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辈子做女孩Ⅱ前 言(1)A Note to the Reader几年以前,我写了一本叫做《一辈子做女孩》的书,讲的是我离婚后,一个人在世界各地旅行的故事。写那本书的时候我才三十多岁,那次是对我以往写作风格的一次全新的尝试。在写《一辈子做女孩》之前,我在圈子里一直是以一个写作男性题材的女作家而闻名的(如果我还有一点小名气的话)。那时我已经为好几家诸如《GQ》、《Spin》①[①均为著名的男性杂志。]等的男性杂志当了好几年的记者,在这些杂志上,我从多个角度探讨着对男人的看法。同样的,在我的最初三部作品中(其中既有小说,也有散文),主人公都从事着充满了男子汉气概的职业:牛仔、捕虾人、猎人、卡车司机、球员、伐木工……以前,我经常被称为“像个男人一样地写作”。就是到了今天,我依然不清楚他们说的“像个男人一样”意味着什么,但是我确信,通常情况下这应该可以算作某种恭维。而当时我也确实把它当做对我的一种赞赏。有一次,为了替《GQ》写一篇稿子,我甚至在整整一个星期里把自己化妆成了一个男人。我剪短了自己的头发,用布条缠紧胸部,把一个装满了鸟食的避孕套塞进裤裆,甚至在嘴唇下面沾上了一小撮的胡子——这一切都只是为了切身地去体验那种令人着迷的所谓男子汉气概。在这里我要加一句,这种男人般的定位也逐步延伸到了我的生活当中,而且常常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是的——它总是给我带来麻烦。出于对工作的痴迷,我对男性的雄浑倾注了太多的关注,很少花时间去思考女性的柔美。当然,我也从来没有花时间去想自己也是一个女人。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以及对生活的一贯漠视,我也从未真正地认识过自己。所以,当我三十岁的时候,一次大规模的婚姻危机袭来,而我一下子就被打懵了,根本无法理解自己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我的身体首先垮了下来,然后是我的婚姻,再接下来——在那个糟糕而可怕的时间——是我的心理。男性的雄风对我没有任何用处,在这种情况下,逃离情感纠葛的唯一的出路就是摆脱它。于是我离了婚,带着伤心和落寞,我撇下了所有的一切,出发去做一年的旅行和反省。我将全心地分析自己的心灵,就像当初我研究那些神秘的美国牛仔一样。后来,因为我是一个作家,于是我就写了一本书。生活有时真的很有趣,再后来,那本书居然大卖特卖,并且一度登上了排行榜首。于是,在写了十年的男人之后,我突然发现自己被称做“女人书”作家。当然,我依旧不明白“女人书”是什么意思,但我清楚的是,这一次他们可不是在捧我了。不管怎样,人们总是问我,是否预料过这一天的到来。他们想知道,当我在写《一辈子做女孩》的时候,是否清楚它会变得多么的受欢迎。不可能的事。在这个世界上,你根本不可能去预言或计划出一种这么强烈的回应。如果说在我写这本书的时候真有什么期待的话,那就是我希望读者们可以原谅我写了这么一部*似的东西。老实说,我的读者并不多,但他们都是忠心耿耿的。他们乐意读的是一位精力充沛的年轻女人写的那些关于男人们开天辟地的精彩故事。我本不期待这些读者能够接受一个离了婚的女人絮絮叨叨地讲一些寻求心理安慰的故事。尽管如此,我依然希望他们能足够大度地理解,出于一些个人的原因,我确实需要写这样一本书。也许每个人都多一点宽容,事情就会好办许多。前 言(2)可惜结果并非如此。(所以你要明白:你现在手里捧着的这本书也不是一本描写男人们大展雄风的小说。这次千万别说我没有提醒你们!)另一个人们经常会问起的问题是,《一辈子做女孩》是怎样改变我的生活的。这个问题很难回答,因为里面包括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打个比方说吧:小的时候,有一次父母带我到纽约的美国国家历史博物馆去参观。当我们走到海洋生物馆的时候,爸爸突然指着天花板让我们看,那上面悬挂着一个真实大小的蓝鲸模型。他试图向我描述这个生物的庞大,可惜我对此没有任何概念。我就站在鲸鱼的下面,只要抬起头就能看到它,但是我就是无法明白这种巨大的概念。我所能看到的,只有蓝色的天花板和一张张仰望的面孔(很显然,这里正发生着一些事情!),但是我就是看不到蓝鲸。这就是有一阵子我对《一辈子做女孩》的感觉。曾有那么一段时间,当我无法全面地把握它的时候,我选择了放弃,然后将自己的注意力转移到其他事情上面去。比如说在花园里忙活,没有什么能比摘掉西红柿上面的蛞蝓更合适的事情了。也就是说,在经过这种情况之后,我变得有一些困惑,不知道自己该如何继续写下去。我不想虚伪地去怀念过去,但是那时写书的时候,我一直坚信很少有人会看到那些作品。当然,在绝大多数时候,这种想法多少有些令人沮丧。不过,至少有一点足以*,那就是:如果我写的东西让自己丢了人的话,起码不会有太多的人看到。可惜,现在这种想法行不通了:我突然有了数以百万计的读者,他们都在等待着我的下一本书。在这个世界上,一个人该如何去写一本能让数百万人都满意的书呢?我不想公然地屈从,但我同样也不想失去所有那些聪明而热情的女性读者——尤其是在我们共同经历过所有这一切之后。所以,尽管不知道该如何去写,我依然坚持着写了下去。在一年的时间当中,我写完了这本书第一份完整的手稿——大约有500页——但是我立刻意识到,它不应该是这个样子的。这听起来根本不像是我的声音。这个声音听起来也不像任何人的。它就像从电话的听筒里传出来的声音,模模糊糊得根本听不清楚。于是我把手稿丢到了一边,再也不去看它,重新又回到了花园里,一边思考,一边东挖挖,西看看。在这里,我得说清楚:尽管在这段时间里,我不知道如何去写作——或者说,至少我不知道该如何去自然而然地写作,但这并不完全算作是一场危机。其实生活真的很不赖,我始终感激它赐予我的个人的满足和事业的成功,我可不想为自己设置什么特别的难题。但这确实是一个谜。我甚至开始怀疑,也许我的写作生涯就此终结了。当然,再也不能当一名作家看起来也不是什么最糟糕的事,就算是真的也是命里注定,但是我确实想不明白问题到底出在哪里。也就是说,在我想出办法解决这个问题之前,我不得不在西红柿田里花上更多的时间。最终,我找到了自我安慰的方法,那就是承认自己确实不能——而且以后也不可能——写出一本让数百万读者都满意的书。这不是故作谦虚。事实上,我真的不知道该如何写出一本人见人爱的畅销书。我要是有这种本事的话,我可以向你保证,我早就写出一堆的畅销书了,而我的日子也早就变得更轻松,也更舒服了。但事实并非如此,至少对我这样的作家并非如此。我只会写自己需要的书,或是能够写出来的书,然后我就必须把它扔给读者,并且承认,接下来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都与我无关了。基于这些个人的原因,以下正是我现在需要去写的那本书——另外一本完完全全的*,记载了我是如何努力地处理复杂的婚姻的。主题既然已经定了下来,现在唯一的问题就是如何去写了。最后,我发现,能够帮助自己写下去的唯一途径就是大规模的限制——至少我自己是这么幻想的——读者的人数。于是我重新开始了写作。这本书不是为了数以百万计的读者去写的。恰恰相反,我只是为了二十七个人来写这本书。这二十七个人的名字是:莫德、卡罗尔、凯瑟琳、安、达尔茜、狄波拉、苏珊、索菲、克里、凯特、艾比、琳达、柏娜蒂、珍、詹娜、谢乐尔、拉亚、伊娃、艾丽卡、妮可、珊蒂、安妮、帕特里夏、塔拉、劳拉、萨拉,还有玛格丽特。这二十七个女人构成的圈子虽然小了点,但她们都是我最重要的朋友、亲戚和邻居。她们的年龄从二十刚出头到九十多岁。这些人当中有我的外婆,也有我的继女。她们中既有我多年的故交,也有新结下的知己。其中一个刚刚嫁为人妇,还有两三个正待字闺中。有几个人最近再婚了,也有一个人发誓永不走进围城,还有一个则刚刚结束了与另一个女人长达十年的同性婚姻。这里面有七位母亲,两位正在怀孕(写这本书的时候),其余的人基于各种各样的想法和原因都没有子女。她们中有一些是全职的主妇,一些有自己的职业,还有一些人,愿她们身体健康,既要顾及家庭,又要出去工作。她们大部分是白人,少数几个是黑人,还有两位出生在中东,一个斯堪的纳维亚人,两个澳大利亚人,一个南美人,和一个法裔美国人。其中有三个虔诚的教徒,五个完全不相信任何宗教的无神论者,大部分人在精神上感到有些迷茫,剩下的都在过去的几年里与上帝达成了心灵之约。这些女人都具有不寻常的幽默感。她们所有的人在过去的日子里都或多或少地伤心和失落过。在那之后的几年中,在清茶和烈酒的陪伴下,我和这些亲爱的女人们无数次地高声探讨着婚姻、亲密、性、离婚、忠诚、家庭、责任和自主。这本书就是建立在这些谈话的基础之上的。当我整理这些写好的故事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同那些朋友、亲戚、邻居的对话无处不在,题材无所不包。没有这二十七位杰出女性的影响,也就不会有这本书的问世。就像以往一样,同她们共处一室,谈天说地,使我受益良多,醍醐灌顶。伊丽莎白·吉尔伯特2009年写于新泽西婚姻的奇妙之处(1)Marriage and Surprises婚姻是一种被官方承认的友谊。——罗伯特·路易斯·斯蒂文森我曾经如此决绝地否定婚姻的念头,所以当听到有人大声地说出“结婚”这两个字时才会这样的震惊。我感到悲哀而沉重,猝不及防。但最重要的是,我感觉自己像是被逮捕了一样。我们两个人都被抓住了。会飞的鱼和潜水的鸟全都一头撞进了罗网里。我的天真又一次扇了自己一记清脆的耳光:我怎么会如此的愚蠢,居然幻想着两个人可以在自己的伊甸园里天长地久下去?2006年夏天的某个午后,越南北部的一个小村落里,我正同几个当地的妇女围坐在黧黑的厨房火炉跟前闲聊。我不会说当地的方言,但还是尽力地同她们探讨着关于婚姻的看法。几个月以来,我和一个即将成为我丈夫的男人在东南亚旅行着。按一般人的说法,这个男人应该是我的“未婚夫”,但是我和他都不喜欢用这个词儿。事实上,我们两个人都还拿不定主意是否应该结婚。我们始终认为,婚姻并不在我们的计划当中,更不是我们想要的东西。可惜天不遂人愿,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到现在仍漫无目的地在越南、泰国、老挝、柬埔寨和印度尼西亚游荡着,挣扎着——甚至是气急败坏地——想鼓足勇气回美国结婚去。那个让我充满疑问的男人就是我过去两年的伴侣和情人。在这本书里,我会称呼他为斐利贝。斐利贝是一位深情款款的巴西绅士,比我大十七岁,我们俩是在一次旅行中相遇的(跟现在不同,那可是一次计划好了的旅行)。当时我已经在世界各地漫游了好几年,努力去修补自己破碎的心灵。在旅行接近尾声的时候,我遇到了斐利贝。他一个人在巴厘岛过着宁静的生活,和我一样悉心地安抚着自己受伤的心。接下来就是两个人相互吸引,然后是一段漫长的交往,再后来,我们俩惊异地发现,爱情降临了。当然,我们对婚姻的抵触并不是因为缺少爱。恰恰相反,斐利贝和我都毫无保留地爱着对方。我们曾兴奋地许下海枯石烂的诺言,甚至在私底下发誓一生一世都会忠诚于对方。但现在的问题是,我们两个都经历过婚姻的破裂,惨痛的教训让我们对婚姻产生了一种沉重的负担,哪怕明知对方是完美的人选。从以往的经验来看,大多数的婚姻破裂都不是件好事,我们的也不例外(尽管丽贝卡·韦斯特曾说过:“离婚几乎就像打碎了昂贵的瓷器一样令人振奋和有用。”)。如果用1到10分来评定离婚的破坏力(在这里1代表友好的分手,而10嘛……就算是强制执行了),我也许会给自己的离婚打个分。当然了,作为两个有教养的人,我们是不会产生自杀或者谋杀对方的想法的,但令人厌倦的离婚诉讼总是免不了的。最终,这场没完没了的官司拖延了两年多的时间。至于斐利贝,当我们在巴厘岛相遇之时,他的第一次婚姻已经是十几年前的事了(他的前妻是一个聪慧的澳大利亚职业女性)。虽然他的离婚经历相对体面而且迅速,但失去自己的妻子(还有一所房子和他的孩子们,以及将近二十年的婚姻生活)依然让这个好男人一度沉浸在漫长的悲伤、悔恨、孤独和经济负担当中不能自拔。正是这样的经历让我们对婚姻的圣洁和快乐充满了质疑,也许对于我们来说,它只意味着负担和麻烦。和其他刚刚走出离婚阴影的人一样,斐利贝和我不得不直面痛苦的事实:最初隐藏在美好的外表下的每一分甜密,最终都会变成作茧自缚的灾难。婚姻就像是一座迷宫,进来容易出去难。那些不受法律羁绊的未婚恋人们,可以在爱情结束的时候选择自由地离去。而你——一个期待走出围城的已婚者——很快就会发现,你的婚姻合同有很大一部分是受制于政府的,他们往往需要很长的时间才会批准你的离开。因此,在几个月甚至几年的时间里,你不得不生活在没有爱情的、完全靠法律维系的家庭当中,那种感觉就像待在一栋熊熊燃烧的建筑里一样。一栋着火的房子,想想吧,我的朋友,你被铐在地下室的暖气上无法挣脱,而浓烟已经渐渐弥漫开来,房梁上的椽子马上就要塌下来了……婚姻的奇妙之处(2)很抱歉,这一切听起来实在有些不近人情。我告诉你这些不愉快的想法只是想解释一下,为什么在相恋之初,斐利贝和我就订下了如此不寻常的协议。我们曾对天发誓,无论发生什么情况,绝不结婚。我们甚至承诺永远也不过问对方的财产状况,以确保不会再度陷入为了分摊抵押贷款、契约,争夺房产、银行存款、厨房用品,甚至是喜爱的书籍而吵吵嚷嚷的梦魇。在许下这些承诺之后,我们才可以心平气和地开始我们之间的关系。就像那些许下婚约的新人们会感到被誓言所保护一样,永不结婚的承诺也为我们带来了一丝心理上的安全感,这样我们才有勇气再一次地尝试去爱。而我们的这个承诺——一种自觉的私底下的承诺——让人最感到不可思议的地方就是它所包含的自由。我们感觉仿佛已经搭上了通往幸福的直通车——有些东西,就像加西亚·马尔克斯说的:“和爱情一样,但是绝没有爱情带来的那些问题。”所以,直到2006年的春天,我们一直过着这种互不干涉的生活,无拘无束地共同营造一个微妙的独立世界。如果我们就此过上幸福的日子当然很好,可惜一件非常麻烦的事打乱了这一切。这件事还牵扯到了美国国土安全部。这个麻烦就是,虽然斐利贝和我拥有那么多的共同点和美好时光,可惜我们并没有相同的国籍。当我遇见他的时候,他是一名巴西籍的澳大利亚公民,却常年住在印度尼西亚。而我是一个美国女人,除了旅行之外,大部分时间住在美国的东海岸。起初,我们并没有意识到这份无国界的恋爱会有什么问题。现在回想起来,也许那会儿我们应该多考虑一下。但正如老话所说的:鱼和鸟确实可以谈恋爱,但是它们住在哪儿呢?我们相信会找到解决难题的方法,因为我们都是出色的旅行者(我可以变成一只会潜水的鸟,而斐利贝就是那条会飞的鱼)。所以我们在一起的第一年时间,基本上是在天空中度过的——跋山涉水,飞跃过海洋和大陆,只为了能在一起厮守。幸运的是,我们的工作也可以为这种自由的生活提供便利。作为一名作家,我可以在任何地方写作。而作为一个珠宝进出口商,斐利贝在美国有很多的生意,这也需要经常旅行。所以我们需要做的就是规划好自己的行程。我会飞到巴厘岛去,他也可以到美国来,我们还可以一起前往巴西,或是在悉尼再聚首一次。我在田纳西州立大学兼职教写作课,这样在一年当中的某几个月里,我们还可以一起住在科诺克斯维尔(田纳西州城市)一家酒店又潮又旧的房间里。(顺便说一下,如果你想试一试两个人的关系稳定程度如何,我建议你可以尝试在这种居住条件下生活一段时间)我们就这样生活在一个断断续续、马不停蹄、时聚时散的状态之下,就像那些神秘的跨国保护计划中的证人一样。虽然从个人角度来看,我们的关系还是相当稳定的,但是考虑到那些昂贵的国际航空旅行,它也同样面临着不断的后勤挑战。而且这种生活也造成了一种心态上的焦虑。每一次重聚,斐利贝和我都不得不重新开始了解对方。每一次当我在机场焦急地等待他出现的时候,心里总是发出这样的疑问,我能认出他吗?他还会认识我吗?因此,一年以后我们俩都开始寻求更加稳定的生活方式。斐利贝作出了重大的牺牲,他放弃了自己在巴厘岛那简朴但非常可爱的小屋,搬进了我新近在费城郊区租下的小房子里。婚姻的奇妙之处(3)虽然从巴厘岛搬到费城郊区的举动似乎让人很难理解,但斐利贝发誓说,他其实很久以前就对热带的生活感到厌倦了。他抱怨说,在巴厘岛的生活实在是太没意思了,每一天都是对前一天单调而空洞的复制。他坚称,在遇到我之前,就已经一直在打算搬到别的地方去了。当然,对于从未生活在天堂中的人来说,这种厌倦是无法理解的(我也觉得这个想法有点疯狂),但巴厘岛一成不变的美景也确实让斐利贝感到沉闷和厌倦。可是我永远也不会忘记在小屋里度过的那些个迷人的夜晚,我们赤着脚坐在屋外,在温暖的11月里,我们任由露水打湿自己的身体,一边喝着酒,一边仰望着稻田上空璀璨的星河,阵阵微风从摇曳的棕榈树间拂过,带来了远方寺庙遥遥晚祷的声音……可是斐利贝看着我,叹了一口气,直截了当地说:“我再也受不了这个鬼地方了,我迫不及待地想搬到费城去。”既然是这样,那就出发吧,目标坑洼兄弟之城①[①费城又名“兄弟情义之城(city of brotherly love)”,这里作者更改了最后一个单词(city of brotherly potholes),表达一种幽默的含义。](费城)!事实上,我们俩都很喜欢这个地方。我们租的小房子离我姐姐住的地方不远,这种近对我非常重要,我又可以重温家的感觉了。此外,经过了多年的远游之后,重新回到美国生活让我们感觉非常好,甚至有一点兴奋。尽管这个国家有种种的不如意,但我们仍对这里的生活充满了兴趣:一个迅速发展的、拥有多元文化的、充满了各种矛盾、机遇和挑战的活力之国。在费城,斐利贝和我建立了自己的小窝,召开了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家庭生活会议,并取得了圆满的成功。他继续卖他的珠宝,而我则找一些需要常驻某地进行考察和研究的文章来写。他做饭,我清理草坪,每隔一段时间,我俩中的一个就会拿起吸尘器来打扫卫生。我们合作得很好,从没为日常琐事争吵过。这让我们信心百倍,对未来充满了乐观。是的,我们的日子过得挺不错。但是,安稳的日子并不长久。斐利贝的签证只有三个月的时间,这是他合法停留在美国的最长期限,然后他就不得不到其他的国家待上一段时间。如果他一个人离开,我只好暂时与书籍和邻居为伴。好在几个星期后,他还会回到美国,重新开始一个九十天的签证有效期,我们也就又可以生活在一起了。这件事可以证明我们是如何珍惜彼此的承诺,这些九十天的相聚只会让我们更加亲密:三个月刚好是两个敏感的离婚者可以掌控,而又不会感到恐慌的完美时限。而有时,如果日程不冲突的话,我也会参加他的签证之旅,陪他一起离开美国。这就解释了为什么有一天,当我们结束一次海外商务旅行后,回到美国的时候会发生那件事。由于买的是打折机票,所以我们降落在达拉斯的沃斯堡国际机场。我先通过了安检门,同我的美国同胞们一起顺利地走出来。我走到通道的另一边等着斐利贝,他正站在长长的一队外国人中间。我看着他走到安检的官员跟前,那个人开始仔细地审核斐利贝那像《圣经》一样厚的澳大利亚护照,翻看着每一页,每一个标记,每一张照片。通常情况下,他们是不会如此小题大做的,这让我渐渐地开始紧张起来。我注视着,期待着对于每一个入境的人来说都非常重要的声音:印章盖在护照上的厚重的、坚实的“哐”的一声,就如同在图书馆里常听到的一样。可惜它始终没有出现。婚姻的奇妙之处(4)相反,那个安检官员拿起电话,低声地说了几句。过了一会儿,一名身着国土安全部制服的警官走了过来,把我的恋人带走了。那些穿制服的男人把斐利贝扣留在达拉斯机场已经有六小时了。在这六小时里,我被禁止探视,也不允许提出任何问题,只能坐在国土安全部的候客室里等着。这是一间单调的房间,白炽灯在头上泛着刻板的光,里面坐满了来自世界各地的焦虑的人们,每个人都因恐惧而呆呆不语。我不知道他们会对斐利贝做什么,也不清楚他们想从他嘴里问出点什么。我只知道他没有触犯任何法律,但这也不过就是个心理安慰罢了。当时正是小布什当政的最后几年,如果你有个异国恋人正在被政府关押的话,对你来说可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我一直试图让自己平静下来,像14世纪神秘的诺维奇的茱莉安①[①《圣经》中的祈祷者。]一样祈祷:“一切皆好,一切皆好,所有的事情皆会好。”可惜我一个字也不相信。一切皆不好。所有的事情皆不好。每隔一段时间,我就会从塑料椅子上站起来,试着从防弹玻璃后面的移民官员那里得到更多的信息。但他对我的要求不置可否,每次都重复着同样的答案:“当我们有任何关于你男朋友的消息,小姐,我们会通知你的。”我只能说,在这种情况下,英语里面大概再没有比“男朋友”听上去更没有说服力的词了。从这个人轻蔑的态度也可以看出他对我们俩的关系颇不以为然:一个政府官员还会在乎你的男朋友如何如何?我很想跟他说清楚:“听着,对我来说,那个被你们关起来的男人比你想象的要重要得多。”但是,即便心里焦虑万分,我仍然不知道这么说有没有用。我甚至担心会适得其反,为斐利贝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所以我只好无助地退了回去。我现在也许应该靠自己的力量做点什么,比如说请个律师。但我身边没有电话,我也不想离开这间屋子,我在达拉斯不认识任何律师,而且现在是周日的下午,鬼才会在这个时候管你的闲事终于,经过了六小时的煎熬之后,一名警官走了过来,他带着我穿过几条走廊,经过像兔笼的保密室,最后走进一个昏暗局促的房间,斐利贝与国土安全部的审讯员就坐在里面。两人看上去都同样的疲惫不堪,而其中一个就是我的恋人,世界上我最熟悉的人。看着他这个样子让我不禁一阵阵地心疼。我很想走过去抚慰他,但我清楚这是绝不允许的,所以我只好站在原地。斐利贝对我疲倦地笑了笑,说:“亲爱的,我们的生活即将变得更有意思了。”在我反应过来之前,那个审讯员已经迅速地接过话题,对我作出了解释。“女士,”他说道,“我们叫你进来就是想通知你,我们不能批准你的男友进入美国。我们将对他进行临时羁押。而后,由于他确实持有澳洲护照,我们将把他移送到一班飞往澳大利亚的航班上。今后,他将不能回到美国了。”我的身体首先作出了反应。我感到浑身的血液好像立刻被抽干了,双眼无法看清任何东西。很快地,在接下来的一瞬间,我的思维又恢复了正常。我迅速地对眼前发生的危机进行了分析:早在我们认识很久以前,斐利贝就已经开始在美国立足了。他每年都会在这里做几次短暂的停留,在美国销售通过合法手段从巴西和印度尼西亚进口的珠宝和原石。美国政府一直很欢迎像他这样的国际商人,因为他们为这个国家带来了商品、资金和繁盛的贸易。作为回报,斐利贝在美国也赚到了不菲的利润。几十年间,他用自己在美国的收入把自己的孩子都送进了澳大利亚最好的私立学校(现在他们已经成年了)。尽管他直到最近几年才搬到这里居住,但美国一直是他事业的中心。他的生意在这里,所有的客户也都在这里。如果永远不能再回到美国,他的生活就全毁了。更何况,这里还有我,斐利贝需要与我住在一起,而因为家人和工作的缘故,我也不可能搬到别的地方去。况且斐利贝早已成为我家庭的一部分。他同我的父母、姐姐、我的朋友相处得非常好,早就融入我的世界中了。所以,一旦他永远被美国拒绝入境,我们该如何继续自己的生活呢?我们该怎么办?(“我们俩到哪儿去睡觉呢?”就像那首悲哀的温图族①[①加利福尼亚北部山区的印第安部族。婚姻的奇妙之处(5)]情歌唱的那样,“在那无尽的天边吗?我们该睡在哪儿啊?”)“你驱逐他的理由是什么?”我竭力做出权威的样子质问那个安全部的家伙。“严格地说,女士,这不是驱逐出境。”与我不同,他很随和地说,“我们只是拒绝他进入美国,理由是他在过去的一年中出入境过于频繁。他从来没有超过签证规定的滞留时限,但是对比来往的记录我们发现,他的行程通常都是和你在费城度过三个月之后,立刻离开这个国家,以便很快再次回到美国。”我们很难否认,因为斐利贝恰恰就是这样做的。“这样做犯法了吗?”我问。“不完全是。”“不完全是,还是不是?”“不,女士,这不是犯罪。这就是为什么我们没有逮捕他。但三个月的免签证是美国政府提供给友好国家的公民的待遇,它并不适用于连续的访问。”“但是我们并不知道。”我说。斐利贝插了一句。“事实上,先生,在纽约曾经有一位签证官对我们说,我可以无限次地访问美国,只要不超过九十天的签证限期。”“我不知道是谁告诉你的,但那不是真的。”这个警官的话,让我想起有一次过境的时候,斐利贝曾经对我讲过:“千万不要掉以轻心,亲爱的。永远记住,在任何一天,凭借任何理由,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的海关人员都可以对你说,不。”“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你是我该怎么办呢?”我问道。这是多年以来,我在和冷漠的客服或政府办事人员打交道时一个小招数。这样说是想让那些掌控一切的人稍等片刻,替那些处于弱势的人们想一想。这是一种微妙的博得同情的方式。有些时候,它很有用。但是说实话,在大多数情况下也起不了多大作用。不过现在我愿意尝试任何的方法。“好吧,如果你的男友要再次回到美国来,他必须使自己拿到一个更有效、更长期的签证。如果我是你,我会去帮他搞到一个。”“那好,”我说,“有没有什么最快的方式,以确保他能拿到更有效、更长期的签证呢?”国土安全部的警官看了看斐利贝,然后看看我,又转向斐利贝。“想听实话吗?”他说,“你们两个必须要结婚。”我几乎可以听见自己的心沉下去的声音。隔着这个小房间,我能感觉到斐利贝的心也同我一样坠入无尽的深渊。现在回想起来,这实在是令人难以置信,我居然会对这样一个建议感到惊异。上帝啊,难道我以前从没听说过为了绿卡假结婚的事吗?不过也难怪我不相信,考虑到我俩目前的境地,结婚这件事带来的恐怕不会是解脱,而是无尽的痛苦。我的意思是,至少也要帮我们出个主意吧?可是这个想法着实让我大吃一惊,也确实让我很难过。我曾经如此决绝地否定婚姻的念头,所以当听到有人大声地说出“结婚”这两个字时才会这样的震惊。我感到悲哀而沉重,猝不及防。但最重要的是,我感觉自己像是被逮捕了一样。我们两个人都被抓住了。会飞的鱼和潜水的鸟全都一头撞进了罗网里。我的天真又一次扇了自己一记清脆的耳光:我怎么会如此的愚蠢,居然幻想着两个人可以在自己的伊甸园里天长地久下去?很长时间没人说话,直到那个国土安全部的警官打破了僵局,他凝视着我们沉默的面孔问道:“对不起,伙计们,你们对这个建议似乎有些问题?”婚姻的奇妙之处(6)斐利贝摘下眼镜,用手揉着自己的眼睛。凭着多年的了解,我知道这表示他已经精疲力竭了。他叹了一口气说道:“哦,汤姆,汤姆,汤姆……”我这时才注意到,这两个人一直在称呼对方的名字。不过我认为在六小时的审讯后这种事并不奇怪,尤其当被审讯的人是斐利贝。“不,说实在的,到底有什么问题?”汤姆,就是那个警官问道,“很显然你俩已经同居了,而且很在意对方,况且你们都还是单身……”“有些事你不明白,汤姆,”斐利贝的身子向前探出,用一种与环境截然不同的亲密语气解释说,“小莉和我过去都经历过非常失败的婚姻。”“哦……”汤姆小声地发出一声轻呼,仿佛感同身受一般。然后他也摘掉自己的眼镜,开始揉起眼睛来。我本能地向他的左手无名指瞥了一下。没有结婚戒指。从那光秃秃的左手,以及他疲惫悲伤的反应,我迅速地作出了推断:离过婚的男人。从这时开始我们的审问变得不可思议起来。“没关系,你们可以签订婚前协议,”汤姆说,“我的意思是,如果你们担心再次出现离婚财产分割的麻烦。或者,如果你们对两个人的关系问题感到恐惧,也许心理辅导也是个不错的主意。”我惊讶地听着他的话。难道美国国土安全部还有义务为我们的婚姻出谋划策吗?就在达拉斯沃斯堡国际机场的审讯室里面?我很快缓过神来,给出了另一个明智的解决方案:“汤姆警官,假如我能够找到一种方法,通过雇用斐利贝而不需跟他结婚,你看怎么样?我可以以员工的名义把他带进美国,而不是作为我的丈夫吗?”斐利贝直起身子,大声地说道:“亲爱的,这真是个好主意!”汤姆古怪地看着我们俩。他问斐利贝:“跟我说实话,你真的希望这个女人成为你的老板,而不是妻子吗?”“上帝啊,当然了!”我可以感觉到,汤姆正在努力克制着自己朝他大吼:“你们他妈的这算什么事儿?”但他的专业本能阻止了他。他只是清了清嗓子说:“不幸的是,你刚才的提议在这个国家是不合法的。”斐利贝和我再一次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瘫坐下来,情绪低落地沉默着。过了很长一段时间之后,我再次开口了。“好吧,”我承认自己被打败了,说,“我们把这事了结了吧。如果我现在嫁给斐利贝,就在你的办公室里,你会让他进入这个国家吗?也许你们的机场里正好有个牧师能帮上忙?”生活中总会出现这样的时刻:一张凡人的面孔往往可以闪现出神的光辉,现在就是这种情况。汤姆,那个面容疲惫的、挺着大肚子的、佩戴着德州国土安全部标志的警察朝着我笑了,带着一丝的悲凉、仁慈和同情,看上去与这个陈旧而冷漠的房间格格不入。在那一瞬间,他看起来就像是一个牧师。“哦,不,不,”他温和地说,“恐怕这样做是不行的。”现在回想起来,汤姆当时应该很清楚斐利贝和我将要面对的是什么,甚至比我俩知道的还多。他也很清楚,想要得到一个正式的美国结婚签证绝非易事,特别是在这么一个“边境事件”之后。他甚至可以预见到全部的麻烦事:我们需要找律师,至少在三个大洲的三个国家里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斐利贝居住过的每一个国家的警方报告;还有成堆的私人信件、照片,以及其他可以用来证明我们关系的私人物品(讽刺的是,这样的证据根本不存在,因为就像银行账户一样,在经历过糟糕的婚姻生活之后,这些细节的东西我们都是分开的);他的指纹、疫苗接种情况、肺结核的胸透结果;美国大使馆的签证谈话记录;我们可能还不得不找出斐利贝三十五年前在巴西军队服役的记录;在等待这个结果出来之前,斐利贝还必须花大把的时间待在国外,等等。最糟糕的是,尽管作出了所有这些努力,我们依然不知道美国政府(从某些方面来讲,它就像一个严厉而古板的父亲)会不会接受这个男人作为自己亲生女儿的丈夫。婚姻的奇妙之处(7)警官汤姆已经预见到了这一切,而且事实上他也很同情我们的遭遇,这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应该说,在此之前,我从未想过会在自己的书里称赞一个国土安全部的警察,仅仅因为他对我们表达了个人的同情。但是汤姆毕竟还做了一件好事(就在他给斐利贝戴上手铐,把他丢进达拉斯国家监狱,让他整晚都待在关满了货真价实的罪犯的号子里之前)。这件事就是:他给了我和斐利贝整整两分钟的独处时间,好让我们可以相互倾诉别离的痛苦。当你只剩下两分钟来与自己最爱的人告别,而再次见面又遥遥无期的时候,你恨不得把所有事情都倾吐出来,但又不知道该说什么和做什么。在这两分钟时间里,我们迅速制订出一个匆忙的计划。我先回到费城的家里去,退掉我们租的房子,处理好所有的家具,然后找一个移民律师开始办理各种法律程序。斐利贝会被关进监狱。然后流放回澳大利亚——当然,从严格意义上讲,这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流放”。(请原谅我在这本书里使用“流放”这个词,但我真的不知道该如何形容把一个人赶出一个国家的行为)。因为斐利贝从来没有在澳大利亚生活过,也没有房子或是其他财产,所以他会尽快地安排好一切,然后搬到更便宜的地方去,比如说东南亚。而我在结束了手上的事情之后,也会跑到地球的那端去和他会合。在那边,我们将共同期待那不确定的未来。斐利贝在纸上写下他的律师、成年的子女,还有生意伙伴的电话,这样我可以把他的情况通知给她们。我把手提包翻了个底朝天,发疯似的寻找他在监狱里可能用到的东西:口香糖、我所有的现金、一瓶水、一张我们的合影,还有我在飞机上读的小说,书名正好叫做《人民爱情法案》。斐利贝的眼里噙满了泪水,他对我说:“谢谢你来到我的生命中。无论现在发生什么,也无论你决定做什么,你要明白,这是我度过的最快乐的两年时间,是你给我的,我永远也不会忘记。”在那一瞬间我意识到:上帝啊,这个男人以为我要离开他了。他的反应让我很吃惊,也很感动,但更多的是使我感到很羞愧。我从未想过像汤姆建议的那样嫁给斐利贝,把他从被放逐的命运中救出来。但是很显然,他被这个主意打动了,所以现在才会觉得自己被抛弃了。他确实害怕我会丢下他,留下他一个人伤心欲绝。难道我在他心里就是这样的人吗?难道我是一个爱情的逃避者吗?不过斐利贝的恐惧也不是毫无来由的。我从未质疑过他对我的忠诚,也从不怀疑他会为我而牺牲一切。但是假如我们站在对方的角度上,他也会和我一样充满信心吗?我不得不承认,如果是在十年或者十五年前,我会不顾一切地把他保释出来。不好意思,年轻时候的我缺乏荣誉感,行事不假思索,率性为之。但是作为一个个性十足的人,上面的那些毛病并没有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有所收敛。接下来,趁着我们还可以待在一起,我做了自己认为当时唯一正确的事。我在他耳边轻声发誓,此生永远也不会离开他。我会竭尽所能,即便不能留在美国,也要和他厮守在一起,无论天涯海角。汤姆警官又回到了屋子里。分别的时候,斐利贝对我低语道:“我爱你,我要娶你。”婚姻的奇妙之处(8)“我也爱你,”我对他许诺说,“我会嫁给你的。”然后那个和善的警官就把我们分开了。他给斐利贝戴上手铐,把他带走了。他会先被关进监狱,然后遣返出境。当晚,我一个人乘飞机回到了费城。在我们曾经的小窝里,我又慎重地考虑了一下自己的承诺。我很惊讶地发现,不知怎么搞的,尽管情况十分严峻,但我并没有觉得特别的悲伤或者恐惧。恰恰相反,我感到一种强烈的冲动,想要把这一切都详详细细地记录下来。仅仅几小时之前,我和斐利贝的生活就像被一把巨大的铲子干净利落地翻了个底朝天。现在,我俩居然已经订婚了。不过我们的订婚仪式实在是太奇特,也太冲动了,就像是卡夫卡小说的片段一样。不过,我们毕竟是订婚了,毫无疑义。好吧,就这样。反正我肯定不是家族里第一个被逼无奈才结婚的女孩——至少跟那些未婚先孕的人比起来,我的处境还算不错。不过,我们的药方倒是都一样:马上结婚。这就是我们要做的事。可是真正的问题来了,我在那晚回费城的飞机上绞尽脑汁也不得其解:我真的不知道婚姻为何物。在这之前,我已经犯过一次错误,在还不知道婚姻是什么的情况下就把自己嫁出去了。事实上,我第一次结婚的时候还不满二十五岁,就像一条拉布拉多犬跳进游泳池一样,天知道当时我的脑子里想的是什么。现在回想起来,那时确实是太不负责任了,我甚至不知道该如何挑选牙刷,何况是自己的未来。你可以想象到,我会为如此的漫不经心付出了怎样的代价。六年之后,我所面对的就是一纸冷冰冰的离婚判决书。回首当初结婚的那一天,我不由得想起理查德·奥尔丁顿的小说《英雄之死》。在书中,他是这样感叹两个年轻的情侣们那悲伤的婚礼的:“当乔治·奥古斯都和伊莎贝尔山盟海誓、至死不渝时,有人能够描绘出他们的无知吗?”曾几何时,我也如奥尔丁顿笔下年轻的新娘一样神采飞扬,正像他写的那样:“对于世事她一无所知,谁也不知道她心里想的是什么。”现在,尽管韶华已逝,我已经三十七岁了,但我依然不确定自己是不是对婚姻了解得更多了。我离过婚,所以我对婚姻有一种莫名的恐惧。我也不知道自己能否称得上爱情专家,但我已经习惯于婚姻的失败和恐惧,甚至泯然于众多痴男怨女当中。不过,既然上天安排了这段姻缘,而我也在生活中历练出了足够的经验,我决心去接受它。我明白,命运有时就像一张请柬,带领你去面对甚至超越你自身最大的恐惧。而当你被迫去做一件自己一直特别憎恨或恐惧的事时,至少你成长了。所以,当飞机从达拉斯起飞的时候,我渐渐地想明白了。现在,我的世界已经被搅得天翻地覆,尽管爱人流落异乡,我们两个还是必须要结婚。那么,也许在第二次走进围城之前,我应该利用这段时间冷静地思考一下。或许这才是明智的做法。看在上帝的分上,我不得不费些力气,去弄清楚这古怪、烦恼、充满了矛盾,然而又顽固而持久的婚姻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在接下来的十个月里,我做的所有事就是一边陪着斐利贝四处漂泊,一边费尽心力想把他弄回美国,然后顺顺利利地结婚(警官汤姆已经警告过我们,如果我们打算结婚,无论是在澳大利亚还是其他别的什么地方,都只会让国土安全部很不爽,结果就是大大拖延我们办理移民的速度)。所以在那段日子里,我脑子里想的、眼里看到的、甚至嘴里说出的唯一一件事就是错综复杂的婚礼。婚姻的奇妙之处(9)我让住在费城的姐姐(她正好是一位货真价实的历史学家)给我寄来了整箱子关于婚姻的书。无论我和斐利贝旅行到哪里,我都会把自己关在旅馆的房间里读书,与那些杰出的学者们做无数小时心灵上的沟通。比如说斯蒂芬妮·昆茨,虽然我从未听过她的名字,但现在我已经视之为自己的英雄和导师。老实说,正因为阅读,我们不是合格的旅行者。在那几个月的旅行中,尽管斐利贝和我到过很多风景如画的地方,但我们仿佛从未关注过这些人间胜境。这段旅行不像是无忧无虑的度假,更像是一次逃离麦加的惊险历程。我们无法享受旅行的乐趣,因为我们是被赶出来的,我们中的一个人不被允许再回家了。另外,我们的财政状况也令人担忧。虽然我的上一本书《一辈子做女孩》在不到一年之前登上了畅销榜首,但它并没有被大受追捧,至少没有像我们预期的那样。斐利贝的收入来源也被完全切断了,所以我们目前只能靠我的稿费维持生计,而且我不确定还能维持多久。也许还可以将就一段时间,但终归会用完的。我本来已经开始着手写一本新小说,但写作计划很快就被斐利贝被驱逐出境所打断了。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要跑到东南亚来,两个人寒酸地挤在大约三十美元一晚的旅店里的原因。不过我并不认为这段时期过得很艰难(看在上帝的分上,好在我们不是挨饿的政治难民),我只是觉得这是一种非常奇怪而紧张的生活方式,而且随着未来的日渐迷茫,这份困惑和沉重也在与日俱增。我们就这样四处流浪了将近一年的时间,企盼着美利坚合众国驻悉尼大使馆的召唤。我们从一个国家飞到另一个国家,就像一对失眠的夫妇寻找一张虽然不舒服,但足可以安睡的床铺一样。许多个不眠之夜,我躺在黑暗中辗转反侧,思考着自己对于婚姻的矛盾和偏见,把自己在书里读到的信息加以分类,希望可以从中得到足以自我安慰的结论。我要说明的是,一直以来我所研究的部分仅仅局限在西方历史框架内,所以本书也逃不脱文化的限制。任何对人类婚姻有研究的历史学家和考古学家都会从我的叙述中找出巨大的间断和差异,这是因为我并没有把整个人类历史和疆界考虑进来,甚至还略过了一些极其重要的概念(比如说一夫多妻制)。这让我感到很轻松,而且确实受益匪浅。或许我应该更加深入地去探究各地的婚俗习惯,但我没有这么多的时间。举个例子说吧,如果想要准确了解*社会婚姻的复杂本质,你需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所以我根本没法从容地去研究它。我的脑子里仿佛有个闹钟一直在催促着:无论你喜欢与否,也不管你准备好了没有,一年之内,你必须要结婚了。基于这样的原因,我就只好暂时将目光锁定在了西方历史上的一夫一妻制上,以便更好地去理解我所承受的责任,对家庭构成的叙述,以及从人文角度产生的一系列特殊的焦虑。我希望所有这些研究可以减轻我对婚姻深深的成见。我不确定这一定有效,但是不管怎样,过去的经验表明,你了解得越多,心态也就越平和。(就像传说中的侏儒怪一样,只要你能揭穿他们的伪装,有些恐惧是可以被打败的)。最重要的是,我真的希望能够找到一种方法,确保我能和斐利贝安然度过那个大喜的日子,而不用像吞下一颗坚硬而难咽的药丸般痛苦。可能我有些老套了,但是我认为在结婚那一天就应该是快快乐乐的,开心而且神志清醒,这样就够了。本书记述的就是我如何达到这个目标的。每个故事都需要一个开头,就让我们从越南北部的山村开始讲起吧。婚姻与期待的幸福(1)Marriage and Expectation男人交往不动情,个个女人皆称心。——奥斯卡·王尔德最新的一项调查发现,年轻的美国女性将择偶的标准定义为一个能够“激励”她们的男人,而无论从哪方面来说,这都是一个相当高的标准。比较而言,在对20世纪20年代的年轻女性的调查显示,她们更看重的是人的基本素质,比如说“正派”、“诚实”,或者他养家糊口的能力。但这已经不够用了,现在我们需要能激励自己的配偶了!每一天!来吧,亲爱的。那天,我遇到了一个小女孩。在一列喧嚣肮脏的苏联时期的火车上颠簸了整晚之后,斐利贝和我终于从河内来到了这个不寻常的村落。我想不起来我俩为什么要跑到这个地方来了,也许是受了那几个年轻的丹麦旅行者的怂恿吧。这还不算完,从又脏又吵的火车上下来之后,我们还要再乘上好长一段同样脏乱的公共汽车。最后,汽车终于停在了靠近中国边境的一个地方。一下车,我们就惊异于这里的美丽,苍翠的远山,充满了原始的气息。我们找了一家旅馆住下,然后我一个人信步走进村子,试图舒缓一下自己僵硬的膝盖。这时,一个女孩走到了我跟前。她十二岁了,这是我后来才知道的,因为她看上去比我见过的任何同龄的美国孩子都要瘦小。她长得非常美丽,黝黑健康的肤色,润泽的头发编成辫子,结实的身体上套着一件短短的羊毛外衣。虽然已是闷热的夏天,她的小腿上依然打着颜色鲜艳的羊毛绑腿。她穿着一双塑料的中式凉鞋,双脚不停地踢踏着。她一直在旅店的周围晃荡,我们在前台登记的时候就已经注意到她了。当我一个人出来闲逛的时候,她径直地向我走了过来。“你叫什么名字?”她问道。“我叫小莉。你叫什么名字?”“我叫麦,”她说道,“我可以给你写出来,这样你就知道怎么拼了。”“你的英语说得真好。”我称赞道。她耸了耸肩。“当然。我经常和游客聊天。我能讲越南话、中国话,还会说一点日语。”“是吗?”我开玩笑说,“那你不会法语吗?”“会一点儿①[①此处为法语。],”她回答道,眼中闪过一丝狡黠的神色。然后,她问我,“你从哪里来,小莉?”“我从美国来。”我说。接着,为了显出我的风趣,尽管明知道她是本地人,我还是问道,“你是从哪儿来的,麦?”她一下就听出了我的幽默,并立刻作出了回应。“我是从我妈妈的肚子里来的。”她回答道,这让我立刻就喜欢上了她。事实上,麦是从越南来的。但是后来我发现,她从不认为自己是越南人。她是赫蒙族人,那是一个人口稀少的、骄傲而独立的少数族裔(人类学家将之称为“原住民”),世代居住在越南、泰国、老挝的高山上。同库尔德人一样,赫蒙族人没有真正意义上属于自己的国家。他们依然保存着这个世界上最独特的风俗。他们是游牧人、吟游者、战士,从来不服王化,对于任何试图统治他们的国家来说,这个民族都是个大麻烦。了解赫蒙族人的生活方式,就像研究纽约州北部的莫霍克人一样具有重大的意义。他们在几百年里始终穿着传统的服装,讲自己的语言,拒绝与外界同化。在21世纪初的今天,步入这样一个赫蒙族人的村落,会让人产生恍如隔世的感觉。透过他们的文化传统,你仿佛可以惊异地看见古人世界的方方面面。也就是说,如果你想知道自己的祖先在四千年前是如何生活的,只要看看赫蒙族人就可以了。婚姻与期待的幸福(2)“嘿,麦,”我说道,“你愿意做我今天的翻译吗?”“干什么?”她问道。赫蒙族人是出了名的直来直去,所以我也没有绕圈子:“我想跟你们村子里的女人们聊聊结婚的事。”“为什么?”她又问了一遍。“因为我马上就要结婚了,我想听一些建议。”“你这么大岁数了还没有结婚啊!”麦不以为然地说道。“嗯,我的男朋友年纪也不小了,”我回答,“他有五十五岁了。”她盯着我,低低地吹了声口哨,说:“好吧。他很走运。”我不知道那天麦为什么会决定帮助我。好奇心?还是无聊?或许只是希望赚一点小费?(当然,我也确实给了)但是,不管出于什么目的,她最终还是同意了我的请求。沿着陡峭的山路翻过附近的一座小山,我们很快就到了麦一家居住的石屋。这是一栋狭小的房子,屋子里被烟熏得漆黑,只能靠几个小小的窗子来采光,不过附近的河谷可能是你一生中见过的最美丽的。麦把我介绍给屋子里面一群正在编织、做饭和打扫卫生的妇女。在这些女人当中,麦的祖母给我留下的印象最为深刻。这个四英尺高的没有牙齿的老太婆是我一生中见过的最无忧无虑、最快乐的女人。更重要的是,她认为我也相当有趣。仿佛我做的每一件事对她来说都是难得的笑料。她把一顶高高的赫蒙族帽子戴在我的头上,指着我开始大笑。接着,她又往我的怀里塞了一个很小的赫蒙族孩子,然后继续大笑。当我披上华丽的赫蒙族披肩时,她依旧指着我笑个不停。不过话说回来,对于这种情况我已经习以为常了。因为很早以前我就知道,一个身材高大的外来游客,注定会成为这些当地人嬉笑的对象。当然,作为一个有礼貌的客人,你也不得不接受他们善意的捉弄。很快地,越来越多的妇女——邻居、亲戚——都拥进了这个屋子。她们向我展示着自己的织品,把帽子套在我的头上,把小孩子推到我的怀里,然后一起指着我,笑得不亦乐乎。麦向我解释说,她们全家——大约十二个人——都住在这间屋子里。所有人都睡在地板上。屋子的一边是厨房,而另一边则是冬天烧木头取暖用的炉子。大米和玉米存放在厨房上方的阁楼里,而猪、鸡和水牛则圈养在屋子附近。屋子里唯一的可以算得上是私人空间的,是一个比扫帚间大不了多少的地方。后来我才了解到,这个房间是给家里的新婚夫妇准备的,在他们婚后的头几个月可以被允许单独睡在里面,以便于完成传宗接代的任务。而在经过了一段时间的独处之后,年轻的夫妇必须回到家庭成员当中,在一生剩余的日子里和大家一起睡在地板上。“我告诉过你,我爸爸已经死了吗?”在带我参观的时候,麦问道。“我很抱歉,”我说,“他是什么时候死的?”“四年前。”“他是怎么死的,麦?”“他就是死了。”她冷静地下着定论。死了就是死了,我琢磨着,这就是人们对于死亡通常的想法。“他死的时候,我们在他的葬礼上吃了水牛。”对于这样的回忆,她的脸上闪过了一阵复杂的表情:有为父亲的去世而悲伤,也有为水牛肉的美味而欢欣。“你妈妈感到孤独吗?”麦只是耸了耸肩膀。在这里,你根本无法想象什么是孤独。同样地,在这样一个拥挤的大家庭里,你也很难找到孤独那快活的孪生姐妹:隐私。麦和她的母亲同很多人住在一起。在多年的旅行中,我已经不是第一次惊异于这种事情。相形之下,现代美国社会是如此的隔膜。在我来的那个地方,人们已经把“家庭”压缩成一个极小的单位,一种长期生活在庞大家庭里的赫蒙族人根本无法想象的概念。如果你打算研究一下现代西方家庭的日常生活,你也许需要一个电子显微镜。你会发现,两个或者三个,最多是四个人居住在一个广大的空间里,大家都拥有属于自己身体和心灵上的领域,每个人在一天当中的绝大部分时间里都是自己一个人度过的。婚姻与期待的幸福(3)当然,我并不认为现代家庭的“缩水”就一定是坏事。随着婴儿出生数量的降低,妇女们的生活水平和健康将会得到相应的改善,这也是对崇尚家族聚居的思想的一种否定。而且,社会学家们也早已得出结论,不同年龄的近亲居住在一起时,*和猥亵儿童的发生率也会增加。在如此庞大的人群中,想保持行事的独立和隐私都是很困难的,更不用提人的个性了。但是我肯定,在我们的现代的、封闭的、带着极强私人印记的家庭当中,很多东西已经找不到了。看到赫蒙族妇女之间的交流方式,我很想知道,这些逐步变得更小也更加核心化的西方家庭模式,是否也在对我们的婚姻造成影响。举个例子说,在赫蒙族社会中,男人和女人是不会有那么多时间待在一起的。当然,你可以有一个配偶,你们之间有性行为,你们共同生活在一起,也许你们之间还可能会有爱,但是仅此而已。在其他的时候,人们的生活按照性别被严格地区分开了。男人们一同工作和从事社会活动,女人也只和女人们混在一起。很明显的例子就是:那天就没有一个男人在麦的家里出现过。无论男人在外面做什么(耕种、聚饮、闲聊、赌博),他们都会聚集在特定的地方,与女人们分隔开来。如果你是一个赫蒙族女人,那么你根本不用指望自己的丈夫成为你最好的朋友、最亲密的知己、你的感情顾问、智囊,或是在你最悲伤的时候为你带来安慰。相反,赫蒙族妇女往往会向其他的女人们寻求情感上的慰藉和支持,比方说姐妹、阿姨、母亲、祖母等。赫蒙族的女人在一生中会得到相当多的情感上的建议和支持。在这里,亲情无处不在,当一个人遇到困难的时候,很多女人都会来帮助你,与你共同承担肩上的重担。最后,在结束了与所有人的寒暄,也逗弄过了每一个婴儿之后,笑声逐渐平息了下来。大家围坐在一起。麦坐在我旁边为我翻译,我开始问她的祖母,是否可以给我讲一讲赫蒙族人的婚礼。“仪式通常都很简单。”祖母耐心地解释说。在举行传统的赫蒙族婚礼之前,男方应该到女方家里来拜访,这样双方可以就婚礼的日期和筹划进行商讨。这个时候女方往往会杀一只鸡,用来祭奠家里过世的长辈。而到了结婚的那一天,还会杀好几头猪。酒宴准备好了之后,十里八村的亲戚们都会赶来祝贺。婚礼的费用由双方家庭共同承担。新娘由送亲的队伍送到婚礼现场,而在这个过程中,女方的一个亲戚还要一直擎着一把雨伞。这时,我插了进来,追问她这把雨伞意味着什么,可是这个问题引发了一些混乱。也许大家不明白“意味”这个词意味着什么。雨伞就是雨伞,有人告诉我,之所以拿上雨伞,是因为所有的婚礼都是这样的。约定俗成,所以大家都这么做。关于雨伞的争论就此结束,老祖母继续给我讲解赫蒙族人“绑婚”的奇特风俗。这种传统由来已久,她说,不过现在已经不像从前那么盛行了。但是它确确实实还存在着。未婚的男子们骑着他们的小马,把选中的姑娘绑架到自己住的地方去,这种绑架计划有时会事先告知对方,而有时她们对此一无所知。这种绑架行为被严格限定,只有在每年集市日庆典时的几个晚上才可以进行。(没有人可以随意地绑走一个姑娘,这就是规矩)被绑走的姑娘要和绑架者一家生活三天的时间,然后她可以决定是否要嫁给这个男人。大多数的时候,老祖母说,女孩子们都会同意的。当然也有一些例外,如果被抢走的姑娘不喜欢绑架者,她在三天结束后就可以回到自己的家里,然后就当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到目前为止,我所听到的一切都还是合情合理的。婚姻与期待的幸福(4)但是接下来的对话不仅使我,连整个屋子的人都感到很奇怪。我试图让老祖母给我讲一下她自己的婚姻经历,希望可以从中找出她对婚姻的看法和经验。当我问到“当您第一次遇见您的丈夫时,是什么感觉”,这引发了另一场混乱。她皱纹横生的脸上充满了疑惑。看得出来,她——也许是麦——误解了我的问题。于是我重复了一遍:“您从什么时候开始意识到,您的丈夫就是那个自己要嫁的人?”看来大家还是没有明白我的问题。“您是立刻就对他另眼相待呢?”我不弃不舍地追问道,“还是在生活了一段时间之后才开始爱上他的?”房间里的女人们开始紧张地讪笑起来,就是那种人们在围观一个疯子时的笑法。很显然,我就是她们眼中的那个疯子。我又换了一个问题:“我的意思是,您和您丈夫相识是在什么时候?”老祖母沉思了一会,不过最后还是含混地回答道:“很久以前吧。”看起来,这个问题对她来说真是没什么意义。“好吧,您第一次遇见您的丈夫是在哪里?”我问道,尽量把问题变得更简单。我的好奇心又一次让老人感到困惑不解。不过出于礼貌,她还是试着去回忆了一下。她跟我解释说,在嫁给自己的丈夫之前,她从未特意地去看过他。她只是挤在人堆里远远地见过他几次。具体的样子她记不太清了。对于一个年轻女孩来说,这个问题并不重要。不过,她还是愉快地对屋子里的女人们总结说,现在认识他就足够了。“那么您是什么时候爱上他的?”我直白地问道。麦把问题翻译出来后的一瞬间,除了老祖母,房间里的其他女人都不可抑制地大笑了起来,不过出于礼貌,她们很快就用手捂住了自己的嘴。别以为我会在嘲笑面前退缩,更不会就此停住。我不为所动,接着又抛出了一个让她们彻底崩溃的问题。“您认为保持婚姻快乐的秘诀是什么呢?”我不离不弃地问道。这句话让她们彻底失去了控制,甚至连老祖母都开始狂笑起来。很有趣,不是吗?反正我早就不介意成为那些外国人嘲讽和嬉笑的对象了。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我必须得承认,她们的笑声还是让我感到一些不快,因为我搞不懂她们发笑的原因。就我个人的理解,可能是因为这些赫蒙族女人和我无法直接进行交流 (事实就是这样,我们说的是完全不同的两种语言)。但就算是这样,我的问题对她们来说真的如此荒诞吗?在接下来的几个星期里,每当我在脑海中重温这次谈话的时候,我都强迫自己回答,到底是什么原因使我和那些女人在婚姻这个问题上产生了如此大的分歧。我认为,无论对于老祖母还是屋子里的其他女人来说,我所熟悉的那种以婚姻为中心的情感方式是行不通的。在充斥着现代工业文明的西方世界里,一个人的伴侣往往最直观地反映出这个人自己的特点。你的另一半就是最闪亮的镜子,通过它将你的心理分毫毕现地反射给这个世界。没有什么能比挑选伴侣更直接也更个性化的了。因为在很大的程度上,正是这种选择告诉大家,你是个什么样的人。所以,如果你问一位标准的现代西方女人,她是如何遇到自己的丈夫,什么时候见的面,以及是怎样坠入爱河的,我保证你会听到一个完整、复杂,而且是非常私密的故事,我们的女主人公不仅会详细地向你描述整个事件,甚至还会把她的回忆和心理一一道来。最重要的是,即便你只是一个陌生人,她也会非常乐意与你分享这段故事。事实上,很多年前我就已经发现,“你是怎样认识你丈夫的”这句话实在是最好的搭讪方法。就我的经验来说,不管一个女人的婚姻幸福与否,她都乐于与你分享自己的情感往事,甚至是埋藏在心底的最难以忘怀的故事。我可以向你保证,无论什么样的女人,在她的故事里,主角无外乎两个人:她和一个男人。这种故事总是像小说或者电影里的情节一样:在茫茫的人海中,毫无瓜葛的两个人,在命运的操纵下偶然相遇了(“我那个夏天住在旧金山,本来我不打算待太久的——直到有一天我在一个派对遇见了吉姆。”)。有时候,这样的故事还会带着一点戏剧性和悬疑(“他以为我正在和身边的男人约会,可那不过是我的朋友拉里,他还是一个同性恋!”)。同时,这个故事也经常会充满着种种不确定的因素(“他并不真的是我喜欢的类型,我通常和更机灵的男人约会。”)。关键的是,一般来说这种故事都会有一个不错的结局(“现在我根本无法想象,没有他我可怎么活!”)。不过,如果事情朝另一个方向发展,结局也会迥然不同(“为什么我就不能面对现实呢,他是个酒鬼,骗子!”)。这个现代爱情故事的任何细节,都一定会从每一个角度被演绎得淋漓尽致,而且随着岁月的流逝,它也许会被镀上圣洁的光芒,或是变成一幕凄美的悲剧。婚姻与期待的幸福(5)但是现在,我必须澄清一点:赫蒙族的女人似乎是不会这样做的,至少麦家里的女人不会。你知道,我不是一位人类学家。我也承认,研究赫蒙文化远远超出了我的能力范围。仅仅通过一下午的聊天,我很难对这些妇女产生更深的了解,何况我的翻译还只是个十二岁的孩子。所以我认为自己很可能错过了关于这一古老而又复杂的社会体系的一些细微差别。另外我也承认,对于这些女人来说,我的问题可能有些过头了。她们为什么要把自己最隐私的事情告诉给一个好管闲事的外人呢?即使是她们鬼使神差地打算把这些私密的东西说给我听,也只会采取一种更谨慎的方式来避免误解和文化差异。不过,好在我就是靠采访别人吃饭的,我对自己的眼睛和耳朵也充满了信心。另外,像我们这样的人,不管走进什么人的家里,都会立刻找出他们的生活方式与我们的不同之处。这么说吧,那天我扮演的角色,就是一个不一般的细心的访客,对那些不一般的主人们产生了异乎寻常的关注。处于这个角色,也只有这个角色,才能使我有信心把那一天在麦的祖母的房子里没有发生的事情说出来。其实,我并没有听到一群女人坐在那里编造着匪夷所思的爱情童话和悲剧。对此我感到很欣慰,因为在这之前,我曾经听过世界各地的女人们轻描淡写地讲过类似的东西,故事的内容五花八门。不过这些赫蒙族女人对这种事情没有兴趣。她们绝不会把自己的丈夫想象成那些宏大的爱情史诗里面的英雄或是恶棍。当然,我这样说并不是这些女人不爱自己的丈夫,也不是说她们从未爱过,或者根本不能去爱。这样的推断是极其荒谬的,因为这个世上的人们都会彼此相爱,而且永无止境。浪漫的爱情是人类最普遍的经历。在世界上的任何角落,都可以找到爱情的印记。人类所有的文化中也都有赞美爱情的歌谣、咒语和祷文。心灵的沟通可以打破一切社会、宗教、性别、年龄和文化的界限。(如你知道的,在印度每年的5月3日被定为国家心动日。而在巴布亚新几内亚,有一个部落的男子都会写一种叫做Namai的哀婉的情歌,述说那些逝去的凄美爱情)我的朋友凯特曾经在纽约听过一位蒙古歌手的全球巡回演出。尽管她听不懂歌曲的意思,她还是听出了音乐中那无尽的悲伤。演唱会结束后,凯特走到蒙古歌手面前问道:“你唱的是什么?”歌手回答说:“我们的歌和其他人没有什么不同,无非是逝去的爱情,还有走失的骏马。”所以,赫蒙族人肯定也会坠入爱河。他们也会找到一个让自己心动的人,或者怀念逝去的爱人,或者发现自己莫名其妙地恋上某人独特的味道,或者干脆付之一笑。但是他们不懂得什么是浪漫,更不相信爱情与婚姻有什么关系。或许对他们来说,婚姻完全是另一回事。如果这听起来有些奇怪和疯狂,那么请记住,就在不长时间以前,西方的人们也曾经抱着类似的想法。当然,在现代美国人的生活中,包办婚姻已经很少见了,更不用说绑婚了。但是直到最近这几年,门当户对的婚姻依然在我们的社会中占据相当的比例。我说的这种“务实的婚姻”考虑的重点往往是如何获得更大的群体利益,而婚姻中双方的感情只能退而次之。这种联姻方式在美国的乡村中比比皆是,而且世代相传。婚姻与期待的幸福(6)我就知道这样一个门当户对的婚姻,可以证明我的说法。我小的时候住在康涅狄格州的一个小镇上,最喜欢的邻居是一对白发苍苍的夫妇,阿瑟·韦伯斯特和莉莉安·韦伯斯特。韦伯斯特一家是当地人,靠养奶牛为生,保持着那种传统的新英格兰人的生活习惯。他们为人谦虚、慷慨大方、吃苦耐劳、对宗教和社会活动非常热心,并且把自己的三个孩子培养成为待人宽宏的好公民。韦伯斯特先生管我叫“卷毛”,他允许我在他们平整的停车场上骑脚踏车。而如果我表现得足够好的话,韦伯斯特夫人还会让我把玩她收藏的古董药瓶子。就在几年前,韦伯斯特夫人去世了。她死后几个月,有一次我陪韦伯斯特先生出去吃饭,席间我们谈论起他的妻子。我问起他们初次见面时的情景,还有他们是如何坠入爱河的,我非常想听到一些浪漫的故事。换句话说,我问了他一些相同的问题,就像后来我在越南问麦祖母的一样。而我得到的也是一样的答案,什么都没有。我无法从韦伯斯特先生那里听来任何浪漫的记忆。他承认自己甚至记不得第一次见到莉莉安时的情景。他只能回忆起,她一直都住在镇上。这的确不是一见钟情,没有触电的感觉,也没有火花出现。他从未迷恋过她。“那你为什么要娶她?”我问道。韦伯斯特先生开始用他一贯平和的语气解释说,他之所以结婚,是因为他的兄弟要求他这么做。当时,年轻的阿瑟很快就会接管自己家的农场,所以他需要娶一个妻子。你不可能在没有妻子的帮助下管理好一个农场,就像缺少了拖拉机一样。这听起来有些不近人情,但是新英格兰畜牧业的竞争同样是不近人情的。阿瑟知道自己兄弟的要求是有道理的。于是勤奋而温和的韦伯斯特走出家门,去寻找自己的妻子。听他这么说,你会觉得任何年轻的女士都有机会得到“韦伯斯特夫人”这份工作的,即使不是莉莉安,换一个人也不会有什么区别。阿瑟只是恰好认识了那个做推销的金发女孩。她的年龄很合适,长得也不差,身体健康。很好,就是她了。很显然,韦伯斯特一家的婚姻并不涉及感情的因素,更没有如火的热恋,跟赫蒙族老祖母的也差不多了。因此,我们也许可以下结论说,这是一个“无爱的婚姻”。不过我们也不能妄下断言。我深知,至少在韦伯斯特这个例子上不是这样的。后来,韦伯斯特夫人被诊断出患有老年痴呆症。病痛折磨了她十多年,这个曾经精力充沛的女人日益消瘦下来,她开始回避见人。而她的丈夫,那个务实的新英格兰农民始终细心地照顾着自己的妻子。他帮她洗澡,给她喂饭,放弃自由自在的生活,只为了陪伴在她身旁,学会了容忍病魔带来的可怕后果。这样过了很长的一段时间之后,她才认出了他,在那之后又过了很久,她终于记起自己是谁了。每个星期天,他会把她打扮得漂漂亮亮的,用轮椅推着她到教堂去,那里就是他们六十多年前举行婚礼的地方。他这么做是因为莉莉安一直很喜欢那个教堂,他知道要是她看到这一切,一定会很开心的。阿瑟就这样握着妻子的手,并排坐在教堂长椅上,一周又一周,直到她离开人世。如果这还不是爱情,那么请你坐下来,详细地给我解释一下,到底什么才是爱。婚姻与期待的幸福(7)当然,我们也不能就此就得出结论,历史上所有的包办婚姻、所有的门当户对的婚姻甚至是绑架来的婚姻都会有一个圆满的结局。从某种程度上说,韦伯斯特一家是幸运的(当然,他们也为之付出了很多努力)。不过有一点韦伯斯特一家和赫蒙族人是相同的,那就是虽然在婚姻开始的时候缺少情感的交流,但是经过了多年的共同生活,最终他们还是找到了自己的爱情。更重要的是,他们相信,尽管这个世界上根本不存在某个特别为你定制的完美的另一半,但是总会有那么一个人(也许就生活在你身边),会牵起你的手。然后你们可以一起生活和工作,共同期待幸福和爱情的到来。在结束下午在麦家里的拜访之前,我又对那位瘦小的赫蒙族老人抛出了最后一个问题,而这个问题再一次把她弄晕了。“你的男人是个好丈夫吗?”我问道。老太太让她的孙女把问题重复了好几次,好确保自己没有听错:他是一个好丈夫吗?然后她困惑地看着我,仿佛在反问我说:“你住在山上,山是由石头堆起来的,那么它们都是些好石头吗?”她能想出的最佳答案是,她的丈夫既不好也不坏。他只是一个丈夫,一个叫做丈夫的人。当她谈起他的时候,就仿佛是在描述一个叫“丈夫”的职位,甚或是某个物种,而不是一个需要特别珍爱或者憎恨的人。“丈夫”这个角色的含义相当简单,就是一个需要完成很多任务,并且与你共度此生的男人。这个人就和其他女人的丈夫一样,除非你的时运不济,碰上了一个没用的家伙。最后,老人甚至告诉我,女人嫁给哪个男人并不重要,因为除了极个别的以外,每个男人都是一样的。“那是什么意思?”我问道。“大部分时间里,所有的男人和女人都是一样的,”她解释说,“每个人都知道这一点。”其他的赫蒙女人都点头表示同意。各位读者,请允许我在这里稍微停顿一下,稍微弄明白一些事情好吗?无疑,现在想学赫蒙族人太迟了。上帝保佑,现在就连效仿韦伯斯特一家都来不及了。我出生在20世纪末的一个美国中产阶级家庭里。和这个世界上数以百万计的人一样,从小就被家里人寄予厚望。我的父母坚信自己的孩子拥有不寻常的天赋和梦想(他们既不是嬉皮士,也不是激进分子,事实上还两次把选票投给了罗纳德·里根)。我的天分极高,从小就与众不同,与我姐姐不一样,与朋友们也不一样,甚至与所有人的都不一样。不过我并没有就此而受到溺爱,因为我父母都相信,一个人的幸福才是重要的。我应该学会如何利用天分来规划自己的人生,而只有这样才能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我必须要补充一下,我所有的亲戚和朋友都在不同程度上笃信着一个信条。除了我们当中最保守的家庭,或者是最近才移民到这里来的人,我认识的每个人都遵循着这个信条。无论我们有什么宗教信仰,也不管我们的经济状况如何,大家都对这种观点深信不疑。而就我个人看来,这个观点非常具有现代意义,完全符合西方社会的要求,它可以被精确地总结为:“管好你自己。”我不想暗示赫蒙族人不关心自己的儿女;相反,在人类学的圈子里,他们恰恰是以构建世界上最特别的爱心家庭而著称。但是这显然不是建立在一个个人至上的社会基础之上的。和大多数的传统社会一样,赫蒙族家庭的中心并不是“自己”,而是“你在群体中的角色”。因为这个村子里的每个人都清楚自己的责任,男人有男人的事情,女人有女人的事情,而每个人都必须各尽所能,各司其责。如果你可以顺利地完成自己的任务,那么你就是好样的,你可以在晚上安然地入睡,而完全不必对生活或者别人期待更多。婚姻与期待的幸福(8)那天在越南与赫蒙族女人的会谈,让我想起了一句古老的谚语:“期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我的朋友,那位赫蒙族的老祖母从未指望她的丈夫为自己带来幸福的生活,也从不考虑自己是不是很快乐。正因为从一开始她就没有期待,所以她对自己的婚姻也就无欲无求。结婚是自身社会角色的要求,也是为了履行必要的社会责任。婚姻就是婚姻,这样很好。相比之下,我则一直被谆谆教导:追求幸福是自己的天性(甚至是国家的利益)。这是我一生的追求。我追寻的不仅仅是简单的快乐,还有那种发自心底的、令人心驰神往的幸福。还有什么能比浪漫的爱情带给人们更多的幸福呢?作为一个女人,我一直被教导说,婚姻应该就像一个温室,在那里浪漫的爱情会像花朵一样绽放。在第一次婚姻那简陋的温室里,我曾试着栽下一行行美好的希望,就像童话里的约翰尼①[①童话中的人物,种植苹果。]一样充满希望地撒下苹果种子,不过我收获的只有苦涩和艰辛。我觉得,即使我试图跟赫蒙族老祖母解释这一切,她也根本不会明白我在说什么。她的反应甚至会像我在意大利南部遇到的那位老妇人的一样。当时我跟她说,我离开了我的丈夫,因为我感到婚姻很不幸福。“哪有那么多的幸福?”那位意大利寡妇漫不经心地反问了一句,然后就不屑一顾地终止了谈话。不过,我可不想冒险地生活在这风景如画的乡村中。确切地说,我根本不打算跟这些赫蒙族女人们一样地生活。仅仅从牙医的角度上说,我也不希望过她们那样的日子。另外,我也无法接受她们的世界观,这太奇怪了,也实在让人受不了。事实上,随着工业文化不可避免的渗透,赫蒙族人更有可能会开始接受我们的世界观。这种事情已经开始发生了。现在的年轻女孩子,比如我十二岁的朋友麦,都受到了熙来攘往的游客中那些西方女性的影响,她们正在第一次面对不同文化的冲击。我称之为“迟疑的瞬间”,换言之,在那一瞬间,这些传统的女孩子开始思索,十三岁就嫁作人妇,然后很快就怀胎生子,这一切对她们来说到底意味着什么。她们开始怀疑是否还有其他的选择,任何选择都很重要。一旦这些原本守旧的女孩开始产生这样的想法,它就会一发而不可收拾。麦,这个会说三种语言的、聪明而敏锐的女孩早就意识到了还有另一种生活。它距她并不遥远,只要她能够作出自己的决定。换句话说,如果继续因循守旧,一切就都太迟了。反正我不打算(或者说不能)放弃自己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是我与生俱来的权利。我会为自己的生活作出更多有意义的、个性化的、不可思议的、有时甚至是充满风险的选择,不管结果怎么样,那都是自己的选择。这些选择可以排成长长的一列,每一个都会让我们的赫蒙族老祖母瞠目结舌。直到今日,我的生活方式在那些越南北部山区的人们看来依然难以想象。似乎我是一种全新的女人(百无禁忌的疯女人,他们可能会这么叫我)。像我们这样勇敢的新物种还在不断地扩大,不过请记住,多样的生活选择中也会有很多潜在的麻烦。我们都很容易受到情感上的不确定性和神经质的影响。也许这在赫蒙族人当中不是很常见,但是在我的同类当中却大有人在,比如说,在巴尔的摩。婚姻与期待的幸福(9)简单地说,问题就在于我们不可能同时选择一切。所以,我们在生活中很可能变得优柔寡断,害怕每一个选择都是错误的,最后搞得一团糟。(我有一个朋友,她的丈夫曾经开玩笑说,她的自传应该起名叫《早知道就吃龙虾了》)。同样令人不安的是当你作出一个抉择后,往往会觉得好像失掉了其他的东西。就像一旦选择了3号门,我们会害怕是否就此失去了藏在1号门和2号门当中那些同样重要的部分。哲学家奥多·马尔奎特曾经留意到,在德语中代表数字2的单词“zwei”和表示“疑惑”的单词“zweifel”的某种联系,这暗示在生活中任何两个事物之间都客观存在着不确定的可能性。想象一下,如果在生活中的每一天,你都要面对着两个、三个或是十几个选择,那么你也就可以理解,为什么生活在这样一个有着种种的便利的世界,人们依然会变得越来越像一台台忙碌的机器。在一个有着诸多可能性的世界里,我们当中的许多人都会在犹豫不决中变得软弱。或者在人生的旅途上一次又一次地徘徊不前,反复地尝试着每一扇被我们忽略过去的门,绝望地期待这一次是正确的。或者患上攀比强迫症,处处拿自己的生活和别人的作对比,暗暗地揣度着是否可以走上他人的道路。当然,这种强制性的攀比只会导致如尼采所说的“Lebensneid”,也就是“生活在嫉妒当中”,即相信别人永远比你幸运,只有得到她的身体、她的丈夫、她的孩子、她的工作,那么一切才会很轻易地变得美好而幸福。(我的一位医生朋友曾经简要地为它下了一个定义:“所有的单身病人都在偷偷地渴望结婚,而所有的已婚病人都在偷偷地渴望单身。”)。正是因为如此的难以决断,每个人的决定都会影响到其他人的决策。而且,由于没有一个通用的标准来界定什么是“好男人”和“好女人”,一个人如果想找到自己生活的方向,就必须先把握好自己的情感。所有这些选项和渴望会在我们的生活中创造出一种诡异的氛围:一切无法抉择的可能性都会像鬼魂一样飘荡在我们身边的暗影里,不断地问着:“你确定这就是你真正想要的吗?”而对于我们来说,这种不确定性首先会体现在婚姻当中,因为在大多数人的选择当中,情感的因素占据了极大的比例。相信我,现代的西方婚姻还是有很多比传统的赫蒙族婚姻更值得推荐的地方(起码没有随心所欲的抢亲),而我也想再说一遍:我不愿意过那些女人一样的生活。她们永远不会明白我的自由,永远不会受到和我一样的教育,永远不会拥有我的健康和财富,也永远不会被允许像我一样地探索自己的天性。但是,赫蒙族的新娘在她的婚礼上会收到一份极其关键的礼物,而这份礼物往往会被西方的新娘所忽略,那就是确定。如果只有一条路摆在你的面前,你可以很轻易地确定这就是正确的道路。而假如一个新娘能够保持对幸福最低程度的期望,也许可以避免很多毁灭性的失望。时至今日,我承认自己不知道该如何使用这个礼物。我不可能给自己树立一个座右铭,写着:“清心寡欲!”我也无法想象在一个年轻女人结婚的前夕,建议她降低对生活的期待,好使自己变得更加幸福。这样的想法与我接受过的所有教育都是背道而驰的。当然,我也见过适得其反的例子。我有一个大学时代的朋友就是这样做的,为了防止自己产生过度乐观的预期,她选择了低调的生活。她放弃了自己的事业,抵制住诱惑回到了家乡,嫁给了自己高中时的恋人。为了坚定自己的决心,她宣布“只想”当一个妻子和母亲。当然,与那些雄心勃勃的同学们(包括我在内)所遭受的痛苦相比,这种看似简单的安排让她感到非常安全。但是,当她的丈夫十二年后为了一个更年轻的女人离开她之后,我的朋友出离愤怒了。她几乎恨得发狂,不是对她的丈夫,而是对背叛了自己的生活,她认为它破坏了他们之间神圣的契约。“我要求的那么少!”她不停地这样说,仿佛她对生活期待得很少,生活就不应该再让她失望一样。但是我认为她错了,事实上她要求了很多。她竟敢期待得到幸福,竟敢奢望婚姻之外的幸福。你还能要求得更多吗?但是或许现在就让自己面对现实还是正确的,在第二次走进婚姻之际,我要求的仍然太多了。当然这也不能完全怨我,这就是我们这个时代的特点。而且比大多数的女人要幸运的是,我还可以期待更多爱情和生活的体验。我希望和我的爱人亲密无间,分享所有的一切。这让我想起了我姐姐讲过的一个故事,1919年的冬天,一个英国女人来到了美国。在一封家信当中,她大惊小怪地描述道,在这个奇怪的国家里,人们居然奢望能够同时让身体的每个部分都暖和起来!在和那些赫蒙族女人讨论了一下午的爱情之后,我心里也一直在困惑,自己是不是也成了这样的人:一个女人居然相信,自己的爱人能够神奇地同时温暖她心灵的每一个角落。我们美国人常把婚姻比作一项“辛苦活儿”。我不知道赫蒙族人会不会明白这个概念。生活当然充满了艰辛,工作也一样——我肯定他们也会同意这个说法的——但是婚姻怎么也变成了辛苦活儿?是这么回事:婚姻之所以变成这样,是因为你把对幸福的全部期待都交到一个人的手中。而这会是一项极其艰苦的工作。最新的一项调查发现,年轻的美国女性将择偶的标准定义为一个能够“激励”她们的男人,而无论从哪方面来说,这都是一个相当高的标准。比较而言,在对20世纪20年代的年轻女性的调查显示,她们更看重的是人的基本素质,比如说“正派”、“诚实”,或者他养家糊口的能力。但这已经不够用了,现在我们需要能激励自己的配偶了!每一天!来吧,亲爱的。但这正是过去我曾期待的爱情(那种令人欢欣鼓舞、欣喜若狂的感觉),也是我现在准备好和斐利贝共享的爱情——我们会回应对方所有的快乐和幸福。对于我们来说,爱人就是生命的全部。所以,不管怎么说,我一直都在幻想着这一天的到来。于是,我就这样一直快乐地活在幻想当中,直到我遇到了赫蒙族人,是她们给了我当头一棒:我生命中第一次意识到,也许自己问了太多关于爱的问题,至少是太多关于婚姻的问题。也许我正在把一件沉重的货物压在本已吱嘎作响的旧船上,而在这艘奇怪的船的头等舱里,从来就没有婚姻的位置。为结婚祷告一辈子吧(1)Marriage and History社会关系的基础就是婚姻。——西塞罗一条古老的波兰谚语说:“在战争之前,请祈祷一次。在出海之前,请祈祷两次。在结婚之前,请祈祷三次。”而我打算祷告一辈子。如果婚姻不是幸福的源泉,那它究竟是什么呢?这个问题让我根本无法回答,因为作为一个历史范畴,我们很难给婚姻下一个简单明了的定义。婚姻也绝对不会像模特那样长时间地坐在那里,任由你细致地给他们画一幅肖像。婚姻是在不断进化的。几个世纪以来,它就像爱尔兰的气候一样变化多端:持续、惊异、快速。我们甚至不能把婚姻简单地归结为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神圣结合。因为首先,即使是在基督教的传统中,婚姻也并不是总是“神圣的”。而且老实说,在人类历史上的大部分时间中,婚姻往往被视为一个男人和几个女人之间的关系。有时候,婚姻也可能是一个女人和几个男人的结合(比如在印度南部,家里的兄弟们可以共娶一房新娘)。还有的时候,婚姻也可以发生在两个男人之间(比如在古罗马,贵族男性之间的婚姻是受法律承认的);或者是近亲结合(在中世纪的欧洲,人们为了保护家族的财产不至于外流);或者是两个孩子(还是在欧洲,由亲生的父母或者万能的教皇主婚);或者是两个还未出生的人(跟上面一样);或者只发生在同一阶级的人们之间(又是在欧洲,中世纪的贫民被法律禁止与他们的主家结婚,以保持社会各阶级之间的纯粹和有序)。婚姻有时也被视为一种临时的结合。举例来说,在伊朗的宗教革命时期,年轻的情侣可以向毛拉(mullah)①[①对*教神甫的称呼。]申请一种叫做“临时婚姻”的特别许可,准许两个人在二十四小时之内成为夫妇,但是有效期只有一天。这种许可可以使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以夫妇的身份出现,甚至可以合法地发生性行为。基本上来说,这样虽然与《古兰经》有些抵触,但还不失为一种临时表达浪漫的好方法。而在以前的中国,婚姻的定义甚至一度涵盖了一个活着的女人和一个死去的男人之间的神圣盟约。这种婚姻被称为“冥婚”。一个年轻的女孩子为了家族的利益,去嫁给一个身世显赫的死人。谢天谢地,好在她不用真的和一具骷髅生活在一起(你也可以说,这在很大程度上只是概念上的婚姻),但是现在听起来还是有些毛骨悚然。不过,在一些中国女性看来,这个习俗也可以成为一种理想的生活方式。在19世纪的上海,有大量的妇女在从事着丝绸贸易,她们中的一些人成了非常成功的女富商。为了获得更多的经济上的独立,这些妇女会申请冥婚,而不是和一个活生生的男人结婚。对于一位雄心勃勃的年轻女人来说,没有比与一具尊贵的尸体结婚更好的道路了。这可以为她带来必要的社会地位,而不必承受任何婚姻的限制和不便。即使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形式,其目的也远非我们现在理解的那样。在早期的西方社会中,大多数男人和女人出于安全的目的而结合。在很久以前,公元前的*世界里,最基础的社会劳动单位就是家庭。而所有的社会物质需求都来自于家庭,不仅仅是为了繁衍的需要,甚至还意味着食物、住房、教育、宗教事务、医疗保障、以及也许是最重要的:抵御外敌。这是一片处于文明之外的蛮荒之地,落单往往就意味着死亡。拥有越多的亲戚,生活就越安全。人们为了扩充他们亲戚的数量而结婚。你的配偶并不只是你终身的伴侣,这个人还代表着一个庞大的家族(你可以说,就像赫蒙族人一样),帮助你在不断的挑战中生存下去。为结婚祷告一辈子吧(2)这些庞大的家庭逐渐演变成部落,部落变成了诸侯,诸侯又变成帝国,最终帝国间开始为了征服和杀戮而相互征伐。早期希伯来人的历史就是如此,这也就是为什么《旧约》会以一种族谱的形式写作,通篇都是以父亲、母亲、兄弟、姐妹、继承人以及其他旁系亲属为脉络的传说为主。当然,《旧约》里的家庭也并不都是健康和健全的(我们可以看到兄弟间的残杀,姐妹们彼此出卖,女儿与自己的父亲*,夫妇间的相互背叛等),但是无论这些家族荣辱兴亡如何发展,婚姻始终是这些古老故事的核心。但是在《新约》中,随着耶稣基督的降世,社会的变革也在考验着那些古老家族之间忠诚度。氏族的观念不再是一成不变的,它更像是“一个未婚的男子,与《旧约》里面那些伟大的英雄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这本书中,你我都成了被神选中的兄弟姐妹,共同生活在一个大家庭中间。这是一种相当激进的想法,与当时的传统社会体系格格不入。毕竟,你不可能像兄弟一样去拥抱一个陌生人,除非你愿意放弃亲生兄弟。传统的观念认为,人们与自己的亲人间有着神圣的血脉联系,可以自发地抵制那些不纯洁的外人。但是这种强烈的对氏族的忠诚也正是新的基督教试图推翻的。就如耶稣所说:“若有人到我这里来,爱我不超过爱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兄弟、姐妹,甚至自己的性命,就不能做我的门徒。”但是这也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如果你打算拆散人类家庭旧有的构建模式,你拿什么去替换它呢?早期的基督教思想是一种彻头彻尾的乌托邦式的空想:要在人间创建一个与天堂一模一样的复制品。“放弃婚姻,像天使一样生活”,730年左右,大马士革的圣约翰以这样一种不确定的方式解释新基督教的理想。那么你想如何去模仿天使呢?压抑你人性的冲动,那是必须的。还要切断人与人之间自然的联系,约束好你所有的欲望和忠诚,对上帝的信仰除外。毕竟,在天使的世界里,没有丈夫和妻子,没有父亲和母亲,没有对祖先的膜拜,没有亲情和血缘,没有仇恨,没有激情,没有嫉妒,没有肉体,最重要的是,没有性。这就是新的人类规范,如同基督自身标榜的那样:独身,友爱,而且绝对的纯洁。这种对性和婚姻的否定代表了对《旧约》思想的一种大规模的背离。相比之下,在古老的希伯来文化当中,婚姻始终被当做最神圣和庄严的社会活动来看待(事实上,犹太祭司必须由已婚的男人担当),而*在婚姻关系当中又占据了重要的地位。当然,在古代犹太社会里,通奸和*都属于犯罪行为,但没有人会禁止夫妻之间的*,至少从享受角度上也不会。婚后的性生活不是犯罪,只是婚姻的一部分。毕竟,只有*才是犹太婴儿的源泉,而没有新的血液,氏族的未来也就无从谈起。但是早期基督教的先行者们对教徒们的生命繁衍不感兴趣(比如说子宫里的婴儿);相反,他们感兴趣的是如何使基督徒们变得理智(就像成年人一样通过选择来完成自我救赎)。每一个基督徒并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通过庄严而神圣的洗礼的成熟选择。正因为总有那么多潜在的信徒,也就没有必要为那些通过“肮脏的性行为”来到世间的婴儿来烦心。而如果没有对婴儿的需求,那么很自然也就不需要结婚了。为结婚祷告一辈子吧(3)你还要记住,早在创建之初,基督教是一种着眼于天启的宗教。早期的基督徒们都期待着最后的审判日的到来,也许就在明天下午,所以他们对未来并不感兴趣。世界末日的来临是不可避免的,最新受洗的基督徒们只有一个任务:就是将自己变成一个纯粹的人,为即将到来的大审判做好准备。婚姻=妻子=性=罪恶=亵渎所以结论是:不要结婚。当今天我们说到“神圣的婚礼”或者“圣洁的婚姻”之时,我们必须要明白,在大约一千年的时间里,基督的信徒们曾经根本不把婚姻视为“圣洁”或者“神圣”的。婚姻也理所当然地不被视作道德的理想国。相反,早期基督教神甫们认为婚姻只是一件令人反感的俗事,只有性、女人、金钱和财物,而与高高在上的神毫无瓜葛。所以,当现代的宗教保守派回溯上千年的历史,宣称婚姻是一种神圣的传统时,他们或许是完全正确的,但是只建立在一种情况之上,那就是当他们谈论犹太教的时候。在历史上,基督教并没有对婚姻表达出足够的尊敬。这一点在近代虽然有所改变,却绝非一贯如此。在基督教诞生的第一个千年里,教会一度认为一夫一妻制的婚姻是毫无意义的。圣杰罗姆①[① (347年?至419或420年),《圣经》学者,其最重要的工作是把《圣经》介绍到了拉丁美洲。]甚至把人类的圣洁程度按照1~100进行了打分,按照他的标准,处女毫无疑问是100分,新丧的寡妇和鳏夫都可以得到60分左右,而已婚的夫妇令人吃惊地被打了不纯洁的30分。这种打分也许很有用处,但是圣杰罗姆本人也承认,这种比较方式也有其局限之处。严格地说,他写道,拿童贞和婚姻相比是不正确的,因为你不可能“把好人和恶魔进行对比”。每当我读到这句话的时候(在基督教的早期著作当中,这条声明随处可见),我都会想到自己的朋友和亲戚,他们都是基督教徒,尽管他们不遗余力地过着清白的生活,可惜大都以离婚收场。这些年来,我一直在关注着这些品德高尚的人,他们因为婚姻的失败违背了神圣而古老的基督教义的训诫,因次陷入深深的内疚之中。虽然我的家庭并不是那种正统的信徒家庭,但在我自己离婚的时候,也曾经一度感到难以自拔(我父母是温和的基督徒,我的亲友们也没有在我离婚的时候横加干涉)。即便如此,当婚姻结束的时候,我记不得曾有多少个夜晚难以入睡,不知道上帝会不会因此而怪罪我。在那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一直处于极其烦躁的状态,感觉自己不仅非常失败,而且还好像犯了罪。这种羞愧的感觉是如此的刻骨铭心,使我彻夜难眠。但是我也承认,在那几个月痛苦的道德折磨中,我也一点一点地了解了基督教对婚姻长达几个世纪的敌视,这非常有用。“停止你愚蠢的家庭责任吧!”这是当时一位英格兰牧师的教诲。直到十六世纪,我们今天所说的家庭观念依然饱受抨击。“因为就在那下面,隐藏着愤怒、混乱、痛苦、可怕的虚伪、嫉妒、怨恨,还有邪恶的猜忌!”而就连圣保罗①[①原名保罗。保罗是亚伯拉罕的后裔。保罗是第一个去外邦传播福音的基督徒。他被历史学家公认是对于早期基督教会发展贡献最大的使徒,可称为基督教的第一个神学家。基督教在希腊、罗马的迅速传播,与保罗的多次远行传道密切相关。《圣经·新约》中的《罗马书》、《哥林多前书》、《哥林多后书》、《加拉太书》、《以弗所书》、《腓立比书》、《歌罗西书》、《帖撒罗尼迦前书》、《帖撒罗尼迦后书》、《提摩太前书》、《提摩太后书》、《提多书》、《腓立门书》等为其所撰,被称为保罗书信,构成了《新约》的主要内容,是阐释基督教教义的重要文献。为结婚祷告一辈子吧(4)]本人,在他那封些给哥林多教会的著名书信中也写道:“男人亲近女人乃是非之源。”不管在何种情况之下,圣保罗坚信,男人亲近一个女人永远都是不对的,即便是他自己的妻子。如果按照圣保罗的意思,所有的基督徒都应该像他一样恪守独身(“我愿众生皆如我一样。”)。但他还是理智地意识到这是一项艰巨的任务。于是他退而求其次,那就是基督徒应该尽可能不结婚。他告诫那些未婚者永不结婚,还要求那些丧偶或离婚的人放弃在有生之年寻找另一半。(“你若没有妻子缠着,就不要求妻子。”)在每一个可能的情况下,圣保罗要求教众约束自己,控制好自己的欲望,过一种清心寡欲、离群索世的生活,像在天堂里一样。不过他最终也不得不让步,“但是如果他们无法控制住自己,那就让他们结婚吧,毕竟与其*攻心,倒不如嫁娶为妙”。或许这可能是人类历史上最为勉强的婚约了。不过它也让我想起了斐利贝和我刚刚许下的誓言,毕竟与其被驱逐出境,倒不如赶紧结婚为好。当然,这一切并不意味着人类就不再结婚了。即便最虔诚的人们也有例外,大量早期的基督徒们还是拒绝响应禁欲的生活,他们先是发生性关系,进而在没有任何教会允许的情况下结婚(通常都是这个顺序)。在基督死后的一百年间,西方世界的夫妇们开始通过各种各样的途径结合(包括了犹太人、希腊人、罗马人以及日耳曼人之间的通婚),然后在乡村和城市的人口登记文件上标注为“已婚”。当然,这些夫妇也会有离婚的时候,而欧洲的法庭对此出乎意料的宽容。(举个例子说,10世纪的威尔士女性在离婚的时候,甚至拥有比700年后美国清教徒的女性还多的权利和家庭财产)通常,这些夫妇还会再婚,而后争论起对财产、耕地或者是子女的所有权。在早期欧洲历史上,婚姻成为了纯粹的社会责任。至此,婚姻已经演变为一种全新的形式。现在,人们居住在城市和乡村里,而不是当初严酷的沙漠,婚姻也不再是个人安全的策略或者维系氏族人口的工具。不同的是,婚姻现在作为一种高效的财富管理和社会秩序形式,需要更大的社会组织结构。在银行、司法系统和政府依然非常不稳定的时期,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婚姻也就成了他们唯一信任的商业往来方式。(也许有人对此还有所争论。但即使在今天,除了你的伴侣,很少有人可以或多或少地影响到你的财政状况)。而在中世纪,婚姻无疑是最安全也最方便的资金转移方式,通过它可以顺利地实现牲畜、遗产或者财富的流转。拥有巨额财产的家庭通过不断地通婚积累着财富,就像今天的跨国公司,通过精密的并购和重组来完成资产的累积。(过去的豪富家族本质上就是如今庞大的跨国公司)。在欧洲,拥有贵族头衔或者继承权的富家子弟变成了可被交易和操纵的资产,就像股票投资一样。注意,这里说的不仅仅是女孩,男孩子也一样。一个贵族男孩在进入青春期之后,蓦然发现自己多了七八个潜在的妻子,而这一切都是他的家庭和律师作出的决定。对普通人来说,不管男女老少,对经济的考虑并没有任何的差异。找到一个好的配偶相当于进入一所好大学,或是继承了一笔遗产,或者在邮局谋到一份工作一样,可以确保未来的稳定。当然,人们都有自己的个人感情,一些心肠软的家长也会在安排婚事的时候考虑子女的意愿,但总体来说,大多数中世纪的婚姻都是包办的。举个例子来说:在黑死病杀死七十五万人之后,一波大规模的结婚热潮就席卷了整个欧洲。对于幸存者来说,现在成了前所未有的提高自己社会地位的良机。毕竟,疫后的欧洲大陆出现了成千上万新丧的寡妇和鳏夫,他们拥有大笔的财富,有些也许还失去了继承人。接下来,就是一股结婚的淘金大潮,土地兼并的热潮。这个时期的法庭记录里充斥着二十岁的年轻人娶了老太婆的案例。这些人,他们并不是白痴。他们只是看到了机会的窗口,或者说寡妇的窗口。于是就义无反顾地跳了进去。为结婚祷告一辈子吧(5)由于这种婚姻缺少感情,所以欧洲的基督徒婚礼的低调也就不足为奇了。当时的人们身上穿着日常的衣服,在自己的家里举办仪式。我们现在认为“传统的”盛大而浪漫的婚礼直到19世纪才出现,年轻的维多利亚女王身着白色的长裙从长廊走过,世人为之*。打那开始,这一时尚潮流便一直延续了下来。而在那之前,结婚不过就是一个星期中的某个普通的日子罢了。在婚礼上,新人们即兴发表誓言,整个仪式一般只持续很短的时间。在这样的婚礼上,证婚人的作用变得极为重要,因为今后一旦双方闹到法庭上去的时候,证婚人可以证明他们是否真的结婚了。这是至关重要的,尤其是当双方为财产、土地和孩子争得不亦乐乎的时候。法庭在这种事上的作用仅仅是在一定程度上维护社会秩序。正如历史学家南希·科特所说的:通过婚姻明确公民个人的角色和义务,婚姻规定了责任,也削弱了特权。在大多数情况下,这是现代西方社会不变的真理。甚至在今天,法律唯一关心的事依旧是你婚后的财产和子女。当然,牧师、拉比①[①犹太教负责执行教规、律法并主持宗教仪式的人。]、你的邻居,或者你的父母可能还有其他的想法,但在现代的财产法案里,关于婚姻的着眼点在于两个人的关系以及随之产生的一系列产品(孩子、财产、生意、债务等),这些事情都需要善加管理,以便使社会秩序可以继续有序地运行,政府也不会被大量出现的弃婴和破产而搞得焦头烂额。举个例子说,当我自己在2002年离婚的时候,法官对于我和我前夫在感情或道德方面的问题没有任何兴趣。她根本不关心我们在情感上委屈、破碎的心灵,或者是有没有违背曾经许下的神圣的誓言。她当然更不会在乎我们的灵魂。她所关心的只有我们房子的归属权。当然,还有我们的税务情况。她关心在未来的六个月中,该由谁来继续缴纳我们的汽车租赁费用。她甚至想知道我今后创作的版权归谁所有。如果我们有孩子的话(谢天谢地,幸亏我们没有),法官还将非常关心今后他们的教育、医疗、食宿和抚养权的问题。就这样,通过纽约州赋予她的权力,她把我们这个社会的一角治理得井井有条。这位21世纪的法官依然保持着古代的婚姻观念:也就是说,婚姻不仅仅涉及宗教或是伦理道德,而是一件关乎社会民风的大事。她的判决与10世纪的欧洲法庭如出一辙。在我看来,这些早期欧洲人的婚姻(也包括离婚)最明显的特点就是他们的轻松。人们基于经济或是其他个人原因而结婚,也因为经济和个人的原因分手,一切都相当简单。大家都明白,当人们在心里许下诺言的时候,他们的想法也就随之变化。就像商业交易一样可以改变。在中世纪的德国,法院甚至认同两种不同类型的合法婚姻:一种是“Muntehe”,即永久地生活在一起;另一种被称为“Friedelehe”,可以大致翻译成“轻松的婚姻”,意为两个成年人,按照比较随意的方式住在一起,相互之间对财产没有任何要求,随时都可以在对方眼前消失。不过到了13世纪,这种轻松的心态有所改变,因为教会再次介入婚姻当中了。或者说,这应该是第一次。因为早期基督教那乌托邦式的梦想已经结束了。神甫们不再热衷于天堂重现人间,而是化身为强大的政治人物,致力于操纵他们逐渐成长的帝国。教会现在面临的最大挑战就是那些欧洲皇室,他们的婚姻通常与政治联盟的利益息息相关,而对教皇却不屑一顾。为结婚祷告一辈子吧(6)1225年,教会终于取得了婚姻的控制权,制定出严格的法案来保障合法结婚。在此之前,两个成年人经过宣誓即可被视为是合法的结婚,但是教会坚持认为这是不够的。新的教条宣称:“我们坚决禁止任何私自结婚的事发生。”无论是王子还是贵族,如果胆敢不经过教会的允许擅自结婚,就会突然发现自己被逐出教会。这一限令对普通平民同样有效。为了进一步加强控制力度,教皇英诺森三世下令,除非得到教会的批准,同样禁止任何形式的离婚。婚姻,曾经是家庭和法律管辖下的世俗产物,现在摇身一变成为严苛的宗教工具,接受那些独身的神甫们的操纵。教会对离婚的严令禁止把婚姻变成了一种新型的无期徒刑,这是亘古未有的事情,即使在古代的希伯来社会也从未出现。直到16世纪,离婚在欧洲依然属于违法行为,直至亨利八世彻底改变这一陋俗。在大约两个多世纪里(在那些宗教改革后依然保留天主教的国家里时间可能更长),夫妇们始终无法合法地解除婚姻,事情变得越来越糟。这样做的最终结果就是,女性的生活变得比男性更加艰难。至少男人们还可以在外面拈花惹草,而女人却没有这种特权。特别是贵族的妇女们,受困于婚姻的誓言,只能听天由命地接受强加给她们的婚姻。(即便是农民也可以自由地选择或放弃自己的配偶,相比之下,这些拥有巨额财富的上流人士却没有这么好的待遇)贵族家的少女被送到从未听说过的国家去,她们甚至不会说当地的语言。这些女孩子永远地离开家乡,在自己陌生的丈夫的领地里慢慢老去。曾经有一个英国女孩,在描述即将到来的包办婚姻时,她悲伤地写道:“我每天都在准备走向地狱。”为了进一步保证对财富的稳定管理和控制,全欧洲的法院都在法律条款里面强调了已婚妇女的法律身份,也就是说,一个女人作为民事主体的地位在她结婚的那一刻就不复存在了。在这种制度下,妻子被自己的丈夫有效地“遮盖”住了,不再拥有任何的合法权益,也不再拥有任何个人财产。身份这个概念起初只是出现在法国的法律中,但很快它就传遍了整个欧洲,并且迅速地在英国民法中产生深远的影响。甚至到了19世纪,英国*官威廉·布莱克斯通仍然在法庭上坚持认为,一个已婚的女人并没有真正的合法身份。“女人就是女人”,布莱克斯通裁定,丈夫不能与他的妻子分享财产,就算他自己同意也不行,即使这些财产曾经属于这个女人。一个人不能赠与任何东西给他的妻子,因为这样做就预示着“她独立了”,而这是绝对不可能的。合法身份,与其说是两个成年人相处的方式,还不如说是一个阴森森的、类似于巫毒咒语一般的“加成”,通过它男人的权利被成倍扩大,而与之对应的则是他妻子的权利荡然无存。到了13世纪,教会新出台的反对离婚的禁令,更是把婚姻变成了埋葬妇女权利的坟墓,特别是那些上流社会的女性。你也可以想见,那些被剥夺了人生乐趣的女人过着怎样孤独的生活。她们究竟是如何打发自己的日子的?巴尔扎克是这样描绘这些生活在不幸的婚姻当中的女人们,“她们被无聊所淹没,只能寄情于宗教、小猫小狗或者是其他离经叛道的东西”。为结婚祷告一辈子吧(7)顺便说一句,如果有一个词,能够引发我心中对婚姻的恐惧的话,那就是“合法的身份”。而这正如舞蹈家伊莎多拉·邓肯所谈到的:“不管多么聪明的女人,一旦她在阅读了结婚合同后,依然坚持走进围城,那么她必须承担由此带来的所有后果。”我对此的厌恶并非完全没有道理。合法身份这个概念在西方文明里顽强地存在了许多个世纪,你可以在任何一本尘封的法典里找到它,尤其是事关妇女们的财产权的时候。直到1975年,康涅狄格州的已婚妇女,包括我母亲,才被批准可以在没有丈夫的书面同意下,去申请贷款或者开设银行账户。而直到1984年,纽约州的法律里才删去了一项名为“婚内*豁免”的条文,它允许一个男人对她的妻子做任何事情,比如*,而且不管多么剧烈,也不管她乐意与否,因为她的身体属于他。事实上,她整个人都是他的。我找不到任何关于财产的合法身份的例子最能够打动我。事实上,我是幸运的,美国政府起码还允许我嫁给斐利贝,而无须强迫放弃自己的国籍。在1907年,美国国会通过了一项法案,宣称如果任何美国出生的妇女嫁给了一个外国人,都会随之丧失她的美国国籍,而自动成为她丈夫所属国的公民,无论她同意与否。虽然法庭承认这有些不人道,但这项法案依然存在了很多年。最高法院对此作出如下解释,如果你娶了一个美国女人,而还想要保留她的国籍,你就必须加入你妻子所在国的国籍,而放弃自己的祖国。不过这样一来,女人们的地位就会超过她们的丈夫。尽管只在很小的一个方面,但这显然是不合理的,正如一个美国法官解释的那样,因为它破坏了婚姻“古老的规矩”,把丈夫和妻子的身份混为一谈,而不是给丈夫以统治地位。(严格意义上讲,这并不是一次合并,而是一次超越。你得抓住重点)当然,反之则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一个美国男人娶了一个外国女人,丈夫毫无疑问可以保留自己的国籍,而他的新娘(当然归属于他)肯定也会被允许成为一名美国公民。就是说,只要她符合官方对外籍新娘的入籍要求(也就是说,只要她不是一个黑人,不是一个 “马来族人”,或者其他美利坚合众国视为不良种族的人)。关于婚姻,还有一个让我十分不安的主题:那就是在各式婚姻法典里随处可见的种族问题,即便在近代美国的历史上也不例外。在关于美式婚姻的众多传闻当中,最臭名昭著的人物是一个叫保罗·波佩诺的家伙。他本是加利福尼亚种植鳄梨的农夫,20世纪30年代在洛杉矶开了一家名叫“人类优化基地”的研究所。这个灵感来自于他对鳄梨的改良。在研究所里,他致力于培育出更好的美国人(或者干脆说白种人)。波佩诺发现,由于越来越多的白人女性开始接受大学教育,所以晚婚晚育蔚然成风,而那些低等种族的生育数量则在危险地增加。另外,他还对婚姻和生育中的“不般配”感到十分忧虑。所以,这家研究所的首要目的就是消灭掉那些他认为不配繁殖的东西。如果你觉得这种说法似曾相识,那是因为纳粹采纳了波佩诺的言论,并且在他们的书籍中多次引用它。事实上,纳粹也确实按照他的想法去做的。在德国,超过40万人最终被清洗,而在美国,根据波佩诺的想法,也应该杀掉6万人。为结婚祷告一辈子吧(8)让人恐惧的是,波佩诺还利用他的研究所在美国成立了第一个婚姻问题咨询中心。该咨询中心的主要工作就是鼓励那些“般配”的夫妇(有着北欧血统的白人)婚配和生育。更让人心寒的是,波佩诺,美国优生学之父,居然在著名的杂志《妇女之家》开辟名为“这桩婚事能成功吗?”的栏目,在那里他可以发表自己的言论:让所有的美国白人结婚,以便可以生出更多的白人宝宝。种族歧视一直存在于美国的婚姻当中。在南北战争之前,毫无疑问奴隶们是不允许结婚的。关于奴隶结婚的问题,可以用几个字简单概括,那就是:不可能。在西方社会,婚姻应该是基于双方同意的基础上,而奴隶没有自己拿主意的权利,他的一举一动都受到主人的控制,很明显,奴隶即便做出一个小小承诺都是不可能的。所以,奴隶们不能结婚。这种认识(用残酷的政策来保障它的执行)有效地破坏了美国黑人结婚和传宗接代的权利——而这种无耻的观念一直阴魂不散,直到今天。接下来的问题是异族通婚,直到近代它在美国依然是违法的。在美国历史的大部分时间里,爱上一个异族的人将会使你面临牢狱之灾,也许还会更糟。所有这些都在1967年,随着弗吉尼亚乡下的拉芬①[①英语中为“爱情”的意思,所以作者说是浪漫的姓氏。]夫妇(好浪漫的姓氏)一案而变得不同。理查德·拉芬,白人;他的妻子,米尔德雷德,是个黑人。他们从十七岁开始相恋,而当1958年他们决定结婚的时候,在包括弗吉尼亚在内的十五个联邦州中,异族通婚依然是违法的。所以这对年轻的夫妇秘密地来到了华盛顿,宣誓结为配偶。但是当他们度完蜜月回到家后,很快就被当地警察抓了起来,警察们在午夜闯入了他们的卧室,将两个人逮捕了。(警察们本来希望能够捉奸在床,这样就可以以异族之间通奸罪控告两个人。可惜他们运气太差,拉芬夫妇只是睡在一起,什么也没做)不过,他们结婚的事实还是成立的,而这就足以把这对夫妇扔进监狱里。理查德和米尔德雷德请求法院宣布他们在哥伦比亚大区的婚姻有效,但是弗吉尼亚州的法官否决了他们的誓言,并在他的判决书中解释道:“全能的上帝创造了白种人、黑种人、红种人、黄种人、马来人,并且把他们放在不同的大洲上。这一事实说明了他并不打算让这些种族之间混成一团。”太有道理了。拉芬一家后来搬到了华盛顿特区,而且如果他们再回到弗吉尼亚州,他们将面临被监禁的危险。他们的故事可能就此结束了,但是在1963年写给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的一封信中,米尔德雷德询问他们是否可以帮助找到一种方法,让这对夫妇可以重返家园,即使只是一个短暂的访问也好。“我们知道不可能再住在那里了,”拉芬夫人谦卑地写道,“但我们还是希望可以回去一趟,去看看我们的家人和朋友。”美国公民自由协会的两个民事律师接下了这个案子,最终成功地使美国最高法院在1967年重新审理此案,法官们在回顾整个故事之后,一致认为现代的民法条例不应该禁锢在《圣经》的条条框框里面。(值得肯定的是,就在几个月之前,罗马天主教庭发表了一个声明,表示其对异族通婚的支持)最高法院对理查德和米尔德雷德的案件进行了不公开审理,最终以9∶0的得票率胜诉,并且发表一个声明:“长期以来,婚姻自由一直被视作公民重要的个*利,是那些自由人追求幸福的必要途径。”为结婚祷告一辈子吧(9)我还要提及的是,据当时一份民意调查显示,70%的美国人强烈反对这个裁决。让我再重复一遍吧:在美国近代历史上,曾有十分之七的美国人认为不同种族的人结婚应该是一种犯罪行为。但法院在这件事上确实走在了公众之前。最后,种族歧视的路障在法律的炮火下灰飞烟灭,生活仍在继续,而每个人也都习惯了面对新的现实,尽管婚姻的范围拓宽了一些,但并没有崩溃的迹象。尽管仍有些人相信,种族之间是存在差异的,但是很少有人会大声疾呼异族通婚是违法的,除非你是个极端的种族主义者。另外,种族主义再也不是政治家们赢得选举的撒手锏了,没有人能够再通过这种低级的手段攀上权力的高峰。换句话说,我们进步了。你看出我的倾向了,对吗?或者更确切地说,你看出历史的选择了吗?我的意思是,如果我现在花一点时间来讨论一下同性婚姻,你也不会感到惊讶的,对吗?请明白,我很清楚人们在这个问题上具有很强烈的感觉。1996年,时任密苏里州议员的詹姆斯·M·塔伦特曾经言之凿凿地说过:“有一种荒谬的想法,相信婚姻是可以无限可塑的,就像橡皮泥一样任人揉搓,而不会破坏我们社会的根基和意义。”不过,从历史学和定义学的角度来说,婚姻唯一经历过的事恰恰就是改变。西方社会的婚姻在每个世纪里都会发生着变化,随着社会标准和公平的新观念而不断调节着自己。事实上,正是这个像橡皮泥一样可以延展的特性,才是婚姻依然存在的唯一原因。我敢打赌说,包括塔伦特先生在内,很少有人愿意接受13世纪的婚姻。换句话说,婚姻能够存在,正是因为它在不断地发展。(当然,我也承认对于那些不相信进化论的人来说,我拿不出其他有说服力的论据)本着坦白的精神,在这里我必须承认,我是同性婚姻的一名支持者。我当然会,因为我就是这样一个人。我之所以提出这个话题,是因为我知道,通过结婚我可以获得一些法律特权,而这种权利是很多我的朋友和其他纳税人所没有的。如果斐利贝和我碰巧是一对同性夫妇,那么当初在达拉斯的沃斯堡机场,我们将会遇到相当大的麻烦。美国国土安全部门会看都不看,直接把我的伴侣踢出国门,永远也别想通过结婚再混进来。考虑到我是个异性恋者,我可以安全地为斐利贝争取到美国护照。这样看来,我那即将到来的婚姻有点像乡村俱乐部的会员席位,为我提供了昂贵的设施,却把我和邻居们隔离开。这种歧视不会让我觉得高人一等,只是增加了我对它的疑问。即便如此,我仍然在犹豫是否应该详细地讨论这一特殊的社会现象,如果只是因为同性恋这个劲爆的话题,那这本书显然出得太早。就在我坐下来写这段文字的两个星期前,同性婚姻在加利福尼亚依然是不合法的。然而就在几个月之后,当我对上述文字进行编辑的时候,爱荷华州和佛蒙特州对同性恋婚姻开禁。不久以后,新汉普郡成为美国第六个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州,而我也开始相信,早晚有一天,我现在写下的这一切争议都会在美国烟消云散,也许就在下个星期二。不过,我还是要说,同性婚姻在美国的合法化仍然是指日可待的。在很大程度上,这是因为各种非法的同性婚姻已经到处都是。同性夫妇已经公开地住在一起,不管他们的关系是否已经得到州政府的承认。他们一起养育孩子,一起缴税,一起建造房子,一起做生意,一起积攒自己的家当,甚至还可以离婚。所有这些事实存在的关系和责任都必须通过法律予以规范,以便社会秩序的健康发展。(这就是为什么在2010年美国人口普查中,首次将同性伴侣纳入“夫妇”的范畴当中,就是为了弄清楚这个国家的实际人口数量)联邦法院终于感到厌烦了,就像他们对待异族通婚的情形一样。毕竟一次性地给予所有成年人结婚的自由和权力,总比逐个州、逐个法案、逐个官员甚至逐个人地解决来得容易。为结婚祷告一辈子吧(10)当然,保守派们也许至今仍然认为同性婚姻是错误的,因为婚姻的目的就是为了生孩子。但是对于那些不育、不要孩子或是黄昏恋的异性夫妇们,从来没有人表达过什么异议。(举个例子说吧,极端保守的政治评论员帕特·布坎南和他的妻子就没有孩子,但是没有人认为他们的婚姻会因为传宗接代的问题而破裂)而至于同性婚姻会对社会造成破坏这种观点,从来没有人能够在法理上给出证明。相反,数以百计的科学家和社会组织——从美国家庭医师学会,到美国心理协会、美国儿童福利联盟——都已经公开承认同性婚姻和同性家庭收养孩子。但是,同性婚姻之所以能够首先在美国得到认同,是因为在这里婚姻只是一个世俗的概念,而不涉及宗教。反对同性婚姻的理由几乎都源于《圣经》,但是在这个国家里,没有人会依据《圣经》来解释法律条款,至少在最高法院为理查德和米尔德雷德·拉芬站出来之前没有。在教堂里举办婚礼是一件美妙的事,但是在美国,它并不是合法婚姻的必要组成部分。在这个国家里,合法的手续才是至关重要的,你和你的另一半登记后,还必须到州政府去注册。道德只是你和上帝的事,而必要的法律文件才是你的婚姻在俗世生效的保证。毕竟,在美国只有法院才能判定婚姻的合法性,而不是美国的教堂,也正是在这些法庭上,同性婚姻最终会得到解决。坦率地说,考虑到婚姻对社会大众的积极的意义,以及大多数完整家庭的婚姻模式,那些社会保守主义者依然极力地反对一切,我觉得这多少有点不正常。我这么说是因为仍然有人对婚姻疑虑重重。不过说真的,正是因为它的约束力,法定结婚是每一个有序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的确不相信婚姻对每一个人来说都同样的幸福,但那就是另一回事了。毫无疑问,婚姻可以使社会更加稳定,而这对孩子们来说是极其重要的,虽然我个人对此并不以为然。请原谅我在这里插一句。因为接下来我要说的事情非常重要,也非常复杂。当社会学家说,“婚姻对孩子们很重要”的时候,他们真正的意思是,家庭的稳定重于一切。事实已经证明,孩子们在不安定的环境下无法茁壮地成长——比如说,妈妈或者爸爸的新恋人在家里晃来晃去。婚姻确实可以促进家庭的稳定,但也不尽然。例如,一个未婚的瑞典家庭(法定婚姻已经渐渐地成为过去,但家庭关系依旧相当稳定)的孩子,比一个出生在美国已婚家庭(婚姻依然受到尊敬,但离婚时有出现)的孩子有更大的可能同亲生父母生活一辈子。孩子们需要长久和熟悉,婚姻可以促进家庭的稳定,但它不是保险。未婚夫妇、单亲家庭,甚至祖父母都可以在婚姻之外创造适于儿童成长的平静而稳定的环境。我只是想把这个说清楚,抱歉打断你的阅读了,谢谢。如果我是一个社会保守人士,也就是说,如果我关心社会的稳定,经济的繁荣,甚至一夫一妻制,那么我希望尽可能多的同性恋伴侣合法地结婚。我希望每一类的情侣都能够终成眷属。我知道,保守派们担心同性结合可能会破坏和腐蚀婚姻的制度,但也许他们也应该意识到,在这历史的瞬间,正是同性恋夫妇在挽救着婚姻。看清楚吧!在世界的各地,结婚的比率都在下降,人们结婚的年龄越来越晚。而即便他们结婚了,也保不齐会在外面弄出个私生子,也许他们对整个婚姻生活产生矛盾甚至敌视(比如我)。我们不再相信婚姻,我们中的许多人对独身习以为常。我们也不再谈婚论嫁,甚至不相信自己还需要它。我们认为好像可以永远地舍弃它。所有这些想法使古老的婚约如寒风中的落叶一样渐渐凋零。为结婚祷告一辈子吧(11)当婚姻逐渐丧失了地位,变得像小脚指和阑尾一样可有可无,即将因为缺乏社会认同而慢慢黯淡之时,同性恋人出现了,他们要求被社会所包容!是的,包容!事实上,他们正在极力为自己争取被认同的权利,而这对社会是非常有益的,尽管很多人(还是比如我)对这种权利只是觉得憋闷和老套,而且无关紧要。讽刺的是,在过去的几个世纪里,同性恋者一直以一种*不羁的方式生活在社会的边缘,而现在又急切地要求融入主流社会。当然,不是每个人都能理解这种迫切的心情,即便是在同性恋者中间也一样。电影制作人约翰·沃特说,他总是认为身为一个同性恋者,唯一的好处就是不必去服兵役,也不必结婚。不过,更多的同性夫妇想要充分地融入这个社会,他们希望承担社会和家庭的责任,纳税,建立自己的小圈子,为国效力,成为受人尊敬的已婚公民。那为什么还要将他们拒之门外呢?为什么不让他们骄傲地成为社会的一员,把陈旧的婚姻制度从一群像我一样对婚姻冷漠的、爱理不理的异性恋手中拯救出来呢?离婚,曾经在西方社会极其罕见的现象,从19世纪中叶开始大幅增加,几乎就在人们开始根据爱情来选择自己的配偶之时。自从婚姻变得越来越缺乏“制度化”(建立在更广大的社会需求的基础上)和越来越“个人化”(建立在你的需求之上),离婚率也随之日益增长起来。这样的说法看起来有些巧合,却是真实的。因为这里有我在整个婚姻史中见到的最有趣的现象:在全世界的每一个角落,每时每刻,只要保守文化被更具活力的文化所替代,只要那里的人们不再包办婚姻,而是开始按照爱情的标准来选择自己的配偶,离婚率就会节节攀升。你甚至可以为它制定一个时间表。(举例来说,现在你可以在印度看到这样的事)当人们大声疾呼让爱为婚姻做主之后五分钟,只要爱情不再,他们就会开始要求离婚的权利。而后,法院也将允许人们离婚,因为迫使曾经相爱、现今却相互厌恶的两个人继续绑在一起是一种残忍的行为。(“如果你痛恨一对夫妇的行为,并且打算制裁他们,你可以送他们去做苦役,”乔治·萧伯纳曾经断言,“但是千万不要让他们天长地久。”)当爱情变成婚姻的主导之后,法官们也更加同情那些悲惨的爱人,也许是因为个人经历使他们明白,失败的爱情会带来怎样的痛苦。1849年,康涅狄格州的一位法官裁定,人们有权利终止自己的婚姻,理由不仅可以是受到虐待、被冷落或者通奸,甚至是认为自己过得不幸福也行。“上述行为破坏了当事人追求幸福的权利,”那个法官宣称,“从而造成婚姻关系的破裂。”这是一个真正激进的声明。人类在漫漫的历史上不断地幻想,期望用婚姻来建立一片幸福的乐土。你也许会认为,这个概念的出现必然会导致一种如婚姻研究员芭芭拉·怀特海德所说的“意兴式离婚”,即人们走出婚姻的围城,仅仅是因为他们的爱情结束了。在这种离婚中,没有哪一方出现了问题,也没有人感觉到被欺骗或是背叛,只是浪漫的爱情故事已经变味了,离婚成了表达失望的唯一途径。我很清楚怀特海德说的是什么意思,当我第一次离婚的时候,正是那种所谓的意兴式离婚。当然,如果你面临着真正的悲惨情况,你很难说自己“仅仅”是不快乐。比如,你不能说自己“仅仅”在几个月的时间里以泪洗面,或者“仅仅”躲在家里,感到自己仿佛被活埋了一样。不过说真的,我必须承认,我和前夫分手“仅仅”是因为我们的生活已经一塌糊涂。这么说也就表明了我正是那种现代意义的妻子。为结婚祷告一辈子吧(12)而这种从金钱主导到情感主导的转变,也在日积月累当中逐渐削弱着婚姻的架构,因为建立在爱情基础上的婚姻就如同爱情本身一样的脆弱。斐利贝和我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同舟共济的关系。简单地说,我不需要像几百年来女人依赖男人那样依靠他。我也不需要他来保护我,因为我生活在这个地球上最安全的城市里。我不需要他为我提供金钱,因为我一向自食其力。我不需要通过他拓展我的人脉关系,因为我有自己的朋友、邻居和家人。我不需要他给予我“已婚女士”的合法身份,因为在我的意识里,更加尊重未婚的女性。我不需要他成为我子女的父亲,因为我根本也没想成为一名母亲,即便我真的打算要孩子,医学技术和自由的社会允许我通过其他方式拥有一个孩子,并且自己把他抚养成人。那么我们剩下什么呢?我为什么会需要这个人呢?也许只是因为我碰巧很迷恋他,因为他的陪伴让我感到快乐和安慰,因为就像一个朋友的祖父曾说过的那样:“有时候一个人活着太难了,而有的时候一个人的日子又太好了。”斐利贝也是一样:他需要我仅仅是需要我的陪伴。看起来还有很多原因,其实没有,那只是爱的缘故。爱情基础上的婚姻与家族婚姻和金钱婚姻一样,并不能保证两个人天长地久。任何基于神秘因素作出的选择,最终仍将因为同样神秘的原因而被遗弃。天堂地狱,皆在人间。此外,由离婚所引起的巨大的心理障碍,也会使为爱而结婚的风险大大增加。现在,医生们用来测试病人心理压力程度的最常见方式就是福尔摩斯·瑞尔测试,它是20世纪70年代由两个叫做托马斯·福尔摩斯和理查德·瑞尔的研究员提出来的。在这项实验中,“丧偶”,作为普通人一辈子经历的压力最大的事之一,被放在了选项的最顶端。那么请猜一下,名列第二的是什么呢?是离婚。据该调查显示,“离婚”比“亲戚的去世”更令人难过,(甚至比子女的死亡更靠前,当然我们只是猜测,因为在这个可怕的选项里并没有列出具体的细节),也远比“严重的疾病”或者“失业”,甚至“被判刑”更让人难以承受。但是在这个测试里最令我惊奇的是,我居然发现“破镜重圆”在选项里的排名居高不下。看来即便成功地挽回自己的婚姻,两个人的感情也绝对会受到破坏。所以我们说建立在爱情基础上的婚姻会导致更高的离婚率,这么说还是轻的。婚姻的失败会给当事人和家庭带来情感、财产甚至是身体上的伤害。一些人会尾随、伤害、杀害以前的伴侣,而即使没有这些极端暴力行为,离婚依然会造成心理、情感和经济上的巨大损失——这一点每一个曾经经历过离婚的人,甚至是旁观者都很清楚造成离婚经历如此可怕的部分原因是人们情感上的矛盾心理。对于很多离过婚的人来说,在想起当初的伴侣时,仅仅表现出单纯的悲伤、单纯的愤怒,或者单纯的解脱都是很困难的,甚至几乎是不可能的。恰恰相反,他们在离婚多年之后仍然处于感情矛盾的旋涡当中。这就是为什么在我们对前夫恨得牙根直痒痒时,依然会不自觉地想念他。也是为什么当我们恨不得杀掉自己的前妻的时候,也会不由自主地牵挂着她。很迷惑吧,你根本无法把责任分得很清楚。在我见过的大部分离婚中,夫妇双方或多或少都对婚姻的失败负有一定的责任(除非有一方是个心理变态的人)。那么在离婚当中,你处于一个什么样的角色呢?受害者还是施暴者呢?这个很难讲。清官难断家务事,就像一堆乱麻、碎玻璃和钢铁被灼热的高温炼化在一起,想要从这里面挑出有用的线索,除非你疯了。为结婚祷告一辈子吧(13)看到两个曾经相濡以沫的情侣变成怒目而视的仇敌,是一件极其可怕的事。当我和前夫为了离婚官司打得不亦乐乎的时候,我曾问过我的离婚律师,她是怎么忍受这份工作的——每天都要看着一对对曾经恩爱的夫妇在法庭上争得头破血流。她说:“我为这份工作感到骄傲,因为我知道一些你不知道的事。我知道这是你一生中最糟糕的经历,但我也知道,早晚有一天你会摆脱它,重新振作起来。而我就是那个帮助你摆脱这段糟糕的日子的人,我为此感到非常开心。”从一方面来讲,她是正确的,我们所有人都会振作起来的,但是从另一方来说,她又是大错特错的,我们永远也不会完全摆脱它。从这个意义说,我们这些离过婚的人就像20世纪的日本:在二战之前,我们是文明的,在二战之后,我们也是文明的,但是在两者中间,是一个巨大的历史的黑洞。我会尽自己最大的可能去避免重蹈覆辙。不过我意识到离婚的阴影并没有完全散去,因为我爱着斐利贝,而爱总会带来脆弱的束缚。但请记住,我不会放弃爱情,我仍然相信它,也许这正是问题所在。也许离婚就是我们为自己一意孤行的爱所付出的代价——至少,是为了敢于为爱而结婚付出的代价。也许爱情和婚姻根本就是不相干的事情,也许爱情的结局就是分离。所以这就成了一个必须说明的社会问题,远不止谁应该被允许结婚,而谁不应该被允许结婚那么简单。从人类学的角度来说,现在的家庭所面对的实际困难是:如果你真的想要人人按照自己的感觉选择伴侣,那么你必须做好如下准备:很多人会为之心碎,还有很多人将一蹶不振。因为人类的心脏实在是个奇怪的东西(维多利亚时期的科学家,亨利·芬克爵士曾经贴切地称它为,“充满悖论的东西”),爱使我们所有的计划和所有的意图都承担了巨大的风险。也许初次结婚和再婚的唯一区别,就在于第二次结婚时,你起码知道自己是在赌博。我记得几年前,当时我的生活正处于一团糟的时期,在纽约的一次出版人聚会上我遇到了一个年轻的女人,并与她聊了起来。我和她在之前的社交场合中也碰过几次面,出于礼貌,她问我丈夫在哪里。我对她说,我丈夫今晚不会和我一起出席,因为我们正在闹离婚。我的同伴先是说了一些言不由衷的安慰话,然后,她一边取干酪,一边说道:“我已经结婚八年了,一直都很幸福,我是永远也不会离婚的。”你怎么能这么说话呢?难道是在庆幸自己完整的生活吗?我很清楚这个年轻的女人还不太了解什么是婚姻。尽管与16世纪威尼斯的同龄人相比,她很幸运,不会有一个强加给她的丈夫。然而,正是因为她为爱选择了自己的爱人,她的婚姻远比她想象的要脆弱得多。我们在婚礼上许下的誓言,正是用来掩盖这种脆弱的。我们努力说服自己,让自己坚信全能的上帝让我们走到了一起,没有人能把我们分开。但不幸的是,那些宣誓的人不是全能的上帝,他们只是普通人(这很不幸),而人并不都能恪守自己的誓言。即使我在出版人聚会上遇到的那位妙人儿肯定她不会抛弃自己的丈夫,问题是这一切并不完全由她掌握。她并不是那张床上唯一的人。所有的恋人,即使是最忠诚的恋人,都会身不由己地放弃一些事情。我知道这个简单的事实是真的,因为我自己也是个被遗弃的人,并曾经苦苦哀求他留下来。正因为了解了这些事情,我将怀着远比第一次结婚时更谦卑的心态再次走进围城。斐利贝也一样。这种谦卑不一定会保护我们的婚姻,但至少会有一些用处。有一种著名的说法,再婚是因为希望战胜了经验,但是我不敢苟同。在我看来,第一次结婚更像是希望大于一切,人们陶醉在无限的憧憬和乐观当中。我想,第二次结婚其实是隐藏在某些东西之下的:一种尊重的力量,或许比我们更加强大。尊重,近乎于敬畏的尊重。一条古老的波兰谚语说:“在战争之前,请祈祷一次。在出海之前,请祈祷两次。在结婚之前,请祈祷三次。”而我打算祷告一辈子。婚姻的忠告:戒掉迷恋(1)Marriage and Infatuation对待爱情/应该比其他事情/都更加小心一些。——E. E. 卡明斯迷恋的问题是,它只是个海市蜃楼,是一种眼神上的小伎俩,或者说,是一种内心深处的小花招。迷恋并不等于爱情,它更像是爱情那羞惭的表亲,时不时地靠爱情的施舍来勉强度日。2006年9月。是的,现在任何想和外国人结婚的美国人都必须接受FBI的调查。斐利贝和我依然在东南亚四处游逛。我们无所事事,有大把的时间可以任意挥霍。我们的移民申请完全停滞下来。公平地说,不仅仅是我们的案子,几乎每一个为自己爱人办理绿卡的申请都被拖住了。整个移民系统停止了工作。我们很倒霉,国会刚刚通过了一项新的移民法案,现在每个人的申请都被冻结了,因为这个原因,成千上万的情侣都不得不再等待至少四个月的时间。这项新法案规定,每一个打算和外国人结婚的美国公民,都必须接受联邦调查局的调查,以防止申请人曾经有过什么犯罪记录。说来奇怪,这个法律其实是为了保护妇女(确切地说,是那些从发展中国家来的贫困女子,她们被偷渡进美国,卖给*犯、杀人犯和家庭暴力者做老婆)。在近几年来,这个问题已经愈演愈烈。一些美国人从苏联、亚洲和南美购买新娘,而这些女子一旦被偷运进美国,面对的将是极其可怕的命运,她们沦为*或*隶,甚至被那些在警察局里臭名昭著的美国丈夫*和杀害。因此,这项新法案就应运而生了,所有的美国申请人都必须接受调查,以防止那些外国的新娘嫁给一个未知的怪物。毫无疑问,这项法案的出发点是好的,也是公平的,没有人会表示不赞成。但对于我和斐利贝来说,唯一的问题是它来得实在不是时候了。我们不得不多等上四个多月,等着联邦调查局完成他们的职责,看看我是不是一个*犯,或者曾经谋杀过几个不幸的女人。每隔几天,我都会寄电子邮件给我们在费城的移民律师,询问案子的进度,看看有没有什么新的希望。“还是没有信儿。”律师总是这样回报说。有时候我自己把这个事给忘了,他还会主动提醒我:“毫无进展,一点头绪都没有。”所以当一切都结束的时候(或者说当一切都还没有结果的时候),斐利贝和我来到了老挝。我们从泰国北部乘坐航班,飞往古城琅勃拉邦。从天上望去,地上是连绵不绝的险峻的大山,覆盖着青翠的森林,一座挨着一座,仿佛被冰封住的绿色波浪。当地的机场看上去像一个美国小镇的邮局。我们雇了一辆人力车,带我们进入琅勃拉邦城。这座城市就像一座巨大的宝藏,优雅地坐落在湄公河和南康河交汇的三角洲上。琅勃拉邦的精致之处,就在于过去的几个世纪中,它在不大的地方聚集了四十座寺庙。因此,你在街上随处都可以看见僧侣。他们的年龄从十岁(刚刚出家的)到九十岁(大师)。据记载有几千人住在琅勃拉邦,因此,按照正常的死亡比率来说,僧侣们和居民的比例为五比一。那些刚出家的小和尚都是些我从未见过的最漂亮的男孩子。他们穿着明亮的橙色衣服,头发剃得光光的,黄色的皮肤。每天清晨天亮之前,他们就会排着长长的队伍从寺庙中鱼贯走出,手里托着钵盂,向镇上的人们求取当天的食物。老百姓跪在街道上,把大米布施给僧侣们。斐利贝早已被旅行折腾得筋疲力尽,用他的话来说就是“才早上五点钟,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但是我很喜欢。每天清晨,我都会早早醒来,偷偷摸摸地溜到旅馆破旧的阳台上去看僧侣们化缘。婚姻的忠告:戒掉迷恋(2)我被这些僧侣们迷住了。对我来说,他们是如此有趣。我全身心地专注于他们。事实上,我对他们如此的着迷,以至于在镇上过了几天无所事事的日子之后,我开始窥探起他们来。好吧,窥探僧侣大概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愿佛祖原谅我),但是我实在难以抗拒。我很想了解这些男孩的身世,他们的思维方式,他们对生活的期待等,但是用公开的方式去搜集这些信息是很困难的。先不用说语言的限制,女人甚至不可以去看这些僧侣,也不能站在他们旁边。打算跟他们聊聊天?想都不用想。况且,这些和尚们长得都是一个模样,想区分他们都困难得很。我这么说并没有任何侮辱或是种族歧视的意思,因为原因很简单:光头,加上统一的橙色长袍。也许当初那些佛教大师们创造这种僧服就是为了帮助这群孩子减少差异化和个体化,让他们融为一体。甚至和尚们自己都分不清和别人有什么区别。不过当我们在琅勃拉邦待了几个星期之后,看得多了,也就可以渐渐地从光头和橙色僧衣中分辨出一些面孔。那些看似千篇一律的年轻僧侣们现在已经有些熟悉了。几个轻浮而胆大的僧侣,还会骑在别人的肩上,透过墙头跟我打招呼:“你好,女士!”还有的会趁着夜色偷偷地躲在寺庙外面抽根烟,烟头的火光跟他们身上的衣服一样橙红。我见过一个年轻健壮的僧侣在做俯卧撑,还曾经在一个僧人的肩膀上发现一把刀的文身。有一天晚上,我甚至偷听到几个僧侣在寺庙花园的树下唱鲍勃·马雷的歌,而在那个时候,他们本应该已经就寝了。我见到过年轻的小和尚们相互嬉闹,就像这个世界上所有的男孩子一样,在那一瞬间流露出真正的青春期的躁动。但是最令我吃惊的还是那天下午我在琅勃拉邦一家又小又暗的咖啡馆里目睹的事情。斐利贝和我每天都会到那里花几小时上网查电子邮件,或者与我们的家人和律师沟通。我有时也会一个人到这个咖啡馆来。当斐利贝不在我身边的时候,我就会在网上查找一些家乡的地产信息,看着费城周边的那些房子。我感到分外的想家,也许是有生以来第一次。我很想有个固定的居所。我渴望拥有一栋房子,有自己的地址,以及一片小小的私人领地。我希望有个书柜,可以把我的书从箱子里面解放出来,按字母的顺序把它们排好。我梦想着养一只宠物,吃自己做的家常菜,拜访老朋友,和我姐姐一家住得近一些。我给我的外甥女打了个电话,祝她八岁生日快乐,她在电话里已经快哭出来了。“你为什么不来?”咪咪问道,“你为什么不回来参加我的生日聚会呢?”“我去不了,宝贝,我被困在世界的另一边。”“那你为什么不明天来?”我不想让这种事情影响斐利贝的心情。乡愁只会让他感觉无助和困顿,似乎他应该为我们浪迹天涯负一定的责任。但是对家乡的思念始终萦绕在我的心头。背着斐利贝搜索这些房产信息让我觉得像做了错事一样。我感到自己是有罪的,仿佛在偷偷地登录黄色网站一样。“没有什么消息”,尽管我们的移民律师一直这样跟我们说,但我仍然难以停止幻想着那些计划,买房子的计划。在那个炎热的午后,我一个人坐在琅勃拉邦的咖啡馆里上网,盯着面前闪烁的屏幕,网页上是德拉瓦河畔的一座石头别墅的信息(这座房子还带有一个谷仓,可以很方便地改造成一间写作工作室)。这时,一个瘦瘦的年轻僧侣突然在我旁边的电脑坐了下来,身体轻轻地靠在硬木椅子上。几个星期以来,我总能在这里看见僧侣们,但是我还是不习惯这些头发剃得光亮、穿着鲜艳长袍的男孩子在聚精会神地上网。出于好奇,我有时会从座位上站起身,假装随意地在屋子里转几圈,偷偷地瞥一眼经过的每一个电脑屏幕。通常,这些男孩都在玩电子游戏,但有时我也会发现他们也在吃力地全神贯注地用英语写着什么。婚姻的忠告:戒掉迷恋(3)不过这还是头一次有僧人坐在我旁边上网。他离我那么近,我都可以看到他瘦削的脸上那些纤细的汗毛。我们的电脑靠得也比较近,所以我可以很清楚地看到他的屏幕。过了一会,我向他那边瞥了一下,想看看他在做什么。在那一瞬间,我猛然意识到那个男孩正在读一封情书。真的,他正在读的是一封电子邮件,来自某个叫卡拉的人,而且文字显然不是老挝语,而是地道的英语。所以卡拉可能是美国人,也可能是英国人,或者澳大利亚人。突然,男孩屏幕上的一句话跳入我的眼帘:“我在想着你,我的爱人。”我的联想一下子被打断了。上帝啊,我在偷窥别人的信件吗?就这样从他的肩膀上偷看吗?我把目光躲开,并且为自己感到羞愧。这关我什么事。我想把自己的注意力再拉回德拉瓦河畔的房产上。不过我发现这有点困难,因为:拜托,卡拉到底是谁呢?一个年轻的西方女孩是怎样认识一个老挝的僧人的呢?她有多大?当她写道“我在想着你,我的爱人”时,是否意味着“我希望你做我的情人”呢 ?还是爱已成往事,她只是在回忆曾经的激情?如果卡拉和男孩曾经有过一段浪漫的经历——那么,是怎么发生的?什么时候的事?也许卡拉曾经在琅勃拉邦度假,也许她不知何故还和这个男孩聊过天,虽然女性是不可以和僧侣们对视的。他可能也对她喊过,“你好,女士”,也许他们还有过一些暧昧的事?接下来还将发生什么事情呢?这个男孩会放弃他神圣的誓言,跟随她移民去澳大利亚吗(或者是英国、加拿大,也可能是孟菲斯)?卡拉会愿意搬到老挝来吗?他们还会再见面吗?如果他被别人发现,会被剥夺僧籍吗?(在佛教里面是叫“剥夺僧籍”吗)这份爱情会毁了他的生活吗?她的生活呢?还是两个人的都被毁掉?这个男孩依旧静静地盯着他的电脑,他如此专注于那份情书,以至于根本没有意识到我就坐在他的旁边,默默地替他的未来担心。我确实在替他担心,这一切对他来说困难重重,而最终的结果也只能是伤心。但是你不可能阻挡爱欲的洪流在这个世界泛滥,尽管它有时可能来得并不恰当。爱上自己不该爱的人,把自己置于显而易见的困境之中,尽管这种选择是荒唐的,但它并不可笑,它是人类共有的权利。所以,就算卡拉爱上了一名年轻的僧人,那又怎么样呢?我怎么能对她进行评判呢?在我自己的生活中,不也曾经爱上了那个不该爱的人吗?这些美好的“感情”对他们来说难道不是最诱人的吗?那个僧人并没有给卡拉回信,至少在那天下午没有。他把那封信反复地看了几次,就像阅读佛经一样的认真。然后他就坐在那里,沉默了很长一段时间,手轻轻地放在自己的大腿上,他合上双眼,仿佛正在冥想。最后,那个男孩开始行动了起来:他把邮件打印了出来,然后又读了一遍。他细心地把信叠好,就像在折一只纸鹤,接着再小心地放进橙色长袍的某个角落里。然后这个漂亮得几乎还是个孩子的僧侣就走出了咖啡馆,步入古镇炎炎的热浪中。过了一会儿,我也站了起来,悄悄地跟在他的后面。我看着他目不斜视地在街上走着,慢慢地向山上的大寺庙走去。很快,一群年轻的僧侣走了过来,从他身边经过,卡拉的爱人静静地加入了他们的行列,消失在一大群年轻的僧人中间,就像一条橙色的鱼躲进鱼群当中。我顿时失去了他的踪迹,因为这一大群男孩子也都长得一模一样。但是我知道,这些男孩并不相同。他们当中的一个人藏着一封情书,是一个叫卡拉的女人写的,此刻正被小心翼翼地叠好,藏在他僧袍的某处。这太疯狂了,他似乎正在进行一项危险的游戏,我都有些情不自禁地为这个孩子感到激动了。婚姻的忠告:戒掉迷恋(4)无论结果如何,有些事确实在他身上发生了。佛祖说,欲望就是所有痛苦的根源。真的是这样吗?任何人,如果苦苦追寻却得不到想要的东西(或者更糟,得到了却又失去),就能完全理解佛祖说的痛苦。这当中,追求爱情也许是最危险的。一旦你爱上某个人,你们两情相悦,那么你的幸福也就和那个人息息相关了,任何分离都会让你感到痛彻心扉。你心里期盼的只有如何回到他的身边,然后和他一起天荒地老。你满脑子想的都是他。这种急切的心情使你完全迷失了自我。你被自己的欲望所束缚,变成了爱情的奴隶。这时你就会明白,为什么佛祖宣扬超脱才是通往智慧之路。他不可能准许那个年轻的僧侣偷偷摸摸地揣着卡拉的情书,因为他会认为这种暧昧的行为只会让人徒增烦恼。对于佛祖来说,任何私密和爱欲的事情都不会牵扯到他,他也不需要为了身体和心灵的欲望所羁绊。记住,在他成佛之前,就曾经为了毫无牵挂地进行修行,而抛下了自己的妻子和孩子。就像早期基督教的神甫们一样,佛祖宣称,只有禁欲和独身才能得到启迪。因此,传统的佛教徒一直对婚姻存有异议。佛法的修行之路需要在漂泊中进行,而婚姻则把人羁留在妻子、子女和家庭身边。所以一个人如果想开始修行,就必须抛弃这一切。不过在传统的佛教社会中,还是为已婚的人保留了一个位置,虽然并不是什么重要的角色。佛陀将之称为“一家之主”。他甚至明确地指出了该如何当好一家之主:善待你的配偶,诚实,忠诚,乐善好施,买一些预防火灾和洪水的保险……我是认真的:佛祖确实建议已婚夫妇购买财产保险。这里没有柳暗花明,也没有峰回路转,不是吗?就如佛祖所言,有家室的人不适合修行。在这一点上,他和早期的神甫们再次不谋而合,他们相信婚姻是进入天堂的障碍,这也使人们开始思索,修行和婚姻究竟有何抵触之处。为什么要对浪漫和*,甚至是稳定的婚姻抱有敌意呢?为什么不愿意去爱呢?也许这跟爱没有关系,因为耶稣和佛祖都是世之罕见的爱和悲悯的大师。也许只有危险的欲望,才会让这些大师对人们的灵魂、心智和修行忧心忡忡。问题是,我们都有欲望。它是我们的感情存在的标志,也是导致我们堕落的罪魁祸首,有时甚至会波及他人。关于欲望的描写,最著名的是柏拉图的《会饮》,在那里面他描述了一场著名的宴会,期间剧作家阿里斯托芬尼斯①[①古希腊早期喜剧代表作家(约公元前446年—公元前385年)。]通过神话故事,向大家展示了为什么人们会对婚姻有如此之深的憧憬,为什么我们的婚姻往往是如此的令人失望,甚至会让我们伤痕累累。据阿里斯托芬尼斯说,在很久很久以前,神明住在天上,而人们住在地上。但是那时的人长得和现在的不一样,每个人都有两个头、四条腿和四条手臂。换句话说,两个个体天衣无缝地组合在一起,构成了一个完美的人类。而且根据个体特点的不同,这种人类可能会出现三种不同的性别变化:男性和女性的组合,男性和男性的组合,女性和女性的组合。因为有了完美的另一半,每个人都十分幸福。于是,这些两个头、四手四脚的完美人类在地上四处横行,像天上的星辰一样自由自在,随心所欲。我们应有尽有,予取予求,不需要任何人的帮助,也再没有冲突和混乱。我们是完整的人类。婚姻的忠告:戒掉迷恋(5)但是正因为这种完整,我们开始骄傲起来。我们忽视了对神明们的尊敬。于是,万能的宙斯降下了惩罚,他把这些双头、四手四脚的完美人类切成两半,变成了现在一个头、两只手和两条腿的样子。这样做的结果,使人类的心里充满了痛苦,生活索然无趣,总觉得自己是不完整的。于是在接下来的岁月里,人们开始寻找自己失去的部分。我们深深地爱着丢掉的另一半,胜似爱我们自己。我们知道那些失去的部分就散失在茫茫人海中,如你我一样也在寻找着对方。我们都相信,只要持之以恒,总有一天我们会找到失去的部分,那另一半的灵魂。合二为一,我们就会重新找回原来的样子,再也不会孤独。这就是藏在我们心底最美好的秘密:总有一天,一个人加上另一个人等于一个完整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