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可怕的恶鬼啊
翌日清晨,他们来到一块四处皲裂的红土平原,方欲扎营,斥候骑马飞奔回报。“卡丽熙!前方有一座城市!”他们大喊,“白如明月,美若少女。离此只有一个小时骑程!”
“带我去看。”她说。
当那座城终于出现在眼前,白墙白塔在气幕后闪亮,美得让丹妮认为这只可能是海市蜃楼。“这是什么地方?”她问乔拉爵士。
被放逐的骑士虚弱地摇摇头,“女王陛下,我不知道,我没来过这么靠东的地方。”
远方的白墙象征着静养和安全,他们可以疗伤养病,重新整顿,丹妮此刻想要的莫过于飞奔向前,但她却转头对血盟卫们说:“吾血之血,请你们趋前探问这座城市的名讳,以及我们将受到何种迎接。”
“是,卡丽熙!”阿戈说。
血盟卫们须臾便回,拉卡洛翻身下马,他的奖章腰带上挂着丹妮送给他的血盟之礼:一把亚拉克巨弯刀。“卡丽熙,那是一座死城。它无名无神,城门残破,惟有狂风和苍蝇穿梭街市。”
姬琪颤声道:“神灵一旦离去,恶鬼便会在夜间外出猎食,这种地方最好避开,大家都知道。”
“大家都知道。”伊丽附和。
“我可不知道。”丹妮一夹马肚,当先穿越古城的残破拱门,沿着静默的街道跑去。乔拉爵士和她的血盟卫紧随其后,其余的多斯拉克人也缓缓跟上。
不知这座城究竟荒废了多久,但从远处看来美丽绝伦的纯白城墙,近来才发现是断垣残壁。城内狭小巷道错综复杂,建筑彼此倾扎,它们的正面没有开窗、毫无特征,放眼望去,一片惨白。所有东西都是白色,彷佛这里的居民对色彩毫无概念。他们踏过阳光曝晒的塌屋残墟,到处都是褪色的烧痕。行经某个六巷交会之所,丹妮看到一个空荡的大理石基座。看来多斯拉克人来过,或许那个失落的雕像此刻正在维斯·多斯拉克,和其他抢走的神像为伍。说不定她自己便常常骑马经过,只是漠然不知。在她肩上,韦赛利昂嘶嘶叫唤。
他们在一座毁坏已久的宫殿遗迹里扎营,宫殿广场风沙肆虐,恶魔草丛生于路石之间。丹妮派人搜寻遗迹,有些人虽然不大情愿,但依旧领命而去……没过多久,一名身上有疤的老人连蹦带跳地跑回来,脸上堆满笑容,怀里抱着一堆无花果。果子虽小,又有些萎缩,但她的子民个个贪婪地伸手抢夺,相互推挤,把果子塞进嘴里,满足地咀嚼。
其余搜索者陆续回报,他们在深宫的秘密花园里找到了果树园。阿戈带她去到一个长满藤蔓的庭院,藤上垂挂着粒粒小绿葡萄。乔戈则发现了一口井,井水冰凉而洁净。除此之外,他们还找到了骨头,未经埋葬的骷髅,惨白而破损。“鬼魂,”伊丽喃喃道,“这是可怕的恶鬼啊!卡丽熙,我们不能待在这里,这是他们的地盘。”
“我不怕鬼,我的龙比鬼魂更有力。”重要的是这里有无花果,“你跟姬琪去帮我找点干净的沙子,我要洗澡。别再说蠢话了。”
丹妮回到阴凉的营帐,一边在火盆上烤马肉,一边思量之后的计划。这里的食物和饮水充足无虞,也有草料可让马儿回复体力。如果每天都能在这样的地方醒来,流连于花园树荫之中,品尝无花果,啜饮清凉水,那该有多好?
待伊丽和姬琪带回几瓶白沙,丹妮脱去衣服,让她们为自己擦拭身体。“卡丽熙,您的头发慢慢长回来了。”姬琪边说边刷她背上的沙。丹妮伸手摸摸头顶,感觉新长出的短发。多斯拉克男人将长发结成油亮长辫,除非败阵,绝不修剪。或许我也该这么做,她心想,这样才能提醒大家,卓戈的力量与我同在。卓戈卡奥到死都没剪过头发,没几个人有这般能耐。
营帐另一边,雷哥展开绿色双翼,振翅飞起半尺,然后摔落在地毯上。它一坠地,便愤怒地甩动尾巴,仰头尖叫。如果我有翅膀,也会想飞吧,丹妮心想。古代的坦格利安王族每每骑乘巨龙远赴沙场。她试图想像骑在龙背上遨翔天际会是怎样的感觉。应该就像站在高山颠峰,只是比那更好,全世界都在脚下延展。如果我飞得够高,就能看到七大王国,还可以伸手触摸彗星。
伊丽打断她的白日梦,告诉她乔拉·莫尔蒙爵士在外求见。“叫他进来。”丹妮吩咐,刚被沙擦过的皮肤还有些刺痛。她披上狮皮,赫拉卡的体型比丹妮大得多,所以毛皮遮住了所有该遮住的部位。
“我带了一个桃子给您。”乔拉爵士边说边跪下。桃子小得可以藏进她掌心,并且有些过熟,可她才咬了一口,便因甜美的果肉而差点叫出声来。她慢慢地吃,一口一口,细嚼慢咽。乔拉爵士解释说,这是在西面城墙附近的一个花园里摘来的。
“这里有果品,有井水,还有凉荫,”丹妮两颊都是黏黏的桃子汁,“诸神带我们来到这里,真是太好了。”
“我们应该在此休养生息,”骑士提议,“弱者在红色荒原活不久。”
“我的女仆说这里有鬼魂。”
“鬼魂,随处可见,”乔拉爵士轻声说,“无论走到哪里,他们都不离不弃。”
是啊,她想着,韦赛里斯、卓戈卡奥、我儿雷戈,他们无时无刻不和我在一起。“乔拉,你很清楚我的那些鬼,那你的呢?”
他的面色十分平静,“她叫琳妮丝。”
“是你妻子?”
“我的第二任妻子。”
提起她来他很伤心,丹妮看得出,可她想知道真相。“就只有这些?”狮皮从她一边肩膀滑落,她伸手拉好。“她漂亮吗?”
绝非您所能想像
“漂亮极了。”乔拉爵士的视线从她肩膀抬到她的脸,“我第一次见到她,真以为是女神下凡,‘少女’现世,可我的出身远不及她高贵。她是统辖旧镇的雷顿·海塔尔伯爵的小女儿,指挥您父亲御林铁卫的‘白牛’是她的叔祖。海塔尔家族历史悠久,家财万贯,而且十分骄傲。”
“他们忠贞不二。”丹妮说,“我想起来了,韦赛里斯说过,海塔尔家是少数一直忠于我父亲的臣属。”
“没错。”他同意。
“令尊替你求得了婚事?”
“不,”他说,“我们的婚事……陛下,此事说来话长,而且很无趣,我还是别说的好。”
“反正我无事可做,”她道,“就请说吧。”
“遵命,我的女王。”乔拉爵士眉头一皱,“我的故乡……您必须先知道这点,才能了解其他。熊岛虽然漂亮,可是地处偏远。想像一下那种景象,盘根错节的老橡树和参天古松,开花的山楂林,灰石长满青苔,小河流贯陡丘,水流清冽。莫尔蒙家族的厅堂乃是用巨大园木筑成,外围有土篱环绕。除了少数佃农,我的子民都住在海边,以捕鱼为生。卡丽熙,熊岛位于遥远的北国,那里的冬天有多严酷,绝非您所能想像。”
“虽然如此,熊岛我却也住得惯。我从不缺女人,我和许多渔妇以及农家女都有关系,不论婚前还是婚后。我成婚很早,新娘是父亲挑的,她是深林堡葛洛佛家的女孩。我们结婚……大约有十年,她面貌平庸,但个性不差。我想我后来也算是爱她吧,虽然我们的关系比较像尽义务,而非真感情。为替我生下传人,她先后三次流产,最后一次始终没有康复,不久便去世了。”
丹妮轻轻握住他的手,挤了挤他的指头。“我为你感到遗憾,真的。”
乔拉爵士点点头,“没多久,我父亲加入黑衫军,我便成了熊岛领主。前来提亲的人很多,我还没做出最后决定,巴隆·葛雷乔伊大王便起兵与‘篡夺者’作对,而奈德·史塔克召集封臣前去助好友劳勃一臂之力。最后的决战乃是在派克城下展开,当劳勃的投石机将巴隆国王的城墙砸开一条缝后,一个密尔来的武僧当先冲了进去,我也不落人后。为此,我受封骑士。”
“为庆祝胜利,劳勃发布诏令,在兰尼斯港外举行比武大会。我就是在那里认识了琳妮丝。她当时只有我一半年纪,偕同父亲专程从旧镇赶来观看自己的兄弟比武。我的视线离不开她。一时冲动,我恳求她赐予我信物,让我为她而战。我作梦也不敢妄想她会答应,然而她却一口同意了。”
“卡丽熙,我的武艺不输任何人,但我们北方人向来不擅比武竞技。只是臂上绑了琳妮丝信物的我,完全变了个样。长枪比试一场接着一场,我频频大胜而归,杰森·梅利斯特大人被我挑落马下,‘青铜’约恩·罗伊斯也非我敌手。莱曼·佛雷爵士和他的弟弟霍斯丁爵士、河安大人,‘壮猪’、就连御林铁卫的柏洛斯·布劳恩爵士也不例外,通通被我击败坠马。最后一场比试,我与詹姆·兰尼斯特九度交手,不分胜负,最后劳勃国王把优胜桂冠判给了我。我为琳妮丝戴上爱与美的后冠,完全沉浸在美酒与荣耀中。我醉了,当天晚上便去向她父亲提亲。我原本担心会遭到毫不留情的拒绝,没想到雷顿大人却答应了婚事。于是我们在兰尼斯港成婚,婚后那两周,我是全世界最幸福的男人。”
“只有两周?”丹妮问。连我和卓戈共度的幸福时光都比他长啊,啊,我的卓戈,我的日和星。
“从兰尼斯港乘船返回熊岛,恰好需要两个星期。琳妮丝对我的老家大失所望,觉得太冷太湿又太偏僻,我的居城也不过是个木造长厅。我们没有化装舞会,没有默剧表演,也没有奢华晚宴。要等上好几年,才有一个歌手前来演唱,而且岛上连一个金匠都没有。每一餐对她都是煎熬,因为我的厨师除了烤肉煮汤,所知相当有限,而琳妮丝很快就吃腻了鱼和鹿肉。”
“我活着,只希望见她开心,所以我大老远从旧镇聘来一个新厨子,又从兰尼斯港找来一位竖琴手。金匠、珠宝匠、服装师,她要什么我都成全,却怎么也不够。熊岛盛产野熊和木材,此外的资源却相当匮乏。我造了一艘大船,与她航至兰尼斯港和旧镇,四处参加节庆和宴会,有一次甚至远达布拉佛斯,我在那里借了巨款。当初我是以比武冠军的身份赢得了她的欢笑和芳心,因此我为了她继续参加比武大会,然而魔力不再,我竟再也没有赢过。每次落败,便意味着一匹战马和一套盔甲的损失,必须花钱赎回,或重置新品。这样的开销我实在受不了,最后终于坚持回家去,但回家之后情况却越来越糟。我付不出厨子和竖琴手的薪水,而琳妮丝一听说我有意典当她的珠宝,便暴跳如雷。”
“后来……我做了好些羞于启齿的事,一切都是为了钱,以留住琳妮丝的珠宝、竖琴手和厨师。终于,我失去了一切。当我听说艾德·史塔克正赶往熊岛,已完全丧失了荣誉心,不敢留下来接受制裁,便带着她流亡海外。我告诉自己:只要我们真心相爱,一切都不重要。我们逃往里斯,我在当地把大船卖了,换得黄金资用生活。”
他的语气悲痛莫名,丹妮实在不愿逼他继续,但她想知道最后的结果。“她就是在那儿去世的?”她温柔地问。
“对我来说是。”他说,“不到半年,我的金子就花光了,不得已当了佣兵。当我在洛恩河畔与布拉佛斯人作战时,琳妮丝搬进了贸易王子崔格·欧莫伦的豪宅。据说她现在是他最宠幸的爱妾,连他的正室都要畏惧三分。”
他永远也得不到我
丹妮骇然。“你恨她吗?”
“爱恨交加。”乔拉爵士回答,“女王陛下,请容我告退,我很累。”
她准他离开,但当他掀起帐幕时,她忍不住唤他,问了最后一个问题:“你这位琳妮丝夫人长得什么样?”
乔拉爵士哀伤地笑了笑,“唉,她跟您倒有几分神似呢,丹妮莉丝。”他深深一鞠躬,“好好睡吧,我的女王。”
丹妮浑身发抖,连忙伸手拉紧狮皮。她长得像我?这解释了她先前莫名的预感。他想要我,她恍然大悟,他爱我就像爱她,不是骑士对女王之爱,而是男人对女人的感情。她试图想像自己躺在乔拉爵士怀中,亲吻他、取悦他,让他进入自己体内的情景,然而徒劳无功。每当她闭上眼睛,他就变成了卓戈。
卓戈卡奥是她的日和星,是她最初,或许也是最后的爱人。巫魔女弥丽·马兹·笃尔信誓旦旦地声称她这辈子再也无法生育,谁想要这样的妻子呢?又有哪个男人比得上至死发辫未剪,如今以群星为卡拉萨,奔驰在夜晚国度的卓戈呢?
听乔拉爵士说起熊岛种种,她感到话中的乡愁。他永远也得不到我,但有朝一日我会让他衣锦还乡,恢复声誉,至少这点我能做到。
那天夜里,没有鬼魂扰她清梦。她梦见与卓戈结婚当晚,两人并肩飞奔的情境。但梦中的他们骑的不是马,而是龙。
翌日清晨,她召来三位血盟卫。“吾血之血,”她对他们说,“我需要你们相助。请你们各挑三匹马,要最强壮最健康的,能载多少食水,就载多少,然后出城探查。阿戈朝西南,拉卡洛往正南,乔戈则跟着西拉克·魁亚继续向东南方走。”
“卡丽熙,您要我们去找什么?”乔戈问。
“什么都好,”丹妮回答,“去找其他的城市,活城或死城。去找商旅和人迹,去找河流、湖泊和咸水汪洋。查出荒原的尽头,以及荒原之外的景象。等我再次出发,我绝不再盲目前进,我不但要明确目的地,还要知道抵达该处的捷径。”
于是他们领命离去,发际铃铛轻声作响。丹妮则带着她那一小群追随者在这个他们称为“维斯·托罗若”,意思是“枯骨之城”的地方安顿下来。日夜交替,女人在死者的花园里采收果实,男人则喂养马匹,修补鞍辔、马镫和蹄铁。孩童在曲折的巷道中漫游,发掘出古老的青铜钱币和紫色的玻璃片,还有手把如蛇的石瓶。曾有一名妇人被红蝎咬伤,但除她之外无人丧命。马儿逐渐茁壮,在丹妮的亲自照料下,乔拉爵士的伤也慢慢愈合。
拉卡洛首先归来。据他报告,红色荒原往南不断延伸,尽头是毒水之滨的贫瘠崖岸。毒水与此地间只有滚滚红沙,饱经风蚀的岩块,以及长满尖刺的植物。他发誓,自己曾行经巨龙的遗骸,黑色的龙口大得可以容他骑马穿过。除此之外,什么也没发现。
随后丹妮交给他十二名壮丁,命他们翻掘广场地面,挖出下面的泥土。既然恶魔草能在石板夹缝间存活,那么除去石块后,其他植物想必也可以在此生长。他们找到了好多井,因此水源不虞匮乏,只要播下种子,便可使广场焕然一新。
第二个回来的是阿戈。他誓言西南地区烈日炎炎,一片荒漠。他找到了两座城市的遗迹,和维斯·托罗若相比,除了规模较小,并无太大差异。其中一座城周围有生锈铁枪环绕,枪尖挂着骷髅,所以他不敢冒进,但他仔细探索了另外一座死城。他向丹妮展示了在里面发现的一个铁手环,上嵌一个大如拇指的火红蛋白石,浑然天成,未经雕琢。此外他还找到一些卷轴,不过多半干燥脆弱,所以阿戈没有带回来。
丹妮向他道谢,然后派他负责修复城门。既然古代有天敌能横越荒漠,毁灭这些城市,他们自有可能再度来犯。“若敌人来袭,我们必须做好准备。”她宣布。
乔戈迟迟未归,丹妮日日担心他的下落。就在众人业已绝望时,他却骑马自东南返回。阿戈派去守城的卫兵率先看到他,立时高喊出声。丹妮即刻亲自登城。是真的,乔戈回来了,可是他并非独自一人。三个奇装异服的陌生人跟在他身后,骑着比任何马都高的驼背丑物。
他们在城门前停住,抬头仰望城上的丹妮。“吾血之血!”乔戈喊,“我去了伟大的魁尔斯城,这三个人跟我一道回来,他们想要亲眼见您。”
丹妮注视着城门下方的陌生人,“我就在这里,要看自便……但请先报上名来。”
白皮肤蓝嘴唇的男子用粗嘎的多斯拉克语说:“吾乃大男巫俳雅·菩厉。”
鼻子上镶有珠宝的秃头男子用自由贸易城邦的瓦雷利亚方言道:“鄙号札罗·赞旺·达梭斯,身列魁尔斯十三巨子。”
戴着木漆面具的女人用七大王国的普通话说:“我是阴影之地的魁晰,我们为寻龙奔波。”
“远在天边,”丹妮莉丝·坦格利安对他们说,“近在眼前。”
第13章 琼恩
根据山姆找到的古老地图,这里叫白树村,但在琼恩眼中,此地实在算不上什么村庄:四栋单以石块砌成,没刷砂浆的单房屋子,业已倒塌,环绕着空空的羊圈和一口井。房舍的屋顶铺着草皮,窗户则用破烂的毛皮遮盖。房屋上方有一棵高大畸形的鱼梁木,暗红的叶子,苍白的枝干。
我闻到大便的味道
这是琼恩·雪诺毕生所见最大的一棵树,树干宽近八尺,枝叶繁茂扩张,将整个村落都笼罩于下。但真正令他不安的并非树的体积,而是树上那张脸……尤其是那张嘴。那并非一条简单的横向切割,而是一个锯齿状的空洞,大小足以吞下一只羊。
但灰烬里的东西不是羊骨,不是羊的头颅。
“一棵古树。”莫尔蒙坐在马上,皱紧眉头。“古树!”他的乌鸦站在他肩膀上出声赞同,“古树,古树,古树!”
“它蕴涵着力量。”这股力量连琼恩都能感觉到。
一身黑甲的索伦·斯莫伍德在树干旁下马,“瞧瞧这张脸,难怪当初人类刚到维斯特洛时见了会惧怕,连我都想操起斧头把这鬼东西砍掉。”
琼恩道:“我的父亲大人相信面对心树,任何人都无法欺瞒,因为旧神在此无所不知。”
“我父亲也这么坚信。”熊老说,“去,把那个骷髅头拿给我瞧瞧。”
琼恩听令下马。他背后斜挂长爪,包着黑皮革剑鞘。长爪是一把一手半用的长柄剑,是熊老为感谢琼恩救他一命而特意相赠。别人总爱笑话这是“杂种拿的杂种剑”。剑柄专门为他重新打造,圆球用淡色白石雕成狼头形状。剑刃本身则是瓦雷利亚钢,古老、轻盈且锐利。
他蹲下来,伸出戴着手套的手探进树口。树洞内满是干涸的红色树汁,被火烧得焦黑。他在骷髅头下又看到另一个比较小的头骨,下巴开裂,半掩于灰烬和碎骨中。
他将头骨拿给莫尔蒙,熊老双手举起,望进骷髅空洞的眼窝。“野人会烧掉他们的死者,这事我们早就知道。唉,只可惜以前还有人迹可寻的时候,没有问问他们为何这么做。”
琼恩·雪诺想起尸鬼死而复生,苍白的死人脸上一双蓝眼闪闪发亮。他很清楚野人为何烧掉死者,琼恩心照不宣地想。
“若是骨头会说话就好了,”熊老咕哝,“这家伙可以告诉咱们不少事:他怎么死的?谁烧了他?为什么要烧?野人都跑哪里去了?”他叹口气,“传说森林之子能和死者交谈,可惜我不能。”他把骷髅头掷回树洞,扬起一阵灰烬。“给我仔细搜寻这几间房屋。‘巨人’,你上树看看。把猎犬带过来,或许这次留下的踪迹比较新鲜。”但他的口气对后者却颇不以为然。
每间屋子都派出两人搜查,以免有所遗漏。琼恩和消沉的艾迪森·托勒特配在一组,他是个满头灰发的侍从,瘦得像根长枪,大伙儿都叫他“忧郁的艾迪”。“死人会走路还不够可怕?”他们一边穿过村庄,他一边对琼恩说,“这会儿熊老竟还要他们讲话?我敢担保,他们说不出什么好话。再说了,谁知道骨头会不会撒谎?为什么人死了就会变诚实变聪明呢?我看死人八成挺无聊,一肚子牢骚--嫌泥地太冷啦,我的墓碑应该要大一点啦,为什么他身上长的虫比我多啦……”
琼恩得弯身才能走进低矮的门槛,屋内是扎实的泥地,没有任何家具,也无居住痕迹,只是屋顶排烟口下有少许炭灰。“真不是个住人的地方,”他说。
“我出生的房子就跟这差不多,”忧郁的艾迪表示,“那还算黄金岁月咧,之后就开始过苦日子了。”艾迪看着屋角的干稻草堆,渴望地说,“给我全凯岩城的金子,也不比在床上睡一觉。”
“你说,这是床?”
“比泥地软,头上又有屋顶,当然是床。”忧郁的艾迪嗅了嗅,“我闻到大便的味道。”
味道很淡,“应该干掉很久了,”琼恩说。屋子似乎空弃了一段时间,他跪下来,伸手拨弄稻草堆,看看下面是否有所隐藏,接着又沿墙仔细搜索。一无所获。“这儿什么也没有。”
他原本就不预期会有所发现,白树村是他们北行以来经过的第四个聚落,每个地方的情形都一样,居民早已带着少得可怜的家当和所有的牲口悄然离去。而这些村庄又没有任何遭受攻击的迹象,只是单纯地……空无一人。“你觉得他们到底碰上了什么?”琼恩问。
“一定是我们想像不到的倒楣事,”忧郁的艾迪说,“哎,要我想像其实不难,但我瞧还是算了。知道倒楣还不够惨?胡思乱想干嘛?”
他们从屋里出来时,两只猎犬正在门旁闻闻嗅嗅。其他的狗儿则在村里四处搜寻,管狗的齐特冲它们高声咒骂,他讲话总少不了几分脾气。天光渗过鱼梁木的红叶洒落下来,把他脸上的疔子照得通红。当他看到琼恩,便眯起眼睛,他们彼此素无好感。
其他几间屋也空荡荡的。“不见啦!”莫尔蒙的乌鸦叫着飞上鱼梁木枝头,俯瞰他们。“不见啦,不见啦,不见啦!”
“一年前还有野人住在白树村。”索伦·斯莫伍德穿着杰瑞米·莱克爵士的闪亮黑甲和浮雕胸铠,模样比莫尔蒙更华贵。他的厚披风边缘繁复地绣着貂皮,钩扣则是交叉银锤,莱克家族的标记。那原本是杰瑞米爵士的披风……然而尸鬼夺走了杰瑞米爵士的性命,而守夜人军团向来不浪费任何东西。
“去年劳勃在位,国内相安无事,”负责指挥斥候,长得十分壮硕的贾曼·布克威尔评道,“这一年变化可真大。”
“有件事没变,”马拉多·洛克爵士坚持,“野人越少,麻烦越少。不管他们有什么下场,我都不觉得可惜,反正净是些土匪和杀人犯。”
琼恩头顶的红叶传来一阵飒飒声,两根枝干向侧旁分开,一个小个子松鼠般灵活地在枝干间游移。贝德威克身高不到五尺,但一头灰发却暴露了他的年龄。其他游骑兵戏称他为“巨人”。他站在大火儿头上的分叉处说:“北边有水源,可能是个湖。西面有几座丘陵,但不高。除此之外啥都没啦,诸位大人。”
雪往往意味着死亡
“我们今晚可以在此扎营。”斯莫伍德提议。
熊老抬起头,透过鱼梁木的苍白枝干和红叶搜寻天光。“不行,”他说,“巨人,还有几时天黑?”
“大概三小时,大人。”
“那我们继续北行,”莫尔蒙作了决定,“走到湖边,在那里扎营,说不定还能抓几条鱼加菜。琼恩,拿纸笔来,我早该给伊蒙师傅写信了。”琼恩从自己鞍袋里找出羊皮纸、羽毛笔和墨水,递给总司令。莫尔蒙字迹潦草地写道:白树村,第四个村落,无人,野人已离开。“去找塔利,叫他把信送出去。”说完他将信递给琼恩,接着一吹口哨,他的乌鸦便从树上飞下,停在马头上。“玉米!”乌鸦点头提议,马儿嘶叫两声。
琼恩翻上坐骑,掉转马头,快步离去。鱼梁巨木树荫之外,守夜人军团的弟兄们站在较小的树下,照料马匹、嚼食渍牛肉条、撒尿、搔头、或是相互交谈。当继续前进的命令传达下来,众人便停止谈话,纷纷上马。贾曼·布克威尔的斥候率先出发,前锋纵队由索伦·斯莫伍德率领,接下来是熊老指挥的主力部队,跟着是马拉多·洛克爵士的辎重队和驮马队,殿后的是奥廷·威勒斯爵士。人员一共两百,马匹则有三百。
近来,他们白昼沿着狩猎小径和溪流河床--弟兄们通常戏称其为“游骑兵之路”--前进,逐渐深入极北的太古荒野。入夜后则在星空下扎营,抬头可见彗星。黑衣弟兄们初离黑城堡时,精神振奋,一路谈笑风生,但近来似乎被林间的寂静所感染,渐渐沉默下来。笑闹日渐稀少,脾气却越见暴躁。谁也不肯承认自己害怕--再怎么说,他们可都是守夜人军团的汉子--但琼恩能感觉出那种不安。四个空无一人的村落,到处不见野人踪迹,动物们也逃窜无踪。就连经验老到的游骑兵也承认,鬼影森林从未像现在这么鬼影幢幢。
琼恩一边骑马,一边摘手套,让灼伤的手指透透气。它们难看死了。他忽然想起自己以前常用它们拨乱艾莉亚的头发。他那干巴巴的小妹啊,不知现在过得怎么样。想到此生很可能无法再拨弄她的头发,他不禁有些感伤。于是他开始一张一阖地活动手指,若是让使剑的右手僵硬笨拙下去,那他就完了。长城之外,剑是人存活之本。
山姆威尔·塔利和其他事务官在一起,正忙着给马喂水。他需要照料三匹马:除了自己的坐骑,外加两匹驮马,它们各带一个铁丝和柳条编成的大鸟笼,里面装满乌鸦。一见琼恩走近,鸟儿便纷纷拍翅,透过笼栅朝他尖叫,有几只的声音实在很像人类的语言。“你教它们说话?”他问山姆
“只教了几个字,有三只学会了说‘雪诺’。”
“听着鸟尖叫我的名字已经够奇怪了,”琼恩说,“更何况黑衣弟兄最不想听的就是雪。”在北方,雪往往意味着死亡。
“你们在白树村发现什么没有?”
“骷髅、骨灰和空房。”琼恩把卷起的羊皮纸递给山姆,“熊老要你把信寄给伊蒙。”
山姆从笼中抓出一只鸟,为它顺顺羽毛,绑好信息,然后说:“勇敢的鸟儿,回家啰,回家。”乌鸦嘎嘎叫了两句莫名的语言回应他,然后山姆朝空中一抛,鸟儿便拍动翅膀,穿过树梢飞上天际。“真希望它能带我一起走。”
“你还这么想?”
“嗯,”山姆说,“是啊,不过……我已经没那么害怕了,真的。头天晚上,每当我听见有人起来如恭,都以为是野人偷摸进来要割我喉咙。我生怕自己眼睛一闭就再没机会睁开,可是……嗯……到天亮还是没事。”他勉强挤出一丝笑容,“我胆子虽小,却并不笨。我骑马骑到脚破皮,躺在地上睡得腰酸背痛,可我现在已经不怕了。你瞧,”他试图向琼恩展示自己的手掌有多沉稳。“这几天,我一直在研究地图。”
世事实在难料,琼恩心想,两百勇士离开长城,其中唯一没有越来越怕的竟是山姆这个众所皆知的懦夫。“我看你是块当游骑兵的料,”他玩笑道,“再隔几天,你就会想学葛兰的样,当个侦察兵了。怎么,要不我去跟熊老建议?”
“你千万不要!”山姆拉起他那件大黑斗篷的兜帽,步履蹒跚地爬上马背。他的坐骑是头大犁马,行动缓慢又笨拙,但也只有它能负担他的重量,游骑兵的战马没办法。“我本希望今晚能在村子过夜,”他失望地说,“能在屋里睡觉该有多好。”
“就那几间屋也不够啊。”琼恩也上了马,冲山姆笑笑,然后策马离去。队伍已经行动起来,所以他远远绕过村庄,避开拥挤的人流,反正白树村他也看够了。
白灵突然从矮树丛里窜出,吓得马儿连忙前脚跃起,躲了开去。白狼跑到离队伍很远的地方觅食,但相比斯莫伍德派去收集食物的人,它的运气也好不了多少。森林里和村落一样空荡荡的,某天晚上,戴文在营火边告诉他。“我们队伍庞大,”琼恩对他说,“猎物大概早被行军的噪音吓跑了吧。”
“他们是被吓跑的,至于被啥东西,我可就不敢说了。”戴文道。
琼恩待马儿平静下来,白灵也脚步轻快地跟在旁边,便继续追赶莫尔蒙。司令正在绕行山楂丛。“鸟儿放出去了?”熊老问。
“是的,大人。山姆在教鸟儿说话呢。”
熊老哼了一声,“他会后悔的。这些该死的东西成天吵个没完,却没半句管用。”
他们静静骑了一段,后来琼恩道:“如果我叔叔之前也发现这些村落没有人--”
“--他便会想办法找出原因,”莫尔蒙替他把话说完。“我看有什么人或什么东西不希望这消息传出去。哎,等科林跟我们会合,这就是支三百人的军队。不管是什么敌人,咱们可没那么好对付。我们会找到他们的,琼恩,我跟你保证。”
我就说有死人嘛
或许,是他们找到我们,琼恩暗想。
第14章 艾莉亚
晨光下的河流宛如一条闪亮的蓝绿缎带。沿岸浅滩芦苇丛生,艾莉亚看到一条水蛇快速游过河面,身后激起涟漪。头顶上,一只老鹰慵懒地盘旋飞行。
此地看似平静……没想到寇斯却瞥见了一个死人。“那里!芦苇里面!”他指给艾莉亚看。那是一具士兵的尸体,四肢扭曲,全身浮肿,湿透的绿斗篷挂在一根腐木上,一群小银鱼聚在一起抢食他的脸。“我就说有死人嘛!”罗米表示,“水喝起来味道就不对。”
尤伦一见尸体,便啐道:“道柏,瞧瞧他身上有什么东西可拿。锁甲、小刀或几个铜板,有什么拿什么。”他一踢马刺,骑进河中,但马儿在软泥里寸步难行,而且芦苇之后河水更深,尤伦只得气呼呼地掉头,马儿膝下全部沾满褐泥。“这里过不了河。寇斯,你随我往上游走,看看有没有渡口。渥斯、格伦,你们两个去下游。其他人在这里等,记得要派守卫。”
道柏在死人腰带上找到一个皮包,里面有四枚铜币和一小束用红缎带绑着的金发。罗米和塔柏脱了衣服,涉水嬉戏,罗米捞起泥巴朝热派丢去,边扔边喊:“泥派!泥派!”马车后的罗尔杰忽而破口大骂,忽而语出威胁,甚至命令他们趁尤伦不在放他自由,但没人理他。库兹用空手抓鱼,艾莉亚在旁边观看,他站在浅池,止如水,鱼一游近,手便像灵蛇一般窜出。看起来比抓猫简单多了,毕竟鱼没有爪子。
出去的人到中午才回。渥斯回报下游半里处有座封顶木桥,可被人烧了。尤伦从那捆酸草叶里剥下一片。“马载我们过河应该没问题,驴子也行,但马车就没办法了。西北两边都有浓烟,八成又在烧火,我想还是待在河这边比较安全。”他拾起一根长树枝,在泥地上画了个圈,然后往下划了一条线。“这是神眼湖,河流向南。咱们在这儿。”他在圆圈下表示河流的那条线旁戳了个洞。“我原本打算从西面绕过湖,现在没办法啦。朝东走又会回到国王大道。”他把树枝移到圆圈和线的交会处。“印象中,这附近有个小镇。庄园是石造的,小贵族的产业,虽然只是个塔楼,但好歹有人防守,说不定还有一两个骑士。咱们沿河往北走,天黑以前应该就会到。他们一定有船,到时候咱们就把值钱东西都卖了雇一艘。”他拿着树枝从圆圈底部画到圆圈上方。“若是诸神保佑,咱们就能顺风渡过神眼湖,前往赫伦镇。”他把枝尖插进圆圈顶端,“咱们可以在那里购买新的坐骑,或干脆借住赫伦堡。那儿是河安伯爵夫人的地盘,她向来是咱守夜人的朋友。”
热派睁大双眼,“赫伦堡闹鬼啊……”
尤伦啐了一口,“去你妈的闹鬼。”他把树枝扔在烂泥地上。“出发!”
艾莉亚想起老奶妈以前说过的赫伦堡故事:邪恶的赫伦王躲在重重高墙之后,但伊耿放出飞龙,将整座城堡变成一片火海。老奶妈说许多“火灵”至今仍在焦黑的塔楼里出没,时而,人们上床睡觉前还好端端的,翌日却成了焚尽的尸体。艾莉亚并不相信真有此事,就算有,也是好久以前的事了。热派真笨,如今住在赫伦堡里的才不是鬼,而是骑士。等到了那里,艾莉亚便可以向河安伯爵夫人宣告自己的真实身份,然后会有骑士护送她安全返家。这是骑士的职责:他们立誓护佑他人,尤其是妇女。说不定河安伯爵夫人还会收留那哭个不停的小女孩呢。
河边小径无法和国王大道相比,不过倒也可以接受,因为马车总算是走得顺当了。日落前一小时,他们见到了第一座房舍。那是一间舒适的小茅屋,四周是麦田。尤伦趋前招呼,但无人回应。“可能是死了,不然就躲了起来。道柏、雷,跟我来。”三人进茅屋搜索。“锅盆都不见了,没看到钱。”他们回来时,尤伦喃喃道,“牲口也一只不剩,我看八成是跑啦,搞不好还跟咱们在国王大道上照过面。”还好,最起码这里的房屋和田地没被烧掉,附近也没有死尸。塔柏在屋后找到一座花园,人们拔了几颗洋葱和萝卜,又装了一袋甘蓝菜,方才继续上路。
再走一小段,他们先是瞥见一栋老树环绕的林务官小屋,屋外堆着整齐待劈的柴木,之后又看到河面上以十尺长竿筑成的破烂高屋,两者都空荡荡的。片片农地被他们越过,阳光照耀,田里的大麦、小麦和玉米结实累累,但既无人在树下纳凉休息,也无人拿着镰刀往来收割。最后,小镇映入眼帘:一间间白色房舍散布在庄园墙外四周,还有一间木瓦屋顶的大圣堂,领主的塔楼座落在西边的小丘……但全镇空无一人。
尤伦骑马观察,胡子眉毛皱成一团,“情况不妙,”他说,“没办法,咱们就先进去瞧瞧,瞧仔细了,看看有没有躲人。说不定他们留下了船,或是我们可以用的武器。”
黑衣人留下十个人看守马车和啼哭不休的小女孩,将余者分成四组,一组五人,分头搜索小镇。“招子睁大点,看仔细,听清楚了。”他再三告诫,方才独自骑马前去塔楼,搜寻领主和守卫的踪迹。
艾莉亚和詹德利、热派及罗米同组,还有又矮又胖的大肚子渥斯,他以前在船上划过桨,算是这群人里最像水手的人,所以尤伦指派他带着他们到湖边找船。策马经过寂静的白色房舍,艾莉亚手臂上起了鸡皮疙瘩。想起之前他们找到哭泣女孩和独臂女子的焚毁庄园,这座空无一人的小镇同样教她害怕。为什么这里的居民要抛下一切,逃离家园?他们究竟是被什么吓跑的?
让人觉得自己是胆小鬼
夕阳西垂,房屋洒下长长的黑影。突然啪啦一声,吓得艾莉亚立刻伸手去拔缝衣针,但那不过是窗板被风吹动的声音。经过之前的开阔河岸,小镇的封闭空间令她十分不安。
所以当艾莉亚从房屋和树林的缝隙间看见前方的湖泊,立刻催马跑过渥斯和詹德利,冲上岸边多石的草地。在落日余晖的照映下,平静的湖面闪闪发光,有如一大片铜箔。她这辈子从没见过这么大的湖,看不到边际。左方湖面有栋大旅店,建筑在厚重的木桩上。右边则有一座长长的码头伸入湖中,更往东去还有其他码头,活像从镇上伸出的木指。但放眼望去,只有一艘倒置的划艇,遗弃于旅店下的礁石上,船底都烂穿了。“他们都走了。”艾莉亚沮丧地说。这下该怎么办?
“那儿有间旅店,”罗米等人赶上来,“店里会不会有食物剩下?或是酒?”
“我们去瞧瞧!”热派提议。
“少给我动歪脑筋!”渥斯斥道,“尤伦叫我们来找船。”
“船都被开走了。”不知怎的,艾莉亚知道就算他们把全镇掘地三尺,也找不到第二艘船。她灰心地爬下马,在湖边跪下。湖水轻拍双脚,几只萤火虫飞了出来,小小的亮点在半空闪烁。绿色的湖水温暖一如热泪,却没有咸味,尝起来是泥土、植物和夏天的味道。艾莉亚把脸伸进水中,洗去旅途尘土和汗水。抬头时,小水滴滑下脖颈,流进衣服,感觉很是舒服。她真想脱光衣服,在这温暖的湖水里游泳,像只粉红的小水獭一样悠游其间。说不定她可以就这样游回临冬城呢!
渥斯喊着要她帮忙找寻,于是她让马沿岸吃草,自己则探头进船屋和货棚里搜索。他们找到一些船帆、几堆钉子、几桶硬焦油,还有一只刚产下一窝小猫的母猫,但偏偏没有船。
待尤伦和其他人返回,小镇已经黑得像夜晚的森林。“塔里没人,”他说,“领主要不去打仗,要不就是带着老百姓逃到安全的地儿去了,谁也说不准。镇上没马也没猪,但我们还能加点菜,我在镇上看到一只走丢的鹅,几只鸡,神眼湖里还有不少鱼。”
“船都被开走了。”艾莉亚报告。
“咱们可以把划艇的船底给补上。”寇斯道。
“那也只能载四个人。”尤伦说。
“我们有钉子,”罗米指出,“而这附近多的是树,我们可以自己造船。”
尤伦啐道,“染布小子,你什么时候学会造船啦?”罗米一脸茫然。
“我们可以做个大木筏,”詹德利提议,“做木筏并不难,我们用长竿子撑船过湖。”
尤伦想了想,“湖太深,撑不过去,不过如果沿着岸边的浅水区走……马车就得留下。说不定这样也好,我晚上睡觉时想想。”
“晚上可以住旅店吗?”罗米问。
“咱们住庄子,把大门拴上。”老人说,“外面有石墙围绕,会睡得安稳一点。”
艾莉亚忍不住了,“我们不该留在这里!”她脱口而出,“这里的村民一个都没留下,他们都跑光了,连他们的主人也跑了!”
“阿利怕啰!”罗米怪笑着宣称。
“我才不怕!”她回嘴,“但这里的居民都很害怕!”
“聪明小子,”尤伦说,“是啊,这儿正在打仗,他们没别的选择。我们不一样,守夜人从不介入任何纷争,所以谁都不会把我们当敌人。”
可也没人把我们当朋友,她想,但这次没把话说出口。罗米和其他人正盯着她瞧,她可不想让人觉得自己是胆小鬼。
庄园大门镶满铁钉,里面有两根小树般粗的铁门栓,地上有插门栓的洞,门上则有金属托架。将门栓穿过托架后,呈一斜十字形。待他们彻底搜查庄园内部,尤伦对大家宣布:这里虽不是红堡,却胜过泰半乡下土垒,睡个一晚应该没问题。围墙用未经粉刷的粗石砌成,高约十尺,雉堞内有木制走道。庄园北面则有扇侧门。此外格伦还在老旧的木谷仓里发现一条曲折狭窄而潮湿的暗道,埋藏在稻草堆下。他沿通道进到地底,爬了好长一段,最后从湖边走出。尤伦叫他们拉辆马车压住暗门,确保不会有人由此摸入。所有人被他分为三班守夜,还派塔柏、库兹和凯杰克去荒废的塔楼,负责由高处警戒。库兹带了一支猎号,遇险即可吹用。
他们把马车和牲口都弄进来,然后关上大门。谷仓看来摇摇欲坠,内里却大得足以容纳镇上大半的牲畜。村民危急时的避难所更大,那是一栋低矮狭长的石砌建筑,上覆茅草屋顶。寇斯从侧门出去,把那只鹅抓了回来,此外还带来两只鸡,尤伦同意他们生火煮饭。庄内有个大厨房,可惜所有的锅碗瓢盆全被带走了。詹德利、道柏和艾莉亚抽到煮饭的签。道柏叫艾莉亚去拔鸡毛鹅毛,詹德利则去劈柴。“为什么不让我劈柴?”她问,但没人理她。于是她只好气呼呼地拔着鸡毛,尤伦则坐在对面板凳上,用磨刀石磨他的短刀。
晚餐煮好之后,艾莉亚吃了一根鸡腿和一点洋葱。大家都没多说话,连罗米也不例外。饭后,詹德利独自走到一边去擦拭头盔,脸上一副神游天外的表情。小女孩依旧啼哭不止,可热派一拿鹅肉喂她,她立刻大口吞下,然后睁大眼睛索要。
艾莉亚抽的是第二班守夜,所以她先到避难所里找了个稻草垫休息。然而她睡不着,便问尤伦借了颗磨刀石,磨起了缝衣针。西利欧·佛瑞尔曾说:钝剑有如跛马。热派蹲在她身旁的草垫上看她磨剑。“你打哪儿弄来这么好一把剑啊?”他开口问,一见她的眼神,赶忙防卫性地举手,“我又没说你偷东西,我只想知道你从哪儿弄来的,就这样而已。”
她怎么老是哭个没完
“我哥哥给我的。”她低声说。
“我不知道你还有个哥哥呢。”
艾莉亚停下工作,伸手到衬衫下抓痒。稻草里有跳蚤,但她已经不以为意了。“我们家很多男孩子的。”
“真的?他们比你大还是比你小?”
我真不该说话,尤伦不是要我闭上嘴巴吗?“都比我大,”她撒谎,“他们有很多很大的宝剑,他们教我怎么去杀找我麻烦的人。”
“我随便问问,不想找麻烦,”热派说罢离开。艾莉亚独自一人蜷在草垫上,她可以听见避难所远端小女孩的哭声。她肯静下来就好了,她怎么老是哭个没完?
她一定是睡着了,虽然她根本不记得阖眼。在梦中,她听见一只狼的嗥叫,声调恐怖,立刻把她惊醒。艾莉亚在草垫上坐起身子,心脏怦怦狂跳。“热派,快醒醒!”她摇晃着起身。“渥斯!詹德利!你们没听见吗?”她穿上一只靴子。
她周围的大人小孩听了纷纷行动,从床垫上爬起来。“怎么了?”热派问。“听见什么啊?”詹德利想知道。“阿利作恶梦了吧!”另一个人说。
“没有,我真的听见了!”她坚持,“有狼在叫!”
“阿利满脑子都是狼,”罗米讥笑她。“随它们去叫,”詹德利说。“它们在外头,咱们在里面,”渥斯也同意。“从没听说狼会攻打庄园,”热派道,“而且我啥也没听到。”
“是狼在叫!”她对他们大喊,同时套上另一只靴子。“一定出事了!有东西来了!快起来啊!”
众人还来不及笑话她,声音便穿过黑夜,轰然而至--这并非狼嚎,而是库兹的猎号,示意危险来临。转眼间,所有的人都忙着穿衣服,抓起各种武器。号角声再度响起,艾莉亚朝大门跑去,她飞奔过谷仓时,尖牙猛地一扯铁链,贾昆·赫加尔则自马车后喊道:“小子!好小子!打仗了,流血了?小子,把我们放了,某人可以作战!小子!”她没理会他,继续往前跑,这时,她已经听见了墙外的马蹄和喊叫。
她跌跌撞撞地跑上雉堞走道,可胸墙有些高,而艾莉亚又矮了点,她脚踩着墙上的凹洞,才勉强从墙头看出去。一时之间,她以为镇上满满的都是萤火虫,接着才明白那是大队人马,手持火把,在房舍间来回奔跑。她看到一个茅草屋顶起火燃烧,橙色的酷热火舌舔舐着黑夜。又有一处着火,此起彼落,很快四周便成了一片火海。
詹德利爬上来站在她身边,他已经戴上了头盔。“来了多少人?”
艾莉亚试着去数,但他们移动太快,只见飞抛的火把在夜空中旋转。“一百,”她说,“或者两百,我不知道啦!”透过熊熊的烈火劈啪,她可以听见人的喊叫。“他们马上就会过来!”
“你看!”詹德利指着说。
一队骑兵穿过燃烧中的建筑,朝庄园而来。火光照亮了金属头盔,将他们的盔甲染成橘黄。其中一人高举长枪,枪尖有旗帜飘动。她觉得旗帜是红色的,但夜里实在分辨不清,四处火光冲天,任何东西看起来不是红就是黑或是橙。
火势不断蔓延,艾莉亚看到一棵树被火焰吞噬,火舌在枝叶间穿梭,大树彷佛穿上件件飘动的鲜橙长袍,与夜色形成鲜明对比。此时,所有人都醒了,要么上来协防城墙,要么忙着安抚下方吓坏的牲口。她听见尤伦高声下令。有东西撞上她的腿,她低头一看,竟是那爱哭的小女孩抱住自己大腿不放。“走开啦!”她把脚抽开,“你在这里干什么?快找个地方躲起来啦!笨蛋!”她一把推开女孩。
骑兵们在门外勒住缰绳,“庄里的人听好了!”一名头戴高大尖刺盔的骑士朗声道,“以国王之名,立刻开门!”
“嘿,哪个国王啊?”老雷森吼回去,他立刻被渥斯一巴掌打得闭嘴。
尤伦爬上大门旁的雉堞,把褪色的黑斗篷绑在一根木棍上。“下面的人听我说,”他叫道,“镇上的人都走光啦!”
“那你这老头又是谁啊?是不是贝里伯爵手下的胆小鬼啊?”头戴尖刺盔的骑士说,“索罗斯那蠢胖子在里面么?问他喜不喜欢这些火!”
“我这儿没这人!”尤伦吼回去,“只有守夜人征用的几个小子。咱们和你们的战斗没关系!”他高举木棍,让对方看清斗篷的颜色。“你瞧,这是守夜人的黑衣!”
“我瞧是唐德利恩家的黑色!”手握旗帜的人喊。在全镇大火的照映下,艾莉亚清楚地看出了他旗上的标志:红底金狮。“贝里大人的家徽就是黑底紫色闪电!”
艾莉亚突然想起自己拿血橙丢珊莎的脸,把她那件蠢苯的象牙色丝衣染得都是果汁的那个早上。之前的比武大会上有个南方贵族,姐姐的蠢朋友珍妮被他迷得神魂颠倒,他的盾牌上便有个闪电标志,而且父亲还派他去把猎狗哥哥的首级带回来。这些都像是千年前的事了,好像是发生在另一个人身上,发生在另一个时空……发生在首相之女艾莉亚·史塔克身上,而不是孤儿阿利。阿利怎会知道这些宫廷逸事?
“我说你眼睛是不是瞎啦?”尤伦挥舞手杖,抖动披风。“这上面哪来天杀的闪电?”
“现今是晚上,所有旗帜看起来都是黑的,”尖刺盔骑士表示,“开门,否则你们就是和叛贼为伍的土匪!”
尤伦啐道:“你们的头儿是谁?”
“是我。”众人让开路来,房舍焚烧的火光在他战马的铠甲上阴暗地闪烁。这人生得矮胖,盾牌上有个狮身蝎尾兽图案,精钢胸甲上则有华丽的涡形纹饰。他的面罩打开,里面是张苍白的猪脸。“我乃国王之手暨凯岩城公爵泰温·兰尼斯特大人的封臣,亚摩利·洛奇爵士。我们尊奉真正的国王,乔佛里陛下。”他的声音高而尖细,“以国王之名,我命令你们立刻开门!”
小子和老头都得死
放眼四望,全镇皆已陷入火海。夜空中满是浓烟,跳动的火苗掩盖了天上的繁星。尤伦皱眉道:“我看没必要。你们想把这小镇怎么样,不干我的事,但放过咱们。咱不是你的敌人。”
用你的眼睛看,艾莉亚真想朝下面的人大喊。“他们难道看不出我们既不是贵族也不是骑士吗?”她小声说。
“阿利,我觉得他们根本不在乎。”詹德利小声回答。
于是她注视亚摩利爵士的脸,用上西利欧教的方法。他说得没错。
“既然你们不是叛贼,就把门打开。”亚摩利爵士叫道,“我们只需确定你们诚实无欺,立刻离去。”
尤伦嚼着酸草叶,“跟你说了,这儿除了咱们没别人,我跟你担保。”
头戴尖刺盔的骑士大笑,“乌鸦的话能信吗?”
“老头,你莫非迷路啦?”一名枪兵嘲笑他,“长城在北方,离这儿可远得很呐!”
“我再命令你一次,以乔佛里国王之名,立刻开门,以示忠诚!”亚摩利爵士喊。
尤伦想了很久,嘴里嚼个不停。最后他啐道:“不行。”
“哼,既然你违抗君令,便是自承叛党,穿没穿黑衣都一样。”
“放过这些孩子!”尤伦吼道。
“小子和老头都得死。”亚摩利爵士臃懒地握拳举手,立刻有一支长枪从他身后的火光和阴影里暴射而出。原本瞄准的定是尤伦,但中枪的却是他身旁的渥斯。矛头贯入喉咙,血淋淋地从后颈爆出。渥斯抓住枪身,无力地往后一倒,跌下走道。
“攻上城墙,把他们通通杀光,”亚摩利爵士的语调听来颇感无聊。更多长枪射过来,艾莉亚连忙抓住热派的外衣后背把他拉倒。墙外传来盔甲碰撞声,刀剑出鞘声,枪盾交击声,夹杂着咒骂和奔马铁蹄。一根火炬高高飞过众人头顶,重重砸在庭院泥地上,火苗立即蔓延开来。
“拿武器!”尤伦大喊,“大家散开!护住各段城墙!寇斯、乌瑞格,你们去守侧门。罗米,把渥斯身上的枪拔出来,接替他的位子!”
热派想抽出短剑,却把剑掉在地上。艾莉亚捡起来塞进他手中。“我不会用剑,”他两眼发直。
“很简单啦!”艾莉亚话说到一半就卡在喉咙,因为她看到一只手攀上了胸墙。她就着小镇燃烧的火光看到那只手,清晰无比,时间在那一刹那仿佛不再流动。手指很粗,结了茧,指节间长满粗粗的黑毛,拇指指甲里还有泥巴。恐惧比利剑更伤人,她心中默念。一顶圆盔出现在手后面。
她用力向下一砍,缝衣针那由城堡铁匠打出来的精钢剑刃正中对方攀爬的指节之间。“临冬城万岁!”她尖叫。鲜血喷溅,手指分家,刚出现的脸来去匆匆。“后面!”热派大喊。艾莉亚立刻旋身,只见另一个没戴头盔的大胡子,用牙齿咬住短刀,双手攀爬。他的腿刚跨过胸墙,艾莉亚便持剑朝他眼睛戳去。缝衣针没碰着他,他往后躲开,摔下了城墙。希望他摔个狗吃屎,咬断自己舌头。“看着他们,不要看我!”她对热派吼。随后又有一个人想爬上他们这段墙,男孩便死命挥舞短剑砍他的手,直到那人松手坠落。
亚摩利爵士没有梯子,但庄园的围墙乃是粗石砌成,很容易爬。敌人似乎永无止尽。艾莉亚每砍倒、刺落、推下一个人,就又有一个爬上城墙。戴尖刺盔的骑士也登上了防御工事,但尤伦用黑旗缠住他盔顶的刺,趁那人拉扯斗篷时,利落一刀,刺穿了他的铠甲。艾莉亚每次抬头,便看到更多火把飞进庄园,在她眼底印下长长的火舌。她看到红旗上的金狮,想起了乔佛里,恨不得他也在场,好让她用缝衣针一剑刺烂他那张充满讥笑的臭脸。有四个士兵拿斧头劈门,却被寇斯一个个射死。道柏和另一人在走道上扭打跌倒。罗米趁那人还不及起身,便用石块把他的头砸个稀烂,他得意地怪叫几声,却发现道柏腹部插了把小刀,这才明白道柏也起不来了。艾莉亚跳过一具断手尸体,这人还是个大男孩,年纪看来和琼恩差不多。她相信这不是自己做的,但不敢确定。她听见奎尔向一名盾牌有黄蜂图案的骑士讨饶,却被对方手中的钉头锤打烂了脸。到处都是血、烟、铁和尿的味道,久而久之也便成了同一种味道。她不知眼前这个瘦巴巴的人是怎么爬上来的,但她和詹德利以及热派立刻扑了上去。詹德利砍落他的头盔,剑却断了。来人是个光头,少了几颗牙齿,生了一把灰斑胡须,模样很害怕。她虽然可怜他,但还是下了手,口中一边喊:“临冬城万岁!临冬城万岁!”热派则在她身边大叫:“热派!”,然后砍劈他的瘦颈子。
瘦子死后,詹德利拿了他的剑,飞身跳进庭院继续战斗。艾莉亚环顾四周,发现许多钢铁阴影正在庄里跑动,火光在铠甲和刀剑上闪亮。她知道一定有人登上城墙,要不就是小门被攻破了。她往下跳到詹德利身边,用西利欧教的方式落地。刀剑声和伤者的哀嚎响彻夜空,一时之间艾莉亚楞在原地,不知该往何处去。四面八方都是死亡。
突然间尤伦出现,他用力摇她,朝她大吼,“小子!”他用他惯有的方式叫道,“你快走!这儿没救了,咱们输了!你们俩能救几个孩子算几个,快带他们出去!快去!”
“怎么出去?”艾莉亚问。
“走暗门,”他大叫,“谷仓下面!”
说音刚落,他又立刻持剑投入战斗。艾莉亚捉住詹德利的手臂,“他叫我们走!”她高喊,“从谷仓出去!”在头盔的缝隙中,大牛的眼睛映着火光。他点点头,随后两人把热派从墙上叫下来,接着找到绿手罗米,他躺在地上,小腿被枪刺穿,血流不止。他们还找到格伦,但他伤势太重,无法行动。当他们朝谷仓跑去时,艾莉亚不经意间瞥见小女孩坐在一团混乱中大哭,四周全是浓烟和杀戮。她抓住女孩的手,一把拉起来,其他人则继续向前跑。女孩不肯前进,打也没用,艾莉亚只得用右手拖她,左手握好缝衣针。前方的夜幕是一片暗红,谷仓着火了,她想。烈火正自一根落在稻草堆上的火把朝四处蔓延,她可以听见被困其中的牲口惨嚎。热派跑出谷仓,“阿利,快点!罗米已经走了!她要是不来就别管她!”
教我如何处置恶棍
艾莉亚听了反而更倔强、更用力地拖起哭哭啼啼的小女孩。热派丢下她俩,转身仓促地跑进去……可詹德利回头来救她们。火光在他打磨的头盔上闪闪发亮,那对牛角简直像在散发橙芒。他跑过来,一把抱起女孩,扛在肩上。“快跑!”
冲进谷仓,活像进了熔炉。四周浓烟密布,远处的墙壁从地板到屋顶成了一片火海。他们的驴子和马儿正在疯狂地嘶叫乱踢。它们好可怜,艾莉亚心想。这时她看见了马车,还有铐在上面的三个人。尖牙死命想挣脱铁链,手腕被铐住的地方血流如注。罗尔杰则是喝骂不休,脚踢木板。“小子!”贾昆·赫加尔大叫,“好小子!”
打开的暗门近在咫尺,然而火势蔓延极快,以难以置信的速度吞噬着朽木和干草。艾莉亚想起猎狗被灼伤的恐怖面容。“通道很窄,”詹德利喊,“我们该怎么把她弄出去?”
“牵她,”艾莉亚说,“推她!”
“好心的孩子,善良的孩子。”贾昆·赫加尔边咳边唤。
“快把这操他妈的链子弄掉!”罗尔杰狂吼。
詹德利不理他们,“你先走,然后是她,我殿后。快!通道很长!”
“刚才是你劈柴,”艾莉亚想起来,“把斧头放哪儿了?”
“就在避难所外面。”他瞥了三个死囚一眼,“如果是我,宁可先救驴子。没时间了。”
“你带着她!”她喊道,“你带她走!交给你了!”说完她逃出燃烧的谷仓。烈焰挥动红热的翅膀,不断拍打驱赶着她。相较之下,仓外真是凉爽极了,但四面八方都是死人。她看见寇斯弃剑投降,却当场被杀。到处浓烟滚滚,她找不到尤伦,不过斧头果真如詹德利所说,就在避难所外的柴堆旁。她刚拔出斧头,便被一只铁手抓住。艾莉亚旋身,用力一挥,劈中那人两腿中间。她没看到对方的脸,只见他锁甲间汩汩流出的暗红血液。回谷仓是她这辈子所做过最艰难的事,浓烟如一条不停扭动的黑蛇,窜出敞开的大门,她可以听见谷仓内可怜牲口的哀嚎,驴鸣、马嘶,人的惨叫。她咬紧牙关,冲了进去,身子压低,因为底下的烟没那么浓。
一只驴子困在大火之中,惊恐又痛苦地惨嚎,她闻到驴毛烧焦的臭味。屋顶也烧起来了,着火的木板和干草支离破碎,纷纷落下。艾莉亚伸手捂住口鼻,虽然因为浓烟的关系,她看不到马车,却可听见尖牙的狂叫,于是她朝声音的来源爬去。
很快,大车轮出现在眼前。尖牙死命一扯铁链,马车整个跳将起来,移动了半尺。贾昆发现了她,但此刻四周已热得难以呼吸,遑论说话。她把斧头抛进车里,罗尔杰接住后高举过头,被烟灰染黑的汗水像小河般流下他无鼻的脸。艾莉亚边跑边咳,她听见斧头穿木的声音,一下接一下,没过多久,传来一声轰然巨响,碎木飞溅,马车底部完全裂开。
艾莉亚翻个筋斗,滚入通道,掉了五尺落地。嘴里都是泥土,但她一点也不在乎,味道不错,泥土、水流、虫子和生命的味道。地底的空气阴凉而幽暗,地上惟有血腥杀戮、红色烈焰、呛人黑烟,以及人畜濒死的惨叫。她挪动腰带,使缝衣针不妨碍行动,接着开始爬。爬下十来尺,背后传来巨响,有如庞然怪兽的咆哮,接着一团热气和黑烟从身后呼地涌至,其味彷如地狱。艾莉亚屏住呼吸,亲吻地道的泥土,痛哭失声。究竟为谁,她自己也不清楚。
第15章 提利昂
太后没性子等瓦里斯,“叛国已是罪不容诛。”她怒气冲天地宣布,“而这根本是下三滥的恶棍行径,我用不着那个装腔作势的太监来教我如何处置恶棍。”
提利昂从姐姐手中接过信,互相比对了一下,信的内容完全相同,只是出自不同人之手。
“头一封由史铎克渥斯堡的法兰肯学士收到,”派席尔大学士解释,“第二封则是寄给盖尔斯大人的。”
小指头捻捻胡须,“史坦尼斯连他们都寄,那不用说,七大王国里每家贵族肯定都有一份。”
“我要把这些信通通烧掉,一封也不留。”瑟曦表示,“绝不能让任何一点风声传到我儿子或是我父亲的耳中。”
“我看老爸而今听到的只怕不是一点风声而已,”提利昂冷冷地说,“想必史坦尼斯早就派了鸟去凯岩城和赫伦堡。至于把信烧掉,有什么意义呢?正所谓覆水难收,寄出去的信已经收不回来,何况说实话,信里写的其实也没那么糟。”
瑟曦转身,睁大那双碧眼怒视他,“你到底有没有脑筋?你有没有看他写了些什么?他称我儿子为‘男童乔佛里’,还竟敢指控我乱伦、通奸和叛国!”
难道他说错了吗?瑟曦明知这些指控完全属实,却依旧作气如此,真叫人大开眼界。倘若我们打输了这场仗,她应该转行去演戏,她实在很有天分。“史坦尼斯需要藉口来使他的叛乱合法化,你指望他写什么?‘乔佛里王子乃我长兄之嫡子和合法继承人,我将起兵与之争夺王位’?”
“我绝不许别人骂我娼妇!”
干嘛呀,姐姐,他可没说詹姆付你钱呢。提利昂作势读信,看到一些琐碎的文句……“奉承真主明光照耀,”他念道,“真是奇怪的措辞。”
派席尔清清喉咙,“这句话时常在自由贸易城邦的书信和文件中出现,它的意思嘛,就类似‘写于诸神见证之下’,这里的‘真主’指的是红袍僧信奉的神。我相信这是他们的习惯用法。”
“记得前几年瓦里斯说,赛丽丝夫人似乎着了红袍僧的道。”小指头提醒他们。
怎么个还治其人之身
提利昂弹弹信纸,“看来她老公也有样学样了。我们正可以利用这点来对付他,就请总主教当众揭露史坦尼斯背弃正道诸神和合法国王的劣……”
“好好好,”太后不耐烦地说,“但我们先得阻止这龌龊东西继续散播,发布谕令,谁敢说起乱伦,或指称小乔为私生子,就把谁的舌头拔掉。”
“明智之举。”派席尔国师点头,学士颈链随之晃动。
“根本是乱来,”提利昂叹口气,“拔下一个人的舌头,非但不能证明他是骗子,反而让全世界知道你有多害怕他想说的话。”
“那你倒是说说看,我们该怎么做?”姐姐质问。
“什么也别做,由他们去说,过不多久自然烟消云散。只要稍有常识的人,都会把这事当成他们为夺权篡位所编造出的拙劣藉口。史坦尼斯可有证据?明明就是空穴来风,他上那儿找证据?”提利昂朝姐姐露出他最甜美的笑容。
“话是没错,”她不得不说,“可……”
“陛下,您弟弟说得没错,”培提尔·贝里席十指交搭,“假如我们试图制止谣言,只会显得真有其事,还不如嗤之以鼻,反正不过是个可笑的谎言。同时呢,我们可以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瑟曦打量了他一眼,“怎么个还治其人之身?”
“编个同样性质,但更易取信于人的故事。史坦尼斯大人自结婚以来,大半时间都离他妻子远远的。我不怪他,换我娶了赛丽丝当老婆,也会这么做。不过呢,假如我们宣传她的女儿其实是和野男人偷生,而史坦尼斯戴了绿帽,您想想看……对于主子的种种丑闻,老百姓向来乐于采信,更何况是史坦尼斯·拜拉席恩这种心高气傲又严酷无情的主子。”
“他从不受百姓爱戴,没错,”瑟曦沉吟半晌,“所以我们用同样的方法回敬他,嗯,这主意不错。我们该把谁说成赛丽丝夫人的情夫?记得她有两个兄弟,还有个伯伯一直跟着她待在龙石岛……”
“亚赛尔·佛罗伦爵士是她的代理城主。”提利昂虽然极不愿意承认,却不得不同意小指头计谋可行。史坦尼斯纵然疏远妻子,但只要事关名誉,他就像只刺猬一般敏感,况且他天性多疑。如果能在他和佛罗伦家族之间种下猜忌的种子,对他们有利无害。“我听说他们的女儿生了对佛罗伦家的耳朵。”
小指头慵懒地摆摆手,“有位里斯的贸易使节曾跟我说:‘大人哪,史坦尼斯公爵一定非常疼爱他的女儿,瞧他在龙石岛的城墙上为她树立了几百座雕像。’‘哎,大人,’我只好回答,‘那都是石像鬼啊。’”他笑了笑,“亚赛尔爵士固然可以充当希琳的父亲,但据我的经验,越是离奇古怪的故事,越容易口耳相传。史坦尼斯不是有个头脑简单、脸带刺青、样子特别畸形的弄臣吗?”
派席尔大学士一脸骇然,张大了嘴,“您该不会暗示赛丽丝夫人跟一个傻子私通吧?”
“也只有傻子想跟赛丽丝·佛罗伦上床。”小指头道,“势必补丁脸让她联想起了史坦尼斯。而且啊,最好的谎言里面往往会隐藏少许事实,足以令听者生疑。你瞧,这个傻子对公主死心塌地,和这小女生是形影不离,就连他们看起来也有几分神似,希琳不也一脸杂斑,半边麻木嘛?”
这下派席尔糊涂了,“但那是灰鳞病留下的后遗症,可怜的孩子,那场病小时候差点要了她的命啊。”
“我比较喜欢我的说法,”小指头道,“相信老百姓也会同意。知道吗?他们还相信女人怀孕时若是吃了兔肉,生出的孩子就会长耳朵呢。”
瑟曦露出她通常只留给詹姆的微笑,“培提尔大人,您真是坏到骨子里了。”
“多谢夸奖,太后陛下。”
“您说谎的本领果真炉火纯青。”提利昂补上一句,话中却没瑟曦那份热情。这家伙远比我所知的危险,他心想。
小指头睁着他那双灰绿眸子,对上侏儒大小不一的眼睛,脸上神色没有丝毫不安。“我们都有些与生俱来的本事,大人。”
太后完全陶醉于复仇计划中,根本没注意两人的交流。“老婆跟弱智的弄臣出轨!这样史坦尼斯肯定成为全国上下的笑柄。”
“故事可不能由我们来讲,”提利昂道,“否则便像编造的谎言。”虽然事情的真假并不重要。
小指头再度提出解答,“妓女喜欢说人长短,而我手上正好有几间妓院。至于酒馆旅店之类,相信瓦里斯一定可以把谣言散播出去。”
“说到瓦里斯,”瑟曦皱眉,“他人在哪里?”
“太后陛下,我也一直纳闷。”
“八爪蜘蛛日夜编织他的秘密网络,”派席尔煞有介事地说,“诸位大人,我不信任这个人。”
“他可是常说您好话呢。”提利昂推开椅子,站了起来。事实上,他对太监的行动心知肚明,但不能让其他重臣知晓。“诸位大人,请容我先行告退,我还有事要忙。”
瑟曦立刻起疑,“国王的事?”
“就不劳你操心了。”
“不行,我必须知道。”
“干吗不让我给你个惊喜呢?”提利昂道,“我正为乔佛里操办礼物。一条小链子而已。”
“他要链子做什么?他的金链银链多得戴不完,你莫非异想天开,打算藉此收买乔佛里的心--”
“哎呀,何必呢?他的心是我的,就好比我的心是他的一样。而这条链子,相信有朝一日他定会格外珍惜。”他鞠个躬,摇摇摆摆走出门去。
波隆候在议事厅外,准备护送他回首相塔。“铁匠们都在会客室,等候你大驾光临。”他们一边走过内庭,他一边说。
根本是个恶意的玩笑
“等候我大驾光临?波隆,这句话我喜欢,你开口越来越像个朝廷命官了,接下来就要下跪接旨啰?”
“操你,侏儒。”
“哎,那是雪伊的活儿。”提利昂听见坦妲伯爵夫人从螺旋梯顶端亲切地呼唤他的名字,便假装没注意,摆动双脚走得更快。“去把轿子准备好,事情办完我就出城。”两名月人部众守在门口,提利昂愉快地问候他们,接着想到要爬楼梯回卧房,不禁皱起眉头,每次爬这一大段路,总令他双脚酸痛。
卧室里,一名十二岁男孩正把衣服摊在床上,这是他的侍从。波德瑞克·派恩生性过于羞涩,以致于做事总有些鬼祟的模样。提利昂始终怀疑父亲之所以把这孩子交给他,根本是个恶意的玩笑。
“大人,这是您的衣服,”提利昂一进门,男孩便垂下眼睛,视线盯着他的鞋子,嗫嚅着说。波德就是没办法鼓起勇气直视你。“待会儿接见客人要穿。还有您的项链,首相项链。”
“很好,过来帮我穿衣服。”外衣是黑天鹅绒料子,上面辍满了狮头形状的金色饰扣,那条项链则用只只实心金手串连而成,手指与手腕相扣。波德又为他披上一件深红的丝质金边披风,样式特别为他裁制,若给一般人穿,大概只能算短披风。
首相的私人会客室比国王的小得多,自然更无法与王座厅相提并论,但提利昂喜欢其中的密尔地毯,墙壁上的挂饰,以及某种私密的氛围。他刚进门,总管便喊:“恭迎国王之手提利昂·兰尼斯特大人!”他也喜欢这种感觉。波隆聚集的这群铁匠、武器师和五金商人一听纷纷跪下。
他爬上金色圆窗下的那张高位,示意他们起身,“各位师傅,我知你们事务繁忙,所以也不多废话。波德,麻烦你。”男孩递来一个帆布袋,提利昂拉开束带,将袋子里的东西倒出,金属在毛毯上发出模糊的“咚”地一声。“这是我吩咐城堡的锻工所打造的,类似的东西,我还要一千个。”
一名铁匠弯身仔细检视:三节粗大的钢链,彼此扭在一起。“非常刚硬的链子。”
“刚硬是刚硬,可惜太短。”侏儒答道,“跟我有点像。我要的成品比这长很多。对了,你叫什么?”
“回大人,大家叫我‘铁肚子’。”这名铁匠个子不高,长得十分粗壮,身穿普通的羊毛和皮衣,但那双臂膀粗得和牛脖子一样。
“我要君临城里每一家铁铺都着手打造这种链子,然后串起来,其他工作统统放下;我要所有懂得打铁的人都投入这件工作,不管有没有出师,是不是学徒。当我骑马经过钢铁街,我希望听到铁锤日夜不停地敲打。我还需要一个人,一个能干的人,来负责监督这件事。铁肚子师傅,你认为你是这样的人吗?”
“就算我愿意吧,大人,可太后要的那些盔甲和刀剑怎么办呢?”
另一个铁匠说话了:“太后陛下命令我们加紧制造盔甲刀斧,为数庞大,据说要给新募的金袍军用,大人。”
“那个不急,”提利昂说,“先把链子做好。”
“大人,求您原谅,可太后陛下说:谁要不能如期完工,就把谁双手打烂。”这位紧张的铁匠续道,“而且是用他自个儿的铁砧打烂哪,这是陛下的旨意。”
瑟曦,真有你的,想尽一切办法让老百姓爱戴我们啊?“这种事不会发生,我向你保证。”
“况且最近铁价越来越高,”铁肚子表示,“锻造这条链子需要大量生铁,以及拿来烧火的焦炭。”
“需要多少钱,只管找贝里席大人。”提利昂许下承诺,暗自希望小指头别让他失望。“此外,我会命令都城守备队协助你们搜寻生铁,倘若必要,把城里每一只马蹄铁都溶掉也行。”
这时有个年纪稍长的人走上前来,他穿着华丽的银边锦缎外衣,外罩一件狐毛披风。他跪下来,仔细检视提利昂倒在地上的粗大钢链。“大人,”他沉重地宣布,“这充其量只能算粗活,毫无技艺可言,交给那些打打蹄铁、做做茶壶的寻常铁匠当然没问题,但我是个盔甲大师。大人您别嫌我自大,可这不是我们做的活。我们打出的宝剑削铁如泥,造出的铠甲般配天神,我们不做这种东西。”
提利昂歪头,用他那双大小不一的眼睛好好打量了对方一番。“盔甲大师,请问您尊姓大名?”
“回大人,小的名叫沙罗利恩。假如首相大人乐意,小人无比荣幸为您打造一套符合您家族和官职的铠甲。”旁边两个铁匠听罢冷笑两声,但沙罗利恩浑然不觉地继续,“一套鳞甲,您觉得怎么样?鳞片镀上金,亮得像太阳,铠甲本身则漆上代表兰尼斯特家族的深红彩釉。头盔的话,我建议做成恶魔头的形状,外加两根长金角,等您骑马上战场,敌人看了保管落荒而逃。”
恶魔的头?提利昂懊恼地想,别人都把我当成什么了?“沙罗利恩师傅,我打算就坐在这张椅子上指挥战局,而我要的是精制铁链,不是头上长角。所以我这样说吧:您要么做铁链,要么戴铁链,何去何从您自己挑。”说完他站起身,头也不回地离开。
波隆带着一群骑马的黑耳部众守在大门口的轿子边,“怎么走我告诉你了,”提利昂对他说,并让对方扶自己一把。他已经竭尽所能地喂养这个饥饿的城市--他调走几百名建筑投石机的木匠,令他们修造渔船,同时开放御林,供任何敢于渡河的猎人狩猎,甚至派金袍军前往西、南两面征集食物--然而不论他骑马走到哪里,所见依旧是充满控诉和怨怒的眼神。好在轿子的廉幕为他挡下这一切,也让他有思考的余裕。
你来妓院做什么
他们沿着曲折的夜影巷缓缓而行,朝伊耿高丘的坡脚前进。提利昂回顾起朝会的情形,姐姐被怒意所蒙蔽,忽略了史坦尼斯·拜拉席恩书信的重点。既然他手中没有证据,所有的指控自然都无足轻重,真正值得注意的却是他自称国王。这下蓝礼会作何感想?他们总不能并肩挤在铁王座上吧。
他漫不经心地将布幕拉开几寸,向外窥视街景。波隆在前开路,黑耳部众随侍轿子两侧,颈间挂着可怖的人耳项链。他看着路旁民众注视自己,便试图猜测哪些人是眼线,藉此自娱。表面上可疑的却往往清白,我应该提防那些看起来无辜的人,他暗自决定。
他的目的地远在雷妮丝丘陵之后,街道又十分拥挤,所以走了近一个小时轿子方才摇晃着停下。提利昂原本打着瞌睡,但坐轿动作一停,他随即惊醒,揉揉惺忪睡眼,让波隆把他扶下来。
这栋房有两层,一楼是石材建筑,二楼则以木头建成,建筑物的一角拔起一座圆形塔楼。这房子许多窗户都镶了铅,大门上挂着一盏外表华丽、以深红玻璃装饰的镀金球型灯笼。
“原来是妓院,”波隆说,“你来这里做什么?”
“你来妓院做什么?”
佣兵大笑,“有了雪伊还不够?”
“以营妓的标准而言,她算是够了,不过我现下人不在军中。常言道:人小胃口大,听说这里的女人连国王都迷得住。”
“那小鬼年纪够大?”
“我指的不是乔佛里,是劳勃。从前他最喜欢这间妓院。”话说回来,乔佛里也差不多到了这个年纪,这可有意思了。“你和黑耳部的人想来点乐子的话,尽管自便,但我有言在先,莎塔雅这家店索价不斐,这条街上随便那家都比这里便宜。总之你留个人在这里等我,到时候他要有办法把其他人都找到。”
波隆点点头,“没问题。”黑耳部众个个嘿嘿直笑。
进了门,一位身穿宽松丝衣的高大女人正等着他,她的皮肤色如黑檀,眼睛则是檀香木的颜色。“我是莎塔雅,”她深深一鞠躬,唱道,“您就是--”
“咱们别谈这个,名字是危险的东西。”空气中充满异国香料的气味,脚下的马赛克地板则是一幅描绘两女交欢的图案。“你这里很漂亮。”
“这是我致力追求的目标,很高兴首相大人喜欢。”她的声音有如流动的琥珀,掺杂了几许盛夏群岛的口音。
“头衔也同样危险。”提利昂警告她,“叫几个女孩出来给我瞧瞧。”
“乐意之至,您会发现她们个个温柔美丽,精通各种爱欲之术。”她优雅地旋身开步,提利昂费力摆动只有她一半长度的腿脚,紧随其后。
他们走到一个装饰华丽的密尔屏风后面,暗暗向外窥探。屏风上雕刻了奇花异草,以及梦寐闺女的图案。妓院大厅里有个老人正以笛子吹奏轻快的乐曲。一个留着紫色胡须,喝得醉醺醺的泰洛西人坐在摆满靠垫的壁龛里,爱抚膝上体态丰满的少女。他已经解开了她的上衣蕾丝,正拿杯子往她胸部倒酒,然后用舌头舔净。另有两个女孩坐在镶铅玻璃窗下玩瓦片棋,其中生雀斑的那位有一头蜂蜜色秀发,发际戴着蓝色花环;另一个皮肤平滑柔顺,有如磨亮的黑玉,生着一双深色大眼,以及小巧而尖挺的乳房。她们穿的宽松丝衣用珠子串成的饰带系在腰间,阳光从彩色玻璃窗流泄进屋,透过轻薄罗衫,勾勒出她们年轻曼妙的胴体曲线。提利昂顿时觉得胯下一阵肿胀。“如您不嫌弃,我推荐那位黑皮肤的女孩。”莎塔雅说。
“她好年轻。”
“大人,她已经十六岁了。”
给乔佛里正好,他想起波隆刚才的话,不禁这么想。提利昂的第一次年纪更小,他还记得头一次脱下她衣服时她那羞涩的模样。她有一头黑亮长发,还有能让人沉醉其中、无法自拔的蓝眼睛,而他果真如此。这是好久以前的事了……侏儒,你真是个无可救药的笨蛋。“这女孩……从你家乡得来?”
“大人,我的女儿体内虽流着盛夏国度的血液,却是在君临出生。”想必他的讶异形现于色,莎塔雅又续道,“我的民族认为在青楼卖笑并非羞耻之事,在盛夏群岛,娴于床第技艺者受人敬重。许多贵族男女在春思来潮之后,便会进入花门柳户服侍数年,藉以荣耀天上诸神。”
“这与天上诸神何干?”
“我们的肉体和灵魂都拜天上诸神所赐,不是吗?他们赐给我们声音,好让我们藉由歌唱表示崇敬;他们赐给我们双手,好让我们通过劳动兴建庙宇;他们也赐给我们欲望,好让我们透过交合尊荣神灵。”
“记得提醒我将此话转告总主教,”提利昂道,“倘若那话儿也能做礼拜,想必我也是个虔诚之人。”他摆摆手,“我很乐意采纳你的选择。”
“我这就去把女儿叫来,请这边走。”
女孩在楼梯口与他相见,她比雪伊高,但比她母亲稍矮。她得跪下来,提利昂才能亲到她。“我名叫爱拉雅雅。”和母亲不同,她只有极轻微的异国口音。“大人,请随我来。”她牵起他的手,走上两段阶梯,再穿越一个宽敞厅堂。两旁是众多紧闭的门扉,一扇门后传来欢愉的喘气与尖叫,另一扇门内则是嘻笑和低语。提利昂的那话儿硬了起来,紧紧贴上裤子。再这样下去可面子不保了,他一边想,一边随爱拉雅雅步上另一座楼梯,来到角楼房间。这里只有一扇门,爱拉雅雅领他进去,然后锁上。房里有一张帷幕笼罩的大床,一个高大的衣橱(上面雕饰着香艳火辣的图案),以及一扇窄窗,玻璃镶铅,绘成红黄钻石形态。
你确定这女人值得信赖
“爱拉雅雅,你真是漂亮,”两人独处后,提利昂对她说,“从头到脚,你身上的每一寸肌肤都令人惊艳,可是呢,如今你最吸引我的部位,却是你的舌头。”
“大人,我的舌头被调教得很好,从小就学会什么时候该用,什么时候不该用。”
“很好,”提利昂微微一笑,“接下来我们做什么?你可有什么好提议?”
“有的,”她说,“大人只需打开衣橱,便能找到想要的东西。”
提利昂轻轻吻了吻她的手,然后爬进空旷的衣橱,爱拉雅雅则在身后把橱门关上。他伸手在黑暗中摸索,寻找衣橱后的壁板,板子在他手下开始移动,然后整个被推到一旁。墙壁后空空的漆黑一片,但经过一阵试探,终于摸到了金属。于是他一手握住铁梯,一边用脚找到下面一级,开始往下爬。直到深入街道的地底后,原本垂直的井状甬道方才变为倾斜的泥土隧道,瓦里斯手持蜡烛,正在那里等他。
这个瓦里斯和原本那个他判若两人,他脸上有疤,头戴有刺钢盔,露出一小撮黑色胡茬,硬皮背心外套了锁甲,腰际系着匕首和短剑。“大人,莎塔雅的妓院您可满意?”
“满意极了。”提利昂表示,“你确定这女人值得信赖?”
“大人啊,在这个变幻莫测,诡谲难料的世界上,我什么都不敢确定。不过呢,莎塔雅对太后素无好感,她也知道之所以能除去亚拉尔·狄姆这个讨厌鬼,全是拜您所赐。我们走吧?”他迈开步伐朝隧道远端走去。
他连走路的方式都变了,提利昂察觉。瓦里斯浑身散发着劣酒和大蒜的味道,而非平日的薰衣草香。“我挺喜欢你这套新行头,”途中提利昂开口道。
“我的工作不允许我在大批骑士簇拥下穿越大街小巷,所以每次出城,我便扮成不同的身份,如此才能活得长久,继续为您效力。”
“我瞧皮衣挺适合你,下次你就该穿这身上朝。”
“大人,恐怕令姐不同意。”
“老姐会吓得尿裤子。”他在黑暗中微笑,“照我沿路看来,她的眼线没跟住我。”
“大人,听你这么说,我很高兴。令姐的手下多半也是我的人,只是她不知道罢了。若是他们笨手笨脚,被人发现,我可不会喜欢。”
“哎,若是这么憋住一身欲火,大费周章地爬过衣橱,结果半点用也没有,我也不会喜欢。”
“决不会没用。”瓦里斯向他保证,“他们的确知道你在这里,至于会不会有人大胆到装成恩客,闯进莎塔雅的妓院里来,我虽不敢说,但小心谨慎总是没错。”
“这妓院怎么刚好有个秘密通道?”
“通道是另一位首相挖的,因为自重身份,他不愿光明正大地来这里。对于这个通道,莎塔雅可是守口如瓶。”
“可你却知道。”
“小小鸟儿总往黑暗的通道里飞嘛。小心,楼梯陡着呢。”
他们从一间马厩后的暗门走出,大约在雷妮丝丘陵下穿越了三条街的距离。提利昂把门轰地一声关上,栏里有匹马嘶鸣开来。瓦里斯吹熄蜡烛,将其放上梁架。提利昂环顾四周,马厩共有一头驴和三匹马。他跛着脚走到那匹花斑马旁,看了看马的牙齿。“这是匹老马,”他说,“只怕一跑就要断气。”
“它的确不是打仗的料,”瓦里斯答道,“但用来代步足矣,且不会引人注目。其他几匹也一样,至于那马厩小厮,他眼中所见,耳中所闻,都只有动物而已。”太监从墙上挂钉取下一件斗篷,斗篷是粗布织成,被太阳晒得褪了颜色,破旧不堪,惟有剪裁十分宽松。“希望您别嫌弃。”说着他为提利昂披上斗篷,将他从头到脚包裹住,还把兜帽拉下,让脸沉浸在阴影中。“一般而言,人只会看到自己想看的东西,”瓦里斯一边为他穿衣,一边说,“侏儒不像小孩那么寻常可见,所以他们眼中所见只是一个身穿旧斗篷的小男孩,骑着老爸的马,外出替他跑腿。话虽如此,您还是晚上来比较保险。”
“正和我意……往后一定采纳。此时此刻嘛,雪伊正等着我呢。”他把她安顿在君临东北角的一座大宅,房子筑有围墙,离海不远,可他不敢去那里探望她,生怕被人跟踪。
“您骑哪匹马?”
提利昂耸耸肩,“就这匹罢。”
“我来为您配鞍。”瓦里斯自挂钉上取下鞍辔。
提利昂整整厚重的斗篷,焦躁地踱步。“你错过了一场很热闹的会议,史坦尼斯似乎自立为王了。”
“我知道。”
“他指控我老姐和老哥乱伦通奸,真不明白他是打哪儿知晓的。”
“或许他读过什么书,又看到劳勃私生子的发色,就像奈德·史塔克,还有之前的琼恩·艾林一样。又或许有人告诉他啰。”太监的笑声不若他寻常的咯咯笑,而是一种更深沉、更粗嘎的声音。
“比如说,你这种人?”
“你怀疑我?不,不是我说的。”
“就算是你说的,你会承认吗?”
“不会,但我既已保守了秘密这么久,何必把它讲出去?欺君罔上不难,但要瞒过草丛里的蟋蟀和烟囱里的小小鸟儿,可没那么容易。更何况那些私生子就摆在那里,大家不都看得到?”
“劳勃的私生子?他们怎么回事?”
“就我所知,他生了八个。”瓦里斯一边摆弄鞍辔,一边说,“不管孩子的娘头发是古铜色、蜂蜜色、栗子色,还是奶油黄,生下的孩子发色全黑得跟乌鸦一样……敢情他们的运气也和乌鸦的消息差不多。你瞧,乔佛里、弥赛拉和托曼从令姐的肚子里蹦出来时,每个人的头发都金黄得像太阳,事实不就显而易见了吗?”
咱们真是彼此彼此
提利昂摇摇头。她只需为丈夫生一个孩子,便足以驱散谣言……但话说回来,那就不像瑟曦了。“不是你说的,那是谁?”
“想也知道,铁定是个叛徒嘛。”瓦里斯紧了紧马鞍的肚带。
“小指头?”
“这我可没说。”
提利昂让太监扶他上马,“瓦里斯大人,”他坐在马鞍上说,“有时候我觉得全君临城里,就属你算我最好的朋友,可有时候我又觉得你是我最可怕的敌人。”
“这可奇了,大人。咱们真是彼此彼此。”
第16章 布兰
曙光渗进窗廉之前,布兰便已醒了。
临冬城到了许多客人,都是来参加丰收宴会的。今天早上,他们会在场子里练习戳刺矛靶。若是从前,他定会为此兴奋难耐,但那都是意外发生之前的事了。
而今一切都不一样了。大小瓦德可以和曼德勒大人手下的侍从切磋枪技,却没有布兰的分,他得待在父亲的书房里,扮演王子的角色。“用心聆听,说不定你就能从中学到统御他人的技巧。”鲁温师傅道。
布兰不想当王子,他一直以来的梦想是成为骑士,闪亮的铠甲,飘动的旗帜,持枪配剑,脚跨战马。为什么他要日复一日听老人家谈论这些他听着一知半解的事情?因为你是个残废,心里有个声音提醒他。安坐高堂的领主老爷有点缺陷没关系--大小瓦德就说他们祖父因为过于虚弱,上哪儿都得坐轿子--但是骑马打仗的骑士就不同。说到底,这也是他职责所在,“你是你哥哥的继承人,是临冬城史塔克家族的代表。”罗德利克爵士说,他提醒他:从前当诸侯们前来晋见他父亲时,罗柏也都会在场作陪。
两天前,威曼·曼德勒伯爵刚从白港抵达,先搭游艇,后乘轿子,只因他过于肥胖,无法骑马。他带来大批手下:骑士、侍从、小领主和他们的太太、传令官、乐师,还有个杂耍班子,旗帜和衣着耀眼夺目,五光十色。布兰坐在父亲的高背冰原狼扶手石椅上,欢迎他们光临临冬城,事后罗德利克爵士称赞他表现很好。如果事情到此为止,那该有多好,只可惜这只是开始。
“参加宴会是个不错的藉口,”罗德利克爵士解释,“但他大老远跑来,绝不只为了吃片烤鸭喝口美酒。一定有要紧事需我们经手,才会这么大费周章。”
布兰抬头望向粗石屋顶。他知道,罗柏一定会叫他别再孩子气,他几乎能听到罗柏的话语,听到父亲大人的话语:“凛冬将至,而你已经快成年了,布兰,你有责任在身。”
过了一会儿,当阿多口中哼着不成调的曲子,满脸笑容地跑进来时,小男孩已经认了命。在阿多的帮助下,他梳洗一番,“今天穿那件白色的羊毛外衣,”布兰命令,“还有那个银胸针,罗德利克爵士要我穿得有领主的样子。”其实只要力所能及,布兰宁可自己更衣,但有些动作--比如穿裤子、绑鞋带--很折磨人。有了阿多帮忙,做起来就快多了。任何事只要教过一遍,他就能灵巧地完成。他虽然力量惊人,动作却十分温柔。“我敢打赌,你本来也可以当骑士。”布兰对他说,“若非诸神夺走了你的智慧,你一定会是个伟大的骑士。”
“阿多?”阿多眨眨那双天真无邪的棕色大眼,一脸茫然。
“是的,”布兰说,“阿多。”他指指墙壁。
门边的墙上挂了一个篮子,用柳条和皮带紧扎而成,上面挖了两个洞以让布兰的双脚伸出。阿多将手伸进背带,并把宽皮带紧扣在胸前,然后在床边蹲下来。布兰抓住墙上的铁把手,摇晃软弱无力的双脚,放进篮子,伸出足洞。
“阿多!”阿多重复一遍,站起身来。马僮高近七尺,骑在他背上,布兰的头几乎要碰到天花板。出门时,他刻意压低身子。有次阿多闻到烤面包的香味,便朝厨房奔去,把布兰的头撞出一个大洞,为此鲁温学士还帮他缝了好几针。后来密肯从兵器库里拿了顶生绣的老旧头盔给他,这盔连面罩都没有,大小瓦德每次见了就大力嘲笑,所以布兰很少戴。
他双手搁在阿多肩头,两人慢慢步下螺旋梯。外面的较场传来阵阵剑盾交击和马蹄轰鸣,在他耳中都成了悦耳之音。我只看一眼,布兰心想,飞快地看一眼就走。
白港的贵族们将带着属下的骑士和教头在上午操练,在那之前,校场属于他们的侍从。他们的年纪从十岁到四十不等,布兰好希望自己是其中的一份子,想得心口隐隐作痛。
庭院里立了两个矛靶,每个皆以坚固的支柱为主干,撑着一根回转大梁,梁的一端是盾牌,另一端是加垫的撞槌。盾牌漆成红金两色,象征兰尼斯特的狮子被画得歪七扭八,且早被首轮上场的男孩刺得凹痕累累。
坐在篮子里的布兰刚一现身,立刻吸引了陌生人的目光,好在他早已学会忽略容忍。他告诉自己,至少他视野良好,在阿多肩上的他比任何人都要高。他看见瓦德两兄弟正准备上马。他俩从孪河城带来上好护具,闪亮的银铠甲,上镂蓝花。大瓦德的头盔是城堡形状,小瓦德则在盔顶系上一串灰蓝相间的丝带。他们的盾牌和外衣也不相同,小瓦德的纹饰分成四份,除了佛雷家双塔外,还有外祖母克雷赫家的斑纹野猪和母亲戴瑞家的农人。大瓦德的四份则包含了布莱伍德家的鸦树和培吉家的双蛇。想必他们对荣耀求之若渴吧,布兰一边想,一边看他们端起长枪,我这个史塔克能希求的却只有冰原狼。
哟,这匹马可真丑
他们的灰斑战马行动灵敏,体格健壮,训练有素。两人并肩冲向矛靶,利落地击中盾牌,并在撞槌转过来前抽身跑开。小瓦德刺得较狠,但布兰认为大瓦德骑得比较稳健。如果能和他们一较高下,他宁愿舍弃无用的双脚。
小瓦德抛下断裂的长枪,瞥见布兰,便勒住缰绳。“哟,这匹马可真丑!”他对阿多说。
“阿多不是马,”布兰道。
“阿多,”阿多说。
大瓦德跑到堂弟身边,“是啊,他不比马儿聪明,大家都知道。”几个白港来的小伙子互相推挤,笑出声来。
“阿多!”阿多一脸笑容,看着两个佛雷家的男孩,对他们的嘲弄毫不知情。“阿多阿多?”
小瓦德的坐骑嘶了一声。“你瞧,他们在聊天呢。说不定‘阿多’就是马语中的‘我爱你’哟!”
“佛雷,你给我住口!”布兰只觉血气上涌。
小瓦德轻踢马刺靠过来,撞了阿多一下,使他退后两步。“我若是不住口,你又待如何?”
“小心他放狼咬你,堂弟。”大瓦德警告。
“随他来啊,我就想弄件狼皮披风。”
“夏天会一口咬掉你那颗猪头。”布兰说。
小瓦德用戴铁套的拳头往胸甲一敲,“难不成你的狼生了钢牙,可以咬穿我的铠甲和锁甲?”
“够了!”鲁温学士的话音盖过校场里的金铁之声,有如雷响。布兰不知他听见了多少……但明显足以使他勃然大怒。“你们语出威胁十分不妥,别教我再听见这样的话。瓦德·佛雷,你在孪河城也是这种态度?”
“没错,我高兴怎样就怎样。”小瓦德高高骑在战马上,愠怒地瞪了鲁温一眼,彷佛在说:你区区一个学士,凭什么教训我河渡口佛雷家的人?
“那好,你既身为临冬城史塔克夫人的养子,就不准如此。你们到底为什么吵起来?”学士轮流打量几个男孩,“你们一定要告诉我,否则我保证--”
“我们刚才和阿多开玩笑。”大瓦德承认,“倘若我们冒犯到布兰王子,我很抱歉。我们只是觉得好玩罢了。”他起码还知道不好意思。
小瓦德却还在闹脾气。“我嘛,”他说,“我也只是觉得好玩。”
布兰看到老师傅头顶光秃的部分涨得通红,鲁温似乎更生气了。“一位好领主应当安抚无助,保护弱小,”他对两个佛雷家的男孩说,“我绝不允许你们把阿多当笑料,开些残忍的玩笑,听见了没有?他是个好心肠的孩子,老实本分,尽忠职守,这些优点你们一项都没有。”学士伸手指着小瓦德。“还有,你给我离神木林远一点,若是敢找那几只狼麻烦,你就等着瞧。”他袖子一甩,转身走了几步,又回头道,“来吧,布兰,威曼大人正等着呢。”
“阿多,跟上师傅,”布兰下令。
“阿多!”阿多说。他迈着大步,很快追上了老学士那双恼怒摆动的腿脚,一同走上主堡石阶。鲁温学士拉住大门,让他们进去,布兰抱住阿多脖子低下了头。
“瓦德他们--”他开口。
“我不想再听,这事到此为止。”鲁温学士显得疲惫而烦乱。“你保护阿多做得没错,但你根本就不该到那里去。罗德利克爵士和威曼大人等了你很久,早餐都只好先开动。难道你还当自己是个小娃娃,事事都得我亲自操办吗?”
“不,”布兰羞愧地说,“对不起,我只想……”
“我知道你想什么。”鲁温学士的口气缓和下来。“布兰,我也盼着你的愿望能够成真。会议开始之前,你有没有问题?”
“我们是要讨论战争?”
“你什么都不用讨论。”鲁温的口气又锐利起来,“你只是个八岁的孩子……”
“我快九岁了!”
“八岁就是八岁。”学士坚定地重复,“除了礼貌的寒暄,什么都不要说,除非罗德利克爵士或威曼大人问你话。”
布兰点点头,“我记住了。”
“至于你和佛雷家小孩之间的事,我不会告诉罗德利克爵士的。”
“谢谢您。”
他们让布兰坐在父亲的橡木座椅上,椅垫和坐褥乃是灰天鹅绒制成,正对长板桌。罗德利克爵士坐在他右手,鲁温师傅则在左边,面前摆了笔墨和一叠空白羊皮纸,准备记录会议进程。布兰伸手越过粗木桌面,请求威曼伯爵原谅他的迟到。
“嗳,不是王子迟到,”白港伯爵和颜悦色地回答,“而是其他人早到,就这么回事儿。”威曼·曼德勒笑声宏亮。难怪他没法骑马,因为他看起来比马还重。他不仅身材雄伟,而且话说个没完。他先恳请临冬城认可他刚指定的白港海关人员,只因从前的官员把税收暗中扣留下来输送君临,不肯缴给新的北境之王。“除此之外,罗柏国王也需要自行铸币,”他表示,“而在白港建立铸币厂最为合适。”他说,只要国王同意,他愿意全权负责此事,随后他又说明自己如何加强港口的防御工事,并把每一项修缮费用详细列出。
除了铸币厂,曼德勒伯爵还提议为罗柏建造一支舰队。“自‘焚船者’布兰登烧掉他父亲的船队以来,我们北方几百年来都缺乏海军。只要给我充足的金钱,一年之内我就可以造出一支舰队,足以拿下龙石岛和君临。”
一听战船,布兰的兴致就来了。虽然没人问他意见,他却觉得威曼伯爵的主意实在很棒,他已经可以在脑中勾勒出那幅景象了呢!不知双脚残废的人能不能指挥战舰?可惜罗德利克爵士只答应把提案送交罗柏决定,而鲁温师傅则是埋头奋笔疾书。
他们从上午直说到下午,中途鲁温学士派麻脸提姆去厨房端来餐点,他们便在书房里吃了乳酪、烤鸡和褐色的小麦面包。威曼大人一边用他粗大的手指撕扯鸡肉,一边礼貌地询问他的堂妹,霍伍德伯爵夫人的近况。“您也知道,她原本是曼德勒家的人。或许,等她的悲伤告一段落,她会想再次冠上曼德勒的姓氏,您说是吧?”他咬口鸡翅,咧嘴笑笑,“说来正巧,我也当了八年的鳏夫,早该讨个老婆了,对不对啊,诸位大人?孤单单一个人,毕竟会寂寞啊。”他扔开骨头,伸手拿了一根鸡腿。“若是夫人想找个年轻小伙子,嗳,我家文德尔也没成亲呢。眼下他到南方侍侯凯特琳夫人去了,不过等他回来,一定也想讨老婆吧。他是个勇敢的孩子,人又顶风趣,正是教她重唤青春的最佳人选,不是吗?”他操起外衣袖子,抹去下巴的油腻。
我看夫人她对您有意思
透过窗户,布兰听着远处的兵器交击,他对嫁娶之事毫无兴趣。我好想上场子比武。
等餐桌收拾干净,威曼伯爵方才提到一封泰温·兰尼斯特公爵的来信,内容涉及他在绿叉河被俘的长子威里斯爵士。“他情愿不收赎金,放我儿子回来,只要我从陛下身边抽回兵力,并发誓不再参战。”
“这毫无疑问,直接回绝就是。”罗德利克爵士说。
“您不需担心,”伯爵向他担保,“罗柏国王的部属中要数我威曼·曼德勒最为忠诚,只是啊,我不愿儿子在赫伦堡那鬼地方待得太久,听说那里有诅咒呢。哎,其实这种事我向来也不信,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嘛。您瞧杰诺斯·史林特什么下场,先是被太后擢升为赫伦堡伯爵,没两天又被她老弟扯了下来,听说被送去守长城啰。我在想,能不能尽快安排适当的人质交换?我了解威里斯,他一定不愿坐等战争结束。我这儿子可英勇,打起仗来跟獒犬一样凶猛。”
会议结束时,布兰的肩膀已经因为长久坐着不动而僵硬。当晚,他正要坐下来吃饭,却听宣示客人来访的号声再度响起。唐娜拉·霍伍德伯爵夫人并未带来大批骑士和臣属,只有她自己和六名面露疲态的护卫,卫士沾满灰尘的橙色制服上绣着驼鹿头徽章。“夫人,我们对您的遭遇深表遗憾,”当她来到他面前致意时,布兰开口道。霍伍德伯爵在绿叉河之战中被杀,他们的独子也在呓语森林一役遇害。“临冬城永远感念您们的贡献。”
“听您这样说,我很高兴,”她是个脸色苍白、神情涣散的女人,每根线条都镂刻着哀伤。“大人,我很疲倦,若您允许我稍作休整,我将感激不尽。”
“那当然,”罗德利克爵士道,“谈事情,明天有的是时间。”
第二天上午,大部分的时间都在讨论谷物、青蔬和腌肉。一旦学城的学士们宣布初秋来临,北方的领主便知道把部分收成贮存起来……可究竟要存多少,就见仁见智了。霍伍德伯爵夫人本打算将五分之一的收成作为存粮,后来在鲁温学士的劝说下,同意把存粮增加到四分之一。
“波顿的私生子正在恐怖堡集结军队,”她警告他们,“希望他是准备率兵南下助阵,前往孪河城与父亲会师。可当我派人询问他的意图,他却答说波顿家的人绝不回答女人的质问。好像他是正室所生,真有那个姓似的。”
“据我所知,波顿大人从没承认这孩子。”罗德利克爵士说,“但说实话,我对此人所知不多。”
“没人了解他,”她答道,“他原本和母亲同住,直到两年前小多米利克死去,波顿没了继承人,这才把私生子接去恐怖堡。众人都说那孩子狡猾成性,还带了个跟班,凶残的个性跟他不相上下。大家叫他‘臭佬’,据说他从不洗澡。这私生子和臭佬一同外出打猎,猎的对象可不是鹿。我听过关于他们的种种传闻,就算以波顿家族的标准而言,这些故事都叫人难以置信。而今我的夫君和好儿子都已蒙诸神宠召,这私生子对我的领地真是垂涎三尺。”
布兰好想拔给伯爵夫人一百士兵,帮助她保卫自己权益,但罗德利克爵士只说,“垂涎归垂涎,倘若他敢做出任何逾越之举,我向您保证,我们会重重处罚他。夫人,对您和您领地的安全请无多所挂虑……过些时日,待您的悲伤平复,或许可以考虑再续姻缘。”
“我早已过了生育的年纪,所有的美貌也都随岁月消逝殆尽。”她疲惫地浅笑,回答道,“但眼下男人们反而趋之若鹜,我年轻时可没有这种待遇。”
“您不中意这些追求者?”鲁温问。
“倘若陛下有令,我自当再婚。”霍伍德伯爵夫人回答,“然而‘鸦食’莫尔斯是个酗酒成性的莽汉,况且年纪比我父亲还大。至于我亲爱的堂哥,曼德勒大人的床第本已容不下他雄伟的身躯,我体质孱弱,只怕无法躺在他身下。”
布兰知道男人和女人同床共枕时,男人会睡在女人上面。让曼德勒伯爵睡在自己身上,大概就和被马压着差不多吧。罗德利克爵士朝寡妇同情地点点头,“夫人,您会有其他人选的。我们将设法寻找更般配您的人。”
“爵士先生,这样的人或许不需远求。”
她离开之后,鲁温学士微笑道:“罗德利克爵士,我看夫人她对您有意思。”
罗德利克爵士清清喉咙,看来有些困窘。
“她好悲伤啊。”布兰说。
罗德利克爵士点头,“悲伤而温柔。她为人客气,以年纪而论,还可算是十分貌美。纵然如此,她仍旧是对你哥哥的王国的一大威胁。”
“怎么会?”布兰非常讶异。
鲁温学士作答:“既然霍伍德家族没有直系传人,他们的领地势必成为众矢之的。陶哈家族、菲林特家族和卡史塔克家族都与霍伍德家族有过姻亲关系,已故的哈瑞斯大人的私生子更在深林堡作葛洛佛家族的养子。更棘手的是,虽然恐怖堡并无接收这块领地的资格,但两家地盘相邻,卢斯·波顿绝不会白白错过大好机会。”
罗德利克爵士拉拉小胡子,“依目前情形,陛下必须为她挑个门当户对的对象。”
“你为什么不娶她?”布兰问,“你自己也赞她漂亮啦,而且贝丝也该有个母亲。”
老骑士拍拍布兰的手臂,“王子殿下,多谢您的好意,但我只是一介骑士,况且年纪也大了。领地的事务,我或许可以为她管理几年,但等我一死,霍伍德伯爵夫人便会陷入同样的困境,届时连贝丝的前途都会大受影响。”
其实心里怕死夏天了
“那就让霍伍德大人的私生子继承吧,”布兰想起自己同父异母的哥哥琼恩,脱口便说。
罗德利克爵士道:“这样的话,葛洛佛家会很高兴,霍伍德大人的在天之灵或许也会。但只怕霍伍德伯爵夫人会有异议,毕竟那孩子不是她的亲生骨肉。”
“尽管如此,”鲁温学士说,“我们还是得将其列入考量。唐娜拉夫人已过了生育期,这话她自己也说了,不由私生子继承,那还有谁呢?”
“我可以退下吗?”布兰听见楼下院子里侍从练剑的声音,他们打得热火朝天。
“当然可以,王子殿下。”罗德利克爵士说,“你今天的表现很好。”布兰一听高兴得脸都红了。原来当领主并不若他想像的那般无趣,而且与霍伍德伯爵夫人的会晤远比曼德勒伯爵来得简短,还剩数小时天光,可以让他探望夏天。只要罗德利克爵士和鲁温师傅允许,他喜欢每天都花点时间陪陪小狼。
阿多刚踏进神木林,夏天便从一棵橡树下钻了出来,彷佛早知道他们要来。布兰瞥见树丛里还有一个黑瘦的身影,同样望着自己。“毛毛!”他出声唤道,“来吧,毛毛狗,到我这儿来!”可瑞肯的狼刚露个头,便倏然跑开。
阿多知道布兰喜欢的地方,于是把他带到高大心树下的水池边,以前艾德公爵便是在此跪地祈祷。他们抵达时,池中涟漪频频,鱼梁木倒影不住波动,可四周又没有风,布兰一时不解。
突然,欧莎哗啦一声从池里冲出来,连夏天都被吓得后退低吼。阿多跳了开去,沮丧地号道:“阿多!阿多!”,直到布兰拍他肩膀,方才平抚他的恐惧。“你在这儿游泳?”他问欧莎,“不冷吗?”
“小子,我可是从小吮冰柱长大的。我喜欢这股冰冷劲儿。”欧莎游到岩石边,浑身滴水地爬上岸。她全身赤裸,肌肤凹凸不平。夏天爬过来朝她嗅嗅。“我打算探探水底。”
“这水池还有底呀。”
“说不定真的没有。”她嘻嘻笑道,“小鬼,你看哪里啊?没瞧过女人吗?”
“我看过啦!”布兰跟姐姐们一起洗过不知多少次澡,也见过女仆在热水池里的样子。但欧莎看起来不太一样,她身体结实,线条锐利,并非曲线柔软。她的双腿全是肌肉,胸部却平坦得宛如两个空钱包。“你身上好多疤。”
“都是辛苦挣来的。”她拾起棕色连身裙,抖落上面的落叶,然后从头套下。
“跟巨人打仗吗?”欧莎宣称长城外仍有巨人存在。说不定哪天我也能亲眼见到……
“跟人。”她拿截绳子当腰带,“通常是和黑乌鸦,我亲手杀过一个。”她说着甩甩头发。到临冬城至今,她已经发长过耳,比起之前在狼林里打算抢他的那个她,模样柔和了许多。“今天我在厨房里听说了你和佛雷家那两小子的事。”
“谁说的?他们怎么说?”
她露出无奈的笑容,“他们说嘲笑巨人的小孩是蠢蛋,但巨人居然得靠残废来保护,这世界真是疯了。”
“阿多根本不明白他们在嘲笑他。”布兰说,“更何况他从不打架。”他记得小时候有次和母亲与茉丹修女一同逛市场,带上阿多帮忙拿东西,却把他走丢了,后来才发现他被一群男孩逼进巷子,他们拿棍子不停戳他。“阿多!”他不断叫着,同时畏缩地后退,却始终没有出手反抗那群施虐者。“柴尔修士说他有颗善良的心。”
“是啊,”她说,“假如他愿意,他那双手满可以把人头从脖子上硬生生扭下来。总之呢,他最好多提防小瓦德那家伙,你们两个都要小心。他们管块头大的叫小瓦德,我看这绰号取得好。块头大,心眼小,天生一副贱骨头。”
“他不敢对我怎样,他虽然爱耍嘴皮子,其实心里怕死夏天了。”
“或许他不像看起来那么笨。”欧莎自己对冰原狼始终提心吊胆,她被捕那天,夏天和灰风把三个野人活生生撕成碎片。“谁知道呢?弄不好他真那么蠢,那就有苦头吃啰。”她扎起头发,“你还做狼梦吗?”
“没有。”他不想谈梦。
“作王子的撒谎应该高明些,”欧莎咧嘴笑道,“哎,你做什么梦你家的事,我厨房里的事情可多着呢。我最好早点回去,免得盖奇又挥着那根大汤匙大吼大叫。我先告退啦,王子殿下。”
她真不该提起狼梦,当阿多负他爬上楼梯,返回寝室时,布兰心想。他努力抗拒睡眠,最后仍旧进入梦乡,今夜,他又梦见鱼梁木睁大深邃的红眼凝望他,张开扭曲的木嘴呼唤他。从鱼梁木苍白的枝叶中,飞出那只三眼乌鸦,用嘴啄他的脸,用刀剑般尖锐的声音喊他的名字。
一阵突来的号声唤醒了他,布兰坐起身,感激噪音将他带离梦境。他听见马儿嘶叫和嘈杂的吆喝。又有客人来了,从声音听来,这批人还喝得半醉。他拉住铁把手,坐到窗边的椅子上,对方旗帜上的图案乃是碎链巨人,原来是从末江对岸的极北封地南下的安柏家人马。
隔天安柏家的两个首领前来会谈,两人都是大琼恩的叔父,年事已高,但嗓门奇大,身穿白熊皮斗篷,胡子也是一般颜色。这位莫尔斯某次被乌鸦误当成死人,啄掉一只眼睛,所以戴了一颗龙晶做的义眼。在老奶妈的故事里,当时他一把抓住乌鸦,咬掉了它的头,因此大家叫他“鸦食”。至于他那瘦削的弟弟如何被称作“妓魇”霍瑟,她则无论如何不肯对布兰说明。
才刚坐定,莫尔斯便开口表示愿娶霍伍德伯爵夫人。“我们都知道,大琼恩是少狼主最得力的左膀右臂。还有谁比安柏家的人更适合保护这位寡妇的领地?而安柏家中又有谁比我更合适呢?”
我们要给他最好的建议
“唐娜拉目前仍在为夫守丧。”鲁温学士说。
“我这身毛皮底下,正有东西专治悲伤呢!”莫尔斯笑道。罗德利克爵士彬彬有礼地向他道谢,并表示一定将此事呈报伯爵夫人和国王陛下。
霍瑟要的则是船。“这阵子,野人不断从北方偷摸过来,以前从没有这么多。他们划着小船,横渡海豹湾,被海浪冲到咱们岸上。东海望的乌鸦太少,阻止不了他们,况且他们又像黄鼠狼一样躲得飞快。咱们需要长船战舰,哎,还要厉害角色来驾驶它们。大琼恩带走了太多壮丁,咱们一半的地就因为没人收割,白白糟蹋掉了。”
罗德利克爵士捻捻胡子,“你家领有大片高松木和老橡树,曼德勒大人那儿则有大批造船师和水手。倘若你们携手合作,应该可以造出足够的船只防御两家海岸。”
“曼德勒?”莫尔斯·安柏哼了一声,“那坨猪油?我听说他的手下给他取了个‘鳗鱼大人’的绰号。那家伙连路都走不大动,若你拿把剑戳进他肚子,真不知有多少条鳗鱼跑出来哟!”
“胖归胖,”罗德利克爵士道,“但人可不笨。你不和他合作,陛下就唯你是问。”令布兰惊讶的是,这两个凶暴的安柏家人竟同意照办,虽然免不了一阵咕哝。
他们开会之间,深林堡的葛洛佛家人马也到了,此外还有来自托伦方城陶哈家的大批部众。盖伯特和罗贝特这两个葛洛佛把深林堡交给罗贝特的妻子管理,但前往临冬城的却是他们的总管。“夫人不克亲至,还请殿下见谅。她的孩子年纪尚幼,不堪旅途奔波,她又心地仁善,不愿抛下他们。”布兰很快发现深林堡真正作主的是这位总管,决非葛洛佛夫人。那人表示目前只能拨出十分之一的收成作为存粮,因为某个流浪巫师告诉他,在天气转冷以前,将会有一次“鬼夏”的大丰收。鲁温师傅对这位巫师很有意见,罗德利克爵士则命令对方立刻拨出五分之一,不得推脱。随后,他又向总管仔细询问霍伍德伯爵的私生子劳伦斯·雪诺的相关讯息。在北方,所有贵族的私生子都姓雪诺。那孩子将满十二岁,总管十分称赞他的机智和勇敢。
“布兰,看来你让那私生子继承的主意很有价值。”事后鲁温师傅说,“我相信有朝一日,你定能成为优秀的临冬城主。”
“不会,”布兰知道自己绝对当不上领主,正如他不可能成为骑士一样。“罗柏会娶佛雷家的女孩,你自己跟我说过,大小瓦德也这么说。他会留下后代,继承他统治临冬城将是他们,不是我。”
“布兰,或许如此,”罗德利克爵士说,“但你看看我,先后结婚三次,我的妻子却只为我产下几个女儿,而到如今也只剩了贝丝。我弟弟马丁本有四个身强力壮的儿子,却只有乔里长大成人。他遇害后,马丁的血脉便完全断绝。以后的事,谁也说不准啊。”
第二天轮到兰巴德·陶哈来开会,他提起气候的征兆和平民的愚钝,还谈到他的侄子非常渴望投身战事。“本福德自己组织了一队枪骑兵,全都是小孩,没一个超过十九岁,却个个自认是新的少狼主。我骂他们是群小兔崽子,他们反而笑我。这不,他们干脆自称野兔兵团,枪尖绑着兔子皮,嘴里唱着骑士道,骑马四处乱跑,。”
布兰觉得这主意听起来真是棒透了。他记得本福德·陶哈是个身材高大,粗声粗气的男孩,以前常和父亲赫曼爵士来临冬城作客,跟罗柏和席恩·葛雷乔伊的感情都不错。但罗德利克爵士听了显然十分不悦,“倘若陛下需要援兵,他自会颁布召令。”他说,“回去告诉你侄子,要他遵照父亲指示,留守托伦方城。”
“是,爵士先生。”兰巴德答道。随后他又提起霍伍德伯爵夫人的事,感叹她有多可怜,既无丈夫保卫封土,又无儿子继承家业。他提醒大家,他自己的夫人也出身霍伍德家族,是故去的哈瑞斯伯爵的亲妹妹,想必大家都还记得。“空旷的厅堂多么令人忧伤。我在考虑,是否把我的小儿子交给唐娜拉夫人收养,贝伦快十岁了,是个讨人喜欢的孩子,又是她的亲外甥。我相信他一定可以让她开心起来,倘若他想改姓霍伍德……”
“成为继承人?”鲁温学士提示。
“……这样他们的家业才能延续啊。”兰巴德说完。
布兰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大人,非常感谢您的提议。”罗德利克爵士还没开口,他便抢着说,“我们会将此事呈报我哥哥罗柏,噢,还有霍伍德伯爵夫人。”
见他开口说话,兰巴德似乎很讶异。“谢谢您,王子殿下。”他口中虽这么说,布兰却从他淡蓝的眼底看到了怜悯,或许还夹杂了一点窃喜,庆幸这残废不是他儿子。一时之间,布兰好恨他。
不过鲁温师傅似乎满喜欢他,“贝伦·陶哈很可能是最佳人选。”兰巴德离开后,他对他们说,“他有一半霍伍德家的血统,如果让他冠上姨丈的姓……”
“……也还是个孩子。”罗德利克爵士说,“碰上莫尔斯·安柏或卢斯·波顿的私生子这类人,要守住领土恐怕力有未逮。我们必须审慎考量,在罗柏做出决定之前,我们要给他最好的建议。”
“最后很可能回归现实,”鲁温师傅道,“看他当前最需要哪位诸侯。眼下河间地也归他统治,他可能打算把霍伍德伯爵夫人嫁给三河流域的贵族,藉以巩固双方的联盟,或许布莱伍德家,或许佛雷家--”
“霍伍德伯爵夫人可以嫁给我们这里的佛雷,”布兰说,“她要两个也没关系。”
你这样说太不厚道了
“王子殿下,你这样说太不厚道了。”罗德利克爵士轻声斥责。
大小瓦德难道就厚道了吗?布兰皱起眉头,低头看着桌子,不发一语。
之后几天,信鸦陆续带来其他诸侯不克前来的致歉函。恐怖堡的私生子不愿前来,莫尔蒙家和卡史塔克家则是全族随罗柏南征,洛克大人年事已高,不便长途跋涉,菲林特伯爵夫人身怀六甲,寡妇望还有疾病肆虐,需要处理。最后史塔克家族的主要封臣都捎来了信息,只剩多年不曾踏出沼泽一步的泽地人霍兰·黎德,以及居城离临冬城仅半日骑程的赛文家。赛文大人被兰尼斯特家俘虏,不过他十四岁的儿子却在一个清朗徐风的早晨,领着二十四名枪骑兵来到临冬城。他们穿过城门时,布兰正骑着小舞在场子上打转。他策马快跑过去招呼,克雷对布兰一家兄弟姐妹向来友善。
“早上好,布兰!”克雷开心地唤道,“哟,现在该叫你布兰王子啦!”
“哎,随便啦。”
克雷笑道:“有何不可?这年头,人人都想当国王当王子。史坦尼斯的信有没有送到临冬城啊?”
“史坦尼斯?我不知道。”
“他现在也是国王啰,”克雷说,“他指控瑟曦太后和她弟弟乱伦,所以乔佛里是私生子。”
“‘孽种’乔佛里,”一名赛文家的骑士咆哮道,“有弑君者这种老爸,难怪他性情乖张。”
“可不是嘛,”另一人说,“诸神最痛恨的就是乱伦,瞧瞧坦格利安家什么下场。”
一时之间,布兰只觉呼吸困难,彷佛有一只巨手在锤击他的胸膛。他觉得自己正在下坠,连忙死命抓紧小舞的缰绳。
他的恐惧一定形露于色,“怎么了?布兰?”克雷·赛文说,“你不舒服吗?不过就是另外一个国王嘛。”
“罗柏会把他也打败。”他调转小舞的马头,朝马厩走去,赛文家众人对他投以困惑的眼神,他却浑然不觉。他的耳中轰隆作响,若非被绑在马鞍上,很可能当下落马。
当晚,布兰向父亲的诸神祷告,希望一夜无梦。若诸神在天有闻,他们一定以他的请愿为嘲戏,因为他们送来的梦魇比狼梦更骇人。
“若是不飞,就只有摔死一途!”三眼乌鸦一边啄他,一边厉声尖叫。他哭着苦苦哀求,然而乌鸦全无怜悯之心。它先啄掉他的左眼,然后是右眼,等他双眼全瞎,陷入黑暗,它又啄他额头,那张恐怖的锐利鸟喙深深钻进头骨。他疯狂惨叫,直叫到肺部肿胀欲裂。疼痛有如利斧,把他的头颅劈成两半,可当乌鸦抽出沾满碎骨和脑浆的黏糊鸟喙时,布兰却又看得见了。眼前的景象,使他恐惧地屏住呼吸,他正攀在一座好几里高的塔楼边缘,手指逐渐滑开,指甲扒着石砖,瘫软无用的蠢笨双脚正把他往下拖。“救命!”他大叫。一名金发男子出现在上方的天空中,把他拉了上去。“好好想一想,我为爱情做了些什么。”他轻声低语,随后把拼命踢腿挣扎的布兰抛入半空。
第17章 提利昂
“而今的睡眠不比从前啰,”派席尔大学士为凌晨的会议精神欠佳向他致歉,“我宁可天亮前便早早起身,也不愿辗转反侧,为未完成的工作揪心忧愁。”他话虽这么说,但瞧那低垂的眼皮,他似乎又快睡着了。
他们坐在鸦巢下通风的房间里,他的女侍送上白煮蛋、熟李子和燕麦粥。“非常时期,许多百姓连吃的都没有,我想自己也该一切从简。”
“令人钦佩。”提利昂承认,并敲开一颗棕色的大蛋,心里觉得这颗蛋还真像大学士布满斑点的秃头。“但我看法不同。我是能吃的时候尽量吃,以免明天吃不到。”他露出微笑,“说说,您的乌鸦也这么早起吗?”
派席尔捻捻流泄至胸的雪白胡须,“那当然。等您吃完,我就叫人拿纸笔来?”
“不必了。”提利昂取出两封信,放在燕麦粥旁。两张卷得很紧的羊皮纸,侧面用蜡封好。“叫你的女仆下去,我们好说话。”
“孩子,你先退下。”派席尔命令,女孩急忙离开房间。“请问这些是……”
“寄给多恩亲王道朗·马泰尔的信函,”提利昂剥开蛋壳,咬了一口,似乎没加盐,“一式两份,事关重大,派你最快的鸟儿送去。”
“吃完早餐,我即刻处理。”
“现在就办,李子可以待会再吃,国家大事可等不得。眼下蓝礼大人正率军沿玫瑰大道北进,而谁也说不准史坦尼斯大人何时会自龙石岛启航。”
派席尔眨眨眼,“如果大人您坚持--”
“我很坚持。”
“我随时任您差遣。”学士蹒跚起身,颈链轻声作响。他的颈链粗大沉重,重量乃是普通学士项链的十数倍,互相串接,镶以宝石。在提利昂看来,其中黄金、白银和铂金的链条数目远远超过其他不值钱的金属。
派席尔动作很慢,提利昂吃完煮蛋,又尝过李子--李子煮得烂熟多汁,正合他胃口--这才听见扑翅之音。他站起来,看见清晨天际乌鸦墨黑的身影,便骤然转身,朝房间远端迷宫般的置物架走去。
学士的药品为数惊人:几十个蜡封的罐子,百余瓶塞住的小瓶,同样数量的白玻璃瓶,不计其数的干药草罐,每个容器上都有派席尔用工整的字迹写成的精确标签。此人真是井井有条,提利昂心想。的确,一旦你理解了分类依据,便会发现每种药品都摆放得恰到好处。真是些有趣的东西:甜睡花和龙葵、罂粟花奶、里斯之泪、灰蕈粉、附子草和鬼舞草、石蜥毒、瞎眼毒,寡妇之血……
女人终究内心脆弱
他垫起脚尖,使尽全身力气向上伸展,好不容易够到一个放在高处,积满灰尘的小罐子。他看看上面的标签,笑着将之藏进衣袖。
当派席尔大学士慢吞吞地走下楼梯时,他已经坐回桌边,吃起另一颗蛋。“大人,已经办妥了。”老人坐下来,“这种事……是啊,是啊,办得越快越好……您说,事关重大?”
“噢,没错。”提利昂嫌燕麦粥太稠,且缺了奶油和蜂蜜。这阵子,君临城中已经很难吃到奶油和蜂蜜,但拜盖尔斯伯爵之赐,城堡里的供应倒不缺。最近城堡中的粮食有一半是从他和坦妲伯爵夫人的领地运来。罗斯比城和史铎克渥斯堡位于王城以北,尚未遭战火波及。
“寄给多恩亲王本人,我……我可否问问……”
“最好别问。”
“如您所愿,”提利昂能感受到派席尔强烈的好奇,“或许……该让御前会议……”
提利昂拿起木匙轻敲碗缘,“好师傅,御前会议的职能是‘辅佐’陛下。”
“是啊,”派席尔说,“而陛下他--”
“--年方十三,由我代为行事。”
“的确,您是当今御前首相,可是……您亲爱的姐姐,我们的摄政太后,她……”
“……她漂亮白晰的肩膀上背负了太多重责大任,我可不能无端加重她的负担,您说对吧?”提利昂歪歪头,审视着大学士。
派席尔急忙垂下视线,看着自己的早餐。有的人看了他那对大小不一,一绿一黑的眼睛便会不舒服;他很清楚这一点,因此善加利用。“啊,”老人对着自己的李子喃喃道,“大人您说得一点没错。为她省去这些……负担……您真是太体贴了。”
“我这个人别的没有,就是体贴,”提利昂继续吃起不甚可口的燕麦粥,“瑟曦毕竟是我亲姐姐嘛。”
“是啊,她还是个女人,”派席尔大学士道,“虽然并非平凡女子,但……女人终究内心脆弱,想一肩挑起国家大事,也真是不容易……”
得了,她是脆弱的白鸽?去问问艾德·史塔克吧!“知道您和我一样关心她,我实在倍感欣慰。感谢您的盛情款待,不过我今天还有事要忙。”他扭扭腿,爬下椅子,“等我们收到多恩方面的回信,劳烦您立刻通知我啰?”
“照您吩咐,大人。”
“只通知我一个人喔?”
“啊……一定一定。”派席尔用布满老人斑的手抓着胡子,就像溺水之人伸手够绳子一样。提利昂看了满心欢喜,这是第一个,他想。
他跛着脚走进下层庭院,畸形的双腿因为楼梯而酸痛。此刻,太阳已高挂天际,城堡里也活络了起来。守卫们在城墙上巡逻,骑士和他们的随从则以钝器练习战技。波隆就在广场附近,坐在一口井边,两个漂亮女侍合力提着一个装满毯子的柳条篮轻步走过,佣兵却目不斜视。“波隆,你真是没救了,”提利昂指指两个女孩,“大好春光就在眼前,你却光顾着看一群呆头鹅打架。”
“城里有一百间便宜妓院,花上几个铜板,我爱怎么干就怎么干。”波隆回答,“可哪天从这群呆头鹅身上学到的东西却可能救我一命。”他站起来,“那个穿蓝格子外衣,盾牌上有三只眼睛的小鬼是谁?”
“某位雇佣骑士,自称塔拉德。你问这干嘛?”
波隆拨开遮住眼睛的一搓头发,“这里面,他最行。可你仔细瞧瞧,他的行动有一定的节奏,每次攻击都依相同的顺序使用相同的招式,”他嘿嘿一笑,“哪天他跟我对上,就会因此没命。”
“他已经宣誓效忠乔佛里,应该不会跟你对上。”他们一同穿过庭院,波隆放慢脚步,以配合提利昂的短腿。最近这位佣兵看来已经有些人样:黑发梳洗整齐,胡子剃得干净,身上穿着都城守备队军官的黑色胸甲,一件兰尼斯特家的深红底金手披风自肩头垂下,提利昂任命他为自己侍卫队长的那天,送他这件披风作礼物。“今天有多少人请愿?”他问。
“三十多个,”波隆回答,“跟以前一样,不是来抱怨,就是有事相求。对了,你的宠物回来了。”
他呻吟一声,“坦妲伯爵夫人来过了?”
“她的随从来过了。她再度邀请你去共进晚餐。她备下一大块鹿腿肉,两只淋了桑椹酱的填鹅,还有--”
“--她女儿。”提利昂嫌恶地说完。自他抵达红堡的那一刻起,坦妲伯爵夫人便穷追不舍,轮番祭出鳗鱼派、野猪肉和美味的奶油浓汤当武器。她的女儿洛丽丝不但生得肥胖、柔弱而蠢笨,而且谣传三十三岁了还是个处女,可她不知怎地却认定侏儒少爷和自己女儿是天生绝配。“回复她,我很抱歉无法赴宴。”
“对填鹅没兴趣?”波隆一脸邪恶地笑道。
“干脆你去吃鹅,顺便把少女娶回家得了。或者换个人,叫夏嘎去。”
“如果是夏嘎,八成会吃了少女,把鹅娶回家。”波隆评估,“哈,不过洛丽丝比他还重。”
“这倒没错,”提利昂承认。他们走进两座塔楼间密闭通道的阴影下,“还有谁?”
佣兵略微正色道:“有个布拉佛斯来的钱庄老板,手上拿了些有模有样的借据,说要跟国王见面,谈谈归还欠款的事。”
“可怜虫,小乔能不能数过二十都有问题。叫他去找小指头,他会想办法打发掉。再来呢?”
“有个三河一带来的领主老爷,控诉你老爸的手下烧了他家城堡,奸了他老婆,还把他的农民全杀光了。”
“我们不是在‘打仗’嘛?”提利昂心想这八成是格雷果·克里冈干的好事,不然就是亚摩利·洛奇爵士,或者父亲那群科霍尔恶狗。“他要乔佛里怎样?”
据说他的兵力已多达十万
“赐给他新的农民。”波隆道,“他大老远走到这里,宣扬自己效忠王室,并要求补偿。”
“我明天找时间接见他。”无论对方的忠诚是出于真心,还是走投无路,一个听话的河间贵族终归有用。“给他弄个舒服点的房间,热好饭菜,再叫人送双新靴子去,要上好的,就说是乔佛里国王的心意。”慷慨的表示总不会错。
波隆简略地点个头,“还有一大群面包师、屠夫和菜贩子吵着要见国王。”
“我上回不是说了,我没东西给他们。”运进君临城里的食物少得可怜,其中还多半供应城堡和军营。青菜、根菜、面粉和水果的售价同时飙升,提利昂根本不敢想象跳蚤窝的食堂锅里煮的都是什么肉。或许有鱼吧,他心里希望,因为河海都还在他们掌握中……至少在史坦尼斯公爵渡海之前是这样。
“他们要的是保护。昨晚有个面包师被人放在自己炉子上烤熟了,暴民说他面包卖得太贵。”
“真的?”
“现在他也没法否认。”
“他们……没把他吃了吧?”
“这倒没听说。”
“想来下次一定会,”提利昂沉重地说,“能提供的保护我都给了。金袍军--”
“他们声称有金袍军混在暴民里,”波隆道,“因此要求晋见陛下本人。”
“一群蠢蛋。”提利昂上次连声致歉,好说歹说把他们送走;换做他外甥,动用的可就是鞭子和长枪了。他真有点想撒手不管……但不行,他不敢这么做。敌人兵临城下是早晚的事,此刻他最不能容许的就是被城里的叛徒出卖。“告诉他们,乔佛里国王陛下业已体察他们的恐慌,将尽一切努力为他们改善环境。”
“他们要的是面包,不是承诺。”
“我若是今天给他们面包,明天来请求的人就会多上一倍。还有谁?”
“有个长城来的黑衣弟兄,总管说他带了个罐子,里面有只烂掉的手。”
提利昂有气无力地微笑,“真令人惊讶,怎么没人把它给吃了。我想我该见见他,不会刚巧是尤伦吧?”
“不,是个骑士,叫索恩。”
“艾里沙·索恩爵士?”在长城期间,他见过的黑衣弟兄里,就数艾里沙·索恩爵士最不讨提利昂·兰尼斯特喜欢。他不仅刻薄恶毒,而且极端自大。“仔细想想,我眼下可不怎么想见艾里沙爵士。帮他找个一年没换毯子的小房间,让他那只手多烂一点。”
波隆噗嗤一笑,转头走开,提利昂则挣扎着爬上螺旋梯。当他瘸着脚穿过广场时,听见铁闸升起的声音,姐姐正带着大队人马准备出门。
瑟曦骑着白马,高高在上,宛如绿衣女神。“弟弟,”她喊道,口气没有丝毫热情。太后对于他整治杰诺斯·史林特的事很不高兴。
“太后陛下,”提利昂恭敬地鞠个躬,“您今早看起来真是明艳动人。”她头戴黄金宝冠,身披鼬皮斗篷,身后跟着大批骑马随从:御林铁卫柏洛斯·布劳恩爵士身穿白鳞甲,一如往常地皱着眉头;巴隆·史文爵士把弓斜挂在镶银马鞍上;盖尔斯·罗斯比伯爵的哮喘越来越严重;人群中还有练金术士公会的火术士哈林,以及太后的新宠,他们的堂弟蓝赛尔·兰尼斯特爵士,他原本是她前夫的侍从,后来由于遗孀的坚持擢升为骑士。维拉尔和二十名卫士随侍护送。“姐姐,你这是上哪儿啊?”提利昂问。
“我到各城门视察新造的弩炮和喷火弩。我可不要别人以为我和你一般,对城防设施不闻不问。”瑟曦用那双澄澈的绿眸瞪着他,纵使眼神充满轻蔑,依旧不减其美丽。“我接到报告,蓝礼·拜拉席恩已率部从高庭出发,眼下正带着重兵沿玫瑰大道北进。”
“瓦里斯也这么跟我说。”
“等下次月圆,他可能就到了!”
“以他现在这种悠闲的速度,不可能。”提利昂向她保证,“他每晚在不同的城堡欢宴,每到一个岔路口就开庭主持朝政。”
“而每一天都有更多士卒聚集到他旗下,据说他的兵力已多达十万!”
“的确是蛮多。”
“他身后有风息堡和高庭的势力撑腰,你这小笨蛋!”瑟曦朝下怒骂,“提利尔帐下所有诸侯都站在他那边,惟有雷德温除外--就这点你还得感谢我,只要我握有派克斯特大人那两个丑八怪双胞胎,他就只敢窝在青亭岛,还得暗自庆幸走运。”
“只可惜你让百花骑士从你的纤纤玉指间溜走了。总而言之,除我们以外,蓝礼还有别的事要操心,比如我们在赫伦堡的父亲,奔流城的罗柏·史塔克……如果我是他,我也会选择这样的策略,缓步前进,一边向全国展示自己的实力,一边观望等待。让对手去互相残杀,自己则静待时机成熟。倘若史塔克军打败我们,整个南方将如诸神洒下的恩惠一样,立刻落入蓝礼手中,不费他一兵一卒。假如我们得胜,他也可以趁虚而入。”
瑟曦余怒未息,“我要你命令父亲即刻率军来君临。”
除了让你安心,这一点用也没有。“我何时能‘命令’父亲做这做那啦?”
她不理这个问题,“还有,你打算什么时候救詹姆出来?他一个人抵你一百个!”
提利昂傻笑道:“我求你了,这秘密可千万别说给史塔克夫人知道,我们没有一百个我可供交换哪。”
“父亲一定疯了才派你来,你连一无是处的白痴都不如。”太后一扯缰绳,调转马头,快步跑出城门,鼬皮斗篷在身后飘动。她的随从急忙跟上。
事实上,蓝礼·拜拉席恩对提利昂的威胁,还不及他老哥史坦尼斯的一半。蓝礼固然深受民众爱戴,但他从未率兵打仗,史坦尼斯就不同了,此人作风严厉,冷酷无情,若有办法知道龙石岛上的情形就好了……不论他花钱招募多少渔夫前往该岛刺探,都没有半个人回来,就连太监宣称布置在史坦尼斯身边的密探也杳无音讯。是啊,有人在岸边看到里斯战舰的斑纹船身,瓦里斯还从密尔得到报告,有当地的佣兵船长前去龙石岛效命。倘若史坦尼斯从海上进攻的同时,他弟弟蓝礼率陆军攻城,那须臾之后,乔佛里的头就得挂在枪尖上了。更糟的是,我的头会插在他旁边。令人沮丧的景象。假如事态果真演变到那种地步,他得先想办法让雪伊安全出城。
你那把刀子也漂亮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