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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5

作者:马克·海登 字数:23722 更新:2023-10-09 21:06:25

“你这些意见使我很吃惊,”我说,“那可是全世界一向反对的意见。你不是想把多少世纪都融会贯通的意见一笔抹杀吧。数学推理早已被认为是最好的推理。”“‘十之八九,’”迪潘引用沙福尔①的话回答道,“‘任何公认的意见,任何公认的常规都是愚蠢的,因为它们都只适合群众。’就算你对,数学家们也一直在尽最大努力传播你所指的为一般人接受的错误,可是把它当作真理来传播,错误还少不了是错误。例如,他们不惜小题大做,把‘分析’这个词暗暗挪用到代数方面。法国人是这种特殊的障眼法的创始人;可是如果某一名词还多少值得重视…··如果字眼由于使用而产生了什么价值……那么,‘分析’表示‘代数’,差不多就象人们把拉丁文‘ambitus’当作表示‘野心’,‘religio’表示‘宗教’,‘homineshonesti’表示一群高尚人物一样无稽。”“我明白了,”我说,“你要跟巴黎的一些代数学家争论一下;不过,说下去吧。”“关于用抽象逻辑以外的其他任何特殊形式培植起来的理智,我对它的效用,也就是它的价值,表示怀疑。我尤其怀疑的是,由研究数学而引导出的理智。数学是形式和数量的科学;数学的推理仅仅是在考查形状和数量时的所用的逻辑。所以会铸成大错,在于设想连所谓纯代数的真理也都是抽象真理或普遍真理。而且这种错误又错得这么异乎寻常,从它一向为人们接受的普通程度来看,我觉得十分令人厌恶。数学的公理并不是普遍真实的公理。譬如,适用于表示关系,表示形状和数量的正确道理,用在伦理学方面却往往大错特错。在伦理学上,要说各部分累积之和等于整体,那常常是完全不能成立的。在化学方面,这个公理也不能成立。在考察动机的时候,它不能成立,因为两种①沙福尔(1740-1794),法国作家;他的警句曾在宫廷中流行。他在法国大革命中自杀。动机,各有既定的价值,把二者结合起来得出的价值不一定等于它们各自的价值之和。还有其他的许多数学真理,仅仅在表示关系的限度之内才是真理。然而数学家却出于习惯,根据他的有限真理来论证,仿佛它们具有绝对的普遍适用的性质、也正象全世界的确以为它们都能普遍适用似的。布莱恩特①在他的十分渊博的《神话》中提到一种类似的错误根源,他说,‘虽然异教的传说是不可信的,我们却不断地忘记我们自己的身份,把它们当作既存在的现实,根据它们来进行论证。’对于代数学家,既然他们本身是不相信基督的异教徒,‘异教的传说’就是可信的,他们根据这些来论证,与其说是出于记性不好,倒不如说是出于不可理解的一种糊涂头脑。总之,我还没有遇到一个在求等根以外能靠得住的数学家,也没有哪个不是私下里坚信X*X+PX是绝对无条件地等于q的。如果你愿意,你不妨试一试,对这些先生之中的某一位说,你相信可能出现X*X+PX完全不等于q的情况,在你使他明白了你的意思之后,你赶紧溜走,让他抓不住你,因为没有疑问,他是一定要把你打翻在地的。”这最后一句话只使我觉得可笑。这时迪潘继续说:“我的意思是说,如果这位部长不外是一位数学家,警察局长也没有必要把这张支票给我了。可是,我知道他既是数学家又是诗人,我的措施是按他的智能来编排的,而且考虑到了他所处的环境。我还知道他善于在宫廷里献媚,同时又是一个大胆的阴谋家。这样的人,照我估计,不会不了解到普通的警察行动方式。他不会不预料到,而且事实证明他早就料到他会遭受拦路抢劫。我又想,他必定也预料到他的住宅要受到秘密搜查。他经常不在家里过夜,①布莱恩特(JacobBryant1715-1804),英国语言学家表兼文物工作者,《神话》是他的重要著作。警察局长认为这一点肯定有助于警方的成功,我只认为这是诡计,向警察提供进行彻底搜查的机会,以便早一点使他们深信,那封信并没有放在房子里,而且G一也终于达到了这个目的。我觉得,关于警察在搜查隐匿物件时不变的行动原则,这里面有一整串的想法,刚才我已经费力地向你详细讲过了,我觉得在这位部长的头脑里也必然考虑过这一整串的想法。这必然会使他看不中一切寻常的隐藏东西的角落。我又想,他不会这样不中用,看不出在警察局长的眼睛,探针,手钻和显微镜的检查下,他旅馆里最奥妙、最偏僻的隐蔽的角落都是象他的壁橱一样敞开的。最后,我看出来,他大概要被迫而求其简单了,如果不是有意选择,也是理所当然。在警察局长头一次访问我们的时候,我向他提出,这桩奇案所以使他十分为难,也可能正是因为案情过于不言自明罢了,你也许还记得起来他当时是怎么狂笑的。”“对,”我说,“他笑的情景,我记得很清楚。我真以为他要笑断肚肠的。”“物质世界,”迪潘继续说,“有许多和非物质世界极其类似的地方;因此,修辞学的教条也还有其可信之处,例如它说:隐喻或者明喻既可用来润色一篇描述,也可用来加强一个论点。举例说,惯性力的原理,在物理学和形而上学上似乎是完全相同的。一个大物体要比个小物体难以起动,而且后来的动量也是与这种困难相称的,这在物理学上是真实的,然而在形而上学上,智能较大的有才识的人虽然在运用才智时比那些等而下之的人更有锐势,更持久,更多彩多姿,但是在开始前进的头几步,他们不大容易动,比较拘谨,充满了疑虑,这也是真实的,不亚于前者。再则,你有没有注意过沿街的商店门上的招牌,哪一种最有吸引力?”“我从来没有想过这种事。’我说。“有一种智力测验的游戏,”他重新说下去,“这要用地图来玩。玩的一方要求对方找出一个指定的字一城镇、河流、国家或者帝国的名称,总之,在地图的五颜六色、错综复杂的表面上的任何一个字。玩这种游戏的新手,为了难住对方,通常都是让他们找字型最小的地名,可是老手却选择那种从地图的一端拉到一端的印得很大的字。这些,就象街道上字型过大的招牌和招贴一样,正由于过分显著,反而没有引起注意;在这里,视觉上的疏忽和是非上的失察可以说惟妙惟肖,正因为有些道理是明摆着的,十分突出,十分明显,有才智的人在思考时反而把它们放过去,没有理会。不过,这个问题,看起来,可能超过了警察局长的理解能力,也可能是他不屑于考虑的。他从来没有想一想这位部长也许,甚至可能拿信放在大庭广众眼前,把它当作让谁也不会有所觉察的绝妙好计。“可是我愈是想到D一的敢作敢为,勇往直前,当机立断的智谋;想到他如果打算把这份文件利用得恰到好处,一定总是把它放在手边;想到警察局长得出的明确的证据——信并没有藏在这位尊贵人物平庸的搜查范围之内;我愈是相信,为了藏住这封信,这位部长采取了经过周密考虑的精明手段,索性不去把信藏起来。“我拿定了主意,于是备了一副绿眼镜,在一个明朗的早晨,完全出于偶然,到部长的旅馆里去拜访。我发现D一正好在家,他正在打哈欠,懒洋洋地躺着闲混,跟平常一样,而且装出一副无聊之极的神气。在目前还活着的人里面,大概可以说,他是真正精力最充沛的了——不过,只有在谁也看不见他的时候他才是这样。“为了对付他这一套,我说我的视力弱,并且为必需戴眼镜感叹了一番;我装做只顾和我的东道主谈天,却在眼镜的掩饰下小心谨慎地把房间里详细察看了一遍。“我特别注意到靠近他坐的地方的那张大写字台,那上面杂乱无章地放着一些信和其它的文件,还有一两件乐器和几本书。然而,在经过长时间周密的观察之后,我看不出有什么可以引起怀疑的东西。“我用眼睛向房间里巡视了一圈,最后,我的眼光落到一个用金银丝和硬纸板做的好看而不值钱的卡片架上,架子上拴着一根肮脏的蓝带子,吊在壁炉架中下方一个小铜疙瘩上晃来晃去。这个卡片架有三四个格子,里面放着五六张名片和一封孤零零的信。这封信已经弄得很脏,而且给揉皱了,它已经差不多从当中断成了两半,仿佛起初的打算是觉得这封信没有用,要把它完全撕碎,可是再想一想又改变了主意,就此住手。信上面有一个大黑印章,非常明显地印着D一的姓名的首字母,这封信是写给D一这位部长的,纤细的字迹象是出自女人的手笔。它是漫不经心地,甚至好象很轻蔑地塞在卡片架最上一层的格子里的。“我一瞧到这封信,立即断定这正是我要找的那封,当然,从外表的各方面来看,这跟警察局长向我们宣读的详细说明完全不同。印章又大又黑,印着D一的姓名的首字母;在原来的信上是一个小红印章,印着S一家族的公爵信章。这封信是写给部长的,字迹纤细,出自女入的手笔,那封信姓名地址抬头是某一位皇室人物,字体粗扩鲜明,只有信的大小跟原信一样。然而,从另一方面来看,这些区别的截然不同,也嫌过分肮脏;信纸污染和破损的情况,这些都跟D一实际的有条不紊的习惯那样自相矛盾,而且那样使人联想到这是在企图欺骗看到信的人,让他以为这封信没有用,这些情况,再加上信的位置过分突出,来访的每一个人完全看得清清楚楚,这正同我先前得出的结论完全一致;这些情况,嘿,对于一个抱着怀疑的目的而来的人来说,都是引起疑心的强有力的证据。“我尽可能拖长这次访问的时间,我一方面跟这位部长极其热烈地高谈阔论下去,我深知这个题目万无一失,一定会使他感到兴致勃勃,另一方面,我的注意力其实是集中在那封信上。经过这样的观察,我把信的外表,以及它放在卡片架里的方式都牢牢地记在心里,而且,我终于发现了一个情况,使我排除了我原来感到的任何一点疑问。在仔细观察信纸的边角的时候,我看出边角的伤损超过了似乎应有的程度。信纸破损的样子,仿佛把一张硬纸先折叠一次,用文件夹压平,然后又按原来折叠的印子,朝相反的方向重新折叠了一次。发现了这个情况就足够了。我看得很清楚,这封信翻了个面,好象一只把里面翻到外面的手套,重新添上姓名地址,重新加封过。我于是向部长说了一声早安,立即告辞,可是把一只金鼻烟壶放在桌子上了。“第二天早晨,我假托拿回鼻烟壶又去访问,我们又兴冲冲地接着前一天的话谈下去。可是,谈着谈着,又听见紧挨着旅馆的窗户下面很响地爆炸了一声,仿佛是手枪的声音,接着是一连串可怕的尖叫的声音和吓坏了的人群喧叫的声音。D一冲到一扇窗口,推开窗户向外面张望。这时候,我走到卡片架旁边,拿起那封信,放在我的口袋里,同时用一封复制的信来掉包(只从外表来说),这是我在家里先仔细地复制好的,并且仿造了D一的姓名的首字母,我用一块面团当作印章,做起来很方便。“街上的混乱是一个佩带滑膛枪的人的胡作非为引起的。他在一群妇女儿童中间放了一枪。可是经过查证,枪膛里没有实弹,就把这个家伙当作疯子或者醉汉随他自己走开了。他走之后,D一也从窗口回来了,我一拿到我要的东西也立刻跟着他走到窗口。不久之后,我向他告辞。那个假装的疯子是我出钱雇来的。”“可是你用复制的信来掉包,你有什么目的吗?”我问道,“如果你在第一次访问的时候公开地拿起信来就走,那岂不更好吗?”“D一是一个穷凶极恶的人,”迪潘回答说,“而且通事沉着。他的旅馆里也不是没有甘心为他效劳的仆人。假使我象你提出的那样轻举妄动,我大概永远不会活着离开那位部长的旅馆了,好心的巴黎人大概再也不会听到有人说起我了。你知道我在政治上的倾向。在这件事情上,我充当了那位有关的夫人的坚决拥护者。这位部长已经把她摆布了十八个月。现在要由她来摆布他了,既然他没有发觉信已经不在他手里,他会继续勒索,仿佛信还在手里一样。因此,他就免不了要弄得他自己马上在政治上毁灭。他的垮台,与其说是一落千丈,倒不如说是难堪。常言说,下地狱容易,这种话好倒是好,可是,在各种各样的攀援过程之中,正象卡塔兰尼①谈唱歌一样,升高要比降低容易得多。对于他这样除了格的人,我不同情他,至少是不怜悯他。他是那种十分残忍的怪物,一个有天才而不顾廉耻的人。不过,我得承认,等到警察局长称之为‘某一位大人物’的那位夫人公然反抗他了,他只好去打开我放在卡片架里那封留给他的信的时候,我倒十分想知道他究竟有何感想。”“怎么?你在信里写了什么东西吗?”“呀…··要是在信封里放一张白纸,那也看起来完全不妥当……那岂不是侮辱。先前有一次,在维也纳,D一做了一件对我有损的事,我十分委婉地对他说,我是该记住这件事的。所以,既然我知道他会觉得有点奇怪,想知道比他手段高明的那个人究竟是谁,我觉得如果不给他留下一点线索,未免遗憾。他很熟悉①卡塔兰尼(Catalano1780—1849):意大利女高音歌唱家。我的笔迹,我于是在那张空白纸当中抄写了几个字:“……这样恶毒的计策如果配不上阿尔特拉厄,也配得上蒂埃斯特了。’这些话在克雷比戎的《阿尔特拉厄》里可以查得出来。”`跳蛙我真不知道有谁跟皇帝一样好听笑话。看模样皇帝生来就是为了开开玩笑。谁要讲个笑话奇谈,讲得娓娓动听,包管得宠。说来也巧,御前七员大臣倒全是出名的说笑专家;而且个个都跟皇帝一样,不但是无与伦比的小丑,还是身材魁梧、脑满肠肥的样子。人究竟是开了玩笑才长胖的,还是胖大个儿骨子里就好开玩笑,要我说出个准谱,压根没这分能耐;但不消说,一个小丑长得皮包骨头,倒是稀世宝。皇帝不屑自附风雅,换做他的说法,就是在所谓“鬼”聪明上下工夫。他特别赞赏笑话讲得下流,因此往往不厌其长。过分文雅,他反而腻烦。他宁愿读拉伯雷的《高康大》(拉伯雷,法国著名作家,哲学家,《高康大》是他的长篇讽刺小说《巨人传》的第一部。),可不愿看伏尔泰的《查第格》:千句并一句,口头上说说笑话,远不如干个恶作剧合他口胃。在这段故事的年月里,宫廷中还没完全废除专业小丑。欧洲大陆上几个称王道霸的“强国”,照旧养着“弄臣”。他们身穿花色衣服,头戴系铃帽子,每逢御桌上赐下残羹冷饭,总得立刻插科打诨,答谢圣恩。我们这故事里的万岁爷,自然养着“弄臣”。说真的,万岁爷非要看点蠢事不可——以便调剂调剂他御前七员聪明大臣那过分机灵的头脑,更不用说万岁节自己那分巧心眼了。话说回来,万岁爷的弄臣,那个专业小丑,不仅仅是个傻子,其实还是个矮子,又是个瘸子,在皇上眼里身价就此高了三倍。当年在宫廷中,矮子正眼傻子一样平常;不少帝王要没个小丑陪着笑闹一场,要没个矮子拿来取笑一通,就觉得日子难过,在宫廷里,时光可比其他地方长得多呢。前文中早有交代,凡是小丑十之八九长得肥头大耳,笨手笨脚,所以万岁爷眼看跳蛙(这就是弄臣的名字)一个顶三个活宝,就别提有多得意了。照我看,“跳蛙”这名字决不是矮子受洗时,教父教母给他取的,八成是七位大臣看他走路不同常人,才商定赐了他这个外号。其实跳蛙走起路来,只会象画花——一半象跳,一半象扭——这么走法看得万岁爷乐不可支,当然也引以自慰,因为万岁爷尽管长得肚子象牯牛,头大如笆斗,满朝文武还是把万岁爷当做数一数二的美男子。话可说回来,跳蛙两腿固然长得畸形,走起路来总不免费心费力,看模样造物主为了弥补他下肢的缺陷,特地赐给他双臂无穷臂力,无论树木绳索一类可以攀爬的东西,他都能在上面表演不少身手矫捷的绝技。干着这套玩艺,当然跟松鼠猴崽不相上下,哪里还象青蛙。跳蛙原籍哪里,可说不准。他出身在一个闻所未闻的蛮荒地区,离开皇宫老远老远呢。还有一个年轻姑娘,跟他差不多矮小,长得倒骨肉停匀,还是个出色的舞蹈家。两人的家乡近在毗邻,当初御前有位常胜将军,把他们分别掳来,进贡了皇上。这两个小俘虏既是同病相怜,无怪乎亲热起来;自然不久就结成兄妹。跳蛙尽管大耍把戏,要不能替屈丽佩泰效劳,根本就不受人欢迎;她尽管矮小,却是举止端庄,姿色地众,人人对她倾倒,个个把她宠爱;因此炙手可热;无论什么时候,只要办得到,她就替跳蛙出头。有一次,碰到个盛大国庆——什么节日可不记得了——万岁爷决定举行一次化装舞会。每逢宫廷中举行化装舞会之类的盛会,跳娃和屈丽佩泰两人准要奉旨前去一显身手;跳蛙心思尤其巧妙,善于准备舞会节目,编排新奇脚色,张罗服装,因此没他帮忙,仿佛什么也办不成。到了钦定节日那一夜。在屈丽佩泰的监督下,一座金碧辉煌的大殿早已摆上五花八门的装饰,足以使化装舞会大放异彩。满朝文武全等得不耐烦了。说到穿什么衣服,扮什么脚色,不难想象,主意都早已拿定。好多人在一个礼拜前,甚至个把月前,就决定扮什么脚色了;事实上,除了万岁爷和七位大臣,到处都不见有人心猿意马。万岁爷他们要不是心开玩笑,我压根就说不上为什么这样。八成是长得太胖,才不易拿定主意吧。总的一句话,时间一眨眼就过去了;他们想尽办法,最后只得下旨传见屈丽佩泰和跳蛙。这对小伙伴接旨前来侍候,一看万岁爷正和七位内阁大臣饮酒作乐;只是皇上面有怒色。万岁爷知道跳蛙不爱喝酒;因为一喝酒,这苦命瘸子简直就要发酒疯;发酒疯可不舒坦。但万岁爷就好恶作剧,拿人开心,强迫跳蛙喝酒,照万岁爷说法,就是借酒“作乐”。小丑跟伙伴刚进宫,万岁爷就说道:“过来,跳蛙;先为你的故友干了这一杯,”跳蛙听了,不由叹了一声,“再给我们动下脑筋。我们要扮演脚色——脚色,小子,——新奇的——别出心裁的。对老一套可腻烦了。嗨,喝吧!喝了酒,脑子就灵啦。”跳蛙照例想打个诨,报谢御赐;无奈脑筋动过了头,反而想不出。当天凑巧是这苦命矮子的生日,听到为“故友”干杯这道圣旨,禁不住掉了泪。他低声下气,接过酒杯,大颗辛酸泪珠就簌落落掉进酒杯里了。“啊!哈!哈!哈!”矮子无可奈何,将酒一白喝干,万岁爷便放声大笑。“瞧一杯美酒有多大酒力呵!嘿,你眼睛已经发亮啦!”真是苦命鬼!他那对大眼睛要说是发亮,还不如说发光呢;因为他一喝就醉,酒力顿时发作,实在厉害。他紧张不安的拿酒杯放在桌上,半痴半呆的朝君臣八人逐一扫视。这帮大臣眼见万岁爷的“玩笑”奏了效,个个都显得乐不可支。“好,谈正经吧,”首相道,他是个双料大脖子.“对,”万岁爷道,“嗨,跳蛙,给我们出个主意。脚色,好小子啊;我们需要扮演脚色——联和七位大臣全都需要——哈!哈!哈!”这话根本是说笑,七位大臣就和着万岁爷齐声笑开了。跳蛙也哈哈大笑,就是笑得有气无力,多少显得空洞。“暧,暧,”万岁爷好不耐烦道,“难道想不出主意?”“奴才在尽力构思新奇的呢,”矮子心不在焉的回禀道,他醉得迷迷糊糊啦。“尽力!”昏君竖眉瞪眼,大叫一声,“你这是什么意思?啊,懂了,懂了。你心里不痛快,还要喝杯酒。拿去,把这杯喝了!”说着万岁爷又斟了满满一杯,赐给瘸子,瘸子光是愣愣望着这杯酒,直喘粗气。“喂,喝!”魔王大喝一声,“不喝就见鬼去……”矮子迟疑不定。万岁爷气得脸皮发紫。臣子全都嘻嘻在笑。屈丽佩泰脸色剧由,移步走到御座前,双膝跪下.苦苦哀求皇上开恩,饶她伙伴这遭。昏君圆睁双眼对她盯了好久,分明奇怪她怎么竟敢如此放肆。看模样万岁爷根本不知怎么办才好,也不知说什么是好——如何恰到好处的道出心头这分无名怒火。临了,还是一言不发,使劲把她推开,将满满一杯酒泼在她脸上。这苦命姑娘尽力挣起身,连气都不敢叹一口,重新站在御桌下首。霎时间一片死寂,连绣针落地都听得到。转眼响起了低低一阵刺耳的嘎嘎声,响个没完,仿佛从宫里四角传了出来。“你干——干——干吗做这个怪声?”万岁爷怒火冲天。转脸对着矮子,问道。看模样矮子八成清醒了,他面不改色的定睛盯着昏君的脸庞,光是失声叫道:“奴——才?怎是奴才呢?”“象是宫外传来的,”一位臣子奏道。“照臣看,恐怕是窗口的鹦鹉,在笼子铁栅上磨嘴呢。”“不错,”皇上答道,听了这话,仿佛放心多了,“可话说日来,准是这无赖在咬牙,绝对错不了。”矮子一听呵呵笑了,露出一副偌大钢牙,真可怕。万岁爷倒是个道地小丑,人家大笑,他可不反对。矮子还一口答应,要他喝多少酒。就喝多少。皇上顿时息怒;跳蛙又干了一杯,倒看不出醉态毕露,他马上抖擞精神,说出化装舞会的计划;“奴才不知怎会联想出这念头,”他启奏道,口气从容不迫,好似生平从没喝过一口酒,“刚才陛下打了那奴婢,将酒泼在她脸上——陛下这么干了,就在那以后,鹦鹉在窗外发了那怪声,奴才忽然心血来潮,想出了个绝妙主意——奴才老家的一种玩艺——奴辈乡亲常在化装舞会上闹着玩的:不过,在这儿倒是个崭新玩艺。可惜非要八个人不行,而且——”“这不是明摆着八个人吗!”万岁爷眼见自己一下就看出这么巧事,不由笑着叫道,“朕和七位大臣,不多不少刚好八个。说吧!什么玩艺?”“奴辈管这叫做‘八个带铁链的猩猩’,”瘸子回禀道,“扮得好,倒确是绝妙玩艺。”“好,一定扮,”万岁爷挺直腰板,垂下眼帘,讲道。“妙就妙在可以吓死女人,”跳蛙接着奏道。“妙呵!”君臣八人一齐吼道。“奴才来给陛下和大人扮成猩猩吧,”矮子往下说道,“一切都交给奴才来办吧。外表模样得扮得维妙维肖,这样参加舞会的才会把陛下和大人当作真野兽——说真个的,他们一看不但惊奇,也管保害怕。””“这太好啦!”万岁爷喊道。“跳蛙!朕要好好提拔你。”“戴上铁链,为的是让大家听到铁链咣榔榔响,就更乱了。陛下和大人算是一齐从看守手里逃了出来。陛下可想不出这效果有多好,化装舞会上来了八个带铁链的猩猩,在场的多半还道是真猩猩呢;粗声野气的叫喊着,冲过去,插在一群穿绸着缓,锦衣绣服的男女当中。天下没比这更妙的对照啦。”“好啊,”万岁爷道;天色渐渐晚了,内阁大臣匆匆起立,准备去照跳蛙的计划做了。跳蛙将君臣八人扮成猩猩的法子虽很简单,但很灵,原来目的不愁达不到。在这段故事的年月里,文明世界中难得看到猩猩;矮子装扮出来的假猩猩简直可以乱真,把人吓死,管保当做真猩猩。万岁爷和七位大臣先给裹上窄小的弹力布衬衣衬裤,再浸透柏油。这时,君臣八人中有人出主意,不妨插上翎毛;谁知矮子顿时驳回,马上振振有理的说得他们相信,类似猩猩这种畜生的兽毛,拿麻代替,不能再象。于是乎柏油上面就粘了厚厚一层麻。接着又取来长长一条铁链;先绕在万岁爷的腰际;绑好;再绕在一位大臣的腰际,绑好;然后在其他大臣的腰际—一绕过,绑好。这样戴上了铁链,各人尽量离得远远的站好,围成一圈。为了逼真起见,跳蛙按照今日婆罗洲人捕捉黑猩猩之类大人猿的办法,将剩下的铁链当作两根直径,交成直角,横贯圆周。举行化装舞会的大殿,是座圆形大厅,巍峨雄伟,只有殿顶一扇窗子透进阳光;造来专为夜间设宴作乐,到了晚_上,主要靠一盏巨型烛灯照得通亮,天窗当中垂下条铁链,吊着这盏灯,照例靠平衡锤拉上放下,但为了雅观起见,滑轮通出穹窿,装在屋顶上。殿内一切布置本来交给屈丽佩泰监督照料;但有些细节看来是按着伙伴矮子的卓见办理。这回,照他意思,烛灯撤掉了。天这么热,难免没有烛泪掉下,大殿内挤得水泄不通,来宾中势必有人挤在大殿当中,换句话说,就是烛灯底下,烛泪免不了弄脏华丽衣服。殿内各个角落,凡是不碍手脚的地方,都另外摆上烛台;靠墙有排女像石柱,总共五六十个,右手各执火把一支,散发出馥郁香味。八个猩猩听从跳蛙的话,耐性守到半夜,殿内挤满了来宾,方始露脸。钟声刚停,他们一齐冲过去,其实还不如说是滚了进去,因为铁链碍手碍脚,害得多半都栽倒了,个个都是磕磕绊绊的跌进殿里。来宾间这分乱,可别提多大了,看得万岁爷暗暗高兴。果不其然,多半人要不把这些青面涂牙的畜生当作猩猩,至少当作什么真的野兽。好多女宾吓得当场晕死;要不是万岁爷早加提防,拿掉殿内一切刀枪兵器,他这一伙恐怕早用鲜血来偿付这番胡闹啦。事实上,大家已经一齐向门口涌去;不过万岁爷一进大殿,就下旨将四门锁上了;而且按着矮子的意思,门上钥匙全藏在万岁爷的身边。大殿里乱得不可开交,来宾全只顾自己逃命,因为这群受惊的人推推搡搡的,才真叫悬呢。当初撤去烛灯时,灯链给拉了上去,现在又见缓缓放下,链钩离地不到三尺。铁链一放下,万岁爷和七个伙伴在殿内四面八方踉踉跄跄走着,终于闯到大厅当中,不消说,恰恰挨着灯链。矮子原先悄悄跟在他们背后,撺掇他们吵个不休,等他们那样一站,他就捏住绑在他们身上的铁链那贯穿圆周的交叉部分;灵机一动,顿时将灯链钩子钩住铁链;说时迟那时快,没见有谁在拉,灯链竟径自升了上去,高得伸手够不着钩子了,八个猩猩就不免紧紧拉在一起,面面相对。这早晚,来宾才多少安下心;慢慢把这事看作巧妙编排的滑稽戏,眼见八个猿人不上不下,就放声大笑了。“把他们交给小的吧!”这时跳蛙叫道,在一片喧哗声中,倒不难听到他那尖嗓子。“把他们交给小的。小的大概认识他们。只消好好看一下,就能马上说出是什么人来。”说着他排开人堆,好不容易挤到墙跟前;在一个女像石柱上取了支火把,重新回到大殿当中;纵身一跳,到了万岁势头上,手脚麻利,活象猴子;再顺着灯链爬上几尺;拿着火把往下打量那伙猩猩,嘴里还在叫嚷:“小的马上就看出他们是什么人。”这如今,全殿的人,连猿人也在内,个个笑破肚子,冷不防,小丑嘘的打了个呼哨;灯链猛的升高三十来英尺——八个猩猩狼狈不堪,死命挣扎,一起拖了上去,吊在半空,上不接天,下不着地。跳蛙抱住灯链。随着上升,跟那八个套假面具的照旧保持一定距离,照旧若无其事似的拿火把冲下照在他们脸上,仿佛拚命想看出他们是什么人。大家眼看灯链上升,不由大惊失色,顿时一片死寂。过了分把钟,才响起低低一阵刺耳的嘎嘎声,当初万岁爷将酒泼在屈丽佩泰脸上,跟七位枢密大臣一起听到的就是这一声。不过,目前这一声从哪里发出的,倒是不言而喻。原来是矮子那犬牙般的牙缝间发出来的,他唾沫四溅,咬牙切齿,满脸怒火,气疯了,狠狠瞪着君臣八人仰起的脸庞。“啊,哈!”小丑火冒三丈,终于说道。“啊,哈!小的现在可看出是什么人了!”说着装作更仔细的打量万岁爷,火把凑近万岁爷身上裹着的那层麻,转眼就起了蛇舌般的—片火焰。不消片刻,四下里响起人群一片尖叫,八个猩猩全都烧着了,这群人在下面楞楞望着,吓得战战兢兢,可就是无能为力。火势愈来愈旺,一下子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小丑只得顺着灯链往上爬;下面一伙人刹时又不作声。矮子就又趁机说话;“这几个套假面具的是什么种人,小的现在可看清了,”他道。“其中一位是皇帝陛下,其余七位是枢密顾问大臣,——万岁爷毫不容情的打一个手无寸铁的姑娘,七位枢密大臣竟然为虎作怅。在下嘛,在下就是小丑跳蛙——这也是在下演的最后一出滑稽戏啦。”粘着的亚麻和柏油都很容易着火,因此矮子还没说完短短一篇话,仇就报了。那八个死尸烧成模模糊糊一团焦炭,恶臭熏天,狰狞可怕,吊在灯链上摇来摇去。瘸子将火把扔在死尸上面,不慌不忙爬到殿顶,穿过天窗,就此不见人影。据说当时屈丽佩泰正守在大殿顶上,她就是跳蛙报仇雪耻的同谋,而且据说两人终于一起逃回故乡:因为他俩的影踪再也没人见过。`写在羊皮纸上的遗嘱阿芒.德.拉法埃特为另外好朋友的一件私事,从巴黎专程赶到美国纽约.他的好朋友是法国炮兵中尉德拉克.上岸后,他首先去了有名的普拉特酒吧,时间是1849年4月12日,傍晚.闹哄哄的酒吧里烟雾缭绕,人头攒动.阿芒坐上吧柜,有礼貌地哟啊了一份雪莉酒.酒吧招待用很不友好的目光把陌生人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然后半猜半问地说阿芒不象是本地人,是不是刚从意大利来.阿芒笑笑点头承认,继而笑笑摇头否认,最后说明自己是法国人,来自巴黎.那位尖刻的酒吧招待仍然缠着阿芒要他说出自己的名字.当阿芒很平静很自然地说出自己的全名时,吧柜周围所有能听到他声音的人一下子停止了自己的活动,都侧身转脸看着阿芒,各自脸上呈现出吃惊,崇敬或一副疑惑的样子:眼下这位相貌平平的年轻人难道真是在法国现代史上占有一席之地的德.拉法埃特侯爵的什么亲戚?阿芒依然很平静很自然地从自己的口袋里掏出一札文书证件扔在吧柜上.几只毛茸茸的头立刻聚集在一起.所有文书证件上印的都是法文----对这些人来说那是看不懂的外国字.聚在一起的头又分散开来。这时,一个角落里居然有人用标准的法语声称,他也许能帮个小忙.只见一个个头瘦小皮肤黝黑蜷缩在一件又旧又脏的军大衣里的半老头手持酒瓶,步履有些摇晃地走过来.他目光浑浊,满口白兰地酒的味道,然而举止很有气派.阿芒本能地向他脱帽致意,而陌生人也很得体庄重地还了礼.他自称是撒迪厄斯.珀里.珀里先生走近阿芒,稍稍翻了翻那些文件,然后举起一封用英语写的信告诉周围的人,那是美国驻巴黎的公使亲笔写给美国总统泰勒的介绍信.顿时,所有的声音,连煤气灯微弱的嘘嘘声也似乎都停止了.接着,全部的敌意和歧视一眨眼工夫变成了强烈刺激的爱:有人拍拍阿芒的背,有人把他的手捏得发疼,满面羞愧的酒吧招待更是竭力阻挡着那些争着为阿芒买酒买点心的人,生怕他们推倒这位受人尊敬的阿芒先生.他告诉阿芒,可以喝个酩酊大醉而不用付帐.可是那个瘦小的珀里先生被拥过来的人推倒了.阿芒伸长脖子踮起脚,试图看到他,但没有结果;阿芒挥挥手想阻止这种场面也无济于事.直到一位留着红胡子的大个子吼了几声,人们才平静下来.阿芒整了整有些凌乱的衣服,将文件放好,然后对大家的友情表示非常感动,但他这次赶到纽约来是有十分要紧的事,所以他想付完账就走,如果有人想帮助他,那他倒想顺便问一下有谁听说过住在托马斯街23号的瑟文奈特夫人,他想和这个老太婆解决一件不公正的事.当然有人知道:瑟文奈特夫人十分有钱,但也十分吝啬,跟这种老太婆谈什么公正.阿芒告诉大家:瑟文奈特夫人的女儿克劳黛小姐在巴黎生活极度贫困.而夫人她本人是被一个叫"那西毕"的女人从巴黎的家中诱骗到此地的.夫人和女儿的关系一直不好,可劳黛小姐最近刚和一位炮兵军官订了婚,极需要钱.他此行的目的就是想劝说瑟文奈特夫人改变她对女儿的苛刻态度.话音未落,酒吧招待急切地抓住阿芒的手,让他赶快去托马斯街23号,因为就在今天早上那里传出消息说,那个吝啬的老法国女人中风了,不知还能活多久.这消息对阿芒来说,不亚于晴天霹雳.那个红胡子大个子吼了起来:"还不赶快闪开,给拉法埃特的侄子让路!"说着,自己冲在前面,拉住阿芒朝门口走去.人们向阿芒欢呼,把他簇拥着推到门口.阿芒感动地回过头和大家道别,突然看见瘦小的珀里先生,他坐在靠角落的小圆桌旁,擦着自己外衣上的烟渍.在飘忽的煤气灯下,他的脸色显得十分苍白.阿芒的马车直奔托马斯街23号,一路上他不停地想:万一瑟文奈特夫人一个子儿也没留给她的女儿就一命呜呼了,他怎么回巴黎向好朋友交待呢?马车总算停在了托马斯街23号门口.阿芒跳下马车,使劲地敲打门环,几分钟后才听到插销抽动的声音.先是露出一只眼睛,盯着阿芒看了好一会儿,两扇门才完全打开.门里站着的正是"那西毕"小姐:她不老,甚至还没到中年,还有一股难以形容的魅力.只是脸色阴沉,两只绿眼珠不住地打转.她认识阿芒,但不让他进门,理由是阿芒不是瑟文奈特夫人的亲戚.阿芒问瑟文奈特夫人是否还活着,回答是活着,但完全瘫痪了.阿芒提到了夫人的女儿克劳黛,那西毕知道阿芒喜欢克劳黛,这次来无非是想以克劳黛的名义,分得瑟文奈特夫人的一点遗产,便说只可惜他来晚了一步,并小声提醒阿芒:如果他不再喜欢克劳黛小姐而喜欢她的话,也许倒能分得几百万法郎或者更多......阿芒正告那西毕:克劳黛小姐已经答应嫁给自己的好朋友德拉克中尉了,而他本人也无意为了钱财和一个自己并不喜欢的女人结婚.正僵持不下,有人拿着一支蜡烛从黑暗中走了出来,这人颤颤巍巍地也说着法语,他听到了外面的争执.借着烛光,阿芒认出那个男人是自己哥哥的朋友杜洛克律师.是他写信给阿芒的哥哥,说他已经劝说瑟文奈特夫人改变了对女儿的不公正态度,让阿芒赶来办理具体事宜的.现在阿芒到了,这位律师又后悔起来:就在昨天晚上,一份对在场的每个人都至关重要的文件不翼而飞了.阿芒提出想见一见瘫痪在床的瑟文奈特夫人.情绪低落的杜洛克把阿芒引进了一个正方形大房间.房间里有一张有四根柱子和一个顶的大床,绿色床帏把大床的三面紧密地遮掩起来,透过床帏,可以看到骨瘦如柴的瑟文奈特夫人,头和肩靠着枕头,僵硬地躺在那里.她睡帽的带子紧扣在下巴上,只有两只可怕的眼珠朝来人转溜着,干枯的嘴唇偶尔微微蠕动,但无法说话.杜洛克用英语轻声问正弯腰向着床的美国医生哈丁,医生的回答依然令人失望:只能活几个小时,也许更短.如果有谁想从她这里知道更多的事,得抓紧.阿芒这才注意到壁炉的炉格上堆着没烧过的煤块,边上一张扶手椅上坐着一个当地的警官.警官正用折叠刀剔牙,他听不懂他们交谈的法语,对来人似乎也并不关心.那西毕小姐一言不发,只是在阿芒身边走来走去,半睁半闭的绿眼珠熠熠发光,看不出她的表情是幸灾乐祸还是忐忑不安.阿芒简直是以冲刺的速度跑出瑟文奈特夫人的房间,然后直奔普拉特酒吧.他要把满脑子的疑惑告诉那些朋友们,特别要找到那个珀里先生.毕竟夜深了,街上空荡荡的,闹哄哄的普拉特酒吧此刻也变得冷清起来,那些拍阿芒背捏阿芒手的人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只有那个红胡子大个醉倒在桌旁,珀里先生仍然坐在那个角落里,正看着酒杯出神发呆.阿芒走到他身边,他这才仿佛从沉思中醒来.阿芒在他的对面坐下,珀里受宠若惊般的饿站起身来,表示为有阿芒这样的人陪伴感到荣幸.他招呼酒吧招待,但当他将手伸向口袋后,却停住了.阿芒当然不肯让珀里付帐,白兰地和杯子送来了,珀里先给阿芒倒酒,然后给自己倒,倒得比阿芒杯中的多许多,并一口气咽下三分之一,然后看着阿芒,好象在等他开口.疲惫不堪的阿芒把前两个小时的经历说了一遍.瑟文奈特夫人虽然病了很久,但直到今天凌晨,她还像往常一样能够起床.当时她情绪很好,因为就在昨天晚上,经杜洛克律师反复劝说,她终于不顾那西毕的阻止签署了一份把钱全部留给女儿的遗嘱.他们避开那西毕,闩上卧室的门,由杜洛克把遗嘱写在三张羊皮纸上.这就取消了以前签过的一份把一切都留给那西毕的遗嘱.然后杜洛克先生奔到托马斯街,找来了两个神智清醒的男人,当着这两个男人的面,瑟文奈特夫人用颤巍巍的手在遗嘱上签了字,再由这两个人签名作证送走他们以后,杜洛克将三张羊皮纸折起,准备放入他的公文包.正在这时,瑟文奈特夫人突然惊叫起来,她抢过那几张支虔诚地压在胸前,说要将这份遗嘱保留一个晚上,她想再读一遍,两遍,甚至一千遍一万遍,她要把遗嘱里的每一个字都牢记在心里."假如我睡觉,我会把它藏起来的."杜洛克用手指指外面,夫人立刻知道他是指那西毕,连忙说没关系,她不可能从锁着的百叶窗和守卫着的门中进来,虽然这女人会守侯在近旁.瑟文奈特夫人请求杜洛克当晚留在她家里.这时已是凌晨一点,他很自然地有些犹豫.夫人告诉他在这房间唯一的一扇门外,有一间小化妆间,她让杜洛克先生把写字台放在那门边,这样所有想进房间的人都得通过他.为了克劳黛小姐,也为了夫人和杜洛克先生之间的老交情,他在门外靠门柱处放好了写字台,看着夫人扶着床框慢慢地上床.杜洛克关门前最后看到了夫人的侧面.在她右边的桌上点着一支蜡烛.直到凌晨5点,杜洛克忽然听到一声像是聋哑人发出的叫声,这使他浑身一阵抽搐,感到阴冷.他急忙打开门冲进房间.瑟文奈特夫人右边的桌上,蜡烛最后的一点淡蓝的火焰在跳动,夫人僵硬地躺着.杜洛克试着问她问题,她只能转动眼珠.杜洛克突然想到了那份遗嘱,那份夫人抓在手里就像一个临死的修女抓住十字架般的重要遗嘱呢?它已不在夫人手里,也不在床上,桌上,地上.杜洛克像对耳背者一样大声叫了起来,瑟文奈特夫人只是用眼睛死死地盯住他,然后朝下看,盯着一只床上的玩具兔子.它约4英寸高,由粉红色的绒布做成.夫人又一次看杜洛克,似乎哟啊强调这一点.接着她的眼球开始转动,杜洛克的目光便随着这种费劲地转动,移到了门边墙上的一只很大的晴雨表.在烛光熄灭之前,夫人做了三次这样的动作.杜洛克坚信这份遗嘱不可能被偷掉,因为百叶窗上了锁,唯一的门有人守卫着.遗嘱也没有藏起来,因为房间里每一寸地方每一个角落都被搜寻遍了,连墙和天花板都没有漏掉.天亮以后,他们叫来了家具师傅,拆开了能够拆开的所有家具,连镜子背面也打开了.扫烟囱的爬上了烟囱,也是无功而返.在阿芒赶到托马斯街23号之前,共有14个人在这房里寻找瑟文奈特夫人的医嘱.连玩具兔子也被割开了.当时,茫然而不知所措的阿芒走到晴雨表跟前,拍拍它,看看那份遗嘱是否藏在了里面.晴雨表的指针指向"雨,冷"的刻度标记.阿芒对此端详了半晌,无法把它与眼前的事情联系起来.只好到处看看,是否有可以藏进三张羊皮纸的空隙.在一只橱架上,有几本积满灰尘的书,一份团在一起很脏的隔日的《太阳报》.阿芒扯开纸团,什么也没有.突然,昏暗的房间里传出一个低沉的声音:"那女人知道!"这是律师杜洛克的声音,他说的女人是指那西毕."你说,你知道遗嘱在哪里?"听杜洛克一问,那西毕一脸莫名其妙,万分惊讶的神情.杜洛克有些愤怒了,他索性单刀直入:假如找不到这份新遗嘱,你那西毕就可以继承全部遗产了?!那西毕先是点头承认了这个事实,然后像蒙受了冤枉,把手放在胸前起誓不知道新遗嘱的去向.她声称自己曾经照顾过瑟文奈特夫人,也许这可怜的女人后悔对她忘恩负义,趁别人不在时用烛火把新遗嘱烧了,再把灰烬碾成粉末,吹掉了.这时听不懂法语的警官丢下手里的小刀,嘟嘟囔囔地抱怨别人都在唠叨些什么,脑子里又在想些什么."脑子"两个字给了阿芒以某种启示,他突然想到了"睡帽",瑟文奈特夫人头上戴的很宽大的那顶睡帽,有个高高的帽尖,它可以隐藏压平的文件.阿芒用英语喊了"睡帽"两个字,那个当地警官一下子就领会了阿芒的意思,几步冲到床前,一手举着蜡烛,另一只手扯起瑟文奈特夫人的睡帽.想必是手脚太重,结果没有找到遗嘱,夫人却永远闭上了那刚才还在转动的眼睛.那西毕在一旁大笑起来.阿芒像疯子般地冲出了房间,来到了这家酒吧......坐在桌子那边的珀里先生开始还听得十分认真,到后来却仿佛不要听了,眼光朝下看着空玻璃杯,两只干枯的手不停地在转动杯子.他用那有点嘶哑的嗓音问了阿芒两个问题:第一,那只玩具兔子在床上的准确位置;第二,在三张羊皮纸上的遗嘱是写了两面还是一面.这两个问题都提得古怪,但阿芒还是认真地回答了珀里先生:玩具兔子几乎在床脚,在床横向一边的中点;遗嘱只写了羊皮纸的一面,这是杜洛克说的.这证实了珀里先生的想象.他突然抬起头来,脸因为喝酒变得红红的,眼光有些狂乱,但说话比刚才更清晰.他像法官念判决书一样地称呼了阿芒的全名,然后说他可以帮他们找到那份失踪的遗嘱.在珀里先生看来,他们把问题看得太复杂和深不可测,所以误入了歧途.珀里先生变得严肃起来,把目光移到了贴在墙上的船期表,他明天就将乘坐帕拿萨斯号离开美国去英国,然后去法国.如果阿芒不相信他,现在就可以离开酒吧.阿芒请求珀里指点迷津.珀里先生开始推理:是瑟文奈特夫人在午夜藏好了那份遗嘱,她不但怕那西毕拿走遗嘱,也怕别人会和那西毕串通起来.夫人坚信如果自己死于中风,警察就会赶到,他们会很快发现她那简单的计谋.即使她瘫痪了,肯定也会有其他人在房间里,他们无意之中就成了警卫.而阿芒等人的判断失误在于推理:瑟文奈特夫人盯着靠近床脚的某一地方,并不是在看玩具兔子----它在众人眼里是夫人唯一能看到的东西.而床的三面都有床帷拦着,只有朝门的那边没拦上,所以珀里先生认为:床帷一直遮到床脚,瑟文奈特夫人在盯着看放玩具的地方后,几次转动眼睛看周围,说明她是想把床帷拉开,这样她就可以看到床帷后的什么了.床帷后当然是壁炉."壁炉!"阿芒几乎叫了起来.珀里依然用平缓冷静的口气推理下去:墙上的晴雨表正显示出"雨,冷",表明寒潮来临.然而4月的这一天外边却很暖和,屋里很闷热,这一现象确实不太协调.但如果将这一不协调的天气与壁炉和炉格联系起来,就会发现问题:炉格里有没点燃的煤,要点燃火当然需要煤,需要引火木柴,但最需要的是----纸!(阿芒又一次要叫出来)而在那房间的小橱橱架上,有一份很皱很脏但没什么灰尘的报纸——《太阳报》。用报纸点火是最常见的。珀里说到这里,脸上带着轻蔑的微笑。他又咽了一大口白兰地,脸更红了,并开始加快音速,加大音量:如果现在阿芒赶去,定会看到被揉皱的遗嘱从炉栅的煤和木头下面探出来。任何人去拨开它们,只会发现是脏兮兮的白纸,写字的一面在底下,谁也不会想到这一点。今天天太暖和,那西毕不可能点火,而且那里24小时都有警官在场,不准外人碰任何东西。瑟文奈特夫人实际上一直在警告和暗示阿芒:千万不能点火,否则遗嘱将付之一炬......说到这里珀里扑通一声趴在桌上,半醉半睡的不再说话。这种推理看似平常,却决不是一个平常人所能推知的。时间已经不允许阿芒反复揣摩,他也顾不得和那位令人佩服的珀里先生道别,就箭一般地奔回托马斯23号。那位警官正好从楼梯上走下来,他告诉阿芒:自己的任务已经完成,肯定是那位死了的老太太把遗嘱用烛火烧掉了。阿芒不想听到这种结论。他看见前门没锁,便奔进黑洞洞的屋子,冲到后面的卧室。瑟文奈特夫人的尸体还躺在昏暗的大床上,烛火忽明忽暗,几乎烧到了烛台的烛窝里。地上有一把警官曾将它用来剔牙的折叠刀。只有那西毕一个人跪在壁炉前的地上,拿着火柴划了一下,火柴头迸出了一股蓝色的火焰,她把火焰急切地伸向炉栅。阿芒只觉得浑身的血往上冒,他一个箭步冲过去把那西毕从炉栅边推开,女人的身子撞着了一张椅子,摇摇晃晃跌倒了。阿芒把手伸向那些煤块,煤块散开了,引火的小柴片也纷纷落下。阿芒果然发现了那皱巴巴脏兮兮的羊皮纸。兴奋至极的阿芒大声喊叫杜洛克先生。他没有注意到躺在地上的那西毕看清了这一切。后者从地上偷偷捡起警官遗落的折叠刀,悄悄靠近他,往他背上扎下去。杜洛克赶到了,幸好刀口不深,稍作处理就无大碍了。杜洛克再次喊来警察。受伤的阿芒见没有自己的事了,就重新返回酒吧。他要感谢珀里,至少要对他的工作付给合适的报酬。酒吧到了,煤气灯依然那么淡淡闪烁,酒吧招待依然那么殷勤客气,但靠角落柱子的那张小圆桌却空着。阿芒朝四处扫了一眼,然后指指那张桌子,向酒吧招待打听坐在那张桌子边的人上哪儿去了。酒吧招待说:他们把这个醉成一团的流浪汉扔了出去,扔进了街旁的水沟里,估计他要爬一段路才能站立起来。因为这个穷鬼明明付不起钱,却要了一瓶最好的白兰地。在把他扔出去之前,他们还让他写了一张借据。阿芒腮帮和脖子的青筋在抽搐着,牙齿咬得格格作响。他解释说那瓶白兰地是自己要的,钱由他来付。酒吧招待似乎想起什么:那个疯疯癫癫的穷鬼一路上是曾唠叨过有个绅士会帮他付那张借据的。一切都明白了。任何解释和愤怒都是多余的。此刻阿芒唯一的愿望是立刻找到珀里先生,因为珀里先生明天一早就要离开美国。今晚他究竟在哪家旅馆过夜,或者是在哪个角落里熬到天明?“我的好朋友珀里先生!”他说。听到珀里两个字,酒吧招待禁不住冷笑了几声:这并不是他的真名。他的真名在那张借据上。酒吧招待在口袋里掏了半天掏出那张借据。借据上这样写着:我欠你一瓶最好的白兰地,45美分。埃德加·爱伦·坡`泄密的心对!——我神经过敏,非常,非常过敏,十二万分过敏,过去是这样,现在也是这样;可您干吗偏偏说人家疯了呢饿?犯了这种病,感觉倒没失灵,倒没迟钝,反而敏锐了。尤其是听觉,分外灵敏。天上人间的一切声息全都听见。阴曹地府的种种声音也在耳边。那么怎是疯了呢?听!瞧我哦跟您谈这一切,有多精神,有多镇静。这念头最初怎么钻进脑子里,可说不上;但一想起来,白天黑夜就念念不忘。可没什么目的。可没什么怨恨。我爱那老头。他压根儿没得罪我。他压根没侮辱我。我也不贪图他的金银财宝。大概是那只眼睛作祟吧!不错,正是那只眼睛作祟!他长了一只鹰眼——浅蓝色的,蒙着层薄膜。只要瞅我一眼,我就浑身发毛;因此心里渐渐——逐步逐步——打定主意,结果他的性命,好永远不再瞅见那只眼睛。瞧,问题就在这儿。您当我疯了。疯子可什么也不懂。可惜您当初没瞧见我。可惜没瞧见我干得多么聪明——做得多细心,多周到,多做作!我害死老头前一个礼拜中,对他倒是空前体贴。天天晚上,半夜光景,我把他门锁一扭,打了开来——啊,真是悄无声息!房门掀开条缝,刚好探进脑袋,就拿盏牛眼灯塞进门缝,灯上遮得严严实实,无缝无隙,连一丝灯光都漏不出,接着头再伸进去。啊,您要瞅见我多么巧妙的探进头去,包管失声大笑!我慢慢探着头,一寸一寸的慢慢伸进门,免得惊醒老头。花了个把钟头,整个脑袋才探进门缝里,恰好看见他躺在床上。哈!——难道疯子有这么聪明?我头一伸进房里,就小心翼翼——啊,真是万分小心——小心的打开灯上活门,因为铰链吱轧响呢——我将活门掀开条缝,细细一道灯光刚好射在鹰眼上。这样一连干了整整七夜,天天晚上都恰正在半夜时分,可老见那只眼闭着;就无从下手,因为招我生气的不是老头本人,是他那只“白眼”。每当清晨,天刚破晓,我就肆无忌惮的走进他卧房,放胆跟他谈话,亲亲热热的喊他名字,问他晚上是否睡得安宁。所以您瞧,他要不是个深谋远虑的老头,决不会疑心天天晚上,恰正在十二点钟,我趁他睡着,探进头去偷看他。到了第八天晚上,我比往日还要小心的打开房门。就是表上长针走起来也要快得多呢。那天晚上,我才破题儿头一遭认清自己本领有高强,头脑有多聪明。心头那分得意简直按捺不住。倒想想看,我就在房外,一寸一寸打开门,可这种秘密举动和阴谋诡计,他连做梦都没想到。想到这儿,我禁不住扑哧一笑;大概他听到了;因为他仿佛大吃一惊,突然翻了个身。这下您总以为我回去了吧——才没呢。他生怕强盗抢,百叶窗关得严严实实,房里漆黑,伸手不见五指,我知道他看不见门缝,就照旧一步一步,一步一步推开门。我刚探进头,正要动手掀开灯上活门,大拇指在铁皮扣上一滑,老头霍的坐起身,破口嚷道:“谁?”我顿时不动,也没作声。整整一个钟头,就是纹丝不动,可也没到到他躺下。他照旧坐在床上,侧耳静听;正跟我天天晚上,倾听墙里报死虫的叫声一般。不久,耳边听到微微一声哼,我知道只有吓得没命才这么哼医生。既不是呻吟,也不是悲叹——才不是呢!——没逢吓得魂飞魄散,心底里才憋不住这么低低一声。这我倒听惯了。不知多少个晚上,恰正在半夜时分,四下里万籁无声,我总是毛骨悚然,心坎里不由涌起这声呻吟,激荡出阴森森的额回响,就此更加害怕了。刚才说过,这早就听惯了。我知道老头怎么股心情,虽然暗自好笑,可还是同情他。我知道他乍听到微微一声响,在床上翻过身,就一直睁着眼躺着;心里愈来愈怕;拼命当作是场虚惊,可总是办不到。他一直自言自语:“不过是烟囱里的风声罢了——只是耗子穿过罢了。”或者说:“只不过是蛐蛐叫了一声罢了。”对,他老是这么东猜西想,聊以自慰;可也明白这全是枉费心机。这全是枉费心机;因为眼前死神就要来临,大模大样走着,一步步逼近,找上他这冤鬼。正是那看不见面目的死神,惹得他心里凄凄凉凉,才觉得我的脑袋在房里,看虽没看到,听也没听见。我沉住气,等了好久,既然没听到他躺下,就决定将灯掀开条小缝,极小,极小的一道缝。我动手掀开灯上活门——您可想不出,有多鬼鬼祟祟,鬼鬼祟祟——一点一点掀开,缝里终于射出蒙蒙一线光,象游丝,照在鹰眼上。那只眼睁着呢,睁得老大,老大;我愈看愈火。我看得一清二楚——整个眼睛是只是一团暗蓝,蒙着层怕人的薄膜,吓得我心惊胆战;可是,老头的脸庞和身体却都看不见:因为鬼使神差似的,灯光恰正射在那鬼地方。瞧,我不是早跟您讲过,您把我错看做发疯,其实只是感觉过分敏锐罢了—?——啊,刚才说过,我耳边匆匆传来模模糊糊一阵低沉声音,恰似蒙着棉花的表声。那种声音我倒也听惯了。正是老头的心跳。我愈听愈火,就好比咚咚战鼓催动了士气。就是在这时,我照旧沉住气,依然不动。气都不透一口。我掌住灯。灯光尽量紧紧射在鹰眼上。这工夫,吓人的卜通卜通心跳愈来愈厉害了。一秒秒钟过去,愈跳愈快,愈跳愈快,愈跳愈响,愈跳愈响。老头管保吓得半死了!刚才说过,愈来愈响,一秒钟比一秒钟响!——明白了没啊?不是早跟您说过,我神经过敏;确实过敏。眼下正是深更半夜,古屋里一片死寂,耳听得这种怪声,禁不住吓死。可我依旧沉住气,纹丝不动地站了片刻。不料卜通卜通声竟愈来愈响,愈来愈响!我看,那颗心准要炸开。这时又不由提心吊胆——街坊恐怕会听到吧!老头的大限到啦!我哇的嚷了一声,打开灯上活门,一箭步进了房。他哎呀一声尖叫——只叫了那么一声。霎时间,我将他一把拖到地板,推倒大床,压在他身上。眼看一下子完了事,心里乐得笑了。谁知,闷剩闷气的心跳声竟不断响了半天。可没招我生气;隔着堵墙,这种声音倒听不见。后来终于不响了。老头死喽。我搬开床,朝尸首打量了一番。可不,他咽气了,连口气也没有。我伸手按在他心口,搁了好久。一跳也不跳。连口气也没有。那只眼睛再也不会折磨人啦。您还当我发疯的话,容我交代了匿藏死尸的妙计,就不会这么想了。夜尽了,我悄无声息的赶紧动手,先将尸首肢解开来:砍掉脑袋,割掉手脚。我再撬起房里三块地板,将一切藏在两根间柱当中。重新放好木板,手法非常利落,非常巧妙,什么人的眼睛都看不出有丝毫破绽,连他的眼睛也看不出。没什么要洗刷的,什么斑点都没有,丝毫血迹都没有。我干得才谨慎你,没留下一点痕迹。全盛在澡盆里了——哈!哈!一切干好,已经四点钟——天色还跟半夜一般黑呢。钟打四下,大门外猛然传来一阵敲门声。我稀松平常的下楼去开门,——现在有什么好怕的呢?门外进来三个人,他们彬彬有礼的自我介绍,说是警官。有个街坊在夜间听到一声尖叫,疑心出了人命案子,报告了警察局,这三位警官就奉命前来搜查屋子。我满脸堆笑,——有什么好怕的呢?我对这三位先生欢迎了一番,就说,我刚才在梦里失声叫了出来。我讲,老头到乡下去了。我带着三位来客在屋里上上下下走了个遍。请他们搜查,仔细搜查。后来还领到老头的卧房里,指给他们看他的家私好好放着。我心头有恃无恐,就热诚的端进几把椅子,请他们在这间房里歇腿,我心头又是洋洋得意,就大胆的端了椅子,在埋着冤鬼尸首的地方坐下。三位警官称心了。我这种举止不由他们不信。我也就十二万分安心。他们坐着,闲聊家常,我是有问必答。但没多久,只觉得脸色愈来愈白,巴不得他们快走。头好疼啊,还感到耳朵里嗡嗡的响;无奈他们照旧坐着,照旧聊天。嗡嗡声听得更清楚了;不断响着,听得更清楚了;我想摆脱这种感觉,嘴里谈得更畅;谁知嗡嗡声不断响着,反而变得毫不含糊;响着,响着,我终于明白原来不是耳朵里作怪。不消说,我这时脸色雪白了;可嘴里谈得更欢,还扯高了嗓门。不料声音愈来愈大——怎么办呢?这是匆匆传来的模模糊糊一阵低沉声音——简直象蒙着棉花的表声。我直喘粗气;可这三位警官竟没听到。我谈得更快,谈得更急;谁知响声反而无休止的愈来愈大。我站起身,连鸡毛蒜皮的小事都尖声尖气的争辩,一边还舞手拍脚;谁知响声反而愈来愈大。他们干吗偏不走呢?我拖着沉重的脚步在房里踱来踱去,仿佛他们三人的看法把我惹火了;谁知响声发而愈来愈大。啊,天呐!怎么办呢?我唾沫乱溅,大肆咆哮,咒天骂地!让椅子就地摇动,在木板上磨得嘎嘎的响,可是响声却压倒一切,而且继续不断,愈来愈大。愈来愈响,愈来愈响!那三人竟照旧高高兴兴聊着,嘻嘻哈哈笑着。难道没听见?老天爷呵!——不,不!听见的!——疑心了!——有数了!——正在笑话我这样心惊胆战呢!——我过去是这么看法,现在还是这么看法。可什么都比这种折磨强得多!什么都比这种奚落好受得多!这种假惺惺的笑我再也受不了啦!只觉得不喊就要死了!——瞧——又来了!——听!愈来愈响!愈来愈响!愈来愈响!愈来愈响!——“坏蛋!”我失声尖叫,“别再装蒜了!我招就是!——撬开地板!——这儿,这儿!——他那颗可恶的心在跳呢!”`你就是凶手在拉特尔巴勒发生的一件奇事轰动了这一鲜为人知的僻静的小镇。那里的人们曾经祈祷神灵,乞求神灵惩治凶手。终于,奇迹降临到了他们的头上。这一奇迹是否禀是上帝赐于的呢?我们姑且不淡。一、沙特尔沃思先生失踪事件发生在某年的夏天。巴纳巴斯·沙特尔沃思先生居住在拉托尔巴勒镇已有无数个年头了。他是镇上一位钱财满贯,颇受人钦羡的长者。一个星期六的早晨,沙特尔沃思先生骑马离家,向P城进发。P城离拉托尔巴勒镇15英里。他打算当日傍晚返回该镇。两个钟点过去了。沙特尔沃思先生的坐骑竟独个儿地奔了回来。沙特尔沃思先生和他随身带走的两只装满金币的口袋均已不知去向。那匹坐骑已经受了重伤,浑身泥污不堪。这一突如其来的意外事件,自然会引起小镇上居民的无比惊讶和不安。直至星期日早晨,沙特尔沃思先生仍然毫无踪影,杳无音讯。他的诸亲好友决定出外寻觅。最后决定外出查找的领头人,当然是沙特尔沃思先生的挚友查尔斯·古德费洛先生。镇上人都称他为“老查尔斯·古德费洛”,因为他确实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古德费洛”(意为“好伙伴’)。他忠实厚道,笑容可掬,心地善良;他嗓音洪亮,双目炯炯有神,显得坦率和真挚,毫无丝毫矫揉做作之态。虽然古德费洛先生在拉托尔巴勒镇定居下来仅有六七个月,但他极其平易近人,深受人们的喜爱和尊敬。当然,他的名字的含义也有着某种推波助澜的作用。沙特尔沃思先生对他尤为好感,备加青睐。两位先生又是邻居,没过多久,他们就成了莫逆之交。老查尔斯·古德费洛并非富有者,平时颇为节俭,注意节约用钱。这也许是沙特尔沃思先生常常主动邀请古德费洛先生作为座上客的部分原因。古德费洛先生一天要去上三四次,中午常在沙特尔沃思先生家中就膳。两人在筵席间觥筹交错,劝酒畅饮,享尽了珍味佳肴。马高克斯酒是老查尔斯最喜爱的一种名酒。一天,在喝完马高克斯酒以后,我曾亲眼看到,沙特尔思先生在酩酊大醉之际,兴冲冲地在古德费洛先生背后击了一拳,并且说。“查尔斯,你真是好样的;咱们萍水相逢,情投意合,确是人生一大乐事。你对马高克斯酒爱喝如命,我要亲自为你订购一大箱名牌的马高克斯好酒,而且是市场上价格最昂贵的一种!你不必吐露任何谦逊之词,事情就此决定下来了。你等着吧,不过,总得候上一二个月,才能把酒运抵此地。”慷慨大方的沙特尔沃思先生对于手头拮据的好友古德费洛先生的关怀备至,解囊相助,确实是前所末有,闻所末闻。二、古德费洛和彭尼费瑟直至星期日早晨,沙特尔沃思先生仍然毫无音讯。老查尔斯·古德费洛先生眉字紧蹙,忧心如焚,食不甘味,几乎到了精神崩溃,万念惧灰的地步。他早已获悉马背上的两只钱袋下落不明;马的前胸有着两个弹孔—子弹从一端穿进,并从另一端飞了出去。但这未能使这匹坐骑顷刻殒命。“我们还是耐心地等待吧。沙特尔沃思先生一定会回来的,上帝会保佑他的!”古德费洛先生一开始就坚信这一点。可是,沙特尔沃思先生的年轻侄子彭尼费瑟先生则竭力反对等待。这样,老查尔斯。古德费洛先生末曾坚持己见,同意立即出发搜寻。彭尼费瑟先生和沙特尔沃思老先生共居一处已有很多个春秋。彭尼费瑟先生放荡不羁,常常聚众玩牌,酗酒生非,寻衅滋事。因为他是沙特尔沃思先生的嫡亲侄儿,邻里诸亲只得让他三分,不敢惹他。当彭尼费瑟先生提出“要去寻找尸身″时,大家只能唯命是从。就在此时,老查尔斯。古德费洛先生提出了一个令人值得深思的问题,“您怎么会知道,您的叔叔准已经死亡了呢,彭尼费瑟先生?看来,您对您叔叔的意外知之甚多哪!″“是呀,彭尼费瑟先生怎么会断定他叔叔已经死去了呐?”众人在七嘴八舌地轻声议沦着。由于彭尼费瑟先生对古德费洛先生的提问缄口不言,不予理会,两人之间开始了恶声恶语。对此争吵,人们根本不以为意。因为他们本来就是冤家对头,这次又狭路相逢了。彭尼费瑟一向是个孤家寡人,他对于沙特尔沃思先生和古德费洛先生之间的深情厚谊恨之入骨。在以往的一次争吵中,彭尼费瑟竟把古德费洛一拳击倒在地。古德费洛从地上爬起后,拍掉了身上的尘土,只是说了句。“我会永远记住这一拳。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但是,人们深知古德费洛先生是个宽宏大量,非一般见识之人。三、奇怪的马甲和小刀刚才我插叙了一段小事,现在又该回到正文了。经过众人商议,彭尼费瑟先生最后提出,搜寻工作应该在周围各处全盘铺开。拉托尔巴勒和城市之间的一大片田野和树林的伸展范围将近15英里。彭尼费瑟先生坚持搜索其间的每一个地段。可是,古德费浴先生却持不同看法。他也许要比年轻的彭尼费瑟先生更加才华横溢,老谋深算。他以一种果断而又正直的嗓音侃侃争辩着。“这种做法似乎大可不必。沙特尔沃思先生骑着马匹驰向P城。他怎么可能老远地偏离道路呢?我们应该仔细地搜索靠近道路的两旁地段,尤其是在灌木丛、树林和野草之中。诸位是否认为这样做更加合适些呢?”压倒多数的人赞成此举。这样,他们在查尔斯·古德费洛先生的带领下开始了搜索。他们没有在偏离道路很远的地区寻找。古德费洛带着人们寻觅了不少暗黑角落和崎岖小径。他们接连查找了四天,结果一无所获。我这里说的“一无所获”,是指末曾找到沙特尔沃思先生本人或者他的遗体,但他们确实发现了一些搏斗的痕迹。他们沿着马匹的脚印向前搜寻,在拉托尔巴勒以东长约4英里处,经过几处转弯抹角的转悠,终于抵达了一个污水塘。那里存在着明显的搏斗痕迹,痕迹一直伸向了水塘之中。人们随后运来了工具,抽干了池塘里的污水。在池塘底下,他们发现了一件黑色的绸马甲。虽然马甲上面血迹斑斑,破烂不堪,在场的人们不难认出,此马甲是彭尼费瑟先生的。他在星期六那天,也就是他叔叔骑马去P城的那天,还曾穿用过。可是在此以后,再也末见他穿过那件马甲。此时的情况对彭尼费瑟异常不利,他张口结舌,不知所措,险色显得苍白和阴沉。他仅有的二三位朋友也都不屑一顾地背向了他。何是,古德费洛先生却走近了他,并站到了他的跟前。“我们不应该仓促地作出任何结论,”古德费洛先生说,“各位都很清楚,对于我同彭尼费瑟先生以在发生的不偷快事件,我早已不以为意。我从心底深处原谅了他。现在对于小塘底下的这一发现,我坚信彭尼费瑟先生会结实清楚的。我当然应该帮助他把此事搞清楚。他是我的那位可伶的挚友沙特尔沃思先生的侄子,唯一的亲属。从他叔叔的立场出发。我现在应帮助他解决此事。”古德费洛先生讲的每一句话,都体现了他的善良友好,直率爽朗。不过,他的讲话中也多次提及了彭尼费瑟是沙特尔沃思先生所有家产的唯一的继承人一事。当时在场的人们立即意识到。如果沙特尔沃思先生确已死去,那么彭尼费瑟就能合理地继承那位老人所有的钱财!这时,人们就不由分说地把彭尼费瑟捆绑了起来,带往镇上。在回镇的途中,古德费洛先生在路边似乎又拾到了一件东西,他瞥了一下此物,就迅即塞向口袋。他的举动仍然让旁人见到了。在众口同声的要求下,他只好把此物拿了出来。原来这是一把西班牙小刀。在拉托尔巴勒。只有彭尼费瑟备有此刀,标志着他姓名的缩写字母D·P,还清晰地刻在刀柄上!四、公认的谋杀犯真根已经大白了。彭尼费瑟谋杀了他的叔父!其罪恶目的当然为了早日攫取遗产。此时已经无人再愿意进一步搜索了。一个钟点以后,彭尼费瑟已被押送到了拉托尔巴勒的法庭上。法官审问彭尼费瑟,“您的叔父失踪那天早晨,您上哪儿去了,彭尼费瑟先生?”“我当时正在树林里狩猎。”彭尼费瑟不假思索地回答。他的这一毫不掩饰的答语使人们惊讶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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