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上述这些情况,再加上天快黑了,我们便不得不匆匆离开。不然的话,依星期五的意思,我们一定会把那巨熊的皮剥下来,那是很值钱的。可是,我们还要赶九英里的路,向导也一直催我们快走,我们只好丢开那只熊,继续往前赶路。 地上仍有积雪,不过没有山里那么深,因而走起来也不那么危险了。后来,我们听说,那些凶猛的野兽由于饿急了,都从山上下来跑到树林和平原上来寻找食物。它们袭击村庄和居民,咬死许多羊和马,甚至还伤了一些人。 向导对我们说,我们还要经过一个危险的地方。如果这一带还有狼的话,我们一定会在那里碰到。那地方是一片小小的平川地,四周都是树林。要想穿过树林,就必须走一条又长又窄的林间小道,然后才能到达我们将要宿夜的村庄。 当我们进入第一座树林时,离太阳落山仅半小时了,到我们进入那片平川,太阳已经下去了。在第一座树林里,我们什么也没有碰见,只在一块二百来码长宽的林间空地上,看见有五条大狼,一条跟着一条,飞快地在路上越过,大概是在追赶一个什么小动物吧,因为那小动物就在他们前面。那些狼没有注意到我们,不到一会儿,就跑得无影无踪了。 我们的向导本来就是一个胆小如鼠的人。他看到这情景,就嘱咐我们早作准备,因为,他相信,一定会来更多的狼。 我们手里紧握着枪,眼睛紧盯着四面八方。可是在我们穿过那座一英里多长的树林,进入平川地以前,再也没有看见过别的狼。等我们一进入平川,向四下一望,头一眼就见到一匹死马。这是一匹被狼群咬死的马,同时见到至少有十二条狼在那里大吃特吃;其实,马肉早就给它们吃光了,现在正在啃马骨头呢! 我们感到不应该去打扰它们的盛宴,何况它们也没有注意我们。星期五本来想向它们开枪,可是我怎么也不同意。因为我感到,我们的麻烦还在后面呢,尽管我们现在还不知道。 我们在那片平川地上还没走上一半的路,就听到左边森林里此起彼落的狼叫声,令人胆颤心惊。不一会儿,就看见上百只狼一窝蜂似地向我们扑来。那些狼都排成单行,就像一位有经验的军官所带的部队一样整齐。我简直不知道如何对付它们。结果,我认为最好的办法是我们互相靠拢,排成一行。 于是,我们马上照此行事。为了不致使我们的火力中断太久,我下令只许一半人开枪,另一半人作好准备;如果第一排枪响过后,狼群继续向我们冲来,就开第二排枪;同时,在开第二排枪时,那开第一排枪的一半人,不要忙于装他们的长枪,而是应该抽出手枪,作好准备。因为我们每人身上都有一支长枪和两支手枪。用这种办法,我们可以连续开六排枪,每次有一半人开枪。然而,当时还没有必要这样做。放出第一排枪之后,我们的敌人就给枪声和火光吓坏了,马上停止了前进。有四条狼被我们打中头部,倒了下来;另外有几条受了伤,鲜血淋淋地跑掉了。这在雪地上可以看得一清二楚。 我发现,狼群停止了攻击,但没有后退。这时,我忽然记起有人说过,就是最凶猛的野兽,听见人的声音也会害怕。于是我就叫大家拼命呐喊。这个办法果然很有效。我们一喊,狼群就开始后退,掉头跑掉了。我又下令朝它们背后开了一排枪。这样一来,它们才撒腿跑回树林里去了。 这时,我们才有时间重新给枪装上弹药。同时,我们抓紧时间继续前进。可是,我们刚装好枪准备上路时,又从左边原来的那座树林里传出了可怕的嚎叫声。这一次狼群离我们较远,但却在我们去路的正前方。 黑夜来临了,光线变得暗淡起来。这对我们更加不利。叫声越来越响,我们不难辩别出,那是恶狼的嚎叫。突然,出现了两三群狼。一群在我们左边,一群在我们后边,还有一群在我们前面,看样子已经把我们包围起来了。我们见狼群并没有向我们进攻,就催马继续前进。可是路很难走,只能让马小跑着。跑着跑着,便看见远处有一个森林的进口,我们非得穿过那片树林,才能走到这片平川的尽头。当我们走进那林间小道时,只见那路口站着数不胜数的狼。这不禁使我们大吃一惊。 突然,在树林的另一个入口处,我们听见一声枪响。向左边一看,只见一匹马从树林里冲出来,一阵风似地向前飞奔。马上的马勒马鞍均完好无损。同时有十六、七只狼,飞快地在后面追着。当然,马要比狼跑得快得多,它把狼群远远地丢在后面。可是,问题是那匹马不可能支持太久,最后必然会给狼群追上。 正当此时,我们又看到了一幅可怕的景象。当我们催马走近那匹马奔出来的路口时,见到了一匹马和两个人的尸骸,毫无疑问是给狼咬死吃掉的。其中一个人身边还丢看一支枪,枪是放过的,所以一定就是刚才开枪的人。现在,他的头和上半身都已给狼吃掉了。 看到这副惨状,我们都不禁心惊肉跳,不知如何办才好。 但那群野兽不久就逼得我们不得不采取行动。这时,狼群已把我们包围,想以我们一行人马果腹。我相信,一共有三百来只。值得庆幸的是,在离树林入口处不远,正好堆着一大批木料,大概是夏天采伐下来堆在那里预备运走的。这对我们的行动非常有利。我把我这一小队人马开到那堆木料后面。 那儿有一根木头特别长,我就把队伍在那根长木头后面一字排开。我让大家都下马,把那根长木头当作胸墙,站成一个三角形或三边形的阵线,把我们的马围在中央。 我们这样做了,而且也幸亏这样做了。因为这群饿狼向我们发动了攻击,其凶猛程度在狼害为患的当地也是罕见的。 它们嚎叫着向我们扑来,窜上了那根长木头。前面我已提到,我们以此长木头作为胸墙。它们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扑向猎物。从它们的行动判断,其目标主要是我们身后的那些马匹。我命令我的队伍像上次那样分两批开火,一人隔一人放枪。他们都瞄得很准。第一排子弹开出去,就打死了好几只狼。可是,我们不得不连续开火。这批恶狼忧如恶魔一样,前仆后继,不知死活地向前猛冲。 第二排枪放完后,我们以为狼群暂时停止了进攻,我也希望它们已经逃走。但一会儿,后面的狼又冲上来了。我们又放了两排手枪子弹。这样,我们一共放了四排枪。我相信,至少打死了十七、八只狼,打伤的大约多一倍。可是,它们还是蜂拥而来。 我不愿匆匆放完最后一排枪,就叫来了自己的仆人。我没有叫星期五,而是叫了我新雇的那个水手。星期五有更重要的任务要完成。在我们开火的时候,他以惊人的速度给我和他自己的枪装弹药。所以我说,我叫的是新雇的仆人。我给了他一角火药,命令他沿着那根长木头把火药撒下去,撒成一条宽宽长长的火药线。他照着办了。他刚转身回来,狼群就冲了过来,有几只甚至已冲上了那根长木。我立即抓起一支没有放过的手枪,贴近火药线开了一枪,使火药燃烧起来。冲上木料的几只狼给烧伤了;其中有六、七只由于火光的威力和惊恐,竟连跌带跳地落入我们中间。我们立即把它们解决了。其他的狼被火光吓得半死,加上这时天已黑下来,火光看起来就更可怕了,这才使那些狼后退了几步。 这时,我就下令全体人员用手枪一起开火,那是我们剩下的最后一批没有放过的手枪。然后大家齐声呐喊。这才使那些狼掉转尾巴逃跑了。于是我们马上冲到那二十多只受伤狼跟前;它们已跑不动了,只是在地上挣扎。我们拿起刀乱砍乱杀。正如我们所预期的那样,这办法果然很奏效,因为那些逃跑的狼听到它们同伴的惨叫声,知道事情不妙,就吓得跑远了,而且再也没有回来。 我们一共打死了六十多只狼。要是在白天,我们也许能杀死更多。扫清了敌人,就继续前进。我们还要赶三英里的路。在路上,有好几次,听到饿狼在森林里嚎叫咆哮。有时,好像还看到几只狼的身影,但因雪光耀眼,不敢十分肯定。大约又过了半小时,我们才到了预定要过夜的那个小镇。到了那里,发现全镇人个个惊恐万状,并全副武装。原来昨天晚上,有不少狼和几只熊侵入了村子,把人们吓坏了,只好昼夜巡逻守卫;尤其是夜里,更要严加把守,保护牲畜,更要保卫全体居民。 第二天早晨,向导的病势加重了;他的两处伤口化脓,因而四肢都肿胀起来,根本无法上路。我们只得雇了一个新向导,把我们带到土鲁斯①。那儿气候温和,物产丰富,风景明媚,既没有雪,也没有狼或其他猛兽。当我们在土鲁斯把我们的经历告诉那些当地人时,他们对我们说,在山下大森林里,碰到狼是常事,尤其是当白雪覆盖大地,狼就成群出现。 他们再三问我们,我们雇了哪个向导,竟敢在大雪天带我们走这条路。他们说,我们没有给狼吃掉,真是万幸!我们告诉他们,我们是把马围在中间,摆成一个三角形的阵势打退狼群的。他们听了后大大责怪了我们一阵子,说我们没有把命送掉,真是运气。狼主要是想吃马。它们之所以那样奋不顾身冲上来,是由于看到了我们身后的马。一般来说,狼是怕枪的,但当它们饿疯时,就会不顾危险,只想抢马吃了。要不是我们连续开枪,并且最后用点燃火药的办法把他们吓退,我们大概早就给那些饿狼撕成碎片吃掉了。其实,只要我们安安稳稳地坐在马上,像骑兵那样向狼群开枪,它们看到马上有人,就不会把马看作猎物了。最后,他们又说,如果我们大家紧挨在一起,丢开我们的马,狼就一心只想吃马而不会管我们,我们也可平安通过,更何况我们有武器,而且人多势众。 对我来说,这次遇险,是我一生中最可怕的一次。当时,我看到三百多个恶魔般的畜牲嚎叫着向我们冲来,张开大嘴恨不得一口把我们吞掉,而我们又无处可躲,无处可退,我以为一定完蛋了。说实在的,从此我再也不想过那些山了。我觉得宁可在海上航行三千海里,那怕一星期遇上一次风暴,也比过那些荒山野岭强。 在法国的旅程,一路上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可记;即使有,也不过是许多其他旅行家已记过的事,而且他们肯定比我记得好得多。我从土鲁斯到巴黎,一路马不停蹄,直达加莱。随后,在一月十四日,平安渡过海峡到达多佛尔。这整整一个最严寒的冬季,我就在旅行中度过了。 现在我已抵达旅行的终点了。在短短的几天里,我兑现了带来的几张汇票;我新获得的财产,也都安全地转到了我的手上。 我的长辈和良师益友,就是那位心地善良的老寡妇。她衷心感激我汇给她的钱;因此,她不辞劳苦,对我关怀备至,尽心尽力为我服务。我对她也是一百个放心,把所有的财产都交托给她保管。这位善良的、有教养的女人,确实品德高尚,廉洁无瑕,我对她自始至终都非常满意。 当时,我打算把我的财产交给这位妇人代管,我自己出发去里斯本,再从那里去巴西。但这时我有了另一个顾虑,那就是宗教问题。早在国外时,尤其是我在荒岛上过着那种孤寂的生活时,我对罗马天主教就产生了怀疑。因此,我若想去巴西,甚至想在那里定居,在我面前只有两种选择:要么我决定毫无保留地信奉罗马天主教,要么我决定为自己的宗教思想献出生命,作为殉教者在宗教法庭上被判处死刑。所以,我就决定仍住在本国,而且,如果可能的话,把我在巴西的种植园卖掉。 为此,我写了一封信给我在里斯本的那位老朋友。他回信告诉我,他可以很容易地在那儿把我在巴西的种植园卖掉。 我若同意委托他经办此事,他可以以我的名义通知住在巴西的那两位商人,也就是我那两位代理人的儿子。他们住在当地,一定知道那份产业的价值,而且,我也知道他们很有钱。 所以,他相信,他们一定会乐意买下来。他也毫不怀疑,我至少可以多卖四五千葡萄牙金币。我同意让他通知他们。他也照办了。大约八个月之后,去巴西的那艘船又回到了里斯本。他写信告诉我,他们接受了我的卖价,并已经汇了三万三千葡萄牙金币给他们在里斯本的代理人,嘱咐他照付。 我在他们从里斯本寄给我的卖契上签了字,并把契约寄回给在里斯本的我那位老朋友。他给我奇来了一张三万二千八百块葡萄牙金币的汇票,那是我出卖那份产业所得的钱。我仍然履行了我先前许下的诺言,每年付给这位老人一百块葡萄牙金币,直到他逝世;并在他死后,每年付给他儿子五十块葡萄牙金币作为他终身津贴。原先这笔钱是我许诺从种植园的每年收益中支取的。 现在,我叙述完了我一生幸运和冒险经历的第一部分。我这一生犹如造物主的杰作,光怪陆离,浮沉不定,变化无常,实乃人间罕见。虽然开始时我显得那么愚昧无知,但结局却比我所期望的要幸运得多。 我现在可谓是福星高照,佳运交集。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人都以为我不会再出去冒险了。如果情况不是像后来发生的那样,我也确实会在家安享余年。可是,我现在的情况是,自己已过惯了游荡的生活,加上我目前一无家庭牵连,二无多少亲戚,而且,我虽富有,却没有结交多少朋友。所以,尽管我把在巴西的种植园已经出卖,可是我还常常想念那个地方,很想旧地重访,再作远游。我尤其想到我的岛上去看看,了解一下那批可怜的西班牙人是否上了岛,我留在岛上的那批坏蛋又是怎样对待他们的。这种出自内心的渴望,十分强烈,使我难以自制。 我忠实的朋友,就是那位寡妇,竭力劝我不要再外出远游了。她真的把我劝住了。整整七年,她都不让我出游。在这期间,我领养了我的两个侄儿,他俩都是我一个哥哥的孩子。大侄儿本来有点遗产,我把他培养成了一个有教养的人,并且拨给他一点产业,在我死后并入他的财产。我把另一个侄儿托付给一位船长。五年后,我见他已成了一个通情达理、有胆识、有抱负的青年,就替他买了一条好船,让他航海去了。后来,正是这位小青年竟把我这个老头子拖进了新的冒险事业。 在此期间,我在国内也初步安居下来。首先,我结了婚。 这个婚姻不算太美满,也不算不美满。我生了三个孩子: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可是,不久我妻子就过世了。这时,我的侄子又正好从西班牙航海归来,获利甚丰。我出洋的欲望又强烈起来,加上我侄儿一再劝说,于是,我就以一个私家客商的身份,搭他的船到东印度群岛去。这是一六九四年的事。 在这次航行中,我回到了我的岛上。现在,这座小岛已是我的新殖民地了。我看到了我的那些继承人——就是那批大陆上过去的西班牙人,了解了他们的生活情况以及我留在岛上的那几个恶棍的情况,知道他们起初怎样侮辱那批可怜的西班牙人,后来又怎样时而和好,时而不和,时而联合,时而分开;最后那批西班牙人又怎样被迫使用武力对付他们,把他们制服,以及那批西班牙人又怎样公正地对待他们。他们的这段经历如果写出来,也会像我自己的经历一样光怪陆离,变化多端,尤其是他们同加勒比人打仗的故事,更是惊险异常。那些加勒比土人曾三番五次地登上海岛。他们也谈到了岛上生产发展和生活改善情况,以及他们怎样派了五个人攻到大陆上去,虏来了十一个男人和五个女人。所以,当我这次重访小岛时,那儿已经有了二十来个孩子。 我在岛上逗留了大约二十天,给他们留下了各种日用必需品,特别是枪支弹药、衣服和工具,以及我从英国带来的两个工人——一个是木匠,另一个是铁匠。 另外,我把全岛领土加以划分后分配给他们,我自己保留全岛的主权。我根据他们的要求,把土地一一分给他们。这样,我替他们解决了土地的归属问题,并嘱咐他们不要离开小岛,我自己就离开了。 从那儿,我到了巴西。在巴西,我买了一条帆船,又送了一些人到岛上去。在那条船上,除了一些应用物品外,又给他们送了七个妇女去。这七个妇女都是经我亲自挑选的,有的适于干活,有的适于做老婆,只要那边有人愿意娶她们。至于那几个英国人,只要他们愿意在岛上勤于耕作,我答应从英国给他们送几个女人和大批的日用必需品去。这些诺言我后来也都实践了。这几个人被制服后,分到了土地,后来都成了诚实勤劳的人。我还从巴西给他们送去了五条母牛,其中有三条已怀了小牛,另外还有几只羊和几头猪。后来我再去时,那儿已是牛羊成群了。 除了这些事情外,后来还发生了不少惊险的遭遇。三百来个加勒比土著曾入侵海岛,破坏了他们的种植园。他们曾两次与这些野人作战,起先被野人打败了,死了三个人。后来,刮起了风暴,摧毁了土著的独木舟;其余的野人不是饿死就是被消灭了,这样才重新收复了种植园,继续在岛上过日子。 所有这些事情,以及我个人后来十多年的惊险遭遇,我可能以后再一一叙述。 天天读书网(www.book.d78i.com)整理��,“信吗?” “信,当然信。” “打心眼里信?” “打心眼里。”我笑着说。 “虽说比不上直子,可我也是满可爱的咧,那时候。也没有现在这样的皱纹。” 我说我非常喜欢那皱纹,她说谢谢。 “不过,往后你可不要对女人夸她的皱纹有魁力。我给你这么一说倒是高兴……” “一定注意。”我说。 她从裤袋里取出钱包,从该装月票那栏里拈出张照片给我看。是个十来岁女孩的彩色照。女孩身穿滑雪衫,脚蹬滑雪板,在雪地上漂亮地微笑着。 “长得很漂亮吧?我女儿。”玲子说,“今年初寄来的。现在,怕是小学四年级了。” “笑的样子很像。”说着,把照片还给她。她把钱包揣回裤袋,轻声抽了一下鼻子,叼烟点燃火: “我年轻时,打算成为一名职业钢琴家来着。才能也还过得去,周围人也都那样认为,听的夸奖话可多得很哩。音乐会上拿过名次,音乐大学里一直名列前茅,毕业就去德国留学也大体定了。可以说,真是一帆风顺的青春时代。干什么都一帆风顺,即使不一帆风顺,周围人也都会设法使我一帆风顺。但出了一件怪事,整个世界在一天里就颠倒过来了。那是大学四年级的时候,有个比较重要的音乐会,我为此练习了很长时间。不料小指突然不会动了,也不知为什么不会动的,反正一点也动不得了。于是又是按摩,又是用热水浸,又是停练两三天,可还是毫不见效。我吓得脸都青了,跑到医院去。做了好多种检查,结果医生也莫名其妙。说是手指完全正常,神经也毫无问题,不该不会动的,所以可能是精神方面的原因。我就又找精神科。然而在那里也还是查不出确切起因,只是说大概是音乐会前的疲劳造成的,建议我无论如何要离开钢琴一段时间。” 玲子深深吸了口烟吐出,歪了好几下头: “就这样,我决定到伊豆祖母那里静养一些时日。就是说,放弃音乐会,好好轻松一下,两周时间不接触钢琴,喜欢干什么就干什么。可就是不成。无论做什么,头脑里出现的尽是钢琴,除了钢琴别的什么也想不出来。小手指会不会一辈子都这样动弹不得呢?果真那样以后该怎么活下去呢?头脑里反复想的全是这些。其实也难怪,在那以前的人生中钢琴就是我的一切。我4岁开始练琴,生活中想的除了琴还是琴,此外我几乎什么都没考虑过。怕弄坏手指,家务事一点没做过。也就因为钢琴弹得好,周围人都替我倍加小心。你想想看,从如此长大的女孩手里夺走钢琴,还能剩下什么?这么着,‘砰’!头脑的螺丝不知飞到哪里去了,脑袋一片混乱、一团漆黑。” 她把烟头扔在地上捻死,又歪了几下脖子: “于是,当钢琴演奏家的美梦化为泡影了。住了两个月院才出来。住院不久,小手指可以动了,便去音乐大学复学,总算毕了业。然而,一种东西已经消失了,一种像活力凝聚体那样的东西已经从我身上永远消失了。医生也说我神经太衰弱了,不适宜当职业钢琴家,劝我死了那份心。因此,大学毕业后,我就在家里收学生教课。可那多么叫人难受啊!就像我的人生被突然拦腰截断了一样,我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20年刚过就彻底报销了。你不认为这太残酷了?我曾经把所有的可能性掌握在自己手中,但等明白过来时却已两手空空。谁也不再鼓掌,谁也不再娇宠,谁也不再夸奖,只是日复一日地在家里教附近的小孩,除了初级教程就是小鸣奏曲。心里难过死了,动不动就哭一场,窝囊啊!才能比我明显差一大截的人在哪里的音乐会上获得了第二名,又在哪里的音乐厅里举行独奏会--每当听到这类消息,我就懊恼得眼泪流个不止。” “父母也对我小心翼翼,就像生怕触到脓肿似的。其实我也明白,他们一定很失望。直到前不久还为自家女儿自豪来着,可如今却成了精神病院的归来者,婚事都很难谈拢。一同生活起来,他们的这种心情我感受得是那样真真切切,难受得不知怎样才好。而一出门,似乎附近的人都在议论我,吓得我门都不敢出。于是就又‘砰’的一声,螺丝飞了,链条乱了,一时天昏地暗,这是在我24岁的时候。当时我在疗养院住了七个月。不是这里,是围着很高的院墙,大门紧闭的地方。又脏又没有钢琴……那时我不知如何是好。但我还是一心想离开那里,拼死拼活地配合治疗。七个月--长啊!就这样皱纹一条条爬了上来。” 玲子咧下嘴角笑了笑: “出院后不久和丈夫相识结婚了。他比我年纪小,在一家制造飞机的公司当工程师,是跟我学钢琴的学生。好人响!话语虽然不多,但为人厚道,心地善良。差不多练习了半年钢琴后,突然问我能不能同他结婚。是一天练完琴喝茶时突如其来地提出的。嗯,你能相信?那以前我们既没约会过,甚至连手都没握过。我吃了一惊,就说不能跟他结婚。我说我认为他是个好人,也怀有好感,但由于多种缘由不能同他结婚。他说他想听那缘由,我便毫不隐瞒地全都告诉了他。说自己曾因脑袋不正常住过两次院,连细节也一一讲了。我对他说导致那种情况的出现是什么原因,以后也有可能反复。他说让他再想一下,我说尽可以慢慢考虑,万万仓促不得。但下一星期他来的时候,还是说想结婚。于是我说:‘等我三个月。这段时间里我们交往一下。之后若你还是有想结婚的心情,那时两人再商淡一次。’” “三个月时间里,我们每周幽会一次,去了很多地方,说了很多话。这一来,我不折不扣地喜欢上了他。同他在一起,我觉得自己的人生似乎重新返来。只要两人在一起,我心里就豁然开朗,各种恼人事一扫而光。虽说当不成钢琴家,住过精神病院,但人生并未因此告终,人生中还有很多很多我所不知道的美好事物--是他使我产生了这种心情,仅这一点我就衷心地感谢他。三个月过后,他说还是想同我结婚。‘如果想和我睡觉是可以睡的。’我对他说,‘我,还没同任何人睡过觉,但因为我顶喜欢你,要是你想抱我,那是一点关系都没有的。但同我结婚就完全是另一回事。你同我结婚,势必就要连同我的麻烦事包揽过去,而这要比你想的严重得多。这也不要紧吗?’” “他说不要紧。说他不是单单想同我睡觉,而是想同我结婚,同我共同承担我身上的一切。而且他确实是这样想的,不真这样想他是不会说出口的,而一旦说出口就信守诺言,他就是这样的人。于是我说好吧,那就结婚吧。实际上也只能这样说。结婚怕是在那四个月以后。他因此和他父母吵翻了,断绝了关系。他家是四国乡下有些来历的家族,父母对我进行了彻底调查,知道我住过两次院,就反对这门婚事,吵了起来。反对也是情有可原的。这样,我们连婚礼也没有举行。只去区政府办了结婚登记,到箱根住了两个晚上。但是真叫幸福啊,一切的一切!这么着,我直到结婚还是处女,到25岁。像是在说谎吧?” 玲子喟叹一声,重新捧起篮球。 “只要在这个人身边,就问题不大,我当时想,”玲子说,“只要和这个人在一起,就不至于旧病复发。知道吗,对我们这种病来说,最重要的是信赖感。一切交给这个人好了!每当我的情况稍有不妙,也就是螺丝刚一开始松动,他就会当即察觉,精心地不厌其烦地予以纠正--拧紧螺丝,理清链条--只要有这种信赖感,我的病一般是不会反复的。只要存在这种信赖感,那‘砰’的一声就不会发生。我是那么高兴,心想人生是多么美好啊!那感觉,就像被人从狂暴而冰冷的海水中打捞出来、用毛巾被裹着放到温暖的床上一样。婚后两年有了孩子。从那以后一心扑在侍弄孩子上。自身的病什么的,也因此几乎忘得一干二净。早上起来,做家务,照料孩子,他回来时就让他吃饭……每天都是这样。但我感到幸福。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光。持续几年来着?持续到31岁。而后便又‘砰’的一声,破裂了!” 玲子给烟点上火。风已经停了,烟直线上升,消失在夜色中。不觉之间,空中已闪出无数的银星。 “遇上什么了?”我问。 “呃--”玲子说,“一件非常奇妙的事。简直就像一个圈套或一眼陷阱似的在那里静等着我。现在想起来都不寒而栗。”她抬起没夹烟的那只手,揉了下太阳穴。“对不起呀,光听我说了。本来你是来看直子的。” “真的想听。”我说,“可以的话,讲给我听听好么?” “孩子上幼儿园后,我又开始多少弹几下琴。”玲子接下去说,“不是为别人,是为我自己弹的。弹巴赫、莫扎特、斯卡拉蒂。当然,因有好长时间的空白,乐感很难恢复。手指同以前相比也不能乖乖地听从使唤。但我仍很高兴,毕竟又能弹钢琴了。每次一弹起来,我就深深地由衷地感到自己是何等地热爱音乐,何等地渴求音乐。真是太美妙了,能为自己演奏。” “前边我已说过,我从4岁就开始弹钢琴,但想起来,却连一次都没为自己弹过。或者为通过考试,或者因为是课题曲,或者为使别人感动,弹来弹去为的就是这些。当然这也是很重要的,它可以使人掌握一种乐器。但在过了一定的年纪之后,人就不能不为自己演奏,所谓音乐就是这么一种东西。在我从音乐尖子沦为落伍者,而到了三十一二岁之后,才总算悟出这个道理。我把孩子送去幼儿园,抓紧干完家务,便动手弹自己心爱的曲子,一弹一两个钟头。这期间什么问题也没有,没有吧?” 我点头。 “不料有一天。一位太太,一位只是在路上碰见时打声招呼那种关系的太太登门找我,说她有个女儿想跟我学钢琴,问我能否指教一下。按那太太的说法,那孩子从我家门前路过时经常听到我弹钢琴,感动得不得了。而且认得我,还很崇拜。孩子正在读初中二年级,这以前从师学过好几次,由于不止一个的原因总是进展不顺利,眼下没跟任何人学。 “我拒绝了。我说一来我有好些年空白,二来若完全是初学者还另当别论,而从中途教一名已练过几年的人是十分困难的。况且要照料小孩,忙得抽不出时间。再说--当然这点我没向对方说出--动不动就换老师的孩子,谁接手都伤脑筋。可是那太太非让我见见她女儿,说哪怕只见一面也好。我见这人有点死求活磨的味道,心想不大容易一口回绝,加上对只求见面也不好拒之门外,便说如果仅仅见一面倒也无妨。隔了三天,那孩子一个人来了。漂亮得活像个小天使,而且是近乎透明般的漂亮。那么漂亮的孩子,那以前和以后都没见过。头发像刚刚研出的墨一样油黑油黑,长长披落下来。手指纤纤,眼睛忽闪忽闪的,小小的嘴唇,看上去十分柔软,简直像刚刚做出来似的。刚见到她时,我半晌都忘了开口--太漂亮了!往我家客厅沙发上一坐,顿时满室生辉,判若别境。细细看去,直觉得炫目耀眼,甚至要把眼睛眯缝起来才行。就是这么个女孩儿,直到今天还历历在目。” 玲子好半天眯起眼睛,仿佛眼前真出现了女孩那张脸: “我们边喝咖啡边谈,这个那个,谈了一个多小时,包括音乐方面的、学校里边的。一眼就知她是个聪明伶俐的孩子,说话有条有理,意见也一针见血,具有吸引对方的天赋才能。甚至有些怕人。至于怕人的到底是什么,当时的我却捉摸不透,只是蓦然间觉得她机灵得令人生畏。不过,当面同那孩子谈起来,便会不知不觉地失去正常的判断力。就是说,对方太年少、太妩媚了,以致被其气势压倒,自觉大为相形见绌,因而即使一晃闪出否定念头,也会转而怀疑那定然出自一种不可告人的阴暗心理。” 她摇了几下头: “假如我像那孩子那样聪明漂亮的话,我会成为一个更地道的更有作为的人。既然那般聪明漂亮,还别有何求呢?既然受到大家如此的宠爱,还何苦要欺侮、蹂躏不如自己的弱者呢?不是根本就不存在非做此手脚不可的客观原因吗!” “她做什么让你难堪的事了?” “啊,让我按顺序说吧。那孩子是个病态的扯谎鬼,完全是一种病症。无论什么,开口就编造谎话。在编造时间里,连自己都信以为真。并且为了使编造的某个谎言不露出破绽,甚至把周围相关的事物统统改头换面。若是一般情况,肯定会使人生疑。而那孩子由于头脑转得飞快,早抢在别人生疑之前弥合得天衣无缝,因此对方根本察觉不出来。这就是所谓扯谎。而且一般说来,谁也不会以为那么漂亮的孩子居然会为(又鸟)毛蒜皮的琐事大扯其谎,包括我在内。那孩子扯的谎话,半年时间我听得真可谓数不胜数。但一次也没有怀疑过,尽管从根到梢全是谎话。傻瓜呀,纯粹是傻瓜!” “都说什么谎呢?” “无所不包。”玲子不无嘲讽意味地笑着说,“刚才说了吧,人若要在某件事上扯谎,就势必为此编造出一大堆相关的谎言。这就是说谎症。问题是,说谎症患者的谎言在一般情况下属于无罪一类,因为周围人大多心中有数。而那孩子则不同:为了保护自己,她可以满不在乎地任意造谣中伤,利用一切凡可利用的东西。在母亲或亲朋好友等容易识别其谎言的对手面前,她不大扯谎,非扯谎不可的时候也认真考虑再三,绝对不至于让对方发觉。而万一被发觉了,她便从那美丽的眼睛里一滴接一滴地挤出眼泪,或解释或道歉,用那小鸟依人般的声音。这一来,谁都不好再发火了。” “至于那孩子为什么选择了我,至今我也不大明白。是把我作为她的牺牲者选择的,还是为寻求某种解脱选择我的,今天我也不得而知,全然不知。当然喽,事到如今知不知都无所谓了。因为一切都已付诸东流了,我又落到了这步田地。” 短暂的沉默。 “她又把她母亲的话重复说了一遍。说在我家门前路过时听到我的钢琴,大为感动。在外面遇到过我几次,很是崇拜。说的可是‘崇拜’哟。结果我脸都红了,怎么好让一位布娃娃一般漂亮的女孩儿崇拜呢!不过,我想她这也并非完全说谎。当然,我已年过三十,又没她那么漂亮那么聪明,又没什么特殊才能。但我身上肯定有一种吸引那孩子的什么东西--或许是她所缺乏的一种什么。也正因如此,她才会对我发生兴趣。嗳,这可不是自吹自擂哟!” “明白,我能明白。”我说。 “她拿来了乐谱,问我可不可以弹下试试。我说可以,请弹好了。她就弹了巴赫的创意曲。那个么,怎么说呢,弹得很有意思,或者说不可思议,总之不一般。当然,技术并不怎么好。毕竟没有进过专门学校,从师练习也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是她自己的手法,一听就知没经过专业训练。如果在音乐学校的实践考试上这么弹的话,只消一声就会立遭淘汰。可她弹的还是值得一听。就是说,尽管百分之九十一塌糊涂,但剩下的百分之十还是发挥得相当可以。这也就是巴赫的创意曲。于是我对那孩子发生了极大兴趣,心想这孩子究竟怎么回事呢?” “说起来,世上弹巴赫弹得更好的孩子多的是,弹得比那孩子好上二十倍的孩子怕也不是没有。但那种演奏十之八九都没什么内容,干巴巴的空洞无物。可那孩子呢,虽然弹得并不高明,却多少有一种至少足以打动我的东西。因此我想:这孩子或许有教的价值也未可知。当然,现在把她重新训练成职业性的为时已晚,但培养成像当时的我--现在也如此--那样自弹自娱的快乐的钢琴手估计还是可能的。结果我的希望是完全落空了。这女孩,不是默声不响地为自己本身做事的那种类型的人,而是个为了让别人倾心而不惜使用一切手段的、工于心计的孩子。怎样才能使人发生好感,怎样才能获得别人的夸奖--这一套她了然于心。包括怎样的演奏风格才能打动我,也都经过精心算计。并且将值得一听的那部分不知拼命练习过多少次,这完全想象得出来。” “可话又说回来,纵使在一切都真相大白的现在,我也还是认为那演奏相当不错。现在再让我听上一遍,我一定仍那样想--除去她的狡黠、扯谎等缺点。知道吗,世上偏偏就有这样的事。” 玲子声音干涩地清了清嗓子,止住话头,沉默良久。 “那么你收她做学生了?”我问。“是的。每周一次,周六上午,那孩子的学校周六休息。她一回也没缺过课,从不迟到,满理想的学生啊!练习也很专心。练完后,我们就吃蛋糕、聊天。”说到这里,玲子突然意识到似的看看表。“噢,我们差不多该回房间了,有点放心不下直子。你怕是把直子忘在脑后了吧?” “哪里会忘,”我笑道,“只是给你的话吸引住了。” “要是你想接着听,明天再讲吧。话长,一次讲不完的。” “简直是《一千零一夜》。”“呃,那你可就回不了东京啦!”玲子也笑了。 我们穿过来时那条杂木林小道,回到房间。蜡烛熄了,客厅的电灯也没开。卧室的门开着,里面亮着床头灯,昏黄的光线洒进客厅。就在这模模糊糊的灯光中,直子孤零零地坐在沙发上。她已换上长睡衣样的衣服,领口一直缠到脖子上,脚蹬沙发,支起膝盖坐着。玲子走到直子跟前,手放在她头顶上: “好了?” “嗯,好了,对不起。”直子低声说。然后转向我,害羞似的说了声对不起。“你吓了一跳?” “有一点儿。”我微笑着说。 “到这儿来。”直子说。我挨她身旁坐下。直子依然在沙发上拱着膝盖,仿佛要说悄悄话似的把脸凑近我的耳边。在耳垂上悄悄一吻,再次小声对我耳朵说了声“对不起”,随即移开身体。 “有时候我自己都弄不清自己是怎么回事。”直子说道。 “我也有时那样的。” 直子浅浅露出笑容,看着我的脸。 “嗯,可以的话,想听听你的情况,”我说,“这里的生活,每天都做什么,有什么样的人。” 直子于是缓缓然而语言清晰地谈起自己一天的生活。早上6时起床,在这里吃早餐、清扫鸟舍,之后便大多去农场劳动,侍弄蔬菜。午饭前或午饭后有一小时同主治医生个别会面时间,或者进行集体讨论。下午是自由活动,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讲座、野外作业或体育项目。她选听了几个讲座,有法语,有编织,有钢琴,有古代史等。 “钢琴由玲子姐教,”直子说,“此外她还教吉他。我们都互相当学生当老师。擅长法语的教法语,做过社会科教师的教历史,织东西高明的教编织。只就这点来说,差不多成了一所学校。遗憾的是我没一样东西可教别人。” “我也没有。” “反正我在这里要比在大学时学得起劲。很用功,而且用起功来觉得很有意思,可好着哩!” “晚饭后一般做什么呢?” “与玲子姐聊天、看书、听唱片,或到别人房间玩。就这些。”直子说。 “我练吉他、写自传。”玲子开口了。 “自传?” “说句玩笑。”玲子笑道,“我们10点左右就上床了。如何?这生活很利于健康吧?睡觉睡得才香呢。” 我看了下表,差不多9点。“那,怕是快要困了吧?” “不,今天没关系,哪怕晚一些。”直子说,“好久没见了,想再谈一会。你说点什么可好?” “刚才只我一个人的时候,一下子想起了很多以前的事儿。”我说,“记得以前我同木月君两人去看望你那时的情形么?去海边医院。大概是高中二年级那年夏天吧。” “是做胸腔手术时的事吧,”直子淡淡一笑,“记得很清楚哇。你和木月君骑摩托去的,提着化得软绵绵的巧克力,吃得我好辛苦。不过总好像很久很久以前的故事似的。” “是啊。那时,你像是写了一首长诗。” “那个年龄的女孩谁都写的。”直子吃吃笑道,“怎么突然想起这个来了?” “我也不知道,只是一时想起。海风的气味儿、夹竹桃,这个那个,突然涌上心头。”我说,“好了,木月君那时常去探望你吧?” “哪里谈得上探望,几乎没去的。因为那,过后我们还吵了一架呢。开始时去一次,再就是和你两个,往下就没影了。你说过分不?一开始去那次像有什么急事似的,心不在焉地,不到10分钟就走了。带桔子去的,嘟嘟囔囔胡乱说了几句什么,然后剥开桔子让我吃,接着又嘟嘟囔囔了几句什么没头没脑的话,就一晃儿人不见了。还说什么他一进医院就头疼。”说到这里,直子笑了。“在这方面那人还一直停留在小孩阶段。这不是,哪里会有什么喜欢医院的人呢!也正因为这个,人们才去看望,让病人振作起来。可这些,他竟然莫名其妙。” “不过和我两人去的时候可不是那个样子,和普通人做的没什么两样。” “那是在你面前嘛。”直子说,“他那人,在你面前总是那样,拼命掩饰自己脆弱的一面。木月他肯定是喜欢你。所以才尽可能只让你看他好的那方面。但和我单独在一起时可就不同了,那逞能劲头就没有了,真是个心倩说变就变的人。举例说吧,本来一个人口若悬河地说得好端端的,不料一瞬间突然一言不发了。这事往往发生,从小就一直这副德性。尽管他想改正自己、提高自己。” 直子在沙发上调换了一下叠架的两腿: “他总是想改正、提高自己,却总是不能如愿,又是着急又是伤心。本来他具有十分出色和完美的才能,却直到最后都对自己没有信心,那个也要干,这里也得改--头脑里转来转去的净是这些东西。可怜的木月!” “不过,如果他真是有意只让我看到他好的一面的话,那么他的努力像是成功的。我看到的确实只是他好的方面。” 直子微微笑道:“他要是能听见,肯定高兴。你是他唯一的朋友啊!” “而对我来说,木月也是我绝无仅有的朋友。”我说,“除他以外,过去和现在我没有一个可以称得上是朋友的人。” “所以我很乐意和你、木月三人呆在一起,那样我不是也能只看到木月好的一面吗?那一来,我心里非常快活,也舒展得开。因此我很喜欢三个人在一块儿。你怎么想我是不知道。” “我倒是担心你会怎么想。”说着,我轻轻摇了下头。 “可问题是这种状态不可能无止境地持续下去,那小圈子样的东西不可能维持到永远。这点木月明白,我也明白,你也心里清楚,不错吧?” 我点头。 “不过,老实说来,我甚至连那人弱的一面都喜欢得不得了,就像喜欢他好的一面那样。不是吗?他没有一点坏心和恶意,只是软弱罢了。可我这么说时他不信,并且这么说:‘直子,那是因为你我从3岁就形影不离,你对我知道得太多了,以致什么是缺点什么是优点都分辨不清,很多东西都一锅粥搅在一起了。’他时常这么说。但不管他怎么说,我还是喜欢他,对除他以外的人几乎连兴致都提不起来。” 直子把脸转向我,凄然地漾出浅浅的笑意: “我们同普通的男女关系有很大区别。那关系就像(禁止)的某个部分紧紧相连似的。即使有时离得很远,也像有一种特殊引力又拉回原来位置。所以我同木月君发展成为恋人是极其自然而然的,不存在考虑和选择的余地。12岁时我们接了吻,13岁时就已经相互爱抚过了。或我去他房间,或者他来我房里玩,我用手把它处理来着……可我一点儿也没意识到我们早熟,以为那是理所当然的。如果他要摸我的身子,任他摸我也满不在乎,要是他想一泄为快,我会帮助他而丝毫不以为意。因此,假如有人为此责备我们,我肯定会大感意外,或者生气的:我们也没做什么错事,做的不过是应该做的罢了。我们俩,相互细细看过对方的身体,像是相互共有似的,真是这种感觉。但相当长时间里,我们控制自己,没有往前迈一步。一来怕怀孕,二来当时又不清楚该怎样避孕……总之,我们就是这样手拉手长大的。普通处于发育期的孩子所体验的那种性的压抑和难以自控的苦闷,我们几乎未曾体会过。刚才也说过了,我们对性一贯是开放的。至于自我,由于可以相互吸收和分担,也没有特别强烈地意识到。我说的意思你明白?” “我想是明白的。”我说。 “我们两人是一种不能分离的关系。如果木月还在人世,我想我们仍在一起、相亲相爱,并且一步步陷入不幸。” “何以见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