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城说:“别再叫我李教官了,我已经退伍了,现在在地方打工。” 司马彤说:“怪不得我到101师去,几次都找不到你。” 孙虹说:“人家现在是蓝月亮饭店的副总了。喂,妹子,以后呀,就找他请客,蓝月亮的姜母鸭可是有名的,还有峨嵋山珍!”李思城连忙纠正:“我只是总经理助理。” 司马彤说:“你在蓝月亮饭店?那我们可近得很!我就在区旅游局工作。你们蓝月亮的杨总,我们都是认识的。” 李思城说:“原来你在旅游局?那真是太好了,以后有事就找你吧!唉,我们别光说话,走,到上面去,我给你们拍照。”说着就紧走几步,把二人甩在后面。 在后面的孙虹热情地挽着司马彤的手,小声地问:“你刚才说一直在找思城,有什么要紧事吗?” 司马彤说:“没有。我们认识的时间并不长,只有三个月吧。他训完我们就走了,但给我们留下的印象都很深。我身体不好,刚训完就病倒在医院里。他去看我啦!那时他真厉害,好几块红砖,他一掌下去就齐刷刷地断了。我在医院里很孤独,爸妈忙着当他们的官,不来看我。他来了,我激动得想哭。他走的时候我给他留了我家的电话和地址,但他却再也没有出现过。大三那年,我就去他的老部队找他,部队说已经调到师政治部当新闻报道员去了。我在部队里长大,对这些部门很清楚,我连哨兵都瞒过了,一直到他的办公室去,想给他一个惊喜。可是,他已经退伍了,再也没有踪迹。那段时间我真难过,我真想找他好好聊一聊。”司马彤说起话来居然滔滔不绝。 孙虹说:“你找他,就是为了聊天吗?” 司马彤说:“是啊。他聊起来可有意思了,天上地下的,让人只有听的份儿。他在军训我们时,我们那个班全是女生,都调皮得很,换了一个班长还是不行。最后他来了,居然把我们哄得服服帖帖,训练成绩都不错。他这个人很怪,我从来都没见过他这样的人。以前穿军装,可威风了,不过现在换了西装,倒也怪帅的。喂,你跟他怎么认识的?” 上一节 目录 下一节《草根青春励志成长小说:梦想在远方》 第138节《草根青春励志成长小说:梦想在远方》 第138节作者: 怀旧船长 孙虹笑着说:“我可没你这么幸运,让他军训过一次。我是他女朋友的同学,有一次他到学校来找他女朋友,差点让我的自行车撞了。就这样认识了。” 司马彤睁圆眼睛说:“他有女朋友?是谁?是不是跟一样漂亮?” 孙虹听司马彤夸自己漂亮,心里高兴,说:“比我要漂亮七八倍吧。”她想逗逗司马彤。 司马彤眼睛睁得更大,说:“那不成仙女啦!他们又是怎么认识的?”她似乎很关心李思城的私事。 孙虹说:“他们是青梅竹马的朋友。那女孩的父亲是他们共同的老师。他们的学习成绩总是排在前两名。后来,思城因家境困难无钱上学,便动了只身浪迹江湖的念头,终于于一个晚上出走,准备到少林寺学艺。那女孩送他,并偷偷地把钱装进信封,说是给他的一封信,但必须要他在最困难的时候才能拆开来看。思城只身一人流浪,吃尽苦头,差点死在潼关。正因为那信封里的那笔钱,思城才得以重返少林。可是,那女孩通过自己的努力考上了清华。思城流浪回乡后,母亲已去世,家境仍贫困。他决心在家种田,好好孝敬父亲。这时在北京的那位女孩写信鼓励他当兵,说思城一定能当上军官。李思城终于来到了北京……”日期:2006-10-12 14:59:58 第二百零五章孙虹做媒 司马彤简直听傻了。她站在原地,急切地说:“后来呢?” 孙虹说:“后来……后来,思城没能当上军官。那女孩,终于嫁给了一个本地人。结婚那天,李思城用他辛苦赚来的稿费为他青梅竹马的朋友祝福……” 司马彤张开的嘴一直没有合上。半天,她才说:“为什么会这样呢?这个故事是真的吗?”孙虹指着李思城远去的背影,说:“你可以问他嘛!” 司马彤却颓然地在石板上坐下来,说:“这个世界真是太不可思议了!唉呀,怪不得他这个人怪怪的,原来……” 孙虹说:“思城也真够倔。他离开部队后,凭着一股勇气,单枪匹马地在天远集团公司干,从一名普通业务员提升到人事部经理助理。天远集团承包了蓝月亮饭店后,他又任销售公关部经理,现在又被提升为总经理助理了。” 司马彤呆呆的,说不出话。孙虹突然说:“他现在没有女朋友。你要是愿意,我看我倒可以做个媒人……” 司马彤急得红了脸,说:“不行不行!我可没那些想法。我只是觉得他像我的大哥哥一样,特别亲近。四年了,我从来没忘记过他。姐姐,你不知道,我从小在部队的院子里长大,对军人有特殊的感情。况且,在和平时期,像他这样素质过硬的军人已经很少了。喂,他现在活得好吗?” 孙虹说:“你想,一个大饭店的四把手,生活会差吗?” 司马彤挠挠头,说:“不是。我是说……我是说他快不快乐。”孙虹说:“这就得问他了。” 这时,李思城已经爬到了一个高峰。他站在巨石上,引颈高歌,唱的是岳飞的《满江红》。 孙虹累得往石头上一躺,说:“走不动了。等他爬累了,他会回来的。”闭了一会儿眼,又说:“妹子,你姐可是好心劝你哟。你要放走了他,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趁他现在还听我这个老大姐的话,我还能帮上点忙。”孙虹开始“倚老卖老”起来。 司马彤难为情地低下头。她是一个不谙世事、刚出道儿的女孩子,哪里懂得这些事。而且,她对李思城的确只有好感而已。但听孙一咋唬,似乎感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她说:“姐姐,我真的什么也不懂,我只觉得李大哥这人挺好,想跟他交个朋友而已。况且我还小,没想过那么多。” 孙虹说:“你今年多大,跟你姐说实话。” 司马彤说:“虚岁23。” 孙虹笑着说:“23还小?我23那年都嫁人了。要是在思城的老家,23岁都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了。思城27岁,大你四岁,在婚姻上来讲,是最佳组合。你听你姐的,没错!” 司马彤又羞红了脸,说:“可是,我……”却又讷讷地说不出话。 孙虹料想不到如今的北京城里还有这样清纯可爱的女孩,心里不禁暗叹。想想李思城的性格,与眼前这个小女孩暗合,难道这是天意?想到这,孙虹的心情很复杂。 二人在石板上一坐一躺,各自想着心事。李思城玩累了,飞跑下来,对二人说:“两位小姐,该开饭了,老李饿得头皮发麻了。”二女大笑。孙虹瞪了李思城一眼,说:“什么老李?你是老李,我怎么办?”李思城笑道:“你是小孙。这不是你让我这么叫的吗?”孙虹说:“别耍滑头。你知道我们刚才商量什么了吗?”李思城摇头,说:“我又不是诸葛亮,怎么会知道?” 孙虹看了一眼正低头解塑料袋取面包的司马彤,说:“我准备做媒,将的我妹子介绍给你!” 李思城大窘,司马彤也弄了个大红脸。面对心直口快的孙虹,二人也无法。 李思城说:“就你喜欢开玩笑。人家司马小姐是政府官员,我李思城一介布衣,还是游荡在京城的外地人。你开这玩笑,司马小姐会生气的。” 司马彤却轻声地说:“李大哥,我可没把你当外地人看啊!况且,我们那单位,成天乱糟糟的,我跟他们合不来,早晚得开除我。我要是离开单位,还不知在哪游荡呢!” 孙虹拿起一片面包,边啃边说:“反正我的义务尽到了,就看你们发展了。思城,我刚才已把你的自然情况给我妹子讲了,她没啥意见。是不是,我的好妹妹?”她居然将起了司马彤的军。 “我……我……”司马彤用一块面包塞住了嘴。若说斗嘴,她哪是孙虹这个老江湖的对手? 李思城说:“别闹了。今晚回到城里,我请客,二位说吃什么都行,但最好别点龙虾。” 孙虹说:“看,看!思城已经默认了,要请客啦!”日期:2006-10-12 15:08:31 第二百零六章感受疯狂 京城夜生活的内容早已丰富得让每一个不想睡觉的人找到可以让自己疯狂、宣泄和迷醉的场所。 昼夜营业的娱乐项目在明明暗暗的灯火中散落于都市。它们是都市里惺忪的睡眼,是年轻人的天地。它们可以让你忘却夜的存在。 酒吧、歌厅、迪厅、保龄球馆、台球厅、游泳馆、录像厅、电影院……这些娱乐场所早已取代了京城里有着悠久文化内涵的茶馆和戏楼。这些从老外那里舶来的娱乐项目,已经像一个个美艳动人的魔女一样攫住了当代青年的心魂。在这个瞬息万变的年代,极少有秉烛夜读的年轻人苦习那些名谓“经典”但又不知有无实用价值的“厚砖头”。“头悬梁,锥刺股”的故事已不再重演。即使有,也被看作是一种迂腐,是时代遗弃的可怜虫。 古人创造“休息”二字,大约是指劳动疲累后的人倚着树干,自行调节心灵的烦闷吧。而到了现代,自从中央规定全国实行双休日、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后,休息便占据了生命中三分之二还多的时间,故衍生出诸多休息的方式来。不甘寂寞的都市青年绝不会把青春的时光压扁在床上,他们热衷于运动、旅游和娱乐。而最热衷的娱乐就是进迪厅,在暴风雨般的旋律中获得酣畅淋漓的快感。 在迪厅,蹦得快要散架的年轻人可以忘记夜的存在。最重要的,可以忘记烦恼,可以在眩晕的舞曲中放射青春的活力。迪厅是一个磁场,而这个磁场会为你创造欲仙欲死的电感。这电感使你的躯体酥酥欲散,幻化成片片飞絮,那种痛不欲生又妙不可言的肢解与飘散,使人在炸裂的刺痛中快活得想哭! 体会过这种感觉的人,经常抱怨天黑得太慢;当迪厅疯狂的音乐停歇时,他们又会抱怨天亮得太早。 上一节 目录 下一节《草根青春励志成长小说:梦想在远方》 第139节《草根青春励志成长小说:梦想在远方》 第139节作者: 怀旧船长 JJ迪斯科广场矗立在繁华的新街口。据说它已经是亚洲名头最响亮的迪厅。不过因为门票的关系,能经常进去消费的人极少有工薪阶层。 所以,在这里交朋友通常都不会因身份问题而感到尴尬。就连这里把门的保安,都具备中国仪仗兵的标准。 在这里疯过一次的人,无论是男是女,都很难忘记这个梦幻般的地方。 孙虹等于是把林如凤绑架到这里来的。林如凤坐在舒适的靠椅上,看灯光迷乱的舞池里,奇装异服的青年男女们随着音乐疯狂地抖动着全身上下的每一个关节,林如凤觉得这些人有神经病。尤其是子夜时分,有几个魔鬼般身材的女孩在朦胧的灯光下一件一件地脱去衣服,那坚硬的皮肤在灯光下像玉一样反射过来刺人的光。林如凤感到自己在京城生活了七八个年头,却仍然没融入社会。最终,她的固执被一种落伍的自卑抹煞得一干二净。 孙虹已经游鱼般滑进舞池。孙虹的每一寸肌肤都在颤动。在各种迷离得辨不清颜色的灯光的映衬下,孙虹简直就像一只雪白的天鹅在鸡一样的人群里飞翔着,那随心所欲又精妙绝伦的舞姿,那盛满雾水的半闭的眼,那蛇一样灵动的躯体,那从喉咙里发出的飘飘欲仙的尖叫,像一条条温柔的鞭子有节奏地抽打在林如凤的心上。倘若她是一个男人,她想她会跑过去一把把孙虹捏碎! 一曲已终。孙虹从灯影里汗涔涔地走过来,咻咻地喷气,拉起林如凤说:“阿凤哎,你傻坐着干嘛!走,下一曲咱俩下去逍遥逍遥。”林如凤迟疑地说:“我不会……”孙虹说:“这比交谊舞简单多了,说白了,是瞎蹦,踩点就行!都各蹦各的,没人管你。你就试一次下吧,万一感觉不好,下次我不带你来就是了。” 轰炸般的音乐又响起。林如凤头脑昏昏地下了舞池。在闪烁的灯光中,林如凤感到那荡人心魂的节奏就直接敲打在自己的心上。灯光一忽儿象月亮惨白的脸,一忽儿又像滚烫的太阳从天上直坠下来;一忽儿像无边的细雨丝丝缕缕洒落在自己的身上,然后从张开的毛孔里慢慢地渗进皮肤,一忽儿又像闪电银蛇般钻进自己的心脏,然后顺着血管迅速钻行,麻酥酥地一直从毛细血管向每一个神经末梢传递……在眩晕中,林如凤的细胞被强劲的音乐和变幻的灯光所激活。她提髋、扭腰、耸肩、曲肘……她看见前面的一个女孩把肥大的屁股甩动得如一面筛子。她终于感到生命的畅快,抑郁在心间的阴霾和沉重顺着剧烈的运动被从肌体里一点一点地抖落出来,散落一地。林如凤不管它,任纷乱的脚步踩死它……她把如浪般的长发抖开,像夜空里爆洒的烟花……使人昏眩的音响里,老外那爆炸式的呼叫像一双无形的手在挠自己那颗就要沸腾的心,痒得骨头都酥麻得没有办法。她想抓住一个人狠狠地咬断其咽喉,让咸咸的血腥味冲淡这种莫名的躁动……眼前继续晃动着坚硬的雪白的修长的大腿、一把就能卡断的水蛇腰、足球一样有胸脯上滚来滚去想挣脱乳罩弹射出去的乳房,还有那渴望被占有、被撕碎、被践踏的呻吟声、呢喃声、叫喊声……林如凤在昏然中猛问自己:这个什么地方?自己为什么要到这里来…… 林如凤的脑子里电闪着幕幕往事,而自己的身影在往事里淡远而模糊……日期:2006-10-12 15:47:19 第二百零七章错位的爱恋 林如凤和许丹阳的婚姻,在别人看来是绝对平等的,但在他们自己看来是绝对不平等的。 他们的介绍人证婚人甚至他们的朋友和父母,都认为他们很般配。林如凤美丽清纯,是清华大学的本科生;许丹阳风流倜傥,是北京大学的高材生。林如凤出生在一个破落的地主家庭,但其父是受人尊重的教师,好歹也算知识分子家庭;而许丹阳的母亲是教授,父亲是一位局级干部。无论怎么说,这对被亲友们称“璧人”的小夫妻是他们的亲人在慈善的上帝那里定做的。他们活在优越的环境里,更活在同龄人羡慕或是嫉妒的目光里。 可是,许丹阳在婚后认定自己和林如凤是不平等的。他是在北京城里土生土长的城市青年,是超凡脱俗的公子哥儿。倘放在从前,正局级干部的公子应该算得上“衙内”,而且是“知府”大人的“衙内”;他家有的是钱,还有住房,他就是成了植物人躺进医院也可以在昂贵的药物中度过一生,安然死去。而林如凤,是乡下妹子,什么事情都依靠着他。林如凤刚毕业时,是他为她安排了工作;之后,他再通过父辈的关系很快就帮她解决了北京户口。许丹阳断定林如凤认识他前根本没穿过2000元钱以上的衣服,而他就为她弄了几套价值5000多元的衣服,他亲手把一个乡下妹子包装成一个没有丝毫破绽的城里人。许丹阳不得不承认,当初,他是厌烦了身边的胭脂俗粉才找带着乡间清新气息、单纯得楚楚动人的林如凤的。那时候他喜欢到饭店去吃素炒蒿子杆,他认定林如凤就是那绿得让人咽口水的蒿子杆,而且带着野生的药味的芬芳。但婚后他对林如凤很不满意。林如凤生活清淡,生性好静,每次都是他主动发起进攻林如凤才死鱼般躺在床上,像一根顶牙的香蕉,鲜嫩但不可口,弄得许丹阳索然无味,只好草草收场。林如凤做那事时简直有些痛苦地闭着眼,那本来好看的两条柳叶眉蹙在一起,像两条风干的蜈蚣。林如凤像一条放上砧板的鱼一样任许丹阳宰割,一声不吭,一动不动。好几次许丹阳想一刀宰了她!许丹阳看过难以数计的黄色书刊和黄色录像带,自以为深谙行房之道,但却对林如凤无可奈何。他在卧室里放过无数次欧美火爆的性生活录像,但对林如凤丝毫不起作用。许丹阳认定林如凤的敏感神经已经坏死,便常领她到医院进行检查,却一切正常。许丹阳春情萌动却无处发泄之时,他真想打碎林如凤的脑壳,看看她的脑子里到底有什么秘密。有时候,他会嫉妒地拷问林如凤是否和那个穷当兵的李思城仍保持藕断丝连?林如凤就委屈地哭。说真的,许丹阳从未瞧得起李思城,他认为李是一个乡下土老皮,连穿衣服都不会搭配。他认为把李思城当作情敌是对自己的一种侮辱。但结婚那天,那个可怜又可恨的李思城来了,李的领带像一根鸡肠子吊在狗脖子上,使许丹阳有一种胜利的畅快!但林如凤在敬酒时把杯子砸了,这多少让许丹阳扫兴。作为绅士风度十足的他,又不好在众目睽睽之下与一个乡下佬计较,许丹阳宽宏大量地饶恕了李思城。新婚那天晚上,林如凤红着脸死也不肯脱衣服,盛怒的许丹阳像扒青蛙皮一样把林如凤扒了个精光。看着那瑟瑟发抖鲜嫩得能掐出水来的身体,许丹阳就问她是不是处女。在此之前,许丹阳对这种事是那么不屑,甚至破口大骂那些虚荣的男人们还残存着这种封建的余毒。但今天她发现林如凤很恍惚,尤其在那个该死的李思城出现以后。他们是青梅竹马的朋友,说不定他们曾于那个许丹阳永远也不想去的山旮旯里已发生过性关系!计丹阳决定问个明白。林如凤没有回答他,林如凤的泪水溢出眼眶。许丹阳认定林如凤做贼心虚,一种耻辱袭上心头。他像一座大山一样向林如凤压过去,他听见那种树木被崩塌的山石压碎的脆响……鲜血溅湿了雪白的床单,而林如凤的泪水狂泻如注。许丹阳在密集而紧骤的疯狂中体会到了生命中最畅快的满足,虽然这种满足在惊诧和怀疑中产生,但他仍然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岸最幸福的人…… 上一节 目录 下一节《草根青春励志成长小说:梦想在远方》 第140节《草根青春励志成长小说:梦想在远方》 第140节作者: 怀旧船长 从那以后,每次林如凤都曲着双腿,几乎是哀求着他。许丹阳厌烦甚至痛恨她这种表情!他想起和他发生过性关系的那些女人,无一不是像游鱼一样鲜活,无一不是像灵蛇一样灵动,无一不是像魔鬼一样销魂。可他面对林如凤却一筹莫展,但越是一筹莫展越让他感到刺激。他就像一个自负的驯兽师一样,发誓要把桀骜不驯的烈马驯成听话的小狗,同是也要把温驯的小猫驯服成凶猛的老虎。但他没有做到。他在垂头丧气的同时也怒火中烧。他觉得自己干了一件蠢事。以他的身份地位才学相貌,随便在京城找个漂亮风流的小姐,简直易如反掌!他为林如凤办了户口,安排在自己公司工作,这种运气哪是一个外地女孩能够随便碰得上的?而林如凤却不会珍惜,让他不爽!他有时真想离婚算了。他觉得这种不平等的关系要维持下去简直没有任何意义!我许丹阳是做大事的人,岂能让一个生活的累赘拖着自己?他奶奶的!他经常在心里骂林如凤。但他平时的表现却是一个儒商,一介书生。连他的父母都感觉如此。日期:2006-10-12 16:13:21 第二百零八章如凤之“苦” 而林如凤,也同样觉得许丹阳和她结婚是不平等的。当初,要不是许丹阳鼓噪她下海开公司,她已决定读研究生。研究生读完可以轻易解决北京市户口,可以到跨国公司去工作甚至出国。她学的计算机专业现在已是炙手可热的职业,她的好几个同学都有了车,在跨国公司拿着白领的薪金,住着完全西化的公寓楼;而她,现在还坐许丹阳那辆经常住院的破桑塔纳,有时许丹阳不高兴,便闷声不响地把她甩在家里或办公室,她还得挤公共汽车。当初,她是为了帮许丹阳创业才放弃大好的前程的。在公司,她经常累得直不起腰。又要搞财务,又要接待客户,许多合同都是她一手签的。而账户上的钱全是许丹阳这个法人的,自己每月只拿2000元的工资。许丹阳多次提醒她,这是公司最高的薪水啦!她的确爱过许丹阳,想为他奉献一切,她像中国千千万万的女性一样,在幕后扛起沉重的担子,为的是把丈夫推向前台。而许丹阳从未在别人面前夸奖过她、鼓励过她。他认为她是他是附属品,是一架机器,不管在公司抑或在家里都是。最让林如凤忍受不了的是在床上,许丹阳一改过去那副斯文的面孔,变得像日本二战时那些丧心病狂的军官,动不动就让林如凤给他按摩,甚至还病态地折磨林如凤。在这方在,许丹阳从来没尊重过林如凤,从来不问她愿不愿意。而且,许丹阳一脱了衣服,简直叫林如凤对这个平时潇洒得迷倒一大片的男人无法忍受。他的肚皮上全是脂肪,像一堆发了潮的烂棉絮,林如凤只要碰他的肚子一下,一夜都会觉得有毛毛虫钻进自己的血管里乱爬。再就是他的胸脯,简直瘦得要命,那肋骨根根如刺,看上去像一把木梳,硌得人生疼;他的腰部是一道三寸长的刀疤,据说是小时候与人武斗让人砍的,现在像一条丑陋的蜈蚣,黑红黑红的,趴在那里,一碰到它浑身就起鸡皮疙瘩;最难以忍受的是他的腿上长了久治不愈的牛皮癣,铜钱似的,一到半夜他就像刨冬瓜皮了一样“喀嚓喀嚓”地抓,白天起来床上就有一层皮屑。可是这些,都不为外人所知道。白天,许丹阳被名贵的西服包裹着,依旧卓尔不群。林如凤经常在他的鼾声和抓痒声中睁着眼,想着心事。她想起了对自己寄予无限希望的父亲。倘若父亲知道女儿的生活是在一种苦闷中煎熬,老父亲一定会痛哭失声的。父亲来过一次,许丹阳开车把从未到过京城的父亲拉到新世纪饭店,在几个年轻人的欢呼中父亲高兴地喝多了,吐了一地。许丹阳回来就笑她的父亲老土。父亲要去看李思城,她没让他去。想到李思城,林如凤就让眼泪一颗颗滑落进枕头里。她已经没有再跟他联系过,但梦里的李思城老她面前吹箫,那箫声像山间的野风刮过岩洞啊!她走过去,李思城成不理他,李思城冷漠得如一尊石像……梦时醒时断,残得让她无法连续。她当初在清华时,李思城曾送给她一枚用弹头做成了五角星,她没敢拿出来让许丹阳看,她把它锁进箱子里。当孤寂的夜里,许丹阳不知去向的时候,她就拿出来,轻轻地抚摸。那五角星被她摸得如玉般光滑!林如凤在抚摸它时,就觉得自己在抚摸李思城的身子……这身子她在12岁那年她就见过,那时溺水的李思城正赤着身子被父亲从水里抱起来……后来,李思城要去流浪了,他已经长大了。在送别的车站,她把她的手伸进车窗摸他滚烫的额头……一晃几年又过去了。在香山植物园,当她看到李思城健壮的身体在烈日下泛着古铜色的光芒时,林如凤才真正感到李思城已经是一个真正成熟了的男人,那猎鹰般掠起的身子简直让她的心跳得要炸裂……那宽实的怀中,是一个避风港啊,那瓷实隆起的胸肌昭示着生命的顽强与坚实……可是,命运捉弄人啊,李思城没有钱,奋斗多年却还没有一个站住脚的根基,而他和她的路线却永远像两条平行线一样不可重合,只能默默地看着对方,关注着对方……林如凤终于选择了许丹阳,这里头有功利色彩,这一点她必须承认。她喜欢北京,她承认她是一个凡人,一个俗人,那种挣脱现实樊篱的勇气逐渐被平淡得庸俗的现实生活所湮没。她只想有一个家,一个可以让她学习和工作的家。而李思城不能给她这些,许丹阳能。她明白一个女人尤其是从外地杀入京城的女人要想活得舒坦是一件多么不容易的事。她选择许丹阳,是一种无奈;况且,当年那个成天在北京图书馆看书的许丹阳,是那么具有白马王子的魅力,而许丹阳的母亲又是她最信任的老师。许丹阳在和她恋爱期间所表现出的种种关心和呵护,使她做梦也想不到婚后会变得如此糟糕。 现在,她只能为自己的选择负责。就好像你去商场买一件衣服,穿了一段时间后发现它是一件水货,你也只能认了。除非你把它扔掉! 扔掉了又怎么样呢?这些年的积蓄全在许丹阳的账上,要是离了婚,她在陌生的京城里怎么生活?而且,她的父亲非气死不可! 直到有一天,她发现自己的下身骚痒无比。她去了医院。医生带着一种鄙夷的目光对她说:“平时也注意点,图一时欢乐,造成长久的痛苦,值吗?”她才知道她得了性病。她终于把这事向好友孙虹哭诉。孙虹气得破口大骂许丹阳。 自那时起,她发誓不再让许丹阳碰自己。他们终于吵架了,打架了。许丹阳身体虽瘦,但拳头硬得超乎林如凤的想像。林如凤一气之下搬到孙虹这里来住。孙虹便经常带她去玩。JJ迪厅,就是孙虹最爱去的地方。日期:2006-10-12 16:29:21 第二百零九章黑黑的阳光 曲已终,人已散。孙虹把林如凤带到酒吧,开始喝酒。由于热汗满身,孙虹解开衣服,把两只滚圆的乳房亮了出来。旁边几双贼亮的眼睛就刺过来,孙虹居然侧过身,大胆地迎合着那几双饿狼一样发绿的眼睛。 林如凤显得不好意思。正这时,有一高大的黑人气咻咻地从楼梯上跑上来,居然用纯正的中国话说:“孙小姐,让你久等了。”那黑人像一座黑铁塔,在灯影里看不清他墨一样的脸,但那口雪白的牙齿却水晶般闪着光,眼睛也一亮一亮的,像一个刚从矿井里挖煤出来的工人。 孙虹贼了他一眼,把衣服拉上,说:“不许看!”那黑人说:“不看不看。但中国的法律里没这项规定吧?”便又呲白牙笑。 孙虹指着林如凤说:“这是我的同学林如凤小姐。”又对林如凤说:“这是人民大学的穆赫塔尔•阳光,苏丹人,现正在攻读统计学博士。”二人便握手,林如凤感到穆赫塔尔的手滑如油膏。 林如凤素知孙虹朋友遍天下,整日手机响个不停。孙虹说她喜欢交个外国朋友。老外别有风味,比中国那些花花肠子的男人强得多。 那阳光果然了得。在与林如凤交谈中,居然连中国的历史也了解甚多。阳光发音纯正,差不多比得上播音员。 原来这阳光乃苏丹国一位农场场主的儿子,12岁便开始勤工俭学,15岁那年在工厂做工烫伤了手,至今小拇指头伸不直。他一直半工半读,在美国读完经济学硕士,又来中国读统计学博士。他在上大学前挣的钱,够他花到50岁。在本国,他已有两座别墅,两辆私家车。 人民大学的教授嫌穆赫塔尔这个名字太长,便为他起名阳光。可他往你面前一站,就是一片黑暗。 孙虹问:“李先生没来吗?”阳光答:“李先生回饭店去了,据说饭店发生了盗窃案,他要回去处理。” 上一节 目录 下一节《草根青春励志成长小说:梦想在远方》 第141节《草根青春励志成长小说:梦想在远方》 第141节作者: 怀旧船长 林如凤问:“哪个李先生?我认识吗?” 孙虹说:“好像不认识吧!”便给阳光眨眼,阳光以为是让他说话,便说:“他叫李思城。”林如凤心里一跳,赶忙说:“噢、噢。”叼了孙虹一眼,似乎明白了什么。 前几天,林如凤在孙虹屋里看到一枚五角星。跟李思城送给自己的一模一样。林如凤便追问孙虹。孙虹平静地说,她在一家小店买的。今天看来,事情不那么简单。 孙虹见林如凤又来了心事,便说:“我讲个故事给你们听。说一个中国人到美国去。这中国人不会外语,只会说‘yes’和‘no’。在大街上转了半天,因语言不通,饿得没办法。到了中午,他忍不住走进一家快餐店,但漂亮的服务小姐说了半天,他一句也听不懂。情急之下,便把裤子脱光了,捞起两个‘鹅卵’向小姐吼道:‘yes’。那小姐点头而去,不一会,端了两个煮鸡蛋过来,这中国人大喜:正好邻座也有一位不会说英语的非洲人,同样饿得够呛,便把小姐招过去,把裤子脱了,效仿中国人的动作。那小姐点头而去。不一会儿,端了一个盘子过来。中国人一看,大吃一惊。你们猜猜看,那盘子上面是什么?” 林如凤捶了孙虹一下,说:“不知道。”阳光耸了耸肩,也表示不知道。 孙虹就噗哧一声笑出来,说:“是松花蛋!” 林如凤看了一眼阳光,忍不住笑出眼泪来。而阳光呆头呆脑,四处乱看,纳闷地说:“为什么是松花蛋?”二女笑得更开心。 (未完待续。要去喝酒,先下,祝朋友们愉快!)日期:2006-10-19 13:51:15 第二百一十章 林如凤随孙虹回到家,已是深夜。孙虹见林如凤沉默不语,便说:“别为许丹阳那小子伤心了!该玩就玩,没那么多事。你看我,活得多滋润!这社会就那么回事,看得开一些。喂,你说那个阳光怎么样?” 林如凤随口应道:“不错,挺可爱的。” 孙虹说:“我现在考虑是不是嫁给他。他明年就毕业了,到时候准备到国外去当当洋太太。阳光这人可细心了,你一个眼神他都知道是什么意思。” 林如凤说:“你们怎么认识的?”孙虹说:“半年前吧。我去双安商城买东西,见几个卖烤羊肉串的人正指着阳光骂‘老黑!黑鬼!’原来阳光信伊斯兰教,不吃猪肉,便想尝尝烤羊肉,但那几个家伙狠宰他,五串羊肉要50元。阳光不干,他们就骂他。我看不过去,上前说理,救走阳光。阳光很高兴能认识一个中国朋友,便请我吃饭,就这样就认识了。不过,只要我和他一起上街,肯定有好多咬牙切齿的青年想揍他。他这人心好,挺疼人的,也挺牛仔的。有时,买几瓶啤酒,穿一大裤衩,坐在留学生公寓下面的台阶上牛饮。” 林如凤啊呀着,连打几个哈欠。孙虹开始为他收拾床铺。林如凤躺下,说:“阳光没在这张床上睡过吧?”孙虹气得打了她一下,说:“鬼的你!阳光才不会呢!不过,有个人却在这里睡过。” “谁?”林如凤一下困意全消,她料想到是许丹阳!这个魔鬼!她几乎是愤怒了。 却听孙虹说:“他叫李思城!” 林如凤脑子“嗡”的一声。这真是大出她意料之外。而且,不知为什么,她宁可想信那是许丹阳,而不是李思城。 看着林如凤惊慌失措的样子,孙虹说:“怎么啦?他又不是你老公,你管得着吗?” 林如凤颓然地叹了口气,说:“你不用说了。我明白了,那五角星是他送给你的。” 孙虹说:“是又怎么样?他可以送给你,就不可以送给我?”林如凤不语。孙虹便笑道:“阿凤呀,你这人怎么心眼儿这么小?你和思城的事儿呀,我是最忠实的观众了。他是到我这儿来过,但我保证,我跟他可是白菜炖豆腐——一清二白的。信不信由你!” 林如凤说:“关我什么事?”孙虹说:“我孙虹敢做敢当,但没有就是没有。我说呀,你想不想听关于他的故事?” 林如凤不语。 孙虹说:“自找没趣。算了,算了,睡觉。”便去拉灯。林如凤却一把拉住她,说:“虹虹,你就别卖关子了,你讲!” 孙虹才点了根烟,把如何想遇李思城,如何帮他找工作,又如何在凤凰岭碰到司马彤的事说了。 林如凤痴痴呆呆的。他想不到李思城所在的蓝月亮饭店,就离自己的公司不远。也想不到李思城变化那么大。末了,她问:“虹虹,说真的,我和思城一块长大,他是个不错的人,天性纯良,绝对安全。我现在陷入了婚姻的围城,只恨自己当初没有看清许丹阳。我劝你,还不如和思城谈谈,结婚得了。他既然当面对你讲那话,说明他心里有你。他这人是很聪明的,只是以前一直没有发挥他才能的机遇。我们在学校里的时候,他是公认最有前途的。真的,如果你们结合,我真会羡慕的。现在我才体会到感情最重要。你可别再错过机会了。” 这回轮到孙虹不语了。林如凤坐起来,忽眼泪汪汪地说:“你就答应我吧!思城在北京孤孤零零的,没有一点安稳感,你就给他一点安稳感吧!他辛辛苦苦,在外闯荡多年,都二十七八了,还没有体会过男女之间的幸福,他太需要一个家了!” 孙虹又点了根烟,说:“我都仔细考虑过了,不行。说真话,我当初我帮他,的确存有这份私心。我现在啥都不缺,就缺爱情。我相信李思城说的也是真心话。不过后来我清醒过来了。我前一次婚姻的失败就是我太急躁了,没有回旋余地,所以我现在在承受这种由于盲目而造成的痛苦。是,思城是不错,但他不适合我。我离过婚,和许多男人鬼混过,虽然他现在满口应承,但一旦结婚,这种潜藏的危机就会爆发。我都无所谓,毁了他怎么办?你知道,我是一个不甘寂寞的人,而且我不适合那种长相厮守、一成不变的生活,我的感情很脆弱,这是本性,改不了的。与其这样,还不如清清白白,做个长远的朋友。我那天帮他与那个司马彤撮合,是因为我发现他们有共同之处。司马彤这个女孩很可爱,很忧郁、用情也专。在大学几年,居然没谈过恋爱,而且,我已经安排他跟李思城约会过几次了。他对思城佩服得简直五体投地,而思城是一个夫唱女随的人,跟我在一起,他会痛苦不堪的。你也是结了婚的人,应该明白性格的重要,这不是谁对谁错的问题。所以,我从心里喜欢他,但又不敢去爱他,这对他对我都是一个悲剧。我想,我的做法是对的。倒不是我真的想嫁给阳光。我在国内生活也很好,干嘛跑到苏丹去受洋罪?玩玩还可以。所以,你也甭劝我,我自有主张。你要真想帮思城的话,咱们就把他和司马彤撮合得了。” 林如凤不语。半晌,才说:“那个司马彤在区旅游局干,不知能不能帮上思城的忙?如果真是那样,思城的户口怎么办?” 孙虹说:“我私下打听了。司马彤的父母都身居高位,父亲是副部级干部,母亲也是厅级干部。你想,副部级干部弄个户口不是小意思吗?” 林如凤说:“可是,司马彤的家里人不一定会接纳他。当官的都很势利,而思城是一个外地人,恐怕够戗。” 孙虹说:“关键不在这里。关键是思城征服司马彤。你想,司马老头就只有一个女儿,能不听宝贝女儿的?万一女儿以死相逼,老头老太太不急死才怪。” 林如凤说:“可是……可是思城喜欢她吗?” 上一节 目录 下一节《草根青春励志成长小说:梦想在远方》 第142节《草根青春励志成长小说:梦想在远方》 第142节作者: 怀旧船长 孙虹说:“这就需要咱俩努力了。你想,最了解思城的是谁?还不是咱俩!你在他心目中,自然根深蒂固,由于时空错位,你们才擦肩而过,但他仍然会听你的。那天在我这儿喝多了,还不断叨念你的名字!我呢,毕竟后来接触比较勤,他至少不会怀疑我要害他,我的话他至少听得进去一半吧!所以,只要我们从中撮合,再找那不谙世事的司马彤,向她传授些招法,自然水到渠成。那时,李思城便成为副部长大人的乘龙快婿,你我要在北京搞点名堂,还不倚仗思城这层关系?而你呢,就不怕许家对你怎么样了。这个社会有个靠山很重要。思城呀,真是天上掉了馅儿饼,就看他捡不捡了!“孙虹说得意非常,仿佛她已经完成了一个庞大的策划项目一样。 林如凤叹了口气,说:“事情很难预料,往往是计划没有变化快。喂,那司马彤到底长得怎么样?” 孙虹打了个哈欠,说:“是个袖珍女孩儿。简直像林黛玉,有一种幽怨的美。我要是男人,肯定叼紧她不放!”日期:2006-10-19 14:29:04 第二百一十一章 “门卫”司马彤 在物质上,秋天,是收获者的季节;在精神上,秋天,是感怀诗人的季节。 “秋风秋雨愁煞人……”“天凉好个秋……”“春花秋月何时了……”“冷落清秋节……” “秋”和“愁”总是形影不离。从字的结构上看,秋天像一座大山压在愁肠百结者的心上,把这颗心压得扁扁的。 秋天的月亮总是特别明朗。秋天的夜晚总是特别宁静。秋天的风声总是像屈死的冤魂一样在无人的角落呜号低诉。 司马彤独伫窗前,看窗外片片飞叶被风翻卷着,在昏月下纷乱地舞蹈。有的叶片撞在玻璃上,忽儿又顺着玻璃下滑,又被一阵沉缓的秋风卷走…… 在夏日里能经受烈日和暴雨侵袭的叶子,到了秋天,就连一阵轻风也挡不过。因为,它已经离开了它赖以生存的枝头,也就是它的根。 离开了枝桠的枯叶随风漂泊,它不知该到哪里去;最根本的,它已经不能自己决定。 司马彤轻叹了一声。他终于想起李思城的话:“人在江湖,身不由已!” 她很早就知道这句话。这是每个浪子的心声。甚至,当这句话还没有产生的时候,这种心声已经存在,一直可以追溯到远古。 李思城就是这秋风里的某一片落叶。她想。 她又想起父亲司马勋的训斥:“小彤,你老是死气沉沉的,成天把自己关在屋子里,根本不听爸的话。我看要不是老爸,你呀,找份工作都困难!” 是啊!倘若没有父亲,她很可能无法生存下去。工作近两年来,她发现以前在大学里学的那些东西一点也用不上。 她现在还能有份工作,有个住处,全是因为她有一个好老爸。当她的同学们还在满大街找招聘广告的时候,她已经坐在区政府旅游局宽敞得像教室的办公室里了。 区旅游局负责主管辖区内宾馆饭店,区内每一个宾馆饭店她都烂熟于心。但这些宾馆饭店在何位置?设施如何?她都不知道。她所熟悉的是它们的电话号码以及报上来的材料,还有就是她做的统计表。 每天,司马彤骑上自行车,走进雄伟庄严的区政府大门,第一个打开办公室门,然后拖地板、擦桌子、打开水、泡绿茶。先泡局长的,再泡副局长、科长的。等一切收拾停当,头们便鱼贯而入,开始品茶,拈起杯盖“当当”地磕几下,开始讨论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公开播放的新闻,然后更为热烈地讨论在媒体上见不到的奇闻。当然更多的是中央的。司马彤意识到,他们是关心国家大事的,政治嗅觉像狼狗一样灵敏。加之他们虽官居七八品,但如果让他们说心里话,区长市长甚至中央的领导,所做的成绩就那么回事,倘若让他们亲自去抓,定会抓出更大的成效来。看得出他们对现状是不满意的,他们每个人几乎都认为自己是一匹卧槽的千里马,只恨伯乐腿短,无缘相识。他们的牢骚话起码占每天谈话内容的三分之二。剩下的三分之一,一半是谈论国家大事以及区政府内部秘闻,一半是老婆孩子房子票子。 司马彤在旅游局从未挨过训斥。局里的每一个人都知道她的家庭背景。司马勋在部队时已是师级政工干部,转业后又连升两级,如今已是某部副部级干部。旅游局局长黄岑曾在司马勋手下当过兵,那是在沈阳军区的时候,司马勋是连长,黄岑是通讯员。后来黄岑退伍回京。而司马勋正赶上筹建武警部队那个时机,差点被安排转业的他一换领章帽徽,成了武警总部的领导。当年曾挨过不少训斥的黄岑至今想起来仍怀恨在心。可是老头如今把千金小姐托付给自己,完全是老领导的一种信任,黄岑便毫不犹豫地应承下来。虽然老头管的事与旅游方面挂不着边,但官大一级压死人,说不准啥时候用得上。 不过在官场上混了不少年头的黄局长绝不能让下属或别的局、处看出自己是在利用私人关系照顾小彤。自司马彤上班后,黄局长从未单独找司马彤谈过话。司马彤在局里,直到现在还没有明确的业务分工。接传真、电话,打材料,搞卫生,送信函,发通知……这些任务当然得由资历最浅的司马彤来干。司马彤在周而复始的重复中感到生命渐渐枯竭。每天,她只要走进办公大楼,一种发霉的重压就像石板一样扣在她的心头。她不怕忙,真正忙起来她会像一个运动场上的赛手一样兴奋。可更多的时间是无所事事,在办公室里傻坐。她不能到楼下去乱转,因为头儿们正在另一间办公室里打牌、下棋,把门已杠死了。他们对她的交待有三条:第一,上级来电话,要去叫他们,说正在卫生间;第二,区政府有人来找,能躲就躲,躲不过就打传呼;第三,饭店宾馆来电话,一律不在,有事你先记一下再说。通常,除星期一忙着上窜下跳地开会外,星期二到星期五,办公室空得怕人,只有电话玲声针似的扎进司马彤的耳朵里。久了,她明白自己实际上跟门口那个传达室的老头是一个角色。老头看大门,她看“小门”。日期:2006-10-19 14:40:25 第二百一十二章司马彤之惑 更多的时候,头们打牌打得累了,便合伙策划一些活动,名曰:开展工作。他们找一个档次比较高的宾馆,召集各宾馆饭店的头们开会,研究旅游市场的开发。开完会,便进包房喝洋酒,唱卡拉OK。色香俱全的粤菜川菜鲁菜豫菜潮洲菜湘菜湖北菜上来,他们就压住舌根下喷涌而出的口水,指指点点评头论足。而平时在机关食堂,他们排断了腿像犯人一样从那个小孔窗里抢回一个猪蹄一条鸡腿,就欢喜无限,啃得津津有味汗星儿直冒。但在饭店不一样。饭店一上桌又是海鲜又是各地名菜,呼呼啦啦压得桌上的玻璃转盘嘎嘎直响,别说吃,光看一眼就饱了,不提点批评意见陪桌的老总或副总反而会小瞧了穿官服的他们;末了,他们便提出要组织考察小组,到香港、澳门、广州等地去学习人家的先进管理经验。这个考察团的成员,全是老总级的,星级以上饭店的老总方可入围,每个成员交5000元的考察费。于是他们便坐飞机,满天乱飞,随心所欲。一次考察最少得需要个把月,光拍过的胶卷得用箱子装。一年搞过两三次,已进入年终总结阶段。所以,想旅游的人最好想办法进旅游局。全国各地,基本上想去哪儿就能去哪儿。 但最苦的是司马彤。她就像条看家狗一样,每天到食堂排队吃那基本没有味道的大锅菜。直到现在,她仍然不知道长城是什么样儿(电视上的长城总是一晃而过)。她去过一次京郊的凤凰岭,去过一次香山。让她欣慰的是两次都有李思城。去凤凰岭是偶然相遇,而去香山是她几次打电话几乎是求他,他才答应的。 上一节 目录 下一节《草根青春励志成长小说:梦想在远方》 第143节《草根青春励志成长小说:梦想在远方》 第143节作者: 怀旧船长 那是一个阴冷的星期六。司马彤在给李思城打完电话后,一夜没有睡好,老觉得皮肤下面有无数跳蚤在捣乱。窗外有风呼呼地刮。司马彤就在心里大声喊:刮吧,刮吧!把天空都刮净了,好让明天是一个晴天。这一夜她的大脑神经兴奋得发出洪水般的声响。这是她第一次单独约会一个男孩(她认为他是)到郊区旅游,她把能想到的对话在脑子里反复演练,但她最终决定决不像港台电视剧里的男女主人公一样,说着说着就把身子背过去故作深沉。司马彤讨厌虚假,所以她的同学她的朋友们在玩了两次虚假后,她就坚决不理她们。她是孤独的,在长期的压抑和孤独中,她无师自通地练就了一种“腹语”。她喜欢给自己对话,经常在无人的地方口中念念有词。她从小就过着颠簸流离的生活。父母的工作老是调动。什么军区军械库、油库、防化团、边防团。她刚刚在山沟里认识几个拖长条鼻涕的纯朴小孩,又被转学到镇上的小学去;当她能把同学的名字全部写完时,她又转学到东北偏远的县城去上学。上中后,她又随父母迁居长春;初中没上完,父亲又调到长白山下当团长;高一时,父亲又调入京城武警总部……所以,她的同学多得至今让她记不起名字,只剩下几个模糊的影子在大脑深层蠕动着。但她是熟悉战士们的。无论走到哪里,那些像蚂蚁一样辛勤的战士们都一个样,都朴实而且粗糙,见了她都“嘿嘿”地傻笑。她等于是在这些兵们的怀抱中长大的。上小学的时候,父亲手下的兵总是把她抱上自行车,然后在朔风狂吼、冰天雪地的北国艰难地行进。兵们要把她送进学校去。兵们总是把馊得发酸的军大衣裹着她,而兵们自己冻得把鼻涕直接流进她的脖子里……有一次,自行车在雪地上滑倒,她惊叫一声,闭了眼。睁开眼时,她发觉自己正躺在兵的怀抱里,就像不小心摔在蹦蹦床上一样……后来她上了中学,兵们再也不敢用他们那粗糙得裂了口子的手捏她红扑扑的脸。与她说话时,兵们都不敢看她,仿佛刚刚作完案一样心虚。再后来她离开了冰封雪冻的大东北,到了北京。可是,北京这个大城市对她而言,有一种陌生的恐惧。京城的高楼大厦挡住了她的视线,再也没有那种极目之处天高云淡的舒展;再也看不见天幕深处的猎鹰由一个黑点倏地俯冲下来,大得像一团黑云涨痛了自己的眼睛;再也听不到山野里豪迈而悲怆的军歌像子弹的呼啸声电击着大脑神经……她使劲地调整自己,想把自己很快融入到同学们中去。可是她的同学们都是在京城土生土长的“贵族”,对带着东北口音、矮小腼腆的她是不屑的。有多事者还为她编了外号,顺口溜。她只有在父母都加班了的夜晚躲在家里流眼泪。父母都是工作狂,颇有精忠报国的伟大志向。调到北京后不到两年,父亲转业了,更忙。司马彤在高中阶段,只有母亲顾惠到学校参加过一次家长会,那是毕业典礼,司马彤已经是跪下来求生她下来的母亲了,母亲才去了半个小时就走了。在大学里司马彤谨守父亲规定的“三不准”(不准谈恋爱,不准去娱乐场所,不准乱交朋友),每天埋头苦读。她明白父母的意思,他们是要把女儿培养成才,更要培养出像他们那种无论在什么环境下都能顽强战斗的作风来。所以,她几乎是与外面的世界隔绝着。也曾有好事的男生悄悄地给她递纸条,约她出去踏青。她没去。一是怕违反了父母的规定,二来觉得这些男生鬼精鬼精的,成天勾腰缩背,没有一点男子汉气概。她总是默默地学习着,疲累时便闭上眼回忆大东北的往事,回忆那些粗糙但朴实可爱的大兵们。他们就像大东北的莽莽丛林一样,平凡坚韧,四季长青。她曾到过父亲在北京的部队,但那些机关兵们油得像咬不动的油条,眸子里透着一种机警,似乎一眼就能看穿她的心思。她不喜欢他们,讨厌他们那种世俗的油滑。她宁可钻进唐诗宋词里,靠近李清照,靠近李白杜甫苏东坡。她常常被那雨露般让人心旷神怡的诗词意境弄得浑浑噩噩,魂不守舍,仿佛自已就是古人。但她遇到李思城时,那种对军营的情愫被牵扯出来了。她认为李思城简直就是大东北那些兵们的集合体,一种清新的野气扑面而来。她想同他交个朋友,在她烦闷之时能把沉淤多年的心事向他吐露。可是他也像大东北那些粗糙的兵们一样,飘忽着飘忽着就不见了……她在无边的期待和失望中感到这个世界是那么陌生。城市里幢幢高楼条条马路,如潮的车辆和如烟的人群,让她感到自己在一种流动恍惚的眩晕中活着。就连自己的父母,都没有真正地和她交过心。他们一直沿用在部队训兵的那种口吻,总是说“你该如何如何……你不如何如何又会如何……”他们从来都没有征求过她的意见,就连考什么学校,找什么工作都是他们一手策划一手安排,根本没有她的发言权选择权。 后来她明白这是父母对自己的关爱、负责,而这些关爱和负责像一层层茧缚住了她,她像一个休眠的蛹,被压缩进一个小得窒息的空间,使她无法动弹。在寥寥可数的几个朋友中,安娜是最好的一个,但安娜喜欢时尚,在校时不喜闷头看书,到处去交际。司马彤认定安娜将来会后悔没有好好学习。可是,毕业分配后,安娜当了某大公司的总裁秘书,半年内开上了小车;而自己苦心修习的古文,却在实际工作中派不上一点用场。在局里在家里甚至在任何一个她到过的场所,没有人跟她讲历史讲诗词歌赋讲“婉约派”的来龙去脉,甚至连讲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人都是那么少。有一次局里学习上面的文件,知道她是学政治的,便让她发言。她逮住机会把书本上学来的知识讲得妙趣横生。但她很快就看出了头们的疲倦神色,她停住了,缄了口。她直到现在还不明白,既然这些政治、历史、文学等科目拿到社会上甚至拿到政府机关都不受欢迎,还要学它干嘛?那些并没有列入课程的社交礼仪、打牌喝酒、卡拉OK、办公秘诀、官场迎合、溜须拍马等却大受欢迎大行其道!一个孩子出生后就一直让父母向好的方向引导,要学雷锋,学文化,无私为祖国奉献;可孩子长大了发现教他成为好人的父母其实也没学雷锋,更没无私地为祖国奉献;但长大了的孩子结婚生子后仍然对下一代这么说……这是为什么呢?司马彤想不通。日期:2006-10-19 15:16:38 第二百一十三章第一次约会 不管怎样,她至少可以把这些“腹语”向一个退伍的大兵说出来了。她相信,在凤凰岭遇到李思城是天意使然。当时她还有些绝望地看着站在身旁的孙虹。倘若他有了女朋友,这些“腹语”恐怕要烂在肚子里头了。只有一个长期沉默的人才会感到倾诉的重要。司马彤当时简直伤心死了。但后来她和孙虹成了姐妹。而且,孙虹明确告诉她,李思城还没有女朋友。司马彤倒不是急于找一个老公,而是需要一个与自己沟通的朋友。她觉得这个非常重要。 在跟孙虹有限的几次接触中,她就认识到自己与孙虹的差距。孙虹有意无意地谈起男人的弱点,分析得让她这个涉世未深的女孩瞠目结舌!她没想到孙虹对男人的研究已经到了可以著书立说的地步,同时她也尽量放松自己的保守,准备接受一点孙虹的建议。但在孙虹为她介绍李思城做男朋友这条上,她认真地说:“我真的没考虑过这个问题。你也不要让李大哥为难,好好做个朋友,就像你和他那样,不也挺好吗?”孙虹居然找不出理由来反驳她。 天色仍昏昏的,司马彤就轻手轻脚地起了床,找旅游鞋,穿运动衣,然后在穿衣镜前换。穿衣镜里是一个成熟的少女,穿上紧身衣,鲜明的轮廓便被挤了出来,形成人体的风景。她叹了口气,脸却热了起来。毕竟是一个大姑娘了,却还没有恋爱过,这实在是一种不该发生的遗憾。她正欲扭身查看某些细节,猛然发现镜子里映出母亲那张没有表情的脸。母亲的眼睛像针,刺得她浑身不自在。 “妈——”司马彤叫道。她害怕母亲这样看她。 “小彤,那么早起来干嘛?神秘兮兮的。”顾惠说。 “我约了朋友,出去郊游。”司马彤从来没撤过谎。 “男的女的?”顾惠的眉头拧紧了。 “唉呀,妈!”司马彤不敢和母亲对视,跑过去把脸贴在母亲的胸脯上,说:“是一般朋友,以前在学校认识的。我去一会儿就回来。” “不行!”顾惠严厉地说,“现在社会上乱得很,满街都是骗子,万一被人家骗了怎么办?今天,你陪我去蒋姨家。你还小嘛,要找男朋友,也得找个功成名就的。这方面你蒋姨是专家,到时让她给你物色一个。”顾惠说完,也不多解释,关上门出去了。 司马彤半截身子就凉了。今天是她约的李思城,好不容易才把他从百忙中找出来,可老妈却不放。怎么办?她急得差一点就要哭出声来。 天已经大亮。父亲在厕所里呻吟着,那是多年的老痔疮在作怪;保姆张姐咳嗽着起来,到厨房去煮鸡蛋;老妈已开门下楼,司马彤知道老妈每天必练气功,雷打不动。 现在正是逃跑的好时机!她心里一激灵,既为这个决定兴奋也为它感到恐惧!豁出去了!她推开门,见张姐正准备下楼买牛奶,便说:“张姐,我跟你一块去。”张姐说:“噢,你别冻着了。大礼拜的,回去睡吧。”便下楼。司马彤紧跟其后,说:“我也出去透透气。”张姐遂不管。 大街上落叶遍地,有几个行色匆匆的人骑自行车往街口方向赶。司马彤瞥了一眼公园那边,见母亲练得已入佳境,便对张姐说:“我同学生日,你就别给我留饭了。”便不顾张姐的罗唆,急向街口跑去。 这是司马彤有生以来第一次违抗母亲的旨意。她的内心既紧张又畅快!上了公共汽车,她发现今天那个平时冷漠僵硬的售票员竟面布春风,似乎还对她浅笑了一下。司马彤就像蚌一样缓缓张开了壳儿,尽情吐纳。 车到颐和园。李思城就站在路边等她。那么冷的天,他居然连手都不插,像一根木头立在那。李思城穿一身迷彩,背一大挎包,看来真是准备爬山了。 司马彤控制着自己的惊喜。她本想轻手轻脚地走到他的身后,然后吓他一跳的,但又恐这样会让他生出反感来,便故作平静地走过来,说:“李大哥,早啊,让你久等了。”李思城回过神来,对他一笑,说:“我离得近,你离得远,要说早,是你更早。” 司马彤说:“走吧,趁人不多,我们找个座位。”二人便登车,果然车内空空。李思城却不坐。司马彤问:“干吗不坐?”李思城说:“当兵的时候,上车总是站,习惯了。”二人便又无语。日期:2006-10-19 15:39:12 第二百一十四章红叶舞香山 香山红叶天下知名,要在秋末冬初才能红透。二人至山下,便有无数小贩过来拉扯,推销胶卷、水果、饮料等。司马彤极少一个人出来,吓得直往李思城身后躲。李思城大踏步前行,见气喘吁吁的司马彤跟在身后,便故意放慢脚步。 入得大门,见游人已蜂拥。李思城便说:“我们从马路这边上吧。那边人太多,吵得不行。”司马彤也是爱清静的人,便连声赞同。李思城说:“每年,我都要爬好几次香山。我只要一口气爬上顶,就证明身体还行。”司马彤说:“那今天我也试试。但那么高,不知能不能上去。”李思城笑道:“只要你认为行,就行。”司马彤就暗下决心。 二人走的是一条粗糙的马路,说是马路,真是专供马行走的,越走越陡。香山附近的农民养了马,常年为那些懒得爬山却欲在香炉峰一览众山小的人预备。马铃叮当,路旁杂木疯长,宛如丝绸古道。不一会,司马彤气喘如牛,李思城稍放慢脚步,口里吁出各种清脆的鸟鸣声。 行直半山腰,坡度越陡,司马彤已汗浸衣衫,李思城说:“我们歇歇吧。”司马彤摆摆手,继续向前,却步履踉跄。李思城不忍,伸手过去扶她。司马彤便拉着他的手,奋力前行。 终于到了一个涵洞,再往上半里,就是香炉峰,此时阳光从云里射出光线。照在司马彤红扑扑的脸上,娇艳可人,李思城不由心魂一荡。一直压在嘴边的话终是未能出口。便说:“行了,累垮了,得上医院的。”司马彤也不说话,继续往上爬,李思城嘴里虽劝,但内心暗暗佩服。便跟在她后面。司马彤越爬越起劲,竟开始加快速度。 上一节 目录 下一节《草根青春励志成长小说:梦想在远方》 第144节《草根青春励志成长小说:梦想在远方》 第144节作者: 怀旧船长 终至香炉峰,司马彤几近虚脱。一回头,见山下的房舍像鸡舍,就连那高大的烟囱,也如筷子般大小,不禁惊叫一声,忽又摇摇欲坠。李思城扶了她一把,说:“赶快活动活动,剧烈运动后不能就地而坐的。”司马彤依了他,费力地伸了伸腿,觉得周身湿漉漉的,一动就冰凉袭人。幸而此时阳光灿烂,又有微风吹过,顿觉精神一爽,回眼看李思城,却见他只冒了几粒汗星儿,也不喘气,便深叹他训练有素,越加佩服。而李思城见她能一气上山,心下也大为佩服。这股子劲,孙虹是没有的。 李思城放下包,取出相机。司马彤见包里矿泉水,便想喝,被李思城止住。李思城说:“现在不能喝,等心跳平缓了再喝。当年我妈见我这么喝水,会打死我的。”司马彤说:“你妈一定很温柔吧?今年多大了?”李思城黯然,小声说:“她已经去世了,”司马彤心下一紧,便说:“对不起,我不知道……”李思城说:“没关系。我妈等于是我害死的。”说罢低下头。司马彤更惊慌,说:“怎么可能?”李思城便将自己离家出走的故事讲了。末了,李思城说:“当我回家后,我才知道当年经常打我的妈妈,天天到村头的土路上看我回来没有……是我对不起她!”回头,忽见司马彤眼里滚落大颗大颗的泪珠。李思城赶忙控制住情绪,说:“你看,山那边的叶子红得好鲜艳。”司马彤说:“没想到你的身世是那么苦。和你比起来,我是在幸福窝里了。”李思城很后悔刚才因为重温旧事引发了自己的感伤,才向她讲那些陈年旧事。他说:“唉,都过去了,甭提它。咦,你看,那边的叶子被风刮起来了,多美啊!” 司马彤揩了揩眼,一看,果然,半山腰的成千上万片枯叶被风掀动,像冬天里倾巢而出的麻雀,在空中铺洒开来。那叶片有黄有红有白,纷纷扬扬,蔚为壮观。 李思城不语,伫立于香炉峰顶,远眺群山。忽然,他掏出纸笔,就势作小诗一首。司马彤侧目一看,纸上写道: 又见红叶舞, 枕边泪未干。 临峰当远眺, 何处是“钟山”? 司马彤不语,但知李思城想家了。她默默地拿过李思城的纸笔,在小诗的后面作了一首应和诗: 红叶随风舞, 最知飘零苦。 相伴任翻飞, 莫问归何处。 李思城一看,讷讷说不出话。看来这个司马彤,思想出了问题。他避开司马彤刺亮亮的眼睛,呃了一声,说:“小彤啊,你别跟我学,多愁善感最伤人。你跟我不一样,你是大城市里的人,有好的前途和发展,而我是一个边缘人。咱们呀,得好好交流,而我呢,都快是大龄青年了,我打算明年结婚算了。” 司马彤大惊,问:“跟谁?”李思城说:“就是那个孙虹,你觉得怎么样?”司马彤说不出话。沉默了一会儿说:“她同意吧?”李思城说:“我想,她慢慢会同意的。”司马彤说:“可是……可是她……”她本想说那孙姐为啥还要把我介绍给你?一急,便哭了,蹲在地上,双肩一抖一抖的。日期:2006-10-19 16:08:00 第二百一十五章梦里美卷 李思城今天和司马彤来爬山,本是借这个机会向她表明心迹。他不是不喜欢司马彤,在凤凰岭见面以后,他经常被司马彤和孙虹叫出去一起吃饭,聊天,娱乐,他明白这是孙虹一手安排的。可是他又不想伤害了这个单纯的小姑娘,他明白自己跟司马彤之间的差距,司马彤好歹也是政府部门的人员,他是什么?是一个外地打工仔,就是孙虹,他都觉得自己和她有差距,但孙虹是在婚姻上受过挫折的人,这一点,他想自己能够给予她更多的爱;但司马彤不一样,据说他父母都是政府部门的掌权者。要在过去,她是大家闺秀,这样有攀龙附凤的嫌疑,而自己也不愿意受这样那样的约束。况且,司马彤的父母是绝不会容忍他的,谁会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一个随时都会失业、没有学历、没有社会地位的外地人?在经年的苦难中,他已经参悟出许多人世的道理来,他已认可了现实,不再像以前那样固执。 司马彤忽然站起来,说:“难道我们做个朋友都不行吗?我一直都把你当大哥哥一样看待的……”李思城心软了,说:“行,行啊,我高兴还来不及!这要吧,你要不嫌我出身卑微,咱们今天就在这里结为兄妹如何?”司马彤破涕为笑,喜道:“好啊!可是,没有香啊!古人结拜,都是要点香的。就是没有香,也该撮土为香才对啊。”李思城笑道:“这不是叫香炉峰么?香炉都有了,香嘛,就免了,也是一种形式。来,咱们就举行仪式吧。”司马彤兴奋起来,说:“那说什么呀?总不能像古人一样说有难同当,有福同享,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吧?”李思城被逗得大笑,说:“这样吧,这不是新时代吗?咱们来点洋的,就说李思城和司马彤今日结为兄妹,不求大富大贵,但求幸福平安;一方有难,一方支援;诚心相对,不说谎言。香炉峰作证,如有虚假,天厌之,地厌之。”司马彤想笑,但见李思城严肃的样儿,也小声跟随着念了。 毕,李思城拿出火腿肠、面包、饮料、水等食物,摆了一地,举起矿泉水瓶向司马彤碰了一下,说:“今儿是个喜庆的日子,来,咱们干!”便大喝几口,连说“好酒”,司马彤乐得想从峰上跳下去。 司马彤原本是直爽之人,因平日闷头苦读,中毒太深,老把自己比做古人。说起京城物事,她竟不如李思城知道得多。但谈起在东北军营辗转之经历,眉飞色舞,滔滔不绝。二人经过刚才的结拜,已经不再感到紧张,仿佛那道世俗的墙已推到了,便随意起来,目光间的碰撞再没起过火花。仔细看司马彤时,李思城才发现,司马彤眉目清秀,眼睛里竟无一丝尘垢,墨一样晶莹剔透。李思城忽然感动起来,拉了司马彤的手,说道:“妹子,我可是有福了,在北京遇上了仙女,他日哪位先生娶了你,不疯了才怪!”司马彤心里高兴,说:“你真会说话,是不是平时也这样哄我孙姐?”李思城说:“我可没哄她。”又岔开继续说:“你未来的老公若敢动你一个指头,我就捏死他!”忽听司马彤“哎哟”一声叫起来,方知道无意中捏痛了司马彤的手。司马彤心头一甜,顿感以前内心的淤积被这秋风扫得一干二净。她说:“我才不想嫁人呢!唉,李大哥,你猜我的理想是什么?”李思城摇头。司马彤眨巴着水灵灵的眼睛,说:“其实我很讨厌这种都市生活,乱哄哄的,又是污染又是噪音的,那么多楼那么多车挤在这里头,叫人心里闷,而且人际关系的复杂,弄不好掉进陷阱里。我啊,想到一个有山有水的地方,盖一个小棚子,当然最好屋前有一条河,有清澈的水缓缓流过,屋后有一片林子,傍晚有大群的白鹤飞进林间。还有,我要养条狗,不是那种的宠物狗,应该是狼一样凶猛的,见了坏人就扑过去咬!哈,我已经给它起好了名字,叫大卫!我会在屋外绑一个秋干,傍晚,我就坐在上面我会在屋子旁开辟一块菜地,种丝瓜、西葫芦、卷心菜等好多的品种,绝对是绿色食品。我会在月亮底下趴下身子去听那油嫩的菜心在舒展的声音……我会在细雨蒙蒙的夜晚躲进那间小屋,或是躺在用野藤纺织的小床上听雨打在屋顶的沙沙声……啊!那将是多么美好!那时我将请你去做客,但最好是下了大雪的晚上你才来,那叫风雪夜归人。唉,你会来吗? 李思城没有回答。他已听得痴了。他的故乡,不就是这个样子吗? 可是,我为什么要跑出来呢?李思城闭上眼,把头深深地埋膝盖上。 又有黄叶片片飞落。香山,遍山红艳艳的。 (未完待续)日期:2006-10-23 11:59:49 第二百一十六章李思城报案 深夜。无风。 李思城急火攻心,吩咐出租车司机加大油门,向蓝月这饭店赶去,腰上的呼机一直响个不停。熊敏,又是熊敏!熊敏值班总要出点事——日本人赖账潜逃,保安遭到客户袭击……这次,是写字楼公司被盗!他妈的,这个熊敏! 上一节 目录 下一节《草根青春励志成长小说:梦想在远方》 第145节《草根青春励志成长小说:梦想在远方》 第145节作者: 怀旧船长 冲进酒店的旋转门,李思城就见熊敏像一条刚产完崽的母狗一样蜷在沙发里瑟瑟发抖。李思城大声说:“你就不知道报案?不知道给杨总打电话?”李思城气得想狠揍这个肉团般的、平时老告黑状的客房经理。 “我……我报案了,但没……没人来,呼杨总了,不……不回。”平时牛哄哄的熊敏说不出话。她的表情被一种恐惧笼罩住。如果李思城能把这事摆平,她很可能会让李思城狠揍她一顿。 李思城懒得理她,疾步奔上写字楼,见保安小王和小何提着电警棍停傻站在楼道里。李思城说:“是哪家公司?”小何说:“是205的宏运达实业。”李思城又问怎么发现的,小王说,今晚是他巡夜,在马路上回头望写字楼,发现二楼的两个窗户黑洞洞的。打手电一照,原来外面的窗罩整个卸掉了,李思城说:“不是都上了铁栏吗?”小王说:“那铁栏被锯断了好几根,扒开一个大洞,不知里面丢了什么东西。李思城吩咐二人人看好现场,便下楼,绕到写字楼后面,立细看了作案现场,见那铁栅栏已被锯出一个大窟窿来,料想罪犯刚离开不久,现在的办法是尽快找到民警,通知宏运达公司的人来。 派出所值班室的电话被一个朦胧的声音接了,嗯啊两声,说现在警力不足,明天再说,便扣了电话。李思城又打,那声音由朦胧变得愤怒,说:“他妈的,又不是人命案,催个鬼啊!”又扣了电话。李思城气得骂了一声,便又给分局打电话。分局说这事应该归内保处管,给了内保处电话。内保处电话被一吵哑男中音接了,漫不经心地听了李思城的汇报,说你们蓝月亮饭店是属于涉外饭店,应该找外事科。外事科的同志很客气,听完后问李思城到底是宾馆被盗还是写字楼被盗?得知是写字楼后,那客气的同志说这种小案应由当地派出所管,便说了句“再见”,电话就断了。李思城气得狠砸电话机,回身见熊敏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自己。李思城便掏出电话本,找管片民警向平。 这是他最后一长牌。向平和杨希称兄道弟,与李思城喝醉过几次,是一个很够意思的人,曾带李思城到闻名的“霸王”地下娱乐城去疯狂过两次。向平的手机未开。李思城便打他的汉字呼机,打上“有紧急情况,速回电的留言。”果然,五分钟之后,向平打着哈欠用手机回了电话,说:“李兄弟啊,都四点了,你不让老哥睡觉啊?”李思城连声道歉,说实在迫不得已,便将情况一讲。向平这才有点吃惊地说:“唉呀,那怎么办?我在怀柔哩!他妈的哥们几个到这京郊过周末,没来得及回去。你等我想想,唉呀,这样吧,我刚带了两个徒弟,可能在家。我马上给他们打电话让他们赶过来,你别急,别急!哥们自己的事,找到我就算摆平一半啦!”李思城大为感动,便又呼了宏运达公司的经理符军。符军也算是李思城的哥们,一连租了三间写字楼,而且在价格上也爽快,还请李思城吃过饭。中秋节前夕,符军要与韩国人谈,但觉得办公室寒酸,欲借酒店会议室一用。李思城爽快答应,还亲自为他张罗布景,把前厅的花都搬去了。结果符军的会议让老外很满意。当时符军进出出都像整个酒店都是他的那种派头,小姐们见了她都称“符总”,并纷纷立正站好,符军瘦骨嶙峋的小脸居然挂得住。当然,他知道这一切都是李思城所为,事后千恩万谢,差不多就要和李思城叩头结拜。 符军果然很快回了电话。一听公司被盗,声音直打颤,说马上过来。二十分钟,符军在两条汉子的护卫下昂然走进酒店,二话不说,直上他的公司。见门好好的锁住并无异样,稍稍放心,掏钥匙欲开。李思城一把拦住,说等民警来勘察现场后再开。符军一改往日的儒雅,怒道:“他妈的,警察管屁用!真丢了东西,他们能找回来?”便捅开门,开了灯,忽地惨叫一声,一屁股坐在地毯上。日期:2006-10-23 12:19:34 第二百一十七章客户被盗 李思城没敢进去,但忍不住伸头一看,见里面一片狼籍。偌大一个房间,办公桌全被撬开,抽屉扔了一地。除了那几个纸篓,其余的东西都被洗劫一空。挣扎着起来的符军尖声骂道:“他妈的什么写字楼!你们饭店的人都死绝了?保安都吃屎去了?好,这下你们赔!全赔!”李思城理解他的愤怒。宏运达是一个电脑集团的下属公司,符军是从一个销售员混到分公司经理的,这下他的成绩定会受到影响,弄不好饭碗难保。李思城深知他的情况,便不吭气。符军骂完,便着手清点被盗物资。那墙角的保险柜被砸得扁扁的,李思城想这种声音应该惊醒保安或值班人员才对。但一想那熊敏骇人的鼾声,心下便释然。符军迅速地写了一组数字,递给李思城。李思城一看,原来有如下被盗物品:康柏手提电脑3台;联想586计算机4台;佳能激光打印机2台;紫光显示器14台;IBM主板、CPU等电子元件若干;现金不详(因公司人员未到);办公用品若干……李思城看了个大概,料想倘若这些东西真如符军信手登记的这样,估计值三四十万。此时,保安小王轻声说:“公安来了……”楼道里便有震地的脚步声。李思城一看,两个二十出头的小民警表情冷漠地走过来,大声说:“谁把现场破坏了?”符军见来了警察,强作笑颜,说:“民警同志,我是进来看看丢了些什么东西。”走在前头那个胖民警说:“丢了东西怎么啦?你想开就开,那还叫我们来干嘛?半夜三更的。”符军不语。后面那个瘦民警打开了本子,问:“谁是饭店的负责人?”李思城说:“我。”符军抢前一步,说:“我是这公司的负责人,叫符……”那瘦民警盯了他一眼,说:“我问你了吗?一个一个说,不许撤谎,要负法律责任的。”便又问李思城的年龄、性别、职务、住址等,刷刷记完,又问:“外地的还是北京的?”李思城说外地的。那小民警就借着灯光细看李思城良久。忽然问:“你今天晚上在哪?”李思城说:“在紫玉饭店吃饭。”民警又问:“谁跟你在一起?”李思城说:“阳光,一个人民大学的留学生。”民警接着刨根问。李思城就火了,心想这哪是来办案的?便说:“我跟你们所的向平是朋友,他最了解我,不成是我干的吧?”符军插嘴说:“不排除内盗的可能。我们的设备刚进两天,明天人家还要来拉货哩,谁会知道得那么少清楚?”那瘦民警这才摆手说:“行了行了,现在什么可能都有,说不定还是你自盗呢!你,说说情况!”便又把问李思城那套问符军。符军说完,便恨恨地道:“我敢肯定是外地人干的!现在的北京,让外地人搅得一团糟。”二民警也不发表意见,便前去看窗户,摸栅栏,东瞅西看,不住地往小本本上记。胖的忽道:“保安经理呢?”这时外面有人说:“到!”走进一个几乎没有脖子的人来,正是饭店保卫部经理徐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