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怕如果我们按照原来的路线出荒原,正好掉进他们的埋伏。”四长老一齐变色。“所以,我们绕道三十里,虽是我一时心动救人,却反而让我们躲过了一场大难。”一阵沉默后,苍长老道:“但紫蟗怪怎么会知道我们的路线?”说了这句话以后,连他自己也出了一身冷汗。商队行走的路线,向来只有于公之斯和四长老知晓,难道内奸竟然出在这商队最核心的五人当中?“会是谁?”这个念头刚刚起来,马上被自己扑灭。四大长老风雨同舟数十年,亲如骨肉,如果相互之间也要怀疑,这个世界还有什么人可以相信?“路线的事情,以后再说。”于公之斯看着两个客人,温言道:“但两位却不宜再留在我们商队,请恕我逐客了。”四长老听说要放人,无不扬眉,但台侯话已出口,一时却不便驳劝。有莘不破却忽然说:“我不走。”“哦?”“要是天下太平,我决不会在你们这死皮赖脸,但现在既然身处嫌疑,便不能走了。至少也要等抓住了那个小偷再说。”于公之斯转头问江离:“你呢?”江离看了看有莘不破,有莘不破抢着说:“你当然也不走,是不是?”江离板起脸来,说:“谁说我不走!”有莘一愣,江离又说:“我想走的,可惜又害怕。”有莘不破问:“怕什么?”“我怕走出十丈开外,嗖的一箭射来,登时呜乎哀哉。”众人愕然,唯独于公之斯放声大笑。江离道:“明人不说暗话,台侯,你虽然猜想陶函之海不是我们偷的,但还是要试我们一试。刚才逐客的事情,其实也是一种试探,对吧。”于公之斯微笑道:“试探没错,不过对手是你的话,一箭也未必奏效。”“谢了,”江离说,“话说回来,于公箭术,天下驰名,我枉自在此处作客,又曾共临大敌,却至今没有见识到一箭落日的神技,未免有撼。”于公之斯道:“你想试试?”江离吐了吐舌头说:“我胆子小,算了吧。等抓到小偷,你再演给我看。只是未免等的让人心慌。”于公之斯笑了笑,说:“等倒不必。”忽然长身而起,走出车外。众人随后下车。这时东方已白,诸使者、车长、御者均已备好车马,只待台侯下令出发。于公之斯叹了一口气,说“落日落日,江湖传言罢了。真有这般大力量的人,定要遭鬼神所忌。”手一反,已多了一张弓。他的整个人也突然因为这张弓而凌厉起来,搭箭,拉弦,箭对准了苍穹顶心,与地面垂直。凌厉有如风雷,流畅恰似流水,虽只有简简单单几个动作,却已看得江离心旷神怡。江离正暗中赞叹,陡然间一声破空之响疾刺耳膜,声音凄厉,惊跑了栖息的寒鸦,吓走了汲岩与绒虎。再看时,于公之斯手中的箭早已不见了。他挥了挥手,于公斛宁传下令去,片刻间,车队由圆变直,重新踏上旅途。车马过尽,于公之斯射出去的箭犹未落下。第一卷 新生 第四关 初到无忧城大荒原的南部并不像北部那样,有一条人兽分明的伽楼罗界线。所谓南北数百里,到底有多长,其实没有统一的说法,仅仅因为这三百里是妖魔鬼怪、蛇虫魍魉的聚居地。不过是越往南,人越多而妖越少罢了。既然走大荒原最多的陶函商队把那一线零零散散的百里桃树生长区域认定做大荒原的南端,别人也就渐渐接受了这个看法。即便按这个概念,真正人烟密集的地方,也远在这区桃树的五百里以外。但是,就在这极其荒凉的五百里旷野的中心,伫立着一座畸形繁荣的城池——一座被欲望掩盖了的城池。无忧城南尽蛮荒;西北接葛,过昆吾而通夏都;东极于海。故蛮南奇货,昆吾兵甲,大夏文物,乃至海外子虚乌有之产,在此形成一个集散地。自陶函开通大荒原一路,东北一脉的土产复聚此地。因此陶函商队每次驻临无忧城,就会自然而然地形成无忧城三个最繁荣的交易季节之一。“无忧城内,不得使用暴力!”这是无忧城唯一的规矩,只要不犯这条规矩,无论是豪强巨贾,还是强盗小偷,这里都为他们敞开。但无论是谁,若敢触犯这条规矩,他就要面对无忧城主的暴力。在旷野中筑起城池,唯有暴力才能维持和平。而这里也因此成为强盗们、杀手们、商人们、杂工们可以睡一个安稳觉的地方。通畅的商路,平宁的市井,造就了一个交易量极其巨大的买卖场。一群群被欲望驱使的男人,拼命地往这个买卖场赶。这群人一聚,不但需要吃喝,还需要淫欲。积年而下,使无忧城不但成为一个最繁华的生意场,更成为一个最淫侈的销金窟。在这里,有奇货让你买,有巧技让你玩,有豪局让你赌,有女人让你嫖。无忧城的女人,也分三六九等。据说,无忧城最好的女人,藏在无忧城的内城——大风堡中,但大多数人既然看不到,便不在那些好事者的口水议论之中。反正无忧城外城的女人,已经有足够的风骚来满足他们的谈资。近来最受欢迎的话题,是嬗变的银环和多刺的石雁,谁该排在无忧花榜第一位。和风光无限的石雁、银环不同,金织不是被人经常记起和谈起的女人。尽管石雁就住在她的隔壁,尽管银环经常在她门前晃荡,但她还是显得默默无闻——当然也许正因为这两个特别出新闻的女人常在身边,便自然而然把她给掩盖掉了。不过她也安于这种状况。反正这份营生,也不可能是一个女人一辈子的归宿。但还是有一个男人经常记得她。那个男人叫阿三,可惜这个男人太没出息了,跑了这么多年的江湖,也没攒下什么家当。来了这么多次无忧城,每次也只够花钱在她这里睡一晚。陶函商队每年来一次,这个男人也就每年来一次。他来了第五次以后,金织开始在镜子中发现自己暗藏在眉脚的皱纹。阿三第九次在她身边打呼噜的时候,她忽然起了一个念头:下半辈子,不如就跟他吧。这个念头当初只是一闪,但这个男人走了以后,当其他男人毫不重复地爬上她的床时,竟然让这个念头萌芽起来,半年以后,简直变成一种让她自己也觉得可笑的相思。“陶函进城了!”对无忧城内所有人来说,又一个狂欢到了。金织突然关紧门窗,掀开床板,搬出两床铺盖,扯出十几套旧衣服,露出一个黑黝黝的陶瓮,伸手进去,小心翼翼地掐出一个破旧匣子。她又四处望了望,这才打开匣子,数了数里面那些不贵不贱的首饰。这是一个老资格的妓女给自己准备的嫁妆,也是她下半辈子的美梦。像金织这样的人,只能住在无忧城外城厮混。当红的妓女如石雁、银环,才有机会进入内城大风堡。但干完外城的人看不见但想得到的营生以后,又得回到自己外城的窝。大风堡,是极有身份的人才能进去的地方,也是看起来比外城干净的地方,所以江离进城以后,几乎脚也没沾外城的地面,就让阿采驱车跟随鹰眼直入堡内。但有莘不破却跳了下来。越是龙蛇混杂、乱七八糟的地方,他越喜欢。这和富家子弟吃惯了山珍海味,到了乡下便想尝尝青菜萝卜的道理是一样的。“这个地方的女人啊……啧啧……”一路上,阿三不停地向有莘不破吹嘘着,一直吹到金织的门前。“奇怪,怎么关着门。”他踢了一脚缩在门边、犹如烂泥一般的东西,问:“金织姑娘出去了吗?不会搬了吧?”那满脸胡须的东西摇了摇头,缩到更加阴暗的墙角去了。呀地一声响,两扇木门分开,有莘不破只见一个满脸涂粉的女人故作风情万种状地走了出来,一袖子打在阿三色眯眯的脸上,嗲声说:“死鬼,才来。”江离一路打量着大风堡的格局。和外城的土木结构不同,这是一座罕见的石头城。看阴暗处积年苔痕,多半有数十年的历史了,但一百年只怕还够不上。“看来这座城堡不是上一次天劫之前留下来的,不知道它这一次能不能扛得住。”这些天来,他问过夏历,已经知道了自己沉睡的时间,按照师父所叮嘱的计算,再过三天就是自己入睡以后的第一百天,也就是千里天火降临之日。在整个无忧城中,也许只有他一个人知道这座城池的末日。有莘不破坐在金织房间里,看着阿三在那里肉麻,如坐针毡。“如果江离见到这个地方,知道我来过,多半又要让我连洗七次澡。”想到这里,马上站了起来,胡乱丢下一句话,夺门而逃。脚刚跨出门外,突然觉得一寒。依着感觉寻去,便见到一双充满怨悔的眼睛。这双眼睛,属于刚才被阿三踢走的那团东西。“原来是一个人。”有莘想,“但他干嘛这样看我。不对,他看的不是我。”他循着那眼光转头,一个真正风情万种的女人站在他面前。“好结实啊,小哥。”“于公兄,一别经年,万事安好?”江离打量着眼前这个男人,支撑起整个无忧城的男人,无忧城的城主、大风堡的堡主檗(bo)有阗(tian):尽管此时脸露微笑,却仍无减他的威严。“妻死子亡的人,哪有什么好的。”听到于公之斯的话,檗有阗忙说:“孺婴贤侄天纵奇才,报仇降妖,必然无恙。来来来,今年来了不少大有名望的人物,快随我入厅,待我引见。”“我叫银环,你呢?”看着她轻咬舌头,双眼如滴,有莘不破早酥了半截;再被她右手轻轻盘住脖子,连魂也丢了——他自幼长在规规矩矩的地方,那见过这种风情,这种阵势,磕磕巴巴说:“有,有莘不破。”突然后心的寒意比方才更甚,转头看时,缩在墙角的人双眼如欲喷火。“原来是个男人。”有莘不破心想。“别管他,”银环软在有莘不破怀里,说:“到我房间去,我让你知道女人的好处……”这是于公斛宁第四次踏足大风堡的无争厅,一进门就变了颜色,紫蟗盗札蠃竟然位列上座。于公斛宁大喝一声,就要冲上,却别左右两个侍者拦住。“斛宁,怎么这么没有规矩。”于公之斯冷笑道:“这是大风堡,咱们入乡随俗,且待出了城再算旧帐。”江离偷眼看于公之斯的神色,那两声冷笑过后,便恢复晃若无事的神态。檗有阗眼光一闪,却什么也不插口。只要客人不闹事,他们之间的恩怨他既不想管,也不想知道。“来来来,我来向大家介绍——想必各位也已经猜出来了——这位就是大名鼎鼎、威扬天下的陶函商会台侯,当世有数的大箭手——于公之斯!”此话一出,厅中坐着的二十四个人中,倒有二十三个站了起来。银环的房间里,到处摆放着对男人阳刚之性充满刺激的事物。“公子器宇非凡,想必是世家子弟。”“我呀,只不过是一个逃出来囚犯罢了。”“囚犯?”银环的神色登时冷了三分:“小兄弟说笑了。从陶函商队客车上下来的,就算是囚犯,想必也是一个大有身份、身怀异宝的人物了。”“呵呵,别说异宝,我身上连一个布币也没有。不过于公前辈对我的为人倒还是蛮看重的。”“为人?”于是有莘不破开始叙述自己如何在雪原中救起一个陌生人,一路不离不弃。他还没讲完,银环已经开始打哈欠了。“对不起,我们改天再聊吧,虽然你的故事挺好听的,真的。”她仿佛连笑也懒得拿出来卖了,语气也马上变得冷冰冰的。被扫地出门以后,门也跟着关上。有莘不破愣愣地站在门外,这才发觉“结实”也好,义勇也好,实在不能替自己增加多少吸引女人的魅力。檗有阗把在座的二十四个人一个个给于公之斯引见,到了札蠃前面,也说了一句“这位是三宝岭紫蟗寨札蠃寨主。”于公斛宁哼了一声,于公之斯却依礼和札蠃拱手厮见了。在座的二十四人,大抵不出商、官、侠、盗之流。引见毕,檗有阗目光转向江离,问道:“这位小兄骨格清奇,是商队的新秀么?”于公之斯打个哈哈,说:“若我商队能延揽到如此人物,这一路也就没什么可忧的了。这是我在道上缘遇的贵客,相交虽然未深,但甚是想得。江离公子,这位就是威震天下的无忧城檗有阗城主。”檗有阗原本以为江离只是于公之斯子侄徒弟辈,哪知于公之斯言语间如此推重,便拱了拱手,算是平辈相见。众人见檗有阗这般礼下,无不惊讶,心想江离非谦逊不可,哪知他也只是拱拱手,客气话也不多说一句,无不想:“这小子好没礼貌。于公之斯怎么带了这样一个人来。”有莘不破走到大风堡城门前,却被挡了架。连请人进去通传一声的门路都没有。他往城东走了一圈,却一个熟人也不见。这时肚子已经开始咕咕想,不禁有些后悔。但看看天上的星星,又自己排解开了:以前我可连饿肚子的自由都没有啊,现在多好,一个人自由自在的。他遥望暮色中渐渐显现的星星,兴奋地梦着未来:我且粘着江离,跟他去找他师父,这小子这么神气,又把他师父说得那么神秘,多半不是那么好找的——越难找越好,这一路一定很好玩。这时陶函商会四大长老已经在西城张罗着在无忧城的第一个夜市,他们是这个交易旺季的主角,人流自然往那边涌。因为金织住在东城,阿三又去了东城,所以有莘才方才自然而然地往东边走。哪知越走越是冷清,这才折头向西。他走得并不快,一路慢慢看过去。因为对他来说,这里一切都很新鲜。商国虽然繁华,但他以前连看自己想看的东西的机会也不多。逃出来以后,设迷踪,布幻象,更是连看一眼自己国家的时间都没有。天越走越黑,灯火却越走越多,慢慢由冷清而热闹,到后来甚至喧闹起来。吞火、耍兽、高跷、艳舞……形形色色的玩意儿看进去,到了最核心是五座通风大帐篷:南边三座,苍长老和昊长老主持卖出;北边两座,旻长老和上长老主持买进。五座大帐篷以外,另有十几个小帐篷,两三排土屋,是本城商家和一些客商做零散买卖的地方。灯火晃荡处,也少不了一些笑脸招客的女子,可惜刚见识过银环的风骚,这些路边野草未免有些难以入眼,何况自己口袋中连一个布币也没有。大风堡内,又是另一派景象:筵席排开,两行歌女徐徐而入。袖领羽扇之后,一张俏脸慢慢在灯火晦明之间偷偷探出来。冷冰冰的双靥蓦然染了笑意,席上二十几个男人到有一半狂吞口水。檗有阗笑道“雁儿是越来越有味道了。”转头向于公之斯低声说:“于公兄,今晚不如……”于公之斯缓缓摇头,以前逢场作戏的事情他也没少经历过,但妻子亡故后,他反而自拘起来。江离斜眼一扫,只见身边的于公斛宁也在发呆。陶函商队的男儿,上马就是战士,下车就是生意人,抓得紧刀剑,也拿的起算筹。在无忧城中,每个人有一天的假期,阿三是第一天,所以抓紧时间跑去寻欢,矮子龙却正忙的焦头烂额。有莘看他那样面对绒虎也敢气鼓鼓的勇士,讨价还价起来竟然也市侩味十足。不过他生长在商国,那是天下商人的祖源,对这些东西也不奇怪。走过去一把扯过来,让他给自己出主意。“进大风堡?那得问长老。”就近看苍长老时,之间他正拿着一株三尺长的珊瑚,忙着和一个遍身珠玉的大胖子争论。突然间一阵骚乱,一个长胡子老头踉踉跄跄闯了进来,被负责治安的莫罗一挺挡住。“求求你,让我躲躲……”“哈哈哈哈,老不死,你躲不掉啦……”一个人越众而出。有莘看时,好一个方士:四平八稳的气度、超凡绝逸的相貌、一尘不染的衣饰,须三缕,眉两清,直是神仙中人物。有莘第一个念头就是:难道是江离的师父?但随即自己否定了:好像还是江离更脱俗一些。苍长老撇下事务,走上前来,作揖道:“靖歆上人,别来无恙!”那方士还礼:“好好。长老精神。”那长胡子老头想趁机逃走,却被莫其按住了动不了。突然撒起泼来:“你这个天杀狗日贼娘养的,老不死我和你有什么仇啊?你硬是要把我抓到这死人城里来。都跟你说到了葛国我们一切好说,你怎么偏偏要到这里来,这里是火里的地狱,雷劈的屠场,为什么我怎么说你都不信啊!再过三天,这里就要应劫了啊!为什么你总不信!难道我老不死活了一百二十三岁,今天就要死在这里不成吗!你这个……”有莘见他胡子又花又白,皱纹大把,哭闹起来倒像一个小孩子,骂起人来就像无赖泼皮,越骂越难听。但那方士靖歆也真好涵养,一脸和气,半分怒色也没有。听他骂得没力气了,才说:“自己走,还是要我把你绑起来,先扔无忧城的地牢里去关两天才肯老实?”那老头子吓得跳了起来:“不行不行!我不能呆在外城。现在去葛国也来不及了!去大风堡,带我进大风堡!这方圆几百里就那里还好点。但妖怪来了你可得护着我点!我老不死可还不想死。”有莘不破打趣说:“你真叫老不死?”长胡子老头接口说:“老人家我老得连名字也忘了,就偏偏不死,人家给我起了这个名字,却也正合适。”抬头看清楚了有莘的面貌,呸了一声说,“我老人家跟你小子说什么。小子你说话也不礼貌些,你呀我呀的。你爷爷也得喊我一声爷爷哩。”有莘本来笑嘻嘻的,听他语涉祖父,脸一沉,跨过去朝他的头发一拿,凌空抓了起来,喝道:“胡说什么!”靖歆也喝道:“这是我的人,你小子别毛手毛脚弄死他了。”走过来夺,有莘右手一挡,两人手臂一碰,靖歆微感酸麻,不由吃了一惊。有莘不理旁人,只是向长胡子老头喝道:“刚才的话你再说一遍!”那“老不死”见这小伙子竟能单手挡住靖歆,倒也乖巧,忙说道:“你才是我爷爷,你爷爷是我的玄祖爷爷!”有莘哈的一声,手一放,笑说:“谁会要你这样老的玄孙!”老不死脚一着地,立马钻到有莘背后,指着靖歆说:“我不是他的人。你护着我,有你好处的。至少捡回一条小命。”有莘不破笑道:“你连自己也救不了,还想救我?”老不死说:“我老人家有智慧没力量,你小伙子,呃,不,少侠你有力量,但江湖历练就少一些了。咱俩联手,保定能度过这次大难!”那边靖歆脸色却越来越难看,喝断道:“小子!闲事少管。别仗着几斤力气惹是生非!天外有天,人上有人,这些道理你师长没教过你吗?”偏偏有莘不破一出商国的势力范围,最想做的事情就是惹是生非。顺口说:“我阿衡师父说,就算到了天外天当神仙,也没什么了不起的。我爷爷说,这人上人最是难做。我天外天是不想去的,人上人也不想做。别人要去要做,和我也没什么关系。你说这老头是你的,有什么凭证?”老不死帮腔道:“对,对!我老不死不是你的!现在我是这位少爷的。呃,呃,这位少爷,您高姓大名,日后旁人问起,我也好替你扬名。”“哈哈,少爷我行不改名,坐不改姓,有莘氏好男儿,有莘不破是也!”靖歆听到“有莘”两字,先是一惊,随即冷笑道:“这个姓氏有几十年没人敢提起了。你的师长敢情现在在大风堡里头?去叫他出来领教领教本座的手段。”有莘不破笑道:“你不用套我的话,我的老师和亲人都不在这城里,对付你,小爷我一个人就够了。”他出了陶函国,一直想试试自己的本事。荒原外一役杀得虽然淋漓尽致,但对方都不是高手。这时见了一个连苍长老也套交情的人,想必本事不差。既然有打架的由头,哪有道理不上!靖歆听他是孤身一人,又冷笑说:“你师长在也好,不在也好,反正敢用这个姓,不管你是真是假都该死!”眼中精光暴闪,周围看热闹的人便觉得一股气墙向自己压过来,知道不妙,纷纷走避。苍长老暗叫不妙。上前劝阻。靖歆怒道:“苍老,你陶函和这小子什么关系!”苍长老被他气势压得一滞,忙说:“他是我家台侯在荒原救出来的少年,还请上人看台侯面皮,莫让这无忧城失了规矩。”这句话,抬出于公之斯和檗有阗两个人来,希望靖歆有所顾忌。果然靖歆道:“这不是我挑的衅,檗有阗要追究,小可也有话说!”苍长老听说,知道只要有莘低头,给靖歆一个下台阶,事情还有转圜的机会,哪知有莘竟然也跟着靖歆的口气说:“对啊!这是我们俩的事情,你老人家多什么事?”气得苍长老暗暗叫苦:不理嘛,有莘不破是陶函商会带进来的,怕连累了自家;理嘛,那小子竟是挑拨不透的楞木头!有莘不破替陶函挡了一劫,虽然苍长老对陶函之海一事还有些疑虑,但终归对他有些好感。要是在别的地方,遇上别的人,便让他去碰碰钉子。但遇上靖歆,只怕一出手就要了这少年的性命,何况在无忧城动手,檗有阗知道了也断然不肯善罢甘休。当下使了个颜色,旻长老早暗中叫人去大风堡报信。“无论如何,我得拖延时间。”不过,无忧城的管事动作要比陶函商会的人快得多。歌舞未休。于公斛宁早已收起火热的眼光,但仍时不时偷上一眼。于公之斯眼光虽然锐利,但口中应答着檗有阗,心里想着札蠃,对儿子的这小动作并未注意。江离冷眼旁观,若无其事。突然一个驼子急匆匆走来,与檗有阗一阵耳语。檗有阗先是冷笑,随即攒眉,单刀直入问道:“于公兄,贵会可有一位叫有莘不破的少年?”于公之斯应道:“是在下的另外一位贵客。虽有魄力,只是年轻不懂事,若一时冒犯了城主,还请包涵一二。”檗有阗嘿嘿连声,说:“大风堡的名头,看来是越来越不响亮了。冒犯我打什么紧,只是敢和靖歆放对,那可真有气魄,怪不得能做于公兄的贵客!”手一挥,歌歇舞止。“哈管带,带我的话,请这两位贵客进堡喝酒。”不片刻,那驼子哈管带的声音在厅外响起:“小招摇山靖歆上人到,有莘不破公子到。”檗有阗起身和靖歆见礼,道:“上人清驾辱临,本城上下未曾远迎,怪不得上人西市发怒。”靖歆闻弦歌而知雅意,还礼道:“小可在无忧城与无知竖子争气,实是大失分寸,死罪死罪。”“哈哈哈,刚才还说什么‘檗有阗要追究,我也有话说!’现在怎么哈头哈脑的了!”人随声到,一个少年大踏步进来,后边一个长胡子老头亦步亦趋,跟的贼紧。他话声一落,檗有阗怒色未发,于公之斯截口说:“看你衣衫完整,敢情这场架没打起来?”有莘不破道:“就差一点。”于公之斯道:“好好好,没犯无忧城的规矩就好!无忧城是讲道理的地方,不是动手打架的地方。只要道理说明白了,这里头都是成名的人物,自有公道。”檗有阗听于公之斯话里大有回护之意,便道:“既然如此,我们便听听两位的公道。上人,请上座。”江离往于公之斯的方向挪了一下,让出一个空位,对有莘说:“你坐这里吧。”有莘不破随手抓起一把椅子,放下坐落,正好处在江离和于公斛宁中间。于公斛宁见他如此无礼,又是暗怒,又是厌恶。心想你惹了靖歆,多半没好下场。有莘在外城悠了半边,肚子早已皮贴皮,屁股一有着落,看见满桌酒菜,哪还客气,叫声“请请”,筷子也不用了,用手抓了就吃。众人听他敢和靖歆这样的人放对,本以为是个多了不起的少年英雄,哪知道全没半点风度,就像乡下来的野小子,无不侧目。檗有阗眼睛半阖,似看非看;札蠃面色不动,心下算计;靖歆满脸春风,就像不干他事;于公之斯早已见怪不怪;只有江离,无意间微露欣赏之意。老不死老而成精,早已看出厅中几大高手互相牵制,但一场暴风雨却随时一触即发。第一卷 新生 第五关 惊闻天劫天地有不完之理。据传说,上古之时,天缺地陷。有一位大神以甚深法力,发绝大愿心,在大荒山无稽崖炼成顽石三万六千五百块,补天之缺。事情到此,本来已了。哪知在另一个时空中,出了一位有大力量的人物。这人物虽有夺天地造化之功,但一生不顺。失意中乃造出一段虚无缥缈之辞,在这三万六千五百块补天石中偷了一块,营造自己的一片太虚幻境。对旁人却说:当初补天之石原有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块,这一块是多出来的。殊不知他这一大胆妄为,竟令这一时空的人魔妖兽均大受荼毒:苍天之缺口虽大致弥合,但石头少了一块,瑕疵自然难免。以陶函南部大荒原为中心,千里方圆中,每百年一次,便有一次天火之劫。不过,只要人们把这劫难忘记,在天劫到来之前,日子依旧照过。人的活法,细分起来其实也并不多,也许只有两种:人的活法和非人的活法。像江离,活得基本不像一个人。金织所面临的极其实际、极其琐碎的问题,基本上不存在他的生命中。在人的世界里,他尽管不是贵族,却活得如同高高在上的贵族;在灵的世界里,他尽管不是神仙,却驱妖役怪,胜似神仙。那或许已经是世俗所谓的神仙般的生活。但对江离而言,他依然还有追求。有追求,就表示他认为自己的活法还有欠缺。何况江离所达到的境界,和他师父相比,如同小巫之比于大巫。即使是他师父所达到甚至还在追求的境界,这个人间也还有人不以为然。和江离这样的“神仙”,有莘这样的贵族相比,老不死和金织是俗人中的俗人。他们有无穷的烦恼和一地鸡毛般的琐事。他们渴望着江离、有莘所不屑的财富,渴望着于公之斯努力摒戒的闲逸(其实就是懒惰),渴望着种种肉体上的刺激和享受。不过他们的出身、他们的天赋、他们的能力、他们的素质都注定他们永远得不到这些财富、这些成就,甚至一点闲逸。为了活下去,活着活得比现状更好一点点,他们必须出卖自己的体力,甚至尊严。老不死在这个无忧城已经活了七十多年了。从七十多年城池奠基开始,他就活在这个地方。从某个角度来说,他是这座城池的名人,上至檗有阗,下至金织,都知道他的存在。一个人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只要集中地在一个地方晃来晃去,总能让人家知道这么一个人。但他究竟是怎么样的一个人,整个无忧城却没有一个人记得。只是偶尔讲到一些失去了主人公姓名的笑话,才把他这个人拉来作故事中的主人公,作为无忧城的故事中愚蠢、迂腐、贪婪、胆小、无能的象征。至于他真正的事迹,整个无忧城没有一个人知道。这个可怜的老头子,是一个被全城记住的人,又是一个被全城忘记的人。不但别人把他忘记,连他自己也几乎被自己忘记。如果不是七十二年前埋下的那七十二坛酒。七十二前,那个时候天劫还被大部分劫后余生的人记得。他们在城池建成之日,埋下了七十二坛酒,作为一个表记——以后一年开封一坛,酒喝完了,天劫也就来了。最后一坛酒上面,刻着当初一百年前天劫来临的具体日期。埋下这七十二坛酒的人,在七十二年中一个个老死了,病死了,那天劫的传说在传了两三代人之后,渐渐变成一个骗小孩子睡觉的的故事。连那唯一还残存着那份记忆的人,也完全把这件事情给忘记了。当初他和他的同伴,谁都不认为自己能够活到七十二年以后。这个活了一百多年的老头,老得连自己的名字和年龄都忘记了。他无忧无虑地在这座城池里厮混了整整七十二年,从来没有想到要走出这个百年相依的地方。而且在这座城池生活得久了,也开始害怕和拒绝走到外面的世界。直到这次过年,他依照着连他自己也忘记了缘由的习惯,爬进了只剩下他一个人知道的地洞,把那坛刻着字的老酒拿了出来。在漆黑的地洞中,他甚至没有察觉到这就是最后一坛象征之酒,一直到一个来蹭酒喝的邻居问他:“老不死,这酒坛子刻着的是什么啊?”这个问题勾起了老不死对自己年龄的记忆、对这坛酒的象征意义的记忆,以及对那次天劫的恐怖回忆。他像疯子一样大叫大闹起来,当然没人会相信他这个愚蠢的、迂腐的、贪婪的、胆小的、无能的人的话。过了几天,老不死的邻居突然发现这个老头子不见了,不过也就诧异了那么一会儿,便把他给忘记了。大概半个多月后,他再次出现在西城,作为两个据说是大人物的外人的陪衬。这件事情也并没有引起人们的好奇。在许多传说中,老不死就是这样作为陪衬大人物的小人物出现的——用他的愚蠢、迂腐、贪婪、胆小和无能来衬托大人物们的聪明、通达、无私、勇敢和强大。大风堡,无争厅,气氛有些尴尬。几个大人物隐隐然在气势上对峙着,让那些没什么干系的人感到夹在中间特别难受。他们只希望有人搅搅局,把这不温不火、不死不活的局面搅混了,打破这种压得人喘不过气来的气氛。但江离却知道,如果有人把现在这种均衡的局面打破,后果可能会严重到连东道主檗有阗也镇不住。“或许他在这座城池的权威,也到头了。”“城主,听说,无忧城有一位活了上百年的老人,大号称作‘老不死’。”江离见打破沉默的居然是紫蟗怪札蠃,暗中叹了一口气。由这个人来掌第一勺,这锅汤只能注定越搅越浑。“不错。”檗有阗漫应道。光凭这句话,谁也没能猜到札蠃的意图。“据说这个人在无忧城建成之日就在了,算得上无忧城的元老。”檗有阗向老不死扫了一眼,一直盯着檗有阗的众人也跟着向老不死扫了一眼:这个札蠃口中的“元老”,听了檗有阗这句话,自得之情溢于眉目口鼻之间。“据说他是这城池草创时的三千个兵丁之一,这大风堡的基石,也有他的一份力气,算是我无忧城的一位耆老。”“我曾道听途说:无忧城有两大秘密,久远得没人记得了。大风堡的第一代堡主是有传世家书的。可惜三十多年前却失传了。”江离见檗有阗神色不动,但闪烁的眼光中似乎已经开始对札蠃有些不满。他也曾听说,这座城池在三十多年前一度易主。当年是否经过多少流血大战,阴谋诡计,江离并不知道,但改朝换代的真相,向来是居于统治之位的人最忌讳的事情。札蠃继续说:“听说这两大秘密虽然在三十年前失传,但有一个人却还知道一些线索。”檗有阗的声音依然克制得很平和:“市井谣言,不足为论。”札蠃打了一个哈哈,说:“原来城主对此毫无兴趣,早知道我便应该先下手为强,如今却让靖歆上人和陶函商会捷足先登了。”这话一出口,几乎所有人都有恍然大悟的感觉。在众人的眼中,有莘不破之所以敢和靖歆相抗,背后自然有人撑腰——这个人,大家自然而然就会想到是于公之斯。而能引起靖歆和于公之斯争夺的人,来历一定大不简单。难道真的像札蠃所说:这场争夺的背后隐藏着两个大秘密?片刻之间,老不死从洋洋自得堕进战栗不安。当在场数十人的眼光——包括檗有阗的眼光——向他射来的那一瞬,老不死突然感觉自己就像一尾待宰的活鱼。他看了看他临时找来的护身符,此刻正大口大口地吃肉喝酒。半个多月前他随着一个商队逃出这个即将遭劫的灾难之城,眼见就要踏入葛国国界,却被一个方士抓住了,逼问了许多他不大记得的事情。在没能问出有用的信息以后,这个方士决定到这头“猎物”的老窝——无忧城来寻找线索。回无忧城对老不死来说是最可怕的噩梦,他用尽各种激烈的言语和动作,求方士不要把他带回去。先是乞求,被拒绝后是怒骂,见怒骂没法惹恼这个城府极深的方士,又表示愿意把所知道的事情都向对方坦白——可惜他残存的记忆完全满足不了方士的胃口,而他越不肯回无忧城,对方就越认定他心里有鬼,越认定秘密藏在无忧城的某处。至于老不死所说的“天劫”,听在对方的耳中不过是一个囚犯为了避免回到监狱所编造出来的无稽之谈。老不死看着眼前狼吞虎咽的小伙子,突然后悔自己选错了。当时他在靖歆和有莘之间选择了后者,是觉得这个毛头小伙子好对付些。积年的经验告诉他:如果落到靖歆手中,即便自己最后帮他实现了愿望,也逃不了兔死狗烹的下场。有莘不破也许好对付些,但这个看起来只有几斤蛮力的小伙子,真的有能力在群雄虎视的情况下保护自己吗?土窗射进来的昏暗的阳光让金织知道,太阳就快下山了。阿三躺在她身边打呼噜。虽然还没入夜,但男人经过一场激烈的大动以后,总是特别容易产生睡意的,特别是在床上的时候。金织爬起身来,对着镜子理了一下衣服。她已经开始显老了。即使是做妓女,她也不曾像石雁和银环一样,在这圈子里辉煌过。年轻的时候,她也曾和几个中等姿色的同行争风吃醋,但现在却只求平平安安地度过下半生。当镜子中的人显得齐整以后,她取过几个布币,出门反锁,向市集走去。有莘不破从侍者手中接过毛巾,擦了擦嘴。这表示他吃饱了。自从札蠃那一番话说出来以后,大家都各自在心中算计着。但有莘不破显露出将要说话的神情以后,大家自然而然地都向他望了过去。第一个关注他的当然是江离,然后于公之斯注意到了江离的眼光,然后檗有阗、札蠃、靖歆、于公斛宁等都注意到了于公之斯的眼光,慢慢地,所有的眼光都被牵引着聚焦在有莘不破身上。被这么多人同时看着,有莘不破却连一点不自然的神色也没有,好像他自己觉得自己天生就该引人注目,又或者是早已习惯了。有莘半侧身子,指着靖歆问站在他椅子后面的老不死:“那个家伙干嘛追着你不放?”众人心里咯噔一下,这也正是他们最想知道事情。只要老不死肯说话,哪怕只要吐露出只言片语,自己也可以凭理猜断。只有靖歆黑着脸。这些话,本应该是在无人处逼问的,但这小子却冒冒失失地当众问了起来。但自己偏偏无法阻止。此时的形势,老不死将说出来的话,不但众人想知道,连檗有阗和札蠃也想听听。“或许于公之斯会阻止。”因为在靖歆看来,于公之斯显然是幕后操纵着有莘不破的人,而这个老奸巨猾既然有这样的举措,多半也知道一些内幕。即使一时没法把老不死夺过来,靖歆也是希望于公之斯能够私底下再去拷问老不死,因为秘密被公开对自己并没有好处。但放眼看去,于公之斯没有一点担心秘密被公开的样子。“这头老鸟,到底在想什么?”金织炒了两个鸡蛋,一碟菜,焖了一碗腊肉,炖了一盅汤。她的手艺并不差,至少阿三每次在这里停留,总比平时多吃了一大碗饭:这也让她感觉到一点很微小的骄傲。她把三菜一汤摆上桌面以后,才走到床头,把炒菜时叫了七八次不肯起身的阿三一脚踢了起来。然后取出一个大陶钵,盛了些饭,胡乱夹了点菜,一边骂着伸腰哈欠的阿三,一边走到门外,把陶钵放在墙角那个男人的面前。这情形就像一个好心的家庭主妇,喂养着一条被他自己遗弃在别人家门口的野狗。“我也不知道啊!”老不死叫着屈。“他老问我说什么什么昆仑山,什么什么虚弱的水,什么树林啊,园子啊,什么果实啊,什么母什么娘!我都不知道他在说些什么!我说不知道,他就,就,你看!”老不死上身的衣服全脱了,转了一圈,皱巴巴的皮肤上全是不知怎么造成的伤痕。“他就这么折磨我!”说到这里这个老头子开始气愤起来。“我根本什么都不知道!怎么说!”“妈的,这牛鼻子不是人!”有莘不破骂道。却隐约听身边的江离轻声说了一句:“原来如此。”马上反问:“什么‘原来如此’。”江离斜了他一眼,似乎有点嫌他多口。有莘却兴冲冲道:“你猜出什么了是不是!呵呵,你能用鼻子闻出那老贼坐骑是紫色的,现在不如也闻一闻,看看这老头子身上是不是真有两个秘密。”众人听说“坐骑是紫色的”,无不省起札蠃。眼见札蠃就在上座,而这年轻人竟直呼“老贼”,一些持重的人无不摇头,如果陶函四老在此,一定又要认为于公之斯失策。商队行走,三分实力,三分运气,还有四分得靠道上的朋友给面子,因此各路豪强,能不得罪的尽量不要得罪。但有莘却像一个火桶,不但刚进无忧城就差点犯了檗有阗的规矩,更是这边厢惹翻了靖歆,那边厢又向札蠃开炮。“带这样一个人在身边,只会让陶函多树敌人!”如果苍长老在,这句话他一定会说的。江离冷笑道:“既然是秘密,就应该私下里说,大庭广众的说出来,秘密也不成为秘密了。”“这秘密对那牛鼻子也许有些用处,那个强盗既然说起,多半有些关系——但对我们却一点屁用都没有。什么秘密!估计多半是宝藏之类的,说了就说了,捅穿了就捅穿了,最多也不过是解解我心中之痒。”江离侧头想了想,说:“也对。”顿了一顿,继续说:“其实刚才寨主说的、大风堡家书所传的‘两个秘密’,如果我所猜不错,应该是有的。”檗有阗突然冷笑道:“大风堡的秘密,我大风堡的人不知道,嘿嘿,外人倒清楚得很!”江离反问说:“三十年前,无忧城第二代城主在小无量阁自焚,这件事情有吧?”老不死脱口“咦”了一声,檗有阗原本不屑一顾的眼神也突然变得凌厉,大声喝道:“尊驾到底是什么人!”江离悠然说:“你不用管我们是什么人,你的事情我没兴趣知道,也没兴趣管。这无忧城在你眼中珍重无比,在我眼中却如同一粒转瞬即逝的尘埃。我愿意说话,只不过是我的朋友问起,我和他讲讲故事罢了。”檗有阗哼了一声,不再说话。有莘不破却追问说:“三十年前你还没出世啊,怎么知道这些事情的?这件事情他们看得这样隐秘,普通人多半也难以知道。嗯,你师父告诉你的,对吧?”江离笑了笑,应道:“你也挺会猜的呀。不错,当年无忧城第二代城主曾向我师父借了一样东西,眼见借期满了,便来索还。到了这里时,却发现阁毁人亡,那东西也不翼而飞了。”有莘不破问:“是什么东西?”“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东西,不过怕就是那个‘牛鼻子’最想知道的事物。”有莘不破有些不满:“你就别吊我胃口了。”“我不是吊你胃口,”江离说,“我是在吊某个你不喜欢的人的胃口。”有莘不破定眼看去,见靖歆虽然表面镇静,但眼光闪烁中却仍然掩饰不了对这个秘密的热切。“好吧。我先不问,嘻嘻。”江离继续说:“这东西有些人虽然看得比天还大,但在我师父眼中,却也不算什么。找了一下没找到,也就算了。这件事情我也是在一次闲聊中听他提起,因为对这没有结果的事情有点好奇,便记住了。想来这件事物,就是无忧城的第二个秘密。”“第一个秘密还没说,怎么就第二个秘密了?”“因为第二个秘密对那牛鼻子也许还有些用处,而第一个秘密就算现在说了也一点用处都没有。再过个两天三天,整个无忧城的人就都知道了。”老不死突然跳了起来:“你知道!你真的知道!你,你怎么会知道!”于公斛宁忍不住插口问道:“这第一个秘密,到底是什么?”这个问题,也正是众人想问的。蜷缩在金织门口的那男人慢慢伸出手,抓了一把饭,往口里塞去,他的眼神依然茫然,就像在进行一个没有意识支配的本能行为。第一口饭还没吞下,一个身影遮住了陶钵。阳光已经非常昏暗了。但男人不用抬头,也知道是谁。他的眼中突然暴射出极其凌厉、又极其复杂的光芒:就像想把眼前这个女人杀了。但眼神中那浓郁的杀气又夹杂着一点温柔的残余,这温柔让他很无奈也很痛恨,恨自己没有办法把它压制住,去做身为一个男人应该做的事情。“你看你现在像什么!”女人的声音很低,但却充满了怒火与痛苦!“你像一条狗一样缩在这里,让一个低贱的妓女像养一条野狗一样养着你!你以前那呵神斥鬼的勇气哪儿去了!那震慑群邪的气势哪儿去了!”她忽然笑了:“对了,我忘记了,你只是一个连男人的尊严都已经跑到阴沟里去的男人——不,你不是男人,你甚至连公狗都不如。公狗看见自己的母狗被别的公狗压在身子底下,至少还会吠两声。可你呢!你是一条硬不起来的烂泥鳅。你看着男人们一个接一个地来和我好,你也只能看着!你也只会看着!缩在一旁眼睁睁地看着!你连争风吃醋的勇气都没有了。我真不明白,你还活着干什么!你为什么不去死!陪着那两个女人——那个生你出来的女人和为你生儿子的女人去死!陪你那还没出世就变成一滩血水的儿子去死!”男人的手开始颤抖,他的整个身体都已经被刺激得快要爆炸!女人的样子突然变得很刻毒:“可是你连死都不敢了!为什么不站起来!为什么不敢把你的弓拿起来!不能射死别人,你还不会杀了自己吗!”男人的眼睛早已布满了血丝,五官全都扭曲起来。他突然闭上了眼睛,把陶钵里面的饭一把一把地往嘴里塞,就像往堵住的阴沟塞烂泥一样。女人突然虚脱了似的。她知道自己又失败了。她的刻毒,她的冷笑,她的痛苦,她的怒火全都不见了。走的时候,连步伐也蹒跚起来,完全没有平时的半分摇曳之姿。金织的隔壁,门微微露出一缝。门缝后面,是一只桃花一般的眼睛。“第一个秘密到底是什么?”有莘不破问。江离说:“是一件很不好听的事情。”“很不好听?”“因为大多数人不愿意听。”“为什么?”“无论是谁,听到自己会死,都不会乐意的。”“我们会死?”有莘不破疑虑说,“你说的第三个秘密就是我们会死?”“咱们不一定吧。不过这无忧城内大部分的人只怕在劫难逃。”老不死突然鬼叫了起来:“什么!什么!我们真的逃不过吗?当年,当年我们还没有这里这么多的高手!但也有好几个人活了下来。难道这次天劫我们就逃不过了吗?”天劫!众人对于江离所说的“第一个秘密”,突然有点眉目了。于公之斯忍不住问:“江离小兄,真的有所谓的天劫吗?”江离还没回答,札蠃的眉目突然跳了几跳。不一会,那驼子哈管带急匆匆闯了进来,躬身说:“不好,紫蟗寨主的坐下神兽疯了,紫蟗寨的兄弟们也按不住!它正在撞大风堡的城门!”还没等他说完,札蠃早跳了起来,向檗有阗说了声“兄弟去看看。”如风而去。老不死指着札蠃的背影大叫:“妖乱,妖乱!”有莘不破好事的神情溢于言表:“妖乱?所谓的天劫就是妖怪作乱吗?”檗有阗突然喝道:“各位是本城的贵宾,本城敬之以礼!但若是倡言妖异,意图蛊乱我城中军民,那么请恕我檗有阗无礼了。”靖歆接口道:“不错不错,别说这些事情毫无来由,就算真的有什么妖乱,无忧城兵甲之利,名扬天下,哪有镇不住的!”厅中宾客原本已经骚动不安,听了这两人的话,这才渐渐平复,但窃窃私欲仍然此起彼伏。“不说就不说呗。”江离依然轻松自如,“我早说过,这里的事情我不想多管,反正就算会惹到我头上来,我也不怕。”檗有阗辨颜察色,突然一阵警惕。他并不信真有什么天劫,而认定这是一个阴谋的肇端。“于公之斯,札蠃,靖歆,这些人突然一起聚到这里,难道真的是巧合!”他沉吟着,突然长身而起,道:“大家一起看看札寨主去,也许他正需要帮忙。”“好了好了,寨主来了。”大风堡外,群盗高呼着。札蠃向管带说:“打开城门!”“不行,没有城主手令,城门谁也不得打开。”“难道你要眼看着紫蟗把城门撞破?”哈管带寸步不让:“本城兵士尽量克制,就是想请寨主怀柔神兽。如果连寨主也治不住神兽的疯病,那么本城的弓箭手就只能得罪了。”札蠃冷笑道:“凭你们这些破铜烂铁,能奈我的紫蟗何!”哈管带也冷笑道:“那怎么地也得试试。”手一挥,大风堡箭手临着垛窗向下面疯狂撞门的紫蟗瞄准。札蠃算定这些箭伤不了自己的守护兽,但和紫蟗气息相连的感觉告诉他:守护兽的不安感已经越来越强烈了。“住手!”他喝了一声,从垛窗越出,跳了下去,在大风堡内外的惊呼声中,稳稳落在紫蟗背上。一时间,城里城外,采声大作。紫蟗接触到主人,登时安静了许多。札蠃俯首贴在紫蟗背上,倾听它体内的脉动。札蠃突然有股冲动,就想驱紫蟗冲进大风堡。“到堡里去!到堡里去!只有里面才安全。”札蠃强烈地感到:这是紫蟗传达给他的信息。“开门!紫蟗已经安静了。”哈管带在堡上叫道:“既然神兽已经安静,就请寨主让它回去休息吧。然后我们再恭请寨主入堡。”札蠃回头一望,自己的部属已经零零落落地聚在自己背后,自己骑着坐骑,临堡而立,确实有率众攻城的嫌疑。挥手对部下喝道:“退下,回去睡觉去。”不一时,群盗散尽,札蠃又道:“可以开门了吧。”哈管带正在迟疑,却听城主的声音在身后响起:“寨主要携紫蟗进堡,不知是何用意。”札蠃怒道:“难道你看不出它此刻离了我安静不下来么!”檗有阗缓缓道:“既然如此,便请寨主且回城东驻扎处。若神兽精神得以平复,明日檗某人设宴向寨主请招呼不周之罪。”札蠃大怒,但知檗有阗已有疑忌之意。自己和于公之斯刚刚结仇,不想再树大敌,权衡良久,勉强吞下这口恶气,悻悻离去。第一卷 新生 第六关 静夜思人的一生,约莫只有数十年。活到像老不死这样的年岁,世上是很罕见的。而这个存活了一百多年的生命体,显然也没有活出一个人样。时间悄悄地爬行着,危险悄悄地接近着。整个无忧城依然无忧。夜里,一切都那么安静。札蠃回到了东城的营地,这是檗有阗给紫蟗寨安排的驻扎点。紫蟗寨几个头目迎了出来,为首的是卫皓。三十年前,就是这个老头子把自己从烈火中背出来,一路逃亡,到达数百里外的无宝山——千里内毛贼蚁聚的地方。“如果没有这个老头子,我死在这个城堡里,也就少了许多烦恼。”札蠃阴沉着脸,坐在帐中首座,十个小头目畏服地分列左右。左下首坐着卫皓,右下首空着一张椅子——那是为紫蟗寨另一个元老、札蠃做强盗的入门师父冲皓而虚设的。“我出去一下,你们好生看守门户,卫公帮我安抚紫蟗。”札蠃大步走向后帐歇息处。卫皓跟了进来:“公子,今晚……”“不用说了!我自有打算。”札蠃的独断让这个把他抚育大的老人激生出十分复杂的情感。在无人处,卫皓至今以“公子”称呼这个主子。他希望这个“公子”能够光复老主子的事业,重新君临无忧城。但在内心深处的另一面,这个小主人也是他从小在强盗窝里看大的孩子,对这个孩子,他有一种对孙子般的感情,虽然这种感情总被他自己压制着。如果这个孩子太过听话温顺,他会很生气,因为缺乏气魄;但如如今天这样独断,他在庆幸主公有后之余又会不自觉地伤心。“或许他希望的是叫我城主、堡主吧。”札蠃想,“要我来做这个城主,到底是我热切些,还是他热切些?”靖歆吩咐下去:“我要静坐,今晚切勿打扰。”然后门上闩,人上床。点一盏灯,放在脚边,把真气运转七小周天,凝元神,通十二重楼,突地咬破舌头将血向自己的影子喷去。噫!那影子竟渐渐伸展,越变越长,越变越淡,终于几不可见。靖歆将元神附在影子上,从门缝中穿了过去,沿着墙,顺着壁,经过七个转弯,从一道关紧的门缝中梭了进去。门里面于公之斯端坐着;江离倚靠在几上,懒懒的;旁边是的有莘不破,追问着日间的疑问。“还好,没有错过。”金织的门紧闭着,隔壁石雁的门也紧闭着。这一宵的月色很美,美得有些妖异。一条汉子在月色中慢慢地步近,在这两道门的十步外停下。他的步履沉稳而轻凝。一身布袍下,掩抑着不知多少精力。金织的门前倒挂着一双破鞋,石雁的门前倒挂着一双绣鞋。“这么晚了,还有生意?”汉子没有说话,没有敲门,只是静静地走近,突然发现墙角窝着一团脏东西,然后他意识到那是一个和死了没什么区别的男子。他望着绣鞋呆了一呆,转身在那个男人的身边坐下。石雁的房间掩得很紧密,但仍偶尔泄漏了一些春光。或许连于公之斯都不相信,那个胆敢围攻他陶函商队的大盗,此刻正坐在一个妓女的门边,等着。“沙”的一声,金织泼出了一盆脏水,然后眼睛也不看一下,便关上了门。没有泼远的一小股水慢慢流向墙角,到了札蠃脚边。这个强盗伸出脚踏住,污水便改了一个方向,向他身边那毫无知觉般的男人流去。风很难闻。如果当初命运的风没有转向,他札蠃将是这座无忧城的第三代城主。他祖父是一个开业的英雄,他父亲是一个守成的男子,而他,也将不过是一个没什么志气的花花公子罢了——如果他能顺利在这座城池长大的话。用暴力维持了四十年的和平,终于酿出了腐烂的美酒和叛乱的火花。“对于这座城堡,我师父告诉我的并不多。整个事情,还要从那场天劫说起。约一百年前,雷火星云从天外飞来,落在我们现在称为大荒原的地方上,把三百里方圆夷为平地。据说,这样的灾难每百年就会有一次。”“那也只限于大荒原啊,离这里很远啊,少说还有百来里。关这座城堡什么事情?”“那三百里是受灾最严重的地方,但却不是受灾的局限。以那大荒原为中心,千里之内都有赤火流烟。不知什么原因,千里方圆内唯一没有受灾的,只有无忧城所在这块地方。”“那我们不就很安全了?”“安全?我问你?大荒原最多的是什么?”“妖怪。天!你是说它们会往这边涌!”“对了,这就是妖乱。”“那些妖怪,也没什么了不起的。”“那是因为你没有见过沉睡的妖怪。”“台侯,大荒原有没有厉害一点的妖怪?”“厉害一点的?”一直没有说话于公之斯脸上出现一种想笑又笑不出来的表情:“厉害一点的没有,但是很厉害的妖怪,倒有一头,听说已经睡了几十年,每次行商,我都尽量离它活动的地方远一点。”“真有那么厉害?嘿嘿,刚好我试试拳头。”“别说你的拳头,只怕连我的箭,也射不穿它的皮毛。”于公之斯叹了一口气:“我只愿它永远不会醒来。”札蠃坐在屋檐下,从袍底摸出一壶酒,一只杯子轻酌淡饮。其实,他也是一个很有雅兴的人。在这静静的夜里,陪着一个废了的男人,寂寞地看那夜空。在三十年前那个火光四起的晚上,他临死的父亲断断续续地说出了“三十年后,春,大劫,陶函之海……”等话。说的人是临终呓语,模糊不清;听的人是纨绔遭变,手足无措。所以当初他也搞不大清楚是怎么回事,但这些年潜心苦思,渐渐理出一些头绪。在一块传家的龟甲佩上,很清晰地刻着毫无意义的一组年月和日期。年是今年,月在本月,日期就是两天之后。联想起亡父的话,他推想:这两三天无忧城应该会有一次大变故,而陶函之海则是这次大变故的一个关键!虽然还不知道具体的细节,但要夺回城池,完成卫皓一直向他灌输的宏愿,这很可能是一个绝好的机会。札蠃寂寞地望着夜空。天上偶尔有血丝般的幻象,陪伴着逐渐变成暗红色的月亮。“看来,这两天真会有事情发生。”不过在这个深夜,孤独得出来看月亮的人并不多。札蠃从很小就离开了这座城池,这座本来属于他的城池。虽然丧失了属地家园,但当时他并不在乎,没掉了就没掉了,有什么可惜的呢?但在逃亡的过程中他们被一群毛盗抓到了无宝山。十年过去,他在冲皓的皮鞭下长大了。由一个小杂役,到一个小强盗,到一个统一了无宝山的大强盗。他以降服紫蟗起家,聚集了数十个人,在冲皓的扶持下,杀了东岭的鬼王,收了西山的香娘子,放逐了南谷的假王孙,合并了三家盗贼,改了无宝山的地名,拢成一个大盗集团,成为恶命昭著的紫蟗怪札蠃。不过,强盗这个职业,始终不是札蠃的志向所在。如果可以,他希望当初卫皓能够带着他逃离这是非之地,到大夏王都去,买一栋小楼,隐藏在市井之中,没事的时候,养些珍禽异兽,种种花,刻刻字。他理想中的生活远于豪杰,近于诗人。但是,命运总把他望违心的方向推。那一年,卫皓被打得奄奄一息,他则被流放进在无宝山后山那个无人敢越雷池一步的暗谷。在那里,他一边漫溯在乱石毒草之间,一边哭泣在感怀身世之中。一天一夜中,他流光了这一辈子的眼泪,用舌头舔干了那最后一滴咸咸的味道以后,他作了一个决定:他要做一个成功的大盗,要挺直一个大盗笔直的腰杆,再不流下一滴眼泪。然后,他看见了一对血色的眼睛。他和紫蟗到底是一个什么状况。只有他自己知道,他并不是靠武力降服了紫蟗,而是靠对禽兽的熟悉取得了这头异兽的信任。这个男孩,本不适合做强盗,而更适合去做一个无所事事的公子哥儿,研究些花花草草,鸟兽性情。但命运逼着他去做了强盗,逼着他来抢夺这座早被他自己忘却的无忧城。“什么时候,能做回我自己熟悉的事情,那多好啊。”尽管那是很没出息的事情。“我有个疑问。”于公之斯说,“你刚才说千里赤火,那我陶函——甚至商国,都将被波及吗?”有莘不破听到“商国”三个字,神色一动。“每一代商王很厉害啊。听说百年前商王就有了化解之法。那道‘伽楼罗’线和陶函之海,据说与这件事情都有些关系。”“伽楼罗线虽在,但陶函之海却已失去,这……”于公之斯说着,忧形于色。显然,对于江离所说的天劫,他已经完全相信了。“商国能人辈出,这一代商王更延揽到一位惊天动地的大人物,陶函既然是商属国,想来他不会袖手。”江离随口提到说到那位“大人物”,心中也不禁一阵向往:“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达到那个境界。”于公之斯听他提到那人,也自释然:“不错,有他在,必有化解之法。”“惊天动地的大人物?难道是他么?”沉思中的靖歆突然发现,一听提起那个“惊天动地的大人物”,有莘不破马上低下了眼光,神色奇怪之极。夜很静。石雁的门还没开。札蠃摸了摸早已经被风霜刮粗了的脸。即使是摸脸这个动作,也早已经丧失了二十年前的温柔,只剩下强盗的粗鲁。二十年前,当这张脸还嫌太清秀的时候,他的强盗学老师冲皓一刀下来,便让这张属于公子哥儿的脸多了一道疤,从此他的脸便一步步向凶狠蛮横的趋势发展。他的性子也开始像脸一样发生了变异。他要变得强大,只要变得像祖父和父亲一样强大,他就可以自由地以自己的个性行事了——当时他这样想着。但当他达到了今天这个位置以后,却发现自己的自由不是多了,而是少了。冲皓不再敢打他,不再敢逼他,但这个老强盗和卫皓这个老仆人一样,对这个前途无量的强盗徒弟充满了期待。所有的盗众对他们成天恶狠狠的紫蟗首领也满怀憧憬。札蠃发现,自己的权力和威望就是建立在对这种期待和憧憬的满足上。他必须让这些人感到有希望,这些人才会跟着他,才能构筑起一个盗魁的强大。为了这一切,他必须把自己柔弱的一面和那安于柔弱的魂灵遗忘在紫蟗身体的最内核。静夜里,这些东西又在异化的月色中被激起。正当札蠃沉醉在一个妓女的墙角时,江离正继续讲着这座城池的故事。“我师父和无忧城的第二代城主有数面之缘。四十年前,他向我师父借了一件东西,当时订了十年之期。哪知道十年之期刚到,这位城主就遭到了下属的篡弑。在小无量阁,只找到了一个烧不坏的玄铜匣子,里面的东西却不见了。”“这就是那牛鼻子眼巴巴想得到的吧?”“应该不错。”“到底是什么?”“是一颗没有长熟的不死果。”靖歆远在自己房间的身体陡然剧震!不死果!这个世界真的有不死果!那个长生的梦,眼见已经触到了边缘。这个年轻的师父到底是谁?为什么会有不死果?为什么知道这么多秘密?但这些问题眼下已经不是很重要了,现在最重要的是那个叫江离的年轻人无知到把这个秘密透露!“不死果是什么?”“是……”房间里第四个人影,越来越浓,越来越黑。父亲喜欢草木。小无量阁简直就是一个森林。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或许就从札蠃出生之后不久开始,父亲就不再理会他了,任由这个男孩子胡闹,任由这个男孩子堕落。“不知道为什么,城主突然变了。变得沉默寡言,喜怒无常。而且经常自己把自己关在小无量阁,有时候连续好几个月不出来。”卫皓猜想,一定是叛乱的人对城主施了邪祟。但札蠃却不这么想。尽管他从来没有在卫皓面前说出来。“应该是父亲昏头在前,才给那些有野心的人留下了缝隙吧。或许,无忧城的易主只是因为那些倒行逆施的事情。”在他记忆里面,童年的无忧城并不如现在繁华,在叛逆发生之前,全城早已一片混乱。那时无忧城有三霸:他父亲的宠妾,他父亲的宠臣,他父亲的宠子——也就是他自己了。和卫皓这个喋喋不休的仆人相比,札蠃更喜欢那两个和他“齐名”的人。卫皓口中的“奸相”对札蠃极好,总是顺着他的性子让他在胡闹中过瘾。当事情闹大了,自有卫皓口中的“奸妃”出来斡旋。但在卫皓的记忆里,这些无疑也是有檗有阗之父——上一代城主的阴谋所致。每一次卫皓提起那个人,札蠃就想起那双曾令儿时的他战栗的眼睛,一双愤怒的眼睛。“小无量阁到底有什么秘密呢?”札蠃突然想起了那个叫江离的年轻人。这个小伙子似乎知道很多事情,“他还说他师父借了父亲一件东西。如果是真的话……”“不死果是不是吃了就不会死?你师父在哪里得到的?”靖歆突然很感激有莘不破,每一次,他总是替自己问出了最想问的话。但那江离却十分可恶,只见他微微地笑着,却不开口。蓦地,靖歆有一种不好的预感。于公之斯举起了灯,向房间里一个空无一物的阴暗角落照去:“上人,听够了吧。”灯火倏的暴长,耀得整个房间犹如白昼。“啊——”靖歆的真身痛叫一声,回过神来。将一口没吐出来的血倒吞入腹,面色惨青,犹如僵尸。不片刻,传来门外侍者的敲门声:“上人,您没事吧。”“没事,滚——”在这个气氛异常的静夜里,连这个以修养见称的方士也开始变得急躁。但是,这些情报汇集到檗有阗那里,他总结出来的,是一个不可知的阴谋。札蠃打量着身边那个男人,他给人的第一感觉,似乎比老不死还低贱,但再细看时,那漠视一切的眼睛又泄漏出比檗有阗更尊贵的神采;{奇}松弛下来的筋骨,{书}好像比金织还要糜烂,{网}但那常人很难察觉的呼吸波动,又流出可以媲美有莘不破的气息。札蠃还注意到他的背上,似乎有一张弓,插着几只毛羽尽脱的箭。箭杆早已腐朽,但札蠃却无来头地涌现这样的想法:如果我面对这柄弓,这支箭……这个想法竟然让他预感到一种没有理由的危险。慢慢地,札蠃觉得或许更应该用野兽来形容他。这个男人死气沉沉的皮囊下,应该有着一段无比活泼的过去,否则不会有这样奇特的气质。“应该是一匹受伤的狼,一头流血的小老虎。”他突然起了杀意。“呀”的一声,石雁的门开了。“你真没发现那个影子?”江离问。“发现又怎么样?没发现又怎么样?我又不怕被听见!”江离无语。“对了,台侯,斛宁兄哪里去了?”“我让他到外城商队去了。这几天是多事之时,有他在商队主持,危急之时外边的商队不至于群龙无首。”一个年轻人从石雁的房间里倒退出来。依稀见到门槛内是一个女人的身段。年轻人喘息着,又想进门。“别这样,我们的日子长着呢。”女人幽幽低语。劝了几次以后,年轻人终于把另一只脚也迈出了门槛。离去时走得很急忙,缩着头,把大半个面部藏在竖起来的衣领中。女人看着他远去的身影,冷笑一声,斜斜探出身子,向墙角一望:两个男人并排着坐在一起,一双是空洞的眼,她知道,除了某个女人这双眼睛看不见任何东西——包括他自己;另一双却锋利得像刀,仿佛能刺透透任何屏障——在他面前,石雁觉得自己仿佛完全赤裸。她喜欢这种感觉。那男人笑了笑,站起身走过来,任由石雁偎依在自己胸口,举步进房。门重新阖上。另一个墙角,露出一角缎带。那缎带系在一个女人柔软的腰肢上。石雁的事情她没有兴趣,似乎只要刚才札蠃那举起的手不落下,她就不打算出来了。打发了靖昕以后,有莘不破继续追问“不死果”的来历。“提起这东西,我师父总是语焉不详,有时候还会走神,似乎想起了很久以前的一些事情。其实,那只是一颗还没有长熟的‘不死果’。”“还没有长熟?”“对。所以它的效用并不像传说中的那样——看看老不死的样子就知道了。”“你是说不死果让老不死吃了?”“应该是。当年小无量阁发生什么事情我不知道,但或许就在混乱之中,老不死误吃了那颗不死果。”“所以他才活到现在?”“但看他的样子,活的也是不死不生的样子。”江离悠悠叹了一口气:“一个永远衰老的人生没有什么值得留恋的,一颗没法留住青春和唤回青春的‘不死果’没有任何价值。”有莘不破问:“当年你师父也是因为这个原因而没有吃不死果?”“你可把我看小了。你认为我会像那个牛鼻子一样,需要借助那玩意儿来保存生命?”“哈哈,”有莘说,“我失言了,你不会,你师父当然更不会。”一直没有插话的于公之斯突然说,“但是小无量阁的主人却想是吧。”“嗯,他也算是我师父在这个尘世里为数不多的朋友之一。我师父并没有将不死果看作多大的秘密,因此并没有刻意去隐瞒这件事情,四十年前一次闲谈中提到以后,那位城主就产生了极大的兴趣。”于公之斯叹了一口气,说:“不死,不死……何止是他,世人哪个不想!”“于是他问你师父要了?”有莘问。“我师父只答应借他十年。我说过,那是一颗没有成熟的果子,谁也不知道吃了之后会发生什么事情。如果任由这颗果实无限期地留在人间,说不定会产生很大的祸患。”于公之斯道:“你是说会引起争夺?”“是。”“也对,如果知道这样一个长生梦的存在,说不定连我也会动心。至于那些真正的王侯将相,英雄豪杰……唉,只怕是……”“绝对是一场大游戏!”有莘兴冲冲地说:“可惜没闹起来,不然就好玩得紧了。”于公之斯愕然。江离斜睨了他一眼:“你是唯恐天下不乱。”“没错。”石雁喘息着,这是他今晚第二个男人,可也是他最想要的男人。“其实他就算借到了‘不死果’又有什么用处?借来的东西不能吃,光看又没用,借来干嘛?话说回来,你师父和那位城主也太老实了。如果是我的话,说不定回头就把果子吃了。”“呵呵,幸好这个世上像你这样勇敢又这样不要脸的人并不多。这颗不死果,那位城主也是不敢吃的,因为他也不知道会有什么后果。”“那他是……”“他想把不死果种出来。”“啊——”“什么!”两个人几乎跳了起来。石雁喘息着,搂着一个男人,却突然想起了另外一个男人。无忧城两大名妓,银环来到的日子远不如石雁长远。当金织还处在她事业的颠峰状态时,石雁就来了。那时候她还没破瓜,以很高的价格卖给了檗有阗。但檗有阗并没有要她。他买下石雁这样一批女孩子的目的,是要用来笼络过往的豪杰与要人。那一年,石雁还很小,在昏暗的灯光中,他看到了一个男人。那男人不很年轻了,但整个人却充满了英锐之气,就像他背上的弓箭一样。除了最后一项实质性的举措外,她的口技和手法早已被训练得炉火纯青。把她卖给檗有阗的那个老鸨,手下不但养了一群群随时准备卖出去的女孩,也准备了一批用来用来训练这些女孩的男人——从七岁到七十岁。从这个老虔婆幕下出去的女人,没有一个是仅仅以容貌身段见长的。她们的温柔和手段征服了各种各样的男人——从七岁到七十岁。那个男人不让石雁碰他的弓箭。不过在床上时,他表现得很猛,这让石雁很满意。多年的转卖早已让她对太过美好的命运完全绝望,她只希望有个比较好的结局而已。她希望这个男人向檗有阗要她,她愿意做他的外室,或者小妾。她知道这个男人至少可以雄起十几年,甚至二十几年。如果她能给他生下一个两个儿女,那她的下半生就安稳了。她的很多姐妹和前辈就是这样的,这几乎也是她们这群人最好的归宿了。那天晚上,当于公之斯第二次跨到她身上,她这样痴痴地想着。但是,那个男人不但没有向檗有阗要她,而且从此以后也再没有指名要过她。每年他都会来无忧城停驻,每年两人都会见面。但石雁发现,在这个男人眼里,就像根本不知道有自己这样一个人的存在。而檗有阗也因为这个男人对她的冷淡而不再重视她,任她到外城去做那项人尽可夫的工作,只是偶尔才召她进堡。之后的日子里,每当看到隔壁的金织,她就像看到自己的未来,她的绝望和怨恨就会更深一层。那个男人是她最后一个美梦的破灭,破灭得让她心酸,让她绝望,让她怨恨,让她决意报复。四年前,她发现他的身边多了一个年青人。于公斛宁回到了商队。天色已经很晚了。一路上行走匆匆的他,并没有注意到那微微呈现出暗红的月色。“少主,台侯在堡中一切安好?”“都很好,大家照常轮值就行。”他走进他的主车“反顾”,躺下,幻想。今晚他和那个女人做得很匆忙,根本没有发泄完他的全部欲望。他伸出了手,回忆,幻想。“看来那个城主并没有成功。”“当然,不死果不是属于这个世界的果实,要在这个世界上把不死果种出来,本来就是一件几乎不可能的事情。何况只有十年的时间。”于公之斯突然回想起他父亲对他说过的那些话,脑海中构筑着一个混乱的无忧城。“他的倒行逆施,大概也和这件事情有关吧。”临近长生的美梦,不死果归还的期限一步步地逼近,长生的美梦也就一点点地破灭。如果当初根本不知道这件事情,他也许还能保持一种平和的心态来面对有限的生命,但是知道长生的可能性以后,从有希望到绝望是一种足以令人疯狂的落差。然而他的败亡和整个无忧城的易主,对这个世界而言,也不过是边域上的一段小小的、无足轻重的插曲。人的生命,竟然是如此的渺小。“你现在就要走!”“现在就走。”“你还呆了不到半个时辰!”“我知道。”“你今晚过来,就是为了这个破碗!”“是!”“狗杂种!你不是人!”“对。”石雁绝望了。这个强盗是第二个吊起她兴趣的男人。一开始,她是为了报复而接近她。她要报复于公之斯,因此她要勾引一个在力量上能够和他匹敌的男人。但是真正接触以后,她开始迷上这个男人。她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奇怪的强盗,也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悲观的强盗。他的整个身体都磨练得十分粗糙,但在床上却异常的体贴。他绝情的言语一次又一次地挑起她的怒火,但那哀伤的眼神又一次又一次地让她重新充满期待。“滚!拿去!”……“干嘛还不走!”“这两天会有大乱。无论如何,你得到堡里去。我已经安排好了,明天一早,檗有阗的客人里面会有一个指名要你,你把要紧的东西收拾好,天一亮就进去。”“为什么?喂!你,别走!”门关上。外面是男人橐橐的脚步声。石雁呆在那里,她第一次发现自己是这么不了解男人。第一卷 新生 第七关 妖乱元月十六。大风堡。陶函商队十四日傍晚进城,连续两天的夜市让整个无忧城经历连续两天的狂欢。三更以后,是狂欢过后的酣醉。这是于公之斯进城后的第三天。平静终于结束了。从四更开始,不断有人来报告一些城里城外的异象:城北下水道旁突然成群地出现拇指粗的黑蚂蚁;城西数十只鸡鸭被掏空了肚肠,手法很像六爪狼头猴的惯技;角落里老鼠开始暴走,有积年的更夫说是因为它们听见了人面猫的呜声;大风堡的屋檐上,在破晓之前突然飞来无数独脚乌鸦,无论如何也赶不走……这些都是被人类目为害虫的小妖兽,有着令人讨厌的谋生技巧却缺乏保护自己的强大力量,因此很少敢走近人群聚居的地方,更不用说是成群结队地望这个人烟稠密的城池涌。“天劫?妖乱?还是阴谋?”“报:陶函车队已经围成圆阵。动作很小心,没有惊动什么人。”于公之斯曾要求过让商队进城,被拒绝了。“城主,或许应该让平民们有些准备。”“无忧城的事情就不劳台侯操心了,我不能纵使一件无须有的事情搞得满城人心惶惶。”当时檗有阗如此答复,因为他根本就不相信那个少年的话。不过现在也已经有些动摇了。于公之斯应该没有动机谋害自己。“到底是什么阴谋……连于公也陷进去了?”“报:东城紫蟗营里好像有些活动。”从十四日开始,札蠃就没有再踏入大风堡,檗有阗直觉地感到札蠃的威胁。无论是天劫还是阴谋,他都觉得自己应该做些准备工作了。终于,檗有阗下了一道秘密的命令。熟睡中的平民几乎没有人知道,无忧城有效的警卫力量从四更三刻开始悄悄地撤入大风堡。除了那虚闭的城门,外城那些无辜的平民们和正在涌来的妖兽之间没有任何障碍了。抛弃民众,防范风险,保存有生军力,这是檗有阗作出的选择。金织一早起来。昨晚她睡得并不好。昨天阿三兴冲冲跑来对她说可以多呆一晚,但才吃过饭就给莫罗硬是纠回去了,说是商会有急事,但具体是什么事情两人谁也说不清楚。晚上一旦没有睡好,第二天无论如何也没精神。金织愣愣地躺在床上,饿着肚子。处于堕落状态的人是很难把自己振作起来的。她知道再躺下去也睡不着,再睡下去也不会舒坦,但却懒洋洋地不想动。就在日头变成昏黄色的时候,她突然被满城的噪乱惊醒了。这一天的上午,就有人发觉无忧城种种不对劲的地方。虫蛇鸟兽无缘无故多了起来。当发现这个问题的人想找警卫时,却发现满城没有士兵。直到中午之前,这种恐慌还只是在悄悄地蔓延,因为那些侵入无忧城的妖怪都是一些蛇虫蚁兽,尽管没有士兵的帮忙,居民们拿起棍子也大可对付。但当有人发现东西两方客人——札蠃和陶函商会——各自展开阵势,而大风堡明显也在严阵以待的时候,居民中的敏感人士开始惊呼:“天!大事了!我们被城主抛弃了。”一开始,没有多少人重视这句话。但从中午八十八头三眼狼冲入无忧城开始,这句话开始带来居民一浪接一浪的恐慌。狼群本来是进城避难来着,它们和其它妖兽一样,凭借直觉隐约知道这是唯一安全的地方,但已经居住在这里的人类却不能容忍自己的领域受到妖兽的侵犯,强壮的人拿起了刀剑,戈矛,棍棒。在冲突中数十个妇孺当场毙命,其中有一半以上是被混乱的人群踩死的。“到大风堡去!”不知谁叫了一句。然后,满城的骚乱开始了。金织混在人群里,她一开始想往陶函车城走,去找阿三,但一出门就被人流涌向大风堡。一路上她踏过十几个死尸,泥土、鲜血和兽毛沾满了她的鞋。她乱嚷嚷着,被人群往城门不停地挤过去。妖怪的入侵原本是从城墙爬入、从各个缝隙钻入,但当一头巨大的金毛绒——那也是陶函警戒名单之一的荒原大妖怪——撞开了城门以后,妖怪入侵的模式便从零星进入变成成批涌入。破了城门的城墙,变成一道虚设的风景。苍长老一边指挥商会子弟射杀妖怪,一边埋怨:“檗有阗太失策了!他怎么可以放弃外城!”“如果檗有阗不内撤,外城未必守不住。”卫皓说。“因为他最担心的不是妖怪,而是我。”札蠃冷笑。“现在我们就算反戈,对他来说也只是手足上的隐患。”“不错,如果他决定守卫外城,那我们就会成为他肚子里的一把刀。”“他用大风堡隔绝内外,可见在他心目中最大的敌人不是这些妖怪,而是我——他不让陶函商会进堡,那就是连于公之斯也怀疑上了。”札蠃望着仓惶奔走的平民,不由想起了多年以前。“檗烙当初以得到这座城的民心和六大统领的追随而为城主,如果他见到自己的儿子背叛了这些小民,嘿嘿,不知会是什么表情。”“少主!”卫皓高声道:“檗烙反贼!不是因为得到了民心,而是因为他设了诡计!用阴谋欺骗了满城愚蠢的小民,窃取了兵权,所以……”“好了好了,反正,在过两天都无所谓了。等我们赢了,你想对人怎么说都行。”有一句话札蠃没有说出来:“如果我们输了,现在说什么也没用了。”有莘不破和江离第一次看见这种惨状。这些事情,他们以前曾听见他们的师长说过,但却从来没有真正地见过。数以万计民众被背后的妖怪驱赶着向紧闭的大风堡涌来,远处,鲜血淋漓的妖怪利爪撕裂着逃得较慢的老弱病残;近处,跌倒在地的人则被潮水般涌过来的人踏成肉泥。“开门,开门!”“城主,求求你了,让我的孩子进去!”“这位兄弟,给我一条绳索,让我上去,我给你钱,给你钱……我有好多钱……”“开门让我进去,哈管带,我是你叔叔的邻居的四婶的外甥啊!”“再不开门,老子攻城了。”金织混迹在人群中,她的脚踩过多少尸体连她自己也不知道了,更不清楚是妖怪的尸体还是人的尸体——所有尸体都是温软温软的,就像还活着一样,或者根本就还活着。她很侥幸,没有摔倒,但她还能侥幸多久呢?后边妖怪的嚎叫声越来越近了,但前方却寸步难移。是否等到背后的人群死光以后,就轮到她了?她突然感到极度的恐惧,一个嘶哑的声音本能地从她口中吐出来:“我不想死!我不想死!”“啊!我也不想死!”“妈妈呀——”“大家冲啊!”“左右是个死,大家冲啊!”元月十六日黄昏,腹背受敌的无忧城民众开始攻城。“射!”哈管带下令。“住手!”江离大声呼喝,但一轮箭雨依然射了下去,大风堡外,血肉翻滚,哭声震天。“住手!”江离又是一声呼喝。哈管带冷笑,不理会,手一台,正要下令发出第二轮箭雨,却发现这个怯生生的小子背后一双虎豹般的眼睛,心中一寒,稍稍迟疑。他看不起江离,却对有莘不破却有些忌惮。“这些贱民竟敢攻城,以下犯上,那是自寻死路。两位是大风堡贵客,本城本堡之事,还请不要插手。”江离大怒道:“对这些手无寸铁的人下毒手,你们还有人性没有!”“公子你也看到了:问题是他们要攻城!”“把他们放进来,大家一起守城。”“放进来?妖怪尾随进来怎么办!哈某人担当不起!”“这一点,我来想办法。”江离话未完,哈管带已经哈哈大笑,声音中充满了轻蔑。江离背后,有莘不破的声音响起:“你干嘛跟他这么多废话,我来。”哈管带见他磨了磨拳头,脸色微变,有莘不破和靖歆对抗时的气势,他是见过的。正要说什么,qǐsǔü却见有莘被江离拉住了:“别跟他动手,否则事情更麻烦,我去跟檗有阗说。哈管带,在我回来之前,请不要放箭。”“我的责任是固守城门,这是堡主下的命令。敢犯者杀,不过半柱香内,这些贱民未必能对这坚如磐石的大风堡有什么作为。”江离见对方妥协,道:“好。也不用半柱香。”转头就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