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子强尼原作名: ジョニー?ザ?ラビット作者: [日] 东山彰良页数: 240作者简介东山彰良 本名王震绪,1968年出生于台北,5岁移民日本,定居福冈。 2003年以《逃亡方法》(TURD ON THE RUN)一作出道,便荣获第一届「这本推理小说真厉害」大赏的银牌奖与最受读者青睐奖双料大奖而正式出道。2009年以《路傍》获第11回大薮春彦赏。至今创作小说十余部,著有《走上野蛮》、《再见,黑社会》、《漂泊》等。无比热爱电影和摇滚乐。 对美国暴力犯罪小说、“黑色幽默”小说、“垮掉的一代”小说情有独钟,作品风格也十分异国化,融合了日本、美国、中国台湾等各地文化内涵的诸多元素。内容简介 由黑手党养大的兔子强尼,在主人死后回到兔子世界,成立了一家侦探社。某天,它被委托寻找一只失踪的兔子,却意外寻获主人死亡的内幕。为了替主人报仇,它毅然回到人类世界,勇敢面对真实的黑帮火拼。本作由宠物兔(侦探)的眼光,来看人类世界的利益纷争及生死恶斗,虽然荒唐,但穿插于案件中的小动物本能反应,逗趣爆笑。===========================一只黑帮兔子的破案之路 我今年看了不少小说,但《兔子强尼》是第一本放下之后一时间不知能说什么的,真的是目瞪口呆,舌尖是麻的。 这本小说的主角是只兔子,名叫强尼,在这个拼爹的年代,他也算有声名显赫的黑帮背景。故事的主线并不复杂,强尼看到自己主人被杀之后,重新回到了兔子中间,开了一家侦探事务所,而在解决委托案件同时,他又重新一点点剥开了主人被害的真相…… 幻想小说并不少见,伪历史、异次元、近未来、远宇宙,主人公是猫猫狗狗甚至洋葱、菠萝,都有可能,它们的存在拓宽了创作的视野,让人眼前一亮。但是,像《兔子强尼》这种小说,很少。它和某些换汤不换药的故事截然不同。投机取巧、令人感到乏味作品只是把可以置于当下环境来说的故事换了一个新鲜的场景而已,妄图通过更换烂苹果身后的背景布来掩盖故事核心是颗烂苹果的事实。读这样的故事,感觉不到新意,只是陈腐的骗局而已。 《兔子强尼》的作者东山彰良像是对这一点有很清醒的意识。他不要写那样的小说。他设计了一个具有一点点可信度的兔子世界,兔子们确实模仿人,但他们装模作样当作酒精吞下肚的是牵牛花液,上瘾的毒品是铃兰,任何利益交易需要付款的时候就从口袋里掏出萝卜。这可不是完全的拟人化。虽然书的封面上画着穿着黑衣的小兔,但东山其实在文字里并没有给兔子们穿上人的衣服,兔子的生理需求、习性时不时就冒出来——强尼一次次在“小淫兔”们面前难以自持,一次次激动或愤怒地跺脚,想让自己平静下来就舔舔毛。当看到这些关于兔子的描写,我脑子里出现的是活生生的家兔。东山彰良在尽可能赋予强尼和其他兔子不同性格的同时,又保留他们的兔性,甚至为他们在精神上增添了关于“为人”还是“为兔”的哲学焦虑。 构造兔子世界是作者对故事的第一重幻想,同时,他又很有现实感地创造了人类世界里不同目的的几组帮派,设计了一环套一环的阴谋诡计。如果主角是一个人,那么这位侦探可能自己会顺理成章地冒出很多办法,但强尼是只兔子,作者为他安排了大量合理的前车之鉴和不合理的奇遇作为破案的工具。易怒、爱爆粗口、满嘴他都不懂的人类大道理的强尼在偶然和必然之中不断地接近“真相”,再靠自己有些粗糙、不甚敏锐的分析力把情况串联在一起,想出解决问题的办法,让真相浮出水面,并且拼尽全力达到报仇雪恨的目的。东山彰良营造了有点儿荒唐、有点儿笨、还有点儿可笑的语境,不断为神经质的强尼铺设破局之路,氛围和情节既离奇又始终保持着绝妙的合拍,这种怪诞又切实的感觉,竟然时不时让我可以附体于第一人称的兔子,感受他一边骂骂咧咧一边反抗人类又有点儿想与人为伴的心情。 有必要特别介绍一下作者东山彰良,他是1968年出生于台北的华人,5岁时移居日本,1995年又到吉林大学念过书。大概是这种从小获得的强烈的多文化冲击,让他的小说并不太像一般的日本小说,混杂了各种元素,比如,这本书里,出现了中国的童谣和意大利的民谣。东山本人在日本当过警察署的口译,对犯罪、黑帮比起那些光靠电影和小说积累素材的作者要有更真实的接触和了解。在这种基础上,他所展开的想象,有着独特的味道,像味道复杂的怪味豆,在推理方面却很自然生动,绝不生硬,不追求宏大离奇的事件,也就不会让人产生某些日系推理那种虎头蛇尾的感觉。东山彰良之前的获奖小说,一贯带有对向“狂野”致敬的情结,《兔子强尼》里也有着大量对《教父》系列电影的认真模拟,那些意大利语的名字,黑帮分子说话的姿态,对待枪、敌人的态度,都不断地让人回想起电影里的镜头。 几乎每看一本书,我在心里都会暗自思量:如果我是作者,会怎么写。但是,对着这本书,我由衷感到“千头万绪”无计可施。东山彰良像在熟练地玩一根魔棍,他不断掰掰这儿折折那儿,扭出怪东西,而最后当把他的表演全部看完,却发现一切都是设计好的,怪东西之间有着自成一体的协调感,无人能敌,唯有为他鼓掌。===========================导读 一只兔的“人”生意见 天蝎小猪开场白 欲穷摘月 Cry for the moon 第一幕 强尼兔之枉为兔 No Longer Rabbit幕间 兔子向东尾朝西 When the Rabbit Hops His Tails Follows第二幕 强尼兔之小人物的安魂曲 A Faint Requiem落幕 蓝天里的强尼兔 Johnny in the Blue Sky导读 一只兔的“人”生意见 天蝎小猪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之上。庄子曰:“儵鱼出游从容,是鱼之乐也?”惠子曰:“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庄子曰:“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惠子曰:“我非子,固不知子矣;子固非鱼也,子之不知鱼之乐,全矣。”庄子曰:“请循其本。子曰‘汝安知鱼乐’云者,既已知吾知之而问我。我知之濠上也。”——《庄子·秋水》上面这段富含哲理的著名对话,始于庄子以人类的视角察知鱼这一动物的心态。倘若允许鱼拥有自身的情绪并可以发表意见的话,庄子和惠子所探讨的哲学命题又将是怎样一副模样呢?本书作者东山彰良先生就进行了类似的设想,在《兔子强尼》中宣泄了一番兔子的人生意见。翻看世界推理小说史册,我们发现敢于实践这种设定并得到商家垂青和读者关注的例子比较鲜见,目前能阅读者也仅莱奥尼·斯宛的《绵羊破案记》、鸟饲否宇的《昆虫侦探》等寥寥数作罢了。然而以动物推理小说的写法来看,本作却有着极大不同。一般来说,此类作品的“定番架构”是以动物世界为依托建立起符合现实生态规则的世界观,并在其支配下解决一桩桩不可思议的离奇案件。其要素是“动物”的时间、地点、角色、事件,加上“本格”的发展过程(设局→解谜)。但《兔子强尼》显然置此范型、规则、模式于不顾,主人公“侦探兔”强尼的脑壳里考虑最多的不是为自己的黑手党饲主复仇,而是兔子的存在价值及其之于人类的意义。他的几次思维顿悟,与其说是在以突来的慧眼识破谜局而推动了情节的发展,毋宁说是在演绎又一场禅宗公案。也就是说,东山氏引领我们以动物的视角重温甚至反刍了一下庄周式的哲学命题。因为一起偶然事件而声名大噪并开了一家侦探事务所的兔子强尼,“不务正业”的行状还不止于此,对于我们这些人类读者来说,他时不时、毫无前兆地与不同的异性发生交配或被同性爆菊,感觉这方面的动物属性也太过强烈了吧,让人既觉得逗趣又有那么一点不好意思。值得一提的是,作者给侦探兔取了“强尼”的名字,当然意在呼应其“人格化”背后的“淫兔”身份啦(在英文俚语里,Johnny往往指代男人以及男性象征)。这种不断强化“拟人”色彩又不忘凸显生态行为的写法,在动物推理作品中实在不多见。《兔子强尼》没有将动物世界与人类世界区隔开来,主人公、街道、语言、思想等小说物象和精神体无不兼具两种属性,强调了世界观的混一化,这也是该作的特出之处。诚然,东山彰良不只是要写一部有趣的动物推理小说,他的属意还在于对名作的致敬方面,这也是其一贯的爱好。比如他赢得第十一届大薮春彦奖的小说《路旁》,就是被誉为“凯鲁亚克《在路上》的推理版”。这部描绘了“在路上”的船桥小伙们的动感生活连作故事,充斥着无政府状态的色彩,受到了著名文艺评论家大森望的如下评价:“昆汀·塔伦蒂诺的格调+盖·里奇的下流+科恩兄弟的诙谐+三池崇史的霸气”。他近期出版的《再见的革命再见阿良》,同样是一部致敬作。毋庸讳言,《兔子强尼》的致敬对象是美国黑帮小说名著《教父》,不但强尼被杀害的饲主科维洛阁下的爷爷与“教父”维特(Vito)同名,其子与维特的三子迈克(Michael)同名,就连强尼本人也在“教父”麾下扮演着重要角色(维特的教子、著名歌星强尼·方檀)。而强尼口中的与死亡、杀戮有关的名言,也多典出于这部作品。可致敬绝非作者主要目的,隐匿在敬意光环之后的是无尽的戏谑和讽刺,比如一直将“花当似樱,男如强尼”挂在嘴边的主角,除了在胆小的兔子、松鼠面前劲使淫威外,却在人类、银狐、蜈蚣面前显得孬种十足,完全没有了“教父”所推崇的男人范儿,一点也不“MAN”。维特在外人面前总是表现得十分冷静,甚或面无表情,而强尼在与黑道人物对话时却总是易怒、爆粗口,不停发表着自以为是的“真知灼见”,要不是对方读不懂兔子的唇语,他早就被“消失”了(也有部分原因或当归结于“斯德哥尔摩症候群”吧)。此外,该作对人类恶行也颇多置喙,比如“远比兔子还渺小的松鼠们,定然也是为了相当渺小的理由而打架吧。但远比兔子庞大的人类,却能为了相当渺小的理由而互相杀戮。”“这里的人连狗都吃哦……要说狗,这不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吗?”等等。“兔”眼看人,有种天然、纯粹、率真的无知,则愈加昭示着人类刻意、有意、虚伪的无知。因此《兔子强尼》更像是一部“谐模推理”(parody mystery),在角色形塑中加入了黑帮冷硬致敬元素的同时,也掺杂了不少黑色幽默的文笔,这兴许就是东山的“魔术”,亦即部分日本读者所谓的“巴嘎推理”(バカミス)。上文末尾述及的那个专有名词写成日本汉字应为“馬鹿推理”,直译为“蠢推理”,比较合适的译法是“另类推理”。这里的“蠢”除了指部分推理作品爱搞怪、耍宝之外,还有引人发出“哪有这种蠢事”、“从来没听过这种蠢话”等感叹的意思,原先隐含着近似“痴人说梦”的意味,后来却成为对另类的、出人意表的杰作的赞叹(村上春树、山田风太郎、北村薰、鸟饲否宇、西泽保彦、仓阪鬼一郎等名宿都曾创作这方面的作品)。《兔子强尼》作为第二届世界另类推理大奖的佳作,自然有着非同一般的另类。整个作品的剧情完全就是“蠢到家”的代表。他本是一只宠物兔,因深受饲主——西西里黑手党老大——宠爱而变成了流氓兔,主人被外号为“幸运小子”的杀手波比杀害后,他开了侦探社自己当老大,流氓兔本色暴露无遗,频频跟美丽的委托兔纠缠不清,更掉入集体自杀兔的阴谋论渊薮,之后又阴错阳差、莫名其妙地被波比包养,因果报应、循环不息,又成了一只宠物兔……可这位哲学兔、文艺兔的“人”生意见,其同类听不明、人类又听不懂,有够失败的,这种“兔”血情节笔者已无力“兔”槽。最后想强调的是,《兔子强尼》的笔法特点是和作者的生平经历、阅读旨趣分不开的。东山彰良本名王震绪,1968年生于台北,9岁后移居日本,曾于1995年起在中国的吉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读过一段时间的博士进修课程,现定居福冈县。2002年他以废除死刑的未来监狱为舞台创作的越狱小说《逃亡作法TURD ON THE RUN》,获得了首届“这个推理小说了不起!”大奖之银奖、读者奖双料大奖而正式出道(该书已累计售出20万册,成为他的超级畅销书)。至今创作小说十余部,曾翻译过黑色小说代表作家唐纳德·高尼斯的名著《Whoreson》。另外,他还曾替福冈县警当过口译(因为一些案件的嫌疑犯是中国人)。他对美国的暴力犯罪小说、“黑色幽默”小说、“垮掉的一代”小说情有独钟,作品风格也十分异国化(融合了日本、美国、中国台湾等各地文化内涵的诸多元素)。“在没有意见发表权的幼年期搬到人生地不熟的外国,文化的冲击、语言的障碍,都会促使原本懵懂无知的幼童在心理上快速地长大成熟,在很小的时候就开始思索己身的定位、人生的哲理,而在警察署当口译,则是刺激写作意欲、提供有趣素材、让人在短期内看遍人生百态的绝佳经验……东山彰良充分利用了他的天时地利人和,在自己的作品中把他的人生经验精华发挥得淋漓尽致。”推理译者、评论家张东君有着与作者类似的经历,她的这段评论当是东山氏及其作品的极好注脚。一只兔的小小意见,某种程度上也是作者的小小意见。偶有余暇读一本小书的朋友,何妨将您的双耳留驻,来听听他们的意见呢?---------------------------------------但凡活泼健朗的兔子,被抓时定会死命挣扎。雄兔最重要的是有一双勇敢无畏的眼。-----------米埃.洛比奈夫人《妇人的乡下老家》开场白 欲穷摘月 Cry for the moon很久很久以前,曾想,若不为人毋宁死。白杨飞絮漫天之夜,天使,翩翩然,翩翩然地降临,将野性——化作六枚弹丸。虽知在那树下,你等着我,铮铮亮的黄铜子弹,铮铮亮的静置于左轮手枪里,静躺在某位温柔人儿的怀中。在月下——或撷彼岸花,或游意大利民谣酒馆,意气风发。第一幕 强尼兔之枉为兔 No Longer Rabbit1当她来到仙客来大街十三号时,连向日葵都已绽放其迟开的花朵。 我慢慢地啜着玻璃杯中那淡紫色的牵牛花酒,纵情哼唱着很久以前听过的意大利民谣——詹尼·那扎罗的《爱如白鸽》 混蛋,眼泪竟然止不住!科维洛阁下的死有什么值得伤心的?这世上最伤心的事莫过于再也听不到意大利民谣。 蝉声像是要阻止太阳西沉般响个不停,让人仿觉没有明天。牵牛花酒灼烧着我的喉咙,如同女人的丝袜般将男人俘虏;若不慎沉溺,瞬间就会去往黄泉。 当传来咚咚两下敲门声时,我已经直觉感到将会有麻烦事。 干这行这么多年,光凭敲门的方式都能使我若有所觉。这条街上的家伙通常敲五下门,也有敲七下的。但如果敲两下或者六下之类的,事情就会很不寻常。上回敲六下门的,是个被狗撕咬得体无完肤的家伙。 所以我停下歌声,屏声静气地不作应答。君子遇险,绕道而行也。 敲门声仍在回响,紧跟着传来了转动门把的声音。该死,门没上锁! 门开了,却见一个女性嗅着鼻子探进头来。 “这里是强尼兔侦探事务所吗?” “门上既然这么写,应该就是了。” “你就是强尼兔?” 我举起酒杯:“你有看见别人吗?” “请问……出什么事了吗?” “什么出什么事?” “因为隔着门都能听到奇怪的声音。呃,像鼹鼠被踩扁的声音。” “啊,”我从椅子上站起身,绕开书桌把她招呼进门,“我只是在唱歌而已。” 看着走进事务所的她,我不由失了神。 我从没想到会遇到这样的女性,她一身黑装,大概是从法国来的吧。优雅而矫情的长耳朵、娇小而结实的身体。还有,那销魂的腿! 我的大脑一片空白,心未动而身先动——我一把从背后将她抱住,随后按倒在地上顺势插入。 “啊!你这流氓!” “是啊。”我用力摆动着腰,“你说对了,你这小淫兔!” “求求你,不要停……” “啊啊……唔唔……哦哦……啊!” 完事后,我们便稍作整理,理理毛,舔舔前脚。 “那么,”我请她坐到沙发上,“你来是有什么事吗?” “你呀……”她盘起那双姣好的腿,“看起来好年轻呢。” 女人就爱来这套,一旦发生过关系,立刻就摆出副高姿态,好像她在我脑袋上加了道锁似的。 “谁介绍你来的?” “别开玩笑了。”她笑道,那美好的耳朵晃呀晃,“整条街都知道是你解决了水果干事件啊。” 我耸耸肩。 脑海中浮现起约两个月前发生的事。 白杨絮如飘雪飞舞。 事情大致如下: 受阿克赛尔兔的母亲委托,我前往调查失踪的阿克赛尔兔的所在之处。也不知道哪里出了问题,阿克赛尔那家伙竟被捉到了离此三座山外的小村落,囚禁在当地小学的饲养小屋里。 饲养小屋是直接在地面建起的,若是高床式建筑,我或许会一筹莫展。我们兔子虽然擅长挖洞,却更擅长放弃,也因此上演了无数悲剧。当时正是如此。阿克赛尔虽然为了逃跑而挖起了洞,但当碰到地下的铁板时,立刻认命地缩到一角啃起了胡萝卜。 但我可是目睹了科维洛阁下的死亡情形的,绝不会有一丝半点放弃。当阁下的手指被一根一根地切下来时,依旧能瞪着幸运小子波比——那个曼西尼家族的职业杀手,用满是鲜血的手指指着自己的太阳穴,仿佛在说:“你给我记住!”这才是男人啊! “你想死的话,唔,随你。”我对阿克赛尔这么说道,“不过呢,你有没有思考过你的妈妈为什么要给你取名阿克赛尔(注:阿克赛尔,即accelerator,加速器的意思)?”那家伙扑簌泪下,双眼通红。接着,我们俩就拼命地挖起了洞。他从小屋里,我从小屋外。拜那该死的防逃跑用铁板所赐,我们挖了整整一夜。阿克赛尔可谓火力全开,挖啊,挖啊,拼命挖。终于在黎明时分,隧道的两头连到了一起,我们不由相拥而泣。 话说回来,为什么事情会演变至此?换言之,地盘意识强烈的我们为什么会千里迢迢地翻过三座山呢。 告诉你吧。 阿克赛尔的爷爷是掌控整条大街粮食贸易的大型企业、“杰克兔&儿子们”公司的CEO(首席执行官),该公司不但经营诸如胡萝卜、南瓜、蒲公英、苜蓿等食物,甚至还有办法弄来兔子的专门饲料。而这位杰克爷爷最终还是对不该出手的东西出手了,那就是水果干。 水果干含有大量的糖分,大家也因此吹气球般肥了起来。而所谓的事实真相就是——那些因为过于肥胖而导致心脏出问题的家伙们为了泄愤,拐走阿克赛尔,翻山越岭地把他扔在了人类的家门前。根据阿克赛尔的证词,那些肥胖恶党最终被一网打尽。 然而,这场风波并没有完全平息。因为在那之后“杰克兔&儿子们”公司发表了道歉声明。而我这个将阿克赛尔从魔爪中救出,并将那些伸出魔爪的恶棍们曝光于光天化日之下的强尼兔,也成为名噪一时的大红人……呃,是大红兔。 “我是索菲亚兔。”她说着在茶几上放下一绺毛,那是与我极为相似的灰色绒毛,“我想请你帮我找人。他叫特伦斯兔,是我的弟弟。” 我闻了闻那绺毛的气味,瞪视着她。 眼前的女人虽然并没有躲避我的目光,但脚却无意识地踏着地板,发出咚咚声。 “油菜二十公斤、白菜二十公斤怎么样?我想这报酬算是相当丰厚了。” “你这小淫兔!”我跳过茶几一把掐住她的脖子,“想骗我强尼大爷?再过十个月吧!” “我没有撒谎。” “你的脚不是一直都在踏地板吗!” “啊啊!”索菲亚扭动着身躯,“别那么粗鲁。” “啰嗦!” 我从身后插入她。 “啊!你这流氓!” “快说!”我疯狂抽动,“快老实交代!” “啊啊,特里并不是我弟弟。” (注:特里是特伦斯的昵称。) “还有呢?” “它是兔之复活教会的信徒。” 我不由停下腰部摆动。 “求求你,不要停……” 我再次抽动起来,并令她彻底臣服在我脚下。 “啊啊,你真厉害!我第一次碰到像你这样的……再、再进去点……你真是什么都能洞穿啊……” “啊啊……唔唔……哦哦……啊!” 我再次让她在沙发上坐下,“那么,言归正传吧。” “就是我说的那样,复活教会的人在找他。” “为什么?” “这跟你没有关系。” “那位特里兔是什么时候失踪的?” “大约有十天了。” “原因呢?” “不知道……”索菲亚耸耸肩,“等找到特伦斯时问问他。” 我踩了踩设置在沙发底下的小树枝,只听一声“啪叽”,这声音在人类的耳朵里或许是微乎其微,但对我等兔子却是清晰可辨。我窥视着她,可别说是耳朵,她连根胡须都不动一下。 很明显了。 这小淫兔在说谎,她正妄图蒙混过关。幸福的兔子不会思考太多,因为思考就意味着放松警惕,也就意味着成为肉食动物的晚餐。 “然后呢?你愿意接受我的委托吗?” “你是修女?” “你要这么认为也可以。” “为什么一开始不把真相告诉我?” “因为教会方面希望事情能够尽量保密,毕竟信徒失踪是很没面子的。” “面子?奇怪,兔子失踪这种事又不稀奇。” “我希望你能查明特伦斯现在所在的位置,仅此而已。” “大概现在已经在什么人的胃里了吧。” “看来我应该去找别人。” 她迅速起身,用力朝门的方向走去,仿佛在说这真是浪费时间。 寻找失踪的兔子? 切,亏她有脸说得出。这小淫兔在说谎。证据就是——瞧,她的鼻子至今还在抽个不停,而她知道我能感受到这一切。在了解一切的情况下,她依旧不忘甩出自己最后的撒手锏: 没想到你这个男人会为了这种小事而退缩,但是,你忘得了我的身体吗? 有意思。 有的兔子跑得快,有的兔子耳朵灵,还有的兔子视力好。这一切都是上天赐予的才能。老鼠、人类,但凡活着的生物只有凭靠自己的才能方能生存。索菲亚是美丽的。美丽就是这个女人的才能。而她正企图彻底运用这才能来对本强尼兔大爷下套。可我没法讨厌这样的家伙。 “先付一半定金,剩余部分等工作完成后再付。”我说,“经费另算。” 她转过身。 “我的工作是只要找到这只离家出走的兔子,然后对你报告是吧?” “就是这样,绝不会给你添麻烦的。” “那么,怎么联络你?” “我会主动联络你的。收到定金后你就会开始工作的吧?” “真不好意思问了你那么多,”我起身打开门,“不过我认为谨慎是兔子的美德。” 索菲亚哼笑着走出门。 我静静地关上门,又往杯中倒入牵牛花酒。 会吸血的是雌蚊子,母蜘蛛吃公蜘蛛,而通常用针刺人的也是雌马蜂……啊,索菲亚兔,法国的黑珍珠,谎言的堕天使。既然你已出招,那我也不会后退半步。要是给女人区区一两个谎言耍得团团转,那也别当男人了。 这一夜,我就这么喝着酒度过,男人的酒。 2花当似樱,男如强尼。 诞生到这花花世界转眼三年(折算成人类的年龄大概是三十岁吧)的拥有一身紧致灰色毛皮的从鼻孔到屁眼都如假包换是只兔子的本大爷在此。 是谁造就了我?是科维洛阁下——那个令兔子战栗的人类——用他的背影教会了我什么是真正的男人。当管理账务的吉米偷偷贪污金钱的时候,他让我体会到失去同伴是多么痛苦。 科维洛阁下和吉米·萨佐早在裁缝店时代就已相识。当时,年轻的凯塔诺·科维洛刚从区区一跑腿的升格为黑手党正式成员,并且和从小玩到大的吉米联手在裁缝店里开起了地下赌场。跑马、赛狗、斗鸡、篮球、拳击……只要是有胜负的比赛,他们就能开局抽成。“真是美好的时代呀。”阁下对我说道,“一切都像崭新的早晨一般闪闪发光。身为老幺的吉米虽然有四个哥哥三个姐姐,但他和我之间的关系,却早已超过了手足。” 而这个亲如家人的吉米却背叛了阁下。那一晚,哈利肯·罗尼击败路易·罗贝斯获得重量级比赛的冠军。因为承办庆祝盛宴的是科维洛家族,所以我也一同参加了宴会。哈利肯是个乐天派,他的右眼上方有一道“斗牛犬”布鲁诺所留下的伤痕。 宴会后,只剩阁下与吉米二人结伴而归。“我说吉米,你知道为什么我这个不是西西里亚出身的人可以成为黑手党正式成员吗(注:黑手党家族的正式成员必须是西西里亚人。)?”阁下打破了沉默,“你还记得吱吱与猴子那对本迪尼兄弟吗?某一天,前任老大对我说:‘凯塔诺,我没法当那两个人的父亲。’就这么一句话,我就在当天把那两个人一起干掉了。之后我就进了监狱,而前任老大则代替我照顾我的老妈还有弟弟们。”吉米只是一个劲地流泪。阁下继续说道:“就是这样,吉米,黑手党就是这样的生存方式。只要能决心跟随所信赖的男人哪怕是下地狱,”他顿了顿,摸了摸我的头,“就算是这只兔子强尼,也能成为黑手党。” 吉米哇哇大哭,阁下拥抱着吉米,吻了吻他的双颊,便一枪打得他脑袋开花,没让部下动手,一切亲力亲为。之后当阁下一人独处时,他把我放在膝上,一边抚摸着我的身躯一边潸然泪下。这种时候,阁下什么都没有说,对同伴也是,对我也是。伴随他的,只有烈酒、雪茄的烟雾,以及悲伤的意大利民谣。对于男人来说,这些已经足够。 连对待女人的方式,我都是从他身上学来的。 虽然阁下从不在女人身上吝啬金钱和赞美之词,但却深谙何时该强势。卡米拉·梅那家伙就是不知天高地厚。区区一伴舞的,却坚信阁下对她的舞姿着迷。平时总以艺术家自居,满脑子只想着怎么搜刮阁下的金钱。 阁下在后台痛扁卡米拉并且将她的舞裙撕烂的时候,我也在场。因为那骚货在舞台上对着台下的年轻客人暗送秋波。阁下把卡米拉压倒在化妆台上,把他粗大的那话儿狠狠地插入。化妆品啊,假发啊,散落一地。每摆动一下腰,阁下的拳头就狠狠地砸在卡米拉的脸颊上。由于戴着“Wise Guy”(注:暗喻“自以为聪明的人”)——这是他晋升为黑手党组织的干部时,前任老大送给他的戒指——没几下便揍得卡米拉满脸是血。 真是痛快!见我兴奋得四脚乱蹬,阁下对我眨了眨眼,仿佛在说: 女人是不能宠的,强尼,这个世界上值得珍惜的女人只有一个,男人只要守护好她就可以了。实际上那一夜,阁下宠幸着他的妻子伊莎贝拉直到她沉沉睡去。啊,阁下!凯塔诺·科维洛!你不在以后,我真的很寂寞。而乔治·曼西尼,混蛋,若非我是只兔子,你这家伙早已经躺棺材去了! 阁下丧命于幸运小子波比之手的那一天,我像是屁股着火似的在房间里到处砰砰乱跳,差点把腿折腾到复杂性骨折。因为无法制止的惊惧,我几乎就要窒息。还有好几次被阁下的得力助手——有着“侠客”之称的托尼·维洛佐的尸体绊倒而导致头撞到墙。“侠客”托尼的绅士帽上满是疮痍,而他的头上也有着相同数量的弹孔。参谋朗多·钦可缇,“陶笛”索尼,奇洛·费利奥尼……大家都被杀了。 人类并不指望兔子的忠诚,也无须它的服从,至于它的战斗力那更是个笑话。如果想要这些,那还不如去养条大型犬。所谓兔子的哲学,一言概之便是“胡萝卜不说话”,只是这样。也就是说,兔子只要听到奇怪的声音便会一溜烟地逃之夭夭。所以我——强尼兔——也夹着尾巴逃跑了。 世界轰然崩塌。 软绵绵的床、准时呈上的食物、阁下那抚摸我身体的大大的手、全体干部围坐着的餐桌、男人们的笑声、我的耳朵护理、皮毛护理……一切的一切都化为昨日梦境。 第一次在没有屋檐的地方等待天明,我感到万分恐惧。被猫咪们调戏玩弄,还差点丧生于野狗之口。若非沟鼠救命,强尼兔的故事便从此落幕。虽说宠物沦落街头一般都会过得万分凄惨,但不管怎么说我的运气还算不错。 逃进下水道的我和老鼠们一起生活了一阵子。他们亲切、爽朗,永远都有腐烂的蔬菜。由于兔子不吃肉,也因此避免了不必要的争端。 我慢慢地开始掌握野外生存所必需的本领。如何用鼻子分辨有毒的食饵、如何用耳朵分辨危险的声音、如何在面对大家伙时控制好距离。要想生存,最重要的是什么?第一是运气,第二还是运气,没有第三和第四,第五则是不要舔毛。尤其作为曾经的宠物兔,特别在意身上的毛是否弄脏。然而,舔毛就意味着多少得吞下自己的毛。这样一来,吞下去的毛便会在胃里沉积,兔子也就渐渐地没有食欲。然后,当兔子注意到这一点时,大概已经和天使们一起飞翔在空中了。我就曾经碰到过一次,若非独眼的波波鼠给我吃下淤泥一般的蔬菜使我吐出毛球,我大概已经成佛了。 爪子越来越长也是个麻烦。稍微偷懒不磨爪子,就会咔嗒一声折断。我还曾被自己的爪子抓伤过。在阁下家的时候,我最讨厌剪爪子,如今我才彻骨地感受到主人的恩惠。 话说回来,我的确是受到了独眼波波鼠相当的照顾,除了老鼠哲学——“可咬之物皆能入口”以外,我还听说了不少有关人类的可怕故事。即使如此,我仍会想着为人类辩护。科维洛阁下他们虽然杀人,对待动物却十分温柔。我还想起“侠客”托尼一边修整手枪,一边给小鸟喂面包屑。 但是某一天,我却亲眼见证了波波鼠所言。当时,在附近有一群以加斯顿为首的猫咪组织。他们是把杀鼠当作无上乐事的右翼分子。波波鼠的左眼就是在加斯顿的耍弄下被挖下的。 那一天,我和波波鼠被腐烂的卷心菜所诱一路来到下水道的排水口。在那里,有三个人类少年,看起来大约都是十二岁左右。其中一人正把手上的大麻袋放到干涸的河床上。麻袋口被扎起,扭动着,从中传来喵喵的叫声。另一个少年慢慢地执起棒球棒挥向麻袋,于是我听到了前所未闻的凄厉惨叫。是什么时候来着?“陶笛”索尼割下了奇洛·费利奥尼的耳朵,当时奇洛的叫声听起来不过像是摇篮曲。少年们哈哈大笑,似乎感到意犹未尽,另一个少年拾起一大片水泥块,朝着麻袋还在扭动的地方砸去。少年们就这么拿着棒球棒和水泥块,一边口中叨念着“还能动!?还能动!?”一边不停地砸着麻袋。直到惨叫渐渐消停,他们仍不罢手。最后,他们点上烟,骑着自行车扬长而去。 我和波波鼠朝麻袋的方向走去。大概是闻到了血腥味,不知什么时候,其他的老鼠们也聚集到了一起。波波鼠咬开麻袋,却看见加斯顿等猫咪已经变得血肉模糊。 “啧啧,”波波鼠搓着双手望向我,“今天有好吃的了。” 这时,我才第一次注意到他身上散发着的宛如烂泡菜的臭味。我明白了,如果有一天我命丧黄泉,这些老鼠会毫不犹豫地把我强尼兔送进自己的胃袋。 看着那群围着加斯顿等尸体的黑影,我转过身迈步离开。这一次,我要用自己的腿,好好地踏上这片土地。 于是,我来到了仙客来大街。 在人类的耳朵里,这听起来或许很美。当天气转冷,道路两旁到处都盛开着红色或粉红色的仙客来,的确可谓美不胜收。 但对我们兔子而言,却绝对不可或忘仙客来是毒药。什么美不美的,根本不会有人想住在这种鬼地方。只要踏进这条大街一步,就无法保证是否还能平安回来。看看四周,到处都充斥着堕落、贫困,以及绝望。中了仙客来毒的男人们终日无所事事地到处找碴,女人们也红着眼彼此找麻烦,连小孩子之间都有着他们自己的纠葛。在弄堂的深处,聚众掷骰子,打架闹事,小偷横行,这正适合我这种见不得人的家伙。只要两分钟,就能走到地狱。除了这里,就只有波波鼠他们的下水道了。 还有乔治·曼西尼。 我祈祷着来世为人。再不当兔,也不做鼠。曼西尼,你一定要活到那一天!3太阳下山就出门吧。 我决定先去罗伊的店里逛逛。它位居仙客来大街的一畔,是离地狱最近的酒吧。 才进入昏暗的店里,我的鼻子便不由自主地抽动。空气中漂浮着小便的气味。很好,没有异常。我和几个熟识的醉客打了招呼,便在柜台的正中找到了一个空位。 “哟,强尼。”罗伊兔走了过来,“还是要牵牛花酒?” “是啊,男人的酒。”我点起烟——用枇杷树叶制成的兔用烟草。“你好吗?罗伊。” “只要不绝望,健康也好垂死也罢,日子总能过下去。”罗伊晃着脑袋在我的面前摆上玻璃酒杯,倒满了牵牛花酒,“你听说了吗?” “什么?” “又死了五只。” “真的?” “今天到处都在说这个。还有人看到再会之树发出银白色的光。” “这是第三次了吧。” “第一次是七只,然后是十二只。” “混账,大概又是人类干了什么傻事。” “还总是要我们给他们擦屁股。”罗伊叹了口气,“我说强尼,其实你是知道的吧。” 我喝着酒,等着罗伊说下去。 “你对人类的事情不是无所不知吗?据说连人类的语言你都懂。那个什么再会之树,到底是什么玩意?” “你知道什么是电吗?” “就是人类照亮大街的火球吧?” “人类是害怕黑暗的生物。但如果是昏暗的灯光,反而会使他们更加不安。你明白吧?” “是啊,因为会被老鹰呀狐狸看到嘛。” “正是如此,罗伊,所以人们要让大街亮得连老鹰和狐狸都不敢靠近——用百万个火球。而我们所称为再会之树的高烟囱,就是用来制造火球的装置。” “但是,为什么兔子会因此而死?” “科维洛阁下曾经说过,在某个遥远的国家,因为那根烟囱的倒下导致了一切生物的死亡。是叫切尔诺贝利吧。总之河水腐臭、草地枯败、土地贫瘠,连那里的风都是有毒的(注1)。”(注1:1986年4月26日,位于乌克兰北部的切尔诺贝利核电站发生严重泄漏以及爆炸事故,这是有史以来最严重的核事故,由于风向的关系,约有60%的放射性物质落在了白俄罗斯土地上。) “喂喂,如果是真的话那我们还在这里干啥?”罗伊的脚咚咚乱蹬,“快点离开这鬼地方吧。” “冷静点,罗伊。”我喝了口酒,又吸了口烟,“在这个地球上不管在哪儿都是密密麻麻的人类。如果地球有屁眼,连那里都会有人类居住。” 这时,忽然有人从旁插话。 “你好像很了解人类嘛。” 我瞥了眼醉倒在旁边椅子上的家伙。 “住口,阿尔。”罗伊责备道,“他是强尼,我的朋友。” “我说罗伊。”那醉汉说,“我正在和这家伙说话呢。” “所以我叫你住口啦,阿尔……” 我用手势示意罗伊兔停下,对那醉汉说道:“你似乎很讨厌人类嘛。” “似乎很讨厌?你说似乎很讨厌?”他边说着,边把前脚咚的一声搁到柜台上,“看我这个,你还说得出我‘似乎很讨厌’的话吗?” 醉汉的右前足从脚踝上方被齐齐切断。 “是人类干的?” “据说兔子的脚能带来幸运哦……你听过这么愚蠢的事吗?人类变成富翁也好死在臭水沟里也好,跟我的脚有半毛钱关系吗!?” “太不幸了。”我指了指醉汉的酒杯说,“罗伊,也给他一杯。” “只要能够杀死哪怕一个人类,我可以连我孙子的灵魂都卖给恶魔!”醉汉像是要把我生吞活剥似的把我点给他的牵牛花酒一饮而尽,“你喜欢人类的,是吧!一定是这样的,你这家伙喜欢人类!”“坏人到处都有。”我慢条斯理地啜了口酒,“是你运气不好。” “你对兔子到底是怎么想的?” “和人类一样呗,有好有坏。” “像你这种家伙一定想着转世为人吧。” “兔子太渺小了。” “你这只卑鄙的兔子!” “人类也好,兔子也好,”我说,“真正的男子汉屈指可数,其他人都不过是胆小鬼。” 醉汉瞪着面前的空酒杯,又瞪着自己残缺的前脚,然后大声地叫嚷起来。 “喂喂,大家看过来!这里有个家伙想转世为人呢!这个基佬想被人类的男人搞呢!” 酒吧里的全员一齐发出怒吼,还拼命地用脚咚咚地跺着地板。 “不配当兔子!”不知道谁说了一句,立刻就有人接嘴:“我的老爹就是被人类养的狗咬死的!” “啊啊,如果我是男人的话,”在柜台一端的女人尖声嚷道,“绝对不会放过这种家伙!有哪个男人来把这家伙踹到马路对面去!?是男人就出来!” 我跳下椅子,在一片怒号声中走到那个女人身边。那个女人一身痴肥,毛色粗劣,眼里还沾着眼屎,她正龇牙咧嘴地对我大声责骂。 “你想打女人?你敢动手就试试吧!像你这种人,也只敢打女人!” 我一拳揍到她的鼻子上,她从椅子上滚落。 店里突然一片寂静。 我绕到女人身后,一把抬起她的屁股,将早已勃起的那话儿狠狠地插入她糜烂的下体。 “来吧,有什么不满的就放马过来。”我一边摆动着腰身拍打着女人的屁股,一边一个一个地瞪着店里所有的男人,“我强尼兔奉陪到底。” 谁都没有上前。大家或者喝起自己的酒,或者在思考着什么,或者用后腿咯吱咯吱地挠着自己的背。连那个醉汉阿尔,也将视线落在不知名的远方。 兔子什么的最讨厌了。 这些家伙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死亡。就算是那些葬身于再会之树的兄弟们,大概也没有搞清楚自己已经死了。所以,他们视死亡如上帝般敬畏。哼,我强尼兔可跟他们不同。就像我藐视人类还有兔子一样,我同样藐视死亡。在死亡来临之前,我自己先行一步。 “啊啊,我可是男人!” 我在她那生过五六百只兔子的阴道里射精后,便穿过桌子之间的空隙走到店外。正点上烟,罗伊从身后追了上来。 “喂,强尼,刚才你也太过分了。” “我知道的,罗伊。” “我说,或许你说的并没有错,但是每个人的想法都是不同的。我是无所谓你喜欢人类的,但是,有些话可以说,有些话却不能说。” “我谁也不喜欢。” 罗伊没有接话。 “你知道兔子最缺什么吗?罗伊。” “说。” “我也不知道。” “……” “或许,大概就是人类所说的‘爱’吧。” “爱?” “就我所见,人类的喜悦、悲伤、憎恶,归根结底都是因为爱。” “要说喜悦悲伤憎恶,我们也有啊。” “并不是这样。我们的感情归根结底,罗伊,只不过是因为没兴趣啦、吃饱了或是饿了。”我吸了口烟,“刚才你也看到了,根本就没人想上来揍我,他们根本就不懂必须这么做的意义。一群胆小鬼。” “胆小有什么错了?胆小不也是为了生存嘛。” “这世上有比生存更重要的事。” “这你就错了,强尼。生存是最重要的,一切都是为了生存。像人类那样自相残杀,这其中的意义我们永远都没必要去懂。” “或许,就跟你说的一样。”我耸耸肩,“我只是想了解什么是‘爱’,如此而已。”“但我们是兔子!” “没错,我想一定是我疯了。” “我并不讨厌你这点。”罗伊说,“不过,你暂时别来我店里了。” “我在找一个男人,罗伊。”我拿出特里的毛,“他名叫特伦斯,似乎和兔之复活教会有关系。” 罗伊哼哼地闻了闻毛,摇摇头:“有什么消息我会联络你的。” “麻烦你了。” “刚才你实在太过分了,强尼,太过分了。” 说完,罗伊回到了店里。 我吸了口烟,仰望没有月亮的夜空。 新月。 月光照亮黑暗,也将兄弟们置身于危险之中。人类可以怀着柔美的心情欣赏皎洁明月,兔子却丧命于猫头鹰的爪下。爱,就是左手拿枪,右手意大利民谣。 “我主慈爱。人若忘记爱,万事休矣。” 科维洛阁下虽然每星期都会去教堂,却从没带我去过。当阁下与“侠客”托尼走进教堂,凯迪拉克里总是只剩下我和司机阿伦·杰克逊两个。 就像黑兔子一样,阿伦是个黑人,他打心底里讨厌我。不过要说起讨厌,阿伦这家伙对阁下也好托尼也好还有意大利民谣也好,都是一视同仁地讨厌。每当他与我单独相处,他总是会耍点阁下不会发现的恶作剧来作弄我。比如逼我吃蘸了芥末酱的三明治,或者抓着我的耳朵甩来甩去,还有放震耳欲聋的饶舌音乐,以及一边戳着我一边说:“总有一天我要吃掉你。” 当然,我也不会就这么逆来顺受。我强尼兔可不是什么软脚虾,所谓一报还一报——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再怎么说我也是黑手党。所以我咬他,用后腿踹他,甚至趁阿伦走开的时候在这家伙的咖啡里拉屎,圆溜溜的大便哦。阿伦那家伙喝下那杯咖啡,以一种奇怪的表情仔细地辨别个中滋味后,便跑到车外大声作呕。 言归正传,阁下曾经告诉过我不能带我进教堂的理由:“听着,强尼,基督教是很迷信的。他们说你是淫乱的象征,这怎么能忍!你可是我堂堂凯塔诺·科维洛的得力右手啊。” 所以,我决定去看看兔之复活教会。这是个好机会,索性借此和上帝正面交会也不错。以阁下给我的印象来看,那个叫耶稣的家伙似乎对爱的真谛了解得十分透彻。因为每次阁下从教堂出来的神情,都跟让他妻子欲仙欲死后一样愉悦。 但话说回来,这还真是讽刺啊。这些兔子们竟然向排斥兔子的人类宗教寻求救赎。 当我漫步在被新月照亮的夜路上,冷不防被人从身后抱住,随之一个温热的东西紧紧地贴上了我的屁股。 “插你!干你!操死你!” 是“冲天炮”艾迪。他正用他那话儿磨蹭着我的菊花。 “靠,你给我放开,混蛋。”我用后腿猛踹他的下腹,一把挣开了他的身体,“你这傻逼艾迪!再敢碰我屁眼我就把你鸡巴拧成麻花。” “不、不好意思,强尼。”艾迪捂着自己的下身缩成一团,“你的屁眼实在是太动人了……我、我……” “再说我杀了你。” “对不起!” “嘘!” 艾迪忙用两手捂住嘴。 远处传来了猫头鹰的啼声,我们忙躲进樟树洞里。竖着耳朵听了半晌,却似乎什么都没有发生。 “对不起,强尼。”艾迪轻声说,“我以后不再这么干了。” “别说了,艾迪。刚才我也对你太凶了,不好意思。” “之前跟你提过的问题,你有考虑过吗?” “那个啊,嗯,我说……你还没上吗?艾迪。” “我想知道理由啊。”艾迪烦躁地用脚咚咚跺地,“那群淫兔一年到头都在发骚,为什么偏偏不让我干?”“没眼光吧。” “不是的!连走路蹒跚的老太婆看见我靠近都像个黄花大闺女似的逃开。” “我说艾迪,你相貌堂堂、举止温和,说实话,我实在想不通为什么她们偏偏不让你上。” 我不由自主地说了真话,艾迪立刻哇哇大哭。 “不过呢,这世界就是这样的,有很多东西是没有理由的。”我用手按住他的肩膀,“不要哭,艾迪。你知道我在人类的地盘生活了很长时间的吧?” 艾迪一边抽着鼻涕一边点头。 “人类里有很多家伙跟你一样,明明没什么缺点,女人却就是不正眼看他一眼。而我的伙伴科维洛阁下就是这种人的朋友,他开了好几家店,在店里,只要这些人肯付钱,想上几个女人都可以。” “真的?人类搞女人要付钱?” “是啊,对人类来说干女人可辛苦着呢。哪像我们想干的时候立刻就能……哦不,是像那些淫兔娘们谁都能上……不不,我不是那个意思……” “为什么……”艾迪又开始嘤嘤抽泣,“为什么只有我不行……” “我想说的是,艾迪,因此对人类来说,性交具有特别的意义。当一样东西唾手可得的时候,它所具有的意义便会被忽视。性交也是这样。其实这明明是件十分重要的事,对我们来说却连个屁都不是。换个角度想,你其实是很幸运的。所谓的爱可是从贫乏中诞生的哦。” “爱?那是啥?” “是一种幸福的心情。” “不要说什么幸福的心情。老子我要的只是一个小小的、可爱的女人的屁股。” 我给艾迪闻了闻特里兔的毛,还是没有半点收获。艾迪的鼻子只闻得到小小的、可爱的女人的屁股。 于是我匆匆忙忙地前往教堂。 “上帝是没有形体的!我可以断言!上帝!是!没有形体的!” 牧师兔每挥次手,底下坐着的教众便齐声高呼:“正是如此。” “我见过人类的上帝!人类的上帝有着人类的形态!” 黑色的兔子弹奏着管风琴。 “人类认为上帝会跟他们长得一样!如果是这样,就请拿出证明来!” “正是如此!” “犹太教时代的上帝以绝对高度支配万物。上帝和世间万物都不一样。一直到基督教出现后才把上帝的形态具体化。而那就是人类的形态!然后,出现了一个叫黑格尔的男人。黑格尔认为上帝通过人类来实现自我,这个疯子甚至认为当历史走到终点,人类就将成为上帝!”大汗淋漓的牧师兔顿了顿,扫视着听众席,“接着是费尔巴哈!” 信徒们咚咚地用脚跺着地板。 “岂有此理的是,这个叫费尔巴哈的疯子居然认为人类自身就是全知全能的上帝,所谓的上帝无非是将人类的伟大之处从外部投影所得!”牧师兔声嘶力竭,“难怪人类随心所欲地破坏着地球!难怪人类随心所欲地杀害我们的兄弟姐妹!” 我坐在最后一排的位子上。即使坐在最后一排,也能感受到牧师兔的逼人气势。 “但是,上帝和谁都不像!”他挨个指着信徒们,“你!你!你!还有你!从来!就没有!什么上帝!长得像那些随意杀害了你们的爸爸、妈妈、兄弟、姐妹的人类!” “正是如此!” “1……2……3!”伴随着牧师兔的指示,黑兔子当当地奏响管风琴,“我所说的,兔之复活!耶!即将来临!” “哈利路亚!” 祭坛后方待命的圣诗班开始咏唱,信徒们齐齐站起。 牧师兔开始大声朗诵,如魔鬼一般喃喃着赞美上帝的话语。愤怒的管风琴声,几欲掀翻屋顶的圣诗班的合唱,以及全体又唱又跳的兄弟姐妹们。每一个都像是被什么附身般恍惚,却又是那么满足。照这情形来看,离兔子们了解爱的时日也不远了。 我走出门抽起烟,等一切都安静下来,我去拜访了牧师兔。 吹拂原野的风中带着一丝鼠尾草的清香。 兔子兄弟们络绎不绝地从教堂出来,仿佛沉默般渐渐地消失在苍白的夜色中。我估摸着信徒们的寒暄差不多告一段落,便上前对牧师兔搭讪。 “啊,实在是获益良多的讲演啊。” “愿上帝也保佑你。”牧师兔温和地对我点头。看来上帝的疯客游击团已经打烊,“你是今晚第一次来吗?” “是的。”我们握手,“有关黑格尔那家伙的内容很有趣。没想到除了博士兔以外,竟然还有兔子对人类如此了解。你知道的吧,梧桐林那里的博士兔。” “我可是被人类抚养大的哦。虽然不能像博士兔那样可以读懂他们的文字,不过讲话还是听得懂的。”牧师兔微笑道,“抚养我的那一位是在大学里教授神学的,真是一个很好的人。可惜的是,他已经去世了。” “难怪……”我说,“其实我也是被人类养大的。” “哦哦,是这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