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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作者:乔治.马丁 字数:39271 更新:2023-10-15 13:16:40

  提利昂叹口气,伸手要拿酒,却想起杰诺斯伯爵的事,便又把酒瓶推开去,“看来我老姐说的是实话,史塔克之死完完全全是我外甥的馊主意。”

  “乔佛里国王下达命令,杰诺斯·史林特和伊林·派恩爵士负责执行,他们行动果断,毫不迟疑……”

  “……好似早已知情。没错,我们已经讨论过这个可能,但现在也拿不出证据。但总而言之,整件事情根本就是乱来。”

  “那么大人,既然您现在掌握了都城守备队,想必就可以预防陛下他……乱来了?当然啦,还有太后的贴身护卫要考虑……”

  “红袍卫士?”提利昂耸耸肩,“放心,维拉尔是聪明人,他知道自己效忠的对象是凯岩城,而我来这里是家父的意思,所以瑟曦不太可能拿他们来对付我……再说,他们总共也不过一百人,光我自己的手下就是他们的一倍半。如果拜瓦特如你所言般可靠,那我还有六千金袍军可用。”

  “您会发现杰斯林爵士是个勇敢、正直、听话……知恩图报的人。”

  “对谁知恩图报?”提利昂不信任瓦里斯,却不能否认他的利用价值。别的不说,他的确知道很多事。“倒是你,瓦里斯大人,你为何对我这么好?”他问,一边审视着对方那双柔嫩的手,那张无毛粉面,那抹谄媚浅笑。

  “您是御前首相啊,我服侍的对象不就是国家、国王和您嘛?”

  “你当初也是这么服侍琼恩·艾林和艾德·史塔克?”

  “我尽我所能地服侍艾林大人和史塔克大人,对于他们的英年早逝,我也是哀恸欲绝啊。”

  “想想我是什么感觉吧,我弄不好就要步上他们的后尘了。”

  “哎,我看不会,”瓦里斯边说边晃杯中酒,“大人,力量这东西很奇妙。您可曾想过我那天在旅店给您猜的谜语?”

  “想过一两次,”提利昂承认,“国王、僧侣和富翁--谁死?谁活?佣兵听谁的?这是个没有答案的谜语,或者说,有太多的答案,一切端视于手握利剑的那个人。”

  “然而他却什么也不是,”瓦里斯道,“他没有王冠,没有金银珠宝,更没有诸神的眷顾,只有手里那把利剑。”

  “那把剑具有决定生死的力量。”

  “是啊……但既然真正决定我们生死的是手握刀剑之人,我们又为何假装承认国王握有力量?比如这个身强力壮、手握利剑的人,他为何必须服从乔佛里那样的小毛头,或者他老爸那种酒鬼粗汉呢?”

  “因为小毛头和酒鬼可以动员其他身强力壮的人,他们也有剑。”

  “既然如此,真正的力量就是这些人啰?果真如此吗?他们的剑又是从哪儿来的?他们又听谁的话呢?”瓦里斯微微一笑,“有人说知识即力量,也有人说力量源于天神,更有人说力量来自律法。然而那天,在贝勒大圣堂的台阶上,我们信仰虔诚的大主教、合法的摄政太后,以及您眼前这位见多识广的公仆却和下面随便一个鞋匠桶匠一般无能为力。您觉得到底是谁杀了艾德·史塔克?是下达命令的乔佛里?执行死刑的伊林·派恩爵士?还是……另有其人?”

  你真正的身份又是什么

  提利昂歪歪头,“你是要揭开这天杀的谜底,还是想让我头痛得更厉害?”

  瓦里斯微笑道:“我这不就说了吗?力量存在于人心,人相信什么是力量,什么就是力量,不多也不少。”

  “这么说来,力量不过是骗人的把戏?”

  “力量就像墙上的影子,”瓦里斯喃喃道,“但影子却能杀人。而且,即便是矮小人物,也能投射出硕大的影子。”

  提利昂微笑道:“瓦里斯大人,说来奇怪,我发现自己越来越喜欢你了。我可能还是会杀你,不过我想自己会因此而难过。”

  “我把这当作至高的赞美。”

  “那你又是什么,瓦里斯?”这才是提利昂真正想知道的答案,“有些人说你是蜘蛛。”

  “大人哪,蜘蛛和密探鲜少受人喜爱,我只想当个忠勤于国的臣仆罢了。”

  “也是个太监,我们别忘了这点。”

  “我不敢忘。”

  “人们说我是个半人,但我想天上诸神对我还算仁慈。我个子小,两脚发育不良,女人对我没兴趣……但好歹还是个男人。雪伊并非第一个跟我上床的人,有朝一日我说不定还会娶妻生子。假如诸神眷顾,我儿子会有他大伯的外表和他老爸的头脑。而你呢,没有这样的愿景作支撑。侏儒是诸神的恶作剧……太监却是凡人造的孽。瓦里斯,是谁阉了你?什么时候的事?他为什么这样做?你真正的身份又是什么?”

  太监的笑容丝毫未变,但眼中却闪过某种毫无笑意的神色,“大人,您这么问真是太客气了,可我的故事既漫长又悲伤,而我们眼下还有叛国之事要讨论呢。”他从长袍袖子里抽出一张羊皮纸,“王家战舰‘白鹿号’的船长打算三天后拔锚启航,带船投效史坦尼斯大人。”

  提利昂叹口气,“所以,我们该拿他杀鸡儆猴?”

  “杰斯林爵士自有办法让他消失,不过若是在国王面前公开审判,想必更能确保其他船长誓死效忠。”

  同时也让我那好外甥无暇他顾?“就照你说的,让他见识一下乔佛里的‘公义’好了。”

  瓦里斯在纸上做了个记号,“雷德温家的霍拉斯和霍柏爵士贿赂了某个边门守卫,打算后天晚上溜出城,伪装成桨手,搭乘潘托斯船‘逐月者号’离开。”

  “那就让他们划上两三年,瞧他们喜不喜欢?”他笑道,“不妥,老姐若是失去这两位稀客,只怕会发狂。通知杰斯林爵士,逮捕收贿的守卫,并跟他解释加入守夜人军团服役的光荣。此外,在逐月者号四周加强警备,以防雷德温兄弟找到其他缺钱的门卫。”

  “一切照您吩咐。”羊皮纸上又多了个记号,“您的手下提魅今天在银两街上的赌场杀了一个酒商的儿子,他指控对方作弊。”

  “真的作弊?”

  “噢,那还用说。”

  “这样的话,城里的老实人应该感谢提魅才对。我一定让他得到国王的赏赐。”

  太监略有不安地咯咯笑了两声,又在纸上做个记号,“最近各种宗教人士人满为患,天上的那颗慧星,似乎把各式各样的怪僧侣、传教士和假先知都引进了城。他们在酒馆商铺里乞讨,对路人大谈世界末日与毁灭之说。”

  提利昂耸耸肩,“我瞧唯一能预期的就是伊耿登陆的三百周年纪念日快到了。哼,随他们去吧。”

  “大人,他们在散播恐惧啊。”

  “我以为这是你的工作。”

  瓦里斯伸手遮嘴,“您这么说真是太狠心了。最后还有一件事,坦妲伯爵夫人昨晚小宴宾客,我这里有菜单和列席人名供您参考。倒酒的时候,盖尔斯大人举杯敬国王陛下,有人听到巴隆·史文爵士说:‘那我们需要三个杯子。’很多人笑了……”

  提利昂举起手,“够了,巴隆爵士不过开开玩笑。瓦里斯大人,我对宴会席间的闲话没兴趣。”

  “大人,您不但睿智,更有度量。”那张纸消失在太监袖子里,“我们都还有很多事要忙,我就先告辞了。”

  太监离开之后,提利昂静坐良久,望着眼前烛光。不知姐姐对杰诺斯·史林特遭遣一事有何反应,当然,她绝不会高兴,这可以想见,然而除了向远在赫伦堡的泰温公爵递交愤怒的控诉,估计她也没什么办法。如今提利昂不但掌握了都城守备队,一百五十个剽悍的高山族民,还要加上波隆招募的、人数正不断增加的佣兵,怎么看他都应该安全无虞。

  想必当初艾德·史塔克也是这么以为。

  提利昂离开小厅时,红堡一片寂静,四下漆黑。波隆正在他的书房里等他。“史林特呢?”他问。

  “杰诺斯大人明儿起早搭船去长城。瓦里斯要我相信,我把乔佛里的爪牙换成了自己的手下,可在我看来,是把小指头的人换成了瓦里斯的人,不过暂时就这样吧。”

  “有个消息,提魅今天杀了--”

  “瓦里斯跟我说了。”

  佣兵似乎并不意外,“那笨蛋以为独眼龙比较好骗,结果提魅用匕首把他手腕钉在桌上,空手撕开了他的喉咙。他这一招很灵,把指头--”

  “省省细节,一肚子美餐还在我肚子里呢。”提利昂说,“你的人,找得怎样?”

  “还不错,今晚又找到三个。”

  “你都是怎么找的?”

  “先观察,后盘问,弄清他们作战经验的多少和说谎技巧的高低。”波隆微笑,“最后,我给他们一个杀我的机会,他们也得给我同样的机会。”

  “你真的杀了人?”

  “只有不中用的家伙。”

  “那要有人杀了你呢?”

  “他就是你需要的人。”

  提利昂有点醉意,身子疲累至极。“告诉我,波隆,假如我要你去杀个小婴儿……一个才出世没多久的女孩,而且呢,哎,正在母亲怀中吃奶……你会干吗?并且什么也不问?”

  我得先问价码多少

  “什么也不问?那不行,”佣兵搓搓食指和拇指,“我得先问价码多少。”

  史林特大人,我要你的亚拉尔·狄姆做什么?提利昂心想,我手下这样的人还少么?他忽然既想笑,又想哭,但他最最想要的,是雪伊。

第09章 艾莉亚

  与其说这是路,不如说是穿过杂草丛的两道车辙。

  好处在于,由于往来人少,就没有人能指出他们的去向。国王大道上人潮汹涌,这里只有涓滴细流。

  坏处呢,这路像蛇一般前后蜿蜒,有时和荒僻小径交杂缠绕,有时则几乎完全消失,等他们快放弃希望,才在一两里外又复出现。艾莉亚讨厌这样的状况。附近地势并不崎岖,丘陵和梯田高低起伏,草地、树林和小溪谷点缀其间;溪谷中,水流缓慢,柳树夹岸。风景虽美,路径却非常狭窄,左弯右拐,使他们前进的速度几与爬行无异。

  拖慢速度的是马车,它们载重很多,车轴嘎吱作响,隆隆行进。一天里,必须停下十几次,把卡在车辙里的轮子拉出来;要么就是临时增加拉车的牲口,以助其爬上泥泞斜坡。还有一次,在一片浓密的橡树林中,他们迎面碰上一部三人合拉的牛车,上面堆满了柴薪,双方都无路可让,最后只好等那几个樵夫解开缰绳,把牛牵进林子,掉转车头,再把牛重新拴上,原路返回。那头牛比马车还慢,所以那天等于就这么浪费掉了。

  艾莉亚忍不住频频回首,不知金袍卫士何时追来。到了晚上,一有风吹草动,她便会立刻惊醒,抓紧缝衣针的剑柄。事发至今,他们每次扎营一定会派人值守,但艾莉亚却不信任他们,尤其是那几个孤儿。他们在君临的暗巷里或许有点用,但到这地方肯定没辄。连她自己只要“静如影”,都可以悄悄摸过他们所有人,就着星光溜进漆黑的林子里小解。有一次,正好轮到绿手罗米站岗,她便蹑手蹑脚地爬上一棵橡树,然后一树一树靠近,最后摸到他头顶上,他却毫无知觉。她本可就此一跃而下,可她知道他的尖叫会吵醒整座营地,更别提会挨尤伦一顿痛打了。

  自从知道太后要大牛的脑袋之后,罗米这群孤儿便把他当特殊人物看待,他一点也不喜欢。“我没招惹什么太后!”他生气地说,“我从来就只管做好分内的活,吹风炉、打铁、搬东西、作杂务,我想当个武器匠,可有天莫特师父要我加入守夜人,我知道的就这么多。”说完他就擦头盔去了。他那顶头盔的确漂亮,浑圆有致,面罩上留有眼缝,此外还有两大根金属牛角。艾莉亚瞧他拿着油布仔细擦拭,擦得峥亮无比,映照出熊熊营火。但他从不把头盔戴上。

  “我敢跟你赌,他一定是那个叛徒的私生子。”有天晚上,罗米小声说,故意不让詹德利听见。“他是那个狼大人--在贝勒大圣堂被砍头的家伙--的种。”

  “他才不是!”艾莉亚驳道。我爸只有一个私生子,那就是琼恩。她郁闷地冲进树林,真想就这么跳上马背,一路骑回家。她的坐骑是匹栗子色的母马,额上有道白斑。眼下她不仅有匹好马,自己骑术也一向高明,大可策马飞奔,再也不要看见他们--除非她愿意。可这样一来,就没有人趋前侦察,没有人殿后警戒,更没有人在她瞌睡时站岗守卫了,等金袍子来逮她,她便只有孤身一人,所以还是和尤伦一行人待在一块儿比较安全。

  “咱们离神眼湖不远了,”黑衣兄弟某天早上说,“但只有过了三叉戟河,国王大道才会安全,所以咱们绕湖,沿着西岸走,金袍子应该不会搜到那边。”于是在下一个车辙交会的地方,他将马车转向西行。

  从此农地换为森林,村落和庄园变得更小也更分散,丘陵更高,山谷更深,食物也越来越难取得。出城前,尤伦把马车塞满了咸鱼、硬面包、猪油、芜菁、一袋袋的青豆和大麦,还有大轮的黄奶酪,到如今却全吃完了。他们只好自立更生。尤伦派前盗猎者寇斯和库兹到队伍前方,深入林区,到黄昏时分,他们准能在肩上用树枝扛起一头鹿,或是腰上晃荡着一票鹌鹑回归队伍。年纪较小的男孩被派去捡拾沿路的黑莓,若经过果园,则得偷偷爬过篱笆,背一袋苹果回来。

  艾莉亚既擅长爬树,采东西也快。她喜欢独自行动。某天她运气好,正巧撞见一只兔子。兔子褐色绒毛,生得又肥又大,一对长耳朵,鼻子掀个不停。兔子虽然跑得比猫快,但它们不会爬树,所以她用棍子把它敲了下来,拎起双耳,交给尤伦用蘑菇和野洋葱炖汤。由于艾莉亚抓兔有功,所以得了一整只腿,她便和詹德利分着吃。其他人一人一汤匙,甚至那三个死囚也有分。贾昆·赫加尔彬彬有礼地向她道谢,尖牙舔舔脏手指上的油渍,露出幸福的表情,没鼻子的罗尔杰笑道:“哟,这会儿又变成猎人啦?癞痢头癞痢脸杀兔仔哟。”

  后来他们在一个名叫白荆庄的庄园田里采了几穗玉米,结果一群庄稼汉把他们团团围住,要他们付钱。尤伦瞄瞄对方手中的镰刀,丢了几个铜板出去。“要是以前啊,咱们黑衫军不论在多恩还是临冬城都会受到盛情款待,有黑衣弟兄来家中投宿,达官贵人都觉得荣幸。”他悻悻地说,“现在这些瘪三连咬两口烂苹果也要钱。”他啐了一口

  吓唬你的乌鸦同胞

  “咱们种的是甜玉米,你这臭死人的老黑鸟还不配吃咧!”一个庄汉粗声粗气地回嘴,“还不快从咱们田里滚出去!顺便把你这群人渣杂碎带走,否则咱们把你叉起来吓唬你的乌鸦同胞!”

  当天晚上,他们连皮带谷烤了那些甜玉米,用几根分叉的长树枝穿过穗心,架在火上翻烤,熟了以后就直接吃。艾莉亚觉得美味极了,但尤伦却气得吃不下。他头上似乎罩着一片乌云,像他的斗篷一样褴褛乌黑。他在营地里走来走去,口中念念有词。

  隔天,寇斯在前方发现军营,便赶回来警告尤伦。“大概二三十个人,穿着锁甲和半罩盔。”他说,“有些人伤得很重,还有一个听起来快死了。他声音很吵,我就大着胆子凑过去看,只见他们身边有矛有盾,但只有一匹马,还是跛的。我看他们待在那儿好一阵子啦,臭死人了。”

  “看到旗子没?”

  “花斑树猫,黑黄相间,背景是泥褐色。”

  尤伦折了张酸草叶,放进嘴里咀嚼。“没见过,”他承认,“不知是哪边的,两边都有可能。伤得那么重,管他是哪家,大概都会抢咱们牲口,说不定还不只如此。我看咱们还是绕路避开。”结果他们绕了好远的路,前后至少花了两天时间,但老人说这代价很划算。“等到了长城,你们有的是时间,下半辈子都得待在那儿咧,所以我看不用着急。”

  再往北行,艾莉亚发现巡守农地的人员逐渐增多,有些只是静静地站在路边,对往来行人冷眼旁观;有些则骑马沿篱笆巡逻,鞍上系着斧头。还有一次,她瞥见一人蹲倨于一株死树上,手握长弓,箭袋则挂在旁边的树干。一见他们出现,他立刻弯弓搭箭,瞄准他们,直到最后一辆马车离开视线方才松手。尤伦边走边骂:“树上那家伙,你就等着异鬼来抓你好了,看你会不会哭爹喊娘叫守夜人救命,咱们走着瞧!”

  一天后,道柏发现傍晚天际有片红光,“除非是这路又转了弯,不然就是太阳在北边落坡了。”

  尤伦爬到坡顶眺望,“那是火,”他对众人宣布,接着舔舔拇指,举到空中。“照现在的风头,应该会把火吹离咱们这边,不过还是注意一点。”

  他们无法不注意。天色渐暗,火光却越来越盛,到最后,彷佛整个北方全部起火燃烧。他们不时闻到烟味,然而风向一直固定,火势终究没有逼近。翌日天明,火光已熄,但那天晚上谁都没有睡好。

  恰近正午时分,他们抵达了村落的废墟。方圆数里的田地一片焦土,房舍只剩焦黑残躯。被烧焦或屠杀的畜尸散布各处,身上盖满争食腐肉的鸦群,彷如游动的毛毯。它们一被惊扰便振翅飞起,嘎嘎怒叫。浓烟仍旧从远处的庄园里冒出,从这里看来,环绕庄园的栅栏颇为坚固,但事实证明根本不够。

  艾莉亚踢踢马,跑到货车前面,发现墙垒的削尖木桩上插着一具具烧焦的尸体,他们双手高举掩面,似乎要挥去焚身烈焰。未到庄园,尤伦便令众人停下,嘱咐艾莉亚和其他男孩守着马车,自己带慕奇和凯杰克徒步趋前探查。他们翻过破败的大门,惊起墙内群鸦,马车里,笼内的乌鸦朝着同类嘎嘎怪叫。

  “我们要不要跟着去?”眼看尤伦等人进去了好长一段时间,艾莉亚忍不住问詹德利。

  “尤伦叫我们等。”詹德利的声音显得空洞,艾莉亚转过头,发现他已经戴上了那顶闪亮的精钢牛角盔。

  最后他们总算回来了。尤伦怀抱一个小女孩,慕奇和凯杰克则抬着一个破旧棉被做的担架,上面躺着一个女人。女孩不到两岁,哭个不停,发出一种近似呜咽的声响,彷佛有什么东西卡在喉咙里出不来。她可能还不会说话,或者忘记了该怎么说。女人右手自肘部齐齐断裂,伤口血肉模糊,她眼神涣散,对周遭事物毫无反应。她可以说话,但只会一句:“求求你!”她大声地、反复地喊,“求求你!求求你!”罗尔杰觉得很滑稽,便纵声大笑,笑声从原本是鼻子的凹洞内传出,不多久尖牙也跟着笑起来,直到慕奇一阵咒骂,叫他们闭嘴。

  尤伦要他们在马车上腾地方给那女人,“动作快!”他说,“天一黑,狼群就要来了,说不定还有更糟的东西咧!”

  “我好怕。”热派看着独臂女在车上抽搐,不禁喃喃自语。

  “我也是。”艾莉亚承认。

  他捏捏她肩膀,“阿利,我跟你说,我没踢死小男生啦。我只帮我妈卖派而已。”

  艾莉亚壮起胆子,尽量骑在马车前方,远离小女孩的啜泣,远离那女人的低语:“求求你”。她想起老奶妈说的故事:从前有个英雄被邪恶的巨人囚禁在一座阴森的城堡里,他智勇双全,用计骗过巨人,逃了出去……可一出城堡,就被异鬼抓去,全身的鲜血都给喝个干净。艾莉亚现在可以体会他的感受了。

  独臂女死于当日黄昏,詹德利和凯杰克在山坡上帮她掘了个坟,正在一棵柳树下。寒风吹起,艾莉亚彷佛听见长长的柳枝低语着:“求求你!求求你!求求你!”,听得她颈背汗毛直竖,差点没拔腿就跑。

  “今晚不许生火。”尤伦对他们说。当天的晚餐是寇斯找到的一把野萝卜,一杯干豆,以及附近小溪的水。溪水有股怪味,罗米说上游一定有腐烂的尸体,才会是这种味道。若不是老雷森把他俩拉开,热派差点就跟他大打出手。

  为填饱肚皮,艾莉亚喝了很多水。她以为自己一定没法入睡,没想到还是睡着了。待她醒来,四周一片漆黑,膀胱胀得要命。四周都是挤在一起,裹紧毛毯和斗篷,陷入沉睡的人。艾莉亚找出缝衣针,站了起来,凝神倾听。她听见一名守卫的轻微脚步,睡不安稳的人翻身的响动,罗尔杰呼噜呼噜的鼾声,还有尖牙睡觉时发出的怪异嘶声。从另一辆马车上传来石头和钢铁有节律的摩擦,尤伦正坐在车上,一边嚼酸草叶,一边磨利他的短刀。

  一定会惹尤伦生气

  热派是守夜的男孩之一,“你要去哪里?”他见艾莉亚朝林子走去,便出声问。

  艾莉亚朝树林含糊地挥挥手。

  “不行,不准去!”热派说。自从得了那把真剑,他胆子又大了起来。虽然那剑很短,而且他用起来像是拿菜刀。“老头子说今晚大家要靠在一起。”

  “我去小解,”艾莉亚解释。

  “哎,到那棵树下解就好啦!”他指指,“阿利,天知道森林里有什么东西,我之前还听到狼叫呢。”

  若是跟他打架,一定会惹尤伦生气。她装出害怕的模样,“有狼?真的吗?”

  “我亲耳听见的,”他再三保证。

  “那我不要解了。”她回去拉起毯子,假装入睡,等听见热派脚步渐远,方才翻身起来,溜进营地另一边的森林,静如影。为保险起见,她走得比往常更远,待确定四下无人之后,才解开裤子,蹲下办事。

  她尿到一半,裤子落在脚踝上,却听树下传来沙沙声。热派!她惊慌地想,他偷偷跟踪我!接着,她看到树林里有眼睛映着月光,闪闪发亮。她肚子一紧,伸手握住缝衣针,也顾不上尿在自己身上,数起了眼睛:二只、四只、八只、十二只,一整群……

  其中一只从树下朝她走来,露出牙齿盯着她看。她满脑子都在埋怨自己有多蠢,心想等明早大家发现她被吃了一半的尸体,热派一定会幸灾乐祸。可那只狼却突然转身,快步跑进黑暗,所有的眼睛都跟着消失。她颤抖着上完厕所,穿上裤子,循着远处模糊的磨刀声回到营地,找到尤伦。艾莉亚爬上马车,坐在他身旁,浑身发抖。“有狼,”她哑着嗓子小声说,“林子里有狼。”

  “是啊,那还用说。”他瞧都没瞧她一眼。

  “把我吓死了。”

  “是吗?”他啐了一口,“我还以为你家挺喜欢狼咧。”

  “娜梅莉亚是冰原狼啦,”艾莉亚环抱身体,“和普通狼不一样的。而且她早就不见了,我和乔里拼命丢石头把它赶跑,否则它会被太后杀掉。”说起往事,她又难过起来。“要是当初它也在城里,我敢打赌,它一定不会让他们砍掉父亲的头。”

  “孤儿没有爹,”尤伦说,“你可别忘了。”因为酸草叶的关系,他的嘴巴看起来在流血。“不过,最可怕的狼是披着人皮的狼,比如毁村子的那些人。”

  “我好想回家。”她可怜兮兮地说。她一直很努力地要表现勇敢,猛如狼,但有时候,她觉得自己终究只是个小女孩。

  黑衣弟兄从马车上的那捆酸草叶里扒下一片,塞进嘴里。“小鬼,看来当初我该把你,还有其他人留在城里,城里似乎更安全。”

  “我不管,我想回家。”

  “我替长城守军收罗人手快三十年了,”尤伦嘴里闪着唾沫,像是血红的泡泡。“前后总共只死过三人。一个老头是生热病死的,有个城里的小鬼拉屎时给蛇咬了一口,还有个蠢货想趁我睡觉时杀我,结果这儿开了个洞。”他拿起短刀往喉咙作势一划,“三十年中死了三个。”他吐出嚼烂的酸草叶,“现在想来,坐船或许比较明智。当初,只想一路上多招人,唉……换个聪明人,就搭船走了,可我呢……三十年来我都走这条国王大道。”他收起短刀,“去睡吧,小鬼,听见没?”

  她努力去睡,可她躺在薄毯下时,却听见了狼嚎……还有另一个声音,比较模糊,像是风中的呓语,似乎是几声惨叫。

第10章 戴佛斯

  诸神燃烧的浓烟,将晨空染得灰暗。

  少女与圣母,战士与铁匠,珍珠眼瞳的老妪,镀金胡须的天父,就连被雕刻得近似动物而非人的陌客,皆已置身火海。雕像的陈年干木和其上无数层的颜料油漆发出炽烈而饥渴的红光。热气袅袅腾升,穿透冰冷空气,后方,城墙上的石像鬼和石雕龙朦胧不清,彷佛隔了一层泪珠织成的帷幕。在戴佛斯看来,那些怪物似乎正在颤抖、蠢蠢欲动……

  “真是造孽。”阿拉德表示,幸好他还知道放低声音。戴尔听了也低声赞同。

  “别作声!”戴佛斯道,“在这里不要乱讲话。”他的两个儿子都是好人,但年纪还轻,阿拉德尤其冲动。倘若我当年没有洗手不干,如今阿拉德大概会沦落到流放长城的下场,是史坦尼斯,使他免糟这种命运,我欠他的情……

  城门口聚集了数百群众,观睹焚烧七神的场面。空中的气味十分难闻。对多数人敬拜了一生的诸神做出如此大不敬的行为,即便维持秩序的士兵也深觉不安。

  红袍女环行火堆三次,一次以亚夏语祈祷,一次使用高等瓦雷利亚语,最后一次则用普通话。戴佛斯只能听懂末一次。“拉赫洛啊!吾人身处黑暗之中,请降临于此!”她高喊,“真主光之王,我们将这些虚伪诸神奉献于您,这些七面一体的诸神,是您的仇敌。请取走他们,将您的光明赐予我们,因为长夜黑暗,处处险恶。”赛丽丝王后跟着复诵祷文。史坦尼斯站在她身旁,面无表情地观看。他的胡子修得极短,黑蓝色阴影下是坚硬如石的下巴。他的衣着较平时华丽,彷佛准备上圣堂膜拜。

  龙石岛的圣堂,是当年征服者伊耿扬帆起航,征服维斯特洛大地的前夜跪地祈祷的地方,然而它没能幸免于难。后党人士推翻祭坛,拉倒神像,以战锤击碎彩绘玻璃。巴尔修士无能阻止,只有不停咒骂,然而赫柏·蓝布顿爵士领着三个儿子,前往圣堂捍卫信仰的诸神。蓝布顿一家斩杀了四名后党人士,最后才被众多士兵制服。事后,诸侯中平日性情最温和、信仰也最虔诚的冈瑟·桑格拉斯伯爵向史坦尼斯表示自己无法再支持他,于是被捕入狱,和修士以及赫柏爵士两个幸存的儿子一同坐牢。其余诸侯很快从中学到了教训。

  并不只是浓烟的缘故

  对走私者戴佛斯而言,诸神没有特别意义,但他和多数人一样,每次出征前总会供奉战士;有船下水会敬拜铁匠;妻子有了身孕,则会向圣母祈祷。眼见诸神被焚,他觉得很不舒服,这并不只是浓烟的缘故。

  如果克礼森师傅健在,一定会阻止此事。谣传老人公然挑战光之王,结果因亵渎而遭天谴。然而戴佛斯知道真相,因为他亲眼见到老学士往酒杯里放了东西。一定是毒药,除此之外别无可能。他自愿喝下死亡毒酒,想为史坦尼斯除掉梅丽珊卓,但不知为何,她的神显灵庇佑。为此,他本想动手杀了红袍女,可连出身学城的学士都力有未逮,他又怎么可能成功?他不过是出身跳蚤窝的走私者戴佛斯,被拔擢至高位的洋葱骑士啊。

  燃烧中的诸神彷佛穿着颜色多变的烈焰长袍,由红转橙再变黄,放射出漂亮的光芒。巴尔修士曾对戴佛斯说,神像都是用船桅雕刻而成,而这些船乃是坦格利安一族的先祖从瓦雷利亚渡海逃来时搭乘的工具。几世纪来,它们被涂上层层彩漆、镀金、烫银、镶嵌珠宝。“它们越是美丽,便越能讨拉赫洛欢心。”梅丽珊卓嘱咐史坦尼斯拉倒神像,并将之拖到城堡大门时,曾这么说。

  少女张开双臂,横躺于战士之上,彷佛是和他拥抱。烈焰舔舐着圣母的面颊,她彷佛为之颤抖,一把长剑将她穿心而过,皮革握把上火焰跃动。天父头一个被推倒,所以压在最底层。戴佛斯看着陌客的手指纠结缠绕,逐渐焦黑,终至剥落,成了亮红的炭火。赛提加伯爵离火堆较近,正剧烈咳嗽,拿着一条绣有红蟹的亚麻方巾,遮掩布满皱纹的脸庞;密尔人一边在火边取暖,一边谈笑风生;年轻的巴尔艾蒙伯爵却是面如死灰;瓦列利安伯爵则是眼看国王,不瞧那堆熊熊烈焰。

  戴佛斯很想知道他心里在盘算什么。但瓦列利安这样身份地位的人,怎么会对他吐露心声?瓦列利安家族别号“潮汐之王”,身负古老瓦雷利亚血统,并曾三度与坦格利安家结亲,而戴佛斯·席渥斯呢?浑身都是鱼腥和洋葱味。其他贵族对他也是一样态度,他无法信任他们,他们也绝不会与他推心置腹,甚至连他的孩子都瞧不起。将来我的孙子们会在比武大会上与他们的后代相互较劲,有朝一日,说不定他们的后代会和我的子孙结亲。总有一天,我的小黑船旗会如瓦列利安家的海马旗或赛提加家的红蟹旗一般高高飘扬……

  一切的前提,都是史坦尼斯赢得王位。否则……

  我所拥有的一切,都是他赐予的。史坦尼封他为骑士,让他与其他贵族并肩而坐,令他放弃走私小艇、指挥战船。到如今,戴尔和阿拉德也已各有船舰,马利克当上了“怒火号”的桨官,马索斯在“黑贝莎号”上为父亲效力,国王更将戴冯收作王家侍从,有朝一日定能受封骑士,他的两个小儿子将来也会走上同样的道路。妻子玛瑞亚成了位于风怒角的小城堡的女主人,仆人都得称她为“夫人”,戴佛斯还可以在属于自己的森林里猎红鹿。这些全拜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所赐,他付出的代价仅是几个指节。他对我的惩罚很公正,我过去一向蔑视王法,而他却赢得了我的忠诚。戴佛斯摸摸悬挂颈间的小皮袋,被砍下的指节是他的幸运符,而他眼下正需要好运。是啊,我们每个人都需要好运,尤其是史坦尼斯大人。

  黯淡的火焰舐着灰暗的天空,黑烟升起,翻腾扭动。风向转变,观者纷纷眨眼、流泪、揉眼。阿拉德转过头去,一边咳嗽,一边咒骂。这是后事的先兆,戴佛斯暗想,在这场战争中,还会有更多、更多的东西付之一炬吧。

  梅丽珊卓一身绯红锦缎,披着血色天鹅绒长袍,眼睛和她喉际的大宝石一样红艳,彷佛起火燃烧。“据亚夏古书预言,长夏之后,星辰泣血,冰冷的黑暗将笼罩世界,在这个恐怖的时刻,将有一位战士自烈火中拔出燃烧之剑,那把剑是‘光明使者’,英雄之红剑,持有该剑者便是亚梭尔·亚亥转世,而他将驱离黑暗。”她提高音量,使在场群众都能听见,“受拉赫洛宠爱的亚梭尔·亚亥啊!光明的战士!圣焰之子!来吧!你的剑正等着你!拔起属于你的剑吧!”

  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像士兵上战场一样大步前进,他的两位侍从连忙跟随。戴佛斯看着儿子戴冯为国王右手戴上一只又长又厚的手套。男孩穿着乳白色上衣,胸前绣了一颗烈焰红心。拜兰·法林的衣着与之相仿,他为陛下在颈间围上一袭僵硬的皮革斗篷。戴佛斯听见身后隐约传来铃声叮当。“海底下,冒烟就是冒泡泡,火有绿有蓝还有黑!”补丁脸的歌声从远方传来,“我知道!我知道!噢噢噢!”

  国王咬紧牙关,举起皮革斗篷阻挡烈焰,大跨步冲进火堆。他直接走向圣母,用戴了手套的右手握住宝剑,用力一拔,将之从燃烧中的木雕上抽出,接着便快步退开。他将宝剑高举,剑身樱红,周围缠绕着碧绿如玉的火舌。卫士急忙上前,拍去国王衣上的火星。

  “燃烧之剑!”赛丽丝王后高叫,亚赛尔·佛罗伦爵士等后党人士也跟着呐喊,“燃烧之剑!燃烧啊!燃烧啊!燃烧之剑!”

  梅丽珊卓将双手高举过头,“看!许诺之兆,今已实现!看,那就是光明使者!亚梭尔·亚亥已经重临人世!欢呼吧!为光明的战士!欢呼吧!为圣焰之子!”

  一阵杂乱的喝彩此起彼落,此时史坦尼斯的手套却烧了起来。国王咒骂一声,把剑朝湿泥地里一插,朝大腿拍手,以熄灭火焰。

  请将您的光明赐给我们

  “真主啊,请将您的光明赐给我们!”梅丽珊卓高喊。

  “因为长夜黑暗,处处险恶!”赛丽丝和她那一党应道。我该不该跟着喊?戴佛斯暗想,我真的欠史坦尼斯这么多?难道这个火神真成了他的信仰?他削短的手指不禁抽搐。

  史坦尼斯脱去手套,任其掉落地面。火堆上的神像已经模糊难辨,铁匠的头在一阵灰烬和火星中断裂纷飞。梅丽珊卓用亚夏语高声吟唱,声音如海潮般高低起伏。史坦尼斯解开灼烧的皮斗篷,静立聆听。“光明使者”插在地上,依旧闪着红光,但缠绕剑身的火舌正迅速减灭。

  待咒语唱完,诸神只余焦炭,而国王的耐性也完全耗尽。他抓住王后的手肘,送她回龙石城堡,把光明使者留在原地。红袍女留了下来,监督戴冯和拜兰·法林拿起国王的皮革斗篷,跪地包住那柄早已焦黑的长剑。好个英雄之红剑,看起来可真是一块废铁,戴佛斯心想。

  只有几位贵族逗留了片刻,站在火堆的上风处低声交谈。他们一见戴佛斯望向自己,便都保持沉默。倘若史坦尼斯失势,他们势必立刻把我推翻。从另一方面讲,他与后党那群野心勃勃的骑士和小贵族也格格不入,他们皈依了光之王,因而获得赛丽丝夫人--不,是王后,你忘了吗?--的宠信和保护。

  等梅丽珊卓和侍从带着宝剑离去,火堆已几乎焚尽。戴佛斯和儿子加入人群,朝海岸和船队走去。“戴冯表现不错,”他边走边说。

  “没错,他取手套时很沉着,没把它弄掉。”戴尔说。

  阿拉德点头,“戴冯衣服上的徽章是怎么回事?就是那个冒火的心。拜拉席恩家的标志不是宝冠雄鹿吗?”

  “领主有权使用多种徽章。”戴佛斯说。

  戴尔微微一笑,“父亲,就像一艘黑船和一颗洋葱?”

  阿拉德则踢踢卵石,“管他洋葱还是红心……都叫异鬼给抓去吧!把七神这样烧掉是大不敬啊。”

  “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虔诚?”戴佛斯说,“走私者之子懂什么敬神之事?”

  “父亲,我是骑士之子。这点假如您都不在意,其他人又怎么会在意呢?”

  “你爹是骑士,你却不是。”戴佛斯说,“你要是继续多管闲事,就一辈子都当不成骑士。史坦尼斯是咱们合法的国王,他做什么决策,轮不到我们来指手画脚。我们帮他驾船,照他的命令行事,这样就够了。”

  “说起这个,父亲,”戴尔说,“我不喜欢他们为‘海灵号’准备的水桶,都是未经干燥的松木,一出海就会泄漏。”

  “我的‘玛瑞亚夫人号’也一样,”阿拉德道,“后党的人搜去了所有干燥木料。”

  “这事我会跟陛下谈。”戴佛斯安抚他们。话由他说,总比让阿拉德去讲好。他的儿子都是优秀的战士,出色的水手,却不懂得与贵族沟通之道。他们和我一样出身低贱,只是他们刻意不愿去想。在他们眼里,我们的旗帜只有一艘随风飞扬的大黑船,他们装作看不到那颗洋葱。

  戴佛斯从未见港口如此拥挤过,每座码头均有大批水手在搬运补给,每间酒店都挤满了士兵,赌骰子、喝酒或搜寻妓女……可惜是白费功夫,因为史坦尼斯禁止在岛上嫖妓。战舰、渔船、结实的武装商船和宽底的货船排列岸边,最好的泊位被大型舰艇所占据:史坦尼斯的旗舰“怒火号”在“史蒂芬公爵号”和“海鹿号”之间摇晃,旁边有瓦列利安伯爵银色船壳的“潮头岛之荣光号”和她的三艘姐妹舰,赛提加伯爵装饰华丽的“红钳号”和有着长长铁撞锤、笨重的“剑鱼号”。在外海下锚的是萨拉多·桑恩的巨型旗舰“瓦雷利亚人号”及其他二十多艘体型较小,船身彩绘的里斯舰艇。

  在“黑贝莎号”、“海灵号”、“玛瑞亚夫人号”以及其他五六艘百桨等级船舰所停泊的石码头尽处,有一间饱经风霜的小酒馆。戴佛斯略感口渴,便支开儿子,独自走向酒馆。酒馆门外蹲着一只及腰高的石像鬼,由于长年受风雨海水侵蚀,容貌早已不复辨认。它和戴佛斯是老朋友。他拍拍石像的头,喃喃自语:“好运”,方才步入酒馆。

  众声喧哗的厅堂尽头,萨拉多·桑恩坐着吃盛在木碗里的葡萄。他一见到戴佛斯,便挥手示意对方过去。“骑士先生,来跟我坐坐,吃几颗葡萄如何?甜得很哟。”这名里斯人向来油嘴滑舌,笑容满面,他的服饰更是夸张特异,闻名狭海两岸。今天他穿着银线织成的亮丽外衣,悬袖子长得拖地,钮扣则用翡翠雕成猴子形状。在他一头纤细亮白的卷发上,戴了顶扇形的漂亮绿帽,上面饰着孔雀羽毛。

  戴佛斯穿过桌凳,拉了张椅子坐下。他未封骑士之前,常跟萨拉多·桑恩打交道。里斯人自己也走私,同时他也经商、放贷,还是个恶名昭彰的海盗,自诩为“狭海亲王”。海盗只要有钱有势,照样被捧为亲王。后来正是戴佛斯亲自前往里斯,才将这个老滑头招来为史坦尼斯公爵效力。

  “大人,您没去看他们烧神像?”他问。

  “红袍僧在里斯就有座大神庙,成天烧个没完,嘴里唱着那个拉赫洛。他们的火我早看腻啦,希望咱们史坦尼斯陛下没多久也会深有同感。”他彷佛完全不关心被人听到,只自顾自地吃葡萄,把子吐唇上,再用指头弹掉。“亲爱的爵士先生,我的‘千色鸟号’昨儿个进港啦,她可不是战舰哦,呵呵,是商船呢,而且才应召去了君临一趟。你真不尝尝这葡萄?听说城里的小孩都在饿肚子哪。”他拿起葡萄串,在戴佛斯面前晃了晃,微笑着说。

  光明使者的故事

  “我要的是麦酒,还有新闻。”

  “我说你们维斯特洛人啊,就是性子急。”萨拉多·桑恩抱怨,“你倒是告诉我,干吗非得这么急?越是急着过日子,就是越早进坟墓哟。”他打个嗝,“凯岩城的头子派他侏儒儿子到君临管事啦。弄不好他想利用那张丑脸吓走敌人,嗄?或者想让‘小恶魔’在城墙上跳舞,害咱们活活笑死,谁知道呢?不过哪,记得吗,金袍子的头头原本是个大老粗,侏儒把他赶跑了,换了个铁手骑士。”他拔起一颗葡萄,用拇指和食指捏破果皮,把果肉送进嘴里,汁液溅了一手。

  一名女侍推开人群走过来,边走边掴开偷摸的手。戴佛斯点了杯麦酒,转身追问桑恩:“城里防御怎样?”

  对方耸耸肩,“城墙嘛,又高又厚,但是谁来守呢?他们正忙着建造投石机和喷火弩,噢,可是金袍子人少又都是菜鸟,除了他们又没别人了。只要迅速出击,像老鹰俯冲兔子一样,伟大的都城就是咱们的啦。如果风势顺畅,你们家国王明儿傍晚就可以坐上铁王座。咱们还可以把那侏儒打扮成小丑,拿枪戳他屁股,叫他替我们跳舞呢,说不定你们好心的国王还会恩准我跟美丽的瑟曦太后共度春宵哟!为了他,我可是抛下家里的妻子们好久了哪。”

  “海盗,”戴佛斯说,“你哪有什么妻子,通通是姘妇,何况你出的每一分力气都有重酬。”

  “我得到的只有承诺,”萨拉多·桑恩哀怨地说,“亲爱的爵士先生,我想要的是金子,并非白纸黑字啊。”他又丢颗葡萄进嘴巴。

  “等我们夺下君临的国库,你就会拿到金子。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是七国上下最讲信用的人,他会履行诺言。”戴佛斯一边说,心里一边想:这个世界真是颠倒失序了,竟要出身低贱的走私者来为国王的信用作保。

  “这话我听他说过好多次啦,所以我跟他讲:咱们干脆马上就来大干一场。我的老友啊,时机已经成熟,比这葡萄还成熟呢。”

  女侍把麦酒送了过来,戴佛斯给她一枚铜板。“就算如你所言,我们拿下君临,”他边说边举起酒杯,“又能守多久呢?泰温·兰尼斯特大人手握重兵,驻守在赫伦堡,而蓝礼大人……”

  “噢,对了,说起这个弟弟嘛,”萨拉多·桑恩道,“可就不太妙喽,我的朋友。蓝礼陛下他已经动身,噢,不,在这里要说蓝礼‘大人’,真对不住,这年头国王一堆,连我的舌头都讲累了。总之这个蓝礼弟弟呢,已经带着他年轻貌美的王后,那群花草诸侯和闪亮骑士,以及大批步兵,从高庭出发啦。他正沿着玫瑰大道朝咱们刚说的这座大城而去呢。”

  “他带着他的新娘一起?”

  桑恩耸耸肩,“他没跟我解释原因,或许他一夜也舍不得她两腿间温暖的小穴吧,又或者他认为自己胜券在握。”

  “这事一定要让陛下知道。”

  “我的好爵士,我早报上去啦。虽然陛下他每次见了我就皱眉头,害我想起要见他,就忍不住发愁。如果我改穿乞丐帮的粗衣,脸上不带笑容,你觉得他会不会喜欢我?算啦,反正我也不会那么做,我这个人言行一致,恐怕他得忍受我这身绫罗绸缎啰,否则我就带着船跑到我比较受欢迎的地方去。我的朋友,那把剑可不是‘光明使者’。”

  突如其来的话题转变令戴佛斯觉得不适,“什么剑?”

  “噢,就是从火里面拔出来的那把剑啰。我向来笑容可掬,所以人人都愿意把事情告诉我。我说一把烧烂的剑,对史坦尼斯有什么用呢?”

  “那是燃烧之剑。”戴佛斯纠正。

  “烧烂的剑,”萨拉多·桑恩说,“我的朋友,对此你该感到庆幸才对。你可知真正的‘光明使者’如何铸成?让我来说给你听。那是一个黑暗笼罩世界的时代,为了抵抗黑暗,英雄自然要有一把英雄专用的武器,噢,而且要是前所未见。于是呢,亚梭尔·亚亥在神殿里不眠不休地劳动了三十天三十夜,用圣火锻造宝剑,加热、敲打、叠层,加热、敲打、叠层,噢,直到宝剑铸造完毕。可当他把剑插入水中冷却时,剑却轰地一声碎了。”

  “身为英雄,他当然不能和我一样,耸耸肩膀,去找这种甜葡萄吃,所以他重头再来。这次他花了五十天五十夜,最后的成品比上次更精良。亚梭尔·亚亥抓了一头雄狮,准备把剑插进野兽的红心,藉此冷却剑身,没想到剑还是断裂粉碎。他不仅难过,更加悲伤,因为他终于知道该怎么做了。”

  “第三次,他总共花了百日百夜铸剑,最后当圣火洗涤下,剑身成白热状时,他唤来了妻子。‘妮莎·妮莎,’他对她说,‘敞开你的胸膛,记住,世上我最爱的就是你。’我不知道她为什么那么听话,总之她照办了,然后亚梭尔·亚亥将冒烟的剑插进了她仍在跳动的心脏。据说就是她混杂痛楚和狂喜的呐喊,使月亮裂开了一道凹痕,但她的血液、灵魂、力量和勇气全部注入了那把剑。这就是英雄之红剑,‘光明使者’的故事。”

  “你听懂了没?你应该庆幸,因为陛下从火中拔出的是一把烧烂的剑。太亮会伤害眼睛,我的朋友,火焰会四处延烧。”萨拉多·桑恩吃完最后一颗葡萄,咂了咂嘴。“亲爱的爵士先生,你觉得陛下他什么时候会下令出航呢?”

  “我想应该很快,”戴佛斯说,“如果他的神这么希望的话。”

  “他的神?爵士老兄,难道不是你的神吗?请问洋葱骑士戴佛斯·席渥斯爵士的神是谁啊?”

  戴佛斯啜了口酒,为自己争取时间。酒馆里人很多,而你可不等于萨拉多·桑恩,他提醒自己,你一定要小心回答。“史坦尼斯陛下是我的神,他造就了我,他用信任来荣宠我。”

  我今早上注意到您了

  “我记住了。”萨拉多·桑恩起身,“不好意思,这些葡萄我是越吃越饿,而晚餐正在‘瓦雷利亚人号’上等着我呢,今天有胡椒碎羊肉和装了蘑菇、茴香与洋葱的烤海鸥。哈,过不了多久,咱哥俩便能在君临同桌用饭了吧?就让咱们在红堡大快朵颐,然后叫侏儒唱一曲欢乐小调。你面见史坦尼斯陛下时,麻烦帮我提醒他:等到下次新月,他欠我的又得添上二万三千金龙。他该把那些雕像给我才对,那么漂亮,烧了多可惜,运到潘托斯或密尔没准能卖个好价钱。哎,如果他让我和瑟曦太后睡一晚,我就打点折。”里斯海盗拍拍戴佛斯的背,大摇大摆地走出旅店,彷佛店是他开的。

  戴佛斯·席渥斯爵士在酒馆里继续坐了一会儿,一边喝酒,一边想起了一年前的往事。当时他和史坦尼斯都在君临,劳勃国王为庆祝乔佛里王子的命名日,特别举办了一场比武大会。他记得密尔的红袍僧索罗斯在团体比武时,便是挥舞着一把冒火的剑。那人的装束可真是五彩缤纷,红袍在风中抖动,手中长剑则缠绕着淡绿的火焰,但每个人都清楚那并非魔法所致。最后他的火焰果真熄灭,而他也被青铜约恩·罗伊斯手中的钉头锤敲中头颅,摔下马背。

  若今天这把是真的火焰剑,可称得上足以倚赖的奇物了,但付出的代价未免也太……他想到妮莎·妮莎,脑中浮现的却是妻子玛瑞亚。她是个好心肠的女人,有些胖,乳房下垂,笑容和蔼,是全世界最好的女人。他试图想像自己把宝剑刺进她心口的画面,不禁浑身颤抖。我果然不是做英雄的料啊,他下了结论。倘若欲得魔剑必须付出如此高昂的代价,那他可办不到。戴佛斯喝干麦酒,推开酒杯,离开旅店。途中他又拍拍石像鬼的头,喃喃自语:“好运。”我们都需要。

  入夜后,戴冯牵着一头备好鞍的雪白骏马前来黑贝莎号,“父亲大人,”他宣布,“陛下命令您到图桌厅去见他,请您骑上这匹马,即刻出发。”

  虽然看到戴冯一身漂亮的侍从装束很令他欢喜,但对这个召唤本身,戴佛斯却颇感不安。莫非他要下令出航?他暗忖。其实除了萨拉多·桑恩,还有很多船长认为时机已然成熟,应该立刻出兵攻打君临,但做走私者的首先必须具备耐心。回龙石岛的当天我便对克礼森师傅说过,我们胜利无望,而情况至今毫无改变,我们兵力太少,而敌人则太多,一旦划桨入水,便必死无疑。唉,不管怎样,还是上马去了再说。

  戴佛斯抵达石鼓楼时,十几位诸侯和骑士正要离开。赛提加和瓦列利安伯爵唐突地向他点了个头,其他人则完全置之不理,倒是亚赛尔·佛罗伦爵士停步跟他说话。

  赛丽丝王后的伯伯简直像个大酒桶,他双臂粗壮,腿脚弯曲,生着佛罗伦家著名的招风耳,比他侄女的更大,但那粗密的耳毛并不妨碍城中大小事情纷纷传进他耳中。从前,当史坦尼斯在君临担任劳勃的朝廷重臣时,亚赛尔爵士便担任龙石岛的代理城主,长达十年之久,近来则成了后党首脑人物。“戴佛斯爵士,和从前一样,真高兴见到您。”他说。

  “大人,我也是。”

  “我今早上注意到您了,虚伪的诸神烧起来可真令人愉悦,您说是不?”

  “烧起来的确明亮耀眼。”对方固然多礼,戴佛斯却不信任他,更何况佛罗伦家族早已投靠蓝礼。

  “据梅丽珊卓夫人说,有时拉赫洛会容许他虔诚的仆人自圣火中瞥见未来。今天早上,看着火堆,我似乎看到十来个身穿黄丝衣裳的美丽少女在一个伟大君王周围翩翩起舞。爵士先生,我觉得这个预兆假不了,这是我们收复君临,为陛下取回应得的王座之后,将得到的诸多荣耀之一。”

  史坦尼斯对舞蹈可没兴趣,戴佛斯心想,但他不敢冒犯王后的伯伯。“我只见到火焰,”他说,“烟薰得我一直流泪。爵士先生,请您原谅,陛下还在等我。”他挤向前去,心中纳闷亚赛尔爵士为何如此大费周章。他是后党的人,可我属于国王啊。

  史坦尼斯坐在地图桌前,派洛斯学士随侍在旁,两人面前堆了厚厚一叠纸。“爵士,”国王一见他进来便说,“过来看看信。”

  他恭敬地任意拣起一封,“陛下,这信看起来很好,只可惜我不识字。”地图和海图对戴佛斯来说不成问题,但信札和其他文件他就无能为力了。但我儿戴冯识字,他的小弟弟史蒂芬和史坦尼斯亦然。

  “我忘了。”国王眉露不悦之色。“派洛斯,念给他听。”

  “遵命。”学士拿起一张羊皮纸,清清喉咙,“众人皆知吾乃风息堡公爵史蒂芬·拜拉席恩与其妻伊斯蒙家族的卡珊娜夫人所生之嫡子,吾在此以家族之荣誉起誓,吾所深深敬爱之兄长劳勃,亦即吾人故王,过世后并未留下嫡系后裔。盖男童乔佛里、男童托曼与女童弥赛拉实乃瑟曦·兰尼斯特与其弟‘弑君者’詹姆乱伦所生之孽种。根据继承与血统的律法,吾于今日声明,吾乃维斯特洛七大王国铁王座之所有人。勤王者应立刻宣誓效忠。奉承真主明光照耀,安达尔人、洛伊拿人与先民的国王,七国统治者,拜拉席恩家族的史坦尼斯一世封印手书。”念完后派洛斯搁下信,羊皮纸轻声作响。

  “改成弑君者詹姆‘爵士’,”史坦尼斯皱眉道,“不论此人行径为何,他终究是个骑士。除此之外,我也不明白为何要把劳勃说成‘吾所深深敬爱之兄长’,我跟他之间没什么感情。”

  “陛下,这不过是表示敬意,无伤大雅。”派洛斯说。

  我随时任您差遣

  “这是撒谎,把这段去掉。”史坦尼斯转向戴佛斯,“学士跟我说了,我们手上共有一百一十七只信鸦,我准备把它们全部用光。一百一十七只信鸦能把一百一十七封抄本带到全国各个角落,从青亭岛直到长城。我想,总有一百只可以穿越暴风、猎鹰和弓箭的袭击。这样的话,便会有一百位学士将我的信带进书房和寝室,念给他们的主子听……然后不是信被烧掉,就是听者守口如瓶。诸侯们爱的是乔佛里、蓝礼,或者罗柏·史塔克,我虽是他们合法的国王,他们却会装聋作哑。所以我需要你。”

  “陛下,我随时任您差遣。”

  史坦尼斯点点头,“我要你驾驶黑贝莎号往北走,途经海鸥镇、五指半岛、三姐妹群岛,甚至远达白港。你儿子戴尔则开着海灵号向南,越过风怒角和断臂角,沿着多恩海岸,直到青亭岛。你们各带一箱信,每座港口,每间庄园和每个渔村都发上一封,把信钉在圣堂和旅店的门上,让识字的人都能看到。”

  戴佛斯说:“恐怕没几个人。”

  “陛下,戴佛斯爵士说得没错,”派洛斯学士道,“把信念出来效果更好。”

  “好是好,却也更危险。”史坦尼斯说,“我这都是些不中听的话。”

  “请派骑士给我,让他们来念,”戴佛斯说,“这样比我说什么都有份量。”

  史坦尼斯对这建议似乎很满意,“好,我就给你几个人。反正我手下有的是宁愿念信不想打仗的骑士。安全的地方就公开行事,危险的时刻则掩人耳目,用上你所知的一切走私伎俩:黑帆、隐密海湾,等等。如果缺信,就抓几个修士,叫他们多抄几份。你二儿子我也有用,我要他驾着玛瑞亚夫人号横渡狭海,抵达布拉佛斯及其他自由贸易城邦,将这些信带给那里的统治者。我要让全世界知道我的宣言,以及瑟曦的恶行。”

  你当然可以告诉他们,戴佛斯心想,但他们会信吗?他若有所思地瞥了派洛斯学士一眼。国王察觉到他的目光。“学士,去写信吧,时间紧迫,我们还需要很多信。”

  “遵命。”派洛斯鞠躬离开。

  国王等他离开之后方才开口,“戴佛斯,你有什么话不愿在学士面前说?”

  “陛下,派洛斯人很好,但每当我看见他脖子上的颈链,就忍不住为克礼森师傅哀悼。”

  “老头的死难道是他的错?”史坦尼斯望进炉火,“我根本没打算让克礼森参加宴会。没错,他是惹恼了我,给我一堆糟糕的建言,但我没要他死的意思。我本想让他安养天年,那也是他应得的补偿,结果”--他牙齿一咬--“结果他死了。派洛斯很能干。”

  “派洛斯不是重点,这封信……我很好奇,您的诸侯对此有什么看法?”

  史坦尼斯哼了一声,“赛提加断言信写得好,即使我让他去瞧我的便池,他也照样会说好。其他人只会像鹅一样点头。瓦列利安例外,他说事态要靠武力解决,而不是白纸黑字。这还用得着他来告诉我?他们全叫异鬼给抓走吧,我要听听你的意见。”

  “您这封信话直截了当,措辞激烈。”

  “我说的可是实话。”

  “没错,但您和去年一样,没有找到乱伦的证据,。”

  “也不是没有,但人证在风息堡,就是劳勃的私生子,那个他在我结婚之夜,在我的喜床上搞出来的私生子。狄丽娜是佛罗伦家的人,被他临幸时还是处女,所以后来劳勃公开承认了那孩子。大家叫他艾德瑞克·风暴,据说和我哥长得一模一样。我想,只要让百姓们看看他,再看看乔佛里和托曼,真相就不辩自明了。”

  “可是,倘若他人在风息堡,又怎么能让全国百姓看到呢?”

  史坦尼斯用手指敲打地图桌,“这是个难题,众多难题中的一个。”他抬起眼,“关于这封信,我知道你还有看法,快说。我封你为骑士,可不是要你学花言巧语的道道儿,我手下那批诸侯难道还不够吗?戴佛斯,有话直说。”

  戴佛斯微微鞠躬,“信的末尾,有一句话,怎么念的?奉承上主明光照耀……”

  “是。”国王咬紧牙关。

  “您的子民恐怕不会喜欢这句。”

  “都像你一样?”史坦尼斯尖刻地问。

  “您或许可以改成‘以天上诸神与地上凡人为见证’或者‘以新旧诸神之名’……”

  “走私者,你倒虔诚起来了?”

  “陛下,这正是我想问您的。”

  “是吗?听起来你不但不喜欢我的新学士,连我新信仰的神也不喜欢。”

  “我对这个光之王所知不多,”戴佛斯承认,“但对我们早上烧掉的诸神却是很熟悉。铁匠长年保佑我船只平安,而圣母给了我七个身强力壮的儿子。”

  “是你妻子给了你七个身强力壮的儿子,你可有向她祈祷?我们今早上烧掉的不过是些木头。”

  “或许如此,”戴佛斯道,“我小时候,在跳蚤窝沿街乞讨,修士们偶尔会给我东西吃。”

  “如今给你东西吃的人不就是我?”

  “您让我身居高位,而我给您的回报便是实事求是、实话实说。假如您把百姓长久以来信奉的诸神全部推翻,硬塞给他们一个连名字都念不好的神,恐怕他们是不会爱戴您的。”

  史坦尼斯倏地起身,“‘拉赫洛’念起来有这么难?百姓不会爱戴我?你倒是说说看,他们什么时候爱过我了?既然如此,他们爱不爱我又有什么差别?”他走到面南的窗户,远眺月夜里的海洋。“从我亲眼目睹‘傲风号’触礁沉没的那天起,我便不再信神。我指天发誓,绝不敬拜任何淹死我双亲的残酷神只。在君临时,总主教成天对我唠叨世间一切公理正义均来自于七神,但我见到的种种‘公理正义’,却都是人力所为。”

  那为何又找个新神

  “既然您不信神--”

  “--那为何又找个新神?”史坦尼斯打断他,“这话我也问过自己。我对神灵所知不多,更不想理会,但我知道,这个红袍女祭司握有力量。”

  是啊,然而是何种力量呢?“从前,克礼森有智慧。”

  “走私者,我相信他的智慧,也相信你的机灵,可这有什么用呢?风息堡下属的诸侯对你不理不睬,我低声下气向他们请求,得到的却是嘲笑。总之我再也不会如此窝囊,谁也别想再嘲笑我。铁王座于法应属于我,但我要如何夺得?国内有四个王,其他三个都比我有钱,兵力也比我多,我手中只有船……还有她。红袍女。你知道吗?我手下一半以上的骑士连她的名字都不敢念,就算她除此之外别无所长,仅仅作为一个散播恐慌的女巫便已很有价值。人一胆寒便先输了一半。更何况她说不定真有其他本领,我打算查个清楚。”

  “我告诉你,我年轻时,曾在野外发现一只受伤的苍鹰。我为它细心疗养,替它取名‘傲翼’。它会停在我肩上,会跟着我来来去去,还会吃我手上的食物,但它从不肯展翅遨翔。我多次带它外出打猎,然而它始终飞不到树梢之上。劳勃笑话它是‘衰翼’。他自己有只矛隼叫‘响雷’,从未漏失一只猎物。某天我们的叔公哈伯特爵士要我换只鸟养,他说,继续养傲翼会让我变成笑柄,这话没错。”史坦尼斯·拜拉席恩转身背离窗户,背离南海的幽影。“既然七神连只麻雀都不曾给我,现在是我换只猎鹰的时候了,戴佛斯,换一只红色的猎鹰。”

第11章 席恩

  派克城周围虽无停泊之处,席恩仍想从海上看看父亲的城堡,一如十年之前。当年劳勃·拜拉席恩的战船载他远离家园,去作艾德·史塔克的养子。那天他站在船栏边,听着船桨划水和桨官的鼓声,望着派克城在远方逐渐缩小。现在,他想看着它从眼前的海平线上升起,慢慢变大。

  于是“密拉罕号”顺着他的意思驶过陆岬。船帆抖动,船长咒骂着强风、船员和贵族少爷的愚蠢想法。席恩拉起兜帽,遮挡飞溅的层层浪花,引颈望乡。

  岸边全是尖石绝壁,整个城堡彷佛与之结为一体,塔楼、城墙、桥梁和悬壁有着同样灰黑石材,同样恶浪侵袭,同样暗苔攀附,同样鸟粪遍布。葛雷乔伊家族堡垒所在的角岬,曾经如剑一般地刺进海中,然而历经浪涛日夜拍打,早在千年前这块土地便已支离破碎,如今只剩三座贫瘠荒岛,以及十二根高耸巨岩,彷佛祭祀某个无名海神的圣殿支柱,怒涛则继续肆虐其间。

  派克城高耸于三岛与海柱之上,与它们浑然一体,其势阴沉而不可侵犯。通往最大岛的石桥所在陆岬被高墙所阻隔,巨大的主堡便位于该岛,远处则是“厨堡”和“血堡”,各自占据一座小岛。海柱上有高塔和外屋,倘若彼此距离近,便以封闭的拱形通道相连,若是距离较远,则用长而摇晃的木绳吊桥衔接。

  圆形的“海中塔”自最外岛如断剑般的裂口处拔高窜起,这是城堡最古老的建筑,其下的陡峭海柱被无数浪花摧残,几被腐蚀殆尽。高塔底部有几世纪以来累积的白色盐晶,上方的楼层则爬满绿色地衣,像是盖了一层厚厚的毯子;尖锐的塔顶色呈烟黑,守夜篝火长年不绝。

  父亲的旗帜在海中塔顶飘动。密拉罕号距离太远,因此席恩只看到旗帜本身,但他很清楚上面的图案:葛雷乔伊家族的金色海怪,手脚蠕动,背景墨黑。旗帜高悬于铁杆,在劲风中颤动,宛如挣扎欲飞的鸟。此地没有史塔克家冰原狼飞扬跋扈的余地,葛雷乔伊家的海怪不需寄居其阴影之下。

  席恩从未见过如此慑人的景象:城堡后方天际薄云疾走,隐约可见彗星的红尾巴。从奔流城走到海疆城,梅利斯特家的人一路争论彗星的意义。这是我的彗星,席恩对自己说,把手伸进绒毛披风的口兜,摸摸油布小袋。这里有罗柏·史塔克给他的信,虽是薄纸一张,却与王冠等价。

  “大人,城堡还和您印象中的一模一样吗?”船长的女儿靠着他的臂膀问。

  “小了些,”席恩坦承,“大概是距离的关系。”密拉罕号是一艘来自旧镇的南方大肚子商船,载运着葡萄酒、布料和种子,准备前去交换铁矿。船长同样是个来自南方的大肚子商人,他一见到城堡下方的崎岖岩岸,便噘起厚厚的嘴唇,远远避开滩头,对此席恩颇感不悦。换做是铁岛出身的船长驾驶长船,一定会沿着峭壁,穿过横跨主堡与城门楼之间的桥梁,然而这个肥胖的旧镇佬既无那种技术,也没有够格的船员,更没有勇气尝试这样的行为。于是他们保持在安全距离之外航经派克城,席恩只能远远眺望。即便如此,密拉罕号还费了好一番功夫才没撞上礁石。

  “这里一定常刮大风。”船长的女儿说。

  他笑道:“岂止风大,还湿冷得紧。老实讲,这是个很艰苦的地方……但我父亲大人曾说,艰苦的地方才养得出坚毅的人,而坚毅的人将统治世界。”

  过了一会儿,脸色变得像海水一样青的船长走过来向席恩打躬作揖,问道:“大人,我们可否立即入港?”

  “可以。”一抹浅笑拂过席恩嘴唇。他不过靠点黄金,便使这旧镇佬厚颜无耻地卑躬屈膝。若当初在海疆城等他的是艘铁岛长船,这趟旅途肯定大不相同。只是铁岛船长个个心高气傲,难以使唤,见了贵族也不会大惊小怪。铁群岛是个小地方,没有什么大世面,长船则比岛更小。俗谚云“每个船长都是自己船上的国王”,也难怪这里被称为“万王之地”。一旦你看过自己的王在船栏边拉屎,或在暴风雨中面色发青,便说什么也没法向他们下跪了,遑论奉若神明,所以每个船长都必须强硬。几千年前,“血手”乌伦王说过:淹神造人,人造王冠。

  您离家有几年了

  如果他乘坐长船,横跨大洋的时间也会减半。老实说,密拉罕号根本是个行动困难的大澡盆。若是碰上暴风雨,他可不想待在这艘船上。不过话说回来,席恩也没什么好抱怨的,起码他到了家,也没淹死,何况旅途中还有其他“娱乐”。他伸手搂住船长的女儿,“抵达君王港再通知我,”他对她父亲说,“我们回房去。”他领着女孩朝船尾走去,留下她敢怒不敢言的父亲。

  其实这原本是船长的房间,但他们自海疆城启航之后,便交由席恩使用。船长的女儿并没有一并交他“使用”,而是自己听话地上了他的床。一杯酒,几句甜言蜜语,她便乖乖就范。对他来说,这女孩嫌胖了点,皮肤和燕麦一样斑斑点点,不过她的乳房握在手里很舒服,况且本来还是个处女。照说以她的年龄不应如此,席恩稍觉奇怪。他相信船长对此一定大为不满,可眼看那家伙一边强忍怒火,一边对他卑躬屈膝,脑子里总打着事成后高额赏金的算盘,却也是妙事一桩。

  席恩脱掉湿斗篷,女孩说:“大人,回故乡一定很高兴吧?您离家有几年了?”

  “差不多十年。”他告诉她,“当初我被送到临冬城当艾德·史塔克养子时,只有十岁。”名义上是养子,实际则是人质。他当了半辈子人质……如今总算重获自由,再度掌握自己的生命,再也不需被史塔克家颐指气使。他把船长的女儿拉近,亲亲她耳朵,“把斗篷脱了吧。”

  她垂下眼睛,突然害羞起来,但还是照办了。被海水浸湿的外套从她肩头滑落到甲板,她对他微微一鞠躬,露出不安的微笑。她笑的时候看起来实在有些苯,但他本不指望女人聪明。“过来,”他对她说。

  她靠过去,“我还从未去过铁群岛呢。”

  “那是你运气好。”席恩抚弄着她的头发,头发又黑又滑,只可惜饱经风吹雨打,有些打结。“铁群岛环境严苛,地形崎岖,既无舒适生活,也无前途可言。活着的时候日子很难过,死亡与你形影不离。人们晚上喝酒寻乐之际,都是在比谁过得凄惨,是和大海搏斗的渔夫呢,还是想从贫瘠土地里挖出一点作物的农人。老实讲,最可怜的要数矿工,他们成天在黑暗中卖命,到头来都为了什么?铁、铅还有锡。难怪古代铁民要外出劫掠。”

  笨女孩似乎没听进去,“我可以跟您一同上岸,”她说,“如果您要我的话……”

  “你是可以上岸,”席恩搓揉她的乳房,“但恐怕不能跟我一起。”

  “大人,我可以在您的城堡里做事。我会洗鱼、烤面包和搅奶油,父亲说我的胡椒螃蟹汤没人比得上。您可以安排我在厨房做事,我可以煮胡椒螃蟹汤给您喝。”

  “晚上就帮我暖床?”他伸手去解她胸衣的蕾丝,动作熟练而灵巧。“要在以前,我是有可能抓你回家,逼你作我老婆,无论你愿不愿意。这对古代铁民而言真是家常便饭。所谓男子汉,既要有和他同为铁岛人的‘岩妻’,也要有‘盐妾’,就是从外面抢回来的女人。”

  女孩睁大双眼,却不是因为他裸露了她的胸部。“大人,我愿当您的盐妾。”

  “恐怕那都是过去的事啰,”席恩的手指绕着她的乳房转,慢慢地朝那颗肥大的棕色乳头靠近。“如今我们再不能拿火把提长剑,乘风破浪随心所欲。现在我们得安心翻地,和其他人一样撒网捕鱼,有点腌鳕鱼和燕麦粥撑过严冬,就算好年生啦。”他张口含住她的乳头,咬得她颤声吸气。

  “如果您要的话,可以再把东西放进去。”他一边吸,她一边在他耳际细语。

  等他吸完抬头,刚才含住的地方已成暗红。“我要教你一点新东西。把我裤子解开,用嘴巴取悦我。”

  “用嘴巴?”

  他伸出拇指,轻轻拂过她厚实的双唇,“小宝贝,这张嘴巴生来就是要这么用的。如果你想当我的盐妾,就该乖乖听话。”

  她起先有些羞怯,但以一个如此蠢笨的女孩来说,进步得很快,令他十分满意。她的口腔和小穴一样又湿又软,而且这样一来他便不需听她无聊的蠢话。要生在从前,我大概真会收她做盐妾吧,他一边想,一边伸手拨弄她纠结缠绕的头发。但那都是过去的事了,那时我们仍然遵循古道,以战斧而非锄头谋生,不论财宝、女人或光荣,一律强取豪夺。挖矿是外地抓来的俘虏该做的事,种田捕鱼这些窝囊勾当亦然,铁岛人绝不亲自动手。战争才是铁民的正当职业,淹神造人,便是要他们奸淫掳掠,用鲜血、烈焰和欢歌开创新天新地,并用之镂刻名姓。

  然而龙王伊耿烧死了“黑心”赫伦,断绝古道,并将赫伦的王国交给软弱的河间人,把铁群岛变成大一统国度中毫不起眼的一滩死水。然而故往那些腥红色的故事依旧在群岛各处的流木篝火和冒烟壁炉边流传,尤其在派克城高大的石砌厅堂里。席恩父亲的名号之一便是“掠夺者之首”,而葛雷乔伊家族的族语则傲然宣称“强取胜于苦耕”。

  巴隆大王之所以举兵叛乱,实为恢复古道,而不只是出于称王虚荣。劳勃·拜拉席恩在好友艾德·史塔克助阵之下,为重现古道的希望画下一个血淋淋的句点。如今两人均已不在人世,取而代之的是毛头小鬼,而当年征服者伊耿所创建的国度,业已分崩离析,残破不堪。时机已然成熟,席恩心想,一边任船长的女儿忙着上下吸吮,就在今季,就在今年,就在今天,而我就是最佳人选。他不怀好意地暗笑,心想待会父亲听了不知会是什么表情:他是家中的老么,多年的人质,可巴隆大王做不到的事,却被他办成了。

  我绝不再远离大海

  高潮如暴风骤雨般突如其来,精液喷得女孩满嘴都是。她惊慌地想抽开,却被席恩抓头发按住。事后她爬到他身边,“大人可还满意?”

  “还不错。”他对她说。

  “尝起来咸咸的,”她低声道。

  “像海?”

  她点头,“大人,我一直很喜欢海。”

  “我也是。”他边说边漫不经心地搓揉她的乳头。此话不假,对铁群岛的子民而言,海洋象征着自由。他本已忘记这些感觉,直等密拉罕号扬帆驶离海疆城,又不自禁地重复忆起。是那些声音,让他想了起来:木材和绳索的嘎吱,船长的吆喝,风吹船帆的绷紧声响,每一种都如自己心跳那么熟悉,那么令人安心。我要记住它们,席恩暗自发誓,我绝不再远离大海。

  “大人,就带我一起走吧。”船长的女儿哀求,“我不求进您的城堡,我可以留在附近的镇上,做您的盐妾。”她伸手去抚摸他脸颊。

  席恩·葛雷乔伊挥开她的手,爬下卧铺。“我属于派克城,你属于这里。”

  “这里我没法待了。”

  他系上裤带,“为什么?”

  “我父亲,”她对他说,“大人,等您一走,他便会处罚我,他会打我骂我。”

  席恩从架上取回斗篷,旋身披上。“作父亲的都是这副德行。”他用银钩扣上披风,“你去跟他说,他应该高兴才对。我干了你那么多次,你不怀孕也难。能生下国王的私生子,这可不是人人都有的荣幸。”她一脸蠢样地看着他,于是他丢下她走出去。

  密拉罕号正缓缓绕过一个林木茂盛的陆岬。长满松树的峭壁之下,十几只渔船正忙着收网。大商船离它们远远的,作之字形移动。席恩走到船首,以求更好的视野。他首先看到波特利家族的城堡,小时候这座堡垒是木材和篱笆搭建而成,但劳勃·拜拉席恩一把火将城堡烧了个干净,沙汶伯爵后来用石头重建。如今这座小小的方形堡垒座落在山丘上,淡绿色旗帜悬挂在矮胖塔楼的顶端,上面绣着成群银鱼。

  在小城堡看起来不太可靠的保护之下是名为君王港的渔村,码头停满船只。他上回见到的君王港是浓烟密布的废墟,崎岖岩岸边布满长船余烬和舰艇残骸,宛如死去海怪的尸身,房舍也仅存断垣残壁和冷却烟灰。十年过后,战争的痕迹几不复见。村民用旧石筑起新屋,割下草皮搭建屋顶。码头边盖了一间新旅店,足足有旧时的两倍大,一楼用石砖砌成,二三楼则是木头材质。旁边的圣堂始终没有重建,只剩当初的七角基底,看来劳勃·拜拉席恩的怒火已经彻底坏了铁岛人对新神的胃口。

  席恩对船的兴致远胜过对神。在不计其数的渔船桅杆中,他瞥见一艘泰洛西的商船正在卸货,旁边停靠着一艘笨拙的伊班小船,船壳全用沥青涂成黑色。除此之外,还有为数甚多的长船,至少五六十艘,停在港外的海中,或是搁在北边的鹅卵石岸上。部分船上的标志来自附近岛屿,像是温奇家族的血月旗,古柏勒头领的条纹黑号角,还有哈尔洛家族的银色镰刀。席恩在其中找寻叔叔攸伦的“宁静号”,却没看到那艘狭长红船的恐怖帆影。父亲的“泓洋巨怪号”倒是停在码头,船首前方有一根海怪形状的巨大灰色铁撞锤。

  难不成巴隆大王早已料到他的来历,所以早早召集葛雷乔伊家族下属的诸侯?他不禁再度伸手探进披风,摸摸油布袋。除了罗柏·史塔克,没人知道这封信的内容。他们非常谨慎,不敢将此等要事交给信鸦。然而巴隆大王也不是省油的灯,儿子多年在外,偏选此刻归家,他很可能猜到此行意图,并预做准备。

  想到此处他有些不悦,父亲的战争早已结束,而且徒劳无功。现在该是席恩出头的时候了--这是他的计划,也将是他的荣耀,未来的王冠也该是他的。可是,假如长船舰队已开始集结……

  他转念一想,这或许只是防患于未然,预先采取防御行动,以免战火蔓延至此。人一老,本就容易提心吊胆,父亲的确老了,指挥铁岛舰队的二叔维克塔利昂也是。大叔攸伦另当别论,可“宁静号”此刻似乎不在港中。这样最好,席恩对自己说,如此一来,我便可以尽早出兵。

  密拉罕号逐渐朝陆地靠近,席恩在甲板上焦躁不安地来回踱步,频频扫视岸边。他原本便不期望巴隆大王亲自驾临,但父亲总会派人来接他吧。总管“臭嘴”西拉斯,波特利头领,甚至“裂颚”达格摩。如果能再看到达格摩那张狰狞的老脸一定很棒。再怎么说,他们总不至于对他此行一无所知啊。罗柏自奔流城送出了七只信鸦,后来他们发现没有长船来海疆城迎接,杰森·梅利斯特判定罗柏的信鸦没把消息带到,便又派出自己的。

  然而他却不见任何熟悉面孔,没有前来护送他从君王港进驻派克城的荣誉护卫,只有老百姓来来往往。码头工人从泰洛西商船上推酒桶下船,渔民叫卖当日的鱼货,小孩则奔跑嬉闹。一名穿着海蓝色长袍的淹神僧侣领着两匹马,沿碎石海岸缓缓而行,在他上方,一个妓女自旅店窗户探头出来,朝路过的伊班水手招呼。

  好些君王港的商人已经聚集在码头上等船进港,密拉罕号刚绑缆绳,他们便高声叫问起来。“咱们从旧镇来!”船长朝下喊,“带了苹果、橘子,青亭岛的葡萄酒,盛夏群岛的羽披风,一匹密尔蕾丝,小姐们用的镜子,还有一对旧镇造的木竖琴,货真价实!”船板嘎吱嘎吱地降下,轰的一声压上码头。“我还把你们的少主给带回来啦!”

  我是真心爱着您啊

  君王港商人一脸茫然,呆头呆脑地瞪着席恩,他这才明白他们根本不知道自己是谁。他颇觉恼怒,塞了一枚金龙币到船长手里。“叫你的人把我的行李搬下去。”不等对方回话,他便大步跨下船板。“旅店老板!”他高声道,“我要马!”

  “是的,大人。”那人答道,却连个躬也没鞠。他已经忘了铁岛人有多么胆大包天。“我这儿刚好有一匹可用。大人,您去哪儿?”

  “派克城。”这蠢才竟然还没认出他。早知道他该穿那件胸前绣了海怪家徽的上好外衣才对。

  “那您得赶紧上路,才能在天黑前到派克城哟。”旅店主人说,“我让我家小鬼跟您一道去,帮您带路。”

  “不用麻烦你儿子。”一个低沉的声音喊道,“你的马也免了。我来带侄子回去。”

  说话的人正是他刚才看到牵马沿岸行走的僧侣。此人一靠近,四周百姓纷纷屈膝跪下,席恩听见店主人低声说:“‘湿发’来了。”

  僧侣生得高瘦,一双锐利的黑眼睛,还有个鹰钩鼻,身上穿着灰蓝绿三色相间的袍子,正是大海的颜色,象征着淹神。他腋下用皮带绑了一个水袋,及腰的黑色长发和从不修剪的胡子中缀满了干海草。

  席恩似乎想起了什么。巴隆大王向来少给儿子写信,偶有几封也语气唐突,但有次他的确提及自己幼弟在暴风雨中被卷入海里,后来被安然冲回岸上,接着便投身神职。“伊伦叔叔?”他不敢确定。

  “席恩侄儿,”僧侣回答,“你父亲大人吩咐我来接你。走吧。”

  “叔叔,稍等。”他朝密拉罕号转身,“我的行李!”他命令船长。

  一名水手取来他那把紫杉木长弓和箭筒,提着他上好衣服的则是船长的女儿。“大人,”她红了眼眶。他接过衣袋,她作势抱他,当着她自己的父亲、他的僧侣叔叔和岛上居民的面!

  席恩技巧地避开去,“谢谢你。”

  “求求您,”她说,“大人,我是真心爱着您啊。”

  “我得走了。”叔父已沿码头走开老远,席恩连忙三步并作两步跟上。“叔叔,我没想到是您。经过这十年,我本以为父亲母亲会亲自来接我,或者派达格摩率荣誉护卫来。”

  “你没资格质疑派克岛掠夺者之首的命令。”僧侣的语气冷冷冰冰,完全不像席恩印象中那个人。伊伦·葛雷乔伊本是他最亲切的叔叔,个性玩世不恭,开朗爱笑,喜好音乐、美酒和女人。“至于达格摩,‘裂颚’奉你父亲之命前往老威克岛,召唤斯通浩斯和卓鼓两家。”

  “这是为什么?长船为什么在此集结?”

  “长船集结还会为什么?”先前叔叔把两匹马栓在岸边的旅店前。他们一走到那里,他便转身面对席恩。“好侄儿,你跟我说实话,你是不是信了狼仔们的神?”

  事实上席恩很少祈祷,但这种事可不能在僧侣面前谈,即使是亲叔叔。“奈德·史塔克信的是棵树。不,我才不屑史塔克的神。”

  “很好。跪下。”

  地上满是石头和泥泞,“叔叔,我--”

  “我叫你跪下!怎么,你该不会成了个绿地少爷吧,太尊贵了?”

  席恩跪下来。他此行有更重要的目标,说不定还需要伊伦助他一臂之力。为了王冠,裤子上多点泥巴和马粪也值得,他心想。

  “低头。”叔叔举起水袋,打开塞子,将里面的海水朝席恩当头倒下。海水浸湿了他的头发,从额头流进眼睛,自双颊淋下,渗进他的披风和外衣,淌到背上,宛如一条冰冷小河直下背脊。海盐刺痛了他的眼睛,他只能拚命忍住不叫出声。唇上,他尝到海洋的味道。“让您的仆人席恩如您一般自海中重生!”伊伦·葛雷乔伊吟诵,“给予他海盐的祝福,给予他坚石的祝福,给予他钢铁的祝福。侄儿,你可还记得祷词?”

  “逝者不死。”席恩想了起来。

  “逝者不死,”叔叔应道,“必将再起,其势更烈。起来吧。”

  席恩站起身,眨眼忍住泪水。叔叔一言不发地塞上水袋,解开马缰,骑了上去。席恩也跟着做。两人离开旅店和码头,经过波特利头领的城堡,进入岩石丘陵。僧侣一句话也没再说过。

  “我半辈子远离家园,”最后席恩忍不住了,“岛上是不是变了很多?”

  “男人从大海捕鱼在土地耕作然后死掉,女人躺在鲜血与苦痛的床铺上挤出短命的孩子。日升月落,风潮依旧,诸岛便是神所创造的模样。”

  我的老天,他真是变了一个人,席恩心想。“姐姐和母亲还住在派克?”

  “不。你母亲现在跟她妹妹住在哈尔洛岛,她为咳嗽所苦,而那里的气候不那么恶劣。你姐姐则奉你父亲之命,乘‘黑风号’到大威克岛传信去了。不过你放心,不用多久她就会回来。”

  席恩一听便知黑风号是阿莎的长船,他已有十年不见姐姐,但对她至少还有这点了解。想来真有趣,她为自己的座舰取了这样的名字,而罗柏·史塔克则有只叫“灰风”的狼。“史塔克家是灰色,葛雷乔伊家是黑色,”他微笑着喃喃自语,“但两家似乎都喜欢风。”

  对此僧侣没有表示意见。

  “叔叔,那您呢?”席恩问,“当年我离开派克城时,您还没出家。我常常想起您站在桌子上,手拿装麦酒的角杯,放声高唱古代掠夺战歌的样子。”

  “那时我还年轻,爱慕虚荣。”伊伦·葛雷乔伊道,“大海洗去了我的愚昧和虚妄。侄儿,过去的我已经淹死了,他的肺里灌满海水,鱼儿吃掉了他眼睛上的鳞。当我再次站起,眼睛便看得清楚了。”

  他不只是性情乖张,简直是疯了!席恩比较喜欢记忆中那个伊伦·葛雷乔伊。“叔叔,父亲他为何集结军队和舰船?”

  我们奉命绝不可说与外人

  “等你到了派克城,他自然会告诉你。”

  “我现在就想知道他的计划为何。”

  “从我这里,你不可能知道。我们奉命绝不可说与外人。”

  “连我也不行?”席恩勃然大怒。他带过兵打过仗,曾与国王一同捕猎,在比武大会中赢得优胜,并和黑鱼布林登、安柏家的大琼恩并肩作战,参与呓语森林大捷,睡过的女人多到记不清,小叔竟然还把他当成十岁小孩!“如果父亲有意出兵,我一定要知道。我可不是‘外人’,我是派克和铁群岛的继承人!”

  “这个嘛,”叔叔说,“还不一定。”

  这句话像是一记火辣辣的巴掌。“还不一定?我的哥哥们全死了,父亲大人就剩我这一个儿子!”

  “还有你姐姐。”

  阿莎!他有些不知所措,她比席恩大三岁,但是……“除非男性直系血亲断绝,否则女人没有继承权!”他大声强调,“我警告你,谁也别想抢走我的权利!”

  叔叔哼了一声,“小子,你胆敢‘警告’侍奉淹神的人?我看你忘本忘得可真彻底。如果你以为你父亲会把铁群岛拱手让给史塔克,那就大错特错。现在给我闭嘴,路还很长,没工夫听你像鸟鹊一样叽叽喳喳!”

  席恩强自按捺怒火,闭起嘴巴。原来如此,他心想,他们以为我在临冬城住了十年,就变成史塔克家的人了吗?艾德公爵虽让他和自己的儿女一起成长,但席恩始终不是他们的一份子。全城上下,从史塔克夫人到最低贱的厨房小弟,都知道他是用来确保他父亲“表现良好”的人质,并都如此待他。就连那私生子琼恩·雪诺所受的待遇都比他好。

  艾德公爵每每试图扮演父亲的角色,然而席恩总提醒自己,对方正是为派克城带来血腥杀戮,并迫使他远离家园的人。小的时候,他一直活在史塔克的严峻面容和那把恐怖巨剑的阴影中,他的妻子则更是疏离而猜疑。

  至于他们的儿女,年纪小的几与婴儿无异,只有罗柏和他的异母弟弟琼恩·雪诺稍长,能引起他注意。那私生子性情阴沉,对任何奚落均十分敏感,尤其嫉妒席恩的高贵出身和罗柏对他的重视。对罗柏本人,席恩倒有几分感情,一种对弟弟的感情……不过这话最好别说出口。看来在派克城里,战争的伤痛仍未止息。他不该感到意外,诸岛活在过去,因为现实太严苛也太痛苦,令人难以承受。更何况父亲和叔叔们都老了,年老贵族就是这副德行,至死牢记陈年旧帐,不忘记任何纠葛,更无原恕可能。

  梅利斯特家正是如此。从奔流城到海疆城的路上,他与他们为伴。派崔克·梅利斯特是个还不错的伙伴,两人对女孩、美酒和放鹰狩猎有相同的兴趣,可老杰森伯爵眼见自己继承人和席恩越来越要好,便把派崔克拉到一边,提醒他不要忘本。他们的家堡海疆城正是为防守海岸,抵御铁民劫掠而建--尤其是提防派克岛的葛雷乔伊。城中的“洪钟塔”因塔上的巨大青铜钟而得名,古时每当长船出现在西方洋面,他们便会敲响警钟,呼告村镇居民和田里农人速速入城避难。

  “也不想想三百年来总共就敲过一次。”翌日,派崔克拿一罐青苹果酒来找席恩,一边喝一边把父亲的教诲告诉他。

  “就我老哥突袭海疆城那次。”席恩说。此役杰森伯爵在城下斩杀了罗德利克·葛雷乔伊,并将铁岛掠夺者赶回海里,“如果你父亲认为我因此而对他怀有敌意,那他显然不认识罗德利克。”

  说完两人哈哈大笑,然后快马加鞭去找一个和派崔克相好的磨坊少妇。现在和我同行的是派崔克就好了。管他是不是梅利斯特家的人,跟他作伴总比眼前这个曾是伊伦叔叔的怪老僧有趣得多。

  他们越行越高,进入荒脊的岩石丘陵。很快大海便消失在视线之外,但潮湿的空气中盐味依然强烈。他们以稳定的速度缓缓前进,经过一块牧羊人的地,以及一座废弃的矿坑。眼前这个伊伦·葛雷乔伊信仰虔诚,不爱说话,所以两人几乎一语不发。席恩实在按捺不住。“临冬城现在由罗柏·史塔克当家,”他开口。

  伊伦继续骑,“新狼换旧狼,有何差别?”

  “罗柏已与铁王座决裂,自封北境之王。岛外到处都在打仗。”

  “学士的信鸦飞过咸水汪洋,迅如飞石。这是又冰又冷的旧闻。”

  “叔叔,这意味着新日子即将来临。”

  “每天太阳升起,都是新日子的来临,和旧日子却也差不多。”

  “我在奔流城听到的可不是这样,人人都说红彗星象征新纪元到来,它是诸神的信使。”

  “是预兆没错,”僧侣表示同意,“不过是来自我们的神,而非他们的诸神。那是一个燃烧中的火炬,与我族古时所持者无异。那是淹神自海中带来的火炬,预示着即将高涨的海潮。此刻我们自当集结船队,让刀剑和烈火降临人世,一如他过去所作所为。”

  席恩微微一笑,“完全同意。”

  “对神而言,你的意见就如暴风中的一滴雨。”

  老头子,这滴雨有朝一日会成为一方霸主。席恩已经受够了叔叔的阴郁,于是他脚踢马刺,快步前驱,脸上挂着微笑。

  接近日落时分,他们抵达派克城下,城墙如一道黑石新月连缀两边峭壁,中间是城门楼,两边各有三座方形高塔。席恩仍旧能辨认出当年劳勃·拜拉席恩的投石机所炸出的伤痕。被毁的南塔业已重建,用了淡灰石材,尚未被地衣覆盖。当年劳勃便从这里攻破城堡,挥舞着手中战锤,跨越乱石和尸体,杀将进来,奈德·史塔克跟在他身旁。那时席恩远远从海中塔望着这一切,至今仍时时梦见火炬熊熊,听到城楼崩塌的轰然巨响。

  大人,他五年前就死了

  城门大开,生锈的铁闸早已升起,城墙上的卫兵用陌生的眼光打量着回家的席恩·葛雷乔伊。

  过了外围石墙,便是广达五十亩的陆岬,连亘海天。马厩和狗舍都位于此,还有一些外屋。成群猪羊各自挤在圈里,城里的狗则四处奔跑。南边是悬崖,以及通往主堡的宽阔石桥。席恩翻身下马,听见熟悉的浪涛拍岸声。一名马厩小厮过来牵走他的坐骑。两个骨瘦如柴的小孩和几名农奴呆呆地望着他,但完全不见父亲踪影,也没有任何他儿时记忆里的人物。回家竟是碰上这样的场面,真是既黯然又辛酸啊,他心想。

  僧侣没有下马,“叔叔,您不留下来过夜,和我们共进晚餐吗?”

  “我的任务是把你带来,现在你来了,我便要回去为淹神服务。”伊伦·葛雷乔伊调转马头,缓缓从铁闸门满是泥泞的尖刺之下穿过,骑了出去。

  一名身穿平凡灰布裙服的驼背老妪小心翼翼朝他走来,“大人,我奉命带您到房间休息。”

  “谁的命令?”

  “是您父亲大人的命令,大人。”

  席恩脱下手套,“所以你还真认得我。为什么我父亲没有来迎接我?”

  “大人,他在海中塔里等您。请您先稍事休息。”

  我还嫌奈德·史塔克冷漠呢。“你又是谁?”

  “海莉亚,我为您父亲大人管理城堡。”

  “总管是西拉斯才对吧?大家叫他‘臭嘴’。”即便现在,席恩都还记得老头口中的酒臭。

  “大人,他五年前就死了。”

  “魁伦学士呢?他人在哪儿?”

  “长眠于海底。现在照顾信鸦的是温达米尔。”

  我好像成了这里的陌生人啊,席恩心想,明明什么都没变,却又好像什么都不一样了。“那就带我去房间吧,女人。”他命令。她僵硬地鞠个躬,领着他穿过陆岬,走到桥边。这里总算和记忆中相符:老旧的石桥因浪花而滑溜,爬满地衣,脚下的怒涛有如凶猛巨兽,带着盐味的海风贴紧衣服。

  过去他想像自己回家的情景,脑中浮现的总是海中塔里他以前那间舒适卧房,没想到老妇却带他进了“血堡”。这里的厅堂较为宽敞,装潢也较佳,但还是一样湿冷。分给席恩的套房屋顶极高,竟因阴暗的关系看不到天花板,里面寒气袭人。倘若他不知“血堡”正因这组套房而得名,对此的印象可能会好些。千年以前,某个河流王所有的儿子全部在此惨遭屠杀,他们熟睡时被活活砍成碎片,再送回大陆给他们父亲。

  至于葛雷乔伊家的人,虽从未在自家城中遭他人谋害,但兄弟阋墙是常有的事,好在他的哥哥们全都死了。他嫌恶地环顾四周,并非因为怕鬼,只因墙上的壁毡长满青霉,床垫凹陷、闻起来有霉味,灯心草席则老旧而开裂。这些房间已有多年不曾使用,透着彻骨的湿意。“给我弄缸热水,赶紧给炉子生火。”他吩咐老妪,“记得把其他房间的火盆也点燃,多少能驱走寒意。还有,看在诸神的份上,赶快找个人把这些破草席都清掉。”

  “是,大人,就照您的意思。”她连忙逃走。

  过了一会,他们果真照他的要求弄来热水。虽然水温不高,很快就变凉了,而且还是海水,但洗去旅途风尘已然足够。他一边看着两名奴工燃起火盆,一边脱去沾满尘土的衣裳,准备换装去见父亲。他挑了柔韧的黑皮靴,银灰色的羊毛软裤,胸前绣有葛雷乔伊家金色海怪的黑天鹅绒外衣,又在脖子上戴了一串细金链,腰间系上一条漂白的皮带,再配上一把短刀和黑金剑鞘的长剑。他抽出短刀,用拇指测试刀锋,又从腰袋里拿出磨刀石擦了几下。他对自己保养武器的习惯颇感自豪。“在我回来以前,把房间弄暖和,铺好新席。”他取出一双有金线涡形装饰的黑丝手套戴上,同时警告奴工。

  席恩经由一条封顶石砌走廊回到主堡,脚步回音应着下方不休的怒涛。海中塔位于一座歪曲的海柱上,欲达该处,需经三座桥梁,且一桥比一桥窄。最后一座桥仅以木材与绳索做成,在海风吹拂下摇晃不止,彷若活物。席恩才走到一半,心便似跳了出来。遥远的下方恶浪袭岸,激起层层水花。小时候他可以快步跑过此桥,即使夜半时分也行。小孩子天不怕地不怕,他的怀疑悄声说,成年人则不然。

  门是灰色的木料,上面镶了铁钉。席恩发觉它从内拴上,便握拳敲门,谁知木屑竟刺穿手套,扎得他忍不住咒骂。木头潮湿长霉,铁钉早已锈蚀。

  过了半晌,有个身穿黑铁胸甲和圆形头盔的卫兵开了门,“你就是那个儿子?”

  “滚开,否则要你好看!”那人往旁边站开。席恩爬上蜿蜒的楼梯来到塔顶,发现父亲正坐在火盆边,身穿发霉的海豹皮连身长袍,从下巴到脚都包在里面。铁岛之王听见石阶上的脚步声,便抬头看他唯一在世的儿子。他比席恩印象中要渺小得多,瘦削不堪。巴隆·葛雷乔伊一向很瘦,如今更彷佛被神灵放进大锅,煮干了全身每一寸肌肉,仅余肤发。他体瘦如柴,一副硬骨架,而那张脸简直就像用燧石凿出,惟独一双黑眼十分锐利。父亲的头发历经岁月和海风摧残,成了冬日大海的灰色,其间缀了几朵白浪,未经扎理,垂下过肩。

  “九年了?”最后巴隆大王开口。

  “十年。”席恩回答,脱下被刺破的手套。

  “你被他们带走时是个孩子,”父亲说,“现在呢?”

  “我已长大成人,”席恩答道,“我是您的亲生骨肉,也是您的继承人。”

  那是好久以前的事了

  巴隆大王哼了一声,“这我可不敢确定。”

  “我会让您确定。”席恩向他保证。

  “你说十年?史塔克那家伙养你的时间和我一样长,你现在更成了他的使节。”

  “不。”席恩道,“艾德大人已死,他被兰尼斯特家的太后斩首示众。”

  “史塔克和那个砸破我城墙的劳勃,他们两个都死了。我发过誓一定要亲眼见他们进坟墓,现在果真如愿以偿。”他皱起眉头,“可遇上湿冷天气,我的关节还是会痛,和他们在世时没两样。所以到头来这有什么意义呢?”

  “当然有意义,”席恩走上前,“我带来一封信--”

  “是奈德·史塔克教你穿成这样?”父亲眯起眼睛,打断他的话,“他喜欢你穿天鹅绒和丝衣服,当他的乖女儿?”

  席恩只觉血气上涌,“我才不是他女儿!您不喜欢我的衣服,我换就是。”

  “非换不可。”巴隆大王甩开皮袍,站起身来。他没有席恩印象中那么高。“你脖子上戴的东西--用金子还是用铁换来?”

  席恩摸摸金链,他竟然忘了。那是好久以前的事了啊……依照古道,女人可以花钱买装饰品打扮自己,然而战士所穿戴的饰品,必得从自己杀死的敌人身上夺来,所谓“付铁钱”是也。

  “席恩,你脸红得跟闺女一样。我再问你一遍:你付的是金子,还是铁钱?”

  “是金子。”席恩坦承。

  父亲伸手抓住项链猛力一扯,差点没把席恩的脖子扭断,幸好链子先掉。“我女儿的爱人是把斧头,”巴隆大王说,“我绝不准我儿子打扮得跟个婊子似的!”他把项链丢进火盆,断链滑入燃烧的炭火。“果不出我所料,青绿之地上你养尊处优,史塔克家把你变成跟他们一个样!”

  “你错了,奈德·史塔克是囚禁我的狱卒,而我体内仍然流着海盐与钢铁的血脉。”

  巴隆转过身,伸手到火盆上取暖。“话虽如此,史塔克家那小鬼可把你当成训练有素的信鸦,乖乖带着他的小纸条来见我。”

  “这绝非什么纸条,”席恩道,“他开的条件是我提议的!”

  “这么说来,小狼很听你话,是不是?”巴隆大王似乎颇觉有趣。

  “没错,他听我的。我和他一起打猎,一起练剑,一起吃饭,一起打仗,我已经赢得了他的信赖,他把我当作哥哥一样,他--”

  “住口!”父亲指着他的脸,“不准你在这里,在派克城中,在我的面前说你是他‘哥哥’,你真正的哥哥就是被这个人的父亲杀的,难道你忘了你的亲哥哥罗德利克和马伦?”

  “我什么也没忘。”老实讲,哥哥根本不是奈德·史塔克所杀。罗德利克在海疆城死在杰森·梅利斯特伯爵手里,马伦则葬身于崩塌的南塔之中……不过倘若命运使他们碰上史塔克,想必他也会毫不迟疑地杀了他们吧。“哥哥们的样子我记得很清楚。”席恩坚持,他当然记得罗德利克酒后赏他的耳光,以及马伦恶毒的嘲弄和无休无止的谎言。“我同时还记得,我的父亲原本是个国王。”他拿出罗柏的信,向前一推。“信在这里……陛下,请您过目。”

  巴隆大王揭去封蜡,展开羊皮纸,那双黑眼来回扫视。“所以这小鬼想要再给我一顶王冠,”他说,“只要我帮他除掉敌人。”他的薄唇露出一抹微笑。

  “罗柏现下正准备攻打金牙城,”席恩道,“攻陷之后,他只需一天时间便可穿越丘陵。泰温大人的军队目前驻于赫伦堡,完全与西部隔绝,弑君者则被关在奔流城。西境只剩史戴佛·兰尼斯特爵士和他那群刚募集的新兵与罗柏作对。史戴佛爵士会将兵力部署在罗柏和兰尼斯港之间,也就是说,我们若从海上进犯,兰尼斯港将无力反抗。倘若神灵眷顾,我们很可能在兰尼斯特军尚未发觉前便拿下凯岩城。”

  巴隆大王哼了一声,“从没人能攻陷凯岩城。”

  “除了我们。”席恩微笑道。多么美妙!

  可惜父亲没笑,“罗柏·史塔克让你回来就为了这个?要你说服我同意他的计划?”

  “这是我的计划,不是罗柏的。”席恩骄傲地说。没错,接下来的胜利也会是我的,还有最后的王冠。“如果您同意,我将亲自领军。待我军自兰尼斯特手中拿下凯岩城,请您将之赐给我作为奖赏,我将在那里建立根据地。”有了凯岩城,他便能吞并兰尼斯港和西部富庶的黄金领地,那将是葛雷乔伊家族从未有过的财富与荣耀。

  “就凭这几个字,你的胃口倒不小。”父亲又把信读过一遍,“这狼崽子可没提奖赏的事,他只说你代表他,要我乖乖听话,派出舰队和大军为他作战,然后给我一顶王冠。”他抬起燧石般的眼睛,直视儿子。“他会‘给’我一顶王冠。”他复诵一遍,语气尖锐了许多。

  “那只是措辞不佳,实际上--”

  “实际上就是这个意思。那小鬼要‘给’我一顶王冠,既然是给的,就可以再收回去。”巴隆公爵手一挥,把信丢进火盆,正好落在项链上。羊皮纸四角卷起,发黑,起火燃烧。

  席恩简直不敢相信,“你疯了吗?”

  父亲反手便是一记耳光,“注意你的言辞。这里可不是临冬城,我也不是罗柏那小毛头,你没资格对我这样说话。我是派克岛掠夺者之首,海盐王与磐岩王,海风之子,我不需任何人施舍王冠,我付出铁钱,亲自夺取,就和五千年前的‘血手’乌伦一样。”

  席恩后退几步,远离父亲突如其来的暴怒口吻。“那你就去拿吧!”他吼道,脸颊隐隐作痛。“你就自封铁岛之王吧,没人会理睬你……等战争结束,胜利者只会看到一个头戴铁冠的蠢老头,傻笑着站在海边!”

  他们也只有这条路可走

  巴隆大王哈哈大笑:“不错,起码你不是懦夫,同样地我也不蠢。你以为我召集舰队是为了好看?我打算用刀剑与烈焰打出一片江山……但不是从西部,更不能照着小鬼国王罗柏的意思。凯岩城太坚固,何况泰温大人精明无比。对,我们是可能攻下兰尼斯港,但绝对守不住。我属意的是另一颗果实……或许没那么甜,可是一样成熟番透,高挂枝头,无人摘采。”

  是哪里呢?席恩刚想开口,却蓦然得到了答案。

第12章 丹妮莉丝

  多斯拉克人称彗星为“西拉克·魁亚”,意为“泣血之星”。老人们窃窃私语说这是恶兆,但丹妮莉丝·坦格利安早在火葬卓戈卡奥当晚便已见到此星,她的小龙也在那时苏醒。这是真龙回归的使节,她充满感动地仰望夜空,一边告诉自己,这是天上诸神为我派来的指路星。

  然而当她说出心中打算,女仆多莉亚却畏惧地说:“卡丽熙,那里是红土荒原啊。骑马民族都知道,那是个荒凉恐怖的地方。”

  “彗星所指的方向,就是我们前进的路途。”丹妮坚持……但事实上,他们也只有这条路可走。

  她不敢向北,因为那会进入有“多斯拉克海”之称的辽阔草原,而他们遇上的头一个卡拉萨便会将她残破不堪的队伍吞噬殆尽,战士会被尽数诛杀,余人将沦为奴隶。河流以南的“羊人”之地同样不可行,她的队伍实在太弱,连面对那支不好战的民族都无法抵挡,而拉札林人没有任何理由善待他们。她考虑过沿河朝东南方的下游走,去弥林、渊凯和阿斯塔波等港口。但拉卡洛提出警告:波诺的卡拉萨正是朝着那个方向,驱赶着数千奴隶,准备去奴隶湾沿岸如脓包般滋生的奴隶市场中贩售。“我何惧波诺?”丹妮反问,“他从前是卓戈的‘寇’,对我向来客气。”

  “对您客气的是波诺寇,”乔拉·莫尔蒙爵士说,“波诺卡奥会杀了您。当初正是他最先离弃卓戈,一万战士追随于他,而您只有一百人。”

  不,丹妮心想,我只有四名战士,其余都是老弱妇孺和没绑辫子的小孩。“我有龙。”她指出。

  “他们刚刚孵化,”乔拉爵士道,“亚拉克弯刀一挥,就要了他们小命。其实波诺大概会据为己有,龙蛋比红宝石值钱,活生生的龙更是无价之宝。全世界就这么三只,女王陛下,任何人见了都会垂涎三尺。”

  “他们是我的。”她强硬地说。缘于她的信念和渴求,经由她夫君、她尚未出世的儿子和巫魔女弥丽·马兹·笃尔的死,他们方才来到人世。他们诞生时,丹妮亲身走入烈火,而他们自她肿胀的胸乳上吸吮奶水。“只要我活着,谁也别想抢走他们。”

  “若遇上波诺卡奥,只怕您自己都活不长。遇上贾科卡奥或其他人也一样。您不能和他们走在一起。”

  莫尔蒙被丹妮任命为第一个“女王铁卫”……既然他的意见和预兆相符,那她的方向也就明确了。于是她召集子民,骑上银马。她的头发已在卓戈的火葬堆里焚尽,所以女仆为她戴上“赫拉卡”--卓戈在多斯拉克海上捕杀的白狮--的毛皮,骇人的狮首正好形成兜帽,遮盖她的光头,狮皮则成了天然披风,从肩头垂下背部。那只乳黄色的龙偎在她身边,伸出黑色利爪,深深陷进狮鬃,尾巴则缠绕她的手臂。乔拉爵士一如往常,骑马不离左右。

  “我们跟随我的彗星,”丹妮对她的卡拉萨说。命令一旦下达,便不再有人反对。他们本是卓戈的子民,如今都是她的人。他们称她为“不焚者”和“龙之母”,她的话语,便是他们的律法。

  他们夜间骑行,白昼则躲在帐篷内避开烈日。没过多久,丹妮便领会到多莉亚所言不虚,这里果真是不毛之地。他们不得不沿路留下已死和垂死的马匹,因为波诺、贾科和其他人抢走了卓戈最好的牲口,只留给丹妮老瘦病弱、跛脚、虚弱和坏脾气的畜生。留下来的人也是同样状况。他们并不强壮,她告诉自己,所以我必须展现力量,不能害怕,不能示弱,不能疑虑。无论我心里有多恐惧,在他们面前,我必须以卓戈的卡丽熙之姿出现。她觉得自己比十四岁的实际年龄苍老许多,如果说她曾经是个孩子,那段岁月已告结束。

  行至第三天,便有人倒下。一位有着蒙昧蓝眼,牙齿掉光的老人,力竭落马,无法起身,一小时后断了气。血蝇围绕尸体,将他的恶运传给世人。“他的时辰已到,”女仆伊丽宣布,“任何人都不该活得比自己的牙齿更久。”余人纷纷赞同。丹妮吩咐他们杀死一匹虚弱濒死的马儿,好让死者骑着进入夜晚的国度。

  两天之后的晚上,又有一名女婴丧命。她母亲痛苦的哀嚎持续终日,而众人无能为力。这可怜的孩子年纪太小,还不能骑马。她不能进入夜晚的国度那无止无尽的黑色草原,她必须再度投胎。

  红色荒原中草料难寻,饮水更少。这是一片干枯而荒凉的土地,有低矮的丘陵和饱经风蚀、贫瘠无比的原野。他们越过干如枯骨的河床,马匹赖以维生的是褐黄坚韧的恶魔草,它们丛生于岩石下、枯树底。丹妮派斥候趋前探查,但他们既没找到水井,也未发现甘泉,唯有枯浅凝滞、曝于烈日的苦水池。而越是深入荒原,找到的池子便越来越小,池与池之间的距离越来越长。假如这片由岩块,砂石和红土构成的无垠荒野上也有神明,那他们必定严厉而无情,对祈雨之祷不闻不问。

  她的乳奶已经干涸

  酒最先喝完,之后没多久,马王们喜爱尤胜蜜酒的发酵马奶也见了底,接着是面包和肉干。由于派出的猎人找不到猎物,他们只好靠死马的肉充饥。死亡接踵而至,虚弱的孩童、满脸皱纹的老妇、病患、弱智和冒失鬼……一一被残酷的大地夺去性命。多莉亚日渐憔悴,眼窝凹陷,原本柔顺的金发变得稻草般脆弱。

  丹妮和别人一样忍饥受渴。她的乳奶已经干涸,乳头干裂流血。她一天一天瘦下去,最后仿如一根粗短坚硬的棍子,然而她担心的是那三条小龙。她的父亲在她出生前便已遇害,英勇的哥哥雷加亦然;母亲在暴风肆虐的寒夜将她带到人间,自己则因难产而亡;温和的威廉·戴瑞爵士以他自己的方式疼爱着她,却在她幼时身染绝症;后来,哥哥韦赛里斯,卓戈卡奥,她的日和星,还有她那未出世的儿子,也全都被诸神夺去。我绝不让他们抢走我的龙,丹妮发誓,绝不会。

  从前在潘托斯,她在伊利里欧总督的宅院里见过在墙边潜行的小猫,骨瘦如柴,她的龙现在就和它们差不多……可是张开翅膀就不同了,他们翼展是身长的三倍,每一只翅膀都是一片半透明的精巧皮肤,色彩斑斓,紧致地张在长长的细骨之间。倘若仔细观察,你会发现幼龙的身躯基本由脖颈、尾巴和翅膀组成。他们好小啊,她一边用手给他们喂食,心里一边想。其实应该说是“试图”喂食,因为小龙不肯吃东西。他们一见血红的马肉片,便嘶叫吐气,鼻子喷出热气,就是不肯进食……后来,丹妮想起小时候韦赛里斯说过的话。

  只有巨龙和人类享受熟食,他这么说。

  于是她吩咐女仆把肉烤焦,小龙见状立刻急切争食,头像蛇一般窜动抢夺。从此,只要肉是烧过的,他们便每日吞下数倍体重的份量,终于渐渐茁壮。丹妮对他们光滑的鳞片颇感惊奇,龙鳞还会散发热气,到了寒冷的夜里尤其明显,彷佛全身都在冒烟。

  每天傍晚,当卡拉萨拔营出发时,她都会挑一只龙骑负在肩。另外两只则关进一个木条笼子,挂在伊丽和姬琪的坐骑之间。她俩紧跟在后,丹妮决不容他们离开自己的视线,也唯有如此,才能令他们平静下来。

  “伊耿的龙取了远古瓦雷利亚神祗的名讳,”某天早上,经过整夜跋涉,她对自己的血盟卫说,“维桑尼亚的龙名叫瓦格哈尔,雷妮丝的是米拉西斯,伊耿自己骑着‘黑死神’贝勒里恩。据说瓦格哈尔呼出的气息温度极高,可以融化骑士铠甲,并把盔甲里的人活活烤熟。米拉西斯能连人带马一口吞下,至于贝勒里恩……它吐出的火焰如它的鳞片一般漆黑如夜,双翼的阴影足可遮住繁华市镇。”

  多斯拉克武士有些不安地看着孵化不久的小龙。其中最大的一只浑身黑亮,黑鳞上穿插着猩红条纹,与翅膀和角的色泽遥相呼应。“卡丽熙,”阿戈小声说,“那就是贝勒里恩,他投胎转世了。”

  “吾血之血,或许如你所言,”丹妮郑重地说,“但他既获新生,自当有个新名。我要以被诸神夺走的亲人为他们命名。绿色的那只就叫雷哥,因为我英勇的哥哥便是死在绿叉河畔。白金相间的那只取名韦赛利昂,韦赛里斯虽然残酷、软弱又胆小,但他终究是我哥哥。他的龙将为他完成心愿。”

  “黑色的这只呢?”乔拉·莫尔蒙爵士问。

  “黑色的,”她说,“叫卓耿。”

  小龙固然日渐强壮,她的卡拉萨却不断萎缩。大地越趋荒凉,连恶魔草都逐渐稀少,马儿一匹匹倒下,逼使她的部分子民徒步前进。多莉亚得了热病,病情急速恶化。她的嘴唇和手都长了血泡,头发大把脱落,直到某天傍晚她连上马的力气都没了。乔戈说他们必须抛下她,或者把她绑在马鞍上。然而丹妮记得那天晚上,在多斯拉克海,正是这位里斯女孩教给她性爱的奥秘,使卓戈与她水乳交融。于是她打开自己的水袋喂多莉亚喝水,用湿布为她擦额头,握着她颤抖的双手直到她断气,方才允许卡拉萨继续前进。

  一路不见人迹。多斯拉克人开始畏惧私语,认为彗星将他们带进不名炼狱。某天早上,众人在饱经风蚀的黑色乱石堆中扎营,丹妮去找乔拉爵士。“我们迷路了吗?”她问,“这片荒原到底有没有尽头?”

  “有的。”他疲惫地回答,“女王陛下,我见过商人画的地图。虽然少有商旅从此地通过,但在遥远的东方,确有伟大的王国,充满奇观的城市,例如夷地、魁尔斯、阴影旁的亚夏……”

  “我们能活着走到吗?”

  “我不敢对您隐瞒,这条路的艰苦实在超乎想象。”骑士脸色发灰,显然筋疲力竭。他和卓戈卡奥的血盟卫决斗当晚所受的臀伤始终未能全愈,她发现他每次上马都痛得皱眉,骑在马上也十分虚弱。“继续前进或许会走向毁灭……但我可以确定,如果我回头,一切就都完了。”

  丹妮轻轻吻了他的脸颊,见他露出笑容,她感到非常振奋。即便为了他,我也必须坚强起来,她沉重地想,他只是一介骑士,而我却是真龙血脉。

  他们找到的下一个池子池水滚烫,充满硫磺的臭味,然而他们水袋已空,别无选择。多斯拉克人用瓶罐盛水,待水降温后饮用。臭味并未因此而稍减,不过水就是水,而他们实在口渴难耐。丹妮绝望地看着远方的地平线。他们的人数已经减少了三分之一,红色荒原却依旧无边无际。难道这颗彗星是为了嘲笑我而生的吗?她抬头看着天际的伤痕,心里想,难道我横越半个世界,目睹巨龙重生,最后却要与他们同葬酷热荒漠?她不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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