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们认真地考虑一下斯金纳的这种观点,那么我们看待行为的角度也许会产生很大的变化。人们很容易相信行为是内部驱力的结果,却很难相信人的行为源于环境,也就不会在人类生存的环境中去探索影响人类行为的环境因素。而且,后一种方法常常导致的结论是,为了使行为产生很大的变化,有必要改变现状,而这进行起来却又很麻烦。因此,我们不去谈如何改变我们的环境,例如学校、工厂、监狱、婚姻、家庭等等,我们经常谈到的是缺乏动机的学生和教师,懒惰的工人,反叛的犯人,不负责任的丈夫和妻子,对子女漠不关心的父母,性格粗野、目无尊长的孩子,好像这些问题的形成是由内部原因导致的。我们现在简要地考虑一下情绪问题。斯金纳是否否定过我们受到情绪状态的影响呢?我们是不是有时会因为生气而朝别人发火?我们会不会因为爱而抚摸和拥抱他人?我们有没有因为害怕而想要退缩?一个激进的行为主义者面对这些问题时,他会说仅仅依靠内部状态,例如情绪,是不能解释任何事情的。我们称之为情绪的内部状态不是用来解释其他行为的,它们自己需要得到解释说明。(斯金纳也有时谈到情绪,但他所指的是一种内部和外部的反应,而不是行为的内部起因。)在对情绪的行为主义式的分析中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如何确定哪些环境因素会导致情绪反应。在其他的行为主义式的分析中都强调强化顺序的重要作用,也就是说必须考虑情景、反应和行为结果。下面有些简单的例子说明这种分析方式。在每个例子中都是用环境中的事情来解释内部的情绪反应和外部的情绪行为。而且其中包括了反应性和操作性两种条件反射过程。一个人可能因为过去或现在的厌恶情景和负强化,感到愤怒并将此愤怒发泄到某人身上,揍了他一顿。也许被打的这个人与过去某个令人讨厌或厌烦的人相似,而那个人就提供了厌恶刺激。于是发生了概化,原来怎么对待那个人的,现在也就怎么对待这个人,这样就激起了愤怒。而且,过去可能出现过打人这种行为的负强化:把那个令人讨厌的人打了一顿,结果停止了他的令人厌恶的行为。这样,在现在的情景中也易出现打人的行为。当一个人体验到爱时,他常常会抚摸或拥抱他所爱的人。但是,斯金纳认为爱的体验和爱的行为不是源于爱的情绪,而是源于相互的正强化:相互关心,相互的肯定和欣赏,性的接触等。这些都是强有力的正强化物,它们会增加我们称为“爱”的内部反应,强化如抚摸和拥抱这类的外部行为。我们再来讨论一种包含情绪的情景,如果有人突然朝我们大吼大叫,我们会被吓一跳,我们的心跳会加快,肌肉会收缩,此外还会引起其他的生理反应。由于通过言语交流而获得的经验,我们知道这种内部秘密进行的刺激叫做“恐惧”。于是,我们就会采取相应的对策——迅速离开。因为这种行为在过去的经历中曾受到过负强化,迅速离开可以中断这种厌恶刺激。有趣的是有一分人会由于不同的条件反射,将此种刺激命名为“愤怒”,于是他对此种情景的反应就成为反击那个大吼大叫的人。在这种类型的分析中,恐惧和愤怒两种情绪都是以行为主义的术语表示出来的,其中包括刺激反应和结果。反应性行为(例如心跳加快)和操作性行为(例如迅速离开)都包括在其中。第三章 B.F.斯金纳和激进的行为主义 反感控制与惩罚本节中要谈到的问题我们在前面已经提到过。但是,由于它们与斯金纳心理学密切相关,所以在这里需要再次重复并加以扩展。“反感”是改变人们不良行为的一种常用方法。我们安排特定的情景让个体作出理想行为,而个体之所以作出这些行为是为了逃避令人厌恶的结果。政府、教堂、学校、工厂和其他社会机构常常使用这种方法来控制公民、教会会员、学生和工人的行为。个体之间也会用反感来控制彼此的行为。丈夫会通过控制妻子的经济状况让她变得恭顺、听话,如果她不按他的意志办事,他就不给她钱花。如果她没有获得经济独立,这可是一个有效的控制方式。这种控制一般都以一种微妙的、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方式进行,两个人的行为都会受到当前发生的事情的影响,但是真实的情况从来不会变得很明显。反感控制在家长和子女间的关系中也很常见。孩子们作出所谓的听话的行为,可能就是为了能得到零花钱,或者是避免听到父母的唠叨。相反,有时父母向孩子做出让步,可能就是为了避免他们哭闹等讨厌的行为。在这种情形下就是孩子们在使用反感控制。斯金纳反对为了社会习俗而在人们的关系中使用反感控制。他相信正强化是控制行为的更有效的方法,主要原因是它的结果的预计性更强,而它引起不良行为的可能性也要小。举一个反感控制可能引起不良后果的例子:一个学生受到老师的警告,老师的本意是为了促进学习,可是学生为了逃避这种厌恶刺激,采取的行为是逃课、逃学、做坏事、变得冷漠起来。斯金纳认为这些行为都是反感控制不可避免的结果。斯金纳认为惩罚在大多数情况下也是不好的。总的来说,他坚决反对使用惩罚。反感刺激是为了促使理想行为的出现,而惩罚则是为了压抑不良行为的出现。在他1948年的小说《沃尔登第二))中,他提出惩罚是一种罪恶。在以后的几本著作中,他也保持同样的观点。他认为所谓惩罚,即在一种反应之后呈现一种厌恶刺激或撤走一种正强化物,不是强化的反面。虽然它可能偶尔压抑住某些行为,但是并没减弱反应的总的倾向。就像反感控制一样,惩罚也常常带来不良结果。(过激的惩罚也许会使行为受到永远的抑制,但也会引起强烈的情绪反应,阻止了迸一步的学习。不论什么时候使用惩罚都有可能产生情绪副产品。)例如:1.个体可能会尽量避免那些可能出现惩罚的情景,如一个受到惩罚的学生可能会远离一切学习情景;2.受惩罚者的“坏”行为可能只在惩罚发出者在场的时候受到压抑;3.如果惩罚时有时无,个体就会在是否做出这种反应之间感到矛盾冲突,这可以在人们“犹豫不决”和“自己也不太肯定”的情形中找出例子;4.如果惩罚行为没有相应的替代行为,个体可能会出现“无反应”或“退缩”。如果惩罚技术总的来说不太见效,那么为了消除不良行为有什么其他的方法可用呢?下面就介绍几种可用的方法:1.我们可以改变那些会导致不良行为的外部环境。例如可以通过开卷考试或让学生把试卷带回家去做来减少学生的作弊行为,也可以减轻对分数的重视程度,或者安排学生不可能作弊的考试情景。又如,假如社会经济状况良好,每个人都有足以维持生活的收入,偷盗行为就会大大减少。此外,在环境中减少除去那些让人心烦意乱的东西也可大大减少攻击性行为。这类例子多得数不胜数。2.我们可以忽视那些不良行为,这样它们也许会自生自灭。如果行为的强化(吸引注意力)没有出现,行为的发生频率就会降低。让行为自生自灭这种方法有个缺点,就是它可能需要一个很长的过程。这种方法的另一个缺点,就是倘若不给予强化,可能会出现一些情绪爆发,比如我们常说的“生气”或“垂头丧气”。这样的反应是很令人讨厌的,而且有时一出现这样的情况就很难再忽视那些不良行为为。3.我们可以培养与不良行为相反的理想行为。例如,如果一个小孩脾气暴躁,老是朝别人大吵大闹地要东西。这时如果我们忽视他那些不良行为,让那些行为自生自灭;同时对他的安静的、更合作的行为给予关注和赞赏,这样也可能改掉他的坏习惯。使用这种方法会比单独使用任其自生自灭的方法更有效。既然有这些方法可以选择,那为什么经常用的仍然是反感控制和惩罚呢?可能因为这些方法执行起来更困难,而且需要一段时间才能看出效果。控制行为的最迅速有效的方法是使用惩罚或威胁,而使用这些方法所需要的是很多的精力。所以,相比之下,它们不如惩罚。我们前面曾提到,斯金纳强烈反对使用惩罚。他说:“假如我可以为人类做点贡献的活,那就是找出惩罚的替代物”(Krasner,1989,)。但是他也不是完全反对使用惩罚。在他后期的研究中他重新阐明了他的立场,他认为有一些例外的情形中使用惩罚更为有效。(过激的惩罚也许会使行为受到永远的抑制,但也会引起强烈的情绪反应,阻止了迸一步的学习。不论什么时候使用惩罚都有可能产生情绪副产品。)例如,对于一个有自残行为的自闭症儿童,使用简要的无害的反感控制会比较有效。这些儿童可能会自己打自己,咬自己,或是拿头撞墙,或以其他的形式伤害自己。在有的儿童身上使用一些简单的惩罚(如打一记耳光或进行一次电击)可以阻止这种自残行为,只要自残行为受到抑制,就可以塑造积极行为。在承认惩罚有时可以达到目的的同时,斯金纳强调如果仅满足于惩罚的后果而不去寻找一个非惩罚的替代品,那就会犯错误。第三章 B.F.斯金纳和激进的行为主义 问题行为:原因与治疗斯金纳认为:对于神经症、精神病和其他的行为问题都可以在环境中找到病症的原因,例如特殊的强化经历,过度缺乏或过度满足,粗暴的惩罚等。这些基础的解释性概念既适用于对正常行为的解释,也适合于对异常行为的解释,只是在异常行为中,环境因素的作用更剧烈。那些令人讨厌的或危险的行为,常被认为是心理疾病的反映,但它们可能是通过学习获得的。可以拿恐怖症这种极端的情绪反应为例。当一个患有恐怖症的病人遭遇某种情景,或是当他想起了某种情景引发了内部事件时,他在行为上就有突然的、剧烈的变化。这些变化包括心跳加快、出汗、脸色变白或其他条件反射,有时也有逃离或躲避之类的操作性行为。问题是:为什么这个人会作出这样的反应?如果我们仅仅解释说“这个人有恐怖症”,或是“她有情绪冲突”,或者“你有一种潜在恐惧”,这会使我们一开始就走错了方向,又怎么能找到正确的答案,就更不能为治疗提出什么好的建议。斯金纳认为:如果我们将这些行为视为习得的反应(例如,此种行为是过去特殊情景中受惩罚的结果),然后直接去改变这些行为,而不是去分析所谓的“内部情绪问题”,这样可能会更有效。根据这种观点,问题在行为而不在人。也许有人会问:“那么有恐惧症的病人产生的那些恐怖的念头和体验从何而来?难道它们不存在于病人身上吗?对这些恐怖的念头和体验又将怎么处理呢?”我们必须时常记住的一点是斯金纳没有区分“在皮肤下”发生的事和在环境中发生的事本质上有什么区别。在刺激、反应和行为结果中可以发生任何事情。个体的思维和情感可以像外显行为那样由外部刺激和行为结果来影响和形成。许多情景既可以影响外部行为,又可以影响内部行为。惩罚和反感控制既可以产生每个人都可以看到的情绪反应(外在的逃避行为),又可以产生只有个体才能直接体验的内部经验(特殊的体验和念头)。事实上不论外在的事件,还是内在的事件,都会受到同一种规律的制约。正如前面曾提到过的,许多不良行为都可以追溯到过度的反感控制或惩罚。为了逃避,个体可以做出身体上的退缩或远离,或者做出一些不易观察的行为,例如幻想、做白日梦或注意力不集中等等。个体对于企图控制自己行为的力量可能以暴力的形式反击;如果没能做出这样的反应,也可能会以极度消极的方式来逃避反感控制。当一个人接受反感控制或惩罚时会遇到各式各样的刺激,这些刺激可能在原来的情景中引发诸如恐惧、焦虑、抑郁、愤怒之类的情绪,通过条件反应,这些刺激会在今后相似的情景中引发相同的情绪反应。这个过程可以用来解释我们的许多不合理行为。如果一个孩子因为不愿意学习而受到严厉的惩罚,那么与学习有关的各种刺激都会引起他的情绪反应。当这个孩子在学校中学习或想学习时,这些情绪反应——恐惧、焦虑等就会再次出现。如果没有其他原因,而这种情绪反应又没有消失,那么这个孩子最终可能逃学、辍学,以后再也不想学习了。很明显,这一切对他的影响持续时间很长。更激烈的惩罚会使得情绪反应更激烈,例如使恐惧、焦虑程度加深,或者出现其他的反应,人们会认为他有神经病或精神病。当然,在一个人的一生中很难会出现这种情况,仅此一件事就对一个人有这么大的影响。但是如果重复使用惩罚,年复一年地使用反感控制,结果也就不难想象了。问题行为产生的原因除了反感控制和惩罚以外,还有不充分的正强化或是对不良行为的强化。例如,在一个拥挤的家庭或是学校中,父母或老师太忙了,没能注意到孩子听话的行为。如果他的良好行为可以以其他的方式得到强化,那么这种注意的缺乏倒没有大的妨碍,例如有来自同伴的赞同和关注,或者是可以独立完成一些活动。但是,如果他得不到其他方式的强化,例如他要在诸如读书、写字、画画、作算术或其他可以独立完成的活动中得到强化,他首先必须学会如何进行这些活动。他必须在这些活动中表现出一定的熟练程度,或者是能够取得一定的进步(即学生可以有效地操纵环境),才能获得强化。如果孩子们听话时没有受到家长的注意,良好行为又没能以其他的方式获得满足,孩子就可能故意不听话来获得强化。一些过激的行为往往受到注意:哭闹、抱怨、尖叫、打架、做事拖拉、逃学、蓄意破坏等。这些行为是由于它们受到注意而形成和保持,即使这种注意中包含斥责和威胁的成分(任何一种注意都比没有受到注意好)。出现这些行为的孩子通常被称为“调皮捣蛋”或“情绪障碍”,这样就忽视了他们受到的各种强化。对于个体或社会有危害的行为需要加以治疗。斯金纳认为治疗的关键在于改变可观察的行为和环境,而不是去找寻什么内部的智力或情绪问题。他的假设是当外部行为和环境得以改善时,内部困扰的想法或体验也会得以改善。而对一个人生活中受到的各种强化的分析,往往可以帮助我们认清需要改变的对象是什么。这就包括评价个体所处的环境,在该环境中他特殊的行为方式以及行为的结果。一旦我们知道了这些细节,我们就可以帮助他改变那些他讨厌的环境,重新塑造和保持理想行为,消除不良行为。在治疗问题行为的过程中使用斯金纳的观点的心理学者称为行为治疗师或行为分析师,而他们的技术通常被称为行为矫正和应用行为分析。与其他的心理医生不同,他们不会去找个人内部的原因,例如“自我力量虚弱”或“自我概念扭曲”。他们认为只有找到形成和保持问题行为的环境因素,进而改变它,他们的这些方法在许多情况下都得以运用。这些方法的基本内容可以简要概括地介绍给家长、老师等人。行为矫正的第一步就是准确地描述目标行为,这样才有明确的目标,我们才知道要改的是什么。这样,当我们做出改变的努力时,就可以安排出我们可以评价行为改变程度的变化来。以下我们举出简要的例子来说明怎样进行行为矫正。如果一个孩子以前有退缩行为,反社会行为,现在我们忽视这些行为(让行为自生自灭),同时对他所做出的任何符合社会要求的行为给予赞赏和关注,他的情况就会逐渐好转。接下去,增长的社会性行为要得以维持必须有外界的关注。(这也是前面讲过的塑造过程。)如果孩子的攻击性行为还没有达到足以伤害他人他物的程度,我们可以忽视他的攻击性行为,并且对他的非暴力的、合作的行为给予赞赏,就可以逐步纠正他的暴力倾向。在精神病医院中,精神病人稀奇古怪的行为有时会因为护士、医士不再注意它们,不再强化这些行为,同时正常的行为又会带来真正的强化,这样那些怪异行为就会逐渐消失。使用行为塑造技术已经成功地治疗了自闭症、言语障碍的儿童和僵直性精神分裂症的哑巴成人。首先,只要他们注意到了“老师”就给予强化,例如,一支口香糖、一块糖或一杯汽水。然后要他们发出任何声音,与单词的发音越来越相似的声音,对问题作出反应等等,直到他们开始说话。在多种情景中(包括精神病院、学校、少年犯的家庭)常使用的一种改变行为的技术就是代币制。代币可以是纸票、假钱等等,它是用来作为强化物的。个体获得了代币,就可以用它来交换食物、特权或是其他的强化物。为了获得代币,个体要做出某些特殊的行为:一个精神病院的病人必须打扫自己的房间,学生必须完成家庭作业,一个少年犯必须停止打架,去正常上课。虽然如果不使用代币制不一定就能导致良好行为,但是可能性还是挺大的。有的时候,行为的结果本身就是一种强化,所以就可以不用代币制。例如,病人打扫卫生的行为,可能因为清洁的环境而受到强化,学生的学习会因为学习的效果而受强化,那个少年犯可能因为与别人建立了新的友谊,学习上有了好的成绩而得到强化。斯金纳举了个有趣的例子来说明,为什么传统的心理医生治疗有些问题行为时会有效,因为他们给患者提供了非惩罚的关注。在一个被接受的、没有人吹毛求疵的治疗环境中,患者就会做出那些以前由于惩罚或惩罚的威胁而不敢做出的行为。他会回忆起曾经忘记的东西,会做出一些攻击性的行为或无逻辑的行为。在这些不会惩罚他的治疗师面前,那些曾经受到过惩罚的行为出现时,惩罚的效果没有了。换句话说,由于这些行为引起的情绪反应减少了,患者不会感到罪恶,这样也就不会努力逃避了。我们应该注意的是:斯金纳并不否认一些生理心理的障碍(例如大脑器质性病变)会导致问题行为的可能性。但是,他仍然继续强调环境的决定作用,并且认为我们应该仔细分析这些因素,而不要去找什么其他的原因。斯金纳的行为主义观念既可用于分析严重的异常行为或问题行为,也可用于分析日常生活中正常人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希望从各个方面提高自己。例如,我们会认为如果对别人更友善些会更好。为了做出这种行为改变,我们可以记录一下一周以来我们向别人讲述一些令人愉快的事情的次数(有时仅仅了解这些数据是不足以改变我们的行为的),这个数据可以作为我们将来进行行为频率对比的基线。我们可以设定一个目标来逐渐提高我们赞美别人的次数,这个目标应该足以使我们得到强化。为了帮助达到这个目标,我们可以定期地做一些对自己有强化作用的、令人愉悦的活动,比如去喝杯咖啡、去看电影、打场高尔夫球或是什么其他的活动,这些活动都应安排在我们赞美某个人之后。换句话说,在做出理想行为之后就给予正强化。一旦我们达到了既定目标,就可以设定一个要求更高的目标。有时可以采用层进制(有些像代币制):每一个对别人赞美的评价都视为一个点,要强化自己之前,必须达到一定数目的点。需要的点数逐渐增加。自我改变的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它们是由自己强化的结果来维持的,例如我们赞美别人.别人就更可能以友好的方式对待我们,而这就有强化作用。斯金纳晚年对老年问题比较感兴趣。正如人们所预料的那样,他从行为主义的角度来看待这些问题,认为随年龄增长带来的身体上的不便和智力迟缓可以用多次练习的方法解决。为了记住要带伞,每次天气预报说有雨时你就把伞挂在门把上;为了记住即时产生的好的想法,身边常备一个笔记本或录音机;在你跟别人谈话时,为了避免你忘了你想要说的内容,就言简意赅;为了使自己仍保持思维活跃,就缩短每天工作的时间,在休闲的时候就别去做那些费脑筋的事,例如下棋或猜谜。休息时最好做一些与脑力活动无关的事。为了减轻你对死亡的恐惧,你可以多谈谈死的事,多和那些对生活充满渴望、朝气蓬勃的年轻人呆在一起而别老想着死的事,去参加一些有意思的活动。(他的意思是如果花更多的时间在愉快的事情上,就会用更少的时间来想死的恐惧)。(在波士顿杂志桑阿尔菲,科恩写的一篇文章中,他引用斯金纳的话,他说他不怕死,但怕没有完成他的工作。在他去世前不久,纽约时报报道说斯金纳对自己何时死亡不感到担心和焦虑。很显然,他能以自己建议的那些方式去对待死亡。在1990年8月10日,大约在他去世前一周,在美国心理学协会的年会上,他还作了简短发言,并因为他一生对心理学研究的贡献而受到该协会的奖励。)”这些就是斯金纳关于怎样欢度晚年的几条建议。(可以参阅本章结束时的参考文献《欢度晚年》。第三章 B.F.斯金纳和激进的行为主义 评述斯金纳的激进行为主义不是现存的唯一的行为主义心理学派,但是它得到的关注最多。其中的一个原因是,它是一个对我们传统的解释人类行为的方法的一个巨大挑战。正如我们前面详细讨论的那样,斯金纳不允许诸如情绪、观念之类的内部描述进入他对可观察行为的解释。他虽然承认情绪、思维的存在,但他不把它们视为行为的起因。在他看来,它们可以作为结果来解释:那就是情绪和思维是由基因物质来提供体验和思考的生理心理基础,由过去和现在的环境提供体验和思考的细节内容。斯金纳以本质上相同的方式来分析诸如大声朗读、写字、开车、打球这类的外部活动和情绪体验、思考等内部事件。不论一件事是内部的、不可观察的,还是外部可观察的,关键的东西还是基因遗传和个体经历的外部环境,两者中又以后者为重。这又使我们看到了斯金纳观点中的矛盾所在:情绪和思维不是行为的原因,而是需要解释的反应。这和我们在社会中所学到的东西截然相反,社会所教给我们的是在解释外部行为时,内部状态——诸如快乐、幸福、希望、勇气、沮丧、悲伤、气愤等等,很大程度上决定我们的行为。在这里我们重申前面曾提到的一点:斯金纳不允许我们将内部状态作为解释行为的原因。例如,在“因为他灰心丧气,所以今天没去上班”或“我感觉不错,所以今天干活特别有劲”这种描述中,行为被归因于情绪的好坏。但是,在斯金纳的分析中,你会发现,让一个职工不去上班,感到灰心丧气的是工作中缺乏正强化,而让人心情愉快、工作带劲是因为工作中有正强化。换句话说,内部的情绪状态是外部环境影响行为的副产品。在解释行为时真有必要避开内部的情绪和状态吗?那样做有什么不妥呢?从斯金纳的角度讲,对于这些问题的回答是:如果不避开这些问题,在处理个人和社会问题时就会使我们走向迷途。不那样做就会使我们过分重视不可直接观察和改变的内部状态,而忽视了可以直接观察和改变的外部状态。简而言之,当我们没有直接去找问题的原因时就是在浪费时间。斯金纳认为通过分析和改变强化的顺序,也就是行为出现的情景、行为本身和行为的结果,可以使个体和社会更好地发挥各自的作用。而试图去分析和改变内部状态会是一条没有效率的弯路。在斯金纳看来,不论以这种或那种方式,或迟或早,如果要改变外部行为——情绪、体验、思维、决策、计划、动机等,就必须改变外部环境。对于斯金纳而言,为什么常依赖情绪和其他的内部状态来解释行为是没有什么秘密可言的。其一是因为它们是即时的,也就是说它们总是伴随外部行为的出现而出现,是个人马上就会体验到的。例如,如果我们买到了劣质产品,我们会向那家商店写封信抱怨他们的产品质量不好。在我们写信的时候常会感到愤愤不平。如果要问我们为什么写这封信,最直接的原因可能就是我们的气愤。但是事实上我们写信的行为和气愤都是由外部的客观环境所引起的。由于诸如气愤、憎恨、爱、高兴或急躁之类的内部反应的强度更大,所以常被当作是行为的原因。内部状态之所以常被用来解释行为的另一个原因就是环境解释难以控制。决定一个人在当前情景中的体验和行为的也许是一个复杂的、非常细微的长期的环境因素。由于找到关键的环境因素非常困难,所以就常用情绪体验来解释行为。虽然斯金纳认为内部事件不是行为的起因,但他并没轻视它们的重要性。事实上,他之所以鼓励人们广泛使用正强化,就是因为他认为正强化物会带来愉快的体验。他将这种体验与由负强化物或惩罚所带来的不愉快情绪相对比,认为前一种更有效。此外,他提出的教育方法也被用来改善思维的外部行为、外部技能。斯金纳的这套方法所隐含的意思是:通过改善外部环境可以改善情绪体验、思维和其他内部过程。斯金纳在挑战传统的对待内部状态的方式的同时,还指出我们对于“自由”和“尊严”的概念已经过时了。事实上,原有的概念中包含的一些行为阻碍了社会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作用。在他的《超越自由和尊严》(1971)一书中,他指出,以任何一种方式来逃避控制的企图都阻碍了行为主义技术得以广泛传播。在他看来,我们过于关注我们的自由和尊严,而忽视了包括个人和社会在内的更大的进步,而这种进步可以通过系统地、广泛地进行行为控制而获得(这是建立于正强化基础之上的)。虽然斯金纳认为我们应该远离那些厌恶刺激,例如惩罚的威胁,但他认为我们将所有的东西都说成是坏的将会很危险。而且,如果仅是在个体自动地做出那些行为时才给予个体尊严和价值,那么人们就会不愿意使用行为技术来改善人们的行为。他认为这才是关键的问题。人类是否能生存下去,就看是不是创造了一种可以产生和维持更理想的、更有建设性的行为。斯金纳的假设是:我们的行为受到这样或那样的控制,但是如果控制中包括的是系统的正强化,个人和社会都会最大程度的受益,人们会最大程度地体验到自由。他说自己就很幸运,因为自己的行为中很多(例如研究和写作)是受正强化的控制;因此,虽然他假设他的行为和别人的行为一样完全是基因物质和环境因素的结果,但他仍感到很自由。斯金纳的操作性行为主义至少有两个水平可以考虑。我们刚才讨论的问题就和其中的一个水平有关,这个水平与斯金纳技术应用的关系更大。这个水平上存在的争议也最多。他对于根深蒂固的用内部状态解释行为的做法,以及对自由和尊严的挑战受到了许多严厉的批评。他在这个水平上提出的问题可能还需要进行一番激烈的讨论。在另一个或者“分子”的水平上,行为主义方法包括了一系列的拥有实践意义的概念和程序,如果有关行为主义的概念和程序不能在分子水平上得以运用,就不必接受上一个水平的观点。正强化、消退、强化安排、塑造、强化的可能性等等,都提供了进行分析、控制和提高行为的基础。在科研机构、医院、商界、工厂、学校、家庭、个人行为治疗机构中常使用这些技术,而且取得的效果喜人。规则控制行为的概念在对斯金纳心理学的讨论中常被忽视,但它却增加了激进行为主义的实际意义。它表明了这样的事实,那就是意见、警告、建议、指示、法律等等可以影响行为。这种规则一般指强化的可能性,也就是说它们指出了在特殊的情景中作出某种反应会带来的可能结果。在治疗中、教育中、生意场上、政府部门,事实上在所有人们用语言交流的场合中,可以传递真实的强化可能性的规则能得以清楚地陈述是很重要的。在本章中我们曾提到,一个人是否能一直受某种意见、警告、建议等的影响,常常是受到该行为的强化结果的影响。如果我们听从了某人的意见之后得到了强化,我们就信任他,于是就有可能再听从他的意见。然后效果就会泛化,我们也易听从其他人的意见。在涉及到模仿时也会发生类似的事情。如果我们模仿他人的行为获得了强化,那我们再次模仿的倾向就会加强。有些规则虽然重要,但我们不能服从它。例如,斯金纳观察到那些试图通过建议或警告的方式来告诉大家“我们面临的现状可能会毁了我们”的人,他们面临巨大的困难。像环境污染、造核武器、人口增长过快这些对社会有危害作用的活动,对于那些可以从中获益的人有即时强化的作用,而它们的破坏作用却显得很遥远,影响作用很小。他强调说:“预料的结果离我们越远,我们听从意见的可能性就越小。”(Skinner,1987)。而且,由于警告是一种厌恶刺激,我们就会倾向于远离或忽视周围的警告。斯金纳对于世界的前景并不乐观,他认为也许会出现致命的灾难。(见凯瑟琳·费舍的文章,《对世界的诊断)》,载于《美国心理学协会追踪》,1982年10月,P.25,其中包括了很多斯金纳的语录。)虽然他认为可以通过控制环境中的变量来控制个人的行为,但是他觉得在一些有重大意义的社会问题上,相关的因素可能超出我们的控制范围之外。最有影响力的人或情景受影响的因素是难以得到改变的。最好是大家提供的意见和建议能影响政界、商界和宗教界的领袖人物。但那是否会成为现实还是个问题。如果那些领袖们的行为结果可以受到即时的影响,也就是有可以强化他们行为的结果,那将会有所帮助。而且,培养出的新领袖要更能听取大众的意见。斯金纳相信,要让我们拥有美好的未来,必须由科技引路,必须将对行为科学分析的结果用于实践。第四章 卡尔·罗杰斯和人文主义现象学 罗杰斯传略1902年1月8日卡尔·罗杰斯(CarlR.Rogers)生于芝加哥郊区的橡树园;1987年2月4日髋部手术之后,卒于加州拉霍拉,享年85岁。他的父亲是一位自由职业者、土木工程师。他的父母都是信教的,母亲的观念更为传统。罗杰斯一家关系密切,他说他的父母是尽职和充满爱心的,都很实际。家中有六个孩子,其中五个男孩。罗杰斯12岁时,父母买了一座离芝加哥30英里的农场。在他念中学时,父母常要求他承担杂务和其他一些农活。他的学业优秀,并于1919年进入威斯康星大学深造。在大学他参加了许多活动,包括作为世界学生基督徒联合会代表到中国的旅行。他曾因患十二指肠溃疡而休学一段时间。罗杰斯在只修完一门心理学课程后,于1924年获得历史学本科学位,并于同年结婚。(其妻卒于1979年,他们有两个孩子。他的女儿有时与他合作一些项目,儿子进入了医学领域。)罗杰斯在纽约的联合神学院开始其研究生的学习。虽然他觉得在那里的学习非常有意思,但还是开始意识到一点,他不想被束缚在某项特殊的宗教学说上,最后他转到了哥伦比亚大学的师范学院,从事临床及教育心理学研究。1931年他获得丁该学院的博士学位。罗杰斯在1928年获博士学位前,便开始在纽约、罗切斯特工作。主要是为法院和保护儿童社会的儿童研究部门介绍来的犯罪和贫穷儿童工作。此后,在一段短时间里,他做过罗切斯特咨询中心的指导员。1940年,罗杰斯担任俄亥俄州立大学教授,从1945至1975年与芝加哥大学咨询中心有密切联系。此后他又迁往威斯康星大学。1964年他作为当地成员加入了西部行为科学研究所。从1968年至他去世,他都是加州拉霍拉人文研究中心的成员。罗杰斯的主要著作有:《咨询和心理治疗》(1942),《来访者中心疗法》(1951),《论人的形成》(1961),《卡尔·罗杰斯论团体治疗》(1970),《成为伙伴:婚姻及其他选择》(1972),《卡尔·罗杰斯论个人力量》(1977),《存在的一种方式》(1980),《为80年代学习的自由》(1983)。由豪沃德·科斯根堡和沃禾里·兰·亨德松两人编辑的两本罗杰斯著作在他去世后出版。分别是:《卡尔·罗杰斯文选》(1989)和《卡尔·罗杰斯:对话》(1989)。第四章 卡尔·罗杰斯和人文主义现象学 人文主义现象学罗杰斯关于人类的学说通常被认为是“自我理论”,“现象逻辑主义”,或者说“现实化理论”。这些名称都强调了他思想中的某一些重要特征。术语“人文主义现象学”并不普遍使用。但是,笔者认为这是一个概括罗杰斯地位的一个相当恰当的术语。据前布兰得斯大学著名教授亚巴拉罕·马斯洛说,人文主义现象学在美国心理学里建立了“第三种力量”,其余两种力量分别为心理分析和行为主义。罗杰斯本人就可被看作这“第三种力量”。像马斯洛一样,罗杰斯把人类视为有一种趋于实现的自然倾向。(虽然“实现”的含义在二者理论中包含成长和基本潜力之实现。人类被看作具有发展倾向,总是向前运动,关心生存选择。)罗杰斯假想人的本性是向善的——我们并没有什么消极和邪恶的本性世代相传。他建议说,如果我们不是被改造成社会化的模型,而是我们的本来面目被接受,我们将会以有利于我们自己和社会的方式生活。罗杰斯指出,人类从根本上需要和要求个人满足及与其他成员亲密的关系。总之,罗杰斯的观点是明显的人文主义观。现象学又怎样得到体现呢?现象学强调个体直接的意识体现在决定现实时的重要性,而罗杰斯也主张,理解人类行为需要了解这些个体对现实的感悟。他认为,我们每个人的行为都与我们关于自己和周围环境的主观认识一致。即暗示说,客观现实(无论是什么样的)不是决定我们行为最重要的因素;或者说,我们基于自己怎样看待客观而行事。一些人试图靠考虑尽可能多的信息源(如各种感观数据,别人的见解,科学研究的结果)来仔细检验他们关于客观现实的主观想法,但另外的人却不那么喜欢可能矛盾的信息,而更喜欢严格坚持某种观点。没有一条明确途径能通向赖以生存的客观现实。但罗杰斯相信,对所有信息收集可能性的开放和敏感,一般会保持个体沿一个较为满意的方向走向不断的成长和满足(实现)。人对内在经验(感知、情感、思想等)的开放和敏感要像对外部环境那样。据罗杰斯说,人类不知道他们所有的潜力。我们都处在一种存在和变化的状态中,所以现在制定绝对标准来衡量,使我们能够持续个人化和社会化的发展。但是,(预测)人类持续发展的这种长期性成果是超出我们现有知识范围的。在罗杰斯的临床治疗和研究工作中,他尝试着使用一种现象学的方法去理解人类行为。他试图从第二者的角度去解释(第一者)认清客观现实的困难。尤为重要的是,他为理解个体的人怎样看待他们自己而作出努力。即假想人们总是臆造出自己是谁、是什么及与他人关系的性质。以下几个例子可以进一步说明,当试图理解一个人的行为时,考虑他的现实观十分重要。一个人可能认为一条走近的大狗是令人害怕的,而另外一个人可能觉得无所谓或感觉它是友好的。结果呢,这两个人对狗的应激行为就很可能不同了。类似的例子,三个经历跳槽的人的行为会不同,一个会视之为挑战,另一个视为对安全的威胁,再一个视为恼怒的事。同样极为重要的是,我们每个人看待自己的实现的方式。那些认为自己没有多大价值和不相信自己决断力的两种人行起事来,不同于那些认为自己有价值和自信有能力作出人生选择的人。简言之,提及罗杰斯的人文主义现象学个性理论,就会注意到他对人类作为个体的尊重。这些个体有一种为成长和满足而奋斗的倾向,正如他们最基本的人性。这些个体须在他们特殊的关于现实的概念体系中得到理解,关于人类潜能,罗杰斯基本上是个乐观者。他感到,如果人们从禁锢、堕落的社会影响中解放出来,他们能够获取高层次的个体和人际的功能,并能避免妨碍进一步成长和实现的现实扭曲。第四章 卡尔·罗杰斯和人文主义现象学 决定论加自由决定论(此理论认为行为不受人为控制的多种因素决定)与自由(它认为行为是人的选择或自由意志的功能)问题在罗杰斯思想中相当复杂。他主张同时认同这两种可能性的立场。他说决定论“是现代科学的基石”(Rogers,1983,),作为一个科学家他接受这样一个事实:行为完全是被决定的。他相信有价值的信息能凭研究影响人类行为的客观因素而收集到;然而,他进一步指出,仅当这种信息与其他来源的资料组合时,才能最有效地加以利用。(这些资料,来自个人的主观感受和与他人的共鸣。)也就是说,客观的科学调查(以决定论的假设为基础)在研究人类时有一定地位,但由于它遗漏了某些因素——人的内在体验(内在感受、思想、情感、观点、记忆等的总称),而显得有限起来。为了更详实地了解这种体验,人们必须主观地衡量他们自己,并尝试获得对与他人体验的共鸣。作为科学家,罗杰斯认识到决定论观点的有用性。作为治疗者,他在两者上的着重点是不同的。他看到把治疗关系中的人们视为有选择自由这一点的效用。此种选择自由以对他们体验汇总的开放和敏锐为基础。他认为,他的来访者(罗杰斯喜欢用“来访者”而不用“病人”)在向自由迈进的同时,也就在对他们总的内在体验和社会生理环境的反应中防御性和扭曲程度得到减轻。罗杰斯认为,心理失调的人不太自由,他们的行为受到严格的约束;相对而言他们不擅长运用自由选择,并且经常感到不适的压抑和束缚。这是由于他们否定或扭曲了他们的内在体验,正如对他们的外部环境条件一样。罗杰斯认为,当人们功能健全的时候,他们体验到一种可观的自由感。这些个体行为起来也像他们是真正自由的一样。可以说他选择有效的各种行为方式。这些方式与所有现存的内在、外界刺激物相符。然而从另一个不同的观点可以说,既然某些行为会比其他行为更令人满意,那么人们的行为由一切存在的因素决定。看来罗杰斯认为,在个体选择的同时,他的行为正由存在的所有相关条件决定着。这个开放的、敏感的人完全意识得到内部发生的一切,同时对外界存在的因素也有一个精确的画面。这个人是自由的,但他将采取一种特殊的行为过程。在所有现存刺激物具备的条件下,有某些行为从主观和客观两种视角来看都是非常有创造性的。在这种情况下,决定论和自由没有任何矛盾——从某种意义上说,它们是相吻合的。如果这种讨论看来费解、不易懂的话,罗杰斯本人也承认,关于决定论和自由之间存在的矛盾他也很困惑。在这个问题上,罗杰斯一个非常重要的思想是,这两种假说都很有意义。在他看来,决定论在对行为的科学分析上起了很重要的作用,而自由的观点对有效的个人及人际功能(例如,在治疗关系上)颇有建树。第四章 卡尔·罗杰斯和人文主义现象学 数据来源罗杰斯的思想主要发展于“来访者中心”治疗关系这一背景条件下。在谈及这种由罗杰斯创始的治疗法时,有一点必须说明(此问题将在本章稍后部分详述),使用术语“来访者”是因为它强调接受治疗者主动的、志愿的、负责的参与;同时,它暗示了治疗者和寻求帮助者之间的平等,避免暗示这个人有病,或他正在被实验之嫌。“来访者”中心疗法着眼于来访者为控制其真实体验并形成有意义的、令人满意的生活方式所付出的努力。罗杰斯认为,个体拥有能力发现使他们焦虑、不悦的东西,从而给他们的生活带来改观。然而,由于各种消极的来自父母和社会的压力,这种能力可能是隐性的。这种情形下“来访者”中心治疗师可以帮助把先天倾向移向个人化的理解及成长。治疗师提供一种温暖的、接受的气氛,在其中来访者可以开放地表达他们自己。提供建议或者矫正“来访者”并不是治疗师的任务。或者说,治疗师的职责,是在来访者向更好地认识自己的内在体验及影响他们的环境而努力的过程中,提供诚恳的接受和理解。罗杰斯这些思想的一部分,及其唯一性的实现,于1940年明确化。当他从其临床实践中积累形成假说,并尝试在以后的临床工作中证实这些假说时,治疗实践与理论有一种交互作用。他感到他的临床经验为他的人性观以及个性发展或受阻方式理论提供了大量的支持。他仍然相信他的基本理论,而他所进行的与他人相处的经历支持了这个信念。罗杰斯并不满足于对其理论设想有效性和主观判断。他和同事试图通过客观研究“来访者中心”疗法中个体发生的变化,来证实关于利于人类成长和实现的几种假想。例如,在治疗过程(罗杰斯和他的学生在1940年率先使用这种方式),(有“来访者”的同意)制作几个阶段的记录。通过对这些记录的分析,他们认为某些典型的、较有序的变化发生了,条件是存在于“来访者中心”治疗关系中的坦诚接受及加入:1.对“问题”的口述及自我贬损性评语,随治疗进展而趋于减少;2.极富洞察力的、自我接受的描述(并且在有些情况下,暗示接受他人的描述),以及对计划、目标、决定的谈论,出现了并在以后的阶段中增加出现率。当然,并非所有的来访者都体现这种模式,但罗杰斯深为体现的人数所鼓舞。Q选择法在研究在治疗前、中、后期,来访者关于“自己”的概念的变化时被使用。在治疗之初,来访者关于他们自己是什么(现实自我)与他们感到自己应该和想要是什么(理想自我)存在巨大差异是一种普遍情形。现实自我和理想自我的差异可以用Q选择法测量,这一方法对来访者的主观体验提供了一个客观尺度。来访者会被要求做100个左右的描述,每个描述印在一张单独的卡上。描述如“我懒”、“我经常感到有罪”、“我通常是快乐的”、以及“我公开地表达感情”,被归为几档,这些档从一个极端(很体现我的特色)连续划分分布至相反的极端(根本不像我)。通常来访者有机会使用9到11个档,中间档是他感到中庸的描述。来访者可能被告知每档中都须选择一定量的描述,这是为了在它们与他对应时提高这些描述的区分度,同时便于数据分析。当来访者首先根据他们看待现存自我(自我选择)的方式,再根据他们想要做的(理想选择)作出选择时,他们自己与理想自我的一致性就可以定量估算了(使用一种称为“相关分析”的数据化手段)。正如前边提及的那样,这种手段可以在治疗前、中、后期使用,以期测定现实自我与理想自我之间矛盾处的变化。这种矛盾应随着“来访者中心”疗法的进展而减少,来访者也应变得更像自己,同时某种程度上,在关于他们应该是什么上,变得实际起来。虽然这些成果不一定总能获取,但是关于疗程中自我观念的积极变化,总有一些论据支持罗杰斯的假说。最重要的是,罗杰斯试图为他的假想提供客观的、定量的证据。我们介绍了两项主要研究努力的例子,以此为罗杰斯的一些假想提供客观、科学的证据。还有其他一些努力应被提及,一些为他的思想提供了实质性支持,另外一些解释了矛盾的资料。主要是说他的观点仍然成立,仍然重要,很值得考虑。下一步将讨论大量由罗杰斯用来阐发个性发展、构造以及构建他的个性理论的概念,其中一些已在前面提到。必须指出,罗杰斯并未把他的关注放在个性构建理论上。他的焦点在于个性改变的过程。但是,一些确实构成个性理论的思想,却出于上述中心兴趣。他的理论概念基本上源于临床经验和其他观察的推理。第四章 卡尔·罗杰斯和人文主义现象学 实现倾向罗杰斯认为,实现倾向是一种独立的、基本的人类动因。他认为人类有机组织先天地趋于保持自身,并且努力提高,这正是他所谓的实现。早先使用的词组“成长与实现”,指的是实现的主要方面,大体上可以视为与“实现”的同义。然而实现也包括有机组织的维持。在罗杰斯看来,我们生来就是要向着实现茁壮地成长的。我们基本上是积极的、求上进的,并且当条件适合实现时,并非每个人都会做出一模一样的事。例如,一个人可能选择被紧密融合到家庭生活以及对孩子的培养上,努力提高他在此背景下的体验,然而另一个人可能会非常投入到增强他的专业能力以及发展有意义的非婚社会关系上。罗杰斯暗示说,没有必要去设想导致这些不同行为的不同动机,只要断定一种动机——实现倾向——_并且继续研究导致实现出现的条件就足够了,不论这是否涉及特殊行为。虽然在具体情形,实现因人而异,但仍存在一些普遍适用的总结。一些实现过程下出现的普遍特征是:可塑性而非僵化,开放性而非保守性,自律性(自由度在外界控制中变大)而非恣意性。在他的思考中,罗杰斯是整体性的,他倾向于观察整个有机组织以理解并解释行为。他定义了整个作用的行为个体,而不是试图把每个行为作为独立事件来分析。他的实现倾向这一概念适用于整体有机组织,这个倾向是能量的唯一中心源,并使整个有机体向维持和改善发展。它涉及到(包括那些在先前段落中提到的事物)这些领域,如试图获得空气、水、食物等等,人体器官与功能的区别,使用工具和其他文明器械时提高的效率,通过生育的实现。如果利于这种成长的条件存在的话,健康的人体组织由于实现的倾向,在其能力许可下,会移向不断的成长。罗杰斯强调说,发展中的个人需要体验那些在其生活中有重要意义的人的无条件接受。第四章 卡尔·罗杰斯和人文主义现象学 自我及自我实现自我或自我概念理论在罗杰斯心理学中非常重要,以至于他的理论经常被称为一种“自我理论”。在《卡尔·罗杰斯文选》(参见本章末)中,他说一个人看待他自己的方式是预测将发生行为的最重要因素,因为伴随现实的自我概念,还有一种对外界现实和该个体认为他所处境况的真实的感知。这个自我是个体经验的某些方面的自然衍生物。新生的婴儿是一个有机组织,其内在体验(也指感知领域或主观世界)是一个相对无差别的、构成其现实的感觉及领悟的总和。随着实现倾向把婴儿推向感知潜能的维持及发展时,与其他重要人物(如父母)的交互作用出现。当这种情形出现时,婴儿的部分生理体验变成了“自我”或“自我概念”。某些感觉和领悟变得可区分了,如“我”(主格),“我”(宾格),“我自己”或者与之相关的概念。这就是自我经验。罗杰斯指出,存在一种使“自我”成为不定的、易变总体的趋势,但在任何指定时候,它仍有一些特性至少能够由客观方法部分地测定,如Q选择法。当自我如此描绘时,它是个体总的本能体验的一个特殊部分。此人也许不一定在任何时候都能完全意识到构成与自我相关的所有体验,但这种意识是可能的。有时不遗漏实质性含义并以简单术语描述某事物是非常困难的。然而,以下却是一种尝试。试图以较易懂的语言来解释前两段,并且补充一些观点。刚出生的婴儿,除了一般意义上的认识,是不知道自己是唯一的独立实体的。当他们生长发育及父母和其他重要人物影响他们时,每个孩子才不断意识到有一种“他”的东西。孩子开始说“我想要”,“我想”,“把那个东西给我”,“这是我的”,以及“让我来做”,这些自我意识刚开始时趋向于多变,而且孩子有时感到“快乐”,有时“不安全”,有时“好斗”,等等。一些人却对他们是谁、是什么形成较为狭隘的、静滞的看法。罗杰斯认为人类有能力感知他们的全部体验,但是这样做要求开放和对体验的敏感性,它可能会被重要人物(如童年时代父母,婚姻伴侣,或成年时代的好友)所鼓励或不鼓励。如果这些重要人物一直在接受一个人的所有内在体验,那么此人的自我概念很可能非常丰富——他不必根据他人的标准来塑造(这个话题以下会详细讨论)。当自我和自我概念发展时,实现倾向的作用是使生物体的这个新生部分实现。罗杰斯把这个指为自我实现倾向。这种自我实现倾向可以视为一种更为基本的实现倾向的子系统。(要记住,这种实现倾向是有机体的动力。自我的发展是保持和增强机体的总体倾向的发展。在自我形成时,有些实现倾向以自我实现表达出来。)在我们继续讨论之前,先总结一下至此本章讨论的问题:罗杰斯是人文主义者,他相信人类是性本善的,并且他们适应生存。他也持一种现象逻辑学观点,此观点隐示如果一个个体的行为要得到理解,那么理解他对现实的看法是很重要的。他认为决定论对于一些一直在寻找因果关系的科学家来说是正确的理论,但是他认为在其他情况下有必要考虑到人是有自由的。罗杰斯通过客观研究和假想及其他主观的人与人之间关系两种途径进行对人类的研究。罗杰斯心理学的一个基本假设是一个“有机体”(可以视为一切体验的发源地,这是一个比“人类”更为术语化的词)有一种独立的、根本的最主要的动因,这就是实现的倾向。这种实现倾向为保持、改善有机体的体验和潜能服务,即,它催化实现。有机体成长和辛劳的一个结果是“自我”、“自我概念”的发展。一些实现倾向作用于“自我”或“自我概念”的扩充及实现,这个实现倾向的子系统叫作自我实现倾向。第四章 卡尔·罗杰斯和人文主义现象学 有机的价值过程有机的价值过程补充、支持实现倾向。它与实现相联系,并且有助于更详细地解释有机体成长的这种积极导向。在罗杰斯的观点中,婴儿的价值衡量过程是高效而非常基础的。婴儿的价值观很清晰,喜恶很分明。维系、改善(实现)该有机体的经历是受偏爱的,反之则应受排斥。当婴儿饥饿时,它会喜爱食物,饱足时就会视之为排斥性的。喜欢的东西普遍与温暖和抚慰的安全感,以及新的经历,如观察自己的身体、学走路、玩新玩具(正如罗杰斯指出,婴儿显示着“无尽的好奇心”)有联系。疼痛、突然的大噪音、苦味被婴儿视作不好的。一般地说,我们生来就知道喜欢和讨厌,对我们有利和不利的东西。婴儿期这个价值衡量过程正在进行,易变且易操作。标准或者说某物被肯定或否定地衡量,取决于是否该物维系或改善了这个有机体,并且发展了“自我”,这个在生命早期的衡量过程是自发产生作用的,没有预先想好的判断或有有意的、详细的想法。罗杰斯十分相信,如果我们能够保持这种功能,即如果这个有机体衡量过程能够持续顺利而灵活地生效的话,我们都会变得更好。这个衢量过程发生在个体身上,与其渴望、不渴望的内在体验紧密相联。如上所说,我们每个人生来就主观地知道什么对我们的发展和实现适合、不适合。后来这个内在的生存指南怎样了?罗杰斯指出,到成年时,我们许多人已同自己的有机体衡量过程失去了联系。在价值观中,我们变得保守、不定、不安,经常消极地生活在防御和焦虑中。在通向成年的某个地方,本能的衡量过程停止了正常工作,而它本应该引导我们到更为丰硕和充实的生活方式上。为什么呢?这个问题的答案,已经被提示过了,现在我们来详细地讨论。第四章 卡尔·罗杰斯和人文主义现象学 无条件积极尊重当自我发展时,个体要求被爱与被接受,有一种他人对自己积极尊重的需要。罗杰斯暗示这种对爱及情感的需求是天生的(Frick,1971)。由于这种需要,孩子生活中的某些人(如父母)就显出巨大的重要性了。这些有影响的人(如父母)能够通过给予或者不施予爱、接受而极大地影响孩子,他们的影响会胜过有机衡量过程的影响。换句话说,为了被接受,并获得所需的爱、情感,孩子可能会被迫取悦父母和其他重要的人,还会淡漠他自身的内在体验,这个孩子可能会逐渐变得越来越与自己不和谐而更成为社会影响的产品。如果这些大人决定什么是对错好坏,那么个体的有机衡量过程这一角色就被篡夺了。那么,在生命早期,我们就学会像别人看待我们一样看待自己。我们开始喜欢或不喜欢我们整个的自我经验结构,与父母或其他重要的人的突然出现无关。换句话说,我们编入自身的一套价值观一开始就适应外界,而对其他重要人物的价值的内化,导致了与我们自己有机体的衡量过程疏离。(这个推理与弗洛伊德的观点互峙。他坚持有鉴别地对父母价值观和标准的涉人(在俄狄普斯恋母情结的分析中)对保证社会规范传到下一代是很重要的这一事实,导致“超我”的增长,使孩子社会化并给本能的幼稚的冲动带来更多的控制。结果,它有益于把社会建设得更强而非更弱的和谐(虽然人的本性和社会需求的根本冲突还会继续存在)。)这种他人的介入价值观,即我们开始或多或少以之为生的价值观,大都倾向于僵化和不变,与之鲜明对比的是灵活多变的有机体衡量过程价值观在早期婴儿期的作用。罗杰斯指出,许多介入价值观经常是在家里、学校、教堂、环境等等学到的。这些观念可能会与有机体验冲突,但它们经常被接受,以维持其他重要的人对自己的积极尊重,如:1.性是不好的;2.无疑问的服从权威是好的;3.挣钱很重要;4.广博的知识是好的;5.零乱的、盲目的学习是浪费时间;6.共产主义是完全坏的。其他的例子可以是这样的大众信条,即男人哭泣或互相拥抱,女人独立自主或独断都是不当的。人的自我尊重(一个人对自己价值的衡量)由这些介入价值观念决定,这是罗杰斯的一个重要观点。正如罗杰斯所指出的,“从某种意义上个体变成了他自己的重要的社会他人”(Rogers,1959)。“价值”的条件以这样的方式发展,所以我们仅当我们以某罗杰斯认为,父母价值观和标准的涉入,如果不与自己的有机体验、衡量过程结合的话,对社会及个人都是有害的。与基本有机体验、有机衡量过程推动联系的人,更可能形成焦虑、暴躁等特征,并且对一个和谐社会做出贡献的可能性较少。些特别方式思考、感受、行为时,我们才有对自我的尊重;其他思想、感情、行为(那些还未被重要他人接受的)被视为没有价值的,且倾向于从自我概念中排除出去,以保持自我尊重。一些自我体验可以被排斥,即使从有机衡量过程讲它们是正确的。(即某些自我体验可能会被拒绝,虽然它们有实现的价值;由此基本的有机体和自我自然的维持和改善也被忽视了,仅为了迎合外加标准。)重要他人认同的思想、感情、行为(和最终由个体自己认同的,以维持积极尊重和自我尊重)可能会与那些个体自身概念和内在体验形成一种近乎完全的割裂。这种情况是很不健康的,导致人处于抑制、低效中工作,感到紧张、焦虑。人与有机衡量过程的分裂必然发生吗?不,罗杰斯认为,并不必然发生。然而,在这样一个世界里,有如此多的强加的好和坏,对与错,可取的和不可取的价值观,个体摆脱窒闷的由父母、老师、雇主、朋友、配偶及其他重要人物传递的社会规范和准则的强大影响是很不寻常的,摆脱其他需要接受自己的重要他人的影响也很难。然而,个体能够保持与有机衡量过程联系并,终生保持平衡和改善自己是有极大可能性的。这种情况产生的一个必要条件是体验无条件积极尊重,这在罗杰斯心理学上是最重要的概念之一。当一个人感到他的所有自我体验(感情、思想、感悟等等)都平等地值得其他重要人物的积极尊重时,无条件积极尊重就被接收到了。当另外一个人的全部自我体验都被平等地衡量时,无条件积极尊重就被传达出了。或者说,无条件价值就被赋予那个个体了。罗杰斯暗示说,“接受”和“奖励”与“无条件积极尊重”一般是同义的。如果我们被接受或被奖励了,我们就被无条件地衡量了;我们可以感知到内在体验的全部范围,而不用否认或拒绝那种体验的任何方面,以获得和保持他人的积极尊重。无条件积极尊重不应该被认为是一种绝对的,“完全或根本不的”概念,完全体验他人的无条件积极尊重或完全无条件积极尊重他人是极不可能的。这种尊重在不同的人际情景下存在于或大或小的范畴,且能够经常得到增加。为了澄清一种可能混淆的问题,我应当指出,如果一个人被接受或奖励了,接下来不一定他所有的行为都必会得到平等的衡量(Rogers,1959)。例如,打人会令人皱眉头;但这个打人或有欲望打人的人,可以被接受。从这个角度看,无条件积极尊重还是保持下来了。根据这条推理线索,父母可能会表达对孩子行为的不悦,例如朝餐桌扔食物,打弟妹,用锤子砸墙,对邻居不礼貌,扯狗的尾巴等,但同时又让孩子知道他们接受他想做这些事的事实。即,他们不会让孩子的行为影响到他们全部的爱或对孩子感情的接受。无条件积极尊重的实际运用有时显然是很难完成的。面对孩子(或任何人的)气人的、捣乱的行为,接受他的必要存在并不总是容易的。我们经常容易发火,以撤消爱、感情、接受为威胁,但是发火没必要产生和撤消爱相联系的坏影响;即使我们生他人的气时,仍有可能“奖励”他们。(在罗杰斯的早期著作中这种强调似乎在于对他人的一种相当温和的方法,尤其治疗师的态度。以后他又说,在一种接受关系的背景下,许多感情都可以相互地、有效地表达,即使涉及到生气或愤怒时(Frick,1971)一个家长、老师或朋友可以对一个孩子、学生或同伴表达爱和接受并不受到影响,尽管对某一行为表示了烦恼、气愤或不赞成。重要的是在具体情况下对他人及其思想感情的尊重保持着。如果这种情况产生了,个体没有必要把自己同其内在体验隔离开来,即使他们可能会压抑一些令人陷入混乱的行为。行为抑制是最可取的,当人们选择如此行事时以此作为对其总体体验的反应,这些体验可能包括知道某种行为会伤害或使他人不悦。随着人们在无条件积极尊重的环境中成熟时,他们变得越来越能够对一个完整体验流的原则做出选择、决定;有机衡量过程编入各种因素,及有机体的维持改善,并且自我趋于包括对行为的社会结果的考虑。换言之,基于其内在的对整个相关的内外因序列的衡量原则,人们能够选择行为或不行为,包括他们的行为对他人的影响。在讨论来访者中心疗法时需要澄清的是,无条件积极尊重在治疗关系中是必要的。治疗者必须感到来访者都是值得尊重的,不考虑他的感情或行为。当来访者被接受了他们是什么时,他们就可以开始放弃对自我体验的排斥或否认,这种自我体验由于早先被暴露于有条件的而非无条件的积极尊重,而被否认了。罗杰斯对来访者中心疗法过程中发生的积极变化的观察和研究,支持了他对无条件积极尊重的有效性的信念。第四章 卡尔·罗杰斯和人文主义现象学 和谐与不和谐和谐是一种调和或协调的状态,不和谐是一种矛盾或不协调状态。随着罗杰斯观察来访者努力朝着与有机体验更一致的方向改变其自我概念,和谐和不和谐的概念在他的理论中产生了。换言之,来访者正从一种自我概念与有机体验不一致的状态,移向这两方面之间增加的一致状态。罗杰斯说,术语“无差异”、“整个的”和“真实的”,可以被视为与“一致”同义,来访者中心疗法的一个主要目标是允许来访者获得一致状态。自我怎样变得与有机体验不一致的呢?这个问题已得到部分解答。然而,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所以要保证重申和进一步说明。罗杰斯认为自我从自然的有机体验过程中分离,是人体中一种基本的分离。这种基本的分离开始于有条件积极尊重被体验到时。当重要他人的爱、情感或接受被有条件地提供时,自我尊重的需要引起个体产生价值条件。他们开始以别人看待他们的方式看待自己,当他们做出“恰当”感觉或行为时(像最初由他人解释得一样时),他们就可以保持对自己的尊重;当他们“不恰当”地感觉或行为时,他们的自我尊重就被降低了。人由于价值条件形成一种淘汰式的自我概念,某些自我体验被接受了,而其他的被拒绝、否认或扭曲。对这些其他意识的清楚感知失去了。也就是说,一些有机体验不再被允许作为自我体验进入意识(换句话说,为了把它放到一边,这些体验不再被标志起来),或者它们仅被允许以某种误示的形式进入意识(它们不被精确地标志)。结果,在人的自我与其有机体验之间,有一个断层,不一致存在着。当自我概念变得不一致时,连带地在自我实现倾向和更基本的实现倾向之间也有不一致。那么这些倾向就以混杂目的起作用,因为不一致自我的实现赶不上有机体的实现。(例如,以事业成功和获得财富的介入价值为方向的自我实现倾向是不一致的,就某些人说可能是与更为基础的、较温和的人际关系和研究可选生活方式的自由的实现需求相矛盾。)这种境况可以导致健康发育停滞及严重的身体不适——除非这个人能够一定程度上恢复一致功能。有机衡量过程陷入一种无效状态,这种内在的导向声音不再向实现指路,人也就失去了选择自由。为了有效选择,个体必须感知到内在感应,并且能够有效地测试现实。不一致个性太恐惧从而不能达到对有机体验和环境条件的重要方面完全有所意识,太多的(内在体验)都是不可接受的或“不悦人”的,以至于受到排斥、否认或扭曲。正如罗杰斯指出的,人们无意识地进入不和谐状态。由于需要他人的积极尊重,特别是在婴儿期,其本我与发育中的自我的不和谐在生命早期逐渐开始。如果个体体验到无条件积极尊重这种“基本的疏远”就并不一定发生。第四章 卡尔·罗杰斯和人文主义现象学 功能完备的人“功能完备的人”这一概念是一种理想。罗杰斯认为,这种理想的个体将代表人类本我的最终实现。这样一个人可以体验来自重要他人的无条件积极尊重,因为没有价值条件存在,个体就能体验到无条件自我尊重。在现实中,还没有人获得这种绝对状态。现实生活中的人在相对时段中发挥作用——有的多点儿,有的少点儿。罗杰斯还指出最好把完备功能视为一个过程而非一个静止状态。功能好的人是一个可变有机体,以最满意的方式适应新环境,向实现的更高水平运动。所以,即使术语“功能完备”可以用在虚拟角度指人类发展的最终,也应该意识到罗杰斯关心实现过程。从实际角度说,功能完备的人就是能够积极地向着不断成长和实现方向运动的人。罗杰斯认为,理想的功能完备的人处于一种一致状态,没有不和谐存在于自我与有机体验之间。这种人清楚地知道内在体验,并不防御或扭曲体验。功能完备的人有效地测试现实,以使满足达到最大程度,而不是去处理不尽如人意的生活条件。同时——这也是很重要的——要功能完备就要能够以和谐的方式与他人维持关系。罗杰斯指明,对其整体体验敏感的人是很可信赖的人,它们的行为让自己和社会都受益,他们作出合理的选择。罗杰斯对基本人性的乐观态度是很强的。功能完备的人与这种基本人性是一致的,他们一生的反应都牢固地定位于其整个有机体验。功能完备就是一种以整体的、有机的方式起作用,合而为一,一致起来;这不是理性的、自我意识的作用。根据罗杰斯有意识的和非理性的思想,本身与全部内在体验失去联系,不是一种达到人生决定的有效途径。功能完备的人明智地选择,是由于与有机衡量过程有密切的接触。罗杰斯多次指出,“人比其智力聪明”。这不是贬黜人的能力来推理,而是表明当人们作为整体的、联合的有机体运作——对所有的体验都开放、敏感——而不是独立认知的、自我意识的理性存在时,人们的功能最佳。简而言之,我们应该与自己的基本情感、感悟和趋势相联系,以这样一种方式,即在一种可变的过程中这些情感、感悟和趋势与理性的考虑相综合,有效地创造出基于整体本能的综合性反应。功能完备中最重要的因素是得到他人的积极尊重,特别是在生命早期,当我们最具可塑性的时候。如果爱和接受是有条件的,并且仅当“恰当的”感情、思想、行为等等被表达时,才能体验到,那么,很可能的结果将是被约束的、低效的功能。如果爱和接受是无条件的,并且不涉及特殊的感情、思想和行为而能被体验到,那么功能完备更为可能。那些主要体验是有条件的,而不是无条件的,积极尊重的人会怎样呢?这些个体注定要在功能低下的状态中度过一生,并且经历心理不适和扭曲的行为吗?未必。来访者中心疗法,前面已经反复提到过的。能够帮助这些人重新与有机体验取得联系,并且减少不和谐。第四章 卡尔·罗杰斯和人文主义现象学 来访者为中心或以人为中心的治疗传统的、并且仍然广泛使用的、描述罗杰斯创建的心理治疗法的典型词汇是,来访者中心疗法。在其事业后期,由罗杰斯及其同事使用的更新的词是“以人为中心”的疗法。在本章末的注解部分,这一名称会进一步讨论。罗杰斯说“心理治疗是一种潜在的有竞争力的个体身上已存在的能力的释放”(Rogers,1959)。这种“已经存在的能力”很可能释放出来,如果以下三种状态条件存在的话:1.治疗师在这种关系中是和谐的——即是真实的、真诚的、团结的、正直而诚实的、没有保守的偏见——并且能够在其自身有机体验的基本原则上与来访者相处。在治疗师感受到了什么和与来访者交流了什么之间存在和谐。罗杰斯多次表明,和谐或真诚可能是对治疗见效的最基本条件(RASKIN&ROGERS,1989)。一致的治疗师不否认他在治疗中体验到的感情,并且愿意公开地表达持续的感情。2.治疗者体验对来访者的无条件积极尊重,这种尊重建立在一种“人对人”的基础上,以及感到来访者是一个有价值的个人,不论其条件、感情或行为怎样。来访者因他是什么,以及可能成为什么而受到“奖励”。其他描述这种条件的词语有“温暖”、“接受”及“非占有欲的关心”。3.存在对来访者通情的理解。治疗师的方法是现象主义学的,努力为了感觉到来访者的内在体验,进入和停留在他的主观世界里。罗杰斯指出,治疗者应该与来访者的体验敏感地联系在一起,且能够有效地表示这种体验被理解了。然而.治疗者不应该涉及到生气、混乱、惧怕或其他一些来访者可能感受到的感情。精确的感知和分享来访者的体验是必要的,但是治疗师应该保持足够的与情感冲击的距离,从而允许清楚的观点得以维持。这样,来访者能够被帮助获得更清晰的观点。罗杰斯相信,当他很通情的时候,他不仅能够使浅显的意思,也能使来访者意识水平以下的意思清晰化。这三个状态条件是有内在联系的。例如,如果治疗者要很有效地接受和通情,一致或真诚是必要的。为了最大的好处,这三个条件应该在很大程度上存在(在实际的来访者中心疗法情景中,它们存在的程度不同)。有一些证据说明,来访者越感觉到这些条件,他获得的越多。(对于创造来访者的积极变化,和谐、无条件尊重和通情这些条件是必要和充分的吗?罗杰斯认为,是的。然而,现有的研究表明它们既不充分也不必要,虽然它们的确看来像是“对结果有利的有价值因素”(Prochaska&Norcross,1994)。然而它们看来促进了来访者的积极变化,证据却不支持这些条件对积极的治疗结果是必要的。和谐、无条件积极尊重和通情有助于创造一种气氛,在其中来访者可以宣泄他们对表达自己的恐惧并且与其有机体验取得不断密切的联系。明显地,这些条件不是靠单纯地说它们存在而被传达给来访者的;治疗者应该真诚地感到他们无条件地接受他们的来访者,而且他们应该感到通情。如果治疗师否认或扭曲现实的不适或缺少接受的感情,这不是一个好情形。简言之,治疗者需要的是一个功能完备的人。在这种治疗关系中虚假使用的条件的尝试,不大可能创造来访者身上的有创建性的变化。治疗者必须真诚。在1986年由科斯根堡和亨德松编辑的《卡尔·罗杰斯文选》(1989,P.135—152)的一篇文章中,罗杰斯提出另外两个条件,除了以上表述的三项主要条件,这两个条件促进成长的变化。一个是对人基本的信任。罗杰斯认为,个人和小组被信任能制定获取他们自己的目标时,很可能发展他们全部的潜能。另外一个条件是,如罗杰斯所定位的,“神秘的”或“精神的”与理性思维过程无关。罗杰斯解释说,当他处于一个治疗者高峰时,他与他的“内在的、直觉的自我”最接近,他的意识状态有点改变了,他是轻松的,并与其“超凡的核心”很接近。当这种超凡的状态发生时,罗杰斯发现他的存在深远地影响着另外那个人的成长及治愈。读了罗杰斯提出的一种治疗气氛的条件之后,你也许会认为一个来访者中心疗法的治疗者必须是超人。事实不是这样。即使治疗者不总是完全和谐的、接受的和通情的(还可能不会持续地信任或获得超凡状态,如上所述),他们仍然可以起作用。幸运的是,如罗杰斯认为,“不完美的人可以对其他不完美的人有所帮助”。(Rogers,1959)。在治疗关系中,一个治疗者感到某些不确定并不奇怪;最可能导致失败的条件,是治疗者否认或扭曲这些不确定的存在而排斥它们。如果治疗者精确地明白他们自身的内在体验,包括他们不适、怀疑或恐惧的感觉,那么害处会影响治疗师与来访者关系的可能性会小一些。治疗者应该把这些感情直接地、公开地告诉来访者吗?例如,一个治疗者应不应该告诉来访者,他们正在谈论的某事已经引起了一种长期不可解决的冲突,或是他因来访者说了太多的怨言而感到害怕。有意思的是,在来访者中心疗法中已经存在一种治疗师一方开放表达的趋势。或许靠更为自我表达的存在,来访者中心治疗师帮助提供一种更为丰富的治疗关系,并且可能觉得保持对来访者感情的真实及诚恳更为容易。当然,治疗过程着眼于来访者不折不扣地对其内在体验的发现仍有其根本的重要性,正是这种不折不扣引导着治疗关系,决定其步骤和方向。来访者中心疗法被设计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是人对其有机体验及有机衡量过程的自闭。有障碍的来访者已经编入价值的条件,这些条件导致有条件的自我尊重以及自我有机体的不一致。自我实现倾向和实现倾向并不对和谐起作用。来访者由于他没有像一个综合的、完整的人运作而体验到焦虑。这里,“潜意识”这一概念是重要的。在罗杰斯的理论中,潜意识指在没有全部的、清晰的意识到一种体验时对它的区分。潜意识认知导致来访者对不完全意识的有机体验的恐惧感。即当自我与有机体之间存在不和谐时,个人并不清楚其基本体验;但是,他们仍能够惧怕这种体验的某些方面。这些方面与在有条件积极尊重的不和谐状态下形成的自我概念不一致。简言之,我们可以由于内部的基本不安而感到痛苦,即使我们与这些感觉和领悟相当疏远,以期维持别人的积极尊重和我们的自我尊重。虽然事实上我们已经不拥有它们,不接受它们作为我们的一部分(于是就与它们失去了清楚的、即刻的联系),这些感觉仍然能够让我们感到不适、恐惧或焦虑。我们潜意识地,而非清晰地感知到这些感觉和感受,它们扰乱我们过分约束的自我概念。在来访者中心疗法中的变化主要责任应在来访者。正是来访者必须重新发现他自己的内在体验,同时对有机衡量过程指示的方向变得再度敏感。罗杰斯的设想是,如果治疗者满足前述的三个主要状态条件,来访者就可以实现上述变化。靠表现得和谐、接受的和通情的,治疗者为来访者设置了一个舞台,在一种毫无威胁的气氛中,检查那些与当前自我概念不一致的和仅以某种扭曲形式模糊感知到的潜意识内在体验。只有来访者可以完成这一点(治疗者不能代替来访者完成),罗杰斯相信,一旦适当的条件被提供了,人类有这种能力。(过去治疗者的角色被称作“非导向性的”,但是这个术语由于“中心法”治疗师的积极参与而变得具误导性;同时,如罗杰斯所说,这个术语对治疗者应着眼于促进来访者成长的因素这点强调得不够。)我们已经讨论了治疗师一方三个必要的态度。但是细节如何呢?治疗者在疗程中干什么呢?发现他们自己失去的体验,以及把这种体验融入自我概念以变成更为完整和一致的人,这一责任是置于来访者身上的。但是治疗者在这一过程中怎样行为呢?治疗过程中的一些交流是非言辞的,例如,治疗者可能通过脸部表情传达一致、接受及通情。他的语言行为目的是使来访者的情感清晰化,或许靠复述来访者说的某事。同时,治疗者的评语表明他与来访者“同在”——即他们共享治疗关系中的困难。治疗者所说的话经常是以一种试探性的方式表述的,如此来访者可以是终极裁判,确定那些评论是否恰当。以下的对话是假想的,而且仅仅意在图示(以一种过于简单的方式)一种可能发生在来访者与治疗者之间的内在交流:.来访者:我不知道我为什么敏感只是似乎每件事唉,我不知道。比如说,如果我的老板说了关于我工作的最细小的事,我都感到痛苦。如果我妻子犯了一些小错,我会反应得有些生气,而且我还可能发火甚至可能走出房子.治疗者:你有这种感觉你感到你对他人说什么太敏感?.来访者:是的该死!我为什么不能做一个人,既可以站直了说我是对的,要不然就承认我是错的?不,我不是。我为什么把事情弄出这么多麻烦来?我只是有这种内部下沉的感觉,并且结束唉,只是感到一切都不成熟,无遮掩的,愚蠢的.治疗者:很痛苦你想要对批评反应得不同这真让你烦恼,因为你不能做到.来访者:我能够。这种我感到的不良感觉——对我一点不好,对别人也不好。但我如何能改变呢?我已经累了——老弟,我已经累了!似乎我变得太善感,而不能直视事物,并且总以反复地做同样的事告终不断地做同样枯燥的事.治疗者:嗯看来确实难以改变没有变化——不良感觉不断发生是吗?.来访者:是的,正是这样。我不断地重复同一模式。我猜很难对我自己承认我确实犯了错误——即我不完美——而且我想我感觉到如果人们知道我的错误,他们就不会在乎我了。或许这就是为什么我如此敏感或许是因为我不想让别人看到任何瑕疵——因为也许我害怕他们会不喜欢我或不尊重我.治疗者:我知道了嗯你老是重复做这件事,因为很难承认你也许有一些错误。并且你感到害怕,或许别人会不喜欢你或尊敬你,如果他们看到了你的错误一很难改变,是吗?治疗者和来访者之间的书面交流,迷失了许多真实情景下的充足动力学。温暖和不间断的感觉,停顿和犹豫的长度,表述的语调,及其他这种治疗关系的重要的特征,都在以上叙述中遗失了。然而,它的确传递了治疗者作为一个对来访者表达的区分者和组织者的角色,以及作为一个关心接受来访者的人的某些东西。依靠帮助解放来访者自己时突现的容量,治疗者以一种深入理解但不干涉的方式帮助来访者的发展。来访者中心疗法所渴望的结果是,一个更为功能健全的人,一个与深沉的、个人化情感有快速的、接受的、联系的人,一个反应灵活多变、不呆板、多样化的人。这个结果对标志来访者治疗初期的功能形成对比,那时候,他们倾向于与真实感觉失去联系,并且越加僵化、静止。这种功能上的变化可以在疗程中观察到,当来访者离开倾向于过去的、理智地描述的话语,移向对基本的、此时此刻的体验更有含义的语句。传统心理分析疗法的一个重要方面,正如第二章表明的,是“移情”。罗杰斯把他的移情观点与弗洛伊德的对比。根据弗洛伊德思想,病人把早期童年的主导情感(例如,由于恋母冲突对父亲的敌意)移到了当前的分析者身上。通过这些感情工作是必要的,以期让病人获得理解和对无意识冲动的控制。罗杰斯认为这种推理的线索是错误的。虽然来访者在疗程中确实体验了许多肯定的和否定的感觉,包括基于过去经验的情感式反应,他认为不必特别注意任何特殊种类的感觉。罗杰斯着重指出,如果治疗者能够做到坦诚、接受和通情,各种感觉的意思(包括那些可能被称为感情转移的)倾向于最终被来访者精确地理解。(罗杰斯同时对心理分析提出一个挑战,即提供资料来证明他们的观点——对移情的特别关注对重要的人格和行为的改变是必要的。)应该指出,成功的疗法,不考虑所用的手段,是经常难以解释的。既然现在不大可能精确地衡量所有重要人体功能的维度,因此关于来访者中心疗法(或其他任何一种心理治疗方法)的效果之确切描述也写不出来。然而,罗杰斯坚信来访者中心疗法的成功可以足以保证。热情的、持续的使用和分析现存的研究,说明它趋向于提高自我尊重,并且至少有一个一般性的影响,表现出“比无治疗明显的优越”(Prochaska&Norcross,1994)。同时,各种疗法效果的研究继续着,伴随着为了发展测量结果的更好的方式的尝试。虽然来访者中心疗法是罗杰斯对心理学的著名贡献,他的考虑远远超出个体治疗的情景。他很关心强度的群体体验作为一种方式允许个人体验得更为深刻和有意义,并且丰富其人际关系。他同时关心亲密关系的动力学说,例如婚姻。其他主要兴趣为教育,维持世界和平的难题,他的理论适用的国际化。很显然罗杰斯把他的思维拓展到了人类体验的重要领域,保留了一些根本思想,但把那些思想的新适用性朝前推动了。下面让我们看一下刚才提到的两个领域:相遇小组和亲密关系。教育、世界和平与国际应用的问题将在评述部分讨论。第四章 卡尔·罗杰斯和人文主义现象学 相遇小组相遇小组是一个小团体,通过热切的相互影响,允许个体找出更多的关于他们自己的东西,以及他们与他人联系的方式。罗杰斯对组群帮助个体变得更为功能健全的可能性很有兴趣。虽然小组可能有治疗价值,它们通常区别于分组治疗(小组疗法)。后者设计来帮助那些有更严重问题的和更需要即刻帮助的人。相遇小组是用来改善那些功能已经比较健全的人的能力。(“正常功能”可以不代表人类潜能的一种高水平。换句话说,所谓正常人不一定过着他们能够达到的一种充实的生活,相遇小组提供一种促进个人成长的可能的方式。)一个相遇小组规模在8至15个成员之间变化(虽然罗杰斯操作过更大的相处型小组)。有时一组可以开一个长会,其他情况下,这个小组可以开大量的短会。一般地,有20至60个小时的集中接触。事先并没制定特别的议程,布局是不确定的,因此组员可以在不断发展的小组过程中自由地研究他们的感情及与他人的相互影响。在这种体验中,虽然可能会有敌意的交流以及一些不适的时期,但总的背景应该是相互的接受和有助。关于相遇小组现象有大量的争议。一些人强烈地欢迎这些组群体验的有益结果,另外一些人则同样强烈地反对它们。还有一些人持更为中庸的看法。罗杰斯信仰亲密组群体验的可能性,他不是盲信者,他的确竭力地支持它们,同时有一些保留(稍后叙及)。他相信它们可以导致对内在体验的不断认知,并且可以帮助个体形成理想的人际关系。他感到对实现许多目的,在许多不同情景下,它们都是有用的(如降低人际和组内冲突),包括政府、工业、学校、教堂及家庭。许多不同的方法被小组“辅导员”采用(这是指相遇小组的领导的术语,他并不以传统意义领导小组)。辅导员通常要提供一种气氛,可供人们开放地表达自己,并以自身的体验及他们与他人交流为焦点。他们采用给出新鲜观点的方式交流。我们以下主要讨论罗杰斯的相遇小组的辅导方式。他以一种很不固定的非架构方式开始相遇,作一些评语,如“我们现在可以让这个小组体验到如我们希望的一样”。他没有制定特别的目标,允许小组决定它自己的方向。罗杰斯指出,这种方法与他在来访者中心疗法中采用的很相似,虽然他倾向于在相遇小组比他在一对一疗法情形中更善言辞。他宣称,作为在小组中体验到的个人成长的结果,他同样地喜欢作为参与者和辅导者。以下是罗杰斯认为一个辅导员应具有的特征:1.他仔细地、敏感地听,认为每个人都有一些值得的事可说。他对组员表达的当前感情和意思尤为感兴趣。他清晰地、尊重地听取有助于创造一种心理上的安全气氛,于是,个体应当感到更加舒适地去冒险揭示他们自己的重要特征。2.他既接受小组也接受个体。他有耐心允许小组“找到它自己”并发现它想要追寻的方向,同时,他个人也愿意让组员进入小组的流程到更大或更小的范围。如果有人想要留在一旁,他不反对(然而有时其他组员可能会反对,并对一个不与人亲近的人施加压力)。他也倾向于接受个体就“表面”所说的,从而避免“读入”意思或归因于无意识动机。3.他试图做到通情地理解。他相信从他人的视角理解什么正在被表达是极端重要的。4.他根据自己的感情行事(在运用他对自己其他组员或整个小组所有的感情上,罗杰斯变得愈加自由)。他经常感到他人的真诚考虑,并且如果某人心理上受到伤害,他会特别地通情。情感的表达可能包括生气、恼怒、沮丧,以及喜爱和爱恋,特别当他不断地体验到这种感情时。罗杰斯强调当前存在感情的表达,故而反应是对“现在此地”的反应。揭穿真实的感情可能对自己或他人是痛楚的。但罗杰斯相信这种痛楚经常可以是成长的产生。然而,如果他知道某人正经历极大的忧虑,他会给此人机会说他已经经历得够多了。罗杰斯同时认为,如果辅导员已形成一个严重的私人问题,在此情况下,最好不要耽搁小组的时间去处理它;或者说,他应从同事或组外人士寻求帮助。如果小组中有人变得严重混乱会出现什么情况呢——也许是因为阻抗被拆卸得太快了,引起个人突然唤醒了对他以前防护的自我概念具有极端摧毁性的某物。罗杰斯相信相遇小组有巨大的治疗潜能(虽然,如前叙及的,治疗不是小组的首要功能)。他十分相信小组明智地处理混乱的能力——甚至处理病理学的行为——如果小组普遍工作得好的话。罗杰斯理所当然地认为,其他辅导员也许会发现不同的方法对他们有效。然而,他警告说,某些方法他认为是不宜于一个辅导员使用的:1.把小组推动或操纵到一些特别的、但不稳定的目标;2.强调组员的戏剧化表演:3.强调组员的互相攻击及持续地坚持敌意的表达;4.频繁地解释组员的动机:5.迫使组员从事某项练习或活动,而不给他们一个真正的机会去为他们自己决定是否要参与;6.在小组活动中保持对情感参与的冷淡,并且表现得像一个有能力对小组或个人进行分析的优越专家。另外,罗杰斯指出,有严重个人障碍的人,不应从事辅导员的角色。一个相遇小组的典型活动是什么呢?当然并非所有的小组都精确地以同一方式活动,但有一些形式是较为普遍的。在早期,迷惑或者关于小组应该做什么的忧虑有存在的倾向。未定型的氛围可能对那些习惯于具有明确目标或程序的人比较可怕。经常很难超越表象。那种认为仅仅与一些他人聚在一起谈论脑子中呈现的任何东西,或将个人事务对他人公开化的方式,并不容易为许多人掌握。然而,过一段时间,有些组员泛泛地开始表达其感觉上引起犹豫的行动了。他们可能谈及对环境的反应,他们在那儿的原因,他们让小组朝某一方向发展的愿望,等等。一些组员也许会表达对小组结构缺乏的恼怒或沮丧感,另一方面,也许会压制某个试图成为小组领导的人。随着越来越多的感情被表达,有所保留的人可能会被他人鼓励说出并卷入相互影响;组员持续的抵制积极参与,可能会引起其他保守或淡漠的人的责备。在中期,有一个向增长的诚实及相互信任的趋势。早期的一些怀疑、无耐心及其他混杂的、否定的情绪开始由小组团结的感觉及对研究个人和人与人之间的体验所替代。组员开始对其自身的体验作出知觉性评语,并对别人的体验变得愈加通情,正是在这个时候成长和提高的功能之真正可能性开始出现。靠处于一种支持的气氛中,在其中自发性和防御的坠落受到鼓励,组员有机会以更清晰、更真诚的方式看待他们自己,虽然在暴露某个长期隐匿的私人问题或矛盾时可能会有极大的不适。同时,每个人都可以从他人那里得到反馈,也许得到关于他的行为如何被感受及其对他人的影响的独特眼光。一些反馈可能令人不悦,并可能导致焦虑、愤怒或极大的痛苦。然而,组员们有潜能有效地处理这些反应,以诚实的、接受的方式向第三人寻求帮助,发展通情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