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凯特琳
“夫人,您还是把头包住,”他们骑马踽踽北行,途中罗德利克爵士一再告诫她,“不然会着凉的。”
“罗德利克爵士,淋点雨没什么大不了。”凯特琳回答。她的湿头发沉甸甸地垂下来,一撮松掉的发束黏贴在额头上,不难想像自己的模样有多狼狈,但这次她却不在乎。南国的雨柔软而温和,凯特琳喜欢用脸颊去体会这种轻如慈母亲吻的感觉。这感觉将她带回到童年时代,忆起在奔流城度过的那些灰蒙蒙的日子。她记得饱溢湿气的神木林,枝干低垂;记得弟弟追着她跑过一堆堆湿叶,笑声清脆。她也记得和莱莎玩泥巴的种种情景,记得泥团在手中的重量,滑溜的褐泞在指间流动的感觉。后来,她们咯咯笑着把做好的泥饼端给小指头吃,他竟当真吃了一堆,足足病了一个星期。啊,记得当时年纪还小。
凯特琳本以为自己早已忘却了这些事。北境的雨寒冷而无情,有时入夜还会成霜。说是滋养生殖,转眼就变成作物杀手,连成人遇上也纷纷走避。这种雨,哪是给小女孩玩的呢?
“全身都湿透了,”罗德利克爵士抱怨,“湿到骨子里去了。”他们周围树林浓密,叶梢的落雨声伴着马蹄行走泥泞的响动。“夫人,我们今晚该找个有火的地方歇歇,若能吃点热东西更好。”
“前面路口有家旅店。”凯特琳告诉他。她年轻时与父亲外出曾多次在此借宿。霍斯特·徒利公爵壮年时在城里待不住,总是骑马到处晃荡。她还记得旅馆主人是个不分昼夜嚼着烟叶、名叫玛莎·海德的胖女人。玛莎似乎永远都是笑容满面,还常拿蛋糕给孩子们吃。她的蛋糕浸过蜂蜜,吃起来香味浓郁。只是凯特琳很怕她的笑容,因为烟草把牙齿染成了暗红色,笑起来似乎血淋淋,怪吓人的。
“有旅馆当然好,”罗德利克爵士满心向往地重复了一遍。“不过……我们最好还是别冒险,为了避免被人认出,还是找家民居借宿比较妥……”这时路上传来盔甲铿锵、马匹嘶鸣和雨水溅洒的声音,他急忙住口。“有人。”他一边出声警告,一边伸手握住剑柄。即便是在国王大道,小心谨慎也绝对有益无害。
他们循声而去,绕过一个慵懒的弯道,看见那一群成纵队行进的人马,全副武装,正嘈杂地渡过涨水的溪流。凯特琳拉住缰绳让他们先行。骑在队伍前列的人高举的旗帜已然湿透,垂挂下来,看不清晰。但来人都穿着蓝紫色的披风,海疆城的银色飞鹰纹章在肩头飞扬。“是梅利斯特家的人。”罗德利克爵士朝她耳语,生怕她不知道。“夫人,我看您还是把兜帽拉起来吧。”
凯特琳没有照办。杰森·梅利斯特伯爵本人就在队伍里面,骑士们围绕四周,身边是儿子派崔克,侍从们则跟在后方。她一眼就看出他们是赶往君临参加首相的比武大会。过去这一个星期,国王大道上到处都是骑士和自由骑手,带着竖琴和皮鼓的吟游诗人,满载啤酒花、玉米和一桶桶蜂蜜的马车,还有生意人,工匠和妓女,汹涌的人潮使得国王大道拥挤不堪,所有人都往南走。
她不顾被认出的风险,好好地打量了杰森伯爵一番。上次见他还是在她婚宴之上,当时他只顾着和她叔叔说笑。梅利斯特家族是徒利家族的臣属,此人出手送礼向来大方。如今他的棕发间杂了几丝白色,岁月把他的脸庞凿出了痕迹,却并未减损他的骄傲,他骑在马上的神情天不怕地不怕。凯特琳实在羡慕,她自己担惊受怕可太多了。他们经过时,杰森男爵简单地点头致意,但那只是贵族老爷路遇陌生人时的基本礼貌。那双锐利的眼睛并没有认出她,而他儿子则根本连看都懒得看。
“他竟没认出您。”之后罗德利克爵士疑惑地说。
“他只看到两个又湿又累,溅满泥浆的旅人站在路边,绝想不到其中一个会是他主子的女儿。我想我们就算进了旅馆也会很安全的,罗德利克爵士。”
旅馆位于三河汇流处以北的岔路口,他们抵达时天已快黑。玛莎·海德还在嚼她的烟草,比凯特琳记忆中胖了点,头发也灰白了些,好在她只草草瞟了他们一眼,没有露出恐怖的血腥微笑。“只剩楼上两间客房,别的没了,”她一边说,嘴里一边嚼个没完。“两间都在钟塔下,所以不用担心错过用餐,只是有人会嫌吵。没办法,人太多,我们差不多客满了。如果不要,就请两位上路。”
他们当然要。房间在低矮积尘的阁楼内,要经过狭窄老旧的楼梯爬上去。“把鞋子留在这儿,”玛莎收了钱后告诉他们,“伙计待会儿来清理。我可不想看你们踩着烂泥上楼。注意钟声,来晚了就没得吃了。”她脸上没有笑容,也只字未提香甜的蛋糕。
当晚餐的钟声真的敲响时,简直震耳欲聋。凯特琳换了干衣服,正坐在窗边,凝视雨滴溜下窗棂。玻璃模糊不清,水珠密布,雨夜正要降临。凯特琳勉强分辨得出两条大路交会处的泥泞渡口。
看到岔路,她飘忽的视线不禁停了下来。假如他们由此向西,便可轻松愉快地抵达奔流城。父亲总会在她需要的时候给予睿智的建议,她也渴望和他谈谈,警告他即将来临的风暴。倘若临冬城当真不免一战,奔流城更是首当其冲,因为它既靠近君临,西面又有如阴影般的凯岩城势力。若是父亲身体健康一点,她或许还会考虑,然而霍斯特·徒利卧病在床已有两年之久,凯特琳不愿再加重他的负担。
东边的路比较崎岖,也更险恶,攀越岩石山丘和浓密树林,进入明月山脉,再穿过陡峭隘口和深渊绝壁,则会到达艾林谷,以及更远处崎岖多石的五指半岛。雄立于艾林谷顶端的鹰巢城固若金汤,高塔直向天际。在那里她可以找到妹妹莱莎……或许还能找到某些奈德求索的答案。莱莎信里想必有所保留,不敢多说,说不定她正持有奈德需要的证据,足以导致兰尼斯特家的毁灭。倘若真的开战,他们也需要得到艾林家族和其臣属的东境贵族们的支持。
然而山路崎岖难行,危机四伏。影子山猫四处出没不提,落石是常有的事,山区氏族部落更是目无法纪的盗匪,他们从峰峦间呼啸而至,杀人越货后,一见峡谷派出骑士追剿,便如积雪融化般消失得无影无踪。就连琼恩·艾林如此少见的英明领主,每次穿越山脉也必定带上大批人马。而此刻凯特琳惟一的人马是个老骑士,惟一的屏障是他的忠诚。
不,她想,奔流城和鹰巢城以后再说,此刻她应该北上直取临冬城,她的三个儿子和重责大任正对她翘首以盼。只等安然渡过颈泽,她便可对奈德的封臣宣布身份,然后派信使骑马先行,发布国王大道戒严的消息。
雨丝遮蔽了岔路远方的田野,但凯特琳记忆里的风景依旧清晰。市集在路的那一头,再走一里有个村落,五十来间白色农舍围绕着一间小小的石砌圣堂。经过漫长而平静的夏季,如今村里的房舍想必更多了。由此向北,国王大道与三叉戟河的支流绿叉河平行,穿过肥沃谷地和青葱林荫,穿过繁荣市镇、坚实农庄以及河间贵族的城堡。
凯特琳对每一位河间贵族都了若指掌:积怨已久的布莱伍德和布雷肯家族,每有纷争她父亲就得出面调停;身为家族最后传人的河安伯爵夫人蛰居于赫伦堡空寂的地窖里,整日与逝者相伴;暴躁的佛雷侯爵死了七任太太,他巍立大河两岸的孪河城里早已四代同堂,内家、外家、私生、百系,难以尽数。他们全都是徒利家的封臣,宣誓效忠于奔流城。但倘若战争真的爆发,凯特琳却不知道这样的阵容够不够坚强。父亲是世上最坚定最可靠的人,届时他一定会召集封臣……然而诸侯们都会来么?戴瑞家、莱格家和慕顿家虽然也都是奔流城的臣属,然而在三河之役中,他们却与雷加·坦格利安并肩作战。佛雷侯爵则是战争结束后方才带着人马姗姗来迟,不禁让人怀疑他原本打算为哪一边效力(事后,他郑重其事地向胜利者表示自己一直站在他们这一边,但从那以后父亲便改口叫他“迟到的佛雷侯爵”)。不能开战,凯特琳焦急地想,绝不能让战争爆发。
钟声停止,罗德利克爵士过来敲她房门。“夫人,我们快下去罢,不然恐怕吃不到东西了。”
“过颈泽之前,我们不以爵士、夫人相称会比较安全,”她告诉他,“扮成寻常旅人不会引人注意。嗯,就说我们是父女出门探亲好了。”
“那就这样办,夫人。”罗德利克爵士刚表同意,凯特琳便笑了起来,他才恍然大悟自己又说错了话。“习惯了,一时真改不过来,夫……女儿。”他伸手想捻他早已不见的胡子,不由得困窘地叹气。
凯特琳挽起他的手。“来罢,老爹,”她说,“玛莎·海德烧得一手好菜,我想你会喜欢的。不过千万别当面夸她,她那张笑脸还是不看为妙。”
大厅很长,通风良好,一边立着一排大木酒桶,另一边则是火炉。跑堂小弟拿着烤肉叉子跑来跑去,玛莎从酒桶里倒出啤酒,嘴里嚼的烟草却也没停。
长椅上座无虚席,村民和农夫与来历各异的旅客并肩而坐。一手黑一手紫的染坊师傅和满身鱼腥的讨河人坐在一起;浑身肌肉的铁匠缩着身子挤在瘦小的老修士旁边;一副硬汉模样的流浪武士和轻声细语的生意人像老友般交换着路上的消息。
然而用餐的人里有太多带着刀剑,看得凯特琳有些担心。坐在炉边那三个佩着布雷肯家的红色骏马徽章,还有一大群身穿蓝钢环甲,肩披银灰披风的人,他们肩头所绣的正是她熟悉的佛雷家双塔纹章。她一一打量他们的脸,但他们年纪都太小,认不出来。里面年纪稍长的,在她嫁到北方时也不过是布兰现在的年龄。
罗德利克爵士在靠近厨房的长椅上找到两个位子,饭桌对面坐了个英俊的年轻人,手里正拨弄着木头竖琴。“好心人,七神保佑你们。”他们坐下时他开口道。一个空酒杯摆在他面前。
“也保佑你,好歌手。”凯特琳回答。罗德利克爵士用一种“现在就要”的口气叫了面包、肉和啤酒。歌手约莫十八岁,他大胆地瞧着他们,问他们打哪儿来,往哪儿走,路上有些什么消息等等,连珠炮似的一串问题,叫人不及反应。“我们两个星期前从君临出发的。”凯特琳挑了最安全的问题回答。
“我正要去那儿呢。”年轻人道。果然不出她所料,他对说自己的事远比听他们的事感兴趣。歌手们最爱的莫过于炫耀自己的声音。“首相比武大会上财主老爷肯定多的是,上回我赚的钱多到搬不动……呃,只可惜我后来把注下在’弑君者‘身上,输了个精光。”
“诸神在上,赌徒本该遭天谴。”罗德利克爵士口气严峻。身为北方人的他,和史塔克家一样对比武大会没好感。
“我知道老天看我不顺眼,”歌手说,“所以你那些神和百花骑士联手把我坑惨了。”
“想必你学到教训了。”罗德利克爵士道。
“可不是嘛。这回我要把注下在洛拉斯爵士身上。”
罗德利克爵士又想捻不存在的胡子,他还来不及回敬对方,跑堂小弟便急急赶了过来,在他们面前奉上一盘盘面包,又从叉子上切下烤成棕色,流着热汤汁的肉片。另一个叉子上则有小洋葱、红辣椒和肥美的蘑菇。罗德利克当下就狼吞虎咽起来,那侍者又跑去帮他们盛啤酒。
“我叫马瑞里安,”歌手边说边拨着一根琴弦,“想必你们在别的地方听过我表演?”
听他这种口气,凯特琳不禁微笑。吟游诗人鲜少光临地处极北的临冬城,但她在奔流城的少女时代常见识这类人。“恐怕没有。”她告诉他。
他在琴上弹出一个哀伤的音符。“那是你的损失。”他说,“你听过最好的歌手是谁?”
“布拉佛斯的阿利亚。”罗德利克爵士立刻应道。
“唉,我比那老骨头高明多啦。”马瑞里安说,“如果你肯花个银币,我很乐意证明给你看。”
“我是有两个铜板,但我宁可把钱扔到井里也不想听你鬼叫。”罗德利克爵士没好气地说。他讨厌歌手是出了名的,他认为女孩子家学点音乐固然很好,但身体健康的男孩竟然不碰刀剑,反而拿个竖琴哼哼唱唱,实在太不像话。
“你爷爷讲话真酸,”马瑞里安对凯特琳说,“我本来是想歌颂你的美貌哪。说实话,我这嗓子生来就是要唱歌给国王和大老爷听的。”
“噢,看得出来,”凯特琳道,“据说徒利家老爷爱听音乐,想必你一定到过奔流城吧?”
“去过不知多少次了哪,”歌手轻飘飘地说,“他们还专门帮我备了一间客房,我和他家少爷熟得跟哥们儿一样。”
凯特琳微笑,心想不知艾德慕听了会作何反应?她弟弟自从喜欢的女孩子被一个歌手给睡了之后,他对这个行业便痛恨至今。“那临冬城呢?”她又问,“你去过北方吗?”
“我去那儿做什么?”马瑞里安反问,“那里冰雪满天飞,出个门都裹得厚厚的,而且史塔克家的人哪懂什么音乐?他们只爱听狼嚎罢了。”这时她隐约听见房间远端传来开门的声音。
“老板,”一个随从的声音从她身后传来,“找个人帮我们喂马,我们家兰尼斯特大人要房间和洗热水澡。”
“诸神在上。”罗德利克道,凯特琳急忙伸手制止他,她的手指紧紧攫住他的前臂。
玛莎·海德露出那招牌式的可怖的腥红微笑,忙着打躬作揖。“大人,真对不住,可咱们真的客满了。”
凯特琳看到他们一行四人:一个穿着守夜人黑衫的老头,两个仆从……还有他,小个子好端端地站在那里。“我手下睡马厩就好,至于我嘛,你也看得出来,我不需要多大的房间。”他自我解嘲地嘻嘻一笑。“所以只要火够温暖,稻草里没太多跳蚤,我就很乐意啦。”
玛莎·海德急得不知如何是好。“大人,我们真是没办法,都是这比武大会害的,人多得不像话,喔……”
提利昂·兰尼斯特从口袋里取出一枚钱币,上抛过头,接住,又弹一遍。即使坐在房间对面的凯特琳也看得见那是闪闪发亮的黄金。
一名穿着褪色蓝斗篷的自由骑手摇晃着站起身。“大人,您若不嫌弃,就将就将就我的房间吧。”
“这家伙聪明,”兰尼斯特边说边把金币丢过来,自由骑手在空中伸手接住。“身手也不赖。”侏儒转身对玛莎·海德说,“吃的方面,我想应该没问题吧?”
“什么都行,大人,您要吃什么都行。”老板娘再三保证。吃到噎死最好,凯特琳心想,然而她眼前浮现的却是布兰浑身浴血,难以呼吸的景象。
兰尼斯特瞄了离他最近的餐桌一眼。“我手下跟这些人吃一样的东西就成,不过份量加倍,我们骑了好长一段路。帮我烤只鸟,鸡鸭鸽子都行。再来一壶你最好的葡萄酒。尤伦,你要跟我一起吃吗?”
“好啊,大人,就跟您一起吃吧。”黑衣弟兄回答。
侏儒连看都没看房间这边一眼,凯特琳心里暗自庆幸,还好自己的位置与他们隔了这么多拥挤的餐桌和长凳。这时马瑞里安突然跳将起来。“兰尼斯特大人!”他叫道,“我可能荣幸地在您用餐时为您娱乐助兴?让我为您唱一首歌颂令尊大人君临大捷的歌罢!”
“那我不反胃死才怪。”侏儒酸酸地说。他用大小不一的眼睛打量了歌手一眼,正准备挪开视线……却看到了凯特琳。他困惑地看了她半晌,她别过头,但为时已晚。侏儒露出微笑。“史塔克夫人,好个意外的惊喜。”他说,“很遗憾没能在临冬城见到您。”
马瑞里安张大了嘴,看着她缓缓起身,表情从困惑转为懊恼。她听见罗德利克爵士咒骂。若是提利昂在长城多待几天就好了,若是……
“史塔克……夫人?”玛莎·海德粗声道。
“我上次在此投宿时,还是徒利家的凯特琳。”她告诉老板娘。她听见人群低声议论,感觉到众人的眼光集中在自己身上。凯特琳环顾房间,看着众位骑士和誓言骑士,然后深吸一口气,缓和狂乱的心跳。她真要冒险吗?没有时间仔细思量,机会转瞬即逝。她只听见自己的声音在耳际回荡。“坐在角落那位先生,”她先前没注意到这位年纪较长的人。“您外衣上绣的可是赫伦堡的黑蝙蝠?”
那人连忙起身答道:“是的,夫人。”
“家父是奔流城的霍斯特·徒利,敢问河安夫人是不是他忠实的盟友?”
“她当然是。”那人坚定地回答。
罗德利克爵士静静地站起来,抽出鞘里的剑。侏儒眨着眼睛,一脸茫然,两只大小不一的眼睛里闪着迷惑。
“红色骏马纹章向来受奔流城欢迎礼遇,”她对火炉边的三人说,“家父将裘诺斯·布雷肯伯爵视为追随他最久也最忠心耿耿的封臣。”
三位士兵交换着不太确定的眼神。“我们家大人感激令尊的信任。”
“我羡慕令尊有这么多好朋友,”兰尼斯特讥讽地说,“但史塔克夫人,我不明白您这么做有何目的。”
她没理会他,径自转向那群穿灰蓝衣服的人。这二十多个人才是关键所在。“佛雷家的双塔标志我也很熟悉,诸位爵士先生,不知你们家主人近来可好?”
他们的领队站起来。“夫人,瓦德大人他很好。他打算在九十岁命名日那天迎娶新夫人,希望有幸可以请到令尊大人到场增光。”
提利昂·兰尼斯特听了不禁偷笑,然而这时凯特琳已然确定他逃不掉了。“此人以客人的身份来到我家,意图谋害我七岁的儿子。”她指给全场的人看。罗德利克爵士提着剑走到她身边。“以劳勃国王和诸位侍奉的贵族大人之名,我请求你们将他绳之以法,并协助我将他送至临冬城,听候国王律法发落。”
一时之间,凯特琳不知道究竟是十数支长剑齐声出鞘的声音比较悦耳,还是当下提利昂·兰尼斯特脸上的表情更教人痛快?!
第二十九章 珊莎
珊莎与茉丹修女和珍妮·普尔乘着轿子前往首相的比武大会。轿子的帘幕是用黄丝织成,做工极为精细,她可以直接透过帘幕,看到远方,而帘幕把外面的世界染成了一片金黄。城墙外,河岸边,百余座帐篷已然搭起,数以千计的平民百姓前来观赏。比武大会的壮观教珊莎看得喘不过气:闪亮的铠甲,披金挂银的高大战马,群众的高声吆喝,风中飘荡的鲜明旗帜……还有那些骑士,尤其是那些骑士。
“这比歌谣里唱的还棒。”当她们在列席的领主和贵妇们中间找到父亲安排的座位时,她不禁轻声说。这天珊莎穿了一件绿色礼服,正好衬出她棕红色的头发,漂亮极了。她自知众人看着她的眼神里漾满笑意。
她们看着千百条歌谣里描述的英雄跃然眼前,一个比一个英姿焕发。御林七铁卫是全场焦点,除了詹姆·兰尼斯特,他们全都身着牛奶色的鳞甲,披风洁白犹如初雪。詹姆爵士也穿了白披风,但他从头到脚金光闪闪,还有一顶狮头盔和黄金宝剑。外号“魔山”的格雷果·克里冈爵士以山崩之势轰隆隆地经过他们面前。珊莎还记得约恩·罗伊斯伯爵,他两年前到过临冬城作客。“他的铠甲是青铜做的,有好几千年的历史,上面刻了魔法符咒,保护他不受伤害。”她悄悄对珍妮说。茉丹修女在人群中指出一身蓝紫滚银边披风,头戴一顶鹰翼盔的杰森·梅利斯特伯爵给她们看。当年在三叉戟河上他一人就斩了雷加手下三名诸侯。女孩们看到密尔的战僧索罗斯是个大光头,一身宽松红袍在风中拍动不休,不禁咯咯直笑,直到修女告诉她们他曾手持冒火长剑,独自攻上派克城墙,她们方才止住。
除此而外,还有许多珊莎不认得的人,有从五指半岛、高庭和多恩领来的雇佣骑士,有歌谣里并未提及的自由骑手和新上任的侍从,也有出身世家但排行居末的贵族少爷,或是地方诸侯的继承人。这些年轻人多半尚未建立显赫功勋,但珊莎和珍妮相信有朝一日他们的名字定将传遍七大王国。他们中包括巴陇史文爵士;边疆地的布莱斯·卡伦伯爵;青铜约恩的继承人安达·罗伊斯爵士和他的弟弟罗拔爵士,他们的铠甲外面镀银,刻着和父亲一样的青铜保护符咒;雷德温家的双胞胎兄弟霍拉斯爵士和霍柏爵士,他们盾牌上标志着蓝底酒红色的葡萄串纹章;派崔克·梅利斯特,杰森伯爵的儿子;来自河渡口的杰瑞爵士、霍斯丁爵士、丹威尔爵士、艾蒙爵士、席奥爵士、派温爵士等六个佛雷家代表,通通都是老侯爵瓦德·佛雷的儿孙,连他的私生子马钉河文也来了。
珍妮·普尔承认她被贾拉巴·梭尔给吓着了,他是个遭到放逐的王子,来自盛夏群岛,穿着红绿交织的羽毛披风,皮肤漆黑如夜。但当她看到一头红金头发,黑盾牌上画着闪电的贝里·唐德利恩伯爵时,又宣布自己当下就愿意嫁给他。
“猎狗”也在队列之中,还有国王的弟弟,英俊的风息堡公爵蓝礼。乔里、埃林和哈尔温是临冬城和北境的代表。“跟别人比起来,乔里就像个乞丐。”他出现时茉丹修女嗤之以鼻,而珊莎不得不同意这句评价。乔里穿着灰蓝色的盔甲,上面没有任何纹章或雕饰,肩头薄薄的灰披风活像件脏兮兮的破布。虽然如此,他依旧表现不俗,头一遭上场便将霍拉斯·雷德温刺下马,第二回合又打落一个佛雷家的骑士,第三次时他与一个盔甲和他同样单调,名叫罗索·布伦的流浪武士三番交手,双方都没能将对手刺落,但布伦持枪较稳,击中的地方也比较精准,所以国王宣告他胜利。埃林和哈尔温就没这么抢眼了,哈尔温第一次上场就被御林铁卫的马林爵士一枪挑下马,埃林则败在巴隆·史文爵士枪下。
马上长枪比武进行了一整天,直到黄昏。战马蹄声轰隆,把比武场的土地践踏成一片破败不堪的荒原。有好几次,珍妮和珊莎眼见骑士相互冲撞,长枪迸裂粉碎,群众高声尖叫,都忍不住齐声为支持者呐喊。每当有人坠马,珍妮就像个受惊的小女孩般遮住眼睛,可珊莎认为自己胆子比较大,官家小姐就应该在比武大会上表现出应有的风范。连茉丹修女都注意到她仪态从容,因而点头称许。
“弑君者”战绩辉煌,他如骑马表演般轻取安达·罗伊斯爵士和边疆地的布莱斯·卡伦伯爵,接着又与巴利斯坦·赛尔弥展开激战,巴利斯坦爵士前两回合均击败比自己年轻三四十岁的对手。
桑铎·克里冈和他巨人般的哥哥“魔山”格雷果爵士同样是无人能挡,他俩刚猛地击败一个又一个对手。当天最恐怖的事便发生在格雷果爵士第二次出场时,只见他的长枪上翘,正中一名来自艾林谷的年轻骑士护喉甲下,因为力道过猛,长枪直穿咽喉,对方当即毙命。年轻骑士摔在离珊莎座位不到十尺的地方,格雷果爵士的枪尖打断了他的脖子,鲜血随着越来越衰弱的脉搏向外汩汩流出。他的铠甲晶亮崭新,日光照射下,他向外伸张的双臂宛如两条窜动的火纹。直到后来云层遮住太阳,火焰才没了影子。他的披风是夏日晴空的天蓝,上面绣着道道新月,但鲜血渗透,披风颜色转暗,那上面的月亮也一个接一个变得血红。
珍妮·普尔歇斯底里地嚎啕大哭,茉丹修女不得已只好先把她带开,让她镇静下来。珊莎坐在原位,两手交叉,放在膝上,看得入魔似的。这是她头一遭目睹别人丧命。她心里觉得也该哭的,但眼泪就是掉不下来。或许她已经为淑女和布兰哭干了眼泪罢,她对自己说,若换成乔里或罗德利克爵士,或甚至父亲大人,就不会这样了。这名年轻的蓝袍骑士与她毫无关系,只不过是个来自艾林谷的陌生人,他的名字从她左耳进右耳出。现在全世界也将和她一样,永远地遗忘他的名字,珊莎突然明白,不会有人谱曲歌颂他了。多么令人伤感埃
随后他们抬走尸体,一个男孩带着铲子跑进场内,铲起泥土盖住他跌落的地方,遮掉血迹。比武又继续进行。
接下来,巴陇史文爵士也被格雷果打下马,蓝礼公爵则输给了猎狗。蓝礼被狠狠地击中,几乎是从战马上往后平飞。他的头落地时剧烈地铿了一声,全场观众听了倒抽一口冷气。还好遭殃的只是他头盔上的金鹿角,其中一根被他压断了。当蓝礼公爵爬起来时,全场疯狂地为他欢呼,只因劳勃国王的幼弟向来很受群众喜爱。他优雅地鞠个躬,将那根断掉的鹿角递给胜利者。猎狗哼了一声,把断角抛进观众席,老百姓立刻为了那点金子争得你死我活,直到最后蓝礼大人走进群众里安抚,方才恢复秩序。这时茉丹修女也回来了,却是独自一人。她解释说珍妮身体不适,已被护送回城堡休息。珊莎几乎都忘记珍妮了。
稍后,一位穿格纹披风的雇佣骑士不小心杀了贝里·唐德利恩的坐骑,被判出局。贝里伯爵换了匹马,随即被密尔的索罗斯打了下来。艾伦·桑塔加爵士和罗索·布伦交手三次均难分轩轾,连国王也无法判定,艾伦爵士后来被杰森·梅利斯特伯爵击败,布伦则输给约恩·罗伊斯的年轻儿子罗拔。
最后场内只剩下四人:“猎狗”和他的怪物哥哥格雷果,弑君者詹姆·兰尼斯特,以及有“百花骑士”之誉的少年洛拉斯·提利尔爵士。
洛拉斯爵士是高庭公爵和南境守护梅斯·提利尔的小儿子,年方十六,是场上年纪最小的骑士,然而当天早上他三进三出,便击败了三个御林铁卫。珊莎从未见过如此俊美的人儿。他的铠甲经过精心雕琢,上面的瓷釉包含着千束不同的花朵,他的雪白坐骑则覆以红毛毯和白玫瑰。每次得胜,洛拉斯爵士便会摘下头盔,从红毯上取下一朵白玫瑰,抛给群众里的某位美丽姑娘。
当天他最后一场决斗对上了罗伊斯兄弟里的弟弟。罗拔爵士的家传符咒似乎也抵挡不了洛拉斯爵士的英勇,百花骑士把他的盾牌刺成两半,将他打下马鞍,轰地一声惨摔在泥地上。罗拔躺在地上呻吟,胜利者则绕场接受欢呼。后来定是有人叫了担架,把头晕眼花、动弹不得的罗拔抬回营帐,然而珊莎根本没看到,她的视线全聚集在洛拉斯爵士身上。当他的白马停在她面前时,她只觉自己的心房都快要炸开。
他给了其他女孩白玫瑰,摘给她的却是朵红玫瑰。“亲爱的小姐,”他说,“再伟大的胜利也不及你一半美丽。”珊莎羞怯地接过花,整个人被他的英姿所震慑。他的头发是一丛慵懒的棕色鬈发,眼睛像是融化的黄金。她深吸玫瑰甜美的香气,直到洛拉斯爵士策马离开还紧握不放。
当她再度抬头,却见一名男子正在她前面盯着她看。他个子很矮,一撮尖胡子,发际有几丝银白,年纪和父亲差不多。“你一定是她的女儿。”他对她说,嘴角虽然泛起笑意,那双灰绿色的眼睛却没有笑。“你有徒利家的容貌。”
“我是珊莎·史塔克,”她不安地说。那名男子穿着绒毛领口的厚重斗篷,用一只银色仿声鸟系住,他有着自然典雅的贵族气质,但她却不认得他。“大人,我还没有认识您的荣幸。”
茉丹修女连忙来解围。“好孩子,这是培提尔·贝里席伯爵,御前会议的重臣。”
“令堂曾是我心目中爱与美的皇后。”男子轻声说。他的呼气有薄荷的味道。“你遗传了她的头发。”他伸手抚弄她的一撮红褐发束,指尖拂过她的脸颊。突然他转过身走开去了。
这时月亮早已升起,人们也累了,于是国王宣布最后三场比试将等到明天早上,在团体比武前举行。群众渐渐散去,一边讨论着当日的比武盛事和隔天的重头好戏,廷臣要员们则前往河边用餐。六头大得惊人的牦牛在烤肉铁叉上缓缓转动,已经烤了好几个小时,旁边的厨房小弟忙着涂抹奶油和草药,直到肉烤得香香酥酥,油脂四溢。帐篷外搭起大餐桌和长椅,桌上的甜菜、草莓和刚出炉的面包堆得老高。
珊莎和茉丹修女被安排在临时搭建的高台上的贵宾席,就在国王和王后的左边。当乔佛里王子在她右手坐下时,她直觉得喉咙发紧。自上次的事件后,他便一句话都没跟她说,她也不敢开口。起初因为他们杀了淑女,她以为自己恨他,然而等珊莎眼泪流干,她又告诉自己真正的错不在乔佛里,而在王后,王后才是她该怨的人,王后和艾莉亚。如果不是艾莉亚,就什么事都不会发生了。
今晚她实在没办法去恨乔佛里,因为他委实太过俊美。他穿了一件深蓝的紧身上衣,上绣两排金色狮头,额间戴了一顶用黄金和蓝宝石做成的纤细冠冕。他的头发如真金一般闪亮。珊莎看着她,不禁浑身颤抖,生怕他会不理她,甚至又对她恶声恶气,让她哭着跑开。
结果乔佛里不仅面带微笑,还吻了她的手,跟歌谣里的王子一样英气勃发。他对她说:“亲爱的小姐,洛拉斯爵士眼光很好,知道谁才是真正的美人。”
“他对我太好了。”她装出严肃的样子,想要表现得礼貌而冷静,然而她的心却在歌唱。“洛拉斯爵士是位真正的骑士。大人,您觉得他明天可会获胜?”
“不会。”乔佛里道,“我的狗会收拾他,不然我舅舅詹姆也会。再过几年,等我可以进场,我会把他们全收拾掉。”他举起手,召仆人送来一瓶冰镇的夏日红,亲自为她斟上一杯。她不安地看看茉丹修女,直等到乔佛里靠过去把修女的酒杯也倒满,她才优雅地点头称谢,然后再没说话。
侍者不停斟酒,杯子从未干涸,但事后珊莎却不记得自己尝过酒。她无需喝酒,便已陶醉在今夜的魔力下,被种种迷人事物薰得头晕目眩,被她梦想了一辈子、却从来不敢奢望目睹的美丽给弄得意乱情迷。吟游歌手们坐在国王的营帐前,让乐音流转于暮色之中。一名杂耍艺人在空中抛掷着一根根燃烧的木棍。头脑简单的扁脸“月童”——国王的御用小丑——穿着五颜六色的衣服,踩着高跷跳舞,并嘲弄在场的每一个人,其机巧毒舌,教珊莎不禁怀疑他怎么可能头脑简单。连茉丹修女在他面前也没了矜持,当他唱起寻大主教开心的小调时,她笑得把酒洒了一身。
至于乔佛里,更是集所有礼数于一身。他整晚陪珊莎聊天,赞美之词一句接一句,逗她笑个不停,此外他还和她分享宫廷里的琐碎闲话,向她解释月童的笑话等等。珊莎只觉得心中犹如小鹿乱撞,便把自己所有的礼仪,外加坐在她左边的茉丹修女都忘得一干二净。
与此同时,菜肴一道道送上端下,有浓稠的大麦鹿肉汤、洒上坚果碎片的凉拌甜菜、菠菜和李子沙拉,还有蜂蜜大蒜煮蜗牛。珊莎没吃过蜗牛,乔佛里便教她如何从蜗牛壳里挖出肉,并且亲自喂她吃了甜美的第一口。接着是刚从河中捕来、封在黏土里的烤鳟鱼。她的王子帮她撬开覆盖在外的坚硬泥土,露出里面的白嫩鱼片。等肉食端上之后,他还亲自为她服务,从王后才配享有的部位切下一块,笑眯眯地放进她的餐盘。从他动作的方式她看得出他的右手仍旧困扰着他,但他没有半句怨言。
之后又上了甜面包、鸽肉馅饼、散发肉桂香气的烤苹果、洒满糖霜的柠檬蛋糕,可珊莎已经吃得太饱,勉强撑下两个小柠檬蛋糕后就再也吃不下了。正当她考虑有没有办法再吃第三个时,国王咆哮了起来。
劳勃国王的声音随着每道菜的端上越来越大。珊莎不时能听见他放声大笑或以盖过音乐和餐具碰撞声的音量发号施令,但他们距他太远,听不出他说些什么。
这下每个人都听清楚了。“给我闭嘴,”他声如洪钟地大喝,压过了在场所有人的话音。珊莎讶异地发现国王身形蹒跚,满脸通红地站了起来,一手拿着一只高脚杯,醉得无以复加。“臭女人,休想管我做这做那,”他朝瑟曦王后尖叫,“我才是这里的国王,你懂不懂?这里是老子当家,老子说明天要打,就是要打!”
每个人都目瞪口呆。珊莎看到巴利斯坦爵士,国王的弟弟蓝礼,还有稍早神态古怪地跟她说过话,还伸手摸她头发的矮个男子,然而没有人出面干涉。王后的脸全无血色,像副白雪雕成的面具。她从桌边站起,拉着裙子,一言不发地扭头便走,仆从们急忙跟过去。
詹姆·兰尼斯特伸手按住国王肩膀,但国王猛地把他甩开。兰尼斯特一个踉跄跌倒在地。国王狂笑道:“好个伟大的骑士!老子还是有办法叫你狗吃屎。记清楚啦,’弑君者‘.”他拿镶了珠宝的高脚杯敲敲胸膛,整件缎子外衣都洒上了葡萄酒。“只要我战锤在手,任谁也挡不住!”
詹姆·兰尼斯特爬起来,拍拍尘土, “是的,国王陛下,”他口气僵硬地说。
蓝礼公爵笑盈盈地走上前。“劳勃,你把酒洒出来了,我帮你倒杯新的吧。”
乔佛里伸手放在珊莎手臂上,把她吓了一跳。“时候不早了,”王子说。他的表情怪异,仿佛眼中看的根本不是她。“要不要送你回去?”
“不用。”珊莎开口,她看看茉丹修女,结果惊讶地发现她趴在桌上,正以淑女的仪态轻声打鼾。“我的意思是说……好的,谢谢,你真是太周到了。我的确累了,路又很黑,有人保护再好不过。”
乔佛里叫道:“狗来!”
桑铎·克里冈出现的速度之快,仿佛是黑夜的使者一般。他已经卸下铠甲,换上一件红色羊毛衫,胸前缝了一只皮狗头。火把的光芒把他灼伤的脸映得一片惨红。“王子殿下有何吩咐?”他说。
“带我未婚妻回城去,小心别让她受伤。”王子唐突地告诉他,然后连声再见也没说,便大踏步离去,把她留在原地。
珊莎感觉得出猎狗正盯着她瞧。“你以为小乔会亲自送你回去?”他笑起来像是受困陷阱的狗在咆哮。“恐怕不太可能。”她毫无抵抗地任由他拉着站起。“走吧,不只你需要睡。我今晚也喝多了,明天还要打精神宰掉我老哥呢。”
珊莎突然一阵莫名惊恐,她推推茉丹修女的肩膀,想叫醒她,结果她的呼却打得更大声。劳勃国王跌跌撞撞不知走哪儿去了,长椅已然空了一半。晚宴已经结束,美丽的梦也随之烟消云散。
猎狗抓起一只火把,权作照明,珊莎紧紧跟在他旁边。地面崎岖不平,岩石密布,被摇曳的火光一照,仿佛在她脚下晃动。她低垂视线,仔细看清,方才落脚。他们穿梭于营帐之间,每一间帐篷外都挂着不同的旗帜和盔甲。慢慢地,四周的宁静随着踏出的每一步而越显沉重。珊莎连看都不敢看他,他把她吓死了,只是她从小便被教导种种礼仪,而真正的淑女不会光注意他的脸的,她这么告诉自己。“桑铎爵士,您今天的表现英勇极了。”她勉强自己说。
桑铎·克里冈对她咆哮:“小妹妹,少拍我马屁……更不要开口爵士闭口爵士。我不是骑士,我瞧不起他们和他们的狗屁誓言。我老哥是骑士,你看他今天什么德行?”
“是的,”珊莎颤抖着小声说,“他很……”
“很英勇?”猎狗替她说完。
她明白他在讽刺他。“没人挡得住他。”最后她说,颇感自豪,毕竟这不是谎话。
桑铎·克里冈突然在一片黑暗空旷的平地中央停下脚步。她没办法,只好也跟着停下来。“我看这修女把你训练得不错。你跟那种盛夏群岛来的小鸟没差别,是不是?会说话的漂亮小小鸟,人家教你什么漂亮话你就照着念。”
“这样说太不厚道了。”珊莎的心狂跳不休。“你吓到我了,我要走了。”
“没人挡得住他,”猎狗粗声道,“此话倒是不假。的确谁也挡不住格雷果。今天那小伙子,他第二次出场时的那个,喔,干得可真漂亮。你也看见了吧?那小呆瓜根本是自讨苦吃,没钱没跟班又没人帮他穿好盔甲。他的护喉根本就没绑好,你以为格雷果没注意到?你以为格雷果爵士先生的长枪是不小心往上扬,是吗?会说话的漂亮小小鸟,你要真这样相信,那你就跟小鸟一样没大脑了。格雷果的枪想刺哪里就刺哪里。看着我。你看着我!”桑铎·克里冈伸出巨掌捏住她下巴,硬是逼她往上看。他在她面前蹲下,把火把凑近来。“你爱看漂亮东西是吗?那就看看这张脸,好好给我看个够。我知道你想看得很。国王大道上你一路都故意躲着它,别假惺惺了,爱看就看。”
他的手指像铁兽夹一样用力钳住她下巴。他们四目相对,他那双满是醉意的眼里闪着怒火。她不得不看。
他右半边脸形容憔悴,有着锐利颧骨和浓眉灰眼。他有个鹰钩大鼻,头发色深而纤细。他故意把头发留长,梳到一边,因为他另半边脸半根头发也没有。
他左半边脸烂成一团。耳朵整块烧蚀,只剩下一个洞。眼睛虽没瞎,但周围全是大块扭曲的疮疤,光滑的黑皮肤硬得跟皮革一样,其上布满了麻点和坑凹,以及一道道扯动就现出润红的裂缝。他下巴被烧焦的部分,则隐约可以见骨。
珊莎哭了起来。这时他才放开她,然后在泥地上按熄火把。“没漂亮话说啦,小妹妹?修女没教你怎么赞美啊?”眼看她不回答,他又继续,“大多数人以为这是打仗来的,围城战,燃烧的攻城塔,或是拿火把的敌人所留下,还有个白痴问我是不是被龙息喷到。”这回他的笑比较缓和,却苦涩依然。“小妹妹,让我告诉你这伤是怎么来的吧。”他的声音从黑夜中传来,巨大的暗影离她如此之近,她甚至能闻到他呼吸中的酒臭。“当时我年纪比你还小,大概才六七岁,有个木雕师傅在我家城堡外的村落里开了家店,为讨好我爸,他送了点礼物给我们。这老头做玩具的功夫一流。我不记得自己收到了什么,但我想要的是格雷果的礼物。那是个木雕骑士,颜色涂得漂漂亮亮,每个关节都分开来,钉了钉子绑了线,你可以操纵他打架。格雷果大我五岁,当时已经当上了侍从,身高接近六尺,壮得像头牛,早就不玩玩具了。于是我把骑士据为己有,但我告诉你,偷来之后我一点都不快乐,我只是怕得要命。没过多久,果真被他发现。房间里刚好有个火盆,格雷果二话不说把我拎起来,将我半边脸就往炭堆里按,他就这样紧紧按住,任由我惨叫不停。你也看到他有多壮,即使在当时,最后还得靠三个成年人才有办法把他拉开。教士们成天说教七层地狱是如何可怕,他们懂个屁?只有被烧过的人才知道地狱是什么模样。”
“我爸对别人说是我床单着了火,然后我们家师傅给我抹了油膏。油膏!格雷果也抹了油膏。四年之后他们为他涂抹七神圣油,他跟着背诵了骑士的誓词,雷加·坦格利安便拿剑拍拍他肩膀说’起来吧,格雷果爵士。‘”
黯哑的声音渐渐淡去。他静静地蹲坐她面前,如同暗夜中矗立的庞然巨物,而她什么也看不清。珊莎可以听见他急促的呼吸,突然发觉自己正为他感到悲伤。最初的恐惧不知怎么,已经消失无踪。
沉默持续下去,到后来她又害怕起来,然而这次她不是为自己,而是为了他。她伸手找到他宽阔的肩膀。“他不是真正的骑士。”她悄声对他说。
“猎狗”仰头狂啸,珊莎踉跄后退想要逃开,但他一把抓住她的手。“不是,”他对她咆哮,“不是,小小鸟,他不是真正的骑士。”
回城途中,桑铎·克里冈没有再说半句话。他领她走到马车等候的地方,吩咐车夫把他们载回红堡,跟在她后面爬上车。他们在一片寂静中穿过国王大门,走上灯火通明的市镇街道。他打开边门,领她走进城堡,他烧伤的脸微微抽搐,眼里思绪满溢。攀登高塔楼梯时,他跟在她身后,仅隔一步之遥。他带她安然抵达寝室外面的走廊。
“大人,谢谢你。”珊莎温顺地说。
“猎狗”抓住她的手,靠了过来。“我今晚跟你说的事,”他的声音比平常还要粗哑。“你要是敢告诉乔佛里……或是你妹妹,你老爸……你要是敢跟任何人讲……”
“我不会说出去的。”珊莎悄声说,“我保证。”
显然这还不够。“你要是敢跟任何人讲的话,”他把话说完,“我就杀了你。”
第三十章 艾德
“昨晚是我亲自替他守的灵,”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道,他们看着推车后面载着的遗体。“这孩子无依无靠,连个亲朋好友都没有,听说就只有艾林谷家里的母亲。”
苍白的晨光中,年轻骑士看上去仿佛正在沉睡。他算不上英俊,但死亡抚平了他粗糙的面容,静默修女会的姐妹则为他穿上了料子最好的天鹅绒外衣,高高的领口恰好遮住喉咙上被长枪戳出的大洞。艾德·史塔克看着他的脸,暗忖这男孩不知是否因为自己而丢了性命。
奈德还不及和他谈谈,他便死于兰尼斯特封臣枪下。这真的只是巧合?他大概永远不会知道。
“修夫在琼恩·艾林身边当了四年的侍从,”赛尔弥继续说,“国王为了纪念琼恩,在北行前封他做了骑士。这孩子想当骑士想得不行,只可惜他恐怕还没准备好。”
奈德昨晚睡得很差,现在的他和身边的老人一样疲累。“我们不也一样?”他说。
“我们也没准备好当骑士?”
“没准备好面对死亡”.奈德轻轻地为那孩子盖上他绣着弯月的染血蓝披风。当他的母亲问起儿子死因时,他苦涩地想,他们会说他是为了首相的荣誉而献身。“他根本不该送命。战争岂是儿戏?”奈德转身面对站在推车边的灰衣女人,她全身上下包裹得严严实实,脸上只露出眼睛。静默姐妹专门处理死者后事,而见着死亡的面容是不吉利的事。“把他的盔甲也送回艾林谷家里去,让母亲留作纪念吧。”
“这东西值不少钱,”巴利斯坦爵士道,“这孩子是特别为了比武会订做的。不花俏,但实在,不知道他付清铁匠的钱没有。”
“他昨天已经付出惨痛的代价了。”奈德回答,接着他对静默姐妹说,“把盔甲送给他母亲。铁匠这边我会处理。”她点点头。
随后巴利斯坦爵士陪着奈德走向国王的帐篷。营地正在恢复生气,肥美的烤香肠在火堆上嘶嘶作响,滴着油汁,空气中充满蒜头和胡椒的香味。年轻侍从跑来跑去,而他们的主子刚刚睡醒,打着呵欠伸着懒腰,准备迎接新的一天。一个腋下夹了只鹅的厨子看见他们赶忙单膝跪下。“大人您们早。”他喃喃道,鹅嘎嘎叫着啄他手指。陈列在每个帐篷外的盾牌刻画着居住其中的贵族家徽,有海疆城的银色飞鹰,布莱斯·卡伦的夜莺与田野,雷德温家族的葡萄串,还有花斑野猪、红色公牛、燃烧之树、白色公羊、三重螺旋、紫色独角兽、跳舞少女、黑蛇、双塔、长角猫头鹰,最后是御林铁卫如黎明般闪亮的纯白纹章。
“国王打算今天参加团体比武,”他们经过马林爵士的盾牌时,巴利斯坦说。盾牌上的漆被刮了深深的一划,正是昨天洛拉斯·提利尔将他刺下马时留的印记。
“是啊。”奈德表情凝重地说。乔里昨天夜里把他叫醒,向他通报了这个消息,难怪他睡不好。
巴利斯坦爵士一脸愁容。“俗话说天亮后黑夜的美要消散,酒醒后说过的话就不算。”
“话是这么说,”奈德同意,“但对劳勃没用。”换做其他人,或许还会重新考虑酒后许下的豪言壮语,可劳勃·拜拉席恩会记得牢牢的,而且绝不反悔。
国王的营帐靠近水滨,包围在灰色的河面晨雾里。帐篷用金丝织成,乃是整个营地里最大也最华丽的建筑。劳勃的战锤和一面巨大的铁盾放在入口外,盾牌上纹饰着拜拉席恩家族的宝冠雄鹿。
奈德原本希望国王宿醉未醒,一切便迎刃而解,可惜他们运气不好,正碰上用光滑角制酒杯喝啤酒的劳勃,他还一边对两个手忙脚乱替他穿铠甲的年轻侍从大呼小叫。“国王陛下,”其中一个眼泪都快掉下来了。“这铠甲太小,穿不上的。”他手一滑,原本正试着要套进劳勃粗脖子的颈甲便摔到地上。
“七层地狱啊!”劳勃咒骂,“难道我非得亲自动手不可?你两个都是他妈的饭桶。把东西捡起来,不要光张着嘴呆在那儿。蓝赛尔,快给我捡起来!”那小伙子吓得跳将起来,国王这才注意到新来的访客。“奈德,快瞧瞧这些笨蛋。我老婆坚持要我收他们当侍从,结果他们比废物还不如。连帮人穿铠甲都不会,这算哪门子侍从,这叫穿了衣服的猪头。”
奈德只需一眼便看出问题所在。“这不是他们的错,”他告诉国王,“劳勃,是你太胖了,这才穿不下。”
劳勃·拜拉席恩灌了一大口啤酒,把空角杯扔到兽皮睡铺上,用手背抹抹嘴,然后阴阴地说:“太胖?太胖,是吗?你对国王是这样讲话的吗?”突然他像暴风来袭一样哈哈大笑。“啊,去你的,奈德,为什么你说的永远都没错?”
两个侍从露出紧张的微笑,国王又转向他们。“你们,对,你们两个,听见首相说的话了吗?国王太胖了,所以穿不下铠甲。去把艾伦·桑塔加爵士找来,跟他说我需要撑开胸甲的钳子。快去啊!还等什么?”
男孩们慌忙跑出帐篷,途中还互相绊了一跤。劳勃装出一副严峻的表情直到他们离开,然后轰地坐回椅子,大笑不已。
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跟着呵呵笑了,就连艾德·史塔克也露出了微笑。然而,他没法不在意那两个侍僮:他们都是漂亮小伙子,皮肤白晰,体态匀称。生着金色卷发的那个年纪和珊莎差不多,另外那个约莫十五,黄棕色头发,一点小胡子,有着和王后一样的翡翠绿眸。
“啊,我真想瞧瞧桑塔加听了脸上是什么表情”.劳勃道,“他如果有点脑子,就会支他们去找别人。我们就让他俩成天跑个没完!”
“这两个小伙子,”奈德问他,“是兰尼斯特家的人?”
劳勃点头,一边擦掉笑出的眼泪。“她的两个堂弟,泰温大人他老弟的儿子,那些个死掉的老弟,我想想,又好像是活着的那个,我不记得了。奈德,我老婆来自一个很大的家族。”
也是一个野心勃勃的家族,奈德心想。他对这两个侍从本身并无意见,但看到劳勃身边日夜都是王后的亲戚,却不免担心。兰尼斯特家对权位和荣耀真是贪得无厌。“听说您昨晚和王后闹不愉快了?”
劳勃脸上的欢乐顿时结冻。“那死女人想阻止我参加今天的团体比武,这会儿她还窝在城堡里生闷气,气死算了。你妹妹绝不会这样羞辱我。”
“劳勃,你对莱安娜的了解没我深,”奈德告诉他,“你只见到她的美,却不知道她真正的硬脾气。倘若她还活着,她会告诉你,你和团体比武毫无瓜葛。”
“怎么你也来这套?”国王皱眉,“史塔克,你这家伙真讨厌,我看你在北方待得太久,体内的血都冻成冰啦。告诉你,老子可还热血沸腾哩。”他拍拍胸脯以示证明。
“别忘了你是国王。”奈德提醒他。
“我该坐的时候坐坐那张该死的铁椅子,难道就不能跟其他人一样有七情六欲吗?难道我不能没事喝点小酒,找个女孩乐一乐,享受骑马的快感吗?下七层地狱去,奈德,我不过是想打打人罢了。”
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开了口:“陛下,”他说,“国王加入团体比武并不恰当,因为这样一来,比赛就不公平了。试问谁敢对您动手呢?”
劳勃真是没料到这层。“唉,谁都行啊,他妈的。只要他们有那能耐。反正最后站着的……”
“一定会是您。”奈德接口。他立刻发现赛尔弥点到了关键。若是强调比武的危险,只会更刺激劳勃,而这样说来便事关他的自尊。“巴利斯坦爵士说得没错,七国上下绝没有人敢冒着惹您生气的危险对您动手。”
国王满脸通红,霍地站起,“你的意思是那些没用的胆小鬼会故意失手?”
“可想而知。”奈德道。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静静地点头同意。
有好一阵子,劳勃气得说不出话。他从帐篷的这边走到那边,旋身,又走回来,一脸阴沉的怒气。随即他从地上抓起胸甲,气冲冲地朝巴利斯坦掷去。赛尔弥躲开了。“出去,”这时国王才冷冷地发话,“免得我宰了你。”
巴利斯坦爵士立刻离开,奈德正准备跟进,国王却又叫道:“奈德,你不用走。”
奈德转身,只见劳勃再度拿起他的角杯,从角落里的酒桶装满啤酒,然后塞给奈德。“喝吧。”他唐突地说。
“我不渴——”
“快喝。这是国王的命令。”
于是奈德接过角杯喝了下去,啤酒又黑又浓,浓烈得令眼睛刺痛。
劳勃又坐下来。“去你的,奈德·史塔克。你和琼恩·艾林,我这么爱你们,结果你们是怎么对我的?你或琼恩才应该来当国王。”
“陛下,您名正言顺,最有资格称王。”
“我叫你喝酒,没叫你顶嘴。妈的,你既然让我做了国王,好歹我说话的时候专心听行吧。奈德,你看看我,看看我当了国王之后变成什么样子。诸神在上,我竟然胖得穿不下自己的铠甲,怎么会搞成这样?”
“劳勃……”
“现在国王在说话,你闭上嘴乖乖喝酒。我跟你发誓,我这辈子再没比在战场厮杀、赢得王位那时候更快活,也不会比现在得了王位更死气沉沉。至于瑟曦……这全都要感谢琼恩·艾林。本来在失去莱安娜之后,我根本不打算结婚,但琼恩说王国需要继承人。他告诉我瑟曦·兰尼斯特是个好对象,因为若是韦赛里斯·坦格利安想夺回王位,和她结婚可以确保泰温公爵支持我的事业。”国王摇摇头。“我敢对天发誓我很敬爱那老头子,可我现在却觉得他比月童还笨。噢,瑟曦是很标致,这没错,但冷冰冰的……瞧她那副守身如玉的德行,好像两脚间藏了凯岩城所有黄金似的。呵,你如果不喝,把酒给我。”他接过角杯,一饮而尽,打了声响嗝,然后抹抹嘴。“奈德,你女儿的事我很抱歉,我说真的。就是狼的那件事。我儿子在撒谎,我敢拿我的灵魂打赌。我儿子……你很爱你的孩子,对吧?”
“我全心全意地爱他们。”奈德说。
“奈德,让我偷偷告诉你。我不止一次梦想放弃王位,带着我的骏马和战锤,坐船到自由贸易城邦去,整天打仗历险、歌舞青楼,那才是我该过的生活。做个佣兵国王,到时候吟游诗人不爱死我才怪。你知道我为什么没有真那样干吗?就因为我想到乔佛里坐上王位,瑟曦在旁边叽叽喳喳。那是我儿子,奈德,我怎么会养出这种儿子?”
“他还是个孩子,”奈德尴尬地说。他自己也不喜欢乔佛里王子,但他听得出劳勃语中的痛苦。“您忘了,我们在他这年纪有多野?”
“奈德,他要真是野,我就不担心了。你没我了解他。”他叹口气,然后摇摇头,“啊,或许你说得对,虽然琼恩常对我绝望,我终究是成了个好国王。”劳勃看奈德不发话,皱了皱眉头。“这种时候你该出声附和。”
“国王陛下……”奈德谨慎地开口。
劳勃拍拍奈德的背。“啊,你就说我跟伊里斯比起来是个好国王不就结了?奈德·史塔克,我知道你没办法说谎,不管是为了爱还是为了荣誉。反正我还年轻,如今又有你辅佐,一切都会改观的。咱们一起来创造让后世歌颂的太平盛世,然后把兰尼斯特家的人通通打下第七层地狱。我闻到了培根的味道。你觉得今天的冠军会是谁?你见到梅斯·提利尔的孩子了吗?大家都叫他百花骑士,有这种儿子谁都会骄傲。上次比武会,他可让’弑君者‘的金屁股好好摔了一跤,你真该来瞅瞅瑟曦当时的表情,我笑到肚子痛。蓝礼说他还有个十四岁的妹妹,漂亮得跟曙光一样……”
他们坐在河边的折叠桌前吃早餐,有黑面包,水煮鹅蛋,还有洋葱培根煎鱼。国王先前的感伤随晨雾散去,片刻之后,劳勃便一边吃着柑子,一边开心地说起他们在鹰巢城的童年趣事。“记不记得那个谁送了琼恩一桶这种柑?可是都放烂了,所以我把我那份朝戴克斯扔去,正中他鼻梁。你记得吧?就是雷德佛那个麻脸侍从。他也扔了一个过来,结果琼恩连屁都来不及放,整个鹰巢城大厅就柑子满天飞了。”他开怀大笑,奈德想起往事,也不禁微笑。
这才是那个和他一起长大的男孩,他心想,这才是那个他认识而深爱的劳勃·拜拉席恩。如果他能证实兰尼斯特家是残害布兰的幕后主谋,证实他们是谋杀琼恩·艾林的凶犯,这个人一定会听进去。届时瑟曦必将受到制裁,“弑君者”也会跟着完蛋,倘若泰温公爵胆敢兴兵作乱,劳勃会像当年在三叉戟河上敲碎雷加·坦格利安一样,毫不留情地将他彻底击灭。他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一切。
艾德·史塔克已经很久没有吃过这么愉快的一顿饭,之后他的笑容也变得轻松自如,直到比武大会继续进行。
奈德随同国王走进比武会常他先前已经答应陪珊莎一起观赏冠军决胜战。茉丹修女今天身体不适,而他女儿心意已决,不想错过最后的长枪比试。当他护送劳勃到主位坐下时,发现瑟曦·兰尼斯特故意缺席,国王旁边的座位是空的。这更增添了他的希望。
他推挤着穿过人群,走到女儿身边时,当天第一场比武的号角正好吹响。珊莎聚精会神地看着武场,没注意他的到来。
桑铎·克里冈首先出现在场子上,他穿着烟灰色的战甲,外罩橄榄绿披风。那件披风和他的猎犬头盔是他全身上下惟一的装饰。
“一百枚金龙币赌弑君者赢。”詹姆·兰尼斯特骑着优雅的血棕色战马进场时,小指头高声宣布。这匹马披着镀金环甲,詹姆本人也是从头到脚金光闪闪,他的长枪则是用盛夏群岛出产的金木所削制。
“我跟,”蓝礼公爵喊回去,“我看’猎狗‘今儿早上特别饿。”
“狗就算肚饿,也知道不能咬主人的手。”小指头冷冷地回敬。
桑铎·克里冈“铿”地一声,把面罩盖上,然后就位。詹姆爵士向群众里某位女士抛出个飞吻,方才轻轻拉下面罩,骑到场子边。两人放低长枪。
奈德最乐于见到的莫过于两人都输,珊莎则睁大眼睛急切观看。两匹马开始全速奔跑,临时搭建的看台也随之震动。猎狗骑在马上,身体前倾,他的长枪稳若磐石,但詹姆在交击前的一刻把身体一挪,结果克里冈的枪尖被他的狮纹黄金盾毫发无伤地卸开,自己反被刺个正着。木片四散,“猎狗”在马背上摇晃,差点跌了下去。珊莎倒抽一口冷气。群众里响起一阵粗声的叫好。
“我该想想怎么来花你的钱了。”小指头对蓝礼公爵说。
猎狗总算还是稳住身子没掉下去,他猛地勒马转身,骑回场边准备第二回合。詹姆·兰尼斯特抛下断枪,抓起一支新矛,还跟侍从开了个玩笑。猎狗用力一夹马肚,策骑前奔,兰尼斯特也骑马相迎。这回当詹姆挪动身子时,桑铎·克里冈也跟着躯体一侧。两枝长枪同时爆裂,但等木片落地,那匹红棕色的马却少了主人,独自跑开去吃草了。詹姆·兰尼斯特爵士在泥地里打滚,金光闪闪,头盔却给打凹。
珊莎说:“我就知道猎狗会赢。”
这话给小指头听到了。“你要是知道第二场的赢家,赶快告诉我,免得蓝礼大人把我拔得一毛不剩。”他朝她喊。奈德听了不禁微笑。
“只可惜小恶魔不在,”蓝礼公爵道,“不然我还可以多赢一倍。”
詹姆·兰尼斯特爬了起来,但他装饰繁复的狮头盔被打歪了一边,摔下来的时候又给撞凹了进去,结果他无法把头盔摘下来。观众指指点点,嘘声连连,贵族老爷夫人们也忍不住笑,众声喧哗中,奈德听得最清楚的便是劳勃国王的阵阵哄笑,比谁都大声。最后只好派人领着目不视物、跌跌撞撞的“兰尼斯特雄狮”去找铁匠。
这时格雷果·克里冈已经在场边就位。他是艾德·史塔克生平所见最为高大壮硕的人。劳勃·拜拉席恩和他两个弟弟块头都不小,“猎狗”也是大个子,临冬城里更有个头脑简单的马僮阿多,比他们还要高出不少,可跟眼前这个人称“魔山”的骑士比起来,通通都矮了一大截。他高近八尺,肩膀宽厚,手臂粗得像小树干。他的坐骑在他穿护甲的双脚下简直像匹玩具马,手中长枪也仿如扫把棍。
格雷果爵士不像他弟弟那样在宫廷生活。他是个独居的人,非遇战事或比武大会,鲜少离开自己的领地。君临城陷时他跟在泰温公爵身边,年方十七,虽然才刚当上骑士,却已经因为高大的体型和无可匹敌的凶暴而远近驰名。有人说把当时还是小婴儿的伊耿·坦格利安王子一头砸墙、活活撞死的人正是格雷果,又说他之后强暴了婴儿的母亲,即多恩领的伊莉亚公主,最后才一剑杀死她。当然,这些话谁也不敢在他面前提起。
奈德·史塔克不记得自己跟他说过话,但当年平定巴陇葛雷乔伊叛乱时,格雷果倒曾与其他几千个骑士一起,和他共同作战。他不安地看着他。奈德自己不轻易相信谣言,然而与格雷果爵士有关的传言实在不像空穴来风。他即将结第三次婚,他前两任妻子的死因背后都有种种恐怖的传闻。据说他的城堡是个阴森恐怖的地方,仆人莫名失踪,连狗都不大敢进大厅。他妹妹年轻时离奇死亡,弟弟遭火残伤,还有死于打猎意外的父亲。格雷果继承了家族古堡、财产以及房舍田庄。接收遗产当天,弟弟桑铎便离开家,投效兰尼斯特家当武士,听说他再没回去过,连路过拜访都没有。
百花骑士进场时,人群中响起一阵低语喧哗,他听见珊莎热切地悄声说:“噢,他好美啊。”洛拉斯·提利尔爵士纤瘦得像根芦苇,穿着一身华丽无比的银色甲胄,擦得银亮刺眼,上面还镶了成对的黑色藤蔓和小小的蓝色勿忘我。奈德和其他观众惊觉蓝色的花乃是用蓝宝石制成,几千个喉咙同时倒抽一口气。少年肩头的披风沉甸甸的,披风上织满了真的勿忘我,羊毛披风就这么缝上了几百朵鲜花。
他的坐骑与马上的人儿同样纤细,那是匹漂亮的灰母马,动作敏捷迅速。格雷果爵士的大公马一嗅到她的气味便嘶叫起来。高庭来的少年两脚轻轻一拨弄,他的坐骑便像个灵动的舞者般左右轻跃。珊莎抓住他的手臂。“父亲,别让格雷果爵士伤了他。”她说。奈德看见她配戴着洛拉斯爵士昨天送她的那朵玫瑰。乔里把昨天发生的事都告诉他了。
“他们拿的是比武用枪,”他告诉女儿,“一碰撞就会裂成碎片,所以不会有人受伤的。”嘴上这么讲,他却想起了货车里那个盖着弯月披风的少年尸体,这番话也因而显得空洞。
格雷果爵士不太能控制自己的坐骑。骏马尖叫嘶啼,不断跺脚摇头。魔山恶狠狠地用套钢甲的脚踢它,马儿后腿站立,差点把他摔下去。
百花骑士向国王行过礼,骑到场子边缘,然后放低长枪,就定位。格雷果爵士拉缰扯绳好半天,好不容易才将马带到起跑线,然后一切就突然开始。魔山的骏马大步急驰,猛烈地向前狂奔,小母马则流畅如滑丝般开步冲刺。格雷果爵士扭过盾牌放定,调整长枪,自始至终努力让他不听话的马跑直线,突然间,洛拉斯·提利尔已经迎面杀至,枪尖突击恰到好处,只一眨眼功夫,魔山便倒了下去。由于他委实太过庞大,因此连带把马也拉倒,人马铠甲滚成一团。
奈德听见喝彩声,欢呼声,口哨声,惊骇的喘气声,兴奋的低语声,尤其是“猎狗”粗哑刺耳的笑声。百花骑士在场子对面勒住缰绳,连长枪都没折断。当他掀开面罩,露出微笑的时候,一身的蓝宝石在阳光下眨眼,全体观众为他而疯狂。
场子中间,格雷果·克里冈爵士总算松开缰绳和马镫,怒气冲天地站起来。他猛地扯下头盔往地上一摔,脸色阴沉,满是怒意,头发垂下,盖住眼睛。“拿剑来。”他朝侍从大喊,那孩子赶忙跑上前递给他。这时他的坐骑也站起来了。
格雷果·克里冈一剑砍杀了他的马,力道之猛烈,几乎把马头整个剁下。欢呼瞬间转为尖叫。马儿惨叫着跪地而死,格雷果握着滴血的长剑朝场边的洛拉斯·提利尔爵士走去。“抓住他!”奈德大叫,但他的话音淹没在吼叫声中。每个人都在大吼大叫,珊莎则泣不成声。
一切都发生得好快。百花骑士也喊着要剑,但格雷果爵士把他的侍从推开,伸手抓住缰绳。小母马闻到血腥味,吓得后脚站立,洛拉斯·提利尔差点摔下马去。格雷果爵士双手握剑,猛力朝少年的胸部挥击,立刻把他从马鞍上轰飞出去。受惊的坐骑立即跑开,洛拉斯爵士则昏倒在泥地上。正当格雷果举剑准备致命一击时,一个嘶哑的声音警告他:“不要碰他。”紧接着,一只戴了钢护腕的手便将他自少年身边硬生生地扭开。
“魔山”无声地愤怒转身,使尽他惊人的力气狠命攻击,但猎狗接下这招,卸开攻势。其后不知有多长时间,他们两个就站在那里你来我往,余人则赶紧搀扶头晕目眩的洛拉斯·提利尔到安全的地方。奈德看到格雷果爵士有三次朝那顶猎犬头盔猛击,但桑铎一次也没有攻击他哥哥毫无保护的头部。
最后是国王的声音平息了这场混乱……国王的声音和二十名武士。琼恩·艾林曾说指挥官需要一副能在战场上发挥功效的好嗓门,当年劳勃在三叉戟河上已证实过这点,如今他又用上了这副嗓门。“以你们的国王之名,”他吼道,“立刻给我住手!”
猎狗闻言立刻单膝跪下,格雷果爵士的挥砍扑了空,这才恢复理性。他抛下剑,瞪了劳勃一眼。国王身边围绕着御林铁卫,还有十来个骑士和卫兵。他推开巴利斯坦·赛尔弥,一言不发地转身大跨步离去。“让他去吧。”劳勃道。事情就这么结束了。
“猎狗现在是冠军了吗?”珊莎问奈德。
“不是,”他告诉她,“猎狗和百花骑士还得再比一场。”
但珊莎说对了。几分钟后,洛拉斯·提利尔爵士穿着一件朴素的亚麻外衣走回场内,对桑铎·克里冈说:“我欠您一条命,胜利是您的了,爵士阁下。”
“我不是什么’爵士阁下‘.”猎狗回答,但他还是接受了胜利、奖金,以及或许是他这辈子头一遭的群众爱戴。当他离开场子返回营帐的时候,众人欢声雷动,为他喝彩。
奈德和珊莎正走在前往射箭场的路上,小指头、蓝礼公爵和其他几位人物跟了过来。“提利尔一定知道那母马正在发情,”小指头说,“我敢对天发誓那小子是事先计划好的。格雷果向来偏好个头大、脾气坏、野性有余而纪律不足的马。”他饶富兴味地推论。
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不以为然。“耍这种伎俩毫无荣誉可言。”老人固执地说。
“没有荣誉,但足以赢得两万金龙。”蓝礼公爵微笑道。
当天下午,有个来自多恩边疆,名叫安盖的升斗小民在淘汰其他射程较短的对手后,在百步射击的决赛中击败巴陇史文爵士和贾拉巴·梭尔,摘下箭术冠军。奈德派埃林去问他有没有兴趣在首相的侍卫队里谋个职位,但那男孩正沉浸在美酒、胜利以及作梦都想像不到的财富中,因此拒绝了这份差事。
团体比武则打了三个小时。总共有近四十人参加,多半是有意谋求功名的自由骑手、雇佣骑士和刚受策封的侍从。他们手持钝器,在烂泥四溅、鲜血喷飞的场地里相互拼杀,一会儿组成小队联手抗敌,转眼间又闹起内讧自相残杀,同盟才刚组成便告破裂,直到最后只剩一人站立。胜利者是密尔来的索罗斯,就是那个手持火焰剑,剃了光头,十足狂人模样的红袍僧。他以前也拿过比武冠军,因为其他骑士的马儿都怕极了他那把火焰剑,可他自己却什么都不怕。最后的伤亡名单包括两只断腿,一条碎掉的锁骨,十几根打烂的手指,两匹不得不处理掉的马,以及多到大家懒得数的割伤、扭伤和擦伤。奈德万分庆幸劳勃没有参加。
当天晚宴席间,艾德·史塔克对未来感到前所未有的乐观与希望。劳勃兴致正好,兰尼斯特家的人则通通缺席,连他两个女儿的表现也令人欣喜。乔里把艾莉亚带过来跟他们同坐,珊莎开心地主动跟妹妹说话。“比武大会真是棒透了,”她惊叹道,“你真该一起来的。你舞跳得怎么样了?”
“练得浑身酸痛呢。”艾莉亚开心地报告进度,并且骄傲地展示腿上一大块紫色瘀伤。
“我看你舞跳得一定很糟。”珊莎满腹狐疑地说。
之后珊莎去听一个歌手团队演唱一组由许多叙事诗构成,名叫“血龙狂舞”的组曲,奈德则亲自检查了小女儿的瘀伤。“我希望佛瑞尔没对你太过严苛。”
艾莉亚单脚站立,近来她越来越擅长此道。“西利欧说每次受伤都是一次教训,而每次教训都让我们更强。”
奈德听了不禁皱眉。西利欧·佛瑞尔颇具盛名,而他夸张华丽的布拉佛斯风格也很适合艾莉亚纤细的剑,然而……几天前她绑了条黑丝巾遮住眼睛,到处晃来晃去,告诉他说西利欧教她要用耳朵、鼻子和皮肤去感知四周环境。在那之前,他又叫她练习前后滚翻。“艾莉亚,你真的要继续学下去?”
她点点头。“明天我们开始抓猫。”
“抓猫。”奈德叹道,“或许我不该雇这布拉佛斯人来教你。你愿意的话,我就请乔里接手,由他来教。不然我也可以跟巴利斯坦说一声,他年轻时是七国上下最优秀的使剑好手。”
“我不要他们,”艾莉亚说,“我只要西利欧。”
奈德伸手拨拨头发。其实,随便一个还过得去的教头,都可以教艾莉亚基础的砍劈和挡格,用不着这些蒙眼睛走路、翻跟斗和单脚跳跃的把戏。但他太了解自己小女儿的个性,知道跟她那固执的下巴争吵毫无用处。“那就西利欧吧。”反正她迟早也会玩腻。“不过你一定要小心。”
“我会的。”她一本正经地向他保证,然后平顺地从右脚跳到左脚。
当天晚上,在他带女儿们回到城里,送她们上床,看着满脑子白日梦的珊莎和浑身是伤的艾莉亚分别安然入梦之后,奈德这才步上首相塔顶,返回自己的起居室。白天气候暖和,因此房里现在显得十分郁窒。奈德走到窗边,打开沉重的扣锁,让清凉的晚风吹进室内。隔着广大的中庭,他注意到小指头窗里的摇曳烛光。时间已过午夜,但在远处河边,喧闹声才刚开始稍稍减退。
他取出匕首,仔细检视。小指头的刀,在比武大会上打赌输给提利昂·兰尼斯特,被用来对熟睡的布兰痛下杀手。为什么?为什么那侏儒要置布兰于死地?怎么会有人要置布兰于死地?
他隐约觉得这把短刀、布兰坠楼都与谋害琼恩·艾林有所牵连,但琼恩的死亡真相像个谜团,他依旧毫无头绪。史坦尼斯公爵并未返回君临参加比武大会,莱莎·艾林则躲在鹰巢城高墙之后,噤若寒蝉。琼恩的侍从已死,乔里仍在一家家妓院里逡巡。除了劳勃的私生子,他手上究竟还有什么线索?
毫无疑问,武器师傅那个脸色阴沉的学徒正是国王的儿子,这点奈德很清楚。拜拉席恩家族的特征清楚地印在他脸上,他的下巴、眼睛和黑发无一不是明证。蓝礼太年轻,不可能有那么大的儿子,史坦尼斯则是太冷酷也太重视荣誉,不会做出这种事。詹德利一定是劳勃的种。
即便如此,他又能从中发现什么?国王所生的孩子遍及七国全境。他曾公开承认过一个和布兰年纪相仿的私生子,男孩的母亲是贵族,现在交由蓝礼公爵的风息堡代理城主收养。
奈德也记得劳勃的第一个孩子,是他还在艾林谷时所生的女儿,当时他自己都还稚气未脱。那是个可爱的小女孩,风息堡的年轻领主对她宠爱有加,即便他早就对孩子的母亲失去了兴趣,那阵子还是天天去逗女儿玩。而且不论奈德愿意与否,每每被抓去作伴。他突然想到,那女孩现在该有十七八岁了,比劳勃生她时的年纪还大,想来真有些怪异。
对于她主君到处留种的行径,瑟曦想必不会高兴,但到头来不论国王有一个私生子还是一百个都没有差别,毕竟根据法律和习俗,庶出的子嗣享有的权利极为有限。不管詹德利,艾林谷的女孩,或者是风息堡那小子,全都不可能威胁到劳勃与王后所生的孩子……
他的思绪被门上一阵轻敲打断。“大人,有人想见您,”哈尔温喊,“他不肯通报姓名。”
“让他进来。”奈德纳闷地说。
访客体格粗壮,穿着沾满泥泞的破烂靴子,披着用极粗糙的料子制成的厚重褐色长袍,面容被蒙头斗篷遮住,两手藏在重重叠叠的袖子里。
“请问您是?”奈德问。
“我是您的朋友。”蒙面人用怪异的低沉腔调说,“史塔克大人,我们得单独谈谈。”
好奇胜过了警戒心。“哈尔温,你先退下。”他命令。等门关上,房里只剩他们两人之后,这位访客方才掀开斗篷。
“瓦里斯大人?”奈德惊讶地说。
“史塔克大人,”瓦里斯彬彬有礼地道,然后自己坐了下来。“不知可否麻烦您给我点喝的?”
奈德倒了两杯夏日红,递给瓦里斯一杯。“打扮成这样,恐怕我在你鼻子底下也认不出来。”他难以置信地说。除了丝绸、天鹅绒和最上等的锦缎,他从来没见太监穿过其他质料的衣服。太监向来一身紫丁香味,然而眼前此人却浑身汗臭。
“我正希望如此。”瓦里斯道,“绝不能让别人知道我们私下密谈的事。您的一举一动,王后都监视得很紧。这酒好极了,谢谢您。”
“你是怎么通过我其他守卫的?”奈德问。波瑟和凯恩派驻塔外,埃林则守在楼梯口。
“红堡里有些密道只有幽灵和蜘蛛才知道。”瓦里斯歉然微笑,“我不会打扰您太久,大人,不过有些事您必须知情。您是御前首相,但国王却是蠢才一个。”太监从前的甜腻语调不再,取而代之的是轻细且锐利如鞭的口气。“我知道他是您的挚友,但蠢才就是蠢才……而且恐怕是个注定要完蛋的蠢才,除非您能救他。今天差一点就让他们得逞,他们原本计划在团体比武时谋害他。”
好半晌奈德震惊得说不出话。“他们指谁?”
瓦里斯啜了口酒,“如果连这个都还要我告诉你,那我看你比劳勃还蠢,而我显然站错了队。”
“兰尼斯特,”奈德道,“王后……不,我不相信,即使瑟曦也不可能做出这种事,她明明就叫他不要参加!”
“她禁止他参加,而且是当着他弟弟,当着他手下骑士,以及半数廷臣的面说的。说真的,敢问您知道什么更好的方法,可以逼得国王不得不参加团体比武?您倒是说说看。”
奈德只觉得反胃。太监说得没错,叫劳勃不准做这,不该做那,绝对不可以如此这般,那就跟催促他没两样。“就算他真的下场,谁敢动手打国王?”
瓦里斯耸耸肩。“总共有四十来个家伙参加,兰尼斯特家势力又大。场子里乱成那样,马叫个不停,到处有人折手断脚,再加上索罗斯挥着他那把怪里怪气的火焰剑,要真有人不小心碰到国王陛下,你能说那是蓄意谋杀吗?”他起身去拿酒壶,替自己再度斟满。“等生米煮成熟饭,凶手肯定是一副悲痛得难以自已的模样。我连他怎么哭都可以想像。真叫人难过哟。不过那位雍容华贵又慈悲为怀的寡妇一定会同情他,搀扶这可怜虫站起来,然后轻轻一吻给予原谅,到时候咱们好心肠的乔佛里国王除了宽恕他还能怎么办呢。”太监抓抓脸颊。“或者瑟曦会叫伊林爵士把他的头给砍了。这样兰尼斯特家比较保险,只是可怜了他们的同伙。”
奈德怒火中烧。“你既然知道这起阴谋,为何一声不吭?”
“我的手下是打听消息的探子,不是舞刀弄剑的武士哪。”
“那至少也该早点跟我说。”
“哦,是嘛?这我承认。不过就算我说了又如何,好让您立刻冲到国王面前向他禀报,是不是?等劳勃听说了这些诡计他又会怎么做呢?我倒是挺好奇。”
奈德仔细想想。“他会咒他们通通滚蛋,然后照样参赛,让他们知道他不怕。”
瓦里斯一摊手:“艾德大人,我再向您承认一件事吧。我想看看您听了会有何反应。您问我怎么不事先跟您说,我的回答是:因为我不信任您,大人。”
“你不信任我?”这次奈德真的大吃一惊。
“艾德大人,红堡里住了两种人。”瓦里斯道,“一种忠于王国,一种忠于自己。今天早上以前,我不敢判定您属于哪一种……所以我等着瞧……现在我清清楚楚地知道了。”他浅浅一笑,刹那间他私下的表情和在公众场合的表情合而为一。“我渐渐开始了解王后为何这么怕您了。呵,我总算见识到了。”
“你才是她应该怕的人。”奈德道。
“不,我的身份很清楚。国王利用我,但他为此感到羞耻。咱们劳勃是个雄赳赳气昂昂的大勇士,这种男子气概的人最不屑的就是鸡鸣狗盗和太监之流。要是哪天瑟曦在他耳边嘀咕说’把他杀了吧‘,伊林·派恩转眼间就会砍了我这颗头,到时候谁会替可怜的瓦里斯哀伤呢?天南地北,没有人会为蜘蛛歌唱啊。”他伸出软绵绵的手碰碰奈德。“可史塔克大人您就不一样了……我猜想……不,我很清楚……他决不会杀您,即使是为了王后,这或许便是我们的救赎所在哟。”
这真是太过火了。有好一会儿艾德·史塔克只想回到临冬城,只想要北方的简单明了,那里的敌人就是寒冬和长城外的野人。“劳勃一定还有其他值得信赖的盟友,”他辩驳道,“比如他亲弟弟,还有他——”
“——他老婆?”瓦里斯替他说完,同时露出锐利伤人的微笑。“他两个弟弟是痛恨兰尼斯特没错,但恨王后和爱国王不见得是同一回事,您说是罢?巴利斯坦爵士爱的是他的荣誉,派席尔国师爱惜他得来不易的职位,小指头呢,小指头只爱小指头他自己。”
“那御林铁卫——”
“不过是纸老虎罢了,”太监说,“史塔克大人,您就别一副震惊的模样了。詹姆·兰尼斯特固然是个宣过誓的白骑士,但我们都知道他发的誓有几分斤两。莱安·雷德温和龙骑士伊蒙王子披白袍的日子早过去啦。如今的七铁卫里,只有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有真本领,然而赛尔弥老矣。柏洛斯爵士和马林爵士都是王后死心塌地的走狗,另外几个我看也好不到哪里去。是的,大人,若真要动刀动枪,您将会是劳勃·拜拉席恩惟一的朋友。”
“我得让劳勃知道,”奈德道,“假如你所言非虚,即便只有一半属实,国王本人都应该立刻知情。”
“那请问咱们的证据何在?难道要我和他们当面对质?要我的小小鸟儿与王后、弑君者,与国王的亲弟弟和他满朝重臣,东西境守护,以及凯岩城所有的势力为敌?您干脆直接叫伊林爵士来砍我头吧,那样比较省事。我知道说了会有什么下场。”
“若你所言属实,他们只会静待时机,准备再次发难。”
“那还用说,”瓦里斯道,“只怕会很快。艾德大人,您让他们寝食难安哪。但我的小小鸟儿会仔细倾听,咱们俩联手,或许能洞烛先机,就你我两个。”他站起身,拉上斗篷遮住脸。“谢谢您的酒,今天就到此为止,其他以后再谈。下次您在朝廷里见到我,请千万别忘了用上您以前那种轻蔑的态度。我想这应该很容易。”
他走到门边时,奈德叫道:“瓦里斯,”太监回过头。“琼恩·艾林是怎么死的?”
“我还在想你什么时候才会问起这个。”
“告诉我。”
“那东西叫’里斯之泪‘,非常罕见,价格高昂。其味道清甜如水,不留一点痕迹。当时我就在这个房间里恳求艾林大人叫人先尝过食物,自己再吃,可他不肯听,还告诉我:只有不配做人的东西才会想到这种事。”
奈德急切地想知道事情始末。“谁下的毒?”
“显然是某个与他很亲近,常和他一起同桌共餐的朋友,噢,但是哪一个呢?可疑的对象太多了。艾林大人是个和蔼可亲又值得信赖的人哪。”太监叹道:“不过倒确有这么个孩子,他的一切都是琼恩·艾林给的,但当艾林的寡妇带着一家大小逃回鹰巢城时,他却选择了留在君临,并很快飞黄腾达。看到年轻人有发展,我总是高兴的。”他的话锋重归锐利,每个字都像挥出的一鞭。“他在比武大会上想必塑造了自己英勇的形象,穿着那身闪亮的新盔甲,还有那件弯月披风。只可惜他死不逢时,您还来不及问他就……”
奈德觉得自己仿佛也给下了毒。“原来是那个侍从,”他说,“修夫爵士。”真是谜中有谜,错综复杂。奈德脑中怦怦作响。“为什么?为什么选在这个时候?琼恩·艾林已经当了十四年的首相,他到底做了什么,逼得他们非杀他不可?”
“他问得太多了。”瓦里斯说着溜出门。
第三十一章 提利昂
提利昂·兰尼斯特站在天光未现的清冷晓色里,看着契根宰杀他的坐骑,暗暗在心里把史塔克家欠他的债再添上一笔。那佣兵用剥皮的刀割开马肚,蒸汽立刻从尸骸里冒出。他两手并用,熟练操作,一刀也不浪费。这事本当迅速完成,以免山上的影子山猫嗅到血腥闻香而来。
“今晚咱们都不会挨饿了。”波隆道。他瘦得像骨头一样,也坚毅得像骨头,黑眼黑发,加上短短的胡子,活像是团黑影。
“不见得。”提利昂告诉他。“我可对马肉没兴趣,尤其没兴趣吃自己的马。”
“反正都是肉,”波隆耸肩道,“跟牛肉和猪肉相比,多斯拉克人还更爱马肉呢。”
“你觉得我像多斯拉克人吗?”提利昂冷冷地说。多斯拉克人吃马肉是千真万确的事,他们还放任畸形儿自生自灭,留给跟在卡拉萨后面的野狗吃。他们的习俗委实不怎么吸引他。
契根从马尸上割下一薄片血淋淋的肉,举在半空中仔细瞧看。“矮个子,要不要先来一口?”
“这匹母马是我老哥詹姆送给我的二十三岁命名日礼物。”提利昂用平板的口气说。
“那如果你还能活着见到他,代我们道声谢。”契根嘻嘻一笑,露出满嘴黄牙,然后两口就把那块生肉吞下肚去。“这马挺不错。”
“配洋葱煎着吃更棒。”波隆建议。
提利昂一言不发,跛着脚走开。他只觉寒意彻骨,两腿酸痛得几乎无法走动。或许他的母马死了反而幸运,因为他自己还有得走咧。每天晚上吃点东西,在坚硬又寒冷的岩地上小睡片刻,便又上路,如此日复一日,只有天上诸神知道何时才是尽头。“去她的,”他喃喃道,一边挣扎着上坡回到绑架他的人身边,一边忆起发生过的事。“姓史塔克的都该死。”
之前的经过,现在回想起来,依然很不好受。前一秒他才刚点晚餐,一眨眼全屋子的人却都拔刀相向,杰克也准备抽出武器,肥胖的老板娘则尖叫道:“各位大人,求求你们别在这儿动刀动枪。”
提利昂赶在他们两个一起被剁成肉块前抓住杰克的胳膊。“杰克,你的礼貌哪儿去了?咱们好心的老板娘不是说别动刀动枪吗?还不快照办。”他勉强挤出一丝微笑,心想在别人眼里一定难看。“史塔克夫人,我想您一定是弄错了,我跟贵公子的事一点关系也没有。我以我的荣誉起誓——”
“兰尼斯特的荣誉。”她只说了这句,便举起手让全屋子的人看。“这伤疤是他的匕首留下的。他派人用那把刀来割我儿子的喉咙。”
提利昂只感觉周遭人众的怒火上升,被那史塔克女人手上的伤煽动得简直要冒烟。“宰了他。”身后一个喝醉的妓女说,接着其他人也同声附和,速度快得使他不敢相信。大家素昧平生,刚才还颇为友善,如今竟像紧咬不放的嗜血猎犬般要他偿命。
提利昂提高音量,一边努力掩饰声音里的颤抖:“假如史塔克夫人认定我要为某些罪行负责,那我很乐意跟她去好好解释。”
这是惟一的办法。试图杀出重围无异自掘坟墓。有十来个人应那史塔克女人的请求拔了剑:那名赫伦堡的武士,三个布雷肯家的人,还有两个一副吐口痰就可以把他干掉模样的讨厌佣兵,以及一群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的庄稼汉。提利昂拿什么对付这些人?杰克的剑使得还不赖,但莫里斯就完全不行,他身兼马夫、厨子和照顾起居的随从三职,原本就不是打仗的料。至于尤伦,无论他自己想法为何,黑衣弟兄可是发过誓,与王国内任何争执都无涉。尤伦只会袖手旁观。
果不其然,当凯特琳·史塔克身边的老骑士喝道“没收他们的武器”时,黑衣弟兄便静静地站到一边。佣兵波隆走上前来,从杰克手中拿下剑,并且搜出他们所有的匕首。“很好。”老人说。房间里的紧张气氛明显缓和下来。“干得不错。”提利昂认出那粗硬的声音,是临冬城的教头,只是剃了胡子。
胖老板娘向凯特琳·史塔克苦苦哀求,嘴里喷出一串腥红的唾沫:“别在这儿杀他!”
“到哪儿都别杀他。”提利昂提议。
“夫人,要杀也请您到别的地方杀,别把我这儿弄得到处是血,我不想惹上官家的麻烦事儿啊。”
“我们要把他带回临冬城去。”她说,提利昂听了心想:要是这样的话,或许……当时他已趁短暂余暇环顾四周,对当下情形更有掌握。眼前所见不至于让他绝望。噢,那史塔克女人反应倒是机敏,这无庸置疑。她先逼他们公开承认自家主子对她父亲的誓约,然后再请他们拔刀相助,何况她又是区区一个弱女子。没错,这招厉害。然而她也没有赢得太彻底。据他约略估算,饭厅里将近有五十个人。凯特琳·史塔克不过说动了十来个,其他人有的困惑,有的害怕,还有的冷漠。提利昂注意到,佛雷家那群人只有两个准备响应,而他们眼看带头的没动静,便又很快坐回去了。若不是不敢,否则他还真想偷笑。
“临冬城,去就去。”他说。这会是趟漫长的旅途,他自己刚从反方向走来,有着切身的体会。谁也说不准途中会有什么变数。“不过我不告而别,我老爸可能会担心我,”他补充道,一边看着刚才那个自愿把房间让给他的流浪剑客。“谁把今天发生的事告诉他,他定将重重赏赐。”泰温公爵当然不会如此,提利昂打算等自己脱身后再想办法补偿。
罗德利克爵士忧心忡忡地看看他的女主人,这老家伙也没什么高招。“他的人跟他一起走。”老骑士宣布,“刚才发生的事,还请诸位不要张扬。”
提利昂好容易才忍住笑。不要张扬?老糊涂蛋。除非把整间旅店里的人都抓起来,否则前脚刚踏出门,后脚消息就会散播开去。那个口袋里装了金币的流浪武士一定会心急火燎地飞速赶往凯岩城通风报信,就算他没去,别人也一定会去。尤伦将把消息带往南方,而那个愚蠢的歌手说不定还会为此写首歌谣。佛雷家的手下会回报他们主子,他下一步会怎么做,只有天上诸神知道。瓦德·佛雷男爵虽然是奔流城的臣属,但他活了这么大把年纪,靠的就是小心谨慎,永远站在赢家那边。至少他会派鸟儿送信息到君临,很可能还不只这样。
凯特琳·史塔克一点时间也没浪费。“我们马上动身,我们需要精力充足的马,还有路上必须的粮食。你们几位,史塔克家族永远感激你们。假如你们愿意协助我们押送犯人前往临冬城,我保证有重赏。”那些个蠢蛋就等这句话,听了立刻一拥而上。提利昂一个接一个地审视他们的脸庞:你们的确会得到重赏,他发誓,只怕不是你们想像的那种。
他们立刻来到屋外,冒着雨给马备鞍。他们用粗绳绑住提利昂的手,他却不怎么害怕。他敢打赌,他们绝对无法把他押回临冬城,不出一天,定会有人骑马追来,这有什么好奇怪呢?鸟儿会送出讯息,届时必有河间地区的领主插手,借机讨好他老爸。提利昂正对自己的精打细算感到得意,就被人盖上兜帽,遮住眼睛,放上马鞍。
他们快马加鞭地冒雨出发,没过多久提利昂便已两腿酸疼,屁股也磨得难受。虽然安然远离旅店之后,凯特琳·史塔克便放慢速度,但这仍旧是一趟崎岖难行的艰苦旅程,蒙住眼睛更是雪上加霜。每次转弯他都有坠马的危险。透过头套听见的声音很模糊,所以他不清楚身边的人在说什么。细雨浸湿布料,头套紧贴脸庞,后来连呼吸都有困难。粗绳磨破他的手腕,随着夜色渐深,似乎越来越紧。他本来是要好好坐下,在火炉边取暖,享用刚烤出来的鸟肉的,只怪那该死的歌手偏偏要张开他的乌鸦嘴,他可怜兮兮地想。这该死的歌手竟然也在队伍里。“这件事值得大加传颂,我当然义不容辞啰。”当他宣布和他们一道,好瞧瞧这趟“精彩的冒险”会有什么结果时,他对凯特琳·史塔克这么说。提利昂不禁心想:等兰尼斯特家的骑士追上他们,你小子再来瞧瞧这趟冒险精不精彩。
凯特琳·史塔克下令暂时休息时,雨总算停了,曙光从湿布间的缝隙渗进眼帘。他被人粗手粗脚地拉下马,解开腕上的粗绳,拉掉头罩。当他看见眼前狭窄的石头路,四周愈见陡峭险恶的丘陵地势,以及远方地平线上呈锯齿状的覆雪峰峦,心中一切希望顿时化为乌有。“这是上坡路,”他用控诉的神情看着史塔克夫人,失声道,“是朝东边的路。你说我们要去临冬城!”
凯特琳·史塔克带着轻浅的笑意看着他。“说了很多次,而且很大声。”她同意,“想必你的朋友们会打那边追赶我们。祝他们一路顺风。”
即使过了这么些天,现在回想起来,他还是恼怒不已。提利昂这辈子向来以机敏自豪,因为那是天上诸神赐给他的惟一礼物,没想到这该死七次的母狼凯特琳·史塔克却魔高一丈,想到自己每一着棋都被她识破,简直比他被绑架这件事还叫他难过。
他们只停下来让马儿吃草喝水,便又匆匆上路。这次他们放过了提利昂,没再给他戴上头套,两天后更松开绑住他双手的绳子,等进入高山区,更是连派人看守都免了。他们似乎不怕他逃走,有什么好怕的?这里地势崎岖险恶,所谓的大道不过是条石头小径。就算他真的脱逃成功,在没有粮食又只身一人的情况下,能跑多远?影子山猫会拿他当点心,而蛰居山间的氏族部落更是些杀人越货的法外凶徒,惟有刀剑能叫他们臣服。
虽然如此,史塔克家的女人还是无情地催促他们赶路。此行目的地为何,早在头套被摘下那一刻,他便一清二楚。此间山区是艾林家族的领地,而前任首相的遗孀也是徒利家人,正是凯特琳·史塔克的妹妹……换言之,对兰尼斯特家无甚好感。在莱莎夫人待在君临的那些年里,提利昂跟她算是点头之交,此时此刻实在不想再续前缘。
绑架他的人们聚集在离山坡不远的小溪边。马儿们喝饱了冰冷的山泉,正啃食着从岩缝里长出的褐色杂草。杰克和莫里斯可怜兮兮地窝在一起,摩霍尔拄着长枪站在他们旁边,头戴一顶圆形铁盔,活像扣了个大碗。马瑞里安坐在他身边,正帮木头竖琴上油,一边抱怨湿气对琴弦有害。
“夫人,我们真的需要休息。”提利昂走近时,雇佣骑士维里·渥德正对凯特琳·史塔克说话。他是河安伯爵夫人的手下,看来一副硬汉模样,麻木无情,却是旅店里头一个响应凯特琳·史塔克的人。
“夫人,维里爵士说得对,”罗德利克爵士道,“这已经是我们损失的第三匹马了——”
“如果我们被兰尼斯特家的手下追上,损失的可就不只是马啦。”她提醒他们。她的脸饱经风吹雨打,面容憔悴,但坚毅果决丝毫不减。
“在这里不太可能。”提利昂插嘴。
“侏儒,夫人可没问你意见。”库雷凯特斥道。他是个头脑简单的胖子,一头短发,生了张猪脸,是布雷肯家那几人之一,在裘诺斯伯爵手下当兵。为了记住这些名字,提利昂特别下过功夫,以便将来好好感谢他们的礼遇。兰尼斯特有债必还,库雷凯特总有一天会知道这句话可不是说着玩的,他的朋友拉利斯和摩霍尔,好心的维里爵士,以及那两个佣兵波隆和契根也一样。至于马瑞里安,这个成天拨弄竖琴,有副甜腻的高嗓音,正努力地要把“小恶魔”和“脚跛”、“走不动”等字押韵,好为这件事写首歌的浑小子,他打算特别给他点苦头尝尝。
“让他说罢。”史塔克夫人下令。
提利昂·兰尼斯特找了块石头坐下。“现在我们的追兵大概已经赶到颈泽,按照您撒的谎沿国王大道一路追过去了……当然,这是假设真的有追兵,事实上有没有还不知道。喔,家父毫无疑问已经听说了消息……但家父对我不甚疼爱,所以我说不准他是否大动干戈。”这不完全是说谎,泰温·兰尼斯特公爵固然不管他畸形儿子死活,但他绝对无法忍受家族荣誉受损。“史塔克夫人,这是个残酷的地方,我相信在你们抵达艾林谷以前都不会有追兵赶来,但您每损失一匹马,便是加重其他人的负担。更糟的是,您还有可能连我的命也保不住。我个子小,身体又不强壮,若是死了,这岂不是白跑一趟?”这句可完全属实,提利昂真不知道如此折磨下去,他还能撑多久。
“兰尼斯特,跑这一趟的目的就是要你死。”凯特琳·史塔克答道。
“我不这样想,”提利昂道,“您真要我死,只消说一声,您这群忠心耿耿的朋友立刻会自告奋勇上来取我性命。”他看看库雷凯特,但那家伙智能太低,听不出其中的讥讽。
“史塔克家的人不会乘人之危。”
“我也不会。”他说:“我再跟您说一遍,意图谋害贵公子的事与我毫无瓜葛。”
“刺客手里拿的是你的匕首。”
提利昂胸中的怒火直往上冒。“那不是我的东西。”他强调,“你到底要我发多少次誓才肯相信?史塔克夫人,无论你信不信,总之我不是笨蛋,把自己的武器交给普通小贼用,这种事只有笨蛋才干得出来。”
一时间他似乎看到怀疑闪过她眼底,但她却说:“培提尔为什么要对我撒谎?”
“狗熊为什么要在森林里拉屎?”他质问,“那是天性。对小指头那种人来说,撒谎跟呼吸一样自然。不说别人,你应该特别了解才对。”
她向他走近一步,绷紧了脸。“你什么意思,兰尼斯特?”
提利昂昂头道:“这个嘛,我说夫人,您是怎么被他开苞的,这事宫里每个人都听他说过哪。”
“根本没这回事!”凯特琳·史塔克怒道。
“哎,你这小恶魔真是坏到骨子里去了。”马瑞里安显然吓了一跳。
库雷凯特抽出他那黑铁打造的锋利短刀。“夫人,您点个头,我就把这家伙的烂舌头割下来。”一想到割舌头的情景,他那对猪眼睛便兴奋地睁得老大。
凯特琳·史塔克用一种提利昂从未见过的冷酷神情瞪着他。“培提尔·贝里席曾经爱过我。当时他还只是个孩子。他的爱虽然对我们彼此都是个错误,但却是千真万确、纯洁无瑕的小儿女之情,不是拿给你寻开心的。他想牵我的手、娶我为妻,这才是事情的真相。兰尼斯特,你真是个无可救药的恶魔。”
“那你就是无可救药的笨蛋了,史塔克夫人。小指头除了他自己,从没爱过别人。我敢跟您保证,他对我们吹嘘的绝不是您那双纤纤玉手,而是您那对胀鼓鼓的乳房,那张娇艳欲滴的樱桃小嘴,还有您两腿间那团热呼呼的火。”
库雷凯特猛地一把攫住他头发,使劲将头往后一拉,露出他的喉咙。提利昂感觉出刀锋冰冷地吻着下巴。“夫人,要不我给他放点血?”
“杀了我,真相也就永远埋没。”提利昂喘息着说。
“让他说完。”凯特琳·史塔克下令。
库雷凯特很不情愿地放手。
提利昂深吸一口气。“根据小指头的说法,我是怎么拿到他匕首的?告诉我。”
“你在乔佛里王子命名日那天的比武大会上,打赌赢了他。”
“是在家兄詹姆被百花骑士刺下马的时候。这就是他的故事,对不对?”
“是的。”她坦承。她的眉间闪过一抹疑虑。
“骑兵!”
尖叫声自上方的风蚀山脊间传来。休息之前,罗德利克爵士派拉利斯爬上去守望。
一时之间大家全愣住了。凯特琳·史塔克是第一个采取行动的人。“罗德利克爵士,维里爵士,请你们赶快上马备战,”她喊道,“把其他马牵到后面。摩霍尔,你负责看守犯人……”
“给我们武器!”提利昂一跃起身,抓住她的手,“多一个人就多一分力量。”
提利昂看得出她知道他说得对,高山氏族部落才不管贵族间的纠葛——不管杀史塔克还是兰尼斯特家,都会像自相残杀一样毫不留情。他们或许只会放过凯特琳,因为她还年轻,可以替他们传宗接代。明知如此,她仍旧犹豫不决。
“我听见他们了!”罗德利克爵士大喊。提利昂侧耳倾听,果然听到十来匹马的蹄声快速逼近。突然间大家都行动起来,有的抽出武器,有的朝坐骑跑去。
拉利斯连跑带跳地翻下山脊,碎石如雨般朝他们撒来。他上气不接下气地跳到凯特琳·史塔克面前。他生得很丑,满头铁锈色的乱发从锥形钢盔下方爆出。“我看到二十个,可能有二十五个,”他气喘吁吁地说,“我猜是白蛇部或月人部。夫人,路上一定有斥候……躲起来观察……他们早发现了我们。”
罗德利克·凯索爵士已经上马,手握长剑。摩霍尔蹲伏在一块巨石后,双手握住他的铁尖长矛,牙间咬着一把短刀。“喂,唱歌的,”维里·渥德爵士叫道,“过来帮我穿盔甲。”马瑞里安僵在原地,抱紧他的木头竖琴,脸色像牛奶一般苍白。结果是提利昂的仆人莫里斯跳起来,上前帮骑士穿上护甲。
提利昂抓着凯特琳·史塔克不放。“你别无选择,”他告诉她,“我们有三个,你还得浪费第四个人作看守……眼下,四个人足以决定全体生死。”
“向我保证事后你会归还武器。”
“你要我的保证?”马蹄声越来越大,提利昂嘻嘻笑道,“唉,那有什么问题,夫人,我以兰尼斯特的荣誉为名……向你保证。”
他原以为她会朝自己吐口水,结果她只丢下一句:“把武器给他们,”便快步离开。罗德利克爵士把杰克的武器连剑带鞘丢还给他,然后调转马头投入战斗。莫里斯自己弄了张弓和一筒箭,单膝跪在路上。他射箭比用剑在行多了。波隆则骑马过来,给了提利昂一把双刃斧。
“我没用过斧头。”武器在手的感觉怪异而陌生。它的握柄很短,斧刃则极重,前端还有根吓人的尖钉。
“就当是劈柴。”波隆边说边从背上的鞘里抽出长剑。他啐了口唾沫,飞奔至契根和罗德利克爵士旁边。维里爵士也上马加入他们,一边拨弄着他那顶开了条细眼缝,上面插了根黑丝羽毛的金属锅形头盔。
“木头可不会流血。”提利昂自言自语。没有盔甲,他觉得自己好像没穿衣服。他环顾四周,想找块石头,最后跑到马瑞里安躲着的地方。“靠过去一点。”
“走开!”男孩朝他尖叫,“我是唱歌的,打打杀杀跟我无关!”
“怎么,不想冒险啦?”提利昂抬脚踢他,直到他不敢拖延,乖乖爬开。一个心跳的间隔之后,敌人便骑马冲过来了。
这场战斗没有传令官,没有旗帜,没有号角吹响,也没有鼓声隆隆,只听见莫里斯和拉利斯放箭时的弓弦砰然声,转眼间原住民的铁蹄便踏破黎明,轰然而至。他们个个皮肤黝黑,身形精瘦,穿着硬皮革和抢来的不合身的护甲,面容隐藏在半罩头盔里。他们戴着手套,手里拿着形形色色的武器,有老朽的长剑、长枪,磨利的镰刀,还有狼牙棒、匕首和重铁锤。骑在最前面的人穿了一件花斑影子山猫皮做成的披风,握着一把双手巨剑。
罗德利克爵士大喊一声:“临冬城万岁!”然后迎上前去,波隆和契根也一左一右冲杀出去,嘴里喊着含混不清的口号。维里爵士跟在后面,头上挥舞着一把钉刺流星锤。“赫伦堡万岁!赫伦堡万岁!”他叫道。提利昂突然间也有股冲动,想跳起来挥动斧头,然后大叫:“凯岩城万岁!”但他很快打消了这疯狂的念头,反而蹲得更低。
他听见马儿受惊的尖叫,以及金属碰撞的声音。契根的剑削开一个人的脸,那人穿了铠甲,但没戴头盔。波隆则像一阵龙卷风般冲入敌阵,左劈右砍,切菜似地掀倒对手。罗德利克爵士则径自朝那个披影子山猫皮披风的大汉攻去,两匹马相互绕圈,两人你来我往。杰克跳上一匹马,连马鞍都没用就飞奔进乱军之中。提利昂看见一枝利箭自那披山猫披风的人喉头刺出,他张嘴欲喊,却只有鲜血涌出。等他倒地,罗德利克爵士已找到了新对手。
马瑞里安忽然尖叫起来,拿他的木头竖琴遮住头,只见一匹马自他们躲藏的岩石上方跳过。提利昂见状赶忙起身,来人调转马头,举起一柄带刺的大锤,回来收拾他们。提利昂双手握斧挥出,正砍中冲刺的马的喉咙,铮地发出结实的一声。马儿惨叫倒地,提利昂的武器险些脱手。他好不容易即时拔出斧头,踉跄地闪开。马瑞里安可没这么好运,对方连人带马朝他摔去,一团砸在他身上。趁着这匪徒的腿还被马压住,提利昂溜过去补上一斧,恰好砍在肩胛骨上方的脖子处。
正当他奋力拔出斧头,他听见埋在尸体下面的马瑞里安发出的呻吟。“谁来救救我,”歌手喘着气说,“天上诸神可怜我,我要流血而死了。”
“我相信那是马的血。”提利昂道。吟游诗人的手从死马底下伸出来,在泥地里乱抠,活像只五条脚的蜘蛛。提利昂伸出脚跟狠踩在狂抓的手指上,听到一声令人满意的喀啦响。“闭上眼睛,假装你已经死了吧。”他如此建议歌手,然后抽出斧头,转身走开。
在那之后,战场的情形乱成一团。这个清晨充满了呐喊和尖叫,空气中弥漫着血腥,世界一片混沌。利箭咻咻飞过他耳际,在石头上弹开。他看到波隆被打下马,两手各持一剑继续作战。提利昂在战场边缘游走,穿梭于岩石间,偶尔从躲藏的阴影里跳出来砍路过马匹的腿。他找到一个负伤的原住民,了结了他,并把他的半罩头盔拿来穿戴。头盔太紧,但只要能提供保护,提利昂就很高兴。杰克正和面前的敌人缠斗,却被人从后面捅了一刀。不一会儿提利昂又绊在了库雷凯特的尸体上,那张猪脸被钉头锤打得稀烂,但提利昂认得他手中的短刀,他把它从死人的指间拔出。他正要插进腰带时,听到了女人的尖叫。
凯特琳·史塔克被三个人围在山壁边,其中一个骑马,另外两个则是徒步。她受伤的手姿势怪异地握着一把匕首,但她已经退到山壁边缘,被三面团团包围。这婊子就给他们吧,提利昂心想,爱怎么搞随他们去,但不知怎么,他却采取了行动。他在对方发觉之前砍中一个人的膝盖后方,沉重的斧刃劈开血肉和骨头,好像劈的不过是腐朽的烂木。会流血的木头,提利昂心不在焉地想,接着第二个人朝他攻来。提利昂弯身躲开他的剑,挥出斧头,那人连忙后退……结果凯特琳·史塔克刚好走到他背后,割了他喉咙。骑马那人似乎想起别处有更重要的战斗,突然就快速跑开了。
提利昂环顾四周,敌人不是被杀便是逃走,总之战斗在他没注意到的时候已经结束。遍地都是濒死的马和负伤的人,发出惨叫和呻吟。最令他惊讶的是自己竟安然无恙。他松开手指,斧头锵一声落在地上,忽然发现自己满手是血。他相信他们起码打了半天之久,但太阳却纹丝未动。
“第一次上战场?”过了一会儿,波隆站在杰克的尸体上一边弯身脱靴子,一边问。那是双好靴子,厚实的皮革,上过油,柔软异常,正配泰温公爵手下的身份,比起波隆穿的要好太多了。
提利昂点点头。“我老爸应该会骄傲。”他说。他的脚抽筋得厉害,几乎无法站立。奇怪,刚才打斗时却一点不觉得疼。
“你需要找个女人,”波隆眨着黑眼睛,顺手将靴子扔进自己的马鞍袋。“相信我,流过血之后,找个女人最来劲。”
听见这话,契根停下对土匪尸体的搜刮,哼了一声,舔舔舌头。
提利昂瞄了一眼正帮罗德利克爵士包扎的史塔克夫人。“她说好我就上。”他说。两个流浪武士听了哈哈大笑,提利昂一边跟着乐一边想:这是个好的开始。
随后他跪在溪边,用冰冷刺骨的溪水洗去脸上血迹。他瘸着腿走回去时,又看了看地上的死人。战死的原住民都是些衣衫褴褛、瘦骨嶙峋的家伙,他们的坐骑也是又瘦又小,根根肋骨清楚可见。波隆和契根挑剩下的武器都不怎么起眼,大锤、棍棒,还有一把镰刀……他想起那个穿了影子山猫皮披风、拿双手巨剑和罗德利克爵士对打的大汉,但当他看到那人四肢伸展躺在石地上的尸首时,他看起来一点也不高大。他的披风没了踪影,提利昂发现他的剑锋早就布满缺口,廉价钢铁锈得厉害。难怪原住民倒下九个。
他们这边只死了三人:两个布雷肯伯爵的手下——库雷凯特和摩霍尔,还有他自己的护卫杰克,他奋不顾身的冲锋充分显示了他的愚勇。到死都还是傻子一个,提利昂心想。
“史塔克夫人,我请求您立刻动身,加紧赶路。”维里·渥德爵士道,他透过头盔上那道细缝,小心翼翼地扫视着附近山脊。“我们虽然暂时赶跑了他们,但他们不会走远。”
“维里爵士,我们应该先安葬死者。”她说,“他们英勇殉难,我不能把他们留在这里给乌鸦和山猫糟蹋。”
“这里土地多石,没法挖的。”维里爵士道。
“那我们就搬石头堆石冢。”
“要怎么搬随你便,”波隆告诉她,“但我和契根可不干。比起在死人身上堆石头,我还有更要紧的事情……比如呼吸。”他环视其余的生还者。“你们要是还想活过今晚,就跟我们走。”
“夫人,恐怕他说的没错。”罗德利克爵士虚弱地说。老骑士在打斗中负了伤,左臂被深深割了一道,脖子也被掷出的标枪擦伤,如今老态尽露。“若是在此逗留,他们一定会再次攻击,到时候我们可能就顶不住了。”
提利昂看出凯特琳脸上的愤怒,但她别无选择。“那就祈祷天上诸神原谅我们罢。我们这就动身。”
现在马倒是不缺。提利昂把他的马鞍移到杰克的花斑公马背上,因为它看起来还算强壮,再撑个三四天应该没问题。他正准备上马,只见拉利斯往前一站道:“侏儒,把你的匕首交给我。”
“让他留着吧。”凯特琳·史塔克从马上往下俯看,“斧头也还给他,若是再遇攻击,可能还用得着。”
“夫人,谢谢您。”提利昂说着爬上马。
“省省吧,”她唐突地说,“我跟以前一样不信任你。”他还来不及回嘴,她便拍马离开。
提利昂整了整偷来的头盔,然后从波隆手中接过斧头。他想起这趟旅程刚开始时,自己两手被绑,戴着头罩,如今堪称大有进展。史塔克夫人不信任他没关系,只要他能留住斧头,他就有信心在这场游戏里胜过对手。
维里·渥德领队,波隆负责殿后,史塔克夫人安全地骑在队伍中间,罗德利克爵士则如影随形跟在她身旁。途中,马瑞里安带着怨恨的眼光,不断回头看他,他的几根肋骨,木头竖琴,还有用来弹奏的四根指头通通断了,但他还不算倒霉到极点:他弄来一件漂亮的影子山猫皮披风,厚实的黑毛皮,点缀着白线。他沉默地缩在斗篷里,难得地闭上了嘴巴。
行不到半里,他们便听见背后影子山猫低沉的吼叫,稍后又传来它们争食尸体的咆哮。马瑞里安的脸色愈加苍白,提利昂骑马跑到他旁边。“’黑鸟‘,”他道,“恰好跟’胆子小‘押韵。”说完他一踢马肚,丢下吟游诗人,跑到罗德利克爵士和凯特琳·史塔克身边。
她抿紧嘴唇看着他。
“刚才我话说到一半,就被人无礼地打断了。”提利昂开口道,“小指头编的故事里有个很严重的疏漏。史塔克夫人,无论你信不信,我可以向你保证——我跟别人赌的时候,只把注下在自家人身上。”
第三十二章 艾莉亚
独耳的黑公猫拱起背朝她嘶叫。
艾莉亚沿着小路走,赤裸的脚跟保持平衡,倾听心脏疾跳,深呼吸缓吐气。静如影,她告诉自己,轻如羽。公猫看着她渐渐逼近,眼里充满警戒。
抓猫难。她手上到处都是未愈的抓痕,两脚膝盖则因跌倒擦伤,结满了疤。刚开始,连厨师养的那只厨房胖猫都能躲过她,但西利欧叫她日夜不停地练习。当她满手是血找上他时,他只说:“怎么这么慢?小妹妹,动作要快。等你遇到敌人,就不只是抓伤而已了。”他为她在伤口涂上密尔火,烫极了,她咬紧嘴唇才没大声尖叫。然后他又叫她继续去抓猫。
红堡到处都是猫:有在太阳下打盹的慵懒老猫、有冷眼摆尾的捕鼠猫、有爪子利如尖针的灵巧小猫、还有宫廷仕女养的猫,一身的毛梳理柔顺,乖巧听话,以及浑身脏兮兮、专门在垃圾堆里出没的黑猫。艾莉亚一只一只追踪到底,然后拎起来,得意万分地带回去给西利欧·佛瑞尔……如今就只差这只独耳的黑色小恶魔啦。“那家伙才是城堡里真正的王,”有位穿金披风的都城守卫告诉她,“不但老不死,还坏得跟什么似的。有次国王宴请他老丈人,结果那黑心肝的混球跳上桌,从泰温大人的手里大摇大摆地叼走一只烤鹌鹑。劳勃笑得快爆炸。小乖乖,你离那坏蛋远点。”
为了抓它,她跑遍半个城堡:绕了首相塔两圈,穿越内城中庭,钻进马厩,走下层层环绕的螺旋梯,经过小厨房、养猪场和都城守卫队的营房,顺着临河城墙的根基,再上楼梯,在叛徒走道上来来回回,然后又下楼,出一道门,绕过一口井,进出前方形形色色的建筑,到最后艾莉亚根本不知自己所在何处。
这下她总算逮着它了。左右两边都是高墙,前方则是大片没开窗的石壁。静如影,她滑步向前,在心中重复,轻如羽。
当她离它只剩三步之遥时,公猫倏地冲了出来。先往左,再往右,艾莉亚便先挡右,再挡左,切断了它逃生的路。它又发出嘶叫,试图从她两脚之间溜走。迅如蛇,她心想。她伸手抓住它,把它抱在胸前,乐得放声大笑,四处转圈,任由它的利爪撕扯她的皮上衣。她用更快的速度在它两眼之间轻吻一下,并在它伸出爪子抓她脸的前一刻缩回。公猫嘶吼着朝她吐口水。
“他在跟那只猫做什么?”
艾莉亚吓了一跳,松开猫,旋身面对声音的来源。公猫转瞬间便一溜烟逃走。小巷的另一端站着一个满头金卷发、穿着蓝锦缎衣服、漂亮得像个洋娃娃似的女孩。她身边有个胖嘟嘟的金发小男孩,外衣胸前用珍珠绣了一只昂首腾跃的公鹿,腰际配了把微型剑。是弥赛菈公主和托曼王子,艾莉亚心想。他们身边跟了一个块头大得像犁马的修女,她背后还有两个兰尼斯特家的贴身护卫,都是牛高马大的汉子。
“小弟弟,你在跟那只猫做什么啊?”弥赛菈口气严厉地再度发问,然后对弟弟说,“你瞧,他还真是个脏兮兮的小弟弟,对不对?”
“对,衣服破烂,又脏又臭的小弟弟。”托曼同意。
他们没认出我,艾莉亚这才明白,他们甚至不知道我是女孩。这也难怪,她光着脚丫,全身肮脏,在城堡里跑过一圈以后,头发乱成一团,身上的皮背心布满了猫的爪痕,粗布缝制的棕色裤子膝盖以下都被割掉,露出伤疤遍布的双脚——抓猫总不能穿裙子或丝衣吧。她连忙低头,单膝跪下。他们要是认不出她来,就太好了。若是被认出来,她会吃不了兜着走的。因为这不但会丢光茉丹修女的脸,连珊莎也将觉得可耻,从此再不跟她说话。
肥胖的老修女往前挪了挪。“小弟弟,你怎么跑到这里来的?你不该在城堡里到处乱跑喔。”
“没办法,这种人赶也赶不完,”一个红袍卫士道,“跟赶老鼠一样的道理。”
“小弟弟,你是谁家的孩子?”修女质问,“告诉我。你怎么了?你是哑巴吗?”
艾莉亚的话音卡在喉咙里。如果她出声回答,托曼和弥赛菈一定会认出她来。
“高德温,把他带过来。”修女说。长得较高的那名卫士朝小巷的这边走来。
恐慌如巨人的手攫住她的喉咙,艾莉亚知道自己命悬于此,不发出半点声音。止如水,她在心里默念。
就在高德温伸手的前一刻,艾莉亚采取了行动。迅如蛇。她重心左移,他的手指擦臂而过。她绕过他。柔如丝。待他转身,她已朝巷口飞奔而去。疾如鹿。修女朝她尖叫,艾莉亚从她两条粗得像白色大理石柱的腿中间钻过去,站起身,迎面撞上托曼王子,他“哎哟”一声重重坐倒。她从他身上跳过,闪开第二个侍卫,然后她便摆脱他们,全速逃走。
她听见叫喊,紧接着是砰砰砰的脚步迅速朝她逼近。她身子一蹲,着地滚开。红衣卫士踉跄着冲过她身边,差点跌倒。艾莉亚一跃起身,看到头上有扇又高又窄的窗子,比城墙上的射箭孔大不了多少,便向上一跳,攀住窗台,往上拉升,闭着气往里挤。滑如鳗。待她跳下窗口,正落在一名吃惊的洗衣妇面前,她立刻翻身,拍拍尘土,继续逃跑。她穿门而出,奔过长厅,跑下楼梯,穿越一座隐蔽的庭院,绕过转角,翻过墙,挤进一扇低矮窄窗后,来到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漆黑地窖。身后追赶的声音渐渐变校
艾莉亚几乎喘不过气,完全迷失了方向。现在就算他们认出她,她也认栽了,但她觉得他们应该做不到,因为她动作太快了。疾如鹿。
她摸黑靠着一堵潮湿的石墙蹲下,静听追兵的响动,却只听见自己的心跳和远处的滴水声。静如影,她告诉自己。她纳闷自己究竟置身何处。初来君临时,她常做恶梦,梦见自己迷失在城堡里。父亲说红堡比临冬城要小,但在梦中它却硕大无比,活像一座无边无际的石造迷宫,而墙壁仿佛会在她身后变换形体。她发现自己常漫游在阴森的厅堂里,经过褪色的壁毡,走下无止尽的螺旋楼梯,在庭院间和吊桥上穿梭,尖声叫喊却无人回应。有些房间里,红墙似乎在滴血,而她一扇窗户也找不到。有的时候,她能听见父亲的声音,但总是从遥远的地方传来,而不论她如何努力地朝声音来源飞奔,那声音却依旧越来越微弱,直至完全消失。黑暗之中,只剩艾莉亚独自一人。
她发觉这里也很暗,于是缩起裸露的膝盖,紧紧抱在胸前,发起抖来。她决定在这里默默数到一万,等那时候就可以安全地爬出去,找路回家了。
当她数到八十七的时候,眼睛已经习惯了黑暗,房间也似乎逐渐亮起来,身边的事物缓缓现形。昏暗之中,无数巨大而空洞的眼睛饥渴地瞪着她。她隐约看到长牙的锯齿阴影。她顿时忘了数到哪里,只敢闭上眼睛,咬住嘴唇,驱赶恐惧。等她睁眼再看,怪兽就会不见。怪兽会不存在。她假装西利欧也在黑暗中,陪在她身边,对她悄声说话。止如水,她告诉自己,壮如熊,猛如狼,然后睁开眼睛。
怪兽还在,恐惧却消失了。
艾莉亚小心翼翼地站起来。四周都是头骨,她好奇地摸摸其中一个,不知到底是不是真的。她的指尖拂过一个宽大的下巴,摸起来挺像真的。骨头的感觉很平滑,既冷且硬。她的手指摸到一颗牙齿,又黑又尖,活像是由黑暗所造的匕首,她不禁打了个寒颤。
“它死了。”她朗声道,“只是颗骷髅头,伤不了我的。”但不知怎的,那怪兽似乎知道她在这儿。她感觉得到它空洞的眼睛穿过阴暗看着她,在这个光线微弱、宽敞高大的房间里,有种不喜欢她的东西存在。她避开那个头颅,向后退开,却又碰到一个更大的骷髅。一时间她几乎可以感觉它的牙齿陷进她的肩膀,仿佛想一口咬下她的血肉。艾莉亚旋身,一颗尖牙果然已经咬住她的外衣,皮革被钩住,撕裂了一大块,她没命似的快跑。眼前又有一个头颅出现,这是最大的怪兽。艾莉亚不敢慢步,她跳过一排高得像剑、山脊似的黑牙齿,冲进一个又一个饥饿的血盆大口,然后撞上了门。
她摸黑找到木门上厚重的铁环,使劲一拉,门抗拒了一会儿,方才缓缓向内打开,可是发出来的嘎吱声却大得吓人,艾莉亚心想这下全城的人都会听见了。她拉开恰好能让自己钻进去的缝隙,溜进门后的长厅。
如果刚刚那个充满怪兽的房间算得上黑暗,那这个大厅就是七层地狱里最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洞。止如水,艾莉亚告诉自己,她给了眼睛足够的调适时间,但除了刚才进来的门有模糊的灰色轮廓,其余依旧什么也看不到。她伸出手指在面前摇晃,感觉到空气的移动,却没有东西。她成了瞎子。水舞者要用所有的感官去洞察周围,她提醒自己。于是她闭上眼,稳住呼吸数了一二三,静静吸口气,然后伸出双手,开始摸索。
左手边,她的指头拂过未完工的粗石表面。她便沿着墙走,手在石面游移,踏着小碎步慢慢穿越黑暗。每个房间总有出路,有进必有出嘛。而且,恐惧比利剑更伤人。艾莉亚不能害怕。她仿佛走了好长一段,墙壁突然到了尽头,一团冷气吹过她的脸颊。松开的头发轻轻拍打着她的皮肤。
她听见有声音从下方很远的地方传来。靴子的磨地声,遥远的交谈声。摇曳的火光朦胧地扫过墙壁,她这才发现自己正站在一口大黑井边,井足足有二十尺宽,开口直向地心。弯曲的墙上嵌了大石头作为楼梯,向下回旋回旋,漆黑得就像老奶妈以前常跟他们说的,通往地狱的阶梯。有东西正从黑暗中爬出来,从地心深处爬出来……
艾莉亚趴在井边偷偷往下看,一股冰冷的黑气迎面袭来。下方极远处,她看到一根火把的亮光,微小有如烛火。她分辨出是两个人,他们的影子交错投射在墙上,高大有如巨人。她听见他们的声音,回荡着传向井边。
“……找到了一个私生子,”一个人说,“其他的也迟早会查出来。要么一两天,最迟不过两星期……”
“等他查出真相,他会怎么做?”第二个声音是自由贸易城邦的滑溜口音。
“只有天上诸神知道,”第一个声音说。艾莉亚看到火把冒出一缕灰烟,一边冉冉上升,一边像蛇似的翻腾缠绕。“那群蠢蛋想杀他儿子,更糟糕的是,他们将把事情全都搞砸。他可不是这么好打发的人。我警告你,不管我们喜不喜欢,狼和狮很快就会打成一团。”
“太快,太快了,”带着口音的声音抱怨,“现在开战有什么用?我们还没准备好。想办法拖一拖。”
“倒不如叫我暂停时间。你以为我是巫师?”
另一人呵呵笑道:“我以为你的能耐绝对不输巫师。”火焰舐着冷空气,高大的影子几乎就要投射到她身上。几秒之后,持火把的人顺着楼梯进入她的视线范围,他的同伴跟在他身边。艾莉亚从井边爬开,趴下来,贴紧墙壁。眼看两人踏上楼梯顶端,她屏住了呼吸。
“你要我怎么办?”拿火把的人问。他是个身材粗壮的人,披着皮制的半身斗篷。虽然穿了厚重靴子,他的脚却仿佛无声地滑过路面。在他的钢头盔下,是张带伤疤的圆脸,还有撮短须。他穿着硬皮衣,外罩盔甲,腰间则系了一把匕首和一柄短剑。艾莉亚觉得他有种古怪的熟悉感。
“既然死了一个首相,为什么不能死第二个?”说话带着口音,长着一撮黄色八字胡的人回答。“我的好友啊,你从前不就跳过这种舞?”艾莉亚以前没见过他,这点她很确定。他虽然臃肿不堪,却步履轻盈,重心放在脚跟,走起路来像个水舞者该有的样子。他的戒指在火光下熠熠发光,有红金、白银、镶了红宝石、蓝宝石,其中更有黄纹的老虎眼。每根指头都戴有戒指,有些还戴了两颗。
“从前不比现在,如今的首相也不一样。”脸上有疤的人边说边和同伴一起走进房间。不动如石,艾莉亚告诉自己,静如影。眩目于自己带来的火光,他们没看到她平平地贴紧石头,离他们仅数尺之遥。
“或许吧,”八字胡男子回答,刚爬了这大段路,这时他停下来喘口气。“但无论如何,我们需要更多时间。公主已有了身孕,在儿子诞生之前,卡奥是不会出兵的。你也清楚这些野蛮人,知道他们什么德行。”
拿火把的人推了推什么东西,艾莉亚听见一阵低沉的轰隆声。接着,一片巨大的石板从井口缓缓滑出,在火光照耀下成了艳红,它在室内发出隆隆巨响,差点害她叫出声来。等到声音平复,刚才井口所在的位置,只有一片平滑坚硬、毫无裂缝的石头。
“若他不赶紧出兵,恐怕就来不及了。”戴着钢盔的粗胖男子说,“这已经不再是一场两人对弈的游戏了——如果以前可以称得上是的话。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和莱莎·艾林已逃离我的掌握范围,根据回报,他们正在囤积兵力。百花骑士写信回高庭,力劝他公爵老爸送他妹妹入宫。她是个十四岁的的黄花闺女,既漂亮又听话,蓝礼大人和洛拉斯爵士打算让劳勃上她,然后娶她,另立新后。至于小指头……天上诸神才知道小指头在玩什么把戏。但尤其让我坐立难安的却是史塔克大人。他找到了那个私生子,也拿到了那本书,迟早会猜出端倪。现在的情况倒该感谢小指头搅局,他太太绑架了提利昂·兰尼斯特,他必将无暇多顾。然而泰温公爵绝咽不下这口气,詹姆又对小恶魔怀有古怪的感情。若是兰尼斯特对北方用兵,那么徒利家也将被牵扯进来。你叫我拖一拖,我却要叫你加快行动啊。就算最厉害的杂耍戏子也没法永远把一百颗球抛在空中呐。”
“老朋友,你可不只是杂耍戏子,你是个真正的魔术师。我不过请你多变一会儿戏法罢了。”他们朝艾莉亚来时的方向走去,穿过充满怪兽的房间。
“只要我能做的,我都会去做。”拿火把的人轻声说,“但我需要经费,还要五十只鸟儿。”
她等他们走远后才偷偷跟在后面。静如影。
“要那么多?”前方光线渐暗,声音也愈见微弱。“你要的这种可不好找……既要年轻,又要识字……如果年纪稍大一点……不那么容易送命……”
“不,年轻的比较安全……对他们好一点……”
“……如果他们保住口舌……”
“……冒风险……”
声音淡去后许久,艾莉亚依然能看见火把的光亮,如一颗冒烟的星星,吸引她跟随。有两次,它几乎失去了踪影,但她一径向前,两次都发现自己走到险陡窄梯的顶端,火把的光芒则在遥远的下方。她急忙追赶,不断向下。中途她曾踢到石头,失足撞上墙壁,手指所触却是粗糙的泥土,由木材所支撑,并非先前的石造甬道。
她一定爬了好几里。到最后,他们俩都不见了,而这里除了往上,无处可去。她重新摸索,找到墙壁,在完全迷失方向的情况下,盲目地往前走,一边假装黑暗中娜梅莉亚正跟在自己身边。走到尽头,她发现自己身陷及膝深、散发出恶臭的水里,她一边希望自己能像西利欧一样在水面轻舞,一边心想不知何时才能重见天日。等艾莉亚走入夜空之下时,天已经全黑。
她发现自己正站在下水道与河流相连的出水口。一身臭得要命,她干脆当场脱光,把脏衣服丢在河岸,潜入深深的黑水里,游啊游,直到她觉得舒适干净,这才颤抖着爬上岸。艾莉亚洗衣服时,有几个人骑马经过河滨道路,但就算他们看到了干巴巴的小女孩赤裸着身子,就着月光搓洗破烂不堪的衣服,也没特别在意。
她离城堡有好几里之遥,但不管身在君临的何地,只需一抬头便可看见那高高端坐于伊耿丘陵上的红堡,所以她不怕迷路。等她抵达城门,身上的衣服已干得差不多。铁闸早已降下,大门也上了闩,她不得不转向边门。当她吩咐他们让她进去时,守门的金袍卫士冷笑一声。“快滚罢,”其中一人说,“厨房的剩菜已经没了,天黑后不准乞讨。”
“我不是乞丐,”她说:“我住这里。”
“我说快滚。还是要赏你两个耳刮子才听得懂?”
“我要找我父亲。”
两个守卫交换了眼神。“我还要搞王后咧。”年轻的那个说。
比较老的那个皱眉道:“小子,你老爸是谁?抓老鼠的么?”
“他是御前首相。”艾莉亚告诉他们。
两人哈哈大笑,紧接着老的那个一拳挥来,随随便便,像人欺负狗一样。艾莉亚早在他动手前便看清了,她往后轻轻退开,毫发未损。“我不是小子,”她朝他们吐口水,“我是临冬城的艾莉亚·史塔克,你要是敢碰我,我老爸会把你们两个的头砍下来挂在枪上。如果你们不相信我,就去首相塔找乔里·凯索和维扬·普尔问问。”她把小手背在身后。“你们是开门,还是要赏两个耳刮子才听得懂?”
哈尔温和胖汤姆把她送回去时,父亲正独自一人坐在书房,肘边一盏油灯发出柔亮的光。他弯身读着艾莉亚生平所见最大的一本书,这本厚重的书有着破烂的泛黄书页,上面密密麻麻写满了字,封皮则是褪色的皮革。他一脸严肃地向手下道谢,并把他们送走。
“你知不知道我派出一半的卫士去找你?”等他们独处后,艾德·史塔克道,“茉丹修女慌得不知如何是好,现在还在圣堂里祈祷你平安归来。艾莉亚,你明明知道没有我的许可,不可以跑到城堡外面去。”
“我没有跑到城外去,”她冲口而出,“呃,我不是故意的。我本来是在地城里,后来又变成了隧道,那里好黑,我没有火把也没有蜡烛,所以只好一直走下去。我不敢从原路返回的,那样会碰到怪兽。爸爸,他们说要杀你!不是怪兽,是两个人。他们没看到我,因为我不动如石又静如影,但我听到他们说的话,他们说你找到了私生子拿到了书,还说既然一个首相可以死,为什么第二个不能死?你看的就是那本书吗?我敢打赌琼恩就是他们说的那个私生子啦。”
“琼恩?艾莉亚,你在说些什么?这些话又是谁说的?”
“他们说的,”她告诉他,“一个是长着黄色开岔胡、手上戴满戒指的胖子,另一个人穿了铠甲戴着钢盔,胖的那个说要拖时间,可另外一个说自己没办法一直变戏法,还说狼和狮很快就会自相残杀,还说事情都搞砸了。”她试着回忆其他的部分。但她并不完全了解自己所听到的东西,现在又都在脑子里混成一团了。“胖的那个说公主怀了孩子,有钢盔的那个说的,他拿了火把,他说他们行动要快。我猜他是个巫师。”
“巫师,”奈德皮笑肉不笑地说,“那他有没有长长的白胡子和镶满星星的尖帽子呢?”
“没有!不像老奶妈的故事里那样。他看起来不像巫师,可胖的那个说他是。”
“艾莉亚,我警告你,如果你这是在编故事……”
“我没有,我跟你说了嘛,就是在地城那里,在秘密墙旁边。我本来在抓猫,结果……”她皱起脸,如果她说出撞倒托曼王子的事,他不气死才怪,到时候可就较真了。“……呃,反正我跑到一扇窗子边,我就是在那里发现怪兽的。”
“先是巫师,现在又是怪兽,”父亲说,“看来这场冒险还真精彩。你听到这些人说什么,你说他们会变戏法和演戏?”
“是啊,”艾莉亚承认,“可是——”
“艾莉亚,他们是戏班里的人,”父亲告诉她,“这会儿君临大概有十来个戏班,想借着比武大会的人潮赚点钱呢。我不清楚这两个人在城里做什么,但说不定是国王请他们来表演的。”
“不是啦,”她固执地摇头,“他们不是——”
“更何况你一开始就不该跟踪别人、偷听他们说话,我也不喜欢自己女儿爬怪窗子抓流浪猫。亲爱的,看看你这样子,满手都是抓伤。不能再这样下去。告诉西利欧·佛瑞尔,我要跟他谈——”
一阵短促的敲门声打断了他的话。“艾德大人,很抱歉打搅。”戴斯蒙叫道,把门打开一条小缝。“外面有个黑衣弟兄求见,说有要紧事相告。我想跟您通报一声。”
“我家的门永远为守夜人而开。”父亲说。
戴斯蒙请那人进来。他驼着背,长相奇丑,一把未经修整的杂乱胡子,衣服也像是很久没洗了,但父亲依旧很愉快地问候他,并询问他的姓名。
“老爷,我叫尤伦。这么晚来打扰,真对不住。”他向艾莉亚鞠躬。“这一定是您的公子,长得跟您真像。”
“我是女孩。”艾莉亚气急败坏地说。假如这老头是从长城来的,那他一定会经过临冬城。“你认识我哥哥和弟弟吗?”她兴奋地问,“罗柏和布兰在临冬城,琼恩在长城。琼恩·雪诺,他也是守夜人,你一定认识的,他有只冰原狼,白色的毛,红色的眼睛。琼恩当上游骑兵了吗?”穿臭衣服的老人一直用古怪的眼神看着她,但艾莉亚停不下来。“如果我写封信,你回长城去的时候,可不可以帮我带给琼恩?”她好希望琼恩此刻就在这里,他一定会相信她的,不管是地城、长八字胡的胖子,还是戴钢盔的巫师。
“小女时常忘记应有的礼数,”艾德·史塔克道。他挂着一抹淡淡的微笑,舒缓了他的口气。“尤伦,还请你见谅。是我弟弟班扬派你来的么?”
“大人,派我来的不是别人,是老莫尔蒙。我是来寻找把守长城的人手,等下次劳勃上朝,我就要去卑躬屈膝,跟他说明我们的需要,看看国王和他的首相在他们的地牢里有没有想处理掉的人渣。不过我赶来这儿跟他也有关系。他是黑衫军的一员,我和您一样把他当成兄弟。我正是为了他才飞速赶来,拼了老命,差点把我的马都给累死了,好在也把其他人甩在后面。”
“其他人?”
尤伦吐了口口水。“还不就是流浪武士、自由骑手这路货色。整间旅店都是这号人,我看他们是嗅到了好味道。血和黄金的味道,这类人到死都追逐不放。他们没有都往君临来,有些朝凯岩城冲去,而凯岩城比较近,可以想见,如今泰温大人肯定得到了消息。”
父亲皱眉。“什么消息?”
尤伦看了艾莉亚一眼。“大人,请您原谅,这事咱们最好私下谈。”
“好吧,戴斯蒙,带我女儿回房。”他吻了她的额头。“我们明天再把话说完。”
艾莉亚脚像生了根似地赖在原地。“琼恩没事吧?”她问尤伦,“班扬叔叔呢?”
“唉,史塔克他怎么样我说不准,不过我从长城出发时,雪诺那小子倒是活得挺自在。我要说的不是他们的事。”
戴斯蒙拉起她的手。“小姐,我们走罢,您也听见您父亲的吩咐了。”
艾莉亚别无选择,只好跟他走,心里好希望他变成胖汤姆。如果是汤姆,她或许就可以找借口在门口多逗留一会儿,然后偷听尤伦要说什么,可戴斯蒙脑筋太直,骗不过的。“我爸爸有多少守卫?”他们走下楼梯,去她卧房时,她问他。
“在君临这儿吗?有五十个。”
“你不会让别人有机会杀他,对不对?”她问。
戴斯蒙笑道:“小姐您别担心,艾德大人他日夜都有人守着,谁也动不了他的。”
“可兰尼斯特家的人不只五十个。”艾莉亚指出。
“多是多,可咱北方人一个人抵得上南方人十个,所以你就安心地睡吧。”
“如果他们叫巫师来杀他呢?”
“唉,这个嘛,”戴斯蒙边说边抽出长剑。“只要砍掉脑袋,巫师一样会没命。”
第三十三章 艾德
“劳勃,求求你,”奈德恳求,“请你仔细想清楚,你这是谋害幼儿啊!”
“那贱货怀孕了!”国王重重一拳捶在议事桌上,声响如雷。“奈德,这事我早警告过你,记得吗?还在荒冢地的时候我就说过,可你不肯听。那好,现在你给我听清楚:我要他们死,母子两个一起死,外加那个笨蛋韦赛里斯。这样说够明白了吧?我要他们死。”
其余重臣正竭尽所能假装不在现常他们这么做,无疑比他聪明得多。艾德·史塔克极少感到如此孤独。“假如你真这样做,你将遗臭万年。”
“要怪就尽量怪到我头上来吧,只要事情能办成。我还没盲目到斧头的影子都在脖子上晃了自己还看不到的地步。”
“根本没有什么斧头,”奈德告诉他的国王:“只有二十年前的陈年旧事,你这是在捕风捉影……而且究竟有没有影子还未可知。”
“还未可知?”瓦里斯轻声问,一边扭着他那双洒满香粉的手。“大人,您错怪我了。难道我会编造假消息来欺骗国王陛下和诸位大人吗?”
奈德冷冷地看着太监。“大人,您的消息来源于千里之外的叛徒。或许莫尔蒙弄错了,或许他在撒谎。”
“乔拉爵士想必不敢骗我,”瓦里斯露出狡猾的笑容。“请放心吧,大人,公主怀孕的事不会错的。”
“这可是你说的。若你弄错了,我们无须害怕;若那女孩流产,我们无须害怕;若她生的是女儿,并非儿子,我们无须害怕;若那孩子还未长大就死于襁褓,我们也无须害怕。”
“但万一真是个儿子呢?”劳勃坚持,“万一他活下来了呢?”
“狭海依旧隔在中间。等多斯拉克人教会他们的马在水上走路的那一天,我才会害怕。”
国王灌了口葡萄酒,然后从议事桌的那边狠狠地瞪着这一头的奈德。“你的意思就是让我什么也别做,干等恶龙的孽种带着兵马登岸了再说,是吗?”
“您说的这个’恶龙的孽种‘,如今还在娘胎里,”奈德道,“即便是伊耿,也是等断奶之后才南征北讨的。”
“诸神在上!史塔克,你老是这副牛脾气!”国王环顾议事桌。“怎么,都哑巴啦?谁来跟这冻糊涂了的傻瓜讲讲道理?”
瓦里斯朝国王腻腻一笑,然后伸出软绵绵的手放在奈德的袖子上。“艾德大人,凭良心说,我真的能体会您的顾虑。将这消息带给诸位,我自己也不好受。我们讨论的是件可怕的事,是件卑鄙的事,可我们这些冒昧为政的人,凡事必须以全国百姓福祉为优先考量,而不论自身感受如何。”
蓝礼公爵耸肩:“对我来说,这事很简单。韦赛里斯和他妹妹早就该杀,只怪王兄陛下从前错信了琼恩·艾林的话。”
“蓝礼大人,慈悲为怀绝不是错误。”奈德答道,“当年在三叉戟河上,眼下在座的巴利斯坦爵士独自一人砍倒十几个优秀的勇士,其中有的是劳勃的朋友,有的是我的。当他被押到我们面前时,已经浑身是伤,濒临死亡,卢斯·波顿力主割了他喉咙,但你哥哥却说:’我不会因为一个人忠心耿耿、英勇作战而杀他。‘随后他派出自己的学士为巴利斯坦疗伤。”他冰冷却意味深长地看了国王一眼。“如果今天在场的是那个人就好了。”
劳勃还知道红脸。“那不一样,”他抱怨,“巴利斯坦爵士是御林铁卫的骑士。”
“而丹妮莉丝只是个十四岁的小女孩。”奈德知道这样步步进逼很不理智,然而他无法保持缄默。“劳勃,我问你,当初我们兴兵对抗伊里斯·坦格利安,不就是为了要阻止他继续谋害孩童吗?”
“我们是要杀光坦格利安家的人!”国王咆哮。
“陛下,记得从前连雷加也吓不倒你,”奈德努力克制口气中的轻蔑,却失败了。“难道经过这么些年,您的胆子却变得如此之小,连个还未出生的孩子的阴影都能让您颤抖了么?”
劳勃脸色发紫。“奈德,不要再说了。”他指着他发出警告,“一个字都不许再说。莫非你忘了谁才是国王?”
“启禀陛下,我没忘。”奈德回答,“敢情您也没忘吧?”
“够了!”国王大吼,“我懒得再费口舌。我要是不杀她,必遭天谴。你们意见如何?”
“该杀。”蓝礼公爵表示。
“我们别无选择,”瓦里斯喃喃道,“可惜啊,可惜……”
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从桌上扬起那双淡蓝色的眼睛,“陛下,在战场上与敌人交锋是件光荣的事,但人还没出生就动手却不光彩。请您原谅,我必须站在艾德大人这边。”
派席尔大学士花了好几分钟清喉咙。“我的组织旨在为全国谋福利,而非只为统治者。我曾经忠心耿耿地辅佐伊里斯国王,一如我现在辅佐劳勃国王,所以我对他这个女儿没有恶感。但是我请问您——倘若战事再起,会有多少士兵丧命荒野?多少村庄付之一炬?多少孩子被从母亲怀里硬生生抓走,死于枪下?”他捻捻大把白胡须,一副悲天悯人、疲累不堪的模样。“倘若死了丹妮莉丝一个,能够拯救万千生灵,那会不会是比较明智,甚或比较仁慈的做法呢?”
“比较仁慈,”瓦里斯道,“噢,国师大人,说得真好,实在是再正确不过了。的确如此啊,若是天上诸神一个疏忽,给了丹妮莉丝·坦格利安一个儿子,王国就难免血光之灾。”
小指头最后发言。奈德朝他望去时,培提尔伯爵正忍住呵欠。“若你发现跟自己上床的原来是个丑女,最好的做法就是闭上眼睛,赶紧办事。”他高声宣布,“反正等下去她也不会变漂亮,所以还是亲一亲了事啰。”
“亲一亲?”巴利斯坦爵士骇然地重复。
“用刀用剑亲哪。”小指头道。
劳勃转身面对他的首相。“你看,奈德,就这样了。对这件事的看法,只有你和赛尔弥持有异议。剩下的问题是,我们派谁去杀她?”
“莫尔蒙极度渴望王家特赦。”蓝礼提醒他们。
“一心一意哪,”瓦里斯道,“但他更渴望生命。如今公主已抵达维斯·多斯拉克,在那里拔剑可是会没命的。若有哪个笨蛋敢在圣城对卡丽熙动刀动枪,他会有什么下场,我要是说出来,各位今晚就不用睡了。”他轻抚扑过粉的脸颊。“除此之外,就是下毒……不如就用里斯之泪。没必要让卓戈卡奥知道是否是自然死亡。”
派席尔国师昏昏欲睡的眼睛登时睁得老大,他一脸怀疑地眯眼看着太监。
“毒药是懦夫的武器。”国王抱怨。
奈德受够了。“你雇人去杀一个十四岁的小女孩,还嫌手段不够光明正大?”他把椅子往后一推,站起来。“劳勃,您亲自动手罢。判人死刑的应该亲自操刀,杀她之前好好注视她的眼睛,看她流泪,聆听她的临终遗言,最起码您应该做到这样。”
“诸神在上,”国王咒道。这句话从他嘴里炸出来,仿佛他几乎无法包容怒气。“该死,你真想跟我作对吗?”他伸手拿起肘边的酒壶,却发现是空的,便狠狠将之朝墙上摔去。“我的酒没了,耐性也没了,别再婆婆妈妈,快把事情办妥吧。”
“劳勃,我决不当谋杀共犯。您要怎么随便您,但休想叫我在上面盖印。”
起初劳勃似乎没听懂奈德的话,他很少尝到被人抗拒的滋味。等他明白过来之后,慢慢变了脸色。他眯起眼睛,一阵红晕爬上脖子,高过天鹅绒领口。他愤怒地伸手指着奈德道:“史塔克大人,你是御前首相,你要么照我说的去做,不然我就另请高明。”
“那我祝他胜任愉快。”奈德说罢解开扣住斗篷、象征他身份地位的雕花银手徽章。他把徽章放在国王面前的桌上,想起那个为自己配上这枚徽章的人,那个他所深爱的朋友,不禁难过起来。“劳勃,我以为您不是这种人。我以为我们拥立了一个更高贵的国王。”
劳勃脸色发紫。“给我滚!”他嘶声道,气得差点说不出话。“快给我滚出去,你这该死的家伙,我受够你了。你还等什么?滚,快滚回临冬城去。你这辈子最好再也别叫我瞧见你那张脸,否则……否则我发誓一定把你的头砍下来挂在枪上。”
奈德鞠躬,然后一言不发地离开。他感觉得到劳勃的目光看着自己的背。他还没走出议事厅,讨论便继续进行。“听说布拉佛斯有个叫’无面者‘的组织。”派席尔大学士提议。
“你到底知不知道他们的行情?”小指头抱怨:“光半价就够你雇一支寻常佣兵组成的军队,而且行刺对象只是寻常商人。暗杀公主要花多少,我连想都不敢想。”
门在他身后关上,隔绝了声音。柏洛斯·布劳恩爵士守在议事厅外,穿着御林铁卫的纯白长披风和铠甲。他用眼角飞快又狐疑地瞄了奈德一眼,但没有多问。
天色阴沉而压抑,奈德穿过城堡外庭,回到首相塔。他感觉得出空气中弥漫湿意,仿佛山雨欲来,若真下起雨,他倒会很高兴,或许一场雨,会让他稍稍觉得自己不那么污秽。他进了书房,传维扬·普尔过去。总管立刻赶来。“首相大人,您有何吩咐?”
“我已经不是首相了。”奈德告诉他,“我跟国王吵了一架。我们准备回临冬城。”
“那我这就去准备,老爷。我们需要两个星期的时间安排旅途。”
“只怕我们没有两个星期,连有没有一天我都不敢确定。国王甚至说要把我的头挂在枪上。”奈德皱眉。他并不真正相信国王会伤害他,劳勃绝对不会。他当时在气头上,但等奈德离开他的视线,他的怒意自会冷却,从前每次都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