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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拉图对话录-欧绪德谟篇-43

作者:柏拉图 字数:7672 更新:2023-10-10 10:04:08

从寡头派转变成民主派就是从这里开始的。对这种人我们过去这样看,现在也这样看。我说,那么再假定这种人成年以后也有了儿子,这时候他就会按自己的生活方式抚养儿子。他说,好的,就这样设定。请你再设定这位父亲的经历会在儿子身上重现。有人会引诱他走向无视法律,并称之为完全的自由。父亲和亲友支持折中的欲望,而其他人则支持极端的欲望。当这些可怕的巫师和拥立国王的人认识到这样下去没有希望控制这个青年时,他们便会想方设法使他的灵魂产生一种能起统治作用的激情,去保护那些懒惰和奢侈的欲望,亦即那个万恶的长着翅膀的雄蜂。或者说你认为应当把这种人的激情比作别的什么东西吗?他说,没有,只有这个比喻最恰当。其他欲望会围着激情叫唤,向它献上馨香、没药①、花冠、美酒,使它纵情放荡淫乐,猖狂到极点,而激情也像雄蜂一样螫刺着那些欲望,唤醒它们,使之发出无法得到彻底满足的呻吟。到了这个时候,这个灵魂的保护者因其保镖而变得疯狂蛮干起来,如果它在这个人身上发现有什么意见或欲望还可以算得上是高尚的或知道羞耻的,那么它就会消灭或驱逐它们,直到这个人身上的节制被清除干净,进而充满外来的疯狂为止。他说,你完整地描述了主式的人物是如何产生的。我说,长久以来, “爱”一直被称作暴君,一种药材名,古代用于祭祀。此处暴君与僭主的原文是同一个词。第 583 页主式的人,这是理吗?他说,很有可能。我说,我的朋友啊,你看醉汉的脾气不也有点像暴君吗?是的,是有点像。还有,神经错乱的疯子不仅想要统治人,而且还想要统治众神。他说,没错,确实是这样的。我说,那么我的朋友,这个人就这样变成了从僭主这个词的完全意义上来说的,从僭主的本质来看,或从主的习惯来看,或同时从这两方面看,他甚至还已经成了醉汉、色鬼和疯子。没错。这就是这种人的起源和性格,但他的生活方式又是什么样的呢?像俗话所说的那样,应该由你来告诉我。我说,行,我来说。当这些人的灵魂被他们内心的“情爱”这位暴君所完全统治的时候,他们的生活便在宴饮、狂欢、娼妓中度过。他说,必然如此。这位充当主宰的激情身旁难道不会日夜不停地生长出许多可怕的欲望,需要有许许多多的东西来满足它们吗?确实要很多。所以不管有多少收入也会很快花光。当然。钱花光以后就会去借钱和抵押财产。当然。等到所有资源都用尽,他灵魂中孵化出来的欲望之雏岂非一定会不断地发出嗷嗷待哺的强烈叫唤吗?用我们刚才那种形象的第 584 页语言来说,这样的人在其他各种欲望的推动下,尤其是在那个作为主宰的激情的刺激下,难道不会变得野蛮疯狂,因此去寻找和窥探,看有谁那里还有东西可以抢劫或骗取吗?肯定会这样。凡是可以抢劫的东西他一定会去抢,否则他就会感到阵阵剧痛。是这样的。正如新兴的快乐超过了他原先灵魂中的激情并且对之实施抢劫一样,他本人尽管比较年轻,但自称有权超过父母,在耗尽自己的那份家产之后又强占父亲的财产,继续挥霍。他说,当然是这样,此外还能有别的结果吗?如果父母不愿意,他首先会去偷,或者骗,对吗?肯定会。如果骗不到手,下一步就会去抢,对吗?他说,我想会的。那么我尊敬的先生,如果年迈的父母抗拒不从,他会心慈手软,不对老人使用暴力手段吗?他说,我不能不为他的父母担心。阿狄曼图,我以上苍的名义起誓,这种人的作为还不仅于此。为了一个与他并无必然联系的新交的漂亮女友,他会去毒打生他养他、与他有必然联系的慈母,是吗?或者说为了一个妙龄娈童他会去鞭打自己年迈的老父,而前者并非是他生活中必要的,而后者是他最亲的亲人和相处最久的朋友,是吗?如果他把这些新欢带回来与父母同住,他会要求父母低三下四地侍候他们吗?他说,我以宙斯的名义起誓,他会这样做。我说,啊,当僭主的父母看起来真是太幸运了!他说,确实如此。第 585 页还有,当他父母的财产也被挥霍光,而聚集在他灵魂中的各种追求快乐的欲望却越发膨胀的时候,他难道不会先是逾墙行窃,或遇到夜行者扒人衣袋,并进而去洗劫神庙的财产吗?在所有这些行为中,他自幼培养起来的有关高尚和卑鄙以及正义的看法都被那些新产生和释放出来的见解所控制,而这些新见解就像是居于主宰地位的激情的保镖,与激情一道占据着优势。所谓新释放出来的见解,我指的是那些从前只在睡梦中才会出现的意见,而在那个时候,他还处于他父亲和法律的控制之下,心里还拥护民主制。但是现在他处于占主宰地位的激情的统治之下,他竟然在醒着的时候不断想起过去只在睡梦中才偶然出现的情景,无论是杀人还是违反其他禁忌。他心中的激情就像一位暴君,使他变得蔑视法律。激情本身是一位暴君,驱使着他甘冒天下之大不韪,无恶不作,以满足激情和其他欲望的要求。这些欲望一部分从外部进入他内心,另一部分是在这样的生活恶习中从内部释放出来的。这种人的生活不就是这样的吗?他说,是这样的。我说,如果在一个城邦里这种人只占少数,而其他大多数人头脑清醒,那么这少数人就会出国去,为其他地方的僭主做保镖,或者在有可能发生战争的地方当雇佣兵。但若他们生长在和平与稳定时期,那么他们就会呆在城邦里为非作歹,犯下许多小小的罪恶。你说的小小的罪恶指的是什么?噢,偷窃、抢钱包、剥人衣服、抢劫神庙、绑架人质,如果他们口才好,还会去告密、作伪证,或接受贿赂。他说,对,要是这种人不多,那么他们的罪恶确实比较小。我说,是的,小恶相对于大恶而言,就国家的腐败和不幸来说,这些小恶全部加在一起,如谚语所说,还比不上一个僭主造成的危第 586 页害。然而在一个国家里,这种人及其追随者的人数一旦有了可观的增长,并且意识到自己拥有巨大的力量时,他们就会利用民众的愚昧,把自己的一名同伙推上统治者的宝座,而这个人的灵魂内部有一位最强大的暴君。他说,这很自然,因为他一定是最专制的。如果民众自愿服从他的统治,那当然没什么问题;但若这个城邦拒绝他的统治,那么他就会像前面说过的那个毒打父母的不孝之子一样,严惩自己的祖国,只要他能做得到。他会把新的密友拉来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奴役他从前亲爱的祖国母亲或祖国父亲,祖国母亲是克里特人的叫法。这种人的欲望所要达到的目的就在于此。他说,对,这就是他的目的。我说,这种人在统治国家之前有这样一些私人生活特点,起初是和一些阿谀逢迎之徒交往,因为这些喜欢拍马屁的人随时准备为之帮闲;或者说,如果他们有求于人,那么他们自己也会卑躬屈膝地向对方表示自己的友情,而目的一旦达到,他们就会摆出另一副嘴脸来,翻脸不认人。他说,对,确实如此。那么终其一生,他们从来不知道怎样和人交朋友。他们不是主人便是奴隶,僭主的本性永远不可能品尝真正的自由或友谊。是这么回事。我们把这样的人称作无信之人难道不对吗?当然可以这样说。如果我们前面对正义本性的一致看法是正确的,那么我们把这种人称作不义之人也是对的。他说,我们的看法肯定正确。我说,现在让我们来总结一下,看什么样的人最邪恶。我认第 587 页地理解了为,那种在醒着的时候仍旧能干出只有睡梦中才会见到的那些事情的人是最邪恶的。没错。具有大部分主天性的人一旦取得绝对权力,便成为真正的主,作为真正的主时间越长,他的僭主品性就变得越强烈。格老孔在这个时候接过话头说,这是不可避免的。我说,我们将会看到,最邪恶的人也正是最可悲的人,担当主时间最长的人实际上是最不幸的人,是吗?当然了,人们会有许多不同的看法。他说,我认为情况确实如此,而且我们的看法一定正确。主制相应,是吗?我说,既然民主分子与民主制相应,其他类型的人与其他政制相应,那么僭主类型的人与涉及美德与幸福,我们也可以按照推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方法去推断国与国之间的关系,这样做难道不行吗?当然可以。那么在美德方面,僭主统治的国家与我们原先描述的那种王权制的国家之间是什么关系呢?他说,这两种国家正好相反,一种是最好的,一种是最坏的。主一个人,或者只盯我说,我不想追问哪个最好,哪个最坏,因为这是明摆着的事。但是涉及它们的幸福和不幸,你的评估也和刚才一样吗?或者说它们正好相反?让我们不要把眼光只盯着着他宫廷里的少数人,而要深入广泛地考察整个城邦,等我们透彻主城邦的整个生活时,再来宣布我们的看法。他说,这个建议很好,每个人都清楚地知道,没有比主统治的城邦更坏的城邦了,也没有国家比一个由一位真正的国王统治的国家更幸福了。我说,我倒还有一个建议,我要求你只能接受在这种情况下作第 588 页及其所造成的效果,你要能看穿出的恰当判断,你必须深入思考和理解一个人的灵魂和气质,而不要像孩子那样只从外表看问题,被肉眼所蒙蔽,慑服于僭主的威仪主的本质。我这个建议不也很这种人与僭主生活在一起,朝夕相处,目睹好吗?我假定只有这样的人作出的判断才值得我们所有人聆听,主在家中的行为,也见过他在自己家中如何与密友相处,而僭主在这种场合会剥去各种伪装,把真相完全暴露出来。这种人同样也观察到僭主在公众生活中造成的危害。因此,我们应该请这种人做信使,向我们报告僭主的生活,看他的生活与其他人相比究竟是幸福还是不幸。我们这样做可以吗?他说,这也是一个很合理的建议。我说,那么我们要不要相信自己也属于有判断能力的人,相信自己也和那些人一样曾与僭主一同生活,因此我们中也有人可以回答我们的问题?务必如此。我说,那么来吧,就用这个办法进行考察。先回忆一下城邦与人之间一般的相似性,然后再来考察城邦与人各自会发生什么事情。他说,你说会发生什么事?我说,那么好,我来说。先谈国家,你会把一个僭主统治的国家称作自由的还是受奴役的?他说,彻底受奴役的。但你在这种国家里看到有主人和自由人。他说,我看到这种人只占少数,而从总体上看,整个国家及其最优秀的部分受到可耻的、悲惨的奴役。我说,如果人与国家相似,那么人身上也会有同样的情况发生,他的灵魂会充满无限的奴役和不自由,灵魂最优秀、最理性的第 589 页部分受到奴役,而那个最渺小、最恶劣、最狂暴的部分则扮演暴君的角色。难道不是吗?他说,这是不可避免的。那么你说这样的灵魂是受奴役的还是自由的?我认为是受奴役的。主化了的城邦最不可能做它真正想做的主身上能更多还有,受奴役的、事,对吗?绝对如此。那么把灵魂作为一个整体来看, 主化了的灵魂也最不可能做它希望做的事,因为它总是受到欲望疯狂的驱使和拉扯,充满了乱和悔恨。当然了。主化的城邦一定是富裕的,还是贫穷的?贫穷的。那么僭主的灵魂也一定是贫乏的,苦于那些永不满足的欲望。他说,是这样的。还有,这样的城邦,以及这样的人,必定充满恐怖和惊恐,是吗?必定如此。那么你认为在其他国家比在这种城邦里能看到更多的悲伤、呻吟、哀诉、苦恼吗?绝无可能。对人来说也一样,你认为在其他人身上比在地看到这些情况吗?在欲望和激情的推动下,僭主的灵魂会变得无比疯狂。他说,怎么会这样呢?第 590 页主。如果你能全面思考,那么我认为你会断言这个城邦是一切城邦中最不幸的。他说,假如我作了这样的断言,那么这个说法对不对呢?我说,这样说确实是对的。再假定你能全面思考,你对僭主式的人又会怎么看呢?他说,他的不幸远远超过所有人中最不幸的人。我说,我无法肯定你的这个说法也是正确的。他说,为什么?我说,我认为这个人还没有达到不幸的顶峰。那么达到顶峰的是谁?你可能会把我将要指出来的这个人当作更加不幸的人。这个人是什么样的?我说,这个人具有僭主气质,但仍旧过着普通人的生活,由于机遇不好,他还没能成为真正的他答道,根据我们已经说过的话来推论,你说得对。我说,是的,但这样的事情仅仅依靠假定还不够。我们必须使用理性和下面的论证来彻底考察这些事,因为我们的讨论涉及世上一切事务中最重要的一件事:过一种善的生活还是恶的生活。他答道,你说得很对。那么请你考虑我下面说的话是否有些道理。我认为,我们必须从下述事例中得到对这件事的看法。有哪些事例?以这样一件事为例,我们的城邦里有许多富裕的公民,拥有许多奴隶。他们要统治许多人,在这一点上他们与僭主相似,只不过主要统治的人更多。是的,他们是很相似。那么你知道,他们并不害怕或恐惧自己的奴隶,是吗?第 591 页主气质的人,你刚才断言他是最不幸他们为什么要害怕?我说,他们确实不需要害怕,但你明白他们为什么不用害怕吗?我知道,因为整个国家打算保护每一个公民。我说,你说得对。现在我们假定有一位神要从城里把一个人连同他的五十个或者更多的奴隶,还有他的妻子儿女和所有财产统统掳走,送往一个偏僻的地方,那里没有一个自由人会来救援他。你想想看,在这种情况下他会不会担心那些奴隶把他和他的一家老小全部杀死,这种恐惧又有多么巨大?他说,要是问我,那么我说这种恐惧是世上最大的。到了这种时候,尽管不是甘心情愿,他会感到有必要讨好自己的奴隶,向他们许下许多诺言,答应解放他们,是吗?这样一来,他就倒过来巴结起自己的奴隶来了。他说,他必须这样做,否则就得死。我说,现在假定那位神在他周围安置了许多邻人,他们不能容忍有人想要奴役其他人,如果有人想要这样做,他们就会对他施以最严厉的惩罚。他说,我认为这样一来他的处境就更加恶劣,周围全是敌人了。僭主的处境不正是这样一个充满各式各样的、多重的恐惧和欲望的禁闭所吗?然而他非常贪婪,是惟一不能出国旅行或者参加其他自由民喜爱观看的节日庆典的人,因此他只能像妇女一样久居深宫,枉自羡慕其他公民能够自由自在地出国旅行观光。他说,确实如此。有大量的病态表现可以用来衡量这两个人的区别:一个人的灵魂被疾病所控制,是拥有的人;另一个人也具有僭主气质,由于命运的安排成了真正的僭主第 592 页主确实受到一种无与伦比的而不再是一个普通公民,他在还不能控制自己的时候要去统治别人,这就好比一个病人或残疾人不能在家治疗静养,却要被迫去和别人竞争或比赛。这样说对吗?他说,苏格拉底,你的比喻非常恰当和真实。我说,亲爱的格老孔,从各方面来看,这岂不是一种最不幸的经历吗?僭主的生活岂不是比你说的最不幸的人还要不幸吗?他说,确实如此。可见尽管有人否定,但真正的奴役,要向最卑贱的人卑躬屈膝,对他们阿谀奉承。他的欲望极少得到满足,总是处于贫乏状态,实际上是一个穷人。如果我们善于从整体上观察他的灵魂,那么这一点非常清楚。如果他的处境与他统治的城邦状况确实相同,那么他的一生都将处在不安之中,充满恐怖、动荡和痛苦。是吗?他说,是的,确实如此。主而变得更加妒忌、无信、不义、弃另外,我们还可以进一步把我们前面说过的一切恶行归于他,说他必定会由于成了真正的友、亵渎,他是一个藏污纳垢的器皿,是这些恶行的保姆,由此带来的后果就是:他本人是最不幸的,同时也使他周围的人成为不幸的人。我们可以这样说吗?他说,没有一个聪明人会否定你的意思。我说,那么好吧,现在终于可以像法官一样宣布最后的终审结果了。你来宣布一下不同人的幸福程度,按照你的看法,谁是最幸福的,其次是谁,再其次又是谁。一共是五种人:王者型的人、荣誉型的人、寡头型的人、民主型的人、僭主型的人。他说,做这样的鉴定很容易。因为他们就像一支合唱队,按他们上场的先后秩序来判断就可以了,这个秩序表现出他们的道德状况和幸福程度。第 593 页斯通之子我说,我们要不要雇一名传令官,或者由我自己来宣布:阿里判定最善良、最正义的人是最幸福的,他就是最具有王者气质并且能够自主的人;最邪恶、最不正义的人是最不幸的,他就是那个具有大部分僭主气质,而又对他自己和他的国家实施暴政的那个人?他说,就由你来宣布吧。我还想再加一句话, “无论他们的品格是否为所有人和众神所知,这个结论不变”,可以吗?他说,你就加上去吧。我说,很好。那么这就是我们的证明之一,但请看第二个证明,看它是否有些道理。第二个证明是什么?我说,与城邦的三种类型相对应,灵魂也可以分成三个部分。因此我想还有另外一个证明。这个证明是什么?请听我说。在我看来,与灵魂的三个部分相对应有三种快乐,同样也还有三种对应的欲望和控制。他说,你这是什么意思?我们说,灵魂的一个部分是人用来学习的,另一个部分是人用来发怒的。但第三个部分由于它的多样性我们无法轻易地用一个简单的名称来称呼它,而只能用它最主要、最强烈的成分来给这个部分命名。我们把这个部分称作欲望,因为它涉及饮食、爱情以及其他相伴而来的欲望。我们同样也可以称这个部分为爱钱的部分,因为金钱是满足这些欲望的主要手段。他说,你说得对。① 指格老孔。第 594 页如果这个部分的快乐和爱是为了“获取”或“有益”,那么我们最好在讨论中把它们置于一个名称之下,以便我们在谈论灵魂的这个部分时可以明白对方的意思,正确地把灵魂的这个部分称作爱钱的部分和获得爱情的部分。我们还应该这样说吗?他说,不管别人怎么看,我认为应该。还有关于激情的成分,我们难道不应该说它完全是为了出人头地、优胜和好名声吗?是的,确实如此。那么我们能否恰当地把这个野心勃勃的部分称作热爱荣誉的?再恰当不过了。但是大家一定都明白,我们用来学习的那个部分的全部努力永远都是为了认识事物的真理,在灵魂的三个部分中,它是最不关心金钱和荣誉的。对,它最不关心。用爱学和爱智来称呼这个部分应该是合适的。他说,非常合适。我说,有些情况下,这部分的功能统治着人的灵魂,但人的灵魂也经常会以另外两个部分中的某一部分的功能作为统治原则,这样说不也是正确的吗?他说,是的。这就是我们为什么要说,人的基本类型也有三个:爱智者(或哲学家)、爱胜者、爱利者。确实如此。与三种人相对应,也有三种形式的快乐吗?必定如此。我说,如果你轮流问三种人,这三种形式的快乐哪一种最快第 595 页乐,那么他们一定会把自己的生活说成是最快乐的,你明白这一点吗?财主们会断言,与利益相比,荣誉和学习的快乐没有任何价值,除非它们也能带来金钱。他说,对。我说,热爱荣誉的人怎么样?他难道不会把金钱带来的快乐视为庸俗的和低级的,把学习带来的快乐视为无用的空谈,除非这种知识能带来荣誉?他说,他会这样想。如果哲学家拿他认识真理和实在、始终沉浸在学习中的快乐与其他快乐相比,他会怎么想?他难道不会认为其他快乐远非真正的快乐,而称之为出于“必然性”的快乐吗?因为,如果不受必然性的约束,那么他是不会要它们的。是这样的吗?他说,这一点可以肯定。几种类型的快乐和生活本身处于争论之中,不仅涉及哪一种比较高尚或卑贱,或者比较优秀或低劣,而且涉及事实上哪一种比较快乐或没有痛苦,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如何决定它们哪一个说得最正确?他说,说老实话,我说不清。好吧,请你这样考虑。要对事物做出正确的判断,要用什么作标准呢?不就是通过体验、理智和讨论来作出判断吗?或者说,有谁还能提出比它们更好的标准吗?他说,不可能。那么请你注意观察,在我们所说的这三种类型的人中间,哪一种人对我们提到的这些快乐有最多的体验?你认为爱利者从学习事物本质所获得的知识中体验到的快乐能比哲学家在获利时所体验到的快乐更多吗?他说,这两种人有巨大的差别,因为哲学家从小就需要品尝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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