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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梦》 弗洛伊德-8

作者:西格蒙特·弗洛伊德 字数:51834 更新:2023-10-08 21:44:51

第二个梦所具有的特色乃是将思想内容转变成视觉形像(可以由这点和白日梦区分),对此形像我们不但赋予信心,并且像体验过似的。我现在必须追加的是,并非每个梦都把概念转变成能感觉的形像;有些梦只是许多思想的组合,不过因为具有梦的特质所以不能把它们排除在“梦”这类属之外。我那个“Autodidasker”的梦(请见第五章 乙节第四个梦)就是一个例子。它所包含的感觉元素并不比我白天所想的要多多少。只要稍为长一点的梦里面,必定有些元素没有转变成感觉的形式,它们就像清醒时刻那样地被想起。另外我们要记得此种将观念转变成为感觉形像的事并非单纯发生于梦中,在幻觉与幻影上亦可能发生(不管是发生在心理症病患或是健康人身上)。简而言之,我们现在所观察到的关系并不全是排外的。不过这个梦的特征(如果它呈现的话)仍然是最显明,所以我们想像梦境的等候不会少掉它。但为了解它,我们必须再进行非常详细的讨论。  做为探究的开始,我想由许多梦的理论中捡出一个特别值得一提的。在一篇简单的梦的讨论中,伟大的G.T.H.Fechner指出梦的性质:“梦中动作的景像和清醒时刻的概念世界是不一样的。”这是唯一使我们了解梦特殊性的假说。  这些文字带给我们“精神位置”的概念。我将不承认我们所知道的精神装置具有已知的解剖学形式,而且我将尽量小心避免将精神位置和解剖学结构配合的诱惑。我们将局限在心理学的基础上,而我建议将这个把我们精神功能推动的装置想像成复式显微镜、照相器材,或者这一类性质的东西。在这基础上,精神位置就相当于此器材中初步景像得以呈现的那部分。我们知道在显微镜或者望远镜中亦存在此种理想点,虽然并没有任何可触摸的零件存在于此点上。我想我们不必因为这比喻不够完美而感到歉疚,因为此种类比只不过是帮助我们了解那错综繁杂的精神功能——借着把功能分解,并将不同的成分归诸于此器材的不同部分。据我们所知,到目前为止,没有人利用这种解剖的方法去探讨精神的工具,而我认为这样做没有什么不合理的地方。我深信可以让假设自由奔驰,只要我们能保持冷静的头脑,并且不把建筑的骨架搅错就好。因为第一次接触任何无知的题目以前,我们都需要一些辅助观念的协助,所以我将先提出一个最粗略以及踏实的假设。  根据上述的理由,我们把精神装置想像成一个复式的构造,它的各个的成分我们将称之为“机构”,或者为了更清楚的理由,把它称为“系统”。然后我们可以预测这些系统间相互存在着一些空间的关系,就像望远镜内,各个系统镜片所处的位置一样。严格说来,并不必要假定精神系统具有空间的秩序。实际上只要有个确定的先后秩序也就够了——即在某一个特定的精神事件上,系统的激发会遵循着一个特定的暂时秩序。在别的程序中,先后秩序可能就不一样。这是可能的。为了简便的理由,我们姑且把这个装置的成分称为“系统”。  首先这个由系统组成的装置是具有方向的。我们所有的精神活动都是始于刺激(不管是内在或在外在的),终于神经传导。据此,我们将给予此装置一个感觉以及运动的开头与结尾。精神程度或步骤通常由感觉端进行到运动端,所以精神装置可以用上列图表表示。(图一)  不过这也只是满足我们好久以来就熟悉的需求——精神装置必须具有像反射弧一般的构造,反射动作仍然是每种精  然后我们在感觉端加以第一次的分化。感觉刺激后,精神装置会留下一些痕迹——我们可以把它称为记忆痕迹,和这有关的功能则称之为记忆。如果我们坚守让精神程序附在系统上的假说,那么记忆痕迹必将使系统发生永久性的变化。但是就像在别处指出的一样,同一个系统如果要留住不动,然而又要继续保持新鲜度以接受新的刺激将是很困难的。因此,依据假设的原则,我们把这两个功能归诸于两个不同的系统。我们假定第一个系统位于此装置的最前端,接受感觉刺激,但不留下丝毫痕迹,因此没有记忆。在它背后的第二个系统,能将第一个系统的短暂激动转变成为永久的痕迹。于是我们这个精神装置的图解就如前图。(图二)  我们知道记忆所保留的东西多于刺激感觉系统的感觉内涵。在我们的记忆中,感觉是互相联系的,尤其当两个同时发生。我们把这事实称为关联。很明显的,如果感觉系统没有记忆的话,关联的痕迹是不可能存在的。如果先前的一个连接会影响新的感觉,那么感觉元素在执行功能的时候就不免受到阻碍了,因此我们也必须假定记忆系统内必定存在有关联的基础。所谓关联即是在阻抗减少以及使交往便利的途径形成后,激动较易由此记忆元素传给相关的另一记忆元素。  仔细考虑后,我们发现此种记忆元素的存在不单单只有一个,应该有好多个。这样一来,由感觉元素传导的同一激动就会留下许多不同的永久性痕迹。第一种记忆系统自然会记下同一时间发生的关联,而同一个感觉材料在后来的记忆系统中则根据其他的巧合而安排,譬如说“相似”的关系等等。当然,要把这种系统的精神意义用文字来表达不过是浪费时间而已。其特征视它与不同的记忆原料的关系而定——即是(如果我们想要提示一个更偏激的定理)在传导此等元素带来的激动时它所给予的不同程度的阻抗。  这里我想插入一个一般性的评语,也许会有重要的启示:那些,没有记忆力的感觉系统给我们意识层各种繁杂的感觉性质。另一方面,我们的记忆力——包括那些深印在脑海中的——都是属于潜意识的,它们能被提升到意识层面,但无疑它们能在潜意识状态下施展其活动。被形容为我们的“性格”的乃是基于我们印像的记忆痕迹。另外,那些对我们影响极大的印像——发生于我们早期的童年者——则几乎不会变为意识的。如果记忆再度被提升到意识来时,它们的感觉性质和感觉相比,不是等于零,就是很少。如果下面这理论能被证实,那么我们就很有希望能够了解造成心理症激动的原因,此理论即:在系统中,记忆与意识的特质是互相排外的。  对于精神装置感觉端的构造,我们迄今仍未利用梦或其他精神活动所能获得的知识。梦能够让我们了解这装置的另一部分。在前面我们已经提到(第四章 前言后部分)为了了解梦的形成,我们必须假设两个心理机构,其中一个将另一个的精神活动加以审核(这包括将它由意识层面删除掉)。我们所得的结论是,这个批判的机构要比那受批判的更接近意识层面,它就像一道筛子般,站在意识与后者之间。后来,我们认为有理由将此批判的机构和那指导我们清醒时刻的生活、决定我们自主及意识行为的机构同体化(请见第六章 壬节)。如果我们把这些机构用系统来取代的话,那么这些批判(审查)的系统必定位于此精神装置的运动端。现在我们要把这两个系统加入我们所设立的图解中,并表示它们和意识层面的关系。(图三,见下页)  运动端的最后一个系统属于前意识,这表示此系统的激动程序能够不再受到阻碍而直接到达了意识层(如果其他的条件能够满足的话,譬如说达到某种程度的强度,或者那个被称为“注意力”的功能有特殊的分布等等)(请见本章己节)。这个前意识同时也掌握了自主运动之钥。我们把那位于它背后的系统为“潜意识”,因为除非经过前意识的协助,它无法到达意识层,而且通过这关卡时,其激动的程序必须受到改变〔9〕。  那么梦形成的动力究竟要放在这些系统的什么地方呢?  为了简便起见,我们说是在“潜意识”中。但在以下的讨论中,我们会发现这并不全对,因为梦形成的程序必须和属于前意识的梦思相关系(请见本章丙节),但如果单只考虑梦的愿望,那么我们将发现产生梦的动力是由潜意识所供给的。因为这个缘故,所以我们把潜意识系统做为梦形成的起点,就像其他的思想结构一样,这个梦形成的促成者努力地想到达前意识,然后借以进入意识层。  由实验知道,经由前意识通往意识的途径,在白天时都因为审查制度的阻抗而封锁,要到晚上它们才有办法度入意识层。不过问题是如何进入,以及要经过何种变动。如果梦思因为晚间潜意识与前意识之间的阻抗力降低而得以潜入的话,我们的梦应该是概念式而不具有幻觉式的性质。因此潜意识与前意识间审查标准降低只能够解释像“Autodidasker”之类的梦,而不会产生那我们做为起点的“尸体被燃烧”的梦。  那么幻觉式的梦究竟如何产生呢?我们只能说它激动的传播方向是倒向的——它并非指向运动端,反而是向着感觉端,而最终传到知觉的系统。如果我们把清醒时刻潜意识的精神程序形容为进行的。那么我们就要把梦中的称为后退的(regres-sive〔10〕)。  这个后退(退化)无疑是梦程序的一个心理学上的特征,但我们要记得,这不单只发生在梦中而已。回忆和正常思考的程序亦同样需要精神装置的此种后退作用——由一些繁杂的概念回到架构成它们的记忆痕迹的原料上。但是在清醒的时刻,这种后退作用不会超过记忆影像,它不会使知觉影像产生幻觉式的重现。为什么梦中就可能呢?在提到梦的凝缩作用时,我们不得不假定某个概念所附着的强度可以借着梦之运作而转移到另一个概念上(请见本章丙节)。也许就是这个正常精神程序的改变使得感觉系统的传导得以反向,由思想概念开始,一直到完全鲜明的感觉上。  希望在讨论目前这名词的重要性时,我们没有欺骗自己。因为我们所做的事不过是在命名一个错综复杂的现像而已。在梦中,当概念借着后退而变成原来的感觉影像时,我们把它称为“后退”。如果这名字不带来一些新知,那么它的命名又有什么好处呢?我相信“后退”这名词对我们是有用的,因为至少它连接了一个我们借着图解早就知道的事实(在这个图解中,精神装置是具有方向的。)现在,这图解可要首次给我们带来好处啦,因为只要再对它细察一下(不必再进一步推论),我们就可以发现梦的另一个特征。如果把梦看为这假精神装置的“后退”现像,那么我们就能解释为什么所有梦思的逻辑关系在梦的活动中会消失殆尽,或者难以表达出来。因为根据我们的图像,这些关系并不存在于第一个记忆系统,而是存在于后来的系统上;因此在后退为感觉形像的时候,它们必然失去表达力。在后退现像中,梦思的架构溶解为原先的材料。  什么改变使得这白天不可能的后退现像得以产生呢?对此点,我们不得不满足于一些假定。这时每个系统必定在能量上有所改变,以致会更容易或更不容易激动,而在这种装置上很多方法都可以产生同样激动通道的改变。首先自然是睡觉状态对感觉端所产生的能力变化。在白天,有一道连续不断的激动由此系统的感觉端流向运动端;晚上,这道激流停止了,因此再也不能阻挡激动的反向传导。根据某些作家的意见,与外间世界隔绝可以解释梦的心理特征。在解释梦的后退现像时,我们必须考虑其他病态状况下的后退(退化)现像。对这些状况,刚才的解释根本用不上。因为虽然感觉流一直不间断,后退现像仍然产生。对于歇斯底里症和妄想症,及正常情况的幻影,我的解释仍然是“后退现像”——即思想移形为影像——但能够产生此种移形的思想,是与那些被潜抑或者是处在潜意识中的记忆密切相连的。  譬如说,我有一位最年轻的歇斯底里病患(一位十二岁的男孩),他因为受到一个红眼青面的恐吓而不能入睡。这现像的源由是他四年以来得自另一男孩的潜抑记忆(虽然这有时会到意识层)。那位男孩送他一份关于孩童坏习惯所产生恶果的警世画,包括手淫在内。我的病人现在正因为这习惯而自责。他妈妈当时曾形容他这位行为不检的孩子为红眼青面(红眼圈)。这就是他幻影的来由,而这又恰好提醒了他妈妈的另一个预言——这类的孩子长大后变成呆子,在学校里学不到东西,而且很早就会夭折。我这小病人实现了这预言的前一部分,因为他的学校成绩毫无进展,而由他的自由联想看来,他正害怕另一半的实现(我要多说一点)。在经过治疗后他能够入睡了,神经质消失了,而在学年结束时,他得到优异的成绩。  这里,我要解释另一位歇斯底里病人(四十岁的妇人)告诉我在她生病以前的一个幻影。一天早上,她睁开眼睛,发现她兄弟在房间内(虽然知道他正在一个疯人院内)。她的小儿子在她旁边睡着,为了使这孩子免于因为看见舅舅而发生痉挛,她用床单盖住他的脸。这时那个幻影消失了。这个幻影其实是她孩童时期记忆的一个翻版。此记忆虽然是意识的,不过和她脑海中的潜意识材料有着密切的关系。她的保姆曾经提起她的母亲(她很年轻就死去了,当时我的病人才不过十八个月大)说她(母亲)患有癫痫或是歇斯底里性痉挛,而这要归咎到她弟弟(即病人的叔叔)以一床单罩头扮鬼恐吓的结果。因此这幻影和她记忆具有相同的元素:弟弟的出现、床单、恐吓以及其后果。唯一不同的是,这些元素重组成另一种内容,而且转移到别人身上。而明显的动机(或者是它所取代的思想)是她害怕这位极像舅舅的儿子会步他后尘。  我所引用的这两个例子并不完全和睡眠脱离关系,因此对我想要它们证明的事来说,以它们为例子并非很适当。因此我要向读者提起一位患有幻觉性妄想的女病人的分析以及我仍未发表的对心理症病患的心理研究(按:弗氏从未发表过这类题目的论文)。在这种思想后退移形的情况下,我们发现记忆的力量不可小看,尤其那些源自童年时期,被潜抑或者留在潜意识的记忆;这记忆把那和它关联而且被审查制度禁锢的思想拖入后退现像中,即是使它像记忆那样呈现出来。另外,在歇斯底里症的研究中,我们发现几个事实,即当我们把幼童时期的景像(不管是记忆或幻想)提升到意识层面时,它们是像幻觉般地被看到,而这特质只有在用文字报告的过程中才消失。我们还发现到,在那些记忆很少是“视觉”的人,他们对孩童时候的早期回忆一直保留着鲜明的视觉状态。  如果我们不忘掉孩童经验以及源于它们的幻想占据了梦思的大部分,同时又注意到这些经验的碎片常常在梦中出现,以及许多梦的愿望皆源于它们,那么我们就不能否认在梦中,思想之所以转变为视觉形像,也许就是由于这些视觉记忆渴求复活,加压于那些被摒除于意识之外的思想,并挣扎着寻求一种幼童时期景物的替代品,因移形到最近的材料而被加以变更。幼童时期的景物不能靠自己复活,因此只好满足于成为一个梦。  可以这么说,幼童时期的景物(或者是它们幻想的产物)能够成为梦的模型,那么歇尔奈尔以及他信徒所谓内源刺激的假说就变成多余了。歇尔奈尔(一八六一年)假定梦中呈现特别明显或者特别多的视觉元素时,梦者一定处在一种“视觉刺激”的状态下,即是视觉器官受到内源的刺激。我们不必摒弃这假说,但是只要假定这激动指的是视觉器官的精神感觉系统,那也就行了。不过我们也许可以更进一步指出,这种激动状态是由某个记忆所引起的,同时也是某个曾经是视觉刺激的复活。我不能由自己经验中举出产生此种结果的幼童记忆。我认为自己梦中的感觉成分比别人的少。但是在我这几年当中最鲜明与最美丽的梦里,我不难由梦里的幻觉式清晰当中溯源到最近或者是近期印像中的感觉部分。在第六章 壬节梦3,我记录下一个梦,里面有蔚蓝色的海水,船上烟囱冒出来的褐色煤烟,以及深褐色和红色的建筑物——这带给我极深刻的印像。如果论来源的话,那么此梦必定可以追溯到某个视觉刺激。但是,什么东西使我的视觉器官产生此种刺激状态呢?这是一个和以前许多系列的印像相联合的近期印像所造成的。我所梦见的颜色就是前天孩子们用玩具砖头堆成而向我炫耀的精致建筑物的颜色。那些大砖头同样是深红色,而小一点的也是同样的蓝色和褐色。这也和我上次游历意大利时的色彩印像有关:浅湖以及lsonzo的美丽蓝色和Carso的褐色(按即Trieste背后的灰石台地)。梦里的漂亮颜色不过是记忆的重复罢了。  让我们摘录由这梦的特征(即将概念内容投射为影像的力量)所学到的东西。我们也许没有利用已知的心理学定律来解释这梦运作的特征,但我们已把它挑出来并形容为“后退现像”。当发生后退现像时,我们认为这不但是抗拒思想以正常途径进入意识层的阻抗作用,并且也是具有鲜明视觉的记忆产生吸引的结果。感觉器官在白天源源不断产生的进行性激流,当它们在晚间停止产生的情况下,也许会促进着“后退现像”的发生;在别种后退状况下,由于没有这辅助力量,所以引起后退的动机强度就要来得更大了。不过我们不能忘记,在梦中或者是病态情况下的后退,其能力的转移必定和正常的精神生活有所不同。因为在前者,它可以使感觉系统产生完全的幻觉,而我前面对梦运作的“表现力”的讨论,也许可以认为是梦思所引起视觉景色的选择性吸引。  另外,后退现像在形成心理症症状的理论中所占的重要性地位,并不亚于那存在于梦中的。因此我们可以分辨三种后退(退化)现像:①区域性的后退现像,这是指我们在系统中所讨论的。②时间性的后退现像,指后退至古老的精神架构而言。③形式的后退现像,指原始的表达与表现方法替代了常用的。这三种后退现像基本上说来是一个,而且在大多数情况下一起产生。因为那些较古老的(时间上说来),也是较原始的,而且就精神区域学来说,也更接近感觉端。  在结束对梦中后退(退化)现像的讨论时,我们必须提起一个不断向我们冲击的观念(在我们更深入地研究心理症时,这观念会再度以不同的强度出现):整个说来,梦是退化到梦者最早期情况的例子,是梦者童年以及当时盛行的冲动,和表达方式的复活。在这童年的背后,我们可以望见种族进化的童年——一个人类进化的图像,而个体的发展不过是生命的偶然情况的一个简短的重复而已。我不禁觉得尼采的话是对的,他说梦中“存在着一种原始人性,而我们不再能直达那里。”我们也许能期望由梦的解析中去了解人类的古老传统,关于他那天赋的精神的了解。也许梦和心理症保留着比我们期待的更多的精神古物,因此对那些关心并且想重建人类起源的最早以及最黑暗时期的种种科学来说,精神分析是最有价值的。  也许我们对第一部分的梦的心理研究感到不满意,不过我们应该这样安慰自己:毕竟我们是向黑暗进军呀!只要我们的起步不错,由别的方法必定也能到达同一结论,那么也许有一天我们会对自己的发现感到比较满意。本章开头所引述的燃烧童尸的梦,使我们有个好机会来考虑梦是愿望达成这理论所面对的困难。当然,如果有人说梦单单只是愿望达成,那我们每个人都会感到惊奇的——这不单单因为和焦虑的梦相反。当前面的分析显露梦的背后还隐匿着意义与精神价值时,我们根本没有想到这些意义是如此统一的(单元化的)。根据亚里斯多德那个正确但简短的定义:“梦是一种持续到睡眠状态中的理想。”既然我们白天的思想程序能产生那么多的精神活动,诸如判断、推论、否定、期待、意念等等,为什么在晚间就把自己单单限制在愿望的产生呢?相反的,不是有许多梦显示出其他不同的精神活动吗?譬如说“忧虑”。而本章开头那个燃烧童尸的梦不就是这样一个梦吗?当火焰的光芒照射在这位睡着父亲的眼睑上,他立即推演出这样的结论:也许一枝蜡烛掉在他儿子身上,并且将尸体烧了起来。他把这结论转变成梦,并且将它装扮成现在式的一种情境。此梦的哪个部分是属于愿望达成呢?在这个例子,难道我们看不出,由清醒时刻持续而来的思想或者是新的感觉刺激具有垄断式的影响力吗?  这些考虑都很对。我们不得不更进一步地去研究愿望达成在梦中所扮演的角色,以及持续入梦的清醒时刻的思想究竟带有何种意义。  我们早就根据愿望达成而把梦分成两类。第一类很明显地表露出愿望达成,而另一类梦的愿望达成不但不易觉察出来,而且往往以各种可能的方法去掩饰。在后者的情况下,我们知道是审查制度影响的结果。那些具有不被改装的愿望的梦大部分发生于孩童,不过,简短而且明明白白是愿望达成的梦也似乎(我要强调这个字眼)一样会发生在成人身上。  接下来要问的是,梦中的愿望究竟源于何处?在提出此问题时,我们脑海中究竟还浮现出其他什么可能的种类,或者完全相反的影像呢?我想这个显著的对比是白天的意识生活和那潜意识的精神活动(只有晚间才会引起我们注意)。对于此种意愿,我想到三种可能的起源:①它也许在白天即受到激动的,不过却因为外在的理由无法满足,因此把一个被承认但却未满足的意愿留给晚上。②它也许源于白天,但却遭受排斥,因此留给夜间的是一个不满足而且被潜抑的愿望。  ③也许和白天全然无关,它是一些受到潜抑,并且只有在夜间才活动的愿望。如果再转到前面那个精神装置的图解上,我们就能够把这些愿望的源起勾画出来:第一种愿望起于前意识;第二种愿望从意识中被赶到潜意识去;第三种愿望冲动无法突破潜意识的系统。现在的问题是,这些不同起源的愿望对梦来说是否具有相同的重要性,而且是否有同样的力量促使梦的产生?  如果把所有已知的梦在脑海内思索,那么我们立刻要加上第四个愿望的起源,就是晚间随时产生的愿望冲动(譬如说,口渴或者是性需求)。我们认为梦愿望的源起并不影响它促成梦的能力。我又想到那小女孩因为在白天延迟了游湖的计划而做的梦,和其他我记录下的孩童的梦(请看第三章 ),我把它们解释为前一天未满足但也没有被潜抑的愿望。至于那些白天受潜抑的愿望,在晚上化而为梦的例子,多到不胜枚举。对此类我只想提一个很简单的例子。梦者是个很喜欢作弄别人的女士。有一次一位比她年轻的朋友刚刚订婚,许多熟人问她:“你认识他吗?你对他的印像如何?”她的答案都是一些应酬的赞语,而实际上她隐藏了自己真正的批评,虽然她很想照实说出来——即他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以打计算的人,很多的意思)。当天晚上她梦见别人问同样的问题,而她以此公式回答:“如果再要订购的话,只要写上编号就行了。”经过分析无数的例子后,我们发现如果梦曾经被改装,那么其愿望是源于潜意识,而且在白天是无法被觉察到的。因此我们第一个印像是,所有的愿望都具有相同的价值与力量。  但事实是相反的。虽然我无法在此提出任何证明,不过我却要强调这假定,即梦愿望的选择是更加严格的。当然,我们毫无疑问的可以由孩童的梦证实白天不能满足的意愿能够促使梦的产生。但我们不应该忘记,这只是孩童的愿望,是孩童所特有的愿望冲动的力量。我很怀疑成人白天没有满足的愿望是否足以产生梦。我宁可这么想。当我们学会以理智来控制本能生活后,我们愈来愈不能形成或保有这种对孩童来说是很自然的强烈愿望。对于此点当然会有个人间的差异,有些人能把这种幼童式的精神程序保留得更久些——这就像那本来很鲜明的视觉想像力地逐渐衰微一样。不过一般说来,我认为一个白天被满足的愿望是无法使成人产生梦的。我随时准备这么说,源于意识层的愿望会助成梦的产生,不过却仅止于此而已。如果前意识的愿望无法得到别处来的援助,梦是无法产生的。  它的来源实际上是潜意识。我相信意识的愿望只有在得到潜意识中相似意愿的加强后才能成功地产生梦。由心理症病患的精神分析看来,我相信这些潜意识的愿望永远是活动的,只要有机会,它们就会和意识的愿望结成联盟,并且将自己那较强的力量转移到较弱的后者上〔11〕。因此表面看来意识的愿望独自产生了梦,不过由梦形成的某些不显眼的特征可以看出潜意识的痕迹。这些永远活动,永不灭亡的潜意识愿望使我想起那有关帝坦族人的神话故事:已经记不清楚到底经过多少年代,这些被胜利神祇以巨大山岳埋在地底的族人,仍然不时因为他们那强劲四肢的痉挛而造成大地的震颤。不过根据心理症的心理研究,我们知道这些遭受潜抑的梦都是源于幼童时期。因此我想把刚才下的结论(即梦愿望的起源是没有关系的)取消,代之以另一个:梦中呈现的愿望一定是幼童时期的。在成人,它源起于潜意识,而孩童由于前意识和潜意识之间仍未有分界(仍未有审查制度的产生),或者只是在慢慢地分化,仍未清楚,所以它的愿望是清醒时刻的未满足且未加以潜抑的意愿,我知道这结论不能绝对正确,不过却能常常属实(即使在一些我们不怀疑的例子中),因此当作是一般性的推论,倒也未尝不可。  所以,我认为清醒时刻的愿望冲动在梦形成的时候是被放置在次要的地位。除了是梦内容的赞助者之外(供给一些真实感觉的材料),我不知道它们还有什么作用。现在我将以同样的思路去考虑那些白天留下来的精神刺激(但并非愿望)。当我们睡觉的时候,我们也许能将清醒时刻思潮的潜能暂时停止。能够如比做的人都能睡得很好,拿破仑一世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但我们并非常常能够成功,或者完全成功。一些仍未解决的问题,令人头痛的烦忧,太过强烈的印像——这一类的事情甚至使思想的活动持续至睡眠,并且把持了那我们称为前意识系统的精神活动。我们可以把这持续入梦的思想冲动分成下面几类:  1、由于一些偶然的原因,无法在白天达到结论者。  2、那些因为我们智慧的不足,而无法完全处理者。  3、那些在白天被排挤与潜抑者。  4、由于前意识在白天的作用使这处在潜意识中的愿望受到往往是强有力的激动者。  5、那些无关紧要的白天印像。因为无关紧要所以未被处理者。  我们毋需低估那些由白天残留下来而入梦的精神强度的重要性,特别是那类白天未解决的问题。我们确知此种激动在晚间仍然继续为表现而挣扎,而我们也可以同样的自信来假定,在睡眠状态下,前意识的激动不按正常途径进行到意识界。晚间,如果我们的思想能以正常途径通往意识层,那么我们一定没有睡着。我不知道睡眠状态能到底会给前意识带来什么变化〔12〕,但无疑的,此特殊系统在睡眠时的能量变化一定是造成睡眠的心理特征(而这系统亦控制了行动的能力),不过在睡眠时却瘫痪了。另一方面,除了潜意识续发性的变化外,我实在不能在梦的心理中找到任何睡眠所造成的变化。因此在睡眠中除了由潜意识而来的愿望激动外,没有任何的源由可以造成前意识的激动;而前意识的激动必须得到潜意识的加强,同时必须和潜意识一起携手通过迂回的通路。但前一天在前意识的遗留物究竟对梦有何影响呢?无疑的,它们必定大量地寻求入梦的途径,即使在夜间也想利用梦内容来进入意识层。的确,它们有时控制住梦的整个内容,并且迫使它进行白天未完成的活动。这些白天的遗留物除了愿望外,自然还有别的性质。在这里我们要观察它们到底要满足何种条件才能进入梦中。这是很重要的,也许和“梦是愿望达成”的这个理论有着决定性的关系。  让我们以一个前面提过的梦为例吧。我梦见我的朋友奥图像生病似的,好像患了甲状腺机能亢进症状(请见第五章 丁节第四个梦)。在做梦的前一天,我对奥图的脸色感到忧虑,这忧虑就像和他有关的其他事情一样,令我感到非常关切。我想这关切一定和我一起入睡,我也许很焦虑地知道他到底什么地方不对劲。这个忧虑终于在做梦的那个晚上得以表露——其内容不但无意义而且也非愿望达成。于是我开始调查这忧虑不恰当的表现(梦)的来源。经过分析后,我发现自己将这朋友和L男爵仿同,而我则和R教授仿同。对于选择这特殊的替代,我只有一个理由解释。我一定整天都在潜意识内向R教授仿同,因为借着仿同作用,我孩童时期不朽的愿望——自大狂的愿望——才得以满足。而对我朋友的仇视(在白天当中,一定受到排挤)则混水摸鱼,取得机会而窜入梦中,但我日间的忧虑亦借着一些替代品从梦内容中表露出来。这白天的思想(并非愿望,反而是忧虑)和在潜意识受到潜抑的幼童时期思想相关联的结果,使它得以(经过适当的化妆后)进入意识层。这忧虑愈是擅权,那么连接的力量就愈大;而这忧虑和愿望之间,并不需要有任何的关联。事实上,在我们这个例子中,的确是如此。  也许,再继续对这问题加以考虑是有必要的——即如果梦思的材料和愿望达成刚好相反时——如一些适当的忧虑,痛苦的反省,困扰的现实,梦会变为怎样?可能的结果可略分为二:①梦的运作成功地相反观念取代了所有的痛苦概念,因此压制了归属它们的痛苦感情,结果造就了一个简单而令人满意的梦——一个看来是愿望达成的梦,对于此点,我不必多说了。②这痛苦的经验也许能进入显梦,虽然经过修饰,不过却能或多或少地被认出来。就是这类的梦使我们怀疑梦是愿望达成这理论的真实度,因此需要再继续探讨。对这种带有令人困扰内容的梦,我们的反应也许是漠不关心,也许具有整个困扰情况所涵盖的痛苦感情,甚至发展成焦虑或惊醒。  不过,由分析结果看来,这些令人不快的梦,也和别的梦一样,同是愿望达成。一个属于潜意识的而R受压抑的意愿(它的满足对自我来说是痛苦的)在白天痛苦经验的不断激发下,把握时机,支援它们,因此使它们得以入梦。在第一种情形下,潜意识和意识的愿望相符合。在第二种情形下,意识与潜意识(潜抑与自我)之间的不调和则被泄露了。而这就像神仙故事中,神仙给那对夫妇的三个愿望的情况一样(请看第七章 注〔24〕)。这种潜抑愿望得以呈现后所带来的极大满足也许能够中和那白天遗留物所附带的不快(请参阅第六章 辛节)。在此种情况下,梦者的感觉是漠不关心,虽然它同时满足了愿望和恐惧。或者睡觉时的自我在梦的形成中占据了一个更大的地位,因此对那潜抑愿望的满足产生强烈的悔恨,甚至会以焦虑感来中止梦的进行。因此我们不难发现不愉快的梦和焦虑的梦同样是愿望达成,这和我们的理论是一致的,而且这和那些明明白白是愿望达成的梦没有两样。  不愉快的梦也许是种处罚的梦。我们必须承认,因为对这种梦的认识使我们梦的理论增加许多新知。在这些梦中得以满足的也同样是潜意识的意愿,换句话说,这个愿望要处罚梦者,因为他拥有一个被禁忌的冲动。到目前为止,这些梦还能满足下面这条件:即梦形成的动力,必须由属于潜意识的某个愿望所提供。但是经过仔细心理解析后,我们发现它们和其他的愿望的梦有所不同。在第二类的情况下,梦形成的愿望是属于潜意识并且受到压抑的,但在处罚的梦中,虽然同样属于潜意识,不过并非潜抑,而是属于“自我”的。因此,处罚的梦显示自我在梦的形成上也许占有更大的分量。如果我们以“自我”和“潜抑”来取代“意识”和“潜意识”的对比,那么梦形成的机能也许就会更清楚些。不过在这样说以前,我们必须知道心理处罚的梦不一定源自白天发生痛苦事件的情况下。相反的,当梦者感到自在时最容易发生——白天的遗留物是一些令人满意的思想。不过它们所表达的满足却是被禁忌的。这些思想不能在显梦中发现,除了其反面以外,而这就和前述第一类的梦相同。因此处罚的梦的特征是:其梦形成的愿望并不源于潜抑的材料(虽然是在潜意识),而是因它引起的处罚意愿——属于自我但同时也是潜意识的(即是前意识〔13〕)。  这里我想报告一个自己的梦,来说明前面所说的话,尤其是关于梦的运作如何处理前一天的余痛。  “开始是很不明显。我告诉太太,我有些消息要说给她听,那是一些非常特别的。她害怕起来,并且说她不想听。我向她保证这些消息一定会使她高兴,于是开始向她叙述我们那孩子所属的军团寄来一笔钱(5000Kronen)〔14〕……一些关于优异的表现……分布……。这时我和她走进一间小房间(看来有点像仓库),去找些东西。突然我看见孩子出现。他没有穿制服,而穿着绷得紧紧的运动服(像只海豹?)还戴着顶小帽。他爬上碗柜旁边的蓝子,似乎想把什么东西放在柜子上。我叫他,他没有回答。看来他的脸或前额都被绷带缚着,他用手在嘴巴里搅动半天,把一些东西推进去。他的头发亦闪着灰色光芒。我想:“难道他已经损耗得那么厉害吗?他也有了假牙?”我还没有来得及再叫他一次,就醒过来,不感到焦虑但却心跳得厉害。这时手表指着:早晨二点三十分。  要完全加以分析是不可能的,所以我只能强调几个重点。前一天的痛苦期待产生了这个梦——我们又一个星期没接到在前线打仗的孩子的讯息了!我们很容易由梦的内容中看出,他不是受伤便是被杀害。在梦开始的时候,我们很容易看出来,梦运作很辛勤以地一些相反的事物来取代那些令人因扰的思潮,如我要说一些令非常愉快的消息——关于寄来的钱……优异……分布(这笔钱源于我行医时的一件令人满意的事迹,因此想要把此梦脱离原来的主题),但是这努力失败了。我的太太怀疑一些可怕的事,拒绝听我说。这个梦的伪装太过浅薄,因此它想压抑的事到处都把它戳破。如果我的孩子战死了,那么他的战友会将他的东西寄回来,而我将把这些东西分给他的弟妹或者别人,通常优异奖是颁发给那些光荣战死的军人。因此梦虽然挣扎,但却也表露了他起先想否认的事实,而同时愿望达成的倾向也借着歪曲的形式来呈现。(梦中这种场地的改变,无疑的,可以视为塞伯拉所谓的门槛像征)(请看第六章 壬节)。确实,我无法说出什么东西造成此梦的动机力量(因此表露了我这困扰的思潮)。在梦中,我的孩子不是掉下来(falling。按:在战场掉下来,即死去之意),而是爬上去——事实上,他以前是很优异的爬山家。他没有穿制服,反而穿运动装;这表示我现在害怕他发生意外的地方却是他以前发生过的,因为他曾在一次滑雪运动中跌下来,把大腿给摔断了。另外,他穿着的样子使我立刻想起某个年轻人——我们那个可爱的外孙儿,而他那灰头发使我想起后者的父亲——他在战争中度过好难挨的日子。这又是什么意思呢?……我已经说的够多了。——场地是一个仓库,还有一个他想从那儿拿某些东西的碗柜(在梦中变成“他想放入某些东西”)——这无疑暗示着我自己找来的一件意外。那时我才两三岁。我爬上仓库小房的凳子上,想拿碗柜或桌子上某些好吃的东西。小凳子被弄翻,它的边缘打中我下巴的后部;想来我那时很可能就把所有的牙齿都敲掉。此回忆伴随着这样的一个告诫:敲的好而这好像是指向此勇敢士兵的敌意冲动。借着更深层的分析,我发现那隐匿着的冲动竟在我孩子的可怕意外事件中得到满足——这是老头子对年轻人的嫉妒(而在真实生活中,他却认为自己完全地把它压制着)。毫无疑问的,悲痛的感情——像这种灾难确实发生后所带来的——为了取得一些慰藉必定会找寻此种潜抑的愿望达成。  我现在能很清楚地解说潜意识对梦所扮演的角色。我不得不承认有一大类的梦,其产生的原因大部分或完全源于白天生活的残遗物。让我们再回到奥图的梦。如果我对朋友健康的忧虑没有持续入眠,那么那个期待自己将升为教授的愿望也许就会使我安安静静地睡过整个晚上。但单单忧虑本身也不能造成梦。梦形成所需的动力必须由愿望来提供,而要怎样才能捉住一个愿望来做为梦的动力来源,这就是忧虑的事了。  也许可以用一个类比来说明这种情况。白天的思潮在梦中扮演着一种企业家的角色;但就如一般人所说的,企业家虽有头脑,如果没有资本他也是无能为力的。他需要一位资本家来支持各项费用,这个负责精神消费的资本家毫无疑问而且一定是源于潜意识的愿望——不管清醒时刻的思潮是何种性质。  有时候资本家本身就是企业家。在梦中,这是常见的。一个潜意识的愿望被白天活动煽动起来而形成梦。另外,我这个类比中各种可能的经济情况,在梦中都找到对应的地位。企业家本身也许亦下些小投资,几个企业家也许共同寻求一个资本家的援助,或者几个资本家联合支持某企业家的资金。同样的,我们见过具有许多愿望的梦。还有其他相类似的情况,可以一一道来,不过对此我们却没有更进一步的兴趣。我们以后将再详细论及梦的愿望。  上述类比的第三种比较元素,即企业家所能动用的那笔适当的资金(在类比中是资金,在梦中则是精神能量),在形成梦构造的细部仍然具有更大的影响力。在第六章 的转移作用及表现方法中我曾指出,在梦中都能找到一个感觉强度特别鲜明的中心点。一般说来,这个中心点就是愿望达成的直接呈现,因为如果把梦运作的转移作用除去后,我们将发现梦思各元素的精神强度都被梦内容各元素的感觉强度所置换。而邻近愿望达成的元素和它的意义毫无关系,它们不过是和愿望相反,且令人困扰的思想的衍生物而已。它们是借着与中心元素的人造的联系而得到足够的强度,因此得以在梦中呈现。所以愿望达成得以表现的力量并非集中一点,而是像球形般的扩散在其四周。它所包围的一切元素——包括那些本身不具有意义的——因此都有足够的力量得以表现。在那些具有数个愿望的梦里,我们可以很轻易地将个别愿望达成的范围界定出来,而梦中的沟隙则是这些范围之间的边界地带。  虽然前述的讨论减少了白天遗留物在梦中所占据的重要性,但还是值得给它们更多的注意。它们一定是梦形成的重要成分,因为我们由经验中发现这令人惊异的事实,即每个梦内容都和最近的白天印像——通常是最不明显的——有所联系。直到目前为止,我们还不能解释为何这是需要的。当我们把潜意识愿望所扮演的部分记在脑子里,同时到心理症病患那里去找寻资料,那么这需要性就很明显了。由心理症病患那里我们知道潜意识的概念本身是不能进入前意识,因此只能借着和已经是属于前意识的无邪概念发生关系,同时把自己的强度转移过去,掩盖着自己,从而对前意识加以影响,这就是转移作用〔15〕。它可以解释心理症病患精神生活的许多现像。这无端获取极大强度的前意识概念,虽然被转移,也许并没有受到改变,也许会因为受到那转移内容的压力而被修饰。我希望各位能原谅我由日常生活中取得类比。我认为这种受潜抑的观念和在奥地利的美国牙医师相似,他无法在这里开业,除非他请一位合法的医师代他签字,并且在法律上“庇护”他。就像成功的开业医师很少和这种牙医师结成联盟,那些在前意识中就已经吸引广大注意的前意识或意识的概念也不会被选上与潜抑的概念联合。因此潜意识比较喜欢和前意识那些不被注意、漠视或刚被打入冷宫(排挤)的概念攀上关系。在关联的条规中,有一条大家很熟悉的(由经验加以证实):如果概念在某方向得到密切的联系时,它曾排挤其他的各种新联系。我以前曾据此建立歇斯底里麻痹的理论。  如果假定由心理分析过程中所发现的对潜抑概念的转移亦在梦中运作时,我们可以一下子就解决两个梦之谜:即每个梦的分析上我们都可以发现一些新近发生的印像组入梦的结构中,而且这新近的元素通常是琐碎的。这些新近发生而且没有举足轻重地位的元素,其所以会以替代古老梦思的姿态入梦的理由是它们最不怕阻抗的审查(我在第五章 甲节分析部分曾经提过此事)。虽然这些琐碎元素之所以较易入梦的事实可用不受审查制度阻抗来解释,不过近来发生的事物之所以经常呈现的事实亦指出转移作用存在的必要。这两件事都满足了潜抑的要求(一些仍然不发生关联的材料)——选用那些没有举足轻重地位的元素是因为它们没广泛的关联,而选用那些近来的元素则是因为它们还未有时间去形成关系。  因此我们知道这些被分类为无举足轻重地位的白天遗留物,不但在梦形成中(如果它有份的话)由潜意识中借来某些东西——即那些潜抑愿望所具有的本能性力量——而且以一些不可分的东西提供给潜意识——即转移现像所需要的附着点。如果想由此点更深入去探讨心灵的过程,那么我们就应该更深入了解前意识与潜意识之间的相互作用——这可由心理症的研究上达到,不过梦对此点却毫无帮助。对白天的遗留物,我还有一件事要说,它们毫无疑问是真正的睡眠的打扰者,而梦不但不是,反而保卫着睡眠。我以后将再度回到这论题中。  直到目前为止,我一直都在讨论梦的愿望:我们追溯到潜意识的来源,并且分析过它们和白天遗留物的关系——而这遗留物也许是种愿望,一种精神冲动或者干脆是最近产生的印像。在这种情形下,我们都可以解释各种各样的清醒时刻的思潮在梦的形成中所扮演角色的重要性,甚至以这思想串列为基础,我们亦可以解释这种极端的例子——即梦追求着白天的活动,并且为真实生活中未解决的问题达至称心如意的结论。我们所欠的只是一个这样的例子——分析其幼童时期或者是潜抑的愿望,借着这愿望的力量使前意识的活动达至如此的成功。但是这一切却不能使我们对此问题——即为何潜意识在睡眠当中除了是愿望达成的动力外没有提别的什么东西——有更进一步的了解。这问题的解答将使我们更了解愿望的精神性质。我想以前述精神装置的图解来解答。  我们毫不怀疑此精神装置在到达今日的完整性前必定经过长时期的演化过程,让我们先回述其早期的演化过程中的功能。由一些必须以别的角度予以证实的假说看来,这精神装置的力量起先是使自己尽量地避免遭受刺激〔16〕。因此其最早期的构造是根据反射装置的蓝图而制造的,接受的感觉刺激可以很快地经过运动途径而产生反应。不过它所面对的生命危机却干扰着这简单的机能。另一方面这精神装置所以会更一步地发展也是基于此种原因。它首先面对的生命危机是主要的肉体需求。内在需求所产生的激动要由行动中找寻发泄,这可以形容为“内部变化”或者“感情的表露”。如一位饥饿的婴孩会无助地大喊大闹。但情势毫不改变,因为源于内部需求而产生的激动,并非只能产生暂时性冲击的力量而已,它是连续不断。只有经过某种处理后才能发生改变(如婴孩这例子,则是经由外来的协助)——即达到“满足的经验”后才能使内源之刺激终止。这“满足的经验”的主要成分是一种特别的感觉(在我们这例子当中,则是营养),而它在脑海中所留下的记忆影像自此以后和需求所产生激动的记忆痕迹相关联。这联系建立后,一旦此种需求再产生,就会立即引起一种精神冲动,重新加强此感觉的记忆影像,并再度唤起此感觉,换句话说,即重新建立第一次满足的情况。此种冲动我们称之为愿望。而感觉的重现即是愿望的满足。由需求产生的刺激直接造成感觉的充盈乃是满足愿望的最短途径,我们也许可以假定一个在原始精神装置所确实遵循的途径,即愿望终于幻觉。因此第一种精神活动的目标在于对感觉的仿同〔17〕,即是重复着和满足需求有关的感觉。  生命的痛苦经验一定使此种原始的思想活动变成一种续发而且更合宜的行动。这种经由装置内后退作用的捷径所建立的知觉仿同,对心灵其他部分的影响和外来的知觉刺激并不一样。因为满足并不能接在它后面。而且需求仍然存在。这种内源的精神充盈只有在不停的产生下才能和外在的刺激具有相同的价值——事实上这种情况可发生在产生幻觉的精神病患以及饥饿幻想的情况上——借着对其愿望对像的附着而消耗整个精神活动。为了要更有效地应用此种精神力量,它必须在后退现像仍未完成前将它断绝,使它不超过记忆影像之外,并且能够寻求其他的途径以达成我们所希望的经由外在世界而得到知觉仿同〔18〕。这种抑制后退现像,以及跟着把激动分开来的现像乃成为控制随意运动的第二类系统的工作——第一次将行动导向预期的目的上。但是,所有这些复杂的精神活动——由记忆影像到外在世界所建立的知觉仿同——不过只是形成愿望达成(这是经验认为需要的)团团转的途径而已〔19〕。毕竟思想也没有什么,它不过是幻觉式愿望的一种替代品而已,而很明显的,梦必须是愿望达成,因为只有愿望才能使我们的精神装置运作。由这观点看来,梦——经由后退现像的短路以满足愿望——不过是我们所保存的精神装置的原始运作方式,这种方式早就因为缺乏效果而被舍弃了。这个曾经一度操纵着清醒生活的方法——那时候心灵仍然年轻,而且能力不强——现在似乎被放逐到晚间去。这就像我们在托儿所中所见的那种被大人舍弃的原始工具——弓和箭。梦是那已经被废除的幼童精神生活的一部分。此种精神装置的运作方式在正常的情况下是被压抑的,但是在精神病患中却又重新建立,而且在与外在世界的关系上,泄露出它们的不满足我们需求的事实〔20〕。  很清楚的,潜意识的愿望冲动亦企图在白天发生作用,而那转移作用的事实(精神病症亦然)很明显地指出,它们很努力地想借着前意识通往意识层的路途上挤压出它们的路,并且获得控制行动的力量,因此潜意识与前意识之间的审查制度——这个是梦迫使我们去假定的——应当受到我们的承认与尊敬,因为它是我们心理卫生的守护者。那么我们是否应该这么想,此守护者在晚间的松弛是一种粗心大意的行为,因为这种潜意识中的潜抑冲动得以表露,并且使得幻觉式的后退现像再度发生。我想不是,因为这重要的守护者去休息的时候——而我们可以证实这睡眠并不很深——它也同时关闭了行动力量的大门。不管那正常状况下被抑制的潜意识冲动在台上如何高视阔步,我们仍无需担心,因为它们是无害的,因为它们不能使那可以改变外在世界的运动装置产生运动。睡眠保证了那必须加以防守的要塞的安全。但如果这种力量的病态减弱,或者潜意识激动力量的病态加强,同时前意识仍然充满着潜能,通往行动力量的病态加强,同时前意识仍然充满着潜能,通往行动力量之门仍然敞开时,情况就不那么单纯无碍了。在此种情况,守护者招架不住,潜意识的激动压倒前意识,因此控制了言语和行动,或者强有力地造成幻觉式的退化,从而借着知觉吸引所造成的精神能量分布而指导着那并不为它们设计的精神装置。我们把这种情况称为精神病。  我们现在最适于再继续搭建心理的骨架。虽然我们停顿在介绍潜意识与前意识那点上,但是我们有理由再继续谈论我们所谓的“愿望乃是造成梦的唯一精神动力”。我们已经接受了这观念,即梦永远是愿望达成。其理由是它们都是潜意识系统的产物,而它的活动除了愿望达成外,没有别的目标,而且除了愿望的冲动外,不拥有别的力量。现在如果我们再坚持一会儿——关于此种基于梦解析的事实而设立具深远意义的心理推测——那么就有责任证明此种推测将梦置入也能包括别种精神活动的联系上。如果潜意识这个系统存在的话(或者是与它类似而适合于我们讨论的东西),那么梦不可能只是它的唯一表现。每一个梦都可能是愿望达成,但除了梦以外必定还有别种形式的愿望达成。事实上关于所有心理症症状的理论亦说明了一点:它们亦可以当着是潜意识愿望的满足〔21〕。我们的解释不过是使梦成为那类对精神科医师具有重大意义的第一个成员而已,而且对梦的了解不过显示了精神病学所遭遇问题的纯粹心理学方面的解释〔22〕。  这一类愿望达成的其他分子,如歇斯底里症,具有一个基本的特征,而此特征不能在梦中发现。在本书常常提到的研究中我们发现,为了要形成歇斯底里的症状,脑海中的两道主流必须要会合。这些症状不单单是一个可实现潜意识愿望的表露,前意识中必定还有一个满足的这个症状的愿望。因此这些症状至少有两个决定性的因子,各自源起于两个和此冲突有关的系统。就和在梦中一样,它们对更进一步的过度决定并没有限制。据我的了解,这些不来自潜意识的决定性因子,都毫无例外地是对抗潜意识愿望的思想串列,譬如说一种自罚。于是我可以这么说:歇斯底里症只有在那由不同精神系统源起的两个相反愿望得以在单一的表露中相会合而得到满足的时候才能产生(请和我最近述及的有关歇斯底里症的起源的论文——歇斯底里幻想以及它和变性的关系——相比较)。在这里,例子对我们的帮助不会很大,因为除了非常详细地说明此种复杂情况外,没有任何东西可以达至此种结论,因此我将不去证实此论点,只引述一个例子——这是为了使此点更为明了,而非用来证实。我的一位女病人的歇斯底里性呕吐一方面是满足她那青春期开始即有一个潜意识幻想——即是她会继续不断的怀孕,生产无数孩子的愿望。后来还加上一个她和好多男人结合以达到上述结果的愿望。于是产生了一个强有力的卫护性冲动以对抗这不道德的愿望。而既然呕吐的结果会使她失去美好的身材,因此失去对任何人的吸引力,所以这症状亦能满足那处罚自己的思想串列。因为它能满足这两方面,所以就可能成为真实。这和古安息国皇后对待罗马三执政之一的克拉苏的方法一样。因为相信他的出征是由于爱好黄金的缘故,所以她下令将溶化的黄金倒入他尸体的口中,然后说:“现在你已得到你想要得到的。”但到目前为止,我们所知道关于梦的事乃是它们表露了潜意识愿望的满足,而表面看来,操纵大局的前意识似乎在强迫愿望产生某种歪曲之后才允许这种满足。而我们常常不能在梦中找到一个和梦愿望相反的思想串列。只有偶尔在梦的解析中才可能看到一些反应物的迹像,譬如在我梦见叔叔(蓄着黄胡子)的梦中,我对朋友R的感情(请见第四章 前言部分)。但是这些遗漏的部分可以在前意识的其他部分找到。梦借着各种扭曲而表达出由潜意识而来的愿望,而那操纵大局的系统退入睡眠的愿望内,觉察那愿望而改变辖属于它极力范围内精神装置的能量,并且在整个睡眠过程中持续地把握着这愿望。  这个属于前意识对睡眠的决定性愿望通常能促进梦的产生。让我们回想本章开头那个父亲的梦,他借着隔壁房间传来的火光,推想到他孩子的身体可能被火烧着。这父亲在梦中达至此推论(而不是被火光弄醒的时候)。我们曾提出产生此种结果的其中一个精神力量是,那瞬间延长他在梦中见到孩子的生命的愿望。而其他源于潜抑部分的愿望也许就脱离了我们的注意力,因为我们无法分析这个梦。但我们可以假定另一个产生此梦的动力是这父亲需要睡眠;他的睡眠(和这孩子的生命一样)因为梦的缘故而增延一刻。他的动机是“让梦再进行吧,要不然我就得醒过来。”在别的梦中(就和此梦一样),想要睡眠的意愿实际上支持了潜意识的愿望。在第三章 中我曾经描述了一些表面看来是“方便的梦”,但这些梦都可以应用上述的形容词(按即睡眠的意愿)。这种继续睡眠的愿望的操纵最容易在那种“惊醒的梦”所有之中发现——它们把外来刺激加以某种方式地修饰使这些刺激和睡眠的继续进行不发生冲突;它把刺激编入梦中,因此使它们失去了代表外在世界刺激的能力。同样的愿望一定亦发生于其他的梦中。虽然这种愿望本身就可能使当事人由睡眠中醒来。在某些例子中,当梦见不祥的事时,前意识会这么和意识说:“不要紧!再继续睡吧!毕竟这只是梦而已!”(请看第六章 壬节)以上这些不过是泛论主要的精神活动对梦所持的态度,虽然事实不一定确定是这样的。我必须做如此的结论:在整个睡眠状态中,我们知道自己在做梦,就和知道自己在睡觉一样的确定。我们必须不要太过注意下面这相反的论调,即我们的意识从未想到后者,并且后者也只是在特殊的情况下才进入意识中(即当审查制度解除警卫的时候)。  另一方面,有些人在夜晚时能很清楚地知道自己的睡觉与做梦,因此似乎具备用意志指导梦的能力。譬如说这种梦者对梦感觉不满意时,他能够不醒过来而将梦中断,然后再以另一个新方向开始。这就像一位通俗的戏剧家在众人压力之下,会把他的戏剧套上一个较为愉快的结尾。或者在别种情况下,即当梦使他进入一种性兴奋的状态时,他可以自己这么想:“我不要再梦下去,以免遗精而消耗我的精力;我要忍住,而把它留给真实的情况。”  瓦西所记录的MarquisdHerveydeSaint—Denys宣称  自己具有随心所欲的,加速其做梦的过程,并且能如愿地把它们转到任意的方向。似乎在他那种情况下,那睡眠的愿望为另一个前意识的愿望所取代——即是观察自己的梦而且去享受它。这种愿望和那种在某些情况被满足后,不想起来的愿望(如第六章 戊节提到的保姆或者是“被尿湿的保姆”的梦)同样的和睡眠不产生冲突。另外,大家都很清楚,如果某人开始对梦有兴趣的话,那么他醒后所能记得的梦也就更多了。  费连奇在讨论有关导引梦产生的其他观察中,曾经这么说:“梦从各种角度苦心地修饰着这刹那间占据着心灵的思想:如果某一梦的影像威胁着愿望达成,那么它就会删除此影像,同时又再继续寻找新的解答,直到后来,它终于产生一个能满足此两个心灵机构的愿望达成。”现在我们知道整个晚上,前意识都集中精力于睡眠的愿望,因此我们要再进一步了解梦的程序。但首先我要摘录一下我们所了解的部分。  做梦的情况是这样的。它或者是前一天清醒时刻的遗留物,而且没有失去其所含的能量;或者是整个清醒时刻的流动把潜意识中的一个愿望给激励起来;或者是此两种情况的偶合(我们已经讨论过各种可能的情况)。潜意识的愿望和白天的遗留物关联起来,并且产生转移作用——这也许在白天的过程中已经产生了,或者要在睡眠状态中才成立。产生一个转移到近期的材料的愿望,或者是一个近斯的愿望在受到压抑后借着潜意识的协助而得以新生。然后这愿望由思想程序必经的正常途径,通过前意识(而它有一部分是属于前意识的)努力地冲向意识。但它还是碰上那仍然会发生作用的审查制度,并且受到它的影响。此时它已经被歪曲,这是借着转移到近期材料所造成的。直到这里,它正在向成为一些如强迫性思想、妄想或者类似东西(即受到转移作用加强的思想)的路上进行,并且因为审查制度的缘故在表达上产生歪曲。但是它再一步地进行却受到前意识的睡眠状态的影响(可能这个系统借着减少激动来保卫自己,以免受到侵害)。于是梦的程序进入后退的途径。这途径正由于睡眠状态的特殊性质而得以畅通无阻,而各类的记忆吸引着并指导它上路。某些记忆只是以一些视觉的能量存在,并没有变成续发系统中的字眼。在它后退的途径上,梦程序取得了表现力(以后,我将提到压缩Compression的问题。见第七章 戊节)。这时候梦已经完成了它迂回旅途的第二部分。旅途的第一部分是进行的,由潜意识的景像或者幻想指向前意识。第二部分则由审查制度的前线再度回到知觉上来。但是当梦程序的内容变为知觉的以后,它就冲破了那个由审查制度与睡眠状态在前意识中所建立的障碍(请见第七章 甲节)。它很成功地将注意力转向自己,并且使意识对它注意。  因为意识——这个我们认为是用来了解精神性质的感觉器官——在清醒的时刻中可以由两方面接受刺激。首先它由整个装置的周边(知觉器官)取得激动的讯息。另外,它还能接受愉快与不愉快的激动——这种激动是精神装置内部和能量转移有关的唯一精神性质。Ψ系统中的别种程序(这包括前意识),都不具任何精神性质,因此不能是意识的对像,除非它们能将愉快或不愉快带到知觉上去。我们可以如此确定:这种愉快和不愉快的产生,自动调整整个能量的添加过程。但是为了使更精细的调节工作得以进行,于是各程序必须使自己比较不受不愉快的影响。因此,前意识系统必须具有一些能够吸引住意识的性质,而这些性质可能就是前意识程序与语言符号记忆系统(一个并非不具性质的系统)的联系而得来的(请见第七章 己节)。因此,本来只是感觉器官的意识就变成思想程序感觉器官的一部分了。于是,产生了两种感觉面,一种是对知觉而言,另一种则是前意识的思想程序。  我必须假定睡眠状态使指向前意识的意识感觉面较知觉系统更不易受到激动,这种夜间对思想程序的失去兴趣具有另外一种意义:思想需要停止,因为前意识需要睡眠。但是一旦梦成为知觉后,它就能借着新获得的性质而刺激着意识。这种感觉刺激促使前意识内一部分可资利用的能量去注意发生激动的原因,这是它的主要功能(请见第七章 戊)。因此,我们得承认每个梦都有唤醒的作用——即是它使前意识中静止的一部分能量产生活动。在这能量的影响下,梦于是受到我们所谓的“再度修正”地修饰——关于其连贯与可解度。这等于说,此能量把梦和其他的知觉内容给予相同的待遇;只要梦材料允许,它亦得到同样的预期性概念。如果这梦程序的第三部分具有方向性,它亦是前进的。  为了避免误解起见,我想提一提关于梦程序时间上的关系——这也不会是太离题的。无疑的,由毛利具有暗示性的关于断头台的梦里,高博提出一个很吸引人的推论。他想要说明梦不过是占据着睡眠与清醒之间的过度时期。醒来的过程需要花费一些时间,在这时间内,梦产生了。我们想,也许是这样的,最后梦的影像是如此地强有力以至于把我们弄醒了。事实上,在这刹那间我们已经准备起来了,因此它才具有此种力量。梦是刚刚开始清醒的。  杜卡斯曾经指出,高博因为要广泛推论其定理,所以忽视了许多事实。梦发生在我们仍未清醒的时候——如在一些我们梦见自己做梦的例子。根据我们所有的知识看来,我们不能同意,它只是包括要醒过来的那段时间。相反的第一部分的梦运作可能在白天就开始了,这是在前意识的控制下进行的。其第二部分——审查制度所做的改变,潜意识情景的吸引,以及挣扎着而欲成为知觉的努力——无疑的整个晚上都在进行。由这观点看来,当我们感觉整晚都在做梦,但不晓得做些什么的时候,我们也许并没有错(请看第七章 甲节)。  但我觉得不必要认为梦在变为意识以前一直都维持着我所叙述的时间顺序:即首先出现的是转移的梦的愿望,然后接着审查制度的歪曲,再来就是改变为后退的方向等等。我必须以这种方法来描述;不过实际上却无疑是许多情况(途径)同时发生;激动的摇荡,时而这样,时而那样;直到最后它在某个最有希望的方向集合,而那特殊的某一组就继续留存下来。由我个人的某些经验看来,我认为梦的运作需要超过一天一晚的时间才能获得结果。如果这观点确实无讹,那么对于“梦形成”所显示的优异才能是不必感到惊讶的。我的意见是,甚至那将梦当作知觉事件来了解的要求亦在梦吸引意识的注意以前早就发生作用了,然而由这点开始,梦形成的步伐就开始加速。因为从这刻开始梦就和任何被感觉到的事件一样,接受同样的对待。这就像放烟火一样,准备的时间要好久,却在一刹那间就放完了。  到这个时候,梦的程序或者已经经由梦运作获得足够的强度以吸引着意识和唤醒了前意识(不管醒了多久,也不管睡得深或是浅),或者其强度仍不足以达到此点,因此必须继续留存在一种戒备的状态,直到刚刚要醒过的前一刻,注意力变得较活跃而与之会合为止,多数的梦者是具有较低值的精神强度,因为它们都在等待那醒过来的过程。这能解释以下的事实:当我们突然由深睡中醒过来时,我们通常能够发觉到一些我们梦见的东西。在这种情况下,(和我们自动醒过来的情形相同),我们第一眼注意到的是梦运作所创造的知觉内容,然后接着才察觉到外在世界所提供的知觉内容。  然而具有高度理论兴趣的梦都是那些能在睡眠的中途将我们弄醒的。将他种情况下梦所具有的意义放在脑海中,我们也许会这么问,梦(潜意识的愿望)为何具有力量来打扰睡眠(亦即干扰了前意识的愿望)?其解答无疑地存在于那些我们仍不知晓的能量关系上。如果具有此种知识的话,那么也许会发现,让梦自由地发挥及施于梦以或多或少的注意力是一种能量的节省——如果和有如白天般地紧握着潜意识的情况比较(请见第七章 丁节)。由经验看来,即使在晚上使睡眠中断数次,梦和睡眠也不是互相排斥的。我们不过起来一回,然后立刻又再睡着了。这就像在睡眠中把一只苍蝇赶走一样:本身就是一种醒过来的现像。如果我们再度入睡,这中断就被除去了。就像那熟悉的保姆或被尿湿的保姆之梦(请见第六章 戊节7)中所显示的一样,那想睡觉的愿望的满足和维持某种程度的注意力是不会相违背的。  在这里我们必须注意一个基于对潜意识更多地了解而产生的反对意见。我们曾经断定潜意识是永远活动的。但是又说它们在白天没有足够的力量使自己被察觉。然而如果睡眠的状态仍然持续着,同时潜意识的愿望亦显示它够强的能力以创造出梦,同时以之唤醒了前意识,那么为何梦在被觉察到的时候这力量又消失了呢?而且梦会不会继续重现,就像讨厌的苍蝇被赶走后又再不断地飞回来呢?我们又有何权利断定梦驱除了“睡眠的打扰者”呢?  潜意识愿望永远活动是毫无疑问的事实,它们代表那些常被利用的路途,只要稍为有些激动就行(请参阅第七章 注〔11〕)。的确,这种不可毁灭的性质乃是潜意识程序的一个明显特征。在潜意识内没有任何东西具有终点,亦没有过时的,或是被遗忘了的东西。在研究心理症病患(尤其是歇斯底里症)的时候,这点更明显。那导致歇斯底里症产生的潜意识思想途径只要有足够的激动堆积起来,就可能再度重蹈一个三十年前所受到的侮辱,只要它能够进入潜意识的事情内,那么这三十年来的感受就和新近发生的没有两样。不管什么时候只要这记忆一被触及,它就复活起来,受到激动地充电,然后以发作而得到运动地释放。这正是心理治疗所要干涉的地方——它的工作是使潜意识程序能被处理,最后要把它忘掉。的确,那些逐渐被遗忘的记忆以及那些不再是新鲜的印像所具有的微弱感情,我们向来都把它视为当然,认为是时间对记忆所产生的原本反应,而实际上这是辛苦的努力所带来的续发变动。这工作是前意识做的。而精神治疗所能做的仍是将潜意识带到前意识的辖权下。  因此对任何一个特殊的潜意识激动程序都可能产生两种后果。它或者不被理会,在这种情况下它终于会在某个地方产生突破,并因此得到将其激动释放以产生行动的机会,或者它受到前意识的影响,所以其激动不但不会解除,反而受到前意识的束缚。这第二种情况正是那梦程序中所发生的(请看第七章 戊节)。由前意识而来的潜能在半路上和变为知觉的梦相会合(借着意识中被挑起的刺激而产生),将梦的潜意识激动约束住,梦就无法再进行干扰活动。如果梦者真的清醒一会儿的话,他就能够赶走那干扰他睡眠的苍蝇。而我们发现这是比较方便以及比较经济的方法——让潜意识的愿望自由发挥,借着打开后退现像之路以产生梦,然后利用前意识运作的一点力量而将此梦束缚,而不必在整个睡眠当中继续不断地把潜意识愿望紧紧地缚住(请参阅第七章 丁节)。梦虽然本来不是一个具有意义的程序,但是在精神力量的相互作用上亦取得一些特定的功能。我们现在将看看这功能是什么。梦使得潜意识那自由不拘的激动受到前意识的控制。在这过程中,它把潜意识的激动给释放了,因此是一种安全的活门,利用一点点清醒时刻的活动来保持着意识的睡眠。因此就像许多的精神构造(它是这些系统的一员)一样,它造成一种妥协,同时服侍两个系统,因而使它们互相谐和合适。如果我们翻过来看第一章 中罗勃特所提的有关梦的“排泄的理论”,我们甚至在一瞥之下就决定要接受他所谓的梦的功能,虽然他的前提及有关梦程序的观点和我们不同〔23〕(请参阅第五章 甲节)。  上面所谓“至少使两个系统的愿望互相谐和”暗示着梦的功能有时也会失手的。梦开始的时候是对潜意识愿望的满足,但如果这个愿望达成的企图太过激烈地扰乱前意识以至于不能继续睡下去,那么梦就破坏了这妥协的关系,并且不能再进行第二部分的工作。在这情况下,梦完全被中断了,并且变为完全清醒的状态。即使在这状况下,梦虽然看来像是睡眠的打扰者而不是正常情况下睡眠的守护者,但这并非真的是梦的过错。这事实大可不必让我们产生此种偏见,而对梦的意义发生怀疑。这并非是唯一的例子,对个体来说,那些正常情况下有用的计策在情况发生些许的改变后,就变为无用而且碍手碍脚的事实是常见的,而这困扰至少具有一种使个体的调节机构注意并且重新调整以应付变化的新功能。当然我现在脑海里所想的是“焦虑的梦”。为了不让别人误解我一直在逃避这和愿望达成定律的主张有所不同的梦,我将在下面提示一些关于“焦虑的梦”的解释。  对我们来说,产生焦虑的精神程序亦能满足某个愿望,这并不是相互矛盾的。我们知道可以用这事实来解释,即愿望属于一个系统(潜意识),而它却受到前意识的拒绝与压抑〔24〕。即使是在完整无瑕的健康心理中,前意识对潜意识的镇压并不完全,而这压抑可用来度量我们精神的正常度。心理症的症状显示出病者这两个系统发生了冲突,这些症状是产生妥协并使二者之间的冲突得以终止的产物。它们一方面让潜意识的激动有发泄的场所,即给它一种发泄口,另一方面它亦能让前意识对潜意识有某种程度地控制。在这里考虑歇斯底里症或恐惧症的意义是有益的。让我们假设一位神经质的病人无法单独过马路——这个我们很正确地称为“症状”者,如果我们强迫他去做那他认为以为自己无法做的事情(借以消除他的症状),那么将导致焦虑的发作。而的确恐惧症的导火线往往是马路上发生的焦虑。因此,我们发现症状之所以产生乃是借以避免焦虑的发生;恐惧症就像是竖立着对抗焦虑的碉堡。  如果不去探究感情所扮演的部分,我们的讨论将无法继续进行下去,不过在目前的情况下,我们不能完全做到这点。让我们先这样假定,感情对潜意识的压抑是最重要的,因为如果让潜意识自生自灭,它会产生一个本具有快乐性质的感情,不过却在受到潜抑学潜意识后,变为痛苦的。而压抑的结果与目的便是阻止此种痛苦的产生。这压抑扩展到潜意识的概念内容,因为痛苦的产生可能由这内容开始。这里我们将以一个有关感情来源而且相当确定的假说来做为我们讨论的基础(请参阅第六章 辛节)。它被认为相当于运动或分泌功能,不过它的神经分布之钥却要在潜意识中去找寻。在前意识的控制下,它被束缚被抑制,以致不能产生感情的冲动。因此,如果来自前意识的能量停止发出,那么潜意识的冲动就有释放出一种不愉快与焦虑感情的危险。如果此梦的程序能继续不去,那么这危险性就会物质化,那些使它得以实现的情况是:潜抑必须早就发生,而压抑的愿望冲动亦要相当壮大。因此这些决定性因子就不在梦形成的心理架构之内。要不是因为我们的论题有一个地方(即夜间潜意识的释放)和焦虑的产生有关,那么我将要删除有关“焦虑的梦”的讨论,并且因而省略了许多暧昧不清的部分。  我已经一再说过,形成“焦虑的梦”的理论亦是心理症病患心理的一部分(我可以这么说,梦中的焦虑是个焦虑的问题,而不是梦的问题。——译者按:本句在一九一一年增加,却在一九二五年删除)。在指出它和梦程序相连的部分后,我们就不再有什么可做的了。我现在还剩下一件事。既然我曾经断定心理症的焦虑源起于“性”,那么我就要解析一些“焦虑的梦”以显示梦思中所存在的性材料〔25〕。  在这里我有理由将心理症病患的许多例子置于一边而引用一些年轻人的梦。  几十年来我都没有做过真正焦虑的梦。但我仍然记得一个七岁或八岁时所做的梦,而我在三十多年后再予以解析。这梦还很鲜明,我在此梦中看见我深爱着的母亲。她的外表看来具有一种特别安静、睡眠的表情,由两个或三个生着鸟嘴巴的人抬入室内,把她放在床上。我醒了过来,又哭又叫,把双亲的睡眠中断了。那些穿得很奇怪并且奇异得高而且具有鸟嘴巴的人,我是由菲利逊圣经〔26〕的插图中找来的。我幻想  他们一定是那些由古代埃及坟墓上的凸雕而来的鹰头神祇。另外经过分析后,引出一位坏脾气的男孩,他是一个看门者的孩子。当我们小的时候,大家常一起在屋前的草地上玩耍。这个男孩子的名字是菲利浦。我好像是由这男孩那里听到有关“性交”的粗鲁名词,而那些受教育的人则是用拉丁文“交媾”来形容此事,在这梦中我则选用鹰头〔27〕。我一定是由那年轻指导员(他对生命的事已经很熟悉了)的脸色来猜测此字所具性的意义。我妈妈梦中的那个样子,则是抄寻自祖父死前数天昏迷、喘着气的样子。对于此梦的“再度校正”的解析是我妈妈快要死了,坟墓的凸雕刚好和这配合。我醒来的时候充满焦虑,直到把双亲吵醒以后还不停止吵闹。我记得看到妈妈的脸孔后,心里就突然平静起来,似乎我需要她并没有死去的保证。而此梦的“续发的”解析在焦虑的影响下已完成了。我并没有因为梦见妈妈正在死去而感到焦虑,我之所以会产生焦虑是因为在前意识的校定中我已受到焦虑的影响。当我们把潜抑加以考虑的时候,这焦虑之情可以推溯到那含糊但却明显的由梦中视觉内容所表露的性的意味。  一位二十七岁的男人很严重地大病一年后,告诉我他在十一到十三岁之间常常反复地做下面这个梦,并且感到非常焦虑:一位男人拿着斧头在追赶他,他想要逃开,但他的脚似乎麻痹了,不能移动半步。这个是一个常见的焦虑之梦的好例子,而且从来不会被认为是和性有关。在分析的时候,梦者首先想到一叔父告诉他的故事(在那梦第一次发生之后),那是有关他叔父一天晚上在街头被一位鬼头鬼脑的男人攻击的事。梦者自己由这联想得到以下的结论:他在做梦之前听到一些和这相似的事。至于斧头,他记得在一次劈柴时手指砍伤了。然后他立刻提到和他弟弟的关系。他常常对弟弟不好,将他打倒。他特别记得一次他以长靴剔破弟弟的头,流了许多血,然后他母亲对他说:“我害怕有一天你会把他杀掉。”当他仍然在思索有关暴力的时候,他突然想到他九岁时候的一件事。某天晚上他父母亲很晚才回来,双双上了床,而他恰好在装睡。不久他即听到喘气声以及其他奇怪的声音,他还能够猜度他双亲在床上的姿势。进一步的分析,显示他将自己和弟弟的关系和父母的此种关系相类比。他把父母亲之间发生的事包含在暴力和挣扎的概念下。他并且找到对此观点有利的证据:常在母亲的床上找到血迹。  我可以这么说,成人之间算是家常便饭的性交却会使看见的小孩认为奇怪并且导致焦虑的情绪。这焦虑之所以产生乃是因为这种性激动不能为小孩所了解,并且因为父母之牵涉在内而遭受排挤,所以转移为焦虑。另外我们知道在一个更早的生命过程中,孩子对异性父母的性冲动还未受到潜抑,因而会自由地予以表达(请见第五章 丁节)。  对于小孩那些晚上发作的恐怕和幻想,我毫无怀疑地给予同样的解释。这种例子亦是一种性冲动的问题,因为不被了解以有受到排挤而引起的。而如果把它记录下来也许会显示出发作的周期性,因为性原欲可以因为意外的刺激或者自动的周期性发展而得以加强。  我没有足够的观察材料来证实我这解释〔28〕。  另一方面,小儿科医师不管对孩童的身体或精神方面都缺少这种了解整个现像的见解。下面我要记录一个有趣的例子,如果不小心被医学神话所蒙蔽,那么就会很容易地将它看错。我要借用底巴克的有关论文“PavorNocturnus”。  一位十三岁的男孩,身体不好,感到焦虑与多梦,他的睡眠开始受到困扰,几乎每个星期都有一次从睡眠中惊醒,非常焦虑而且伴随着幻觉。他一直都能清楚地记得这些梦。他说那恶魔向他喊:“啊,我们捉到你了!啊,我们捉到你了!”于是有一种沥青和硫磺的味道,他的皮屑即受到火焰的烧伤。他由梦中醒来时感到非常恐怕,但起先都叫不出来。当声音回复时,他记得自己很清楚地这么说:“不,不,不是我。我什么都没有做过!”或者:“请不要这样!我不会再做了!”或者有时说:“阿伯特从来没有这样做过!”后来他拒绝脱衣,“因为火焰只有在他不穿衣服的时候才来烧他。”当他仍然做这种恶魔的梦时(对他的健康是种威胁),他被送来我们的国家。经过十八个月的治疗后,他复原了。有一次在他十五岁的时候,他这么承认:“我不敢承认,但我一直有针刺的感觉,而且那部分过度的激动使我感到焦虑,好几次我真想由宿舍的窗口出去!”  我们可以毫无困难的推论:①这男孩年轻的时候曾经手淫过,他或许要否认它,或者为这坏习惯而要给自己严厉的处罚(他的招供是:“我不再这么做”、“阿伯特从来没有这样做过”)。②在青春期来临后,这种手淫的诱惑又再度经由生殖器官的刺痒感觉而复活了。③现在他产生了对压抑的挣扎,但他虽将他的原欲压抑下来不过却将之移形为焦虑,而这焦虑则将他以前扬言要处罚自己的方法集合起来。  现在让我们看看原作者的推论:  1、由这观察可以很清楚地看出青春期可以使一位健康不佳的男孩变得非常软弱,并且可以产生某种程度的大脑贫血。2、这种大脑贫血会产生人格的变化,产生恶魔式的幻觉,以及非常剧烈的夜晚焦虑状态(也许还有白天的)。  3、这个男孩的魔鬼妄想和自我谴责要追溯到宗教教育在他小时候所产生的影响。  4、所有这些症状在相当长的一段乡村之旅后消失了,这是由于身体的运动以及青春期结束后身体精力的重获所致。  5、也许这男孩大脑发展的先决影响是由于先天的遗传因素,或者是他父亲的梅毒感染。  以下是他的结论:“我们把这病例归属于因为营养不足而引起的无热性谵妄,因为这个症状是由于大脑缺氧的缘故。”为了要更深入地了解梦的心理,我给自己找来一个极其麻烦的事情——对这件事来说,我的解说力量是很不够的。我一方面只能把这些复杂而又同时产生的元素,一个个地加以描述(不能同时进行),一方面在描述每一点的时候,又要避免预侧它们所依据的理由。像这一类的困难,都是超出我的力量所能解决之外。在叙述梦的心理时,我已经忘了提出这些观点的历史性发展,对这些我必须予以补偿。虽然我对梦这问题的探讨方向,是根据以前对心理症病患的研究而定的,但我并不想把后者当作我目前这工作的引证基础,虽然我一直想这么做。不过我却想以反方向进行,即以梦来做为对心理症病患心理研究的探讨方向,我知道读者所将遭遇的许多困难,不过我却找不到什么方法可以避免这些困难。  由于我对这些问题的不满意,我很愿意在此稍为暂停一下,以便能考虑别的观点,它们似乎对我的努力给予较大的价值。就像在第一章 中所描述过的一样,我发现自己正在面对着一个各派作家各具有完全不同意见的论题。在对梦的这问题的处理上,我们都能将主要的矛盾给予合理的解答。我们只反对其中的两个观点——所谓梦是一种“无意义的过程”,以及它是属于肉体,除了这两点以外,我都能在自己的复杂论题中各自证实了这些相互矛盾的意见,并且指出它们都照亮了部分的真实。  关于梦是清醒时刻的兴趣与以证实。而这又和那些对我们具有重大意义与兴趣的事情发生关联。梦永远不会为小事忧心。不过我们又接受相反的意见,即梦收集白天各种无关痛痒的遗留物,而它们不能把握白天任何重大的兴趣,除非它们和清醒时刻的活动分开。我们发现对梦的内容来说,这也是正确的——它借着改装而将梦思的表达给予改变。由于联想的原因,我们知道梦的程序比较容易控制住近期或者毫无关系的概念性材料(而这还未被清醒时刻的思潮所封禁);而它亦因为审查制度的原因,将精神强度由于一些重要但又遭受反对的对像转移到一些无举足轻重的事情上。  至于梦具有“过强的记忆”以及和幼童时期的材料有关的事实,早就成为我们梦的定理的基石——在我们梦的理论中,源于幼童时期的愿望是梦的形成所不可缺少的动力。  自然我们毋须怀疑睡眠时外来刺激所具有的意义,这曾经实验加以证实;不过我们曾经指出这些材料和梦愿望的关系,相当于白天活动中持续入眠的思想遗留物一样。我们亦没有理由反对这个观点——梦对客观感觉刺激的解释和错觉一样——不过我们已找到产生此种解说的动机。这些理由都被其他的作者忽略了。对于这些感觉刺激的解说是这样的——不去打扰睡眠,并且用来满足愿望达成。至于感觉器官在睡眠时感受到的主观性刺激状态,曾由拉德先生予以确实。我们并没有把它们当作梦的一个特殊来源,但我们却可以利用那在梦背后活动的记忆的后退(退化)性复苏来解释这种激动。  至于那些内脏器官的感觉——曾经一度是解释梦的主要论点——也在我们的概念中占据一席之地,虽然不很重要。这种感觉——如落下来、浮游或者被抑禁的感觉——是一种随时“待命出发”的材料,不管什么时候,只要合乎需要,梦的运作都会利用它来做为梦思的表达。  我们相信梦的程序是快速而且同时发生的。这个观点,如果以“意识对已造好的梦内容的察觉”来看是正确无讹的,不过在这以前的梦程序,可能是缓慢而且具有波动性。至于梦之谜——在一个很短的时间压了大量的材料的疑问——我们的解释是,它们把心灵内那些已经作好的构造拿来应用。  我们知道梦都是改装的,并且受记忆的截割的,不过这并不造成阻碍,因为它不过是开始梦形成的那刻就已存在的改装活动之公开,而且是最后的一部分。  关于那令人失望以及表面看来是无法达到妥协的争论——心灵在晚间是否亦睡觉,或者它仍然像白天一样地统帅着各种精神机构——我们发现二者都对,但并非全部都对。在梦思中,我们能证明那非常复杂的理智机能是存在的,它几乎和精神装置的所有其他来源一起运作。然而我们无法否认这些梦思皆源于白天,而且也要假定心灵会有睡眠的状态。所以即使是“部分睡眠”的理论亦有其价值,虽然我们发现睡眠状态的特征并非是心灵连结的解体,而是白天统辖的精神系统将其精力集中于睡眠的愿望上。由我们的观点看来,这从外在世界退缩的因素亦自有其意义在,它虽然不是唯一的决定性因子,不过亦是促使梦表现的后退现像得以进行的原因。所谓“放弃对思想流向的主动引导”的概念亦不可予以非难,但精神生活并不因此而变得漫无目标,因为我们知道,当自主(主动)的具有意义的思想被舍弃后,非自主的思想则取得统辖权。另外,我们不但发现梦中含有各种松弛的关联,而且还能指出其他我们想像不到的连结。而这松弛的关联不过是另外那些确定,而且具有意义的连结的替代物。确实,我们会把梦视为荒谬的,不过梦例却又给我们这样的教训——即不管梦表面是如何的荒谬,它还是非常合理的。  对那些梦的功能——各个作家认为梦所应该赋有的——来说,我们毫无异议。如梦是心灵的安全活门,以至罗勃特说的“所有有害的事物,经过梦的表现后,都变得无害了”——这观点不但和我们所谓的梦的双重愿望吻合,而且对这句话来说,我们要比罗勃特了解得更深。至于“心灵在梦中能够自由扮演”的观点,在我们的理论看来,则相当于前意识的活动让梦自由发展而不予以干扰。如“在梦中,心灵回复到胚胎时期的观点”这一类的文字,或者是艾里斯形容梦的话——“一个古老的世界,具有庞大的感情和不完全的思想”——使我们很高兴,因为这和我们的论点不谋而合(我们认为这些白天被压抑的原始活动和梦的建造是有关系的)。我们也能衷心地接受沙里所写的:“我们的梦带回我们早先的以及依次发展的人格。在睡眠当中,我们回复了从前对事物的看法和感觉,还有那些曾经统辖我们的冲动和反应。”还有,我们亦和德拉格一样,认为那些受到“压抑的”成为梦的主要动力。  我们重视歇尔奈尔叙述那部分,关于“梦的想像”的重要性,以及他本人的解释,但我们不得不把问题转到另一个位置来看。事实上,重点不在梦创造了想像,而是在梦思的建造上,潜意识的想像活动占了重要的大部分。不过我们仍然亏欠歇氏许多,因为他指出了梦思的来源,但所有他描述为梦运作的几乎都是白天的潜意识活动,而它促使梦发生的能力是不下于促使心理症状的产生。这和我们所谓的梦运作是不相同的,而且梦运作包含的范围也较窄。  最后,我们没有理由舍弃梦和精神疾病之间的关系,反而应在一个新的立场上建立一个更巩固的连结。  我们所以能够在自己建架的结构内,容纳早期作者们所提出的各种不同的相互矛盾的发现,这要归功于我们梦理论的特色,它将这些理论结合成一个更高级的单元。对许多发现,我们给予新的意义,但只有少数几处遭受我们的否决。然而,我们的建架仍未完全。除了那些因为我们进入和梦心理的暗处所遭遇的复杂问题以外,我们似乎遇到了一个新的矛盾。一方面我们认为梦思源于完全正常的心灵活动,但另一方面我们又在梦思中发现许多不正常的梦程序,这些程序后来进入梦内容,而且在解析时又重复一遍,所有那些形容为“梦运用”的却和我们所知道的理智的思想程序不同。以前作者的严格判断,认为梦的精神功能是低能量,似乎是正确的。  也许需要更进一步地研究才能得到解答,并且使我们步入正途。现在让我们再把另一个梦形成的连接加以更仔细地观察。  我们已经发现,梦取代了许多源于日常生活的思潮,并且形成一个完整的逻辑秩序。因此,我们不必怀疑这些思想是否源于正常的精神生活。我们认为价值很高的思想以及极其复杂的行为,都能在梦思中找到。但是我们无须假设这些思想行为在睡眠的时候完成,这种假设会大大地弄坏了我们迄今所引用的关于睡眠精神状态的概念。相反的,这些思想也许源于前些日子,它们也许从开始就逃过意识的注意,在睡眠开始进行时,也许就已经完成了。由此等前提,我们最多只能下这样的结论:最繁杂的思想成就也许不需要意识的协助亦能完成。由每一位接受精神分析治疗的歇斯底里症病患或强迫思想症病患中,我们都会找到这种事实。这些梦思本身当然不是无法进入意识层;如果我们白天不能意识到它们的存在,那一定有许多旁的理由。要被“意识”到和那特殊的精神功能——注意力——有关,这个功能似乎只有一定的能量,因此可以由某一有问题的思想串列转移到别的目标上。另外,还有一种方法可以使这些思想串列不能进入意识面:“意识的反映”显示在施展注意力的时候,我们是沿着一条特别的途径,如果沿着此途径进行的时候,我们遇到一个不能接受批评的概念,那么我们就瓦解了——即我们遗弃了注意力的潜能。似乎这样起头以及被遗弃的思想串列会继续地进行下去,而绝对不会再受到注意,除非它在某一点达到特别高的强度,才会迫使注意力再去注意它。因此如果某思想串列开始的时候就遭受排斥(也许是意识的)——在直接的理智用途下,判断它是错的,或毫无用处——那么可能造成这样的结果:此思想串列继续进行下去,毫不为意识所察觉,直到睡眠的开始。  总括一句,我们把这一类的思想串列称为“前意识”,我们认为它是完全理智的,并相信它或者被忽视,或者被排挤而受压抑。让我们再用简单的字眼来叙述我们对思想产生的看法。我们相信当发生一个有目的概念时,某些数量的激动——称为“潜能”的东西——就会依着此概念选择的连接途径,转移过去,那些被忽视的思想,则是没有得到此种“潜能”者。而受到压抑或排挤的思想串列,其潜能即被收回。在这两种情况下,它们都得靠自己的激动。有时这些思想串列——具有有目的潜能——可以吸引意识的注意力,然后经由意识的机构而得到过度的潜能。接下来,我们要阐明意识的功能与性质。  前意识中如此进行的思潮最终有两种结果,它或者自动地消失,或者持续下去。对于前者,我们这样认为:它将能量由各个相连的小径发散出去,这能量使整个思想网处在一个激动的状态。这种激动状态持续了一阵子,然后就消退了。这是因为寻求解放的激动转变为静寂的潜能。如果是这第一种结果的话,对梦形成来说,它已不具任何意识。但前意识中仍然潜伏着其他有目的的概念,它们源于潜意识,而且一直保持活动。它们也许会控制这些前意识中不被理会的思想激动,或者建立它与潜意识的关联,并将潜意识愿望的能量转移过去。因此,虽然加强力量仍然不能使它到达意识层,但是这种受到压抑以及忽视的思想串列仍能够自我维持,于是我们可以这么说,此前意识的思想已被带入潜意识中。  其他可能引起梦形成的局势如下:前意识的思想串列可能一开始就和潜意识的愿望相连,因此受到那主要的具有目的的潜能拒绝;或者一个潜意识的愿望,因为某些原因(如由肉体而来的)而变为活动性,并且找寻机会把能量转移到那个前意识所不支持(不供给能量)的精神遗留物。这三种情况都有同样的结果:前潜识中有一组思想串列,受到前意识潜能的遗弃,不过却由潜意识愿望中取得潜能。  由这点开始,此思想串列即进行一系列的变形,我们再也不能把它们认为是正常的精神程序,最后导致一个令我们惊讶的结果(一个精神病理学上的构造)。下面我将列举这些程序:  ①每一个单独的思想强度都可以全部释放,由一个思想传给另一个,因此某些概念形成时,即被赋予极大的强度(请见第六章 丙节)。又因为这过程可以数度重复,所以整个思想串列的强度终于会集中在一个思想元素上。这是我们熟悉的梦运作的“压缩”。凝缩作用是我们对梦产生如此迷乱印像的主要原因,因为在我们已知的正常与能够到达意识层的精神生活中找不到相类似的东西。在正常的精神生活中,我们也能找到一些概念——属于整个思想串列的结果或症结——它们亦具有高度的精神意义,但是其价值却并不以任何对内在知觉来说是明显的感觉状态表达出来。另外,在凝缩作用的过程中,每个精神的相互联系都变为概念内容的强化。这情况就和我写书的时候,用方体或正体来表达出那些我认为是了解内文的重要部分。在演说的时候,我要更大声更慎重,以强调的语气把这个字念出。第一个类比使我立刻想起梦运作所提供的实例:“伊玛打针的梦”中那个字。艺术史家们使我们注意到这事实,即最早而且富有是历史性意义的雕刻都服膺于相同的原则:它们以形像的大小来代表雕像的地位。国王要比他的侍从或被击败的敌人大二或三倍,罗马时代的雕刻则利用更微妙的方法来表现这种效果。如皇帝被放置在中央,直立着,被特别小心地加以雕塑,而他的敌人则屈服于他足下。不过他不再是矮人群中的巨人。而今天在我们之间,下级对上级所行鞠躬礼即是这种古老表现原则的一种回响。  梦中凝缩的进行方向一方面受到梦思和理性的前意识关系的影响,一方面又受潜意识中视觉记忆的决断。凝缩作用的结果是产生那借以穿透而进入知觉系统所需的强度。  ②借着强度的转移,中间思想——和妥协相似——经由凝缩作用的影响而形成(请参阅我提过的许多例子),这也是我们正常思想中所从未有过的。在正常思想中最主要的是选择以及保留那“适当的”概念元素。另一方面,在我们尝试以语言表达出前意识的思想时,集锦构造与妥协常会出现,它们被认为是“说溜了嘴”。  ③那些互相转移强度的概念间具有最松弛的相互关系。它们之间的关联是我们正常思考所不屑一顾的——最多用于笑话上——特别是那些同音异义以及一语双关的情况,它们被认为是和其他的连接相等。  ④互相矛盾的思想,但并不互相排斥,反而继续相依为生,常常会组合而成凝缩的产物,就好像矛盾并不存在一样,或者它们达致一种妥协——对此种妥协,我们的意识是同样无法忍受的,不过却常在行动中出现。  以上是一些梦思(其前身是架建于理智的基础)在梦运作过程中最显著的异常步骤。我们以后将看到这些程序的整个重点是放在使潜能变为可动的,同时能加以释放。至于这些潜能所附着的精神元素,其内容真正的意义却不被重视。我们亦可以这么假定:凝缩作用以及妥协之产生是为了促成退化作用,即使思想转变为影像的作用。至于某些梦的分析,还有梦的合成,如“Autodidastes”的梦,虽然不具有后退现像所产生的影像,却也仍然和别的梦一样,具有同样的转移与凝缩作用。  因此,我们可以达至这样的结论,梦形成和两种基本上就不同的精神程序有关。其中一个产生完全合理的梦思,和正常的思想具有同样的真理性,而另外一种则以最迷乱、最不合理的方式,来处理这些思潮。我们已经在第六章 的讨论中,把第二种精神程序称为梦运作本身。对这精神程序的来源,我们有何可说的呢?  如果我们早先没有深入了解心理症的心理——尤其是那些歇斯底里症的——那么我们就不可能回答此问题。由这些研究,我们发现一个同样不合理的精神程序在歇斯底里症状的产生上占据着主要的地位。在歇斯底里症中,我们开始的时候也只是看到一些完全合理的思想,和意识的思想一样正确,而这第二种形式的存在,我们无法找到,只能在后来的追踪研究中发现出来。借着对病人症状的分析,我们将发现这些正常的思想受到不正常的处理:它们借着凝缩作用及产生妥协,借着表面的联系,在不顾矛盾的情况下,经由后退现像的小径转变成为外面所表现的症状。由于梦运作的特征和那些产生心理症症状的精神活动是完全一致的,所以我们把歇斯底里症的结论借用在梦上。  我们由歇斯底里的理论中,借用下述的主张:一个正常的思想串列只有在下述情况才会受到前述异常的精神处理,即当一个源于幼童时期而且遭受潜抑的潜意识愿望转移到思想上,这思想才会得到此种精神处理。我们曾经假设产生动力的梦的愿望皆源于潜意识(这和上面的观点是一致的),不过我们曾经说过这假设虽然无法驳斥,但也不是完全正确的。  但为了要解释潜抑——一个我们已经用过那么多次的字眼——我们必须要更进一步去探讨我们的心理建架。  我们已经提过关于原始精神装置的假设(见第七章 丙节),其活动是避免激动的堆积,以及使自己尽可能地维持在平静的状态。因为这个理由,所以它的建造蓝图是据反射装置。而行动的力量——本身就是一种引起身体内部变化的方法——则受到它的操纵。然后我们继续讨论“满足经验”所引起的精神后果。而在这点上,我们又加入第二个假说:激动累积(如何达到累积效果,我们暂时可以不管)的感受是痛苦的,同时它使装置发生作用,想着以重温满足的经验——即减少激动,并且产生愉快的感觉。精神装置内的这道主流——由不愉快流向愉快,我们称之为愿望。我们断定只有愿望才能使这装置产生行动,而愉快与痛苦的感觉则自动地调节激动的路程。第一个愿望的发生也许是“满足记忆”幻觉式的强化印像。不过这种幻觉,除非能够得到完全的消耗,否则无法使需求停止,因此也就无法借完成而得到愉快的感觉。  因此我们需要第二种活动,或称为第二个系统活动。它使记忆的潜能不至于超过知觉范围,束缚着精神力量,并且把由需求而来的激动加以改道,使它循看一条团团转的路,直到最后借着一种自主的行动操纵外在世界,使个体能够真正地感觉那引起满足的真正“对像”。我们在精神装置的图解中,就只提到这里。这两个系统就是我们在完全发展的装置内所谓潜意识和前意识的根源。  为了能够用行动将外在世界适当地予以改变,我们必须在记忆系统中堆积一大堆的经验,以及许许多多由不同的“有目的的概念”和这堆记忆材料所产生的永久性关联。于是我们就能将假设向前推进一步。这第二个系统的活动是在永远借着摸索的前进中,交互地送出或收回潜能。它一方面需要不受拘束地管理各种记忆材料,但由另一方面来看,如果它沿着各个思想小径送出大量的潜能,那么将使它们随意漂流而毫无效果的浪费掉,并且减少了那用以改变外在世界的力量。所以我如此假定(为了效率的缘故),这第二个系统将其大部分能量置于一种静止的状态,而只利用一小部分于转移现像上。我还不太了解这些程序的机转;不过任何一位想真正了解这概念的人必须在脑中有个实体的类比,即想像神经细胞激动时所伴随的行动。我要强调的概念是,第一个系统的活动是使激动的能量能够自由地流出,而第二个系统则借着由此而产生的潜能,将那激动流出口堵住,并把它转变为静止的潜能,同时提高其能量。因此我假定第二个系统控制激动所遵循的途径和第一个系统必大不相同。当第二个系统在其试验性思想活动中达至结论后,它即解除抑禁,并且把堆积起来的激动加以释放以产生行动。  如果我们把抑制第二系统内“潜能的解除”和“痛苦原则”〔29〕调节功能的关系加以比较,那么就可以得到一些有趣的结果。现在让我们先指出满足的死对头——即客观的恐怖经验。让我们假设,某知觉刺激于此原始装置,并且是痛苦的来源。因此即产生不协调的运动行为,直到最后某一个动作使此装置和知觉分开,同时也远离了痛苦为止。如果知觉再度出现,这动作立刻又会再度出现(也许是种逃难的动作),直到知觉又再消失为止。在这情况下,没有任何倾向会以幻觉或其他的方式去增添痛苦来源之知觉的潜能。相反的,如果有什么发生而使得此令人困扰的记忆图像重新显现,这原始装置会立刻把它再度删除,因为这激动的流入知觉会产生(或更精确地说开始产生)痛苦。这种记忆上的回避——不过是重复了此知觉逃避——亦被下列事实所协助,即回忆不像知觉,这没有足够的力量来唤起意识,因此不能吸取新鲜的潜能。这种借着精神程序不花力气,以及经常回避那曾经产生困扰的记忆提供我们一种原型,以及第一个精神潜抑的例子。这是一个常见的事实,即回避那些令人困扰的刺激——鸵鸟政策——仍能在具有政党精神生活的成人中见到。  因为痛苦原则的结果,第一个系统不能将任何不愉快的事带入其思想内容中。它除了愿望以外,什么都不能做。如果一直停留在这点上,那么第二个系统的思想活动必定遭受阻碍,因为它需要很自由地和各种经验的记忆交通。因此产生两种可能。第二系统也许完全不受痛苦原则的约束,因此能够继续进行而不会受到不愉快回忆的影响,或许它有办法使不愉快的记忆无法将不愉快的情绪释放。我们要删掉第一种可能,因为痛苦则很清楚地控制着第二系统的激动过程(和第一系统中的一样)。所以只剩下一个可能,即第二系统转移潜能的当时亦抑禁了记忆激动的产生,这当然包括不愉快感的产生(可以和运动神经传导相比)。因此从两个不同的起点,根据痛苦的原则以及前面所提的消耗最少潜能的原则,我们都能够得到同样的结论,即第二系统的潜能同时产生激动传导的抑禁。让我们牢牢记住(因为这是了解潜抑定律的钥匙):第二系统要在能够抑制住某一概念所发生的不愉快感觉时才能将潜能传移给它。任何一个能够逃离抑制的都无法为第二系统以及第一系统所接近。因为痛苦原则的关系,它很快地就被删除掉。这种不愉快的抑制并不一定会彻底,不过它必须产生一个开始,因为这样才能让第二系统知道此记忆的性质,关于它是否适合思想程序所找寻的目的。  我要把第一系统内进行的精神程序(步骤)称为“原本步骤”,而那由第二系统的抑制所产生的程序称为“续发步骤”。我还能指出另外一个理由,为何续发步骤要改正原本步骤。原本步骤努力地想产生激动的传导,因为借着如此堆积起来的激动,它能建立“知觉仿同”(请看本章丙节)。然而,续发步骤舍弃了这个意图,而以另一个来取代其位置——即建立“思想仿同”。所有的思想都是由某个满足的记忆(被当作是有目的概念)绕道而达至同一记忆的相同潜能——希望借着运动经验的媒介而再度获得。思考所关心的是概念之间的相互联系,以及妥协的产物,都是达到仿同目标的障碍。因为它们以某一概念取代另一概念之后,就把原来通向第一个概念的通道弄歪。所以像这类的步骤都是续发性思维所极力避免的。我们也容易看出来,“痛苦原则”虽然在另一方面提供思想步骤许多最重要的指标,但是在建立“思想仿同”时却是一大阻碍。因此,思想步骤的倾向一定是要由“痛苦原则”的规定中解脱出来,同时将感情的发展降低到最小,使它刚刚足以产生信号即可。借着意识的帮助得到过度的潜能后,思考才能达到这精练功能的目标(请参阅第七章 己节)。不过我们很了解,即使在正常精神生活中,这个目的亦很难达到,而我们的思考仍然因为痛苦原则的影响而时常发生错误。  然而这思想(续发思考活动的产物)成为原本精神步骤的对像并不是我们精神装置的功能性缺陷(这个方式可以用来解释梦以及歇斯底里症的产生)。这个缺陷源于我们发展历史中的两个会合的因素。其中一个完全属于精神装置,因此对这两个系统的关系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另外一个因素的作用则是波动性的(时大时小),将机质性的本能力量带入精神生活来。这两个因素都是起源于童年,而且是自幼年开始,我们的精神和身体器官所产生变异的沉淀物。  当我把精神装置内的一个精神程序称为“原本步骤”的时候,我不单单是对其重要性和效率考虑,我还想以其命名来显示发生时间的前后。据我们所知,没有一个精神装置只具有原本步骤,所以这样的一个装置只是理论上的虚构物。但下面这点倒是事实的:在精神装置中,原本程序是最先出现的,而续发步骤则在生命的过程当中慢慢成形、抑制并且掩盖过原本步骤,不过要完全地控制它可能要到壮年的时候。因为这续发步骤出现得慢,所以我们的核心(由潜意识的愿望冲动所组成)仍然是前意识所无法到达、了解,或者是抑制的,而后者则受到一经决定就无法予以变更的限制并成为传导潜意识愿望冲动的最适当途径。这些潜意识的愿望对前意识的精神趋向能够加以强迫的压力,这是后者所必须服从的,不过后者也许可以努力地将这些潜意识力量叉开,并将之引导到更高层的目标。续发步骤较晚出现的另一个结果是前意识的潜能无法进入广大的记忆材料内。  在这些源起于幼年时期不能被毁灭或抑禁的愿望冲动间,某些愿望的满足是和续发性思考的“有目的的概念”相冲突的,这些愿望的满足因此不再产生愉快的感情,反而是痛苦。这种转变的感情正是我们所谓的“潜抑”的基本。潜抑的问题是它为何发生此种转变,以及基于何种动机的力量。但对这问题,我们在这里只要轻轻碰一下就好了〔30〕。我们只要知道这种转变在发展的过程中产生——我们只要回忆孩童时期如何发生厌恶感,而这本来是不存在的——而且和续发系统的活动有关。那些被潜意识愿望借以释放情感的记忆,既然不会为前意识所接近,因此附于此等记忆的情感的释放亦不会受到它的抑制。所以即使把附在它们上面的愿望能量转移给前意识思想,前意识思想亦因为这种情感的起源而无法和它接近。反过来,“痛苦原则”却支配大局,使前意识远离这发生转移的思想。因此它们就被遗弃了,所以许多幼童时期的记忆一开始就被前意识疏远了,这是潜抑的必须情况。  最理想的情况是不愉快的感情在前意识内。因为思想转移失去潜能后就停止产生了,这结果表示痛苦原则的参与是有用的。但是当潜抑的潜意识愿望接受机质性的加强,然后再转移给被转移的思想后,情形就不一样了。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失去了前意识的所有潜能,这转移能量所造成的激动亦使这些思想企图冲出重围,于是产生防卫性的挣扎。因为前意识加强它对潜抑思想的抗拒(即产生“反潜能”),而后这被转移的思想(潜意识思想工具)经由症状产生的妥协状态达到其突破的目的。但是当这潜抑思想受到潜意识思想的强力资援,同时又被前意识潜能遗弃后,它们就受原本精神步骤的控制,而目标则是运动行为的产生。或者,如果可能则会使知觉仿同造成幻觉式的后现。我们大概知道,前述这些不合理的步骤只能发生于潜抑的思想。现在我们又能看得更深一层,那些发生于精神装置中的不合理步骤是根本的。只要概念被前意识所舍弃,让它自生自灭,并且由潜意识不受压抑的能量所转移(而这潜意识努力地找出口),他们就会发生。其他一些观察亦能支持我们的观点——这些被称为不合理的,并非是指正常步骤的错误(所谓理智错误),而是那由抑制解放出来的精神装置的活动方式。因此我们发现统驭由前意识激动转变为行动之间的还是同样的步骤,而前意识思想和文字之间的连结也很容易出现同样的转移和混淆。这我们常归咎于不注意。最后,要抑制这些原始形式的功能,需要更多工作(能量)的证据存在于下列的事实中:如果我们让这些力量突破到意识层,则会产生一种滑稽(一些要借着笑声而释放的过多能量)的效果。  有关心理症的理论指出下面这个不变以及无疑的事实,即只有幼童时期而来的性愿望冲动,在孩童的发展过程中受到潜抑后,曾在后来的发展中重新复活过来(或许是源于起始是双性的性体质的关系,或者是性生活过程中不良影响),所以可供给产生各种心理症症状的动力。只有推论到这些性力量,我们才能把潜抑理论中仍然存在的隐缝塞住。对于这些性的以及幼童时期的因素是否同样的适用于梦理论的问题,我将不予回答。我没有完成后者的理论,因为在假定梦愿望永远是由潜意识中而来的时候,我已经超过我能解说的地步〔31〕。在此我也不想再深究形成梦和歇斯底里症之间的精神力量有什么不同。我们对任何一个仍然没有足够的了解。  另外还有一个地方我认为是重要的,而我要承认,我是因为这点才能导出有关两个精神系统的讨论——它们的运作方式以及潜抑的事实。现在的问题不是我是否能将这和大家有关的心理因素造成一个适当而且正确的概念,或者(相当不可能)我的看法是否歪扭以及不完全的。虽然在判断精神审查制度和梦内容的合理与异常的修正中,我们会造成许多变异,但以下这些一定还是事实。在梦的形成过程中,这类的步骤必定在运作,而它们的基本是和歇斯底里症的形成是同类的。然而梦并非是病态的,它并没有显示任何精神平衡的困扰,而且它也不会发生效率被破坏的结果。也许有人认为不能由我的梦或者是我病人的梦中得到全体有关正常人的梦之结论,但我相信这个反对是不值得一提的。因为我们可以由所见的现像推论它的动机力量,结果会发现心理症病人所应用的精神机转并非新创,而是早已存在于正常装置之中。这两个精神系统,控制二者之间通道的审查制度,其中一个活动对另一个的抑制与掩盖,以及二者和意识层的关系——或者其他对此观察到的事实的更正确解释。这些都形成我们精神工具的正常结构,而梦则指出一条让我们能了解这精神构造的路。即使很保守地局限于已知的确定知识的范围,对梦我们仍然可以这么说:它们证实了那些被压抑的东西仍然会继续存在于正常或异常人的心灵中,并且还具有精神功能。梦本身即是此受压抑材料的一种表现。理论上来说,每一梦例都应是如此的。由实际的经验看来至少可以在大部分的情况中找到,尤其是那些表现出最明显的梦生活之特征者。在清醒时刻中,由于矛盾态度的相互中和,所以心灵中被压抑材料无法被表达,并且无法被内部的知觉所感受,但是在晚间,却由于冲力对妥协结构震撼的结果,这被压抑的材料找到进入意识的方法与路途。  Flecteresinequeosuperos,Acherontamovebo〔32〕(如果我不能影响神祇,那么我亦要搅动冥界。)  梦的解析是了解潜意识活动的大道。借着梦的分析,我们能够了解这最神秘最奇异的构造。无疑地,这只是一个小步,但却是个开始,而且这个开始使我们能够更进一步分析(也许基于其他我们称为病态的构造)。而疾病——至少那些正确的被称为官能性的——并非表示这装置的解体,或者在内部产生新的分裂。它们需要有动力的解释,即在各个力量的相互作用下,有些成分被加强,有些变弱,因而许多活动在正常机能下不会被察觉。我希望在别处能够显示这两种机构合成的装置,这样要比只有其中一个来得更为优越〔33〕。如果更仔细地想一下,那么将会发现前章的心理讨论使我们假定有两种激动的程序或者解除的方式,而不是两个靠近装置运动端的系统。但这对我们并没有太大的影响,因为我们如果发现一些更恰当以及更靠近那我们所不知的真理的事实时,我们必须随时把以前的概念架构加以改变。所以让我们来改正一些错误的观念(如果我们把这两个系统很简明地当作是精神装置的两个位置)——如“潜抑”与“突破”中所蕴含的这些错误观念的痕迹。所以当我们说某个潜意识思想寻找机会进入前意识,然后突破而入意识界的时候,我们脑海中所想的并不是在新的地方形成新的思想(像副本由原本复印出来,两本共同存在的情形),而那个突破入意识的概念也并不指位置的改变。同样的,我们也可以说前意识的思想被潜抑或由潜意识所驱逐而加以取代。这些意像(借用争夺一片工地的观念)很容易使我们认为某个地点的精神集合真的消逝,而以另一个新据点的集合来代替。现在让我们用一些和现实更接近的东西来替代此种类比:某些特殊的集合具有潜能,可以再增加,也可以减少,因此这结构就能够受到某特殊机构的控制或者脱离之。在这里我们用一种动力学的观念来取代前述的区域性理论,即我们认为可更动的不是精神构造本身,而是它的“神经分布”〔34〕。  然而我认为我们可以一起利用此二系统的两种类比影像——这是合宜而且正当的。如果把以下的观念放在脑海中,那就可以避免任何滥用此种表现方法的可能:概念、思想以及精神构造一般来说不应该认为是坐落于神经系统的任何机质元素上,而是(可以这么说)“在它们之间”,而各种阻抗以及便利的道路形成了相对应的关联。能够成为内在知觉的任何对像都是“虚像”——假的,和望远镜借着光线的折射所造成的影像一样。但我们把这系统——本身并非精神的,而且永远无法为我们的精神知觉所察觉——看成像望远镜投影的镜头那类东西,是合理的。而如果我们继续比较时,我们可以两种系统之间的审查制度比喻成光线由一介质进入另一新介质中所发生的折射作用。  到现在为止,我们只是靠自己的摸索来发展我们的心理学。接下来我们应该考虑那些盛行于现代心理学的定律,并且检查它们和我们假说间的关系。利普士在他那有影响力的文章中曾表示,就心理学来说,潜意识问题比较不是心理学上的问题。只要心理学家漠视此问题,认为“精神”指的是“意识”,而潜意识的精神程序则是明显的“无意义”,那么医生对不正常精神状态的观察则不可能用心理学去评价。医师和哲学家只有互相承认所谓“潜意识的精神程序是一个确定的事实”后才有可能合在一块。如果有人对医生说,“意识是所谓精神不可缺少的特征”,那么他只好耸耸肩膀,不过如果他对这些哲学家的话仍然具有足够的信心时,他也许可以这么假定,我们和科学上所追究的并非是同样的问题。因为是对心理症病人精神生活有一点了解或者是对梦做一个分析一定能使任何人产生很深刻的印像,即那些最繁杂以及最合理的理想程序——并且无疑是对精神程序——能够在不引起意识的注意时而产生〔35〕。当然,这是真的:医生只有在那能够交通和被观察的意识界中形成某种影响之后,才能够学到潜意识的程序。但在这意识呈现的结果也许是个和潜意识不一样的精神特征,以至于内在知觉无法辨别乙乃甲的取代物。医生们必须自在地借着潜意识程序对意识的影响中,以“推论”的方式继续深处了解。借着此种方法,他发现意识效果只是潜意识的一个遥远(按即次要的)的精神产物,而后者不单单是以此种方式呈现在意识界,而且它的出现与运作常常为意识所不知。  我们必须放弃这种高估的想法,即意识乃是真正了解精神事件不可或缺的基本。就像利普士所曾说过的,潜意识是精神生活的一般性基础,潜意识是较大圆圈,它包括了“意识”这小圆圈;每一个意识都具有一个潜意识的原始阶段;而潜意识也许停留在那阶段上,不过却具有完全的精神功能。潜意识是真正的“精神实质”。对于它的内在性质,我们和对外在世界是真实一样的不了解。而它经由意识和我们交往,就和我们的感觉器官对外在世界的观察一样的不完备。  当我们舍弃了意识生活与梦生活之间的对立,以及将潜意识放在它应占据的地位时,许多早期作者有关梦的重要问题都失去了意义。因此许多使我们惊奇的在梦中成功呈现的活动不再被认为是梦的产物,而是属于潜意识的思想——它在白天的活动并不少于晚间的。如果像歇尔奈尔所说的那样,梦只是玩弄着一些身体的像征性表现,那么我们知道,这些表现是某些特定潜意识幻想的产物(这也许源于性的冲动)。它们不但表现于梦中,并且呈现在其他歇斯底里性恐怖和别的症状上。如果梦中继续进行着白天的活动,完成它,并且带来具有价值的新观念,那么我们所要做的便是将梦的伪装撕除。此伪装是梦运作和心灵深处不知名力量协助下的产物(如Tartini奏鸣曲之梦中的魔鬼〔36〕,其理智上的成就和白天产生同样结果的精神力量是完全相同的。即使在理智以及艺术的产物上,我们也许亦倾向于过分的强调意识的部分。由某些生产特别旺盛的作家报告看来,如歌德和荷尔姆赫兹,他们创造中的那新的以及重要的部分是整体的呈现在脑海中,而不是经过一番思考的。当然在别种情况下(需要每个理智成分的专注时),意识活动亦有部分的贡献。这没有什么值得奇怪的。但不管何处,只要意识参加一份,它就将其他的活动遮盖起来,这是它滥用了的特权呀!  把梦的历史性意义以一个独立的题目来讨论似乎是不值得的。譬如说,也许一个梦促使某个领袖去做一些大胆的尝试,它或许改造了历史。那么只有在认为梦是一种神秘力量,并且和常见的精神力量不同时,才会产生此问题。如果把梦视为在白天遭受阻抗的冲动的“一种表达方式”(在晚间被心灵深处的激动来源所加强),那么这问题也就消逝无踪了〔37〕。古人对梦的尊崇都是基于一种正确的心理认识,这是对人类心灵中不可控制以及无法摧毁的力量的崇拜——那个产生梦愿望的“魔鬼”以及在我们的潜意识中运作的力量。  在提到“我们的”潜意识时,我并非没有任何目的。因为我所描述的和其他哲学家所谓的潜意识不同,甚至和利普士的亦不一样。对他们来说,这个名词仅仅是意识的相反词;这个他们以同样的热诚、精力去赞成与反对的论题乃是——除了意识以外,必定还有潜意识的精神力量。利普士更进一步断言,所有属于精神的都是存在于潜意识中,而其中的一部分亦同时存在于意识中。但是我们集中这些有关梦和歇斯底里症的现像并非为了证实这理论,因为对正常清醒时刻生活的体验就足够证明它的正确性。由精神病理学构造以及此类的第一成员(梦)的分析所得的新发现乃是潜意识——属于精神的——是两个不同系统的功能组合。正常人如此,病态的人也一样。因此就有两种潜意识,今仍未为心理学家们所分辨。由心理学上的用法来说,它们都是潜意识的,但从我们的观点看来,其中一个被称为潜意识,是无法进入意识层的,而另一个我们称为前意识,因为其激动——在满足某些规定,或者经过审查制度的考核之后——能够到达意识界。关于此激动到达前必须经过连串固定机构(我们可以由审查制度的所产生的改变看出它们的存在)的事实,使我能够以一种空间的类比来描述它们。在前面,我们已经描述过这两个系统的相互关系,即前意识立于潜意识与意识之间,像一道筛子。前意识不但阻隔了潜意识和意识的交通,并且控制随意运动的力量,负责那能变动的潜能的分布——其中一部分所谓的“注意力”是我们所熟悉的。  另外,我们必须要分辨超意识和下意识之间的不同——  这于强调精神和意识之间的相同。  那么意识所剩下来的角色又是什么呢?(它一度曾是那么全能,隐瞒着一切)。只有那些用来察觉精神性质的感觉器官了。根据我们那图解的基本概念看来,我们只能把意识感觉看成一种特殊系统的功能,因此这缩写“意识(cs)”是合宜的。由其物理性质看来,我们认为这系统和知觉系统很相像,因为它能接受各种性质的刺激,但是却无法保留变更的痕迹——即没有记忆。以其知觉系统的感觉器官指向外在世界的精神装置,对意识的感觉器官来说,本身就是一种外在世界,而意识存在的目的即靠着这个关系。这里我们又再接触到各种机构——似乎是统治着精神装置结构的——组成统治集团的原则,激动的材料由两个方向流向意识的感觉器官:①由感觉系统——其激动取决于刺激的性质——而来。也许在变为意识感觉之前,先经过新的润饰。②由精神装置的内部而来。当经过某些更改之后,它们进入意识,而其步骤的数量是以快乐和痛苦的质量被感觉出来的。  那些发现理智以及极其繁杂的思想结构不必经过意识亦可能产生的,哲学家们于是感到彷徨,不知道意识到底具有何种功能。在他们看来,它不过是整个精神步骤多余的镜影。但是我们却借意识系统和知觉系统的类比避开了这尴尬。我们知道感觉器官的知觉将注意力的潜能集中在那传导感觉刺激的输入途径中,知觉系统不同性质的刺激是精神装置运动量的调节物。我们亦可以认为意识系统的感觉器官亦具有同样的功能。借着对愉快与痛苦的察觉,它影响精神装置内潜能的路线,否则此路线将是一种借着潜意识的转移而运作。痛苦原则很可能是第一个自动调节潜能转移的因素。但是对这些性质的“意识”,很可能导致第二种而且更微妙的调节,甚至可以反对第一种。为了使装置的功能臻于完善,不惜冒看和原先计划相反,引导并且克服那些会产生痛苦的关联。由心理症的心理看来,我们发现这些由感觉器官因为不同性质刺激所引起的调节程序占了此种精神装置功能的重大部分。原始的“痛苦原则”的自动统辖以及效率上的限制,受到感觉调节的中断(它的本身亦是自动的)。我们发现潜抑(虽然开始有效,不过后来终于失去抑制力以及心灵的控制)比知觉更容易影响记忆,因为它不能由精神的感觉器官得到更多的潜能。我们知道,一个要被删除的思想不能变为意识,因为它受到潜抑;另一方面,此种思想有时候之所以受到潜抑是因为别的理由而将它退出意识层。下面是一些解开潜意识症结所能利用的治疗程序。  意识的感觉器官对于那数量可以变更的潜能调节造成过强潜能的价值,可以由下面的事实表露出来,即产生一些新的性质,因此带来一些新的调节。这些造成人类优于动物的原因。思想程序本身是不具有任何性质的,除了伴随着愉快或痛苦激动。我们知道必须加以某些限制,因为它们可以打扰思想。为了要使思想程序具有性质,在人类来说,它们必须和文字记忆相关联——其剩余的性质足以吸引意识的注意因而从意识赋予思想程序一种新的,可更迁的潜能(请参阅第七章 )。  只有借着对歇斯底里症的思想程序加以分析,我们才能了解意识问题的多面性。由这里我们可以得到这样一个印像,即由前意识潜能移形到意识时亦有个类似于潜意识与前意识之间的审查制度〔38〕。同样的,这个审查制度亦透过某个数量的限制后才发生作用,因此具有低能量的思想构造就逃离它的控制,我们可以在心理症状中找到许多不同的例子。这些例子显示出某个思想为何不能进入意识,或者为何能在某种限制下挣扎进入意识。这些例子都指出审查制度和意识之间的密切以及彼此相反的关系。下面我将用两个例子来结束我对这问题的讨论。  几年前,我有个机会和一位病人交谈,她是个聪慧的女孩子,不过脸上却显露着一种单纯而冷漠的表情,她的衣着很奇怪。因为一般说来女人对衣着都很仔细,但她的一边袜子下垂着,罩衫上的两枚纽扣也没有扣上。她说脚痛,我没有要求说要看,可是她却露出她的小腿。她说她主要的困扰是(根据她的说法):她身体内有一种感觉,她像有些东西在里面“刺”,“前前后后的动作”一直不停地“摇摆”着她,有时使她全身“硬绷绷的”。当时我一位医学同事也在场,他望着我,很显然的他了解她主诉的意义。但令我感觉惊异的是,病人的妈妈对这一切全然不在乎,虽然她一定常常处于她孩子所主诉的情况下。这女孩全然不知她自己的话里面所含的意义,要不然她不会说出来。在这个例子中,审查制度很成功地被钩住,因而让一个本来会被困在前意识内的幻想借着伪装的无邪的主诉出现了。  以下是另外一个例子。一个十四岁男孩患着挛缩性抽搐、歇斯底里性呕吐、头痛等,而来找我做精神分析。我这样开始对他的治疗:要他把眼睛闭上,然后如果见到什么影像或者有什么思想则立刻告诉我。他以对影像的描述来回答——他来见我以前最后的那个印像在记忆中浮现。那时他正和叔叔玩像棋,看着面前的棋盘,他想到几种情况,有利或者不利的,和一些不安全的下法。然后他看见棋盘上有一把匕首——一个属于他爸爸的东西,不过却在他的幻想下,置于棋盘上。接着是一把镰刀,然后是大镰刀,然后是一位老农夫在他家的远处用大镰刀修剪草地。过了好几天,我才发现这一系列图像的意义。这位小孩因为家庭的不愉快而感到困扰,他爸爸是个粗鲁容易发脾气的人,和病人妈妈的婚姻并不和洽,而且他所受的教育中具有太多的“威胁”。他爸爸和母亲离了婚——她是一位温柔、富有感情的女人,后来又再度结了婚。有一天他爸爸带回一位年轻女人,那是这病人的新母亲。几天后,这孩子的病就开始发生。他对父亲的恨被压抑后产生上述一系列图像,其暗喻是很明显的。它们的材料源于神话的回忆。镰刀是宇宙之神宙斯阉割他父亲的东西;大镰刀和老农夫的景像代表那残暴的老人克洛诺司,他把自己的孩子吃下肚,对他的行为宙斯给予如此不孝的报复(请见第五章 )。他父亲的再婚给孩子一个机会去报复他父亲很久以前所给予他的责备和威胁——因为他玩弄自己的性器(请注意:下棋、不安全的下法(被禁止的行为)、可伤害人的匕首。)。在这例子内,长期被潜抑的记忆及由此记忆所导衍出来的东西一直存在于潜意识中,现在却用一种绕圈子的办法,以一种表面无意义的图像来溜入意识内。  如果有人问梦的研究到底有何生理上的价值呢?我的回答是:它对心理学知识有所贡献而且是投射到心理症问题的曙光。有谁能预言对精神装置的构造和功能彻底了解是具有何其重大的意义呢?因为即使在今天这种不全了解下,我们仍可用于能治疗的心理症,并且获得很好的治疗效果。但是把这个研究当作是了解心灵以及每个人隐匿着的性格之工具——我听过这样的问题——究竟有何种实际上的意义呢?由梦所泄露出的潜意识冲动是否显示出生活中真正力量的重要性呢?压抑愿望中的道德意义是否不要予以重视,它们现在创造了梦,以后会不会创造别的东西?我不认为自己能够回答这些问题,因为我并没有深入地研究有关这方面的梦的问题。不过,我认为罗马皇帝将他的一名百姓处死——因为梦见谋杀皇帝——是错的。他应该先找出此梦的意义,而这意义极可能和它表面不同。也许具有另一种内容的梦,实际上含着此种弑君的意义。我们难道不应该认为以下的说法是对的吗?——柏拉图曾断言善良的人满足于“梦见”坏人实际干的事。所以我认为梦应该被赦免。至于这些潜意识的愿望是否应该变为真实呢?我就不敢说了。不过那些中间的以及移形的思想则必然不应是真实。如果潜意识以其最真实的形貌出现在眼前,我们仍然毫不犹豫地如此决断,精神的真实也是种特殊的存在,不应该和物质上的真实混为一谈。因此,人们拒绝接受其梦境的不道德似乎是不必要的。在了解我们精神装置的功能以及认识意识和潜意识之间的关系后,我们梦中生活的不道德部分和幻想的生活就会大部分消逝无踪。沙克斯曾说:“如果回到意识中去寻找那些梦告诉我们关于一个现实情况的东西时,我们应当不会感到惊奇。如果分析的放大镜使我们发现所谓的庞然怪物不过是微细的小虫而已。”  在判断人类性格的实际用途上,一个人的行为和实际表达出来的意见就足够做为参考了,尤其行为更应该是第一个被考虑而且是最重要的。因为许多进入意识层的冲动在未付诸行动前就被精神生活的真正力量中和掉了。事实上,这些冲动在进行时候常常不会遇到什么阻碍,因为潜意识确定它们在某个阶段中必定会被删除。不管怎样,由这些我们美德骄傲生长着的(经过极其仔细地耕耘的)土地上学习,是有益的。因为复杂的人类性格——被动力向各方向推动——很少像古老道德哲学上所提的简单二分法。  那么梦是否能预示将来呢?这问题当然并不成立,倒不如说梦提供我们过去的经验。因为由每个角度来看梦都是源于过去,而古老的信念认为可以预示未来,亦并非全然毫无真理。以愿望达成来表现的梦当然预示我们期望的将来,但是这个将来(梦者梦见是现在)却被他那不可摧毁的愿望模塑成和过去的完全一样。  --------------  ●注释:  〔1〕请看拙著《日常生活的心理分析》,第十二章 ,关于写信给弗氏,我预言此书有二千四百六十七个错误。  〔2〕齐格飞的身体只有一个地方能受到伤害。而哈根借着一个诡计,促使克宁希在齐格飞外套上相当于此重要地点绣上一个小十字(只有克宁希知道秘密),后来哈根就根据这记号而把齐格飞刺死了。  〔3〕下面这个在我的“精神分析导论”的讲演中引用的梦说明了梦中的疑问与不确定的意义,以及其内容改变成为一个单元的现像。虽然如此,在经过一段时间地阻隔后还是能很成功地被分析。  一位怀疑心颇重的女士做了很长的梦。“梦境中,有些人和她提起我那本关于玩笑的书,并且评价很高。然后有一个好像关于通道的想法,也许这是基源另一本提及(channel)的书,或者是一些关于通道的事……她不知道……一切都不明显。”  无疑的,你会认为“通道”这个元素是不能接近,而且也是不可解释的,因为它是如此不明确,在察觉“遇到难题”这点上,你是对的;不过这困难并非由于不明显而来。困难,不明显反而源于另一原因。梦者无法把“通道”和别的事物相连,当然我也无法加以解释,过了不久——事实上是第二天——她告诉我她想到某些也许和她有关的东西,那是一个笑话,一个她听过的笑话。在英法的Dover与Calais之间的渡轮上,一位知名的作家与某英国人攀谈起来。后者引用了一句话“Dusub-limeauridiculeiln’yaqu’unpas”(升华与荒谬之间只是一步之差而已)。“是的,lepasdeCalais”作者回答道,意即他认为法国升华而英国则荒谬可笑。但是PasdeCalais是个通道(水道)——在英国的部分。你也许会问,我是否认为这和梦有关。当然;它并且提供了此梦费解部分的解答。难道你不觉得这个笑话在梦发生前早已存在,并且是藏在“通道”后面的潜意识想法吗?难道你认为这乃是后来加上去的发明?二者之间的关系泄露了病人表面仰慕所遮瞒的怀疑;而她的阻抗无疑造成迟延将此故事说出以及使这梦元素变为不明显的原因。仔细考虑这梦元素与其潜意识背景的关系,我们发现它是该背景的一部分,是它的暗示,不过却因为隔离而使它变得不被理解。  〔4〕请参阅《日常生活的心理分析》(林克明译)第一章 “关于遗忘的心理机转”。  〔5〕“这事情顺利吗?”这是旧的医学用语,意即“排泄物是否正常。”  〔6〕孩童早年所做的梦,常常记忆鲜明地留在脑海里。这些梦对了解当事人的精神发展与其心理症的产生上具有极大的重要性。对于此种梦的解析因此能使医生免于错误与不确定,从而避免产生理论上的混淆。  〔7〕这原则当然也可以应用在那些梦内容公开展露着表浅联系的情况上,如毛利记载的两个梦:“他梦见自己是耶路撒冷或是麦加的朝香客。经过好多冒险后,他拜访化学家pelletier,和他谈一阵后,这位化学家送给他一把锌制的铲子,然后这东西又变成一把宽剑。在另外一个梦里,他在高速公路上漫步,一面数着里碑上的公里数,然后他置身在杂货店,那里有一组很大的秤锤。一位男人正把公斤的秤锤子加在秤上,因为他要称毛利的体重。后来他向毛利叫道:‘你不在巴黎,而是在Gio-lo。’然后接着几个情景后,他望见lobelia,花,接着是Lopez 将军——他刚在报上看到他死去的讯息。最后当他梦见lotto这游戏的时候,他就醒过来了。”在和心理症的病人工作如此长久之后,我发现此种表现法是他们都乐于利用的。  〔8〕《日常生活的心理分析》第七章 、一一二页的末段,弗氏曾经讨论过他对都德笔下这角色所犯的错误。  〔9〕如果对这直线形的图表想加以更进一步的分化,那么就必须假定前意识的前面还有意识,换句话说,就是感觉等于意识。  〔10〕最早提到后退的是十三世纪一位学者AbertusMagnus。他说:“想像借着储藏的感觉印像造成了梦,而梦产生的步骤和清醒时刻恰好相反。”Hobbes亦曾说过:“总而言之,我们的梦乃和清醒时想像的相反。当我们清醒的时候,其动作由一端开始,而做梦时却在另一端。”  〔11〕它们和所有那些真正属于潜意识的精神活动(即只属于潜意识者)一样,都具有此种不可毁灭的性质。这些通道只要一打开,就永远通畅无阻,不会因为荒废不用而封闭。只要受到潜意识刺激的重新戳击,它们就会继续将这激动的程序引发。如果允许我用个比喻的话,这就和奥德赛的残灭的地底世界的鬼怪一样——这些鬼怪只要再饮到人血就会重生。那些前意识系统中的程序,以此观点看则是可以破坏的。对于心理症病患的心理治疗原则是建基在这不同点上。  〔12〕我曾企图更进一步地了解睡眠时所盛行的事物,以及幻觉的情况。这些努力都记载在我的论文“对于梦理论的一些后设心理学上的补充”上(一九一七年)。  〔13〕这是后来“精神分析”所谓的超我。  〔14〕一种德国金币。——Krone相当于十马克。  〔15〕在后来的论述中,弗洛伊德把“转移作用”用来描述另外一种不同(虽然也并非没有关系)的心理程序。他首先在精神分析治疗中发现此种现像——即将原来施于某幼童时期的对像(现在仍然存在潜意识中)转移到现时的一个物像上。  〔16〕这是所谓的永恒的原则,弗氏在《在快乐原则之外》的前几页曾予以讨论。但在弗氏的早期心理著述中就已经是其基本的假定了。  〔17〕即一些在感觉上和“满足的经验”完全相同者。  〔18〕换句话说,必定有一“现实试验”的方法来试验某一事物是否真实。  〔19〕LeLorrain很正确地表达了梦的愿望达成。他说:“不会产生严重的疲劳,也不会再度经验到那漫长与顽固的挣扎。这挣扎把我们所找寻的愉快都消耗光了。”  〔20〕我已经在关于这两种主要精神活动——快乐原则与真实原则——的论文中深入地讨论过此种思想串列,这讨论以后将再讨论到。  〔21〕或者更正确的说,有一部分的症状和潜意识的愿望达成相对应,而另一部分则是那些与愿望相抗拒的精神结构。  〔22〕杰克逊说:“如果了解所有关于梦的事实,那么就能全部了解精神失常。”  〔23〕是否这就是梦的唯一功能呢?我不知道别的。梅德曾经审试要显示梦具有其他的续发性功能,他的出发点是基于正确的观察,即某些梦是为了解决冲突,在梦见后真的在真实情况下企图用以解决问题——即梦似乎是清醒时刻行动的试验所。于是他在梦和野兽以及孩子的游戏间画下一道平行线——它们可以被看成是天生本能的练习场所,同时又是后来严肃行动的准备。他并且提出这假说,即梦具有一种“游戏的功能”。在梅德以前,阿德勒亦坚持过梦具有一种“事先想好”的性质(在我一九○五年发表的关于《一个歇斯底里病例的部分分析》中那个梦。我们只能把它当作是表达意愿的梦,因为它每晚一直重复地出现,直到这意图被识破为止)。  借着些许的思考,我们就知道这所谓梦的“续发性”功能不应该属于任何梦的解析所要讨论的范围。事先想好形成意愿、造就一些问题的可能解答(而这在后来的清醒时刻里被察觉到),以及其他相似的东西,都是心灵中潜意识与前意识的产物;他们也许以“白天的遗留物”的身分持续进入睡眠中,并且和一个潜意识的愿望连结而形成梦。因此与所谓梦的“事先想好”的功能不过是前意识清醒时刻思想的部分,其产物可借着梦的分析以及其他现像而得以察觉。在梦和其显意很久以来就被混淆在一起的情况下,我们必须小心,免得把梦和隐藏的梦思混为一谈。  〔24〕第二个因素是更重要更深入的,但却同样为一般人所忽视。无疑的,愿望达成必定带来愉快,但是却产生这样的问题:“对谁呢?”当然是指对那位具有此愿望者。不过,据我们所知,梦者和其愿望之间的关系是很特殊的。他排挤并且审查它们。简单说来他毫不喜欢它们。因此其满足不会带来愉快,反而是相反的。由经验看来,这相反的情况以一种焦虑的状态呈现(这是需要更进一步去解释的)。因此梦者和他愿望之间的关系可以看成是将两个完全分开的人以一些重要的相同因素结合在一起。我要告诉你一个神仙故事(请参阅第七章 丙节),其情境是和前述的一样。一位善良的神仙答应完成一对贫穷夫妇的头三个愿望,他们很高兴,决定要好好地选择这三个愿望。但是隔邻农舍传来的烤腊肠的香味使这妇人动心而想要得到一些,于是在一道闪光下,她的第一个愿望达成而她先生却光火了。在愤怒下,他希望腊肠挂在太太的鼻尖上,这愿望也完成了。而腊肠怎样也无法由这新位置中取下来。这是第二个愿望的满足。但它只是男人的愿望,而其实现却使太太很不舒服。接下来的故事你已知道了。既然他们事实上是一体——先生与太太——那么第三个愿望应该是腊肠离开这位女士的鼻子,这神仙故事可以和许多东西发生关联,不过在这里我只想用来说明:如果两人意见不一致,则其中一人的愿望达成也许带给另一人许多的不快。  〔25〕下列的某些言论在弗氏后来发表对焦虑的观点下,是应该加以修正的。  〔26〕一本以希伯来文和德文写的旧约版本。在第四章 关于申命记中有许多木刻的埃及神祇的插图,其中有几个长着鸟喙。  〔27〕关于性,德文的俚语是“vogeln”,而这是由“vogel”(平常指鸟)变来的。  〔28〕在我写这本书后,许多这类的材料就陆续出现于精神分析的文献上。  〔29〕在后来的著述上,弗氏称之为快乐原则。  〔30〕译注:这题目弗氏后来在他一九二一年的论文《潜抑》中有很长的讨论。对此问题的后期看法则见于他一九三三年“NewIntroductorylecture”的第三十二课。  〔31〕在这里(别处也一样),我故意地不把我论题的缺陷补好,理由是:一方面要花费很大的努力,另一方面又使我引用那些和梦无关的材料。譬如我删掉了“压抑”和“潜抑”之间是否有不同的意义。但是大家应该很明白,后者较强调对潜意识的联系。我也没有说明为何梦思在放弃进行到意识界的道路,选择后退过程的时候,还要受到审查制度的歪曲。此外还有许多相似的省略。我所急于要做的乃是创造一个问题的概念——这在对梦运作更进一步地分析中会遇到的,同时暗示在进一步分析时所会遇到的题目。决定在什么地方将解释之线索切断并不是易事。有许多特别的原因(也许不是我的读者所能猜到的)可以说明为何我不把性内容在梦中所扮演的地位予以详尽的处理,以至为何我避免分析那些明显具有性内容的梦。由我的观点以及神经病理的定律看来,我都不会把性生活视为可耻,或者是认为医生或科学研究者不应该和它扯上关系。那位翻译Oneirocriticaof ArtenidorusofDaldis的作家,因为道德的理由,而不把有关性梦那部分印给读者看的举动,在我看来是荒谬可笑的。那使我踌躇不前的理由是它将使我涉及我仍然不清楚的性变态和双性的问题,所以我把这问题留待将来。(Strachtey注。那位翻译Oneirocritica的译者克劳斯后来把这部分删去的章节登在他的期刊Anb thropoplyteia上。这本杂志,弗氏曾经引用,并且在别处曾大力赞扬之。)  〔32〕弗氏认为Virgil这话是想用来表示被压抑的本能冲动的力量。  〔33〕梦并非唯一可以形成精神病理基础的心理现像的研究。在一些没有完成的短文中,我曾经企图以许多日常生活的现像得到相同的结论。这些以及其他关于遗忘、说溜了嘴、粗劣的动作等的记载都编在《日常生活的心理分析》一书中。  〔34〕了解前意识的重要特征乃是和文字表现的遗留物发生关联后,这个观点需要进一步的阐明。神经分布,这是个非常含混的字眼,常常表示构造学上的意义,用来指神经在某个器官或区域的分布情况。弗氏则常用它来表示某一系统或神经的能量传导,或者指一个导出系统——即是一个释放的程序。  〔35〕我很高兴在此指出一位作者(DuPrel)对梦加以研究后,他所观察到的意识和潜意识的关系竟和我的结论一样。他这么写道:“关于心灵的问题,我们不得不先回答这基本的疑问(即意识和心灵是否完全相同)。对这基本问题,梦的答案是否定的,亦即心灵这概念要比意识广大得多。就像天上的星星,在它的照明力以外,仍然产生重力的影响一样。”他又说:“这是个事实,意识和心灵所包括的并不一样广大。”  〔36〕Tartini是位作曲家和小提琴家(一六九二——一七七○)。据说他梦见“他将灵魂卖给魔鬼后,就抓起一个小提琴,以炉火纯青的技巧演奏了一首极其美妙的奏鸣曲。”醒来后,他立即写下所能记忆的部分,结果写成那有名的“Trillo DeDi-avo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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