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曼底征服所带来的另一个有趣的结果是发展了一种新的英国语言。由于诺曼底的征服,大量的新词进入了英语之中──事实上其数量是如此之大以致于在现代英语词典中源自法语或拉丁语的词比从盎格鲁撒克逊派生出来的词要多些。而且在紧接着诺底征服以后的三四个世纪里,英语的语法很快就发生了变化,大体上是朝着更简单的方向变化。要不是诺曼底的征服,今日英语可能同低地德语以及荷兰语只有细微的差别。要不是由于单独一个人的生涯,一种主要的语言完全不会以现在的形式存在,这是已知唯一的一个例子。 人们可能会谈到诺曼底的征服对法国的影响。大约在此后的四个世纪里,英国国王(由于他们是诺曼底血统,在法国拥有大量的土地)和法国国王之间进行了长期连绵的战争。这些战争可以直接追溯到诺曼底的征服。在1066年以前,英法之间没有发生过任何战争。 英国在许多方面与所有的大陆欧洲国家有着实质的区别。由于英国获取了一个庞大的帝国和建立了民主政体这两方面的因素,因此它对世界的其余地区有过深刻的影响,这与它自己的面积完全不相称。不列颠政治史的这些方面在多大程度上是威廉活动的结果呢? 现代民主政体究竟为什么起源于英国而不可能是德国,历史学家对此有不同的看法。但是英国的文化和制度是盎格鲁撒克逊和诺曼底的文化和制度的一种混合的文化和制度,这是诺曼底征服带来的结果。但是我认为没有理由把以后英国民主政体发展的功劳过多地归于暴君威廉。在诺曼底征服以后的那个世纪里,英国肯定是极少有民主政体。 从不列颠帝国的形势来看,威廉的影响似乎更加显而易见。在1066年以前,英国总是接受被侵略的苦果,但是1066年以后,它就扮演了相反的角色。由于威廉建立的、他的后继人所保持的强大中央政府,由于这个政府所掌管的军事力量,英国从未再遭侵略。相反,它还不断地在海外进行军事行动。因此,当欧洲势力在海外扩张时,英国最终比任何其它欧洲国家所获得的殖民地都多。 当然人们不能把英国历史后来所有的发展成就都归于威廉大帝,但是诺曼底征服对后来发生的许多事件无疑是一个间接因素,因此威廉的长期影响是非常巨大的。托马斯·杰佛逊 公元1743~公元1826 美利坚合众国第三任总统、《独立宣言》的起草人托马斯·杰佛逊于1743年出生在弗吉尼亚的沙德威尔。他的父亲是位检察官,同时也是一位成功的种植园主,临终时给儿子留下了万贯家产。杰佛逊就读于威廉──玛丽学院,两年后辍学,未获得学位。后来他学过几年法律,1767年在弗吉尼亚法院谋到职位。在随后的七年中,杰佛逊是一位见习律师和一位种植园主。他还成为弗吉尼亚议会──弗吉尼亚立法机关的下议院的议员。 杰佛逊的第一篇重要论文《不列颠美洲殖民地权力概论》写于1774年。翌年他被选为弗吉尼亚第二次大陆会议代表,1776年起草了《独立宣言》,当年晚些时候又返回弗吉尼亚立法机关,为实行几项重大改革发挥了主导作用。他的重要提案中有两项是“弗吉尼亚宗教自由章程”和“关于进一步普及知识的法案”,两者都是有关公共教育的。 杰佛逊有关教育的提案包括:完全普及公共初等教育,创办一所使较有才能的人都能受到高等教育的州立大学,建立一种奖学金制度。他的教育方案当时被弗吉尼亚州采纳,虽然类似的方案后来实际上在所有各州中都实现了。 有关宗教自由的章程值得注意,因为它提出了完全的宗教自由,教会与政府完全相脱离(以前英国国教是佛吉尼亚的州教)。杰佛逊的这项提案受到了很大的阻挠,但最终被弗吉尼亚立法机关通过(1786年)。同样的思想主张不久就被其他州的人权法案所采用,后来又为《美国宪法》所采用。 杰佛逊在1779年到1781年担任弗吉尼亚州州长,随后从政坛上“隐退”。在隐退期间他写出了他唯一的一本书《弗吉尼亚札记》,书中清楚地表明了杰佛逊反对奴隶制的立场,还包括有其他方面的记述。1782年杰佛逊的妻子去世(他们结婚整十年,有六个孩子)。他虽然十分年青,但从未再娶。 不久杰佛逊东山再起,他加入了国会。在国会上,他的一项为实行十进位货币制的提案被通过,但是他的另一项为实行十进位度量制的提案却未被通过。他还递交了一份在所有的新州中禁止实行奴隶制的提案,但因一票之差而未被通过。 1784年,杰佛逊前往法国执行外交使命,不久便接替本杰明·富兰克林担任美国大使。在法国他一住就是七年,因此在《美国宪法》起草和通过的整个期间他都不在美国。杰佛逊拥护《宪法》的通过,虽然他与许多其他人一样坚信一项人权法案应该包括在内。 杰佛逊1789年返回美国,不久就被任命为美国第一任国务卿。在内阁中杰佛逊和亚历山大·汉密尔顿不久就发生了一场冲突。汉密尔顿是财政部长,他的政治观点与杰佛逊完全不同。在美国汉米尔顿政策的支持者最终聚集在一起成立了联邦党,杰佛逊政策的支持者联合起来成立了民主共和党,该党最终以民主党而著称于世。 1796年,杰佛逊成为总统候选人,他的选票仅次于约翰·亚当斯。根据当时的宪法规定,他当上了副总统。1800年他再度参加总统竞选,这次他击败了亚当斯。 作为总统,杰佛逊对他从前的对手采取稳健调和的态度,因此给美国开创了一个极有价值的先例。从长久的影响方面来看,在他任职期间,政府所采取的最大行动是购买路易斯安那领地,使美国的面积大体上增加了一倍。购买路易斯安那也许是有史记录以来最大的和平移交领土,是美国成为大国的一个因素,是一个具有深远意义的事件。如果我认为托马斯·杰佛逊是购买路易斯安那的主要负责人的话,他在本册中的名次将会提高很多。但是我认为法国领袖拿破仑·波拿巴对这次土地移交负有主要责任,是他做了把土地出售给美国这一关健性的决定。如果说有哪个美国人对购买路易斯安那立下了特殊功勋的话,这个人不是杰佛逊,他从未想到要购买这么一大片宽广的土地,而是美国驻巴黎的外交官罗伯特·利文斯顿和詹姆斯·门罗,当他们看准有机会能做成一笔极其划得来的生意时,就超越自己的外交权限,为获得广阔的领土而展开谈判(值得注意的是杰佛逊为他自己写的墓志铭中并没有把购买路易斯安那作为他的主要成就之一包括进去)。 杰佛逊于1804年再次当选为总统,但是1808年他决定不再参加第三次竞选,因此为乔治·华盛顿树立的先例增添了光彩。杰佛逊于1809年隐退,随后从事过的唯一的政治活动是创立弗吉尼亚大学(于1819年获得审批)。所以他看到了四十三年前他向弗吉尼亚立法机关提出的教育方案的一部分终于被付诸实践。杰佛逊于1826年7月4日在《独立宣言》发表五十周年纪念日之际溘然长逝,结束了他那八十三年多的充实而有意义的人生。 杰佛逊除了有显著的政治才能外,还有许多其他才能。他懂得六门外语,对自然科学和数学感兴趣,他从事科学种田,是位成功的种植园主。他还是一位制造商、小发明家,一位娴熟的建筑师。 由于杰佛逊个性完美、才华超群,人们容易过高地估计他对历史的影响。在估价他的实际影响时,我们也许应该从《独立宣言》开始加以考虑,因为起草《独立宣言》通常被认为是他的杰出成就。首先应注意的是,《独立宣言》并不是美国主要法律的一部分,它的主要意义是表述了美国人的理想,而且它所表达的思想并不是杰佛逊的创造,其中有许多是来自约翰·洛克的著作。《宣言》不是一种新哲学,其用意也并不在于此,而在于简洁地表述了许多美国人已有的信念。 在《宣言》中,杰佛逊的措词虽感人肺腑,但对美国作出宣布独立的决定并没有起到作用。革命战争实际上是在1775年4月(比《独立宣言》早一年)以列克星顿和康科德的战斗开始的。在这两场战斗随后的日月里,美国殖民地面临着一种重大的抉择。是直接了当地要求独立还是寻求与英国政府达成一项和解呢?1776年春天,大陆会议群情激奋,强烈地倾向于前一种抉择。不是杰佛逊而是弗吉尼亚的理查德·亨利·李在6月17日正式提议美国殖民地应该宣布独立于大不列颠。会议决定把对李的提议投票表决推迟几个星期,并且指定一个以杰佛逊为首的委员会在此期间准备一项公开声明,陈述宣布独立的理由(其他委员都明智地让杰佛逊起草这项声明,几乎由他一人起草)。会议于7月1日开始讨论李的提议,翌日进行投票表决,结果获得一致通过。正是7月2日的投票表决才作出了支持独立的重大抉择。直到这次投票表决以后才开始对杰佛逊的草案内容进行讨论。1776年7月4日草案作了一些修改后被通过。 即使《独立宣言》并不真正象大多数人所认为的那样重要,那么杰佛逊的其他成就不能使他在本册中占有一个较高的名次吗?杰佛逊在他的墓志铭中提到了他最希望人们记住的两项成就:其一,他作为弗吉尼亚大学创始人所起的作用,这当然非常值得称颂,但是不足以重要到影响他在本册中基本名次的位置。其二,他是弗吉尼亚《宗教自由章程》的作者,这确实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成就。当然宗教自由的基本思想早在杰佛逊之前就由几位杰出的哲学家提了出来,其中包括约翰·洛克和伏尔泰。但是杰佛逊的章程比洛克所提倡的方针大大地前进了一步,而且杰佛逊是一位杰出的政治家,成功地把他的提案颁布成法律,而且其他州在起草人权宣言时也受到了杰佛逊提案的影响。 这就引起了另一个问题:托马斯·杰佛逊对通过“联邦人权法案”究竟起了多大作用呢?杰佛逊肯定代表着主张有一项人权法案这类人的利益,实际上他是这类人明智的领袖人物之一,但是由于杰佛逊从1784年到1789年在国外,因此在制宪代表大会之后的重大时期内不能直接领导争取人权议案的斗争。是詹姆斯·麦迪逊在使国会真正通过修正案中起了主导作用(国会在杰佛逊返回美国之前的1789年9日25日就通过了修正案)。 人们可能认为不是杰佛逊的政治活动而是他的思想对美国影响很深,但是很难说杰佛逊的思想实际在多大程度上为美国人所接受。许多人一提起托马斯·杰佛逊的名字就感到光荣,但是却支持与他的观点完全相对立的方针。例如,杰佛逊对我们今天所谓的“小型政府”抱以深切的希望。有一句他的名言(引自他的就职演说)就是:“一个英明的廉洁的政府必须要防止人们相互伤害,除此之外还必须让他们自由地追求自己的事业和进步……。”杰佛逊的观点可能正确,但是过去四十年的选举表明他的话不能使大多数美国人信服。再举一个例子,杰佛逊坚决反对把最高法院对《宪法》的解释作为最高的权威性解释,因为如果那样的话,那么即使国会通过了一项法律,最高法院也可以宣布其为违宪。这是他坚决反对的一种观点,他认为这种观点违反民主政治的原则。 也许上述各段听起来好象是杰佛逊的影响小得很,根本不应列入此册之中。但是过多地注重细节有时会使人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假如我们回过头来,纵观杰佛逊的整个生涯,就不难看出他为什么被称为“人类自由的杰出代言人”。 托马斯·杰佛逊应该排在华盛顿之前还是之后呢?美国独立和民主政体是思想家和实干家共同努力创造的结果。虽然两者缺一不可,但我认为从总体来看思想的贡献更为重要。从行政方面来看,华盛顿显然起了主要作用。而思想方面的贡献应归于许多人,其中包括如杰佛逊和詹姆斯·麦迪逊这样的美国人,还包括象约翰·洛克、伏尔泰这样的欧洲人以及许多其他人。就是由于托马斯·杰佛逊在本册中的名次才要实实在在地低于华盛顿,尽管他有卓绝的才赋和盖世的声望。让·雅克·卢梭 公元1712~公元1778 著名的哲学家让·雅克·卢梭于1712年出生于瑞士的日内瓦。他出生后不久母亲便离开了人世。卢梭十岁时,父亲被逐放,离开日内瓦,留下了孤苦伶仃的儿子。1728年卢梭十六岁时,只身离开日内瓦。卢梭长年做临时工,他默默无闻,到处谋生,漂泊四方。他有过几起罗曼趣事,其中包括与泰雷兹·勒瓦瑟的风流韵事,他俩有五个孩子,他把所有这五个孩子都送进了一家育婴堂(他最终到了五十六岁时才与勒瓦瑟结婚)。 1750年卢梭在三十岁时一举成名。第戎科学院开展了一次有奖征文活动,题目是《论科学与艺术是否败坏或增进道德》。卢梭的论文论证了科学和艺术进展的最后结果无益于人类,获得头等奖,使他顿时成为一代名人。随后他又写出了许多其它著作,其中包括《论不平等的起源》(1755),《埃罗伊兹的故事》(1761),《爱弥尔》(1762),《社会契约论》(1762)和《忏悔录》,所有这些著作都提高了他的声望。此外卢梭对音乐有浓厚的兴趣,写了两部歌剧:《爱情之歌》和《村里的预言家》。 虽然起初法国启蒙运动的自由主义作家有几位是卢梭的朋友,其中包括德·尼·狄德罗和让·达朗贝尔,但是他的思想不久就开始与其他人发生了严重的分歧。卢梭反对伏尔泰在日内瓦建立一家剧院的计划,指出剧院是所伤风败俗的学校,结果他同伏尔泰反目,成了终生的仇敌。此外卢梭基本上属于情感主义,与伏尔泰及百科全书派成员的理性主义,形成了鲜明的对照。从1762年起,卢梭由于写政论文章,与当局发生了严重的纠纷。他的一些同事开始疏远他,大约就在这个时期,他患了明显的偏执狂症。虽然有些人对他表示友好,但他却采取怀疑和敌视的态度,同他们每个人都争吵过。他一生的最后二十年基本上是在悲惨痛苦中度过的,1778年他在法国埃及迈农维尔去世。 有人说卢梭的著作对社会主义、民族主义、浪漫主义、极权主义和反理性主义的崛起是一个重要的因素,还为法国革命扫清了道路,为现代民主和平等的理想做出了重大的贡献。他享有对教育理论有重大影响的盛名。有人认为,人类几乎完全是其环境的产物(因此完全可以改变)的学说,是来自他的著作。现代技术危害人类,现代社会腐败不堪,因而需要“高尚野蛮人”的理想,这种观念无疑与他有关。如果所有这些观念确实都是他创立的话,那么他在本册中的名次就会大为提高。但是在我看来,这些说法有许多不是失之正确就是过于夸大。 例如让我们来看看“高尚野蛮人”这个概念。首先,卢梭从未使用过这个词语,也不羡慕南海岛上的土著居民或美国印第安人。况且有关“高尚野蛮人”的概念早在卢梭时代之前就很流行,著名的英国诗人约翰·德莱顿在卢梭诞生一个多世纪以前就一字不差地使用过这个词语。卢梭也没有“社会必然腐坏”这个观点,恰恰相反,他总认为社会是人类必不可少的。 卢梭创立了“社会契约”学说的这种提法是完全不真实的。约翰·洛克对这一学说做过详尽的论述,他的著作早在卢梭诞生之前就发表了。事实上,著名英国哲学家托马斯·霍布斯甚至早在洛克之前就论述过社会契约论的学说。 卢梭反对技术的情况又是怎样的呢?十分显然,自从卢梭去世的两个世纪以来技术有了空前的增长,他反对技术所做的努力显然是徒劳而已。况且今天存在的反对技术的偏见并不源自卢梭的著作,而恰恰是对上个世纪中无限制地应用技术所带来的不良效果的一种反应。 许多其他思想家提出过环境因素对人的性格的形成具有绝对的重要性,我认为没有理由把这个相当一般的学说归于卢梭。同样民族主义早在这位法国哲学家问世很久以前就是一股重要的力量,他对它的崛起没有什么影响。 卢梭的著作为法国革命扫清了道路吗?毫无疑问,他的著作起到了一定的作用,而且也许比狄德罗或达朗贝尔所起的作用要大。但是就此而论,伏尔泰的影响远在卢梭之上,因为他的著作比卢梭的问世早,内容多,思想明确。 卢梭具有反理性主义的气质,特别是与当时其他著名的法国作家相对立,这是相当真实的。但是,反理性主义并不是新货色:我们的政治和社会信仰通常是建立在情感和偏见的基础之上的,虽然我们经常寻找表面看来是合乎理性的论据来为我们的信仰申辩。 但是即使说卢梭的影响不象他的羡慕者(或反对者)所宣称的那么大,它也是不可低估的。可以完全肯定他对于文学中浪漫主义的崛起是一个重要的因素,他对教育理论和实践的影响甚至还要重要些。卢梭轻视在儿童教育中学习书本知识的意义,提倡对儿童的情感培养应先于理智培养,强调儿童通过体验来学习的意义(顺便提一句,卢梭是一位宣传母乳喂养具有优越性的先驱)。一个抛弃了自己孩子的人却有胆量给别人上怎样哺育孩子的课,这听起来也许未免使人感到离奇,但是毫无疑问卢梭的思想深刻地影响了当代的教育理论。 卢梭的政治著作中有许多思想独特新颖,引人入胜。但是总体说来就是一种追求平等的强烈欲望和一种同样强烈的感受:现存社会制度的不合理已经达到了令人不能容忍的程度(人生下来本来是自由的,但是无论走到哪里都要戴上枷锁)。卢梭自己可能并不喜欢暴力行为,但是他无疑激励了其他人实行暴力革命,逐步改革社会制度。 卢梭对私有财产的观点(以及对许多其它问题的观点),常常自相矛盾。一次他曾把财产形容为“公民一切权力中最神圣的权力”,但是似乎可以有把握地说,他对私有财产的攻击比称赞在他的读者心目中影响更大。卢梭是早期认真攻击私有制的现代重要的作家之一,因此可以认为他是现代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先驱之一。 最后人们决不能忽视卢梭的宪政学说。《社会契约论》的中心思想用卢梭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把每个伙伴及其一切权力完全交给整个社会。”这样的话没有给公民自由和人权法留有余地。卢梭自己是一位权势的叛逆者,但是他这本书的一个主要作用是为后来的极权主义政权开拓了辩词。 有人批评卢梭是一个极其神经质(而不说偏执狂)的人,是一个大男子主义者,是一个思想不切实际的、糊涂的思想家,这样的批评大体上是正确的。但是远比他的缺点更重要的是他的洞察力和杰出的创造精神所闪现出来的思想火花,两个多世纪以来,不断地影响着现代思想。爱德华·詹纳 公元1749~公元1832 英国内科专家爱德华·詹纳发明和普及了一种预防可怕的天花病的方法──接种疫苗法。 今天,应该感谢詹纳,天花在地球上真正被消除殆尽了。此时我们容易忘却它在早期世纪里造成了蚕食鲸吞人生那着实可怕的情景。天花的传染性如此之大,以致大多数的欧洲居民在一生的某个时候确实都要染上此病;它具有的毒性如此之大,以致足以使百分之一、二十的患者丧生。纵有幸存者,其中仍有百分之十到百分之十五的人终生留有严重的症根。当然天花不只限于欧洲,它还在北美、印度、中国和世界许多其它地区肆意猖獗,在每个地区儿童都是最常见的受害者。 人们为找出预防天花的可靠方法进行过多年的努力。在很长一个时期里,人们知道患天花病的幸存者从此具有了免疫力,不会再患第二次天花病。在东方,这种观察的结果导致出一种接种方法,即用从患有轻度天花症的人体内取出病毒给健康人接种,其目的是为了让接过种的人只染上轻微的天花症,待恢复后获得免疫力。 这种方法在八世纪初期由玛丽·沃特利·蒙塔古女士引入英国,并且在詹纳许多年以前就在英国得以普遍使用。事实上詹纳自己在八岁的时候就接种过天花痘。但是这种直率的预防方法有一种严重的缺陷:有相当数量的接过天花痘的人没能患上轻微的天花病,而是患上了恶性天花病,给自己留下了累累的痘根。实际上就是在接种期的约百分之二的时间里会出现天花的致命性发作。因此,寻求一种更好的预防方法显然是迫在眉睫。 詹纳于1749年出生在英国格洛斯特郡伯克利小镇上。十二岁时他跟一位内科医生学徒,后来在一家医院里边学解剖边工作。1792年在圣·安德鲁大学获得医学学位。他四十五、六岁时已成为格洛郡内的一位有名的内科和外科医生。 詹纳熟悉他所在地区的奶场女工和农民当中的一种公认的说法:牛症是牛患的一种轻度病,但也可以传染给人,人若传染上牛痘,就再也不会得天花病(牛痘本身对人来说没有危险,虽然其症状与极轻度的天花病有点相似)。詹纳认识到如果农民的说法是正确的话,那么给人种牛痘就是使之获得天花免疫的一种安全的方法。他对这个问题进行了仔细的调查研究,1796年他相信农民的说法确实正确,因此他决定直接对它加以检验。 1796年5月,詹纳用从一个奶场女工手上的牛痘脓胞中取出来的物质给一个八岁的男孩詹姆斯·菲普斯注射。如事先所料,这孩子患了牛痘,但很快就得以恢复。詹纳又给他种天花痘,果不出所料,孩子没有出现天花病症。 经过进一步的调查后,詹纳在一本薄书《天花疫苗因果之调查》里公布了他的结果,他于1798年非正式地发表了这本书。就是这本书是接种方法被迅速采用的主要原因。随后詹纳又发表了另外五篇论接种的文章。他为人们接受接种而长年旰衣宵食,四处宣传。 接种法迅速在英国传开了,不久就在不列颠陆军和海军中强制实行。最终它被全世界大部分地区所采用。 詹纳无私地把他的接种方法奉献给世界,无意从中取利。但是1802年英国议会为了对詹纳表示感谢,授予他一笔一万英镑的奖金,几年后又追加一笔两万英镑的奖金。他成了世界名人,得到许多荣誉和奖赏。詹纳结过婚,有三个孩子。他于1823年初在他的家乡伯克利逝世,终年七十三岁。 我们看到,詹纳并没有发明患牛瘟病会带来天花免疫的思想,他是从别人那里听到的。事实上在詹纳成功之前,有几个人就曾被有意识地接种过牛痘。 虽然詹纳不是一位有惊天动地的创新思想的科学家,但是为人类利益做出这样杰出贡献的人确是绝无仅有。他通过调查、实验和写作,把一种医学界忽视的民间说法转变成了拯救无数人生命的标准方法。虽然詹纳的方法只用于对一种疾病的预防,但此病是危害人类的一种强敌,非同小可。他的同代人和后来的每一代人所给予他的荣誉,他完全受之无愧。威廉·康拉德·伦琴 公元1845~公元1923 X射线的发现者威廉·康拉德·伦琴于1845年出生在德国尼普镇。他于1869年从苏黎世大学获得哲学博士学位。在随后的十九年间,伦琴在一些不同的大学工作,逐步地赢得了优秀科学家的声誉。1888年他被任命为维尔茨堡大学物理所物理学教授兼所长。1895年伦琴在这里发现了X射线。 1895年9月8日这一天,伦琴正在做阴极射线实验。阴极射线是由一束电子流组成的。当位于几乎完全真空的封闭玻璃管两端的电极之间有高电压时,就有电子流产生。阴极射线并没有特别强的穿透力,连几厘米厚的空气都难以穿过。这一次伦琴用厚黑纸完全覆盖住阴极射线,这样即使有电流通过,也不会看到来自玻璃管的光。可是当伦琴接通阴极射线管的电路时,他惊奇地发现在附近一条长凳上的一个荧光屏(镀有一种荧光物质氰亚铂酸钡)上开始发光,恰好象受一盏灯的感应激发出来似的。他断开阴极射线管的电流,荧光屏即停止发光。由于阴极射线管完全被覆盖,伦琴很快就认识到当电流接通时,一定有某种不可见的辐射线自阴极发出。由于这种辐射线的神密性质,他称之为“X射线”——X在数学上通常用来代表一个未知数。 这一偶然发现使伦琴感到兴奋,他把其它的研究工作搁置下来,专心致志地研究X射线的性质。经过几周的紧张工作,他发现了下例事实。(1)X射线除了能引起氰亚铂酸钡发荧光外,还能引起许多其它化学制品发荧光。(2)X射线能穿透许多普通光所不能穿透的物质;特别是能直接穿过肌肉但却不能透过骨胳,伦琴把手放在阴极射线管和荧光屏之间,就能在荧光屏上看到他的手骨。(3)X射线沿直线运行,与带电粒子不同,X射线不会因磁场的作用而发生偏移。 1895年12月伦琴写出了他的第一篇X射线的论文,发表后立即引起了人们极大的兴趣和振奋。在短短的几个月内就有数以百计的科学家在研究X射线,在一年之内发表的有关论文大约就有一千篇!在伦琴发明的直接感召下而进行研究的科学家当中有一位是安托万·亨利·贝克雷尔。贝克雷尔虽然是有意在做X射线的研究,但是却偶然发现了甚至更为重要的放射现象。 在一般情况下,每当用高能电子轰击一个物体时,就会有X射线产生。X射线本身并不是由电子而是由电磁波构成的。因此这种射线与可见辐射线(即光波)基本上相似,不过其波长要短得多。 当然X射线的最著名的应用还是在医疗(包括口腔)诊断中。其另一种应用是放射性治疗,在这种治疗当中X射线被用来消灭恶性肿瘤或抑制其生长。X射线在工业上也有很多应用,例如,可以用来测量某些物质的厚度或勘测潜在的缺陷。X射线还应用于许多科研领域,从生物到天文,特别是为科学家提供了大量有关原子和分子结构的信息。 发现X射线的全部功劳都应归于伦琴。他独自研究,他的发现是前所未料的,他对其进行了极佳的追踪研究,而且他的发现对贝克雷尔及其他研究人员都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然而人们不要过高地估计伦琴的重要性。X射线的应用当然很有益处,但是不能认为它如同法拉第电磁感应的发现一样,改变了我们的整个技术;也不能认为X射线的发明在科学理论中有其真正重大的意义。人们知道紫外线(波长要比可见光短)已近一个世纪了,X射线与紫外线相类似,但是它的波长比紫外线还要短,它的存在与经典物理学的观点完全相符。总之,我认为完全有理由把伦琴远排在贝克雷尔之后,因为贝克雷尔的发现具有更重大的意义。 伦琴目己没有孩子,但他和妻子抱养了一个女儿。1901年伦琴获得诺贝尔物理奖,是获得该项奖的头一个人。他于1923年在德国慕尼黑与世长辞。约翰·塞巴斯蒂安·巴赫 公元1685~公元1750 伟大的作曲家约翰·塞巴斯蒂安·巴赫是成功地把西欧不同民族的音乐风格浑然溶为一体的开山大师。他萃集意大利、法国和德国传统音乐中的精华,曲尽其妙,珠联璧合,天衣无缝。巴赫自己在一生中并未享有盛名,而且在死后五十年中就已被世人遗忘。但是在近来一个半世纪中他的名气却在不断地增长,今天一般认为他是超乎时空的最伟大的两三位作曲家之一,而且有些人认为他是其中最伟大的作曲家。 巴赫于1685年出生在德国爱森纳赫。天赐良机,他生在一个音乐天赋受到重视、音乐成就受到鼓励的环境里,他的家庭早在他来世前许多年就已经在音乐界赫赫有名了。他父亲是一位优秀的小提琴手,祖父的兄弟中有两位是具有天赋的作曲家,叔伯兄弟姐妹中有几位是颇受尊敬的音乐家。 巴赫九岁丧母,十岁成了孤儿。由于他嗓音美妙,经济拮据,少年时期靠奖学金进了在吕讷堡的圣·米歇尔学校。1702年他从圣·米歇尔学校毕业,翌年在一家室内乐队当一名小提琴手。在随后的二十年中,他干过许多行当。巴赫在一生中主要是以一位卓越的风琴家而闻名,虽然他还是一位作曲家、教师以及乐队指挥。1723年巴赫三十八岁时开始在莱比锡的圣·托马斯教堂任歌咏班领唱,他在余生的二十七年中一直担任此角,1750年,他的心脏停止了跳动。 巴赫从未居过高位,不过总能养家糊口,他在有生之年远不如莫扎特和贝多芬(甚至不如弗朗兹·李斯特和弗雷德里克·萧邦)那样驰名。并不是巴赫所有的雇主都能赏识他的才能。莱比锡教会希望能聘到一位“第一流音乐家”,只是他们未能雇上最初认定的两位人选,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才让巴赫担任歌咏班领唱一职!但在几年以前,他要辞去魏玛公爵庭中的风琴手和首席小提琴手的职务,另谋新职,公爵对此耿耿于怀,结果将他投入狱中。巴赫度过了三个多星期的铁窗生活,公爵终于慈悲大发,将他释放。 巴赫二十一岁时同他的叔伯二妹结为伉俪,他们一共生了七个孩子,但是当巴赫三十五岁时妻子不幸夭折。翌年他鸾凤再续,可是他的第二个妻子非但不能帮助抚养头七个孩子,反而又给他生了十三个。巴赫死后只留下九个儿女,其中有四个成为真正著名的音乐家。这的确是一个音乐天才之家! 巴赫是一位多产的作曲家。他的作品包括有将近300首的大合唱曲;组成《平均律钢琴曲集》的一套48首赋格曲和前奏曲;至少还有140首其它前奏曲;100多首其它大键琴乐曲;23首小协奏曲;4首序曲;33首奏鸣曲;5首弥撒曲;3首圣乐曲及许多其它乐曲。总计起来,巴赫谱写出800多首严肃乐曲。 巴赫笃信宗教,是个路德教徒。他希望他的乐曲为教会服务,他的大多数作品都是宗教音乐。在音乐形式上他无意创新,而是把现有的形式推上顶峰。 在约翰·塞巴斯蒂安·巴赫去世后的半个世纪里,他的音乐大体上无人问津(但是值得注意的是那个时代的最伟大的音乐家──海顿·莫扎特和贝多芬极为欣赏巴赫的天赋)。新的音乐风格在发展,巴赫的“旧式”乐曲一时声消音灭。但是1800年以后,人们对巴赫乐曲重新发生了浓厚的兴趣,从那时起,他的声誉和名望与日俱增。在今天这个非宗教的时代里,巴赫远比他在世期间的名望更高。一位两百年前在风格和主题方面都被认为是旧式的作曲家,今天却受到了广泛的颂扬,这确是一件怪事,其原因何在呢? 第一,一般认为巴赫是所有著名作曲家中水平最高的艺术家。他谙熟他的时代的所有音乐形式,并对其中任何一种都能运用自如,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例如他对旋律组合法(同时演奏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曲调的方法)在艺术上的精通程度堪称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此外,他的管弦乐作品逻辑性强,变幻多样,主题贴切感人,旋律丰富多姿,因此他愈加倍受赞颂。 大多数严肃的音乐学生感到,巴赫作品结构的深刻性和复杂性比大多数其他作曲家那些更易理解的作品具有更加无穷的魅力。许多偶尔对音乐感兴趣的人认为他是阳春白雪,但是应该指出他的追随者并非少数几个音乐名流,他的唱片可能比除贝多芬以外的任何其他古典作曲家的都要畅销。从长远观点来看,巴赫或贝多芬的作品远比一位风靡一时的“流行”作曲家的作品拥有更多的听众,因为“流行”只不过是昙花一现,倏忽即逝。 巴赫在本册应排在何处呢?显然他应排在贝多芬之下:贝多芬的作品不仅倍受欢迎,而且他还是一位大胆的革新者,对音乐史的进程比巴赫影响要大。同样看来也应该把巴赫排在直觉艺术的主要人物米开朗基罗之后,远排在最伟大的文学巨匠莎士比亚之后。但是从巴赫音乐流传的持久性及其对后来作曲家的巨大影响来看,似乎应该把他排在任何其他艺术或文学人物之前。老 子 最享盛誉的在公元前四世纪 在卷帙浩繁的中国书海当中,有一卷薄而又薄可能在国外拥有最多的译者和读者,这本书名叫《老子》或《道德经》。《道德经》是解释道教哲学的主要经文。 这是一本微妙费解的书,文笔极其隐晦,可有许多不同的解释。“道”这个主要概念通常被译为“方法”或“道路”。但是这个概念有点儿含糊其辞,因为《道德经》本身一开始就说:“‘道’,说得出的,它就不是永恒不变的‘道’;‘名’,叫得出的,它就不是永恒不变的‘名’。”①但是我们可以说,道的大体意思是“自然”或“自然法则”。 道教认为,人不应该与道作斗争,而应该服从道,按照道来办事。积极追求得到权力或积极寻求行使权力,与其说是不道德的倒不如说是愚昧无知和徒劳无益的。道是不可消灭的,人们在生活中应力求顺道而行。一个道教徒可能会指出水是无限柔软的,它驯眼地流向最低点,甚至对最弱的力也不加抵制,但是它却是不可毁灭的;而最硬的岩石是最终会被磨掉的。 对个人来说,通常应提倡纯朴和自然;应避免使用暴力,如同避免一切追名逐利的行为一样。人们不应该寻求改造世界,而应该尊敬世界。对政府来说,稍有消极的政策通常也是最英明的政策。规章繁冗,通过更多的法律或严厉施行旧法律通常会使事情弄得更糟。高税赋,雄心勃勃的政府计划和发动战争,这一切都是与道教哲学的精神背道而驰的。 按照中国的传说,《道德经》的作者是一位名叫老子的人。据说他是孔子的同时代人,但比孔子年长。孔子生活在公元前六世纪,从《道德经》的内容和风格上来看,没有几个现代学者认为它是这么早期的作品;有关该书的实际创作日期问题,存在着许多争论(《道德经》本身未提到一个具体的人物、地点、日期或历史事件)。但是公元前320年是一个靠得住的估计──与实际日期的误差在八十年以内──也许比这个误差范围还要小得多。 这个问题引起了对有关老子其人的生卒年及甚至对有关其人的真伪的许多争论。有些权威相信老子生活在公元前六世纪这个传说,因而断定他没有写《道德经》。其他学者指出他只不过是传说中的人物。我个人的观点仅为少数学者所接受,我认为:(1)老子实有其人,是《道德经》的作者;(2)他生活在公元前四世纪;(3)老子是孔子较年长的同时代人的传说纯属虚构,是后来的道教哲学家为给老子及其著作涂脂抹粉而编造的。 值得注意的是在早期的中国作家当中,孔子(前551—479)、墨翟(前5世纪)和孟子(前371—289)既没有提到老子,也没有提过《道德经》;但是庄子──一位公元前三世纪誉满全国的。道教哲学家却反复地提到过老子。 由于甚至对老子的存在都有争论,我们对他的生平详情就应该持怀疑的态度。但是下列的说法有很多的出处:老子诞生和生活在中国的北方;他在一个时期里很可能在国都洛阳当过历史学家或在朝中任守藏室的史官;老子不是他的原名而是一个尊称,大体意思是“大师”;他结过婚,有个儿子,叫聪;聪后来成为魏国的将领。 虽然道教开始时基本上是一种非宗教哲学,但是却最终由此掀起了一场宗教运动。然而虽然作为一种哲学的道教继续以《道德经》中所表达的思想为基础,但是道教不久就被芸芸众生的迷信信念和习惯所囊括,这些信念和习惯相对说来同老子的说教没有什么关系。 假定老子实际上是《道德经》的作者,那么他的影响确实很大。这部书虽然很薄(不到六千中文字,因此足以用一张报纸登载),但却包含着许多精神食粮。整个系列的道教哲学家都用此书来作为他们自己思想的起点。 在西方,《道德经》远比孔子或任何儒家的作品流行。事实上,该书至少出版过四十种不同的英文译本,除了《圣经》之外远远多于任何其它书籍的版本。 在中国,儒教大体上是占统治地位的哲学。当老子和孔子的思想之间出现鲜明的对立时,中国人大都遵从后者。但是老子大体上深受儒家弟子的尊敬。况且在许多情况下,道教思想直接被儒教思想所吸收,因此对数以百万计的自称非道教徒的人都有影响。同样,道教对于佛教哲学,特别是对禅宗佛教的发展有着显著的影响。虽然今天没有几个人自称是道教徒,但是除了孔子以外,再没有哪一位中国哲学家对人类思想的影响象老子那样广泛和持久。 ①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道德经·一章》)恩利克·费米 公元1901~公元1954 第一台核反应堆的设计师恩利克·费米于1901年出生在意大利罗马。读书时他是一个非常出类拔萃的学生,不满二十一岁就在比萨大学获得理学博士学位。二十六岁时他就在罗马大学当上了正教授。当时他已经发表了他的第一篇主要论文,论述了物理学中的一个深奥的分支,人称量子统计学。在这篇论文中,费米发展了量子统计学,用它来描述某类粒子大量聚集的行为,这类粒子人称费米子。由于电子、质子和中子──构成普通物质的三种“建筑材料”都是费米子,所以费米学说具有重要的科学意义。费米方程可以使我们更好地了解原子核、退化物质(诸如出现在某些种类星体内部的退化物质)的行为,以及金属的特性和行为── 一个有明显实际用途的课题。 1933年费米提出了β衰变(一种放射)学说,对当今物理学中的两个重要课题──中微子和弱相互作用首次作了定量分析。这类研究外行人不会真正懂得,费米成了世界上主要的物理学家之一。但是费米取得他最重大的成就的时机尚未到来。 1932年英国物理学家詹姆斯·查德威克发现了一种新的亚原子粒子──中子。从1954年起,费米就开始用中子轰击大多数已知的化学元素。他的实验表明许多种原子能够吸收中子,这样在原子核变化中产生的原子在很多情况下具有放射性。人们可能会猜想,如果中子的运动速度很快,它就能比较容易穿入原子核。但是费米的实验证明实际情形与此相反,如果首先让中子穿过石腊或水使之减速,那么就较容易被原子吸收。费米的这项发现在建造核反应堆中有着非常重要的应用。在核反应堆中用来使中子减速的物质叫做减速剂。 费米由于对中子吸收做了重要的研究,于1938年获得诺贝尔物理奖。但是就在这时他却在意大利遇到了麻烦。一是因为他的妻子是犹太人,意大利法西斯政府颁布出一套粗暴的反对犹太人的法律;二是因为费米强烈反对法西斯主义──墨索里尼独裁统治下的一种危险的态度。1938年12月他前往斯德哥尔摩接受诺贝尔奖,此后就没有返回意大利,而是去了纽约。哥伦比亚大学主动为他提供职位,并为自己的师资队伍中增添了一位世界上最伟大的科学家而感到自豪和骄傲。1944年费米加入美国籍。 在1939年初,据李泽·梅特纳、奥特·哈尔姆和弗里茨·斯特拉斯曼报导,中子被吸收后有时会引起铀原子裂变。这项报导发表后,和其他几位主要的物理学家一样,费米立即认识到一个裂变的铀原子可以释放出足够的中子来引起一项链式反应,而且还和另外几位物理学家一样,费米马上就预见到这样的链式反应可用于军事目的潜在性。1939年3月,费米与美国海军界接触,希望引起他们对发展原子武器的兴趣。但是直到几个月后阿尔伯特·爱因斯坦就此课题给罗斯福总统写了一封信以后,美国政府才对原子能给予重视。 美国政府一有了兴趣,建立一个模式原子反应堆就成了科学家的首要任务,以探明自保持的链式反应是否确实可行。由于恩利克·费米是世界上主要的中子权威,且集理论与实验天才于一身,所以被选为世界第一台核反应堆攻关小组组长。他最初在哥伦比亚大学工作,随后又到芝加哥大学工作。1942年12月2日,在芝加哥,费米指导下设计和制造出来的核反应堆首次运转成功。这是原子时代的真正开端,因为这是人类第一次成功地进行了一次核链式反应。试验成功的消息以意味深长的预言形式一下子就传到了东方:意大利航海家进入了新世界。……随着这项实验的成功,即刻做出了全速开展哈曼顿工程计划。费米在这项工程中作为一位主要的科学顾问,继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战后,费米在芝加哥大学任教授。他于1954年去逝。费米结过婚,有两个孩子。100号化学元素鉘就是为纪念他而命名的。 费米是一位重要的人物,其理由有以下几点。首先无容争辩他是二十世纪最伟大的科学家之一,又是在理论和实验双方面都出类拔萃的几位科学家之一。本文只记叙了费米最重要的科学成果中的几项,实际上他在一生中写出过250多篇科学论文。 第二,费米是原子弹发明中的一位很重要的人物,虽然其他几位科学家对其发展也起了同样重要的作用。 费米的主要贡献在于他在发明核反应堆中所起的重要作用。十分显然,这项发明的主要功劳应归于费米。他最先对有关方面的基础理论做出了重大的贡献,随后又亲自指挥第一座核反应堆的设计和建造。 自从1945年以来,原子武器并没有用于战争,而是建造了许多核反应堆,为和平事业提供能源。在将来反应堆可能会是更重要的能源。此外,有些反应堆用来生产所需的放射性同位素,用于医学和科研;反应堆还是凶多吉少的钚源,钚是一种可用来制造原子武器的物质。人们会担心核反应堆可能会给人类造成大灾难,但是无人认为它是一项举无轻重的发明。不管是凶是吉,费米的发现在未来的年代可能会对世界产生巨大的影响。托马斯·马尔萨斯 公元166~公元1833 1798年,一位从前默默无闻的英国教区牧师托马斯·罗伯特·马尔萨斯出版了一本颇具影响的小书,题目是《人口原理》。 马尔萨斯的基本论题是人口增长有超过食物供应增长趋势的思想。马尔萨斯在他最初发表的论著中,用相当严格的形式表述了这种思想,认为人口有几何增长的趋势(即按指数增长的趋势,如级数1,2,4,8,16……),而食物供应只有算术增长的趋势(即按直线性增长的趋势,如级数1,2,3,4,5……)。马尔萨斯在他后来的几种版本的书中,用不那么严格的形式重述了他的主题,只指出人口会有无限增长的趋势,直至到食物供应的极限为止。马尔萨斯从他这部论著的两种形式中得出结论:大多数人注定要在贫困中和在饥饿的边缘上生活。从长远的观点来看,任何技术进展也不能改变这种趋势,因为食品供应增加必然要受到限制,而“人口指数无限地大于地球为人类生产物质的指数”。 但是可以用某种其它方法来抑制人口的增长吗?当然可以。战争、瘟疫和其它灾难经常可以减少人口,这些祸患显然是以痛苦的代价来减少人口过剩所造成的威胁。马尔萨斯认为,避免人口过剩的较好的办法是“道德限制”,看来他这话的意思是把实行晚婚、婚前守洁和自愿限制同房的频率等方法结合起来。但是马尔萨斯是个现实主义者,他认识到大多数人不会实行这样受限制的方法。他断定人口过剩实际上的确无法避免,因而贫困几乎是大多数人不可摆脱的厄运。这是一个多么悲观的结论! 虽然马尔萨斯本人从未提倡过用避孕方法控制人口,但是这一政策的提出却是他基本思想的必然结果。第一个公开提倡用避孕方法来防止人口过剩的人是颇有影响的英国改革家弗朗西斯·普莱斯。普莱斯读过马尔萨斯的论著,深受影响。1822年他写了一本提倡避孕的书,还在工人阶级当中宣传节育知识。在美国,查尔斯·诺尔顿博士于1832年发表了一部有关避孕的书。第一个“马尔萨斯同盟会”于十九世纪六十年代成立,计划生育的倡导者们在不断地赢得信徒。由于马尔萨斯本人以道德为依据不赞成使用避孕方法,因此用避孕手段来控制人口的倡导者们通常被称为是新马尔萨斯主义者。 马尔萨斯学者对经济学也有着重要的影响。受马尔萨斯影响的经济学家断定:在正常的环境下,人口过剩使工资不会大大地高于维持生计的水平。著名的英国经济学家大卫·李嘉图(他是马尔萨斯的亲密朋友)说:“劳动的自然价格就是必须使劳动者能够共同生存,即使人类不增不减永世长存的价格”。这个学说一般被称为“工资钢铁定律”,为马克思所接受,成为他剩余价值学说的一个主要成份。 马尔萨斯的观点还影响着生物学的研究。查理·达尔文说他读过《人口原理》,该书为他的进化论提供了一个重要的环节。 1766年,马尔萨斯出生在英国萨里郡多金附近。他就读于剑桥大学耶稣学院;是一位优秀的学生。他毕业于1788年,同年被委任为英国国教牧师。1791年他获得硕士学位,1793年成为耶稣学院的一名牧师。 马尔萨斯的名著第一版本最初发表时没有署名,但是由于拥有广泛的读者,使他一鸣惊人。这部名著的较长版本发表于五年后的1803年。这部书经过反复修订和增补,1826年出版问世。 1804年马尔萨斯结婚,当时他已经38岁了。1805年他被任为海利伯利东印度公司学院历史和政治经济学教授,他在余生中一直担任此职。马尔萨斯还写过几本经济学论著,其中最重要的是《政治经济学原理》(1802年)。该书影响了后来的经济学家,特别是二十世纪的重要人物约翰·海纳德·凯斯。马尔萨斯晚年享有很多荣誉。1834年他在美国巴斯去世,终年六十八岁。他的三个孩子有两个在他死后还活着,他没有孙子和孙女。 由于在马尔萨斯去逝很久以后避孕法才普遍使用,所以时常有人提出马尔萨斯没有真正的影响。我认为这种看法是不正确的。第一,马尔萨斯的思想对也许是十九世纪最有影响的两位思想家──查理·达尔文和卡尔·马克思都有着强烈的影响。第二,虽然新马尔萨斯主义者的政策并未直接被大多数人所采用,但是他们的建议却未受到忽略,他们的思想永未枯竭。今日的节育运动是马尔萨斯在自己生活的时代中所倡导的运动的继续。 在其他方面治理有方的国家有可能会吃人口过剩的苦果,最先提醒人们注意这一问题的并不是马尔萨斯。这一问题在以前就被其他几位哲学家提出来过。马尔萨斯自己就指出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都探讨过这个问题。实际上他摘章截句地引用过亚里士多德的话:“……如果在一般国家中每个人都有想生多少孩子就生多少孩子的自由,其必然的结果肯定就是贫困。” 但是即使马尔萨斯的基本思想并不完全新颖独特,人们也不应该低估他的重要性。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只不过是随便提到了这种思想,而他们有关这个论题的简短评说大体上被忽略了。是马尔萨斯详尽地阐述了这种思想,并广泛地为这个课题大写文章;更重要的是,马尔萨斯首次强调人口过剩问题的极其重要性,并使其引起了知识界的注意。弗朗西斯·培根 公元1561~公元1626 虽然弗朗西斯·培根在很多年中都是一位主要的政治家,虽然他把大部分时间和精力都用在自己的政治生涯中,但是他被列入本书却只是因为他的哲学作品。这些作品表明他是科学新时代的先驱:认识到科学和技术可以改变世界的第一位伟大的哲学家,一位科学调查的得力倡导者。 培根于1561年出生于伦敦,是伊丽莎白女王手下一位高级政府官员的次子。他十二岁进入剑桥大学三一学院,但是三年后中途辍学,未获得学位。他从十六岁开始给英国驻巴黎大使当一个时期的官员。但是当培根十八岁时,他的父亲猝死,未能给他留下什么钱财。因此他开始攻读法律,二十一岁时找到一个律师的职业。 他的政治生涯就是在此后不久开始的。二十三岁时他被选为下议院议员。虽然他有高朋贵亲和显赫的才华,但是伊丽莎白女王拒绝委任他任何要职,或有利可图之职。其理由之一是他在议会中果敢地反对女王坚决支持的某项税务法案。他生活奢侈,挥霍无度,“借”债累累,无所顾忌。(实际上他曾一次因欠债而被捕)。 培根成为一位踌躇满志、深得民心的青年贵族埃塞克斯伯爵的朋友和顾问,而埃塞克斯也成了培根的朋友和慷慨的捐助人。但是当埃塞克斯野心膨胀,阴谋发动一场推翻伊丽莎白女王的政变时,是培根告诫他,要把忠实女王放在首位。尽管如此,埃塞克斯还是发动了政变,但却未遂。培根在起诉伯爵犯有叛国罪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埃塞克斯被斩首。整个事件,使许多人都对培根产生了恶感。 伊丽莎白女王于1603年去世,培根成为她的继承人詹姆斯一世国王的顾问。虽然詹姆斯拒不采纳培根的劝告,但是他却赏识培根,在詹姆斯统治期间,培根在政府步步高升。1607年培根成为法务次长,1618年被任为英国大法官,一个与美国法院院长大体相等的职务;同年被封为男爵;1621年被封为子爵。 但是乐极生悲,培根随后便大难临头。作为一个法官,培根当面接受诉讼当事人的“礼物”,虽然此事非常普遍,但是却显然违反法律。他在议会中的政敌正想抓住这个机会把他赶下台去。培根招供了,被判了徒刑,关押在伦敦塔,终身不得担任任何公职,同时,还被罚了一笔巨款。国王不久就将培根从狱中释放出来,免除了对他的罚款,但是他的政治生涯已告终结。 现在到处都有高级政客因受贿或以其它手段来践踏公众的信任而被捕的例子。当这样的人被捕时,他们往往起诉为自己辩护,声称每个其他人也都在行骗。如果认真对待这种辩护,看来那就意味着行骗的政客会逍遥法外,除非惩罚事有先例。培根服罪的话却与众不同:“我是这五十年来英国最正义的法官,但给我的定罪却是这两百年来议会所做的最正义的谴责”。 有这样一种积极而充实的政治生涯,似乎就无暇去做任何其它事情。但是培根不朽的名气和在本册中占有的名次皆因他的哲学著作,而不是他的政治活动。他的第一部重要著作《随笔》最初发表于1597年,以后又逐年增补。该书文笔言简意赅、智睿夺目,它包含许多洞察秋毫的经验之谈,其中不仅论及政治而且还探讨许多人生哲理。以下是一些具有代表性的话: 青年人更适之发明而非为判断,更适之实干而非为商议,更适之创新之举而非为既定之业……老年人否定之多,磋商之久,冒险之少……若青老两结合,必将受益匪浅,……因为彼此可以取长补短…… ──《谈青年和老年》 有妻室儿女者已向命运付出了抵押品…… ──《谈婚嫁与单身》 (培根自己结过婚,但没有子女) 但是培根最重要的作品是论述科学哲学的。他计划分六个部分来写一部巨著《伟大的复兴》。打算在第一部分重申我们的知识现状;第二部分描述一种新的科学调查方法;第三部分汇集实验数据;第四部分解释说明他的新科学工作方法;第五部分提出一些暂定的结论;最后一部分综述用他的新方法所获得的知识。可想而知,这项宏伟的计划──可能是自从亚里士多德以来最有抱负的设想──从未得以完全实现。但是可以把《学术的进展》(1605年)和《新工具》(1620年)看作是他的伟大著作的头两个部分。 《新工具》也许是培根最重要的著作。这部著作基本上是号召人们采用实验调查法。由于完全依靠亚里士多德演绎逻辑方法的荒诞可笑,因而需要一种新的逻辑方法──归纳法。知识并不是我们推论中的已知条件,而是要从条件中归纳出结论性的东西,更确切地说是我们要达到目的的结论。人们要了解世界,就必须首先去观察世界。培根指出要首先收集事实,然后再用归纳推理手段从这些事实中得出结论。虽然科学家在每一个细节方面并不都是遵循培根的归纳法,但是他所表达的基本思想对观察和实验有重大意义,构成了自那时起科学家一直所采用的方法的核心。 培根的最后一部著作是《新西特兰提斯岛》,该书描写了太平洋的一个虚构的岛上的一个乌托邦国家。虽然书中的背景令人想起托马斯·摩尔爵士的乌托邦,但是其整个观点则截然不同。在培根的书中,他的理想王国的繁荣和幸福取决于而且直接来自于集中精力所从事的科学研究。当然培根是在间接地告诉读者科研的明智应用可以使欧洲人民与他的神秘岛上的人民一样繁荣幸福。 人们完全可以说弗朗西斯·培根是一位真正的现代哲学家。他的整个世界观是现世的而不是宗教的(虽然他坚信上帝)。他是一位理性主义者而不是迷信的崇拜者,是一位经验论者而不是诡辩学者。在政治上,他是一位现实主义者而不是理论家。他那渊博的学识连同精彩的文笔与科学和技术相共鸣。 虽然培根是一位忠实的英国人,但是他的洞察力远远地超过了他自己的国界。他划分出三种雄心: 其一类者,朝思暮想,惨淡经营,在本疆之内,得陇望蜀,觊觎青云;其二类者,官衣旰食,机关算尽,图他人之邦,扩己国之势,拜倒称臣者愈多愈善,此辈虽贪婪无度,然却至尊至贵;若一人披荆斩棘,努力登攀,以求人类享有经天纬地之略,驾驭宇宙之才,此实属雄心大志,…尽臻尽善。 虽然培根是科学的指路人,但是他自己却不是一位科学家,也跟不上他的同时代人所取得的进展的步伐。他忽略了纳皮尔(新近发明了对数)和开普勒,甚至还有他的英国同伴威廉·哈维。培根正确地指出热是一种运动形式── 一个重要的科学学说,但是在天文学上他却拒绝接受哥白尼的学说。不过人们应该记住培根不是要提出一套完整、正确的科学定律,而是要提出一个应该学什么的概说。他的科学猜想意在作为进一步探讨的起点而不是作为终极的结论。 弗朗西斯·培根并不是最先认识到归纳推理用途的人,也不是最先理解科学会给社会带来各种可能利益的人。但是在他以前没有人如此热情而广泛地发表这些思想。而且部分由于培根是一位好作家,部分由于他作为一位主要政治家的名气,他对待科学的观点在实际上产生了巨大的影响。1662年当为了促进科学知识的增长而创建伦敦皇家学会时,创建者们称培根为他们的启灵人。而且当在法国启蒙运动期间编纂大部头的《百科全书》时,主要的编纂者们如狄德罗和阿朗贝尔赞誉培根是他们的作品的启灵人。如果说《新工具》和《新亚特兰提斯岛》今天比过去一度曾有的读者少了,这是因为它们的寓意已被广泛地接受。 人们有理由把培根与另一位即将来临的科学时代的先驱勒内·笛卡尔相提并论。培根比笛卡尔早一代人(三十年)。他比笛卡尔更多地强调观察和实验的重要性,但是这位法国人重大的数学发明使这种对比的天平稍微向有利于他的一边倾斜。伏 尔 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