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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谓的稳定,不过是在浪费生命-11

作者:李尚龙 字数:8459 更新:2023-10-08 22:01:49

这些年认识了很多人,交了很多朋友,但是真正知心的依旧是那么一些人。很多人就像是过客,在生命中停留一下就离开了。有时候觉得生命很滑稽,两个人昨天还在手牵手,第二天见面就形同路人。随着成长,我逐渐意识到,这个世界上人和人之间的距离竟然是这么远,要相信一件事情,是多么难。我曾经说过,我相信这个世界所有的美好的东西,即使被一些人伤害得遍体鳞伤。那天有人说我装。可只有我知道,写那句话的时候,是我曾经最好的朋友背叛我的那天。一直想说,一段错误的感情只是证明之前做的一些事情不对、某个人不对,不代表着以后都不对。未来一定会有一个地方,有一个人等着你。而你需要做的,是让更好的自己去迎接,而不是带着阴影去质疑。所谓爱情,就是在一个特定时间段的一个特定产物。只要你在这段时间用心了,用尽全力了,结果其实就不是那么重要。就算分开的时候有一些伤害,只要这些伤害能够让你成长,只要这些经历能够让你变得更优秀,这场恋爱就是值得的。总结一下失败的经验,然后收拾好行囊再出发,为了遇到更好的人,更为了遇到更好的自己。所以,想说的是,失恋不可怕,可怕的是因为失恋、因为已经离去的人、因为已经不对的人,把自己被打败。让自己失去了对这个世界美好的认知,让自己失去相信一个人的能力,让自己活在阴影中。记得,每次打不倒你的,只会让你变得更强。无论遇到什么,让自己阳光微笑每一天,去感谢那些曾经陪过你的人,微笑地告诉他,谢谢你,我会继续幸福下去。坚信随着自己越来越棒,会有一个人在不远的地方等着你。这样的你,才应该是幸福的你,才应该是讨人喜欢的你,才应该是自己爱的你吧。精神上的门当户对有一个遥远的希腊传说,美丽的阿芙洛狄忒是希腊众神中最美的神,是爱与美的象征,所有奥林匹斯山的男神都愿意倾倒在她的石榴裙下。和她生过孩子的神有帅气的海神波塞冬、英勇的战神阿瑞斯,有凡人,有王子……可是,她最后嫁给了一个又丑又瘸的工匠神赫淮斯托斯。无数读过这段神话的人都会问,凭什么?答案很简单,赫淮斯托斯是赫拉和宙斯的儿子(标准的官二代富二代);阿波罗等众神的好基友(群众基础好);除了造物,没有搞过婚外情(好不容易看上雅典娜还被女神嫌弃了好半天)。这真是太适合结婚的好男人了!最关键的是,他和阿芙洛狄忒,门当户对。可你知道最后发生了什么吗?他们结婚后不久,阿芙洛狄忒出轨了。美貌绝伦的女神不喜欢勤勤恳恳的匠神,而爱上了奔驰于战场之间的战神阿瑞斯。他们多次偷情,直到被阿波罗发现,告知了匠神赫淮斯托斯。匠神找到了宙斯,咒骂他女儿的罪行。很快,他们的感情就灰飞烟灭,消失得无影无踪了。明明是门当户对,为什么最后却没有好结果?答案很简单,两个人是否能最终走到一起,看的不仅仅是背景上的门当户对,更是精神上的门当户对。我有一个好朋友是舞蹈学院的大美女,追她的男生恨不得一车车地运,她家庭背景不错,自己也有一份不错的工作。我和她认识了三年,算很了解她的朋友之一,她在女孩子中算是奇葩一朵:她一个人去过西藏,考上了研究生但放弃了,换过的男朋友从老板、富二代,到电影导演。用她的话说:姐浑身的文艺细菌。那些人,很多家庭背景不错,工资收入不少。每次我都会刺激她说:是啊,你这病毒再不治疗,过两年就要变成传染病了。她分手的速度很快,有时候我几个月没见她,她就能更换好几个男友。每次分手,无论是她甩别人还是被甩,都能感到她的撕心裂肺,也能看到她的痛彻心扉。每次看到她写朋友圈,都会有点心疼,心想,赶紧来个靠谱的人把她收了吧。可是,哪个接盘侠肯接这位大神啊!她曾经跟我说,我需要一个能hold住我的人,至少要门当户对。我说,好像之前你找的那些人,都和你挺门当户对的啊。她说,也是,可是就是觉得哪里不对。我问哪里。她摇摇头,说,就是聊不到一起去。久而久之,聚会时她时常激动了就开始大骂:男人都不是好东西!说完看看我,然后赶紧补充,你还可以。就这样一姑娘,我总以为她挑三拣四最终会孤独终老,后来才知道她去年被一个理科男拿下了。那个理科男在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成天跟数字打交道,朝九晚五。据说理科男二十四岁的时候就拿父母给他的钱付了首付买了房子,然后每个月还房贷,很少出国旅行,甚至不知道情人节要送花。她说,我那个男人说好听点是踏踏实实,说难听点,不就是无聊嘛。我问,为什么是他?她说,我曾经以为找对象应该是门当户对,其实,精神上的门当户对,才是最重要的。她继续说,最好的感情,其实是彼此都有最舒适的生活状态。他们刚在一起的时候,我第一反应是,坏了。这姑娘把我们文艺圈的人祸害了,然后开始朝着理科圈进军了。可婚礼现场上,当我看到她剪掉了那头销魂的黄头发时,才知道,当人走入婚姻殿堂时都是会变的。有一次我和她聊微信,我偶然问到她,为什么是他?她说,你别想了,已经晚了。我说,去你大爷。为什么?她说,因为他踏实,人好,能过日子。他和我一样,喜欢读书旅行,我们在一起,很舒服。我在电话这边愣住了,这简单的几句话,直接刺中了无数人的心脏。恋爱和结婚,原来完全不一样,恋爱,要和最爱的人在一起;但结婚,要和最舒服的人在一起。原来一直不明白林徽因为什么会选择梁思成,而不选择情圣徐志摩,因为梁思成是谦谦君子,是过日子的人,踏实,人好,舒服,仅此而已。徐志摩的爱情种子太多了,当两人的爱情谈得太轰轰烈烈,习惯火辣辣的生活后,就很难适应平平淡淡的日子了。既然爱情和婚姻不一样,何必还要保守地去想:我和他在一起万一没有结婚怎么办?我们没有以后怎么办?如果互相喜欢,两个人在一起就好了;如果相思,表白就好了;如果有好感,就从约出来开始就好了。在最年轻的时候,去和最爱的人恋爱,然后和最踏实的人结婚,去和那些最门当户对的人在一起,记住,是精神上的。管这些恋爱的结果是什么,如果最爱的人变成了最舒服的人,岂不是更好。婚姻是受刺激者爱情的坟墓那年大卫二十二岁,因为家里是农村的,当了两年兵退伍,回到家乡开起了出租车,父母着急催他结婚。母亲告诉他,现在二十二岁结婚,二十三岁生孩子是最好的年纪。她告诉大卫,娘就是二十二岁生的你,等你到三十岁再生孩子,就晚啦,家里的人就会笑话你的。大卫从小到大听话乖巧,母亲说的话,大多他都会言听计从。这一次,他也不例外,只是问题来了:娶谁?大卫没有谈过恋爱,高三谈了一个还被班主任给拆散了,压根不懂什么是爱情。母亲想了想,说,邻居家的小章不错,人踏实,年龄和你差不多,就是没工作,也是着急结婚,要不你们试试,看看怎么样?还没等大卫说同意,老妈的电话已经打到了小章家。第二天,两个人就在家里见了一面,小章小家碧玉、性格内向,大卫沉着冷静。两人一见钟情,谈了两个月,很快,两个人结婚了。婚礼办得很高调,恨不得全村的人都来了,恭喜这对郎才女貌的新人。结婚一年,小章生了个大胖小子,一切都按照计划进行,本应该和睦幸福的一家三口,没想到,最先感到厌倦的竟然是大卫。大卫找到我的时候蓬头垢面,我安静地听着他的控诉,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那个女孩子在家很勤快,但是在外面工作能力很差劲,家里完全是自己在维持。曾经深爱着的女孩子,久而久之却变成了无聊乏味的伴侣。大卫每天开十五个小时的车,回家后脾气很坏,脱掉那套从来不换的出租制服,动不动就发火。她讨厌这个男人身上臭臭的汗味,她不喜欢他回家就看电视睡觉的死样,可她敢怒不敢言。久而久之,他们没有了沟通,没有了交流,只剩下冷冰冰的责任和相处。其实有时候我会想起“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句话,为什么大家都在说爱情的美好,却没有人说婚姻的浪漫。因为所谓婚姻,就变成了柴米油盐酱醋茶,而少了浪漫的语言和深情的目光。我安慰他说,很正常,所有的人在结婚后,都会趋于平淡。毕竟,激情消退,人情冷却,剩下的就是平平淡淡,很正常。大卫继续说,这还不是最糟的。大卫为了补贴家用,在一家创业公司做事,公司老板是个干练有成就的老女人W。W喜欢哈哈大笑,干事老到利索,最重要的是,有钱、单身,还很喜欢大卫。她时常带着大卫参加各种会议,见各种不同的人,她不喜欢大卫整天穿着一套衣服,很难看,于是她在大卫办公室放置了一个衣柜,给他买了许多名牌西服。W和大卫出去开会,名义上大卫是秘书,但实际上,W都会用手挽住大卫的胳膊。她喜欢大卫有力量的手臂。久而久之,W开始把自己不顺心的事情跟大卫说,大卫则变着法子逗她笑。大卫说,因为W,他开始喜欢上班。他在家的时间越来越少,和W单独在一起的机会越来越多。那天下班,公司组织团聚,在KTV几人喝了几杯,洋酒的后劲儿大,一段时间后,几乎所有人都感觉天旋地转。他们借着酒力,开始玩儿真心话大冒险。大卫输了,同事跟着起哄,让大卫打电话给自己老婆,说“我爱你”。大卫无奈地打了电话,那个时候,是晚上十点半。大卫打通了电话,那边懒洋洋的声音,说:喂。大卫忽然有一些不好意思,慢慢地说:我爱你,老婆。歌厅里的同事尖叫着,呼喊着,像是在羡慕这对夫妻,又像是在起哄这段爱情的那一点点尴尬。可是,电话那头,传来了一个懒洋洋的声音,说:哦,你几点回来?天哪,她竟然只说了一个“哦”!我们玩儿得这么开心,她竟然问几点回来!这个女人,还敢更无趣一些吗?W看到了一切,没有说话,起身走了。W跟大卫暗示过,说自己愿意照顾他和孩子,只要大卫跟她结婚,她能给大卫所有他想要的。就是这些暗示,让大卫一天天地怀疑着自己已经做过的选择;其实也是生活的一天天无聊,才让他忽然明白,自己才二十四岁,怎么能让自己这样无聊下去呢?大卫不喜欢穿西装,但W又是强迫症,非要每天换衣服,于是,大卫必须每天换不同的衣服,见不同的人。他说,他从来没见过这么多牛人。那天,集团派人来比赛,他们公司的业绩在W的带领下,拿了公司的第一名,大卫作为助理功不可没。到了庆祝当天,大卫兴冲冲地去了那家餐馆,却只看到两个座位。其实,只有他们两人坐在一家高级饭店吃上了庆功饭。与其说是庆功饭,还不如说是烛光晚餐。他们点了红酒。几杯下去,两人的语言也从刚才的尴尬,变成了温柔,变成了舒适。忽然,W说,我给你买的新衣服呢?大卫说,今天放松就不用换衣服了吧。W的脸色忽然变了,她冷冷地说,那请问,我给你买衣服是为了什么?大卫哑口无言。W切了一块牛肉,说了两个字,去换。大卫起身,回公司换衣服。他说,虽然很烦,但是他愿意为她做一些事情,果然,W脸上露出了笑容。大卫给我一板一眼地讲着,就好像他一点都没有意识到自己出轨了。他越形容爱情美好,我越觉得不对,直到他说了一句:尚龙,我知道我做的是错的。我或许是太寂寞,我跟她在一起,迅速结婚,生小孩,但忽然发现,这根本就不是我要的生活。极品的丈母娘,不争气的老婆,遥遥无期的房贷,庞大的外债。我真的很想放弃现在所有的一切,回归单身;我也想过,如果是错误的爱情,还不如赶紧结束,去选择和W在一起,日子能过得舒服很多。如果是你,你该怎么做?我吓了一跳,赶紧说,不会是我……纸,永远包不住火。不久,小章去给老公送饭的时候,看见了老公和另一个女人紧紧地依偎在一起。小章转身回家,眼泪哗哗地流,她没有说话,只是默默地隐忍着这一切。第二天,她带着孩子,搬到了外面的一个小屋子。她留下一封信,只有一句话:大卫,我都知道了,做选择吧,我可以不计较所有的过去,但我希望你能回头。大卫一夜之间,白了头,他迷茫,一方是朝夕相处的家庭,一方是唾手可得的物质。当小章搬走了家里属于自己的东西,大卫忽然崩溃了。一盏灯挂在家里,没有人会知道它一直在努力地亮着;可当它忽然灭掉的时候,才知道这盏灯是多么重要。家里弥漫着小章的味道,每个痕迹,都印着他们一起的时光。我不是心理医生,但是我见过太多痛苦,都源于选择越来越多。“一”是一个好东西,但一旦变成了“二”,一切都复杂了,无数的纠结难过,都是因为从一变成了二。的确,是该追求自由的爱情,还是要忠于家庭?我的回答都会很简单:这是你以为的爱情。大卫是我的好朋友,其实我见过太多很早结婚的朋友都遇到过这样的问题。或许,他真的被生活压抑了太久;或许,他被假象蒙蔽了双眼;又或许,他怀念自己的单身时光了。于是,我给他讲了一个故事。曾经一个朋友结婚后,生活趋于了平淡,她讨厌和老公每天一模一样的生活,即使老公对她很好,但她讨厌日子像上了发条一样的节奏。于是,她有了外遇,那个男生也疯狂地爱上了她。终于,他们决定摊牌给她的老公。最终,老公放手了,她没来得及为结束的这一段婚姻难过,就投入了新的感情中,因为爱情的力量太强,悲伤被瞬间点燃,燃烧得消失殆尽,只剩下他们两颗急切的心。她有了新生活,有了新伴侣,无论别人背后怎么说她,她都很坚定,我就是我自己,我要追求完美的爱情,仅此而已。可就是我说过的那句话,再热的恋情,也会有退烧的一天,当热血冷却下来,剩下的对彼此的依赖,才是爱情的本真。一年后,朋友很快再一次厌倦了新的婚姻,在她再次开始寻鲜的过程中,忽然明白,原来不是自己的配偶无聊,而是她根本没有到结婚的时间,她只是在寻求爱情的刺激。她更明白了,无聊的不是配偶,而是她所创造的婚姻。不仅是她,男人也忽然意识到,当那种偷情的刺激感消失,他变成女人生活的主要部分时,感情被大打折扣。当小三变成正房,同样要被小三折磨,很快,两人离婚。你知道,他们错在哪里了吗,他们认为恋爱和婚姻是一回事,他们认为他们会一辈子刺激激情下去,却不知道婚姻终究会归于生活,归于平淡。大卫听完叹口气,仿佛忘记了自己的困扰,他说:不仅如此,然后那个女人会继续找男人,只是因为她不甘心平淡,不甘心无聊的生活。恶性循环。我说,对。其实世界上的刺激可以通过很多方式去追求,可以去不同的地方旅游,看不同的书,可以做不同的工作,感情是专一的,不宜寻求刺激。维持住婚姻最好的方式,就是减少自己一些无谓的选择。他点头,继续说,何况有些刺激本来就不属于我。他继续说,她不买奢侈品,照顾家,爱我,会在工作之余给我做饭,冬天会给我暖被窝……他说了好多,眼睛红了,我不停地点头,认真地听着。其实我清楚地知道,他的疑问解决了。他们结婚快三年了,不是不爱,而是习惯了对方。他只是以为那种习惯不是爱了是无聊,但习惯,也是爱。对了,婚姻不是爱情的坟墓,只是对于追求感情刺激的人来说,婚姻才是爱情的坟墓。大卫再次见到我的时候,儿子已经一岁多了。他告诉我,小章原谅了他,他很幸福,每天下班都回家陪老婆孩子。他继续说,他再也不用换各种各样的衣服了,他只用穿一件衣服,这件衣服,虽然不华丽,但他穿得很踏实。虽然生活累点,但他幸福地活着。他继续说,谢谢你那次给我讲的故事。接着,他忽然愣了一下,问我,是真的还是你编的?我笑了笑,没说话。他也笑了。也是,真不真,重要吗?和小章的爱情是真的就够了……FOUR 带着青春,去大排档故乡的人2015年9月3号,朋友圈被刷屏。因为是反法西斯战争胜利七十周年的纪念日,各国领导都汇聚到北京。朋友圈里发布的消息从整齐的军装,到习主席喊着裁军三十万,再到大家抒发着各种情怀和感慨。我出差在台北,发了一条微博:老兵万岁。9月2日,台北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101大厦周围灯火辉煌地迎接着周三的女生之夜,据说,今天晚上,所有夜店对女孩子都是免费的。我坐在士林夜市的一个角落,一个人吃着大排档。夜市的街道很干净,我点了两个菜和一瓶啤酒,享受着一个人的平静。同样是祖国,同样的一天,一边正在举国欢腾,另一边,却只是灯火通明,像什么也没发生。我是理科生,但知道常识:反法西斯战争中,国民党是正面战场;《赛德克·巴莱》的配乐还在耳边萦绕。所以,台北不也应该打个横幅唱个歌什么的吗?可惜的是,那天晚上,台北很安静,什么声音也没有。就在胡思乱想时,来了一位老人,拄着一根拐棍,蹒跚地走到了我旁边的一张桌子边。他卸下发黄的军用挎包,放下拐棍,艰难地坐了下来。然后,洪亮地吼出一个声音:老板,两瓶啤酒!刚好我也一个人。那家餐厅,就两桌客人,我和他。于是,我拿着啤酒走到老人桌边,说,大爷,一起喝?大爷抬头看我一眼,说,大陆的?我点头。大爷打开两瓶啤酒,说,坐。那天晚上,我们喝到天亮,喝到台北最后一盏路灯关了,喝到台北的洒水车音乐打破了黎明。我想送大爷回家,他坚持不用。临走前,跟我说,尚龙,有些人,这辈子不见比见更有意义,有些事情,埋在心里,比讲出来更好。我不停地点头,心里说不出的难受,那兵荒马乱的年代,那段生死难卜的岁月,谁会在乎一个人,谁会在乎一段故事。台北的风吹得人很舒服,可我在风中,摇曳着行走,醉醺醺晃动,陷入深思,不能自拔。大爷和国父本家,叫孙中,就差一个“山”,就能在历史长河中留下姓名。他祖籍是山东济南,参加抗日战争时,十五岁。那年,他被分配到离家很近的国民党部队69军,69军刚入鲁,扩军很厉害,于是,十三岁,他就穿上了军装。他和班长关系很好,班长也是济南人,很照顾他,很快,他入党了。班长问他,为什么要当兵?他才十三岁,但咬着牙说,杀鬼子。他从小父母双亡,被日本人放燃烧弹烧死的。他无依无靠,爆发了怒火,参军入伍,坚持要上前线杀鬼子。终于,他如愿以偿,参加了淞沪会战。日本人的飞机像长了眼睛似的,燃烧弹、炸弹一颗颗地往下扔,国军只是拿着步枪对着天上打,一个排一个排的人报销,班长炸死副班长顶上去,死伤无数。大爷自豪地说,我们没有怕死的,我们的子弹都是从胸膛进去的,没有从后背进去的。我问,孙爷,那您中弹了吗?大爷说,我上铺的兄弟当场就炸断了腿,我和另一个哥们儿冲过去救他,也差点被打中,后来我们送他去后方照顾他,一直没有上前线。他喝了一口酒,说,我们一个班,就活了我和班长。旁边的摩托车飞速驶过,几个和我差不多大的少年台妹尖叫着,他们幸福地奔驰着,好像这个世界上只有他们,我喝得有些多,好像这个世界只有我和这个叫孙中的大爷。日本人曾经放话说三个月消灭中国。淞沪会战,虽然国军死伤无数,但日本军确实吓着了,没想到中国人这么顽强这么难啃。因为那些老兵,付出了汗水和生命,日本的阴谋才没那么快得逞。那场战争后,69军因死伤太多,编号取消,大爷立功回到济南,战士提干。他负责财务,工作并不累,于是很快,娶了妻子,并且有了个大胖小子。孙中妻子是他班长的妹妹,他和班长经过了许多的颠沛流离生死攸关,两人早就拜把子,成了兄弟。班长成了他唯一的亲人,他相信,兄弟,永远不分离。不久后,美国在广岛、长崎扔下两颗原子弹。再不久,日本投降,内战爆发。最初他接到离开大陆去台湾的命令时,他已经被手下的许多人劝说,投降吧。他不信国军会溃败成这样,直到命令下达。于是他必须做选择。他淡淡地点了根烟,知道大势已去,问,班长走了吗?士兵不知道问的谁。他起身,打给了唯一的亲人——老班长好几个电话,那边忙音,许久,一个匆忙的声音说,都早走了。大爷问,去哪里了?那边很不耐烦,说,还能去哪里,然后挂了电话。1948年,夏天,台北下着小雨,孙中第一次迈上台湾的土地。他没想到的是,本以为只是短暂地出差异乡,却成了后半辈子永久的家。大爷讲到这里,又狠狠地喝了一口啤酒,酒杯见底。我问,后来班长去了哪里?大爷说,他早就死了。那个兵荒马乱的年代,其实没有什么胜利方,活下来的,才是胜者。大爷来到台北,不停打听着班长的消息。数年,无果。彼时彼刻,他无助到极点,他想念自己的家乡,想念老婆孩子,老婆和孩子现在还好吗?他们如果活着的话,孩子应该四岁了吧,会叫爸爸吗?他经常想到夜不能眠,不知道海那边的家人怎么样。一年后,领导给他介绍了一个高山族的姑娘,很快,两人就结婚了。结婚前,他一直问领导,我在那边还有个老婆,这样算不算重婚。领导说,重个屁。1997年香港回归,老人早已经退伍回家,当宣布香港回归时,老人竟然哭得说不出话来。子女问他怎么了,他没说话,沉默了很久很久。一段时间后,一个中年人来到他们家,他羞涩地问,您是孙中先生吗?大爷戴上眼镜,看着这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帅气、英俊,竟然和年轻时的自己有几分相似,他马上答道,我就是,您找我什么事?中年人泪崩跪地,喊了一声,爸。中年叫孙少,母亲给他起的名字,因为父亲叫孙中,所以他就叫孙少。父亲远走台湾,母亲没有抱怨。那个动乱的年代,她只能等,安静地等,家里虽然贫穷,但也能勉强维生。可“文化大革命”那年,什么都变了。母亲重病被批斗,离开了世界。没人知道孙少是怎样活到现在的,他一个人什么都干过,给别人拉过车,唱过别人家的丧事,卖过菜,搬过砖。母亲临走前,告诉孩子,海岸对面的台湾,有自己的亲生父亲。孙少说,他抛弃了我们,我不认他。母亲说,孩子,不是他抛弃我们,而是历史抛弃了他们。孙中讲到这里,眼睛湿润了,他喝下了瓶子里剩下的酒,沉默了。老板在一边困得睡着了,马路上静悄悄的,像谁也没有来过。孙少留在了台湾,陪在父亲身边,现在已经结婚生了孩子。幸运的是,孙中有三个孩子,都在身边。老伴儿虽是高山族,也开始会说普通话,台湾“有关当局”给老兵的待遇还不错,三个孩子都有工作,一家还算幸福。那天是我到台北的第一天,却永生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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