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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朗神父探案集》作者:G.K.切斯特顿-5

作者:切斯特顿 字数:37862 更新:2023-10-09 21:16:37

“怎么了?”警督问道。  “呃……我知道这听起来有点荒唐,”神父的声音显得十分没有把握,“可我在想……我在想,从某种程度上讲,谁插了这一刀并不重要。”  “你这是新的道德观,还是诡辩术?”他的朋友问道,“用模棱两可的观点来解释谋杀?”  “我并不是说谁杀害了他不重要,”神父解释道,“当然,刺他的人可能是杀害他的人,但是,也可能是个截然不同的人干的。无论怎样,下手的时间完全不同。我猜你想验证刀柄上的指纹,不过,别对指纹太在意。我的判断是其他人因其它的愿因把刀插在了这老家伙的身上,没有什么发人深省的原因。当然这与谋杀大有区别,在找出原因之前,你还得对他多插几刀。”  “你的意思——”警督认真地打量起神父来。  “我的意思是解剖,找出真正的死因。”  “我相信你是对的,”警督说道,“关于插进这把刀的问题,不管怎样,我们必须等法医来判断。不过我十分清楚他会赞成你的看法。伤口没有足够的血,尸体都冷了几个小时后刀才插进去的。可是为了什么呢?”  “可能是想嫁祸于那个穆斯林,”布朗神父回答说。“非常卑鄙,我承认,但是不一定就是谋杀。我猜想这儿有人试图想掩盖什么,虽然他们不一定就是凶手。”  “我还没跟上你的思路,”格林伍德警督承认道,“你为什么这样想呢?”  “昨天我说过,就在我首次进入这间可怕的沙龙时,我说在这里要杀个把人很容易。虽然你以为我考虑的是所有的那些愚蠢的武器,其实并不是这样,我想的完全不同。”  在随后的几个小时里,警督和他的朋友对过去二十四小时里来来往往的每一个人都进行了彻底地研究,包括那些分配饮料的方式、洗过和没洗过的杯子、每一个参与者和那些明显的未参与者等等细节。可以猜想他们的设想是如果一个人中了毒,那么从其余的三十个人身上会查到证据或线索。似乎可以肯定,任何人要想进入旅店都得通过连接酒吧的大门,其它入口都因工程需要被堵死了。大门外有一个打扫台阶的小工,可他什么也讲不清。当裹绿头巾的土耳其人和禁酒主义牧师在众目睽睽之下进来之前,除了旅行推销员们为了他们所谓的‘快饮一杯’进来过外,似乎一直就没有什么顾客。而这伙推销员似乎像大诗人华兹华斯诗中的云一样,总是一起出现,一起消失。在谈到他们中是否有一人拖拉在了大伙的后面,最后被看见从门前的台阶上出来,门外的清洁小工与里面的店员的说法总不一致。不过经理和吧台招待都不记得有这么一个人。他们声称很了解这些旅行推销员,对他们的集体行动毫不怀疑。冲突发生的当时他们都站在沙龙里,只是他们那自命不凡的领袖朱克先生和布莱斯琼牧师之间有点小小的不快。后来他们也目睹了阿克巴先生和拉格列先生之间突发的争执。随后当听说商务室被腾空了,他们便转移了过去。饮料也像战利品似的随他们一起送进了商务室。  “哎,能提供线索的东西的确太少,”格林伍德警督说道,“那些尽职尽责的招待员们像平时一样清洗了所有的杯子,包括老拉格列的杯子。如果不是因为他们卓有成效的工作,我们侦探的破案效率就可以大大提高了。”  “我知道,”布朗神父的嘴角又一次露出了曲扭的微笑,“我有时在想是罪犯们发明了卫生学,还是卫生学的改革派发明了犯罪?哼,他们中的一些人看起来的确像这么一回事。大家都在谈论那些污秽的地下室和罪犯猖獗的平民区。然而事实恰恰相反,称那些地方犯罪猖獗并不仅仅因为有人犯了罪,而是因为犯罪事实被大量地发现了。而在那些整整洁洁、一尘不染的地方,地上没有脚印,杯中没有含毒的残酒,善良的招待员洗去了所有可能留下的凶杀痕迹,在这里,罪恶才能真正的无法无天。这才会有杀害六个妻子并焚尸灭迹的滔天罪行。归结到底,都是因为没有留下一点发人深省的污迹。对不起,我是否有一点过于冲动?不过请注意,我记得有一个杯子,毫无疑问它已经被揩擦干净了,可我想对它多做一点了解。”  “你是指拉格列的杯子?”  “不,我是指那个没有人的杯子,”布朗神父回答说,“它放在牛奶杯的旁边,里面还剩有一两英寸的威士忌。哦,你我都不喝威士忌。我碰巧记得旅店经理在受到朱克先生款待时喝了几滴杜松子酒。但愿你不会认为我们那位裹绿头巾的穆斯林是个威士忌的酗酒者,也不会认为布莱斯琼牧师在无意中把威士忌和牛奶混在了一起。”  “推销员中的大多数都喝威士忌,”警督说道,“他们通常如此。”  “是的,”神父同意道,“但是他们会看着自己的杯子被斟满。叫人小心翼翼地送进他们的房间,可这一杯却留下了。”  “我想是因为偶然被忘了,”警督显然怀疑神父的判断,“可能到房间里后又让人送了一杯。”  布朗神父摇了摇头说道:“那你得了解他们属于哪一类人。像他们这样的人,有人称他们为俗人,有人把他们当下人,不过这些都具有感情色彩。我倒乐意说他们主要是些头脑简单的人。他们中有许多好人,愿意回到妻儿身边;但他们中间可能也不乏恶棍,也许有的曾有过几房妻妾,甚至还谋杀了几个,可他们中的大多数头脑很简单。注意了,牛津大学的教授讲师喝酒比这种人放得开得多。而这类人喝得不多,饮酒行乐之时仍然保持清醒,什么事情也别想逃过他们的眼睛。你没注意到一点小事也会让他们喋喋不休。斟啤酒时泡沫溢了出来,他们的废话也就滔滔不绝,必定要说,‘嗳,住手,小姐!’或者‘为我斟得更满些,行吗?’我现在要说的是:如果他们中有五个愉快地聚在商务室里,而面前只摆了四杯酒,第五个人竟会悄悄地不提出抗议?这种情况根本不可能发生。这个人会大声嚷嚷,其他人会大声嚷嚷,才不会像其他阶层的英国人,静静地等到酒被端上为止。酒吧里会充满杂声,如:‘怎么,看不起我?’‘你瞧,乔治,难道我加入了戒酒团?’‘乔治,他们没把我当成滴酒不沾的穆斯林吧?’等等。但是昨天吧台招待没听到任何这样的抱怨。我敢肯定,那杯留下的威士忌是被另一个人喝过的,一个我们还没想到的人。”  “可是你能记得有这样一个人吗?”警督问道。  “不能只是因为经理和酒吧侍者不愿意说有过这样一个人,你就排除了那确实独立存在的证据,那个在外面打扫台阶的清洁小工所提供的证据。他说有一个人很快进来又出去了,很可能是推销员,一个实际上并没有随其他推销员一起的人。旅店经理和那个酒吧侍者没有看见他,或者说大家都没看见他。但是不知怎么的他居然从吧台要了杯威士忌。为了方便起见,我们不妨暂时称他为‘快饮者’。你知道我并不常常干预你的工作,因为我知道你比我做得更好,或者说比我想做的干得更好。我可是从未干过组织警力破案、追捕罪犯或其它诸如此类的工作,但是现在,我平生首次想这样去试试。我要他们找到那个‘快饮者’,让整个国内的警察力量布下天罗地网,找到那个‘快饮者’,因为他是我们需要的人。”  格林伍德警督沮丧地摊开了双手,问道:“除了动作快以外,有相貌、体形或者任何肉眼可见的特征吗?”  “他穿着苏格兰式的披风,”神父说道,“而且他告诉门口那个清洁工他必须在第二天早上赶到爱丁堡。这就是那小工记得的一切。可我知道,你局子里的人也破过比这线索更少的案子。”  “你好像对于这件案子特别的敏感。”警督的表情十分的迷茫。  布朗神父看上去也很茫然,拧紧了眉头坐在那里,好像在深思,之后他突然开口道:  “你知道,这事很容易被误解。所有的人都很重要,你重要,我也重要。这就是神学中最难说服人的地方。”  警督不解地瞪眼望着他。神父接着又解释道:  “我们的存在对上帝来讲是重要的,可这是为什么只有上帝才清楚。也许这解释了该有警察存在的唯一原因。”布朗神父的话看来并没有启迪警督对于自己存在的重要性。“你难道不明白,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法律确实是正确的。如果所有的生命都重要,那么所有的谋杀案也都同样的重要。既然上帝如此神秘地创造了生命,我们的生命当然就不能不明不白地消失。然而——”  他最后一句话讲得很干脆,如同一个脑袋中有了新决定的人。  “你总是告诉我局子里这件或那件案子很重要,然而,一旦走出了那神秘的平等水准,我就看不出那些案子中的大多数有什么重要。作为一个普通实际的凡人,怎样理解你所说的重要性?我必须先意识到被杀害的是总理大臣。作为一个普通实际的凡人,我压根儿就不认为总理大臣重要。从人类生存的重要性这点而言,我应该说他几乎压根儿就很渺小。如果明天他或者其他的官方重要人物被杀死,你以为就不会有另外的人取而代之?警察照样会搜查每条大街小巷,政府照样会许诺说事件会受到严肃的处理。我甚至说现代社会的主宰者也并不重要,报张杂志上经常读到的所谓社会名流就更算不上什么了。”  讲到这里,布朗神父站起身来,轻轻地敲击了一下桌子,这可是他少有的几个动作之一。他的声音变激昂了。  “但是拉格列先生确实重要。他是咱们英国能构成拯救不列颠伟大阵线不多的几个人之一。英国正在堕落,朝着商业化的沼泽直线滑去。而拉格列这些人像是路旁被人忽略、嘲弄的路标,孤零零地站在黑暗之中,但他们指出了解脱的方向。这些人当中有《格利弗游记》的作者斯威夫特、撰写英国第一部词典的约翰逊博士和社会现象抨击书籍《乡下行》的作者威廉·科伯特,一位老道的记者。除了粗暴无礼的名声外,他们具有一切美德,受到朋友们的爱戴,他们的确值得被爱。你没看见那具有狮子般勇气的老拉格列站起身来,像斗士一般原谅了他的敌人?他确实恰到好处地体现了那位戒酒主义牧师所说的,为我们基督徒树立了榜样,是基督教品行的典范。当有人秘密无耻地杀害了这样一个人,那么我认为此案很重要,重要到了任何可尊敬的公民都可以利用一下现代警察机构……哦,别提了。仅此一次,我真的需要你们的帮助。”  从那时刻开始算起的好长一段时间里,那个小个子的布朗神父亲自督战,指挥着整个皇家警察机构和人员进行侦破工作,就像当年的拿破仑指挥着整个欧洲战争机器在各条战线上决战一样。警察局和邮局彻夜地工作,交通被中断、通讯被窃听检查、到处有询问调查,务必要追查出那个飘忽不定、既无特征、又无姓名,仅只穿了件披风,持有张爱丁堡车票的鬼影。  当然,与此同时,其它的调查线索也不应被忽略。正式的尸解报告还未出来,可大家似乎都肯定这是一桩投毒杀人案。这样,最初的怀疑自然就落在了樱桃白兰地上,从而自然又怀疑到那家旅馆。  “最可能就是旅馆经理,”格林伍德警督粗声嘎气地说。“我看他就像条讨厌的小毛虫,当然也可能和那个整天绷着脸的吧台招待有关。拉格列先生可能因脾气火暴和他有过口角,虽然事后拉格列总是宽宏大量,但是毕竟正如我刚才所说的,主要责任应该落在经理身上,因此他是主要的嫌疑对象。”  “哦,我知道主要嫌疑在他身上,”布朗神父说道,“可那就是我不怀疑他的原因。你瞧,我宁愿设想已有人知道旅馆经理会成为首要的嫌疑犯。这就是当初我为什么告诉你说在这家旅馆里杀人很容易的原因……不过,我建议你最好去查查他的问题。”  警督去了一会就回来了,时间快得惊人。他看见他的神父朋友正在翻阅一些文件档案,好像是关于老拉格列先生疾恶如仇的一生的材料。  “这真是一件怪事,”警督说道,“我原想我得花上几个小时来盘问那个滑溜溜的小癞蛤蟆,因为咱们至今尚未掌握一件不利于他的证据。然而盘问才开始,那小子已经完全吓瘫了。我相信他已吓得吐了实情。”  “哦,我知道了,他吓得跟刚发现尸体躺在他旅馆里时一样,于是就下手干了那件事:把土耳其匕首伪装性地插在了尸体上,以嫁祸于那个东方的棕色脸。我就知道他会这么说。除了吓坏了,这事可与他没有一丝一毫的联系。他是世界上最不可能用刀谋杀的人,我敢打赌杀个把死人都已吓得他灵魂出窍了。既然这些事与他无关,他干吗心虚得这么厉害,去干那样一件蠢事?”  “我想我必须和那个酒吧招待也谈谈。”格林伍德建议道。  “我也这么想,”布朗神父表示同意。“我不相信是旅馆里的人干的,因为这事做得太像是旅馆里的人干的了……哦,老兄,读过他们收集送来的有关拉格列的材料吗?他的一生非常有趣,我想知道是否会有人为他写传记。”  “我曾把所有可能影响类似此案的事做过记载,”警督回答说,“拉格列先生是一个鳏夫,可他的确因为妻子和一个苏格兰的地产商之间的暧昧关系发生过斗殴,当时拉格列显得非常的狂暴。他们说他恨苏格兰人,也许这就是其原因……哦,我知道你为什么又在挤眉弄眼,可能不是苏格兰人……是爱丁堡人吧?”  “也许吧,”布朗神父不置可否,“不过除了你刚讲过的原因外,他很可能的确不喜欢苏格兰人。这是件怪事,不过,所有托利党的激进分子,我不知道你怎么称呼他们,就是那些抵制辉格党重商主义运动的人的确都不喜欢苏格兰人。科伯特不喜欢,约翰逊不喜欢,斯威夫特在一篇描述苏格兰人口音的文章中,极尽讽刺挖苦之能事,甚至有人说莎士比亚对苏格兰人也有偏见。但是伟人们的偏见都具有一定的原则性,我想有他们的原因吧。苏格兰人出生在一块曾经是贫瘠的农村、后来变成了富有工业区的土地上。他们能干活跃,认为自己正在把优越的北方工业文化带往南方,殊不知南方多少世纪以来就已存在有农业化文明,而他们祖先居住的土地上却没有文明,尽显乡巴佬气。好了好了,我想我们只能等待更多的这方面的信息。”  “很难想象你能从莎士比亚大师和约翰逊博士那里得到最新的信息,”警督咧嘴笑了,“说莎士比亚对苏格兰人有看法并非有确凿的证据。”  布朗神父扬起眉毛,好像一种新的想法让他吃了一惊:“嗳,怎么没有,现在我就要想起来了。从莎士比亚身上甚至可以找到更为确切的证据。他很少提到苏格兰人,但他相当喜欢嘲弄威尔士人。”  警督的眼睛搜索着朋友的脸,他觉得从那安静的表情下面捕捉到了某种警示。  “啊,除你之外,还没有人把怀疑点转移到苏格兰人身上。”  “是吗?”布朗神父带着一种宽有沉着的态度,“你昨天谈到疯子,并说只有疯子狂人能杀人得手。昨天就在这间酒吧沙龙里,我俩有幸见识了一次当今世界最大、最喧嚣、而且是最愚蠢的疯子狂人大聚会。如果说执迷于某种信念的狂人就能杀人得手,那么要在昨天包括那个穆斯林在内的那群疯子狂人中找一个凶手,我首推我的同事,戒酒主义者、尊敬的布莱斯琼牧师。正如我告诉你的,他那个可怕的牛奶杯就和那个神秘的威士忌一同放在了吧台上。”  “所以你认为和这件命案有关,”格林伍德警督迷惑地瞪大了眼睛,“我真不知道你说这话是不是当真?”  就在警督审视着神父脸上那不可捉摸的表情时,叮叮叮……吧台里面的电话刺耳地响起来。警督揭起吧台挡板,快步来到里间,拿起话筒。他听了一会,“啊”地叫了一声,这不是在呵斥对方,而是失去自控的惊喜;接着他更专心地听着,间或突然插上几句:“好,是的,……赶快来,如果可能把他带来,干得好!……祝贺你们。”  格林伍德警督容光焕发地回到外面休息间,端端正正地坐下,双手整齐地放在双膝上,看着他的朋友说道:  “布朗神父,你真神了,好像在其他人知道他是人之前你就知道他是凶手了。在一大堆线索当中,他既不能归为人证,也不能归为物证,只是一个混乱不解的谜;旅馆中没有人见过他,清洁小工也不敢肯定有这么一个人,他仅仅是一个影子,还是用一个多余的脏酒杯推论出来的。可我们找到了他,他就是我们想要的人。”  布朗神父忽地站立起来,像一个面临危险的人神经质地抓起了有关拉格列的文件,就是那些对于传记作家来讲至关重要的材料。他的双眼直直射向他的朋友,这让格林伍德想起他应该赶紧进一步有所说明。  “是的,我们抓到了那个快饮者。他确实很快,逃起来像水银一般。我们的人恰好在他去奥克勒钓鱼的路上堵住了他。就是他,完全正确。就是那个和拉格列妻子通奸的苏格兰土地商,也就是那个在这间酒吧里喝了威士忌,随后又乘火车去了爱丁堡的那个家伙。然而,除了你谁也没察觉到这件事。”  “呃……我的意思是……”神父语调显得有些茫然。他的话被旅馆外面传来的嘎嘎大车轧辘声所打断。两三个警察和警士进屋来,把个吧台一时挤得满满的。其中一个受到警督的邀请后坐下,一下就扑拉懒散一大堆,看上去又高兴,又疲惫。他用敬佩的眼光注视着布朗神父。  “凶手抓住了,先生,是的,抓住了。我知道他是个凶手,因为我差点没被他干掉。我以前也抓过不少凶徒,可没有一个能赶上他。他踢在我的小肚子上,腿像马蹄一样狠,还几乎从我们五个人的手中跑掉。警督先生,这次这个可真是一个杀人犯。”  “他人在哪儿?”布朗神父盯着他问道。  “铐在外面的大车里。如果你们明智的话,现在就让他呆在那里。”  布朗神父软软地瘫在了一张椅子里,手里那些被搞得皱巴巴的纸片像雪花一样散落下来,或飞或滑地铺了一地板。他的脸部,他的身体一下子软得像一个泄了气的气球。  “噢,噢……”他不断地重复道,看来言语不足以表达他的激动,“噢,噢,我再次成功了!”  “如果你的意思是你再次抓到了罪犯……”警督才刚开口就被神父打断了,后者的声音就像汽水瓶被打开时那样清脆。  “我的意思是这种事总是要发生。我总是竭力表达我的本意,可大家的理解总要超过我的本意。”  “究竟又怎么了?”格林伍德警督沮丧得突然大叫起来。  “哎,我说的话,”神父的声音有气无力,话本身也是无可奈何,“我说的话,大家总是超越我本身的含义去加以理解。一次我看见一面破镜子,就说道,‘出事了。’有人立即就回答了,‘是的,出事了。两个人斗殴,一个跑进了花园。’还有诸如此类的事。我所不明白的是我所说的‘出事了’和他们所说的‘两个人斗殴’并非指的是同一件事呀。我敢说我懂得古老逻辑学,哦,就和这儿发生的情况一样。你们全都那么肯定抓到的这个人就是杀人犯,可我并没有说他是凶手,我只是说他是我们要的人。的确如此,我非常地需要他!我急迫地需要他!作为整个可怕谋杀案中我们尚未获得的证人。”  警察们拧紧了眉头,呆呆地望着布朗神父,像是一群听众,在辩论中跟不上突然转变了的话题。神父继续把他的分析演绎下去。  “当我首次进入那空无一人的酒吧间,或者说是沙龙的时候,我就知道太僻静是这家旅店的毛病,给人单独呆的机会太多。换句话说,就是缺乏证人。我们只知道我们进来时经理和酒吧招待都不在,可是他们什么时候又在呢?有多大的可能能制定出一张谁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的时间表呢?不行,因为整个事情由于缺乏证人而无法着手。我宁愿设想在我们进入之前,有酒吧招待或是任何其他人在吧台后,否则那个苏格兰人怎么能叫上一杯威士忌呢?这人当然不是在我们之后到的。在弄确实究竟是谁、在什么具体的时间曾呆在酒吧里之前,我们不可能询问是否有人在拉格列先生的樱桃白兰地中投了毒。现在我请你们别计较刚才我跟你们打的哑谜,再去帮我一个忙。我希望你们把昨天当时在酒吧里的人都集中起来,除非那个穆斯林已经回去,否则我想全都能找到。然后去把那可怜的苏格兰人的手铐打开,把他带到这里来,让他告诉我们究竟是谁给他斟上的威士忌?当时谁在吧台后?谁又在沙龙里?等等其它的情况。他是唯一可提供整个作案时间证据的人。我完全没有理由怀疑他的证词。”  “可是请注意了,老兄,”格林伍德警督试图提醒道,“这样做又会把旅店的老板牵缠进来。我想你是同意经理不是凶手的。那你是指酒吧招待,还是其他什么呢?”  “我可不敢保证,”神父面部毫无表情,“我可不敢保证经理就没有问题,我也不敢保证酒吧招待没有问题。我想经理即使不是直接的谋杀者,也可能是一个阴谋的策划者之一。但有一件事我敢肯定,确实有一个独立的证人,而且他可能知道点什么。这就是我为什么让你的人尽一切的努力,即使追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他带回来的原因。”  昨天酒吧里的当事人被全部召集到了一起,神秘的苏格兰人被带到了大家的面前。确实是一个可怕的人物:高个子、红头发、一张刀斧劈成、轮廓分明的长脸;头上戴着高地人的厚呢帽,身上披着苏格兰式披风,脚下跨着沉重的大步。他态度憎恶倒是情有可原,可是任何人都看得出他属于那种不惜使用武力来拒捕的人物。说他与脾气暴烈的拉格列动过老拳一点不会让你感到意外,逮捕他的警察说他是一个典型的暴力杀人犯也在情理之中,可他口口声声说自己是阿贝尔郡一位受尊敬的农民,名叫詹姆斯·格兰特。然而不知怎么的,不仅布朗神父,就连格林伍德警督这样一个经验丰富的精明人很快就相信格兰特的暴力更多是出自于无辜者的愤怒,而不是恶性的拒捕。  “格兰特先生,”格林伍德警督摒弃了多余的解释,直截了当地问道,态度彬彬有礼,“我们想从你那里得到的仅仅是一个极其重要的证据而已。我为你所遭受的误解深表歉意,可我相信你乐意为正义效劳。我相信你是在约五时三十分,酒吧开门后进来的,而且要了一杯威士忌。我们想知道那时在酒吧里的是什么人,是酒吧招待、经理、还是其他人?你看看屋里的这些人,告诉我那个曾经为你服过务的招待是否在场?”  “当然在场,”格兰特狡黠的眼光扫视一遍后,露出一脸狞笑,“到哪里我都能认出他,他高大得太招人眼。这样的个子在服务员里能有多少?”  警督的眼光犀利坚定、问声不断、语气单调;神父的脸毫无表情;其他人的脸上阴云密布。酒吧招待的个子并不高,谈不上招人眼;而旅店经理毫无疑问只有一个不及格的个头。  “我们仅想让你认出那个给你敬酒的招待,”警督语气非常地平静,“我们当然知道他,只是我们想让你独立地证实一下。你是说……”他的声音突然中断了。  “噢,他在那里,不会有错,”苏格兰人有点厌倦地说道,并用手指一指。这一指,旅行推销员中的佼佼者,高大的朱克先生蹦了起来,像头扬鼻长鸣的公象。三个警察像扑向猎物的猎狗一样,闪电般地抓住了他。  “哦,这一切都很简单,”布朗神父事后对他的警督朋友说道,“正如我告诉你的,一踏进这空旷的酒吧间,我首先想到的是:如果吧台没人留神照料,你、我、任何人都可畅通无阻地掀开挡板,进入吧台,然后从容地在任何一瓶顾客将饮用的瓶中投毒。当然,真正的投毒者也许会像朱克那样,仅用下了毒的瓶子换回一个普通的瓶子,一眨眼的工夫就成。由于朱克本来就是酒的推销员,因此,随身带瓶型号相同、又做了手脚的樱桃白兰地真是太容易了。当然,这得具备一个条件,其实是一个相当普通的条件。在酒吧里,要想在众多人喝的啤酒和威士忌中投毒几乎是很难下手的,这样会死很多人,麻烦就惹大了。但是,当某一个人因为只喝某种特殊的酒而闻名时,比如说樱桃白兰地,一种少有人喝的酒,要毒死他就像在他家里下毒一样。不同之处只是更安全一些,因为事实上所有的怀疑都会指向旅馆,或者某个和旅馆有瓜葛的人身上;即使有人意识到顾客也可能作案,但从上百个可能出入酒吧的顾客中找到凶手的确切罪证又是件谈何容易的事啊。这真是人类有史以来的最隐秘、最容易脱身的谋杀方法。”  “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凶手对拉格列先生下手呢?”他的朋友问道。  布朗神父站起身,表情严肃地收集起刚才因一时激动而散落在地上的纸片。  “可以提醒你注意即将发表的拉格列先生的传记吗?”神父半开玩笑地说道,“或者注意他昨天下午在这里讲的话,就在这个酒吧间里。他说他要揭露一桩有关这个旅馆经营方式的丑闻。这是校普通的旅店老板和推销员之间达成的腐败协议,老板秘密地收取好处费,推销员就可以在这一地区进行垄断的酒类销售。这家旅店酒吧连酒类公司的专卖商店也不是,却与推销员勾结,尽干着损害顾客利益的事情。如被拉格列先生揭露出来,这可是件违法的事情。于是,当酒吧和往常一样空旷时,足智多谋的朱克就抓紧时间进来换了瓶子。不巧那位穿披风的苏格兰人匆匆闯进来要喝威士忌。朱克知道他唯一的机会就是装成酒吧招待,为顾客斟酒。幸好格兰特先生仅仅是进来‘快饮一杯’。”  “如果从一开始你就从这空酒吧里嗅出点什么异味,我以为你有十分敏锐的嗅觉,”格林伍德警督评论道,“一开始你就怀疑到朱克吗?”  “哦,他听起来很阔气,”布朗神父含糊其词地说道,“你知道那种声音。当时我就问自己那人干吗这么阔气,而其他诚实的君子们都还很寒酸。后来看见他胸前那个亮闪闪的大号胸针时,我想我就知道这人是一个骗子。”  “你说那胸针是个假货?”格林伍德警督怀疑地问道。  “哦,不,正因为它是个地道的真东西。”布朗神父回答说。 第十三章 三件死亡工具拦火车的人发出一声喊叫,十分古怪而陌生,令人毛骨悚然,那是一种即使没有听清但也足以撕心裂肺的凄厉地叫喊:“杀人了!”  通过拜访证实,布朗神父比我们大家都更明白:当他去世的时候,人人都会对他怀着深深的敬意。但他在天亮有人敲门告诉他阿朗·阿姆斯特朗爵士被谋杀的消息时,他仍旧感到十分不悦。将神秘的暴力事件与神父这样一位十分有趣而受人欢迎的人物联系在一起,看起来似乎相当古怪,不合时宜。阿姆斯特朗爵士充满着戏剧味道,他的行为似乎也总因富有传奇般的色彩受人欢迎,所以,听到他的死讯无异于听到桑尼·吉姆上吊自尽或匹克威克先生死在了汉威尔那样令人吃惊。尽管爵士是一位慈善家,并常与社会的黑暗面打交道,但他的行事却尽可能的光明磊落——对此他颇为自豪。他的政治、社会演说总是滔滔不绝,充满着趣闻轶事和“哈哈大笑”。他体魄健壮,头脑中所持有的伦理学说充满了乐观色彩。他老是带着永恒的、一成不变的盎然兴味,去谈论禁酒问题(他最喜爱的话题),以显示他是绝对禁酒者。  关于他生活中的转捩点,更是让他在严肃的讲台和教堂讲坛上不断地重复而成故事新编、老生常谈了。这个转折就是:当他还在孩提时代时,他脱离了喜爱的苏格兰神学,终日沉湎于苏格兰威士忌,然后又从这二者中获得自拔,最终变成了现在这种样子(他的说话不失于谦虚)。然而,他的浓密动人的白胡须、圆圆的胖脸、频频出现于各种晚宴和聚会场合的熠熠生光的眼镜,使人很难相信他曾经是一名病态的嗜酒之徒和卡尔文派教徒。在一般人看来,他是芸芸众生中最严肃却又最活泼的人。  他住在汉普斯特德郊区的一座漂亮房子里,房子高大但并不宽敞,是一个现代化且富有诗意的塔楼式房屋。房子侧面最细窄的部分耸立在一片陡峭的草坡上,一条铁路穿坪而过,火车开过时,便使这房子的这一部分也随之震动。阿姆斯特朗爵士夸口说,这没什么害怕的。但如果平时是火车震动房子,那么那天的事情便颠倒过来了:房子剧烈地震撼了火车。  引擎放慢速度,机车刚好停在屋角接近草坡的那个地方,大多数机械运动的车辆要给拦住,过程都是十分缓慢的,但这次却阻拦得特别迅速。一个裹着黑衣,甚至还戴着黑手套(有人记得)的人出现在火车上方的高坡上,像阴沉可怕的风磨一样挥动着手。本来,这样做即使是一列慢行的火车也拦不住,但是拦车人发出凄厉的喊叫,人们后来谈起时觉得十分古怪而陌生,发出的是一种哪怕没听清但也足以撕心裂肺的叫声:“杀人了!”  但是后来,列车司机却发誓说当时没有听清那三个字,而只要听到你明确可怕的喊声,他也会照样停车的。  火车一停下,现场充满了浓郁的悲剧特征。身穿黑衣站在草坡上的人名叫马格鲁斯,是阿朗·阿姆斯特朗爵士的男仆。男爵在他的乐观派的谈论中,常常嘲笑他这个忧郁仆人的黑手套,但现在没有人有心思取笑他。  一两位调查员下了火车,跨过笼罩着迷雾的树篱,发现一具老人的尸体几乎滚到了坡底。死者身上穿着的黄色睡袍上,有一条明显的鲜红色带子。一节绳子似乎缠在了他的腿上,可能是搏斗中缠在一起的。死者身上有些血渍,尽管不很多。尸体弯曲着,扭成了非活人所能蜷曲的姿势。这死人便是阿姆斯特朗爵士。经过一阵骚乱之后,人丛中走出一个高大的、蓄着金黄色胡须的人,有些乘客尊称他为死者的秘书,他名叫帕特里克·罗伊斯,曾经是波希米亚的社会名流,在整个波希米亚的艺术界,更是名声显赫,如日中天。他重复了一遍男仆的惊叫,听起来更加含糊,但却更令人信服。艾丽斯·阿姆斯特朗是从房子里走出来的第三个人,只见她步履蹒跚、摇摇摆摆地走进了花园。此后火车司机驱车赶路。汽笛拉响了,列车驶向下一个车站去求救。  前波希米亚秘书罗伊斯向布朗神父提出请求,希望他协助官方侦探梅尔顿警官破案。帕特里克·罗伊斯出生于爱尔兰。他是一个生性随意的天主教信徒,只有等到真正遇上麻烦时,才会记得起自己的宗教信仰来。关于布朗神父的无数精彩故事,罗伊斯的这位官方朋友不可能没有听说过。因此,当年轻的侦探梅尔顿领着小个子神父,徒步穿过田野来到铁轨跟前时,他们之间的谈话远比两个完全陌生的人之间的谈话要亲密得多。  “据我看来,”梅尔顿先生坦诚地说,“这案子根本就理不出什么头绪来。没有值得怀疑的人。马格鲁斯是一个严肃的老蠢物,他太笨了,成不了凶手。罗伊斯是男爵多年的密友,他的女儿十分尊敬他,这是不容置疑的。此外,这案子也太离奇了。谁会杀害像阿姆斯特朗这样令人喜爱的家伙?谁会在饱享宴席美餐之后去将盛情致辞的东道主杀掉,他那样做无异于谋杀圣诞老人!”  “不错,这房子确实可爱,”布朗神父赞美道,“房主人活着时屋子里喜气洋洋,你认为他死后还会充满欢乐吗?”  “是的,”神父平静地接着说道,“他以前是快快活活的。但他是否用他的快乐感染过别人?说得明白点,是不是除了他之外,屋子里的其他人都很快乐?”  梅尔顿心灵之窗顿时掠过一道惊人的奇怪闪光,从这一丝闪光中,我们第一次看清了我们一直知晓而不明朗的事情:他经常到阿姆斯特朗家去,料理一些慈善家的公务什么的。现在,他开始回想起来,那是一间很沉闷的房子。房子高大而又凄清;室内装饰十分简单,也很土气;干燥的走廊用电灯照亮,看上去却比月光更阴郁。尽管老人的红润脸膛及银色胡子像篝火一样照亮了每一处房间和过道,但却不能留下任何温暖。毋庸置疑,这个地方古怪而不舒适的原因是由主人的活动和热情引起的。他常说,他不需要炉子和电灯。他只是带着自己的热量。当梅尔顿回想起其他家庭成员时,他不得不承认他们也和主人一样,不过是些活动着的阴影或幽灵而已。神情忧郁的男仆戴着黑手套,自身几乎就像一场噩梦。秘书罗伊斯神情严肃,是个十分壮实的家伙,身穿花呢衣服,蓄着短短的胡须,但在他那枯草般黄色的胡须中,竟奇怪地掺杂着像花呢一般的灰色,他的前额上刻满了早早生出的皱纹。谈到阿姆斯特朗的女儿,人们简直难于相信她竟会是他的女儿:脸色苍白、毫无血色、弱不禁风,但表面上看去还是十分优雅,虽然她的身体像白杨一样颤动。梅尔顿有时不禁要想:她是不是被过往火车的隆隆声吓成这样的?  “你瞧,”布朗神父轻轻地眨眨眼,说道,“我不敢肯定,阿姆斯特朗的这种快乐在其他人心中也是这样轻松愉快。你说没有人会杀害他这样一个快活的老人,但我却不这么确信,没有哪种情感表现会激发不起敌对性的反应。如果我杀死了哪个人的话,”他十分简捷地补充道,“我敢说那人很可能是个乐观主义者。”  “为什么?”梅尔顿叫道,心里觉得十分好笑,“你认为人们不喜欢轻松活泼?”  “当然,人们喜欢笑口常开,”布朗神父答道,“但我认为他们不喜欢永久的微笑。没有幽默的喜悦是非常令人难堪的事。”  两人沿着铁路旁的草坡,顶着风沉默地走了一段路。当他们来到阿姆斯特朗的房屋跟前,步入高高屋宇投射下来的阴影中时,布朗神父仿佛突然撇开了烦恼的思绪,丝毫不必再为它挂心了,启齿说道:“当然,就饮酒自身而言,那是无可厚非的。但有时我又情不自禁地觉得,即或像阿姆斯特朗这样的人,也会偶尔来上一杯,以浇愁肠。”  梅尔顿的上司,一位叫格尔顿的头发灰白、才干出众的侦探正站在草地上,一边等待着验尸官,一边同帕特里克·罗伊斯交谈着什么。罗伊斯以其高大的肩膀和毛茸茸的胡须而显突出,头发高耸,更使他显得引人瞩目。因为他走路时总是有力地俯着身,看上去似乎总是乐意于用自己沉重而卑微的方式去履行自己的本职工作,就像老牛拉车一样地完成本分。  看见神父,罗伊斯非常高兴地抬起头来,领着神父从原地离开几步。与此同时,梅尔顿充满敬意地与那位年长的侦探交谈起来,口气中带着孩子的急躁。  “吉尔德先生,您对这宗神秘案子的调查是否又取得了什么进展?”  “根本没什么神秘可言。”吉尔德回答,同时垂下似梦似幻的眼睑,看着坡下的白嘴鹤。  “哦,可我心里却装满了疑问。”梅尔顿笑着说道。  “非常简单,小伙子,”老调查官凝视着前方,抚摸着自己灰白的胡茬,“在你离开这里去找罗伊斯的神父之后才三分钟,整个事情便已水落石出了。你知道那个拦住火车,戴黑手套的脸色苍白的仆人吧?”  “我应该知道他的。他有些使我毛骨悚然。”  “那么,”吉尔德慢条斯理地说,“当火车继续往前开时,那人也离开了。难道你不认为,他既然敢于乘着那趟去叫警察的火车逃跑,这本身就说明他是一个相当冷静的罪犯吗?”  “我想您是具有相当把握的,”年轻人说道,“那么是他杀害了他的主人?”  “是的,小伙子,我十分肯定,”吉尔德干巴巴地答道,“理由很简单,那仆人把他主人桌上的两万英镑纸币给卷跑了。但是,值得探究的是他怎么杀死主人的。死者的头骨似乎被较大的武器给击破了,然而四周根本就没有发现任何武器。凶手很难把凶器带走,除非凶器十分小巧,不惹人注目。”  “也许凶器太大,没被发现。”布朗神父神情古怪,咯咯地笑着插进来说。  听到这句不着边际的话,吉尔德回过头来,非常严肃地问布朗这是什么意思。  “当然,我知道这样看问题十分愚蠢,”布朗神父抱歉地说,“听起来像个童话故事。但可怜的阿姆斯特朗是被一根巨大的棍棒击中而致死的,一根绿色的棍棒,太大了,所以我们看不见它。我所指的棍棒实际上就是这片土地。他是在我们此刻站着的绿色草坡上撞死的。”  “为什么这样认为?”侦探脱口而出道。  布朗神父阴郁的脸转向房子窄窄的正面部分,漠然地眨巴着眼向上仰视。顺着他的目光,其他几个人看到,就在房子的几乎看不到的背面的最高处,一个小阁楼的窗子敞开着。  “难道你们不觉得,”神父像孩子一般笨拙地指过去,解释道,“他是从那里被人推下来的。”  吉尔德皱紧眉头审视了一番窗户,说道:“这当然是很有可能的。但我不知道你怎么会如此肯定。”  布朗神父睁大了灰色的眼睛。“为什么?”他说,“死者的腿上有一截绳子,而绳子的另一截就悬在窗户的角落里,难道你还没注意到?”  看那样高的高度,绳子就好像是一丝尘埃或一根细发,但精明的老侦探感到十分满意,说道:“那倒是肯定无疑的。”  正当他们交谈得十分热烈的时候,一辆只挂着一节车厢的专列在他们左边的铁路拐弯处停了下来,从车上走下来另一群警察。马格鲁斯,那名潜逃的仆人的面孔也出现在他们中间。  “太好了,他们抓到他了!”吉尔德叫道,轻快敏捷地迈步迎上前去。  “你们找到钱了吗?”他向第一个警察嚷道。  对方带着十分奇怪的表情看着他,答道:“没有。”随后又补充道,“至少此地没有。”  “请问你们当中谁是检察官?”马格鲁斯开口问道。  他一说话,在场的每一个人便都豁然明白:为什么火车也居然会给他的声音止住。他的长相十分呆滞,光滑的黑发,脸上没有丝毫血色。他的眼睛细小,嘴唇窄,一眼便可看出他是一个东方人。自从他被阿朗爵士从伦敦一家餐馆的服务员队伍中“拯救”出来,从某些人称之为无耻的勾当中“拯救”出来,他的血统和姓氏便一直令人感觉扑朔迷离。尽管他的脸色总是一片漠然,但他的声音却十分生动。也不知是由于外国人说英语吐字清晰,还是由于马格鲁斯敬重他的主人(他的耳朵有点聋),这位仆人的声音十分响亮刺耳,使得在场的人听到他说话时都吓了一跳。  “我知道,这事总有一天会发生的,”他毫不动情地大声说道,颇显其厚颜无耻,“我那老主人总是让我穿黑衣服逗他玩乐,但我说我就只能为他的葬礼作点准备。”  他挥动了一下戴着黑手套的两只手。  “警官,”吉尔德检察官说道,十分嫌恶地看着他那双黑手,“你怎么没给这家伙戴上手铐?他看上去是个非常危险的人物。”  “但是,先生,”警官以同样古怪而疑惑的神色回答道,“我认为我们不能这样做。”  “你这话什么意思?”对方尖锐地说道,“难道你没有逮捕他?”  马格鲁斯那刀锋一样的嘴上挂起了一丝嘲意。一列火车驶来,呼啸声古里古怪地与他的嘲讽产生共鸣。  “我们逮捕了他,”警官郑重其事地回答,“在他正要走出海格特警察局时,他在那儿把他主人的所有钱财都交给了罗宾逊警官保管。”  吉尔德十分惊讶地看着男仆。“你为什么那样做?”他问道。  “当然是为了不让罪犯得到它。”马格鲁斯坦白地答道。  “那是当然,”吉尔德说,“不过阿朗爵士的钱放在自己的家里也会很安全的。”  火车震动着呼啸驶来时,吉尔德的话尾被湮没在隆隆声中。但是,在这幢不幸的房子早已习以为常的讨厌噪声中,人们听到马格鲁斯的回答像铃声一样清晰,“我在阿朗爵士家里一点信任都没有。”  所有站在原地的人都惊恐地感到,又有另外的人出现了。梅尔顿抬眼看到:布朗神父的身后出现了阿姆斯特朗的女儿的那张苍白的脸,脸部表情没有吃惊,还是那么年轻漂亮,如银器一般。但她的头发是那种无色泽的褐色,仿佛总是沾满了灰尘,致使在阴暗处看起来几乎完全灰白了。  “说话小心点,”罗伊斯粗暴地吼道,“你会吓着阿姆斯特朗小姐的。”  “求之不得,我倒正希望如此。”仆人清晰地答道。  当那个女子有些畏缩,其他人还在感觉疑惑时,仆人继续说道:“阿姆斯特朗小姐的颤抖我差不多已经习惯了。她这种断断续续的颤抖已经有好几年了。有些人说她是冷得发抖,有些人说她是害怕得发抖,但我知道,她是因为憎恨和恶意的愤怒而发抖——恶魔今天早上终于使得她如愿以偿了。要不是我,她早就和她的情人带着钱财私奔了,自从我那可怜的主人阻止她和那个自我陶醉、自命不凡的恶棍结婚——”  “住口!”吉尔德非常严厉地打断了他,“我们犯不着去管你们家里的这样那样的怀疑、猜测,除非你有真凭实据,说明你的意见——”  “哦,我会给你们真凭实据的,”马格鲁斯用尖锐的声音说道,“但你们得传我出庭,警官先生,那时我会告诉你们真相的。其实真相是这样的:当老人流着血被扔出窗口之后,我立即跑上阁楼,发现他的女儿仆在地板上,手里还紧攥着一把血糊糊的匕首。请允许我把这东西交给警察当局。”他从燕尾服口袋掏出一把长长的、角质把柄的沾满血渍的匕首,恭敬礼貌地交给了警官,接着退后几步,两只小眼睛因为冷笑而几乎从脸上消失。  梅尔顿一看见他那样子就感到周身不舒服。他对吉尔德低声咕哝道:“你相信他指控阿姆斯特朗小姐的这番话吗?”  布朗神父突然神采奕奕地抬起头来,看上去好像刚洗过脸一样。“是的,”他说道,显出一脸的天真无邪,“阿姆斯特朗小姐会反驳他吗?”  姑娘发出轻声的惊叫,使在场的每一个人都盯着她看。她的身体像注入了麻醉剂一样十分僵直,只有藏在淡褐色头发中的面孔显出十分吃惊的神色。她站在那儿,像被突然冻结了一样,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吉尔德庄重地说道:“这个人说你在谋杀之后手里拿着匕首不省人事。”  “他说的是真的。”艾丽斯·阿姆斯特朗答道。  人们觉察到,帕特里克·罗伊斯低垂着头,大步流星地走进了他们的圈子之中,一字一顿地说道:“如果我一定得去的话,我很乐意先走一步。”  他那宽大的肩膀抬了起来,挥动着有力的拳头,突然朝马格鲁斯那张卑鄙的脸上打去,打得他直直地躺在地上。两三名警察立即上前抓住了他的手。但在其他人看来,好像所有的理智都被打碎了,世界变成了一出毫无理智的丑角剧表演。  “罗伊斯先生,你不该这样做,”吉尔德威严地大声说道,“我将以攻击罪逮捕你。”  “不对,您不会的,”秘书回答道,声音如同铜锣一般响亮,“您将会以谋杀罪逮捕我。”  吉尔德警觉地看了看打倒在地的仆人。但见那个愤怒的仆人已经坐了起来,擦掉几乎算不上真正受伤的脸上的一点血迹。吉尔德简捷地问道:“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这个家伙说的一点都不错,”罗伊斯解释道,“阿姆斯特朗小姐手执匕首晕倒在地,但她拿刀不是要杀害她的父亲,而是为了保护他。”  “保护他,”吉尔德严肃地重复道,“谁要杀他?”  “是我!”秘书答道。  艾丽斯瞪眼看着他,流露出复杂而迷惑的眼神。接着她低声说道:“无论怎么说,我很高兴你表现得那么勇敢。”  “上楼来,”帕特里克·罗伊斯沉重地说道,“我将把这次罪恶事件的全过程展示给你们看。”  阁楼是秘书的私人居室(地方很小,却住着这样一位高大的隐士),屋子里确实有暴力事件发生过的痕迹。在屋中央的地板上,扔着一支大号的左轮手枪,左侧滚倒着一个威士忌酒瓶,瓶口开着但酒还没有倒光。小桌子的桌布给人揉成了一团,还有一截绳子,跟死者身上的很像,绕上窗户挂在外面。壁炉架上的两个花瓶都已打成碎片,地毯上也有一个碎花瓶。  “我当时喝醉了。”罗伊斯说道。这个先前痛击仆人的人现在有些像一个初次犯罪的小孩那样,显得十分痛苦。  “你们都认识我,”他喉咙发干,继续说道,“每个人都知道我的故事是怎样开始的,那就还是像开始那样结束好了。我曾经被称为一个聪明人,也许还是一个幸福的人。阿姆斯特朗先生从一个小酒馆里挽救了我残余的头脑和身体。他一直对我很好,可怜的家伙!但他就是不肯让我和艾丽斯结婚。人们总是以为他这人够仁至义尽的了,你们可以得出你们自己的结论,这方面我就不必细细讲述了。角落里是我喝了半瓶的威士忌,地毯上是我的没有子弹的手枪。尸体上发现的绳子是从我的箱子里拿出来的,也是从我的窗子里扔出去的。你们不必叫侦探来查询我的悲剧下场,它在这世界上只不过是一棵再普通不过的杂草而已。我把自己送上了绞刑架。上帝啊,我受够了。”  警官做了一个十分细微的手势,警察们分头向这个高大的秘书包围上去,想把他拷上带走。但在他们正要毫不引人注目地开始行动时,他们或多或少地被布朗神父的动作给吓坏了。神父趴在门道口的地毯上,似乎在进行一种不甚庄重的祈祷。他一直保持着这个姿势,对其所能造成的社会形象毫不在意。当他抬起他那张明亮的圆脸,朝人群望去时,他看上去就像是一只四足动物,长着一颗戏剧化了的人头。  “我说,”神父温和地说道,“事实上并非完全如此,你们都知道,一开始你们说找不到武器。但是现在我们找到了很多,有杀人的刀子,有捆绑用的绳子,有射杀致命的手枪,等等,然而,死者却是跌出窗外,摔断脖子而亡的!这不划算,很不经济。”神父说着在地上摇起了头,像马吃草一样。  吉尔德警官十分严肃地张开了嘴,但还没来得及说话,地板上这个古怪的人又抬起头来说道:  “现在有三件极其不可能成立的事情:首先是地板上的子弹洞,六粒子弹射了进去。为什么有人会朝地毯上开枪?一个喝醉了酒的人会向敌人的头部开枪,打死那个向他咧嘴笑的家伙。他不会跟自己的脚过不去,不会给自己套上不合逻辑的拖鞋。还有就是绳子。”他的手指点完了地毯之后,又重新放回了口袋。但他人还是继续不为所动地跪在地上。“一个人要在醉到什么样的程度下,才会在试图把绳子套到别人脖子上时,结果却又绕到了别人的腿上?无论如何,罗伊斯不会醉成那个样子。不然他现在应该睡得跟死猪一样。还有,最最明显的是威士忌酒瓶。你们认为,一个饮酒狂会去抢威士忌瓶子,抢到后却又把它轻轻滚到墙角落里,让酒洒泼一半剩下一半,会吗?我看任何一个饮酒狂都不可能这样做。”  布朗神父笨拙地爬了起来,语重心长地对自称罪犯的罗伊斯说道:“我很抱歉,亲爱的先生,你讲的故事实在是分文不值。”  “先生,”艾丽斯·阿姆斯特朗低声对神父说道,“我能单独跟您谈一会儿吗?”  这一要求迫使神父走了出去。在另一个房间里,他还没开口说话,艾丽斯便以奇特的尖锐声音说道:“您是个聪明人,您在尽量帮助帕特里克。但我知道,这没用。这整个的事件内部十分黑暗。您发现得越多,对我所爱的那个可怜人就越是不利。”  “为什么?”神父问道,两眼镇静地盯着她。  “因为,”她同样以镇静的口吻回答说,“我亲眼看见他杀了人。”  “哦!”布朗毫不动容地说道,“他是怎么杀的?”  “我当时在他们隔壁的房间里,”她解释道,“两扇门都关着。突然我听到一种声音,我从来没有听到过的一种声音。说的是‘天呐,天呐,天呐,’一遍又一遍的,然后门被枪声震动起来。我把两扇门打开,发现满屋子弥漫着硝烟,这时枪又响了第三声,就见疯狂的帕特里克手里握着冒烟的枪,而且是亲眼看见他开的最后一枪。然后他跳过去,和我那害怕死而紧紧抓住窗台的父亲扭打起来。帕特里克想把绕在父亲头上的绳子捆起来,但绳子在搏斗中从肩头滑到了脚上,最后系紧在一条腿上。帕特里克像疯子一样拖绳子。我从地板上抓起一把刀子,冲到他们中间,设法割断了绳子,随后我便人事不醒了。”  “我明白了,”布朗神父答道,说话声音十分沉着,“谢谢你!”  艾丽斯回忆完之后,顿时便垮了下来。神父僵直着身子走进隔壁房间,见吉尔德、梅尔顿正单独同罗伊斯在一起,罗伊斯戴着手铐坐在椅子上。布朗神父神色谦恭地对警官说:“我可以在您面前对犯人讲几句话吗?还有,能不能把这可笑的手铐去掉一会儿?”  “他是个很有力气的人,”梅尔顿降低声音说,“为什么你想把他的手铐脱掉?”  “为什么?我想,”神父颇为谦卑地说,“也许我会很荣幸地跟他握握手。”  两名侦探对视了一下,布朗神父又对罗伊斯说道:“您为什么不告诉他们呢,先生?”坐在椅子上的人摇了摇蓬乱的头,神父很不耐烦地转过身来。  “那么就由我来告诉他们,”他说道,“一个人的个人生活比他在公众环境中的声誉更重要。我现在准备挽救活人,让死人自己去料理自己吧!”  他走到毁灭命运的窗户边,眨着眼朝外面望去,同时继续说道:“我曾经说过,在这个案子里,有很多凶器,但死亡却只有一次。我现在来告诉你们,它们并不都是凶器,并未用来造成死亡。所有这些可怕的凶器,这绳索、这带血的刀子、还有这手枪,都只是奇怪的,充满同情的工具。它们不是要用来杀死他,而是要拯救他。”  “拯救他?”吉尔德重复道,“从谁的手里拯救他?”  “从他自己的手里,”布朗神父说道,“因为他是一个自杀狂。”  “什么?”梅尔顿用难以置信的口吻问道,“快乐的信仰——”  “这是一种残酷的信仰,”神父说道,眼睛继续向窗外望去,“为什么没有让他像他先前的父辈一样哭一下?他的计划形成了,他的伟大观点变得冷酷起来。隐藏在那快乐的面具之后的是一个无神论者的空洞的头脑。最后,为了保持他的兴奋度,他又开始像很久以前那样酗酒。但是,对于一个绝对禁酒者来说,酒仍然是十分恐怖的。他幻想并期待着出现他警告别人时的精神恐怖情景。这种期待长期占据着阿姆斯特朗的心灵,终于,今天早上,他又陷入了这样的精神境况。他坐在这里,大叫大嚷,说他在地狱里,声音十分狂乱,以致连他的女儿都弄不清楚他是疯狂地想死。由于疯狂,他在他身边布置下了各种死亡的方式——一根绞绳、朋友的左轮手枪、一把匕首。这样的场景正好遇上罗伊斯从旁经过,于是这位秘书马上扑过去挽救他。他把刀子扔到了身后的地毯上,抓起手枪,由于没有时间去卸掉子弹,他便一枪又一枪地把子弹射在了地板上。但自杀者又发现了另一种死亡方式,于是便向窗户外冲了过去。这时挽救者只有一件事可做——拿着绳子跑到他的身后并系住他的手脚。然而正当这个时节,那个不幸的姑娘跑了进来,误会了这场争斗,只是一个劲地要把她的父亲放开。首先她用刀子割伤了罗伊斯的指关节,造成这件事情中的血就是从这人身上流出来的。当然,你们应该注意到了,他击中仆人的脸时,留下了血印,可为什么只是留下了血印,却没有伤痕?可怜的姑娘在自己昏厥之前,却成功地放开了自己的父亲,于是那疯狂的父亲便越过窗户,纵身投入了一个永恒的世界。”  长长的一段沉默。最后,吉尔德给秘书打开手铐的金属声仿佛从十分遥远深邃的地方传来,慢慢地打破了这死一般的沉寂。吉尔德对罗伊斯说道:“我认为您早就应该告诉我们真相,先生。您和年轻女士的生命比阿姆斯特朗的死亡通知来得更加重要。”  “令人瞠目结舌的死亡通知,”罗伊斯粗暴地叫道,“难道您不明白,根本就不应该告诉她这些真相?”  “不让她知道什么?”梅尔顿问道。  “嗨,是她杀了她的父亲,你这傻瓜!”对方吼道,“要不是她,他可能现在还活着。她知道了这点一定会疯的!”  “不,我认为不会这样,”布朗神父拿起自己的帽子说道,“我认为我应当告诉她真相。即使是最狠心的恶棍也不会像罪恶感那样摧残生命。无论怎样,我认为你们两个现在都应当快活起来。好了,我得回去了。”  当神父快走到刮风的草地上时,一位从海格特来的仆人拦住他说:“验尸官来了,讯问这就要开始了呢。”  “我得回去,”布朗神父说道,“很抱歉不能留下来听审讯了。”  第十四章 忏悔终生马恩侯爵在几十年前的一场决斗中杀死了兄弟。为此他终生忏悔,终日不出城堡一步,不见世人,以致引发世人对他的怜悯,宽恕了他的过错。但是侯爵却万万不能原谅自己,他已背上了沉重的十字架、因为当年的死者仍活在人世间……  一道电光使浑暗树林里的每片树叶变得煞白,每样东西像是要即将熔化,又像被镀上了一层银色。那电光仿佛要在刹那间记下世间万物,它照亮了野餐的人扔下的废弃残物和那条蜿蜒的小路以及小路尽头停着的那辆白色汽车。远处有一幢建有四个尖塔的大房子,像座城堡。在阴暗的夜晚,它那膝胧的墙垣像一片不规则的乌云,跃入人们的眼睑。那屋顶像在严阵以待,空白的窗户密切注视着外界。聚在树下的人早已把它淡忘,可闪电确实有种神奇的力量,又把它展现在他们面前。  闪电的银光还照在一个人的身上,他正像那座塔楼一样一动不动地站着。那是个高个子男人,正站在一个土堆上,其他人不是坐在草地上,就是弯腰收拾着杯碟、篮子。他披着一件别致的、有着银链钩的斗篷。在闪电光的照射下,链钩像星星一样闪着光。他那头黄色短鬈发富有光泽,简直可算是金色。这使他看上去更年轻。他有一张鹰脸,很帅气。可是在强光下看,已经起了皱纹,失去了弹性,这可能是长期化妆的缘故。因为雨果·罗曼是当今最有名气的演员。在闪电照亮的一刹那,他那金色的鬈发、苍白的面容和银色的饰物都闪着光,使他看起来像穿了一套盔甲。接着,他的身影就暗下来,直到变成一张阴暗天空下的剪影。  当闪电突然发亮时,罗曼与其他人不同,他只静静地站着,像尊雕像,而其他人都不约而同地惊了一下。虽然天空乌云密布,人们知道大雨即将来临,可这毕竟是第一道闪电。在场的唯一一位女士,她的灰白头发梳成很优雅的样式,似乎为此很得意,一看就知道她是位美国女人。她不由自主地闭上双眼,尖叫一声。她丈夫就是奥特兰将军,一位笨手笨脚的盎格鲁—印度人,秃顶,留着老式的连鬓胡。他也猛地一抬头,可接着,又去忙着捆他的东西去了。有个小伙子,叫马罗。他身材高大,却十分腼腆,长着一双狗一样的棕色眼睛。他摔坏了一个杯子,赶忙尴尬地道歉。第三个男人的衣着更讲究,脑袋棱角分明总是向上翘起,像个好奇的小猎犬,粗硬的灰白头发梳向后面。他就是报业巨子约翰·柯克斯本爵士。他嘴里毫无顾忌地骂着,但不是用标准的英国口音,因为他是多伦多人。那披斗篷的高个儿男人简直像座雕像一样站在黄昏的暮霭里。在闪电下面,他的鹰睑就像罗马皇帝的半身塑像,连眼皮都不抬一下。  过了一会儿,苍穹下响起一声惊雷,雕像复活了。他转过头,漫不经心地说:  “闪电和雷声之间相差一分钟。我看暴雨就要来了。在树底下躲避闪电可不明智,但过会儿下雨我们还得靠它遮雨。我看会是场倾盆大雨。”  小伙子有点紧张,他看了一眼女士,说:“难道就没有地方可以躲一下吗?那边好像有幢房子。”  “那儿是有幢房子,”将军没好气地说,“但那可不是好客的酒店。”  “真是怪,”他妻子不高兴地说,“我们会遇上暴雨。周围除了那幢房子就再也没地方可去了。”  她的口气使小伙子不敢再说下去,他十分敏感,很会体察人意。可是,什么也挡不住那位多伦多人。  “那房子怎么啦?”他问,“看上去像座废墟。”  将军干巴巴地说:“那房子是马恩侯爵的。”  约翰·柯克斯本说:“呀,我听说过他。一个怪人。去年还上了《流星》杂志的头版,文章的名字叫‘无人知晓的贵族’。”  “对,我也听说过他。”小伙子低声说,“他这样把自己藏起来,外面有好多奇怪的传说。听说他戴着面具,因为他有麻风病。还有人正经地告诉我说,这家人被咒语咒住了,有个可怕的畸形儿被关在一间黑屋里。”  罗曼一本正经地说:“马恩侯爵有三个头。每隔三百年,侯爵家就要生出一个三头人。没人敢走近被诅咒的房子,除了一队默默行走的帽商。他们是来送帽子的,但是——”他的声音一下子变得阴森恐怖,“我的朋友们,那些帽子的形状都不是人戴的。”  美国女人皱着眉头,讨厌地看了他一眼,好像他的声音真把她给吓住了。  “我讨厌你的恐怖玩笑。”她说,“希望你别再这样。”  “遵命。”演员回答说,“您也不准我说明原因吗?”  她回答道:“原因是,他不是无人知晓的贵族。我就知道他。至少,三十年前,当我们都还年轻的时候,他在华盛顿的英国使馆工作,我跟他相当熟。他没戴面具,至少和我在一起时没戴。他不是麻风病。他只有一个脑袋和一颗心,一颗破碎的心。”  “肯定又是一个不幸的爱情故事。”柯克斯本说,“不过,我的《流星》仍然可以用它。”  她沉思了一会儿,说:“你们总以为,男人的心都是给女人弄碎的。这真是对我们女人的极大恭维。世间还有许多珍贵的感情。你们难道没读过《悼念》①吗?难道没听说过大卫和乔纳森②吗?使马恩心碎的是他弟弟的死。那是他表弟,同他一块儿长大,俩人比亲兄弟还亲。我认识马恩侯爵时,他还叫詹姆斯·梅尔,年龄稍长,总把他表弟莫里斯·梅尔当神一样崇拜。在他眼里,莫里斯·梅尔就简直是个奇才。不过,詹姆斯其实也毫不逊色,他在政界干得很不错。可是,假如莫里斯愿意,他同样能取得詹姆斯那种成绩。除此之外,莫里斯还是出色的艺术家、业余演员、音乐家等等。詹姆斯长得很帅,高高的个子,强壮、热情,高鼻梁。他把浓密的连鬓胡子梳理成维多利亚时代的流行样式,现代的年轻人见了,一定觉得很古怪。而莫里斯的脸却刮得干干净净。从照片上看,他打扮得像个男高音歌手,非常英俊。詹姆斯老是问我,说他朋友难道不是个奇才吗,难道会没有姑娘爱他吗,等等。到后来,我对他的问题都感到厌烦了。可有一天,一切都成了悲剧。他的整个生命就是为这偶像而活的,而这偶像却像瓷娃娃一样在一天突然倒下,彻底破碎了。在海边着凉使一切都完了。”    注:①《悼念》:是英国诗人了尼生(Alfred Tehnyson1809—1902)的组诗。(1850)为悼念他的朋友阿瑟·哈莱姆。——译者    注:②大卫和乔纳森:David and Jonathan见《圣经》“旧约”撒恭尔纪下1章25—26节。大卫王和阿玛肋克人作战,他的爱将撒恭尔和儿子乔纳森阵亡。大卫作衷歌悼念他们。——译者  小伙子问:“从那以后,他就这样把自己封闭起来了吗?”  “开始,他躲到了国外,”她回答道,“在亚洲,在加勒比岛,还有天晓得什么地方。致命打击对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影响。对于他,就是把自己与一切,甚至传统和所有的记忆,彻底斩断。对往事哪怕是稍稍有点触及,一张照片、一段旧事,甚至是一个旧友,都会使他受不了。他甚至不能为他举办一个像样的葬礼。他渴望逃离。他在海外待了十年。我听说,他后来有了一些好转,可一回到老家,又旧病复发,得了严重的忧郁症,可以说是完全疯了。”  “有人说,神父们控制了他。”老将军嘀咕道,“我知道,他曾拿出几千镑来建一个修道院,自己也像个修道士——或者说像隐士一样生活。真不明白,那样有啥好处。”  “该死的迷信。”柯克斯本愤愤地说,“应该把这种事曝光出去。瞧,这儿有个人,也许在帝国和世上会大有作为,可那些吸血鬼却控制了他,吸干了他的血。我敢打赌,依照他们毫无人性的观点,是不会让他结婚的。”  女人说道:“他从未结过婚。我认识他时,他实际上已经订婚。我看这对他无关紧要。当一切烟消云散时,他的婚事也不了了之。像汉姆雷特和奥菲莉亚①——他抓不住生命,当然也就抓不住爱情。我认识那姑娘,实际上,我现在还跟她有来往。请不要说出去,她叫奥维拉·葛雷荪,老海军上将的女儿。她也至今未嫁。”    注:①莎士比亚戏剧《哈姆雷特》中的男女主角。——译者  “真丢脸,太不像话了。”约翰爵士跳起身来大声说道,“这不仅仅是场悲剧,这简直是在犯罪。在二十世纪的今天居然还有这等荒谬的事情,我有责任要让世人知道。”  由于说得太激动,他几乎把自己呛住了。过了一阵,老将军开口说道:“噢,我可不敢说对那些事很了解。可我看那些神父应该懂得一句话——让死去的人死去吧。”  “可是,不幸得很,这件事就是这样的。”将军夫人叹口气说,“这就像个恐怖故事,死人一遍又一遍不停地掩埋着另一个死人。”  “暴雨好像放过我们了。”罗曼说道,他的脸上露出一种难以捉摸的笑容,“你们用不着去那幢房子了。”  将军夫人忽然一惊,大声说:“噢,我可再也不去了。”  马罗看着她大声问:“再也不去了?难道您以前去过?”  “嗯,我去过一次。”她不无自豪地说,“可我们不用再去了。现在雨还没下,咱们快上车去吧。”  他们一行朝汽车走去。马罗和将军走在后面,将军很快地小声说道:“我不想让那讨厌的柯克斯本听到。既然你问,我就告诉你吧。在这件事上,我不会原谅马恩。不过,我看是那些修道士把他弄成这样的。我夫人是他在美国时的好友。她到他家时,他正在园子里散步。他像修道士一样把脸掩在一块头巾下面,看着地上。看上去他就像戴了块古怪的面罩。她已经递进了自己的名片,正好就站在他走的小路上。他连话都没说一句,甚至连看都没看她一眼,就这么走过去,好像她是块石头。他简直不是个人,而是一架可怕的机器。我夫人称他为死人。”  “这太奇怪了。”小伙子一脸不解的样子,“这跟我想的一点都不一样。”  小伙子马罗从那沉闷扫兴的野餐回来后,就开始考虑要去找一个人。他不认识什么修道士,可他认识一位神父。他很想把那天下午听到的事情讲给他听听。他想,神父一定会乐意去揭开马恩家的神秘外衣,这件神秘外衣就像今天下午笼罩在他家房子上的乌云。  他跑了许多地方,最后,终于在一个有着一大家子人的罗马天主教教友家里找到布朗神父。他很快走进屋子,发现布朗神父正坐在地板上,神情专注地把一顶属于一个洋娃娃的花里胡哨的帽子往一只玩具熊的头上别。  马罗觉得有点不合时宜,但满腹的疑问使他不想再拖。他摆脱了下意识里的犹豫不决,一股脑说出了从将军夫人那里听来的马恩家的悲剧,还有将军和报业大亨的评价。说起报业大亨,神父好像一下子警觉起来。  布朗神父不知道,也不在乎自己的姿势是不是好笑。他仍旧坐在地板上,他的大脑袋和短腿使他看上去就像是一个孩子在玩玩具。他的灰色眼睛里流露出一种神情。在漫漫的一千九百多年历史长河中,许多人的眼里都有这种神情。只不过那些人不是坐在地板上,而是坐在国会的议席上,坐在教会大会的席位上,或者是坐在主教和红衣主教的宝座上。这是一种深远、谨慎的眼神,由于深感责任重大而显得极为沉重。这种深远、焦虑的眼神只有掌着圣伯多禄大船①的舵,穿过千里风浪的人才会有。    注:①圣伯多禄大船:指天主教会。——译者  “你把这些告诉我,真是太好啦。”布朗说,“非常感激,我们可以做点什么。如果只有你和将军这类人知道这件事,我会以为这是私人的事,不想去管。可如果约翰·柯克斯本爵士想利用这件事在他的报纸上大做文章——呵,他可真是多伦多的奥朗日人,我就绝不能袖手旁观。”  “可是,你是怎样看待这件事的呢?”马罗急切地问。  “首先我要说的是,”布朗神父说,“如你所说,这听起来不像人的生活。为了争论起见,假设,我们都是割舍了一切人间欢乐的悲观厌世者。再假设,我就是一个悲观厌世者。”他用玩具熊碰碰鼻子,突然意识到有点不像样,就把它放下,说:“假设我们割舍了所有人间、家庭的亲情。可当一个古老家族的成员想要摆脱一切时,我们干嘛要去干涉他呢?我们既不要指责这种厌世的态度,也不要去鼓吹这种心情。我看,再多虔诚的教徒也不会如此偏执。宗教不应该增添人们悲观厌世的情绪,而应该给他们一线希望。”  过了一阵,他又说道:“我想和你的那位将军谈谈。”  “是他夫人告诉我这些的。”马罗说。  “我知道。”神父说,“可我更想听听她还没告诉你的那些。”  “你以为将军知道得更多吗?”  “对。”布朗神父口答说,“你说过,他曾说他除了对他夫人的粗鲁外,其他一切都可原谅。那么,什么又是他原谅的呢?”  布朗神父站起身来,理了理皱巴巴的衣服。他板着脸,古怪地看着小伙子。接着,他拿起同样皱折的雨伞和破帽子,笨手笨脚地走了出去。  他走了几条街,穿过了几个广场,最后,来到西区的一幢很体面的老房子前。他向仆人询问,能否见见奥特兰将军。经过一番交涉,他被领进一间书房。这里的书还没有地图和地球仪多。秃顶、留着黑胡子的盎格鲁—印度人正坐在那儿,抽着一根细长的黑雪茄,还在图表上玩着别针。  “我这样闯入,实在是冒昧。”神父说,“更有甚者,我忍不住要插手别人家的事了。我想跟您私下谈谈那件事,希望不要公开。不幸的是,有人却硬想把它公开。将军,约翰·柯克斯本爵士,您一定认识吧。”  将军脸上的黑髭须和连鬓胡好像一副面具,遮住了他的下半截脸,很难看出他的表情。不过,可以看出,他的棕色眼睛忽地一亮。  “谁都认识他。”他说,“我和他不过是泛泛之交。”  “那么,别人知道的,您肯定也知道。”布朗神父笑着说,“他想在某个时候把那件事刊登出来。您一定知道我的朋友马罗,他说约翰爵士想根据所谓神秘的马恩,写些伤人并有损宗教的叫‘修道士逼疯侯爵’之类的文章。”  将军回答说:“是他要写,您来我这儿有什么用?告诉您,我可是不折不扣的清教徒。”  “我喜欢不折不扣的清教徒。”布朗神父说,“我之所以来找您,是因为我相信,您一定会把事情的真相告诉我。我觉得约翰爵士不够稳重,希望您别觉得我对人太挑剔。”  将军的棕色眼睛再次闪出亮光,但没说话。  布朗神父接着又说:“将军,假如柯克斯本之类的人想在世界上传播有损您国家和荣誉的事,假如他说您的士兵临阵脱逃,您的下属卖国求荣,有什么能阻拦您站出来,用事实驳斥他呢?您难道不会不惜一切代价以正视听吗?我敢肯定那个损人的故事是虚构的。但我又不知道事实真相,我想找出真相,这有何不妥呢?”  那当兵的说不出一句话。神父继续说道:“我已经知道马罗昨天听到的了。我知道,马恩经历了兄弟之死,带着一颗破碎的心退隐人世。我敢肯定,事实远不止这些。我来拜访您,是想看看,您能否再给我多讲点。”  将军直截了当地说:“不,我不会再讲什么的。”  布朗神父笑容可掬地说:“将军,如果我绕绕弯子,您又会骂我是耶稣会教士了。”  当兵的粗声粗气地笑了。然后更带敌意地咆哮着说:“我就是不说,你又能怎么着?”  神父温和地答道:“如果这样,就只好让我来说说真相了。”  棕色眼睛看着神父,这回它们可没发亮。神父接着说道:“您没有一点儿同情心,逼着我说。很显然,这件事情后面还大有文章。侯爵这般忧郁、厌世,不单单是死了一个兄弟的缘故,肯定还另有原因。不知他是不是皈依了天主教。或者,他是在以善行来使良心得到安慰。不过,他肯定不单单是个心碎的伤心人。您太固执了,让我来告诉您使我这样想的理由吧。”  “首先,据说詹姆斯·梅尔已经订婚。可当莫里斯·梅尔死后,不知怎么搞的,他又解除了婚约。身为贵族,仅仅因为一个第三者的死而感到悲痛就解除自己的婚约,这合适吗?他应该从婚姻里找些慰藉,这才合乎情理。无论怎样,他应该经得起这种打击,这才体面。”  将军咬着自己的黑髭须,他那双棕色眼睛的神情变得很关注,甚至有点紧张。可他仍旧不开腔。  “第二,”布朗神父对着桌子,皱了皱眉说道:“詹姆斯·梅尔老是问他的女友,说难道莫里斯没有魅力吗,难道女人不会倾心于他吗。不知道这种问题对那女友是否还有一层意思。”  将军站起身,开始在房间里踱来踱去。  “呵,见鬼。”他说,不过,语气里已无恶意。  “第三,”神父又说,“詹姆斯·梅尔悲痛欲绝——他毁掉了一切遗物,遮住了所有的画像,等等。我承认,人们有时确会如此,以表达自己深深的哀痛之情。但是,他这样做,也许还另有用意。”  “去你的吧。”将军说,“你还要说些什么?”  “第四、第五点是总结。”神父平静地说,“尤其当您把它们联系起来看。第一,莫里斯·梅尔作为一个世家子弟,却没有一个像样的葬礼。他肯定是被草草掩埋,或是悄悄掩埋的。最后一点是詹姆斯·梅尔的出走。”  神父继续用同样平静的口吻说道:“所以,如果您想诬蔑我的信仰以此来美化所谓纯洁的兄弟之情,似乎有点——”  “别说啦。”奥特兰斩钉截铁地叫道,“我必须把真相告诉你,要不,你还要往坏处想。告诉你吧,那是场决斗。”  “噢,”布朗神父像是舒了口气。  “那场决斗,”将军说,“可能是英国的最后一场决斗,已经过去许多年了。”  “这就对啦,”布朗神父说,“感谢天主,这就对啦。”  “比你的想象体面多了。”将军粗鲁地说,“好吧,就算你对这种纯洁、绝对的兄弟之情不以为然,嗤之以鼻,可它是真的。詹姆斯·梅尔真的很爱他叔伯弟弟,他俩就像亲兄弟一样一起长大。当哥哥姐姐的有时就是很喜欢他们的弟弟妹妹,尤其当他们还是小不点儿的时候。詹姆斯·梅尔性格单纯,即便是恨,在他身上也会显得无私。我的意思是说,当他的柔情变为怒火,这种怒火也是客观的就事论事,他自己也没意识到。但可怜的莫里斯·梅尔却是另一种人。他为人友好,很有人缘。但他处处得意却让他身处险境。在体育、艺术等各个方面他都得心应手,总是赢家,并能泰然处之。但是,如果他偶尔有不如人的时候,他那嫉妒之心就开始显露出来。我不用再说,对他叔伯哥哥的定婚他是如何醋意满腹,出于虚荣,他总是不断地使坏。詹姆斯·梅尔有一个体育项目,大家一致公认比他强,那就是射击。这就是悲剧的起因。”  “你是说,悲剧始于悲剧的幸存者。”神父说,“我以为,无须需要修道士来唤起他的痛苦。”  “我看他根本用不着如此悲痛。”将军说,“我说过,那是场可怕的悲剧,但毕竟,那是场面对面的公平决斗,而且是由詹姆斯提出的。”  “你怎么知道?”神父问。  “因为是我亲眼所见,所以我知道。”将军呆呆地说,“我是詹姆斯·梅尔的助手,我亲眼看见莫里斯被射倒在沙滩上。”  “希望您讲详细点。”布朗神父若有所思地说,“那么,谁又是莫里斯的助手呢?”  “他的后台更体面。”将军一本正经地说,“雨果·罗曼,那位大明星,你认识的,是他的证人。莫里斯迷恋表演艺术,他竭力给罗曼捧场,(那时他才崭露头角,正在拼命奋斗。)给他提供经济资助。作为回报,他跟他学习表演,作为自己的一项业余爱好。我猜,罗曼当时实际上要靠着这位有钱的朋友,虽然他现在比哪位贵族都有钱。所以,他出面当证人并不能表明他对这场决斗的真实想法。他们以英国方式决斗,每人只有一位证人。当时我想,至少应该要位外科大夫到场。可莫里斯不干,他说知道的人越少越好。如果真的需要,到时再去请。‘在不到半里外的村子里,有位大夫。’他说,‘我认识他。他有一匹本地跑得最快的好马。我们可以把他找来,可目前还没必要。’你看,我们都明白,莫里斯是在冒险,因为射击不是他的强项。他说不要大夫,谁也不会去勉强。决斗是在苏格兰东海岸的一片沙滩上进行的。决斗的场面和声音被一排长满野草的沙丘和一小块像高尔夫球场的场地挡住,虽然那时还没有英国人知道高尔夫球,村子里不会听到也不会看到。那排沙丘有一处深深的沙弯,经过这里,我们来到沙滩上。一切仿佛又回到我眼前。我先看见一片宽阔的深黄色,然后是一条稍窄的跟死者流下的鲜血一般的深红色。  “一切发生得太快了,像一阵龙卷风刮过。随着一声枪响,莫里斯·梅尔陀螺般旋转了两下,就像九柱戏里的木桩一样扑倒在地。奇怪得很,我那时一直在为他担心,可当他一死,我倒对杀害他的凶手同情起来,直到此时此刻。我知道,我朋友的情感钟摆从此将停止摆动。无论别人怎样找些理由来原谅他,可他永远永远也不原谅自己。不知怎么搞的,一直浮现在我脑海,我永远不会忘记的,不是硝烟和枪声,也不是那倒下的躯体,这些早已是过雨烟云。我当时看见并永远留在脑海的,是可怜的吉姆奔向倒下的朋友的样子。他脸色煞白,棕色胡子显得发黑,大海映衬着他鲜明的面部轮廓,他疯狂地朝我打着手势,让我赶快到沙丘后的村子去找大夫。奔跑之中,他早已把枪扔下,另一只手拿着手套边跑边做出呼叫的手势。这就是我永久记忆中的画面:一排长长的沙丘、大海、像石头一样躺着的死者以及身着黑色服装的证人。证人神情严肃,纹丝不动地站在地平线上。”  “罗曼站着纹丝不动?”神父问,“我想他该跑得更快。”  “也许在我离开后吧。”将军回答说,“这是我的瞬间印象。接着,我就消失在沙丘之中,他们再也看不见我。呵,可怜的莫里斯真地选了个好大夫。虽然他来迟了点儿,可还是比我希望的要快些。这位乡村大夫是个怪人,红头发,坏脾气,但行动果断、敏捷。只见他翻身上马,一溜烟就朝事发现场奔去,把我远远地甩在后面。就在那一刻,我突然对他这个人抱着很大希望,我希望决斗开始前就该把他叫来,因为我相信,他一定会设法阻止这场决斗的。他以极快的速度穿过那片沙丘,在我靠着两腿回到海边之前,他已很快把一切处理停当。暂时将尸体埋在沙丘上,说服伤心的凶手赶快去逃命——这是凶手唯一能做的。他沿着海岸,逃到一个港口,然后又设法逃出国去。其他的你都知道了。可怜的吉姆在海外呆了多年。这件事被渐渐淡忘后,他回到使他伤心的城堡,自然而然地继承了爵位。从那天起至今,我一直没有见过他。可我知道,在他内心深处,用红字深深刻着什么。”  “我明白。”布朗神父说,“有人曾设法去见他,是吗?”  “内子一直在努力。”将军说,“她不甘心让一个人就这么与世隔绝。坦白地说,我是赞同她的。八十年前,人们把这类事情看得很正常。杀个人而已,又不是谋杀。内子与那位不幸的小姐是密友,她是这场争斗的起因。内子以为,只要吉姆肯见维奥拉·葛雷荪一面,相信她已既往不咎,这或许能使他恢复常态。明天,内子要召集大伙一起商量此事。她的精力实在充沛。”  布朗神父玩弄着放在将军地图旁边的别针,好像心不在焉的样子。他的头脑十分敏锐,当实实在在的武夫被表面现象蒙蔽时,他已看透了事情的阴险实质。他看见了沙滩上的深红色,这是屠宰场的颜色,他看见倒在地上的死者,还有弯腰跑着的凶手,他正极其懊悔地用手套打着手势。神父老是想着第三个人,但无论怎么想,他都觉得不合情理。死者的证人纹丝不动地站着,就像海边的一座雕塑,这真太奇怪啦。别人可能不觉得什么,可神父看来,那僵硬的身影就像一个巨大的问号。  为什么罗曼会纹丝不动?按理说,作为一个助手,自然应该有反应,更不用说他和死者还是朋友。即便他耍两面派或是有更隐秘的动机,但也该做做样子呵。无论如何,事情发生后,他这个助手应该在另一个助手离开前有所行动,这是自然而然的。  “这个罗曼的动作是不是很慢?”他问。  “真奇怪,你会问这么个问题。”奥特兰不满地看了一眼神父说道,“实际上,他要是真想动的话,他会动得很快的。今天下午打雷的时候,我见他也像那样纹丝不动,我就感到奇怪。他披着有银色链钩的披风,一手叉腰,跟他多年前站在血染的沙滩上一模一样。闪电把我们的眼睛都弄花了,可他连眼都不眨一下。当周围又暗下来后,他还站在那儿。”  “我看他现在不会还站在那儿吧?”布朗神父问,“我是说,他总有动的时候吧?”  “当然,当雷声大作时,他动得特别快。”将军说,“他好像在等它,因为他告诉我们,说闪电和雷声之间相隔——你怎么啦?”  “您的别针把我刺了一下。”神父说,“希望它没坏。”说完,他就闭上了眼睛和嘴巴。  “你病了吗?”将军看着他,问道。  “没有。”神父回答,“只是我没有您的朋友罗曼那么洒脱。打闪电的时候,我会不由自主地眨眼睛。”  他转过身去拿自己的帽子和伞。走到门口,他好像又记起什么,转回来,走近奥特兰,抓住他的外衣襟,用死鱼般的眼珠盯住他,几乎是耳语地对他说:  “将军,看在天主份上,别让您夫人和那女人再坚持去见马恩。就让熟睡的狗躺着吧,否则,您会放开地狱里所有的狗。”  将军重又独自坐下来,玩着别针。他的棕色眼睛里是一片迷惑。  将军夫人招集了几个富有同情心的人,准备到城堡去找那位厌世者。可当他们在实施这一善意的计划时,遇到的事情却使他们大惑不解。首先让他们惊讶的是,旧悲剧里的一个角色莫名其妙地缺席。当他们如约聚在城堡附近一个冷清的酒店时,却不见雨果·罗曼的踪迹。后来,从他律师那里发来的一封被延误了的电报说,大明星突然出国了。其次,当他们准备进攻城堡,传话进去,紧急求见城堡主人时,从那扇阴森的大门出来,代表主人接见他们的人又使他们吃惊不小。他们觉得,这个人与阴森森的城堡和古老的礼仪一点都不相衬。那不是什么庄重的男仆式管家,也不是神气十足的总管,更不是身材高大的门卫。从那多门的过道走过来的人是又矮又寒酸的布朗神父。  “看你们,”他用简短,令人讨厌的口吻说,“我说过别管他。他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这只会使大家不愉快。”  奥特兰夫人轻蔑地,冷眼看了看这小个子神父。她身旁站着位身材修长、衣着素静、风韵犹存的女人。想必她就是当年的葛雷荪小姐了。  “说真的,先生,”将军夫人说,“这是别人家的私事儿,我不懂,你跟它会有什么联系。”  “请相信,神父与别人家的私事儿都沾点边。”约翰·柯克斯本爵士大声武气地说,“你们还不知道吗?他们藏在幕后,就像老鼠躲在护墙板里,偷偷溜进别人的房间。瞧吧,他已经控制了可怜的马恩。”他有些生气了,因为他的贵族朋友刚刚说服他,不要对外宣扬此事,条件是让他彻底了解这个贵族社会的秘密。他从来不问问自己,谁才是护墙板后面的老鼠。  “呵,那么好吧。”布朗神父不安地说,“我已经跟侯爵谈过,他只跟我这么一个神父有联系。他的宗教信仰被你们渲染过分了。我说,他很正常。我请求你们别再管他。”  “你是说,就让他这么愁眉苦脸,了此一生?”奥特兰夫人声音有些发抖,她大声说道,“仅仅因为他在二十五年前的决斗中不幸开枪射中了一个人吗?这就是你所谓的基督的慈悲吗?”  “对,”神父冷冷地回答,“这就是我所谓的基督的慈悲。”  “这就是你们从那些神父那里得到的慈悲,”柯克斯本尖刻地说,“他们就是这样来宽恕那些干了蠢事的人的,把他活活关起来,让他节食,修炼,用地狱之火威胁他,直到他死去。仅仅就因为那颗子弹偏了点。”  奥特兰将军也说:“布朗神父,说实话,您真地认为他罪有应得吗?这就是您的慈悲吗?”  将军夫人温柔地辩解说:“真正的慈悲,应该是理解一切,宽恕一切,能记住也能忘却的博爱。”  小伙子马罗也认真地说:“布朗神父,我基本同意你的观点。可在这点上,我死也不会同意你。决斗中的一枪,并非罪大恶极,何况他已经懊悔不已。”  “我承认,”布朗神父说,“他的过错比你们想的更严重。”  “让天主去软化你的铁石心肠吧。”陌生女人第一次开口说,“我要同我的老朋友说话。”  她的声音好像惊醒了那幢灰色大房子里的幽灵。房间里传来一阵走动的声音,随后,一个身影出现在高高的石头台阶上面的黑洞洞的门口。他穿着深黑色的衣服,灰白头发显得有点野性,苍白的面容像是大理石雕像的残骸。  奥维拉·葛里荪开始冷静地沿着石阶往上走。奥特兰从他那厚厚的黑髭须后面嘀咕道:“他不会像对我妻子一样冷落她吧!”  布朗神父无可奈何地抬头望了望石阶上的人。  “可怜的马恩很清醒,”他说,“我们就放过他吧。至少,他从未冷落过您夫人。”  “你这是什么意思?”  “他根本就不认识她。”布朗神父说。  在他们说话的时候,那位高挑的女子已走上最后一级台阶,与马恩侯爵面对面站着。他的嘴唇动了一下,可还没来得及说,事情就发生了。  一声尖叫从空中划过,在空荡的墙上回荡。那女人快速而痛苦地发出的这声尖叫,应该是很模糊的。但是,它却十分清晰,每个人都听得一清二楚。  “莫里斯!”  “怎么啦,亲爱的?”奥特兰夫人叫着,也爬上台阶,因为那女人正在摇晃,就要倒下来。她转过脸,弯着腰,蜷成一团,颤抖着走下台阶。“呵,天啊,”她说,“呵,天啊,……那不是吉姆……那是莫里斯。”  “奥特兰夫人,”神父认真地说,“我看您最好还是带着您的朋友走吧。”  他们刚一转身,有个声音像块石头一样从台阶上滚落下来。它好像来自坟墓,粗哑,不自然,像是在荒岛上长期与鸟为伍的人发出的。那是马恩侯爵的声音。他说:“请稍等一下。布朗神父,在您朋友走之前,我请您把真相告诉他们。不管会带来什么后果,我不想再隐瞒了。”  “对,”神父说,“您说得对。”  布朗神父对着那几个满脸疑惑的人平静地说:“他已授权我讲出真相。可我不想按他的讲,我要自己推理。瞧,一开始,我就知道,所谓修道士的摧残都是小说里的胡话。在某些时候,我们也许会劝导一个人定期到修道院去忏悔什么的,但并不会逼他把自己关在一个中世纪的古堡里。同样,我们也不会逼他穿修道士的衣服,因为他根本就不是修道士。我想,也许是他自己乐意穿这种样式的服装,以此把自己遮蔽起来。我听说他是个伤心人,还听说他曾是凶手。这时,我开始怀疑,他把自己藏起来的真正原因并非他是个什么样的人,而是他到底是谁。”  “接着,将军生动地为我描述了那场决斗。我印象最深的,是站在后面的罗曼先生。非常生动,因为他是站在后面的。为什么将军将死者留在沙滩上时,他却站在几码之外,像石头一样纹丝不动?后来我知道,罗曼在等待什么发生时,有个奇怪的习惯。他会纹丝不动,正如他在闪电后等待雷声来临一样。你们看,这个习惯把一切都暴露了。雨果·罗曼当时正等待着什么。”  “一切都结束了,”将军说,“他还要等什么?”  “他在等待决斗。”布朗神父说。  “可我告诉你了,我亲眼看见的决斗。”将军提高嗓门说。  “我说,你根本没看到决斗。”神父说。  “你疯了吗?”将军问,“你以为我是瞎子?”  “因为你被蒙蔽了——所以你没看到。”神父说,“你是个好人,天主原谅你的无知。他把你引开。在你面前设置了一道沙墙,让你看不到那可怕的红色沙滩上发生的事,然后任凭自己由他摆布。”  “快说下去。”将军夫人喘着气,不耐烦地说。  “我会的。”神父说,“我还听说,演员罗曼一直在教莫里斯学表演。我以前有过一个学表演的朋友,他给我讲过他们第一周的训练内容,非常有意思。他要练习如何倒地,怎样一下子倒地,就像真地死了似的。”  “上帝宽恕我们吧。”将军叫道,他抓住椅子扶手,像要站起来。  “阿门。”布朗神父说,“你说事情发生得很快。实际上,莫里斯早在子弹飞出前就倒下,静静地等着。他那罪恶的朋友和导师也站在后面等着。”  “我们也正等着呢。”柯克斯本说,“我已经等不及了。”  “这时的詹姆斯·梅尔已经悲痛欲绝。他正飞奔过去扶起倒地的人。他早已像丢开脏物一样抛弃了手枪,而莫里斯的手枪却还在手里,而且已经上膛。就这样,当哥哥俯向弟弟,弟弟却用左手撑起身来,开枪穿透了哥哥的身躯。他知道自己的枪法不好,可那种距离是不会瞄歪心脏的。”  大家都站起身来,面色煞白。他们看着神父。  “你敢肯定吗?”约翰爵士终于小声问。  “我敢肯定。”布朗神父说,“现在,我就把莫里斯·梅尔,如今的马思侯爵,交到你们的慈悲下。刚才,你们给我讲了那么多关于基督慈悲的话。我看,它是那么博大。这个罪人有多么幸运呵,遇到你们这些如此宽容的人,你们能容忍一切人。”  “见鬼,”将军气愤地说,“如果你要容忍这么一个卑鄙阴险的家伙,告诉你,我不会为他说一句好话,让他下地狱吧。我说我可以容忍一个体面的决斗,但绝不容忍一个背信弃义的谋杀——”  “应该悄悄弄死他。”柯克斯本幸灾乐祸地说,“他应该像美国黑鬼一样被烧死。如果真有火刑,他肯定——”  “我讨厌他。”马罗说。  “人的慈悲是有限度的。”奥特兰夫人颤抖地说。  “是呵,”布朗神父说,“这就是人的慈悲和基督的慈悲之间的不同。请原谅,我不在乎你们刚才对我的蔑视,也不在乎你们要我容忍一切的说教。我看,你们只容忍那些你们心里并不承认的罪恶,只容忍那些你们心里并不承认的罪犯。你们只按你们的习惯来判断是非而已。你们能容忍一个习以为常的决斗,就像容忍早已司空见惯的离婚。你们的容忍不是真正的容忍。”  “可是,见鬼,”马罗大声说,“你总不会要我们容忍这么卑鄙的小人吧?”  “不,我不会,”神父说,“但是,我们必须要能够容忍他。”  他快速站起身来,看了一眼他们几个人,说:“我们要和这种人接触,不要嫌弃他,而要祝福他。我们必须为他说话,以免他下地狱。当你们人间的慈悲抛弃他时,只有我们来拯救他于绝望之中。踏上你们的阳光之路,宽恕被你们称颂的罪孽,容忍你们接受的罪行吧;让我们留在黑夜里,安慰那些真正需要安慰的人吧,他们才干了真正不可饶恕的坏事,不但这个世界不能饶恕他们,就连他们自己也不能饶恕自己。只有神父亲饶恕他们。让我们来安慰真正罪恶的人吧,他们卑贱,令人厌恶,就像圣伯多禄听到鸡叫之前的心情①,可黎明还是来了。”    注:①耶稣受难前预言其门徒圣伯多禄在鸡叫之前要背叛他三次,以后果然如此。圣伯多禄后悔不已。见“新约”。——译者  “黎明,”马罗迟疑地说,“你是指他的希望?”  “是的。”神父说,“让我冒昧地问一句,你们都是高贵的先生、夫人,对自己很有把握,你们可以说,自己绝不会干那种卑鄙、肮脏的勾当。可是,请回答我,假如你们当中有谁干了这种勾当,多年以后,当你们年事已高,过着富有、安稳的生活,你们能在良心的驱使下忏悔自己所干过的事情吗?你们也许会说,你们才不会干这种肮脏的勾当呢。可是,你们会忏悔吗?”  人们站起来,仨仨俩俩,默默地走出了房间。布朗神父也默默地回到忧郁的马恩城堡。第十五章 通道里的男人布朗神父似乎没有意识到这些影像,他的眼睛只是无聊地随着帕金森到处转,直到帕金森拿着那支可笑的长矛向布鲁诺的房间走去。然后,他沉浸在了一种抽象的思考中:计算着镜子的角度……突然,传来一阵强烈的,但似乎又是压抑的惊叫声……  在阿德尔费的阿波罗剧场,两个男人同时出现在剧场边一个狭长通道的两端,而此刻,街上的夕阳泛着乳白色,明亮而空寂。相对而言,通道又长又黑,两个男子只能看见对方的轮廓。但是,即使只是一个轮廓,他们也知道对方是谁,因为他们两人都有突出的体形,而且互相憎恨。  通道的一端开口接通到阿德尔费的一条陡直的街上,另一端直通上泰晤士河的沿岸阶梯,俯瞰落日映照的粼粼碧波。通道的一面是墙,因为它所支撑的建筑物原来是剧院餐厅,现在已关闭了。另一面有两扇门,正好在通道的两头,但两道门都不是通常人们所说的供演职员进出的剧场后门。它们是供特别演员进出的剧场后门,在这里是专供参加莎士比亚戏剧演出的男女主角进出用的。表演这类名剧的名演员都喜欢有这样的出入口,以供他们个人专用,使他们能够方便地会见朋友或躲开不想见的人。  刚才提到的这两个男人就是这样的朋友,他们知道这些门,而且知道门会为他们而开,因此两人向上面那扇门走去时,都非常冷静,充满信心,但走路的快慢不一样。走得快的那个人是从通道另一头过来的,这就使得他俩几乎同时到达那扇秘密的剧场后门。他们相互礼貌地致意,然后停了下来等着。走得快的男人似乎没有很大的耐心,先敲了门。  在这件事情或其它事情上,两个男人相互对立,但谁也不比谁弱。作为个人,两人都英俊、能干、讨人喜欢;作为公众人物,两人都是名声显赫,出类拔萃的。然而各个方面,从荣耀到长相,却又各不相同,不可比较。威尔森·西摩爵士是那种一见难忘的人才,一俟相识,你就会深深地感觉到他的重要性。你越是深入到各种组织、各种行业的中心,你就越是能见到他。他在二十个不那么受欢迎的委员会中任职,显得鹤立鸡群,聪明过人。这些委员会五花八门,专题各异,从皇家艺术院改革委员会,到大英帝国的金银恢复本位制委员会等等,不一而足。特别是在皇家艺术院他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他的人品如此独特,没有人能说明白他到底是一个从事艺术的伟大的贵族,还是获得了贵族们赞助的一个伟大的艺术家。但是当你见到他五分钟之后,你就会意识到:你的这一生都该由他来决定了。  他的外表也同样的“雍容华贵”,既传统又独特。上流社会对他头上那顶高高的丝帽无可挑剔,但那丝帽又确实与众不同,它比其他人的丝帽稍高一些,并因此而使他的身高看起来也增加了一点。他瘦高的个子,略有些驼背,但很健壮。他的头发是银灰色的,但并不显得苍老,头发有些长,但并不显得女人气,发端有些鬈曲,但乍看起来又不是鬈发。他精心梳理的胡须使他的灰色手套带一点蓝色,手杖上的银色球形柄比他的手套长一些,手杖常常在剧场和餐厅敲打、挥舞。  另一个人没有那么高,但也不会让人觉得矮。他也一样英俊、健壮。他的头发也是鬈曲的,但是金黄色,剪成平头式样,脑袋很大。他的军人式的八字胡和双肩的姿势表明他是一个军人,但他那双直率、锐利的蓝眼睛看起来更像一个海员。他的脸有点方,下巴、肩膀、以至于身上穿的夹克,看起来也都是方的。  他也是个公众人物,只不过是另一种类型的成功人物。你不用在精英圈内,就可以听到卡特勒上尉的名字,可以听到他的故事,一半的明信片上有他的肖像,一半的书中有他的作战地图和战役,音乐厅里可以听到歌颂他的歌。虽然更多都可能是暂时的,但他的名声远比威尔森·西摩爵士大得多。他在英国普通人的家庭里备受崇敬,但他的权力却要比西摩爵士小得多。  一个年老的仆人,或者说是一个“服装师”给他们开了门。仆人那苍老的面容,瘦小的身材,黑色破烂的衣服,均与明星女演员的化妆室里的珠光宝气形成鲜明而奇特的对比。化妆室内到处都装有反光镜,像一枚巨大的校形宝石,有无数的棱面。房间里的一些装饰物、几束花、几个彩色的垫子、一些舞台服装等等,经过这些镜子的重叠反射,使房间看起来如同疯狂的阿拉伯之夜。当不经意的仆人把一面镜子向外转动,即将一面镜子转动起来对着墙壁时,所有的影像都在不断地跳跃,晃动,改变位置。  对这个肮脏的服装设计师,他俩都直呼其名,叫他帕金森。两人都要求要见一位名叫奥诺拉·罗马的小姐。帕金森说她在另外一个房间里,他可以去告诉她。两位来访者的眉间现出一丝不快,因为另外那个房间是与奥诺拉小姐合作演出的男主角的私人房间,而且奥诺拉小姐是那种让人嫉妒而发狂的人。然而大约半分钟后,里边的门开了,她像往常一样走了进来,因为此刻的沉默宛如一阵欢呼声,恰到好处。她穿着有点奇怪的孔雀绿和孔雀蓝的缎子衣服,像蓝绿色的金属一样闪闪发光。浓密的棕色头发勾勒出一张令所有男人都感到危险的神奇的脸庞,特别是对那些年轻男孩和正步入老年的男子。与她的男伴,伟大的美国演员埃西多·布鲁诺一起,她对《仲夏夜之梦》作了美妙如诗的解释。她和布鲁诺的表演取得了巨大的成功。置身于梦一般精巧的布置中,跳着神奇的舞步,绿色的脑袋犹如闪亮的金甲虫翅膀,灵动地表现了小精灵般的皇后的复杂个性。但当一个男人在大白天看见那个女人时,他仍然只看得见她的脸。  她以她那灿烂如花,充满魅力的笑容欢迎两位男士。这笑容使许多男人均对她保持着一种危险的等量距离。她接过卡特勒献上的鲜花。这些鲜花像他的胜利一样昂贵,一样地具有热带属性。然后,她又接过西蒙爵士献上的另一种礼物。西蒙爵士献礼物时显得无动于衷,因为他的教养使他较克制,而且他不会像一般人那样俗气地为一位女士献花。他说,他选了一样很奇特的小礼物,是一把迈锡尼时代的古希腊匕首,也许在威修斯时代和希腊的吕威时代也有人佩带过。像其他英雄的武器一样,这把匕首也是铜制的,但很奇特,它很锋利,仍能刺穿任何人。西蒙爵士很喜欢它那叶片似的刀锋,犹如一个古希腊花瓶那样完美。如果奥诺拉小姐喜欢,或在剧中可以用到它,他希望她……  里边那扇门一下子被撞开了,一个高大的身影闯了进来。这人大约高六英尺六,名叫埃西多·布鲁诺。此刻他身穿剧中人物奥本龙的豹皮和金褐色长袍,犹如一个野蛮的天神。他依靠在一把狩猎的长矛上,这支矛在舞台上挥舞时,像一根细长的银色小棒,但在这狭小拥挤的房间里,就显得很大,很吓人了。他的黑色眼睛生动迷人,古铜色的脸英俊漂亮,高高的颧骨和洁白的牙齿使人情不自禁地推测:他祖先一定曾在美国的南方庄园劳动过。  “奥诺拉,你能——”他用他那浑厚的,曾经迷倒众多观众的声音大声说道。  他迟迟疑疑地停下来,因为第六个身影突然出现在门道里,这个身影与此情此景如此地不协调,使人几乎觉得滑稽可笑。此人很矮,穿着一件罗马俗家教士的黑色礼服,看起来很像玩具诺亚方舟里的那个木制的诺亚,特别是有布鲁诺和奥诺拉在场的情况下,更是给衬托得猥琐不堪。然而,他似乎并没有意识到这种对比,而是一本正经地说:“我想是奥诺拉小姐叫我来的。”  精明的观察者也许会发现,在这样一种不带感情的打扰下,人们却情绪激动。一个职业禁欲者的超脱似乎向其他人表明,他们正像一群情敌围着那女子站着,就像满身是霜冻的一位陌生人走进房间,会感到房间像火炉一样。一个不在乎她的人的出现使奥诺拉小姐更加意识到其他人都爱慕着她,而且每个人都是以一种危险的方式在爱慕着她:男主角野蛮,像个完坏的孩子;那位士兵只是单凭着自私的欲望,而非理智行事;西蒙爵士像那些老来享乐的人那样越来越专注;甚至那位可怜的帕金森(他在她成功之前就认识她,现在每日紧随她左右),也在暗自迷恋着她。  精明的观察家还会注意到一件更奇怪的事。那位像黑色木头诺亚的人(他并非一点不精明)也注意到了,他感到非常好笑,但克制住自己。很明显,奥诺拉对异性的崇拜虽然不是毫不在乎,但此时却只想赶走眼前这些拜倒在自己石榴裙下的人,以便单独与那位同样崇拜自己,但至少不是以拜倒在石榴裙下的方式崇拜自己的人,呆上一会儿。事实上,小个子神父真的崇拜她,甚至很欣赏她的那种为达到目的而使用的女性外交手腕。也许只有在一件事情上奥诺拉很聪明,就是女人对男人的了解上。神父像观看一场拿破仑战役一样,看着她迅速果断地制定出准确无误的战略。大个子演员布鲁诺非常孩子气,对他一发脾气,他就会摔门而走。英国军官卡特勒对别人的想法反应迟钝,但对别人的行为很在意。他可以不理会所有的暗示,但他宁愿死也不会忽略一个女士交给他的任务。对于老西蒙,她就得使用不同的方法了,这老头子只能最后来对付。要打动得他团团转,唯一的方法是以老朋友的名义私下请求他,让他参与机密事宜。当奥诺拉小姐一箭三雕时,神父对她真是佩服得五体投地了。  她走到卡特勒上尉面前,以最动人的方式对他说:“我将非常珍惜你送给我的这些鲜花,因为它们一定是你最喜欢的花儿。但你知道,如果没有我最喜欢的花儿,它们就不算完美。请你在拐角花店给我买一些铃兰配上,那样就太可爱了。”  她的第一个目的是赶走恼怒的布鲁诺,马上就达到了。布鲁诺已经(像君王一般)把他的矛交给了可怜的帕金森,正准备像坐到王位上那样坐在一个垫子上,但当他看到奥诺拉公开向他的情敌献媚时,他那乳白色的眼球立即闪烁出奴隶的桀骜不驯,马上攥紧了自己那对棕色的巨大拳头,然后,一头冲开门,消失在后面他自己的房间里。但同时奥诺拉小姐让英国军官离开的目的似乎不如想象的那么容易达到。的确,卡特勒就好像听到了命令一样,突然笔挺地站了起来,没戴帽子,朝门口走去;但是,西蒙懒洋洋地靠在一面镜子上,露出一副夸张的优雅,这使得他在快要走近门边时,情不自禁地顿住了脚,转过头来看着这边,像一只迷茫的斗牛狗。  “我得去告诉他怎样走,”奥诺拉小姐低声对西蒙说,然后跑过去,赶着上尉离开。  西蒙优雅地,漫不经心地听着。当听见奥诺拉对上尉最后说了几句后,转过身,一路笑着,沿通道朝另一头,即靠泰晤士和沿岸阶梯的这一头,跑回来时,他似乎轻松了些。但两秒钟后西蒙的眉毛又锁了起来。像他这种地位的人有很多敌人,他想起通道的另一头有一道供布鲁诺进出的门。但他并未失去风度,他对布朗神父说了一些有关威斯敏斯特大教堂拜占庭建筑修复工作的话,然后,很自然地信步朝通道上面走去。只有布朗神父和帕金森留在房间里,他们两人都不是那种愿意说废话的人。帕金森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把那些镜子拉出来又推回去,手里还握着布鲁诺给他的那支五彩缤纷的长矛,使他那身肮脏的黑衣服看起来更黑更脏。每次他拉出一面新的镜子,就会出现一个新的布朗神父的黑色身影。可笑的布满镜子的房间里到处都是布朗神父,或像天使一样头朝下悬在空中,或像杂技演员翻着筋斗,或像粗野的人那样背对着观众,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布朗神父似乎没有意识到这些影像,眼睛只是无聊地随着帕金森到处转,直到帕金森拿着那支可笑的长矛向布鲁诺的房间走去。然后,他像往常一样沉浸在一种抽象的思考中:计算着镜子的角度——。突然,他听到一阵强烈的、但似乎又是压抑的惊叫声。  他跳起来,直直地站着,聆听着。这时西蒙爵士冲了进来,脸色惨白。他大叫道:“是谁在通道里?我的匕首在哪里?”  布朗神父还是转过身,西蒙满屋子乱找他的匕首。但他还没找到任何东西,一阵急促的跑步声就在外面响起来了,卡特勒那张方形脸一下子就蹦进了门。他手里荒唐地抓着一把铃兰花。他叫道:“通道里是什么人,是不是你们的诡计?”  “我的诡计!”苍白的情敌咬牙切齿地说,一步跨过去。  就在他们两人互相叫嚷时,布朗神父走出门去,进到通道里,向下看去,然后急忙向看到的东西走过去。看到这,两个男人也不再争吵,跟着神父冲过去。卡特勒边走边叫道:“你是干什么的?你是谁?”  布朗神父朗什么东西弯下身去,然后抬起身子,悲哀地说:“我叫布朗,奥诺拉小姐派人叫我来的。我马上赶来了,但还是晚了。”  三个男人一起向下看去,他们中至少有一个人的生命在那个下午的黄昏的阳光中死去。阳光像一条金色的带子泻在通道里,阳光中奥诺拉·罗马穿着她那身光彩照人的绿黄色长袍,脸朝上躺在那里。她的衣服好像在搏斗中给人撕破了,右肩裸露着,但在汩汩流着鲜血的伤口却在左边。黄铜匕首横在一码左右的地方,闪闪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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