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笛卡尔文集

作者:笛卡尔 字数:51788 更新:2023-10-09 21:21:35

笛卡尔文集笛卡尔思想概览(代序)一、 早期文集二、 指导心灵的规则三、 世界(论光和论人)四、 方法导论五、 光学论六、 第一哲学沉思七、 按几何学方式证明上帝的存在和人的精神与肉体之间的区别八、 哲学原理九、 理性之光对真理的探求十、 人体及其功能之描述十一、 对一个纲要的评注十二、 论心灵的激情十三、 作者对沉思集几组反驳的答辩集附:笛卡尔传笛卡尔生平年谱编译后记及参考书目笛卡尔概览(代序)博弈  勒内·笛卡尔(Ren¨DesCartes,1596~1650),这一名字在哲学的殿堂中回响了300多年。人们一直把他供奉为近代欧洲哲学的始祖,理性主义的先驱。他的哲学不仅展现了一个新的观点和结论,而且带来了一个新的时代。“笛卡尔哲学有着一种超乎寻常的复杂性,它是如此地丰富,以致人们能够从中发现全部近代哲学的源泉。17世纪形而上学的大家们(马勒伯朗士、斯宾诺莎、莱布尼茨)是通过反思笛卡尔的哲学来建立他们的体系的。……洛克、贝克莱、休谟等人的哲学分析中有其笛卡尔主义的来源。康德著名的‘哥白尼式革命’,在某种意义上来讲,只是对笛卡尔给予的那个正在思维着一切被思对象的主体的至上性的一种复活。黑格尔把笛卡尔看作英雄。而更近一些的胡塞尔,把他的一本著作命名为《笛卡尔沉思集》。”  笛卡尔哲学是一个多种精神的统一体,作为方法论上的笛卡尔主义,它强调我们唯一能够信赖的是理性的证明;作为科学上的笛卡尔主义,它把我们思想的存在看作是最为确实的东西。笛卡尔单哲学上的成就就足以惊世骇俗,然而他的研究领域远远超出了哲学的范围。他创立了解析几何学、“反射和反射弧理论”,发现了光的折射定律,表述了物质不灭、运动量守恒以及宇宙的星云演化等光辉思想。这些成就的任何一项都可以使他成为名垂史册的巨人。  笛卡尔作为近代欧洲理性主义的肇始者,他开创了哲学的新时代,他所运用的“盘古开天”之斧就是他的崭新的科学方法论和“我思”概念。哲学必须从“我思”开始,即从“自我意识”开始,因而崇尚的是“理性”而不是权威。康德的“哥白尼式革命”,不过是笛卡尔“我思”的至上性思想的一种更成熟的再现。笛卡尔哲学对于我们既熟悉又陌生。我们经常讲笛卡尔哲学,但却很少能够讲清笛卡尔哲学。笛卡尔的新方法论到底是什么?“我思故我在”在哲学界有口皆碑,然而它真正的意义是什么呢?它在欧洲近代哲学中发挥了什么样的作用?对“天赋观念论”我们也人云亦云,然而到底它包括几层含义?笛卡尔对上帝存在的证明是不是对安瑟伦本体论证明的简单重复?心身(或称灵魂和肉体)关系问题是笛卡尔哲学的中心问题,然而这种心身区别的认识论意义是什么?笛卡尔怎样将它们分开,又怎样将它们统一起来的?在目前,我国哲学界对这一工作的探讨仍然较为薄弱。因此,本书前言部分我们准备对笛卡尔哲学体系、方法论以及他的主要论点作一较为细致和全面的介绍,使人们对笛卡尔哲学的总体有一个完整的轮廓。这对于理解笛卡尔论文的内容,把握其思想和实质将很有意义。一、笛卡尔哲学的思想来源及时代背景笛卡尔的时代正是欧美科学突飞猛进的时代。大约在笛卡尔出生的50年之前,哥白尼于1543年出版了六卷本的《天体运行论》,全面阐述了他的太阳中心说,指出地球每天自转一次,每年绕太阳周转一次。这一学说摧毁了统治1000多年之久,被经院哲学作为“科学根据”的亚里士多德——托勒密的地球中心说。同是在1543年,维萨里出版了《人体的构造》一书,他总结自己亲自对人体解剖观察的大量资料,系统地叙述了人体的构造,否定了基督教的上帝用男人身上的肋骨造女人、耶稣通过复活骨使死人复活的无稽之谈。在天文学方面,伽利略以望远镜发现了金星的变像,他还发现了惯性定律、自由落体定律、抛物体定律、钟摆等时性定律和许多自然规律,将通过数学表达出来的这些定律运用于自然界,勾勒出一幅机械的世界蓝图。自然科学的长足进步,打破了封建科学的自然观,对生活在这个时代的笛卡尔世界观的形成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然而,在笛卡尔那个时代,欧洲盛行的是经院哲学和神学。这一学派最初导源于亚里士多德,经过圣多玛斯的整理和其他学者的补充与诠释,而成为欧洲哲学的主流。这一学派既然结合了亚里士多德、圣多玛斯,以及许许多多学者的智慧,自然有很高的价值,或者说包含了许多真理。但是,到了17世纪,经院哲学似乎有退化的现象。主要的问题变成了死的教条,不求进步,在细微末节上则辩论不休。人们用来讽刺这个学派的例子是,“一个针尖上能够站立多少个天使?”他们用三段式的形式来训练辩论的技巧。例如提出主张的人首先提出一个三段式,证明自己的主张。对方提出一个三段式来反驳。辩护人则借助区分来抗拒对方的论证,然后对方又提出一个三段式来反驳。他们就依照这个固定的形式一直辩论下去。如此的辩论形式是玩弄逻辑的技巧,对于增进知识没有太大的帮助。同时,这个一成不变的形式,用久了不免令人厌烦。面对这样一个传统哲学和传统方法,笛卡尔获得了一个观念,就是他要建立一个新的方法和一套新的哲学:他计划一次哲学的革命。  任何一种哲学都不能摆脱它的文化传统,正像植物不能离开土壤一样,它们或多或少是传统文化的一种分泌和积淀,因而能使我们看到人类思维过程的连续性。然而,任何一种新的哲学的出现,又都是对传统文化的一种否定、一种革命。它们是“物种遗传”中的一种突变、发展,从而又能使我们看到人类思想过程的间断和飞跃。笛卡尔作为近代哲学的开创者,但他的哲学的内容仍然使我们清楚地看到,它有希腊的渊源、中古的遗风;它是在近代科学和文明的熏陶下,在法国这片特殊的土地上崛起的时代之子;历史的积淀和现实的创造织成了一张人类认识发展之网,笛卡尔哲学不过是这张网上的纽结。笛卡尔思想受到了先哲们多方面的启迪。  柏拉图哲学对笛卡尔影响颇深。笛卡尔看到,苏格拉底以前的希腊人凭着创造性的天才发明了几何学和算术科学,它们是能够获取无可怀疑知识的科学,是柏拉图哲学形成的条件。而柏拉图本人也曾认为,只有牢牢地掌握了几何学知识,才有可能在更高的领域获取知识。可以说,掌握几何学是研究哲学的基础。如果说柏拉图学园入口处的碑铭是:“不懂几何学者莫入”,那么笛卡尔哲学观就是在这里发端的。笛卡尔把几何学作为哲学研究的基础和仿效的样板,使哲学达到几何学所能达到的那种确实性。另外,在柏拉图的“回忆说”和笛卡尔的“天赋观念说”之间也存在着某种必然的联系。柏拉图把世界二重化,认为除现实的现象世界之外还有一个理念世界,理念世界是原型,现实世界是理念世界的摹本。人们对事物的认识不是对现实世界的反映,而是对理念的回忆。柏拉图认为,灵魂在投生以前是生活在理念世界之中的,它对理念世界有着直接的认识。但当它降生到人身后,由于肉体的阻碍而使它将原来对真理的认识遗忘了,只是在感官经验刺激下,人们才能将这些遗忘了的真理重新回忆起来。因此,真正的认识,对于事物本质的认识,无非是对理念的回忆。学习就是把沉睡在肉体中的灵魂重新唤醒,灵魂不死、灵魂转世成为柏拉图“回忆说”的基础。  笛卡尔将柏拉图的回忆说,改造成“天赋观念说”,认为人们具有与生俱来的天赋观念,它们是上帝赋予的永恒真理。他把几何学的“公理”和逻辑学上的“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以及“上帝”等观念都看作是天赋的,人心中固有的,只要经过一番学习,将灵魂和肉体分开来以后,就能将它们发现出来。《第一哲学沉思》的主题就是论证上帝存在和灵魂不死。从此,可以看出他们两人的异曲同工之处。如果说笛卡尔哲学还和先哲的思想有密切联系,那么最为密切的就属于奥古斯丁的哲学了。  他认为,真正的哲学是爱上帝的,真正的哲学只能和真正的宗教结合在一起,有了真正的宗教才有真正的哲学。他给哲学确立的两个主题就是“灵魂”和“上帝”,哲学的任务就是要认识自我和认识上帝。笛卡尔和奥古斯丁一样,把“灵魂”和“上帝”作为自己哲学的两大中心概念,把证明上帝存在和灵魂与肉体的区别确立为自己哲学的中心任务。  奥古斯丁通过柏拉图的理念获得了关于上帝的知识,把上帝看作是至真、至善、至美的永恒存在。我们只有进入心灵、自我思维、自我反省,通过内心来体验上帝的存在;证明上帝的存在是靠一种神秘的直觉,而上帝不过是一个先验的概念。笛卡尔就是把奥古斯丁的心灵直觉、柏拉图的理念和安瑟伦的本体论证明结合起来,证明上帝本身是存在着的。关于人的存在,奥古斯丁认为,我的存在是通过我的思维来证明的,思维的确实性证明了自我存在的确实性,我在思维是千真万确的。同时,我还会犯错误,这是思维出了毛病,从我犯错误就可以证明我存在;如果我不存在,决不会犯什么错误。因此得出结论,“如果我犯错误,所以我存在”。笛卡尔吸取了奥古斯丁的证明方法,也是从思维的存在来证明我的存在,提出了“我思,故我在”的命题。我是一个思想的东西。一个思想的东西,就是一个在怀疑、理解、肯定、否定、愿意、拒绝、想象和感觉的东西。我怀疑一切,但是这个正在怀疑一切的我的存在是不能怀疑的。因而,我在怀疑,所以我存在。这可以说是笛卡尔“我思故我在”命题的思想渊源。  尽管笛卡尔本人的生活准则是:“只求克服自己,不求克服命运;只求改变自己的欲望,不求改变世界的秩序。”但笛卡尔刚出生时,持续36年的内战(1562~1598)还没有结束。战争是宗教派别之间进行的殊死斗争,斗争的结果是亨利四世继承王位。亨利四世的统治,给法国带来了繁荣与和平,使资本主义在一个时期中得到迅速发展。虽然当时的资产阶级力量仍然弱小,不足以推翻封建制度,但“那时旧封建等级趋于衰亡,中世纪市民等级正在形成现代资产阶级,斗争的任何一方尚未压倒另一方。”笛卡尔的二元论哲学就是这种社会状况的反映。综观笛卡尔哲学发展的时代脉络,笛卡尔哲学来源于纵横两大方面。从纵向看,是从柏拉图、奥古斯丁到笛卡尔;从横向看,直接影响笛卡尔的还有人文主义思潮、新教思潮、科学唯物主义以及法国当时的宗教、经济和政治斗争。纵向、横向这两个向度构成了一个“笛卡尔坐标”,它标示出了笛卡尔哲学的生长点。  二、笛卡尔哲学体系及其形成过程  笛卡尔要建立一个庞大的哲学体系,这就是他所描绘的人类知识之树。“哲学的第一部分是形而上学,它包括知识的一些原理,在这些原理中要解释上帝的主要属性、灵魂的非物质性、在我们之中的全部清楚的和简单的观念。第二部分是物理学,在其中,我们在发现物质事物的真正原则之后,就要一般地考察整个宇宙是怎样组成的,接着特别要考察地球的本性和最常被看作是和地球联系在一起的全部物体,像空气、水和火、磁石和其它矿物质的本性。  所以必然要分别地研究行星、动物,特别是人的本性,目的是为了我们以后能够发现其他对人有用的各门科学。所以哲学作为一个整体,像是一棵树,它的根是形而上学,它的干是物理学,它的那些由这个干发展而来的枝是全部其它科学。它们又归结为三门主要的学科,即医学、机械学和伦理学——我是指最高最完善的道德科学,它以其它各门科学的全部知识作为前提,是智慧的最高等级。”笛卡尔的人类知识之树是由形而上学、物理学和其它有益于人生的科学组成。笛卡尔认为,果实不在树干,而在其枝端,哲学的功用体现在各门具体科学之中。在医学、机械学和伦理学的枝端上结的是人类幸福之果:医学直接为了恢复和保护人的身体和健康,机械学是为了减轻和解放人类的体力,而伦理学则是使人的精神安宁和幸福。一切学问都直接或间接地为了人。  哲学的目的就是人,人的幸福。笛卡尔对完成他的这一伟大事业矢志不渝,充满信心,决心只要一息尚存就将不遗余力,留给世人一套完整的哲学。笛卡尔的哲学欲兼容人类的全部知识。它不但包括形而上学(即我们说的哲学),而且还包含物理学(即科学哲学),及实验科学,例如:天文、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生理、心理学等。视形而上学为根,物理学为干,由此干上生出三个分枝,即医学、机械学、伦理学。他认为哲学家不应该斤斤计较于形而上学或物理学的研究,而重心应当在医学、机械学及伦理学上多下功夫。所以一位哲学家,如果在医学、机械学、伦理学上有成就,才不枉为哲学家。笛卡尔深信,人能凭借哲学突破自然的约束,延长人的寿命抵达幸福的境界。虽然如此,树根还是很重要的、基本的,它是树存在之根本。没有根,树干与果子都不能够生存。形而上学对哲学的关系就是这种关系。所以必须先找寻出一种无可置疑的形而上原则,才可能有物理学,而后有医学、机械学与伦理学。笛卡尔认为,有史以来还不曾有哲学家知道这么做。虽然他们之中有不少才智出众之士,但若不是为了操之过急,失诸妄断,就是固步自封,执拗己见,结果总是一无所成。有的奉成见为圭臬;有的随波逐流,没有定见,似乎只要求赞成的人数,不管赞成的人是否门外汉,大众的意见就足够成为真理的条件;有的迷信权威,以某某人说过视为金科玉律,不得怀疑。所以目前的任务就是要赶快建立一个健全的、全新的哲学基础。这门令人羡慕的科学要消除中世纪的不确实的科学,使科学具有和数学一样的确实性。笛卡尔要把数学的确实性推广到一切科学中去,使得不仅几何学和代数是能够统一的,而且一切科学都能够统一。这就要设计出一个使各门科学统一起来的方法,为整个哲学体系寻找一个确实的基础。  从1619年11月开始,笛卡尔就以数学为借鉴,设计他的方法论规则,并利用这些规则去研究各种科学问题。他说:“我还继续练习运用我所规划的那种方法,因为我除了按照这些规则小心地对我的一切思想作普遍的引导外,还不时留下一点时间,特别用来解决数学上的一些难题,有时也用来解决一些别的科学上的难题,我可以把问题弄得几乎和数学问题一模一样,使它们脱离其它科学中一切我发现不够坚实的原理。”经过9年的实验和总结,笛卡尔写成了《指导心灵的规则》一书,基本上体现了笛卡尔的方法论思想,该书和后来的著作《方法导论》在内容上基本上是一致的。他的方法使人们“能够得到一些能在生活中非常有用的知识,找到代替学校中讲授的思辨哲学的实践哲学,借助这种哲学,我们就能通晓火、水、空气、星晨、天空和周围一切物体的力量和作用,正像我们知道我们的手工业者有多少行业那样清楚,我们就能够准确地把它们作各种各样的应用,从而成为自然的主人和拥有者”。因而笛卡尔的方法能够成为指导科学前进的航标。1928年11月,在巴黎罗马教皇特使的住所举行了一次会议,各界名流都前往参加,笛卡尔也应邀参加了会议并发表了演讲。他用严密的论证驳斥了科学可以建立在或然性上的观点,指出科学只能建立在确实性的基础上。他认为,根据他的方法原则,任何真理都能够被清楚地证明。他的方法能使人们看到提出来的那个命题是不是或然的,因为用这个方法人们就能得到和代数的规则所提供的同样的知识和确实性。笛卡尔的思想得到大多数人的赞同和支持,尤其是红衣教主贝律尔对之更加感兴趣,并敦促笛卡尔去从事这一伟大的工作——发展他的哲学体系。  建立哲学体系,是笛卡尔多年的愿望,而贝律尔的支持和敦促加强了笛卡尔实现这一愿望的决心。笛卡尔回忆道:“正是在8年前(即1628年),这个愿望使我决心离开一切可能有熟人的地方,而隐居到像这样一个国家”,这个国家就是荷兰。从1628年底以后的20多年,笛卡尔就一直在从事着他的哲学制作。  三、笛卡尔的方法论体系士林哲学没落之日,近代科学主义崛起之时,学者们对中古哲学的系统普遍地失去了信心,甚至于有许多人对哲学是否可能成立及绝对真理是否存在亦投以怀疑的眼光。然而笛卡尔并不如此,他始终对哲学的价值推崇备至,他说:“哲学一词,意思是研究智慧。我们所指的不但是待人接物的明智,而且也指人所能认识的事物的完备知识,有益于指导人生,维持健康及发明技术。”他还相信哲学的存在乃是一个明显的事实。这一点可以从他的著作,尤其是方法论里可以看出来。笛卡尔并不认为以往的哲学都是假的,他只是想找一个把握真理的稳当且准确的方法。他不在发明真理,而在整理真理,使真理成为一个明显扎实的系统。为此,他创立了一套理性主义的方法,形成了较完整的科学方法论,并运用这套方法来建立他自己的哲学体系。  (一)方法论的起点  普遍怀疑的方法是笛卡尔方法论的起点。因为笛卡尔觉得,他从幼年开始就把一大堆错误的见解当作真的接受下来,这些知识以及据此形成的一些见解都是靠不住的,非常可疑的。学校的教育只能加重他的烦闷,求学除了越来越觉得自己无知外,没有什么其它的进步。笛卡尔认为,应该“认真地、自由地来对我的全部旧见解进行一次总的清算”。“如果我想要在科学上建立起某种坚定可靠、经久不变的东西的话,我就非在我有生之日认真地把我历来信以为真的一切见解统统清除出去,再从根本上重新开始不可”。  笛卡尔的普遍怀疑是方法论上的怀疑,它不同于怀疑论者以怀疑为目的而走向虚无主义,它是以发现真理,得到确实的知识为目的的。因为在我们原来所接受到的一切知识中,有些是真的,有些是假的;有的确实程度高,有的确实程度低。而它们又如此紧密地纠缠在一起,从而使我们在头脑中形成了许多偏见,把这些东西都信以为真,阻碍了我们对于真理的认识。任何一个想要发现真理的人,在一生中至少要进行一次普遍的怀疑。对于这种普遍的怀疑,笛卡尔作了两个形象的比喻:一是把它比作建造大厦,为了找到坚实的基础,先把“浮土和沙子排除掉,以便找出岩石或粘土来”。二是把这种怀疑比作挑选烂苹果,如果一个人有一篮子苹果,“他害怕其中有些是不新鲜的,想把它们拿出来,以免弄坏其余的苹果。他能如何着手呢?他是否会首先把篮子倒空,而后把苹果一个一个地检查一遍,把那些他看到没烂的苹果挑起来,重新装回篮子里,而把其余的扔掉呢?这就同这样一些人的情况完全一样,这些人从前没有很好地研究过哲学,他们在自己的头脑中保留着从前就开始积累的各种各样的看法。当他们很有道理地确信这些看法的大多数不符合真理时,他们便试图把一些看法同别的看法区别开来,因为他们害怕把这两类看法混淆在一起使得全部看法不可靠。为了不犯错误,岂不最好还是一下子把它们全部抛掉,不管它们当中哪些是真理,哪些是谬误,而后再对他们逐一加以研究,只保留其中那些被认为是真理的和无可怀疑的东西。”普遍怀疑是发现真理的一种方法。  但是,笛卡尔对真理的存在毫不怀疑,问题在于用什么方法去获得真理。对此他认为,除了必须抛弃前此操之过急、妄自独断、固执己见等弊病之外,还应有一个真理的标准,用以判别真假。因此,笛卡尔又有一个信念,即良知的存在。他认为良知在实际的生活中等于明智,而在理论的生活中则等于理智。人人都有良知,而且基本上平等,但是为何直到今天,人们仍不能用良知来建立共同的形上学呢?按照笛卡尔的看法,这并不是由于彼此的良知不同,而是彼此在应用良知上的情形不同,或者说是应用的方法不同,或者是应用的对象不同。“一切科学,就其整体来说,和人的智慧等同。它通常是单一的而且是同一的,但是如果应用到不同的事物上,反应也就自然不同。犹如阳光照耀在各种物体上,我们便看到各种不同的花色明暗。这个理智等同的信念就成为他的方法根据。”笛卡尔深信在所有的知识中,数学最具资格被称为真正的科学。它具有真正科学的条件和达到真理的方法,所以他要借助数学的形式作为一切知识的形式。同时,数学方法也是普遍知识的方法,“那一长串连贯的推理极其简单容易,几何学者常习惯应用它们以获得难证明的事理使我联想,凡在人的能力所能认识的范围内,都有同样的情况,只要你不把任何不是真的当作真的,并遵守演绎程序由一事理推到另一事理,那么就绝不会有遥不可接、隐不可明的事理。所以应当在数学中寻求理智活动的法则。科学只有一种,因而方法也只有一个,数学方法也是其它科学的方法,这种方法是真切而简易的规则总汇。任何人都能应用,并且十分方便,只要你仔细遵守,决不会把假的当作真的,日将月就,知识便会不期然地逐渐增加而得到理智所能知道的最高知识。”  数学上所应用的基本方法有两种:一是直观;一是演绎。推演真理的程序是由定义、公理而达到结论。直观是理智最单纯的基本活动,是心灵的直接洞悉,它能供给我们坚定不摇的绝对真理。譬如:每个人洞悉自己存在的事实;思想存在的事实;三角形只有三边以及球形只有一个表面的事实。只要我们应用心灵之眼观看这些事实,立刻就有明显的感受,心灵便具有这些事实的明显观念。这些观念即为单纯的观念。在研究任何问题的过程中,我们通常遇到这类单纯的观念。一切难题的解答必须借助他们。演绎也是理智的活动,但是和直观不同,它们不是理智的单纯活动,必须先假定了某些真理(或定义)之后,凭借这些定义推出一些结论。譬如:我们知道了三角形的定义和定理之后,可以推出一个三角形内角的总和等于两直角之和。所以直观的功用是在于提供科学和哲学的最新原则。而演绎则是应用这些原则来建立一些定理和命题。也就是说,直观是发明的基本原则,演绎是导致最基本的结论。不过笛卡尔认为演绎是有缺陷的,因为由同一个原则往往会演绎出不同的结论,所以应当有另一个方法来纠正它。这个纠正的方法就是经验,即所谓的诉诸事实。  (二)方法的实质  笛卡尔认为:“方法,我是指确实和简单的规则,如果某人准确地遵从它们,他将决不会把假的东西当成真的,决不会把他的精神努力无目的地花费,而将总是逐渐地增加他的知识,这样对于所有不超过他的能力的东西得到一个真实的理解。”以往之所以得不到关于事物的确实的知识,是因为我们没有获得把握这种知识的方法,或者说已往的方法不恰当。“但是,如果我们的方法正确地解释了应该怎样运用精神的洞察力,以至于不陷入矛盾的错误,并且解释了应该怎样发现演绎,以使我们能获得全部事物的知识,我看不出还需要什么使这个方法更完全,因为我已经说过,除了通过精神直观和演绎外得不到任何科学。”这就是说,这个方法的内容有两个方面,一是正确地解释怎样运用直观,一是正确地解释怎样发现演绎。直观和演绎就是这个方法的实质。  所谓直观,笛卡尔认为:“‘直观’,我理解为,不是感观的往复不定的证据,也不是起源于想象力错误地构造出来的骗人的判断,而是一个纯净的和专注的心灵如此迅速、如此清楚地给予我们的概念,以至于对于我们理解的东西完全用不着怀疑。”或者换句话说,“直观是一个纯净的、专注的心灵所具有的无可怀疑的概念,只是来自理性自然之光,它比演绎本身更确实,因为直观本身更简单,……”直观具有两个特点:一、直观的命题必须是最清楚明白的;二、它(命题)必须是同时地(而不是相继地)、整个地被理解。因此,我们运用直观就应该像运用眼睛一样,不要把思想分散在全部事物上,而应集中在某一点上。想一眼把什么都看清楚的人什么都看不清,想在思维的一个单一活动中同时专注许多事物,那么思想必然混乱;因此,应该像那些从事细微和精巧操作的工人那样,把视力集中在某一点上,通过实践获得一种区别各种微小和精细的对象的能力。  笛卡尔把演绎作为除直观之外“认识的补充方法,即通过演绎来认识。我们把演绎作为起源于其它那些我们确实地认识到的事实的全部必然推论”。演绎并不要求像直观所拥有的那种直接呈现出来的证明,它的确实性在某种程度上宁可说是记忆赋予它的。它通过一系列的间接论证就能得出结论,这就像我们握着一根长链条的第一节就可以认识它的最后一节一样。  这就是说,直观仅作为一种直接的认识方式,而演绎则是一种通过推理的间接的认识方式。直观和演绎是认识事理的根本方法,它们是笛卡尔方法的实质和核心,“除了那些自明的直观和必然的推演,人类没有直接通向确实知识”。总之,直观就是找到最简单、无可怀疑、无须辩护的人类知识元素,即发现最简单和最可靠的观念或原理。然后对它们进行演绎推理,导出全部确实可靠的知识。  (三)方法的规则  根据上述的方法论的起点,笛卡尔规定了方法的规则。在他的《指导心灵的规则》一书中,笛卡尔列举了二十一条规则,但在《方法导论》的书目中,他只列了四条,我们可以归纳如下:规则一:绝不承认任何事物为真,除非我明明白白知道它确实为真。  第一条规则告诉人们要谨慎处事,避免疏忽和成见。判断不要越过事物在心眼前所呈现的明显与清晰的范围,不含任何可疑的因素。笛卡尔所谓的明显与臆测是相对立的,明显是指呈现在心眼前的事实,在心中所产生的结果。用传统的说法,直观就是明显,是心灵到达明显的活动。显然,这条规则是根据数学的直观而来的,所以按照笛卡尔的看法,它绝不是感观所提供的不稳定证据,也不是幻想所编织出来的海市蜃楼,而是一个了解的观念,是纯理智的专一获得的观念。这个观念极其简单而容易、明显而清楚,使我们对认识的对象不但知道其内容,而且也了解自己知道的内容。换句话说,就是明白这观念的存在,没有丝毫疑惑的可能。直观乃是理智用以攫取自我观点的方式,是一种纯理智的行为。所谓(clearity)与(Distinction)是该明显或直观的两大特征。  “明”是指一个观念在理智中对于注视它的心眼透彻地呈现自己,没有丝毫隐瞒。“晰”是指一个观念,显出自己与其它观念有分别,因为它所含的因素与其它观念所含的因素迥然各异。因此,“晰”肯定了“明”,但是“明”却未必“晰”,“晰”和观念的单纯性特别有关系。  所以,我们可以简单地说:明晰是心灵的基本行为,笛卡尔称它为直观。在《探求心灵的规则》一书中,他把它列在演绎旁边,视二者为理智的仅有活动。同时直观也是明晰的行为,心灵的自我透视。  规则二:将我们所要检查的每一难题,尽可能分解成许多部分,以作为妥善解释这些难题的要害。  在上一规则中,笛卡尔已暗示,一切难题之所以为难题,是因为复杂的缘故。如果将一个难题分析成为千千万万个微小的部分,使其单纯化则难题也就不成为难题了。因为笛卡尔深信,单纯的亦是明显的,所以这条规定,一方面叫我们确定困难之所在及其范围;另一方面也叫我们把难题分析为简单而绝对的部分,以便逐一加以观察,因为一旦发现了问题的绝对部分,则其答案也就在其中了。  分析的主要任务,就是要找到最简单的东西、最简单的事实或命题。这就是从个别去找一般,从具体走向抽象,这个过程是通过对具体事物的分割来进行的。找到了最简单的东西即是分析过程的完结。  规则三:依照次序引导我们的思想,由最简单、最容易认识的对象开始,一步一步地上升到最复杂的知识。把全部事物看作是一个从绝对到相对、从简单到复杂、相互依赖、相互联系、层层隶属的有顺序的系列,认识以最简单的事物为起点,“然后,一步一步地前进,探询其它的真理是否能从这个真理中推演出来,并且另外一些真理又从这些结论推演出来,等等,这样依次进行下去”。这条规则是根据这样一个信念:假定一切事物皆有一种程序。如果不能在事物本身找出一种自然的程序,至少也应当给它构想出一种逻辑的程序。这样,分析与综合兼用才是完美齐全。因为综合的原则是:先确定定义和公理,然后借助几何式的证明程序,由单纯的定义和公理到达复杂的知识。综合与分析原先是我们认识事物的两种程序:分析是倒溯的程序,旨在说明复杂观念是由许多其它单纯观念所组成;综合是前进的程序,旨在证明单纯观念能与其它单纯观念组合而成为另一种观念。这两种认识的程序彼此有密切的关系。分析的最后元素是综合的最先元素,当一个观念不能再分析时,就是分析的终极。同样地,当一个观念不能再容纳其它观念的组合时,就是综合到了饱和点。这两种观念是从数学中提取的,但是他们在数学中的应用和在哲学中的应用很不相同。数学中的分析与综合是分开应用的,而在哲学中,则两者应当联合运用而成为一种程序,因为如果一物不是综合的,则它不能有分析。如果一物不能分析,则它没有综合的存在。此外,在分析中,我们假定单纯的才是明显的,复杂的则是有疑问的,所以是由不明显推演到明显,也就是由不知到达知。把那些不为所知的最后元素当作已知,把已知的最先综合当作不知。在综合中,我们同样假定单纯的才是明显的,复杂的则是有疑问的,不过它是由明显变为不明显,所以把那已知的最初元素当作知,而把那些不知的最后综合当作不知。  规则四:处处做周全无误的核算与普遍不漏的检查,直到足够保证没有遗漏任何一件为止。这条规则的设立,是为了辅助分析与综合的应用。它包含检验综合的步骤和清点校核分析的部分,使在演绎时严格地遵守演绎的连贯性,不使其有越级的情形发生以保证真理的明晰和必然。  所以,详细列出那些和问题有关的全部事实,无一遗漏,就可以保证推理的正确性。笛卡尔说:“如果我们希望使我们的科学完善……列举也是很需要的。”从确实性来说,列举尽管不如直观,但还是能够使我们对吸引我们注意力的东西作出正确的、确实的判断。通过列举“我们可能获得比通过其它任何类型的论证(简单的直观除外)所能获得的更确实的结论”。我们的心灵应该满足于这种确实性。  (四)方法论的应用  任何方法都是为体系服务的,虽然有时常见体系是荒谬的,方法都是卓越的或颇有可取之处。笛卡尔力求以他的体系把自然科学和数学这两个互相依存而又互相有别的领域结合起来,用玄学思辨把二者统一为一个模式。这是一把钥匙。他的方法论探求的就是怎样才能掌握这把钥匙,意图教给世人的也是如何运用他所认为的这把万能钥匙。事实上,假如我们识破了并且把握住这个特异之处,也就是掌握了笛卡尔方法的奥秘。任何一种方法的确立和发展,只要它不是胡拼乱凑、欺世盗名,只要它确实遵循严谨的、确定的逻辑推演系列,堪称一种方法论而无愧,那么,往往不一定始终准确依据体系来为它规定轨道,它甚至可以与它原来的出发点背道而驰。米纳娃一旦从她父亲朱庇特头脑中全副武装蹦了出来,她的生命归她自己所有,证实她的力量是她自己的行为。唯心主义体系需要的方法,理应适合自身体系的根本要求,即精神、思想、观念是第一性的。但是笛卡尔在他的形而上学领域和他所认为的普遍科学——数学领域内都是从既有的事实出发,根据当时已有的条件,按照“存在于事物本身的秩序”,或者按照“我们凭借思维巧妙铸造的秩序”,探求真理并取得出色的成就。在哲学领域内,他也以同样的方式探求出不仅仅是个别真理,而是达到真正符合上述两种秩序的普遍真理,我们应特别重视他在认识论和方法论方面辩证法运用的实例。  强调科学之间密切联系是笛卡尔一贯的思想。这就是说,不可以把我们考察的对象,包括自然科学各门对象,割裂开来逐一研究,而应该看到一切科学彼此密切联系,“把它们统统完整地学到手,比把它们互相割裂开来更为方便得多”。“因此,谁要是决心认真探求事物真理,他就必须不选择某一特殊科学:因为事物都是互相联系、彼此依存的。”笛卡尔在晚年的一封信中,回顾他学习和研究人生时说:“几何学家达到最困难证明时使用的那些简单容易的推理系列,当时已使我想象:人类认识的一切对象都是这样互相依存的,只要我们力求避免作出错误的推断,遵守一事物至另一事物前后相继的秩序,那就没有什么东西远不可及,也没有什么东西隐而不露,不为我们发现。”  笛卡尔与当时的以及以后的一切哲学革新家一样,要求砸烂已经陈腐的使人窒息的法则桎梏,使我们的睿智从任何成见定规中解放出来,只依从理性光芒的指引去探求事物的真理。理性的光芒不是指向早已作古的先哲,而是指向现时的权威,首先指向那些发展古人遗训中反动方面并且使之成为僵死教条、甚至成为可以使人肉体消灭的刑律的经院哲学。为此,笛卡尔决心彻底地对一切知识,做一次地地道道的怀疑。但是笛卡尔的怀疑应该说是纯理论与方法的怀疑,和怀疑派的怀疑观显然有很大的出入:前者是出于对真理的信心,而后者则是对真理失望所致。笛卡尔怀疑“是谋求保证我自己,抛弃流动的泥沙,寻找岩石与粘土”。一、 早期文集  【引言作者逝世以后,在一份后人整理的笛卡尔论文目录中提到一个包含各种早期作品的小笔记本,是1619年~1622年作者在欧洲旅行时所作。这本笔记本早已丢失。但后来发现了一个由莱布尼茨收藏的副本,1859年以《个人思考》为名出版,下面三个摘录均出自于此。由于莱布尼茨副本中没有段落和标题,摘录的顺序可能有些混乱。】  (一)前言摘录  演员被告诫不要在他们脸上流露任何尴尬表情,就戴上面具,我也打算来个邯郸学步。在此之前,我一直是世界这个大舞台的一名观众,但现在我将走向舞台,带着面具出现。  在我的幼年,每当一个个天才的发现展示于我时,我总是想,在我看发明人的描述之前能否自己设计出他。这种习惯渐渐地使我发现自己在步向陈规蹈矩。  科学犹如妇人,如果她对丈夫忠贞不渝,她将备受尊重;如果她变得朝秦暮楚,那她将为世人唾弃。  在大部分书籍中,只要我们读上几行或看看几幅图表,文章的大体内容就一目了然,余下的东西仅仅是滥竽充数、填充白纸的垃圾。  柏利布斯发现的数学财宝《世界臣民》,该书制定了解决数学科学中全部难题的实际方法,论证了人类智慧在这些问题上无法获得更深入的研究。该书是针对那些期望在所有科学上都对我们展示一套奇妙发现的人,其目的是责骂他们的懒惰和暴露他们吹牛的空洞无知,另一个更深层次的目的是给那些白天黑夜在该领域披荆斩棘,解决难题的人以及那些浪费才智、一无所获的人们减轻难熬的痛苦。该书对全世界的学者尤其是对德国的杰出的玫瑰十字秘密会社兄弟来说是一个极大的嘲讽。  这种科学现在被迫伪装了,但是如果拿掉面具,它们的所有妙处将一揽无余。假如我们能够明白各门科学如何相互联系在一起,那么我们在脑海里就能够像数字系列一样轻而易举地保留它们。  我们每个人,都面临一整套我们不能跨越的、束缚我们想象力的框架。那些缺乏智慧,不能运用第一原理做出发现的人们仍将能够认识科学的真正价值,而这将使他们能够得到一个关于事物价值的正确判断。  (二)观察资料  我用"恶"一词来指精神的疾病,它并不像身体的疾病那么容易识别。这是因为我们常常体验到身体健康良好,但是我们从不知道精神的真实健康状况。  我注意到,如果我悲伤或感到危险以及被一些严峻的事情所困扰,那我就昏沉大睡并且狼吞虎咽地大吃,但是如果我兴奋不已,那我就吃不下也睡不着。  花园里,我们能够用阴影代表某一形状,如树;或者我们能够布置一条边,以致从某个角度看,它代表一固定的形状。另一面,在屋子里,我们可以让太阳光线透过各种各样的开口形成各种影子,以便代表不同的数字和图形。或者我们使它在空气里似乎有火舌,或者马车,或其它形状。所有这些都是通过镜子把太阳光线聚集到各种各样的点上。另一方面,我们可以摆好东西,以便太阳射进屋子时,它好像总是来自同一方向,或者好像从西往东移动。所有这些都是用抛物曲面反光镜形成的:太阳光线照射到屋顶的一块凹面镜上,镜子的焦点必须和一小孔成直线,在孔的另一面是一面具有相同焦距的凹面镜,它也与该孔成一直线,这就使太阳光线水平地投射到屋内。  1620年,我才开始明白这一奇妙发现的基本原理。  就像被外人表扬是很自豪一样,被朋友指责也是很值得的。我们希望从不了解我们的人那里得到表扬,但是从朋友那里我们希望得到真理。所有人的头脑里都有一些元素,它一旦激起,不管多么轻微都会产生强烈的感情。这样,如果一位极其敏感的孩子被责骂,他将不是哭泣而是发怒,相反,另一个孩子将会哭泣。假如我们被告知将发生某一灾难,我们会悲伤,但是如果我们先被告知是由某一坏蛋引起的,我们将变得气愤。从一种愤怒到另一种情感,我们经由了联系各种情感的中介。但是经常会出现一种情感急剧转到相反的情感,就像我们在一个欢快的宴会上突然听到某一不幸的消息。  (三)崇高的事情  正如想象力要运用图形来想象物体以便构想出精神物质的概念一样,理性也要利用某种物体,它可以是通过感觉领悟出来的,例如风和光。按照这种方式,我们可以用一个更崇高的办法来进行哲学探讨,扩展知识,使我们的精神达到一个至高点。  在诗人的作品中而不在哲学家的著作中找到影响深远的判断,似乎出人意料。理由是,诗人是由热情和想象的激发而写作。在我们身上,就像在打火石上一样拥有知识的火花:哲学家把它们从理性中抽象出来,但是诗人则从想象的迸发中提炼,所以他们闪烁得更加灿烂。  学识渊博的见解能够减化为非常少的几条普遍规律。11月底之前,我将前往罗莱德,假如徒步前去可行,并且是约定俗成的话,我打算从威尼斯步行到那里。如果不行,我将带上通常应该呈上的奉品去朝圣。重中之重的事情是,在复活节之前我必须处置好我的财产。如果我能找到出版商,并且我对想出版之物感到非常满意,我将出版它。这是我今天(1620年2月23日)所作的承诺。  任何东西都有一个同一的主动能力:爱、仁慈、协调。感觉领悟的事物对帮助我们想象崇高的事情很有帮助。风意味着灵魂,时间的流逝意味着生命,光意味着知识,热意味着爱,瞬间的活动意味着创造;每一身体形式和谐进行。世上之物湿的多于干的,冷的多于热的,因为不如此,活跃的元素将会过快地赢得战斗,(物体内部失衡),世界也将不能持久。  "上帝把光从黑暗中分离"这句话在吉尼斯那里的意思是:上帝把善良的天使从丑恶的天使中分离。字面上很难理解这句话,因为一个不存在之物不能够从一个固定的地方分离出来。上帝是纯理性的。上帝已创造了三个奇迹:无中之物、自由的意志、上帝在人。  人类关于自然事物的知识,仅仅是通过他们和受到感觉注意之物很相似来获得。实际上,我们对一个人在他的哲学研究上获得了多少真理的评价,会随着他能够提出的他所调查之物与他通过感觉已知事物之间的相似性的增多而不断提高。他们动作中呈现的一些高度完美,使我们怀疑动物没有自由意志。二、指导心灵的规则  【引言人们长期被一种错误的信念所限制--经验的各种对象决定了科学,即知识取决于经验。但作者强调,知识的获得有赖于心灵的使用。心灵,即“认识力量”,是单一的,因而它不论使用于什么样的对象,获得的知识都是一个种类。正确地使用人的认识能力,就能获得真理和确定性,否则便会陷入谬误。凡是精神健全的人都具有分辨真理与谬误的自然能力,这是一种“理性的自然之光”。当然,我们并不认为任何人仅凭这套规则就可以发现新的真理。人们除了在自身中具有天生的精神能力外,还需要长时间的自我训练的见习期。如何自我训练?这部手稿阐述了不同于传统的另一种方法。尤其是它突出了人的天赋理性,把认识世界的权利从教会和神学家那里夺了回来,给读者以强烈的感受。】  原则一  研究的目的,应该是指导我们的心灵,使它得以对于(世上)呈现的一切事物,形成确凿的、真实的判断。人们的习惯是:每逢他们看出两个事物有某种相似之处,就在内心判断 中,把对于其一的真实理解同等施用于该二事物,即使两者之间的区别也在所不顾,这样,人们就错误地把科学和技艺等量齐观。殊不知科学全然是心灵所认识者,而技艺所需要的则是身体的特定运用和习惯。同时,人们也注意到:单个的人是不可能统统学会全部技艺的,只有从事单一技艺者,才较为容易地成为出色的技艺家,因为同一双手从事单一行当甚为方便。既适应田间作业,又善于弹西塔尔,或者还适应其它种种职司,就不那么方便了。于是,人们曾经认为科学也是这样,便按照各门科学对象的不同而加以区别,一度以为必须逐一从事,与此同时,其它各门科学则舍弃不顾。这样,他们的希望就完全落空了,因为,一切科学只不过是人类的智慧,而人类智慧从来是独一的、仅仅相似于它自己的,不管它施用于怎样不同的对象;它不承认对象之间任何差异,犹如阳光不承认阳光普照下万物互相径庭;所以,大可不必把我们的心灵拘束于任何界限之内。既然正如运用某一单一技艺时的情况一样,对一种真理的认识并不使我们偏离对另一真理的揭示,相反,协助我们去揭示。当然,我觉得诧异的是:大多数人极其细心地考察各种植物的特性、各个星球的运行、点铅成金之术,以及诸如此类分科的对象,却几乎没有一人想到这里涉及的是良知,或者说,人皆有之的智慧,而其它一切之所以值得重视,与其说是由于它们自己,不如说是由于它们对此良知或智慧多少有所贡献。  因此,我们提出这一原则并把它定为第一原则,不是没有道理的。既然最使我们偏离探求真理正道的,莫过于不把我们的研究引向这个普遍目的,而引向其它目的。我说的还不是那些邪恶的可谴责的目的。例如虚假的荣耀和可耻的私利十分明显,矫揉造作的推理和迎合庸人心灵的幻觉,比起确凿认识真理来,所开辟的道路便捷得多。我要说的是某些诚实的可赞扬的目的,因为它们往往更为狡猾地欺骗我们,仿佛我们研究科学是为了有利于生活舒适,或者有利于静观真理而获得乐趣,虽然这几乎是人生中惟一不掺杂质的幸福,惟一不受任何痛苦惊扰的幸福。因为,尽管我们从科学那里可以合情合理地期待获得这些果实,其实,只要我们在研究的时候略加思考,便可发现它们常常促使我们舍弃许多为认识若干其它事物所需的事物,既然乍看起来,后者比较不那么有用,不那么值得注意,因此,我们必须相信,一切科学彼此密切联系,把它们统统完整地学到手,比把它们互相割裂开来,更为方便得多;因此,谁要是决心认真地探求事物的真理,他就必须不选择某一特殊科学:因为,事物都是互相联系、彼此依存的;他必须仅仅着眼于如何发扬理性的天然光芒,--并不是为了解决这个或那个学派纷争,而是为了在人生各个场合,让悟性指引意志何去何从。这样的话,不用多久,他就会惊奇地发现自己取得的进步,远远超过那些研究特殊事物的人,发现自己不仅达到了他们企望达到的成就,而且取得了超过他们可能达到的成就。  原则二  应该仅仅考察凭我们的心灵似乎就足以获得确定无疑的认识的那些对象。任何科学都是一种确定的、明显的认识;对许多事物怀疑的人,并不比从来没有想到过它们的人更有知识,不如说, 前者比后者大概更没有知识,要是他们对其中的某些形成错误的见解。因此,与其考察困难的对象--惟其困难,我们无从分辨真伪,只好把可疑当作确定无疑--倒不如根本不去研究,因为对于这些问题,增长知识的希望不大,知识减退的危险倒不小。所以,通过本命题,我们排斥的仅仅知其或然的一切知识,主张仅仅相信已经充分知晓的、无可置疑的事物。然而,饱学之士也许深信:几乎不存在这样的知识,因为他们从不屑于加以思考,反而出于人类共同的一种恶德而断定获得这种知识是再容易也不过了,是人人都可以掌握的;但是,我要奉劝他们:它们的数量远远超出他们的想象,而且它们足以为不可胜数的命题提供确证,而以往他们对这些命题只能够以想当然的办法论述一番;他们觉得,自己既然博学多识,要是承认对于某个问题全然无知未免太难为情,所以他们往常的习惯便是百般美化自己的错误论据,以至于他们自己也就相信了,就把它们原样发表出来作为真实的论据。  但是,如果我们真正遵循本原则,就会发现我们可以致力研究的事物极少。因为,科学上也许没有一个问题,高明人士不是经常看法分歧的。然而,每逢他们有两个人对于同一事物作出相反的判断,两人中间必定至少有一人是错误的,甚至可认为,两人中间没有一个是掌握了它的真正认识的:因为设若他的理由是确定的、明显的,他就可以向对方提出,从而使他终于也能领悟。因此,凡属推测其当然的题材,看来我们不可能获得充分的真知,因为我们要是自命可以取得超过前人的进展,那未免太轻率了。这样看来,要是我们细加斟酌,在已经揭示的各门科学中,施用本原则而无误的,只有算术和几何两门。  不过,这并不是说,至今尚在揭示之中的那种哲学推理方法,我们要加以谴责;也不是说,结构十分巧妙、或许必须运用的三段论式,我们也要予以唾弃。三段论式的结构极为巧妙,以至于大可怀疑学校教育有无必要,因为,运用三段论式,就可以通过某种竞赛,训练和启发年轻人的才智。对于年轻人,最好是运用这类见解加以熏陶培育,即使这类见解还显示出不确定,学者们还在互相研讨之中。对于年轻人,不可以听其自然,放任自流;否则,他们既然得不到指导,就有可能最终走向悬崖深渊。但是,只要他们始终跟着老师走,那么,尽管有时还会偏离真理,至少在较慎重者已经试探过的地方,他们也许还是可以走上比较确实可靠的道路的。况且,我们过去在学校也是这样教育出来的,我们对此是很满意的。但是,以往把我们束缚于夫子之言的誓词现在既已解除,我们年龄渐长,我们的手心逃脱了戒尺,如果我们希望自己来提出原则,以求遵循这些原则达到最高度的人类认识,那么,也许应该把这样一条列为首要原则之一,即:绝不要像许许多多人那样浪费我们的时间:他们轻视一切容易的事情,专一研究艰难的问题,以极大聪明构想出种种确实十分巧妙的推测和种种或许极其确实的论据。然而,历经辛苦之后,他们终于后悔莫及,看出原来只是增加了自己心中本已存在的大量疑惑,并没有学到任何真正的知识。  因此,现在我们在前面既已说过,在已知各门科学之中,只有算术和几何可以免除虚假或不确实的缺点。那么,为了更细心推敲何以如此的缘故,必须注意,我们达到事物真理,是通过双重途径的:一是通过经验,二是通过演绎。不过,在这方面也得注意,对于事物,纵有经验,也往往上当受骗。如果看不出这一点,那就大可不必从一事物到另一事物搞什么演绎或纯粹推论;而凭持悟性,即使是不合理性的悟性,推论或演绎是绝不可能谬误的。辩证家认为支配人类理性的那些逻辑系列,我看对此并无多大用处,虽然我不否认它们完全适宜于其它的用途。人(只是人)可能发生的、而不是动物可能发生的任何错误,绝不是来自荒谬推论,而仅仅是由于误信自己并没有很好领悟的某些,或者,由于没有任何根据就仓促作出判断。  由此可见,算术和几何之所以远比一切其它学科确实可靠,是因为,只有算术和几何研究的对象既纯粹而又单纯,绝对不会误信经验已经证明不确实的东西,只有算术和几何完完全全是理性演绎而得的结论。这就是说,算术和几何极为一目了然,极其容易掌握,研究的对象也恰恰符合我们的要求,除非掉以轻心。看来,人是不可能在这两门学科中失误的。不过假如有些人自己宁愿把才智用于其它技艺或用于哲学,那也不必惊讶。所以如此,是因为谁都乐意胡乱猜想晦涩不明的问题,觉得比掌握明显的问题更有把握,对于任何问题作点猜想,比随便什么极为容易的问题上确切掌握真理,是方便得多了。  现在该从上述一切得出结论了。这个结论当然不是:除了算术和几何,别的都不必研究;而只是:探求真理正道的人,对于任何事物,如果不能获得相当于算术和几何那样的确信,就不要去考虑它。  原则三  关于打算考察的对象,应该要求的不是其某些别人的看法,也不是我们自己的推测,而是我们能够从中清楚而明显地直观出什么,或者说,从中确定无疑地演绎出什么;因为,要获得真知,是没有其它办法的。  必须阅读古人的著作,因为,能够利用那么多人的辛勤劳动,这对于我们是极大的便利:既有利于获知过去已经正确发现的东西,也有利于知道我们还必须竭尽思维之能事以求予以解决的东西。不过,与此同时,颇堪忧虑的是:过于专心致志阅读那些著作,也许会造成某些错误,我们自己沾染上这些错误之后,不管自己多么小心避免,也会不由自主被它们打下烙印。事实上,作家们的思想状况正是这样,每逢他们未经熟虑就轻信以至造成失误,下定决心维护某个遭到反对的见解的时候,他们就总是拚命使用种种十分狡狯的论据要我们也赞成那个见解;相反,每逢他们由于十分侥幸发现了一点确定的明显的道理的时候,他们不把它掩盖以若干晦涩词句,是绝不会把它拿出来的:这大概是因为他们唯恐道理如果简单明了,他们的揭示就会尊严丧尽,也就是说,他们千方百计拒绝让我们看到一无遮掩的真理。  然而,与此同时,就算是他们个个诚恳而且坦率,从不把可疑强加于我们充作真实,而是满怀诚意全面予以陈述,可是,几乎没有一个道理不是既经一人说出,就有另一人提出相反的见解,我们仍然无法决断究竟应该相信谁的说法才是。而要遵从可算最权威的意见,计算票数是毫无意义的,因为,如果涉及的是一个困难的问题,更可相信的是:可能是少数人发现了真理,而不是许多人。即使多数人的意见全都一致,我们拿出他们的道理来也不足以服人,因为,一句话归总,哪怕是我们把别人的证明全都背得出来,我们也算不上数学家;要是我们的才智不够,解决不了可能出现的全部问题,也算不上哲学家;要是我们熟读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一切论点,却不能对出现的事物作出确实的判断,因为,这样的话,看来我们并没有获得真知,只是记住了一些掌故罢了。  此外,我们都十分明白,对于事物真理作出判断,千万不可夹杂推想。提出这一点,并不是无关紧要的。一般哲学中从来不可能有任何论断足够明显而确切,不致遭到任何争议的。所以如此,主要是因为:学问家并不满足于竭力辨明一目了然、确定无疑的事物,硬要断言晦涩不明、尚未知晓的事物,就只好想当然加以推想,到后来,他们自己也就渐渐深信不疑了,也就不分青红皂白,一律混同为真实而明显的事物,终于,他们得出任何结论,都似乎是取决于这类命题,从而结论也就不能确定无疑了。  因此,为了不致再犯这样的错误,下面我们将一一检视我们赖以认识事物而丝毫不必担心会大失所望的那些悟性作用,应该只采用其中的两个,即直观和演绎。我用直观一词,指的不是感觉的易变表象,也不是进行虚假组合的想象所产生的错误判断,而是纯净而专注的心灵的构想,这种构想容易而且独特,使我们不致对我们所领悟的事物产生任何怀疑;换句话说,意思也一样,即纯净而专注的心灵中产生于惟一的光芒--理性的光芒的不容置疑的构想,这种构想由于更单纯而比演绎本身更为确实无疑,尽管我们前面说过人是不可能作出谬误的演绎的。这样,人人都能用心灵来直观(以下各道命题):他存在,他思想,三角形仅以三直线为界,圆周仅在一个平面之上,诸如此类,其数量远远超过大多数人通常注意所及,因为这些人不屑于把自己的心灵转向这样容易的事情。  不过,为了免得某些人对直观一词的新用法大惊小怪(还有一些词的用法,我在下面也将不得不偏离通常的词义),在这里我要总起来说明一下:我丝毫也不考虑所有这些用语在我们学堂里近来是怎样使用的,因为要是用语一样而看法却根本不同,那真是叫人非常为难的事情。因此,在我这方面,我只注意每个词的拉丁文原意,从而只要是找不到合适的词,我就按照自己给予的词义移植我觉得最为合宜的词。  但是,直观之所以那样明显而且确定,不是因为它单单陈述,而是因为它能够全面通观。例如,设有这样的一个结论:2+2之和等于3+1之和;这不仅要直观2+2得4,3+1也得4,还得直观从这两道命题中必然得出第三个命题(即结论)。  由此或许可以怀疑,为什么除了直观以外,上面我们还提出了一个认识方法,即,使用演绎的方法:我们指的是从某些已经确知的事物中必定推演出的一切。我们提出这点是完全必要的,因为有许多事物虽然自身并不明显,也为我们所确定地知道,只要它们是经由思维一目了然地分别直观每一事物这样一个持续而丝毫也不间断的运动,从已知真实原理中演绎出来的。这就好比我们知道一长串链条的下一环是紧扣在上一环上的,纵使我们并没有以一次直观就把链条赖以紧密联结的所有中间环节统统收入眼中,只要我们已经相继一一直观了所有环节,而且还记得从头到尾每一个环节都是上下紧扣的(就可以演绎得知)。因此,心灵的直观同确定的演绎之区别就在于:我们设想在演绎中包含着运动或某种前后相继的关系,而直观中则没有。另外,明显可见性在演绎中并不像在直观中那样必不可少,不如说,(这个性)是从记忆中以某种方式获得确信的。由此可见,凡属直接得自起始原理的命题,我们可以肯定说:随着予以考察的方式各异,获知这些命题,有些是通过直观,有些则通过演绎;然而,起始原理本身则仅仅通过直观而得知,相反,较远的推论是仅仅通过演绎而获得。  这两条道路是获得真知的最确实可靠的途径,在涉及心灵的方面,我们 不应该采取其它道路,其它一切被认为可疑的、谬误屡见的道路都要加以排斥;但是,我们绝不因而就认为神启事物比任何认识更为确定无疑,既然对它们的信仰--信仰本身总是涉及晦涩不明的问题的,--并不是心灵的作用,而是意志的作用;如果说信仰的根据在悟性,那么这些根据必须而且能够主要通过上述两条途径之一来找到。关于这一点,将来我们也许要更充分论述。  原则四  方法,对于探求事物真理是(绝对)必要的。人们常为盲目的好奇心所驱使,引导自己的心灵进入未知的途径,却毫无希望的根据,只有姑且一试的意图:只是想看一看他所欲求之物是不是在那里。这就好比一个人,因为愚蠢的求宝欲念中烧,就马不停蹄地到处乱找,企望有哪位过往行人丢下什么金银财宝。差不多所有的化学家、大多数几何学家、许多哲学家,正是这样在进行他们的研究。当然,我不是说,他们浪迹四方就一定不能间或交上好运,找到了什么真理;但是,我不同意这就说明他们比较勤奋,他们只是运气好一些罢了。寻求真理而没有方法,那还不如根本别想去探求任何事物的真理,因为,确定无疑,这样杂乱无章的研究和暧昧不明的冥想,只会使自然的光芒昏暗,使我们的心灵盲目:凡是已经习惯于这样行走于黑暗中的人,目光必定大大衰退,等到看见亮光就再也受不了。这一点也为经验所证明,因为我们经常看见有些人,虽然从来不注意研究学术,碰到什么事情,判断起来竟比一辈子进学堂的人确凿有据,清楚明确得多。我所说的方法,是指确定的、容易掌握的原则,凡是准确遵行这些原则的人,今后再也不会把谬误当作真理,再也不会徒劳无功瞎干一通而消耗心智,只会逐步使其学识增长不已,从而达到真正认识心智所能认识的一切事物。  因此,这里应该注意两点:肯定不会把谬误当作真理,达到对一切事物的认识:我们能够知道的事物中,如果有什么是我们不知道的,那只是因为我们还没有觉知使我们达到这一认识的道路,或者是因为我们陷入了相反的错误。但是,如果方法能够正确指明我们应该怎样运用心灵进行直观,使我们不致陷入与真实相反的错误,能够指明应该怎样找到演绎,使我们达到对一切事物的认识,那么,在我看来,这样的方法就已经够完善,不需要什么补充了。既然上面已经说过,若不通过心灵直观或者通过演绎,就不能够掌握真知。因为,方法并不可能完善到这种程度;甚至把应该怎样运用直观和演绎也教给你,既然这都是最为简单、最根本的东西,要是我们的悟性不能早在运用它们以前就已掌握,不管我们的方法提供多么容易的准则,悟性也是丝毫不会懂得的。至于心灵的其它作用,辩证论者借助于(直观和演绎)这两个首要作用,而试图加以引导的那些其它作用,在这里是根本用不上的,更恰当地说,不如把它们归入障碍之列,因为,要是对于理性的纯粹光芒加上点什么,那就必然这样或那样使其黯然失色。  我们所说的这个方法极为有用,致力于学术研究,如不仰仗于它,大概是有害无益的。所以,我很容易就相信了。以古人的才智,即使只受单纯天性的指引,也早已或多或少觉知这个方法,因为人类心灵禀赋着某种神圣的东西,有益思想的原始种子早就撒播在那里面,无论研究中的障碍怎样使它们遭到忽视,受到窒息,它们仍然经常结出自行成熟的果实。正如我们在两门最容易的科学:算术和几何中所试验的,我们实际上发现,古代几何学家也使用过某种解析法,而且扩大运用于解答一切问题,虽然他们处心积虑不向后代透露这一方法的奥秘。现在,某种算术正日趋兴盛,它叫做代数,它使用数字的成就相当于古人使用图形。其实,这两门科学,只不过是从我们的方法中、从我们天然固有的原理中出发,自行成熟的果实。这些果实成长较为丰硕的地方,至今是在这两种技艺的简单对象方面,而不是在常有较大障碍窒息它们,然而只要精心培育,毫无疑问,它们也能够达到充分成熟的那些方面--对此,我并不觉得奇怪。  在我来说,这正是我要在这篇论文中试图达到的主要目标。事实上,我是不会重视我要揭示的各项原则的,如果它们只能够解决计算家和几何学家惯常用来消磨时间的那些徒劳无益的问题,因为那样我就会觉得没有什么收获,只不过是干了些无聊勾当,而且还不见得比别人高明。虽然我的意图是详尽谈论图形和数字,因为从其它科学是不可能得到这样明显而确定的例证的,但是,凡是愿意细心考察我的看法的人,都不难觉知:我这里想到的并不是普通数学,我要阐述的是某种其它学科,与其说是以它们为组成部分,不如说是以它们为外衣的一种学科。因为,该学科理应包含人类理性的初步尝试,理应扩大到可以从任意主体中求得真理;坦率地说,我甚至深信:该学科优越于前人遗留给我们的任何其它知识,既然它是一切学科的源泉。我用外衣一词,并不是说,我想掩盖这一学说,要把它包起来,使普通人看不见它,而是说,给它穿上外衣,装饰它,使它更易于为人类心灵所接受。以往我开始把我的才智用于数学各学科的时候,我首先阅读了人们通常阅读的权威作家的大部分著作,我特别喜爱算术和几何,既然人家说这两门科学十分简单,而且是通往其它科学的途径。  然而,在这两方面,我都没有遇见我完全满意的作家:固然 在数学方面,我读了不少东西,经过计算,证明是真实的;在图形方面,固然他们以某种方式让我看见了许多,他们而且是从(理性的)某些结果作出那些结论的;但是,他们似乎没有向我们的心灵指明其所以然,也没有指明如何知其然;因此,我并不觉得奇怪:他们中间最高明、最有学问的人,也大都稍一尝试这些技艺,就立刻认为幼稚无用而弃之不顾,再不然,虽然想学,却认为太困难,太过于研究光秃秃的数学和假想的图形,好像打算停留于这类愚蠢玩艺的认识,一心一意要搞这类肤浅的证明,经常只是凭侥幸发现的、而不是凭本领发现的证明,与悟性无关,仅仅涉及视觉和想象的证明,结果使我们在某种程度上丧失理性的运用;总而言之,最复杂的莫过于通过这种证明方式,发现还有新的困难同数字混淆不清纠缠在一起。  于是,后来我想到了理性,因而我想起:最早揭示哲学的那些先贤,只肯把熟悉马特席斯的人收为门生去研究人类智慧,他们大概是觉得:为了把人们的才智加以琢磨,使之宜于接受其它更为重大的科学,这一学科是最为便利、最为必需的。当我这样想的时候,我不觉有点猜测:他们所知的那个马特席斯大概同我们这个世纪流行的非常不一样。这并不是说,我估计他们对于它颇为精通,既然最不足道的揭示也使得他们欣喜若狂,使得他们甘愿作出牺牲,这就公开表明他们是多么鄙陋寡见。使我改变观感的,并不是历史学家所夸耀的这些人创造的器械,因为,尽管它们始终非常简陋,在一大堆无知之徒、轻易就目瞪口呆之辈看来,还是很容易被说成奇迹的。  尽管如此,我还是相信,自然最初撒播于人类心灵的真理种子,由于我们日常读到或听人说到的谬误太多而在我们内心中湮没的真理种子,在那质朴纯洁的古代,其中的某些却仍然保持着原来的力量,以至于古人受到心灵光芒的启示,虽然不知其所以然,却看出了应该宁守美德,而勿享乐,宁愿正直,而不计功利,同时也认识了哲学中和马特席斯中的真正思想,尽管他们还达不到这两种科学本身的高度。这种真正的马特席斯,我甚至认为,在帕普斯和狄奥芬托斯的著作中已经可以发现其遗迹,这两位学者生活的年代虽然没有远至太初时代,但毕竟他们是先于我们许多世纪的前辈古人。我简直怀疑,他们两位作家,出于可厌的狡诈,自己后来把它从著作中删去了,这就像许多技艺家对待自己的发明惯常采用的手法,因为真正马特席斯非常简单容易,他们惟恐泄露出去会使它们丧失价值,就宁愿换个别的什么东西拿给我们看,那就是,作为他们技艺的成果,用极为巧妙的办法得出的结论加以证明的某些空洞无益的真理,为的是叫我们钦佩不已,却不肯把高超技艺本身传授给我们,因为这样的话,别人就没有钦佩的机会了。还有一些人,才智出众,曾在本世纪试图把真正马特席斯恢复起来:他们用阿拉伯名词称为代数的那种技艺在我看来,似乎并不是其它什么--只要我们能够把那些破坏它的其数甚夥的数字和不可理解的符号统统去掉,这一技艺不再缺少据我们设想应该存在于真正马特席斯中的那种极其容易、一目了然的优点。这些想法使我不再专注于算术和几何的特殊研究,转而致力于探求某种普遍马特席斯。  于是,我首先思忖:这个名称的内涵,大家所理解的究竟是什么;还有,为什么人们所称数学各部分,不仅仅指上述两门,而且指天文学、音乐、光学、力学以及其它等等。这里单单考察用语的起源是不够的,因为,马特席斯一词的含义就是“学科”。那么,其它一切学科也可以叫做“数学”,其权利并不次于几何本身。尽管如此,几乎没有一个人,即使仅仅走到学校的大门口,不能够很容易就在出现的形形色色事物中,辨别出哪些是涉及马特席斯的,哪些只是涉及其它学科。虽然如此,谁要是更细心加以研究,就会发现,只有其中可以觉察出某种秩序和度量的事物,才涉及马特席斯,而且这种度量,无论在数字中、图形中、星体中、声音中,还是在随便什么对象中去寻找,都应该没有什么两样。  所以说,应该存在着某种普遍科学,可以解释关于秩序和度量所想知道的一切。它同任何具体题材没有牵涉,可以不采用借来的名称,而采用已经古老的约定俗成的名字,叫做Mathesis Universalis,因为它本身就包含着其它科学之所以也被称为数学组成部分的一切。它既有用,又容易,大大超过了一切从属于它的科学。超过到什么程度,从下面这两点就可以看出;凡其它科学涉及的范围,它都涉及到了,而且只有过之;其它科学也有同它一样的困难(如果它有的话),然而,其它科学由于本身特殊对象而碰到的一切其它困难,它却没有。这样,既然大家都熟悉它的名字,懂得它所关注的是什么,即使他们并不专一研究它,那么,又为什么大多数人煞费苦心去钻研从属于它的其它学科,而不肯费劲研究它本身呢?也许我也会大吃一惊的,要不是我早已知道:人人都以为它是轻而易举的事情;要不是我早已注意到:人类心灵恒常舍弃自认为很容易就可获得的东西,而对奥妙新奇之物则趋之若鹜。  至于我自己,我的弱点自己是知道的,所以我探求认识事物的时候,下定决心坚决按照一定的秩序进行。那就是,永远从最简单、最容易的事物入手,非至这些事物不再剩下什么希望,我是决不去考虑其它的。因此,直到现在,只要 Mathesis Universalis 尚在我内心中,我就不断培育它,在此以后,我才认为可以从事其它较高级科学的研究,而不至于显得急躁。但是,在我转入进一步探究之前,我将竭力把以往研究中我看出十分值得注意的一切,搜集起来,整理成序。这样做,既是为了在我年事日长、记忆力衰退的时候,如为习俗所需,可以很容易在这本小册子里重新找到它,也是为了使我的记忆解脱这一重担,便于把我的心智自由转入其它题材的研究。  原则五  全部方法,只不过是:为了发现某一真理而把心灵的目光应该观察的那些事物安排为秩序。如欲严格遵行这一原则,那就必须把混乱暧昧的命题逐级简化为其它较单纯的命题,然后从直观一切命题中最单纯的那些出发,试行同样逐级上升到认识其它一切命题。只有这里面才包含着整个人类奋勉努力的总和。因此,谁要是想解决认识事物的问题,就必须恪守本原则,正如泰色乌斯想深入迷宫就必须跟随他面前滚动的线团。但是,有许多人并不考虑本原则的指示,或者对它全然无知,或者自称并不需要,他们研究十分困难的问题时,往往极其杂乱无秩序。这样,在我看来,他们仿佛是恨不得双脚一蹦就跳上楼房的屋顶。这或者是由于他们根本不管用于此目的的楼梯是一级一级的,或者是由于他们没有发现还有这样的一级一级的楼梯。一切星相学家正是这样,他们根本不懂得天的本性,甚至没有充分观察其运动,就希望能够指明其运动的后果。脱离物理学而研究力学,胡乱制造各种产生运动的新机器的人,大抵也是这样。忽视经验,认为真理可以从他们自己的头脑里蹦出来,就像米纳娃从朱庇特头脑里蹦出来一样。这类哲学家也是这样。  固然,上述这些人显然违反本原则。但是,这里所要求的秩序,也与一般秩序一样,有些暧昧含混,以至于不是所有的人都能认识其究竟的,所以他们犯错误也许是在所难免,如果他们不小心翼翼遵守下一命题所述。  原则六  要从错综复杂的事物中区别出最简单的事物,然后予以有秩序的研究,就必须在我们已经用它们互相直接演绎出某些真理的每一系列事物中,观察哪一个是最简单项,其余各项又是怎样同它的关系或远或近,或者同等距离的。  虽然这一命题看起来并没有教给我们什么非常新鲜的东西,其实它却包含着这一技艺的主要奥秘,整个这篇论文中其它命题都没有它这样有用:它实际上告诉我们,一切事物都可以排列为某种系列,依据的当然不是它们与某一存在物类属有何关系,即不是像往昔哲学家那样依据各类事物的范畴加以划分,而是依据各事物是怎样从他事物中获知的;这样,每逢出现困难,我们就可以立刻发现:是否宜于首先通观某些其它事物、它们是哪些以及应该依据怎样的秩序。  要正确做到这一点,首先必须注意:一切事物,按照它们能否对于我们有用来看待,即,不是一个个分别考察它们的性质,而是把它们互相比较,以便由此及彼予以认识。那么,对一切事物都可以说它们或者是相对的,或者是绝对的。我所称的绝对,是指自身含有所需纯粹而简单性质的一切,例如,被认为独立、原因、简单、普遍、单一、相等、相似、正直等等的事物;这个第一项,我也把它称作最简单、最容易项,便于运用它来解决各项问题。  相反,相对是指源出于同一性质,或者至少源出于得之于同一性质之物的,因而得与绝对相对应,得以通过某种顺序而演绎得到的一切。但是,相对之为概念,还包含我称为相互关系的某些其它项。例如,被称为依附、结果、复合、特殊、繁多、不等、不相似、歪斜等等之物。这些相对项包含的互相从属的这类相互关系越多,它们与绝对的距离就越远。本原则告诉我们,必须把它们互相区别,考察它们互相之间的联系和它们之间的天然秩序,使我们可以从最低项开始,逐一通过其它各项而达到最绝对项。  这一技艺的奥秘全在于:从一切项中细心发现最绝对项。因为,某些项,从某种角度考虑,固然比其它项较为绝对,但是换个角度来看,则较为相对。例如,普遍虽然比特殊较为绝对,因为它具有较简单的性质,但是,也可以说它较为相对,因为它的存在取决于个别,如此等等。同样,某些项确实比其它项较为绝对,却还不是一切项中最绝对的。比方说,我们拿个体来看,种是一个绝对项;但要是我们拿属来看,种则是一个相对项。在可度量项中,广延是一个绝对项,但是,在广延中则以长度为绝对项,如此等等。最后,为了更清楚地指出:我们在这里考察的是我们要认识的事物的顺序,而不是每一事物的性质,(我们要说,)我们得识别各绝对物之间的因果关系和相对关系,尽管它们的性质确实是相对的,依靠的仍然是奋勉努力,因为,在哲学家看来,原因和结果是对应项,但是,如果我们在这里要寻求结果是什么,就必须找出原因是什么,而不是相反。相等项也是互相对应的,但是我们认识不相等,只是通过与相等项比较,而不是相反,如此等等。  其次,应该注意,少有这样的事物性质:纯粹而简单,可以依其自身直观而不必取决于任何他物,只需通过我们的经验,或者凭借我们内心中某种光芒来加以直观。我们说,必须细心考察这类事物性质,因为不管我们把怎样的系列称为最简单系列,在该系列中这类事物都保持着同样性质。相反,我们得以知觉其它一切性质,都只是从上述性质中演绎而得的;或者是依据邻近命题直接演绎,或者是通过两、三个或更多个不同的推论来演绎。我们还必须注意这样的推论数量多寡,这样才可以看出他们距离起始的最简单命题远近程度如何。环环相扣,互为因果的事物发展,在一切地方,都正是如此。这就产生了要研究的事物的顺序,任何问题都必须归结于这种事物顺序,才能够以确定无疑的方法加以研究。但是,因为把一切事物都归成类别是不容易做到的,也因为用不着把一切事物都记忆在脑里来集中运用心灵之力把它们加以区别。所以,必须设法训练我们的心灵,使它每遇必需之时,就能够立即分辨事物之不同。照我自己的体会,最合适的方法,就是使我们养成习惯,惯于思考事物中最细微者,我们原已相当灵巧地知觉了的那些事物中最细微者。  再次,还必须注意,我们的研究不应该从探究困难事物开始:我们应该在从事研究某些特定问题之前,首先不经任何选择,接受自行显现的那些真理,然后再看看还有没有其它可以从中演绎出来,然后再看看从其他中还可以演绎出什么,这样逐一进行下去。这样做了以后,还要仔细思考已经发现的这些真理,细心考虑为什么其中的一些比其它一些发现得快速而容易,以及它们是哪些。这样,日后如果我们着手解决某一特定问题,我们就可以判断首先致力于什么对于我们最为有利。例如,如果呈现的是:6 为3 的两倍;我求6的两倍,则为12;如果我愿意,我再求12的两倍,为24;然后,我很容易就演绎得知:3与6之间、6与12之间有一比例,12与24之间……也是如此;这样,3、6、12、24、48……各数成连比。也许正因为如此,虽然这些演算都是一目了然的,甚至好像有点幼稚,但是,仔细推敲起来,就可以明白:凡属涉及比例或对比关系的问题,是按照怎样的条理性而掩盖着的,我们应该依据怎样的秩序去把它们找出来。只有这里面才包含着整个纯数学科学的总和。  首先,我注意到,求得6的倍数并不比求得3之倍数困难;还注意到,其它也都一样,任二量之比一旦求得,同一比例的无数其它量也都可以得出;困难的性质也没有改变,如果要求的是三个、四个或更多个此种量,因为需要的是逐一分别得出,而不是依据其它量得出。随后,我注意到,设已知量为3和6,虽然我可以很容易得出连比的第三项为12,但是,如果已知为首尾两项3和12,求中项6就不那么容易了。在直观其中条理性的人看来,这里的困难是另一种性质的,完全不同于前者的,因为,如要求得比例中项,必须既注意首尾两项,也注意此两项之比,才可以用除法得到新的一项;这就完全不同于已知两个量而求连比的第三项。我进一步探讨,看一看已知两个量为3和24,求两比例中项6和12之一是否可能也一样容易。这里出现的困难又是另一种性质的,比前两种较为复杂:实际上这里应该注意的不仅仅是一项或两项,而是三个不同项同时注意,以求得第四项。还可以更进一步,看一看:如果仅仅已知3和48,三中项6、12和24之一是否更难得出。乍看起来,似乎肯定无疑,但是,立刻就可以看出:这个困难是可以分割而减少的,即,如果首先只求3和48之间的一个中项,即12,然后求3和12之间的另一中项6,再求12和48之间的中项24;这样,困难也就缩小为上述第二种了。  从上述种种,我注意到,对同一事物的认识是怎样可以通过不同的途径而获得,其中有些途径比别的途径长而艰难。例如,如要求得连比四项3、6、12、24,假设已知连续两项为3和6,或6和12,或12和24,由此求得其它各项是很容易做到的。于是,我们说,要求得的比例是直接考虑的。但是,假设已知为相间两项:3和12,或6和24,由此求其它各项,我们则说,其困难是按照头一种方式间接考虑的。同样,假设已知为首尾两项3和24,由此求中项6和12,则要按照第二种方式间接考虑。我还可以照此进一步进行,由这个单一例子演绎出其它许多推论。这些推论足以使读者知道:要是我说某一命题是直接或间接演绎而得的,是个什么意思;也足以使读者理解:专心思考、精细分辨的人们,从某些浅易可知的起始事物,还可以在其它若干学科中发现许许多多这类命题。  原则七  要完成真知,必须以毫无间断的连续的思维运动,逐一全部审视他们所要探求的一切事物,把它们包括在有秩序的充足列举之中。上面说过的那些不能从起始的自明之理中直接演绎出来的真理,如要归入确定无疑之列,就必须遵守在这里提出的(准则)。因为,推论的连续发展如果历时长久,有时就会有这样的情况:当我们达到这些真理的时候,已经不易记起经历过的全部路程了。因此,我们说,必须用某种思维运动来弥补我们记忆之残缺。例如,如果最初我通过若干演算已经得知:甲量和乙量之间有何种比例关系,然后乙和丙之间,再后丙和丁,最后丁和戊,即使如此,我还是不知道甲和戊之间的比例关系如何,要是我记不得一切项,我就不能从已知各项中得知此一比例关系的究竟。所以,我要用某种连续的思维运动,多次予以全部通观,逐一直观每一事物,而且统统及于其它,直至已经学会如何迅速地由此及彼,差不多任何部分都不必委之于记忆,而是似乎可以一眼望去就看见整个事物的全貌;这样,事实上,既可以减轻记忆的负担,又可以纠正思想之缓慢,而且由于某种原因,还增长了心智的能力。  但是,还得指出,在任何一点上都不要中断这一运动,因为常有这样的情况:想从较远原理中过于急促演绎出什么结论的人,并不通观整个系列的中间环节,他们不够细心,往往轻率地跳过了若干中间环节。然而,只要忽略了这一项,哪怕是微小的一项,串链就会在那里断裂,结论就会完全丧失其确切性。  此外,我们说,要完成真知,列举是必需的,因为,其它准则固然有助于解决许多问题,但是,只有借助于列举,才能够在运用心智的任何问题上,始终作出真实而确定无疑的判断,丝毫也不遗漏任何东西,而是看来对于整体多少有些认识。因此,这里所说的列举,或者归纳,只不过是对于所提问题的一切相关部分进行仔细而准确的调查,使我们得以得出明显而确定的结论,不至于由于粗心大意而忽略了什么,这样,每逢我们运用列举之后,即使所要求的事物我们仍然看不清楚,至少有一点我们比较有知识了,那就是,我们将肯定看出:通过我们已知的任何途径,都是无法掌握这一事物的;而且,假如--也许常常确实如此,--我们确实历经了人类为了认识它而可以遵循的一切途径,我们就可以十分肯定地断言:认识它,非人类心灵所能及。  此外,应该指出,我们所说的充足列举或归纳,仅仅指比不属于单纯直观范围之内的任何其它种类的证明,更能确定无疑地达到真理的那一种;每逢我们不能够把某一认识归结为单纯直观,例如在放弃了三段论式的一切联系的时候,那么,可以完全信赖的就只剩下这一条道路了。因为,当我们从此一命题直接演绎出彼一命题的时候,只要推论是明显的,在这一点上就已经确实是直观了。但是,假如我们从许多互不关联的命题出发推论出某个单一项,我们的悟性能力往往不足以用单纯一次直观把那所有的命题统统概括净尽;在这种情况下,使悟性具有概括所有命题的能力的,是把列举运用得确定无误。这就正如:虽然我们不能一眼看尽并区别稍长一些的串链上每一环节,但是,只要我们已经看清每环与下一环的联结,就足以断言我们也已经发现最后一环与最前一环是怎样联结的。我说这一运用应该是充足的,是因为它往往可能有缺陷,从而可能有很多失误。事实上,有时候,虽然我们可以用一次列举通观许许多多十分明显的事物。但是,只要我们哪怕只是略去最微小的部分,串链就会断裂,结论的确定性也就完全丧失。有时候,我们也能用一次列举包括一切事物,但是,分辨不清每一事物,所以对全部事物的认识也就只是模模糊糊的。三、世界(论光和论人)世界·论光  【引言世界的形成过程,是自然的过程,在自然的过程中,自然界本身能够依照规律缕析混沌中的无序性,由于混沌微粒彼此冲突形成统一的漩涡运动。在这种漩涡运动中,它们逐渐地分裂为土、空气和火三种"要素"。由于持续旋转,土"要素"抛开了中心,逐渐形成了地球和诸行星;火"要素"停留在中心,逐渐形成了太阳和恒星;空气"要素"则形成充斥世界空间的以太。作者在文中勇敢地宣布:"给我广延和运动,我将造出这个世界。"】第一章 感觉与产生感觉之事物的区别  本文提出探讨的主题是光。我首先要引起大家注意的是,我们具有的光的感觉(即通过眼睛媒介在我们的思想中产生的关于光的概念)与物体使我们产生光的感觉的感觉(即太阳或火焰中有的,我们称之为"光"的感觉)是有所区别的。尽管人们都普遍地确信,我们头脑中具有的这种光的概念与产生这种概念的物体是完全相似的,然而我却看不到能给我们以确凿证明的任何理由。相反地,我特意进行了许多观察,使我们有理由对这种想法产生怀疑。  正如大家所熟知的那样,语言与其所指事物之间没有任何相似之处。然而它们使我们想到相应的这些事物,甚至在我们并没有特别留心这些词语的发音或音节时,也经常如此。可能会发生这样的事,我们听到了某种说话声,对其表达的意思也完全明白,可是随后却无法说出是用哪些语言讲的。词语只是人们的约定俗成,除此之外什么也不是。  如果存在足以使我们对与其毫不相似的事物进行思想的语言,那自然界为什么没能设立一些关于光的感觉的符号,哪怕这种符号本身没有实实在在的内容而仅与这种感觉相似?难道自然界不是已经存在着笑容和眼泪,使我们从人们的脸上便能读到喜悦和悲哀?  或许大家会说,不全者耳朵只能使我们听到说话的声音,眼睛只能使我们看到哭笑的表情,而能够追忆这些声音和表情的含义的则是我们的大脑。正是我们的大脑,在耳朵听到和眼睛看到的同时向我们表达出它们的含义。根据同样的思路我可以说,同样是我们的大脑,在眼睛感受到称之为光的行为时,使我们产生光的概念。为避免在讨论这个问题时浪费时间,我举另一个例子。  假设我们只听到了某种说话的声音,而没有注意到是什么意思,我们会认识到在大脑中形成的这种声音的概念像发音物体吗?人张开嘴,转动舌头,呼出气体,我看不出这些行为与那些使我们产生想象的声音的概念有相同之处。大多数哲学家坚持声音只是一种传导给我们耳朵的空气的振动。所以,如果听觉传导给大脑的是客体的真实映像,而不是使我们想象到声音,那么这就会使我们想象到部分空气的运动,空气的运动鼓动我们的耳朵。但并不是所有人都相信哲学家的话,所以我再引用另一个例子。  在所有感觉中,触觉被认为是最真实和确定的,因此,如果我使大家认识到即使触觉使我们想象到的概念也会与产生这种想象的物体毫无相似之处,那么我想当我再说视觉与此相同时,就不会让人感到大惊小怪。人们都知道痒和痛的感觉,物体碰到我们时,大脑便会产生这种感觉。而这种感觉与那些外在的物体并没有什么相似之处。假如用一根羽毛在一个熟睡着孩子的嘴唇上轻轻拂过,他自己会感觉发痒。试想一下,这种痒的感觉与这根羽毛带来的什么东西有相似之处吗?一个在战场上激烈战斗的士兵,可能他受了伤却感觉不到,当他退出战场冷静下来的时候,他感到疼痛并相信自己受伤了。叫来外科医生,将盔甲卸下来进行检查时,却发现原来这个士兵感到疼痛,只是由于扣环和绑带在盔甲下面的挤压。如果士兵的触觉能够感受到是绑带,并在大脑中产生这样的印象,就没有必要去找来外科医生告诉他感觉到的是什么。  现在,我看没有什么理由使我们相信,对物体本身发光而产生的感觉,比羽毛和绑带使人产生的痛痒的感觉更像感觉。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举出一些实例,使大家完全相信,物体本身的光与进入人眼中的光是有区别的。我仅想让大家知道这其间必定有所不同,以防大家接受相反的观点,并使大家能够更好地协助我进一步探讨这一问题。  第二章 火焰中光和热的构成  我认为世界上能产生光的物体只有两种,即星和火(或火焰)。很明显,与火相比星离人类更遥远,所以我首先试图解释一下我所观察到的火。我们用肉眼就可以看到,用火燃烧木头或其它类似的物体时,火焰不断地触及木头的许多微小粒子,把它们撕裂开,生成火光、空气和烟,剩下的便是灰烬。乐意的话,可以想象一下火焰的形状,产生的热量和木头燃烧变成与之截然不同物质的过程。对我来说,我担心会错误地以为,在木头里面比我们真能看到的有更多的什么东西。因此我倾向于把自己的思想限定在木头各个粒子的运动方面。可以随心所欲地将"火"和"热"加到木头上,使其燃烧。但是如果假定只有木头的某些粒子运动,将这些粒子与其邻近粒子相隔绝,那么,可以想象木头将不会发生什么变化或改变。另一个方面,拿走"火",拿走"热",使木头熄灭。如果大家同意我的观点,认为有某种力量,能使木头中那些尚好部分产生剧烈运动,与燃烧所剩的灰烬相分离,那么我认为这种力量独自便能产生木头燃烧时可观察到的相似的变化。  想象一个物体不通过自己的运动而去移动别的物体,好像是不可能的。既然如此,我可以得出如下结论:作用于木头的火焰是由微小的粒子之间独立地以一种极快速和剧烈的方式运动的。运动时,它们不断撞击所碰到物体的各个部分,并能移动那些没有产生太大阻力的部分。可以说说火焰的各部分独立运动,但我们永远也看不到它们作用于所触及物体时的每一个部分,它们总是协同努力而导致一个结果。还可以说说,它们的运动很迅速和激烈,只是由于太小,我们不能用视觉加以区分。因此,如果它们的运动速度太小,不能弥补其形状微小的缺点,那么它们则不会拥有上述力量。  我没有提及各个粒子运动的方向,是因为运动的力和决定向哪个方向运动的力是完全不同的,二者不是相互依存的,可以独立存在(就像我在《光学论》中解释的那样)。实际上,我们可以简单地认为,每一部分都在以一种自由的方式运动。这种方式能根据周围物体的位置,使其阻力降到最低。在同一束火焰中,可能有一部分在上升,其它部分在下降;可能有一部分做直线运动,其它部分做环形运动;也可能向各个方向运动,而所有各部分作为火焰的性质是不变的。当大家看到几乎所有各部分都倾向于向上运动时,不必去寻找别的原因,原因只有一个,这就是在所有其它方向上火焰触及的物体几乎总是给其以较多阻碍。  既然我们已经认识到,火焰的各部分是以这种方式运动,那么为了理解火焰是如何具有消耗掉木头而燃烧的力量,想象其运动也就足够了。随后我建议我们可以提出这样的疑问:用相同的原理是否足以使我们理解,火焰是怎样提供给我们光和热的。如果能够这样理解的话,讨论火焰是否具有其它别的性质就没有必要了。我们将能够说,其它性质只是这种被我们现在称之为"光和热"的运动,其作用的不同效果而已。谈到热,我认为我们可能会有的感觉是,在这一运动剧烈时被认为是一种灼痛感。正如我们曾经说过的那样,在我们思想之外,没有什么与感觉痛痒的概念相似的东西。我们也可以相信,在我们的思想之外,没有什么与热这一概念相类似的东西。当然,这种感觉应在我们体内产生并通过某种东西,这种东西是由手和身体其它部位的许多微小部分的各种运动所建立的。这一观点被许许多多的直接观察所证实,如我们的双手仅仅通过相互摩擦便能发热。谈到光,我们也可以想象火焰中的这种运动足以引起我们对它的感觉,由于这是我这次工作的主要部分,所以在开始讨论这个问题时我将力争在一定程度上先予以解释清楚。  第三章 固体和液体  我相信世界上永远进行着各种无穷无尽的运动。我们注意到(年、月、日更替)那些最显著的变化,然后我们还能观察到:空气永无停息地被风刮来刮去;大海永无宁日 ;泉水和河流不停地流淌;最宏伟的建筑也会倒塌,最终成为废墟;植物和动物总是在生长或死亡。总之任何地方都没有一成不变的事物。从这里我清楚地知道,火焰内众多粒子永不停息地运动,这一现象并不是惟一的;其它物体也有这种粒子,只是由于粒子太小并且其运动不是这么剧烈,所以我们不能通过感官感觉到。  我不想驻足探寻这些部分运动的原因,只要假定自从世界存在以来,它们就开始运动,对我来说这便足够了。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可以据此判断,它们的运动可能从未停止过,甚至除了其自身的原因外从未改变过运动的方式。也就是说,某个物体内自我运动的优势和能量确实可以全部或部分地传输给另一物体,然后不再保持起初的状态;但它也不会在世界上完全消失。在这一点上,我觉得我的理由很充分,只是我还没有机会叙述。此时大家(像大多数的学者那样)可能会想象世界上有一些极快的运动,以难以置信的速度进行,它们是世界上出现的所有其它运动的源泉。第四章 虚空、及其如何使我们感觉  不到某物体在其中的存在我们必须更加详细地考察一下空气。虽然空气也是一种物体,但它却不能像其它物体那样被人的感觉所感知。在这一方面,我们应该从幼时所形成的错觉中解脱出来。一开始我们便认为除了那些可以被感觉所感知的物体外,在我们身边并没有什么东西围绕着我们,即使感觉到空气的话(在某种程度上能够感觉到),也不像对大数物体所感觉的那样,具有实体感或固体感。在这一问题上,首先我很高兴大家已经注意到,所有物体,不管是固体还是液体,都是由相同的物体构成的。这一物质的每个组成部分都被其它部分所包围和碰撞而成为具有一定硬度和体积的物体。想象一下各个部分不可能去不断地形成一个更为坚硬和体积更小的物体。根据我的看法,如果到处都可以有真空存在,那么这个"真空"肯定是一种坚硬的固体而不是液体。显而易见,固体的各个组成部分比液体更容易相互挤压排列在一起,因为液体能不断流动,而固体是静止的。例如,将粉末装入坛内,摇晃和拍打坛子,以便匀出空来装入更多粉末。如果是将液体倒入坛中,它则会立刻自动地溶入坛内任何小的空间。实际上,哲学家们常用一些实验证明自然界中没有真空。考查一下这些实验,会轻易地发现所有那些人们以为是空间或认为只有空气的空间,其实都是满满的 、都充盈着相同的物质,这就像我们感觉其它物体存在的空间一样。  通过观察,我们知道自然界中最重的物体能上升,最坚硬的物体能粉碎;更不用说让这些物体的某些部分相互分开而与另外其它物体联成一体。如果自然界发生这些变化的同时,使容易向各个方向扩散的空气能够保持相互靠近,却没有接触或者其间没有相接触的其它物体,那么大家是否乐于告诉我,这种可能性有多大?有人真的会相信仅仅为了充满抽水管,井水便会违背其自然属性而上升?或者如果其中各部分之间存在着最小的真空,那么我们就会真的认为云中 的水就不必降落以充满地上的空间?这里大家可能会提出一个相当重要的问题,即除非液体之间有空隙,或者至少有其它部分运动时腾出的空隙,否则液体的各个组成部分似乎就不能像我所说过的那样无停息地运动。如果没有了解以下情况的话,我将很难回答这一问题。通过各种各样的观察可以知道,世界上的所有运动都是以某种环形方式进行,那就是,一个物体离开其位置,总会进入另一个物体的位置,这样不停地连续进行直到最后一个,而最后一个会在同一瞬间占据第一个物体所腾出的位置。因此,物体运动时的空间并没有比静止时具有什么更多的真空。这里要注意的是,这种运动的发生并不一定非得要求物体各部分协同运动,必须排成一个精确的圆圈或者排成一个真正的环状。即使物体各部分大小相等,也不一定如此,而且大小或形状的不相等,可以很容易地被其速度的抵消。  我们习惯于认为空气只是一种什么也没有的空间,所以当物体在其中运动时,我们总是认识不到这些环形运动,但是看一下鱼是怎样在水池中游动的吧:如果鱼不游到水面,那么即使它们以极快 的速度游动,也根本不会引起水的运动。从此可以清楚地看到,鱼只是推动前面的水,而不是毫无选择地推动全池的水。它们所推动的水能够使它们更好地完成环形运动,并能更好地填补其运动后腾出的空间。这一观察足以证明环形运动,不过我想再引进另一项观察。由于酒桶顶部是封闭的,其桶中的酒便不会从桶底部的缝隙中流出。但如果像通常所认为的那样说这是"害怕真空"所造成的就不那么恰当了。我们很清楚,酒本身没有什么思想,更不会害怕什么;即使我们完全幻想一下,假设酒本身有思想,我却看不出有什么理由使酒害怕这种真空。相反,我们必须说酒不会流出桶是有以下原因的,在任何东西的外面都充满着空气,若想让酒从桶中流出来,除非我们在桶顶开一个口,使空气能够从中进去占据酒的位置,以便于形成环形运动。  总之,我并不非要坚持自然界中根本没有真空。我担心要是我用长篇大论来解释这事,这篇论文就会显得非常拖沓。上述几项观察不足以完全证明这一观点,但它们至少是进一步证实了这一观点。在我们感觉到什么也没有的空间充满着一些物质,这些物质与我们所能感觉到的物体中的物质是相同的,起码前一空间与后一物体所占据的空间饱含着同样多的这种物质。例如我们会想到一艘装满金条或铅块的船并不比空船包含更多的物质。对许多人来说,这看起来好像很奇怪。这些人的判断力仅局限于其手指的范围之内,除了他们所能摸得着的东西外,他们会以为在世界上就没有别的了。但是稍微仔细考虑一下我们如何感觉或如何感觉不到物体,我敢肯定在这一点上,我们会发现没有什么难以置信的。对于我们周围能感觉到的东西,对于那些与此相反、经常存在而极少感觉到的东西,对于那些总在那里、而根本感觉不到的东西,我们到目前为止都已经习以为常了。我们心脏的热量很大,但由于它老是在那里,我们并没有感到;我们的体重都不很轻,可我们并不感到不适;我们甚至感觉不到衣服的重量,因为已经习惯于穿着它们。原因再简单不过了,除非这些物体在我们的感官表现中发生某些变化,否则是感觉不到的,这是确凿无疑的。换句话说,这些变化是以某种方式移动感官组成物质中的微小部分。物体并非总是保持现状,倘若拥有了足够的能量,它们便能产生某些变化。这些物体作用于感官时破坏了某些东西,当它们不再作用时,这种破坏自然地随即被修复。看一下不断触及我们的这些物体,如果它们始终拥有一种能量,使我们的感觉产生变化并移动感官物质 中的某些部分,那么肯定是在我们生命的一开始就已经移动了这些部分,并由此将这些部分与其它部分完全分离。在此情况下,感官中只能留下一部分物质,这些物质能完全抵制那些物体的作用。在这种方式下,这些物体无论如何也不会被我们的感觉所感知。从这里大家可以看到,毫无疑问,在我们周围有许多空间,我们不能通过感觉感知到其中有物体的存在,即使这些空间里包含的物体与我们能够极好地感觉到物体的空间相比,并不是很少。无论如何难以想到,我们呼吸时吸进的一般空气,也有像水或土壤一样的质密性。空气在运动时变成风,被封闭在气球内时看起来很坚硬,尽管它们只是由一些散乱的气体和烟气组成的。哲学家们都认为空气是稀薄的,我们也接受这一公认的观点,这可以通过观察轻易地弄明白。通过热的激发,一滴水的各个组成部分可以分离,产生出比水占有的空间所容纳空气多得多的普通空气。在这里我们可以得出确定的结论,在空气的各个组成部分之间有大量的小间隙,仅仅如此而已。如前所述,这些间隙不可能是空的,因此我断定必然存在一个或很多其它的物体与空气混合在一起,尽可能紧密地填满各部分间的微小间隙。搞明白上述问题后,我还有最后一个问题需要考虑:其它物体是不是也是如此。我希望通过上述讨论,再去理解光的性质将不会太难。  第五章 元素及其性质  哲学家认为在云层之上,有一种比我们的空气更为纯净的空气,不像我们周围的空气,其组成中不含有地球表面物有的水蒸气,仅由单一的一种元素组成;哲学家们还认为在这层空气之上,仍有一种更为纯净的物体,他们称其为火元素。此外 ,哲学家们认为这两种元素,即空气和火,与水和土相混合构成了下面地球上的所有物体。仅仅按照这一观点,我就可以作出如下假设:在我们呼吸的普通空气的各部分之间充满着更纯的空气和火元素,它们相互交错排列成的这些物体,组成了具有各种硬度的大块。  为了让大家理解我在这个问题上的看法,并使大家不要以为我在强迫大家去相信所有那些哲学家们所说的有关元素的事,我必须用我自己的方式叙述这些元素。随后是关于火、气、土三个元素的简述。笛卡尔仅仅按照大小、形状和运动方向对它们进行了区分。--译者注在解释这些元素时,我没有像哲学家们那样使用所谓的"热、冷、湿、干"等性质。如果大家觉得这很奇怪,那么我将告诉大家,对我来说,这些性质本身似乎就需要解释。的确,除非是我错了,否则,不只这四种性质,就连所有其它种类的性质,甚至包括无机物的构成,都应给予解释,而不是猜测。除了运动方式、大小、形状和各部分的排列之外,对于重要的内容都不应猜测。因此,我将轻而易举地让大家明白,为什么除了以上我所描述的三个元素外,我不承认有其它什么元素。因为在这三个元素与其他哲学家们称为"混合物"或"复合物"的物体之间一定存在着区别。事实上,区别之处在于这些混合物的各构成部分总是具有不相同的性质,这些不同的性质相互对立和对抗,或者至少没有相互依存的趋势。但事实上元素的构成一定是单一的,相互之间各部分一定没有不能完美协调的什么性质,每一个构成部分都能促进相互之间的依存关系。  现在,除了我已经描述过的三个元素外,世界上再也没能找到任何这样的构造。关于构造,我在分析第一个元素时就曾将其它物体能使其停止。此外它们也没有必要保持什么限度的大小、形状或状态。第二个元素(气)的构造主要在于,其各组成部分大小适中,运动缓和。如果世界上还有什么可以增强其运动和减少其大小的原因的话,那么只能是像许多其它物体那样,正好有一个对立物,因此它总是像原来那样保持一个适度的状态而维持平衡。第三个元素(土)的构造在于其各个部分很大或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它们总是具有抵抗其它物体运动的力量。只要大家愿意,可以通过各种各样的运动形状、大小和物质各部分之间不同的排列,检查一下所有混合物的构造。我敢肯定大家会发现 没有什么构造不包含在其自身的性质之中。这些性质使物质产生一种趋势:经受改变,不断变化,减化为一种元素笛卡尔继续阐述为什么我们周围的物体必须是三种元素的"混合体"或其粒子复合体,他把这些物体比作海绵,其"毛孔"充满着第一和第二种元素的粒子,它们不能被感觉所感知。见《原理》第二部分第六条。--译者注……  在这里还有许多其它问题需要解释。我本人也乐于补充一些论据,以使我的观点更加可信,但为了防止长篇大论引起大家的反感,我打算以一个寓言的形式介绍。在这一过程中,我希望能把真的东西翔实地讲清楚,并且能比平铺直叙的叙述更加生动和乐于接受。  第六章 一个新世界的描述及其  组成物质的性质那么就拿出一会儿时间,让大家的思想徜徉在这个世界之外,去观察另一个世界。那是一个幻想中的全新的世界,我将把它带到大家的面前。哲学家们告诉我们空间是无限的,我们理所当然地应该相信他们,因为正是他们发明了空间,为了避免被这种无限性所阻碍或迷惑,我们可以试着不要在这世界里一直往前走,我们只需进入某一个足够远的时点就够了。在这个时点上,上帝在五六千年前创造的所有生物尚未存在在某个确定的地点停下来,我们可以假设上帝在我们周围重新创造了许多物质,使得我们无论在想象的哪个方向都感觉不到有空虚的地方。  大海是有限的,但是当人们乘船航行在大海中时,极目远望,看到的却好像是无限的,海水比我们看到的要多。同理,尽管我们的想象力似乎是能无限延伸,我们还是假定上帝新创造的物质为有限的,但我们仍可以认为这一物质填充空间时比我们所能想象的要多。为了保证这一假定中不会含有令人不快的事,我们不要让想象走得太远。我们特意将想象限定在某一明确的不太大的空间,比如说不大于地球与太空中那些主要星星间的距离。我们再假定上帝创造的这些物质在向所有方向的远方扩展。我们可以很好地限定思想活动的范围,这比去限定上帝的工作要合情合理些 。  那么既然我们正在毫无顾忌地按照我们的想象制作这种物质,乐意的话,我们可以将这种物质归因于一种性质,在此性质下,不存在绝对的、人们不能完全认识的事物。为达到这一目的,我们可以特别假定这一物质没有像土、火或气,或其它像木头、石头、金属等这样的特殊构造。我们还可以假定这一物质没有或热或冷、或干或湿、或轻或重等性质,也没有什么味道、气味、声音、颜色、光亮或其它自然界所具有的这样的性质。它肯定会被认为是不为人们所熟知的某种东西。  另一方面,我们不认为这种物质是哲学家们所说的"基本物质"。对于那些"基本物质"哲学家们完全舍弃了它的构造和形状,没有留下使我们可以清晰理解它的什么东西。我们更愿意把这种物质想象成为一种真实的、完全的固体,均匀地充满这个巨大空间的全部的长、宽、高向量上,而我们的思想就停留在这个空间的中心。这一物质的各个部分总是占据那一巨大空间的一角,并且安排得是那样精确和适合,以至于既不能装进一个大一点的,也不能挤进一个小一点的;它在某处的存在,排斥别的物体的存在。  我们可以补充一下,假定这种物质可以被分成我们所能想象得到的尽可能多的粒子,这些粒子具有我们所能想象得到的尽可能多的形状,其中每一个粒子都能进行我们所能想象得到的尽可能多的运动,而且我们假定上帝真的将其分成许许多多这样的粒子,一些具有某种相同的形状,一些具有另外的形状,等等,不管我们怎么去想象,有人认为上帝会将这些粒子相互分离,以便能在它们之间产生空隙。事情并非如此。我们宁愿认为上帝在这一物质内部创造的差别完全在于上帝所给予这一物质中粒子运动的多样性。在创造这些粒子的第一瞬间,上帝使一些粒子在一个方向上开始运动,其它粒子在另外的方向上运动;使一些粒子比较快,另外的粒子比较慢(或者如果愿意的话,甚至可以使其根本不运动)。我们假定,除了上述外上帝没再创造别的,没有建立什么秩序或比例,构成这个世界的是那些诗人们才能描述的混乱的、无序的混沌状态。尽管如此,但上帝已经以如此宏大的方式创立了这些运动及其规律,这就已经足够了 。这些自然规律足以使处于混沌状态的所有粒子自我理顺,并以一种良好的方式自我排列整理,以形成那种非常完美的世界的结构。在这个完美的世界里,我们不仅能够看到光,还能看到其它的所有东西,一般的及特殊的在现实世界中存在的东西。在我们使用较大篇幅解释这个世界之前,暂停一会儿去思考一下这个混沌状态,可观察到在这个世界里没有包含什么大家不能完全理解的事物,所以不能对其漠不关心。如:谈到我引进来的那些性质,大家可能已经注意到,我假定它们只是这么一类大家能够想象得到的东西。至于我所构思的组成世界的物质,那是没有什么比之再简单的或更易于理解的无生命的东西,这一物质概念在很大程度上包括在其它所有我们能够想象到的思想当中。所以对这一物质我们肯定能够想象到,除非我们一无所想。  然而,哲学家们是这么地敏锐,他们能在那些对其他人来说看似非常清楚的事物中发现出问题。对所谓的"基础物质"他们认为相当难以想象。这一经验使他们错过了对我正在谈论的物质的认识。因此在这一点上,我必须告诉他们,如果我没有错误的话,他们所面临的关于物质问题的所有难点仅仅在于,他们想通过这一物质的数量及其占有空间的特性来辨别它--即想通过物质占据空间的特性辨别它。当然,在这里我很希望这些哲学家们的思路是对的,因为我不想停下我的工作去故意与他们作对,但是,如果我提出下述假设,他们也不应感 到奇怪。我以为我所描述的物质,其数量与其实质相比没有什么大的不同,就如同数目与其用以计数的事物之间没有什么大的不同一样。如果我想象这种物质的扩张,或者说它占据空间的特性,不是一种偶然,而是在于其实际的构造和本质,那么哲学家们也不应感到奇怪。他们会承认用这种方法想象物质会更容易些。我的目的不是像他们那样去解释现实世界中的物质存在,我只是随心所欲地去制造一个世界。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即使是最愚笨的人也不能想象的事,只不过这是一个凭我的想象而制造的世界。  倘若我把不易理解的最少的一点东西放进这个新世界,那也可能会掩盖某些使我觉察不到的深藏的矛盾,大家则会由此以为我一定在假设某种不可能发生的事物。反之,由于我在此提议的所有事物都可以被直观地观察出来,很显然,即使在旧世界里没有这种东西,上帝也会在新世界里创造出来,因为毫无疑问,上帝能创造我们所能想象得到的所有事物。第七章 新世界的自然规律  我不想再多浪费时间,我要告诉大家,以及上帝赋予自然的那些规律是什么。对于我曾谈过的那种无序的混沌状态,自然界是采用何种方式自我理顺的。首先要注意,这里我没有用"自然"来表示某些女神或其它想象中的力量,我宁愿用这个词表示物质本身。此处我认为它把我赋予它的所有性质综合在一起,这种综合是从上帝以与创造它相同的方式而继续保存它的条件下进行的。从上帝继续保存自然这一个事实中,必定能得出一种结果:自然的各个粒子一定会有许多变化。我认为对于这些变化似乎不能完全归因于上帝的作用,(因为上帝的行为是永恒不变的)。因此,我将这些变化归因于自然,其发生时所遵守的规律,我称为"自然规律"。为了更好地理解,在这里可以回想一下在讨论物质的性质时,我们曾经假定,物质粒子从被创造的那一刻起就具有了各式各样不同的运动,而且在粒子的所有表面上它们都相互连接,在任何两个之间都没有什么空隙。由此我们一定能得出结论:从这些粒子开始运动起,它们就开始相互碰撞,不断改变运动方式,使其运动呈现多样化。因此,如果随后上帝以与创造它们相同的方式来维持它们,那么它不会将其维持在相同状态。也就是说,上帝行动时总是采取同一种方式,结果从本质上看总是产生同一种效果,而好像是由于偶然性,这同一效果内有许多不同的方面。人人皆知,上帝是永恒不变的,他总是以同一种方式行动,对此我们也都乐于接受。但是我没有更多地陷入这些形而上学的观点。我将建立两条或三条主要的规则,我相信,通过这两三条主要规则将足以使大家熟悉所有其它的规则。  第一个规则是:物质的单个粒子。只要它与别的粒子的碰撞没有促使它改变原有状态,它总是继续保持同一状态。也就是说,如果粒子有大小,除了其它粒子将其分割开外,它不会变得更小;如果它是圆的或方的,除了其它粒子迫使它外,它将永远保持那一形状;如果将其带至某个地方,除非其它粒子将其赶出,它将永远不会离开那个地方;如果它一旦开始了运动,除非有其它粒子阻止或延迟它,否则它将始终拥有同样的力量继续运动见《原理》第二部分第三十七条中,关于这一规则的公式。  关于大小、形状、静止和其它无数这样的问题,在我们这个旧世界里,没有人会不相信这同一规则的存在。然而哲学家们把运动排除在这一规则之外,而这恰恰是我最明确地希望包括在其内的。他们所说的运动与我所想象的运动是大不相同的,因为很容易发生这样的情况:在一个观点中是正确的东西,在另一个观点中却是错误的。他们自己也承认,他们那种运动的性质是不易理解的。为了以某种易理解的方式解释和演绎运动,哲学家们所做的都没能比这些术语更为清楚:motus est actus entis in potentia,prout inpotentia est .见亚里士多德《物理学》Ⅲ,Ⅰ 201a 10。笛卡尔在《规则》中的第十二规则也批评了这一定义。对我来说这些词是这样地晦涩难懂,我不能翻译它们,只好用拉丁文把它们留在那里。(事实上,用"运动是就其潜力而言的,有潜力生命的活动"这句话来翻译也不恰当。)相比而言,我这里所讲的运动的性质却是易于理解的。因此,几何学学者们,那些人类中最擅长直观地想象的人们,认为运动是比他们所研究的面和线的性质还要简单和易于理解的。事实上,他们把"线"解释成一个点的运动,把"面"解释成一条线的运动。  哲学家们也提出,有许多物体不改变地方便可进行运动,如他们声称motus ad formam,motus adcalorem ,motus ad quantitatem (关于构造的运动、热的运动、数量的运动)以及其它无数的运动。对我而言,除了比几何学学者们所研究的线更易想象的运动外,即除了使物体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其间连续占据所存在的整个空间的运动外,我不知道还有别的什么运动。  此外,哲学家们给予这些最基本的运动比静止更确定和更真实的生命力。他们认为运动只是一种独自运动而不是其它别的什么。然而对我来说,我觉得就像运动是我们所认为的物质在改变位置时的一种性质一样,静止也应是一种物质的性质,只不过是在物质停留在某个地方时我们所看作的性质。  最后,哲学家们所讲的运动具有奇特的性质。所有其它事物只是为了维护自我而奋争,都有一个完美的结果。与之不同的是,他们认为运动没有除静止之外的其它终点或目标;与自然界的所有规律不同,运动是心甘情愿地去实现自我毁灭。与此正相反,我按照相同的一些自然规律所假定的运动,通常具有在物质中所发现的所有性质和各种倾向,包括那些经院哲学家们所称的Modos Et entia Rationis Cum Fundamento Inre(在事物中所发现的思想模式和实体)以及Qualitaters Reales(它们的"真实的性质",在这一点上我坦白地承认,没有发现运动有比其它事物更多的真实性)。  第二个规则是:我假定当一个物体挤压另一物体时,它不能给另一个物体所运动,除非它在同一时刻失去了与其一样多的运动;一个物体不能夺走另一个物体的运动,除非前者的运动本身获得了同样多的增加见《原理》第二部分第四十条,第三个自然规律。。这一规则与前述规则一样,与我们全部的观察所见非常吻合。在那些观察中,我们看到一个物体开始或停止运动是因为它被其它物体推动或阻止。通过上述规则,我们解决了经院哲学家们的难题。一块被扔出的石头在离开手后为什么还会继续运动?经院哲学家们在力图解释这一问题时遇到了困难。然而反之,我们会问为什么石头不继续永远运动?理由很容易给出。谁能否认是石头运动于其中的空气产生了某些阻力?石头在空气中穿行时我们能听到声音;扇扇子或在空中移动其它轻而大的物体时,能通过手中的份量感觉到空气在阻碍它们的运动,而不是像某些人所说的那样保持它们的运动。但是假定我们不去按照第二个规则解释空气阻力的效果,只是认定:一个物体,它阻止其它物体运动的能力越大,所提供的阻力也就越多(可能就像我们首先要论证的那样)。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将遇到一个很棘手的难点,这就是为什么石头的运动,在碰到一个较软的、给予阻力较缓和的物体时,比碰到一个更硬的、给予阻力较强的物体时减弱得更多。同样地,我们也难于解释为什么在后一种情况下,石头一碰到阻碍就会立刻改变路线,而非因此而中断或停止运动。从另一个方面看,如果我们接受这个规则,那么就根本没有什么不易解释的难题了。这个规则告诉我们,某一物体的运动由于与其它物体的碰撞而受到延迟或阻碍,这种阻碍与后者的阻力大小不成比例,而其运动的变化仅与对后者阻力的克服程度和后者按照这一规则而吸收前者放弃的运动力的程度有关。  然而,我们在现实世界上所能看到的大多数运动中,并没有感觉到物体开始或停止运动是由于被其它物体所推动或阻止。但这并没有理由使我们认为这两个规则没有被严格地遵守。很显然,物体时常得到火和气两种元素的作用,这种作用总是在我们感觉不到的情况下也存在着(如上所述),物体仅从普通空气中也可受到这种作用,我们却不能感觉到。同样很显然,有时物体也可以将这些作用传输给周围的空气,甚至整个地球。而当这种作用在后者扩散时,我们也难以感觉到。即使我们在现实世界中所经历的任何事物看起来都与这两个规则中所包含的内容背道而驰,我仍然相信,我所阐述的推理是强有力的。在所描述的这个新世界里,我是不得已才进行假设的,因为要创立一个真理,或者只是希望去随心所欲地选择真理,我们必须发现比上帝的稳定和永恒不变更加坚实和有力的依据。  上帝是永恒不变的,始终以同样的方式行动,总是产生同样的效果,仅从这个事实我们就可以明白无误地得出这两个规则。假定上帝在创造物质的第一瞬间,就广泛地赋予了所有物质一定数量的运动,那么,然后我们必须要么承认它始终使物质维持着同样数量的运动,要么不相信这样。此外,各种各样的物质粒子,其运动是散乱的,它们都具有力量,假定从那第一瞬间起,它们开始保有这些能量,或者相互之间不断地进行转移,那么我们必定会想是上帝促使它们始终不停地这样做。这是上述两个规则所包含的内容。我还要提出第三个规则:物体运动,如果不是像我们上面所说的以某种环形方式,那么则不会有任何运动。虽然物体大部分的运动是沿着一条弯曲的线路进行的,但其上每一个粒子总是独自倾向于沿着直线不停地运动〖ZW(〗见《原理》第二部分第三十九条。〖ZW)〗。因此这些粒子的行为,比如其必须运动的倾向,与其运动是不相同的。例如,我们使车轮绕着其轴心旋转,尽管其所有部分都在一个圆上运动(由于相互之间连接着,它们别无选择),它们的趋势仍然是向前沿着直线运动。显而易见,如果其中一部分碰巧与其它部分分离,那么立刻,其运动变得自由了,便会停止旋转,继续沿着直线运动。  同样地,旋转投石环索,一旦将石头从环索中掷出,它不仅会笔直地飞出去,而且由于石头在环中时给环一个压力,飞出后还会引起绳索的收缩。显然,石头始终具有沿着直线运动的倾向,之所以做环形运动是由于受到控制。这一规则与其它两个一样,建立在相同的基础之上:仅仅依赖于上帝通过连续的行动维持每一事物的存在,这种维持不是在某些较早的时候,只是在开始维持的那短暂的一瞬间。事实上,在所有运动中,只有直线运动是最简单的,可以在一瞬间全部捕捉到。为了想象这种运动,这样思考一下就足够了:物体处于一个确定方向上的运动过程中,并且在每一个决定性的瞬间都 是如此。相比之下,为了想象环形运动或其它可能的运动,必须至少考虑两个瞬间或者选两个粒子,并且要考虑两者之间的关系。我并没有说直线运动能在一个瞬间产生,我只是说要求进行直线运动的事物是存在的,在运动过程中的每一个瞬间都可做出这种选择。相反地,并非所有要求进行环形运动的事物都是存在的……鉴于此,哲学家们(尤其是诡辩学派的)在这里就找不到耍耍小聪明的机会。  那么按照这一规则,就运动的存在而言,就运动的直线性而言,只有上帝一个是所有运动的创造者。仅仅由于物质具有多样性的倾向,才使这些运动变成曲线的和不规则的。同样地,神学家们告诉我们,就我们的行为的存在和行为的善良本性而言,上帝都是我们所有行动的主宰。只是由于我们欲望的多样性倾向,才使某些行为变成罪恶的。在这里我还可以进一步建立许多规则,详细地定义每一物体的运动,在何时、如何、在多大程度上可以被改变和通过与其它物体的碰撞而增加或减少。总的来说,这些规则可使我们以一种简明的方式理解自然界中的所有现象。我很乐意告诉大家,除了上面已经阐述的三个规则,除了沿着永恒真理前进所不可避免的规则外,我不想再假定别的。那些永恒真理,数学家们经常据以进行最确切的、最浅显的证明。我所说的真理,是指上帝告诉我们的,他据以在数目、重量和量度方面安排所有事物的真实。这些真理的知识对我们的思想来说是这样地理所当然,我们能清晰地想象它们,并不会怀疑它们的可靠性;也不会怀疑,如果上帝创造了很多个世界,那么在其它世界里,这些真理也是正确的。  因此,那些能够充分检验这些真理和我们那些规则的结果的人,将能够辨认出它们作用的效果。为了应用学术术语进行表达,在这个新世界所能产生的每一个事物中,它们将被优先予以证明演示。为了删除妨碍我们的例外情况,如果愿意的话,再假定上帝在新世界中不再创造什么奇迹,智能、理性的思想等在后来假定存在的东西,都不会以任何方式搅乱自然的一般过程。然而其结果会是,我不一定非要对所讲的事物建立一种精确的证明。当大家在探寻过程中遇到困难时,我只是指指路,以使大家自己发现它们,这就足够了。四、方法导论  【引言又译《谈谈方法》,全名为《谈谈正确引导理性在各门科学上寻找真理的方法》。文章以半自传的形式,深入浅出地介绍了作者新的哲学方法及其形成过程。作者从几何学和代数学的优缺点总结出四条原则:(一)不要把任何事物看成是真的,除非对它已经认识清楚了。(二)要用逐步分析的方法系统地解决问题。(三)思考时,由简到繁。(四)要彻底复查一切,做到确实无遗漏。在四条规则中,作者指出了三种具体的方法:怀疑的方法、分析、演绎和列举推理的方法。尤其主张普遍怀疑,认为一切都可怀疑,只有怀疑者本身不可怀疑,从而得出“我思故我在”这一哲学公式。对于作者,怀疑和怀疑的克服学说是哲学的入门途径,这种学说的锋芒是直接针对当时占统治地位的经院哲学,因此被誉为西方近代哲学的宣言。】第一段  在世界上的一切事物中,惟有健全的理性是为人人所最均等分有的。因为每一个人都认为他已经充分地有了这种天然的禀赋,所以甚至那些在任何别的事上最难感觉满意的人,独在理性方面除了他们所已有的外,通常也更不望再有多求。在这件事上既然不像人人都会犯错误,这便可以证明正确的判断力和分辨真伪的能力,即所称为健全的常识或理性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共有之物。这样看来,我们彼此之所以有不同的意见,并不是因为我们当中某些人比其他的人赋有更多的理性,乃是纯粹因为我们把思想引领到不同的路线,以及各人所注意的对象并不相同。仅有一个元气充健的心性是不够的,主要的条件是要能善于运用。最大的心性可能造成最高的优德,也可能造成最大的恶行;那些行走缓慢而遵循正径的人,可以比那些飞奔疾驰而背离正道的人有更真实的进步。  至于我自己,我从来没有幻想到我的心性比其他一般人更完全。相反地,我毋宁常希望我自己跟一些别的人能够同有敏捷的思想,或清晰明了的想象力,或充沛与持久的记忆力。除了这些之外,我再也想不出有任何东西可以帮助完成心性的功能。理性或常识即是造成人之所以为人,和人之所以异于禽兽的唯一事物,我便相信它是全部为人人所同有的。在这一点上,我采纳一般哲学家共同的意见,认为程度多少的差异,仅可以在偶然的意外的事上发生,但是在同一种类之内,一切(个体)的本性或(格式)(Form)却无分别之可言。  然而我可以毫无踌躇地说,我特别幸运,早在童年时代便已踏入沉思和爱好金玉良言的途径,由此而理出了一种思想方法。藉着这种思想的方法,我认 为我已经有了一个在我平凡的才能和短促年寿里可以充分地逐步增进知识,以达于最高峰的工具。因为根据我经验的成果,虽然我已经有一样不是徒劳无益的,但是我却在追求真理已经获得的进步上,得到了无上的满足,而且不自禁地怀抱着一种未来的希望,相信在人类一切的事业中,如果有任何一种是真正高贵而重要的,那便是我所选择的事业了。  然而我很可能有错,以至于将一块小小铜片和玻璃误认为黄金和钻石。我深知我们是如何地容易在与我们本身有关的事上发生迷惘之见,同时也深知我们是如何地应当置疑于外人友辈对我们的褒扬之词。但是我将尽力在这个方法论中讲述我所依循的途径,并且描绘我的生平,以便让每个读者各加自己的评论。这样我便可以从众人的意见中获得新的指示,把它拿来加入我所惯于采用的思想方法中。  因此,我的计划并不是要在这里指示一个为要善用理性人人都当遵循的方法,乃是仅愿描述我自己如何督导自己的理性。凡是以教师自居的人们,很自然地要以为自己比受教的人更有熟练的技能;所以他们如果在很微小的事上发生了错误,便应当受人指责。但是这个小册子既然只是一个历史的或故事的叙述,其中除了一些或者值得仿效的范例之外,多半恐怕是不大适宜采用的。所以我希望这个小册子能够有助于一些人,而无害于任何人;也希望凡读它的人,还能同情我的直爽和坦白。自童年时代起,我始终是与书文为伍。为了有人会这样说服我:书文是足以帮助人生旅程上所必需而甚有益的那种清楚而确实的知识,所以我那时如饥似渴地向这方面求教。可是当我完成了全部学习的课程以后,按照常例正式合格而被列入于学者之林的时候,我却全然改变了我的见解。因为我发现自己被卷入了怀疑与错误的漩涡中,深觉在致力追求学问方面惟一的进展,乃是发现了自己每一件事上的无知。然而我当时是在欧洲一个很著名的学校里求学,并且认为,如果世界上真有博学多闻的人,我那学校里必然也有。我在那里学完了一切别人所学的,却对学校所讲授的各种科学都不满意。我在正课之外,又加读凡能到手而又被誉为讨论各种最新奇和珍贵的知识的书籍。那时虽然有些同学已被学校聘请来接替我们几位教师的职位,但是我深知一般人对我的评论:我从未发觉有人认为我是比不上任何其他的同学的。总而言之,我认为我们的时代,在坚强头脑的人看来,是与任何已往的时代一样地昌明和鼎盛。因此,我便毫无拘束地决定以我自己作为评判其他一切人的标准,而且也断定世界上并没有如我从前所会置信的那种十足确实性的科学广泛存在。  但是我那时依然重视着学校里的各项功课,我深知学校所讲授的各种课程,如语言是了解古代著作必要的工具;小说的温婉,可以激发心灵;历史上可资纪念的事迹,不但可以提高思想,如果加以品味,也足以有助于是非的判断;读珍贵的书籍,犹如与先贤相对,甚至是一种仔细而具有条理的对话,使我们获得作者自己思想的精华;雄辩术有其无比的气势和优美;诗词韵文有其荡魂的柔和与愉悦;数学以其多种缜密的发见,不但可以满足一般好学多问的人,也可以促进各种艺术的发展和减轻人生的劳苦;伦理的著作包含许多非常有用而引人入德的教训和勉励;神学指示我们上天堂的路;哲学教我们谈论一事物俨若已把握了真理,并使那些学识较浅的人心生仰慕;法律、医学以及其它科学,给凡是研究它们的人,带来了荣誉和财富。综括地说,一切的学问,甚至于即使充满了迷信和错误的学问,都值得我们去注意研究,以致可以判定它们的真正价值,并且避免受欺骗之害。  但是我那时相信,我已费了足够的时间去学习语言。并读过先贤的著作,以及他们的历史和寓言。因为和古人对话几乎与旅行无异。明了其他各国不同的风习是一件很有益的事情,因为如此我们便可以对自己的国家作较正确的评论,并可避免以为凡与我们风习不同的皆可为笑与不合理的偏见--凡是经验中限于本国的人,常不免有这种偏见发生。从另一方面说,我们若过于花费时间在异国旅行,便成了自己国家的陌生人;并且凡对古代的风尚过于爱好的人,则于现代的习俗往往茫然无知。除此之外,小说的描写使我们幻想许多不可能的事情以为实有,甚至那些最忠实的历史记载,即使它不全作曲解。或每侈饰浮词以增加其阅读兴趣,至少也常常删除了那些最卑微和不动人的事迹。以此,凡是诚受采录的,并不能代表历史的真相;因而那些以历史记载中的例证作为行为规范的人,便更容易堕入那传奇小说中侠士式的狂妄与幻想,而希冀实现出乎自己能力之外的图谋。  我那时对雄辩术有很高的估价,对诗词作品也热爱欲狂。但我认为这两者都出自天才,而不是由学习得来的果实。那些理性力特殊,而又能善于明晰敏巧地表达其思想的人,虽然只会讲地方不列颠方言,而完全不懂演说和修辞规则,却经常是最能说服别人,使别人相信他所提出的真理。那些富有动人的幻想而又善于绮丽和谐地把它表达出来的人,纵使不谙词章韵律,却不失为第一流的诗人。  我那时对数学有特殊的爱好,为了它的推理具有精确和明证的特长。但是我当时还不会确实了解数学的真正用途,而以为它仅在机械技术的发展上有其贡献。我惊奇着:为何人类在如此坚强稳固的数学基础上,没有建造出更高的层楼。另一方面,我常把古代伦理学家的著作,比作专以沙泥为根基的瑰宫琼殿:它们列举美德之名,颂扬为大地上无可伦匹的无上珍品,然而并没有给我们留下一个衡量德性的充足标准;而且其中所称为美德者,往往不过是无情,或骄傲,或失望,甚至杀亲的行为而已。  我那时也敬仰我们的神学,并且和别人一样地希望能上天堂。但是,既然有人万分确凿地这样告诉我,说人类不分智愚,都不容易踏上天堂的路,而导入天国的启示真理,却也不是我们所可了解的;因此,我便未敢以我脆弱的理性来作研究神学的尝试。我认为非有自天而降的特殊济助和超人的资格,研究神学而有成是属万不可能的事。  至于哲学,除了下面的几句话,我不愿多说什么。根据我的观察,虽然若干世纪以来最著名的人都在研究哲学,但是直到今日为止,没有一个哲学上的问题不是仍在争论之中,所以也没有一个不是可以脱于怀疑。因此,我那时并未希望自己有哲学上的成就比别人大。此外,既然每一个问题只能有一个正确的答案,而学者却往往有若干彼此冲突的意见,我便决定把一切只具或然性的论断,看作近乎完全错误。  至于其它的各种科学,既然都是哲学中借得它们的原理,我便断定在那么不稳固的基础上,必不能建造出坚实的屋宇来。所以不论科学所能给予人的名誉或财利,都不足令我决心去研究它,因为,感谢上帝,我那时的环境,并不迫使我拿科学作为商品来增加我的资产。虽然我未必承认自己是一个蔑视虚荣的犬儒学者,但是我却把那些只能由假冒和藉故的手段而获得的荣誉看得十分轻淡。总而言之,我想到我所了解的这些虚伪科学的价值,徒足令我对一炼丹术者的应许、占星卜士的预言、魔术家的哄弄,退避三舍,提防上当,或是对于那些自称内行而实一无所知之人的巧计和矜夸,望而却步,免致受欺。  为了这些缘由,当我的年龄达到了不再直接受教师约束的时候,我便完全放弃了书本的学习,并决志向一切科学告辞,以便专心一志地从事“认识自己”和关于大社会的学问。我利用我青年时期剩余的年月四处旅行,走访宫廷和军旅以及结交各阶层各异兴趣的人,汇集各种各式的经验,在幸运给我安排的各种环境中考验我自己,特别是审思我所经历着的事物,以期获得确实的改进。我觉悟到我可以在每一个人对他的亲自感着兴趣的事物上之推理,发现更多的真理,因为如果他的断论是错误的,他便要自受其罚。然而那些坐在书斋内的博学之士所推论的事物,反倒不能给人以真理,因为这些都是无关实际的空论,对他本人几乎毫无益处,除了离开常识愈远愈能增进他的虚荣之外。如果他要把这些空论与玄想变成比较或许可能,并非使他运用极大的智慧与技巧不可。除此之外,我时常抱着一个极大的愿望便是要知道如何辨别真伪,以便很清楚地判定人生的正途,并且坦然无惧地向此迈进。  诚然当我审察其他民族的风习和好尚,也几乎没有发现一件可称令人心折的定案,并且他们自己亦常有彼此不同的意见,正与一群哲学家们自相矛盾的主张没有什么两样。我从那研究所得的最大益处乃是留心到:虽然有许多我们认为是狂妄可笑的事,却不约而同地在其他伟大的国家里被采纳和嘉许。这就使我学会了如何避免对那些仅由先例和风俗而折服我的,全不信以为真。因此,我逐渐地脱离了许多的错误。这些错误,不但十足可以削减我们本性上的聪慧,也可以大量地剥夺我们听顺理性的本能。但是在我这样好几年研究人类社会的情形和结集若干经验之后,我终于决志拿我自己作为研究的对象,并利用我思想的一切能力,来选择我所应当遵循的途径。从事这种事业,使我收获颇大。然而如果我没有出国旅行,或抛弃书本,就不会有这样的成功。第二段  我那时候正在德国。我之所以到德国去,是因为那里已发起了那现在仍在进行着的战争。当我由皇帝加冕大典回到军队里的时候,严冬的临到使我留阻在一个地方。在那里既然没有什么社交活动,也颇私幸没有任何杂虑和激动来搅扰我,我便终日独自匿身于一个设有火炉的房间里,聚精会神地审察我的思想,这时来到我脑海中的第一个思想是: 由许多人执笔而章段不相连贯的著作,终不如由一个人写成的那么完善,例如我们看出凡是由一个工程师设计和建造的房屋,往往都 是比那由几个工程师出主张的来得美观而合用,因为后者常不得不拿旧墙故壁,勉强供作并不出自他们原定计划之用的缘故。  同样,凡起初不过是小村邑,经过相当时间,而现在已变成了大城市的地方,若与纯由一个工程师专家自由设计,而在平原之上建造成功的大城市相比较,则其悬殊霄壤可想而知。当然,如果我均把其中的建筑物作个别的观察,古老城市和建筑物往往可以与现代城市里的建筑物两相比美,甚至超而过之。但是当一个人看到古老城市建筑物的情形:这里一大排房子,那里一小排房子,加上弯曲不直和大小不一的街道,他便会觉得那里的排列完全出于偶然,而不是出于有理性思想的人工设计。  虽然在一切时代中,各城市都有专门的官吏来统管一切私人房屋的建造,以便对于全城的美观有增无减,而结果终仍不能合于理想,由是人们可以知道若只利用别人的旧材料,工作之达于完善是如何地困难了。再者,我常想象到:有一些由半野蛮生活而慢慢演进到文明地步的民族,他们因受了特种罪案和争讼的痛苦经验,而迫于逐步地设立并改进他们的法例。由此之故,这些民族 其制度文化,终远不如从一开始组织社会便可遵守那由智慧的立法家所订立的法制的一些民族,得以达到完善的境地。  这样,我们可知那持有由上帝直接设立之教规的宗教,与一般其它的宗教相比较,必有无可比拟的超越性。论到人事方面,我相信古时斯巴达(Sparta)的兴盛,并不是由于它法律的备臻完善,因为它实有许多条例非常古怪,甚至与道德相抵触。但是由于它一切律条制订纯出一人之手,因而同具一个目的,而得总束民心。根据这一切的理由,我就认为书本内所讲论的各种科学--至少那些根据悬想而无事实证明的科学理论--既然是逐渐地由许多不同的个人意见所凑成的,所以如与一个有天禀理性的人,以其自然和无偏见的判断力,由自己实地经验中所得到的简明推论来比较,自不免离真理更遥远了。再者,我们都 是经过了由婴儿到成人的阶段,并且必然在其间某一时期受了本人欲望和家教师长两方面的支配,这两者的指使又常彼此矛盾,且或者都 不见得很健全。于是我进一步决定:要我们的行使判断十分正确或坚实可靠,是几乎不可能的事。除非我们一出世便有成熟的理性,而且始终只遵循这理性而行,那我们的判断当然就要好得多了。  当然,通常我们不大会把一个城市里所有的房屋加以全部拆毁,而根据别一种的新设计另起炉灶,以求达到全市的美观。然而私人拆毁自己的房屋以图重新建造,以及为了避免日久坍塌,或根基动摇的危险,以致不得不把它拆毁,这却是常有的事。根据这个例证我就看出,如果一个私人为求弥缝及修正本国的缺陷,而竟想根本改变它,或全部摧毁它,那自然是颠倒错误的举动。同样,我们也不能这样地彻底改造各种科学,或在学校中讲授科学的次序。但是,至于我个人多年来所持的私下意见,我认为最好的办法,却是立时决定把它们都 扫除净尽,以便可以采纳比它们更正确的新见解,或在经过我理性考验之后,证明旧的还不错就再重新采纳它。这样做,我坚决地相信,在引导自己的生活上,必要比之建立于旧根基,和依赖我自童年时代所一向相信的理论有更大的成功,因为虽然我知道采取这种方法行事有各种的困难,但是这些困难并不是不可补救,而与在轻微地改良社会时所遇到的困难相比较,它们真是渺乎其小了。凡是巨大的形体一旦坍塌,便很难再树立起来,甚至仅仅一次剧烈动摇之后,也难再次被扶直。其倒塌必然造成很大的灾祸。如果国家的法制具有缺陷的话(而它们彼此的矛盾抵触,也足够证明它们都 有缺陷存在),一般的风俗习惯无疑地已使那些缺陷不大引起人民的反感,甚且把这些缺陷完全回避掩饰过了,或在无形中为之纠正若干,比之贤哲明达出而领导改革的还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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