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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得美-3

作者:韩寒 字数:24639 更新:2023-10-08 22:02:11

“那我问你,中国革命的三大法宝是什么?”小姑娘摇摇头,一脸茫然。“知道任汝芬是谁吗?”小姑娘急了:“不给就算了,带这样欺负人的吗!”朱一发笑了:“你想吃什么,我给你买。”“肯德基。”我和朱一发面面相觑,他冲我递了个无辜的眼神。“妹子,你吓到我了,你看我们这身打扮像吃得起肯德基的人吗?我们只吃得起方便面。”其实朱一发有时周末在家加班,一天十二个小时不离电脑,三顿肯德基。“那你给我几块钱,我自己买吧。”“你不会是骗子吧?”“我这有身份证,还有学生证,你看。”小姑娘娴熟地掏出证件。学生证是人大的,五块钱的那种。“哎呦,原来是学妹,”朱一发也掏出自己办的人大学生证,“他也是人大的,把证拿出来给师妹瞧瞧。”我从书包里翻出北外的学生证。“他不是说你也是人大的吗?”“对,我是人大的,但我出门一般带这个证,这个证比人大的值钱,人大的五块,这个十块。”小姑娘反应过来,脸“刷”一下就挂不住了。朱一发生气地冲我说:“去去去,别欺负人家。”然后真的带小姑娘去吃了肯德基。吃完,小姑娘大概明白被我们看破了身份,也不再提额外的要求,千恩万谢地告辞。走了几步,朱一发叫住她:“妹子,你还年轻,别耽误了。”小姑娘愣住,眼圈登时就红了。两年后的今天我才学会“人艰不拆”这个词,回想起来,朱一发那时已经做到了。他比我高明的地方,只有这么一点。可单单这么一点,就是不小的距离。3有次去ATM机取钱,要穿过的小区正在施工。我说:“好像过不去,从外面绕吧。”他说:“正因如此,更要试试。”真不是一般的贱。这时,一个戴墨镜的女人迎面而来,路过我们时说了句话,好像是“过不去”。我愣了下,准备回头,朱一发说:“二货,她是在打电话。”我回头一看,白色耳机线从她的大波浪间耷拉出来,果然是在讲电话。朱一发冲我扬了扬眉毛:“哥眼神儿好吧?”“你偷窥专业毕业的吧。”又往前走了三百米,路当中横着一张大牌子,上书四个大字“此路不通”。我朝朱一发竖起中指。朱一发说:“挺好的,锻炼身体嘛。”我们绕回去,到了ATM机,插卡进去,发现机子里没钱了。我懊丧地朝朱一发摊了摊手。朱一发说别急,然后走到ATM机前,把大脸贴到摄像头上,清了清嗓子,然后吼道:“没钱开毛银行啊!没钱开毛银行啊!没钱开!毛!银!行!啊!”我没有笑。真的没有笑。我觉得朱一发这个人有点小特别。或者换句话说,有点牛×。我碰见司空见惯的事情往往直接略过。就像别人来个当头炮,我想都不想,直接跳马。好像在复杂的世界里,我们习惯了把90%以上的事件打包安装在脑子里,下次再碰到类似事件时,不用分析,程序可以直接凭记忆做出反应。这样就省下了大量的时间。就像马克思认为生产过剩会导致资本主义经济危机一样,你必须想尽一切办法把过剩的时间填满,于是就需要寻找另外的消遣。但当你在脑子里安装了快速反应程序之后,很多消遣方式变得无效了。我的第一款手机是很老的诺基亚,上面只有两款游戏:俄罗斯方块和贪食蛇。我每天都玩那两款游戏,有时连续玩几个小时都不嫌腻。让我觉得那种手机彻底不能用是智能机的出现。我装了不知多少款游戏,每款都是很快玩腻、删掉,换成新的。到现在,没有哪款手机游戏能让我集中精力玩超过三十分钟。朱一发的手机里没有装任何游戏。当我看到他冲ATM机吼的时候就理解了,生活本身对他来说就是一款游戏。永不通关又趣味盎然的游戏。更重要的是,他清楚自己有几条命。他冲ATM机吼的时候一脸严肃,吼完回头就哈哈大笑。他切换得很精准,手起刀落,毫不拖泥带水。4我们合租了将近一年,租期满了。朱一发房还没找,却提出先帮我找。我说:“你自己屁股还没擦干净呢,到时候流落街头了我可不负责收留。”朱一发说:“想找到很简单,只是好玩的事情不能错过。”“你觉得找房好玩?”“一群正装革履的人簇拥着一个穿大裤衩人字拖的屌丝,明明比你大一轮还一口一声大哥地叫你,鞍前马后地给你当导游,只要你说句‘我要看月租一万二的房子’,他立马能把你供得跟爷似的,圈出一堆高端大气上档次的房子让你挑,这还不好玩?”似乎有道理。做事如果只奔目的去,就没什么意思了。要租两千的房子为什么不能去看看一万的?按我这工资增长速度,等到单位寿终正寝我都租不起一万的房子。与其去故宫十三陵看死人住的地方,何不去看看活人住的地方?与其去酒吧搭讪,何不找个中介妹子聊聊?最最重要的一点,这种娱乐是免费的——唯有免费的娱乐才配得上屌丝的身份。“那你打算怎么玩儿呢?”“简单,你有一辆单车,我也有一辆单车,那么——”“我们加起来就有两辆单车。”他哈哈笑了,表示对我幽默的认可:“我们骑单车,沿一号线,公主坟往西,把地铁沿线所有小区都看一遍,来个一号线风土游怎么样?”我说可以。下楼推车,绕着单元楼走了三圈,没见朱一发的单车,看来是丢了。 新买的,不到半个月。朱一发愣了半分钟,说:“你等下,我去趟家乐福。”“干吗?”“买单车。”“你没病吧?”“高富帅和屌丝的区别就是,屌丝丢了东西会惋惜好久,高富帅丢了会立马换个新的。我们虽然不是高富帅,但要有高富帅的范儿。”说完一溜烟去了家乐福。前一句话我在文章里写过。但写归写,我自己都做不到。谁做到谁是傻×。有句英语谚语叫:A gentleman is, rather than does. 翻译过来是:你是就是,模仿不来。换句话说,你行你就行,不用上也行;你不行就不行,上了也不行。总之,不服不行。检验傻×的时候到了。过了会儿,他空手出来。我说:“单车呢?”“真他妈贵,最便宜的也得六百多,算了算了。”其实以朱一发的工资,在一分钟内决定买个六百多的自行车也不能算不理性。可能是怕再丢,他没有那么草率。虽然理解,我在嘴皮子上还是没饶过他:“这就是你所谓的高富帅的范儿?看来我们只能坐地铁了。”“坐地铁哪行?下了地铁还得徒步,看不了几家,租个二手的吧。”“等你租完黄花菜都凉了。”“做事不要目的性太强,兴许租单车会让你找到一间好房子,还不要中介费。”“你真会联想,兴许租单车会让你中五百万。”出了超市,有间修自行车的铺子,朱一发过去问铺边乘凉的大妈哪里有单车出租。大妈说:“你租自行车干啥?”朱一发说:“找房子,房租到期了。”“哎呀,你算是问对人了!我楼上那家正有一间次卧要出租呢。”房子就这么搞定。敞亮,干净,无中介费。我说:“朱一发,赶紧买彩票,今天你点儿正,五百万等着你呢。”“作为一个‘逼格’很高的人,我从来不会主动去找运气,只等运气来找我。”“你的‘逼格’高到脸上了吧。”5搬家前一天,朱一发辞职了。我问他为什么辞职,他说新居离单位太远,睡不了懒觉,索性辞了。这当然是扯淡。我第一次听说他单位的时候眼神都直了,不是因为单位好,而是因为那单位给我的印象是每年只在数得着的几所高校招数得着的几个人,能进去的都是大牛,朱一发在我看来显然不在此列。当时我几乎断定他是托关系进去的,所以惊讶这种单位居然也有靠关系的路子。现在,他干净利落地辞职,证明我的猜想破产了。看来朱一发的水平比我想象的要高。这么说显得我阅人水平有点低,那就换个表达:看来朱一发的水平比他长相显示的要高。既然他有本事进这单位又有本事出来,对自己的下一步应该有清晰的考虑。不过,他用这么扯淡的解释来敷衍,大概是不愿透露。我知道他是那种在事情板上钉钉之前不喜欢四处张扬的人,他辞职连父母都没告诉,我也就不便多问了。我们在小区里的烧烤摊上叫了些烤串和啤酒。清凉的夜风拂去残夏的燥热,知了在疏雨里断断续续地鸣叫。随着地上的空酒瓶越来越多,我们的谈兴也越来越浓。朱一发渐渐跟我聊起了小时候:“那会儿骑单车上下学,我骑得快,常常看见前面有个同学。一起走吧,没话说;超过去吧,又怕人家嫌我不礼貌。只好放慢车速,跟在人家屁股后面,还怕他回头。”“屁大的事儿,打个招呼自己先走呗。”“对啊,这么简单的问题,我花了很长时间才想明白。你可能无法想象,一个内向的人在面对许多很简单的问题时有多么手足无措。之前的我不是现在这样,那时候,我买东西从来不会讲价,如果早上有事我就会在闹钟响之前自动醒,去KTV从来不唱歌,见了陌生人全身别扭……”“这些也不算太大的问题吧。”我轻描淡写地说。我不把这些当成问题,因为一半以上我也有,我丝毫不觉得它们影响了我的生活。“单独拎出来,都不算问题,可你如果把它们放在显微镜下看,就会发现,生活中的很多挫折和失败,追根究底,正是来源于这种性格特质。在平时它无关紧要;关键时候,就会变成致命的弱点。我去和陌生人聊天,去商场和人砍价,去故意找些事情与人交流,无非是想改变自己的性格特质。不是说这种性格特质不好,而是你需要让自己的性格更有张力。”“发哥,矫情了哈。”酒喝高了,我有点小晕。我们在一起聊,不正经才是正常,正经就是矫情了。这时,天上莫名打了一声巨雷,把我震醒了不少。“这其实是个需求和细节的取舍问题。”“什么玩意儿?”“比如一场考试,满分是100分,你有一道题不会,丢了20分,别的都会,加一起也丢了2分,考了78分。如果给你重考一次的机会,你是想着先把这20分补回来,还是先补那2分?”“当然是20分。”“我是做产品的,我的产品比同事做得都漂亮。其实我们刚出模型的时候,大家都是78分上下。可他们几乎所有人的修改都只盯在细节上。要知道,这时候满分不是100分,没有人知道满分是多少,但每个人都知道细节上有2分改进的余地,所以很多人眼里满分就是80分,他们从第一遍改到第十遍,每一遍都是在细节上翻来覆去。他们不知道,只要在需求上小小动一下刀斧,就可以轻松逼近98分。”“为什么他们不动需求呢?”“百分之九十的人看不见需求部分哪里可以动刀。百分之十的人觉得这样动刀太猛了,不敢动。一个需求问题可以派生出一万个细节问题。绝大多数人宁愿动一万次小刀都不肯动一次大刀,一是因为动大刀要冒着全盘推翻的危险,二是因为他不知道动大刀该从哪里下手。因循自己固有的方向不断改进是动小刀,改变方向是动大刀。但很多人找不出最优的方向在哪儿。”我清醒了不少。“还有,尽量少拆穿人家。如果只为证明自己的存在与高明就拆穿别人,反而不高明了。给别人留余地也是给自己留余地。”我知道他在说那次路遇小姑娘的事。这场谈话让我再一次对他刮目相看。6那次谈话后我和朱一发就没有再聊过。我们虽然都有对方的电话和QQ,但我的QQ永远是隐身状态,他好像也是。我把他放在靠上的分组里,但从未见他头像亮过。我没有在节日发祝福短信的习惯,他也没有。我以为他就如我人生里出现过的很多人一样,从此不会再见了。一个月前,老陈从深圳来北京出差。他比我年长二十多岁,是之前在广州认识的朋友,我们约在紫竹桥附近的一家咖啡厅见面。我竟然在那里碰见了朱一发。那儿离我们谁的住处都不近,北京这么大,两千万人,只能说是缘分。我问朱一发几人,他说就他自己,没事随便坐坐喝点东西。我感觉他的眼神有点怪异,但也来不及细问。我说约了朋友,他说你们聊吧,我晚上也没什么事,待会儿送你回去。我这才看见桌上躺着一把车钥匙。他自己的车?不至于这么快摇上号吧?我和老陈吃完聊完,老陈要打车回酒店,朱一发说,干脆我顺道送送这位大哥得了。车在三环上疾驰。前方红灯亮起,车速丝毫未有减慢的趋势。我转头看,朱一发表情如木偶,似乎根本没看见红灯。我陡然想到他两年没更新的签名,联系到他今天独自呆坐在咖啡厅,心里大惊,一个念头瞬间在脑子里闪过:这家伙不会有什么心事想不开吧?就在此时,一个刹车,稳稳当当在白线后停下,车身并没有怎么晃。我扭头看后座的老陈,他也没有异样的表情,方才意识到是自己少见多怪了。老陈之前一直未说话,这时突然开口了:“车技不错啊,小伙子!”这还车技不错?过了会儿,我突然想到老陈也喜欢车,算是资深车友,就问老陈:“你看我这朋友像有几年车龄?”老陈说:“刚才这一脚刹车,很像开了十几年的老司机,不过看这兄弟这么年轻,恐怕没那么久,但五六年总是有的。”我说他车龄还不到两年,老陈不信。老陈下车后,车转入长安街,渐渐出了四环,周围车流比刚才少了好多,车速居然慢了下来,毫不显眼地跟在其他车屁股后面。我奇怪道:“怎么不飙了?”朱一发说:“一快之后,必有九慢。”我咂摸着这句话的味道:一快九慢,九慢一快……你应该改名叫朱十发。我说:“不是‘红灯须硬闯,马路要横穿’吗?”“那只是打个比方。很多事情你也许做不到,但一定要去想。”我花了一阵在脑子里回味朱一发这句话。一年未见,我对他的境况毫无了解,也不便贸然搭话,更不能像当初那样一句一个“二货”地称呼他了。沉默了半晌,朱一发开口了,不知是在对我说还是在自发感慨:“你看这世界如此奇伟,大厦如此高峻,使这一切成为可能的,都是在心里闯过无数次红灯的人。”我用不着细想,用不着咀嚼,仅凭对文字的敏感和直觉,仅凭句式、语气和时态,就能在第一时间做出判断:“逼格”甚高。我正要鼓掌叫好,朱一发又加了一句:“可是,即便是他们,活在这个世界上,依然要遵从万物运行的法则。”他几乎每次都会让我感到意外,这次也不例外。7我说要去单位顶楼的健身房,朱一发把我送到了单位门口。车停下。我说,朱一发你先别走,我想在顶楼给你拍个鸟瞰照。我冲进大楼,按下电梯,徐徐升至十七楼。我跑进健身房,推开窗户,攥紧扶手,探出半个腰往下看。街道像铅笔盒那么窄,朱一发的车像蚂蚁。而他,就是蚂蚁的眼睛。拍完照,我打电话给朱一发:“拍完了,你可以走啦。我在楼顶目送你二十里。”朱一发的车发动,沿着长安街一路向东,慢慢消失在夜色遮却的洪流中。长安街上车水马龙,川流不息。路旁华灯盏盏,温柔的光芒镶嵌在这座城市的大地上。伫立的楼厦巍峨高峻,秩序井然。远处工地上,冰冷的摩天机械伸起它的庞然铁臂。我原以为朱一发是另类,在人群中少之又少。直到此刻方才恍然大悟,在这座城市里有着无数个朱一发,多如牛毛。这庞大而井然的气象就是明证。存在着无穷多个朱一发这样的人,他们是这世界的刻度。就好比存在着无穷多个有理数,而世界,就是数轴。比有理数多了很多倍的是无理数,他们同样在这世界上存在着。但他们存在的意义只是存在,并止于存在。没有人能在数轴上精确标出一个无理数的位置。可有理数不一样,你无须标注他们的位置,他们是以定义的方式出现——先于数轴而存在。上帝画下一道线,说:这里是0,这里是1。然后,数轴就出现了。一个人如果无从理解别人的想法,就只能永远生活在逼仄的空间里。杀手的礼物文 / 蒋话 90后青年作家 @蒋话话1终于,在完成一次“双杀”之后,俊彦注意到顶在颈后的消音器。“谁?”俊彦的话语有些吞吞吐吐,但并没有我想象中的慌乱,眼睛不时地瞟两眼电脑屏幕,鼠标就像吸在他手掌上一般舍不得放下。“杀手,所以麻烦你转过来一下。”我建议道。消音器一头已被他的体温焐得温热,而他竟然到现在才发现我的存在。我的食指则轻轻地勾在扳机上,随时可以取走这个网瘾青年的性命。“能不能稍稍等一下,等我打完这局?”俊彦有些腼腆地指指电脑屏幕,“人在塔在,中途退出的话会坑死队友的。”我被他的“敬业”弄得不知所措,站在他身后看他打游戏,其间还指出他几处操作上的失误。很快,俊彦带领队友一波打掉对方老巢,游戏中也没有耍花招向队友发出求助类的暗语。“好了。”俊彦放下鼠标,转过头看着我,双唇不自然地微颤。我将枪顶在他太阳穴上。“开枪前,可以让我打个电话吗?枪在你手里,我不敢报警的。”俊彦说,怅然若失的神情写满了他整张娃娃脸,“虽然已经分手,我还想最后听听她的声音。”“罗密欧,感情牌在我这可不管用哦。”我笑着说,“况且,你至少得让我将对白念完。”“对白?”“俊彦,有人向我买你的命。现在,你有一次机会猜他是谁,如果猜中,权利就将反转!”我拍拍他肩膀让他振作。“这……”俊彦不可思议地看着我。这就是我的规则,一份从天而降的礼物。2我叫李悟,七年前越过边境偷渡到德州,成为一名杀手。干这行已足足五年,至今尚未染指杀手界奥斯卡,连“最佳创意道具”、“最热心售后服务”这样的单项奖也与我无缘。究其原因,我既没有柯刀那种经常客串肥皂剧的俊朗外表,也不具备夜枪那样百米之内随意取人性命的狙击手法,更没有卡尔那般花样百出的猎杀手法,我只是死板地接单,然后拿起擦得发亮的马克22,将子弹射入目标的心脏。想来,我能立足于杀手界,只有一个原因,再简单不过,别人却很难做到——价格公道。我接单的价格是同行的五分之一,甚至更低,常常被同行骂无节操。顾客则视我为救星,曾授予我三次“业界良心”锦旗。然而那一单任务过后,我省悟了。我清楚地记得那是在理查德博士的私家侦探所里,年逾花甲的老博士力气倒没有减退,奋力反抗使我子弹射偏,眼角也被他的手杖戳伤。“放了我,我给你双倍价钱。”精通汉语的理查德博士倒在地上。“别幼稚了。”我对他说。“是艾勒里指使你的吧?我的确作了伪证,可那是他自找的。”博士捂住流血的腹部,一副对任何事情都了然于胸的样子,侦探的通病。“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你,神探先生,你猜错了。”我走到他身边,重新瞄准他胸口。“那一定是约翰!”理查德博士吸一口大气激动地说,我的准心再度跑偏。“我早跟这小子说过,他配不上我女儿!”“嗯?”我吓了一跳。“他配不上我女儿。”理查德博士纠正道,他的气息开始微弱,修长的白眉耷拉在额边。“也不是约翰……”我说,好像自己是答题类综艺节目主持人。“是雷,我就知道……”他再抢答,依然是错的。在我将子弹射入他胸口前,理查德又陆续说出十来个名字,可惜最终没有命中真正雇主。生活就是如此,每一个人平均每天要说一个多小时的话,做五十到一百多件事。每一句话、每一件事都可能开罪人,然而自己却全然无知,直到被人用枪顶住脑袋才开始反省,到死都不知道究竟做错什么,这是多么可悲的事情。事成后,我若有所思地走出事务所,皎洁的月亮高挂在夜空。理查德博士临终前的神情在我脑海中反复浮现,那么无奈、无助。然后,我开始创立属于自己的规则,试图打破雇主与目标者之间强弱分明的僵局,给予目标者实现逆转的一线生机。当然,规则是不许雇主买凶猎杀自己,因为那样会产生不必要的悖论,我本人数学极差,最头疼逻辑。从此以后,我拥有了全新的名字,杀手代号“礼物”。3“能解释下权利反转的意思吗?”俊彦弓着身子,小心翼翼地问道。此时的我和他正坐在沙发上,我一抬头就能看到靠背边缘挂着的臭袜子。和大多数留学男一样,俊彦的单身公寓脏乱到让人无法忍受,窗边的摇椅成为唯一的“净土”,上面还盖着粉色的毯子。“很简单,半小时内猜出雇主是谁,我便不能杀你,转而去干掉雇主。”我没有经过他同意,拿起茶几上的易拉罐饮料,打开一饮而尽,“计时从我喝完这罐饮料开始。”“就是说我还有活下去的可能?”俊彦舔舔干裂发白的嘴唇,兴奋得像重生一般,“只是你这样做,还有雇主敢向你买凶杀人?”和俊彦猜测的相反,规则定下后,我的生意反而越来越好,因为我将费用再度下调三分之二。这种低投入、高回报的投资,受到越来越多顾客的垂青,尽管它拥有同样高的风险。我笑笑,提醒俊彦注意时间,这个时候好奇心可帮不了他。俊彦略加思考,赶紧从电脑桌下找来纸笔,纸上很快出现密密麻麻许多人的名字,而后他皱着眉头将名字一个个划去。俊彦在进行人生中最重要的一次排除法,他的额头上渗出了细密的汗珠。“可不仅仅是排除法,还牵涉到归纳和演绎法。”俊彦纠正我,我的头又开始发胀,示意他随意发挥。苦思冥想之后,俊彦的A4纸上出现了三个名字,分别是:里奇、阿秋、安妮。我注意到,俊彦的脸色开始凝重。他咬着笔杆盯着纸上的名字,祈求般看着我:“可以连猜三次吗?”“可以,多猜一次你的脑袋上将多一个洞。”我摸摸下午刚理好的子弹头。“场外电话求助呢?”我直接举起枪对准他。“开玩笑开玩笑的!”俊彦赶紧讨饶,直到我放下枪他才开始重新凝视茶几上的A4纸,时间已经过半。俊彦继续自己的排除法,首先是里奇。里奇和俊彦在布鲁克林街相识,当时有人抢了里奇的钱包,俊彦拔腿便追。俊彦出国前是二级运动员,速度极快,比赛中常常将对手甩下一圈半圈,结果这次习惯性反超抢劫者一圈,哪里还拿得回钱包。“不会是里奇。”俊彦摇着头,“他不是斤斤计较的人,而且,我还向他借了三千美金呢,他会傻到让这钱成为无头账?”俊彦试探性地望着我,我挑挑眉毛表示爱莫能助,他点点头坚定地将“里奇”二字划去。接下来是阿秋。阿秋是俊彦大学死党,在学校里两人几乎形影不离,阿秋还曾为俊彦和隔壁学院的白人干过架。后来阿秋沉迷于夜店的灯红酒绿,才和俊彦渐渐疏远。俊彦向里奇借的三千多美金,就是替阿秋付清陪酒小姐的过夜费。“更不可能是阿秋。”俊彦再次否定,“下周要考微观经济学,我一死,没人给阿秋‘助攻’,他必挂科。要杀我会等到考试过后。”“哦。”我敷衍他。然后,俊彦将十指埋入鸟窝般的头发里,鼻梁上出现了痛苦的皱纹,就像池塘中被冷风吹起的涟漪。他直勾勾地盯着纸上的最后一个名字——安妮,像是丢了魂一样。我已经猜到,安妮应该就是他的前女友。“看来,你有答案了。”我转动着手中的消音器,“排除到最后,只剩她了。”“安妮……”俊彦眼神空洞,目视前方,“不会的。”认识安妮那年,俊彦二十岁,安妮十九岁。在一个夏季的午后,安妮将自己编织的厚重围巾给俊彦围上,俊彦接受了安妮的爱,同时也接受了第二天冒出的大片痱子。之后,俊彦不顾家人反对,与安妮在单身公寓同居。安妮颈椎不好,俊彦就买来摇椅,让安妮躺在里面休息,自己轻轻摇动。他以为自己会和安妮就这样一天天老去,只是没有想到,审美疲劳来得如此之快。半年前,安妮提出分手,从公寓搬了出去。俊彦没有放弃,打电话挽回,甚至到安妮上班地点去堵她,却得知安妮已经有新男友。安妮请求俊彦不要再纠缠,从她的世界里消失。而俊彦只是想告诉她,他还一直在等她。“是安妮?不会的,不会的。”俊彦跪倒在地上,双拳紧握着,指甲已深入皮肤渗出血来。或许,他早就能猜到这个名字,只是自己不愿意承认,这才拿出纸笔,想尽一切办法逃避。只是真理不容逃避。我看看手表,时间已经到了。4掸去冲锋衣上的灰尘后,我敲响安妮家的房门。安妮过了很久才出来开门,她刚洗过澡,穿了一件干净、宽松的白衬衫,长发像瀑布一样洒落在两肩上。若能搂着她,一定会幸福到死。只可惜我是杀手,来这儿是为了完成任务。“结束了?”安妮问我,惨白的脸上能看到弯曲的小血管。“结束了。”我说,我的到来已经说明了结果。我走进房间,带上门。安妮平躺在床上,她已经闭上双眼等待我的子弹,宽大袖管中的手臂像糕点一样洁白。“你说有新男友,是骗他的吧?”我给马克22装上消音器,“最近对他说的所有狠话,其实都是暗示,你是有意让俊彦猜到雇主就是你,对吗?”“为了我,他和家里断绝关系,只有这样,才能让他彻底忘记我,不是吗?”安妮眉间一蹙,仍然没有睁眼。我笑笑,继续说:“我调查到,你最近投了份意外险,受益人是俊彦。你在利用我的规则,知道吗?”“我只知道你一定会遵守规则。”安妮微笑,像一个胜利者。我摇摇头,将马克22顶在她背部,开枪。安妮的身子猛然颤动一下,枪却没有响。是空枪。“这一枪,是对你亵渎规则的惩罚。”我去掉消音器,将手枪收入怀中,“活下来的是你。”安妮诧异地看着我,呼吸急促,明显没有缓过神。“俊彦猜错了。”我叹道。“不,应该说他是故意猜错的。”我坐到床沿,“你失算了,即使知道你要杀他,他最终还是选择让你活下来。你低估了他对你的爱,或者说,你的计策原本就很愚蠢。”“不,不。”安妮浑身颤抖,绝望的五指在床上乱抓,才终于摸到手机打给俊彦。俊彦当然不会再接了。“去看他最后一眼吧。”我说,“他非常非常想念你。”安妮已经哭花了眼,匆匆套上牛仔裤飞奔出门。我从兜里掏出香烟,点燃,然后数了数手掌里的子弹。破天荒地,今天竟一颗也没有用上。一会儿俊彦搂着安妮,一定会幸福死。便宜那小子了。(本文属虚构作品,与现实生活无关)姐姐的战争文 / 王云超 某酒企主管 @大蛋蛋的外宅姐姐和班花是闺密,后来她俩闹翻,打架。班花身手矫健,一把抓住姐姐的头发,打脸颊,嘴里问候我母亲。姐姐被压着头,一边哭鼻子,一边空舞手爪,问候班花母亲。她早已失去控制力,却死死抓着班花一缕头发,捍卫最后一丝尊严。孩子们看热闹,起哄,没有一个过来拉劝。姐姐鼻子被打出血,和泪水掺在一起,顺着松散的头发滴下。班花打累,问候我母亲,松开手。姐姐抹了把脸,慢慢走回座位,趴下,大哭。1姐姐和白富美的这场肉搏在某种意义上像极了她的前半生,堪称完败。据说她一出生就带着败象。秋末万物破落之际,属相羊,犯女人之讳,阳火命,注定操劳一世。父亲说当年奶奶望着地上的脐带,喃喃道:“老天爷保佑,保佑这闺女能活命。”姐姐六岁半,逢生平第一关,左鬓生出骨刺,难倒十里八乡的郎中。这根骨刺,仿佛附身妖魔,压得她夜不能寐,眼黑气喘。一家人万念俱灰叩首怨天的时候,她挣脱开母亲的怀抱,跑到院子里,一头栽倒在炉火台上,喷出两坨鲜红的血块。母亲大叫着奔过去,她缓缓爬起来,用小手抹了把脸回头说:“娘,我好像没事了。”活命的姐姐随后和其他孩子一起背着碎布书包上学去。比起父母在家里无休止的争吵,她显然更喜欢学校,或者说她所有的快乐都来自学校。尽管长相和成绩毫不起眼,可她爱这个地方,爱老师的点名,爱课本扉页的芬芳,爱小伙伴们的嬉闹,直到肩背三道杠的班花因为一把铅笔刀把她揍得稀里哗啦,她才发现这所学校其实并没有她想象中那般爱她。1993年,姐姐十三岁,上了乡中,迎来初恋。她连初恋都毫不起眼,而班花的男朋友是全年级女生的梦中情人。这个长相酷似林志颖的男生酷爱拉帮结派打架斗殴,每次斗殴,后面都跟着上百人的围观队伍。尘土扬起,“志颖”打赢,高昂头颅目不斜视地走过人群,众喽啰在一旁紧紧跟随,他突然甩一下头发,人群中几个姑娘失去重心。“志颖”这样的好汉,一般都避免不了被开除的命运。会考结束后班花也离开乡中,两人挑了个好日子鞭炮齐鸣地订了婚。“志颖”的爸爸与我父亲同年,名大喜。大喜四两白酒下肚,开始散德行,深情地望着我父亲说:“老哥,咱做亲家吧,只要你一句话,我就找人退亲去。”父亲轻轻拍了拍大喜的肩膀说:“放你的屁。”21996年,父亲下岗,再找不到好营生。母亲起早贪黑去工业区打工,挣四口人的嚼谷儿。作为一家之主,她动了不让落榜女儿复读的念头。眼睁睁两个娃娃都大了,母亲力不从心。姐姐想接着读,她坚信只有死死抓住上学这条路才能打赢出身,只有高学历和体面的工作才能挽回她的尊严。她含着眼泪一家一家去求亲戚,这才有了读高中的机会。其时,姐姐年逾豆蔻,出落得亭亭玉立,引成片男生觊觎。闺密们私下都有男友,她却不敢恋爱,她怕恋爱,怕恋爱影响她那本来就一般的学习成绩,她甚至没有勇气接受男生的目光,在日复一日的拮据与自卑中变得越发冷漠。“王雅莉!”理科班的毛毛在二楼扯着嗓子喊,王雅莉却不敢应声,低着脑袋加快脚步。她的心怦怦乱跳,分不清厌恶还是不安。“王雅莉!”毛毛又扯着嗓子喊,整个楼层开始骚动,女孩子偷笑,男孩子帮腔,甚至有人吹起口哨。王雅莉心跳若崩忍无可忍,一脚踩烂地上的情书,仰首回敬一句:“喊你妈!”楼层更加骚动,女孩子哈哈大笑,男孩子集体起哄,这下该毛毛露怯,他涨红脸蛋,呆傻僵硬,不知如何收场。毛毛活该挨骂,他这两嗓子不仅让王雅莉出了大名,也让王雅莉最好的闺密心碎了一地。整个文科班都知道程墨暗恋毛毛,可毛毛却当众向别人扔了纸飞机,程墨只好申请调了宿舍,再没勇气见王雅莉。高考结束,姐姐失利,分数只过了当地的邢台学院。程墨留下复读,她铁了心要报考和毛毛一样的大学。姐姐另一名闺密葛青考取北大声名大噪,四年后又进党校学习,一飞冲天。据说2002年程墨给姐姐写了一封很长的邮件,内容不详,姐姐亦未回复。2007年,程墨和毛毛在石家庄离了婚,她不得不独自办理离婚手续,因为老公和自己的一个学生跑了。姐姐对我说:“程墨挺可怜的,付出了那么多,毛毛却从来没有爱过她。”2000年暑假,我回老家帮老乡盖新房,工地上邂逅传说中的“志颖”。可叹“志颖”,怎么会有沧桑,所以再不是年轻的模样。他认出我是谁的弟弟,拖动二百斤的身体走来,想说什么,却又不知从何说起,只递了根烟了事。“志颖”子承父业开了班车,妻子在村里小学做民办老师,过着微不足道的乡下小日子。世间太多故事,其实都没有胜者。3葛青对我说:“除了钱,没人能打败你姐姐,这女人性格太硬了。”可她偏偏是个穷人家的姑娘,钱是她的心病,钱是她的梦魇,她如愿以偿上了高校却逃不开人生的头号大敌。那是家里最困难的时期,我也上了高中,家里却只有一个人工作。为了不让我借钱读书,她将全部课外时间用在兼职上,家教、刷盘、发传单。即便这样,她的名字依旧和其他贫困生一起出现在学校的催款栏中,她不敢看那块板子,她是邢台学院有史以来唯一一个欠着学费和贷款利息的校学生会主席。她变得外向,作风干练,言语刻薄,骑着一辆二手自行车风尘仆仆地奔波在城市的各个角落。只要人家脸不是太臭不拖欠工资,她就帮人家干。她舍不得去食堂吃饭,写了个简易营养食谱钉在床头。她自己动手剪头发,并将同宿舍所有女生的发型剪乱。大学恋爱公开化,她没有心思,或者说没有时间。学生会的学弟暗恋她,不敢表白,仿佛任何男生在她面前都会失去胆量。表姐婚礼,表姐夫的发小,肉嘟嘟,对她一见钟情,遭到婉拒。肉嘟嘟不甘心,每隔半月必回邢台探家,探家必呼姐姐。校门口,姐姐说:“你来干啥?”肉嘟嘟说:“没事,回家,顺道看看你呗。”姐姐说:“回家吧。”肉嘟嘟说:“嗯。”如此数年,孜孜不倦。我问王雅莉,为什么选择肉嘟嘟,王雅莉讲了个故事。话说肉嘟嘟也算个官二代,父母在机关任职,他中专毕业,找不到工作,又不想和其他机关子弟一样落得个啃老名声,一怒之下和我表姐夫去北京做保安,月薪一千,管吃管住管制服,干五年,携五万现金归来。肉嘟嘟的妈又疼又气,当场就把儿子给打了。肉嘟嘟赢了,他以不可思议的执著和令人发指的节俭打动了王雅莉。王雅莉说服母亲,一分彩礼钱没要,风风光光嫁给了他。但在大多数人眼里,王雅莉的出嫁充满了投机色彩,她考上了肉嘟嘟父母所在单位的公务员,尽管她在一百多个竞争者中笔试第一名,面试部分仍由公婆出面请客送礼搞定。毕业合影那天,校门口来了个人,姐姐和表姐一起出去迎接。毛毛平静地对姐姐说他要和程墨结婚了,希望姐姐周末参加他们在老家的婚礼。姐姐说周末就要大考肯定去不了。毛毛在远处突然把车停下,站出来,关掉车门,对着天空扯着嗓子喊了一声“王雅莉”,然后头也不回地钻进车走了。表姐说:“这男的谁啊,怎么这么逗啊。”姐姐抹了把脸,笑着说:“一个傻小子。”4参加工作后的姐姐接了母亲的班,掌控起全家的财政。每到年底,她会做好一份几页的家庭财务报表给我。我一次也没看过,她收起来说:“你不爱看没啥,但我必须得做。”她继承了母亲当年的勤奋和省俭,却远比当年的母亲强硬和专制,她严格控制全家人的零花钱。两个家庭,九口人,几乎都要看她的脸色行事。姐姐依旧恋着娘家,一身警服气场强大地迈过故乡的老街,接受每一个巷口每一位长辈的问候和赞许。乡亲们来串门的越来越多,母亲骄傲地炫耀这是女儿给买的那是女儿给买的什么都是女儿给买的。父亲喝酒后被人打,她带领派出所一帮干警冲到对方家里,直到对方赔礼道歉。家乡的人去监狱探监找她通融,事后她将人家送的购物卡硬生生退回,她在故乡人面前始终保持一种胜利者的姿态。2007年,我大学毕业私自进京谋生,她旗帜鲜明地站在父辈一边与我开战。她逼我回老家工作,逼我回迁户口,逼我相亲,逼我买盐。我怒道:“买个屁盐!你大小也算个国家干部,承蒙党和人民教育多年,就这点觉悟。”她乐了,乐完继续板个脸说:“少废话啊,人家都买你凭什么不买,你买不买?”2012年,这个女人突然变得温和了许多,或是多年操心过度,榨干了她最后一丝跋扈。她偶尔会在跟我吵架失败后略带伤感地说:“你看我是不是有点老了,也有白头发了,是不是更年期要来了?”我说:“别别,您才三十五,更年期早着呢。”她说:“你到底啥时候才能结婚!”某日,全家人在院子里聚餐。席间父亲说前些天遇到大喜了,晚景凄凉,老两口被儿媳妇赶到养老院居住,窗破无人修。我顺便问起:“如果当年你和班花那场架你打赢了,会是怎样?”她说:“那时候小孩子一个,懂个屁。”姐姐带女儿开车送我去火车站,边开车边唠叨:“是,咱家那时候是穷,是受过不少欺负,但这么多年过去了,你不能总像个孩子似的看不起老家人。你不回来工作,没关系,但我告诉你,外面的朋友再多,毕竟心上跟你隔着一层,老家的人再不好,毕竟和你水土一脉世代同处,那种埋在心底的情分儿是你在外面找不到的。”回京后,我做了一个梦,梦见姐姐离婚了,她的公公婆婆丈夫女儿都抛弃了她,连工作都丢了,她重新变回当年那个无路可走的穷姑娘。我把她接到了北京,帮她找工作,帮她物色男伴。她不想工作,对男人也死了心,我就养她一辈子,守她一辈子,直到她比我先老去,直到她比我先糊涂。我坐在床边给她喂饭,她撑开皱纹边吃饭边瞪眼瞧着眼前这个老头子,瞪了半天,认出我是谁,然后望着窗外说:“蛋,下雨了,咱娘怎么还没回来。”醒来后,我哭得一塌糊涂。我给姐姐打电话说:“刚才你在梦里可惨了。”“我过得好着呢,乱梦个屁,我说你到底啥时候才能结婚!”站在三十岁的门槛上文 / 邓安庆 作家 @浮尘录二十九年前的今天,妈妈生下了我。现在妈妈在老家,我在北京。每一年我回一次家。他们都永远在那个老屋里,而我总是从一座城市换到另一座城市,出发的地方总有不同。打电话回家,他们问我在外面过得好不好,我说好啊,吃得饱穿得好。我问他们好不好,他们说好啊,天气好收成好。他们总问我吃饭了吗,说着说着又问我吃饭了吗。吃饭好像是第一等的大事情。他们生在饥荒的年代,爸爸小时候在全家出去讨饭时差点被卖,他们总是忘不了饥饿的感受。最新鲜的一次,是跟九岁的侄子通话,过去他在我印象中只是一个模糊的小孩,现在他却能清晰地表达。我问他转学的事情,问他有没有朋友,我其实也很想跟他说:“九岁时,你的爷爷奶奶去了外地,我第一次学会了站在凳子上拿着锅铲做饭。”我们的生活交集得越来越少,一年一次的回家,主题渐渐变成催婚。无论什么话题都会转到结婚的事情。一次我忍受不了这样的重复,便说:“我有我的生活。”妈妈在电话那头质问:“你怎么这么自私?你考虑过做父母的感受吗?走在垸里,跟人家说话,人家问起你的事情来,我都不好意思说什么。”我一时间不知说什么好。我尝试费力地讲我的世界、我的想法、我的得到,他们茫然地回应着。他们在那个永恒不动的小村庄里,听着一个在远方不断流动的声音。我不敢说任何不好的事情,被中介骗,被人骂,被偷了东西,这些司空见惯的外乡事件,都能引发他们的担忧。但是他们一定会转回来说:“你要赶紧找个女人结婚!”我想三十年的生命中,我最常感觉到的是一个场景:我在一个小箱子里,手和脚都缩着,无法伸展开来。上学时,我担心交不起学费,担心被别人同情和嘲笑;上班后,我担心被炒鱿鱼,老是被失业的噩梦惊醒。当我跳出来看自己,我看到的是一个自哀自怜的形象:母爱缺失,总把自己放在一个需要关爱的位置上。因而去屈从,去讨好,生怕人们不爱我。我开着各种玩笑,又留心人们的反应。我想做父母的乖孩子,也想做工作中的好同事。在我的内心中,我压抑着自己。我想过的人生,坦荡而肆意的生命,总是因为我内心的恐惧而止步。当我一个人的时候,我看着一个日渐趋向衰老的肉身,内心常有自我厌恶感。想起大学刚毕业的时候,还留在上学的那座城市上班。那时候的女友打电话叫我回学校。她在车站等我,然后带我去了餐馆。推开门,坐了一屋子的人,生日蛋糕摆在桌子的中央。我内心激动而惶恐。从来没有人给我办这么热闹隆重的生日宴席,面对这么多的祝福我不知道怎么去回应他们。亲密的情感,从来不是我熟悉的。从小我独自一人面对这个世界,我一个人接受,一个人消化。忽然有人对我这么好,我有点手足无措。后来我离开那座城市,在另外的城市里找工作,找到又被开掉,吃不饱饭,房租也交不起,我没有告诉她。那时候我们已经分手了。我把积蓄一部分给了哥哥,另外所有的都打给父母,留下几百块钱熬到下个月发工资,有点倾家荡产之感。我总记得上大学时父母向亲戚借钱给我上学,他们一百一百地凑钱的场景让我终生难忘。我也记得母亲当时在山上因结石疼得直哭,还要去地里干活。我想也该是我回报的时候了。我终究不能完全按自己意愿生活,我的一部分是他们的。我出生时,七岁的哥哥跑到地里去叫我爸爸,然后跑回家放鞭炮。现在他三十七,我妈妈六十,我爸爸六十一。哥哥是做生意的,欠了钱,跟媳妇儿吵翻,跟生意伙伴闹僵,现在他不见了足足半个月。当我的人生走进三十岁的门槛,这是我碰到最糟心的事情。我内心一直存着这个想法:他一定是好好地活着的,只不过压力过大,就躲了起来。但如果他真的出事了,我就要承担起我两个侄子的抚养责任,也要照顾好我的父母。我做好了这个打算。既然生活就是这样反反复复,我没必要悲观,平平静静地尽我的责任就好。我三十了。哥哥失踪前的几天,问我妈妈:“你是不是更喜欢你的小儿子啊?他又懂事又听话。你看我的两个儿子,我跟他们妈妈吵架,老大就杵在那儿绷着脸不说话,小的就会到他妈妈那边笑笑,再到我这边笑笑。你看弟弟不就是像我那个小的那样吗?”我妈妈生气地说:“我对你们都是一样地疼爱!”妈妈告诉我这件事时,我说:“他是担心你们会嫌弃他。”妈妈那边激动地说:“他是我儿子!我怎么会嫌弃!”当我三十岁时,我会想起他的三十岁,也会想起我爸爸的三十岁。我们一个个穿过这个时间的节点,奔赴未来的生活。我常常为我父母而心疼,他们养育了两个他们无法理解的孩子。他们至今在期待一个安全而平坦的人生。哥哥最后一次电话跟我说:“我在家,根本不敢看妈妈的眼睛。她的眼睛叫人害怕。”以前没有电话时,每回收到在外读书的哥哥来信,爸爸都要回信。常常是他和妈妈在房间剥棉花,我趴在桌上拿着纸笔,他口述一句我写一句。经常是这样开头的:我儿,收到你的信了;结束的话也是固定的:钱省点花,好好读书,出来为国家社会多做贡献。妈妈会添一句:饭要吃饱!我也会添一句:带点书回来看!现在虽然我不写信了,但是我会不断发短信给他:“我想生活总是这样,坏一点,好一点,再坏一点,再好一点,好好坏坏之中,人变得坚韧起来。就这样,不至于好到哪里去,也不至于坏到哪里去。时间继续往前走,日子继续往前过。在反复折腾中,对于人生的各种境遇,世态炎凉,人情冷暖,都有了丰厚的体会。领受属于我生命的独一份,并去过好它就可以了。”我希望他能看到这段话。而我最希望的是看到他回的短信:“弟弟,我没事。祝你生日快乐。”无法隐居的人文 / 毛利 专栏作家 @毛利2009年,我在北京待了整整一年,到最后一个月,我觉得情况糟透了。天气太冷,脾气逐渐变坏,我和朋友在三里屯的小酒吧喝酒,已经没有任何男人给我们买酒。某一天我站上药店的体重秤才发现,男人绝不是好心肠的瞎子,我们只好寂寞地自掏腰包,互相请对方喝一轮。圣诞节前后某天,我穿着羽绒服(暖气不足)躺在出租屋的床垫上,翻着一本比尔·波特的《空谷幽兰》,翻到第五页我决定打包行李滚出北京,也去找个地方隐居一次,彻底地,净化身心,戒掉电话网络各种不良习惯。我想象自己从那个缥缈无人的山谷中出来时,已经是个如苍井优一样明亮纤细干净的女孩,而不是眼下这副臃肿肥胖痴呆的模样。实话实说,如果你漂亮,有人追,买得起橱窗里的名牌包,你肯定不会跟我一样想去大山里待一阵。当时我穿着羽绒服腾空一跃,先去左家庄的小百货店,买了四个蛇皮袋。一袋子书,一袋子衣服,一袋子鞋,一袋子败家玩意儿。跟室友打招呼,下个月开始不住了。再跟我妈妈打电话说要把所有东西寄回去,她大喜过望说:你要回家了?我说是的,不过回家前要先去哪儿玩一趟。在收拾房间的过程中,我越来越发现,这个世界真是物欲横流,一个女人居然需要这么多东西,吃的用的喝的玩的,没完没了无穷无尽。我迫不及待地,想要过上传说中的隐士生活——吃得很少,穿得很破,睡的是茅屋,在高山上垦荒,说话不多。这不是存心找罪受,而是像吃惯了红油火锅,热切地盼望着吃几顿清粥小菜。这一次,我的背包里只有换洗内衣和洗漱工具,一条备用牛仔裤。当天晚上在网上买了一张去云南的机票,既然要住很破的房子,最好还是找个温暖点的地方。云南冷得要命,刚到大理我就在大街上买了条披巾,不可思议的是,我在人民路碰到一个北京的朋友,我们马上跟在簋街一样,快快乐乐地点了大救驾玫瑰炒鸡蛋、风花雪月啤酒。吃完躺在客栈里,觉得屈辱万分,飞越千山万水,居然还是摆不脱脑满肠肥的宿命。幸好客栈老板娘说鸡足山有几座小庙,的确有人在那修行。有人插嘴说,鸡足山上的庙实在太破,连电都没有,也没信号,一个女的去,有点危险。又有人说,干吗不去苍山上的无为寺?那里有一星期的武术修行班,很多外国人去,学点打坐、马步、三脚猫功夫,挺不错的。我拎着包,在大街上找了一辆黑车,告诉师傅去无为寺。他说六十块我说四十块,最后以五十块钱成交。那天下午大理的天气好极了,晴空万里,爽朗无风,小鸟喳喳叫,想到马上要跟这个世俗的世界暂别,已经开始涤荡心灵深处的污垢。去的路上相当幽静,一条山路往上开,除了偶尔冲下来辆小面的,连个闲逛的村夫都没有。司机默默无语,我一路看着景色越变越绿,激动得努力控制住情绪。到达无为寺,背上行囊,在后门碰到两个和尚,正从面包车上卸进口红提,我问他们武术在哪儿学,他们指了个方向。我边走边想:这群和尚吃得真好,也罢,第一次隐居不宜太激进。庙里果然有几个外国人,一个金发姑娘热情地问我是不是也来学功夫,她说走,我带你去报名。我跟着她走在曲曲绕绕的小径上,觉得此处甚好,甚幽静,甚是适合短期休养。传说中的武术修行班放在一个破破烂烂的小院里,几个外国人在里面练着马步,一个面带笑容的和尚看到我问:你是中国人吗?我点头,他随即告诉我:对不起,我们这不收中国人。是以什么样黯然的心情离开了无为寺?现在我已经记不太清楚,总之就是又气恼又丢脸。走出庙门一看,黑车司机还在那里,我问他你怎么还在,他说这里不收中国人呐,我终于知道他为什么一路都默默无语。他说:你下山吗?我也下去,这回收你三十。我不可能像比尔·波特写的那样,到终南山顶,找一个无人居住的茅房,就着两袋面粉过一个冬天;我也不可能像梭罗一样,孑然一身跑到湖边自己造个房子住。我唯一想做的事情就是跑到一个没网的地方待几天,感受下脱离世界的感觉,可我居然因为是个中国人而被拒绝了。下山后客栈老板娘听说了这个消息,立刻说,那和尚每晚都去坏猴子酒吧喝酒,你要不要过去跟他喝两杯联络下感情?没准就让你去了。不,我这辈子都不打算再去无为寺。后来我发现想找个世外桃源般的地方住着,听上去很简单,找起来真难。到处都是人,诺顿那样乡下的地方,只要有一个背包客说那里很好,马上整条街都是揣着单反的哥们。一个不太熟悉的朋友跟我说,你可以去杭州乡下,空气好极了,现在人也少。我琢磨了几番,觉得那里没准有郁达夫笔下《迟桂花》的气息,有点蠢蠢欲动。朋友说,帮你打听好了,那里的农家乐一个房间一天收三百,你是我朋友,去一个月给六千就行。如你所知,我很穷,听到这个消息我甚至后悔放弃了北京两千块的出租屋,其实拉断网线在里面进行一番辟谷运动,没准也能收获大块大块的孤独。不过这种人出现在城市里,看上去都像标准精神病。两年后,我终于有了一个机会。那一年我无意中去了修行大本营,印度的瑞诗凯诗,大名鼎鼎的瑜伽城。大把和我一样想要由内而外洗洗肮脏心灵和肥腻身躯的闲人,聚集在那儿。没费多大工夫,就找到了一家ashram(隐修所),那里没有网,没有电视,没有信号,没有交通工具,离小镇步行需两小时。房间里只有一张床铺、一个水杯。在这里既不允许抽烟喝酒,也不允许高声喧哗,甚至连聊天都最好避免。你只需要做一件事,冥想。冥想的内容还是人类终极问题,我是谁?我从哪儿来?我到哪儿去?我对禅学一无所知,正式开始修炼前,蹲在清澈的恒河边,吸了一根印度草烟。那是本地人用烟叶做的,吸着吸着想起王小波写在云南拿这种烟叶抽,一把火燎光眉毛,呵呵乐了。那时候我就知道自己在冥想上不会有什么出息。终于过上了梦寐以求的与世隔绝的生活,我们从早上五点开始打坐,七点练瑜伽,九点散步冥想,中午休息,下午再练一堂,到晚上又是打坐冥想。我本应沾沾自喜,可是两天后的一个下午我终于明白这次地方是对了,但时机不对。隔壁的墨西哥女人告诉我,她来这儿是因为和法国男朋友分了手,问我,你呢?我说我刚交了男朋友,他很好,在工作。你想他吗?想,何止想,我的每一次冥想都成了大段爱情与动作电影回放。于是这一场本该深入灵魂最深处的探寻,因为我满脑子心有旁骛,最终每一分钟,都在眼巴巴渴望回家。修行结束的那个下午,我兴高采烈,乘了第一辆的士出山,又叫了一辆昂贵的出租车去火车站,随后飞也似的,离开了印度。我的男朋友在机场等我,问我修炼得怎么样。那一刻我只觉得做个普通人已经相当满足,一个人若非碰到大起大落,实在犯不着跑到山里拼命冥想“我到底是谁”。爱情没收所有清高,当时我只想跟他一起吃红油火锅。直到这份恋情褪去热情,我才又一次,像回忆亲妈一样回忆那一年在印度,早上湿冷的空气,山中宁静的小道,五平方米小屋内的独坐,林间瀑布的冥想……不过我知道,再一次跑去隐居,只要在门口放块巧克力蛋糕,俗人立刻又能觍着脸跑出来。光灿烂时,星已死灭—— 献给《今世今生》的亿万维诺妮卡文 / 蔡康永 主持人 作家 @蔡康永从星空开始看见那颗星在天空闪耀的时候,那颗星可能早已在两百七十万年以前死了。因为那星的光,要跋涉两百五十五亿亿公里的路程,才能到达你的眼。当你为那星落泪、凭那星起誓的时候,那星早在整个文明开始之前,就灭绝净尽。当一个维诺妮卡领悟、看见的时候,另一个维诺妮卡早已释放过最灿烂的光芒,灭绝净尽了。基耶斯洛夫斯基的电影,常常把宇宙带到我的面前。旅程中想起约翰·巴斯在小说《夜海之旅》里,将一枚奋力泅泳的精子当主角,夹杂在无数互相竞争的勇者之间,开始思考造物者和他们这群勇者之间的关系,他们这样想——创造我们的造物者不见得是不朽的。我们可能不只是他的使者,我们可能还是他的“不朽”。我们延续了他的生命,延续了我们自己的生命。我们变化形体,超越了个体的死亡。造物者和勇者,彼此创造了对方……这枚精子,越想越惑乱,有可能我在一开始游泳时,就已经灭顶了,只是我在咽最后一口气之前,幻想出这整个在夜海游泳的旅程罢了……有时我认为:我就是那些已经灭顶的、我的朋友,活下来了的那个维诺妮卡,在电影结束以后,也会开始这样的生命,可能真的隶属于一个更巨大、浩瀚的整体。个体的死亡,并不能臻至灭绝,而是通过死亡或变形,参与到另一个生命里去。不朽,就靠着这么无赖的手段,得以完成。被爱情繁殖马歇尔·埃梅在小说《分身》里,造了一个能随意复制自己的家庭主妇。这位主妇,起初为了兼顾爱情和婚姻,动用了自己的化身。结果情况越演越烈,各种对女人的需求纷至沓来,家庭主妇使尽浑身解数,小说结束前,她在世上的化身多达六万七千名。最后,还是因为爱情的关系,化身之一被勒死。其他所有化身,一齐微笑告别人间。爱情,在基耶斯洛夫斯基的电影里,以种种幽深隐微的方式,蔓布于生命的所有枝干。爱情并不是救赎,爱情就是道德本身。爱情的光源,把一个人的影子,不断投射在地球不同角落。而这些影子,因为爱情的缘故,便都能够活下来,自己走动、相信生命。即使有六万七千个维诺妮卡,同时朝爱情的光源凝望,也就是如同六万七千朵向日葵,分享同一个太阳,而每一朵向日葵都能得到足够生长的阳光,不觉得生命有匮乏。从梦境胎生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如同庄周到罗智成这整整一脉的恍惚神智,总在猜疑自己的一生,是别人做的一个梦:人类的世界,是造物的一个梦。造物呢?也许是人类的一个梦吧!博尔赫斯在诗里写他梦见的《白鹿》——轻柔的生物,由一点点记忆与一点点淡忘而组成……管制这奇怪世界的诸神让我梦见但不驯养你;或许在渺达未来的一处转角我会再度见你……而我自己也是一倏忽即逝的梦,只不过多梦几天多留些时候……活下来的、在爱情里的那个维诺妮卡,意外瞥见一张旅游照片中另一个已逝的维诺妮卡时,恍恍惚惚地、似懂非懂地,然后,会过意来地,痛哭了。她是没有办法不哭的。博尔赫斯的《环形废墟》讲一名以做梦来生育子裔的术士:他先梦见跳动的心脏,最后把头发也一根一根以梦造出。他完成了造人的任务以后,用火来焚身,他准备好要接受死亡的解脱了。谁知道火并没有如他预期的那样烧焦他的皮肤,而只是轻轻拥抱抚摸着他。博尔赫斯这样作结:……欣慰、屈辱和恐怖的感觉,同时袭向他,他突然领悟:自己也不过是个幻影,另有别人在梦里创造了他。欣慰……屈辱……恐怖……维诺妮卡是没有办法不哭的。在另一个城伊塔洛·卡尔维诺,《看不见的城市》,在第二章首,马可波罗想着:……每当抵达一个新城市,旅人就再一次发现一个他不知道自己曾经拥有的过去……他必须前往下一个城市,在那里会有另一个过去等着他,或者是,某种原本可能是他的未来,目前却成了某人的现在的东西,在等着他……巴黎的维诺妮卡,邂逅了克拉高的维诺妮卡。城市身世的秘密,几乎要被拆穿——这无数形貌各异、各自靠经纬度标示的城市,其实,都只是同一个地方而已。波兰的城、法兰西的城,其实依赖的是相同的城民、相同的姓名,相安无事地前后错开了时空,像行星那样,谨慎地在自己的轨道上,兜着兜不完的圈子,以便瞒住那做梦的人,维护住这一个一个,繁衍为城市的梦境。只要不被撞碰,我们便都得以像心脏病发前的这个维诺妮卡,发现照片上的那个维诺妮卡一般,对号入座在生命的观众席上,偶尔心丝牵动,终究转瞬而忘,不会去探知大放映幕的另一面,也坐着一批同名同脸的观众,痴迷地望着银幕。有那样一个早上,你心血来潮,不是为了拿药瓶子,却突然打开了浴室挂镜的那扇小门,你发现另一张不是你自己的、你的脸,也正凝视着你。你发现镜子的彼端,一直藏着一整座一模一样的城。《看不见的城市》,第九章,“连绵的城市之四”——“每个地方都混在一块了。”牧山羊的人说:“到处都是西西利亚城。”所有的部落罗智成的诗《语录》——在我心底有无数事件。它们不属于我的任何经验。甚至也非我所创造的。但确实是我的。这样,即使地球上只剩下你一个人,也不能算是寂寞、不能算一无所有的了吧,维诺妮卡。终有一天,你也将从世上消失,你也将因卸任而感到欣慰,因虚幻而感到屈辱,因渺小而感到恐怖。但是,在那之前,你会遇见下一个维诺妮卡,在甘肃、在木星、在银河以外的大麦哲伦星云……生命的不确定与仓皇,也许因此而可以被谅解了吧。所有的维诺妮卡,都将继续在文字里、故事里、放映的光和投射的影子里相会。所有流离的维诺妮卡。罗智成的四行诗句——这次我的心思跋涉太远浏览了灵魂其他的部落这次我的心思跋涉太远被辗转贩卖,四处为奴……北京,北京文 / 暖小团 作家 媒体人 @暖小团2010年12月31日,我来北京的第三个月。那天我拿着同事给的赵传演唱会的门票,下班后换了两趟地铁,一个人去五棵松体育馆看演出。我不喜欢这个歌手,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去,大约只是不想一个人跨年。也许去现场的大多数人和我一样,整场演唱会中没有尖叫也没有荧光棒。可是当这个又丑又老的男人开口唱“当所有的人离开我的时候/你劝我要耐心等候/并且陪我度过生命中最长的寒冬/如此的宽容”,我一下就哭得像个傻×。那年我二十四岁,生命中第一次哭着跨年。我至今都能记得那时候心酸的滋味,但我至今都说不清彼时流泪的原因。2009年6月,我从家乡哈尔滨的某师范大学中文系毕业。同年年底,经过入职考试加上父母托关系,我进入某大学附属高中,成为语文组的一名教师,主要教顽皮不羁又家境优越的艺术生,让他们在几个月后的高考中能考入理想的大学。2010年3月,因为当时面世不久的新浪微博突然加了“测试版”符号,加上之前同类网站“饭否”被封,网上疯传微博要被和谐。当时我的微博只有一千多粉丝,都是当年“饭否”上一起嘻嘻哈哈的朋友。某天晚上,我收到了一个女孩儿的私信,她说:我挺喜欢你的,我怕微博挂了以后找不到你,我能把你的语录整理成一个帖子吗?我说行,反正我平时也是自言自语玩儿的,你随便。几天之后的一个中午,我因为下午第一节没课,破例在午休时间从学校回家吃午饭,打开电脑,第一眼看到的是消息框提示:你有10000个新粉丝,7200条转发,3900条评论。我当时心跳到嗓子眼,说实在的,是吓坏了,随手点开几条评论才清楚了原因:那个留言给我的姑娘整理了我的100条语录发在当时某个热门论坛,于是一夜之间,粉丝纷至沓来。我的第一反应是自己会被校方开除,我知道网络时代人肉一个人有多么容易。校领导如果知道自己的员工突然成了网络红人会是什么表情,学生家长如果知道孩子的语文老师是个口无遮拦的姑娘会是什么态度,这不难想象。我做的第一件事儿是删除了所有我之前发布过的个人照片和带个人明确消息和@周围朋友的微博,我想保护我的学生保护我的家人,起码他们不至于被推到风口浪尖。整个一下午,我都在紧张中度过,粉丝数还在不断攀升。之后的三天,我没更新任何一条微博。我没法冬眠,我还得上班,但是我可以装死,或者装死狗。我知道,这种时候,我该做的唯一一件事儿就是闭嘴。到2010年6月,我的第一批学生毕业。一切似乎没我想的那么坏。其间打扰我的只有莫名其妙的评论和连绵不断的私信。两个月后,我收到一条私信,大意是问我愿意给他们写专栏么?我没回复。第二条私信很快发来,还是这个人,他问我,你愿意来北京做杂志编辑吗?我看到他的微博认证是某杂志主编。因为正值暑假,我有的是时间想事儿,一周之后,我做了最后的决定。一个下午,我带着辞职报告跟校长谈了一次,从学校出来的时候,我已经彻底告别了自己的教师生涯。回家后,我才把这个消息告诉父母。他们先是惊讶,因为在此之前我没跟他们透露一点儿相关消息,他们的讶异很快就变为愤怒,他们认为一份高中教师的工作对一个生活在哈尔滨的二十三岁姑娘而言,其实足够。他们不明白我为什么要为一个在网上结识的人一句话,辞职去千里之外的北京,也不知道之前没有一点编辑经验的我突然跑到北京到底能做点儿什么。确定我已经辞职之后,他们开始沉默,整个家陷入一种可怕的死静。十天后我启程,母亲默默为我收拾了行囊。后来,我妈才告诉我,我做警察的父亲在得知我辞职消息的当天就去了一趟北京,专门跑到我要工作的公司彻彻底底地打听了一通,确定靠谱之后,才默许我离开家。来北京的第一段日子,我借住在一个朋友的朋友家,只因为她就住在我公司对面,再远点儿我可能不认识路。我要做的版面是“两性与健康”,这对于一个之前性生活对象只有大学男友一人的姑娘而言实在滑稽。不过一切容不得我选择,这对我而言不是安排,是任务。几个月后,我已经见过所有之前认识的在北京工作的网友。我依然什么地方也找不到,工作还没转正期间,我那点微薄的工资几乎都用来晚上和朋友吃饭来回打车,当老师时攒下的工资基本上花了个精光。总是在别人家叨扰不是长久之计,于是我用身上的最后一笔钱租了间房,房主是对北京的老夫妻,两个人住在破旧不堪的楼里,只住两室中的一间,另一间租给我。坏消息是窗户摇摇欲坠,好消息是距离公司近且价格便宜。那段时间我几乎每天都在喝酒,没有一天不是凌晨才回家。每天穿着大眼儿的丝袜,蹬着高跟鞋,两根手指夹着支烟,给自己涂个大红色的嘴巴走在这个城市。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非要这么干,但我只知道,如果当时的我任凭自己的状态消沉下去,我很可能在某个周末被压抑扼死在那个破旧的小屋里。这种想法如今想起来很滑稽,但却是我当时的唯一念头。没人瞧不起我,没人给我冷眼,我只是突然觉得自己渺小。我按照之前做教师时的工资提了薪资要求,可这个数字在北京这个城市仍显得少到可怜。有时候,我会在下班之后坐在人潮拥挤的国贸地铁口拎着一瓶啤酒看周围的人:他们个个行色匆匆,好像这个城市一直需要他们;他们好像永远那么忙,好像他们就是这个城市未来命运的决定者;他们总说“下班了,回家”,可我总是想:这个城市真的是他们的家吗?能让自己睡个觉的地方就是家吗?他们真的需要一个每平米支付五万块才能买下来的家吗?我们每个人好像一直都在跑,却总觉得自己把心和最后一点安全感落在了千里之遥的家乡。我开始强迫自己找个北京籍男友,我希望这么做能换来内心的安全感和归属感。我知道有了他就不必再到处问路;我知道有了他不用住在冬天盖三床被子才能暖和起来的旧房子里;我知道有了他能有个关于明天的期许;我也知道,有了他也许就不会让我的孩子跟我一样,不得不面对初到大城市的怅惘。当我的男朋友第一次带我回家的时候,我并没有看到新楼盘里气派的大宅门,那是一幢破旧的小楼,电梯里黑咕隆咚,开门的是两位老人。我低下头默默吃饭的时候,我听到他母亲在厨房里问他:“怎么是个外地姑娘……”2011年,因为连续喝酒熬夜和不规律生活,我生了场大病,父母闻讯赶来,给我单独租了一间房子。他们说:回去吧,回家怎么都比这样强。我就乐了,我说我来了就不打算走,要是这么走了我之前受的这些罪就全白费了。我妈开始掉眼泪,她说,我知道你过得不好。我说真的,我过得挺好,我要是真过得不好,我都活不到今天。之后的日子我开始老实地生活,大约是之前过剩的荷尔蒙都被那一场病搞得消失殆尽,再不需要酒精和彻夜狂欢来消耗它们。我发现日子竟然也能这么顺理成章地过,我再也不在意北京户口,我再也不羡慕三环有房,我再也不动辄就长吁短叹,我再也不把自己搞得狼狈不堪。事到如今,除了每个月让自己活得不再拮据之外,我还能掏出一大笔银子补贴父母。当赚钱、买房这类事情都有可能靠自己的本事实现的时候,我才发现,那些之前以为永远不会过去的东西,竟然就这么简单地过去了。上个月拿钱给我妈的时候,我爸沉默了半天,突然冒出一句话:“没想到,你还是翅膀硬了。”我仍然不劝所有刚拿到大学毕业证的孩子把这个城市作为就业的首选。我爱过这个城市:我喜欢京腔,我喜欢密布的胡同,我喜欢下午的后海。是的,你可以在这个城市赚到更多钱,这个城市遍地都是机会。但你也要知道,你要为此付出什么样的代价。如果手里已经端稳了一个饭碗,想换个更好的饭碗,你可以来这里;不过如果你此时手里并没有一个吃饭的家伙,想来这儿张开手讨口饭吃的时候,你就要清楚,你可能要下跪。新年开始的时候,身旁的几个朋友先后离开了北京,选择回家乡去继续工作和生活。走的时候他们跟我说:“当时觉得非来北京不可,现在突然觉得,活着是让自己自在快乐的,这个最重要。”我听着倒是像突然明白了点儿什么。好吧,这个让我们又爱又恨的城市,我没本事让自己成为你孕育的孩子,但我起码能让自己不死在你怀中。代金卡文 / 另维 90后写作者 大三学生 NBA节目主播 @另维_“嘿,能稍微,稍微留步吗?我有一样东西送给你。一张代金卡,赛百味三明治店的,我不知道它余额多少,也不认为它在这里有什么实用价值。我知道有点莫名其妙,但是请允许我,依然把它送给你。其实它原本就是个礼物,别人送的。”12010年,我18岁,独自来到西雅图的华盛顿大学念书。一切都是新的,语言,饮食、用拥抱蹭脸表示“你好”、“再见”,以及在开学前上学校书店自购课本。课本按学科分类。书店很大人很多,我右手环抱一个文件夹,取书放进怀里,转身碰见熟人,寒暄着同路回家。进了寝室才发现书还在手里,大约因为被挡在文件夹后,躲过了人们的视线。我发了会儿呆,连忙查看定价。飞来横财啊,净赚175刀,添点零头就是一个Kate Spade小手包,本学期开门大吉。但我又马上皱起眉头,这种事难免掉人品,恐有报应,搞不好会碰上一个变态教授或者出门丢钱包。如果再不幸点,所有的课上都碰不到一个美少年,那我就要哭了。我左思右想,神情恍惚。出门吃午饭,没走两步,便险些撞上电线杆。报应来得太快了。我抓起那本书,一路小跑杀回学校书店。“真对不起,我刚刚在这里遇到熟人,聊着天忘了手里还有书,结果没付钱就走出去了。我不是故意的,书还给你们。”柜台前,收银员接过书,连声道谢,谢得我脸红得都想逃了。末了她又说一句 “请等一下”,转身与同事交头接耳起来。不一会儿,她们一齐回到我面前,手里多了一张卡片。“昨晚来了个老奶奶,丈夫刚刚去世,也是华盛顿大学的毕业生。这张赛百味代金卡是老人生前没用完的,她希望我们把它送给一个善良的人。我们达成共识,你完全配得上这份礼物。”她们用了“deserve”一词:值得,配得上。我接过卡片,不新,但被保存得很完好。卡上附有一张黄色小纸条,我对英文手写连体字还没有辨识能力,琢磨了几遍,勉强读出最后一句话:Thank you for your random action of kindness.(感谢你不经意间的善行。)我眼前飘过Kate Spade小手包,红色款橙色款黄色款还有格外别致的宝石绿款,一阵脸红手抖心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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