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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25124809837-2

作者:夏风颜 字数:18198 更新:2023-10-08 21:58:24

他说: 我停止不了对你的爱,我永远地爱你,至死不渝。  一刹那,半个多世纪的日子回去了。像一朵已经枯萎的花茶沉到杯底,又重新绽放,艳丽如昔。  那条浩浩荡荡的湄公河终于卷土重来。  她甚至闻到了那个中国男人身上的丝绸味、茶叶味、桐油味,那是一种植物的芳香,东方人特有的气息。不像西方男人一股兽类的膻腥味。  房子是桐油漆的,那种芳冽的味道她再也没闻到过。  电扇疲惫地在头顶上转着。  下雨天,除了抵死缠绵,什么也不做。  欲望在哪里,爱就在哪里。  她奋笔疾书,写成了《情人》一书。  1984年,杜拉斯的《情人》获得法国的龚古尔奖。1986年《情人》又获里茨―巴黎―海明威奖,是"当年用英语发表的最佳小说"。一朝成名天下知。  以前,她只是一个写些让人们昏昏欲睡的小说的作家。  接着拍成电影,一时间阅读她的小说成了一种风潮。就像九十年代的中国,谁不读《百年孤独》和《生命不能承受之轻》,谁就是文盲一样。  梁家辉扮演男主角,身材相当地性感。曾经读过一册八卦新闻,说欧美的很多妇人看了《情人》的电影之后,纷纷要求丈夫做整臀手术,整成梁家辉式的。  选梁家辉来演中国情人真是绝了。他和梁朝伟都是性感的男人,梁朝伟却是偏重灵的一面,梁家辉更偏重肉的一面。《花样年华》中那种发乎情止乎礼的男人,梁家辉是没法去演的。他的那双手,修长,有些青筋暴出;眼睛很小,不大直接流露感情;嘴巴很扁,仿佛从来不说话。是一座内敛的火山,是一列直奔欲望而去的火车。当他的那只手慢慢地在车座上游动的时候,一切都像劫数一样不可避免地发生。  只有他才能演出那种既沉默又疯狂、既性感又忧伤的味道。  却不知道梁家辉演的中国情人李云泰是不是杜拉斯记忆中的那个李云泰?  也许又是一次误读。  玛格丽特,在法语里是"雏菊"的意思。法国文坛上有两朵著名的"雏菊",一朵是杜拉斯,一朵是尤瑟纳尔。尤瑟纳尔是天生的作家命,出身显贵,从不为柴米而担忧。贵族老爹文化修养很高,带她游历欧洲。她一生博览群书,8岁即阅读拉辛和亚里斯托芬,10岁习拉丁文,12岁学会希腊文。当杜拉斯在越南做中国男人的小情人时,她已经几乎读完了所有的名著。无论是托尔斯泰,还是紫式部。按照中国人的说法,她读了万卷书,行了万里路。她少女时代的写作就受到泰戈尔的赞赏。晚年绿袍加身,成为几百年来法兰西学院第一个女院士,法兰西学院为其典礼致辞曰,"但愿我们三百五十年来选出的男人全都具有您这样一位妇女的广博的才华"。  尤瑟纳尔的底子是奢华和古典,她贵不可言,有王者气象。而杜拉斯是一朵废墟里长出的绝望的罂粟花,贫穷,罪恶,羞耻,绝望,是她童年的底子。她的人生是饮鸩止渴的一生。就像她的文字里说的,靠饮绝望的毒汁生活。她的爱情汪洋恣肆,为所欲为,如泛滥时候的浑浊而又汤汤的湄公河。  爱情和写作都是一种宿命。杜拉斯曾说: "我要不是个作家,便会是个妓女。"  1914年玛格丽特·多纳迪厄生于交趾支那(现为越南南部)嘉定市。她父亲是数学教师,母亲是当地小学的教师。她有两个哥哥。他们是法国的穷人,是殖民地的穷人。7岁的时候,她父亲就去世了。  热带的花盛开得早,凋零得也格外地快。  热带的女孩子十四五岁就醇美如妇人,二十岁出头却早早地萎谢了。  燥热而潮湿的气候,贫穷而羞耻的生活,杜拉斯是一朵盛开过早的雏菊。  一切的孽缘都从湄公河上的那只渡船上开始。  就像中国传说中的白蛇和许仙的故事一样。  但是他们却没有举案齐眉地做过烟火夫妻。  15岁,穷而美。她在越南西贡一所白人女子学校读书。  穿一双从母亲那里偷来的金边高跟鞋,一条旧裙子,头上很风骚地戴一顶宽檐帽,扎两个麻花辫。擦了母亲的劣质口红。  没有幸福,幸福是一个多么奢华的字眼。她只要快乐,而且要自己得到快乐。  渡船上,还有一辆黑色大轿车。轿车里的年轻人是来自中国抚顺的富商的儿子。  他后来告诉她说,他的名字叫李云泰。  多美的一个名字。  他每天接她,到他的别墅里去。西贡到处都是他家的房产。  我要求他再来一次,再来再来。和我再来。他那样做了。实际上那是要死掉的。  他对我说,他一生都会记得这个下午,尽管那时我会忘记他的面容,他的姓名。第14节:杜拉斯:有种爱至死方休(2)  吻在身体上,催人泪下。也许有人说那是慰藉。我变老了。我突然发现我变老了。  很多年后,杜拉斯在自传性的《情人》里这样写道。  抵死缠绵,除此之外还能做什么呢?  百叶窗外面是来来往往的中国人,说着一种费解的语言。嘀嘀咕咕,像咒语,一段没有出路的爱情。  吊扇绝望地挥动着扇叶。  两个没有出路的人。  他注定是要娶一个中国妻子,他注定离了他父亲的钱什么也不是。  她注定要回到法国,她注定要成为作家。她注定要在绝望的毒汁中度过一生。  既然有了悲凉做底,什么都无所畏惧。  纵欲吧,像明天就是末日一样。  欢爱吧,像明天就要离弃一样。  一个夏天,在他人便是一生。怎能不老?  她丢尽了白人的脸,做了一个黄种人的情人。虽然他有钱。她的两个哥哥和母亲一边吃中国情人的大餐,一边鄙夷黄种人。她的母亲骂她是小娼妇,可是她不在乎,她很快乐。  后来,1943年她第一次用玛格丽特·杜拉斯的笔名发表小说,书名就叫《无耻之徒》。对于一个无力得到幸福的人来说,寻求快乐也许是无罪的。  中国情人为他们一家买了回法国的船票。他的黑色轿车停在路灯杆的后面,她知道他凝望着她,撕心裂肺。  这一去,就是万重山,千重水。  她却并不觉得凄凉,这样的离弃是早就知道的。她自己的一生她也是早就知道的。笃定地向着绝望的远方前行。  她的父亲和母亲当年被法国政府"忽悠"了,到"殖民地"去发财。在她7岁的时候,父亲死了。母亲带着三个孩子滞留在越南。寡母弱子任人欺,倾尽20年的积蓄买了一块地。结果是一块每年被太平洋淹没6个月的盐碱地。她的母亲筑起堤坝来阻挡太平洋的海水。  一个西西弗斯式的女人。精卫填海只是一个美丽的神话。  1950年她发表的小说《抵挡太平洋的堤坝》,就是解读她人生的钥匙。一个瘦弱无助的母亲与太平洋搏斗,想从它的口里夺回自己的粮食。这是怎样的一种坚韧和绝望。  宿命和大海一样强有力。  直到后来,她的母亲回到了法国,衣食无忧,还在不停地储存面包和苹果,她害怕饥饿和贫穷再次卷土重来,就像杰克·伦敦小说里的淘金者。这是一种怎样的绝望和恐惧。  杜拉斯18岁时来到巴黎求学,获巴黎大学法学学士和政治学学士学位,从1935年到1941年在法国移民部担任秘书。  后来成为作家。  其实15岁在西贡就已经老了。那是心老。  她用纵欲和酗酒很早就摧毁了自己的容颜。她每天要喝5公升酒。喝得昏迷、瘫痪。她不再是那个渡船上光彩夺目的白人少女。  1939年她同罗贝尔·昂泰尔姆结婚。1944年昂泰尔姆被捕,她加入了法国共产党,而且还参加了后来成为法国总统的弗朗索瓦·密特朗领导的抵抗纳粹的活动。两人成为终身的朋友。  丈夫回来了,她却有了情人D. 马斯科洛,还为他生了一个儿子,她唯一的一个儿子。  曾有一张照片,她和丈夫、情人一起野餐,其乐融融。  他们三个人生活在一起。  1950年,她被开除出法国共产党。  在她生命的最后16年,陪伴她的是雅恩·安德烈亚。  他守她一直到她死,然后他就神秘失踪了。过了6年,他才出现在公众面前,写了两本书《我的情人杜拉斯》和《我,杜拉斯的情人》(又译《那场爱情啊……》)。  遇到杜拉斯的时候,他才27岁,而且还是一个同性恋。杜拉斯已经66岁了。  法新社、路透社、美联社的记者曾经在描写杜拉斯的相貌时大拼文采。  一个说: 她像一只猫头鹰。  一个说: 三个字来形容她,矮,丑,怪。  一个说: 她脸上的皱纹就像被子弹击中的汽车挡风玻璃。  总之,这个时候的她太丑。  年轻的时候,尤瑟纳尔戴着名贵的皮帽子照了一张照片,光芒四射,富贵嫣然。杜拉斯在越南和同学一起,穿着越南的衣服,把头发紧紧地梳到脑后,一副小家碧玉的模样。老了,尤瑟纳尔,高大肥胖,走到哪里都会引人注目,而杜拉斯却干成了一朵暗黄的菊花。第15节:杜拉斯:有种爱至死方休(3)  她疯狂地酗酒,形容枯槁。在《情人》里,杜拉斯说:"现在,我看我在很年轻的时候,在18岁、15岁,就已经有了以后我中年时期因饮酒过度而有的那副面孔的先兆了。""在酗酒之前我就有了这样一副酗酒的面孔。"  1980年,一个偶然的机会,雅恩在同学那里读到了杜拉斯的小说,从此被迷住了。杜拉斯来到他所在的城市举行电影《印度之歌》的首映式,随后举行了座谈。分手前,雅恩大着胆子走上前,问能不能给她写信。杜拉斯只随口说了句"可以。你寄到我巴黎的家里来吧!"雅恩开始写信给她,一年后,杜拉斯终于给他回信了。雅恩还不知足,迫不及待地问:"我能去你家吗?"  雅恩提着一个小包,来到杜拉斯的住所。从此就住下了。  他成了杜拉斯的司机、打字员、保姆、出气筒。有几次他们吵架,他离家出走了,可是不久他又回来了。杜拉斯张开双臂迎接他,像小别胜新婚的小夫妻。  看过一张照片,杜拉斯站在雅恩的前面,两人背靠着船舷。杜拉斯连他的肩膀那么高都没有,脖子缩进去,真的像猫头鹰。但是这个画面却很和谐,似乎他们生来就应该这样。  原来,爱和美丑、性取向都没有关系,谁能说他们之间不是爱呢?  她的一生是饱满的,她是一个有强烈欲求的人,她喜欢用一个近乎蛮横的词: 要。我要,我要。她那种为所欲为的邪劲儿有时候比美德还吸引人。  总之,她不枉此生。  1988年至1989年,杜拉斯因酗酒成疾病情严重被送入巴黎的美国医院治疗,陷入昏迷,清醒;再昏迷,再清醒。在得知中国情人去世的消息后,她又开始写作《华北情人》,小说于1991年发表。  在她几次短暂的清醒中,雅恩总是守在她的身旁。杜拉斯对他说: "这样昏迷过去,你不知道我会活下去,你还会要我。"他说:"是,真是这样。"她甚至一只调羹也拿不住,口液不停地流出来,弄得到处都是,走路也不行,不能走了,可是雅恩依然爱她。这个时候她的丈夫罗贝尔·昂泰尔姆也死了。  1996年,玛格丽特·杜拉斯逝世。  Duras Marguerite  杜拉斯(1914~1996),玛格丽特·多纳迪厄,杜拉斯是她的笔名。她是法国文坛上的两朵"雏菊(Marguerite在法文里的意思是雏菊)"之一,另外一"朵"是尤瑟纳尔。1914年生于交趾支那(现为越南南部)嘉定市。1992年,法国电影《情人》是由她的自传体小说改编而成,梁家辉饰演"中国情人"李云泰。经典电影《印度支那》、《广岛之恋》均改编自她的小说。第16节:雨果:遇见你恍若重生(1)  6. 雨果:遇见你恍若重生  Es tan corto el amor, y es tan largo el olvido.  "出生两次吗?"  是的。  头一次是在人开始生活的那一天;  第二次则是在萌发爱情的那一天。  --雨果  1883年5月,巴黎的玫瑰开得正盛。朱丽叶·德鲁埃去世了。  两年以后的5月,玫瑰依旧开得如火如荼,雨果也走了。  他被迫流亡海外,是她追随了去,为他保护书箱和手稿。因为这个弱女子,雨果的小说才免遭丢失和毁坏,是她的纤纤细手为雨果誊抄那皇皇巨著。这一次,是雨果追随她去了。  雨果在她的墓碑上写道:  当我变成的一堆死灰已完全冰凉,  当我对阳光闭上自己疲惫的眼睛,  你说,心中对我的思念是否不变样:  世界得到他的思想。  我呢,得到他的爱情!  雨果死后,巴黎有两百万群众为他举行了国葬,他赢得了生前身后名。  可是朱丽叶如果还活着,她必不羡慕他,两百万人的葬礼,于她,竟比不过一个人的爱情。这一生,得到他的爱就足够了,更何况这段爱情持续了整整五十年。  在她的葬礼上,雨果的好友瓦克里说:"我们为之恸哭的,是一位坚强的女性……她分担过雨果的考验,有权分享他的光荣。"是的,她的一生紧紧地和雨果联系在一起,虽然她终身都只是雨果的一个情人。  六十多年前的一个夏日,朱丽叶从修道院里走出来,容颜如花,灵魂洁白。那时,她才刚刚16岁。  她的生命前半段黯淡无光,自小父母双亡,被送到修道院。19岁的时候结识了雕塑家普拉迪埃。雕塑家33岁,事业有成,有家有室。她是普拉迪埃的模特儿,很快又成了他的情人。第二年,她生下女儿克莱尔,普拉迪埃却抛弃了她。她只好带着女儿来到巴黎学表演,经济拮据的时候偶尔也要依附于某一个富人。  直到有一天,她在文豪雨果的戏剧里演了一个小小的角色,碰到那个才华横溢的男人,她的人生才突然转了一个弯。  可是当时那个她视为天神的男人却已经有了他的天使--阿黛尔。美貌动人,而又出身名门的阿黛尔,与雨果青梅竹马,相互厮守,为他生下了三个儿子和两个女儿。  而自己,除了是一个穷困潦倒的寂寂无名的女演员,还有什么?  后来,阿黛尔喜欢上另外一个作家圣伯夫,离雨果而去。  被朱丽叶无数次地回忆起的"第一次"也许只是当时雨果痛苦的发泄,对于那个一晌贪欢的男人来说就是一次一夜情,可对于这个女人,那意味着许久的期待的回报和漫长岁月的开始。雨果走后,她写信给他说:  "我亲爱的,你还记得吗?我们的第一夜,是个狂欢节之夜,那是1833年封斋节前星期二的晚上……1833年2月17日,那一夜象征着一件伟大而神圣的事物在你身上孕育……"  情书,从此她就源源不断地写了整整五十年,从未间断,一直到死。她用情书构筑了一座小楼,是独自莫凭栏的小楼,也是望尽天涯路的小楼,是春日凝妆上翠楼的那个小楼,也是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的小楼。是的,当时明月在,曾照彩云归。  她在这座小楼里爱过,怨过,恨过,绝望过,幸福过。  有时候,她写信给雨果说: "四年来,您对我的爱一泻而下,压得我无法动弹、无法呼吸。"有时候她又怀疑雨果对她的爱,她痛苦地猜疑:"我根本无用,即使要让你幸福也无能为力。这两年半来,很难看得出你是明白我的,明白我只是为了爱你和得到你的爱而活着的。你做了最崇高、最慷慨的牺牲精神所能做的一切。但这绝非爱情,而只不过是超出任何语言的极端正直和善良。我对自己没有心存幻想。"有时候,她又满怀深情地说:"我并不希望有法兰西学院、剧院、书店;我希望世上只有一条条大路,一辆辆驿车,一家家旅店,只有一个朱朱一个多多彼此相爱……"  只是世界上从此多了一个朱朱和一个多多。  《雪山飞狐》里,胡斐对程灵素说:  "假如我不把你带出来,你不认识我,大约你现在还在药王谷很快乐地生活吧?"  程灵素凄然一笑,说:  "快乐是没有的,只是没有这般痛苦罢了。"  那种快乐谁愿意要?我们倒宁愿要痛苦。只要我们在爱着。  朱丽叶有一头浓密的黑缎子一般的长发,像杏仁一样大而黑的眼睛,而她的美丽是在爱上雨果之后才有了光泽的。  她爱着一个人,爱着一个才华横溢的男人。没有一个女人像她那样专心致志地做情人,没有一个女人像她那样把自己完完全全供奉到爱神的祭坛上。她整日整日地为他抄写手稿,《悲惨世界》等许多雨果的杰作,她都是第一读者,都是她用一只纤纤细手为雨果誊写下来,留给了世人。  一头乌黑的长发终竟成了白头,那双纤手却誊抄了一部又一部皇皇巨著。珠圆玉润,日复一日,不觉辛苦,只要能和这个有才华的男人一起成长,为他再写一遍这些有生命的字母、单词,和美丽的句子。  那一笔一画都浸润了一个女人对一个男人的崇拜和爱。那是一个女人的重生和蜕变。就好像一个虔诚的佛教徒蘸着自己指尖的鲜血来抄写佛经,日复一日,罪孽终被洗净,灵魂洁白。  总有一些女子遇到珠玉在侧、觉我形秽的男子,就如《倚天屠龙记》里的张翠山和殷素素。世上美风姿、心仁厚、妙才华的男子是最好的醒世药,能把一个魔女变成圣女,从此愿意抛却一切邪恶的诱惑,用指尖的血来洗净自己的罪孽和肮脏。一笔复一画,能从淤泥里开出洁白的莲花。第17节:雨果:遇见你恍若重生(2)  她除了替他抄写手稿,余下的时间就写信给他。或者等待,或者回忆,或者憧憬。她甚至都不敢去雨果的家里看他,她觉得那是圣殿。她是一个谦卑的爱人。  而雨果五十年亦从未有一日间断,为她书写世上最深情最美的情书,一生下来居然有二三万封之多。在她死后,他说:"五十年的爱情,是世上最美的婚姻。"没有任何一句话比这句盖棺论定更中肯,更让人喟叹的。  世间总有一些人,她的生命本来没有什么可圈可点的章节,可是因了另外一个人,她的生命开始有了光辉,而且不朽。世间总有一些人,像弥达斯王一样,具有点铁成金的本领,将一块璞玉琢磨成了琼瑶。一书一信,一饭一沐,都是春风化雨;颠沛流离,红尘滚滚,竟都似花坞春晓。  雨果是一个既早熟又长寿的作家,14岁时他就已是一位丰产的诗人,他写了十余本诗稿,还写了一部献给母亲的诗体剧《伊尔塔麦娜》。他在自己的日记里写下了这样一句誓言:"要成为夏多布里昂,否则别无他志。"他活了83年,他几乎见证了整个19世纪的法国,他的一生伴随了法国19世纪政治思潮的3次变化: 保皇,拥护拿破仑,拥护共和。  1851年路易·波拿巴发动政变、恢复帝制,称拿破仑第三。12月2日,雨果还没有起床就得知了这个消息,他走上街头与群众一起战斗。许多人都认出了雨果,把他围起来:"雨果公民,该怎么办?"  "撕掉违反宪法的布告,高呼共和国万岁!"  "要是他们开枪呢?"  "那你们就拿起武器。每个人都有两只手: 一只手握住你们的权力,一只手握着武器……"  有人说: "他们会打死您的。"  雨果很平静地说: "那你们就拖着我的尸体沿街走,如果我的死激起正义,那也是美好的事。"然而起义失败了。  1851年12月11日,雨果揣着"印刷厂排字工朗万"的护照,离开法国赴比利时的布鲁塞尔,开始了长达近20年的流亡生涯。  朱丽叶不仅勇敢地来到他身边,与他风雨同舟,还帮他抢救出了多次濒于毁灭的铁箱子,那里面装有《悲惨世界》的素材与手稿,从此这个女人真正地进入了他的人生。  雨果精力充沛,一生情人无数,只有对这个女人从短暂的情欲上升到了爱情。  正像他对爱的定义:  把宇宙缩减到唯一的一个人,  把唯一的一个人扩张到上帝,  这才是爱!  是的,在朱丽叶的心中,宇宙的中心就是雨果,这个男人在她心中就等同于上帝,这段爱情对于她来说是像宗教一样的绝对信仰,是那么地神圣。拥有这种爱情,使她一个平凡的女子因为有了这种虔诚而变得光芒四射。  雨果是一个从心智到情感都很强大的人,他是一个有力量的人。波伏娃说:"要用我的力量去爱,而不是缺点去爱。"这样的爱才有一个圆满的结局。爱情就像邪派武功一样,正派的内力不够深厚的话,很容易走火入魔。  他又正直又强大,天生悲天悯人,他会为一个受到不公平待遇的妓女写下不朽的小说《悲惨世界》,他敢于为受列强欺凌的中国仗义执言,敢于讽刺抢劫圆明园的列强为"强盗",而他对于世间的万事万物都有一份爱赏之心。生活在他的手里就是一件举世无双的艺术品。  雨果虽然没给朱丽叶一纸婚书,却给了她最美的爱情。  按照当时的"哈中"潮流,雨果替朱丽叶布置了一个"红厅",全部采用中国风味。深红、粉红、水红、玫瑰红、紫红,墙上有木刻画,是另外一个遥远国度的才子佳人的美丽传说。柜橱、护壁板上都雕着兰、竹、梅、凤等图案。听说大部分都是雨果的手笔,让我想起苏轼的诗:"只恐夜深花睡去,故烧高烛照红妆。"  爱就爱他独有的那颗爱赏之心。对万物,对一个自己心爱的女人,他用他的爱和人道主义,拯救了一个女人的灵魂,重新塑造了一个女人,把她从一个寂寂无名的女人变成了一个高贵的、有价值的、有爱的、被人爱的幸福的女人。这种重生是双方的,既是雨果的,又是朱丽叶的。相互的拯救,灵魂得救了。第18节:雨果:遇见你恍若重生(3)  遇见你恍若重生。我说。  流亡国外近二十年,是朱丽叶陪他度过的。  1870年,法国通过不流血斗争推翻了拿破仑三世的统治,雨果终于回到了法国。  朱丽叶的多多是一个让人惊叹的男人,他活了83岁,写了六十多年,共写诗26卷22万行,小说20卷,剧本12卷,文学评论21卷。他还有四千多幅水彩和油画。连一向对他颇有微词的波德莱尔对他的画也惊叹不已……他的手那么巧,简直是一双神仙的手。有一只衣箱,是雨果亲手做了送给儿子弗朗索瓦·维克多的,箱面雕有凤凰,配以绿叶黄花,中间嵌着F和V两个字母,想必是儿子和父亲的名字。一切在他的手下都有了灵性,神说有了光就有了光。  是的,生活在别处。雨果一直到老都喜欢女人新鲜的身体。终于有一天,朱丽叶写道:"你可以更狠心些,肉体上、精神上都不再忠于我……那些完全拥有你的日子已铭刻在心。但我也记得你以健康为借口而拒绝肉体接触的那一天,我知道,那时,你心中正藏着另外一个女人的身影……"  1873年,雨果71岁。9月初他看一场演出,迷上了一个23岁的女演员布朗什。67岁的朱丽叶气得离家出走。那几天,雨果的记事本上是这样写的:  9月19日: 灾难。  9月20日: 四处发电报。给所有人写信。找了她一整天。绝望。我的灵魂离开了我。  9月23日: 收到电报,她在布鲁塞尔。  9月26日: 她回来了!去火车站接。共进晚餐。悲惨的一星期终于过去了。我向她保证,再也不去找布朗什。  五十年的爱情最后成了最深的亲情。这个女人已经深深地沁进了他的灵魂。  而她死后,她只要求葬在早夭的女儿克莱尔的旁边,像她生前一样,远远地看着他,崇拜着他就好。  她在巴黎去世。第二天,登门吊唁的来宾中,有诗人马拉美,有雕刻家罗丹,有小说家都德,有历史学家勒南等。也许,没有朱丽叶,没有她长达五十年执著的爱,就没有那个伟大的男人--雨果。  1885年5月22日,雨果在巴黎病逝。从他的遗嘱中,我们可以感受到伟大作家的悲天悯人的博大胸怀。  上帝,灵魂,职责,人类只要信仰这三重观念就足够了。我也不例外。这是真正的宗教。我在这种信仰中生活过,我也在这种信仰中死去。真理、光明、正义、良心便是上帝。上帝就是光明。  我将四万法郎献给穷人。我希望用穷人的柩车把我送进公墓。  ……我把我的全部手稿,以及能找到的我的一切手迹和绘画都奉献给巴黎国家图书馆--它总有一天将成为欧洲合众国图书馆。  ……  我即将闭上我世俗的双眼,但是我心灵上的眼睛将永远睁着,而且比任何时候睁得更大。我无需任何教堂为我祷告。我只请求为普天下的灵魂祈祷。1881年8月31日。  我把五万法郎赠给穷人。我希望用穷人的柩车把我送进公墓。我无需任何教堂为我祷告,只求为普天下的灵魂祈祷。我相信上帝。1883年8月2日追加遗嘱。  Victor Hugo  维克多·雨果(l802~1885),文学史上最伟大的作家之一,法国学生运动的领袖,他是享受法国国葬待遇的几个作家之一。他的一生几乎跨越整个19世纪,文学生涯达60年之久,创作力经久不衰。人道主义是贯穿于他作品的主线。代表作有《巴黎圣母院》、《悲惨世界》、《九三年》。第19节:爱伦·坡:伊人杳去最伤情(1)  7. 爱伦·坡:伊人杳去最伤情  Es tan corto el amor, y es tan largo el olvido.  在气质上,美国19世纪的三位最富有创造力的诗人之中,惠特曼是一个平民,狄金森是一位隐士,而爱伦·坡是一个贵族;惠特曼属于人,狄金森属于神,而爱伦·坡属于鬼。对于这样一位"鬼才",我们可以用他自己的一行诗来描写他:梦着梦,梦着凡人不敢梦的梦。  --余光中  爱伦·坡这个人,我最先居然是从纳博科夫那部充满邪恶的诱惑力的小说《洛丽塔》里知道的,男主人公亨伯特在少年时爱上了安娜贝尔,可惜安娜贝尔得伤寒死了,这段未果的爱情促使他成年之后喜欢小女孩。为了证明这种癖好的合理性,博学多才的他援引了很多文学史上的例子:"但丁爱上9岁的贝亚特丽采、彼特拉克爱上12岁的劳拉、爱伦·坡爱上14岁的弗吉尼亚。"而且他把少年时的恋人叫做安娜贝尔,也是对爱伦·坡的模仿和致敬。爱伦·坡写过一首著名的悼亡诗《安娜贝尔·丽》,来怀念他早夭的妻子弗吉尼亚。  在文学史上,比他更命运多舛的作家恐怕寥寥无几,在我的印象中好像只有塞万提斯。记得在大学上外国文学史的时候,老师讲起塞万提斯的生平,其经历之离奇和倒霉,竟然到了荒诞的程度,我们听了忍不住大笑。他的左手在战斗中被打残,由此落得了"莱潘托残臂人"的绰号。参加了西班牙东部沿海地区及希腊的纳瓦里诺战役,在乘"太阳号"船赴西班牙途中被非洲柏柏尔族人的三只海盗船俘虏,送到阿尔及尔做奴隶,后被家人用五百金盾赎回。做皇家军需官,被诬告账目不清,身陷囹圄。回到马德里后任格拉纳达税吏,又被人指控为私吞钱财,再次锒铛入狱。不久又卷入一场官司中,同姐妹、女儿和外甥女一起在牢房中度过了几天。最后身患严重水肿于4月23日逝世于马德里,其坟茔至今未被发现。难道真的是文章憎命达?  爱伦·坡的一生悲惨至极。幼年时父亲离家出走,母亲病死,兄弟妹妹三人被人收养。养父是个生意人,对他极其冷淡。他天资聪颖,博闻强记,却因为放浪形骸被弗吉尼亚大学开除。上了西点军校,又被开除。写诗歌,寂寂无名,穷困潦倒。养父死后,一个子儿也没给他留。哥哥死于肺结核,妹妹智力低下。  26岁与不满14岁的表妹弗吉尼亚结婚。弗吉尼亚多病体弱,不幸患上了肺痨,而爱伦·坡穷得连给她买食物的钱都没有,就更别说寻医问药了。有时候,他们一连好几天都没有一点东西可吃。当车前子草在院子里开花的时候,他们就把它摘下来,用水煮熟了当饭吃。  1843年,弗吉尼亚在他们住的破茅草屋里去世了。在死前的几个月里,她就躺在一床草褥子上面。他们没有足够的衣服可以御寒保暖,当她实在冷得厉害的时候,她的母亲就给她搓手,而爱伦·坡就给她搓脚。他拿在西点军校时穿过的衣服和斗篷盖在身上。晚上,他让一只玳瑁色的猫睡在她的脚旁。她死后,爱伦·坡没有足够的钱来埋葬她,最后在邻居的帮助下,才将她安葬。  弗吉尼亚死后,他疯狂酗酒。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里,已经陷入了谵妄状态。临死之前,他大呼: "上帝救我!"  这个体弱多病而又早亡的表妹几乎是他生命中唯一的阳光。  相比之下,塞万提斯的悲剧终究是传奇性的,带有一些轰轰烈烈的意味,是铺满一地的红鞭炮纸屑,曾经惊雷过。而爱伦·坡却是踏踏实实的穷日子,吃不起饭的困厄,是冷灶破锅,是两个相爱的人束手无策,喊天天不应的无助。  于是想起庄子的一句话:"泉涸,鱼相与处于陆,相呴以湿,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泉水干涸了,两条鱼相互喂对方一点唾沫,延长生命,这本来是中国人一向以为最美的感情,患难与共的坚贞。  可是我们常常忘了庄子的后一句话: 不如相忘于江湖。  其实并不是庄子天性凉薄,也不是"他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不如相忘于江湖",在我看来,这是极度无奈的悲音,一种穷人的呐喊,一种困厄中人的激愤语。甚至有些让人感到不安和尴尬,因为太直白了,太凄惨了,已经超过了我们正常同情心的审美尺度,像伤疤一样让人难堪。  但是,爱伦·坡和弗吉尼亚却要做两条死在一起的鱼。他们没有去处。  在弗吉尼亚死后,他为她写下了最温柔、最凄凉的情诗《安娜贝尔·丽》:  ……  这就是那事情的起因,从前,  在这海边的王国里,  乌云中突然吹来一阵狂风,冻僵了  我美丽的安娜贝尔·丽;  她那出身高贵的男亲戚也来到,  愤怒地把她在我身边夺去,  然后他把她关进了那墓穴,  在这海边的王国里。  ……  只要月亮发光,我就能  梦见我美丽的安娜贝尔·丽;  就算繁星不再升起,她明亮的眼睛  也依然和我在一起;  就这样,在整个的夜晚,我躺在  我亲爱的,亲爱的,一生的新娘身边,第20节:爱伦·坡:伊人杳去最伤情(2)  在那疯狂咆哮的大海旁,  在她安宁睡着的坟墓里。  如果太美,太有才华,或者一段姻缘太美好,上天是会嫉妒的。他们虽然贫穷,可是爱情却是那样地美好。他们最喜欢温暖的春天,因为在破茅屋外面盛开着雪白芬芳的苹果花。春天他们可以吃得很少,春天,他们不怕寒冷。蜜蜂在外面快乐地酿蜜,为他们伴奏,小妻子唱歌,丈夫发愤地写稿。一切都像有希望。可是上天还是嫉妒他们,连他们这一点点快乐也要剥夺。冬天,他们夺走了小新娘,把她关进了坟茔。  在爱伦·坡一生中,尝尽了人间悲苦,看惯了世态炎凉,往往做离经叛道之举,做惊世骇俗之语。他的小说写古宅、杀人、活埋、精神错乱、梦魇、酗酒、自我折磨、分裂和谴责。一个书写黑暗的人其实是一个喜欢光明和太阳的人,他多么想站在阳光下。太阳是多么美好的事物,凡·高说,不信仰太阳的人是背弃神的人。  爱情是最暖色的光芒,曾经照耀过他阴暗的心之地窖。  读他这首诗的时候,就像吃核桃,敲开他枯涩的外壳,里面竟然是细嫩的果肉。有的人就是这样。  或许人生就是这么悲惨,或许天才就注定要付出这么多的艰辛。杜鹃啼血才能唱出最美的歌。只有当一个人真正被噩梦困扰过,在黑暗中间恐惧过,在分裂之中挣扎过,或许才能写得出来人性深处的复杂与曲折来。  他的诗歌或多或少带有一点热和爱,小说却是冷和死。  他的小说《黑猫》,写了一个酒鬼,在酒精和一种莫名其妙的非理性的冲动下把家里的一只黑猫的眼睛用刀剜掉了,这只猫的瞎眼时时地折磨着他,于是他索性把猫吊死了。后来又找到一只长得很像的黑猫。后来他把妻子也一斧头砍死了,砌在地窖的墙里。猫失踪了。警察找到地窖里,猫突然从墙里发出声音,警察发现了他妻子的尸体,猫复仇成功。  看了这篇小说,心里简直打一个寒战。因为我曾经也做过一个类似的梦,在梦里拿着一把刀狠命地砍死了一只猫,或许是黑色的。或许人人都曾经有过杀人的冲动,一旦有了这种冲动而又挥之不去的时候,当你发现自己无法抵挡这种罪恶的诱惑的时候,那该是怎样的一种恐惧?  在卡夫卡的小说中我们也可以体会到一种恐惧,就像黑夜中听见杀人狂的脚步声一点一点地走近,而自己不能动弹。但这种恐惧是来自他人、权威的压迫,杀人的不是自己。被杀的人还有路可逃。真正可怕的是自我的分裂和折磨。无路可逃。只能把自己撕裂到死。  《一桶白葡萄酒》讲的是一个人引诱自己讨厌的人去地窖看稀有的一桶白葡萄酒,最后把他关在地窖里,在他的哀求声中把他砌在墙里的故事。小说中一边是那个讨厌的不知情的人一路兴高采烈地问白葡萄酒的种种问题,一边是处心积虑打算把他活活砌在墙里。那种一暖一冷的节奏简直要让人崩溃、令人窒息。  爱伦·坡偏爱"地窖"这个意象,正符合西方空间诗学的阐释。地窖往往代表了人的非理性、潜意识的一面,在那里,它诱发了我们内心犯罪的冲动和原始的恐惧。爱伦·坡像一个好奇的孩子,突然闯进一个地窖,在那里他发现了陈年的干尸,发现了谋杀,发现了疯狂。他恐惧了。  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爱伦·坡的酗酒更多的是对抗恐惧。在麻醉中忘掉一切。他的喝酒不是中国士大夫的"日日花前常病酒,镜里不辞朱颜瘦",不是"为问新愁,何事年年有",对他来说,是为了驱赶这像乌鸦一样遮天蔽日浓黑的恐惧。  鲁迅说过: 此后如竟没有炬火,我便是这唯一的光。  爱伦·坡就是这唯一的光,用他的光来照亮我们的黑暗,让我们的恐惧有所减轻,或者消失。他让我们放心,原来发疯、杀人、内心分裂、精神错乱、纵欲、酗酒,用来麻木自己恐惧的一切,竟然不只我一个人,那也是人生的一部分。  他分担了我们的恐惧,通过阅读他的小说,宣泄了我们的恐惧。通过泪水和战栗,我们的情感得以升华,和看悲剧、看希区柯克的电影一样。  写评论的时候,他是个冷静而犀利的有识之士;写侦探小说的时候,他是智力超群的天才。一个人怎么可能有这样多的天赋,他的人生为什么能够有这么多的层次?  爱伦·坡被誉为侦探小说的开山鼻祖,连柯南道尔也是仿照他的小说套路来写。《莫格街血案》、《失窃的信》等等奠定了侦探小说的基本套路,总会有一个绝顶聪明的侦探,抽大烟斗,有一个誓死跟随他的助手,还要有一个智力比他低很多的警察局长,用他来衬托侦探的破案如神。他塑造的业余侦探杜宾的形象,可以说是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的前辈。在他的侦探小说中,不难发现他对智力的炫耀。不错,他是一个天才,别忘了他在各个方面的造诣。可是在炫耀的背后,往往是一种恐惧,他的妹妹智力低下,很长时间里,他都害怕这个厄运降临到他的头上。  还有死亡,他们一家人都短命,有要命的肺痨。试想一下,一个人短短的一生要对抗的不仅有爱人的早逝,死亡的阴影,还有对贫困的挣扎,对变成白痴的恐惧,对呕心沥血却依然默默无闻的灰心,对一个社会和时代的误解,他怎么能不发疯,不酗酒,不年纪轻轻就死去?  爱伦·坡死的时候年仅四十岁。  Edgar Allan Poe  埃德加·爱伦·坡(1809~1849),19世纪诗人、小说家和文学评论家。命运多舛,未享天年。他是侦探小说鼻祖、科幻小说先驱之一、恐怖小说大师、象征主义先驱之一,唯美主义者。受到过爱伦·坡影响的主要人物有:柯南·道尔、波德莱尔、马拉美、儒勒·凡尔纳、罗伯特·路易斯·斯蒂文森、希区柯克、江户川乱步等。第21节:海明威:你说你愿赌不输(1)  8. 海明威:你说你愿赌不输  Es tan corto el amor, y es tan largo el olvido.  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被打败的。你尽可以把他消灭掉,可无法打败他。  每个人的生命都会以同样的方式结束,只是如何活着、如何死去的细节各有不同。  冰山运动之雄伟壮观,是因为它只有八分之一在水面上。  --欧内斯特·海明威  海明威曾经无惧无畏坦然豁达地谈论死亡,谈论生命的结束。一语成谶,多年以后,他践行了自己的这句话,用很特别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他惜墨如金,句子简洁短促,被称作"电报体"。但是,有关他的香艳故事却令人目不暇接。他是一个特殊的存在,从语言或者私人生活上来说都是如此。  他是独一无二的。他终其一生都在证明这一点。高中时候,橄榄球打得很烂,还是要在女孩子面前吹嘘一下"先前阔"。这样的吹嘘,让他感受到了表达的欲望和幻想的乐趣。从那个时候起,他为叔叔办的《星报》写新闻稿,接触的尽是犯罪新闻。这个差事不太合意,简直是大材小用了。可谁能料到呢,这段短暂的记者经历,却让他养成了写字短促俭省的习惯。  从小酷爱捕鱼狩猎的他喜欢冒险,渴望建功立业。没有谁比他更想当英雄的了。第一次世界大战给了他这样的机会。他因为弱视被禁止入伍,又千方百计跑到意大利做了战地救护车司机,闲时也打打牌喝喝酒。一枚炮弹击中了他,随后击中他的还有爱情。他的护士叫阿涅丝·冯·科洛斯基,美国人,比他大8岁。在19岁的海明威眼里,8岁的差距算得了什么?阿涅丝最终还是拒绝了他,和海明威在一起,她没有安全感。  19岁的时候我在干什么呢?懵懵懂懂,乳臭未干。是谁说的,如果你在20岁之前爱过,这一生就没有虚度。  "因为英勇善战,意大利国王给我授过勋……也只有你,会这么善解人意地倾听我……"他又在编谎话取悦女人了。他之所以说谎,是因为他缺乏自信。  这个女人真的相信了。那就是他的第一任妻子--哈德莉。读书、用餐、旅游,哈德莉和母亲形影不离,29岁了还没有交过男朋友。这个老姑娘,在海明威那里找到了自信。两个自卑的人,都从对方身上找到了自信--上帝是善良的。第22节:海明威:你说你愿赌不输(2)  他出生在芝加哥市郊小镇,却有着酝酿已久的作家梦。他要去巴黎,当时欧洲的文学艺术中心。经由作家安德森的介绍,他在那里结识了很多人:女作家格特鲁德·斯坦因,詹姆斯·乔伊斯和客居巴黎的庞德。他的报答是朴素的,把一袋子罐头食品一股脑儿拖过来,倒在了安德森家的地板上。  一开始,他就和一流的头脑们站到了一起。和乔伊斯醉酒后,一听到他说"干掉他",海明威就出拳,帮助乔伊斯打人。乔伊斯的《尤利西斯》出版了,海明威边读边用他迷惘一代的口吻骂道:"杀了我也写不出这么好的书!"有时候,还和庞德、斯坦因练拳击。他的激情太多,必须多开辟一些渠道来发泄。  一间临街咖啡馆,一个美国青年,墙上是他奋笔疾书的剪影。有时候,枯坐向晚,一个字都写不出来。他与同辈的约翰·弗尔顿、司各特·菲茨杰拉德暗中较着劲儿。他们都想在文学史上留下一笔。  就在这忙碌的间隙,他居然爱上了妻子的女友鲍莉娜。三个人竟然在一个屋檐下安然相处。离婚是在所难免的。  《太阳照样升起》出版了,销售成绩不俗,他在文学界也开始崭露头角。《纽约时报》说它"简洁有力的叙事散文形式英语作家都自愧不如"。后来的《永别了,武器》更是大获成功。他的小说里,年轻人聚众斗殴、不醉不欢是常有的事情。这些"道德败坏、脏话连篇"的文字,却顷刻间成为"迷惘一代"的识字课本。就像凯鲁亚克的《在路上》,被"垮掉的一代"视为精神食粮一样。他成名了。  可是,谁能知道,当年,《太阳照样升起》的扉页献词里有着怎样的矛盾与无奈。妻子哈德莉同意和海明威离婚后,海明威出于愧疚和感激,将此书题献给了妻儿,并将此书的收入留给了他们母子。  曾为西班牙的斗牛盛事折服,在佛罗里达的岛屿里驾船追捕金枪鱼,到非洲草原猎杀过三头狮子。他的胸膛里流的是热血。他向往大男子主义、超男子主义的力量。这颗不安的灵魂,征服自然让他感到自己的强大。  经过两次剖腹产,鲍莉娜对怀孕产生了恐惧。这位优雅富有的女士是天主教徒,不相信节育。于是,她只好拒绝与丈夫同床共枕。  历史惊人地相似。十年后,海明威爱上了一个女记者玛莎,三个人又在一个屋檐下住了很久。这一次,鲍莉娜是妻子。离婚,又是离婚。人生有几个十年呢?  到幽静的哈瓦那从事深海捕鱼,到爱达荷州的太阳峡谷和加里库柏打猎,和英格丽·褒曼等巨星也有往来。英格丽·褒曼,那个年代的电影标签。海明威就这样在狩猎区和名利场之间转换自如--那是他最悠游自在的日子。  二战中,海明威不满玛莎的女强人姿态,索性跑到欧洲前线和妻子一争高下。他被授予战地记者勋章,玛莎却在现场目击了诺曼底登陆,战事报道精彩纷呈。他告诉自己:她太强悍了,我该走了。不是女人太强悍,而是男人受了伤害。  第四任妻子倒也温顺,但是日子也不太平,争吵是家常便饭。去意大利旅游的时候,冠骑士的头衔,住皇宫酒店--他却并不快乐。相伴多年的亲人相继离世了。当年和哈德莉游意大利时,囊中羞涩,他们只是牵手遥望了一下威尼斯城。现在,什么都有了,他却提不起兴致。个中滋味,恐怕只有他能够体会。也难怪,他最后的那本回忆录《不散的筵席》就是写给哈德莉的。那些青葱岁月呀。相爱的两个人,不需要华服香车也能恬然自安,没有香槟也可以开怀大笑。行走在时光的脊背上,我们得到了许多,失去的似乎更多。  突然想起柏拉图和玉米棒子的故事来。  是啊,我们总以为可以找到更好的。于是,不停地走。有的时候,爱情毫无防备地袭来了,有时候只是一瞬间的迷醉。聪明的我们,学会了不去分辨。爱了就好,有爱人的能力就好。  如果还年轻,你怎么会知道,你生命中第一次真实的爱也将是你一生中唯一真诚的爱呢?多年以后,阅人无数的海明威感慨万端。第23节:海明威:你说你愿赌不输(3)  除却女人的恭顺,他还需要评论界的恭维。一个作家,一个对自己要求近乎苛刻的男作家,昂首挺胸地活在世上,太不容易了。因为不堪忍受评论界奚落他江郎才尽,他决定用最短的时间写出一部作品,"让那些狗娘养的闭上臭嘴"。两个月后,《老人与海》问世了。他因此而获得了普利策文学奖,随后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这个男人,从来不吝谈论他的冰山理论;为了使句子简短,他主张"站着写";诺贝尔奖受奖词有这么一句: 写作是孤独的事业。  他把自己的一生献给了写作和运动。惊险刺激的捕鱼、狩猎和飞行,曾让他多次受伤。弹伤、烧伤、骨折和大出血折磨着他的身体。肝炎、贫血、糖尿病、高血压、抑郁症和老年痴呆,所有能想到的疾病都找上了他。就在生命的最后几年,他还狂热地支持卡斯特罗。他们是不一样的,却又惊人地相似--他们都是响当当的硬汉。频繁的电疗使海明威异常虚弱,他无法正常写作了--那等于宣判了他死刑。  他不忌讳谈死,也不怕死。  他一次次与死神擦肩而过。每个人的生命都会以同样的方式结束,只是如何活着、如何死去的细节各有不同。  马上就是国庆日了。海明威那天起得很早。头一天,他还宝贝甜心地和家人道晚安。就像11年后的川端康成,他的一句"我散步去了"何其随意,晚间却被发现口含煤气管自杀。很多人都是这样,毫无预兆地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他有老年痴呆症。年轻时候听到的那句话一直在耳边回响。他接了一个电话,对着电话嚷了一句:我们都欠上帝一死,今年死的明年就不必等死了。然后把猎枪放进嘴里,扣动了扳机。海明威的父亲也是用手枪自杀的,难道自杀也可以遗传?  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被打败的。你尽可以把他消灭掉,可无法打败他。  海明威被自己的绝望打败了吗?或者咬文嚼字一下,他被自己的绝望消灭了吗?这么丰满多姿的一生,为什么要绝望呢?  远 景  当人的栖居生活通向远方,  在那里,在那遥远的地方,葡萄季节闪闪发光,  那也是夏日空旷的田野,  森林显现,带着幽深的形象。  自然充满着时光的形象,  自然栖留,而时光飞速滑行,  这一切都来自完美;是,高空的光芒  照耀人类,如同树旁花朵锦绣。  Hemingway,Ernest  海明威(1899~1961),生于美国乡村医生家庭,喜欢捕鱼、打猎等冒险刺激的运动,先后以司机和记者的身份参加过两次世界大战。1954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成功塑造了"海明威式硬汉"的形象。他简练有力的文体曾引起美国文学的革命,代表作有《太阳照样升起》、《永别了,武器》、《丧钟为谁而鸣》和《老人与海》等,晚年用猎枪自杀。第24节:狄金森:我说爱情如苦修(1)  9. 狄金森:我说爱情如苦修  Es tan corto el amor, y es tan largo el olvido.  等待一小时,太久--  如果爱,恰巧在那以后--  等待一万年,不长--  如果,终于有爱作为报偿  --狄金森  有一些人,你看到他,就会联想起一种植物。这大约不仅仅是法国作家普鲁斯特的癖好。爱默生让我想起一棵苦楝树,叶赛宁让我想起白桦,托尔斯泰让我想起一棵大榕树,狄金森呢,像一株百合。她自己在《穿过黑暗的泥土,像经受教育》一诗中这样写道:  穿过黑暗的泥土,像经受教育  百合花一定考试合格  试探她洁白的脚,毫不颤抖  她的信念,不知畏惧  从此以后,在草地上  摇晃她绿宝石的铃铛  泥土中的生活,此刻,全都遗忘  在幽谷中,欣喜若狂  这大约是一种自况吧?写空谷幽兰的诗多了,可没有一首像这样来得天然,来得幽微,来得匠心独运。洁白的双脚,洁白的心,在黑暗幽闭的泥土中无所畏惧地穿行、成长。最后,在盛开的一刹那,欣喜若狂。可是盛开并不是给人看的,自己欢喜就好。难得的坚贞和自持、自喜。王维也有诗云,"木末芙蓉花,山中发红萼。涧户寂无人,纷纷开且落",却有寂寞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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