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这篇记述之后,日记里出现了很长一段空白。 但并不是白纸,而是写着人的名字、时间,还有突然想起来的只言片语。日记依旧杂乱无章,仿佛直接体现出了笔者乱成一团的心。女孩大概是想在这些废话当中推测出什么吧,翻页的速度并没有改变。 她已经知道了,日记里所写的“漂亮的日光浴室”就是她现在身处的地方。 天渐渐地黑了。日光浴室被慢慢地染成了橘色。 日记到底还是没有停止,突然再次展开了叙述。 七月二十日 虽然爸爸一开始表现出了开心的样子,说着“这才叫一流”什么的,但他的忍耐好像也逐渐到了极限。阿夏一说话,他的脸色就不怎么好。 在我看来,有三个原因。 第一个是解释不通为什么会买进这么多食材。上次的宴席上,为了筹备八人份的鱼汤,她竟然买了三十千克的鲇鱼。加上卷心菜和茄子,送过来的账单上合计重量将近一百千克。 爸爸说阿夏大概是在选择食材吧,买来三十千克的鲇鱼,从中选择最好的一条用以煲汤,盛赞她身为有钱人的厨师如此精挑细选很值得钦佩。但妈妈一句话就反驳了这个观点,“没必要买回来选,可以在店里选啊。”我也是这么认为的。爸爸虽然说“这样太小气了”,但实在是很没有底气。妈妈一直深信阿夏在把多余的食材转卖或退回去,赚取差额利润。 第二个是阿夏在宴席结束后,肯定会跟爸爸要小费。虽然爸爸好像很大方地付给了她,但他明显无法理解。如果是去饭店吃饭,那么付给服务员小费很平常。但是为什么叫雇来的厨师工作还要另外付钱呢?我很清楚爸爸就是这么想的。 我辗转地听说了阿夏报出的账单金额。大概是我听错了吧。如果正如我所听到的,那么以每月一次的频率请阿夏做菜,花的钱将比我一年的学费还要多。当然爸爸也不是付不出来,但我觉得这样很没有意义。 不过,这两点归根到底还是钱的问题。尽管有各种各样的地方不合理,但爸爸为了面子而花钱也是家常便饭了。所以,大概是第三个原因占的比重比较大。 有一天,爸爸跟阿夏说: “这次请你做什么呢?对了,猴子怎么样?” 爸爸这么说是想刁难人,但阿夏却不为所动。 “猴子也是美味。这道菜在之前工作过的家庭里大受好评。” 然后她开始说明起做法。爸爸自食恶果,于是结束话题。 “知道了。不过,猴子就算了。” 类似的对话还发生在关于蛇、蝙蝠和鳄鱼的讨论上。每一次,阿夏都会不假思索地回答“在之前工作过的家庭里……”、“以前被叫去为某场宴会做菜的时候……”等,使得爸爸心情变差。 爸爸并不是要吃怪异的东西或珍馐,而是想让阿夏说出“从未有人命我做过这道菜”。虽然他对吃并不在行,但却对阿夏背后的那些人燃起了敌忾之心。 大概是爸爸每次听到阿夏说以前做过这道菜,就觉得输给了她过去的雇主吧。爸爸骄傲于自己是一流的富豪,却几乎不懂美食,因此才更加生气。 今天,爸爸问我: “喂,你有什么想吃的东西吗?什么都行,让阿夏帮你做。” 我知道爸爸早晚会依靠我,就像之前买画那次一样。所以我早有准备。 “那么,把叔叔们也叫过来,举办一场盛大的宴会如何?这样阿夏也有大显身手的价值。” “这不要紧,但问题是你要让她做什么?” 配得上爸爸、叔叔们,还有我——大寺家的食材只有一种,我建议爸爸吃阿米斯丹羊。 七月二十一日 爸爸叫来了阿夏。最近阿夏都是被爸爸叫过来问答几句后就照吩咐退了下去。但她的脸上却丝毫没有不悦的神色。 “见过家主。” 阿夏跪了下来。 爸爸坐在椅子上向后靠。 “噢,终于决定要叫你做什么菜了。” “请您吩咐。” “是羊。” 跟往常一样应对的阿夏稍微感到有些困惑。这也难怪,爸爸这个不要,那个不要的,拖了这么久,结果却点了一个普通的菜。但是她并没有提出异议,而是深深地弯下了腰。 “羊吗?明白了。” 这时,爸爸非常装模作样地补充道: “虽说是羊,但普通的羊没什么意思,也不值得你出手。鹿儿岛的猪,松阪的牛,羊也有很多种类吧。” “诚然如此。” “我想叫你做的是阿米斯丹羊。” 雇佣阿夏的时候,介绍人不仅担保了她的手艺,还担保了她的教养。所以,阿夏也知道阿米斯丹羊。 “您是说阿米斯丹羊吗?” “是啊。以前有人命你做过吗?” 阿夏低着头回答道: “没有。到目前为止,不管是在工作过的家庭里,还是在被叫去做菜的宴会上,都没有人命我做过阿米斯丹羊。” 爸爸闻言点了点头。他可能是打算严肃地点头,但嘴角却浮现出了掩饰不住的笑容。 “听说非常美味啊。但问题是到现在为止,你还没有处理过这种食材。你知道阿米斯丹羊怎么烹饪比较好吗?” 我想这她肯定不知道了吧。不管阿夏的手艺有多高超,无论厨娘是多么特别的厨师,也不会连阿米斯丹羊的烹饪法都知道吧。 然而,阿夏却轻描淡写地说: “知道。” “哦?” “雄性的阿米斯丹羊叫作‘饶把火’,意思是跟火把相比,还值得一吃(注:此处日文原书内容有误,“饶把火”的意思是这种肉老,需要多加把火),是受到蔑视的最下等的食材。但是雌性的阿米斯丹羊叫作‘不羡羊’,意思是味道比羊还要好。要说烹饪的话,在《鸡肋编》这本书里记载了蒸、烤、煮、腌四种方法。在下详细地介绍一下,再请您定夺如何?” 爸爸的表情有些复杂。 “啊,不用了,那就交给你了。比羊还要美味的羊这点挺有意思的。替我选一个最好的烹饪法。” “明白了。” 阿夏叩拜道。但是话题并没有结束,还需要就烹饪阿米斯丹羊商量一些事情。阿夏慢慢地抬起脸,说: “那么,实在不好意思,请您给我三年的期限。” “什么!”爸爸瞪着眼睛,发出暴躁的声音,“居然要三年!做一道羊的菜需要花三年这么久吗?” “烹饪的话,不需要费那么多工夫。然而,阿米斯丹羊虽然不是珍稀动物,但国法是禁止捕捉的。根据您的吩咐,在下要准备最高级的阿米斯丹羊,那么寻找狩猎场要花一年,熟悉狩猎场要花一年,选择猎物要花一年。” 爸爸非常动摇。 “不能杀吗?类似禁猎鸟类一样吗?” “不是说不能杀。实际上,每天都有成千上百头阿米斯丹羊被猎杀。但是,像我这样的厨师很难弄到手,无论如何也只能靠自己捕猎。而且,我虽然受过厨娘的普通训练,但并不是猎人,可能也会因为害怕而出纰漏。” “但是三年太长了,我等不了那么久。” “还有美食家为了吃珍稀的鱼而等了五十年的先例。” “够了,别再说什么先例了!” 爸爸大喊着踢开椅子,站了起来。他的脸气得通红。 “不管有什么例子,无论之前的雇主怎么样,你现在的主人是我。我说了等不了,难道你没有服从的意思吗?说到底,你还是没有明白自己的立场。” 阿夏没有反抗,只是把头低得更深了。 眼看爸爸就要解雇阿夏了,我心想时机到了,于是插话道: “这么说来,阿夏,如果有能让你自然地混进去,并且集中了最高级的雌性阿米斯丹羊的狩猎场,你就不用花这么久的时间了吧?” 阿夏对待我并没有像对待爸爸那么恭敬,她瞥了我一眼,简短地回答了一句“确实如此”。 “什么,你有线索吗?” 爸爸有些不痛快。但我装作不知道,微笑着说: “嗯。蓼沼这片土地肯定很合适。羊儿们会在盛夏时分出现在湖畔。全是一些好像在做梦的软弱的羊,狩猎应该不会很辛苦吧。” 七月二十二日 阿夏约好在三周后回来,然后动身去了蓼沼。 在阿夏出发之前,我去见了她。她没有穿平时的华丽服装,而是用不起眼的行装把自己包了起来。阿夏看到我后,站着对我行了一礼。 “加油啊。” 我对她说。阿夏则不怎么高兴地回复:“谢谢。” 我本以为阿夏是那种会服从任何命令的很好使唤的人。因为我心心念念的只有大寺家和聚集在蓼沼的羊儿们,所以多少对给阿夏增添了负担感到有些抱歉。 但是,我没想到阿夏会说出什么意见。因此,当她用细长的眼睛瞥了我一眼,突然开口说话的时候,我感到很意外。 “是大小姐跟老爷提议,吩咐我做阿米斯丹羊料理的吗?” 我虽然吃了一惊,但并不想隐瞒,于是点了点头。 “是啊,因为听说味道很棒。” 阿夏在瞬间望进了我的眼底。厨娘实在很会看人,我觉得连自己的心灵深处都被她看透了。 “那么,在下僭越了,只跟您说一件事。虽然与主人一家共同背负口福的业障是厨娘的夙愿,但是自古以来,阿米斯丹羊都是用脑袋而不是舌头来品尝的,请不要过于期待。” “我知道。” “是吗?” 阿夏的回答很冷淡。但我从她的表情上得知她对我的看法是,“竟然命人做味道不值得期待的菜肴,真是个笨丫头。”有自己的骄傲很好,更好的是她没有说出口。 小文并没有跟着她一起去。我想,她一定是不乐意去捕猎阿米斯丹羊。 然而我猜错了。好像是阿夏嘱咐过小文后,把她留在这里的。“因为你还不是厨娘,所以背负业障还太早。”她似乎是这么说的。 我有一点点觉得对不起阿夏,但是已经不能后悔了,而且我也没有后悔的意思。 七月二十六日 热里科的复制画送到了。 我本以为要再花一些时间,想不到这么快就好了。做出来的效果也就那样。不管怎么说都太单调了,明明画面正中的木筏是最精彩的地方,但绑着木筏的绳子却只是一根褐色的线,虽说是给暴发户的复制画,但就不能再认真一点吗?真是令我生气。 很遗憾,爸爸好像比起绘画技术来,更加不喜欢画的主题。 “我不太懂艺术,但你不觉得这幅画挂在迎接客人的房间里太强烈了吗?” “是啊,但这样不是挺有冲击力的吗?我想与其挂不会给任何人留下印象的画,还不如挂这种印象深刻的比较好呢。” 热里科的《梅杜萨之筏》取材于发生在一八一六年的真实事件。那一年,法国的军舰梅杜萨号在布朗海岬搁浅。虽然有救生船,但数量不够,一百四十九个人乘在临时搭成的木筏上,被救生船牵引着。 后来,天气恶化,救生船就切断了牵引的绳索。我虽然没有出过海,但看过有关大海的小说,里面一再描写了令人难以置信的残酷和无情。梅杜萨号的救生船还可以接受紧急避险(注:在法律上指为避开自身面临的急迫危难而不得已牺牲他人或他人的财物)的辩护吧。 被抛弃的木筏漂流的时间并不长,是十二天。但是,生存者却减少到了十五个人。在既没有水也没有食物的木筏上,他们忠实地遵守着弱肉强食的规则。 热里科以惊人的冲击力描绘出了那张木筏以及惊涛骇浪的大海。他用濒死的病人和被处死的罪犯做模特来写生,画出了这张《梅杜萨之筏》。至于他在取材的过程中有没有吃过阿米斯丹羊,我就没有在书中看到了。 大寺家的人杀死亲人、夺走财产,凭借投机交易,攫取正经工作的人们的钱,奢侈享乐。我想不出比这更适合挂在这间客厅里的画了。 但是,实在很遗憾,复制的效果太差。那个画商将来肯定会遭到老天的报应。 七月二十七日 《梅杜萨之筏》很适合挂在大寺家的客厅里。出于同样的理由,阿米斯丹羊很适合成为大寺家的晚餐。 史丹利·艾林的小说《本店招牌菜》里介绍了阿米斯丹羊。虽然那是来往于富有神秘气息的西餐馆的美食家们所渴望的梦幻般的食材,但是艾林并没有过多地描述它的味道,只写了——好像在窥视自己的灵魂一般。 我的灵魂。 就算这么说,不知为何,我还是觉得它好像不太美味。大概跟阿夏说的一样,阿米斯丹羊是用脑袋吃的食物吧。然而,正因如此,才适合我。 在佛教故事里,据说石榴的味道和阿米斯丹羊很像。释迦牟尼把石榴给夜叉,跟他说用它来代替阿米斯丹羊。 如果是石榴的话,那我就喜欢。小的时候,我经常吃生长在大杂院后山里的石榴。 七月三十一日 爱做梦的羊儿们大概从明天起会聚集在蓼沼。 阿夏在等待她们的时候会思考些什么呢?虽然不知道她内心的想法,但我确信她能够完成。 巴别会嫌弃我连让幻想和现实混杂在一起都办不到。我要引发混乱,将巴别会当成牺牲品奉献给我的梦想。 阿米斯丹羊这道菜和爸爸及叔叔他们很相称,而我在吃了它以后,就能变身成与巴别会和大寺家两方都很相称的人了。 只是遗憾以后再也见不到会长了。因为巴别会里几乎都是线条纤细的女孩,只有会长一个人很丰满,挺有料的。对,她估计有55千克,55000克羊肉的话,就算是对采购量脱离常识的阿夏也该足够了吧。 阿夏应该会花很长时间精挑细选。不知道以厨娘的眼光来看,哪只羊是最高级的呢? 所以,说不定是和我关系很好的六纲被选上了。 就算那样也无所谓,我想,津津有味地吃下去就是给她上供吧。 4 然后,皮革封面的日记终于迎来了尾声。 一度杂乱的文字也变得如原来一般整齐。看得出来每一行、每一字都是付出了非同一般的心神写出来的。也就是说,写的人意识到了将来某个人会看到这本日记。大寺鞠绘知道迟早有人会把这本日记拿在手里,这个故事就是写给那个人看的。 风吹进了日光浴室。夕阳西下,风里不再带着春天的清爽,肌肤上的寒意让女学生不知不觉地抱起了自己的身体。 八月九日 我可能误会了什么。 今天,我请小文做饭了。因为爸爸和妈妈都不在家,所以我想吃一次小文做的菜。她问我想吃什么,我回答什么都行,然后稍微思考了一会儿。 “阿夏曾经做过一次糖醋大葱。那实在是太棒了,让我印象深刻。小文,你会做那个吗?” 小文有些犹豫地回答: “会,但是我做不到像阿夏那样。” “哎呀,我又不求学徒有多完美。” 说着我戳了戳她的额头。 小文不愧是在阿夏的旁边看着她工作的,做出来的糖醋大葱是很少能吃到的佳肴。不过,我总觉得跟阿夏做出来的只吃一口就能令人为之瞠目的糖醋大葱比起来,还是差了一点,也许是心理作用吧。 我既不讲究吃喝,味觉也不灵敏,但即便如此,我还是写了这些话。我想那大概是因为阿夏做的菜肴香味格外出众吧。与之相比,小文做的菜肴传出的就是大葱的香味。虽然这种香味让我觉得很亲切,但换句话说,就是有点大葱味。 然而,这也不值得挑毛病,最重要的是,跟糖醋大葱一起做的鲷鱼饭真的很美味,因此我在吃完饭后叫来小文表扬了一番。我还给了她一点零用钱,那是我小小的心意,并不是在模仿阿夏的“小费”。小文非常惶恐,跪下来恭敬地用双手将零用钱捧过头表示感谢,但由于她的腰弯得太低了,所以就像是在遥拜一样。那样子很滑稽,我笑了起来。 “不用一个劲地弯下腰,好好站起来。” “是。” 回答的声音里没有精神。我稍感不快,这么笨拙还跟我客气,让我很难接话。但是,当我看到抬起脸来的小文时,却吓了一跳。她的脸色苍白。 “你怎么了?脸色很差啊。” 小文惊讶地捂住自己的脸颊,难为情地低下了头。 “对不起。” “你身体不舒服吗? “不,没关系。” 看到她的额头上渗出了汗水,我不认为那只是因为热,于是稍微加强了语气说: “在阿夏不在的期间里,没有人为你操心吧。不要紧,你哪里不舒服就说。 尽管如此,小文还是扭捏了一会儿。不久,她终于把手放在了肚子上。 “真的不要紧。只是因为猛吃大葱,肚子稍微有点痛。” “猛吃大葱?小文,你吃过晚饭吗?” “是的,我吃了大葱。” 听了这番话,我想起一件事。阿夏制作糖醋大葱时的账单上确实写着“十千克大葱”。 是因为我说了要做同样的东西,所以小文才买了数量夸张的大葱吗?我这么询问道,小文轻轻地点了点头。 “只是大小姐那份的话,大概是一千克。” 即使那样,也有几十根大葱了吧。然而被端上餐桌的糖醋大葱依然少到用筷子夹个两三次就没了。 我不知道自己是该生气还是吃惊。 “就算我点了阿夏做过的菜,但你也没必要连乱买食材这点也模仿她啊。你就是因为吃了剩下来的大葱才闹肚子的吧。真傻。” 于是小文露出奇怪的表情,说: “但是……” “但是什么?” “没什么。” “你说说看。” 要从畏首畏尾的孩子那里套话,需要费一点劲。我跟她争论了两三句之后,好不容易才让她说了出来。 “那么请容在下禀告,那道菜如果不用那么多大葱的话,是做不出来的。” “说什么呢!你端出来的菜只有一点点啊,就算用一根大蒜做也足够了。” “不,那样的话……”小文摇着头,接着就发出“啊”的一声,用手捂住了嘴。 “对了,你们是因为没有看过我们在这个家里做菜的样子,所以才不知道吧。” “什么?怎么了?” 小文一边察看着我的脸色,一边战战兢兢地说: “那道菜要先将大葱放到一起烫一遍。然后挑选出其中火候最恰到好处的几根,切掉它们的白根,把外面的几层都剥掉,只取出当中好的部分浸泡在醋里。因为从一根大葱上取到的东西只有一点点,所以无论如何也需要很多大葱。” 这个女孩以及阿夏一直在做这么费工夫的事情吗?我再次对厨娘的手艺表示钦佩。怪不得需要堆积如山的大葱呢! 然而,我察觉到了一件事——并不是只有大葱的订购量超乎寻常。 “那么,羊又是怎么一回事?你们曾经做过羊头肉,那么多羊头也不是乱买的吗?” “是的,那道菜用的是羊脸颊上的肉。既不是羊脸颊外侧的肉,也不是内侧的肉,而是只用最好的那一部分,所以才需要大量的羊头。” “鲇鱼呢?那也是同样如此吗?” “只采用须子内侧的白肉。” “其他的部分怎么办?只割下脸颊上的肉,剩下来的羊头呢?” 我无意中察觉到一件事一小文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才把胃吃坏的。 “是被你们吃了吧?” 但小文却说“不是”。不知何故,她的声音听起来非常可怜,好像快要哭出来似的。 “不是这样的。对不起,大小姐。不管是羊还是鲇鱼,就连蔬菜也全都扔掉了。在取下最美味的部分后,其余的都不需要。阿夏姐姐说‘这种东西不配成为贵人们的食物’,就毫不惋惜地扔掉了剩余的部分,” 小文好像内心有愧似的低下了头。 “可是我很难受。阿夏说鹿的尾巴很美味,就买回好多只鹿,只切掉它们的尾巴,其余的都扔掉,但是其他的肉明明也很好吃啊。我今天也没舍得扔掉大葱。要是阿夏知道我吃了剩下来的大葱,一定会骂我的。” 我勉勉强强才听到她用有气无力的声音嘟囔着—— “我虽然喜欢做菜,但是却不想成为厨娘。” 小文非常认真地烦恼着。 但是,我却想到了别的事情。 八月十日 我所想到的自然是阿米斯丹羊的事情。 厨娘确实是特别的厨师。把阿夏介绍过来的人好像有些担心爸爸能否让厨娘一展所长。我很清楚其中的原因。 厨娘在主人和客人的面前处理食材,而且只取味道最好的部分,把其余那些还有很多用处的食材扔掉,用这种方式取悦于人。介绍人是在暗示爸爸,“你做得到这么浪费吗?”原来如此,这样一来我就明白阿夏只做宴会菜肴的理由了。厨娘是请来体现奢侈的。我第一次知道这惊人的真相,感到皮肤上起了鸡皮疙瘩。 爸爸因为阿夏说的话而闹起别扭,不让她在宴会上大显身手,所以我之前都不知道阿夏的真正价值。虽然那对爸爸来说也很不幸,但更可怜的是阿夏。她大概只能在厨房对小文施展手艺吧。 我本以为厨娘大量采购食材是为了在其中选出最好的一个。这种想法似乎是受到了爸爸说过的“买来是为了鉴别食材”的话的影响。是我思虑不周,明明只要想到曾经做过的鹅掌,就应该察觉到的。据说宴会上只端出了鹅掌,那么,鹅掌以上的部位又怎么样了呢? 假如有一种背鳍最美味的鱼,那么阿夏肯定会购入几十条鱼,只端出用背鳍做的菜。那么,阿米斯丹羊的哪个部位最好吃呢? 我本以为阿夏会从蓼沼的羊群中捕捉一只回来,但是现在听说了厨娘的烹饪法之后,我就知道不是这样的。 沉浸在梦乡中的脆弱羊群已经献给了我的梦想。 它们要么全部被捉,要么一只不留。 八月二十日 阿夏回来了。 时隔三周回来的阿夏既没有长胖,也没有变瘦,更没有被晒黑,完全看不出她在避暑胜地逗留了很久。阿夏穿着跟往常一样的礼服——红色的上衣配绿色的裙子,就像第一天来的时候那样跪着向爸爸复命。 “让您久候,阿米斯丹羊料理的准备工作已经就绪了。” “噢。” 虽然爸爸三周前还差点要把阿夏开除,但当她备齐了珍馐回来之后,爸爸到底还是不想刁难人了。他心情很好地微笑道: “过程怎么样?” “非常顺利。正如大小姐所说,的确有上等的阿米斯丹羊成群结队地来到了蓼沼。虽然肥羊很少这一点让我有点不安,但细腻的肉质实在让人惊叹不已,一定能够符合您的期待。” “好、好。” 爸爸拍手大乐。 “既然得了这么好的肉,只邀请弟弟们有些可惜了,应该再多叫一点客人的。不过,你已经准备了相应份量的食材,现在大概已经不能增加人数了吧?” “恐怕是的。” 然后,阿夏抬起脸,跟往常一样流利地说明起菜单。 “古书有云阿米斯丹羊的‘唇’很美味。今晚,请尽情地享用炖羊唇。” 我…… 5 日光浴室完全荒废了。 这儿已经很久无人踏足了,再过几年大概就会变成一个危险的废墟吧。现在是春日的下午,天已经黑了,连文字也看得费劲起来。 大寺鞠绘的故事在这个地方突然结束了。是由于什么缘故而无法继续写下去,还是一开始就定下了这个结局呢? “不管怎样,”女学生自言自语道,“这里已经没有别人了。” 故事已经结束了。她现在才察觉到微风意外的寒冷,合上日记本,当看到“砰”的一声关上的皮革封面后,她突然一时兴起,翻到了最后一页。 这里果然留着短短一行字。笔迹非常端整,跟前面写故事时别无二致。 “给迟早有一天造访此处的幻想家。” 女学生露出微笑,终于合上了书本,从陈旧的椅子上站起身。 然后她环视了一下四周。房间虽然受损严重,但并不是无法挽救。她心想:找到了一个好地方,这里将会变成我的地盘吧。不仅是我,要是能召集到和我一样的人就好了。 现在,这里既没有谈笑,也没有香气扑鼻的红茶,但是,一篇故事就引出了一个后继者。 月光开始洒满日光浴室。 巴别会就这样复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