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个方法是画出所有可能性的图标:因此,假如你改变主意,你有三分之二的机会可以得到汽车。假如你维持原议,你得到汽车的机会只有三分之一。这说明人的直觉有时是错误的。人们在生活中通常会靠直觉来做决定,但是逻辑却能帮助你得到正确的解答。它同时显示贾先生是错的,数字有时也很复杂,而且一点也不明确。这是为什么我喜欢“三门问题”的原因。101你要挑一扇门你选到一扇后面有山羊的门你选到一扇后面有山羊的门你选到一扇后面有汽车的门维持原议改变主意维持原议改变主意维持原议改变主意得到一只羊得到一辆车得到一只羊得到一辆车得到一辆车得到一只羊103许多事是神秘难解的,但这不表示它们没有解答,只是因为科学家还没找出答案而已。譬如,有些人相信人死后鬼魂会重返人间。泰利叔叔就说过,他曾经在北安普顿一处购物中心的一家鞋店见到鬼,当时他正要去地下室,看到一个穿灰衣服的人从楼底下一闪而过,可是等他到了楼底下,却发现地下室空荡荡的,而且一个门也没有。他将这件事说给楼上收银台的女店员听,她们说那个鬼魂叫塔克,生前是个方济会修士,住在修道院里,那个购物中心就是数百年前的修道院遗址,所以才会取名为“灰衣修士购物中心”,大家对它早已熟悉,一点也不害怕。将来有一天,科学家一定会找出鬼魂形成的原因,就像他们发现电,解开闪电之谜一样,说不定鬼魂形成的原因和人的大脑或地球的磁场有关,或者另外一种新的能量,那个时候鬼魂就不再是个不解之谜,而是和电力、彩虹、不沾锅一样稀松平常。但是,有时候玄妙之事一点也不玄妙,这里就有个这样的例子。我们学校有个小池塘,里面养着许多青蛙,我们可以利用它们来学习如何善待与尊重动物,因为有些学生对动物非常残忍,他们认为把蚯蚓砸烂或对着猫扔石头是件好玩的事。有几年池塘内的青蛙很多,有几年却很少,如果画个图表显示池塘的青蛙数量,大约是这样(不过这个图表是所谓的“假设性图表”,换句话说它的数字不是正确的数字,它只是个图标。)如果仔细观察,你会发现一九八七年、一九八八年、一九八九年,与一九九七年的冬天都很冷,否则就是飞来一只苍鹭把青蛙吃掉了(有时会出现一只苍鹭想吃青蛙,不过池塘上覆盖一片铁丝网拦阻它。)。有时则与寒冷的冬天或猫或苍鹭无关,纯粹是数学的因素。以下是动物数量的公式:N新=λ(N旧)(1-N旧)在这个公式中,N代表动物数量的密度。当N等于一时,动物的数量最多。当N等于零时,动物的数量也等于零。N新是一年中的动物数量,N旧是前一年的动物数量。λ就是所谓的常数。当λ小于一时,动物数量会逐渐减少到零。当λ介于一与三之间时,动物数量会逐渐增多,最后保持稳定如图标(这也是假设性的图标):当λ介于二与三点五七之间时,动物数量就会呈现这样的循环:当λ介于三与三点五七之间时,动物数量就会呈现这样的循环:但是当λ大于三点五七时,动物数量便会出现第一个图表所呈现的混乱状态。这个公式是由罗伯·梅(Robert May)、乔治·欧斯特(Grorge Oster)与吉姆·约克(Jim Yorke)共同发现的。这显示有时事情因过于复杂,很难预测下一步会如何,其实它们只是遵循简单的规则而已。同时它也说明了,不管是青蛙也好,蚯蚓也好,或人类也好,有时也会毫无理由的消亡,因为数字就是这么一回事。《巴斯克维的猎犬》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在这本书中,神探福尔摩斯与华生医生认识了来访的得文郡乡绅莫地摩医生。莫地摩医生的好友查理·巴斯克维爵士因为心脏病去世,莫地摩医生怀疑他可能是被吓死的。他还带来一卷古老的卷轴,上面叙述着“巴斯克维的诅咒”。卷轴内说,查理·巴斯克维爵士有个祖先叫雨果·巴斯克维爵士,是个狂野不羁的无神论者,他曾经企图染指佃农之女,但是被她逃脱了,于是他一路追赶,他有一帮和他一样邪恶淫荡的朋友则紧随在后。当他们赶上他时,发现佃农之女已经气绝身亡,他们同时看到一头巨大的黑色野兽,形状酷似猎犬,可是比他们见过的任何猎犬体型更大,正在撕扯雨果·巴斯克维爵士的喉咙。当天晚上其中一个朋友就吓死了,另外两个终其一生都在疯狂状态。莫地摩怀疑查理·巴斯克维爵士有可能也是被这只“巴斯克维的猎犬”给吓死,他担心他好友的独子也是惟一继承人亨利·巴斯克维爵士一旦住进得文郡的巴斯克维庄园后也会遭到不测。因此福尔摩斯请华生医生陪同亨利·巴斯克维和莫地摩医生一起前往得文郡的巴斯克维庄园,华生医生还有一个任务,就是设法找出谁杀了查理·巴斯克维爵士。福尔摩斯说他会留在伦敦,事实上,他私底下也去了得文郡,秘密展开调查。福尔摩斯查出查理·巴斯克维爵士是被他的邻居史戴普顿谋杀的。史戴普顿平日喜欢搜集蝴蝶标本,他同时也是巴斯克维家族的远亲,但他家境贫穷,所以他又阴谋杀害亨利·巴斯克维,企图借此继承他们家的庄园。为了达成目的,史戴普顿从伦敦买了一条体型巨大的猎犬,将它全身涂满磷使它在黑暗中发光,就是这条猎犬把查理·巴斯克维爵士吓死的。福尔摩斯与华生医生和苏格兰警场的莱斯特雷探员联手将猎犬逮捕,福尔摩斯与华生医生还把狗射杀了,它是这个故事中被牺牲的两条狗之一。其实这是不对的,因为这一切错不在狗。至于主嫌史戴普顿则逃入偏僻的格林潘沼泽,最后被泥沼淹没而死。这个故事有几个地方我不满意,其中之一是那个古老的卷轴,因为它是用古文书写的,很不容易看懂,譬如:是则了知,逝者如斯,未来可追,庸人自扰,吾人期期不可,务以为殷鉴。有时原作者亚瑟·柯南道尔爵士会这样形容书中的角色:那张脸隐约透露出错误的信息,有点粗糙的表情,有点冷酷无情的眼神,嘴唇却有点松弛,破坏了它的完美。我不懂怎样才是“有点冷酷无情的眼神”,我对表情也没兴趣。但有时不懂字面的意义也很有趣,因为可以查字典。我喜欢《巴斯克维的猎犬》是因为它是个侦探故事,换句话说,故事中有破案的线索,也有一些诱使你转移注意力的蛛丝马迹。它的破案线索如下:一、亨利·巴斯克维爵士住在伦敦的旅馆时,他的一双靴子不见了———这说明了有人把它偷去给“巴斯克维的猎犬”闻,好叫猎犬循着气味去追逐他。换句话说,“巴斯克维的猎犬”不是超自然的幽灵,而是一条如假包换的狗。二、史戴普顿是惟一知道如何穿过格林潘沼泽的人,他叫华生医生不要进入沼泽地区,以策安全———这说明了他把某个东西藏在格林潘沼泽内,不希望别人看到。三、史戴普顿太太劝华生医生“立即返回伦敦”———这是因为她误以为华生医生是亨利·巴斯克维爵士,她知道她的丈夫阴谋杀害他。会诱使人转移注意力的蛛丝马迹有:一、福尔摩斯与华生在伦敦时,被一个披着斗蓬、蓄着黑胡子的人跟踪———这令人误以为那个人是巴斯克维庄园的管家巴瑞摩,因为他是惟一蓄着黑胡子的人,其实跟踪福尔摩斯与华生的人,正是戴假胡子的史戴普顿。二、诺丁山的杀人犯赛尔登———这是一个从附近的监狱逃出的囚犯,警方在邻近的荒野地区追缉他,这个蛛丝马迹令人误以为他和这个故事有关,因为他是个逃犯,事实上他和这个案子一点关系也没有。三、站在突岩上的人———这是华生医生于黑夜中在荒原看到的人影,但是认不出那个人是谁,读者看了会误以为是凶手,其实那个人是秘密前往得文郡私下展开调查的福尔摩斯。我喜欢《巴斯克维的猎犬》的另一个原因是我喜欢福尔摩斯,我觉得如果我能成为一个侦探,他就是我所仰望的目标。他非常聪明,解开了许多疑云,他还说:这个世界到处是显而易见的东西,但不仔细观察的人是看不见的。但他看见了,我也看见了。书中还说:福尔摩斯具有非凡的专注力。这一点也和我一样,因为假如我非常专注在某件事上,比如做数学练习题,或阅读有关阿波罗太空任务或大白鲨的书籍时,我都不会注意到其它事,连父亲叫我吃饭我都听不见。这也是我很会下棋的原因,因为我能专注在棋盘上,和我对奕的人不久便分心了,要么抓抓鼻子,要么望着窗外,然后他们便下错棋,这时我就赢了。华生医生也这样评论福尔摩斯:……他的心……忙着把这些不寻常但显然毫无关连的小地方,组合成适当的计划。我写这本书的目的也是打算这样做。同时福尔摩斯不相信超自然力,凡是上帝、神话故事、地狱、鬼魅,以及诅咒等怪力乱神之事,他一概不信。最后,我要以两件有关福尔摩斯的有趣事实来结束这一章。一、在早期的福尔摩斯探案中,作者从来没有把福尔摩斯装扮成戴猎鹿人帽的神探,但影片和漫画中常常把他打扮成那样。猎鹿人帽是原著的插画家悉尼·沛吉自作主张画上去的。二、在早期的福尔摩斯探案中,福尔摩斯从来没有说过:“基本上,亲爱的华生。”只有电影和电视上的福尔摩斯才有这句口头禅。《深夜小狗神秘习题》>>第十三章那天晚上我又为我的书增添一些内容,第二天上午我把它带到学校给雪伦读,请她告诉我拼字和文法有没有错误。雪伦在上午的下课时间读我的书,她和其它老师一起坐在操场旁,边喝咖啡边读。下课时间结束后,她走到我身边坐下来,对我说她已经读过我和亚太太对话那一段了,她说:“你把这件事告诉过你父亲吗?”我回答说:“没有。”她说:“你会告诉他吗?”我回答:“不会。”她说:“好,我想这是个好主意,克里斯多弗。”她又接着说:“你发现这个事实后会难过吗?”我问:“发现什么事实?”她说:“你发现你母亲和席先生有私情后,会感到难过吗?”我说:“不会。”她说:“你说的是实话吗,克里斯多弗?”我说:“我永远说实话。”她说:“我知道,克里斯多弗,但我们有时也会为某些事伤心,可是我们又不喜欢别人知道我们为这些事伤心,我们喜欢把它当作一个秘密。还有,我们有时会伤心,但我们又不自觉我们在伤心,于是我们说我们不伤心,其实我们还是伤心的。”我说:“我不伤心。”她说:“假如你开始为这件事感到伤心了,我希望你知道,你可以来找我谈,因为我认为和我谈谈可以有助于你减轻伤心。还有,如果你不觉得伤心,但你想和我谈这件事,那也没问题。你明白吗?”我说:“我明白。”她说:“很好。”我说:“可是我不伤心,因为母亲已经死了,而且席先生也不住在附近,所以我不会为不真实或不存在的事伤心,那是愚蠢的。”后来我就去做数学练习题了。午餐时我没有吃干酪蛋糕,因为那是黄色的,但我吃了胡萝卜和青豆和许多蕃茄酱,然后我又吃了一些切成小块的黑莓和苹果面包,但我没吃面包屑,因为它也是黄色的,在分发食物以前我还请戴太太先把面包屑拿掉,不同的食物在进入我的盘子以前互相碰触,这点我是可以接受的。吃罢午饭,下午的时间我都和皮太太一起做劳作,我画了几张外星人的图案,像这样:109我的记忆就像一部电影,所以我能清楚地记住一些事,譬如我在这本书所记录的对话,还有人们所穿的服装,以及他们身上的味道,因为我的记忆是有味觉、有声音的。当有人叫我回忆某件事的时候,我只要像在使用录放机那样,按下“倒带”、“快转”和“停止”就可以了,不过它比较像DVD,因为我不需要每次都倒带才能回忆起很久以前的事。而且也没有按钮,因为它都储存在我的脑子里。如果有人问我:“克里斯多弗,告诉我你母亲的长相。”我就可以倒带到许多不同的场景,说出她在这些场景中的模样。举个例来说,我可以倒带到一九九二年七月四日,我九岁那一年,那一天是星期六,我们在康瓦尔度假,那天下午我们在一个叫波裴洛的地方的海滩上,母亲穿着一条斜纹粗棉布做的蓝色短裤,和一件浅蓝色的比基尼上身,她在抽一种叫Consulate的香烟,薄荷味的。她没有游泳,她躺在一条红、紫相间的浴巾上做日光浴,一面在阅读乔杰特·黑尔所着的《假面舞会》。做完日光浴后她才下水游泳,还说:“天啊,水好冰。”又叫我也要下水游泳,但我不喜欢游泳,因为我不喜欢脱掉衣服。她说我只要卷起裤管在水里走一走就行了,所以我就这样做了。我站在水中,母亲说:“你看,这不是很舒服吗?”说完,她便往后一倒,消失在水中。我以为她被鲨鱼吃掉了,便大声尖叫起来,她又从水中站起来,走到我站立的地方,举起右手,五指张开成扇状,说:“来,克里斯多弗,碰碰我的手,来啊,不要叫了,碰碰我的手。听我说,克里斯多弗,来碰碰我的手。”过了一会我停止尖叫,举起我的左手,五指张开成扇状,我们的手指和拇指互相接触。母亲说:“没事,克里斯多弗,没事,康瓦尔这个地方没有鲨鱼。”我这才放心。不过四岁以前的事我都不记得了,因为在那以前我记事情的方法有误,所以没有精确地纪录下来。对于不认识的人,我也是用这种方法来记忆。我会看他们穿的衣服,或者他们有没有拿拐杖,有没有留奇怪的发型,有没有戴某一种眼镜,或者有没有特别的挥手方式,然后我会搜寻我的记忆,看我以前有没有见过他们。当我遇到困难而不知道该怎么办时,我也是用这种方式来应对。譬如,假如有人说了不合理的话,好比“再见,鳄鱼”,或“你死定了”,我就会搜寻我的记忆,看我以前有没有听谁说过这样的话。假如有人躺在学校的地板上,我也会搜寻我的记忆,寻找有人因癫痫发作躺在地上的画面,然后我会比较眼前的画面,最后才确定他们只是躺在地上玩游戏,或在睡觉,或是癫痫发作。假如他们是癫痫发作,我就会移开家具,免得他们撞到头,我也会脱下我的工作服垫在他们的头下面,然后找老师来处理。其它人脑子里也都有他们自己的画面,但他们的画面和我的不一样,因为我脑子里的画面都是真实发生的事件,但其它人脑子里的画面是没有发生过的不真实画面。譬如,有时母亲会说:“如果我没有嫁给你父亲,恐怕我现在会和一个叫杰昂的人住在法国南部一间小农舍里。这个人呢,嗯,可能是一个杂工,就是那种帮人刷油漆、做装潢、整理花园、修补围篱的工人。我们会有个阳台,上面种无花果,小花园外会有一大片向日葵园,远处的小山丘上有个小镇,傍晚时我们会坐在屋外,喝红酒、抽高卢烟,看夕阳。”雪伦有一次说,每当她感到沮丧或伤心时,她会闭上眼睛,想象她和她的朋友埃里一起住在鳕鱼角的一间房子里,他们会一起坐小船从普洛文斯镇航行到海湾,去观赏座头鲸,这样一想,她就会感到平静、安祥、快乐。有时遇到有人死了,好比母亲死了,人们会说:“如果你母亲此刻在眼前,你想对她说什么?”或“你母亲会怎么想?”其实这些都是无聊的问题,因为母亲已经死了,你不可能和已经死去的人说话,而且死人也不可能有感想。祖母脑子里也有画面,但她的画面是混乱矛盾的,就像有人把底片搞乱一样,她分不清画面的次序,所以她会以为已经死去的人还活着,她也不知道眼前的画面是真实的,还是电视上。113我放学回家后,父亲还没下班,于是我自己打开前门的锁进入屋内,然后我脱下外套,走进厨房,把我的东西放在桌上,其中之一就是这本书,今天我把它带去学校给雪伦看了。我给自己做了一杯奶昔后,放进微波炉加热,然后走到客厅看我的一盘有关海洋深处生活的《蓝色行星》录像带。这盘录像带是在叙述住在海底的硫气孔附近的海底生物,所谓硫气孔就是海底的火山,硫气从地表的缝隙喷进海水中,科学家从没料到那里会有有机生物存在,因为那里的海水不但炙热而且有毒,不料却有完整的生态系统。我喜欢这盘录像带是因为它说明科学永远日新月异,先前你视为理所当然的,却很可能是完全错误的。我喜欢它的另一个原因是,它所拍摄的地点虽然离海平面不过数哩,却比圣母峰更难到达。它同时也是地球表面最安静、最黑暗、又最神秘的地方。我有时喜欢想象我乘坐一艘圆球型的金属潜水艇造访那个秘地,潜水艇的玻璃有三十厘米厚,这样才能防止它们在巨大的压力之下破裂。我还想象我是潜水艇内惟一的一个人,而且这艘潜水艇没有和任何船只联机,它可以用自己的动力操作,我可以随意控制引擎,让潜水艇开到海床上任何我想去的地方,谁也找不到我。父亲在下午五点四十八分回家了,我听到他从前门进门的声音,然后他走进客厅。他穿着一件柠檬绿和天蓝色交织的格子衬衫,他的一只鞋子鞋带打了死结,另一只没有。他拎着一片旧的傅氏奶粉广告,金属的,上面涂着蓝色和白色的瓷漆,瓷漆上还有一个个圆形的锈迹,看上去很像弹孔,但他没有多作解释。他说:“好吗,伙计?”他常爱开这种玩笑。我说:“哈啰。”我继续看录像带,父亲走进厨房。我太专心看《蓝色行星》录像带,竟忘了我的书还放在厨房桌上。这就是所谓的“放松警戒”,如果你是个侦探,千万不能犯这种错误。父亲在下午五点五十四分回到客厅,他说:“这是什么?”他的口气很平静,我没看出他在生气,因为他没有大声叫嚷。我说:“那是我正在写的一本书。”他说:“这是真的吗?你和亚太太谈过话了?”他说这句话时口气也很平静,我还是没发现他在生气。我说:“是的。”然后他说:“他妈的我的天,克里斯多弗,你怎么那么蠢?”雪伦说过,这叫“修辞性疑问”,它后面有一个问号,但是你不需要回答,因为发问者已经知道答案。如何分辨“修辞性疑问”是件困难的事。父亲又接着说:“我怎么对你说的,克里斯多弗?”这次比较大声。我回答:“不可以在家里提到席先生的名字,不可以去问席太太或任何人谁杀了那条狗,不可以擅自进入别人家的花园,停止这个可笑的侦探游戏。可是我都没有做这几件事,我只是问亚太太一些席先生的事,因为……”但父亲打断我的话说:“别再跟我扯那些废话了,你这个小坏蛋,你明明知道你在做什么。我已经看了那本书了,告诉你。”说着,他挥舞着那本书。“我还说了什么,克里斯多弗?”我觉得这句话好像又是一句“修辞性疑问”,但我不能确定。我发现我想不出话来回答,因为我开始害怕、困惑了。父亲又重复一遍刚才的问题:“我还说了什么,克里斯多弗?”我说:“我不知道。”他说:“少来,你的记性好得很。”但我想不起来。父亲说:“不可以去管别人的闲事。结果瞧你干了什么?你去管别人的闲事了,你去挖别人的隐私,还张三李四逢人便说。我该拿你怎么办,克里斯多弗?你说我该拿你怎么办?”我说:“我只不过和亚太太聊天,我没有在作调查。”他说:“我要你为我做一件事,克里斯多弗,一件事。”我说:“我并没有要和亚太太说话,是亚太太自己……”但父亲打断我的话,又很用力的抓住我的手臂。父亲从来没有这样抓过我,母亲有时会打我,因为她是个脾气暴躁的人,换句话说,她比其它人更容易生气,而且她也常常对我大声吼叫。但父亲是个比较冷静的人,也就是说,他比较不会发脾气,而且他也不常大声吼叫,因此当他抓住我时,我非常吃惊。我不喜欢人家抓着我,我也不喜欢受到惊吓,所以我打父亲,就像那个警察抓住我的手臂,把我举起来时我也打他一样。可是父亲不肯放手,还大声吼叫,我又打他,接下来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我有短暂的失忆,我知道时间很短,因为我事后曾察看我的手表。它就像有人把我的开关关掉,然后又帮我打开一样。当他们再度把我的开关打开时,我正坐在地毯上背贴着墙,我的右手在流血,我的一边太阳穴剧痛。父亲站在我前方一米的地毯上望着我,他的右手还抓着我的书,但是书被他折成两半,几个角也翻折得乱七八糟,他的脖子上有一道抓痕,他绿色和蓝色格子衬衫的袖子撕裂了一大块,他正在大口喘息。大约过了一分钟后,他转身走出客厅进入厨房,然后他打开后门的锁走出屋外,我听到他打开垃圾桶盖把什么东西丢了进去,再盖上盖子。然后他又走进厨房,但他手上的书不见了。不久,他把后门锁上,将钥匙放进形状像胖修女的小瓷罐内,他自己则站在厨房中央,闭起眼睛。然后他睁开眼睛说:“我需要喝一杯。”于是他给自己拿了一罐啤酒。《深夜小狗神秘习题》>>第十四章我讨厌黄色和棕色有几个原因。黄色一、小蛋糕二、香蕉(香蕉会转成黄色)三、双黄线四、黄热病(这是来自南美热带地区和西非的一种疾病,它会引发高烧、急性肾脏炎、黄疸、出血等症状。而且它是由一种叫埃及斑蚊的蚊子叮咬后借由病毒传染的。)五、黄花(因为我从花粉感染到干草热。花粉是干草热的三种感染源之一,其它两种感染源是干草与霉菌。干草热害我很不舒服。)六、甜玉米(因为它会随着便便排出来,它不容易消化,所以不应该吃,就像青草或树叶一样。)棕色一、泥土二、肉汁三、便便四、木头(从前的人用木头来制造器具和车辆,但后来不这样做了,因为木头容易断裂和腐烂,有时还会长虫。现代人都用金属和塑料制造器械和车辆,不但更好用,也更摩登。)五、美丽莎·布朗(她是学校的一个女生,她和安尼尔或穆罕默德不一样,她没有棕色的皮肤,但她的姓和棕色的拼音相同,都是Brown。她把我画的一张航天员图画撕成两半,虽然皮太太用胶带把它粘起来,但我还是把它扔了,因为看得出来破掉了。)傅太太说,讨厌黄色和棕色是一种无聊的行为。雪伦说她不应该这样说,每个人都有他喜欢的颜色。雪伦是对的,不过傅太太也有一点对,因为它是有点无聊,但是人在生活中总要做许多决定,如果不做决定,你什么事也办不成,因为你会浪费许多时间在选择要做不做的事情上。因此,能有充分的理由来决定为什么你讨厌某些事又喜欢某些事是对的,就像走进一家餐厅一样。父亲有时会带我去伯尼小吃店,你看着菜单,要选择你想吃的东西,可是有些东西你又不知道你会不会喜欢它,因为你还没有尝过,所以你通常会选择你最喜欢的食物,而不会选择你不喜欢的食物,就是这么简单。131第二天,父亲说他很抱歉打了我,又说他不是有意的。他教我用“滴露”清洗我脸上的伤口,免得它发炎,然后他叫我在伤口上贴一块胶布,防止它流血。然后,因为那天是星期六,他说他要带我去探险,表示他真的很抱歉,所以我们要去“双十动物园”。他用白面包和蕃茄、莴苣、火腿和草莓果酱替我做了三明治,因为我不喜欢在我不熟悉的地方买东西吃。他叫我不用担心,因为天气预报会下雨,所以那里不会有太多人。我听了很高兴,因为我不喜欢人群,而且我喜欢下雨,所以我就穿上我的橘色雨具。我们开车去“双十动物园”。我以前没有去过“双十动物园”,所以在我们抵达目的地之前,我的脑中没有那里的画面,因此我们在询问处买了一份导览地图,然后我们绕着整个动物园观赏,一面决定我最喜欢的动物。我最喜欢的动物是:一、兰迪曼,这是最老的一只被人类捕捉的红脸黑蜘蛛猴的名字,它已经四十四岁了,和父亲一样老。它从前是一艘船上的宠物,肚子上还有一圈铁环,就像海盗故事叙述的一样。二、巴塔哥尼亚海狮,它们的名字分别是奇迹和星星。三、马力库,它是一只猩猩,我特别喜欢它,因为它躺在由一条绿色条纹睡裤做成的吊床上,笼子边有一块蓝色塑料板,上面说那张吊床是它自己做的。后来我们去咖啡馆,父亲叫了一客炸鱼和薯条,外加苹果派和冰淇淋和一壶伯爵茶,我吃我的三明治,一边读着动物园的导览图。父亲说:“我很爱你,克里斯多弗,你一定要记住。我知道我有时会发脾气,我也知道我会生气,我知道我会大声吼叫,我知道我不应该这样,但我之所以这样是因为我担心你,因为我不希望你惹麻烦,因为我不希望你受到伤害,你明白吗?”我不知道我是不是明白,所以我说:“我不知道。”父亲说:“克里斯多弗,你明白我爱你吧?”我说:“明白。”爱一个人就是当他有困难时要帮助他,要照顾他,要对他说实话。父亲在我有困难时帮助我,譬如他去警察局,还有他煮饭给我吃就是照顾我,而且他总是对我说实话,这表示他爱我。然后他举起他的右手,五指张开成扇状,我也举起我的左手,五指张开成扇状,我们的手指和拇指互相接触。我从我的袋子里取出一张纸,根据我的记忆试着画出动物园的地图。接下来我们参观长颈鹿。长颈鹿的便便味道很像我们在学校饲养的沙鼠笼子里面的味道,长颈鹿的腿很长,跑起来很像电影里会出现的慢动作。然后父亲说我们得在公路开始塞车以前回家。137大象长颈鹿大猩猩黑猩猩狐猴印度野狗{10}巴诺布黑猿狮子老虎长尾叶猴{11}长臂猿红毛猩猩企鹅大型猴群海豹小型猴群海狮鸟{10}印度野狗,外形像狐狸。{11}长尾叶猴,就是印度的癯猿。我喜欢福尔摩斯,但我不喜欢柯南道尔爵士,他是福尔摩斯探案的作者。我不喜欢他是因为他不像福尔摩斯,而且他相信超自然力。他到了老年还加入“通灵学会”,这表示他相信人可以和亡者沟通。这是由于他的儿子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死于流行性感冒,但他还想和他说话的缘故。一九一七年发生一件著名的“科丁利精灵事件”(The Case of the Cottingley Fairies)。有两个表姊妹,一个是九岁的法兰西·葛里菲斯,一个是十六岁的爱尔西·莱特,两人宣称她们常在一条名叫科丁利的小溪旁和小精灵玩耍,她们还用法兰西父亲的照相机拍了五张像这样的小精灵照片。然而,照片中并不是真的小精灵,而是画在纸上的图案,剪下来后用别针钉好站立,就成了栩栩如生的小精灵,它们是很会画图的爱尔西所画的。摄影专家哈洛·史内林说:这些翩翩起舞的精灵不是纸做的,也不是任何材料做的;更不是被画在照相的背景上———我最不解的是,这些小精灵在底片曝光时都会颤动。他太蠢了,因为它们是纸做的,所以曝光时才会动,而且曝光时间很长,这可以从照片背景中看得见一条小溪,而溪水的影像模糊而得知。柯南道尔爵士听到精灵照片事件后便说,他相信《岸边》杂志(Strand )里面报导的文章是真的。事实上他也很蠢,因为假如你仔细看照片,你会发现小精灵看起来就像古书上的小精灵,而且它们有翅膀,还穿了衣服和鞋袜。这道理就像外星人降落在地球上,外型竟变成《神秘博士》里的机器人达雷克,或《星球大战》中来自死亡之星的皇家突击队员,或外星人漫画中的绿色小人一样。一九八一年,一个名叫乔·库伯的记者访问爱尔西·莱特与法兰西·葛里菲斯后,写了一篇文章刊登在《异象杂志》(The Unexplained )上。爱尔西·莱特受访时说,那五张照片都是伪造的。法兰西·葛里菲斯则说有四张是伪造的,一张是真的。两人并一致表示,这些小精灵是爱尔西从一本叫《玛丽公主的礼物大观》书上抄来的,那本书的作者叫亚瑟·薛柏森。由此可见,人们有时的确自甘愚昧,而不愿面对现实。它同时证明,所谓“奥克姆的剃刀原则”(Occam’s razor)果然有理。不过这里指的不是用来刮胡子的剃刀,而是一个法则。它的拉丁原文是这样的:Entia non sunt multiplicanda praeter necessitatem.意思是:若无必要,不应增加实际东西的数目。换句话说,谋杀案中的被害人通常是被熟人所杀,小精灵通常是用纸板剪出来的,而活人也无法和死人交谈。139星期一到了学校,雪伦问我为什么脸上有瘀痕。我说父亲生气抓我,我打他,然后我们互打。雪伦问我父亲有没有打我,我说我不知道,因为我太生气,连记忆都变得怪怪的了。她又问父亲是否因为生气而打我,我说他没打我,他抓着我,但是他很生气。雪伦问他是不是很用力抓我,我说他很用力抓我。雪伦又问我会不会害怕回家,我说不会。她这才说:“好。”我们就没有再继续谈这件事了,因为如果生气时只是抓手臂或肩膀,那是可以容许的,可是不能抓人家的头发或脸颊。打人更不可以,除非你已经和人在打架,那就还好。我回家后,父亲还在上班,于是我进了厨房,从修女形状的小瓷罐取出钥匙,打开后门走出去,在垃圾桶内寻找我的书。我想把我的书拿回来,因为我喜欢写书。我喜欢有计划的做事,尤其是像写书这种艰难的计划。再说,我还没有查出是谁杀了威灵顿,这本书保存所有我已经访查到的线索,我不想就这样把它们抛弃。但我的书并不在垃圾桶内。我把垃圾桶盖好,走到花园察看父亲平常放花园废弃物———例如割除的草屑和树上掉下的苹果等等———的垃圾桶,但我的书也没有在里面。我在心里纳闷,会不会父亲把它拿到车上,开车到垃圾场,丢到那边的大垃圾桶了,但我不希望这种猜测成为事实,否则我就永远见不到它了。还有另外一种可能性,就是父亲把我的书藏在家里的某个地方。因此我决定搜寻一番,看是不是能找到。不过我必须保持警觉,才能听见他在屋外停车的声音,这样才不至于被他逮到。我从厨房开始找。我的书尺寸大约是二十五厘米 × 三十五厘米 × 一厘米,所以不可能被藏在很小的地方,换句话说,我不需要察看很小的空间。我找了碗橱上下和抽屉后面,还有烤箱底下。我还用我的手电筒和从工具间找来的一面小镜子,寻找碗橱后面黑暗的地方,那里常会有老鼠从花园偷偷进来生一窝小老鼠。然后我察看工具间。接下来我察看餐厅。最后我察看客厅,结果在沙发底下找到遗失的战车模型车轮。这时我好像听到父亲从前门进来的声音,我立刻跳起来站好,结果膝盖撞到咖啡桌角,好痛,但后来发现是隔壁吸毒的邻居把东西扔在门上的声音。我上楼,但我没有在我房间寻找,因为我推断父亲不可能把我的东西藏在我自己的房间内,除非他太聪明了,懂得使用真正的谋杀案神秘小说中惯见的“诈唬伎俩”,所以我决定在其它地方都遍寻不着时,最后才搜寻我的房间。我看了浴室,这里惟一可以寻找的地方是吊橱,但是里面没有。这表示惟一需要探查的地方是父亲的卧室了。我不知道我是不是应该进去找,因为他以前说过不可以乱翻他房间内的东西,但假如他要藏我的东西,最理想的地方无疑是他的房间。于是我告诉自己,我不要乱翻他房间内的东西,只要把它们移开,然后再移回去就好了。这样他就不会知道我翻过他的东西,自然就不会生气了。我从床底下开始找。床底下有七双鞋和一把沾满头发的梳子,还有一小段铜管、一片巧克力饼干、一本叫《嘉年华》的色情杂志、一只死掉的蜜蜂、一条辛普森漫画图案的领带,和一支木汤匙,但是没有我的书。接着我察看化妆台两边的抽屉,但里面只有阿司匹灵和指甲剪、电池、牙线、一根棉花棒、几张卫生纸,以及一颗备用的假牙———万一父亲的假牙掉了,这颗假牙就可以拿来填补牙缝。他是有一次在花园放置喂鸟的盒子时,不慎从梯子上摔下来,敲断了那颗牙齿。但是我的书也没有在里面。接下来我察看他的衣橱。衣橱里面挂满他的衣服,上面还有一个小抽屉,如果我站在床上,就可以看到抽屉上面,但我必须先把鞋子脱掉,免得留下肮脏的脚印,否则要是父亲也决定进行调查,这个脚印就会成为泄密的线索。不过抽屉上面只有更多的色情杂志,和一台有故障的烤三明治机器,以及十二支衣架,和一台母亲以前使用的吹风机。衣橱底下有一个大型塑料工具箱,里面装满自助式工具,例如电钻、油漆刷、一些螺丝钉和一把榔头,但我不需要打开盖子就可以看到这些东西,因为那是个透明的浅灰色工具箱。然后我发现工具箱底下还有一个盒子,所以我把工具箱从衣橱里面拿出来。另一个盒子是一只旧纸盒,是那种买衬衫时用来包装的衬衫盒。当我打开衬衫盒的盒盖时,我看见我的书就躺在里面。再来我就不知该怎么办了。我很高兴,因为父亲没扔掉我的书,但假如我把书拿走,他就会知道我乱翻他房间的东西,他会很生气,而且我答应过不乱翻他的房间。这时我听到他在屋外停车的声音,我明白我必须尽快想出一个聪明的办法,于是我决定不去动那本书,因为据我的推断,假如父亲把它放在衬衫盒内,那表示他不会把它扔掉,那么我就可以继续再写另外一本书,这一次我要非常保密,倘若将来有一天他改变主意,让我取回那第一本书,我便可以把新书誊写进去;万一他不肯还我,我可以回忆我所写的大部分内容,再神不知鬼不觉的把它们重新抄录在第二本书内;如果我想确认我有没有记得很正确,我便可以等他出门之后再进他房间偷看。我又听到父亲关车门的声音。就在此时,我看见那个信封。这封信是寄给我的,它就躺在衬衫盒内我的书底下,下面还有其它信封。我把它拿起来,它还没拆开。信封上这样写着:威特郡史云登镇蓝道夫街三十六号克里斯多弗·勃恩收这时我注意到还有其它许多封信都是寄给我的,这件事不但蹊跷,而且令人不解。我又注意到“克里斯多弗”和“史云登”这两个字的写法很特别我只认识三个人在写“克”和“史”这两个字时,会以小圆圈来代替口。一个是雪伦,一个是以前在学校教书的罗先生,另一个是母亲。父亲开门的声音传了过来,我从书底下拿了一封信,将衬衫盒盖好,再把工具箱放在衬衫盒上,这才小心翼翼关上衣橱。父亲在叫:“克里斯多弗?”我没回答,否则他会知道我的声音来自哪里。我站起来,绕过床铺走到门口,尽可能把声音减到最低。我的手上抓着信封。父亲站在楼梯底下,我以为他看到我了,但他只是头低低的在翻阅那天早上送来的邮件。他随即又从楼梯口走向厨房,我悄无声息地关上他的房门,回到我的房间。我很想拆阅那封信,但我又不想惹父亲生气,所以我把信封藏在我的床垫底下,这才下楼和父亲打招呼。他说:“你今天都做了些什么,小伙子?”我说:“我们今天和戈太太一起上‘生活的技能’,学习‘使用金钱’和‘搭乘公共运输’。我中午吃蕃茄汤和三个苹果,下午作了一些数学练习题,我们还跟着皮太太在公园散步,搜集树叶准备做拼贴。”父亲说:“好极了,好极了,你晚餐想吃什么?”我说我想吃烤豆和青花菜。父亲说:“这简单。”我坐在沙发上,阅读我正在看的一本书,是由詹姆斯·葛烈克所著的《浑沌世界》。不久,我到厨房吃我的烤豆和青花菜,父亲吃他的香肠蛋和煎面包,外加一杯茶。然后父亲说:“我要把那些架子装在客厅,如果你不反对的话。声音可能会有点吵,如果你想看电视,我们必须先把它搬到楼上去。”我说:“我回我房间好了。”他说:“乖孩子。”我说:“谢谢你的晚餐。”这才显示我有礼貌。他说:“不客气,小鬼。”我上楼回我房间。进了房间,我便把门关上,从床垫底下取出那封信。我把信封举高对着灯光,想知道里面装着什么东西,但信封的纸张太厚了。我犹豫了一下,不知该不该拆开,因为那是从父亲房间偷来的。但我推断既然收件人是我,它就是属于我的,我当然可以拆开来看。于是我把信封拆开。里面是一封信。这封信是这样写的:查特路四百五十一号C座威尔斯登伦敦 西北二区 5NG0208 887 8907亲爱的克里斯多弗:很抱歉耽搁这么久才又提笔写这封信给你。这阵子我很忙,我找到了新工作,在一家钢铁加工厂担任秘书。你一定会很喜欢这里,因为这家工厂有许多制造钢铁和切割钢铁、以及把它焊接成各种形状的大机器。这个礼拜他们在替伯明翰一处购物中心的咖啡馆制作屋顶,它的形状像一朵大花,他们打算在屋顶上覆盖帆布,使它看上去像一顶超级大帐篷。同时,我们终于搬到信上所写的新地址了,它虽然没有上次那个地方好,而且我也不太喜欢威尔斯登,但罗杰上班比较方便,所以他把它买下来了(上次那个地方是租的),这样我们便可以买我们自己的家具,并且把墙壁漆成我们喜欢的颜色。这也是为什么我耽搁这么久才再写这封信给你的原因,因为搬家好累,要打包,又要拆开安顿,还要适应新工作。我好累,我要去睡了,明天早上我会把信投入邮筒,这封信就写到这里,我很快会再写一封信给你。你一直都没回信,我知道你一定还在生我的气,我很抱歉,克里斯多弗,但我还是爱你的,希望你不要永远生我的气。如果你能写一封信给我,我会很高兴(但是要记得寄到新的地址!)。无时无刻想念你。很爱很爱你的 妈妈××××××我被搞胡涂了,因为母亲从来没有在钢铁加工厂当过秘书,她只有一次在城区的一家大车厂当过秘书,而且她从来没有住过伦敦,她一直都和我们住在一起,她也没有给我写过信。信纸上没有日期,我猜不出母亲是在什么时候写这封信的,我还怀疑会不会是谁假装母亲写了这封信。随后我检查信封正面,发现上面有个邮戳,邮戳上印有日期,不是很清楚,但是这样的:这表示这封信是在一九九七年十月十六日寄出的,是母亲过世十八个月以后的事。这时我的卧房门被打开了,父亲说:“你在做什么?”我说:“我在看信。”他说:“我已经钻好洞了,那个大卫·艾登保禄的自然生态电视节目开始了,如果你有兴趣的话。”我说:“好。”说完他又下楼了。我看着那封信,在脑子里用力地想。这件事太蹊跷了,我想不透。它会不会是母亲在过世以前写的信,但是被装错了信封?可是她又为什么从伦敦写这封信?她离家最久的一次是她去探望她罹患癌症的表妹露丝那一次,她去了七天,但是露丝住在曼彻斯特。接着我想到,也许这封信不是母亲写的,它或许是另一个也叫克里斯多弗的母亲写给他的信。我很兴奋,当我开始写书时,我只有一个疑团有待解决,现在又多了一个。我决定今晚不再多想,因为我手上没有足够的情报,很容易像苏格兰场的亚斯尼·钟斯先生一样“断然误判”,这是很危险的,因为你必须掌握充分的线索之后才能做推断,这样才不至于犯错。我决定等父亲出门后,再到他的房间衣橱察看其它信件,看那些信是谁写的,信中又都说了些什么。我把信折好藏在床垫下,免得父亲发现后生气。然后我下楼看电视。《深夜小狗神秘习题》>>第十五章十英镑 二十英镑五十英镑 一百英镑其他金额 仅限十的倍数一直到六天以后,我才有机会再度进入父亲房间察看衣橱内的衬衫盒。第一天是星期三,约瑟·佛莱明脱下裤子,在更衣室内的地板上随地大小便,还想抓便便来吃,但是被戴先生制止了。约瑟什么都吃,他有一次把挂在马桶内的一小块蓝色消毒剂吃下去,还有一次吃掉放在他母亲皮夹内的一张五十英镑钞票,他还吃过绳子、橡皮圈、卫生纸、作业纸、颜料和塑料叉子。他还喜欢敲他的下巴,又常常高声尖叫。泰隆说便便里面有一匹马和一只猪,我说他胡说,但雪伦说他没有。原来那是图书馆内的小塑料动物,是学校职员用来说故事的,约瑟把它们吃下去了。我说我不进洗手间了,因为地上有便便。虽然安先生进来清洗干净了,但是我一想到就恶心,所以我才会尿在裤子上,并且从葛太太房间内的衣柜取出多余的裤子换上。雪伦说我可以使用教职员专用的洗手间,但是只能用两天,两天过后就必须回去使用学生厕所。我们达成协议。第二天、第三天和第四天,也就是星期四、星期五和星期六,乏善可陈。第五天是星期日,外面下大雨。我喜欢下大雨,感觉上好像白色噪音充斥在天地间,又仿佛一点也不空虚的沉寂。我上楼坐在我的房间里,望着落在街道上的倾盆大雨,雨势很大,看上去像白色的火花(这是明喻,不是隐喻)。附近半个人影也没有,大家都躲在屋子里。它让我想起地球上的水其实都是息息相关的,这些雨水也许就是墨西哥湾或巴芬湾内的海水蒸发而成,现在又落在屋前,然后流进下水道,再流到污水站经过净化处理后排入河流,最后再度汇入大海。星期一晚上,父亲接到一通紧急电话,一位太太家中的地下室淹水了,他必须立刻赶去修理。假如只有一通紧急电话,通常是由罗迪去修理,因为他的太太和子女住在索莫塞特,每天晚上他除了打桌球、喝酒、看电视外无事可做,何况他也需要多赚点加班费给太太照顾儿女。父亲平常需要照顾我,但今天晚上来了两通紧急电话,所以父亲叫我乖乖在家,万一有事就打他的移动电话找他,然后他就开车出去了。于是我进去他房间,打开衣橱,拿下工具箱,打开衬衫盒。我数一数那些信,共有四十三封,都是同一个笔迹写给我的信。我取出一封打开来看。信里面这样写着:五月三日查特路四百五十一号C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