/用沉默的注视/或者/甜蜜的言语/长久的拥抱/或者/双唇的轻碰/时刻保持两颗心的亲近与爱的恒温/陌生人/充满善意/不需要知道你的身份/名字是否响亮也不重要/可以坦然对视/眼神不再游离/分享琐碎而有趣的经历/没有夸耀/每个人都带着满腹的幸福之光/急需分享/即使坐在冷冬的路边/也会暖出金色的亮/每一次相遇/都升出一个太阳/热爱劳动/尽情享受汗水挥洒的喜悦/不劳动的人似乎很难快乐/大概是为了获得作为人的存在感/这个与进化有关/金钱可以买的东西很少/因为消费不能产生持久的快乐/那种瞬间的狂喜/总是紧随着愿望轻易被实现后的失落/毫无吸引力/没有人喜欢/所谓信仰/并非任何形式的偶像崇拜/而是我们信奉统一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一切向善/每个人都有与生俱来的梦想/写在身份证件上/不会因别人的观点而改变/是一切兴奋和努力的源泉/最大的喜悦便是见证梦想的实现/最大的恶便是阻止别人去实现它/阻止梦想实现的混蛋会受到最严厉的惩罚/责令销毁他的梦想/等同于不得善终/每个人都终究会实现与生俱来的梦想/就像每个人都终究会死去一样/它是隶属于生命完结的一部分/使得所有好心人的长眠/都怀抱着无可挑剔的幸福感/爱 情文 / 张怡微 作家1我没有想到,我会在“山水堂”遇到小茂。那个地方被置换成江西菜馆前,是我们少年时期的乐园。如今的公园已经彻底转化成中年人跳舞的场所,算是上海奇景。全世界的公园、动物园,唯有中国是从早晨七点就开门,迎接各路阿姨爷叔们跳舞。无论他们的观众是自己,还是孔雀、河马、大象。小情侣们不再逗留公园。我们的乐园,我和小茂,就这样彻底被湮没了。公园中,再也看不到见证过我和小茂第一次亲吻的小学生了。彼时他们比我们还要兴奋。那些孩子,现在恐怕已经陆续变成了我们当过的那种纠结苦恼的高中生。这条放学路上,我们简直是看着他们从捧在手中的肉球一路疯长成少先队员。其实我一直很疑惑,那些孩子偷看我们时,不会被蚊子咬吗?那是多炎热的夏天,知了声嘶力竭。反正我那天亲完嘴回到家,腿上被咬了三十几个蚊子包。蚊子亲起人来,可比我和小茂要熟练多了。而往后我们的很多次,也都没有第一次那么耐心,任凭汗珠过境至对方面颊,一路免签。再然后,热火朝天的夏日就被切断了。我最后一次见小茂,我们大一。他刚做完手术,捧着一个抱枕,略微浮肿地坐在我对面。那时候,“山水堂”的所在还是一座红茶坊。大理石的桌面,放着一盏可以翻页,又能发出嘟嘟声的点单机。茶坊在我们心中,算是一个相对成人化的地方。软座沙发低矮,就好像塌了似的,小茂的膝盖刚好高过桌板,这令他的坐姿看起来很像篮球运动员。当然那是他所热爱的职业。凡是写到作文,《难忘的事》,他写篮球;《记一个有趣的人》,他写篮球队员;《记一件集体活动》,他写篮球队比赛。套不到篮球,他就什么都写不出。语文老师问他为什么写来写去只写一件事,他就抬头,嘴巴合不拢,尴尬成O形。额头上冒汗,沿着山水般起伏的面颊,流到脖颈、胸襟、肚皮……最后发出一个怪声:“啊?”即使刚经历大病痛,他也是高中时一样,愣愣地注视我,皮肤白得像棉花糖。可面对他,我还是有些怵,且暗自下决心,往后再也不要见他了。我快要搬家,从浦西到浦东,随母亲嫁过江,远得很,他又刚走过生死一线,都是一言难尽。最关键是,其实分手也就分手了,我总觉得背着男朋友去看他不太好。要不是他病了,我也不会和他见面。他见我沉静了许久,忽然说:“这次我是偷跑出来的。妈妈不让我出门。”而后他就精神病一样地笑了。我只得问他为什么逃出来还捧一个抱枕,他答非所问,说:“小洁,我身上又多一道疤了。”疼吗?我心想。“男人有疤好呀。”我却敷衍着答,假装他不过是经历一场伤风打喷嚏。“可是我以后不能再打篮球了。永远。”哎。永远。他从来没有对我说过“永远”。我们不太使用这些夸张的词。但我觉得那个“永远”听起来挺摄人心魄,就像书里叫王若飞的那个人说一个什么词早就从他的字典里“抠”掉了,听起来像挖掉一颗坚硬的鼻屎一样疼痛。2小茂是我的第一个男朋友。我挺喜欢他,他也挺喜欢我。那时我们在新村附属的中学上学。他个子高,又一年四季穿着长裤。我甚至觉得他可能是一个残疾人,好像电影里的大兵,撩起裤腿,惊现一根钢铁支架。他的确是我的钢铁侠。有次我赶不及上课,一路飞奔,拐角处撞向他的胸脯,“砰”的一声闷响,邦邦硬。我眼冒金星,抬头望他,他淡定又不正经地说:“对不起郑小洁,我胸硬吧。”我心中默念一声“十三点”,头骨疼得要死,但很奇怪,我没想要他道歉。那年我们都初二,在学校里我不是漂亮起眼的女生,也没有被男孩子弹过胸罩带子,或往我的头发上扔难拔的苍耳。他是不起眼的男生,除了有一次因为跟同桌吵架,头上被浇了一碗白菜汤之外,从没引发过任何群体性关注。但他用手“撩菜”的那个手势,却永远留在了我的心中。后来他上台做检查,说了一句摄人心魄的话:“虽然我揍了王某某,但这是因为他把汤倒在我的头上,是对我人格的‘wuru’。”他写不来“侮辱”两个字,自己读到那个高级的拼音时都哽咽了。这是他第一次写作篮球以外的事,哽咽的那一句,真是催人泪下。我知道那个拼音,是因为他的检查后来被贴在走廊里。但我在心里原谅了他,我觉得绝对是那个皮大王的错。那个人简直就是上了发条的精神病,因为他有一次抓着我的胳膊说:“郑小洁!新买的袜子为什么有个洞!”“……哈哈哈你这个笨蛋,没有洞怎么穿啊!”那个傻帽就像一个苍耳。我真怕老师怀疑他拉着我的胳膊就是早恋,我怎么能跟这样的人早恋啊!那才是对我的“wuru”。自从那次撞击后,我和小茂多了眼神的交流。我每天清晨在他的桌肚里塞一听红茶,外包装是一个挺括的白色塑料袋。被他发现是我的那天,我刚结完账要走出超市,他笔挺地站在我面前,好像一堵墙似的,我差点又撞过去。他却敏捷地闪开了,指着胸口说:“疼啊。”往后的每一个清晨,总是我给他买一听红茶,他给我买一罐可可,害我那一年的第一节课总是憋尿。2008年,当美国正式拍摄大片《钢铁侠》时,我才想起小茂来。想起他对我说:“我不当你的钢铁侠了,我这里有一道疤。”他指指胸口,我不知该说什么好。他将抱枕移开,从T恤的圆领处扒开一尺距离,我见到了一个细腻的伤口。那时很多事都开始变得先进、面目全非。计算机从N86变成奔腾,照片不用洗,音乐可以download。开刀缝合也不必埋线,直接粘合。我还有点不习惯。最难是我们后来渐渐没有了共同语言。有一次他问我的偶像是谁,我说我的偶像是谢霆锋。我问他的偶像是谁,他说:我的偶像是成吉思汗。3说起来我这些年挺常想起小茂的。那天分手时,他还递给我一个巨大的礼品盒,我接过来,以为是什么扭转乾坤的礼物。打开后才知道,是五百多个塑料袋,曾经装过我送他的红茶、他送我的可可。每一只都只用过一次,非常挺括,折叠得整整齐齐,仿佛旧时图书馆的借书卡。说实话,这些年我再没见过比这些塑料袋更像爱情的东西。但我在心里默默回答:“来不及了,因为我和另一个人,已经出去旅行过了。”那是一件比去茶坊要“高级”得多的事情,无法挽回。所以即使我面对那些整齐如熨烫过的白色塑料袋心如刀绞,我也必须让自己相信,我已经不爱小茂了。离开他的这些日子里,我过得并不顺利。在有人追我的时候,也会大度地臆测一下小茂现在的女友,是不是好看、丰满,或者不巧,他爱上了一个河东狮。人过了十五岁,总要面对的,就是比薄情再多一点严酷的爱。但那也是爱。我忽然想起了好多事,如我和小茂分手,好像是因为有一天我在相约的地方等不到他,发动了他的十几个朋友,就像他被拐卖一样找他,最后发现他在网吧。他对我大吼大叫,我也大吼大叫。我和阿杰分手,好像是因为我发觉他去学妹人人网上留言说自己病了,明天不能一起吃饭。但他没有跟我说他病了,也没有说要和别的女生吃饭。于是我大吼大叫,他边打喷嚏,边大吼大叫……然后……再然后我吼过很多人,很多人吼我。如今我二十八岁了,觉得有点没意思了,又有一点觉得从前自己也的确有些精力充沛。我忽然发现高、富、帅,跳远、跑步、篮球男都不适合我了,一个人住久以后忽然认定会修马桶、捞下水道头发、重装保险丝、设定路由器的男人最最美妙……我曾经在飞往香港的航班上,遇到一次雷暴后的迫降。我看到窗外电闪雷鸣,耳旁却听不见任何恐怖的声音。我隐隐觉得死神就在我身边了,在起舞,或是死亡的某一个开场程序。我就好像上海动物园里被迫欣赏老阿姨跳《英雄赞歌》的一只孔雀、河马或大象,被迫想到死亡与风险。小茂的身体在被修补时,也许跟我看到的机舱外绚丽雷暴的画面差不多吧。那么静,那么血腥,那么迫人。其实身体的病痛、婚姻的风险在那一刹那都变得轻盈。4因而当我再度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和一个女孩子蜷在“山水堂”的角落时,心脏顷刻间被击中。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他们的四条腿,那么近地靠在一起。我犹豫了半秒,要不要上前寒暄。毕竟与上一次,相隔了整八年。小茂和那个女孩,缩在“山水堂”的角落里,仿佛是在注视iPad上某种需要凝神操作的程序,这样的倚靠与分享的动作令我感到陌生。小茂的手指在触屏上摩挲,有时他移来,有时她移去。看起来是那么正经,似乎也不讲什么深情。他胖了,肩膀依然很宽阔,但积了一些肉,不那么钢铁了。可能是缺乏运动的关系。他已经“永远”不能运动。永远有什么好。我自己没有iPad,随身碟的容积超过128M后,我与小茂就分开了。所以我们很少像他们这样共同注视一种事物,除了合抄作业。“好久不见,黄小茂。我刚从香港出差回来。真巧在这里遇到你。”我硬撑着血脉贲张的身体向他走去。小茂的眼神里闪过一丝难以言喻的惶恐,嘴巴张成O形,但他没有发出任何声音。我从他微胖的脸颊上,并没有“读取”到爱,也没有恨,也没有遗忘,而是一种读取失败。他像一个空白的文档,愕然面对我,以至于我要想方设法地注释、忏悔,才能看到这些年我们各自的变迁。“这里都变成饭馆了。呵呵。我是来……谈点事。忽然看到你。那我先走了,你们慢慢吃。”我又补充道。其实我没有看到那个女孩子的面孔。她自始至终没有抬头看我,我也看不到她。倒是小茂的过度沉默让我有些尴尬。我们对视了几秒钟后,我终于还是决定见好就收——既然他也没有恶言相向,如同后来我遇到过的许多人那样。他们应该很快会结婚吧——转身时我忽然想。那也挺好,比我好。小茂看起来真不错,没有暴毙,也没有孱弱。小茂是一个多好的人。他还记得这里,会带女朋友来。他一点都没有变,三伏天还穿着长裤。永远不运动后,他至少没有抛弃玩游戏的本性,替女友如痴如醉地打着游戏。我的蓝屏手机中,贪吃蛇永远停留在他打的那关没有突破。这个手机如今还睡在我的抽屉里,死尸一样。5而当我终于被一阵夺命Call催到包间坐定时,已经全然没有先前的纠结、感伤与凌乱。我忽然意识到,小茂也可能会忘记我。永远地忘记我——像忘记腿上蚊子包的原址。“郑小姐,迟到可真不是个好习惯哦。”对方是一个看起来有点年纪的人,是我母亲说的“典型张江男”,单纯、聪明、有钱、好管理,父母都是公务员。“这个多好,你还想要怎样的人?”她每次都这么说,带着某种悲情的绝望。钢铁侠。我心里回答。冒着满脸的汗,像头上被倒了一碗热汤、受到了“wuru”一般狼狈。皮 囊文 / 蔡崇达 媒体人我那个活到九十九岁的阿太(我外婆的母亲),是个很牛的人。外婆五十多岁突然撒手,阿太白发人送黑发人。亲戚怕她想不开,轮流看着。她却不知道哪里来的一股愤怒,嘴里骂骂咧咧,一个人跑来跑去。一会儿掀开棺材看看外婆的样子,一会儿到厨房看看那祭祀的供品做得如何。走到大厅听见有人杀一只鸡没割中动脉,那只鸡洒着血到处跳,阿太小跑出来,一把抓住那只鸡,狠狠往地上一摔。鸡的脚挣扎了一下,终于停歇了。“这不结了——别让这肉体再折腾它的魂灵。”阿太不是个文化人,但是个神婆,所以讲话偶尔文绉绉。众人皆喑哑。那场葬礼,阿太一声都没哭。即使看着外婆的躯体要进入焚化炉,她也只是乜斜着眼,像是对其他号哭的人的不屑,又似乎是老人平静的打盹。那年我刚上小学一年级,很不理解阿太冰冷的无情。几次走过去问她,阿太你怎么不难过。阿太满是寿斑的脸,竟轻微舒展开,那是笑——“因为我很舍得。”这句话在后来的生活中经常听到。外婆去世后,阿太经常到我家来住,她说,外婆临死前交代,黑狗达没爷爷奶奶,父母都在忙,你要帮着照顾。我因而更能感受她所谓的“舍得”。阿太是个很狠的人,连切菜都要像切排骨那样用力。有次她在厨房很冷静地哎呀喊一声,在厅里的我大声问:“阿太怎么了?”“没事,就是手指头切断了。”接下来,慌乱的是我们一家人,她自始至终,都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病房里正在帮阿太缝合手指头,母亲在病房外的长椅上和我讲阿太的故事。她曾经把不会游泳的、还年幼的舅公扔到海里,让他学游泳。舅公差点溺死,邻居看不过去,跳到水里把他救起来。没过几天邻居又看她把舅公再次扔到水里。所有邻居都骂她没良心,她冷冷地说:“肉体就是拿来用的,不是拿来伺候的。”等阿太出院,我终于还是没忍住问她故事的真假。她淡淡地说:“是真的啊,如果你整天伺候你这个皮囊,不会有出息的,只有会用肉体的人才能成才。”说实话,我当时没听懂。我因此总觉得阿太像块石头,坚硬到什么都伤不了。她甚至是我们小镇出了名的硬骨头,即使九十多岁了,依然坚持用她那缠过的小脚,自己从村里走到镇上我老家。每回要雇车送她回去,她总是异常生气:“就两个选择,要么你扶着我慢慢走回去,要么我自己走回去。”也因此,老家那条石板路,总可以看到一个少年扶着一个老人慢慢地往镇外挪。然而我还是看到阿太哭了。那是她九十二岁的时候,一次她攀到屋顶要补一个窟窿,一不小心摔了下来,躺在家里动不了。我去探望她,她远远就听到了,还没进门,她就哭着喊,我的乖曾孙,阿太动不了了,阿太被困住了。虽然第二周她就倔强地想落地走路,然而没走几步又摔倒了。她哭着叮嘱我,要我常过来看她。从此每天依靠一把椅子支撑,慢慢挪到门口,坐在那,一整天等我的身影。我也时常往阿太家跑,特别是遇到事情的时候,总觉得和她坐在一起,有种说不出的安宁和踏实。后来我上大学了,再后来到外地工作,见她分外少了。然而每次遇到挫折,我总是请假往老家跑。一个重要的事情,就是去和阿太坐一个下午,虽然我说的苦恼,她不一定听得懂,甚至不一定听得到(她已经耳背了),但每次看到她不甚明白地笑,展开那岁月雕刻出的层层叠叠的皱纹,我就莫名其妙地释然了许多。知道阿太去世,是在很平常的一个早上。母亲打电话给我,说你阿太走了。然后两边的人抱着电话一起哭。母亲说阿太最后留了一句话给我:“黑狗达不准哭。死不就是脚一蹬的事情吗?要是诚心想念我,我自然会来看你。因为从此之后,我已经没有皮囊这个包袱。来去多方便。”那一刻才明白阿太曾经对我说过的一句话,才明白阿太的生活观:我们的生命本来多轻盈,都是被这肉体和各种欲望的污浊给拖住。阿太,我记住了,“肉体是拿来用的,不是拿来伺候的。”请一定来看望我。文 / 蔡崇达 媒体人我那个活到九十九岁的阿太(我外婆的母亲),是个很牛的人。外婆五十多岁突然撒手,阿太白发人送黑发人。亲戚怕她想不开,轮流看着。她却不知道哪里来的一股愤怒,嘴里骂骂咧咧,一个人跑来跑去。一会儿掀开棺材看看外婆的样子,一会儿到厨房看看那祭祀的供品做得如何。走到大厅听见有人杀一只鸡没割中动脉,那只鸡洒着血到处跳,阿太小跑出来,一把抓住那只鸡,狠狠往地上一摔。鸡的脚挣扎了一下,终于停歇了。“这不结了——别让这肉体再折腾它的魂灵。”阿太不是个文化人,但是个神婆,所以讲话偶尔文绉绉。众人皆喑哑。那场葬礼,阿太一声都没哭。即使看着外婆的躯体要进入焚化炉,她也只是乜斜着眼,像是对其他号哭的人的不屑,又似乎是老人平静的打盹。那年我刚上小学一年级,很不理解阿太冰冷的无情。几次走过去问她,阿太你怎么不难过。阿太满是寿斑的脸,竟轻微舒展开,那是笑——“因为我很舍得。”这句话在后来的生活中经常听到。外婆去世后,阿太经常到我家来住,她说,外婆临死前交代,黑狗达没爷爷奶奶,父母都在忙,你要帮着照顾。我因而更能感受她所谓的“舍得”。阿太是个很狠的人,连切菜都要像切排骨那样用力。有次她在厨房很冷静地哎呀喊一声,在厅里的我大声问:“阿太怎么了?”“没事,就是手指头切断了。”接下来,慌乱的是我们一家人,她自始至终,都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病房里正在帮阿太缝合手指头,母亲在病房外的长椅上和我讲阿太的故事。她曾经把不会游泳的、还年幼的舅公扔到海里,让他学游泳。舅公差点溺死,邻居看不过去,跳到水里把他救起来。没过几天邻居又看她把舅公再次扔到水里。所有邻居都骂她没良心,她冷冷地说:“肉体就是拿来用的,不是拿来伺候的。”等阿太出院,我终于还是没忍住问她故事的真假。她淡淡地说:“是真的啊,如果你整天伺候你这个皮囊,不会有出息的,只有会用肉体的人才能成才。”说实话,我当时没听懂。我因此总觉得阿太像块石头,坚硬到什么都伤不了。她甚至是我们小镇出了名的硬骨头,即使九十多岁了,依然坚持用她那缠过的小脚,自己从村里走到镇上我老家。每回要雇车送她回去,她总是异常生气:“就两个选择,要么你扶着我慢慢走回去,要么我自己走回去。”也因此,老家那条石板路,总可以看到一个少年扶着一个老人慢慢地往镇外挪。然而我还是看到阿太哭了。那是她九十二岁的时候,一次她攀到屋顶要补一个窟窿,一不小心摔了下来,躺在家里动不了。我去探望她,她远远就听到了,还没进门,她就哭着喊,我的乖曾孙,阿太动不了了,阿太被困住了。虽然第二周她就倔强地想落地走路,然而没走几步又摔倒了。她哭着叮嘱我,要我常过来看她。从此每天依靠一把椅子支撑,慢慢挪到门口,坐在那,一整天等我的身影。我也时常往阿太家跑,特别是遇到事情的时候,总觉得和她坐在一起,有种说不出的安宁和踏实。后来我上大学了,再后来到外地工作,见她分外少了。然而每次遇到挫折,我总是请假往老家跑。一个重要的事情,就是去和阿太坐一个下午,虽然我说的苦恼,她不一定听得懂,甚至不一定听得到(她已经耳背了),但每次看到她不甚明白地笑,展开那岁月雕刻出的层层叠叠的皱纹,我就莫名其妙地释然了许多。知道阿太去世,是在很平常的一个早上。母亲打电话给我,说你阿太走了。然后两边的人抱着电话一起哭。母亲说阿太最后留了一句话给我:“黑狗达不准哭。死不就是脚一蹬的事情吗?要是诚心想念我,我自然会来看你。因为从此之后,我已经没有皮囊这个包袱。来去多方便。”那一刻才明白阿太曾经对我说过的一句话,才明白阿太的生活观:我们的生命本来多轻盈,都是被这肉体和各种欲望的污浊给拖住。阿太,我记住了,“肉体是拿来用的,不是拿来伺候的。”请一定来看望我。也许很多人不知道,我在小学的时候是数学课代表。后来因为粗心和偏爱写作,数学成绩就稍差一些。再后来,我就遇上了我的初恋女朋友,全校学习成绩前三名的Z。Z是那种数学考卷上最后一道压轴几何题都能用几种算法做出正确答案的姑娘,而我还是那种恨不得省去推算过程直接拿量角器去量的人。以Z的成绩,她是必然会进市重点高中的,她心气很高,不会为任何事情影响学业。我如果发挥正常,最多也是区重点。我俩若要在同一个高中念书,我必然不能要求她考差些迁就我,只能自己努力。永远不要相信那些号称在感情世界里距离不是问题的人。没错,这很像《三重门》的故事情节,只是在《三重门》里,我意淫了一下,把这感情写成了女主人公最后为了爱情故意考砸去了区重点,而男主人公却阴差阳错进了市重点的琼瑶式桥段。这也是小说作者唯一能滥用的职权了。在那会儿,爱情的力量绝对是超越父母老师的训话的。我开始每天认真听讲,预习复习,奋斗了一阵子后,我的一次数学考试居然得了满分。是的,满分。要知道我所在的班级是特色班,也就是所谓的好班或者提高班。那次考试我依稀记得一共就三四个数学满分的。当老师报出我满分后,全班震惊。我望向窗外,感觉当天的树叶特别绿,连鸟都更大只了。我干的第一件事就是借了一张信纸,打算一会儿给Z写一封小情书,放学塞给她。信纸上印着“勿忘我”、“一切随缘”之类土鳖的话我也顾不上了。在那一个瞬间,我对数学的感情甚至超过了语文。之后就发生了一件事情,它的阴影笼罩了我整个少年生涯。记得似乎是发完试卷后,老师说了一句,韩寒这次发挥得超常啊,不符合常理,该不会是作弊了吧。同学中立即有小声议论,我甚至听见了一些赞同声。我立即申辩道,老师,另外两个考满分的人都坐得离我很远,我不可能偷看他们的。老师说,你未必是看他们的,你周围同学的平时数学成绩都比你好,你可能看的是周围的。我反驳道,这怎么可能,他们分数还没我的高。老师道,有可能他们做错的题目你正好没看,而你恰恰做对了。我说,老师,你可以问我旁边的同学,我偷看了他们没有。老师道:是你偷看别人,又不是别人偷看你,被偷看的人怎么知道自己被人看了。我说,那你把我关到办公室,我再做一遍就是了。老师说,题目和答案你都知道了,再做个满分也不代表什么,不过可以试试。以上的对话只是个大概,因为已经过去了十六七年。在众目睽睽之下,我就去老师的办公室做那张试卷了。因为这试卷做过一次,所以一切都进行得特别顺利。但我唯独在一个地方卡住了——当年的试卷印刷工艺都非常粗糙,常有印糊了的数字。很自然,我没多想,问了老师,这究竟是个什么数字。数学老师当时就一激灵,瞬间收走了试卷,说,你作弊,否则你不可能不记得这个数字是什么,已经做过一次的卷子,你还不记得么?你这道题肯定是抄的。老师还抽出了我同桌的试卷,指着那个地方说,看,他做的是对的,而在你作弊的那张卷子里,你这也是对的,这是证据。我当时就急了,说:老师,我只知道解题的方法,我不会去记题目的。说着顺手抄起卷子,用手指按住了几个数字,说,你是出题的,你告诉我,我按住的那几个数字是什么。老师自然也答不上来,语塞了半天,只说了一句你这是狡辩之类的,然后就给我父亲的单位打了电话。我父亲很快就骑车赶到,问老师出什么事情了。老师说,你儿子考试作弊,我已经查实了。接着就是对我父亲的教育。 我在旁边插嘴道,爸,其实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