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送送就是。”我对永泽说。 “对不起。”他道了声歉,但脑袋里却似乎已开始思考全然不同的事。 “去哪里?回惠比寺?”我问初美,因为她的公寓在那里。 初美摇摇头。 “那么,找地方喝一杯?” “嗯。”她点头道。 “涩谷。”我告诉司机。 初美拱手闭目,倚在车座的角落里。随着车身的晃动,小小的金耳环不时闪闪烁烁。她那深蓝色的连衣裙,简直就像按照车座角落那片黑暗做成的一样。涂着淡淡颜色的形状娇美的嘴唇不时地陡然一动,仿佛一个人欲言又止。目睹她这副风度情态,我似乎明白了永泽所以选择她作为特别对象的缘由。比初美漂亮的女子不知会有多少,永泽不知会搞到手多少那样的女子。但初美这位女性身上却有一种强烈打动人心的力量,而那绝非足以撼倒对方的巨大力量。她所发出的不过是微不足道的力,然而却能引起对方心灵的共振。车到涩谷之前,我一直注视着她,一直在思索她在我心中激起的这种感情震颤究竟是什么东西,但直到最后也未能明了。 当我恍然领悟到其为何物的时候,已是十二三年以后的事了。那时,我为采访一位画家来到新墨西哥州的圣菲城。傍晚,我走进附近一家意大利烧饼店,一边喝啤酒嚼意式烧饼,一边眺望美丽的夕阳。天地间的一切全都红通通一片。我的手、碟子、桌子,凡是目力所及的东西,无不被染成了红色,而且红得非常鲜艳,严然被特殊的果汁从上方直淋下来。就在这种气势夺人的暮色当中,我猛然想起了初美,并且这时才领悟她给我带来的心灵震颤究竟是什么东西--它类似一种少年时代的憧憬,一种从来不曾实现而且永远不可能实现的憧憬。这种直欲燃烧般的天真烂漫的憧憬,我在很早以前就已遗忘在什么地方了,甚至在很长时间里我连它曾在我心中存在过都未曾记起。而初美所摇撼的恰恰就是我身上长眠未醒的“我自身的一部分”。当我恍然大悟时,一时悲枪之极,几欲涕零。她的确、的的确确是位特殊的女性,无论如何都应该有人向她伸出援助之手。 然而,无论永泽还是我都未能使她幸免。当初美她--如同我的许多熟人那样--来到人生的某一阶梯的时候,就像突然想起似的自行中断了生命。她在永泽去德国两年后和一个男子结了婚,又过了两年便用剃刀割断了手腕动脉。 向我告知她的死的自然是永泽。他从波恩给我写来信,信上说:“由于初美的死,某种东西消失了,这委实是令人不胜悲哀和难过的事,甚至对我来说。”我把这封信撕得粉碎,此后再未给他写过信。 ※ 我们走进小酒吧,各自喝了几杯。我也罢初美也罢几乎都没开口。两人就像处于倦怠期的夫妻,默默对饮,嚼着花生米。这工夫,店里人多起来,我们便准备离开,出去稍事散步。初美说要自己付款,我说是我邀的,抢先付了。 出到外边,晚间的空气有些彻骨生寒。初美披上一件灰色羊毛衫,仍旧一声不响地在我身旁走着。也没有什么目的地,我只是双手插进裤袋,在这夜晚的街头缓缓移动脚步。我不由想道:这简直同直子并行时一模一样。 “渡边君,知道这一带可有打桌球的地方?”初美突如其来地说。 “桌球?”我吃了一惊,“你会打桌球?” “嗯,还相当不错哩。你怎么样?” “四个球的,打是能打,就是打不大好。” “那就去吧。” 我们在附近找到一间桌球室,走了进去。这是一家位于胡同尽头的小店。初美一身漂亮的连衣裙,我则是海军蓝运动衫和便式领带--我俩的这副打扮在桌球室里极为显眼,初美却不甚在意,挑了支球杆,握住中间“嚓嚓”触了几下杆头。随即从挎包里取出发卡,别在额旁,以免头发影响击球。 我们玩了两回四个球的。初美果然如同她自己说的,球技相当娴熟。我因为缠着厚厚的绷带,击球总有些不够灵便,结果两回都她赢了。 “打得不错嘛!”我甘拜下风。 “人不可貌相,是吧?”初美一边认真测量球的位置,一边嫣然笑道。 “到底在哪里练出来的?” “我爷爷从前专门喜欢玩这个,自家就有球台。小时候每次去那里,都和哥哥两人捅来捅去。稍大一些后,爷爷就教给正规的击球方法。是个好人呐,又时髦又潇洒,已经死了。他最得意的,就是说自己过去在纽约见过迪亚娜·达宾。” 她接连赢了三回,第四回输了。我好不容易捞回一回,随后便打了几个乖球。 “都怪绷带。”初美安慰道。 “好久没打的关系,两年零五个月没打了。” “怎么记得那么清楚?” “一个朋友就是和我打桌球那天夜里死的,所以记得很确切。” “那以后就不再打了?” “不,倒也不全是为这个,”我沉吟一下答道,“只是不知为什么,从那以后就失去了打桌球的机会--就这么回事。” “朋友怎么死的?” “交通事故。” 她又击了几球。她察看球路时的眼神分外专注,击球时的用力也均匀无误。她把梳理得恰到好处的秀发一转挽到脑后,光亮亮地闪出金耳环,一双船形鞋准确地站定位置,修长的纤纤玉指按住球台毡垫,而后将球一击而出--看到她这副神情举止,令人觉得在这不无脏污之感的桌球室里,推独她所在的位置俨然成了华贵的社交场所的一角。和她单独在一起还是初次,但对我来说实在是难得的可贵的享受。只消和她在一起,我就恍极觉得自己的人生被拽上了更高一级阶梯。三局结束的时候--当然她是三连胜--我手上的伤口开始隐隐作痛,我们便到此为止。 “原谅我,本不该拉你打什么桌球。”初美十分歉然。 “没关系,不是大不了的伤,再说又开心得好。” 临走时,一位桌球室主人模样的瘦瘦的中年妇女对初美说:“小姐,训练有素啊!”初美妩媚地一笑,道了声“谢谢”,随即付了账。 “痛?”出门后初美问道。 “不怎么痛的。”我说。 “伤口裂开了吧?” “不要紧。或许。” “肯定的。到我那儿去,看看伤口,给你换条绷带。”初美说,“我那里绷带和消毒药都是现成的。不远就是。” 我说不怕,用不着那么担心。但她坚持说一定要看看伤口裂开没有。 “或者说讨厌和我在一起?恨不得马上返回自己宿舍不成?”初美用开玩笑的口吻说道。 “哪里。” “那就别客气,去一趟就是。走路很快就到。” 从涩谷到惠比寺初美住的公寓,走路花了15分钟。公寓虽说不上豪华,但也相当气派,既有小型楼厅,又有电梯。一进门那个房间有张餐桌,初美叫我在桌旁坐下,去隔壁换衣服。出来时,身穿一件有“普林斯顿大学城”字样的带风帽的上衣和一条棉布裤,金耳环也不见了。不知她从哪里拿出一个急救箱,放在桌上,解开绷带,确认伤口并未裂开后,大致消了消毒,用新绷带重新缠好。这一切做得非常利落。 “你怎么无论什么事都做得这么漂亮呢?”我问。 “以前在志愿服务队里做过,学过hushi工作,就记住了。”初美说。 缠完绷带,她从冰箱里取出两罐啤酒,她喝了半罐,我喝了一罐半。接着,初美拿出俱乐部里低年级女生们的照片让我看,果真有几个满可爱。 “要是想交女朋友,随时到我这儿来,我马上介绍。” “遵命。” “不过渡边君,在你眼里我怕像个老媒婆吧?乖乖告诉我。” “有点儿。”我笑着老实回答。初美也笑了,她是个脸上非常适合挂笑容的人。 “渡边君,你是怎么看的,我和永泽的关系?” “怎么看?指什么?” “我该怎么办呢,往后?” “我说什么都为时已晚吧。”我边喝冰凉冰凉的啤酒边说。 “可以的,尽管说,怎么想怎么说。” “假如我是你,就和他各奔东西,找一个稍为头脑地道的人去幸福地生活。无论怎么善意地看,和那个人相处都不能有幸福可言。自己幸福也罢,使别人幸福也罢,他并不把这个放在心上。和他在一起,神经非出问题不可。依我看,你和他交往3年之久已经是一种奇迹。诚然,我也不是不喜欢他,他这人风趣,长处很多,本事大,又坚强,我这样的角色根本望尘莫及。问题是,他考虑事物的方式和生活态度不够地道。同他交谈起来,时常觉得自己总在同一地方来回兜圈子。他以同一程序不断勇往直前,而自己却总是原地徘徊,并且空虚得很。一句话,就是人生观本身不同。我说的你明白吗?” “一清二楚。”说罢,初美又从冰箱里拿出一罐啤酒。 “再说,他进了外务省,在国内进修一年,之后就要出国吧?你怎么办?一直等待下去?那个人,根本就没心思同谁结婚。” “这我也清楚。” “那好,我再没有任何该说的了。” “唔。” 我往杯里倒进啤酒,慢慢喝着。 “刚才同你打桌球时我突然产生一个念头。”我说,“就是,我无兄无弟,从小到大都是一个人,因此从未感到过寂寞或希望有兄弟姐妹,一个人心满意足。但刚才同你打桌球的时候,我猛然想到如果有你这样一位姐姐该有多好--一位又时髦又高雅、适合穿深蓝色连衣裙和戴金耳环、会打桌球的姐姐。” 初美满脸欣喜的笑容,看着我说:“至少这一年来我所听到的各种唱白里,你刚才这句最让我高兴,真的。” “所以,作为我也但愿你获得幸福。”我脸上有点发热地说,“不过也真是不可思议,你看起来同任何人都能处得快乐,为什么偏偏看上永泽那样的人了呢?” “大概是命中注定吧,我自己也不知所以然。要是让永泽来说,恐怕就成了我的责任,与他毫不相干。” “想必。”我表示赞同。 “可是渡边君,我并不是脑袋好使的女人,总的说来,有些迂腐和古板。什么人生观啦责任啦,怎么都无所谓。结了婚,每晚给心上人抱在怀里,生儿育女,就足够了,别无他求。我所追求的只是这个。” “他所追求的却截然不同。” “但人是会变的,对不?” “你是说,到社会上几经风雨,几遭挫折,然后成熟起来?……” “嗯。加上长时间同我天南地北,说不定对我的感情也因而发生变化,是吧?” “那是就普通人而言。”我说,“若是普通人,或许会那样。但那个人另当别论。那人的意志比我们想象的还要坚强,而且每天每日都在不断加强,越是遭受打击越是自强不息。他甚至宁肯生吞蛞蝓也不在人前认输。对这样的人你还能指望什么呢?” “不过渡边君,现在的我惟有等待而已。”初美在桌面上支颐说道。 “喜欢永泽喜欢到那个程度?” “喜欢。”她当即回答。 “也罢也罢。”我叹息一声,喝干杯底的啤酒。“能如此执着地爱上一个人,这本身恐怕就是件了不起的事。” “我不过迂腐古板罢了。”初美说,“再喝点啤酒?” “不,可以了,该回去了。又包扎又招待,谢谢了!” 我立起身,出门口穿鞋。这当儿电话铃响了,切美看看我看看电话,又看看我。我道声“晚安”,开门走出。门悄然合上时,我一闪瞥见初美正拿起听筒--那是我见到她的最后情景。 回到宿舍,已经11点半。我径直去永泽房间敲门。敲了十多下,才想起今天是星期六。星期六晚间永泽以去亲戚家为由,每周都被允许在外面过夜。 我折回自己房间,解下领带,把上衣裤子挂在衣架,换上睡衣,刷牙漱口。随即想起:得得,明天又是星期天。我觉得简直就像每隔四天就来一个星期天。再过两个星期天,我将满20岁。我歪倒在床上,望着墙上的挂历,不觉黯然神伤。 ※ 星期天上午,我仍像以往那样俯在桌前给直子与信、我写了封长信,边写边用大杯子喝咖啡,边听迈尔斯·戴维斯的唱片。窗外细雨霏霏,室内如同水旅馆似的凉意浸人。刚从衣箱里掏出的厚毛衣上还残留着樟脑气味。窗玻璃上方,一只圆鼓鼓的苍蝇附在那里纹丝不动。由于无风,日丸旗俨然元老院议员长袍的下摆,垂头丧气地裹在旗杆上一动不动。一匹有气无力的褐毛瘦狗不知从哪里跑进院子,团团围着花坛粗声大气逐个嗅着花瓣。狗为什么在雨天里非要来回嗅着花瓣气味呢?我全然捉摸不透。 我伏案疾书。每当提笔的右手开始作痛,便茫然地打量着院子里这番光景。 我首先写了在唱片店打工时把手割了一道深口,写了我同永泽、初美三人祝贺永泽通过外交官考试的情形,告诉直子那是怎样一家饭店,点的什么样的菜,还告诉她尽管菜肴非比一般,但席间气氛却有些尴尬等等。 写到同初美去桌球室时,我想起了木月,一时有些踌躇,但终归还是写了,我觉得是应该写的。 我清楚地记得那天--木月死的那天他击最后一个球的情景。那其实是个需要相当冲击力的难球,我以为他不至于一举成功。然而大概是一种巧合吧,那一击居然百分之百地准确无误,白球与红球在绿色的毡垫上悄无声息地轻轻撞合,结果成了他得的最后一分。那动人的一击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至今仍历历在目。那以后的近两年半时间里,我未曾打过桌球。 但是,在同初美打桌球的那个晚间,直到第一局打完也一点没有想起木月。对我来说,这是个不小的打击。因为,自从木月死后,我一直以为每逢打桌球必然想起他。不料直到打完第一局而在店内自动售货机买百事可乐时,都全然未能想起。至于为什么在那里才想起木月,是由于我和他常去的那家桌球室也同样有一台百事可乐自动售货机,我们常常用买可乐的钱来打赌玩。 打桌球时居然未想起木月,这使我感到似乎做了一件对不起他的事。当时我觉得自己已将他彻底忘在脑后。然而夜里返回宿舍,我开始这样想道:那以后已经过去了两年半,而他依然17岁。但这并不意味他在我的记忆中已渐趋淡薄,他的死带来的东西依然鲜明地留在我的脑海里,有的反而比当时还要鲜明。我即将满20岁,我同木月在16岁和17岁那两年里所共有的东西的某部分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无论怎样长吁短叹,都已无法挽回--我无法表达得更为确切,但我觉得对于我的感受、我想要表达的,你是会充分理解的。而且能理解此事的恐怕也只有你一个人。 我比以前任何时候都更仔细地思考你的问题。今天在下雨,下雨的周日多少使我有些惶惶然。因为下雨不能洗衣服,自然也不能熨衣服。既不能散步,又不能在天台上翻来滚去。只好坐在桌前,一边用自动反复唱机周而复始地听《温柔的蓝》,一边百无聊赖地观望院子的雨中景致。以前我已写过,星期天我是不上发条的,因此信也就写得很长很长。不再写了,这就去食堂吃午饭。再见。 挪威的森林第九章 第二天是周一,课堂上也没见到绿子。到底怎么回事呢?从最后那次打电话来,已经过去十天。本想打电话到她家里问问,但想起她说过由她联系,只好作罢。 星期四,在食堂遇到永泽。他端着食盘在我身旁坐下,道歉说这段时间做了很多抱歉的事。 “哪里的话,倒是让你破费招待。”我说,“上次庆祝你工作定下时,说奇妙也真够奇妙的了。” “一塌糊涂!”他说。 我们默默吃了一会饭。 “和初美已经和解了。”他开口道。 “噢,想必是的。” “好像对你也说了些不大入耳的话。” “怎么搞的,反省不成?身体怕是不大舒服吧?” “或许。”他轻轻点了两三下头,“对了,听说你劝初美和我分手?” “理所当然吧。” “怕也是,咳。” “那是个好人呐!”我边喝汤边说。 “知道。”永泽叹了口气,“对我有点好过头啦!” ※ 通知有电话打来的蜂鸣器响起的时候,我酣睡得如同昏死一般。当时确实达到了睡眠状态的极限,根本搞不清发生了什么事。熟睡当中,恍惚觉得头颅里灌满了水,大脑被泡得涨鼓鼓的。一看表,已是6点15分,却不知是上午还是下午,也想不起是几日星期几。望望窗外,院里的旗杆没有挂旗。于是我估计大概是晚上的6点15分。升国旗也是大有用场的。 “喂渡边君,现在有空儿?”绿子问。 “今天星期几来着?” “星期五。” “现在是晚上?” “那还用说,好个怪人。是下午……6点18分。” 到底还是傍晚,我想。对对,是躺在床上看书时一下子睡过去了。我转动脑筋:是星期五。星期五晚上不用打工。 “有空儿。你现在在哪?” “上野车站。这就去新宿,能在那等我?” 我们商定了场所和大致时间,放下电话。 到酒吧间时,绿子早已坐在餐台最尽头处自斟自饮。她穿一件男人穿的那种皱皱巴巴的白色直领外套,里面是薄薄的黄毛衣,下着蓝色牛仔裤。手腕上套着两个手镯。 “喝什么?”我问。 “(又鸟)尾酒。”绿子说。 我要了一杯掺汽水的威士忌,这时我才注意到脚下有个很大的皮包。 “旅行去了,刚回来。”她说。 “去哪儿?” “奈良、青森。” “一次去的?”我不禁愕然。 “怎么至于!我就是再发神经,也不可能一次跑这两个地方。分两次去的。去奈良和他一起,青森是我一个人。” 我呷了一口汽水威士忌,给绿子嘴上的“万宝路”点燃火:“折腾得天翻地覆吧?葬礼啦什么的。” “葬礼倒轻松得很,我们早都习已为常。只消穿上黑衣服煞有介事地往那里一坐,周围人——就是伯父和左邻右舍的人,就会一齐按部就班地把事料理妥当。有的自作主张地买来酒,有的去订寿司饭,有的好言安慰,有的哭,有的嚷,有的随意分纪念品,好玩极了,就跟出去野餐差不多。同一天接一天没完没了的那种护理相比,确实算得上野餐。姐姐也好我也好,都累得筋疲力尽,哭都哭不出来了,心里空洞洞的。根本流不出眼泪,真的。可这样一来,四周人就会暗地里说坏话,说我们姐俩心肠硬,连个泪珠都没掉。而我俩为了赌这口气,偏偏就是不掉。本来装哭也是装得出来的,但绝对不装,气死人了!大家越是指望我们哭,我们越是不给他们哭。我和姐姐在这点上倒是配合默契,尽管性格大相径庭。” 绿子把手镯弄得“格格”作响,以此叫来男侍,让他再来一杯(又鸟)尾酒和一碟开心果。 “葬礼完后,大家都回去了。我们姐俩就喝起日本酒,喝了一升半,直喝到天亮。边喝边把那些家伙逐个骂了一番:谁是傻瓜、是混蛋、是癫皮狗、是蠢猪、是伪君子、是扒手,如此骂将下去,结果心里畅快多了。” “想必。” “喝得天晕地转,然后钻到被窝里大睡特睡,睡得香极了,当中有电话打来也装做压根儿没听见,只管呼呼大睡。一觉醒来,两人叫来寿司吃了,商定先闭店一段时间,随心所欲地休整一番。两人拼死拼活忙到现在,也算是够意思了。姐姐和她那位去卿卿我我,我和他旅行,尽情大干两个晚上。”说到这里,绿子抿了抿嘴,出声地搔搔耳畔。“别见怪,口吐粗话。” “没关系。所以就去奈良了?” “嗯,奈良以前就喜欢。” “干了两个晚上?” “一次也没干。”她叹了口气,“到旅馆刚一扔下挎包,月经就来了,涨潮似的。” 我不由得笑起来。 “还笑呢,你!提前了一个星期,哭都哭不过来,真是!大概这个那个弄得太紧张了,以致月经也乱了套。他也气呼呼的。那个人,动不动就生气。可有什么办法,又不是我想来就来的。而且,我那东西一来就相当厉害,头两三天里什么都没心思做。那种时间你可不要见我。” “不见倒可以,可怎么能知道呢?”我问。 “月经一来,我就戴两三天红帽子。这回能知道吧?”绿子笑道,“我一戴上红帽子,你在路上遇见也别打招呼,赶紧逃命。” “世上的女人索性都这么做就好了。”我说,“那么在奈良干什么来着?” “无奈,只好逗鹿玩,在那一带散散步,就回来了,凄凉得很。还同他吵了一架,那以后再没见面。返回东京后,游逛了两三天,这回想一个人无拘无束地旅行一趟,就去了青森。弘前有一位朋友,在她家住了两个晚上,然后去下北和龙飞兜了一圈。好地方,好极了!我给那一带的地图写过解说词。你去过?” “没有。”我说。 “这么着,”说着,绿子吸了口(又鸟)尾酒,剥开一颗开心果。“一个人旅行的时候一直想你来着,心想要是你在身边该有多好。” “为什么?” “为什么?”绿子像盯视幻景一样看着我,“为什么?什么意思,你这是?” “就是,你为什么想起我呀?” “那还用说,因为喜欢你嘛!此外你说还能有什么?能有哪个人乐意同自己不喜欢的人在一起?” “可你有恋人,不是没有必要想我吗?”我一边慢慢品味汽水威士忌一边说。 “你是说有恋人就不能想你不成?” “不不,也不是那样的意思……” “喂,渡边君,”绿子把食指对着我,“我警告你,我心里现在乱糟糟的,乱得很,足足一个月攒下的东西全都憋在里边。你可别再说气人话!要不然我就在这里嚎啕大哭,一旦哭起来,整个晚上都收不住,这也可以!我会肆无忌惮地像野兽那样哭叫,不骗你。” 我点点头,再未开口。接着又要了一杯汽水威士忌,吃着嚼着开心果。店里充满(又鸟)尾酒搅拌器的搅拌声、酒杯相碰声、捞取机制冰块的“哗啦”声,店后又传来莎娜波恩唱古典情歌的唱片声。 “大体说来,自止血塞事件以来,我和他的关系有点剑拔弩张。”绿子说。 “止血塞事件?” “嗯。大约一个月前,我同他和他的朋友五六个人一块儿喝酒,我提起我家附近一位老婆婆,她打喷嚏一下子把止血棉塞打了出来。好笑不?” “好笑。”我笑着赞同。 “大家也觉得十分好笑。可他竟发起火来,叫我别扯下流话,还说我大煞风景。” “唔。” “人倒是好人,就是这种地方很偏激。”绿子说,“例如我一穿白色以外的内裤,他就发脾气。你说偏激不偏激?” “唔——不过这属于各有所好的问题。”我说。其实我有些诧异,那般人物居然会喜欢上绿子,这本身就不可思议。但我没说出口。 “你干什么了?” “没干什么,老样子。”随即,我想起那个约定——想着绿子行乐的事。为了不使旁边人听见,我压低嗓音讲给绿子听。 绿子满面生辉,打个响指问: “如何?顺利?” “中间总觉得难为情,半途而废。” “那怎么行。”绿子斜眼看着我说,“别有什么不好意思,最大限度地想入非非就是,我说行就行嘛!对了,下次打电话给你,我就说:啊……就那里……妙得很……不得了,我,我不行了……啊,别那样……你就一边听一边来你的。” “宿舍的电话在门旁楼厅里,大家都从那里出出进进。”我解释道,“在那地方做,保准给管理主任打个半死,毫无疑问。” “是吗?伤脑筋。” “别伤脑筋,过两天我再一个人想法试试。” “加油哟!” “嗯。” “是我没什么性感吧,我这人本身?” “不,不是那回事。”我说,“怎么说好呢,怕是立场问题吧。” “我么,背部非常敏感……” “我当心就是。” “喂,这就去看(被禁止)如何?挑个黄的。”绿子说。 我和绿子去鳗鱼店吃了鳗鱼,之后走进在新宿也数得上门庭冷落的一家(被禁止)院,连续看了三部。因为买来报纸一查,只有这里上映黄色电影。场内充斥着莫名其妙的怪味。碰巧的是我们进去时那色情场面刚好开始。讲的是当女职员的姐姐和上高中的妹妹被几个男人抓住,监禁在一个地方,百般遭受淫虐。男的威胁姐姐说要糟蹋妹妹,随即对姐姐大发兽性,如此一来二去,姐姐竟也成了性变态者,而妹妹在—一目睹眼前场面的时间里,头脑也渐渐不正常起来。电影不仅气氛离奇、光线幽暗,而且千篇一律,看到中间我就有些不耐烦起来。 “我要是里边的妹妹,神经就绝对不会出问题,而要看得更加仔细。”绿子对我说。 “很有可能。” “不过那个妹妹,作为高中生来说,你不觉得(禁止)发黑?” “有道理。” 她看得全神贯注,饿虎扑食一般。我不由暗暗感叹:若看得如此入迷,票钱可是一点没有赔本。绿子每当想起什么,都—一向我报告。 较之看电影,看绿子要有趣得多。 休息时间里,四下一片通明。我环视场内,除绿子外,好像没一个女性。邻近坐着的一个学生模样的小伙子见了绿子,赶紧远远躲开。 第二部影片较正规一些,惟其如此,比第一部还要无聊。那种(**)场面绵绵不断地持续了很久。起始绿子还看得津津有味,后来到底显得扫兴起来,提议出去。于是两人欠身离座,到外面深深吸了口气。新宿街头的空气竟然如此沁人心脾,这在我还是第一次感觉到。 “有趣有趣。”绿子说,“下回再看一次。” “看多少次演的都是同一ma事。”我说。 “那有什么办法,我们干的也始终是同一ma事嘛!” 经她这么一说,也的确如此。 我们又走进一家酒吧喝酒。我喝威士忌,绿于喝了三四杯品不出成分的混合饮料。出了店,绿子说想爬树。 “这一带根本就没树。再说你喝得晕头晕脑的,哪里爬得上去。”我说。 “你这个人,总是用一大串说教来捉弄人。我是想醉才喝醉的,醉了又有什么,再醉爬棵树也没问题,哼!找一棵很高很高的大树爬上去,像知了那样从最顶端往人们头上撒尿。” “我说,你怕想上厕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