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川堂夜话》作者:七日鸣【实体书精校版】天涯网飘红帖 受众粉丝火热追捧 数百万点击量 多次登上天涯首页封推这是一部被网友誉为“与宫崎骏漫画风格极其相似“的小说清新惊悚风格 纯天然想象力 邀你私享独一无二志怪幻境莲蓬、苏京、王雨辰、求无欲、姻合、道葭联袂倾情推荐内容推荐“忘川堂”是一家夜晚营业的旧货店。被看不见的东西追赶着的夏至,误打误撞闯入了“忘川堂”。出于某种秘不可宣的目的,她开始了在旧货店打工的生活。这是一家很奇怪的店,明明卖旧货却贵得离谱,摆明是“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光顾这家店的客人也同样古怪:有因过分漂亮而被割下脸皮的玉面人,有专做亡人生意的血货郎,有依附百年老屋而生的屋魅……在他们或狰狞或美好的外衣下,包涵着温情的守护、绝望的爱恋、无尽的寂寞和迷失的自我。在经历过一次次危险后,夏至渐渐对清明和遥产生了微妙的感情。究竟,夏至更在意的,是时而为猫时而为人,笑容灿若春风的遥;还是外表冷淡而内心温柔的清明呢?抑或是甩不掉的宿命和本能在操纵着她……作者简介七日鸣,本名吕雪竹,摩羯座,青铜文学创作社成员。资深宅人,兴趣诸多,包括夜读,绘画,写字,恋声,设计,旅行,活着。第一个故事:屋魅〔那是把清式的寿字锁,样式十分精巧,虽然已经很破旧,倒也不难看出原来的风光。〕空气中弥漫着刚出炉的烘焙点心的香味,芝士蛋糕配上摩卡咖啡,我慢慢品尝着。真是一种享受。眼下这种坐在充斥着帅哥美女的西点屋里喝咖啡的场景,对我这种很少出门的SOHO一族来说,实在是难得的美好时光。书上说美好的时光往往很短暂。很快这一点就在我身上再次得到验证。因为我闻到了一股熟悉的味道。浓烈的腐烂的味道,掺杂着腥气,只要闻过一次,就再也忘不掉的令人作呕的尸臭。这味道绝对不是普通的人或动物身上能发出的,我放下手中的杯子,开始寻找这股味道的来源。但凡SOHO族,大都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不喜出门,因此选择在家工作,我也不例外,只不过我不出门的原因,或多或少有些难以启齿。因为只要我一踏出那扇门,就会遇上些不愿看到的东西。人们通常称之为幽灵或者灵魂的那类东西。比如坐在靠墙的角落里的那个与周围的明亮以及美好等一切形容词都格格不入的女人,她低着头,专注地看着桌子上的目录。垂在两侧的长发湿答答的,不断滴落着粘腻的暗红色液体。那方向散发着一股浓重的腥臭味,是我经常闻到的那种味道,我打了个寒战,因为预想到了接下来的画面。为了预防这种情况的发生,我决定像平时一样,低下头装没看见。不过好像有点晚了。女人朝我的方向看了过来,也许是感受到了我的视线。她慢慢地抬过头来,对我礼貌地笑了下,两只黑洞似的眼睛对上了我的视线。这一刻我真怀疑自己是衰神附体,如果我在刚闻到味道的时候就悄悄溜掉就好了。冷气好像变得更冷了,周围的温度急速下降。很冷,当然会冷,因为她的脸上的皮肤正慢慢脱落,溃烂,你能想像一张溃烂的脸在对你笑么?我二话不说,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出门去。我常常会看到这种东西,换句话说,我有着通常意义上的阴阳眼。一般来说,有着阴阳眼的人同时也会具备某些特殊的能力,可以用来自保,沟通,甚至驱使魑魅魍魉的能力。这类人就是世人口中的法师,半仙之类的,但不幸的是,所有这些能力我都没有,我所拥有的,是招引鬼怪的倒霉能力,看得见,而且能招过来,就像一顿诱人的免费美餐一样,可想而知我从小到大活得多么悲惨。如果不是爷爷的保护,我根本不可能活到这么大。虽然,一般见到的大部分东西,都只是灵体而已,没有实体,对人也造不成实质性的危害。不过,凶死冤死的除外,这种幽灵一般会因为留有怨恨而不肯投胎,徘徊在世间久了,怨气很重,怨气凝成的灵也比较接近实体,甚至会带有气味,刚刚那个女人应该也是凶死的。总而言之,这种东西远远不是我这种倒霉蛋能够招惹的。三十六计,走为上策。自打记事起,我就没断过这些乱七八糟的记忆,据说这是命,我出生于阴历七月十五,凌晨四时四分,阴历七月十五,是道家的“中元节”,佛家的“盂兰盆节”,民间的“鬼节”,无论从哪家的立场来看,都绝对不是个好日子。我出生后,日夜不停地哭,咽不下奶,几乎把家里所有人都愁成了神经衰弱,直到不久后,从来没有回过家的爷爷回来了。爷爷把我抱到怀里,我的哭声才停止。爷爷在父亲很小时就出家去了青城山,做了道士,当他突然回来时,全家人都吓了一跳,爷爷提出要把我带走的时候,父亲是想要阻拦的,但是爷爷说了一句话。他说,如果放在这里让你们养的话,根本活不到满月。家里人看着我当时已经变得青紫的小脸,再也说不出阻拦的话。就这样,我捡回了一条小命,在道观里度过了童年。我叫夏至。当然,我根本不姓夏,之所以有这样的名字,据说是因为夏至是一年之中阳气最盛的一天,所以这个名字可以冲淡一些我命里的阴气。我还有一个讳名,不可以告诉别人的讳名,当时我很不理解,名字不让别人叫的话,那还算名字么?尽管一知半解,我还是一直恪守着爷爷的叮嘱,现在,爷爷已经不在了,这个名字,也成了我偶尔才想得起的回忆。从小到大,我身上就没断过各种各样的护符,符可以保护那些东西不能接近我。但也只是不能接近而已。它们仍然可以跟着我,在我周围晃来晃去,对着我阴恻恻的笑,甚至朝我所在的方向伸出手来引诱我,无论怎样我都能看到它们。我是个胆小的人,这种东西即使见得再多,也还是会毛骨悚然。天开始变暗了,刚刚还挂在天上的太阳已经不见了,对它来说,现在是正常的下班时间,对我来说,这绝对不亚于雪上加霜。夜晚,街上,孤身一人,再加上身后那只东西,这四个条件加起来,只能计算出一个结果,我会死。如果再精确地计算一下,我相信会是死定了。※※※腥臭味越来越近,我不用回头也知道那个长发女人已经离我越来越近了。她跟着我出来了。虽然有符咒的保护,她不能太靠近我,但是一直这样也不是办法,而且,绝对不能让它知道我的住处,家里那种程度的结界估计是挡不住它的,我可不想给自己增加一个厉害的新邻居。一咬牙,我向着相反的方向跑开。现在最重要的是不能把这东西引回家。能走多远就走多远吧。生平第一次打心眼儿里觉得路痴是个要命的缺点,因为我发现自己迷路了,南方城镇的巷子往往很多小岔路,七拐八拐的我发现自己走到了一条没走过的路上。这一带是老城区,沿街的房子都是有点历史的了,阴暗潮湿的墙壁上爬满了厚厚的爬山虎,锈迹斑斑的路灯也很有年代了,昏黄的光半闪不闪,街上静悄悄的一个人也没有。南方小城刚入夜的街,安静成这个样子实在有点过头了。但我来不及去想。因为身后那股气息追得越来越紧了,甚至可以感受到那股阴森森令人毛发直竖的气息,我不敢回头,只能一直朝前走,走了至少有半个小时的样子,路边的景色一点变化都没有,走过一个路口,还是一条一模一样的街,连路边的房子都一模一样。至少走过了五个同样的路口之后,我心里一沉,终于开始醒悟,难道是鬼打墙么?在道观里受爷爷的庇护太久了,即使呆在家里,也很少遇到真正的危险,单独遇到这种情况,我的脑子里居然乱成一团麻,不知道要怎么应付了。慢着,记得爷爷当年说过,遇到这种情况,千万不能慌张,要先冷静下来,鬼打墙只是一个视觉误区,呼,深吸一口气,现在我只能自己来救自己了。踩踩脚下,很坚实的路面,应该还没偏离正路。停住脚步,我在心里盘算着有什么办法可以对付这玩艺儿。记得包里应该还有几张常备的符,应该还是有点用的。伸手去摸包,不摸不要紧,这一摸我吓出一身冷汗,原来好好挂在腰上的包,不知道什么时候不见了。该不会是被它偷了吧?我马上打消了这个可笑的想法,好歹里面的符咒还有些灵力,普通的灵是不可能去触碰它的。只有一种可能,估计是我出来的时候,走得太急,落在店里了。人倒霉的时候,喝凉水都会塞牙,这话我是切实的体会到了。尽管我一向都比较倒霉,不过像今天这个倒霉法还真不多见。赶稿赶到昏天暗地,好不容易完成工作出来透透气,还能遇见这家伙,而且还是个怨气很重的家伙,现在还被困到这该死的鬼打墙里,连仅有的救命稻草都不知道丢到哪里去了。难道说我今天会栽在这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鬼打墙里?眼下不是自怨自艾的时候了,那东西已经飘到了我的面前,浓烈的尸臭味铺天盖地地袭来,两只黑洞似的眼睛,定定地盯着我,这情形让我想起小时候常做的一个梦,梦里也是那么一双直勾勾的眼睛,死死地盯着我。我不禁打了个寒战,屏住呼吸,忍住恶心把目光从她脸上移开。那东西好像也有点忌惮的样子,居然没有直接伸手来抓我,就只是僵持着不动。尽管见过的奇怪东西已经不少,我还是受不了被那两只黑洞直勾勾地盯着,找上门来的躲不掉,罢了,狠下心来,我咬破了中指,小声念着九字真言,“破!”空气中的尸臭味一下子散了,睁开眼的时候,女人不见了,四周的景色也变了,太简单了,原来驱邪这么容易?或者说,是太过容易了。话说回来,咬破手指头还真疼。不管怎样,至少消失了就好。我松了口气,打量起来四周,月亮已经升起来了,原来我只不过刚跑过了一条街,眼下呆的地方,离我家只隔几条巷子而已。这条街我并不常来,但是还有印象。记得再往前走不远,有条巷子可以抄近路回大街的。还是抄近路吧,经历了这件事,无论如何,我现在只想赶快回家。往前走了几分钟,就看到巷子了,穿过这条巷子,拐个弯就可以回到来时的街了,呼,看来我的认路能力还没有退化到可悲的地步。刚刚那个女人给我饱受惊吓的心灵又增添了一丝阴影,我决定等走到巷口那家秦记糕点铺时,一定要买点很久没吃的黄油松饼来补偿一下今晚受的惊吓。这里没有路灯,但是月光很清亮,几乎连阴影里都能看清楚,两旁的民居都很古老,即使是白天,这条小巷子也会显得阴森森的,但是并不会让人觉得不快,我喜欢走这条路,因为这里很干净,没有任何灵,甚至是邪气都感觉不到,相比起来,热闹光亮的大街还更加恐怖点。不过,印象中这条巷子好像没有这么长,已经走了快十分钟了,早该看到的巷口还是没看到。我在心里犯起了嘀咕,不会又是鬼打墙吧,饶了我吧,倒霉也要讲点原则啊。不过显然不是,路边的景物是变化着的,没有重复,而且远远的已经可以看到巷口秦记糕点的灯笼了,看来是我记错了,毕竟身为御宅族,逛街这种事情基本跟我是无缘的,走错条路之类的,在我的人生历程中是正常到不能再正常的事情了。远远冲着秦记的灯笼,我欢呼一声,黄油松饼,我来了。※※※秦记糕点是家老店,生意很好。自打我搬到这里时就有了,店主是个老实沉默的安徽男人,不大爱说话,逢人便笑,点心味道非常好,价格公道,人又和气。在这一带都很受欢迎。慢慢的生意做出了名,甚至还有人为了买他家点心专程开车跑大半个城区过来。我最爱吃他家的黄油松饼,简直是一绝。秦记的铺面是徽派建筑,白墙黑瓦红木招牌,十分雅致,他家的标记也跟别家不同,是一盏吊在檐下的白纸灯笼,上面画着一弯红色的新月。在满街花里胡哨的彩灯映衬下,这盏纸灯笼反而显得很出挑,却一点儿别扭的地方都没有,仿佛生来就该如此一样,自然得过分。眼下我就站在秦记门口。纸灯笼依然是纸灯笼,上面的红月也还在,只不过,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这里都不是我所熟知的秦记糕点铺。白天放柜台的地方早已空空如也。门缝里透出薄薄的灯光,屋里很安静,听不到任何声响,最重要的是,门上那块红木招牌,刻着清清楚楚的三个大字——“忘川堂”。难道我与时代已经脱节了如此之久吗?秦记到底是什么时候搬走的啊?为什么我完全不知道啊,不会吧,那么说是改名字了?那么多年了,老板现在想不开了么?还是说,店盘给别人了?改行了?不管怎么说,事实摆在眼前,很明显的,这里已经不是秦记糕点铺了。按道理,我早应该走掉的,因为对于我来说,晚上在外面游荡绝对不会是什么好事,这么多年的惨痛经验告诉我,遇到怪事还是不要深究的好。不幸的是我偏偏属于好了伤疤忘了疼的那种类型。这次也是,我有一种强烈的冲动,想要进去店里看看。就算是为了黄油松饼,去问问秦记的新地址也好,我这么安慰着自己。推开了那扇熟悉的门。※※※墙壁四周的架子上堆满了杂物,上面落满了灰尘,看起来十分陈旧,架子之间的间隙摞着发黄的卷宗,在堆满了书的角落里,有一张看起来十分结实的柜台。之所以说它十分结实,是因为它的承重力实在是非常惊人,上面堆满了书和散乱的纸,大部分是那种类似《辞海》的大块头,摞起来足足有半人高,中间还散落地搁着插着毛笔的笔筒之类的玩意儿。不管怎么看,这里都只是一间普通的旧货店,一切看起来都那么陈旧,却让我有种微妙的亲切感。问题是,那些灰尘无论怎么看都至少积了有半年了,可是我明明两周前还来过秦记的。那么,眼下这间好像出土文物似的旧书店是怎么回事?柜台上的书山抖动了几下,在那堆散乱的书山之中,居然埋着一个人,噢,应该说是坐着一个人。之所以到现在我才注意到他,是因为他与周围的环境实在是太和谐了,整个人简直就像那桌子的一部分。他穿着黑衣服,坐在那里一动不动,就像影子一般不起眼。但是他抬起头来之后,这种感觉立刻就被推翻了。因为他的长相实在是非常……标致,就像人偶一样,我找不出别的词来形容,只能说是面貌漂亮到了极点,但是并不柔弱,黑发黑眸,皮肤苍白到透明,是那种常年不见阳光的颜色,与之相反的是那墨玉似的眼眸,里面闪耀着一种极为锐利的暗蓝色的光。被这锐利的眼神审视着,我才反应过来,自己是个闯入的不速之客。正想着要说点什么来解释下的时候,那个人却开口了。第一句话就让我愣了一下。想要解释的话语到了嘴边又咽了下去。“好慢。”他说。“呃?”“从刚刚起,外面就吵死了,你来得好慢!”“呃,不好意思,请问这位,呃,先生,我们认识么?”首先,我想他一定认错人了,其次,这么安静的夜晚还嫌吵,他八成是神经衰弱,也许精神有问题,不然正常人会在这种地方开这种一看就绝对卖不出去的旧货店吗?果然是天妒红颜啊,这么帅的一个人,居然有毛病。真可怜。我十分同情地看着他,只差没在脸上写上怜悯两个字了。“果然是这样……”他凝视着我的手指,再次吐出意义不明的句子,修长的手指移动到旁边的书架上,嗒嗒的扣了两下。“遥,出来。”随着他那嗒嗒两下,“吱呀……”一声,书架旁边那块本该是墙壁的地方,之所以说本该,是因为就在我的注视下,那面平整的墙壁突然显现了一扇门,然后门缓缓地打开了,一个少年从里面走了出来。不仅是少年,而且是美少年。如果是平时,我的花痴细胞立即处于全开状态,一定二话不说抓起相机就狂拍一通,漂亮的栗色头发,白皙的皮肤,微微上挑的眼角,让人如沐春风的笑颜。当之无愧的极品美少年,重要的是美少年必备亲和力啊,浑身散发着如同三月阳光一样的亲和力啊。就此打住……※※※问题是这三月阳光般的美少年是从墙壁里生生钻出来的,美少年出场有很多种方式,但无论哪家的美少年也没见过从墙壁里爬出来的,纵使我再没有神经,也没办法继续像平时那样大发花痴。少年看着我明显有些吃惊的表情,仿佛很愉快地笑了。“不用这么吃惊,只不过门和墙是一种颜色罢了。”他转身拉开门,“喏,你看,这里是个隔间。”我敢打赌他出来的时候后面明明是墙,但是现在,那里的确是有个隔间,我拼命安慰自己,我刚刚看错了,一定是看错了,这么可爱的帅哥,怎么可能是那种东西。遥看着我瞬息万变的表情,愈发笑得开心。“我是遥,你呢?”仅存的常识在呐喊,不可以把名字告诉陌生人,特别是这种来历不明,疑似从墙里钻出来的可疑生物,问题是这个可疑生物是美少年,所以,我还是败给了那个灿烂的笑容。毕竟我已经很久没有这么近距离面对面跟人说过话了,何况还是这么赏心悦目的一个帅哥。“我叫夏至。”“夏至啊,好名字……”遥开心地转向柜台里的漂亮人偶,“呐,清明,这孩子和你一样,都是用节气做名字呢!”被叫做清明的漂亮人偶再次抬起头来,面无表情看了我一眼,“清明。”这位大哥,你确定你真的要扮演人偶到最后么?学一学遥,笑一笑会死吗?清明,是吗?这名字太适合你了,你是清明节出生的吧,一定是吧。不,你就是清明节的代言人吧?我膜拜你的父母……我心里的波澜壮阔一丝也没有传达过去。他顿了一下,用那种极其平淡,平淡到好像在说这本书不错或者你晚饭吃萝卜还是白菜一样的语气,搭配着那张面无表情的脸,说了一句极具冲击力的发言:“你,留在我身边吧。”“咦?”这个叫清明的人偶虽然说话不多,倒是句句都让人迷惑不解……我脑海里出现了传说中的走马灯场景,从小学到大学,小学时被班上的男生欺负说是假小子假道士,中学时同桌的男生向老师申请调位子,理由是因为我太过阴森让他觉得可怕,没办法,谁也不想跟一个书包里天天装满了符纸,衣服里随便一掏就一大把奇奇怪怪的各式符坠儿,身上还透着一股香火味儿的人同桌吧。当然老师没有同意这个理由,所以那倒霉的男生继续跟我同桌了三年,就此我非常同情他,虽然更值得同情的好像是我。大学毕业聚餐时,同班的男生把我当成隔壁班的……呃,而且还是男生,没办法,谁让我一直打扮得很中性呢,在道观里一直都被打扮成男孩,据说,成人前混淆性别,可以保护邪魔远离孩童,现在我怀疑,那根本只是爷爷不想跑去市集给我买女孩衣服的理由,不过男孩打扮,的确在道观里会方便不少,所以我也渐渐习惯了这种装扮。即使现在早已成年,爷爷也已经不在了,我也还一直习惯着这种装扮,反正对我这种几乎不出门的人,什么女为悦己者容之类的,通通都是废话。基于以上种种莫名其妙又理所当然的原因,我二十一年来的感情生涯,到目前为止还是一片大好的空白状态。你,留在我身边吧。这是表白吗?无论怎么听都是吧?原来这位看似冰山的大哥您是内热型的么?对不起我错怪你了。话说回来现在要怎么办?难道说,我这二十一年来的空窗期,就要到今天为止了?说起来这进度也太快了点。我们只是刚认识而已吧。伤害脆弱的美男心不是我的强项啊,看在如此难得一见美男的份上,我可以考虑考虑。大概是太久没等到回复,遥朝我看过来。他伸手在我脸前晃着两下,“喂,还清醒吗?”我没有回答,因为我的大脑目前还处在满脑子粉红泡泡的当机状态。然后他转头去看清明,“老大,她已经神志不清了耶,你确定刚刚没说什么奇怪的话吗?”罪魁祸首义正词严道:“怎么可能有?我只是说要让她在这里打工而已。”打工,噢,咦?打工!我飞速运转的脑袋响起了嘟的一声警示声,粉红幻想强制停止。原来刚刚只是在说让我留在这里打工吗?混蛋,拜托你讲话讲清楚点啊?不要随便做出让人误会的表示好不好啊。我脆弱的玻璃心已经碎了一地了,随便伤害纯洁的少女之心是犯罪你知不知道啊。然而这时罪魁祸首再次做出正义声明:“我可不是那种讲话随随便便的人。”火大,火很大。我感觉自己随时会气血冲心而死。有句话叫什么来着,就怕流氓有文化,遇见这样一个美得不像话的男人,而且又如此义正辞严不可理喻,我已经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了。遥小声嘀咕了句什么,我没听清,他拍拍我的头。“喂,小夏,在听吗?”“在,在听。”“你愿意到这里来打工吗?”“打什么工?店员?”虽然脑子里一团糟,但我神智还是非常清醒的,看这间店里,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杂物堆积成山,书架上落满灰尘,角落里甚至还有蛛网,一点儿也不像有生意的样子。这年头,新品都未必有人买,何况旧货,难道是让我来打扫卫生吗?“嗯,勤杂人员。”遥笑得像只狐狸,眼都眯成了条缝。“不要!”我断然拒绝,好歹我也是一介重点大学毕业,才不要在这种万年没人来的旧货店里受人管制打扫卫生呢,有这功夫不如多接几张设计图。“你真的不要?确定?薪水是很丰厚的哦。”遥凑到我的耳边,小声地说了句话。“我可以……哦。”算你狠……※※※因为这句话,我答应了留下来打工。事实证明,以后看到笑得一脸狐狸样的人,最好离远点,你绝对绝对算计不过他的。除了交待我必要的上班时间之外,清明就没有再说过话。继续隐没在那一堆书的背后装空气。然后笑得一脸谄媚的狐狸遥,把我送到了门外。回头跟他挥手的时候,居然看到了清明,站在遥的后面,静静地看着我,不可思议的是,他那时的表情几乎可以称得上是温柔。只是在看到我转身的那一刻,马上转变为严肃状。翻脸比翻书还快,我在心里嘀咕着。管他呢,折腾了这么久,现在只想赶快回到家里睡一觉。※※※街上很安静,我看了眼时间,已经快十一点了,本想问下秦记的地址,没想到在那家店耽误了这么久,结果忘了问秦记的地址。下次吧,反正以后要在里面打工。这家怎么看都很可疑的店,以及让人火大的店主,倒也并不让人讨厌,不过稀里糊涂的答应在里面打工,而且还是夜班,说不后悔是骗人的。攥着遥给的所谓门卡,是条不知道什么材料制成的手链,一颗颗玉似的珠子光溜溜的,接头处是把银色的小锁,上头镂着红月形状的纹样,煞是好看。这门卡,还真够豪华。就当个装饰品好了,我把手链戴了上去。顿时,大量的声音像潮水一样涌了过来,叫卖声,笑声,大声讲话的声音,车轮声以及远远的狗叫,就像堵住的耳朵一下子被放开一样。街上人来人往,仿佛一下子到了闹市区。我突然想起了刚进店时清明的话:“从刚刚起,外面就吵死了,你来得好慢!”吵死了?的确,吵死了。可那时明明很安静,刚刚也是,这条街一直都很安静,但是现在,街道上的确很热闹,多出了很多我不认识的店,以及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热闹的人群。明明只是老城区的小街道,此刻看起来就像闹市区的夜市一样。这是……哪里?这里真的是我平时走惯了的街吗?我只是戴上了手链而已……难道说,是这个的问题吗?我下意识的看着手腕上的手链,迟疑着是不是取下来比较好。之后我发现一个令我毛骨悚然的事实,这串手珠居然取不下来了,无论怎么扯,都扯不下来,紧贴着皮肤,原本冰凉的珠子微微地发着热,是错觉吗?觉得珠子里头好像变成了水一样,晶莹剔透的,隐隐地可以看到红月在里头浮动。我心里一寒,这是什么?不会这么倒霉的吧,回想起清明好看得过分的脸,回想起笑得一脸奸诈的遥,以及他出来时,后面那面诡异的墙,回想起店里的灰尘和蛛网,那绝对不可能是半个月前刚搬来的新店会有的,按照我这二十年来无数倒霉的经验,只有一种可能性,我又惹上什么麻烦了。可是无论是遥还是清明,都不像我以前遇到的那些东西,他们没有一点邪气。又或者是高明到我根本看不出来,如果是后者的话,我不敢想下去,身上越来越冷,他们是什么?这里又是哪里?狠下心,死命地去扯手链,疼得眼泪都要落下来了,珠子仍然在原来的地方一动不动,炫耀着自己的流光溢彩,仿佛在嘲笑我,下午的遭遇,此刻奇怪的街道,积压的情绪汇聚成一团,我缩在角落里,终于忍不住,抽泣起来。面前的人流因为我的哭声而停滞了一下,远处有几个人朝我看过来。我拼命忍住声音,在这满街不知是人是鬼的地方,引人注目无疑是最蠢的行为。但是已经晚了,有很多的人朝我这里张望,在他们眼里,也许我更奇怪。我停住抽噎,打起精神。一只手伸到了我面前,“你没事吧?”那是只十分苍白的手,瘦骨嶙峋,指甲根处隐隐泛出青色,伫立在我面前的两条腿细脚伶仃,一双样式古怪的鞋子崭新新的,一丝尘土都没有。我慢慢地抬起头,眼前是个很普通的男人,一身白衣,斯文瘦弱,冲我伸出手,脸上带着一丝木讷的笑容。“你没事吧?”“……没事。”我一时语塞,“谢谢你……”有哪里,不对劲。“你没事吧?”“我没事,谢谢。”“你没事吧?”好像完全没有听到我的话一般,面前的男人仍旧伸着手,微微地笑着,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机械的话语。他的眼睛根本没有看我,空洞的目光穿过我的身体,定格在后方,干瘦的手向我抓来。我想我应该逃跑,事实上我的确打算这么做,但是我发现,我的脚动弹不了。整个人像被强力胶水粘在原地一样。周围的空气开始凝结,吵闹的声音一下子消失了,街上的人都不见了,我被热闹的街抛弃了。粘在原地的我,眼睁睁地看着那双干瘦的手向我抓来,一点办法都没有。好久没有这种感觉了,像任人宰割的鸡一样被人掐着脖子,喘不上来气。据说人临死之前都会看到走马灯,我看到了自己的,从小到大,乏味的场景飞快地在我眼前快进,最后定格的是清明面无表情的脸,整个过程不到一分钟。还真短暂。我下了一个结论。都到这时候了,还有闲心评论自己的人生。真乐观。我又下了一个结论。脖子上的力量加大了,我已经没有理智再欣赏走马灯电影了,缺氧的痛苦整个儿支配了我。眼睛变得模糊起来,浑身的感觉都集中在掐住脖子的那股让人窒息的力量上了。好难受,好难受,想要挣脱它的想法占据了我的一切。右手变得很热,戴着手链的地方燥热难当。我被人轻轻推了一下,脖子上那股力量忽地消失了。双腿一软,几乎要跪倒在地,空气重新涌入,我大口大口地呼吸着,从来没有觉得可以自由呼吸的感觉这么好过。我努力想要看清眼前的情景。木讷的男人仍旧维持着掐住我脖子的姿势,只是手腕被另外一只手牢牢地抓住了,苍白得几近透明的手,修长的指节节节暴出。黑发在风中飞散着,露出英气逼人的脸庞,另一只手稳稳地扶着我。是清明。意识到这一点的我放下了心,然后毫不客气地晕了过去。※※※被手机铃声唤醒的时候,已经上午十点钟了。头有点隐隐的疼,真是好长的一个梦。熟识的编辑发来信息,上一单稿子全部通过。真是个好消息。虽然时间还早,我还是磨磨蹭蹭地从被窝里爬起来了,初秋的阳光很灿烂,拉开窗帘,房间里一下子变得明亮起来,我盘算着要不要大扫除一下乱成一团的房间。斜对面的空置房子好像又租出去了,搬家公司的人正在热火朝天地朝里搬东西,我暗暗猜测,这次的住客可以坚持多久。那幢房子里面有什么存在着,日久生成的陈旧、坚持、腐朽,处处洋溢着不容侵犯的气息。每次从外面经过,都会有种被人窥视的感觉。漂亮的雕花窗户后面,有双眼睛淡漠地注视着外面的一切。直觉上那是无害的,我也不想探究那是什么。存在的东西都有它的意义。这房子很有些年头了,一砖一瓦都很有派头,处处散发着陈旧的味道,虽然房子漂亮,地理位置也不错,租价也合理,但是房客,总是住不长。我记得最长的一位好像住了两个月,搬出去的时候已经精神失常了。不知道这位能坚持几天。我默默地为未曾谋面的邻居祈祷。说起来,对面的邻居也是个怪人,对面是幢三层小楼,一二层的房客我都见过,唯独正对着我的三楼,从来没见过主人的面。一度我都以为没有人住,但整理得干干净净的窗台,生气蓬勃的盆栽,一切都表明着这里的住客是个手脚勤快的人。晚上有时甚至还传来悦耳的钢琴声。收回猜测邻居的闲情逸致,哼着歌儿打开水龙头,不经意地扫了一眼自己的手腕,看到了挂在手腕上的手链,挺漂亮的,嗯?等等……我什么时候买过这种东西?哦,是遥给我的。遥?清明、差点要了我命的奇怪男人、怪异的街道,脑海中最后的记忆是清明的身影。脖子隐隐作痛,昨夜那种喘不过气的感觉太真实了。真实得可怕,我鼓起勇气,飞快地朝镜子里瞟了一眼,果然,脖子上有青紫的手印,不是梦。脖子上的痛感和晶莹的手链处处提醒着我,昨晚的经历不是一场噩梦。只是我单方面地不愿想起罢了。我已经惹上麻烦了……爷爷。晚九点后上班,凌晨六点下班。晚九朝六,乍一听还以为是朝九晚六,很标准的作息时间。事实上,有哪家旧货店会选在这种夜深人静的时间营业啊?除非……除非根本不想让客人上门。还有另外一种可能,这家店根本不是给正常人开的……想到这点我觉得脖子更疼了,但是有点怕的感觉远远抵不过遥的承诺带来的诱惑。遥在我耳边说的那句话是,我可以改变你的阴阳眼体质哦。对于一路倒霉着长大的我来说,这句话无异于天降甘霖及时雨,遥的确很奸诈,看中了我的死穴。但是,为什么我签订契约书之后看到的奇怪的东西反而比平时还要多……遇到的危险也已经上升到了实质级的,我不无郁闷地想着,如果不是清明的话,那我现在已经到阎王爷那里去报到了吧。为什么清明会出现在那里呢,是来救我的吧?之后的记忆断掉了,是他把我送回来的吗?想像力一旦展开就难以停下,想着那张漂亮得过分的脸,弄清对方身份之前,还是先划清界限比较好。总之,离九点钟还早,难得的好天气,收拾房间比较重要,我不想闲着。贴在屋子四角的符咒有些松动,是师弟上次来的时候更换的,已经很久了。朱砂的颜色已经有点黯淡了,师弟应该又快来了吧,每隔一段时间,他都会来探望我,在某种意义上帮我清理住所,加固结界。刚开始是爷爷,现在是师弟,没人照顾就活不下去的我,其实就是个废物。也许是太久没有跟人面对面的接触,也许我实在太想摆脱这种体质,总而言之,我轻率地答应了遥。无论在哪个世界,契约都是很重要的。即使硬着头皮,我也不得不去面对了。清静的时光总是过得飞快,眼睁睁地看着外面的天色逐渐变暗,对面公寓已经亮起了灯光,床头的时钟显示着,八点钟了。检查好了随身物品,我关上了寓所的门。守时是个好习惯,我更是将这种习惯发扬到了极致。提前了一个小时出门,尽管只要十几分钟就可以走过去,但我不知道路上还会遇到什么,我是保守派,上班第一天就迟到并不是什么好事,尽管只是一个店员而已。感觉很微妙,我很少会在六点以后出门,夜晚是那些东西活动的时间,在阴影里,有些东西总会变得大胆起来。远远地观望着,胆大点的靠近围在你身边,让人头皮发麻。路过那幢房子的时候,我朝里看了一眼,灯火通明。被人窥视的感觉消失了。街上很热闹,是我熟悉的街道没错。但总觉得哪里有点不对,好像空旷了点。我小心地沿着大路中间走,这是我长年养成的习惯,避开阴影,尽量避开那些喜欢徘徊在阴影里的东西。我终于发现为什么会觉得空旷了,一路走来,阴影里一直都很干净。魑魅魍魑荡然无存,这真不正常。习惯是件可怕的事,因为我居然觉得清净的大街反而不正常。也许我脑袋烧坏了,我决定测下温度,比我行动更快的是另外一只手,冰冰凉的,碰到额头的时候我生生地打了个寒战。“看你一脸痴呆地站在这里,我还以为你发烧了。”遥若无其事地把手收回来,绕到我面前。在背光处看,他的眸子是琥珀色的,在暗处微微地反着光,这情形让我想起了某些猫科动物。我怔怔地看着他,问了一句话:“你是狐狸精吗?”一记栗暴落在我头上。“不要拿我跟那些下流的生物比!”遥板起了脸,“我比它们高贵多了。”“那你是什么?”遥没有回答我,因为他手机响了,“都快九点了,再不进去要迟到了。”他看了手机,一只狐狸精居然会有手机……我着实吃了一惊,看来无论哪边的世界,都在与时俱进啊。大概是我脸上的惊讶过于明显,他无奈地看着我,“你以为我是原始社会来的吗?”我摇摇头,“不,只是狐狸精一般都神通广大,根本用不上手机吧。”我清楚地看见遥头上的青筋暴了出来。“我才不是狐狸精!”手机划出一道抛物线,落在我手里。遥头也不回走在前面。我乖乖地跟在他后面,不敢说话。识时务者为俊杰。没走几步,就看到店门了,老远就看到了清明,就那么斜斜地倚着门,玉似的脸上面无表情,灯笼投下柔和的光,衬得整个人都生动了几分。看到我们,他转身进了屋里。不知道为什么,身边的遥低低地笑出了声。※※※架子上积了一层厚厚的灰尘,角落里结满了蛛网,到处都是古旧到不知道何年何月的古董,成堆的卷轴散乱着扔在角落里,纸张大都已经变黄发脆,有些甚至轻轻一碰就会碎掉。到底有多久没有清扫过了啊。我看着这间店面,突然觉得很无力。要打扫干净这个房间绝对是大工程,已经快天亮了,也只清扫了一大半,遥这个奸诈的家伙,这次是赚到了。遥像是知道我心里在想什么一样,缩在身后唯一一张没有堆满杂物的藤椅内,懒洋洋地说:“自上次之后就没再打扫过了。”“上次到底是多久以前啊,不要说是几年前啊!”看这种情况,搞不好真有几年没打扫了。很久没有听到回答,我回头一看,遥窝在藤椅上,已经睡着了。店里很安静,清明从我进店起就没有动过,一直窝在柜台里面,我几乎以为他也睡着了,想要走过去看看的时候,他却突然抬起头来,吓了我一跳。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有点怕他。不敢再过去,我只好继续埋头奋勇打扫。果然我努力起来还是很厉害的嘛,这屋子简直变了个样儿,整齐多了,看起来也不那么阴森了,我满意地审视着自己的劳动成果,自我陶醉起来。“夏。”“嗯?”清明在叫我?不会吧?“夏,过来。”清明的确是在叫我。话说回来,凭什么你叫一声,我就要过去啊,简直对待小狗一样。有点莫名的生气,我站在原地没有动。“我在叫你,没听到吗?”清明的眉毛挑了起来,声音也变得不耐烦起来,“过来!”好吧,我输了,在气势上我就输给人家了,更何况我现在还是员工,没错,员工就要乖乖听从老板的话。我低着头,磨磨蹭蹭地走过去。“把手伸出来。”我照做了。“不是这只。”在他动怒之前,我赶紧换了只手伸了过去,左手,正是戴那串奇怪手链的手。清明用两只手指夹起我的手,像研究什么稀奇物品似的看了半天,看得我心里七上八下,真庆幸是用手指而不是用手术钳夹的,不然我会以为我的手废了。半晌,他拿出一个印章,没错,就是那种很普通的印章,往我手心里盖了一个印,一弯红月。我费了很大的劲才控制住自己不用看白痴的眼光去看他。“天亮了,你可以回家了。”“噢,好的,那再见。”走出店门之后,我实在忍不住了,终于爆笑出来。这个人的举动,像我这种正常人实在是理解不了。往手心里盖印这是什么意思啊,质检么?这边好不容易止住笑,身后又响起遥懒洋洋的声音。“我送你回去吧。”遥眯着眼睛,呵欠连天的样子。“不用了,我自己走就好。”开玩笑,要是欠他人情一定会很惨。“我送你,保证员工安全是我的工作。”“不要告诉我你是保安……”“宾果,答对了……”遥结束最后一个呵欠,总算是睁开了眼睛。从口袋里摸出了一副墨镜戴上。看到我疑惑的眼神,遥解释说是怕光线太强。“那个,其实我想问啊,你不怕阳光吗?”遥一脸鄙视地看着我。“我又不是鬼。”“可你也不是人吧?”我小心翼翼地观察着他的脸色,准备一变就立刻开溜。“当然不是,我怎么会是人这么普通的生物!我是更美丽,更强大的!”“那就是狐狸精喽?”不出所料,我的头上又落下了一记栗暴。“你那脑袋里的存货就只有这些吗?我说过了本大爷才不是狐狸那种低贱的生物!”“那你是什么?”“我是什么?”遥逼近我,我不由自主地后退了一步,墨镜下看不清他的眼神,只看到他的嘴角好像在笑,又好像没有。令人难堪的安静弥漫在我们之间不知道多久,正当我以为会继续沉默下去的时候。他说话了,不像他平时调侃的声音,带着几分冰冷。“我是什么?你以后就知道了。”一路上遥都很沉默,我很后悔,也许这个话题是他并不想讨论的吧。经过那幢房子时,我忍不住又朝里面张望起来,却被遥一把抓住,提回公寓。“不要招惹它比较好。”把我塞回房子里,他留下这么一句话,就走掉了。还真是莫名其妙的人。※※※多半的时候,遥总是窝在藤椅里打瞌睡,睡得真香,即使拿手指戳他的脸,他也懒得理我。清明也总是不声不响地窝在柜台内小小的空间里看书,看他的专注程度,我真怀疑他其实是躲在里面看十八禁书来着。不过每当我有这种想法的时候,他就会从柜台里面出来,在店里来回走几圈,美其名曰:巡视。偶尔会有清明既不巡视,也不窝柜台的时候,这种时候基本只有一种情况,有客人上门了。如果来的是女客,遥会迅速地从藤椅里弹起来,精神奕奕地招呼客人。速度之快,让我以为刚刚呼呼大睡的他只是幻觉。我曾经问过,这种时候我需要做点什么。结果得到了遥的一记白眼和清明的两个字“呆着”。好吧,我知道我没本事没能力,呆着就呆着吧,不就是人肉背景吗?没问题,我擅长得很。不过这间店的生意不是一般的冷清,我短短半个月的打工生涯里,只有那么几次生意,其余时候,基本都在大眼瞪小眼中度过,虽然有些无聊,我倒也乐得清净。六月的晚上,说不出的闷热。店里那台旧得出奇的古董风扇要死不活地转着,没有一丝风,遥的呼噜声有一歇没一歇的,放下手中那本再翻一下就会散架的旧书,我也开始觉得昏昏欲睡,我把遥朝那边推了一点,挪了个舒服的地方,正想闭眼的时候,门口的风铃“叮铃”一声响了。有客人上门了,我顿时来了精神。进来的是个年轻女孩子,长长的头发半遮着脸,斯文清秀的样子。看样子是附近学校里的学生,无意间闯进来了。送上门来就是客,我开始推销:“同学,看看这个老银簪子吧,民国时期的哦,价格公道品相好,用来盘发很合适呢。”女孩子看起来对它不太感兴趣,看了一眼就转开目光。她四处张望了半天,开口问我。“锁,有吗?”她的声音低低的,细小得让我几乎没有捕捉到。“什么?”我不由得反问。“我要把锁,很结实的那种。”这次听清了。锁,作为一间实力雄厚的古董店(遥说的),自然是少不了的。墙根儿的架子第二层,有一堆呢,从精致小巧的长命锁到沉重敦实的三环锁,各种各样,任君挑选。我把她领到那里,她果然被吸引住了,细细地挑选起来。一把又一把锁被放到一边,最后留在她手里的,是把颜色乌黑的老银锁。那是把清式的寿字锁,样式十分精巧,但绝对称不上结实,不客气地说,绝对失去了实用价值。虽然已经很破旧,倒也不难看出原来的风光。奇怪,之前收拾东西的时候,怎么就没注意过它。女孩子紧紧握住它,好像淘到宝似的。“我要买这把。”我看向清明,清明仿佛这时才注意到她一样,自然这是不可能的。但他只是探出了半个头,平淡地报了个数字:“七千。”七千?敢情这是家黑店,还是那种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的那种。这种老银锁的市价最多也就几百块,我边诅咒着清明不会做生意,边绝望地想,这下泡汤了。难得的生意啊。女孩子却毫不在意,爽快地刷了卡,捏着锁出了门。原来那旧得要命的柜台里还有POST机,我吃惊得连包装盒也忘了拿。眼看着女孩子出了门,我才醒悟过来,提着精美的盒子追出去。门口空荡荡的,一个人也没有,哪里还有刚刚的女孩子?这人,走得也太快了……远处的阴影里,几个面目模糊的人远远地朝我张望过来,我不由得打了个寒战,意识到眼下是半夜三更这个事实。遥不知道什么时候醒来了,悄无声息地站在我身后。猛一回头,正对上他那两点在黑暗中闪闪发亮的眼珠子,我吓了一跳,下意识倒退了一步,却被他扯住手臂,一把扔进店里。“就你这体质,深更半夜的还敢跑出去,想找死?”我自知理亏,埋头整理起架子上的东西。遥又大声抱怨着清明也不看好我,万一损失了小工,活要谁来干之类的。清明自然不理他那么多,他自顾自地说了一会儿,终于觉得没趣,一头又扎到藤椅里补眠去了。我低着头,不敢看清明的眼睛。我怕他骂我,营业时间内不准擅自踏出店门一步,契约上写得很清楚。还好他没有,只是拍拍柜台旁边的椅子,没有说话。我像只小狗一样,摇着尾巴凑过去了。看我呵欠连天的,清明没有像平常那样扔书给我,而是不知道从哪里摸出来一只抱枕扔给了我。有时候他还蛮像个人的,我靠着柜台,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没想到过了几天,我又见到了那个女孩子,她站在那幢老房子前面,似乎正准备掏钥匙开门,迎面看见我,似乎有点惊讶,我也同样惊讶,原来她就是新搬来的房客。她看了我一眼,算是打了个招呼。“这里,住得惯吗?”想起遥的告诫,我忍不住开口问她。她似乎没想到我会这么问,明显地愣了一下,正要说些什么,房门恰好开了,于是她什么都没说,点了点头便进去了。开门的是个男人,高高大大,清俊温和,应该是她男友吧。望着她的眼神充满柔情,看见我在看他,还朝我笑了一下。也许这次不必担心了,一切看起来都很正常。虽然这房子还是有点让人在意,我也笑了笑,准备转身离开。但就在我转身的那一瞬间,我清楚地看见二楼的窗口有个人影闪了一下。再一看,就不见了。我不想深究这么多,我也没有这个本事。往后的日子里,我没再见过那个女孩,倒是经常在家门口碰见她男朋友,目光对上,相视一笑也就过去了。这幢房子里那种陈旧的气息已经荡然无存,我以为这件事也就这么过去了。那把老银锁,后来我专门问了清明,为什么会那么贵。清明难得的没有不耐烦,面对我的好学,一五一十地跟我解释起来。镇魂锁,顾名思义,专门镇压鬼魂的锁。我的第一想法,果然不是什么好东西。“她买那把锁,是想镇魂吗?难道说她是法师?”“一般人是不会知道镇魂锁的用法的。”清明很快地否认了。据说这把锁,是黑白无常曾经用过的,这是遥说的,对此我表示怀疑。黑白无常的东西会随随便便落到这种鬼地方吗?不过,照这么说,这满屋子里破铜烂铁,都是宝贝了?难道说,这些都是法宝?那应该很值钱吧,我顿时兴奋起来。看着我眼珠滴溜溜地不停打量四周,清明轻轻地咳嗽了一声,转身缩回柜台了。一闪而过的,我看到了他的嘴角,是弯着的。他在笑,他居然在笑。我忽然觉得心情很好。在某种程度上,清明是个还不错的老板,比如他每周都允许我至少休息一天,而且对迟到早退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这点而言,我比某些没日没夜打黑工的家伙强得多。一般我都会趁休息日好好在家睡一觉,偶尔也会出去逛个街。也许是托手心里那个印章的福,最近身边清净了不少,基本上像睡觉时被鬼哭狼嚎这类的事,都绝迹了。我仔细地研究过那个印记,红月鲜红依旧,不知道是什么材料制成的印泥,居然一点都没有褪色,凑近看的话,朱红的颜色好像已经洇到了皮肉里。按遥的解释,这个是清明的增强版加护。因为我的衰运太旺,单一条手链有点压制不住。我心里头想,手链是你给的,不如直接承认你没有清明厉害得了。我看着他,“也就是说,你的能力没有清明强大喽?”下一秒,我就挨了一记栗暴。遥在理亏或者说不过我的时候,往往喜欢用一记栗暴来结束对话。营业时间内总是窝在藤椅里睡大觉,偶尔被清明揪着打时,会不情不愿地送我回去,极其没有绅士风度。我常常觉得,他的字典里也许根本就没有这个词。总而言之,他的所作所为,完全对不起他那张漂亮的脸。也有例外,那就是每次店里来了漂亮女人的时候,他会一反平时懒洋洋的样子,跟在人家屁股后面忙前忙后地献殷勤,而且十分会套近乎,见了大姐叫妹妹,见了大婶叫姐姐,用词之肉麻,让我只能趴在柜台旁边目瞪口呆地看着他,旁边的清明则一副熟视无睹的表情,敢情是看惯了,已经练就了金刚不坏之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