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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的游戏)冰与火之歌1-4-94

作者:乔治·R.R.马丁 字数:13374 更新:2023-10-09 21:08:31

女孩脸上怒气浮现,“她要敢来,我就让我弟弟宰了她!”天真任性的孩子啊,她不肯就此罢休,她非要问出最后一个问题,非要瞥到自己的未来。“我和国王会有孩子吗?”她问。“噢,当然。十六个属于他,另外三个属于你。”瑟曦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割伤的拇指隐隐作痛,鲜血滴到地毯上。怎会这样呢?她想继续提问,然而三个问题已经用完了。老妇人却没说完,“他们将以黄金为宝冠,以黄金为裹尸布,”巫婆叫道,“将来有一天,当你被泪水淹没时,VALONQAR将扼住你苍白的脖子,夺走你的生命。”“VALONQAR是什么?怪物吗?”黄金女孩不喜欢这段预言,“你是个骗子,癞蛤蟆,臭猪!你说的我一句也不信!梅拉雅,我们走,不要听她胡言乱语。”“我也要问三个问题,”她的朋友坚持。瑟曦拽住梅拉雅的胳膊,梅拉雅却挣脱开来,转向巫婆。“我会嫁给詹姆吗?”她脱口而出。你这笨女孩,她这么问,太后至今仍很生气,詹姆甚至不知道你的存在。幼时的詹姆只晓得习武、驯狗和骑马……他心里也只有她,他的双胞胎姐姐。“不会是詹姆,不会是任何人,”巫姬道,“你的贞操将被蛆虫夺去,小妹妹,你的死神将在今夜到来。还没嗅到她的气味吗?她就在你身旁。”“我们只嗅到你的气味!”瑟曦叫喊。肘旁的桌上有个罐子,其中装满浓稠的液体,她顺手抄起来,砸向老妇人的眼睛。现实中,被击中的巫婆用奇特的异国语言厉声惨叫,并在两个女孩逃离帐篷时诅咒她们;但在梦中,巫婆的脸孔融化了,化为缕缕灰雾,只剩下两只狭长的黄眼睛,那是死亡之眼。VALONQAR将扼住你苍白的脖子,这句话在太后耳边回荡,声音却不属于老妇人。一双粗壮的手从雾气中钻出来,紧紧箍住她的脖子,上面露出一张脸,用不对称的眼睛俯瞰她。不,太后想高叫,但侏儒的指头掐得太深,阻止了她无谓的抗议。她踢打挣扎,毫无作用,很快,她也发出了儿子快死时所发出的那种细得吓人、充满恐惧的嘶声,犹如一个人想用一根芦苇饮尽一条长江。她在黑夜中喘息着醒来,毯子缠在脖子上。瑟曦拼命扯开,以至于把毯子都撕破了。只是梦,她坦胸露乳地坐着喘粗气,一个反复梦见的梦和一条纠结的毯子,没什么,没什么……今天,坦妮娅又得陪小王后过夜,睡在她身旁的是多卡莎。太后粗鲁地摇晃女孩的肩膀,“起来,去找派席尔,他应该在盖尔斯大人那边。立刻把他带来。”睡意朦胧的多卡莎跌跌撞撞地翻下床铺,慌乱地找衣服,她的赤脚摩擦着草席,沙沙作响。不知过了几世纪之久,派席尔国师才姗姗赶到,他站在她面前耷拉着脑袋,沉重的眼皮不住上下打架,用尽全力才克制打呵欠的冲动,细脖子上的颈链似乎随时都能把他给压垮。其实,从瑟曦有记忆时开始,派席尔就已是个老人了,但过去的他毕竟十分庄严:服饰华丽,行礼优雅,不怒自威,那丛大白胡子更赋予他智者的外表。提利昂要了他的胡子,长回来的是几簇稀疏、脆弱、毫不规整的胡碴,完全不能隐藏老人垂落的下巴上松垮的粉红肌肤。他是个废物,瑟曦心想,是过去那个他的残骸。黑牢,外加侏儒的剃刀,合起来摧毁了他。“你多少岁了?”瑟曦突然问。“微臣八十有四,陛下。”“我想要个年轻人。”国师用舌头舔舔嘴唇。“枢机会推举我为国师时,我才四十二。想当初,喀斯活到八十岁才被推举,艾兰多则在八十九岁,职责很快压垮了他们,两人在位均不出一年便告去世,接下来选出的是六十六岁的梅龙,但他在前往君临的路上感染风寒而死。最后,伊耿国王要学城派个年轻人,他也成为了我服侍的头一位国王。”托曼将是最后一位。“给我药剂,助我入睡。”“睡前一杯葡萄酒——”“我天天喝酒,你这不长眼的白痴。我要强效药,让我不做梦的药。”“陛……陛下不想做梦?”“你聋了是不是?你的耳朵跟你的老二一块儿退化了是不是?你究竟能不能给我强效药,还是要逼我命令科本大人来纠正你的失职呢?”“不,不,没必要牵扯……牵扯科本。您需要无梦的睡眠,我能提供药剂……”“好,你走吧。”国师转身朝门口走去,太后又把他叫住。“还有一件事。学城里讲解预言吗?未来可以被预见吗?”老人犹豫半晌,他用一只皱巴巴的手盲目地在胸前摸索,似乎要捻那已不复存在的胡须。“未来可以被预见吗?”他缓缓重复,“也许可以吧。古书中确有相应的魔法……然而陛下若是再问‘我们要不要预见未来呢?’对这个问题,我会肯定地回答‘不。’有的门还是永远关闭为好。”“你出去时记得关上我的门。”她早该知道,从他嘴里得到的答案,必定跟他的人一样没用。第二天她跟托曼共进早餐。男孩驯服多了,看来叫他惩罚佩特特别见效。母子俩吃了煎蛋、煎面包、培根及从多恩通过海路运来的新鲜血橙。儿子和他那几只小猫咪玩,瑟曦看到它们在他脚边欢乐地嬉戏,略感宽心。有我在,谁也不能伤害托曼。为了他的安全,她可以毫不犹豫地处死维斯特洛大半的诸侯和所有老百姓。“乖,跟乔斯琳一起出去吧。”餐后,她吩咐儿子。接着她找来科本,“法丽丝现下是死是活?”“嗯,还活着,不过,活得不太……舒服。”“明白,”瑟曦想了一阵子,“波隆这个人……卧榻之侧,岂容敌人酣睡。说到底,他的权力根植于洛丽丝,若我们正式支持她姐姐……”“抱歉,”科本说,“恐怕法丽丝夫人已没有能力来统治史铎克渥斯堡了。实际上,单凭她自己,连维持生命都做不到。我很高兴,能在她身上完成许多研究,但课题本身不是没有代价的。陛下,我没有违背您的旨意吧?”“算了,没关系。”反正想挽回也迟了,索性不去多想。她死掉最好,瑟曦告诉自己,没了丈夫,她本就活不成了。嫁了个白痴丈夫,居然还倾心于他,搞不懂。“此外还有一事。昨晚我做了噩梦。”“每个人都会时不时做噩梦。”“梦中的女巫是我小时候见过的。”“森林女巫?她们算什么,懂点草药知识,会接生,除此之外……”“她不一样。当年,兰尼斯港里一多半人跑到她那儿去购买还魂药、春情丹之类的东西,她儿子原本是个富商,后来被我祖上提拔为小领主,她丈夫则是在东方做买卖时爱上她的——许多人认为,这是她施展魔法的结果,不过我觉得她大概是直接动用了两腿间那个洞吧。据说她原本不丑,后来才逐渐蜕变。我记不得她的真名了,那是又长又古怪的东方名姓,我只知道老百姓称她为巫姬。”“巫姬……难道是巫魔女?”“是吧?那女人从我指头上吸了一滴鲜血,然后预言了我的未来。”“血魔法是最黑暗的巫术,也可能是最有力量的。”此话瑟曦不愿听,“这个巫魔女的预言有板有眼,最初我嘲笑它们,然而……很快,事实证明她关于我女伴的话说得半点不差。当她做出预言时,我的女伴才十一岁,健康得跟小马驹似的,而且安安全全地生活在凯岩城中。然后她就掉进井里淹死了。”梅拉雅恳求自己的朋友别把在巫魔女帐篷中听到的事讲出去。不去谈论,便会遗忘,所有的一切都只是一个噩梦,梅拉雅说,噩梦从来不会成真。她们俩当时好小好小,这番话听起来很有道理。“您还在为童年好友悲伤么?”科本问,“您可是为这事烦恼,陛下?”“梅拉雅?不,我连她长什么样都不记得了。我烦恼的是……这巫魔女似乎知道我会有几个孩子,她也清楚劳勃的私生子女——在他拥有第一个孩子的若干年前,她便知道了。她保证我会当上王后,又说另一个……”比你年轻也比你美丽。“……另一个女人,会夺走所有我珍爱的东西。”“而您决心阻止这个预言?”这是我最大的愿望,太后心想,“预言能被阻止吗?”“噢,当然,毫无疑问。”“怎么做?”“我想,陛下自己很清楚该怎么做。”她确实知道。她一直都知道。早在那间帐篷时她就知道。她要敢来,我就让我弟弟宰了她!不过,所谓知易行难,詹姆是无法依靠了,对方突染恶疾也不可能。该怎么做呢?匕首?枕头?毒酒?几个办法都不妥当。教老头子在睡梦中死去是一回事,如若十六岁少女莫名其妙暴毙于床,肯定会引发无数疑问。再说,玛格丽从不独睡,而即便没了洛拉斯爵士,她也有其他许多武士日夜紧密保护。剑刃都有两面,保护她的人很可能会是毁灭她的人。只要收集到足够多的证据,到时候就连玛格丽的父亲大人也无法驳回死刑——当然,要做到这点不容易。她的情人是不会承认的,一旦承认自己也要掉脑袋,除非……第二天,太后去院子里找到奥斯蒙·凯特布莱克,他正跟雷德温的双胞胎之一比武,究竟是弟弟还是哥哥她说不准,她从来就区分不了这对双胞胎。她看了一会儿,然后把奥斯蒙爵士叫到旁边。“陪我散步,”她吩咐,“边走边说,说心里话。我讨厌吹牛,不要再鬼扯什么一个凯特布莱克当三个好骑士了。你要知道,很多事情取决于你的回答。说说你弟弟奥斯尼,他剑术如何?”“很不错。您见过他,他没我或奥斯佛利强壮,杀人却最麻利。”“是吗?他与柏洛斯·布劳恩爵士相比呢?”“酒肚子柏洛斯?”奥斯蒙爵士咯咯笑道,“他多大年纪了,四十?五十?不管活了多久,至少有一半时间是在醉酒中度过的,而且还那么胖,即便他以前能打,现在也早不行了。陛下啊,柏洛斯爵士想死的话,奥斯尼很容易成全他。可为什么呢?柏洛斯叛国?”“不。”瑟曦说,叛徒是奥斯尼。卷4:群鸦的盛宴 Chapter38 布蕾妮他们在距离十字路口一里处遇见了第一具尸体。尸体悬在死树的枝杈底下,那棵树是被闪电劈死的,树干有烧灼的痕迹。食腐乌鸦正啄他的脸,狼群享用过靠近地面的小腿,膝盖以下只剩骨头和破布……外加一只被嚼烂的鞋子,半埋在土壤中。“他嘴里是什么?”波德利克问。布蕾妮得先稳一稳才敢看。死尸的脸呈现可怕的灰绿色,嘴巴被撑开。有人将一块凹凸不平的白石塞进他齿间。一块石头,或者……“盐。”梅里巴德修士说。往前五十码,他们发现了第二具尸体。食腐动物将他拖了下来,遗骸散落一地,上方有根破烂的绳圈挂在榆树枝杈上。要不是狗儿嗅到他,然后跳进草丛搜寻,布蕾妮或许就不知不觉骑过去了。“你找到什么,狗儿?”海尔爵士跳下马,跟着那条狗大踏步过去,捡回来一只半盔。死人的头颅仍在其中,外加无数蠕虫和甲虫。“上好的钢,”他断言,“而且没太多凹痕,尽管狮子头掉了。波德,想不想要头盔?”“不要那顶。里面有虫子。”“虫子洗洗就没了,小子,别像女孩儿一样穷讲究。”布蕾妮皱皱眉。“对他来说太大了。”“他会长大的嘛。”“我不要。”波德利克强调。海尔爵士耸耸肩,将破狮盔扔回草丛。狗儿叫了一声,跑到那棵树旁,翘起一条腿来。再往后,每一百码都会遇到死尸。他们悬在各种树上:岑树、赤杨、山毛榉、白桦、落叶松、榆树、老柳树、庄严的栗树等等。人人脖子上都套着绳圈,吊在树下晃来晃去,人人口中都塞满了盐。他们穿灰色、蓝色或绯红的袍子,但雨水和阳光已令袍子严重褪色,很难区分得出。有人胸口缝有纹章,布蕾妮发现若干斧子、箭和鲑鱼,一棵松树、一片橡叶、一些甲虫和矮脚公鸡,一只野猪头,还有六把三叉戟。这些是逃兵,她意识到,各路诸侯制造的残人,被领主老爷们抛弃的废物。有的死人秃了顶,有的留胡子,有的年轻,有的老,有的矮,有的高,有的胖,有的瘦。看上去都一个样,肿胀的尸身,饱受腐蚀啮咬的脸庞。绞架之上,人人平等。布蕾妮曾在一本书里读到过,但她记不起是哪一本。海尔·亨特最终说出了他们全都意识到的事。“这些便是洗劫盐场镇的人。”“愿天父严厉地裁判他们。”梅里巴德说,他是盐场镇老修士的朋友。对布蕾妮而言,他们是谁远不如谁吊死了他们来得重要。绞刑是贝里·唐德利恩那伙土匪处决犯人的首选方式,倘若如此,所谓的闪电大王也许就在附近。狗儿叫了一声,梅里巴德修士环顾四周,皱起眉头。“我们是不是该加快脚程?太阳快下山了,到得晚上,跟尸体作伴可不大妙。这些人活着的时候邪恶凶险,我怀疑他们即使死了也好不到哪里去。”“这点我可不同意,”海尔爵士说,“这些人死了最好。”然而他还是用脚后跟踢马,稍稍加快速度。再往前,树木逐渐稀疏,尸体却还那么多。森林变成泥泞的平原,绞架代替了树枝。密密麻麻的乌鸦尖叫着从尸体上飞起,等他们过去,又重新落下。这些是恶人,布蕾妮提醒自己,但这番景象还是让她感到悲哀。她强迫自己依次查看,寻找熟悉的脸孔。她觉得其中有几位在赫伦堡见过,但由于尸身残破不堪,很难确定。没人戴猎狗头盔,根本没几个戴头盔的。大多数人被吊起来之前就被剥去了武器、盔甲和靴子。波德利克问起今夜留宿的旅馆,梅里巴德修士立即热心地解释,也许是想让大家分分心,不再去想路边那些毛骨悚然的哨兵。“有人称它为‘老客栈’。数百年来,那里一直有客栈,但现在这家是杰赫里斯一世时期才建起来的,就是修国王大道的那个国王。据说杰赫里斯与他的王后旅行途中在那里睡过觉——有阵子,那儿被称为‘双冠客栈’,以示敬意,直到有个店主人建了一座钟塔,客栈便改名‘钟鸣客栈’。后来,它的所有权交到一个叫‘瘸腿’琼恩·海德的跛脚骑士手中,他老得打不了仗时,改行做铁匠活,新铸了一块招牌挂在院子里的木竿上——一条有三个头的玄铁黑龙。那巨兽如此硕大,乃是用绳索将十几块铁片拴到一起组成。每逢有风吹过,它便会叮当作晌,于是乎‘响龙客栈’名闻天下。”“龙还在吗?”波德利克问。“不在了。”梅里巴德修士道,“等铁匠的儿子变成老头,伊耿四世的一个私生子发动叛乱,与嫡出的兄弟为难,他以黑龙为徽纹。当时这片土地属于戴瑞伯爵,伯爵大人对国王赤胆忠心,他看到这条黑龙之后勃然大怒,砍倒木竿子,将招牌劈成碎片,扔进河里。许多年后,其中一个龙头被水冲上寂静岛,此时它已布满红色铁锈。店主人再没挂别的招牌,人们逐渐忘记了龙,开始称这里为‘河畔客栈’。那时,三叉戟河就从它后门流过,旅馆建筑有一半位于水面上。据说客人们将鱼线扔出窗外就能钓到鲑鱼,这里还有个渡船码头,旅行者可以摆渡去哈罗威伯爵的小镇和白墙城。”“我们在南边渡过三叉戟河,然后一直朝西北骑行……并非朝着河走,而是远离它。”“是的,小姐,”修士说,“河流移位了。那是七十年前?还是八十年前?反正是老玛莎·海德的祖父经营此处时的历史。这些都是她告诉我的。玛莎是个好女人,喜欢嚼酸草叶,吃蜂蜜蛋糕。她若是没房间给我,就让我睡火炉边,每次送我上路都要额外馈赠一些面包、奶酪和几块旧蛋糕。”“她是现在的店家吗?”波德利克问。“不,狮子绞死了她。他们走后,我听说她的一个侄子试图重开旅馆,但由于战争,平民百姓在路上行走过于危险,所以没什么顾客。他只得引进妓女,可仍然无法挽救生意。听说某个领主把他也杀了。”海尔爵士扮个鬼脸,“我做梦都想不到开旅馆也这么危险。”“真正危险的是别人玩权力的游戏时你做老百姓,”梅里巴德修士说。“对不对,狗儿?”狗儿叫了一声表示赞同。“那么,”波德利克道,“客栈现在究竟有没有名字?”“百姓们管它叫十字路口的客栈。长老告诉我,玛莎·海德的两个侄女联手让客栈再度开张营业。”他举起木杖。“倘若诸神保佑,那些吊死的人身后升起的烟就是从它烟囱里冒出来的。”“他们应该称那地方为‘绞架客栈’。”海尔爵士评论。不管客栈叫什么,它很大,三层楼高,矗立在泥泞的道路间,墙壁、塔楼和烟囱都由上乘的白石砌成,在灰色天空下闪耀着惨淡的光芒。南厢房建在粗重的木桩子上,底下是一片低洼皲裂的土地,杂草丛生,还有褐色的枯草;北厢房依附着一间茅草顶马厩和一栋钟塔。整个建筑围有一圈低矮的墙,由白色碎石搭建而成,覆满苔藓。至少没人将它焚毁。相较之下,留给盐场镇的只有死亡和荒芜。布蕾妮和伙伴们从寂静岛渡过去时,幸存者们已纷纷逃离,死者交付大地,唯有镇子本身的残骸暴露在外,到处灰烬。空中满是烟尘的气味,海鸥在头顶盘旋,发出的叫声像极了人,仿佛是为逝去的孩童们唱的哀歌。连城堡都显得凄凉孤独,像是被遗弃了一样,它是灰色的,跟镇子里灰烬的颜色相同,其方形堡楼俯瞰码头,四周绕着幕墙。布蕾妮等人牵马下了渡船,城堡紧紧关闭,城垛上移动的物体只有旗帜。狗儿吠叫,梅里巴德修士用木杖敲打正门,足足过了一刻钟,才有个女人出现在上方,询问他们有什么事。渡船已经离开,天空开始下雨。“我是个敬神的修士,好夫人,”梅里巴德朝上面喊,“这些是正直的旅人。我们想要找个地方躲雨,在您的壁炉旁过夜。”女人对他的请求无动于衷。“最近的客栈在十字路口,西边,”她回答,“我们这儿不欢迎陌生人。走吧。”她消失之后,无论梅里巴德的恳求,狗儿的吠叫,抑或海尔爵士的咒骂都无法再让她回来。最终他们只能在树林里过夜,躲在树枝搭成的掩体底下。然而十字路口的客栈中有人。还没到大门口,布蕾妮就听见了捶打声,微弱但稳定,像在敲钢铁。“煅炉,”海尔爵士说,“不是这儿有个铁匠,就是老店家的鬼魂在铸造另一条铁龙。”他用脚后跟一踢马。“希望他们还有个鬼厨师,一只松脆的烤鸡足以打消今天的所有烦恼。”旅馆院子里是一大片褐色烂泥,马儿走得很不舒坦。打铁声更响亮了。布蕾妮看见马厩尽头一辆轮子坏掉的牛车后面闪烁着煅炉的红光。马厩里还有一些马,一具破旧的绞刑架矗立在院子里,有个小男孩抓着上面生锈的铁链晃来晃去。四个女孩站在门廊里看他,最小的才不过两岁,光着身子,最大的九岁或十岁,她用双臂护住小家伙。“孩子们,”海尔爵士朝她们喊,“快把你们的母亲叫来。”男孩从铁链上跳下来,朝马厩奔去。四个女孩惊慌不安地站在原地。过了一会儿,其中一个说,“我们没有母亲。”另一个补充,“我本来有,但他们杀了她。”四人中最大的那个踏前一步,将最小的推到裙子后面。“你们是谁?”她质问。“求宿的正直旅人。我叫布蕾妮,这位是梅里巴德修士,在河间地小有名气。那男孩是我的侍从,波德瑞克·派恩,骑士是海尔·亨特爵士。”捶打声突然停顿下来。女孩从门廊上打量他们,带着十岁孩童所特有的机警。“我叫垂柳。你们要床铺吗?”“床铺,麦酒,填肚子的热餐,”海尔·亨特爵士边下马边说,“你是店家?”她摇摇头,“我姐姐简妮才是,可她不在。我们只有马肉吃。如果你来找妓女,这儿没有。我姐姐把她们打发走了。但我们有床铺。有些是羽毛床,稻草的更多。“全部有虱子,我毫不怀疑。”海尔爵士道。“你有钱吗?银子?”海尔爵士哈哈大笑。“银子?睡一晚上虱子床,外加一块马肉?你打劫啊,小妹妹?”“我们要银币,否则你去树林里跟死人睡。”垂柳瞥了眼驴子及其背上的木桶和包裹。“吃的?哪儿弄的?”“女泉城。”梅里巴德说。狗儿叫了一声。“你都这样盘问客人?”海尔爵士问。“我们没多少客人,跟打仗之前不同。如今路上大多是麻雀,或者更糟。”“更糟?”布蕾妮问。“盗贼,”马厩里传来一个男孩的嗓音,“强盗。”布蕾妮转身,看到了幽灵。蓝礼。哪怕心口被锤子击中,她也不至于如此惊慌。“大人?”她张大嘴巴。“大人?”男孩拨开垂在眼前的一缕黑发,“我只是个铁匠。”他不是蓝礼,布蕾妮意识到,蓝礼死了。蓝礼躺在我怀中死去。蓝礼是个二十一岁的男人,眼前这位不过是男孩。但他实在太像第一次来塔斯岛时的蓝礼。不,他比当时的蓝礼更小。他下巴更宽,眉毛更浓。蓝礼纤细优雅,这男孩却有厚实的肩膀和铁匠特有的强健胳膊。他穿长长的皮围裙,围裙下赤裸着胸膛,黑糊糊的胡渣覆盖了脸颊和下巴,一头粗厚的黑发长过双耳。蓝礼国王的头发也是这样的炭黑色,但他总是梳洗得干净整齐,有时剪短,有时则随意披在肩头,或用金色发带扎到脑后,从未乱七八糟地纠结在一起,黏糊糊地沾满汗水。而且,尽管这男孩的眼睛也是同样的湛蓝,但蓝礼大人的双眼温暖又热情,充满欢笑,他的眼神中却满是愤怒和怀疑。梅里巴德修士也看出来了。“我们没有恶意,小伙子。玛莎·海德开这家旅馆时,总爱给我一块蜂蜜蛋糕,有时甚至是一张床,假如店里没客满的话。”“她死了,”男孩道,“狮子绞死了她。”“绞刑似乎是你们最喜欢的娱乐方式,”海尔·亨特爵士说。“我要在附近种地就好了,种大麻,卖麻绳,大赚一笔。”“所有这些孩子,”布蕾妮对女孩垂柳说,“都是你的……妹妹?兄弟?亲戚家人?”“不。”垂柳正盯着她看,她对这种眼光很熟悉。“他们不过是……我不知道……有些是被麻雀带来,其余是自己找来的。你是女人,怎么穿得跟男人一样?”梅里巴德修士答道,“布蕾妮小姐是一位使命在身的女战士,此刻她需要干燥的床铺和温暖的火堆。我们也都一样。我的老骨头说,马上又要下雨了。你有没有房间给我们??”“没有。”铁匠男孩说。“有的。”女孩垂柳道。两人大眼瞪小眼,最后垂柳跺跺脚。“他们有吃的,詹德利。小家伙们在饿肚子。”她吹声口哨,仿佛变魔术一般,出现了许多小孩,个个衣衫褴褛。头发蓬乱的男孩从门廊底下爬出来,蹑手蹑脚的女孩凑进面向庭院的窗口。有些孩子紧紧抓着上满弦的十字弓。“原来这里是‘十字弓客栈’。”海尔爵士得出结论。叫“孤儿客栈”更恰当,布蕾妮心想。“渥特,帮他们照料马匹,”垂柳吩咐,“威尔,放下石块,他们不是敌人。艾菊,佩特,快去找些木头添到火炉里。‘铜板’琼恩,你帮修士卸口袋。我带他们去房间。”他们要了三间相邻的屋子,每间都有一张羽毛床、一把夜壶和一扇窗。布蕾妮的房里还有壁炉,她多付了几个钱买木柴。“我睡你的房间还是海尔爵士的房间?”她打开百叶窗时,波德瑞克问。“这儿不是寂静岛,”她告诉他,“你可以跟我住一起。”她打算第二天一大早带波德自行出发。梅里巴德修士要去努屯、河弯村及哈罗威伯爵的小镇,布蕾妮认为没必要再跟他走,毕竟他有狗儿作伴。况且长老已让她相信,三河沿岸找不到珊莎·史塔克。“我打算日出前起床,趁海尔爵士仍在睡觉。”布蕾妮还没原谅他高庭的事……而且亨特自己说过,他没有立下任何关于珊莎的誓言。“我们去哪里,爵士?我是说,小姐?”布蕾妮没有答案。他们真的位于十字路口;国王大道,河边路,还有山路在此地会合。山路将引领他们穿越群山,前往艾林谷,珊莎小姐的阿姨死前一宣统治着那里;往西是河边小路,沿红叉河直到奔流城,珊莎的舅公被围困于此,苦苦支撑;或者可以随国王大道北行,经孪河城,穿越布满泥沼的颈泽。到时候,无论谁控制卡林湾,只要她能设法通过,就可沿国王大道抵达临冬城。我也可以沿国王大道往南,布蕾妮心想,潜回君临,向詹姆爵士承认失败,归还他的宝剑,然后找一艘船返回塔斯的家中,正如长老劝导的那样。这是个苦涩的想法,然而她心中确有一部分渴望回到暮临厅,回到父亲身边,另一部分则在寻思,假如她靠在詹姆肩头哭泣,他会不会安慰她。这就是男人们希望的,不是吗?柔弱无助的女子,需要他们保护。“爵士?小姐?我刚才问,我们要去哪里?”“去下面大厅,用晚餐。”大厅里到处是小孩。布蕾妮试图清点人数,但他们没一刻站定下来的,因而有的点了两三遍,有的一次也没算,最后她放弃了。他们将桌子推到一起,排成长长的三条。较年长的男孩奋力从后面搬出长椅——在这里,年长的意思是十岁到十二岁。詹德利最接近成年人,但发号施令的是垂柳,仿佛她是城堡里的女王,而其他孩子不过是些仆人。假如她是贵族出身,那其他孩子格格不入的姿态,对她就是自然而然的。布蕾妮怀疑垂柳并非像看上去那么简单。她太小,也不够漂亮,不可能是珊莎·史塔克,但年龄跟珊莎的妹妹一致。凯特琳夫人说,艾莉亚没有姐姐的美貌。棕头发,棕眼睛,骨瘦如柴……会不会是她呢?艾莉亚·史塔克的头发是棕色,布蕾妮记起来,但无法确定眼睛的颜色。棕眼棕发,是那样吗?有没可能她其实并未死在盐场镇?门外,最后一丝光线正在退去,室内,垂柳命人点起四支油腻腻的牛油蜡烛,再让女孩们把炉火烧得又高又旺。男孩们帮波德瑞克·派恩卸下驴子上的包裹,将腌鳕鱼、羊肉、蔬菜、坚果和一轮轮奶酪搬进来,梅里巴德修士则去厨房煮粥。“可惜,我的橘子都没了,恐怕要到春天才能再见到,”他告诉一个小男孩,“你有没吃过啊,孩子?挤出美味的果汁来吮吸?”男孩摇头否定,修士揉了揉他的头发。“等到春天我给你带一个,假如你做个乖孩子,帮我搅拌这锅粥的话。”海尔爵士脱下靴子在火边暖脚。布蕾妮坐到他旁边时,他朝房间远处的角落点点头。“那儿地板上有血迹,狗儿在嗅。擦洗过了,但血渗入木头,无法去除。”“桑铎·克里冈在这个客栈里杀了三名他哥哥的手下。”她提醒他。“是的,”亨特同意,“但谁说得准他们三个是最早的倒霉鬼……抑或是最后的倒霉鬼呢?”“你怕几个小孩子?”“四个可以算几个,十个就太多了,而这里远远不止十个。小孩子就应该包在襁褓里,挂到墙上,直到女孩长出胸脯,男孩大到需要刮胡子。”“我为他们难过。他们都失去了父母,甚至有的人眼睁睁看着父母遇害。”亨特翻翻白眼。“我忘了自己在跟女人说话。你的心就像修士的粥,软软的,对不对?咱们的剑妞内心深处,其实是位即将临盆的母亲,渴望有个可爱粉嫩的婴儿吮吸自己的奶头。”海尔爵士咧嘴笑道。“听着,要达成梦想,你首先需要一个男人。最好是丈夫。何不选我呢?”“要是你仍然希望赢得赌——”“我想赢得你,塞尔温大人唯一在世的孩子。有的人甘心情愿跟弱智乃至仍在吃奶的婴儿结婚,获得的回报尚只有塔斯的十分之一。我承认,我并非蓝礼·拜拉席恩,但我活得好端端的——有人会说这是我唯一的优点。婚姻对我俩都有好处,我得到土地,你得到一城堡的这些。”他朝孩子们比画了一下。“我有能力,我向你保证。我至少有一个已知的私生子。不用怕,我不会让她给你增添负担。上次去看她时,她母亲泼了我一锅汤。”红晕爬上她颈项。“我父亲才五十四岁,不算太老,可以续弦生子。”“这是我承担的风险……假如你父亲再婚,假如他的新娘真能怀孕,假如那婴儿是个男孩,便证明我押错宝了。”“然后输掉赌注。跟别人去玩你的游戏吧,爵士。”“没玩过游戏的**才会这么说,你玩过之后,自然就会转变的。相信我,在黑暗中,你就跟任何一位公主一样美丽,你的嘴唇生来就是为了接吻。”“嘴唇就是嘴唇,”布蕾妮道,“所有嘴唇都一样。”“所有嘴唇生来都是为了接吻,”亨特愉快地赞同,“今晚你的房门不要上闩,我会偷偷爬上你的床,证实自己的话。”“你敢这么干,等离开时就变太监了。”布蕾妮起身走开。梅里巴德修士询问是否可以带孩子们祷告。有个光身子的小女孩从桌上爬过来,他没理会。“可以。”垂柳答应,并在桌上爬过来的孩子即将触及那锅粥之前,将她拎了起来。于是他们一起低头感谢天父圣母的施舍……除了铁匠房里的黑发男孩,他双臂交叉抱在胸前,瞪着其他人祈祷。这异状并非只有布蕾妮注意到,祈祷完毕后,梅里巴德修士望向桌子对面,“你不爱诸神吗,孩子?”“不爱你们的神。”詹德利突然站起来。“我有活干。”他没吃一口就昂首阔步走了出去。“他爱什么神?”海尔·亨特问。“光之王。”一个瘦瘦的男孩用尖细的嗓音说,他大约六岁。垂柳拿勺子敲了他一下,“大嘴本恩。这儿有吃的。你只管吃东西,别打扰大人们谈话。”孩子们扑向晚餐,好像狼群吞食受伤的鹿。他们争夺鳕鱼,将大麦面包撕成碎片,把粥弄得到处都是,连硕大一轮奶酪没多久也不见了。布蕾妮用了点鱼、面包和胡萝卜,而梅里巴德修士自己吃一口就喂两口给狗儿。外面开始下雨,屋内的火堆噼啪作响,大厅里充满咀嚼声和垂柳用勺子拍打孩子们的声音。“总有一天,这小女孩会成为某个男人凶悍的妻子,”海尔爵士评论,“很可能是那可怜的学徒小子。”“该有人给他拿点食物去,趁东西还没吃光。”“那个人就是你。”于是她用布包起一角奶酪、一块面包、一只干苹果,还有两薄片炸鳕鱼。波德利克起身要跟出去,她让他坐回去吃饭,“我很快便回来。”院子里雨下得很大。布蕾妮掀起斗篷遮住食物。经过马厩时,一些马朝她嘶鸣。它们也饿了。詹德利在火炉边,使劲敲打一柄剑,仿佛那是他的敌人。他皮围裙下赤裸着胸膛,浸透汗水的头发垂在额头。她注视了一会儿。他有蓝礼的眼睛和头发,但体型不同。蓝礼公爵身材瘦长,没那么强壮结实……不像哥哥劳勃,劳勃的力量天下闻名。詹德利停下来擦拭额头时才看到她站在那儿,“你干什么?”“我带来了晚餐。”她打开布包给他看。“想吃的话,我自己会动。”“多吃东西才有力气打铁。”“你是我妈?”“不,”她放下食物。“谁是你妈?”“关你什么事?”“你出生在君临。”从他说话的方式,她可以确定。“我和其他许多人都是。”他把剑浸入一盆雨水中淬火。热铁愤怒地嘶嘶作响。“你多大?”布蕾妮问,“你母亲还活着吗?你父亲呢,他是谁?”“你问太多了。”他放下剑。“我母亲死了,而我从来不认识父亲。”“你是个私生子。”他把这当做侮辱。“我是个骑士。那把剑就是给我自己用的,等铸成之后。”骑士在铁匠房里干活算什么事呢?“你长着黑头发,蓝眼睛,出生在红堡下。从来没人评论过你的脸吗?”“我的脸怎么了?不像你那么丑。”“你在君临城一定见过劳勃国王。”他耸耸肩,“是见过几次。比武大会上,远远地看到。有一次在贝勒大圣堂,金袍子把我们推到一边,好让他通过。还有一次他打猎归来,我正在烂泥门附近玩。当时他醉得太厉害,差点骑马把我撞翻。这个胖酒鬼,比起他那些儿子,还算比较好的国王。”他们不是他儿子。史坦尼斯跟蓝礼谈判那天说得没错。乔佛里和托曼根本不是劳勃的儿子。而这男孩……“听我说,”布蕾妮刚开口,就听见狗儿高声狂吠,“有人来了。”“是朋友。”詹德利满不在乎。“什么朋友?”布蕾妮走到铁匠房门口,透过雨水向外张望。他耸耸肩,“你很快就会见到了。”也许我不想见到他们,布蕾妮心想。第一个骑手踏着水花奔入院子,透过哗哗的雨声和狗儿的吠叫,她听见对方褴褛的斗篷底下长剑和盔甲的轻微碰撞。他们一边进来,她一边数。二,四,六,七。依骑马的姿势判断,有些人受了伤。最后一位魁梧圆胖,有其他人两个那么大。他的马气喘吁吁,浑身是血,在重压之下步履踉跄。除开他,所有骑手都戴起兜帽,以遮挡倾盆暴雨。此人的面容宽阔无毛,犹如白蛆,圆鼓鼓的脸上生满流脓面疱。布蕾妮倒抽一口冷气,拔出守誓剑。太多了,她惊恐地想,他们人太多了。“詹德利,”她低声说,“拿剑,穿盔甲。这些不是你的朋友。他们不是任何人的朋友。”“你说什么?”男孩过来站到她身边,手中拿着锤子。闪电劈裂南方的天空,骑手们纷纷甩腿下马。片刻间,黑夜亮如白昼。一把斧子泛着银蓝的光,锁甲和板甲也反射光芒,布蕾妮在头一个骑手的黑兜帽底下,看到一只龇着钢牙的狗嘴。詹德利也看到了。“是他。”“不是他。是他的头盔。”布蕾妮尽量不让恐惧渗入话音中,但嘴里已如尘土般干涩。她非常清楚是谁戴着猎狗的头盔。孩子们怎么办?她心想。客栈门“砰”的一声打开。垂柳端着十字弓,踱入雨中。那女孩朝骑手们喊叫,但一阵闷雷滚过庭院,淹没了她的话。等雷声消去,布蕾妮听见戴猎狗头盔的人说,“你敢射,我就把那只箭塞进你的洞里面,拿它狠狠地操你,最后把你该死的眼珠挖出来,喂你吃下去。”来人话中的怒气逼得垂柳颤抖着退后一步。七个,布蕾妮再次绝望地想。七个,她没有机会。没有机会,也没有选择。她手执守誓剑踏入雨中。“别碰她。想强暴的话,来我这儿试试。”歹徒们一起转头,其中一个笑出声来,另一个用布蕾妮听不懂的语言说了些什么。长着惨白宽脸的巨人发出恶毒的嘶嘶声,戴猎狗头盔的人笑道,“你比记忆中更丑怪了。我宁愿操你的马。”“马,我们要马,”一名伤员说,“好马和食物。土匪在追我们,把马交出来,我们就走。不伤害你们。”“去你妈。”戴猎狗头盔的歹徒从马鞍上拽出战斧。“我他妈要把她的腿砍了,教她杵着断肢看我干那拿十字弓的小婊子。”“用什么干?”布蕾妮嘲笑,“夏格维说他们把你的鼻子连同老二一起割了。”她以言语相激,果然奏效。只见他怒吼咒骂,向她扑来,脚下溅起黑色泥水。正如她祈祷的那样,其余人站在后面看好戏。布蕾妮静如磐石,一动不动地等待。院子里光线昏暗,脚底泥泞湿滑。让他冲过来。诸神慈悲,但愿他滑倒在地。诸神没那么慈悲,只能靠她的剑。布蕾妮默数,五步,四步,就是现在,守誓剑迎着他冲击的势头劈去。钢铁相交,斧子朝她砸下来的同时,她的剑穿透他的破衣服,在锁甲上划开一道口子。她扭身闪开,边撤边刺他胸口。他踉踉跄跄流着血追来,发出愤怒的吼叫。“婊子!”他低沉地咆哮,“怪胎!贱货!我要让狗来干你,他妈的贱货!”斧子划出致命的弧线,每当闪电亮起,无情的黑影就转化为银色。布蕾妮没有盾牌,斧头袭来时,她只能退避,忽左忽右地躲闪。有一次,她脚后跟在泥地上一溜,差点跌倒,使尽全力方才恢复平衡,却免不了被斧子擦过左肩。一阵灼痛。“打中那婊子了!”一个人喊,男一个说,“看她还怎么躲!”她躲开了,暗自庆幸他们只是看热闹,没有插手帮忙。她不可能独斗七人,即便其中有一两个伤员。去世多年的老古德温爵士又在她耳边低语。“男人永远会低估你,”他说,“自尊心驱使他们用力,因为他们害怕被议论说给女人弄得如此狼狈。让他们疯狂地消耗体力,而你悄悄积聚力量。等待、观察,孩子,等待、观察。”她等待着,观察着,侧移,后撤,再侧移,刺他的脸,砍他的腿,劈他的手臂。他的斧子越来越沉,动作越来越慢。布蕾妮逼他转身,让他的眼睛迎向雨水,然后迅速退后两步。他再度提起斧头,咒骂着摇摇晃晃地扑来,一只脚在泥地里打了滑…………她双手握紧剑柄,跃上前去。他一头撞到剑尖上,守誓剑穿透衣服、锁甲、皮革.然后是更多衣服,深入腹中,再从后背冒出,与脊柱擦刮时,发出锉刀般的声响。斧子自他无力的指间滑落,两人撞到一起,布蕾妮的脸跟狗头盔碰个正着,冰冷潮湿的金属抵紧面颊。雨水顺着钢铁流淌如注,当闪电再次亮起,她透过眼缝看到痛苦、恐惧和难以置信。“蓝宝石。”她轻轻地对罗尔杰说,同时把剑使劲一拧,令他一阵抽搐。他沉甸甸地靠在她身上,突然之间,她在黑雨中抱着的已是尸体。她退后一步,让他倒下…………然后尖牙嘶喊着朝她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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