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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复杂世界里-2

作者:韩寒 主编 字数:17775 更新:2023-10-08 22:02:16

未知小妹文 / 许耀方 青年作者 @许老师一点都不酷今天写写我妹,许诺。她不曾出现在我的任何一篇文章里,但与我相熟的朋友都知道这个孽障。她对于我的意义,便是使我排除了YY小说里任何关于乱伦诱惑的干扰,无忧无虑地度过了健康的青春期。说实话,如果你也有个小你两岁,打光着屁股就开始拖着鼻涕抢玩具争宠夺爱,打翻醋坛子互相挤兑,撕烂了脸从床上打到地上再滚下楼梯磕破了脑袋,被她掐哭,被她告刁状,被她举报揭发我早恋,被她搞各种大新闻,然后终于熬到她青春期,出落得亭亭玉立肤如凝脂的时候,你也会像我一样,满眼都是她熊孩子时的影子。父亲是公务员,小妹是以父亲一己之力,不,是合我妈二人之力偷着生的。户口找人落的,从小学到初中高中,一直到她上了大学,终于尘埃落定。爸妈给她取了一个美丽温柔的名字,可她如今还没学会温柔。在青春期猝不及防的某一瞬间,我突然发现她——自己的妹妹,还挺好看的。我当时便对她说,咱爹娘为了生你,已经用完了老子一生的运气。她撇嘴无视我的自黑:“人丑多作怪。你丑你的独木桥,我美我的阳关道,关我什么事?”我说:“你妈的!”她运了一口气,我感觉不妙。“妈——哥又说你坏话——”脆生生的,亮晶晶的,我的小妹。1她和我上同一所小学,同一所初中,同一所高中,直到大学才分开。从小到大,我们都不像。她在学校里轮滑跳舞,唱歌主持,我在台下摊开书写作业。她在光芒四射,我在默默无闻地做一颗石头。等她卸了那跟哪吒一样的妆,放下破音的话筒,我俩就一块儿回家。当然,大多数时间,我们还是默契地保持一段距离,她和她的小姐妹们走在前面,我和我的小伙伴们走在后面。甚至在十五岁之前,我一直没意识到妹妹的含义,也没有丝毫当哥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只有出了成绩单的时候,爸爸就会敲着她的脑壳说:多跟你哥学学。你唱歌跳舞,爸妈不限制你,但是你要知道,你的主业是什么。第一,你要从思想上……我一直很讨厌我爸在开会时的三三不断式,但是每当这时便非常享受。她低着头,趁爸喝水的时候,恶狠狠地瞪我一眼,我扮个鬼脸回敬她,心里在说:你不是牛逼吗?怎么也有今天啊?回老家探亲时,在重男轻女思想严重的农村,她也能凭借甜美的嘴巴闯出一片天地。左一口“爷爷”,右一口“奶奶”,声音甜得让人耳根软。刹那间,她久治不愈的公主病瞬间痊愈,腿脚麻利得像是满血复活,择菜洗碗端茶倒水,唠嗑拉呱卖萌扮乖。长辈们纷纷赞不绝口:这妮儿真勤快,是个懂事的娃娃。每每此时,我都黑着脸坐在角落里,活像被打入冷宫的嫔妃。我甚至能感觉到,爷爷奶奶更喜欢她这个孙女,而不是我这个孙儿。最关键的是,在家里我们俩都是不做家务的,回去了之后她那个殷勤哟,真是酸死我了,看得我浑身汗毛竖立,甜腻的音调儿像白骨精一样阴阳怪气。每年两个假期都是我恶意爆棚的时期,我们会对几乎所有事情产生矛盾。抢淋浴,抢空调,抢电视,抢Wi-Fi,甚至抢马桶。亲妹妹,不过是一个同住的讨厌鬼。2这平静的一切在我高三时改变了。那年她高一。我们的高中绝对是一座怪兽育成所,拥有各种各样神秘的传统和高尚的宣言。遍地的术士和法师。那时我才悲痛地顿悟,我这种只知道看文献的麻瓜并不能改变世界。于是在高三,我联合另外几个悲痛的麻瓜,成立了我们的校园暴力集团。几战之后,拿下小老虎干翻中老虎,大老虎们也不愿意与我们刀兵相见,独虎不敌群狼。而这几年,我已经从看文献的呆瓜变成恶狗。那年,许诺高一。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我正和兄弟们在学校对面的烧烤摊上喝酒,突然接到她的电话,电话那头传来乒乓的响声和咒骂声,一片嘈杂混乱。我当即买单启程,和小伙伴们杀回学校,七八个小伙伴们站成一个弧,我浑身酒气地搂着她,到各个班里一个个地揪人,一巴掌一巴掌地剁。据后来她讲,那是她第一次感觉我像她哥,那也是我第一次搂着她。唯一不美好的是,第二天在公告栏上,贴出了我的严重警告处分。我俩正路过,我装作无所谓地嬉皮笑脸,从书包里掏出红色马克笔,写了个“阅”。身边的她抢过我手中的笔,一笔一画地把她自己的名字落在下面——“许诺”。她回头,笑得嫣然。之后她就理所当然地跟着我们鬼混。那时爸妈主要还是关心我的高考,我天天一副无所谓劈开腿让世界来吧的样子,让爹妈操碎了心。这时候角色反转,爸爸开始用三三不断式给我进行思想教育,教育我要安分守己,不要总是搞大新闻。许诺一脸沉痛地看着我,像是看一个不成器的兄长。在教育完毕之后,总会在爸爸转身的一瞬间,看到她的鬼脸。那段时间兄妹关系融洽到不像话,在学校里经常有人叫她嫂子。她会很认真地对每个人说,你可以侮辱我的审美,但不能高估人类忍耐的底线。每次都是我掐着她脖子给拎过来,再惨笑着说,这是我妹。傻×们纷纷摇头:“不像。”3我们家喝酒绝对是有基因的。以后的酒,基本都是老许、小许和一帮兄弟。从小会说漂亮话的她喝酒的时候也是如此。碰杯低,落杯脆,一口干了,面颊绯红。“磊哥哥最仗义了,我敬你一杯。”“坤哥哥最豪爽了,我敬你一杯。”“良哥哥最会照顾人了,我敬你一杯。”……在敬完一圈之后,她醉醺醺的,头发湿答答的。面颊飞雪,眼睛泛潮。软软地站起来,扶着小腹,手臂半弯。“凯丞哥哥你长得最帅,你做我男朋友吧。”我刚喝得乐颠颠的,她这话劈头一瀑水,霎时把我浇醒了。凯丞和我同时说:“我靠。”我盯着凯丞说:“你,敢!”凯丞尴尬地看看她,又看看我,六神无主了。“这不行……”凯丞说。许诺就吻上去了。那晚流星扫路面,把我炸成一团暴躁的火。我扶着她推开川流不息的雾,脚下平行出无数条一模一样的路。天上喷涌出贞洁的月光酒,我喝了一壶又一壶。乳汁般黏稠的初夏,我将毕业。我的妹妹许诺——这只讨厌鬼——也长大了。4在他们分手之后,我并没有和凯丞有什么过节。只是调解过几次,无果也就罢了。正好,我们都要走了。给予她赫赫威名,也让她免受欺负。在那次表白之后,我便把她当个姑娘来看了,不由自主地琢磨她的心思,总是没来由地小心。那一次表白让我意识到一种巨大的危险,她长大了,不能永远一脸鼻涕地跟在我的身后。那时总觉得她很烦,但她却安全地粘在我的掌心里。虽然我依旧幼稚,但一到她身上,便觉得自己得像个哥哥。需要肩负许多责任,需要对她宠溺无涯。小时候那些糗事和互相进行的暴力迫害,反而变得温暖。有好吃的,就想给她吃。身上有两百块钱,恨不得给她两千。不允许她喝酒,她生理期了我就哄她喂她喝热水。那段时间不想交女朋友,只是觉得,一辈子供一个祖宗就够我忙活了,再来一个我可走不开。像每个平凡的哥哥一样。那天在“一杯沧海”,我拿着做兼职的钱,请她喝咖啡。我看着她——自己的妹妹,如痴如醉。我说:“许诺。”她说:“咦,咋了?”我说:“没事儿,我就叫叫你。爸妈没给我起这么好听的名字。”她一撇嘴,说:“傻×。”我看着她洁白如鸽羽的皮肤,雕塑般修长的双腿,像爸爸那样,弯弯的眼睛和挺拔的鼻梁,像妈妈那样,纤瘦的腰和渐长的身体。小臂上铺满细细的绒毛,被夕阳一镀,柔软了一层黄昏的云。许诺十八岁了。有时想,我们应该是多亲密啊。我们共享一个子宫,我们喝同一个女人的乳汁,冠同一个男人的姓氏。从你的眉眼神态中,能看到自己的影子。就像是看着另外一个自己,自己的另外一种可能。仿佛你是自己的女儿和母亲。我们家族的源头在那里,你我是两条河岸,或是并肩的浪潮。我心情低落时,她仿佛能感应得到。总是打电话来,跟我有一搭没一搭地扯淡,没大没小的,叫我名字的时候多,叫我“哥”的时候少。我想,岁月啊,你就把我的妹妹定格在十八岁吧。不要让她嫁人,不要让她和我一同随着时间的队伍逃亡。让她唱歌和画画,撒娇与任性。让她一直有梦想,喜欢好看的男生。让她不尝辛苦,也不必成熟。她总是说:“许耀方,还有我呢,没事儿。实在不行咱回家。”我总是说:“许诺,还有我呢,没事儿没事儿。你哭啥?你哭我还得给你擦。”这个家有四口人,生命很沉,父母是生命的根,我俩是生命的肩。一起扛,就很稳。51992年。一位年轻母亲的妊娠期,她的丈夫——年轻的许先生,通过医院走后门,看着彩超,断定是个女孩儿。他与妻子商定,给孩子起名为许诺。是个充满诚恳和希望的名字。1993年1月,新生的孩子满头黑发,还长着一只粉红的小鸡鸡。那是除夕夜,医院里只出生了一个孩子,没有抱错的可能性。许先生感慨自己学艺不精,只能把原来买的女婴装收起来,再买男孩子的衣服。1995年,孩子的母亲再次怀孕,已过而立之年的许先生又看了看彩超,都能看清孩子的眉眼。许先生这次没看错,是个女孩儿,没跑。许先生想,留住这个孩子吧,但他是公务员,1996年,那一切仍旧困难重重。生下来,就叫许诺。可她最终,未曾来过。在被告知此事时,我曾抱有许多幻想,如果这个孩子——我的妹妹,生下来后,她会不会尿我的床,抢我的玩具,扯我的头发,告我的刁状?会不会真如爸爸描述的那般好看?出落得亭亭玉立?会不会与我最深爱的兄弟,谈一场恋爱?我的生命,会不会因为她而不同?我会不会更沉稳、踏实、成熟并且忍耐?毕竟,成为兄长是成为父亲之前,第一次可以成为小男子汉的机会。可是没有,这一切,这篇文章,全存在于我的想象当中。若她当年来过,如今也有十八岁了。而我也看不到另外一个自己,也保护不了不存在的她。到底,我还是没有亲生妹妹。这是这个国家,这个年代,给予我的毕生遗憾。我想,若我有个女儿,就叫她许诺吧。未知头版编辑的故事文 / 王深 媒体人 编剧 @兰陵路28号看报纸的人越来越少了。头版编辑觉得工作越来越乏味。细数过往,他做过许多被人记住的头版,伴着许多签版后的激动难眠之夜。但现在越来越无聊了,头版编辑再也不会挖空心思去修改一个标题,或者设计一张图片。头版编辑是阿森纳球迷。这天晚上做完版,恰逢阿森纳赢了球。头版编辑心花怒放,又找不到可供抒发之处。他一眼看到了版面,脑子热了一秒,他敲动鼠标,把头版最末尾一行的报社地址删掉,改成了六个小字:阿森纳是冠军。反正也没人看报纸了。头版编辑心里想着,就交了版。值班的老总没有察觉这个细微改动。于是第二天,“阿森纳是冠军”出现在十万份这家报纸的头版最下方。看报纸的人真的越来越少了,包括报社的记者编辑。似乎没人注意到这个变化。那就留着吧!头版编辑没有动这行字。值班老总依然没有发现。第三天,和往常一样,例行公事一般,头版编辑把同城友报的头版放到一起比较。好像有种神秘的旨意划过了大脑,头版编辑扶了扶眼镜,扫了一眼友报头版的尾行。“曼联才是冠军!”没错,本该出现地址的那一行,换成了这六个小字,还加了一个叹号。对话从此开始。头版编辑愣了片刻,像电影里一样揉了揉眼睛,确定没看错——是的,有人发现了他的秘密后做了回应,并且,对方支持的球队是可恶的曼联——阿森纳队的宿敌。应该就是友报的头版编辑吧。这几天正在热播一部韩剧,头版编辑也抽空看了两眼,当晚做版,他删掉了“阿森纳是冠军”,换上了三个小字:“都敏俊”。都敏俊三个字出现在第二天十万份报纸的头版下缘。头版编辑用食指敲着桌面。如果对方看到了,会不会再回应一个?他百无聊赖,挨过了一天。头版编辑第三天起得很早,睁开眼就去找友报头版。情理之外又意料之中地,两个小字“救我”正在那里。做版突然变得有了一丝乐趣。当天晚上,头版编辑一直在想今天怎么改动。头版编辑是处女座,想了许多方案,最后竟然一筹莫展,匆匆写了个“李白乘舟将欲行”。第二天,友报头版下面发了个问题:“男的也看韩剧?”这个问题不露声色地暗示了自己的性别。“也看。”头版编辑隔了一天后的回答简单而巧妙。而当天,对方符合逻辑地回了前天的诗:“忽闻岸上踏歌声。”如你所见,这是节奏缓慢的对话。他们中任何一方提出或回答问题后,必须等第二天见报,对方才看到,然后做出回答或提出新的问题——再等见报,让对方看见。完成一问一答需要三天。在人人盯着手机的信息时代,这种古典如写信般的低效的对话,就在两家报纸的头版角落里悄悄进行。——“昨天真热。”——“是的。”——“你不怕被人看见?”——“你不怕?”——“报纸没人看了。”——“那倒是。”两个头版保持默契,谁也没有打破这种缓慢的节奏——虽然只需要随便打听,一个电话就能知道对方姓甚名谁。“后天一起吃晚饭吧。”一个梅雨不断的夜晚,头版编辑鼠标一抖,敲上了这行似乎早晚要说的字。签版后,窗外电闪雷鸣,有如即将要发生什么故事的电影场景。故事只能讲到这里了。有关故事的结尾有多种传说。有人说,一男一女,两个单身的头版编辑见了面,理所当然地一见钟情,后来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也有人说,头版女编辑早已嫁人,看到对方吃饭的邀约就退了一步,再未回应。头版男编辑沮丧地等了一周无果,这场缓慢的对话无疾而终。更有人开玩笑说,头版男编辑吃完饭就回了月球,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回来。最后一种说法是,后来两边报社都发现了头版上的秘密对话,并且各自心照不宣,不管头版换成谁值班,都不忘继续快乐地和对方勾兑下去,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直到报纸在这个地球上彻底消失。沙漠中的路 / 张克纯消失文 / 那可 金融工作者 @那可可那李路那天在公园散步,不知怎的,想到了自己也会在某一天从这个世上消失,于是他在太阳地儿上面杵了一会儿,感觉非常难过。他雷厉风行的老婆小赵,去年吧唧一声就没了。一辆老态龙钟的金杯面包车,居然奋起劲儿冲到了人行横道,撞飞了几个人,小赵也跟着飞了。那天团结湖的冰场刚关门,柳条铆足了劲儿想绿,他记得风也没那么刺骨,自己穿着一件羽绒服,走急了还流汗。早上,小赵开始抱怨床罩的颜色实在太恶心了,就决心去商场退货。她出门前搽了粉,换了靴子,在回家的路上买了份杂志、两个鸡蛋灌饼。后来她飞了出去,头破了,咽了气。他有时候觉得小赵在那天的每一个动作一定都是活生生的,包括咽下最后一口气。这怎么能跟死相关呢?先是没人相信小赵死了,然后大家愤怒又悲伤。每个人都要抱着李路哭,想抱他的人太多,有人排不上队,就随便拉个人抱着,“嗷嗷”地,他们哭成了世界上最恣情且不幸的一屋子。后来大家精疲力竭,瘫倒在墙角、沙发和床上。李路觉得自己像是一个婴儿,大哭了一阵子,世界还是同一个样子,他好像做足了一场跟悲痛相关的努力,就暂时释然了。那些抱着他哭的亲朋好友,看到李路重归平静的样子,就不好意思继续烘托这种悲苦,也都觉得算了。如果你突然闯进那个房间,会看到很多人都带着同一副木然的表情,那场景更像保育院,一群婴儿结束了哭闹,准备各自去睡了,而李路是最先睡着的那个。......“谁是家属?”一个穿着蓝衣服的大爷说,“烧好了,来装骨灰!”蓝衣大爷把罩子打开,喷出一阵热气来。李路凑过去的时候,觉得脸烫。上次他脸烫的时候,是七年前他第一次把手伸进小赵的内衣里。“是不是太小了?”小赵当时问。“啊,是不大呢。”李路说。他在下一刻发觉说错话了,就把小赵抱得更紧,慌张地去咬她的耳垂。李路这个时候把头埋进她的长发里,闻到了榉树和泥土的香味。然后他就硬了。做爱的时候他先是觉得自己是一个乐手,在拉一首曲子,陶醉。可不久,小赵就被唤醒了,变得更加主动,她把李路压在下面,又让他起来,靠在床头。李路觉得自己又变成了任她拨弄的乐器。在不被察觉的时刻,李路伸手试图把灯光调暗,可是怎么也够不着。这时候,大灯粗暴地亮了起来,他觉得有人要冲进来把他们捉奸在床。李路的脸更烫了,想一头扎进小赵的头发,要做一只把脸埋进沙堆的鸵鸟,可小赵的头发像沙一样地散了。然后他听到有人用指骨敲了几下他的背,有个声音说:“你先捧着盒子,让我把头骨装进去。”李路见到眼前的热浪下面,小赵变成了一具烧透了的骨架。肋骨什么的,压一压就碎了。头盖骨是硬的,被取出来,先放置在骨灰盒的底部。蓝衣大爷拿着一个带着把手的大铁饼,朝着骨头敲啊敲,有的地方骨头硬,他就身体前倾,脚尖点地,把自己的重量压上去。然后大爷擦了擦汗,对李路说:“你要不要也来试试?”李路虔诚地拿起工具,慢慢地把小赵的骨头碾碎,扫进一个铁簸箕,往骨灰盒里倒的时候荡起了很多灰,他跟大爷就一起咳嗽了一阵子。李路把骨灰盒抱回家之后就只想坐着,抽烟,又被呛着了。天黑了,他也没开灯,就让自己静静地暗下去,好像在扮演一副家具。后来他的肚子开始叫,他就重新动起来,煮了速冻水饺,吃完以后他觉得功德圆满,居然在一阵密织的悲痛中体会到了一种不恰当的得意。然后他突然听到小赵在他耳边讲:“傻瓜,你瞎得瑟什么呢?”李路发现死去的小赵就在对面的沙发上坐着,嗑瓜子。他去摸,摸不到。他去叫,不应。他欣喜,有点怕,快慰,但最多的是委屈。他觉得小赵再一次地冤枉了他,他自己明明不傻,也没得瑟。两个小时之前,他思念过度,几近昏厥。而他自己心情稍微平复一点,就被抓了个正着。他想,妻子死了,连句遗言都没有,于是就去问坐在沙发上那个摸不到的小赵。小赵只是盯着他,眼睛忽闪忽闪的,还笑。后来他就习惯了小赵坐在那里,虽然死了,但是看着挺真的,偶尔还会换件衣服,除了嗑瓜子,她还会打毛衣,看书和文学期刊。李路打开电视的时候,小赵也会去瞅瞅。如果是日剧,她就看起来开心一点;如果是足球的话,就一脸苦相。李路不自觉的时候,会想搂过去,可是总是扑空。这个时候,他就从稍微展开一点的甜蜜里醒过来,想到妻子的确是已经死了。一个月后,李路下定决心去整理小赵的遗物。他先翻到一摞信,他跟小赵不在一个城市的时候,会定期写点什么给对方。他想起来在那些挺热的夜里,他只开一盏台灯,把电扇开到二档,奋笔疾书,把自己掏得干干净净。他并不怎么诉说自己的想念,而是热忱地倾诉自己对事物的看法。他不敢去看这些信,这只会让他羞愧,但他在里面却发现了小赵自己写的,没有寄出去的一封,他鼓起勇气打开了,有一段话,让他热泪盈眶。“我们应该是共同成长态,而不是敌对态,对吧?敌对态就是你老是担心自己喜欢对方是不是太多啊,对方喜不喜欢自己啊,她(我)是不是对你失去兴趣了啊,诸如此类。任何发生在你身上的任何事情,都不应该是我动摇和你交往的决心的原因。所以,李路,我发现我居然想一辈子跟你好了,你可千万别吓着了。”与此对照,李路去读了自己的一封信,觉得自己表达爱的方式非常低端而啰嗦——“晚上七点钟,回家的路上,因为天气冷,沿街的积水有点结冰的趋势。我忽然有个模糊的念头,就是绕了一个圈,什么都会回到同一个样子。人类的情感经历虽然多种多样,但大体不过那几种,程度虽然可以非常激烈,但是也都被设计在肉体能承受的物理范围内。只有实际的知识是无限的。那个没有感情色彩,但是可以保证不重蹈覆辙。可是我对你是控制不了的,我想跟你好,我认为这既像新的知识的获得,又好像可以突破旧的情感模式。我很庆幸认识你。”他觉得小赵当年怎么看上自己的,也真的是个谜。可是这个已经不重要了,李路想,那个成天精力充沛、发着光的小赵已经烧成了骨渣,封在了客厅的檀木盒子里。她停了,自己还在朝前跑,他想伸手抓她一把,也抓不住。他觉得自己的比喻庸俗,感受强大而驽钝,但是大脑已经被悲伤击垮。他只能躺在床上,看着窗外的树杈慢慢摆动。李路把信烧了。第二天,他感到沙发上小赵似乎面目模糊了一点,李路擦了擦眼镜,也还是看不太清。他去拥抱了那个幻影,然后回到卧室。他打开了小赵的衣柜,像一个重新打起精神的战士。他迅速地把那些衣物装进了箱子里,如果他不小心看到了那条在第三层中间放着的他们在异国度蜜月时买的纱巾,他一定会愈加神伤。可他没给自己这个机会,半个小时之后,快递就过来了。小赵的所有衣服,都被他匿名捐赠了出去。这些事做完之后,李路发现坐在客厅沙发上的小赵的模样就更难以辨认了。六个月后,她就变成一团黑影。死后一年,小赵终于从李路家里完全消失了。李路觉得时候差不多,该找个新的伴侣了,不是恋爱,就是伴儿。他注册了婚恋网站,填婚姻状态的时候犹豫了一下,没说自己丧偶。然后他平和地出门走了走,直到意识到某天自个儿也会像小赵一样没了,才觉得有些崩溃。在这个时刻,李路感到自己也终于开始消失。于是在我们眼里,他每走一步,样子就更模糊一点。画冷风 / 麦子感谢 / ChenQu热心人顽症文 / 姬霄 作家 @姬霄喜大普奔,我和一位姑娘同居了。我在朋友圈发出这样一条消息,短短几分钟内,收到十几条赞和评论。前任回了句“呵呵”。最好的哥们恭喜我,终于“脱团”了。我妈则立刻打来长途电话,一开口就询问起姑娘的身世背景。终于,姑娘也刷到了这条,一条条看完评论后哭着说自己一世贞洁不保,你再不解释清楚我就死给你看。我只好追加说明,事情是这样的:姑娘的房子租约到期了,下家又还没找到,所以我让她在我家临时寄宿一段时间。原本出于好心,但几天之后,麻烦事接踵而来。坦白地讲,我家里是容不下两个人的。首先是床,家里只有一张,姑娘来了只能一人睡沙发。没关系,我跟姑娘说,咱可以轮着来,你方睡完我再睡,其乐融融爱加倍。其次是卫生间,业主的设计很前卫,一切全透明,姑娘要是洗澡,我只能出门溜达一圈再说。没关系,我跟自己说,宅在家中乱糟糟,出门走走乐陶陶。这些都是小问题。姑娘心地善良,没两天带回一只流浪猫,成天在家里拉屎。忍着。姑娘热爱厨艺,不爱洗碗,厨房里总是堆积如山惨不忍睹。忍着。姑娘美剧爱好者,刷完淘宝看视频,4M的带宽紧巴巴的,连百度都打不开。继续忍着。姑娘半夜接电话,声音脆生生的,好听,但说着说着就号起来,哭喊着“你为什么不要我了,我哪里做错了”,搞得左邻右舍都以为我俩半夜在闹分手。还得忍着。有天姑娘跟我说,男朋友从外地来看她,让我回避一会儿。我出门遛了半天猫,回到家门口一看,男朋友用着我的杯子,靠着我的枕头,赤着俩大脚,搭在我的茶几上,噼哩啪啦玩我的Xbox。没法忍了。跟姑娘说:啥时候能搬走?姑娘反问我:你不让我住了?我说:让让,那你啥时候找房子?姑娘坚定地说:你这么问的意思就是不让我住了呗。我也来了脾气:随你怎么想。姑娘说:你以为我想赖在这啊,每天洗澡像打仗,睡觉像扑街,看个视频都得专门挑半夜网速快的时候。对了,你知道你脱发吗?卫生间的下水道我每天都得疏通大半天。我一时无言。姑娘的男朋友也凑过来说:大不了,我俩这个月付你一半的房租水电。我说:滚,都滚,赶紧的。差点打起来,朋友是没法做了,各种拉黑惨不忍睹。一个人静下来,我开始反省,是姑娘太极品,还是我做得有点过。但细想来,这本身就是一个错误的开始。我在没有考虑现实的情况下,就出于好心邀请姑娘,就像一个侠义心肠一心救人却因医术和经验不足而误治致人非命的医生。好心不是做错事的理由,好心同样也会作怪,造成的后果甚至比当面拒绝更加严重。像我这样的,在工作上也能遇见相同的例子。我的一位姓吴的女同事,天生热心肠,无论谁遇到麻烦,她都一马当先,满腔热忱,同事们给她取了个绰号叫“吴答应”。老板在外应酬,喝了酒,半夜打电话给“吴答应”,她二话不说打车出门,做代驾送老板回家,完事了再一个人可怜兮兮地打车回去。客户去外地拍片,把重要文件忘在了家,也打电话给她,她赶着末班飞机跑了趟西安,第二天清晨坐头一班飞机再回来。有员工敬业至此,老板可以瞑目了。但问题也正出在这儿,“吴答应”万事答应,同事们忙不过来的、不愿做的工作,她也一样包打天下。然而在这里头,有许多是并不在她的能力范围之内的工作。力不能逮,自然做得不够好,老板怪罪下来,她一脸委屈地说:我只是帮忙而已啊。被帮的人一听也不乐意了:热心肠也要看情况,你帮归帮,别净整倒忙。到头来你是做了好人,责任不在你身上,害得我白白被老板骂。留下她梨花带雨地哭诉:明明我是好心,为何所有人都怪我?造成这种难堪局面的原因只有两个:一是“吴答应”的滥好心,二是她不懂得拒绝。不懂拒绝是现代人的通病,因为相比其他,拒绝所造成的伤害是更加直接的。正因为如此,我们往往喜欢用一个看起来不那么生硬的方式去解决问题。前一秒刚收到客户发来的资料,下一秒收到老板短信说明早交方案,你说“好”,于是通宵达旦地熬夜作业,最终只给出不算完善的作品。明明做好去海边旅行的计划,朋友说去看沙漠,你说“好”,于是南辕北辙,在不喜欢的旅途中疲于奔命,发尽牢骚。同事没时间,跟你发牢骚,请你帮忙,你说“好”,于是忽略自己的职能,耗费精力做专业外的工作,结果两头得罪,吃力又不讨好。最要命的是感情戏,收到不怎么喜欢的女生表白,想委婉拒绝却语气含糊,态度暧昧,不经大脑答允她明晚的饭局、后天的电影、下个月的同学聚会。一拖再拖,直到要见对方家长的最后一步才终于坦白:啊呀呀,你没明白我的意思,我其实不喜欢你。这样的你,被老板怪罪,被朋友谴责,被女孩怒骂“极品”,又能怪谁呢?人是群居动物,在人际关系的构成中,每一个个体的行为都将对这个生态圈起到微妙的作用。起初,像“吴答应”这样的热心人在团队中更受欢迎,因为他们和蔼可亲、急公好义。但时间久了,一味的好心却只会让其他人产生依赖心理,进而导致整个团队缺乏责任感,无力进步。因此,越是成熟的团队,越需要各司其职,环环相扣。同理,在与朋友的交际中,应当只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如果任何事都不懂拒绝,甚至违背自己的内心,即使一时得以解决,却会在往后彼此的心中埋下芥蒂,总有一天会变成无法抹去的裂痕。教科书教会我们好心的义务,生活却在说,我们同样有拒绝的责任。别让热心人的顽症作怪,拒绝不会让你错失真正的朋友和机会,一颗泛滥成灾的好心亦不能代表你是一个值得交往的人。别忘了,姑娘们在拒绝你时通常会这样说:你呀,其实是一个好人呢。城池 / Linali纯真年代 / 宇华在苏格兰你去了英国文 / 里则林 90后作者 “有个fm”台长 @里则林我再见到她时,她提着LV包,一身名牌,戴着一只金贵的女式表;多了一分女人味和几分成熟。1十五岁时,我站在楼道里,跟所有的小伙伴挥着手,送他们升入了初三;我留下来,再读一年初二——但不是由我决定的。老师对我说:“别人不交作业一次,扣五分操行分,可是我对你已经很宽容了,你每次不交作业,我只扣你零点五分,可你还是不及格。只能留级了。”说完忧愁地看向窗外。我穿着中山装校服,随着他的目光,一起忧愁地看向窗外,灰蒙蒙的天空,点缀着几片当年的霾。几秒过后,我点点头,觉得老师说的是有道理的,毕竟学校有学校的规章制度,况且学校不可能把我永远留在初二吧,想通这点以后,我欣然留级。又一年初二,我又被安排在靠近后门的卫生角。刚刚留级下来的那段时间,侥幸升上了初三的那群不知道为什么操行分能及格的校内知名“不良少年”,常常会逃课下来,在我们班后门的玻璃上,探着脑袋来围观我。围观完后,会一起大声喊我的名字,让我出去抽烟。每当此时,同学们都会集体转过身来看着我,老师的眼神更是让我觉得能喷出一道闪电秒杀我。我无辜地看着他们每一个人,然后低下头,弯下腰,默默打开后门,溜了出去。几个星期过后,班主任就跟年级主任反映,因为我的留级从而影响了他们班级的正常教学,经常有人在上课时间敲打后门。然后我站在教导处跟教导主任保证以后不会了;再站在操场上求小伙伴们不要再来敲门了。被我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他们,一时竟不知如何是好,觉得生命中突然少了一件好玩的事情,但经过思考,他们最终还是答应了。之后我如去年般,开始了每天睡觉的生活。2老师和我都以为,我又会将一整个初二睡过去。但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早上,冷清的卫生角忽然人潮涌动,热火朝天起来。我带着起床气正准备怒斥大清早就想来拿工具搞卫生的同学,结果抬头一看,是个身材高挑的女生,小眼睛小鼻子小嘴巴,可怕的是,连胸也小。她正在搬着桌椅和书本。我毫无兴致地问她:“你怎么坐到这里来了?”她答:“我在前面太闹了,老师嫌我影响其他同学。”我顿了顿,有种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感觉,打了个长哈欠说:“你别在我这儿闹,好好做人,争取早日回到前排,知道吗?”她点点头。我马上又砰的一声,狠狠地砸在课桌上,倒头睡去。只是谁也没料到,从此以后,我永远都能在上课时间随时听到小声而快速的叽喳细语,讨论的全是些我听不懂的东西,从不间断,一度让我感觉全世界都是这女生的声音;下课时更经常被一阵阵狂妄的笑声惊醒。这女生的声音又尖又细。我从客气地提醒她到破口大骂怒目而视,但她就是忍不住地要说话和聊天。面对这么一台聊天永动机,我甚至有时会有不知所措的委屈。在一天放学时,我和老狗走在路上,我说:“狗哥,前面来了一个傻×,每天叽叽喳喳,搞得我觉都睡不了。”老狗说:“打他啊。”我:“女的。”老狗一听,停下脚步,点起一支烟,特别严肃地看着我说:“你这样想就不对了,你告诉我什么叫作男女平等?”我心想:男女平等?老狗:“你晓不晓得?人要讲究男女平等?”我皱着眉头问:“怎么说?”老狗把烟往地上一砸:“女的还不是一样打!而且打得更重!”听完,我整个人都石化了,在那么一个明明大家都没有“三观”的年纪里,一旦身边的某个人假装有,那么身边的人就全会被传染。我刹那间恍然大悟,觉得确实是这么个道理。所以那天之后,我们班的卫生角经常能看到一个少女聊天聊着聊着,整个人突然往前一倒,然后惊愕地转过头去看着身后的少年。她椅子后背,全是我的脚印。过了几天之后,我发现她开始背着书包上课——为了减震。我抬起一脚蹬去,她也就停顿那么几秒,回头看看书包,然后继续跟身旁的人聊天,我看着天花板,感到很无助。我逐渐变本加厉,每逢下课就组织一大群小伙伴,用纸团围攻她,她虽势单力薄,也仍然一手护头一手捡起砸向她的纸团还击。欺负她就成了我们的一个乐趣。每逢下课,一些发疯的小伙伴蹦蹦跳跳地到我面前来问我:“开始了吗?开始了吗!”但实际上,由于她的顽强和不屈服,我心里有一股强烈的挫败感,平时大家都对我毕恭毕敬,觉得多看我一眼就会被我杀掉,对此,她却丝毫不理睬。在又一个课间,我一改往日的嚣张跋扈,对她说:“我们一起下去买东西吃吧。”看我第一次对她那么客气,她突然露了一点羞涩的表情,然后默默地站起来,跟我走出了教室。走过阴暗的医务室楼道时,我忽然大喊一声:“弄死她!!!”一瞬间两边涌出十几个人,无数个纸团飞向她。她愣在原地被劈头盖脸地砸到,看得我兴高采烈地哈哈大笑。老狗抓着一个纸团飞向她,啪的一声,正好砸在脸上。直到这时,大家才发现她一反常态地没有还击,也没有说话。楼道突然变得安静下来。她突然抬脚飞向老狗,老狗整个人摔了出去——老狗以强壮著称,五年级丢实心球比体育老师还远,初中以后还创造了校纪录;打球时面对最激烈的碰撞,也从不倒下。他这一摔让我们叹为观止,全站在原地,张着嘴。然后她从我身边走过,瞟了我一眼。我这时才发现她眼睛是红的,满是委屈,我怔住了。她收回目光,低下头走开了。而那个对视让我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奇怪感觉。我那时其实是一个调皮而善良的男生。调皮过后,才突然想到,其实她也是个女生。但因为交友不慎,听信了所谓的“男女平等,女打更重”理论,导致我差点丧失了人性。一股内疚感涌上我心头。我对老狗说:“其实她刚刚哭的时候还挺可爱的啊。”老狗一句话都没说,估计还沉浸在那无法解释的一脚中。那天之后她得了一个外号叫“大力佼”,“佼”是她的名字,“大力”是因为她很大力。那天过后,我再也没欺负过她了,虽然还是经常会骂她,但她也敢还口了,因为她大概知道,我对她有歉疚之情。3有一天老狗开玩笑跟我说:“你也该找个女朋友了啊。”那时我才十五岁,但他对我说了三十五岁才会说的话。我呵呵傻笑着,想象着女朋友的画面,脑海里闪出的却是大力佼。这让我开始生自己的气,然后还得每天去克制自己去想这件事,于是我就每天都想着这件事了。想着想着,我就觉得她其实挺耐看的,有时候还挺可爱的,特别是她放着一大堆零食在抽屉里,接着打开抽屉告诉我:“看到没,这么多零食,你别偷吃!”我点点头,于是她的零食基本上都被我偷吃了。后来,我们之间聊天越来越频繁,有时突然沉默下来,我盯着她,她盯着我,我就尴尬地脸红了起来。一段时间过后,连老狗也能看出来我喜欢上大力佼了。又是一个放学的黄昏,我说:“狗哥,我喜欢一个女的。”老狗:“嗯,大力佼。”我连忙红着脸手舞足蹈起来:“放屁啊,怎么可能?”老狗点起烟:“那你脸红什么?”老狗又说:“别装,喜欢她又不丢脸,而且你要去对她说,别对我说。”说完对我眯着眼坏笑。自习课上,老狗的话不断地在我脑海里回响。我趴在桌子上,边睡觉边研究如何借鉴《流星花园》《还珠格格》《情深深雨濛濛》里的桥段进行表白。正研究间,大力佼忽然转过来,用手指弹我。我懒得理她。她又卷起一个纸筒假装喇叭,凑到我耳边问我:“你睡着了吗?”我还是一动不动。接着她“喂”了两声,然后我感觉到她转过来,仔细地观察着我。我依然不动。然后她又把纸筒凑过来,一字一句地对我说出了我毕生难忘的一句话:“我——喜——欢——你……”我耳朵能感觉到从纸筒里传来的她的气息,我头脑空白了一下,然后整个人吓了一跳,下意识地弹起来,撕心裂肺地大喊一句:“哈哈哈哈哈,你居然喜欢老子!!!”同学们都被吓了一跳,转过来看着我们,大力佼还保持着用纸筒连接她嘴巴和我耳朵的状态,于是空气就凝固了,大家瞬间就明了了,我突然觉得自己可能失态了,行为太任性了。大力佼力气很大,她红着脸,没有说话,抓起一本书低着头追着我就开始打,一直打到我躲进男厕所。我们就这样一起早恋了。无名诗 / 杰力胡4早恋后的某天,我们经过一个宠物超市,看到一只猪,她很喜欢,然后我就买了。她抱着那头猪声称要好好爱护它。但在当天,那头猪对着我们哈了一口气,很臭,于是她就从来没有带那头猪回家过,一直放在我家。那是一头白天睡觉、晚上活动的猪;而它活动的内容就是在大厅瞎跑,到处撞房间的门,搞得我们都睡不着觉。有一天半夜那头猪叫得跟杀猪似的,我才发现它撞进了大厅的厕所,在坑里苦苦挣扎,我救了它,但它早已心力交瘁。后来,爸爸偷偷让保姆把它卖到了菜市场……为此,大力佼假装伤心了很久。那些日子里,我和大力佼时常放学走在市中心的步行街上,到处瞎逛;还在情人节一起吃了个“跑堂”。有一段时间我们决定买两个本子一起写日记,过段时间再交换来看。她还常常和老狗拼酒,老狗觉得压力很大。当有一天,我爸看到她时,问我:“她是不是个弱智?”当时没有“萌”这个词,我很难解释。因为她经常会说一些现在想起来很傻的话,也会做一些现在想起来很傻的事。比如找不到一直抓在手上的电话,又比如找不到电话一着急用力地甩甩手,电话飞了出去。我们一起看余文乐和高圆圆演的《男才女貌》时,我哭得不能自已,她在旁边一直无奈地看着我。有一天晚自修结束,一个魁梧的中年男人把我截在了校门口。我不耐烦地看着他,他用手机指着我的头,让我别再跟大力佼来往了。我心中一怔,妈的情敌都排到这个年纪了?我正准备挽起袖口,决一死战,大力佼跑到旁边问了一句:“爸爸,你怎么来了?”然后大力佼的爸爸训斥了我很久,大概内容是你这么一个不务正业平常上课都找不到人的少年别带坏了我家女儿。我义正词严地说:“你不能用成绩好坏判定一个人的好坏。”他爸爸反问我:“那用什么来判定?”对啊,那用什么来判定?那个年纪里。我倔强地扭头就走。我和大力佼仍偷偷交往。他爸后来也无可奈何,只能尽到作为一个父亲的责任,在暗处保护大力佼。比如说我和大力佼一起看电影,散场时,猛然发现她爹蹲在最后一排,偷偷窥视我们,吓得我惊出了一身冷汗。十五六岁时,其实没有人懂爱是什么,但大家都以为自己懂。至于未来是什么,没有一个人知道,由于没心没肺,所以两个人才能出于最单纯的动机待在一起。也因此,我们从来没想过初中毕业时会怎么样。初中毕业后,爹娘决定把我送去海口上高中,因为他们希望我远离原来的环境,看能不能好好做人。那个暑假,我们心里都像压着一块石头,却又像早已达成了默契,在那段日子里,绝口不提将要分隔两地的事实。我们只是如往常一样和朋友们待在一起,欢度最后的时光。那个暑假,是我唯一一次感觉要倒数着过日子的日子。终于到了临走前的一天晚上,我们站在路边,我假装潇洒地把脖子上的玉佩取下来,掰成两半,一人一半,我说:“这样日后我们就能相认了。”她点了点头,把那半块玉放在手里,看着我,跟拍戏似的问我:“那以后我们怎么办?”我故作潇洒地说:“有电话啊。”她又问:“那怎么见面。”我又傻笑着说:“放假我就回来了啊。”我们就再也说不出一句话了。最后我送她上了回家的车。我看着那辆黄色的的士越走越远,眼睛就红了。那天回到家,父母看着我没有如往常般手舞足蹈载歌载舞地飘进门来,而是沉默不语双眼通红。姐姐拍了拍我的肩膀,说:“毕竟还小。”走那天,一起长大的小伙伴们都在路边哭着把我送走了。但我唯独没让她来。在海南岛,我常常面朝大海,看着对岸。幻想时间飞逝,能早日放假,见到朋友和她。但实际上,那年放寒假的时候,回到重庆,和大力佼见面,却是另一次更漫长的告别。爸爸厌倦了漂泊,说人总是要回到故乡的,便决定举家回到广东。心中虽然很舍不得,但看着爸爸恳求的眼神,我就没再说什么。我打电话告诉大力佼这个消息以后,她什么也没说,就挂了电话。彼此心照不宣地知道这意味着什么。我一个人坐在楼下的长江边,叹了少年时代第一口也是最后一口气。感觉自己有一种全世界都不懂的无奈与悲哀。那年,重庆下一了场久违的雪,细碎的雪花,触手即融。坐上回海口的飞机,看着江北机场,想到下一次回来,不再是某个特定的寒暑假时,觉得整个少年时代从此被一分为二。回到海口,紧接而来的就是我的生日。我收到一大箱大力佼从重庆寄来的东西。上面写着:“要从下面打开”。于是我从下面把那个很重的纸箱剪开的瞬间,有几百颗糖果像水一样倾泻而下,哗啦啦落了一地。里面的信中写着:“要的就是这种效果。”而我的初恋,莫名其妙地开始,也莫名其妙地结束了。就像这糖果一样,许多甜蜜倾泻而下,但却仅此一次。之后许多年,我们再也没见过。5时光飞逝,大四时,我去了北京实习。有一个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来看我,我们去了南锣鼓巷,喝着酒,听着不知道哪传来的一个沙哑声音,唱了一晚上不知名的情歌。也不知从哪接入的话题,她跟我聊起了我的初恋,她说:“后来她经常去酒吧。她高中时交了一个男朋友,对她不好。再后来,你也知道,她考上了川外。你最后一次见她是去年咪咪哥结婚的时候吧?那之后,她去了英国,在机场大哭着走的。”我点点头,没有说话,我能想象到那个画面和她心中的惶恐。那天回去的路上,坐在车上,我觉得很孤独。那种孤独并非来自异地他乡孤身一人,而是来自你在异地他乡孤身一人时想起曾经的往事。我记得咪咪哥结婚那天,我在大圆桌的一角坐着,低头玩手机,忽然听到小伙伴们几声做作的咳嗽。我抬起头,猛然看见了她。我曾设想过再见到她时,她会是什么样的。那天她提着LV包,一身名牌,戴着一只金贵的女式表;多了一分女人味和几分成熟。我们对视了一眼,我忽然笑了,说:“你这傻×。”然后大家都笑了。我们两个人又尴尬地看向了别处。那时我想,我们只是这样而已:没有过什么激烈的争吵,没有过“三观”不合,没有过性格不符,也无关物质,只是纯粹地在一起。分开仅仅是因为那个年纪里,注定了没有结果和不了了之。你去了英国,我却在世界的另一头想起了你,就像想起一个老朋友。时间带走的那些单纯日子,如今偶尔还会和朋友笑着谈起,只是早上再照镜子时,发现已是另外一张成熟的脸。时光流动 / 桃米水第三次赌博文 / 顾颖 作者 @锦衣游朋友跟富一代吃饭,拉我作陪。虽然我认为和富二代吃饭更让人欢喜,但先和富二代的爹共进晚餐,也不失为走近梦想的一种途径。富一代是个赌博爱好者。比起赌神和赌鬼,我认为这样的称呼比较客观,因为大多数热爱赌博且没破产的人都自认是赌神,在赌博的心理战术中获胜,比拉到一笔风投更让他们自豪。事实上,赌神与赌鬼是一样的,只不过成王败寇,赢者是神,输者为鬼。富一代吃得不多,但很能聊,陆续说了些赌场的事。作为一个只能在影视剧里臆想豪赌的平民,他为我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富一代说他一个朋友在赌桌上输了五亿,输光了自己的财产后,还凭着之前的辉煌借到几千万,下一秒便变成了筹码,烟消云散。富一代感慨地指着自己的头说,这人脑子已经坏了。我问他,赢的时候怎样控制自己及时收手。他说,爆掉。我无法理解这样的专用名词。他解释说,就是故意输一把,押一个最不可能赢的。赢能使人贪婪,及时的输让人警醒。我人生唯一的一次all in是和朋友玩德州扑克。手捏full house的我以为足以傲视群雄,结果一把四条就让我从此不再玩德州扑克。我牢牢记住喊出all in那刻的心跳声和摊牌时的幻灭,无法控制的东西只有远离它最安全,比方赌博,比方吸毒,比方爱情。输让人罢手,富一代总是对的。我妈是一个几乎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同时诞生的平凡妇女。在她身上有着那个时代的普遍价值观,又极具个人特色。这个特色,很难用一个词来概括。她从不惧怕看恐怖片,她可以一边打着毛衣,一边淡定地看鬼片,同时对我脆弱的心灵表示蔑视。她敢于冲撞任何直属领导、国企干部,只要她认为自己是对的。她受不得委屈也欠不得人。她是我认识的神经最坚韧、性格最刚烈的人,没有之一。总之,我妈这样的性格绝对是一个痛恨赌博,和赌博这回事永无交集可能的中华妇女。但以宏观的眼光来看,我觉得这样的性格已经具备了上赌桌的基本素养,或者说,每个女人都是赌徒,在她们的人生中至少有一次,做了场豪赌。那就是婚姻。我妈说过一百遍,当初和我父亲相识的时候,她完全没有看上他。并且明确、断然地拒绝了他,连好人卡也没发。但我爸是个好人,不知道出于什么心境,他写了封信给我妈,说其实他跟我妈相亲时,别人还给他介绍了个姑娘,他觉得已经相了我妈,就把那厢给回了。以现在的世道来看,我觉得我爸这个行为的后果取决于他的长相。他长得憨厚纯美,这就是个淳朴青年的心声;他长得尖嘴猴腮,这就是变相的质问,并且带着轻微的胁迫。我爸的长相介于这两种之间,我妈是简单的女青年,她没觉得我爸在胁迫她,她只是觉得很内疚,总不能因为她的退出搅了人家的姻缘吧,于是她思前想后,决定舍生取义,嫁给我爸,开始了人生第一轮赌局。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我想她可能不止一次以为自己赌输了。也许百分之五十的中国式婚姻,都会让人产生想退场的挫败感,而你连对手是谁都不知道——是婚姻制度,是时间,还是人性?我妈和我爸的婚姻就像芸芸众生中的一对,没人能说清是天作之合还是人间怨偶,他们争吵,冷战,然后和好,继续生活。每一对夫妻的生活都可以写一本小说,拍一部家长里短的电视剧。我爸和我妈也是,他们可以为了一把葱买贵了一毛而爆发战争,也会为了毛主席和邓主席哪个更英明而冷战一周。更多的时候是各干各的,很少交流。偶尔欢笑快乐的片断,夹杂在日复一日的冷淡中,容易让人遗忘。在一场起因不名的吵架中,我爸动手打了我妈一下。那个冬天的夜晚我妈去黄浦江边走了一圈,我爸只穿着棉毛裤出去找,没找着,回来了。我妈也回来了。那时还不流行“动手一时,禽兽一世”的人性预言。即使有,我想我妈还是会回来。她用后来的人生证明,这预言并不全面。我爸再没有动过手。1989年的某一天,那天我爸正在改革开放的前沿——广州出着人生难得的肥差,我妈则从医院得知她患上了癌症。我爸兴奋地带回一枚用家庭积蓄为我妈买的黄金戒指和一堆二手衣服,我妈戴上戒指,告诉了他实情。她逼着我爸发誓:如果她死了,绝对不再娶。我爸坐在板凳上一言不发。以我遥远的童年记忆,应该记不清我爸是否坐在板凳上,但的确有这样一幅画面留在我脑海里。也可能是和当时看的乡村电视剧重叠了。我爸是个实诚的人,他不愿发誓是因为他做不到。不管我妈逼他多少次,他始终没有发这个誓。于是我妈的心里有了一幅假想画面,那画面就是我三餐不继,每天被后妈抽打得死去活来。基本的治疗结束后,我妈开始练抗癌气功。她每天早上四点起床,走到离家半小时的公园里,练四小时的气功;她不间断地喝中药,药里尽是蜈蚣壁虎毒草,中医说这是以毒攻毒。这是她人生的第二个赌局,她甚至没有筹码,但世上没有一种力量比母爱更强大,哪怕面对的是死神。她坐上赌桌的那刻,我爸的妈,也就是我奶奶和我的姑姑们正在游说我爸退场。他们试图劝服我爸离婚。我爸是否同样坐在板凳上一声不吭我无法得知,我只知道他没离婚,他依旧是我妈的丈夫,我的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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