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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的游戏)冰与火之歌1-4-71

作者:乔治·R.R.马丁 字数:15560 更新:2023-10-09 21:08:04

“噢,我说不用怕这三个家伙。”夏德里奇爵士瘦瘦的,长着狐狸脸、尖鼻子和乱蓬蓬的橙色头发,骑在一匹四肢瘦长的栗色战马上。尽管他身高不过五尺二寸,却有一副自信满满的架势。“一老头,一胖子,大个的是女人。让他们来吧。”“好。”商人放下十字弓。继续上路后,商人雇佣的骑士放慢速度,骑到她身边,上上下下地打量,仿佛当她是一大片优质腌猪肉。“我说,你是个健壮魁梧的妞儿。”詹姆爵士的嘲讽曾经深深地刺伤她,这小个子男人的话对她则一点作用也没有,“没错,和某人相比,我是个巨人。”骑士哈哈大笑,“我的那活儿可大着呢,妞儿。”“那商人叫你夏德里奇。”“幽影谷的夏德里奇爵士,外号‘疯鼠’。”他将盾牌转过来给她看,棕色与蓝色的斜纹之上有一只大白老鼠,红色的眼睛神情凶猛。“棕色代表我游荡的土地,蓝色代表我渡过的河流,而那老鼠就是我。”“你是个疯子?”“噢,相当疯狂。寻常的老鼠会远离流血和战斗,疯鼠却要追寻它们。”“他似乎很少找到真正的流血和战斗。”“我找到的够多了。诚然,我不是比武大会的骑士。我将自己的英勇留给战场,女人。”“女人”比“妞儿”强一点,她心想。“你和可敬的克雷顿爵士有许多共同点。”夏德里奇爵士再度哈哈大笑,“噢,是吗?我很怀疑。不过话说回来,我跟你——我们彼此或许有共同的目标。一个迷路的小妹妹,对不对?蓝眼睛,枣红色头发?”他又笑起来。“你并非林子里唯一的猎人。我也在找珊莎·史塔克。”布蕾妮不露声色,以掩饰不安。“谁是珊莎·史塔克,你为什么要找她?”“为了爱啊,还能为什么?”她皱起眉头,“爱?”“是的,对金子的爱。跟你们可敬的克雷顿爵士不同,我确实在黑水河上打过,只不过站在了失败者一边。为付赎金,我破了产。你知道瓦里斯吧?为了这个‘你从没听说过的女孩’,太监悬赏一大袋金子。我不贪心,假如某位大妞儿帮我找到那调皮的孩子,我愿意跟她分享八爪蜘蛛的赏格。”“我以为你受雇于那商人。”“只到暮谷城而已。亥巴德不仅吝啬,而且胆小。他胆小得要命。你怎么说,妞儿?”“我不认识珊莎·史塔克,”她坚持,“我在找我妹妹,一个贵族女孩……”“……蓝眼睛,枣红色头发,瞧,多么凑巧。请问,那个跟你妹妹同行的骑士是谁?你说他是小丑?”幸好夏德里奇爵士没等她回答,因为她根本答不上。“乔佛里国王死去当晚,确实有个小丑从君临城消失,他生得矮矮胖胖,鼻子上布满琐碎的血管,乃是红骑士唐托斯,从前属于暮谷城。但愿你妹妹和她醉酒的小丑不要被错当成史塔克家的女孩和唐托斯爵士,否则就太不幸了。”他一踢战马,向前奔去。连詹姆·兰尼斯特也鲜少令布蕾妮感觉自己如此愚蠢。你并非林子里唯一的猎人。那个叫贝蕾娜的女人曾告诉她,乔佛里是如何羞辱唐托斯爵士,珊莎小姐又是如何恳求乔佛里饶恕他的性命。那么,就是他帮助她逃跑的,布蕾妮听到故事后断定,找到唐托斯爵士,就能找到珊莎。她应该知道,别人也会想到这点。有些人的人品可能还不如夏德里奇爵士。她只希望唐托斯爵士将珊莎藏好一点。倘若如此,我又如何能找到她?她耸耸肩膀,皱着眉头,催马前进。等一行人来到一家客栈,夜色已经渐浓。那客栈是一栋高大的木建筑,矗立在河流交汇处,横跨一座古老的石桥。克雷顿爵士告诉他们,客栈的名字就叫“老石桥”,而店主人是他朋友。“这家的厨子不错,房间里的虱子也不比大多数客栈来得多,”他担保,“今晚谁睡暖床?”“我们不行,除非你朋友白给,”“穷鬼”伊利佛爵士道,“我们没钱住店。”“我可以付我们三人的账。”布蕾妮不缺钱,这是詹姆特意关照的。她鞍囊里有个鼓鼓的钱袋,装着银鹿币和铜星币,另一个较小的钱袋则塞满金龙币,还有一张羊皮纸,谕令国王的臣民协助其携带者,塔斯家的布蕾妮,她正为陛下办事。上面的签名是托曼稚嫩的手笔:托曼·拜拉席恩一世,安达尔人、洛伊拿人和“先民”的国王,七国统治者。亥巴德也准备停留,他命手下人将车留在马厩旁。温暖的黄色灯光从客栈的菱形窗格里透出来,布蕾妮听到一匹雄马在嘶鸣,因为嗅到了她跨下母马的气味。解马鞍时,一个男孩从马厩门里走出来说,“让我来吧,爵士先生。”“我不是什么爵士,”她告诉他,“但你可以带走这匹马。务必让它吃饱喝足。”男孩涨红了脸,“请原谅,小姐,我以为……”“没关系,这是人们常犯的错。”布蕾妮将缰绳交给他,随其他人进入客栈,她肩上背着鞍囊,胳膊底下夹着铺盖卷。大厅的木板地上覆满木屑,空气中弥漫着啤酒、烟雾和烤肉的气味。火炉里的烤肉正咝咝冒油,噼啪作响,暂时无人看管。六个本地人坐在一张桌边聊天,但当陌生人进来时,他们立刻住口。布蕾妮可以感觉到他们的视线。尽管穿有锁甲、斗篷和外衣,她仍然觉得光着身子。一名男子说,“快看哪。”她知道这不是指夏德里奇爵士。店家双手各抓着三个大酒杯出现了,每走一步都溅出一些麦酒来。“有房间吗,先生?”商人问他。“也许有吧,”店家道,“有钱便有。”克雷顿·朗勃爵士看上去忿忿不平,“纳格尔,你就这样跟老朋友打招呼?是我,朗勃啊。”“确实是你。你欠我七枚银鹿。银子拿来,我给你床。”店主人将杯子逐个放下,期间又在桌上洒出一些酒液。“我出钱,给自己一间房,再要一间给我的两位同伴。”布蕾妮指指克雷顿爵士和伊利佛爵士。“我也要一间房,”商人说,“给我自己和可敬的夏德里奇爵士。我的仆人们睡你马厩,假如你乐意的话。”店主人朝他们那边看了看,“我不乐意,不过也许会允许。用晚餐吗?火炉口是上好的山羊肉。”“我自己判断好还是不好,”亥巴德宣称,“我的手下只要面包和肉汁就满足了。”于是他们开始用餐。布蕾妮先随店主人上楼,往他手里塞了几枚硬币,得以将自己的物品放进最好的空屋子,然后她下来尝了尝山羊肉。她也给克雷顿爵士和伊利佛爵士点了山羊肉,因为他们曾分给她鲑鱼。雇佣骑士和商人以麦酒就着肉吃,布蕾妮喝的是一杯山羊奶。她仔细聆听饭桌上的谈论,抱着一线希望,或许能听到一点线索,有助于寻找珊莎。“你们从君临来,”一个本地人对亥巴德说,“弑君者真的残废了?”“没错,”亥巴德说,“他失去了用剑的右手。”“对,”克雷顿爵士说,“我听说是被冰原狼咬掉的——所谓冰原狼,就是北方的一种怪兽。北方从来没什么好东西,甚至北方佬的神也很怪异。”“不是狼干的,”布蕾妮听见自己说,“詹姆爵士的手是被科霍尔佣兵砍掉的。”“用左手打不是件容易事。”疯鼠评论。“哈哈,”朗勃·克雷顿爵士道,“碰巧我两只手用剑一样熟练。”“噢,我一点也不怀疑。”夏德里奇爵士举杯致意。布蕾妮记得自己跟詹姆·兰尼斯特在树林里的战斗。她竭尽全力,才堪堪阻挡他的攻击。况且当时他因为长期囚禁而变得虚弱,手腕上还有锁链。假如没有锁链的牵制,他的力量又不曾被削弱,那么七大王国之内,没有一个骑士能与他匹敌。詹姆有过许多恶行,但他是个绝顶高手!把他弄成残废实在是异常残酷的行为。杀死狮子是一回事,砍掉他的爪子,折磨其心智,又是另一回事。突然间,大厅里的嘈杂变得难以忍受,她含含糊糊地道过晚安,上楼睡觉去了。房间的天花板很低,布蕾妮手持细烛走进去时,不得不弯腰,否则会撞到脑袋。屋内唯一的摆设是一张足够睡六人的大床,还有窗台上的一段牛油蜡烛头。她用细蜡烛把它点燃,闩上门,又将剑带挂到床柱子上。她的木剑鞘朴素简易,包裹在开裂的棕色皮革之中,而她的剑更加平凡。这是她在君临买的,以代替被勇士团夺走的那把。那是蓝礼的配剑。想到自己把它弄丢了,她仍然感觉很难过。但她的铺盖卷里还藏着另一把长剑。她坐到床上,将它取出来。烛焰之下,镀金闪耀着黄光,红宝石仿佛闷烧的火。布蕾妮将守誓剑拔出华丽的剑鞘,不由得屏住呼吸。血红与漆黑的波纹深深地嵌入了钢铁之中。这是瓦雷利亚钢剑,由魔法形塑而成。这是一把英雄的配剑。小时候,奶妈向她灌输了许多英雄故事,让她知道“晨光”加勒敦爵士、傻子佛罗理安、龙骑士伊蒙王子以及其他勇士们的伟大事迹。他们每人都有一把名剑,守誓剑也该如此,但她自己并非英雄。“你将用奈德·史塔克自己的剑来保护他的女儿。”詹姆曾经允诺。她跪在床和墙壁之间,举剑向老妪默默祈祷,祈求老妪的金灯能指引她一条明路。指引我,她祷告,照亮我前方的道路,指引我寻找珊莎。她已经辜负了蓝礼,辜负了凯特琳夫人。她不能再辜负詹姆。他把自己的剑托付给我,也把自己的荣誉托付给了我。然后,她在床上尽量伸展开身子。床很宽,但不够长,布蕾妮只能侧过来睡。她可以听到下面杯盏交碰的声音,话语声沿着楼梯飘上来。朗勃提到的虱子现身了。抓挠有助于她保持清醒。她听见亥巴德走上楼梯,稍后,骑士们也上来了。“……我一直不知道他的名字,”克雷顿爵士经过时在说,“但他盾牌上有一只血红的鸡,而他的剑上滴着血……”他的话音渐渐消失,楼上的一扇门打开又阖上。蜡烛已尽,黑暗笼罩着老石桥,周围变得如此宁谧,她甚至可以听见河流低沉的汩汩声。布蕾妮这才起来收拾东西。她轻轻推开门,听了听动静,然后光脚走下楼梯。她在外面套上靴子,快步来到马厩里,给她的母马系上鞍配。她一边跨上马背,一边默默地向克雷顿爵士和伊利佛爵士致歉。骑马经过亥巴德的一个仆人时,他醒了过来,但没有阻止她。母马的铁蹄在古老的石桥上发出清脆的响声,接着,树林将她包围,黑如沥青,充满了鬼魂和记忆。我来了,珊莎小姐,她一边想一边飞驰入黑暗之中。勿需害怕。不把你找到,我决不罢休。卷4:群鸦的盛宴 Chapter6 山姆威尔山姆读着关于异鬼的书,抬眼看到了那只老鼠。他的眼睛又红又肿。我不该揉得那么频繁,他总是一边揉一边告诉自己。灰尘弄得眼睛痒痒的,直想流泪,这地下到处都是灰尘。每次翻动书页,一小簇尘埃就会飘散到空中,而每当他移开一堆书,想看看下面藏着什么时,总会弄出一团灰云。山姆不知道自己有多久没睡了,起初,他发现一捆破破烂烂的散页,便解开细绳,点燃蜡烛阅读,结果一发不可收拾,到如今那支很粗壮的牛油蜡烛只剩下不到一寸。他累极了,却无法停止。再看一本我就停下,他告诉自己,再看一页,一页而已。再看一页我就上去休息,吃点东西。但一页过后总有另一页,另一页过后又有新的一页,而书堆底下还有另一本书在等着。我只瞧一眼,看看这本书讲什么,他心想,然而等回过神来,已经读了一半。自打跟派普和葛兰一起喝过培根豌豆汤之后,他就没吃东西。噢,不,吃了面包与奶酪,但只有一点点,他边想边略略瞥了瞥空盘子,发现那只老鼠正在享用面包屑。老鼠有他粉红色的手指头一半那么长,黑眼睛,软灰毛。山姆知道自己应该杀死它。老鼠偏爱面包奶酪,但它们也啃嚼纸张。他曾在架子和书堆里发现大量老鼠屎,许多皮革封面呈现出咬啮的痕迹。但它不过是一个饥饿的小东西,他怎能吝啬一点点面包屑呢?然而,它会吃书本……坐椅子坐得太久,山姆的背僵硬如木板,腿则像睡着了一般。他知道自己动作不够快,逮不住老鼠,但也许可以砸死它。他肘边躺着一本皮革封面的巨型抄本,《黑色人马年鉴》,这本书中乔昆修士详尽叙述了奥勃特·卡斯威担任守夜人军团总司令的九年生活,每一页都对应着他任期的一天,基本上都如此开头,“奥勃特大人清晨起床如厕”——除了最后一页,那一页写道,“奥勃特大人被发现于夜间亡故。”不能让老鼠毁了乔昆修士的辛苦成果。山姆的左手极其缓慢地伸向那本书。书又厚又重,他试图单手举起来,结果却从他肥胖的指间滑落,“砰”的一声砸下。老鼠转瞬间便逃窜得不见踪影。山姆松了口气。砸死这可怜的小东西会让他做噩梦的。“但你不该吃书。”他大声说。也许下次下来时,他该多带些奶酪。他很惊讶蜡烛已快烧完了,不晓得喝培根豌豆汤是今天还是昨天的事?昨天。一定是昨天。意识到这点,他打了个哈欠。琼恩不会明白他的心情,但伊蒙师傅会帮他解释。学士失明之前,跟山姆威尔·塔利一样酷爱读书。他能明白,当你深陷入书本中时,仿佛每一页都是通往其他世界的通道。山姆艰难地站起来,露出痛苦的表情,小腿麻麻的,犹如针刺一般。他坐的椅子十分坚硬,当他弯腰去取书时,会压得腿部不舒服。我得记着带垫子。假如能睡在底下就更好了。他在四只装满零散书页(全部来自已经失传的著作)的箱子后面发现了一个半隐藏的地窖,这是个理想地点,但他不能撇下伊蒙师傅太久。学士最近身体不好,需要照料,此外还有乌鸦呢。伊蒙身边固然有克莱达斯,但山姆更年轻,鸟儿也更喜欢他。于是山姆左腋下夹着一堆书籍和卷轴,右手拿着蜡烛,穿过被弟兄们称为“虫道”的隧道,返回黑城堡。一束淡淡的光线照亮了通向地表的陡峭石阶,因而他知道上面已是白昼。他将蜡烛留在墙上的凹洞里,然后攀登。走到第五步,他喘起粗气;到了第十步,他停下来把书换到右腋下。天空是铅白的颜色。看样子要下雪,山姆抬头斜睨,心里想。这让他感到不安。他记得先民拳峰上那个夜晚,记得伴随漫天大雪而来的尸鬼军团。不要随时随地都像个胆小鬼,他责怪自己,现在你周围有那么多誓言效命的兄弟,更不用说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和他的骑士们了。黑城堡的堡垒和塔楼在他面前耸立,但与硕大无朋的冰墙相比,显得渺小不堪。一支小队伍攀附于冰墙四分之一高处,正在修建一段新的之字形楼梯,并与旧梯子相连。锯子与铁锤的声响在冰面上回荡。琼恩让工匠们日夜赶工,山姆在晚餐时听见有人抱怨,说莫尔蒙大人决不会如此压榨劳力。然而要是没有梯子,除了绞盘铁笼,别无他法可以上长城,遇有情况会措手不及。虽然山姆威尔·塔利痛恨楼梯,但他更痛恨铁笼子,乘坐时,他总是闭起眼睛,相信链子马上就要断掉。每当铁笼擦刮冰面,他的心跳就会陡然停止。两百年前此处有龙,看着笼子缓缓下降,山姆寻思,它们“嗖”地一下就能飞上城。亚莉珊王后骑着她的龙造访黑城堡,而她的王夫杰赫里斯稍后也骑着自己的龙赶来。银翼有没有留下龙蛋呢?史坦尼斯在龙石岛有没有发现别的蛋呢?不过,即使有蛋,又该如何孵化?受神祝福的贝勒对着他的蛋祈祷,坦格利安家族的其他人则寻求巫术的帮助,然而最终,他们只得到嘲笑和灾祸。“山姆威尔,”一个阴沉的声音说,“我是来找你的。总司令大人吩咐我带你去见他。”一朵雪花飘落在山姆鼻尖上,“琼恩想见我?”本书转载ㄧбkwαр.①⑥κ.сΝ“这个嘛,我可说不准,”忧郁的艾迪·托勒特道,“我不想见的总是来找我,我想见的却老找不到,愿望和事实基本无瓜葛。但你还是快去吧,雪诺大人跟卡斯特的老婆谈完话就跟你谈。”“吉莉?”“是她。假如我奶妈能长得像她,那我现在还叼奶头呢。知道吗,我奶妈长胡子的。”“说明她是头山羊,”派普叫道,他跟葛兰从角落里冒出来,手拿长弓,背着箭囊。“你上哪儿去了,杀手?昨天晚餐时缺了你,一整只烤公牛没人吃。”“别叫我杀手。”山姆不理会公牛的玩笑。派普就是那样。“我在看书。有只老鼠……”“别跟葛兰提老鼠。他怕老鼠。”“我才不怕。”葛兰愤慨地说。“但你不敢吃老鼠。”“我能吃的老鼠比你多。”忧郁的艾迪·托勒特叹了口气。“我小时候,只有在节庆日才吃得到老鼠。我排行老幺,所以总是吃尾巴。尾巴上没肉。”“你的长弓呢,山姆?”葛兰问。艾里沙爵士给他取了“笨牛”的外号,而他现在长得日益名副其实,真的像头牛。他来到长城时虽然高大,但行动迟缓笨拙,脸红脖子粗,腰也粗得像桶。如今虽然派普诱骗他出丑时,他的脖子仍然会红,但长期习武使得肚腩不见了,胳膊变得强硬,胸膛变得宽阔。他极为强壮,而且跟野牛一样毛发蓬松。“乌尔马在靶场等你。”“乌尔马。”山姆窘迫地重复道。琼恩·雪诺当上总司令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让所有弟兄每天操练箭术,即使事务官和厨师也不例外。他认为,从前的守夜人军团过于强调剑术,而不注重弓箭,在每十人就有一个是骑士的时代当然有道理,但在每一百人当中才有一个骑士的目前却显得不合时宜了。山姆支持这道命令,但他讨厌练习长弓几乎就跟讨厌爬楼梯一样。他戴上手套便射不中任何目标,脱掉手套指头就会起泡。弓箭是危险的东西。纱丁曾在弓弦上绷裂了半个拇指甲盖。“我忘了。”“忘了?你好伤野人公主的心啊,杀手,”派普道,最近瓦迩开始从国王塔上她自己的窗前张望他们。“她在等你呢。”“她才没有!别这么说!”山姆只跟瓦迩说过两回话,那还是随伊蒙学士去探望她,以确保孩子健康的时候。野人公主貌美如花,他在她面前总是结结巴巴,涨红了脸。“为什么不呢?”派普反问,“她想要怀你的孩子。也许我们该叫你‘风流浪子’山姆才对。”山姆涨红了脸。他知道史坦尼斯国王对瓦迩有安排——她是结合北方人与自由民,让他们和睦相处的关键棋子。“我今天没时间练习长弓,我得去见琼恩。”“琼恩?琼恩?我们认识琼恩吗,葛兰?”“他是指总司令大人。”“喔喔喔——伟大的雪诺大人。当然了。不过,你干嘛跟他约会?他又不会扭耳朵。”派普扭了扭自己的耳朵,以示能耐。他长着一对冻得通红的招风耳。“现在他真成了雪诺大人,相对于我们,实在太尊贵了。”“琼恩有他的责任,”山姆替朋友辩护,“长城是他的了,他必须统筹全局。”“一个人对他的朋友也有责任。要不是我们帮忙,当上总司令的也许是杰诺斯·史林特呢,然后史林特大人会派雪诺赤身裸体骑着骡子去巡逻。‘赶往卡斯特的堡垒’,他会如此下令,‘把熊老的斗篷和靴子给我拿回来。’我们帮他避免了难堪,现在他的责任太多,居然连到壁炉边喝杯热酒的工夫都没有?”葛兰表示赞同。“他的责任没妨碍他下校场。基本上,他天天都在那儿打斗。”这是事实,山姆不得不承认。有一次,当琼恩来和伊蒙师傅谈话时,山姆问他为何花那么多时间练剑。“熊老作总司令时根本不怎么参加日常训练。”山姆指出。作为回答,琼恩将长爪交到山姆手中,要他感觉这把剑的轻盈与平衡,并让他旋转剑刃,观察烟灰色金属中闪现的波纹。“这是瓦雷利亚钢剑,”他说,“以魔法锻冶而成,锋利无比,几乎坚不可摧。剑士应该和他的剑合为一体,山姆,然而长爪是瓦雷利亚钢,我不是。断掌要杀我就跟你拍死一只虫子那么容易。”山姆把剑递回去。“我老拍不到虫子,它们会飞,我经常打中胳膊,疼极了。”琼恩笑了。“好吧。科林杀我就像你喝粥那么快。”山姆喜欢喝粥,尤其是掺了蜂蜜的甜粥。“我没时间闲聊。”山姆离开朋友们,向军械库走去,一路把书本紧紧抓在胸前,这让他联想起了誓言:守护王国的坚盾。唉,假如七国的老百姓们意识到守护王国的是葛兰、派普和忧郁的艾迪·托勒特这号人,真不知会如何评论。司令塔内部已被大火焚毁,而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占据国王塔作为居所,因此琼恩·雪诺住在军械库后面,昔日属于唐纳·诺伊的简陋房间。山姆到达时吉莉刚要离开,她裹着一件旧斗篷,那是他俩逃离卡斯特的堡垒时山姆给她的。她几乎直接奔了过去,但山姆抓住她的手臂,两本书因之掉下来。“吉莉。”“山姆。”她声音沙哑。吉莉长着黑头发,身材苗条,棕色的大眼睛犹如母鹿。她完全被山姆的旧斗篷淹没,然而她的脸虽然半隐藏于兜帽中,但还是能看出在发抖,神色苍白而惊恐。“出什么事了?”山姆问她,“孩子们怎么样?”吉莉挣脱开来,“他们很好,山姆。很好。”“在他俩之间你还能睡觉,真是个奇迹。”山姆愉快地说,“昨晚我听见哭声的是哪一个?他似乎怎么都哭不完。”“是妲娜的儿子。他想喝奶时就会哭。我的……我的孩子从不乱哭。有时候他会咯咯地叫唤,但……”她眼中盈满泪水。“我得走了,去给他们喂奶。要是不快去,奶水会漏到自己身上。”她跑过庭院,留下困惑不解的山姆。他必须蹲下才能捡起掉落的书籍。我不该带这么多书,他一边告诉自己,一边扫去书上的泥尘,那是柯洛库·弗塔的《玉海概述》,厚厚一大卷来自东方的故事与传奇,伊蒙师傅命令他必须找到这本书,幸好,它看起来完好无损;托马克斯学士的《龙王们:坦格利安家族从流浪到神化的历程,兼论巨龙之生死》就没那么幸运了。它掉落时被翻了开来,有几页纸沾上烂泥,其中一页有一幅相当漂亮的彩图,画的是“黑死神”贝勒里恩。山姆一边咒骂自己是个笨手笨脚的呆瓜,一边擦拭书页,将泥巴刮掉。在吉莉面前,他总是很狼狈,而且下面还会硬……好吧,每次都会硬。誓言效命的守夜人弟兄不该有这样的感觉,可是当吉莉谈及自己的**……“雪诺大人正等着呢。”两个穿黑斗篷、戴铁半盔的守卫站在军械库门口,斜倚着长矛。说话的是“毛人”哈尔,穆利则帮助山姆站起来。他反射性地谢过之后,快速走了进去,经过有砧板与风箱的锻炉时,不由得拼命抓紧书。一件锁甲半成品放在工作台上。白灵在砧板底下伸展着身子,啃一根牛骨,要喝里面的骨髓。山姆走过时,大白狼抬头看了看他,但没有发出声响。琼恩的会客间就在那些放满长矛与盾牌的架子后面。山姆进去时,他正在读一卷羊皮纸,莫尔蒙大人的乌鸦站在他肩头向下张望,仿佛也在读羊皮纸,但当它见到山姆,便展开翅膀,一边向他飞来,一边喊叫,“玉米,玉米!”山姆将书换到一边手上,用另一只手去门背后的袋子里抓出一把玉米粒。乌鸦落在他手腕上,从掌心里啄起一粒,它啄得如此之重,山姆不由得叫了一声,抽回手来。乌鸦飞回空中,黄色红色的玉米粒撒得到处都是。“关门,山姆。”琼恩脸上仍有淡淡的疤痕,一只鹰曾试图挖他的眼睛。“那家伙有没有弄破你的皮?”山姆轻轻放下书,脱掉手套。“有啊。”他感到一阵晕眩,“我在流血呢。”“我们都会为守夜人军团流血。戴上厚点的手套。”琼恩用脚把一张椅子推到他面前。“坐下,看看这个。”他将羊皮纸递给山姆。“这是什么?”山姆问。乌鸦开始在草席里搜寻玉米粒。“一面纸糊的盾牌。”山姆边看边吮手掌上的血。他一眼就认出伊蒙师傅的笔迹,老人的字体纤细而精准,但由于看不到化开的墨渍,有时会留下难看的污斑。“给托曼国王的信?”“在临冬城,托曼曾跟我弟弟布兰用木剑打斗。他穿着那么多衬垫,看上去就像一只填鹅。后来,布兰将他击倒在地。”琼恩走到窗边。“现在布兰死了,白白胖胖的托曼坐上了铁王座,他的黄金鬈发上顶着王冠。”布兰没死,山姆几乎说出口,他随“冷手”去了长城外。话语卡在他喉咙。我发誓守秘。“你还没在信上签名呢。”“熊老上百次地向君临求助,他们送来的却是杰诺斯·史林特。一旦兰尼斯特听说我们收留了史坦尼斯,只怕再谦卑的信件也无法获取同情。”“我们收留他是为了防守长城,又不是帮他进行战争。”山姆把信快速地重读一遍。“这里面说得很清楚。”“泰温公爵会在意其中差别吗?”琼恩把信拿回来。“他为什么要帮我们?他从来没有付出过。”“嗯,”山姆说,“也许他不愿听人们议论说当史坦尼斯保卫王国时,托曼国王却在玩玩具。那会让兰尼斯特家族蒙羞的。”“蒙羞?说心里话,我想带给兰尼斯特家族毁灭与死亡。”琼恩拿起信。“守夜人军团决不参与七大王国的战争,”他念道,“我们立誓守护整个国度,而今国家已危于累卵。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协助我们对抗长城外的敌人,但我们并未支持他……”“嗯,”山姆扭动着身子,“我们并未支持他。是吗?”“我提供食宿给史坦尼斯的人,把长夜堡划给他们支配,再允许部分自由民在新赠地定居。仅此而已。”“泰温公爵会说你给的太多了。”“而史坦尼斯认为还远远不够。对国王而言,你付出越多,他就索要得更多。我们正如履薄冰,脚底是万丈深渊。与一个国王相谋已经够难,同时满足两个根本不可能。”“是的,但……若兰尼斯特家大获全胜之后,泰温公爵认定我们背叛真正的国王,那也许意味着守夜人的灾难。他背后有提利尔家族的支持,整个高庭的力量,而且他在黑水河上确实击败了史坦尼斯大人。”山姆或许见不得血,但他了解贵族战争的法则——全拜父亲从小的耳濡目染所赐。“黑水河之战只是一场战役。罗柏赢得过所有战役,最终却掉了脑袋。假如史坦尼斯能唤起北境……”琼恩企图说服自己,山姆意识到,但并不成功。这也难怪,近来,渡鸦川流不息地飞出黑城堡,犹如一场黑翼风暴,前去号召北境的领主们起兵拥护史坦尼斯·拜拉席恩。这些乌儿大部分是山姆亲手送出的,但迄今为止只有去卡霍城的那只回来了,其余是一片异样的沉默。即使史坦尼斯能把北方人争取过来,山姆也不知道他如何匹敌凯岩城、高庭和孪河城的联军;然而若没有北境的支持,他完蛋得更快。假如泰温公爵因之把我们定性为叛徒,守夜人也会跟着完蛋。“兰尼斯特在北境有自己的代理人。波顿公爵和他的私生子。”“史坦尼斯似乎能取得卡史塔克的支持,若能进一步赢得白港……”“若能,”山姆强调,“若不能呢……大人,纸糊的盾牌总比没盾牌强。”琼恩抖了抖信。“我想也是。”他叹口气,提起一支鹅毛笔,在信件底部潦草地署名。“准备封蜡。”山姆在蜡烛上加热一段黑蜡,滴了些到羊皮纸上,看着琼恩把总司令的印鉴牢牢地摁在那摊融蜡之上。“待会把这个带给伊蒙师傅,”他命令,“让他派乌儿送去君临。”“好的。”山姆犹豫不决,“大人,能否容我询问……我刚才看见吉莉离开,她差点哭出来。”“瓦迩又派她来给曼斯求情。”“哦。”瓦迩是塞外之王的王后的妹妹,被史坦尼斯和他的手下称为“野人公主”。她姐姐妲娜死于阵中,却并非被刀剑所伤,而是在生下曼斯·雷德的儿子时耗尽了生命。假如山姆听到的流言不假,雷德很快就要随她一起进坟墓了。“你怎么回答她?”“我答应会向史坦尼斯求情,但我怀疑这不过是白费口舌。国王的首要职责是保护国家,曼斯却企图攻打七大王国,陛下不可能忘记这点。我父亲曾称赞史坦尼斯·拜拉席恩为·人公正无私,但从来没人提过他的宽容。”琼恩顿了一下,皱起眉头。“我宁愿亲手砍下曼斯的脑袋。他曾是守夜人的弟兄,按理,他的生命属于我们。”“派普说梅莉珊卓打算烧死他,以便施行某种巫术。”“派普应该学会管住舌头。我从不同的渠道都得到了这个信息。所谓国王之血,唤醒睡龙。但梅莉珊卓上哪儿去找沉睡的龙呢,没人知道。我认为这简直是胡扯。曼斯跟我们大家一样,哪有什么王室血统?他从没戴上王冠,也没坐上王座。他不过是个土霸王,血里面没有力量。”乌鸦从地板上抬起头来。“血。”它尖叫。琼恩不予理会。“我要把吉莉送走。”“噢。”山姆机械地点点头。“嗯,那样……那样很好,大人。”那样对她最好,去温暖安全的地方,远离长城与战争。“她和她的孩子一起走。如此,我们还需要给那孩子的乳奶兄弟再找个奶妈。”“山羊奶也许可以支撑一阵子,在人奶找着之前,山羊奶比牛奶好。”这段建议是山姆从某本书里看到的。他在座位中挪了挪。“大人,我替你查编年史时,又找到一位少年总司令。大约在征服战争爆发的四百年前,欧斯里克·史塔克当选,他当时年方十岁,最终在职时间却长达六十年。现在一共发现了四位比你年轻的总司令,大人,请宽心,在当选者当中,你根本不算最年轻的,迄今排在第五呢。”“比我年轻的四位全是北境之王的儿子、兄弟或者私生子。算了,告诉我些有用的东西吧,告诉我关于我们敌人的信息。”“异鬼。”山姆舔舔嘴唇。“编年史中提过它们,但不若我想象的频繁——我是指我已经找到并查阅过的纪录,很明显,还有更多的没读到。有些比较古老的书已散成纸片,当我试图翻看时,它们却粉碎了。而那些真正的古书……或许是完全碎掉,或许是埋藏在我没能检查到的隐秘之地,或许……或许它们根本就不存在。我们最古老的历史记载是安达尔人来到维斯特洛之后写成的,先民只留下岩石上的符文,因此我们自认为了解的关于黎明之纪元、英雄之纪元以及‘长夜’的所谓史实,统统都是数千年后修士们的补记。在学城,有的博士根本不相信这些。比如,上古传说中提到很多统治时间长达数百年的国王,驰骋疆场一千年的骑士,而那时候根本连骑士都没有呢。你是知道那些故事的,‘筑城者’布兰登,‘星眼’赛米恩,夜王……我们说你是第九百九十八任守夜人军团总司令,但我即便从能找到的最早的名册开始统计,也只数出六百七十四位总司令,那意味着……”“最早的名册……”琼恩打断他。“关于异鬼有什么信息?”“书中提到龙晶。在英雄之纪元,森林之子每年赠送给守夜人一百把黑曜石匕首。大多数故事声称,异鬼会在寒冷时到来,或者说寒冷是因为它们而到来。有时候,它们在雪风暴中出现,天晴时则融化殆尽。它们躲避日光,只在夜间行动……或者说当它们出现时天就变黑了。有些故事叙述它们骑着动物的死尸,包括熊、冰原狼、长毛象、马……反正都是已死亡的肌体。杀死小保罗的异鬼骑着一匹死马,因此这段记述显然是真实的。有的故事中还提到巨型冰蜘蛛,我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还有,被异鬼杀死的人必须火化,否则尸体将会复活,成为它们的奴隶。”“这些我们都已经知道了。真正的问题在于,该如何抵抗它们?”“假设可以相信那些故事的话,很明显,普通刀剑砍不进异鬼的盔甲,”山姆道,“而且它们所使用的剑十分寒冷,足以令钢铁碎裂。只有火焰能影响它们,除此之外,黑曜石是它们的天敌。”他记起自己在鬼影森林中对付的那个异鬼,被琼恩制作的匕首刺入体内后,那异鬼顿时融化了。“我找到一段关于‘长夜’的记叙,讲的是最后的英雄用龙钢之剑斩杀异鬼。它们应该也无法抵御龙钢。”“龙钢?”琼恩皱紧眉头,“瓦雷利亚钢?”“我首先想到的也是这个。”“所以只要我说服七大王国的领主捐献出家藏的瓦雷利亚钢剑,大家就得救了?这不难啊。”他苦笑道,“你有没有找到异鬼究竟是什么东西,它们从哪儿来,目的何在?”“还没有,大人,也许是我看的书不对。有数百本我连碰都没来得及碰。再多给我点时间,能找到的话我一定会找到。”“没时间了。”琼恩语调悲哀,“你去收拾行李,山姆,你跟吉莉一块儿走。”“走?”山姆一时没弄明白,“我走?去东海望,大人?还是……我……”“去旧镇。”“去旧镇?”他的声音成了尖叫。角陵离旧镇很近。回家。这个念头让他一阵晕眩。父亲。“伊蒙也去。”“伊蒙?伊蒙师傅?可……可他已经一百零二岁了,大人,他不能……莫非你让我跟他同行?那谁来照顾乌鸦?如果它们生病或者受伤,谁……”“克莱达斯。他跟随伊蒙许多年了。”“克莱达斯只是个事务官,眼睛又越来越差。你需要学士的辅佐。而且伊蒙学士如此虚弱,让他出海……”山姆想起青亭岛和“青亭女王号”,几乎咬到舌头。“他年纪大了……也许……也许……”“他的健康会有危险,我很明白,山姆,但留下来的风险更大。史坦尼斯知道伊蒙是谁,假如红袍女坚持要国王之血来施展法术……”“哦。”山姆脸色苍白。“戴利恩将在东海望与你们会合,我希望他的歌声能在南方为我们赢得一些人手。‘黑鸟号’载你们去布拉佛斯,你们先到那边,再自行安排前往旧镇的行程。若你仍打算认吉莉的孩子作私生子,就把她和婴儿送去角陵;如果做不到,伊蒙会为她在学城中谋个仆人的差事。”“我的私、私、私生子。”这事是他自己提出的,对,但是……水,大海,我会淹死的。船只经常沉没,秋天又是风暴的季节。然而吉莉将与他在一起,婴儿能够安全长大。“是,我……我母亲和妹妹会帮吉莉照顾孩子。”我可以写封信,不用亲自去角陵。“没有我,戴利恩也能护送她去旧镇。我……我每天下午都遵照你的指示跟乌尔马练习箭术……呃,除了在地窖的时候,但你叫我查异鬼的资料。真的,长弓让我肩膀酸痛,手指起泡。”他把一个破裂的水泡给琼恩看。“我还在练,有的时候能射中目标了,但我仍是守夜人里面最差劲的射手。不过我喜欢乌尔马的故事,该有人把它们记下来,收录在书里。”“你来写啊。学城里有纸有墨,也有长弓——希望你不要就此荒废箭术。不过山姆,守夜人军团纵有千百射手,却只有少数几人能读会写。我要你成为辅佐我的新任学士。”这话令他猛地一缩。不,天父保佑,我以后再也不多嘴了,以七神之名起誓。放过我,请放过我吧。“大人,我……我的职责在这里,那些书……”“……等你回来时它们还在。”山姆摸摸喉咙,他几乎能感觉到颈链的存在,勒得窒息。“大人,学城里……他们会让我切尸体。”脖子被套住的感觉如何?你想要锁链,就尝尝滋味。曾有三天三夜,山姆的手脚被拷在墙上,醒了就哭,哭完就睡。喉咙的链子勒得最紧,把皮都磨破了,而且只要他在睡梦中翻身,便无法呼吸。“我戴不了颈链。”“你可以,而且一定得戴。伊蒙学士年老且盲,力量日渐衰退。以后的日子,谁来接替他呢?影子塔的穆林学士像战士而不像学者,东海望的哈慕恩学士醉酒的时间多过清醒的时间。”“如果你多问学城要几个学士……”“我有这打算,多多益善嘛。然而伊蒙·坦格利安的传人是没那么容易找到的。”琼恩看上去很迷惑。“我还以为你一定会高兴。学城的书多得看不完,你可以在那儿过得很愉快,山姆,我相信你能学成本领。”“不行。我可以读书,但……学士同时也是医者,而血——血——血让我晕眩。”他伸出一只颤抖的手给琼恩看。“我是‘胆小鬼’山姆,不是什么‘杀手’。”“胆小鬼?说说,你还害怕什么?害怕老人们的斥责?山姆,你见过尸鬼涌上先民拳峰,如潮水一般的活死人,它们伸出黑色的双手,脸上长着明亮的蓝眼睛。你甚至亲手杀了一个异鬼。”“是龙——龙——龙——龙晶杀的,不是我。”“够了。你巧言密谋让我当上总司令,现下就得服从我的命令。你必须去学城铸炼颈链,假如需要解剖尸体,那便乖乖照办。至少,旧镇的尸体不会起来抗议。”他不明白。“大人,”山姆说,“我父——父——父——父亲,蓝道大人,他,他,他,他,他……他说学士的角色是服务效劳。”他知道自己语无伦次。“塔利家族的儿子决不戴颈链,角陵的血脉不向小贵族们卑躬屈膝。”你想要锁链,就尝尝滋味。“琼恩,我不能违抗父亲。”琼恩,他叫的是琼恩,然而琼恩已经不在了,面对他的是雪诺大人,灰色的眼睛如冰霜般冷酷。“你没有父亲,”雪诺大人说,“只有兄弟。只有我们。你的生命属于守夜人,所以别再多言,回去收拾衣物,外加所有你想带去旧镇的东西,你们将在明天日出前一小时启程。还有一道命令,从今以后,你再不能称自己为胆小鬼。在过去一年中,你所经历的比大多数人一生经历的还要多。你一定能面对学城,而且你面对它时,必须作为堂堂正正誓言效命的守夜人弟兄。我不能命令你勇敢,但可以命令你隐藏恐惧。你立过誓,山姆,记得吗?”我是黑暗中的利剑。但他的剑术惨不忍睹,而黑暗令他恐惧。“我……我尽力。”“不是尽力不尽力的问题。你必须服从。”“服从。”莫尔蒙的乌鸦拍打着黑色的大翅膀。“遵命。伊蒙……伊蒙师傅知道这事吗?”“他跟我意见一致。”琼恩为他打开门。“没有告别仪式。知情人越少越好。第一道日光出现之前一小时,墓地边集合。”山姆不记得自己是如何离开军械库的,接下来他已经在烂泥和积雪中踉踉跄跄地行走了。我可以躲起来,他告诉自己,我可以躲进书堆中的地窖里,在下面跟老鼠一起生活,夜里悄悄上来偷食物。疯狂的念头,他知道这徒劳无益。若是他失踪,地窖是兄弟们首先会搜的地方,另一方面,他们最不可能搜的地方则是长城之外。然而那更疯狂。野人会逮住我,把我慢慢折磨至死。他们有可能活活烧死我,就像红袍女打算烧死曼斯·雷德一样。他在鸦巢下面找到伊蒙学士,交上琼恩的信,然后滔滔不绝地道出自己的恐惧。“他不明白。”山姆感觉想呕吐。“如果我戴上项链,我父——父——父——父亲大人……他,他,他……”“我父亲也曾反对我选择服务的生涯,”老人道,“是他的父亲送我去学城的。戴伦王育有四子,其中三人又生下男丁。龙繁衍太多就跟太少一样危险,他们把我送走那天,我亲耳听到陛下告诫我父亲。”伊蒙抬去斑斑点点的手,捻着悬垂于细脖子上、由多种金属串连而成的颈链。“链子很沉,山姆,但我祖父的决定是明智之举。雪诺大人的决定也一样。”“雪诺。”一只乌鸦低声说。“雪诺。”另一只附和道。然后所有的乌鸦都跟着叫起来,“雪诺,雪诺,雪诺,雪诺,雪诺。”是山姆教会了他们这个词,所以在这里他注定得不到支持。他认为伊蒙学士跟他一样进退两难。他会死在海上,他绝望地想,他年纪太大,很难度过这段旅途。吉莉的婴儿也可能会夭折,他个子不若达拉的儿子那么大,也没那么强壮。琼恩是想除掉我们吗?第二天早上,山姆发现自己在为马上鞍,他曾骑着这匹母马从角陵一路来到这里。随后,他牵它沿着向东方的道路,朝墓地走去。鞍囊里鼓鼓囊囊的塞满了奶酪、香肠、熟鸡蛋,还有半只腌火腿——这火腿是三指哈布在他命名日时送他的礼物。“你小子懂得欣赏厨艺,杀手。”厨子说,“你这样的人多些就好了。”火腿是无价之宝,去东海望的路冰冷漫长,而长城的阴影下没有村镇,也没有客栈。黎明前一小时,黑暗沉寂,黑城堡宁静得出奇。墓地里,两辆双轮拖车在等他,还有黑杰克·布尔威和十几个经验丰富的游骑兵,他们就像他们的矮种马坐骑一样结实强硬。白眼肯基用那只完好的眼睛看见了山姆,便大声诅咒起来。“别理他,杀手,”黑杰克说,“他赌输了,他说我们需要把尖叫着的你从床底下拽出来。”伊蒙学士身子太弱,骑不了马,有一辆拖车便是为他准备的。车板上兽皮堆得老高,顶上固定着皮革顶篷,以遮挡雨雪。吉莉和她的孩子将跟他一起乘坐。第二辆拖车负责运载衣物,还有一箱伊蒙认为学城或会缺少的稀有古书。山姆照着师傅列出的名单,花了半个晚上,才找到其中四分之一。这是件好事,否则我们还需要一辆车。学士裹在一件有他三倍那么大的熊皮里,由克莱达斯领着往拖车走来,疾风忽起,老人一个踉跄。山姆赶紧冲到他身边,用一条胳膊扶住。再来一阵风,有可能把他吹过长城去。“抓紧我,师傅,马上就到。”盲人点点头,风又掀开了他们的兜帽。“旧镇总是很暖和。蜜酒河中有座小岛,上面有家客栈,我还是个年轻学徒时常去那里。若能再坐在那儿呷苹果酒,一定很惬意。”等他们把学士安顿到车上,吉莉怀抱着襁褓出现了。兜帽底下,她眼睛哭得红红的。琼恩与忧郁的艾迪也同时赶到。“雪诺大人,”学士招呼,“我在我房里为你留了一本《玉海概述》,由瓦兰提斯冒险家柯洛阔·弗塔所著,他曾到东方旅行,造访过玉海内外所有土地。其中有一段你也许会感兴趣,我让克莱达斯标了出来。”“我一定会看。”琼恩回答。一条白色的鼻涕从伊蒙师傅鼻子里流了出来,他用手套背面揩去。“知识就是武器,琼恩,战斗之前先要武装好自己。”“我会谨记。”这时,天空中下起小雪,朵朵柔软的雪花缓缓飘落。琼恩转向黑杰克·布尔威。“尽量加快速度,但别冒愚蠢的风险。你带着老人和婴儿,要照顾好他们,保证他们穿暖吃饱。”“您也是,大人,”吉莉说,“您对另一个孩子也要一视同仁。替他再找个奶妈,正如您答应我的。那男孩……达拉的儿子……我是说,小王子……你要给他找个好女人,让他长得高大强壮。”“我保证。”琼恩·雪诺庄严地说。“别给他取名字,别,直到他满两岁。还在吃奶时就取名字不吉利。你们乌鸦也许不知道,但那是真的。”“遵命,小姐。”吉莉脸上掠过一阵怒气。“别这样叫我。我是个母亲,不是什么小姐。我是卡斯特的妻子,卡斯特的女儿,现在成了母亲!”忧郁的艾迪接过孩子,让吉莉爬进拖车,用发霉的兽皮盖住双腿。东方的天空已由黑变灰,“左手”卢急于出发。艾迪把婴儿递上,吉莉将他抱在胸口吃奶。这也许是我最后一次看到黑城堡了,山姆一边想,一边爬上母马。尽管他一度很讨厌黑城堡,离别却让他难受得如同被生生撕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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