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读书网(www.book.d78i.com)整理2007年8月某日前言作为选择物件的磨难-------------------------------------------------- ------------------------------前言作为选择对象的磨难有一句箴言说,真的绅士,不谈论别离了的女人和已然付出去的税金。此话其实是谎言,是我适才随口编造的,谨致歉意。倘若世上果真存在这么一句箴言,那么“不谈论健康方法”或许也将成为真的绅士的条件之一。真的绅士大约不会在大庭广众之下,喋喋不休地谈论自己的健康方法,我以为。一如众人所知,我并非真的绅士,本就无须一一介意这类琐事,如今却居然动笔来写这么一本书,总觉得有些难为情。下面这话颇类狡辩,更令人惶恐:尽管这是一部谈论跑步的书,却不是谈论健康方法的书。我并非要在这里高谈阔论、振臂一呼:“来呀!让我们每天跑步,永葆健康吧!”归根结底,这些都不过是思索片段,抑或自问自答——对我个人而言.坚持跑步究竟有何意味。仅此而已。萨默赛特·毛姆写道:“任何一把剃刀都自有其哲学。”大约是说.无论何等微不足道的举动.只要日日坚持.从中总会产生出某些类似观念的东西来。我也衷心地想对毛姆的观点表示赞同。所以作为一个写作人.抑或作为一个长跑者,就跑步来写些个人的、点点滴滴的文字,还公开出版的形式发表出来,也算不得太过离经叛道。这恐怕是一种颇费功夫的性格:一个不写成文字就无法顺利思考的人,想找寻自己跑步的意义,非得动手一个字一个字写出这样的文章才行。有一次,我躺在巴黎的酒店客房里,阅读一份《国际先驱论坛报》。碰巧那报上刊登着对马拉松运动员的专题报导。采访了好几位著名的马拉松运动员,逐一向他们提问:在比赛途中,为了激励自己,是在心中念诵怎样一种咒语真言的?这一策划相当有趣。读了之后,我方恍然大悟,原来他们当真都在心中想着形形色色的事情,才跑完这42.1 95公里。全程马拉松就是如此苛酷的一种比赛,不念诵咒语真言,便无法坚持到最后。其中一位选手,自从开始跑马拉松。每次比赛都要在脑中回味哥哥(此人也是一位长跑运动员)教给他的两个句子:Pain is inevitable. Suffering is optional.这便是他的真言。其微妙的含义难以正确地翻译,明知其不可译而硬译,不妨译成最为简单的:“痛楚难以避免,而磨难可以选择。”关键字是这个optional。假使说,跑着跑着突然觉得:“啊呀呀,好累人啊,我不行啦。”这个“好累人"是无法避免的事实,然而是不是果真“不行”,还得听凭本人裁量。我以为,这两句话简洁地归纳了马拉松此赛最为重要的部分。我下决心写一本关于跑步的书,说起来也是十多年前的事了。自那以后便苦苦思索,觉得这样不行那样也不成,始终不曾动笔,任烟花空散岁月空流。虽只是“跑步”一事,然而这个主题太过茫然,究竟该写什么,如何去写,思绪实在纷纭杂乱,无章无法。然而有一次,我忽然想到,将自己感到的想到的,就这般原模原样、朴素自然地写成文章得了。恐怕舍此别无捷径。于是,从二00五年夏天开始,零零星星地动笔写了起来,二00六年秋天写完。虽然有一部分引用了从前写的旧文,但基本上是将我“此时此刻的心情”不施虚饰地记录成文。诚实地书写跑步,也就是在某种程度上诚实地书写我这个人。写到一半时,我突然意识到了这一点。因此,将这本书当作以跑步为基轴的一种“回忆录”来阅读,也无甚大碍。即使不足以称为“哲学”,然而我以为,这里面含有_些类似经验法则的东西。一些无甚大不了的玩意儿,却是我通过实实在在地运动自己的躯体,通过作为选择的磨难,极其私人地感悟到的东西。也许并不值得推而广之,但无论如何,这,就是我这个人。第一章 2005年8月5日夏威夷州考爱岛谁能够笑话米克·贾格尔呢?今天是二〇〇五年的八月五日,星期五。夏威夷的考爱岛。北部海岸。晴空万里,爽朗得令人瞠目。纤云也无。此时甚至连云彩这一概念的暗示都不存在。七月底我来到此地,一如以往,租了一套公寓,早晨趁着凉快的时候伏案工作,比如说此刻便在写这篇文章,关于跑步的、自由的文章。现在是夏天,当然很热。夏威夷每每被说成四季常夏,但毕竟位于北半球,四个季节大体一应俱全,相对而言夏天比冬天要热,不过与马萨诸塞州的剑桥那为红砖和混凝土重重包围、犹如拷问一般的闷热相比,此地的舒适简直有如天堂。空调根本不需要。只需打开窗户,凉爽的清风便自己吹进屋子里来。剑桥的人听说我要在夏威夷度过八月,都众口一词地表示惊讶:“分明是夏天,居然特地赶到那么炎热的地方去,莫不是有毛病?”他们并不知道,打东北方从不间断地吹来的贸易风(信风),让夏威夷变得何等凉爽;他们也不知道,在鳄梨树那风凉的树荫下安闲地读书,兴之所至便去南太平洋的海湾里游泳,这样的生活,让人感到何等幸福。到了夏威夷之后,依然每天跑步。除非万不得已,一天也不间断地坚持。自打重新开始这样的生活,马上就两个半月了。今天早晨将录制了“满匙爱”乐队的《白日梦》和《满匙爱之歌》两个专辑的MD放进了随身听,一面听着它,一面跑了一小时十分钟。现在是坚忍地累积奔跑距离的时期,所以眼下还不必介意成绩如何,只消默默地花上时间累积距离。想跑快点就适当地加速,不过就算加速也为时甚短,只想将身体感受到的愉悦尽量维持到第二天。其要领与写作长篇小说一般无二。在似乎可以写下去的地方,果决地停下笔来,这样第二天重新着手时便易于进入状态。欧内斯特·海明威好像也说过类似的话:持之以恒,不乱节奏,对于长期作业实在至为重要。一旦节奏得以设定,其余的问题便可以迎刃而解。然而要让惯性的轮子以一定的速度准确无误地旋转起来,对待持之以恒,何等小心翼翼亦不为过。跑步途中,下了一场短暂的雨,那是一阵让身体恰到好处地冷却下来的雨。厚厚的云层从海面上飘来,遮蔽了头顶的天空,下了一阵细细的雨,便仿佛 “俺还有急事要办”似的,就这么一去不返了,甚至来不及回眸一顾。于是那永恒的、毫无遮拦的太阳,又火辣辣地灼照大地。这简单易懂的天候中,你找不到难解之处和含混模糊,既无比喻亦无象征。途中遇到几位慢跑健身者,男女人数大致相当。这些脚踏大地、气宇轩昂、精神十足的跑步者,望去仿佛有一群夜盗在身后追赶他们似的。也有双眼半睁半闭、一边跑步一边呼哧呼哧喘气、两肩无力地下垂、一看便知苦痛不堪的肥胖跑步者,也许是一周之前刚刚检查出了糖尿病,主治医师竭力劝告他们每天坚持体育锻炼。而我,大概居于两者之间。“满匙爱”,乐队的音乐百听不厌,是那种不无谓地夸大自己的音乐。当我潜心倾听这令人心平气和的音乐时,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发生在我身上的形形色色的事情,便点点滴滴地苏醒过来。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倘使有人制作我的传记影片(仅仅想象一下便觉得毛骨悚然),则是在剪辑阶段势必全部删除的事情。 “这个小插曲删掉也无碍,虽然还不错,不过太普通啦。”恐怕别人会这么说。没错,就是这种微不足道、比比皆是的小事件,在我而言却自有其意味,是有用的回忆。也许我在回忆这种种琐碎时,会不知不觉地面露微笑,抑或表情严肃。于是,在这些比比皆是的鸡零狗碎的尽头,我方才有今日,方才滞留在这考爱岛的北海岸。思考人生时,我不时觉得,自己不过是一根被冲上海滩的漂流木。从灯塔方向吹过来的贸易风,摇曳着蓝桉树的梢头,沙沙作响。自从今年五月末,开始在马萨诸塞州的剑桥生活以来,跑步便再度成为我日常生活的一根支柱。我跑得相当认真。非要举出具体的数字加以说明,便意味着每星期跑六十公里,亦即说每周跑六天,每天跑十公里。本来每周七天、每天跑十公里最好,可是有的日子会下雨,有的日子会因为工作太忙抽不出时间,还有觉得身子疲惫实在不想动步的时候,所以预先设定了一天 “休息日”。于是乎,每周六十公里,一个月大约二百六十公里,于我而言,这个数字便大致成为“跑得认真”的标准。六月份,一如这个计算标准,正好跑了二百六十公里。七月份距离开始增长,跑了三百一十公里,每天不多不少十公里,连每周一次的 “休息日”也不曾休息。当然,并不是说每天都一点不差地跑十公里,有时昨天跑了十五公里,那今天就只跑五公里得啦,平均起来是每天十公里罢了。而且,依照慢跑速度,每跑一小时大致相当于十公里。在我来说,这个水平就是相当“认真”地跑了。来到夏威夷之后,也保持了这个一天十公里的节奏。接连不断地跑这么长的距离,是许久不曾有过的事情。新英格兰的夏天,远比不曾体验的人想象的难熬得多。虽然也有凉爽的时光,不过令人难以忍受的炎热日子随即到来了。有风儿吹拂的时候,还算好的。一旦风儿停息,从海上便飘来雾一般的湿气,犹如潮湿的薄布缠裹住人。顺着查尔斯河河滨跑上一个小时,就仿佛用水桶泼过水,身上的每一样东西都被淋漓的汗水打得透湿。因为日晒,皮肤火辣辣地痛。头脑变得朦胧恍惚,无法完整地考虑任何一件事情。可是当你不顾一切地坚持跑完,便觉得仿佛所有的东西都从躯体最深处挤榨了出来,一种类似自暴自弃的爽快感油然而生。为什么从某一刻起,我不得不 “认真地 ”跑步了?可以举出几项理由。首先,人生逐渐变得忙碌,日常生活中无法自由地抽出时间来了。并不是说在年轻的时候,时间要多少有多少,但至少没有如此繁多的琐事。不知何故,琐事这玩意儿似乎随着年龄的增长而逐渐增多。再者,恐怕也有我的心思由马拉松移向了铁人三项比赛的缘故。众所周知,铁人三项赛除了跑步,还包括游泳和自行车两部分。我本来是一个长跑者,对跑步并不感到惧怕,可是想掌握其他两项比赛的技巧,则必须经过相应的训练。我从基础开始,矫正了游泳的姿势,学会了骑自行车的技巧,还重新锻炼了肌肉。这是费时费力的功课,因此削减了用于跑步的时间。然而,我变得不太热衷于跑步,最大的理由大概还是我从某个时刻开始,对 “跑步”有些厌倦了。我从一九八二年的秋天开始跑步,持续跑了将近二十三年,几乎每天都坚持慢跑,每年至少跑一次全程马拉松 ——算起来,迄今共跑了二十三次,还在世界各地参加过无数次长短距离的比赛。跑长距离,原本与我的性格相符合,只要跑步,我便感到快乐。跑步,在我迄今为止的人生中养成的诸多习惯里,恐怕是最为有益的一个,具有重要意义。我觉得,由于二十多年从不间断地跑步,我的躯体和精神大致朝着良好的方向得到了强化。我不能说是一个适合团体竞技的人,好也罢坏也罢,生来便是如此。参加足球或棒球这类比赛——除却孩提时代,这样的经历几乎为零——总是隐隐感到不快。这也许和我没有兄弟姐妹有关,和别人共同参与的赛事,总是难以全身心投入。但像网球这样一对一的比赛,我也不怎么拿手。壁球是我喜欢的运动,可是一打比赛,不论是输是赢,我总是难以从容不迫。格斗技也非我所长。诚然,我并非毫无争强好胜之心。不过不知何故,跟别人一决雌雄,我自小就不甚在乎胜负成败。这一性格在长大成人后也大致未变。无论何事,赢了别人也罢输给别人也罢,都不太计较,倒是更为关心能否达到为自己设定的标准。在这层意义上,长跑方是与我的心态完全吻合的体育运动。跑过二趟全程马拉松便会明白,在比赛中胜过或负于某个特定的人,对跑者来说并不特别重要。倘使成了夺冠的热门选手,超过眼前的竞争对手便成为重要的课题;然而对于普通的市民参与者来说,个人的胜负并不是重大话题。也许不无参赛动机就是 “我可不愿输给那小子”之类的人,这种动机大约足以成为练习的动力。然而,那位竞争对手因故不能参加赛事的话,此人的参赛动机势必将告消失或者减半,那么他作为一个跑者,就不可能长期坚持下去。普通跑步者中,许多人都事先设定个人目标——这一次我要在多少多少时间之内跑完全程 ——然后再去挑战赛事。假如能在这个时间内跑完全程,就算 “达成了某项目标”;如果未能跑出预定的成绩,就是 “未能实现某项目标”。即便未能在预想的时间内跑完全程,只要有了业已尽力的满足感,或是为下次比赛奠定了些基础,抑或有了某种类似重大发现的东西,大约也算大功告成吧。换言之,在跑完全程时,能否感到自豪或类似自豪的东西,对于长跑选手而言,可能是最重要的。同样的说法也适用于写作。小说家这一职业,至少对我来说,是无所谓胜负成败的。书的销量、得奖与否、评论的好坏,这些或许能成为成功与否的标志,却不能说是本质问题。写出来的文字是否达到了自己设定的基准,这,才至为重要;这,才容不得狡辩。别人大概怎么都可以搪塞,自己的心灵却无法蒙混过关。在这层意义上,写小说很像跑全程马拉松,对于创作者而言,其动机安安静静、确确实实地存在于自身内部,不应向外部去寻求形式与标准。跑步对我来说,不独是有益的体育锻炼,还是有效的隐喻。我每日一面跑步,或者说一面积累参赛经验,一面将目标的横杆一点点地提高,通过超越这高度来提高自己。至少是立志提高自己,并为之日日付出努力。我固然不是了不起的跑步者,而是处于极为平凡的——毋宁说是凡庸的——水准。然而这个问题根本不重要。我超越了昨天的自己,哪怕只是那么一丁点儿,才更为重要。在长跑中,如果说有什么必须战胜的对手,那就是过去的自己。然而过了四十五六岁,这种自我考核体系也一点点出现了变化,简单地说:比赛成绩再也提不上去了。考虑到年龄,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不管是谁,都会在人生的某个时刻迎来体能的巅峰。自然有个人差异,不过在通常情况下,游泳选手在二十到二十五岁的年纪,拳击手则在二十五到三十的岁数,而棒球选手在三十五岁左右,会分别跨过肉眼看不见的“分水岭 ”,这无从回避。我询问过眼科医生: “世上难道没有不会得老花眼的人么 ?”他觉得颇为好笑似的回答“这种人,我至今还一个也没见过呢。”好在艺术家的巅峰状态因人而异,比如说陀斯妥耶夫斯基在六十年人生的最后几年间,写出了《群魔》和《卡拉马佐夫兄弟》这两部意义最为重要的长篇小说。多米尼克·斯卡拉蒂一生创作了五百五十五首羽管键琴奏鸣曲,绝大部分是在五十七岁至六十二岁写出的。就我而言,在人生四十年代的后半期,作为跑步者的巅峰到来了。至此为止,我是三小时半为基准来跑马拉松全程的,节奏正好是一公里五分钟、一英里八分钟。有时突破三小时半,有时突不破——突不破的时候居多,然而总能以相差不多的成绩跑完全程。即便觉得这次跑得不好,也能跑出三小时四十多分钟来。哪怕几乎不曾练习,哪怕身体状态不佳,时间超出四小时也是很少的。这样的时期好似平稳的台地一般,延续了一段时间。然而好景不长,势头逐渐地不对了。虽然和从前一样练习,但是用三小时四十多分钟跑完全程渐渐变得颇为吃力,节奏变成了一公里五分半,终于勉勉强强接近了四小时才跑完全程的界线。这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冲击。究竟是怎么了 ?我不愿意承认是年龄的原因。因为在日常生活中,自己还未有过躯体渐趋衰弱的感觉。然而任凭如何否认它漠视它,数字却在一步又一步地后退。成绩不尽如人意大约也是一个理由,我开始考虑跑比全程马拉松更长的距离,开始对铁人三项、壁球之类的运动产生了兴趣。一味跑步,身体没准会变得失衡,不如搭配上其他的运动,来塑造一个全面发展的身体,这样不更好么?我如此思量。我跟随私人教练,从基础开始重新学习游泳姿势,轻轻松松就能比从前游得快了。肌肉也主动接受了新环境,体型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然而,马拉松的成绩却仿佛退潮的潮水,缓慢地,却是实实在在地继续后退。跑步不再像从前那样,是无限的乐事一桩。在我与跑步之间,这样一种徐缓的倦怠期前来造访了。其间有着付出的努力得不到报偿的失望,有着理应敞开着的门户不知何时却被关上的茫然。我称这些为 “跑者蓝调 ”。究竟是何种蓝调,将在后面详细说明然而时隔十年,重返剑桥这座小城(上次在此处居住是一九九三年至一九九五年的两年间,当时比尔 ·克林顿总统正在任上 ),眼前重见查尔斯河,心中不觉涌起一个念头:“真想跑步呀 !”河流这东西,除非有过极大的变化,大体看上去相差无几,查尔斯河尤其一如往昔。岁月流逝,学生们的面孔交替更换,我则年龄增长了十岁,恰如那句话所说:往事如烟。尽管如此,河流却仿佛没有丝毫变化,依旧保留着昔日的姿容。滔滔的流水,向着波士顿湾无声逝去,它浸润了河岸,繁茂了绿色的夏草,养育了水鸟,从石造的古桥下穿过,夏季映照着蓝天白云,冬天则漂浮着冰凌,不急不躁,无休无止,仿佛通过了种种考验、不可动摇的观念一般,只是默默流向大海。整理好从日本带来的行李,办妥各种各样的事务性手续,一旦布置完毕在此的生活场,我便再度热心地开始了跑步。敞开胸怀呼吸清晨那紧凑坚韧的空气,蹬踏跑惯了的地面,奔跑时的喜悦重又苏醒过来。脚步声、呼吸声与心脏的鼓动交织一处,营造出独特的交响节奏。查尔斯河是一处划船比赛圣地一般的所在,永远都有人在河上划船。我仿佛跟他们竞赛似的跑着。当然,一般是划船者的速度更快。然而我与朝着上游悠然划行的单人划艇,有时也会上演一场激烈的比赛。大概与此地是波士顿马拉松的主办地不无关系,剑桥是个跑步者众多的地方。查尔斯河沿岸,延绵不断地辟有健身跑步专用的道路,只要你乐意,可以无休止地跑下去,跑好几个小时。只不过它还兼作自行车道,你得时时留意放开速度从背后飞驰而来的自行车。路面上不时出现裂缝,你还得注意别绊了脚。撞上长长的红灯而不得不等待也令人扫兴。不过除此之外,它的确是一条愉快的慢跑路线。跑步时我大体听摇滚,偶尔也听听爵士。不过考虑到同跑步的节奏匹配,我觉得作为伴跑音乐,摇滚最让人满意,像红辣椒、街头霸王、贝克乐队,或者是克里登斯清水复兴合唱团、甲壳虫之类老音乐。节奏越简单越好。如今许多跑者一面听着 iPod一面跑步,而我还是喜欢用惯了的 MD。与iPod相比,MD略略显得机身偏大,信息量却远远要少,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现时的我,还不想将音乐和电脑搅和到一起,就像不将友情、工作和做爱搅和到一起一样。如前所述,七月份我跑了三百一十公里。有两天下雨,还有两天是在旅行,没能跑步,还连续好几天热得叫人精疲力尽。考虑到这些,能够跑到三百一十公里,算是不坏的成绩,相当不坏。如果说一个月跑二百六十公里就算 “跑得认真 ”,三百一十公里恐怕算是 “跑得扎实”吧。随着距离的增长,体重竟轻了下来。两个半月减了七磅,腹部一带微微长出来的赘肉也消失了。七磅相当于三公斤多。请想象一下去肉铺买了三公斤的肉,拎在手上走回家的情景,大概就能真实地感受到那份重量。想到一度将如许一份重量揣在身上活着,个中滋味颇为复杂。生活在波士顿,生啤酒(山姆·亚当斯啤酒)和多纳圈自是不可或缺,可平日执拗的运动还是发挥了作用。一个到了我这样的年龄的人,还要写下这种事情,颇有些愚蠢可笑。不过为了明确事实,我得言之在先:说起来,我这个人是那种喜爱独处的性情,表达得准确一点,是那种不太以独处为苦的性情。每天有一两个小时跟谁都不交谈,独自一人默默地跑步也罢,四五个小时伏案独坐,默默地写文章也罢,我都不觉得难熬,也不感到无聊。这种倾向从年轻时起便一以贯之,始终存在于我的身上。和同什么人一起做什么事相比,我更喜欢一人默不作声地读书,或是全神贯注地听音乐。只需一个人做的事情,我可以想出许多许多来。虽然如此,自从年纪轻轻便结了婚(我结婚时二十二岁 ),我渐渐习惯了和人共同生活。大学毕业之后经营一家饮食店,认识到了与他人相处的重要性。人无法独自生存下去,这本是理所当然,我却是脚踏实地学到的。尽管有点走样,我也渐渐掌握了类似社会性的东西。回想起来,从二十岁到三十岁的十年当中,我的世界观发生了不小的变化,在做人方面也有了一些长进。从四处碰壁之中,学会了生存的诀窍。倘若没有这也算得艰难的十年的生活体验,恐怕我就不会写什么小说了,即便想写,也写不出来。但话说回来,人的本性不会极端地发生变化。希望一人独处的念头,始终不变地存于心中。所以一天跑一个小时,来确保只属于自己的沉默的时间,对我的精神健康来说,成了具有重要意义的功课。至少在跑步时不需要和任何人交谈,不必听任何人说话,只需眺望周围的风光,凝视自己便可。这是任何东西都无法替代的宝贵时刻,每每有人问我:跑步时,你思考什么 ?提这种问题的人,大体都没有长期跑步的经历。遇到这样的提问,我便陷入深深的思考:我在跑步时,究竟思量了些什么?老实说,在跑步时思考过什么,我压根儿想不起来。在寒冷的日子,我可能思考一下寒冷;在炎热的日子,则思考一下炎热;悲哀的时候,思考一下悲哀;快乐的时候,则思考一下快乐。如同前面写过的,还会毫无由来地浮想往事。有时候,只是偶尔有之,也有关于小说的小小灵感浮上脑际。尽管如此,我几乎从不曾思考正经的事情。我跑步,只是跑着。原则上是在空白中跑步。也许是为了获得空白而跑步。即便在这样的空白当中,也有片时片刻的思绪潜入。这是理所当然的,人的心灵中不可能存在真正的空白。人类的精神还没有强大到足以坐拥真空的程度,即使有,也不是一以贯之的。话虽如此,潜入奔跑着的我精神内部的这些思绪,或说念头,无非空白的从属物。它们不是内容,只是以空白为基轴,渐起渐涨的思绪。跑步时浮上脑际的思绪,很像天际的云朵,形状各异,大小不同。它们飘然而来,又飘然而去。然而天空犹自是天空,一成不变。云朵不过是匆匆过客,它过天空,来了去了。唯有天空留存下来。所谓天空。,是既在又不在的东西,既是实体又不是实体。对于天空这种广漠容器般的存在状态,我们唯有照单收下,全盘接受。年过半百的我已处于人生的后半期。二十一世纪之类果真来了,我不折不扣地迎来了五十多岁,这种事情在年轻时无从想象。从理论上说,总有一天二十一世纪会到来,不出意外,届时我将迎来人生的五十年代,这不言自明。然而年轻时的我,要在内心描绘出自己五十多岁的形象,就好比 “具体地想象死后的世界”一样困难。米克 ·贾格尔年轻时曾经口吐豪言壮语:“我如果到了四十五岁还在唱《满足》,还不如死了的好。”然而,如今他已过六十了,还是继续在唱《满足》。有些人为了此事笑话他。可是我笑不出来。年轻时的米克 ‘贾格尔无从想象四十五岁的自己。年轻时的我也无法想象这样的事情。我能够笑话米克 贾格尔么?不能。我碰巧不是著名的年轻摇滚乐手,当时说过何等的蠢话,都没有人记住,也不会被别人引用。难道不是仅此而已 ?现在,我于是置身于那个 “无从想象 ”的世界。如此一想,便觉得有点好笑。置身于此的我究竞是幸福还是不幸?连我自己都揣摩不透。不过,这似乎无须虚张声势地视为重大问题。对于我来说 ——对其他人恐怕也一样 ——这是首次体验到年龄的增长。在此体味的情感,也是首次体味到。倘若从前历练过,哪怕仅仅一次,也多少能明了地体察各种各样的事情。而首次经历,就不那么简单了。我唯有将细微的判断暂且留待后日,先将眼前的东西照单全收,姑且与它一同生存下去,就好比对待天空、云朵和河流的态度。我还觉得,这些东西中无疑存有某种滑稽可笑之物,而根据心境的变化,它们未必一文不值。前面说过,无论在日常生活中还是工作领域里,和别人交手竞争一决雌雄,不是我追求的活法。听上去好像在大谈特谈无聊的大话,不过,正是因为有了各种各样的人,这世间方是世间。别人自有价值观和与之相配的活法,我也有自己的价值观和与之相配的活法。这样的差异产生了细微的分歧,数个分歧组合起来,就可能发展成大的误会,让人受到无缘无故的非难。遭到误解、受到非难,绝非令人愉快的事件,还可能使心灵受到深刻的创伤。这也是痛苦的体验。然而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逐渐认识到,这样的苦痛和创伤对于人生而言,其实很是必要。想起来,正是跟别人多少有所不同,人才得以确立自我,一直作为独立的存在。就我而言,便是能够坚持写小说。能在同一道风景中看到不同于他人的景致、感到不同于他人的东西、选择不同于他人的语句,才能不断写出属于自己的故事来。甚至产生了一种罕见的状况:为数绝不算少的人把它拿在手中阅读。我就是我,不是别人,这于我乃是一份重要的资产。心灵所受的伤,便是人为这种自立性而不得不支付给世界的代价。我基本是如此思考,并依循着这样的思考度过人生。就结果而言,在某种程度上,我也许是主动地追求孤绝。对于操我这种职业的人来说,尽管有着程度上的差异这却是无法绕道回避的必经之路。这种孤绝之感,会像不时从瓶中溢出的酸一般,在不知不觉中腐蚀人的心灵,将之溶化。这是一把锋利的双刃剑,回护人的心灵,也细微却不间歇地损伤心灵的内壁。这种危险,我们大概有所体味,心知肚明。唯其如此,我才必须不间断地、物理性地运动身体,有时甚至穷尽体力,来排除身体内部负荷的孤绝感。说是着意如此,毋宁说凭着直觉行事。让我说得更具体一点。当受到某人无缘无故(至少我看来是如此 )的非难时,抑或觉得能得到某人的接受却未必如此时,我总是比平日跑得更远一些。跑长于平日的距离,让肉体更多地消耗一些,好重新认识自己乃是能力有限的软弱人类 ——从最深处,物理性地认识。并且,跑的距离长于平日,便是强化了自己的肉体,哪怕是一点点。发怒的话,就将那份怒气冲着自己发好了。感到懊恼的话,就用那份懊恼来磨炼自己好了。我便是如此思考的。能够默默吞咽下去的东西,就一星不剩地吞咽进体内,在小说这一容器中,尽力改变其姿态形状,将它作为故事的一部分释放出去。我努力做到这一点。我并不认为这样一种性格讨人喜爱,恐怕有极少人赏识,却难得讨大众欢喜。对于这样一个缺乏协调性的人,一遇上事情就想独自躲进壁橱里的人,有谁会抱有好意呢?一个职业小说家讨人喜爱这种事,难道真有可能么?不得而知。或许在世界某个地方有,但恐怕很难推而广之。至少我很难想象,自己作为一个小说家,成年累月不断地写小说,同时又能为人私下里喜爱。为人嫌恶、憎恨、轻蔑,似乎倒是更为自然的事情。我也并不打算说:这样的话,我反而感到放心。即便是我,也没有赏玩他人的嫌恶的爱好。那是另外的事,还是来谈谈跑步吧。不管怎样,我再次赢回了“跑步生活”。我相当“认真地 ”开始跑步,时至今日,又相当“扎实地 ”在跑步。这对年近花甲的我来说意味着什么,我不甚了了。想必有什么意义吧,也许并非大不了的事情,并非大不了的分量。不过此时此刻,只管埋头跑步即可。意义嘛,留待日后重新思考也为时不晚。以后重新思考,乃是我的特长之一,这特长随着岁月流逝而愈加洗练。穿上慢跑鞋,在脸上和颈部抹足了防晒霜,调节好手表,来到路边,于是开始跑步。脸颊承受着迎面而来的贸易风,仰头遥望将两条腿儿齐齐并拢横空飞去的白鹭,倾听令人回味无穷的“满匙爱”乐队的歌曲。比赛的纪录不见提高,但也无可奈何。我跑步时,忽然浮想联翩。我已经到了一定的年纪,时间自会拿走它那份额度,怨不得任何人。这就是游戏规则,就如同河水向着大海源源不断地流去一样。自己这种形象,我们只能当作自然光景的一部分,原封不动地接受。这也许不是令人愉快的事,从中发现的,或许也非值得欣喜若狂的东西。不过,这难道不是无可奈何的事情么 ?至此为止的人生,我好歹也大致 ——即便不能说是充分——享受了其中的乐趣。此话并非自夸(谁又能拿这种事情自夸呢):我的脑子并不怎么好使。我是那种通过有血有肉的身体,通过伸手可触的材料,才能明确认识事物的人。不论做什么,只有将其转换成肉眼可见的形态,我方能领会。说我是知识分子,不如说是一个物质结构的人。诚然,我也有些许理解力,大概有。如果连一丝一毫也无,恐怕怎么也写不出小说来。然而我不是以在脑子里构建理论和逻辑为生的类型,也不是以思辨为燃料向前行进的类型,毋宁说是给予身体现实的负荷,让肌肉发出呻吟 (某些时候是悲鸣),来提升理解的深度,才勉强 “心领神会”的类型。毋庸赘言,这样拾阶而上、循序渐进地得出结论,势必花费时间,也需花费精力。若费时过多,待到终于心领神会,恐怕已为时太晚,时过境迁。然而这也无可奈何。因为我,就是这样一个人。想就河流作一番思考,还想就云朵作一番思考,然而心中却是空空。我在自制的小巧玲珑的空白之中、在令人怀念的沉默之中,一味地跑个不休。这是相当快意的事情,哪还能管别人如何言说 ?2007年8月某日第二章2005年8月14日夏威夷州考爱岛人是如何成为跑步小说家的-------------------------------------------------- ------------------------------八月十四日,星期天。早晨,一面用MD听着卡拉.汤玛斯和奥提斯。雷丁的音乐,一面跑了一小时十五分钟。下午在体育馆的游泳池里游了一千三百米,傍晚时分去海滨游泳。然后在位于哈纳雷小镇入口处的“海豚餐厅”喝啤酒,吃鱼,是一种叫“挖路”(walu)的白肉鱼,请店家用炭火烤熟了,洒上酱油。配菜则是土耳其式的烤蔬菜串儿,配以大盆的沙拉。进入八月以来,到今天正好跑了一百五十公里。跑步进入我的日常生活,是在很早以前,准确说来是一九八二年的秋天。那时候我三十三岁。稍早于此,我在千驮谷车站附近经营一家类似爵士俱乐部的店。大学一毕业(因为打工太忙,有几个学分还没拿到手,该说仍然在学),立刻在国分寺车站的南口开了一家店,经营了三年左右,由于大楼改建,遂迁至市中心。店面算不上大,然而也不算太小。放了一架三角大钢琴,店里勉强可以容纳五重奏乐队演奏。白天供应咖啡,晚间改作酒吧。佐餐佐酒的菜肴也一应俱全,周末还安排现场演奏。这种店当时比较少见,客人顺利地增多,经营还算不错。周围很多人似乎预测,这种业余爱好般的买卖注定不会成功,不谙世故的我不会有经营才干,然而这预测落了空。老实说,连自己都不觉得自己有经营才干,只不过觉得一旦失败了便是穷途末路,才不顾一切拼命努力。勤勉、耐劳、不惜体力,从前也罢现在也罢,都是我仅有的可取之处。倘若比作马匹,我恐怕不是专事比赛的赛马,而更接近于从事杂役的驽马。我本是工薪阶层家庭出身的孩子,对做生意可谓知之甚少,不过太太却是商家出身,她身上那种类似悟性的东西帮了大忙。任凭我多么优秀,仅靠一介驽马,也注定一事无成。工作很是艰苦。清晨就开始干活,一直得干到深夜,累得筋疲力尽。也曾遭遇种种严峻的局面,也曾抱头苦思却痛无良策,也曾多少次饱尝失望的滋味,然而我废寝忘食地拼命工作,渐渐地收支趋向平衡,还雇上了帮工。在即将迎来三十岁的时候,好容易能喘口气儿了。当时从能借钱的地方借足了钱,偿还债务一事大致有了头绪,我终于感到算是告一段落。之前,我一心考虑如何生存下去,如何将脸探出水面,几乎无暇分心旁骛。现在好歹算是爬过了人生中一段陡峭台阶,来到一个稍稍开阔些的场所,心里也生出了自信:既然已经安抵此地,今后就算路途多舛,大概也能对付过去。做一做深呼吸,缓缓地环视四周,回顾走过来的路,就该采取的下一步进行思考。三十岁迫在眉睫,已然逼近不能再呼为青年人的年龄。于是乎——连我自己也始料未及——我下了决心:写小说!我可以具体说出下决心写小说的时刻,那是一九七八年四月一日下午一点半前后。那一天,在神宫球场的外场观众席上,我一个人一边喝着啤酒,一边观看棒球比赛。神宫球场距离我居住的公寓仅仅一步之遥,而我当时是个热情的“养乐多燕子队”支持者。天空中一丝儿云也无,风儿暖洋洋的,是个无可挑剔的阳春佳日。那时候的神宫球场外场上还没有设置坐椅,只是一面斜坡,长着一片绿草。我躺在草地上,啜饮着啤酒,不时仰面眺望天空,一边观看比赛。一如平日,观众不多。养乐多燕子队在主场迎战本赛季开幕战的对手——广岛鲤鱼队。记得养乐多燕子队的投手是安田。他是个五短身材、胖乎乎的投手,善投一手极难对付的变化球。安田第一局轻轻松松叫广岛的进攻线吃了个零蛋。接着,在第一局的后半场,第一击球手、刚从美国来的年轻的外场手迪布·希尔顿,打出了一个左线安打。球棒准确地击中了速球,清脆的声音响彻球场。希尔顿迅速跑过一垒,轻而易举地到达二垒。而我下决心道“对啦,写篇小说试试”,便是在这个瞬间。我还清晰地记得那晴朗的天空,刚刚回复了绿色的草坪的触感,以及球棒发出的悦耳声响。在那一刻,有什么东西静静地从天空飘然落下,我明白无误地接受了它。我并没有野心要当一个小说家。我只是一心一意想写一篇小说,甚至连个具体的构思都没有,却觉得“现在,我大概能写出个像样的东西来”。回到家里,坐在书桌前——好,动手写啦!这时候才发现,我连一支正儿八经的钢笔都没有,于是去了新宿的纪伊国屋书店,买回一遝稿纸,和一支一千多日元的水手牌钢笔。一笔小小的投资。那是春天的事儿。到了秋天,一部二百来页、每页四百字的作品写完了。觉得心情甚是舒畅,但还不知道如何处理为佳,于是顺势投稿应征文学杂志的新人奖去了。甚至连影本都没有拷贝一份,由此可知,我当时一定觉得如果落选,这篇稿子去向不明也无所谓。这,就是后来那部以《且听风吟》为名出版的作品。而当时我关切的,说是作品能否得见天日,毋宁说能否写完。那年秋天,常败之将养乐多燕子队居然获得联赛冠军,进入总决赛,并且击败了阪急勇者队,勇夺全国总冠军。我紧张难捺,几度前去举行总决赛的后乐园球场观战——养乐多燕子队不曾预料真会夺冠,竟然将主场神宫球场的使用权转让给了六大学棒球联盟。那年秋天的事情我记忆犹新。晴好的天气日复一日,真是个美丽的秋季。天空澄澈高远,绘画馆前夹道成排的银杏树,比历年更显鲜艳明丽,闪耀着金色的光泽。对我来说,那是人生二十年代的最后一个秋天。翌年初春,《群像》编辑部打来电话,告诉我“你的作品入围最后一轮评选”,当时我已然将应征新人奖一事忘到了爪哇国,因为每天的生活委实太忙碌。猛然一听这话,竟一时无法明白对方在说什么,如坠五里雾中:“啥?”总而言之,那部作品获得了新人奖,夏天还推出了单行本。对那本书的评价也算马马虎虎。我年届三十,懵懵懂懂、稀里糊涂、毫无预料地,就成了一名新进小说家。我自然惊愕不已,周围的人恐怕更诧异。自那之后,我一面经营着店铺,一面写出了第二部不算太长的长篇小说《1973年的弹子球》,其间还穿插着写了几个短篇小说,甚至还翻译了司各特·菲茨杰拉德的短篇小说。 ((且听风吟》和《1973年的弹子球》获得了芥川奖的提名,二者都曾被说成夺奖热门,然而最终均未得奖。但老实说,我觉得无甚大碍。得了奖,必然又是采访又是约稿,没完没了,应接不暇,只怕影响店铺的生意——我对这一点更为担心。经营店铺——记账,检查进货,调整员工的日程;自己也钻进吧台后面调制鸡尾酒、烹制菜荐深更半夜店铺打烊之后,再回到家里,坐在厨房的餐桌前写稿子,一直写到昏昏欲睡。这样的生活持续了将近三年。我觉得自己活过了相当于普通人两倍的人生。当然,每个日子在肉体上都辛苦难熬。而一面写小说一面经营服务业,形形色色的麻烦也前来凑热闹。服务业是一种无法挑选来客的行当。不管来的顾客是什么人,只要不是太糟糕的,都得笑脸相迎,热情招呼:“欢迎光临!”出于这个缘故,我邂逅了千奇百怪的人物,也体验了难以想像的事情。在这样的生活中,我率真而积极地吸收了各色各样的东西。大体上说,我是本着向前看的态度,享受着新的人生和由此带来的新鲜刺激。然而,渴望写出一部气势恢弘、内容坚实的小说,这种心情却越来越强烈。最初的两部小说,((且听风吟》和((1973年的弹子球》,基本是为了享受写作的愉悦而为,至于品质,我自己也觉得留有太多不尽如人意之处。利用工作间隙,摊开稿纸,断断续续地抽空写上半小时一小时;支撑着疲惫的躯体,仿佛跟时间竞赛似的奋笔疾书,精力也无法集中。采用如此零散的方式写作,即便能写出新颖有趣的东西,也写不出内容深刻、意味幽远的小说。既然将当小说家的机会给了我(并非人人皆会碰上这等好运气),我便想尽己所能,完成一本自己也满意的小说,一本就行——萌生这样的欲望原是自然而然。我的确有这样的想法:“肯定能写出气派更大的作品来!”经过深思熟虑,决定店铺暂且关门歇业,花上一段时间专心致志写小说。在那个时候,我开店的收入远远高于当小说家的收入,不过,只好狠下决心忍痛割爱了。周围的许多人都反对我的决断,或是深表怀疑。 “店铺好容易上了轨道,还不如交给什么人去经营,你自个儿爱去哪儿去哪儿,写你的小说得了。”他们忠告说。世俗地看,这想法的确合情合理。众人当时并没预想到我能作为职业作家生存下去。我却没有听从劝告。无论做什么事儿,一旦去做,我非得全力以赴不可,否则不得安心。将店铺随意交托给某个人,自己躲到别处去写小说,这种讨巧的事情我做不来。竭尽全力埋头苦干,还是干不好,就可以心安理得地撂开手了。然而,如果因为模棱两可、半心半意而以失败告终,懊悔之情只怕久久无法拂去。所以,我不顾周遭的反对,将店铺的权利悉数出让,尽管有些不好意思,还是决定打出“小说家”的旗号生活下去。 “姑且给我两年的自由。如果不成功,再在哪儿开家小店不就行了么?我们还年轻,可以从头再来。”我对妻说。她答道:“好。”这个时候,还有好些欠债尚未还清,不过,总会有办法吧。这是一九八一年的事。尽力而为吧。我专心致志地执笔写作长篇小说。这一年的秋天,为了采集小说素材,去北海道旅行了约一个星期。这样,在翌年四月之前,完成了长篇小说《寻羊冒险记》。我已孤注一掷,因此使出了浑身解数。我什至觉得连自己身上所无的解数也来了个总动员。这是一部远比((且听风吟))和《1973年的弹子球》篇幅长得多、轮廓宏大得多、故事性也强得多的作品。当这部小说写完时,我有了某种感触,觉得找出了自己的小说风格。我深切体会到,可以随心所欲伏案写作而不必介意时间,每日集中精力写故事,这是多么美好的事情,又是多么痛苦的事情。我知道自己体内沉睡着未经挖掘的矿脉,也坚定了信念:“如此下去,日后我也能当好小说家。”于是乎,终于未发生“再在哪儿开个小店”之类的事。虽然如今我还常常萌生这样的念头,很想重操旧业,在哪儿开上一家小小的、舒适的店。我记得,《寻羊冒险记》未能获得当时追求所谓“主流文学”的《群像》编辑部青睐,而是饱受冷遇。我心目中的小说形态,在当时似乎相当异端,不知现在如何。读者们却热情地欢迎这部作品,这是最令人欣悦的事情。我认为,自己作为一个小说家,这部作品乃是实质上的出发点。如若一边经营店铺,一边继续写作类似《且听风吟》和《1973年的弹子球》那样诉求于感觉的文字,早晚有一天会山穷水尽,才思枯竭。不过,刚刚成为专业小说家那会儿,我首先直面的问题,却是如何保持身体健康。我本是那种不予过问便要长肉的身体。由于每日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体重才控制在稳定状态。过上了从早到晚伏案写作的生活,体力逐渐下降,体重则有所增加。因为需要高度集中精力,不知不觉香烟便抽过了头。那时候一天要抽六十支香烟,手指熏成了黄色,浑身上下都发散出烟味,怎么说对身体也不好。打算作为小说家度过今后漫长的人生,就必须找到一个既能维持体力,又可将体重保持得恰到好处的方法。正式开始每天跑步,记得是写完《寻羊冒险记》,稍微过了一段时间之后,跟决意当一名专业小说家大致相差不远。跑步有好几个长处。首先是不需要伙伴或对手,也不需要特别的器具和装备,更不必特地赶赴某个特别的场所。只要有一双适合跑步的鞋,有一条马马虎虎的路,就可以在兴之所至时爱跑多久就跑多久。网球可不能这样,每次都得专程赶到网球场去,还得有一个对手。游泳虽然一个人就能游,也得找一个适宜的游泳池才行。我关店歇业之后,也是为了改变生活方式,便将家搬到了千叶县的习志野。那一带当时还是野草茂密的乡间,附近连一处像样的体育设施也没有,道路却是齐齐整整。因为自卫队的基地就在附近,为了方便车辆来去,道路建得很是完备。恰好我家近处有一个日本大学理工学部的操场,大清早那儿的四百米跑道可以自由地(或说擅自地)使用。因此,在众多体育项目中,我几乎毫不犹豫地——也许是别无他选——选择了跑步。此外还戒了烟。每天都跑步,戒烟便是自然而然。戒烟诚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但是你没法一边吸烟一边坚持跑步。 “还想跑得更多”这一自然的想法,成了戒烟的重要动机,还成了克服脱瘾症状的有效手段。戒烟,仿佛是跟从前的生活诀别的象征。我对于长跑,原本就不觉得讨厌。但学校的体育课,我却从来未能喜欢上它,运动会那些玩意儿更是让人厌恶至极。它们是上头强迫我们做的运动。 “喏,跑起来!”逼迫我在不喜欢的时间,去做不喜欢的事情,对此,我从小就无法忍受。反之,倘若我自己想做的事情,在自己想做的时间,爱做多少就做多少,我会比别人做得更加卖力。我的运动神经和反射神经并非特别出色,不擅长那些速战速决型的体育项目,但是长距离的跑步和游泳与我的性情相符。我对此多少心知肚明。所以,我才能没什么不适应,将跑步当作生活的一部分,顺理成章地接受了。下面的话题跟跑步无关,允许我扯上几句题外话。在学习上,我的心态也相去不远。从小学到大学,除了极少的例外,学校强制学习的东西,我大体都提不起兴趣。我也告诫自己“这是非学不可的东西”,该学的也大都学了,才好歹考进了大学。然而我几乎不曾觉得学习有趣。成绩虽不致羞于拿出手,但是因成绩优秀而受到表扬,或者某门功课考了第一之类的荣耀,却是从未有过。对学习产生兴趣,是在规定的教育体系大体修完,成了所谓的“社会人”之后。我明白,对感兴趣的领域和相关的事物,按照与自己相配的节奏,借助自己喜欢的方法去追求,就能极其高效地掌握知识和技术。比如说翻译技艺,也是这么无师自通的,说来就是自掏腰包,一点一滴地学了来。花费了许多时间,技艺才得以成熟,还反复出现过错误,可正因如此,学到的东西才更加扎实。成为职业小说家,让人觉得最高兴的,是可以早睡早起。开店时代,上床就寝时已然是黎明时分,这样的事情司空见惯。十二点打烊,然后整理、清扫、算账记账,为了缓解兴奋还得聊聊天,喝点儿酒。如此一来二往,马上就到了凌晨三点,将近黎明了。常常是坐在厨房餐桌前独自写着稿子,东方的天空渐渐白将起来。于是乎,一觉醒来睁开眼睛,太阳早已高高悬在中天。闭店歇业,开始了小说家生涯,我们——我和太太——最先做的事情,就是彻底改变生活形态。我们决定,太阳升起来的时候起床,天色变暗了便尽早就寝。这就是我们想像的自然的生活、正经人的生活。不再从事服务业了,今后我们只见想见的人,不想见的人则尽量不见。我们以为,这样一种小小的奢侈,至少在短期之内无伤大雅。此话好像重复再三了:我本非善于同人交往的人,有必要在某个节点回归原始状态。于是,我们从长达七年的“开”的生活,急转直下改为“闭”的生活。我觉得,这样一种“开”的生活,曾经在我人生的某一阶段存在过,是一件好事。现在想起来,我从中学到了太多重要的东西,这类似人生综合教育期,是我真正的学校。然而这样的生活不能永远持续。学校这东西,是一个进入里边,学习些什么,然后再走出去的地方。清晨五点起床、晚上十点之前就寝,这样一种简素而规则的生活宣告开始。一日之中,身体机能最为活跃的时间因人而异,在我是清晨的几小时。在这段时间内集中精力完成重要的工作。随后的时间或是用于运动,或是处理杂务,打理那些不需高度集中精力的工作。日暮时分便优哉游哉,不再继续工作。或是读书,或是听音乐,放松精神,尽量早点就寝。我大体依照这个模式度日,直至今天。拜其所赐,这二十来年工作顺利,效率甚高。只不过照这种模式生活,所谓的夜生活几乎不复存在,与别人的交际往来无疑也受影响。还有人动怒光火。因为别人约我去哪儿玩呀,去做什么事呀,这一类邀请均一一遭到拒绝。只是我想,年轻的时候姑且不论,人生之中总有一个先后顺序,也就是如何依序安排时间和能量。到一定的年龄之前,如果不在心中制订好这样的规划,人生就会失去焦点,变得张弛失当。与和周遭的人们交往相比,我宁愿优先确立能专心致志创作小说的、稳定和谐的生活。我的人生中,最为重要的人际关系并非同某些特定的人物构筑的,而是与或多或少的读者构筑的。稳定我的生活基盘,创造出能集中精力执笔写作的环境,催生出高品质的作品——哪怕只是一点点,这些才会为更多的读者欢迎。而这,不才是我作为一个小说家的责任和义务,不才是第一优先事项么?这种想法今日依然未有改变。读者的脸庞无法直接看到,与他们构筑的人际关系似是观念性的。然而我一仍旧贯,将这种肉眼看不见的“观念性”的关系,规定为最有意义的东西,从而度过自己的人生。 “人不可能做到八面玲珑,四方讨巧。”说白了,就是此意。在开店时代,也是依据同样的方针行事。许许多多的客人到店里来。假如十个人当中有一个人说:“这家店很好,很中我意。下次我还要来。”就已足够。十个客人当中只要有一个回头客,这店就能够维持下去。哪怕有九个人觉得不中意,也没太大关系。这么去思考,便轻松得多了。然而,须让那“一个人”确确实实地、百分之百地中意。经营者必须拥有明确的姿态和哲学,作为自己的尊坶高高地举起,坚忍不拔地顶住狂风暴雨,坚持下去。这是我从开店的亲身体验中学到的。《寻羊冒险记》之后,我便以这样一种心态写作小说。读者也随著作品的陆续发表而不断增多。最令我欣慰的,是我的作品有了很多热心的读者,亦即说那“十分之一”的回头客扎扎实实在增加。他们(多为年轻读者)耐心地等待着我的下一部作品,一旦作品问世便捧卷阅读。这种体系渐渐得以形成。而这,对我来说是理想的——至少是令我非常舒畅的——情况。不必成为顶级跑者。能按心里想的样子写想写的东西,还能过着与众人一般的生活,我便没有任何不满。然而后来,《挪威的森林》出乎意料地销路甚好,这种“心情舒畅”的标准被追有所变更,不过那是很久以后的话题了。开始跑步之后,有那么一段时间,我跑不了太长的距离。二十分钟,最多也就三十分钟左右,我记得,就跑这么一点点,便气喘吁吁地几乎窒息,心脏狂跳不已,两腿颤颤巍巍。因为很长时间不曾做过像样的运动,本也无奈。跑步的时候被邻居看到,也觉得有些难为情,就和为那个偶尔加在姓名后面的、带括弧的“小说家”头衔难为情一样。然而坚持跑了一段时间后,身体积极地接受了跑步这事儿,与之相应,跑步的距离一点一点地增长。跑姿一类的东西也得以形成,呼吸节奏变得稳定,脉搏也安定下来了。速度与距离姑且不问,我先做到坚持每天跑步,尽量不间断。就这样,跑步如同一日三餐、睡眠、家务和工作一样,被组编进了生活回圈。成了理所当然的习惯,难为情的感觉也变得淡薄了。我到体育用品商店去,买来了合用而结实的跑步鞋、便于奔跑的运动服、一块码表,还买了专为初练跑步的人写的入门书,读了。如此这般,人渐渐演变成了跑步者。如今想来,最值得庆幸的,是我的身体生得相当强壮。几乎四分之一个世纪,每天从不间断地跑步,还参加过好多场比赛,却从不曾有腿脚疼痛而不能跑的时候。并未好好地做准备运动,却从不曾出过一次身体故障,受过一次伤,生过一次病。我根本不是个优秀的跑者,却无疑是个健壮的跑者。这是我为数不多的足以自豪的资质之一。一九八三年新年伊始,我头一次参加了叫作越野赛的比赛。虽然只是五公里的短距离,却也佩带着号码,跻身于拥挤的人群当中,“预备,跑”地跑了一趟,之后深有感触:“我还挺能跑。”五月里,在山中湖参加了十五公里赛跑。六月,想试试看自己究竟能跑多远,便独自绕着皇宫一圈一圈地跑,结果跑了七圈,三十五公里,速度也算可以,并不觉得苦楚,腿脚也不痛。这样,全程马拉松我也能跑了。而刻骨铭心地明白了全程马拉松中最痛苦的部分是跑过三十五公里之后,是后来的事儿了。看看这一时期自己的照片,身体远远没有变成跑步者的体型。练习量积累得不够,必要的肌肉还没有练出来,手臂和腿一看便知十分瘦弱,大腿很细。与我现在的体型相比,简直不是一个人——长期坚持跑步,身体的肌肉形态会发生巨变。让人不免感叹:就凭这架势,居然还能跑全程马拉松!不过那时候,每天跑步,同时感到身体结构日日发生变化,实令内心欣喜:即便过了三十岁,我的身体依然还有改变的可能嘛!这样的未知之处,通过跑步一点一点地得以揭明。不久,原来略呈增加的体重逐渐趋于稳定。每天坚持运动,适合自己的体重自然而然确定下来。最易驱动身体的肌肉开始显现。随即,吃的食物也一点点发生了变化,食物以蔬菜为主,蛋白质主要靠吃鱼摄取。我一直不太喜欢吃肉,愈发吃得少了。少吃米饭,减少酒量,使用天然材质的调味品。而甜的东西,我本不喜欢。已经说过,我是那种不予过问的话,什么事儿都不做也会渐渐发胖的体质。我太太却不管吃多少(吃的不多,可一有点啥事就吃甜点心),不做运动,也根本不会变胖,连赘肉都不长。我常常寻思:“人生真是不公平啊!”一些人不努力便得不到的东西,有些人却无须努力便唾手可得。不过细想起来,这种生来易于肥胖的体质,或许是一种幸运。比如说,我这种人为了不增加体重,每天得剧烈地运动,留意饮食,有所节制。何等费劲的人生啊!然而倘使从不偷懒,坚持努力,代谢便可以维持在高水准,身体愈来愈健康强壮,老化恐怕也会减缓。什么都不做也不发胖的人无须留意运动和饮食。并无必要,却去寻这种麻烦事儿做的人,为数肯定不会太多,因此这种体质的人,每每随着年龄增长而体力日渐衰退。不着意锻炼的话,自然而然,肌肉便会松弛,骨质便会变弱。什么才是公平,还得以长远的眼光观之,才能看明白。阅读此文的读者,也许有人抱有这样的苦恼:“啊呀呀,一不小心体重马上就增加……”应当动用积极正面的思考,将此视为上天赐予的好运:容易看清红灯,就够幸运了。不过,这么去思考问题也不容易。这样的观点或许也适用于小说家的职业。天生才华横溢的小说家,哪怕什么都不做,或者不管做什么,都能自由自在写出小说来。就仿佛泉水从泉眼中汩汩涌出一般,文章自然喷涌而出,作品遂告完成,根本无须付出什么努力。这种人偶尔也有。遗憾的是,我并非这种类型。此言非自夸:任凭我如何在周遭苦苦寻觅,也不见泉眼的踪影。如果不手执钢凿孜孜不倦地凿开磐石,钻出深深的孔穴,就无法抵及创作的水源。为了写小说,非得奴役肉体、耗费时间和劳力不可。打算写一部新作品,就必得重新一一凿出深深的孔穴来。然而,长年累月地坚持这种生活,久而久之,就技术或体力而言,我都能相当高效地找寻到新的水源,在坚固的磐石上凿穴钻孔;感觉一个水源变得匮乏时,也能果决而迅疾地移到下一个去。而习惯仅仅依赖一处自然水源的人,冷不丁地这么做,只怕轻易做不来。人生基本是不公平的。此乃不刊之论。即便身处不公之地,我以为亦可希求某种“公正”。许得费时耗力;甚或费了时耗了力,却仍是枉然。这样的“公平”,是否值得刻意希求,当然要靠各人自己裁量了。我说起每天都坚持跑步,总有人表示钦佩:“你真是意志坚强啊!”得到表扬,我固然欢喜,这总比受到贬低要惬意得多。然而,并非只凭意志坚强就可以无所不能,人世不是那么单纯的。老实说,我什至觉得每天坚持跑步同意志的强弱,并没有太大的关联。我能够坚持跑步二十年,恐怕还是因为跑步合乎我的性情,至少“不觉得那么痛苦”。人生来如此:喜欢的事儿自然可以坚持下去,不喜欢的事儿怎么也坚持不了。意志之类,恐怕也与“坚持”有一丁点瓜葛。然而无论何等意志坚强的人,何等争强好胜的人,不喜欢的事情终究做不到持之以恒;做到了,也对身体不利。所以,我从来没有向周遭的人推荐过跑步。 “跑步是一件美好的事情,大家一起来跑步吧”之类的话,我极力不说出。对长跑感兴趣的人,你就是不闻不问,他也会主动开始跑步;如若不感兴趣,纵使你劝得口燥舌干,也是毫无用处。马拉松并非万人成宜的运动,就好比小说家并非万人咸宜的职业。我也非经人劝说、受人招聘而成为小说家的(遭人阻止的情况倒是有),而是心有所思,自愿当了小说家。同理,人们不会因为别人劝告而成为跑步者,而是自然地成为的。话虽如此,也许真有人读了这篇文章,陡然来了兴趣:“好啊,我也跑它一跑试试。”当真练起跑步来。 “呵呵,这不挺好玩儿吗?”这当然是不错的结果。果真发生了这等事,作为本书的作者,我也非常高兴。然而每个人都有对路与不对路之事。既有人适合马拉松,也有人适合高尔夫,还有人适合赌博。看见学校上体育课时,让全体学生都练长跑的光景,我便深感同情:“好可怜啊。”那些丝毫不想跑步的人,抑或体质不适合跑步的人,不分青红皂白让他们统统去跑长跑,这是何等无意义的拷问。我很想发出忠告:趁着还没有出现问题,赶快取消让初中生和高中生一律跑长跑的做法。当然,我这样的人出面说这种话,肯定无人理会。学校就是这样一种地方:在学校里,我们学到的最重要的东西,就是“最重要的东西在学校里学不到”这一真理。任怎么说长跑和自己的性情相符,也有这样的日子。 “今天觉得身体好沉重啊。不想跑步啦。”经常有类似的日子。这时候便寻找出形形色色冠冕堂皇的理由来,想休息,不想跑了。我曾经采访过奥运会长跑选手濑古利彦,在他退役就任S&B队教练后不久。当时我问道:“濑古君这样高水准的长跑选手,会不会也有今天不想跑啦、觉得烦啦、想待在家里睡觉这类情形呢?”濑古君正所谓怒目圆睁,然后用了类似“这人怎么问出这种傻问题来”的语气回答:“那还用问!这种事情经常发生。”如今反思起来,我觉得这确是愚问。当时,我也明白。然而,还是想听到他亲口回答。即便膂力、运动量、动机皆有天壤之别,我还是很想知道清晨早早起床、系慢跑鞋鞋带时,他是否和我有相同的想法。濑古君的回答让我从心底感到松了口气。啊哈,大家果然都是一样的。请允许我说一点私事。觉得“今天不想跑步”的时候,我经常问自己这样一个问题:你大体作为一个小说家在生活,可以在喜欢的时间一个人待在家里工作,既不需早起晚归挤在满员电车里受罪,也不需出席无聊的会议。这不是很幸运的事儿么?与之相比,不就是在附近跑上一个小时么,有什么大不了的?于是脑海里浮现出满员电车和会议的光景,再度鼓舞起士气,我就能重新系好慢跑鞋的鞋带,较为顺利地跑将出去。 “是啊,连这么一丁点事儿也不肯做,可要遭天罚呀。”话虽然这么说,其实心中有数:甚多的人,认为与其每天跑一个小时,还不如乘着拥挤不堪的电车去开会。闲话休提。我就这样开始了跑步。三十三岁,是我当时的年龄,还足够年轻,但不能说是“青年”了。这是耶稣死去的年龄,而司各特·菲茨杰拉德的凋零从这个年纪就开始了。这也许是人生的一个分水岭。在这样的年龄,我开始了长跑者的生涯,并且正式站在了小说家的出发点上——虽然为时已晚。第三章2005年9月1日夏威夷州考爱岛在盛夏的雅典跑第一个42公里-------------------------------------------------- ------------------------------昨天,八月份终结了。计算这一个月跑过的距离,三十一天,一共是三百五十公里。6月260公里(每周60公里)7月310公里(每周70公里)8月350公里(每周80公里)目标是十一月六日举行的纽约城市马拉松。为此而作的调整,大体进展很顺利,因为我从赛事前五个月起便有计划地增加运动量,分阶段增加奔跑距离。考爱岛八月份的气候得天独厚,下雨而无法跑步的日子,连一天都不曾有过。偶尔也下雨,不过是令人愉快的雨,正好将灼热的身体冷却下来。考爱岛北部海岸的夏天原本天气不错,可晴天如此绵长也不多见。我得以尽情尽兴地跑了个痛快。身体状态也毫无问题。每日的奔跑距离一点点向上调高,身体并未发出什么悲鸣。既没有伤,亦没有痛,也未觉得怎么疲劳,三个月的练习便告终结。没有苦夏。我并无特别的苦夏对策。硬说有什么,不过是平时注意不吃冷的东西,多吃水果和蔬菜。在夏威夷,芒果、木瓜和鳄梨之类的新鲜水果很便宜就能买到,正所谓堆满店头,对于我夏天的饮食,这儿真是个理想的所在。说这是“苦夏对策”,毋宁说是身体自然的要求。每天运动身体,就容易明白个中味道。还有一个健康法是睡午觉。我午觉睡得可真不少。大体在午饭后,觉得有睡意袭来,便横躺于沙发上,就这般迷迷糊糊地睡了去。约莫三十分钟便会猛地醒过来。醒来时,身体倦意全消,脑子非常清醒,即南欧人所谓“歇死它”(siesta)。我记得这好像是住在义大利时养成的习惯,也许有出入。我原属于喜欢午睡的人,是那种一旦有了困意,不管何时何地马上能睡次我跑全程马拉松的成绩,实在不堪回首。我跑过许多比赛,如此凄惨的比赛却是头一次。地点是千叶县的某处。跑到三十来公里,比赛还算顺利,我什至以为这么跑下去,此次的成绩不至于太糟糕。耐力还有存余,足以跑完剩下的距离。就在此时,我的脚一下子不听使唤了,开始痉挛,而且越来越厉害,未几便根本无法再跑。任凭怎么做伸展运动,大腿内侧还是抽筋,颤抖不已。肌肉扭曲为怪异的形状,不听使唤,甚至无法站立。我不由自主地蹲在路边。也曾在比赛中多少体验过痉挛,但是每次细心地做做伸展运动,五分钟左右肌肉便恢复正常,就能重新跑了。然而这次远没有那么简单。过了许久,痉挛仍不停止。以为好一点了,一跑起来,立刻再次发作。所以最后的五公里只能步履蹒跚地走完。在马拉松比赛中不是跑,而是走,有生以来是第一次。之前,无论多么痛苦,我都不走,这是我的骄傲。马拉松是跑的比赛,而不是走的比赛。当时我什至连走都勉勉强强。索性放弃比赛,坐进收容车里得了,这个念头几度掠过脑际。反正成绩已是糟糕透顶,不跑也不打紧。然而弃权我是怎么也不愿意。哪怕爬着,我也想坚持到终点。其他的人一个接着一个地追赶上来,超过了去。我苦着脸,拖着腿,朝着终点走。数码计时器上的数位冷酷无情地记录着时间的流逝。来自海上的风儿吹遍四野,湿透背心的汗水凉了下来,寒意难当。要知道这是隆冬举行的赛事!背心加短裤,就这么一身,走在无遮无拦的公路上,当然寒冷彻骨。中断奔跑后居然如此之冷,我连想都不曾想过。只要继续奔跑,身体总归是温暖的,不会感到寒冷。然而比寒冷更为伤人的,是负了伤的自尊心,是在马拉松跑道上步履蹒跚时,自己惨不忍睹的身影。离终点还有两公里,痉挛终于平息,可以重新跑了。我缓缓地慢跑,徐徐地恢复了状态,甚至还能大胆地冲刺一番。然而成绩十分可怜。失败的原因一目了然:运动量不够!运动量不够!运动量不够!练习量不足,体重也没有完全降下来。四十二公里嘛,随便对付对付,怎么也可以跑下来呀!心里恐怕不知不觉生出了这种傲慢情绪。隔在健康的自信和不健康的轻慢心之间的那堵墙,非常薄。年轻的时候,也许“随便对付对付”就能闯过全程马拉松这一难关。不必跟自己过不去一般拼命练习,单单凭借储存的体力,就能跑出蛮不错的成绩。遗憾的是我已经不年轻了。不支付必需的代价,便只能品尝相应的熟的体质。从保持健康的观点来看,这委实是值得庆贺的特质。只不过,有时也在不该睡熟的场合不知不觉呼呼大睡,引出麻烦来。体重也顺利地下降,脸庞愈加精悍起来。身体如此发生变化,是件好事儿。但比起年轻时代,变化更加费时耗力了。从前花一个半月就能做到的,现在得耗时三个月。运动的效率显而易见降低了。这本是无可奈何的事儿,只能顺其自然,仅凭手头现有的资源坚持下去。这正是人生的原则,况且效率的高低并非决定生活方式价值的唯一标准。东京我一直去的那家健身馆里,贴着一张招贴画,写着:“肌肉难长,易消。赘肉易长,难消。”令人生厌的事实,但终究是事实。八月就这么挥着手去了,似乎挥手来着。进入九月,练习风格为之一变。此前的三个月,“是积累距离”,不必思考困难的问题,只是渐渐加快节奏,每日只消一个劲儿奔跑。打造综合性的基础体力,提高耐力,强化各个部位的肌肉,在身体上和心理上都铆足了劲,提升士气。那时的重要任务,是向身体发出通知:“跑这么些,是理所当然的事儿。”“通知”云云当然是比喻,如何使用语言去命令,身体也不会这般容易地俯首听命。身体乃是极为事务性的体系,只有耗时费日,断续地、具体地给它痛苦,它才会认识和理解这资讯,才会主动地(也许不能如此说)接纳给予它的运动量。我们再一点一点地将运动量的上限提高。一点一点地,一点一点地。别让身体超负荷。进入九月,离正式比赛还有两个月,训练进入了调整期。忽而长的加短的,忽而软的加硬的,使之有张有弛,完成从“量的练习”向“质的练习”的转换。定好在距离赛事一个月左右时,让疲劳迎来最高峰。这是重要的时期,必须一面小心翼翼地和身体对话,一面将训练向前推进。跟落脚于考爱岛某处拼命练习的八月份不同,九月份得长途旅行,从夏威夷去日本,再从日本去波士顿。在日本期间会很忙,不能像此前那样,只管拼命跑步便可。奔跑距离的下降,需要通过训练计画的巧妙安排,高效地予以弥补。这话我不太想说,最好把它悄悄地塞进壁橱藏起来:上一苦果。这种苦头我再也不想吃第二遍!当时,我沉痛地想。这种寒冷彻骨的悲惨记忆,我不愿它再来。下次参加全程马拉松,我要回归初心,从零出发,发奋努力;周密地训练,重新发掘自己的体力。将每一颗螺丝都仔细拧紧,看看究竟能跑出什么样的结果来。这就是拖曳着痉挛的脚步蹒跚在寒风中、被许多人超过时,我心中想的事情。一开始我就打过招呼,说我不是好胜厌输的性格。输本是难以避免的。谁都不可能常胜不败。在人生这条高速公路上,不能一直在超车道上驱车前行。然而不愿重复相同的失败,又是另一回事。从一次失败中汲取教训,在下一次机会中应用。尚有能力坚持这种生活方式时,我会这样做。面向“下一次马拉松”,即在纽约市举行的比赛,我一面继续训练,一面伏案写作这样的文字。搜寻着记忆,逐一追忆二十多年前,我还是初练长跑时的点滴,翻出那时记下的简单日志重新阅读(我生性写不了日记,唯有跑步日志记录得还算仔细),汇总成文。既是确认自己一步步走来的足迹,也是发掘自己在那个时代的心迹。既是告诫自己,也是激励自己。更是为了撼醒冬眠于某一时辰的某种动机。说穿了,就是为了明确思考的途径而写文章。结果,这也许变成了一部以跑步为基轴的“回忆录”。话虽如此,此刻占据我大脑主要部分的,却并非什么“记录”,而是如何以像样的成绩,跑完两个月后鸣枪开跑的纽约城市马拉松。该如何打造自己的身体,才是目下最重要的课题。八月二十五日,美国的跑步杂志《跑者世界》前来拍照。从加利福尼亚来了一位摄影师,花了一整天时间拍摄我的照片。此人名叫葛列格,是个热情的年轻摄影师,将足以装满一辆轻型小货车的器材,用飞机不远万里地运到了考爱岛来。不久之前已采访完毕,这次是拍摄用于配合文章的照片,肖像照,以及跑步时的照片。似乎坚持参加全程马拉松的小说家并不多见(并非完全没有,只是为数甚少),他们对我那“跑步小说家”的生活状态产生了兴趣。 《跑者世界》在美国是一本阅读者甚广的杂志,所以在纽约也许有很多人跟我打招呼。想到这里,越发觉得不能跑得太不像话,不禁越发不安。且将话题推回一九八三年去。回到那个杜兰·杜兰乐队和霍尔与奥兹二重唱风靡一时、颇令人怀念的时代。那一年的七月里,我去了一趟希腊,要独自从雅典跑到马拉松,将那条原始的马拉松路线——马拉松至雅典——逆向跑上一趟。为什么要逆向跑呢?因为清晨便从雅典市中心出发,在道路开始拥堵、空气被污染之前跑出市区,一路直奔马拉松的话,道路的交通量远远少得多,跑起来比较舒适。这不是正式的比赛,自己一个人随意去跑,当然不能指望有什么交通管制。为什么特地赶到希腊去,独自跑那四十二公里呢?那是因为偶然有一家男性杂志找上门来,约我:“愿不愿去一趟希腊,写写相关游记?”这是一次媒体采访旅行,由希腊政府旅游局主办策划。说是好多家杂志共同参与,旅游路线包括了老一套的遗址观光、爱琴海泛舟之类,只是待这些完结,归国的飞机票可以自由指定日期,在当地想待多久就待多久,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我对这类全包式观光旅行本来没什么兴趣,可是旅游结束便一切自由,这一点却魅力十足。再怎么说,希腊毕竟有马拉松的原始路线。我想亲眼看看这条路线,甚至可以亲自跑上一段。对于刚刚成为长跑者的我,这是何等令人兴奋的体验!且慢!为什么非得是“一段”不可呢?索性将这条线路从头跑到底,如何?我一提案,杂志编辑郜也赞同道:“那很有意思呀。”我于是得孤独一人,默默地跑完有生以来第一次全程马拉松般的路线了。观众、终点锦带、人群的盛大声援,统统没有。然而,这可是原始的马拉松路线啊!还能奢望什么呢?实际上,沿着雅典至马拉松的道路一直跑,也不到全程马拉松的正式距离42.195公里。还缺了大约两公里。我几年后正式参加雅典马拉松,按照原始的样子,从马拉松跑到雅典,方得知这个事实。看过雅典奥运会马拉松比赛转播的人恐怕记得,从马拉松出发的运动员途中曾经向左方的岔道折进去,绕着某处朴素的遗址转了一圈,然后再回到原来的线路。那就是为了补足短缺的距离。当时的我对这些一无所知,从雅典市内一路直奔马拉松,还以为跑足了四十二公里。实际上大约只有四十公里。然而在市内我多跑了一些弯路,伴跑的汽车里程表显示的距离也是四十二公里左右。最终,我也许跑了和全程马拉松极为相近的距离。但时至今日,这些都无所谓了。我跑过的是盛夏的雅典。去过的人心中有数,盛夏的雅典热得无从想像。当地的人下午没事绝不至到外边去。什么事儿都不做,节省能量,在凉爽的树荫下睡午觉。天黑了才到外边活动。不妨断言,夏日的午后还在外边走动的,大体都是观光客。连狗都躺在树荫下一动也不动,究竟是死是活,看了许久许久,还是看不出个名堂来。就热到这种程度。在这种季节跑四十二公里,委实是个疯狂的举动。我说起要一个人从雅典跑到马拉松,希腊人异口同声“可别干那种蠢事。那可不是正常人干的事儿。”我对雅典夏IEl的炎暑毫无知晓,一直比较放松,觉得无非跑四十二公里,还一心想着距离的问题,无暇顾及气温。然而来到雅典一看,让那份酷暑吓了一大跳,开始觉得“这没准儿真是不正常的举动”。话虽如此,自己可是夸下了海口的,要亲自跑一趟原始路线,写一篇报导出来,才大老远地赶到希腊来。事到如今,哪能退步抽身?左思右想绞尽脑汁,得出结论:为了避免酷暑带来的消耗,只有趁着天不亮就从雅典出发,在太阳还未升得很高前到达终点。速度越慢,气温上升越快。这简直就是太宰治的小说《跑吧,梅洛斯》的世界,所谓跟太阳赛跑。一同来到希腊的摄影师景山正夫,跟着编辑一道乘车伴跑,一面摄影。不是比赛,当然没有供水处,只能接过随时从车上递来的饮料饮用。希腊的夏季,日复一日都是烈日当头,千万得注意不能脱水。“村上君,你当真打算跑完全程吗?”景山看见我在做长跑的准备,愕然问道。 “那当然。我为了这个才来的嘛。”“不过,这种企划嘛,人家一般不会真的跑全程。随便拍几张照片,当中部分差不多就省略啦。哟呵,你倒是真跑啊!”世上的事儿真是搞不懂啊。这种事儿真的在不断发生。这类事体且由他去,我清晨五点半从后来雅典奥运会使用的奥林匹克竞技场出发,一路直奔马拉松。道路是干线公路,一条大道。跑过才知道,希腊道路的铺设方法和日本的大不相同。他们不用碎石子,而是掺进一种类似大理石粉的东西,在太阳照耀下闪闪放光,很容易打滑。下雨后,驾车必须小心行驶。即便不下雨,鞋底也会发出吱吱的声音,滑溜溜的触感从脚下传来。以下,是我当时为杂志写的报导的摘要。太阳雄赳赳地向着中天升去。雅典市内的道路极其难跑。从竞技场到马拉松大道的入口大约有五公里,红绿灯多得要命,奔跑节奏屡被打乱。由于违章停车和施工,人行道多处堵塞,常常不得不下到汽车道去跑,而清晨市内的汽车都是高速行车,跑者深有生命危险之感。跑入马拉松大道的时候,太阳开始露出身姿。市内的街灯一起熄灭。盛夏的炎日支配地表的时刻慢慢逼近了来。公车站也开始出现人影。希腊的人们有午睡的习惯,上班时刻也相应提早。众人都以诧异的目光遥望着奔跑中的我。黎明前奔跑在雅典市内的东方男子,恐怕不太常见。雅典是个健身跑者本来就少的城市。直至十二公里处,都是漫长而徐缓的上坡路。几乎无风。在六公里处脱掉了背心,上半身赤裸。平常我都是光着上身跑步,脱去背心后,感觉十分爽快,事后却得为严重的晒伤苦恼。跑到斜坡顶上,才觉得终于跑出了城区,松了一口气。人行道悉数消失无踪,由白线勾勒出的狭窄路肩取而代之。上班高峰开始,车辆的数量愈增愈多。就在我身旁,大型巴士和卡车以八十公里左右的时速擦肩而过。 “马拉松大道”这个名字总让人感到一种莫名的情趣,其实不过是一条上班的道路而已。在这里,我遇见了一具狗的尸体。是茶色的大型狗,没看见有什么外伤,就那么横躺在道路正中。恐怕是条野狗,在半夜里被高速行驶的汽车撞死。看上去微微带着暖意,仿佛还有生息。从一旁疾驰而过的卡车司机,连瞧都不瞧那狗尸一眼。再前一点,看见了被轮胎压瘪的猫。这只猫好似奇形隆状的比萨饼,完全变得扁平,已经干掉,似乎死去很长时间了。就是这样一条道路。从东京万里迢迢来到这个美丽的国度,干吗特地在这条煞风景的、危险至极的路上玩命奔跑呢?没有其他该做的事情吗?我强烈地质询自己。最终,三条狗、十一只猫,便是这一天在马拉松大道沿线所见的可怜地丢掉性命的动物。我一面计数,一面感到情绪甚为低落。只管埋头跑步。太阳在我面前暴露出完整的身形,以难以置信的速度朝着中天不断爬升。口渴难忍。连擦汗的空暇都没有。空气极端干燥,汗一下子就从皮肤蒸发了,只剩下白色的盐。有个形容叫作汗洒如珠,可是我的汗水未来得及变成珠子,水分就去向不明。浑身上下粘满了盐,火辣辣地疼。舔舔嘴唇,竟有一股类似风尾鱼酱的滋味。好想喝冷得几乎结冰的、麻酥酥的冰镇啤酒啊!然而这只是痴人说梦。大致每隔五公里,便从驱车伴跑的编辑手中接过饮料来喝。一边跑一边喝下如此之多的水,这还是头一遭。然而身体状态还不坏。能量还有很多剩余。大约使出七成的力量,维持着不紧不慢的节奏,踏踏实实地奔跑着。上坡和下坡交替出现。由内陆向着海岸跑去,因此以下坡道居多。离开了城区中心,离开了城郊地区,周围渐渐地变成了田园风光。途中一个叫奈阿·马可力的小村庄,老人们坐在咖啡馆前的桌子旁,一边用小小的杯子喝早晨的咖啡,一边无言地用目光追逐着我奔跑的身姿,仿佛在目击历史不起眼的某个细节。在二十七公里处有一个山口,翻过山口,马拉松的山便微微露出了身影来。算一算,应当跑完了路程的三分之二。这样跑下去,似乎可以用三小时三十分钟跑完全程。然而这等好事绝不会有。跑过了大约三十公里处,从大海方向迎面吹来了风,愈接近马拉松,风势愈加强劲。风力之猛,吹得皮肤生疼。稍微想省点儿力气,人就几乎被吹得向后倒退。微微地闻到海的气息。平缓的上坡路开始了。道路是通向马拉松的一条大道,简直就像沿着长长的直尺画出的一条线,笔直如发。从这里开始,正式的疲劳陡然袭来。不论补充多少水分,喉咙立时便会干渴。好想喝冰凉冰凉的啤酒。不不,还是别考虑啤酒的事儿,也不去考虑太阳。风的事儿也忘掉它。报导的事儿也要忘掉。将意识只集中到如何轮流把两条腿甩到前方去。除此以外,眼下不再有迫在眉睫的事儿。跑过了三十五公里。这以后的路对于我而言,便是“未知的大地”了。有生以来,我从未跑过三十五公里以上的距离。左手边耸立着净是石块的荒凉群山。一眼望去皆是不毛之地,无法利用。究竟是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众神,特地创造出这种东西来呢?右手边则是一望无际的橄榄园。纵目所及,一切都蒙着一层白蒙蒙的灰尘。和适才一样,令皮肤生疼的风犹自从海上吹将过来。真是的,干吗非得刮这么大的风呢?在大约三十七公里处,深深地感到一切令人厌烦。啊呀,我烦啦,不想再跑啦!任怎么想,体内的能量都消耗尽了。那心情就好比揣着空空如也的汽油箱继续行驶的汽车。好想喝水。不过我觉得,倘若此时停下喝水,恐怕再也挪不动脚步了。喉咙干渴。然而我连喝一口水需要的能量都没有剩下。如此一想,便渐渐地生出怒气来。对散见于路边、惬意吃草的羊,对坐在车中不停地按快门的摄影师,也开始光火:快门的声音太大!羊的数量太多!按快门是摄影家的工作,吃草是羊的工作,毫无去挑刺儿的理由。然而我还是怒火难捺。皮肤上到处开始出现白色的小小隆起,那是晒伤造成的水疱。要出大事儿了。这鬼天气怎么这么热!跑过了四十公里。“还剩下两公里啦。加油!”编辑在车里愉快地鼓劲。 “翕动嘴皮子喊喊当然简单喽。”我想回敬一句,但仅仅是想想,发不出声音来。赤裸裸的太阳异常灼热。还没到上午九点,已经热得惊人。汗水流入眼睛里。因为盐分的缘故,像针扎般疼,有好一会儿什么也看不见。很想用手去擦,然而手上脸上都是盐,擦了眼睛只会更疼。在长得高高的夏草背后,终点显得很小。那是矗立在马拉松村口的马拉松纪念碑。那是否真的是终点,起初无法判断。我觉得作为终点,它的现身过于突兀。望见终点总是令人高兴的事儿,可是它那般突兀,又让人莫名其妙地生气。到了最后关头,我很想用尽最后的死力,加速猛冲,然而两条腿怎么也不肯往前去。我想不起来该如何运动身体。浑身的肌肉仿佛被人拿着锈迹斑斑的刨子在拼命刨挖一般。终点。终于跑到了终点。什么成就感,根本毫无感觉。满脑子是“终于不用跑下去了”这样一种安心感。借用加油站的自来水龙头,将浑身的灼热平息了下去,把粘满全身的白色盐粉洗刷个干净。我仿佛是个盐人一般,全身上下都是盐。加油站的大爷听了我们的说明,剪下花盆里栽种的花儿,做了一个小小的花束,送给了我。 “好啊好啊,祝贺你。”异国他乡的人这种小小的关爱,给人刻骨铭心的感动。马拉松是个小小的、热情的村子。一个宁静和平的村子。很难想像就在这样一个地方,几千年前希腊军队经过惨烈的战斗,在国门之外击败了波斯的远征军。在早晨的马拉松村咖啡馆里,我尽情享用了冰镇的阿姆斯特尔啤酒。啤酒诚然好喝,却远不似我在奔跑时热切向往的那般美妙。失去理智的人怀抱的美好的幻想,在现实世界中根本是子虚乌有。从雅典到马拉松村用的时间是三小时五十一分。说不上是个好成绩,但是我毕竟独自一人跑完了全程马拉松,还与交通地狱、绝难想像的酷暑、剧烈的口渴为伴,大约为之自豪亦不妨。然而这种事情此时此刻都无所谓。一步也不必再跑了——这才是最为喜悦的事儿。哈哈,不必再跑啦这,就是我生来第一个四十二公里,差不多是。在如此苛酷的条件下跑完四十二公里,谢天谢地,这也是最后一次。那一年十二月的火奴鲁鲁马拉松,我以还说得过去的成绩跑完了全程。夏威夷尽管炎热,但是跟雅典相比,就显得可爱了。因此,火奴鲁鲁马拉松于我而言,才是全程马拉松的处女跑。打那以来,每年参加一次全程马拉松赛,就成了习惯。时隔许久重读这篇文章,我发现一个事实:二十多年已经逝去,我也跑过了几乎与年数相等的全程马拉松赛次,可是跑四十二公里后感受到的,与最初那一次相比,似乎没有多大变化。现在依然如故,每次跑马拉松,我大体都会经历相同的心路。跑到三十公里,总觉得“这次没准儿会出好成绩呢”。过了三十五公里,体内的燃料便消耗殆尽,开始对各种事物大为光火。到了最后,则生出“揣着空空如也的汽油箱不停行驶的汽车”般的心情。然而跑完之后少顷,曾经的痛苦、可悲的念头眨眼间忘得一千二净,还下定决心:“下次我要跑得更好!”任凭积累了多少经验,增添了几岁,还是一再重复相同的旧事。是的,这种模式无论如何都不接受改变,我以为。如若必须同这种模式和平共处,我只能通过执着的反复,改变或是扭曲自己,将它吸收进来,成为人格的一部分。哈哈。第四章2005年9月19日东京我写小说的许多方法,是每天清晨沿着道路跑步时学到的-------------------------------------------------- ------------------------------九月十日,我离开了考爱岛返回日本,逗留两周。在日本,我驾车往来于东京的寓所兼事务所和位于神奈川县的家之间。自然,在此期间我仍然坚持跑步,不过久未归国,许多工作正排着长队等待我,这些都得由我一件件亲自处理。还有很多人非见不可。所以无法再像八月份那样自由自在地跑步。于是我只好见缝插针,得空就跑长距离。在日本期间跑过两次二十公里,一次三十公里。一天跑十公里的节奏,好歹维持下来。我还有意识地练习跑坡道。在我家周围,有一条有起伏的环形坡道慢跑道,高低落差恐怕有五六层楼高,我绕着它跑了二十一圈,时间为一小时四十五分。那是个异常闷热的日子,所以相当累人。纽约城市马拉松差不多都是平坦的线路,不过一共得通过七座很大的桥,大多为吊桥形态,中央高高地隆起。纽约城市马拉松我已跑过三次,这漫长的高低起伏出人意料地累脚。而且等在路线最后的、进入中央公园之后的坡道,起伏更是剧烈,每次总是在这里减速。中央公园内的坡道,坡度还算徐缓,早晨练健身跑时丝毫不觉得艰苦,然而在马拉松比赛最后阶段来到这里,它简直像绝壁一般阻挡在面前,将人储存到最后的那点气力毫不留情地夺走。尽管叱咤激励自己“马上就要到达终点了”,向前挺进的却只是心情,终点总也不见近前来。喉咙干渴,胃却不再要求水分。腿上的肌肉开始发出悲鸣,也是在这一带。我并非不擅长跑坡道。一旦路线上出现坡道,总在那里超过其他跑者,故而还是欢迎坡道的。然而中央公园那最后的坡道,每次总令我心灰意冷。很想轻松地跑完最后的几公里,全力疾跑,面带微笑冲过终点。这是我此次比赛的目标之一。即便练习量有所下降,也不可中断练习两天以上,这是积累奔跑量时的基本规则。肌肉很像记忆力良好的动物,只要注意分阶段地增加负荷量,它就能自然地适应与承受。示以实例,反复地说服肌肉:“你一定得完成这些工作。”它就会“明白”,力气逐渐大起来。当然需要花费时间。过分奴役,它会发生故障。然而肯花时间,循序渐进,它就毫无怨言,只会偶尔苦着脸,顽强而顺从地不断提升强韧度。通过反复,将“一定得做好这些工作”这一记忆,输入肌肉里去。我们的肌肉非常循规蹈矩。只要我们严格遵守手续,它就无怨无恨。倘若一连几天都不给它负荷,肌肉便会自作主张:“哦,没必要那般努力了。啊呀,太好了。”遂自行将承受极限降低。肌肉也同有血有肉的动物一般无二,它也愿意过更为舒服的日子,不继续给它负荷,它便会心安理得地将记忆除去。想再度输入的话,必得从头开始,将同样的模式重复一遍。休息是必要的。然而,比赛迫在眼前的重要时期,要严肃地给肌肉下达最后通牒,将毫不含混的资讯传达给它:“这可是一丝一毫也马虎不得的!“当然不能让它超负荷,但一定得与它维持着绝不松懈的紧张关系。处理个中的勾心斗角,有经验的跑者自然得心应手。在日本逗留期间,正值新的短篇小说集《东京奇谭集》出版。为此要接受几个采访。预定十一月上市的音乐评论集的校样需要修改,封面设计也需协商。明年将以丛书形式刊行的平装本《雷蒙德·卡佛作品集》的校样要修改。趁这次改为平装本,我打算将现有的翻译全面校订一遍,这也需要时间。还得为明年将在美国刊行的短篇集《盲柳,睡女》写一篇长序。与此同时,还得忙中偷闲——并非受了什么人委托——孜孜不倦地写这样关于跑步的文字,就像沉默寡言而热爱学习的乡村铁匠一般。几桩事务也必须处理。我在美国生活期间,作为助手在东京的事务所帮忙的女子,突然提出明年年初要结婚,今年就得辞职,还得找人来接替她。暑期,东京事务所又不能关门大吉。返回剑桥后,预定到几家大学去演讲,还得为此作些准备。如此繁多的事情,要在很短的时间内有条不紊地处理完毕。为了迎接纽约的比赛,还需积累练习量。简直连“追加人格都想动员起来帮忙。不管怎样,反正得坚持跑步。每日跑步对我来说好比生命线,不能说忙就抛开不管,或者停下不跑了。忙就中断跑步的话,我一辈子都无法跑步。坚持跑步的理由不过一丝半点,中断跑步的理由却足够装满一辆大型载重卡车。我们只能将那“一丝半点的理由”一个个慎之又慎地不断打磨。见缝插针,得空儿就孜孜不倦地打磨它们。在东京时,大体是去神宫外苑跑步。那是神宫球场旁边的环形慢跑道,跟纽约的中央公园当然无法比,不过在东京的闹市中心,却是什为少见的绿意盎然的地段。这条慢跑道我长年累月地跑惯了,连细微之处都铭刻在脑子里。哪儿有坑哪儿有洼都记得一清二楚。对于需要时时意识到距离的练习,这儿最合适不过。问题是这一带交通量很大,在某些时间行人也很多,空气不太干净。不过在东京的正中心,不可奢求。况且它就在住所附近,仅此一点就该谢天谢地。神宫外苑跑一圈是一千三百二十五米,每隔一百米路面上就刻有标志,跑起来十分方便。当我决定要每公里跑五分半或是五分,甚或四分半,就使用这条慢跑道。我刚开始在外苑跑步时,濑古利彦还是现役,他也在这儿练跑,为了迎战洛杉矶奥运会,一副拼死的架势玩命地练习。他的脑袋里只有金光闪闪的奖牌。上一次的莫斯科奥运会,出于政治理由他未能参加,洛杉矶奥运会大概是赢取奖牌的最后机会了。他周身飘溢着一种悲壮,我们只需看看他奔跑时的眼睛,就能清晰地发现这一点。那时候中村清教练还健在,S&B食品公司的田径队里还聚集着大批实力派选手,一股势不可挡的劲头。 S&B田径队日常练习时经常使用这条外苑慢跑道,多次与他们交臂而过,一来二往,我和这支队里的选手自然成了相识,还去冲绳采访过他们的训练。他们在去公司上班之前,一大清早便各自来练习,下午再全队集体进行训练。而我每天早上七点在这里慢跑————这一时段交通量较小,行人不多,空气也比较清新,所以常常同s&B选手擦肩而过,向彼此行注目礼,下雨的日子还会相视一笑,好像在说“都不容易啊”。记得最清楚的是谷口伴之和金井丰这两位年轻的选手。两人都处于人生二十年代的后半期,好像是早稻田大学田径部出身,学生时代在箱根长跑接力赛上曾大显身手。濑古君就任教练之后,他们成为s&B的年轻王牌选手,被寄予厚望。我觉得他们将来大有摘取奥运会奖牌的可能。然而两人却在北海道夏季集训期间,乘车时遭遇了交通事故,同时死亡。他们经历了何等苛酷的训练,我亲眼目睹,所以听到他们去世的消息时,受到了极大的冲击,痛心不已,遗憾不尽。我同他们并无私下交往,也几乎没有直接交谈过。两人都是新婚燕尔,我也是在他们去世后才听说的。然而同为长跑者,每日在路上相逢,彼此间似有心心相通之处。哪怕水准上有天壤之别,有些东西却只有长跑者自己才明白。直到今日,当我于清晨跑在神宫外苑或是赤阪御所周边的慢跑道上时,还不时想起他们来。转过弯道时,有时觉得他们好像呼着白气,正从对面默默跑将过来。经受了那般苛酷训练的他们,胸怀的希望、梦想和计画,究竟都消失到了哪里呢?人的思绪也会伴随着肉体的死亡,草草消逝无踪么?在神奈川我家附近,可以进行与在东京时完全不同的练习。已经讲过,我家附近有一条很陡的环形慢跑道。还有一条跑一圈得花三个小时、练习全程马拉松甚为合适的慢跑道大部分都是沿着河岸与海滨的平坦道路,既不会有汽车驶过,也几乎没有信号灯。和东京不同,这里空气清新。孑然一人跑三个小时,颇有些无聊,不过可以听着喜欢的音乐,作好心理准备,优哉游哉地去跑。但是这条慢跑道得跑出去很远,再折过头来往回跑,一旦跑出去了,就不可能说“跑累啦,半道上回去吧”。就是爬,也得爬回家里才成。因此,这并非不是个令人满意的环境。我来说说写小说的事儿。接受采访时,常有人提问:“对小说家来说,最为重要的资质是什么?”无须赘言,当然是才华。倘若毫无文学才华,无论何等热心与努力,恐怕也成不了小说家。说这是必要的资质,毋宁说是前提条件。如果没有燃料,再出色的汽车也无法开动。然而无论在何处,才华于质于量,都是主人难以驾驭的天分。有时我们心想,量颇有不足,最好再增加它一点,或是寻思,节约点儿使,每次只拿个一星点出来,好使得长久些。哪有这等好事!才华这东西,跟我们的一厢情愿毫不相干,它想喷发的时候便自管喷涌而出,想喷多少就喷多少,而一旦枯竭,则万事皆休。像舒伯特、莫札特那样,或某类诗人和摇滚乐手那样,将丰润的才华在很短的时期内汹涌澎湃地使光用尽,然后戏剧性地逝去,化作一个美丽的传说,这样一种活法固然极具魅力,不过对我们大多数人却不具参考意义。才华之外,如果再举小说家的重要资质,我将毫不犹豫地举出集中力来。这是将自己拥有的有限的才能汇集,尔后倾注于最为需要之处的能力。没有它,则不足以办成任何大事。有效地使用这种力量,就可弥补才华的不足与偏颇。我每天在早晨集中工作三四小时。坐在书案前,将意识仅仅倾泻于正在写的东西里,其他什么都不考虑。我以为,哪怕拥有横溢的才华,哪怕脑子里充满了妙思,假使牙痛不已,那位作家恐怕什么东西也写不出来,因为他的集中力受阻于剧烈的疼痛。继集中力之后,必需的是耐力。即便能够一天三四小时集中意识执笔写作,坚持了一个星期,却说“我累坏啦”,这样依然写不出长篇作品来。每天集中精力写作,坚持半载、一载乃至两载,小说家——至少是有志于写长篇小说的作家——必须具有这种耐力。姑且把这些比作呼吸法。假使说集中力是屏住呼吸,耐力就是一面屏气,一面学会安静徐缓地呼吸。这两种呼吸法如果不能保持平衡,就难以长年累月地作为职业作家坚持写小说。得一面屏住呼吸,一面继续呼吸。值得庆幸的是,集中力和耐力与才能不同,可以通过训练于后天获得,可以不断提升其资质。只要每天坐在书桌前,训练将意识倾注于一点,自然就能掌握。这同前面写过的强化肌肉的做法十分相似。每天不间断地写作,集中意识去工作,这些非做不可——将这样的资讯持续不断地传递给身体系统,让它牢牢地记住,再悄悄移动刻度,一点一点将极限值向上提升,注意不让身体发觉。这跟每天坚持慢跑,强化肌肉,逐步打造出跑者的体型,乃是异曲同工。给它刺激,持续。再给它刺激,持续。这一过程当然需要耐心,不过一定会得到相应的回报。优秀的侦探小说家雷蒙特·钱德勒曾在私信中说过:“哪怕没有什么东西可写,我每天也肯定在书桌前坐上好几个小时,独自一人集中精力。”他这么做是为了什么,我完全能理解。钱德勒通过这么做,来提高职业作家必需的膂力,静静地提高士气。这样一种日常训练对他必不可缺。我认为写作长篇小说是一种体力劳动。写文章属于脑力劳动,然而写出一本大部头来,更近于体力劳动。诚然,写书并不需要举起沉重的物体,也不需要飞速地奔来跑去,高高地蹿上跳下。世间的很多人似乎只看到表面,将作家的工作视为宁静而理性的书斋劳动,以为有了足以端起一只咖啡杯的力量,就能写小说了。试它一试,立即就会明白,写小说并非那么安逸的工作。坐在书桌前,将神经如同雷射光束一般集于一点,动用想像力,从“无”的地平线上催生出故事来,挑选出一个个正确的词语,让所有的流程准确无误——这样一种工作,与一般人想像的相比,更为长久地需要远为巨大的能量。这固然不必运动身体,劳筋动骨的劳动却在体内热火朝天地展开。固然,思索问题的是脑子,小说家却需披挂着叫“故事”的全副装备,动用全身进行思考,这要求作家彻底地驱使——在许多时候是奴役——肢体能力。才华横溢的作家可以下意识甚至无意识地进行这样的工作。尤其是年轻人,只需具备超出一定水准的才华,坚持写小说并非什么困难,形形色色的难关轻而易举便能闯将过去。年轻,就意味着浑身充满自然的活力。集中力和耐力,如若需要,它们会自己跑将过来。年轻而富有才华,就等于在背上长了一对翅膀。然而,这样的自在随着年纪渐长,渐次失去天然的优势和鲜活。曾经唾手可得的东西,超过一定年龄后,就不能轻易拿到了。这好比速球派棒球投手的球速,会一点点地慢下去。诚然,人格的成熟可能弥补才华的衰减,就好比速球派投手在某个时间改弦更张,转而改投以变化球为主的头脑派投球一样。这种弥补当然有限,从中还能感受到丧失优势后那淡淡的悲哀。不是那般富于才华、徘徊在一般水准上下的作家,只能从年轻时起努力培养膂力。他们通过训练来培养集中力,增进耐力,无奈地拿这些资质做才华的“代用品”。如此这般好歹地“苦撑”之时,也可能邂逅潜藏于自己内部的才华。手执铁锹,挥汗如雨,奋力在脚下挖着坑,竟然瞎猫撞着了死老鼠,挖到了沉睡在地下的神秘水脉,真是所谓的幸运。而追根溯源,恰恰是通过训练养成了足够的膂力,深挖坑穴才成为可能。到了晚年,才华之花方才怒放的作家,多多少少经过这样的历程。这世上的确存在才华永不枯竭、作品品质从不下降、真正才华横溢的巨人——尽管那般罕见。如何使用也不会枯涸的水脉,对文学来说实在是值得庆贺的好事。如果没有这些巨人,文学的历史肯定不是今天这个样子。拥有如此灼灼才华,足以自豪。具体地举出名字,则有莎士比亚、巴尔扎克、狄更斯……然而巨人毕竟是巨人,他们怎么说都是例外的、神话般的人。世上大半的作家并非巨人,我当然也是其中一员,只能各自想方设法努力,从不同的侧面弥补才华上的不足。否则,不可能持之以恒,写出多少有点价值的小说来。采用何种方法,从哪个方面来补足自己,则会成为每个作家的个性,成为其独特的妙味。我写小说的许多方法,是每天清晨沿着道路跑步时学到的,自然地,切身地,以及实务性地学到的。应将自己追问到何处为止?何种程度的休养才是恰当的,而多少又是休息得过分?到何种程度才是妥当,而到什么程度又是狭隘?外部的风景该撷取多少为好,而内心的世界又该挖掘多少为妙?对自己的能力应该相信多少,又该对自身有多少怀疑?假使当初我改行做小说家的时候,没有痛下决心开始跑长跑,我的作品恐怕跟现在写出来的东西有很大的不同。究竟会如何不同呢?我可不知道。不过差异肯定存在。无论如何,从不问断地坚持跑步,令我满足。我对自己现在写的小说也很满足。我什至满怀欢喜地期待下一次出的小说是什么样子。作为一个不完整的人、一个有局限性的作家,我走过了充满矛盾、毫不起眼的人生旅途,却依然怀着这样的心情,这不也是成就之一么?不无夸张地说,我觉得称之为“奇迹”也不妨。如果每日的跑步,对取得这样的成就多少有帮助,我得向跑步表示深深的感谢才是。世上时时有人嘲笑每日坚持跑步的人:“难道就那么盼望长命百岁?”我却以为,因为希冀长命百岁而跑步的人,大概不太多。怀着“不能长命百岁不打紧,至少想在有生之年过得完美”这种心情跑步的人,只怕多得多。同样是十年,与其稀里糊涂地活过,目的明确、生气勃勃地活当然令人远为满意。跑步无疑大有魅力:在个人的局限性中,可以让自己有效地燃烧——哪怕是一丁点儿,这便是跑步一事的本质,也是活着(在我来说还有写作)一事的隐喻。这样的意见,恐怕会有很多跑者予以赞同。到东京事务所附近的健身馆去了一趟,请他们帮忙舒展肌肉,这是一种借助外力的舒展。自己无法有效舒展的部位,则借助健身教练的帮助来舒展它。由于长期严格的练习,浑身的肌肉紧绷而僵硬,不偶尔这般舒展一下,比赛之前身体没准就会超负荷。将身体逼到极限固然重要,然而超过了极限,本利都会蚀光了。帮我舒展的健身教练虽是位年轻女子,却身强力大。这意味着她给我的“外力”伴随着相当的——该说是剧烈的——疼痛。半个小时的舒展结束之后,连内衣都被汗水浸得透湿。 “你真厉害呀,居然能把肌肉弄得邦邦硬。差点儿就痉挛啦。”每次她都惊诧不已,“一般人的话,早就出毛病啦。你居然还能平安无事!”照这个样子继续折磨肌肉,早晚要弄出乱子来,她说。也许确是这样。然而我总觉得(或希望)能对付过去。我长期以来,一直是这么凑合着跟自己的肌肉打交道。集中训练时,我的肌肉总会绷紧而僵硬。早晨穿好健身跑鞋抬腿跑出去,两腿沉重无比,甚至觉得它们永远不会正常运动了。几乎是拖曳着双腿,在道路上缓慢地向前跑动。甚至连附近那些快步走着的老太,我都追赶不上。然而我忍耐着,跑着跑着,肌肉竟一点点地松弛开来,约莫过了二十来分钟,好歹能跑得像寻常人一样了,速度也出来了。之后,便不觉得特别痛苦,机械性地跑下去。我的肌肉得花些时间才能开动。启动极其缓慢。一旦完成预热,开始工作,就能毫不费力、状态上佳地连续工作相当长时间。这不妨说是典型的“适于长跑”的肌肉,根本不适合短跑。倘使跑短跑,弄不好还没等我的肌肉发动起来,比赛就宣告结束了。虽然我不懂专业方面的知识,但这种肌肉的特性恐怕天生如此,而且同我的精神特质密切相连。莫非人的精神为肉体的特质左右么?抑或恰恰相反,是精神的特质对肉体起作用么?还是两者密切地相互影响、相互作用?我只能说,恐怕人生来有着类似“综合性倾向”的东西,不管喜欢还是不喜欢,都无法逃离与摆脱。这种倾向可以进行调整,却不能从根本上改变。人们把它称作“天性”(nature)。我的脉搏一般每分钟只有五十跳。我以为属于相当慢的。顺带提一句,听说在悉尼奥运会上勇夺金牌的高桥尚子是三十五跳。然而跑了大约三十分钟,我的脉搏就会上升到接近七十跳。而全力跑完全程时,会达到近一百跳。亦即说,跑了一定的距离,方才达到普通人的脉搏数。这明显是“适于长跑”的体质。每天坚持跑步以来,脉搏显而易见地慢了下来,说明为了适应长距离奔跑,身体自己在调整脉搏。假若脉搏本来就快,随着奔跑距离的增加而越发上升,心脏立刻便会超负荷。去美国的医院看病时,护士先为你提供类似预诊的服务,量脉搏时,她们总是说我:“哦,你是个跑者嘛。”恐怕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长跑者的脉搏数都会趋同。跑在街头,一眼就能分辨出长跑新手和老手。呼哧呼哧地短促喘气的,是新手;呼吸安静而匀称的,则是老手。他们心跳徐缓,一面沉湎于思考之中,一面铭刻下时间的痕迹。我在路上与他们交臂而过时,总是倾听彼此的呼吸,感受彼此铭刻时间的方式,就像作家们感受彼此的表现方式一样。闲话休提,我的肌肉现在紧绷绷,相当僵硬。不管自己如何大做特做舒展运动,它怎么也不肯变得柔软起来。即使在训练的高峰期,我依然觉得它太僵硬。有时候,我会用拳头砰砰地使劲敲打腿上僵硬的部位,让它松软下来,当然很疼。然而,就像我有点顽固一样,我的肌肉也十分顽固,或许更甚。肌肉记忆着,忍耐着。在一定程度上,它也会进步,却不肯妥协,也不肯给我通融。不管怎样,这是我的肉体,有着极限和倾向。与容颜、才华相同,即便有不尽如人意之处,也无足以取而代之的东西,只能靠它拼命向前。随着年华老去,这种状况便自然形成,就好比打开冰箱,只用里面剩余的东西,利利索索地烹调出随意的、不无巧妙之处的菜肴来。哪怕只有苹果、洋葱、乳酪和梅子干,也不吐怨言。手头上能有点东西,就应该感恩戴德了。能够这样思考问题,乃是年华渐去一事为数不多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