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城第一章事情是从一个打错了的电话开始的,在那个死寂的夜里电话铃响了三次,电话那头要找的人不是他。过了很久,他能够思索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时,得出的结论是,一切都不是真实的,除了偶然性。但这是很久以后的想法了。一开始,还仅仅只是那件事情和由此产生的结果。不管它也许会有别的种种可能,还是所有的事情都已经被预先注定了的( 从那陌生人嘴里吐出第一个字开始) ,这都不必细究。问题在于这件事本身,而且不管后来的一切是否意味着什么,那都不是这件事本身所要告诉你的。至于奎恩本人,几乎不需要我们在他身上费多少事。他是谁,从哪儿来,他做过些什么,都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儿。比方说,我们知道他三十五岁。我们知道他结过婚,也曾为人父,然而他的妻子、儿子都死了。我们也知道他写过书。更确切的说法是,写过悬疑小说。那些作品是用威廉姆·威尔逊的笔名写的,他差不多以一年一本的速度出版那些书,赚来的钱够他在纽约一处小小的公寓房里将就度日。他每年通常要花上五六个月的工夫写小说,剩下的时间就做一些自己想做的事情。他大量阅读,光顾画展,还去看电影。夏天,他在电视上看棒球比赛。冬天,他去看歌剧。不过,他最喜欢的事情是散步。几乎每天都要出去溜达一圈,不管刮风下雨晴热寒暑都这样,从他的公寓出发,信步穿入市廛——从来都不是有目标地出行,只是让那两条腿把自己带到什么地方就是什么地方。纽约是一个永远不缺新鲜花样的地方,一个无穷无尽的迷宫,不管他走出多远,不管他走人了如指掌的邻街地带还是其他什么街区,总会给他带来迷失的感觉。迷失,不仅是摸不清这个城市,而且也找不到他自己了。他每一次散步出去,都会觉得他把自己撇在身后了,一边走一边就把自己丢在了街上,因为把感知能力降至仅仅是一双眼睛的视觉,这就逃避了思考的义务,只有这种方式,才能使他得到一种内心的平静,一种祛邪安神的虚空。外面的这个世界,他四周的,他前面的,一直处于变化之中,他的目光不可能长时间地停留在任何一样东西上面。重要的是他在走动,一步一步地迈出去,只不过是把自己的躯体向前挪移的动作而已。漫无目标的游荡使得所有的步履变得意义等同,而并非是要把他送往什么地方去。在最享受的漫步时刻,他会有一种不知身置何处的感受。这种感受,最后就成了他所期望的情形:身处乌有之乡。纽约就是他在自己周围垒起来的一个乌有之乡,他意识到自己已经不想离开这儿了。过去,奎恩也曾颇有抱负。作为一个年轻人,他已经出版过几本诗集,写过一些剧本和评论文章,也搞过几部长篇译著。但是,相当突然地,他放弃了这一切。他跟自己那些朋友说,他不想再回去和过去的自己交往,也就是从那时起他开始以威廉姆·威尔逊的名字发表作品。那个著书立说的奎恩已经不存在了,尽管从许多方面来说奎恩还存在着,但他已不再为任何人而存在,除了他自己。他还是继续写作,因为他觉得这是自己唯一能做的事情。悬疑小说似乎是某种合乎情理的解决办法。他几乎不用费什么脑筋就能编造出人家所需要的故事框架,而且写得不错,一般来说,人家似乎觉得他写这类小说没怎么费劲,只有他自己不这么想。因为他没把自己视为自己作品的作者,他也不觉得自己该对那些作品负责,所以在他内心就觉得没有必要去维护那些作品。威廉姆·威尔逊,这不过是一个臆造出来的名字,而他出生时的名字却是奎恩,他现在过着一种独往独来而不受约束的生活。他以自尊自敬的态度对待自己,有时甚至还有点孤芳白赏,可他从不因此而相信他和威廉姆·威尔逊就是同一个人了。就因为这个原因,他不想从自己的笔名后面现身而出。他有一个代理人,但他们从不碰面。他们的接触来往只限于信件,出于这种考虑,奎恩在邮局租用了一个编号信箱。和出版商的交往也照此办理,对方支付给奎恩的所有费用,稿酬和版税,一概通过代理人。所以,以威廉姆·威尔逊名字出版的书中都没有作者照片或简介。威廉姆·威尔逊的名字从不出现在任何作家的名录中,他也从不接受任何采访,他收到的所有信件都通过代理人的秘书答复。可以说,任何人都不知道奎恩的秘密。一开始,朋友们听说他放弃了写作,总是问他靠什么过活。他对他们的回答都是一个口径:他从他妻子那儿继承了一笔信托基金。可事实上他妻子根本就没钱。实情是,他也不再有什么朋友了。已经五年多了,他不再像过去那样过度思念亡子,不过也只是在最近,他才把妻子的照片从墙上拿掉。每到某个时候,有那么一会儿,他会突然感受到以前曾有过的那种感觉,犹似怀抱一个三岁婴孩——但其实他并不真的这么想,甚至也不仅仅只是一种回忆。那是一种实实在在的肉身的感受,是留在他身上的过去时光的印记,他没法掌控这种感觉,现在这种感觉开始少起来了,从许多方面来看,似乎事情已经因他而发生了很多变化。他不再盼着死亡。但同时,他也不能说是活得很开心。好在他至少不再怨天尤人了。他活着,这个实实在在的事实开始一点一点地迷住了他——好像他竭力要比自己活得长久似的,好像不知是怎么回事,他在过着一种死后的生活似的。如今,他睡觉时不再亮着灯了,而目.好几个月来他都不记得自己做过什么梦。这是在夜里,奎恩躺在床上抽烟,听着冷雨敲窗。他不知道这雨什么时候能停下来,不知道早上能不能出去或远或近地走上一阵。一本《马可·波罗游记》摊开在枕边。自从两星期前完成了最新一本威廉姆·威尔逊的小说,他一直闲晃着。他书中的叙述者,那个私家侦探马克斯·沃克,解开了一个精心策划的连环罪案,主角经历了许多挫折,有过几次死里逃生,奎恩都似乎觉得被他的探案经历折腾得精疲力竭。 这些年来,沃克已经变得越来越像奎恩了。鉴于威廉姆·威尔逊一直为他保持着一个富有魅力的形象,沃克的形象变得越来越生动了。在这三重自我的三重奏中,威廉姆·威尔逊似乎担当的是某个口技表演者的角色,而奎恩自己则越来越像个傀儡和假人,沃克呢,则是那个最后表明意图的生动活泼的声音。如果威尔逊是一个幻觉,他便是为了证明其他二者的存在而存在。如果威尔逊是不存在的,他便是奎恩把自己渡向沃克的一座实实在在的桥梁。而且,沃克正一点一点地成了奎恩生命的一个呈现形式,成了他精神上的兄弟,孤境中的同伴。奎恩拿起《马可·波罗游记》,又从第一页开始看起。“所以吾人之所征引,所见者著明所见,所闻者著明所闻,庶使本书确实,毫无虚伪,有聆是书或读是书者,应信其真。”正当奎恩沉思着这些句子的意义,把那些言之凿凿的保证印在脑子里时,电话铃响了。很久以后,当他重新把当时的情景构想起来时,他记起那会儿朝钟上瞟了一眼,已过十二点了。他还纳闷怎么这时候会有人给他打电话。他以为这种时候听到的多半是坏消息。他从床上爬起,光着身子走到电话机旁,在第二声铃响过后拿起听筒。“哪一位? ”电话里却是长时间的停顿,有一刻奎恩还以为电话那头已经挂了。这时,一个像是来自遥远之域他从未听到过的声音响起来了。那声音呆板木讷,却充满感情,像耳语那般低微,但又清晰可辨,而且他都听不出那声音是男人还是女人。“喂? ”声音说。“你是谁? ”奎恩问。“喂? ”那声音又说。“我在听,”奎恩说,“你是谁? ”“是保罗·奥斯特吗? ”声音问,“我要跟保罗·奥斯特先生说话。”“这儿没有叫这名字的人。”“保罗·奥斯特。奥斯特侦探事务所的。”“对不起,”奎恩说,“你肯定打错了。”“这件事非常急迫。”那声音说。“我对此无能为力,”奎恩说,“这儿没有保罗·奥斯特。”“你不明白,”那声音说,“已经没有时间了。”“那么我建议你打别的电话,这儿不是侦探事务所。”奎恩挂断了电话。站在冰凉的地上,他朝下看着自己的脚,膝盖,软塌塌的阴茎。有那么一瞬问,他有些后悔自己对来电者态度生硬了。没准儿会是一桩有趣的事儿哩,他想,倒是不妨跟他周旋一会儿。也许,他能在那案子里边发现些什么——甚至,也可能会在某些方面给人家提供一些帮助。“我得学着站在那儿也能让脑筋转起来。”他对自己说。奎恩也像大多数人一样,对杀人越货的门道几乎一无所知。他从未谋害过什么人,也从未偷过什么东西,而且干那种事儿的人他一个也不认得。他有生以来没进过警察局,从来没跟私家侦探打过照面,也从未跟罪犯说过话。他所有这方面的知识,都来自书本、电影和报纸。不过,他从来不觉得这是自己写作的障碍。对于自己写的那些故事,他感兴趣的不是那些故事与尘世众生的关系,而是那些故事与其他故事之间的关系。甚至在成为威廉姆·威尔逊之前,奎恩就已经在为读者提供悬疑小说了。他知道大部分东西都写得很糟,而且大多经不起最最马虎的推敲,但这种形式却一如既往地吸引着他,说来还很少有他不愿读的悬疑小说,连最糟糕透顶的他都看。尽管他对其他读物有着相当严肃的品位,甚至到了十分挑剔的地步,而换了悬疑小说,他几乎可以说是来者不拒。当情绪上来时,那类小说他可以毫无困难地一气读完十本或十二本。这是他内心一个饥渴的洞壑,需要用特殊的食物来填塞,他得一气不歇地往里填塞,直到完全餍足。他喜爱那类朽,是因为它们那种贯通全局的、简练的文字感觉。好的悬疑小说里什么都不会浪费,没有一个句子、一个单词是没有意义的。即便看上去没有意义,也会有着某种潜在的意义——总的来说也是一回事。书中的世界栩栩如生地展开,被各种可能性、各种秘密和互相抵牾的状况搅得翻腾不息。由于一切尽在预言和陈述之中,甚至最细微最琐碎的事儿,只要是与故事结局有关,都不可能被忽视。每一件事都是一个基本的动作要素,书的中心内容在所有那些事情的相互作用下向前推进。而那个中心,其实无处不在,直到全书结穴之前没法画成一个圆。侦探就是一个观察和聆听的角色,他在思索中蹬过物体和事件的沼泽,把所有的线索拼凑到一起,借此找出真相。在这番工夫中,作者和侦探的角色时常是一种互换关系。读者通过侦探的眼睛来看这个世界,历经细节的诸般发展变化,就像是头一回碰到似的。他慢慢开始了解自己周围发生的事情,好像这些蛛丝马迹都会向他揭橥真相,好像由于他的专心致志,现在终于弄明白了,这些线索也开始呈现了某种含义,而并非仅仅是一个存在的事实了。此即所谓“私眼”。这个词语对于奎恩来说具有三重含义。并非仅是一个字母“i ”表示的“调查者”,而应该是一个大写字母表里的“I ”,它是埋在自我呼吸的躯体中小小的生命蓓蕾。同时,它也是作者实际上的眼睛,是他自己向外看这个世界,是要求这个世界向他揭橥真相的眼睛。五年来,奎恩一直生活在这种双关语的夹缝中。当然,他很早以前就不再把自己当做一个真实的存在了。如果说现在他就生活在这个世界中,那也是通过他想象中的人物马克斯·沃克来实现的,而且只是稍纵即逝的片断。可是,他的侦探必须是真实的,这类作品本质上就是这么要求的。如果奎恩允许他自己消逝,退缩到一个陌生而与世隔绝的地方去生活,沃克似乎也可以继续生活在别人的世界里,奎恩的痕迹消逝得越多,沃克在这世上的存在就越持久,由于奎恩总是有脱离自身躯壳的感觉,所以,在他所熟悉的任何地方,当他碰巧发现了自己时,却总是看见沃克变得越来越主动,越来越快嘴快舌。正是这种导致奎恩产生某种问题的状态,沃克却视作理所当然,他淡定而冷漠地走过那些具有伤害性的冒险历程,而这种经历,不会不给他的创造者留下印记。这并不意味着奎恩真的想要成为沃克,或至少要像他,但是这却一再证明他在写书时假装自己就是沃克,他知道假如可以选择的话,他内心里是希望成为沃克的,尽管只是在意识中。那天晚上,最后昏昏沉沉将要入睡时,奎恩试着想象沃克会对电话中的陌生人说些什么。在梦里( 他后来忘了这个梦) ,他发现自己独处一室,拿着一把手枪射向空白的墙壁。第二天晚上,奎恩一点心理准备也没有。他还以为这桩偶然发生的事情已经过去了,没想到陌生人的电话还会再来。当时他正在卫生间里,坐在马桶上用力排便,这时电话铃响了,比前一天晚上略迟一些,大慨是一点差十分或是差十二分的光景。奎恩正坐在逼仄的卫生间里,一边“办事”一边阅渎摊在膝盖上的《马可·波罗游记》,看到作者在中同的旅行——从北京到厦门的那一章。电话铃声带着明显的恼怒。马上去接电话意味着只能不擦干净就跑过去,他可不愿意这副样子穿过房间。可如果他以正常速度结束眼下这事儿,那就没法及时接上这个电话。除了这个原因,奎恩还觉得自己似乎不大情愿挪动。电话这玩意儿他并不很喜欢,他曾不止一次想过要撤掉电话。他最最不喜欢的就是电话的专制强横。不仅总是违反他的意愿来打扰他,还不可避免地要让自己屈从于它。这一次,他决定不理睬它。但在第三下铃声响过后,他的肠道排空了。在第四下铃声响起时,他拉上裤子,离开了卫生间,不紧不慢地穿过屋子。在第六下铃声响起时,他拿起了听筒,但电话那头没有人。打电话的人挂断了。第三天晚上,他心里有了准备。他摊开手脚躺在床上,翻阅着《体育新闻》,一边等着陌生人的第三次电话。当他一阵阵地感到忐忑不安时,便站起来在房间里走来走去。他放上一张唱片——海顿的歌剧以mondo della Luna( 《月亮的世界》)——从开始一直听到结束。他等了又等。两点三十分时,他决定不等了,要睡觉了。接下来的一天晚上,他又在等电话,那天晚上也是一样。正当他觉得自己的揣想完全没道理,想放弃时,电话铃声又响起来了。这是五月十九日。他记得这个日子是因为这是他父母的结婚纪念日——或者应该说本来该是一个纪念日,如果他父母还活着的话——母亲曾告诉他,她是在婚礼之夜怀上他的。这件事一直对他很有吸引力——因为居然能够精确地知道他存在的第一时刻——多年以后,他曾私下里在这个日子庆祝过自己的生日。这一次的电话铃声还比前两次来得早一些——还没到十一点——他伸手去拿话筒时,还以为是别人打来的。“喂? ”他说。又是一样,电话那头一阵沉默。奎恩马上明白了就是那个陌生人。“喂? ”他又喊了一声,“有什么事吗? ”“是的,”对方终于出声了。同样机械的悄语声,同样焦急的声调,“是的,事情很紧急。没有时间可耽搁了。”“你需要什么帮助? ”“说话,马上。马上说话。说呀。”“你想跟谁说话? ”“就是那个人。奥斯特。那人自己说他是保罗·奥斯特。”这一次奎恩没有犹豫。他知道他要做什么,既然时机来临,他做就是了。“我就是,”他说,“我就是保罗·奥斯特。”“啊,终于,我终于找到你了。”他听出话音中的如释重负感,似乎突然间,切切实实的平静降临了。“没错,”奎恩说,“你终于找到了。”他停顿一下,以便让对方明白他的意思,更是为了让他自己明白,同时让别人也能明白。“你有什么事吗? ”“我需要你的帮助。”声音说,“这事儿很危险。他们说你在这方面最在行。”“那要看你说的是什么事儿。”“我说的是死亡。我说的是死亡和凶杀。”“那我可帮不上了,”奎恩说,“我不会去干杀人的勾当。”“不是的,”声音急躁不耐地说,“我的意思正好相反。”“有人要杀你? ”“是的,要杀我。是这么回事。我就要被杀掉了。”“你想要我保护你? ”“保护我,是的。还要找出那个想要杀死我的人。”“你不知道是谁? ”“我知道,是的,当然知道j 但我不知道他在什么地方。”“你能跟我说具体点吗? ”“现在不行。电话里不行。这事情非常危险。你必须得过来。”“明天怎么样? ”“好,就明天。明天早一点,早上吧。”“十点钟? ”“好。十点钟。”那声音报了一个东六十九街的地址,“别忘了,奥斯特先生。你一定要来。”“别担心,”奎恩说,“我会来的。”第二天早上,奎恩早早醒了,这是几个星期来他醒得最早的一次。他一边喝着咖啡,往面包上涂着黄油,一边看着报纸上的棒球赛比分( 大都会队又输了,二比一,他们第九局犯傻了) ,心想这种犯傻的事儿不会发生在即将出门赴约的他身上。说到这个措辞——他的约会——倒让他觉得有点怪怪的。这不是他的约会,是保罗·奥斯特的。再说对方那人是谁他都不知道。不过,随着时间一点点过去,他觉得自己正在出色地模仿着一个就要出门的人。他把桌上的早餐盘碟清理掉,把报纸丢到沙发上,走进卫生问,淋浴刮脸,裹着两条浴巾走进卧室,打开衣橱,挑出今天要穿的衣服。他觉得自己比较倾向夹克衫配领带的穿着。自从妻子和儿子的葬礼后他就不大愿意打领带了,而且也记不起自己是不是还有领带。倒是有的,挂在凌乱的大衣橱里。他不想穿白衬衫,因为太正式了,他挑了一件灰红相间的衬衫,配以灰领带。他有点神思恍惚地穿好衣服。直到伸手攥住门把手,他才开始对自己要做的事情犯嘀咕了。“我这像是要出门,”他对自己说,“如果我是要出门,究竟是去哪儿呢? ”一小时后,在第七十街和第五大道的交叉口,当他从搭乘的四路公交车上下来时,还是没能答出这个问题。这儿一边是公园,早晨的阳光下显出深深浅浅的绿意;另一边是弗里克陈列馆,白色的简酷式样,就像是一座废弃的房子改作了停尸所。他把弗美尔那幅《士兵和微笑的小女孩》在脑子里过了一下,试图回忆起那女孩脸上的表情,她两手拢在杯子上的确切部位,还有那个看不见脸的男人的红色背影。他在记忆里朝油画中墙上那幅青灰色地图和阳光射入的窗子瞥了一眼,那仿佛就是他此际置身其间的阳光。他一路走去,穿过街道,向东走去。到麦迪逊大道时他往右拐向南走到一个路口,再左拐,看到了他要去的地方。“我好像到了。”他对自己说。他在那幢房子前站下,停留一会儿。很快想了想,看起来似乎没什么问题。他感到相当平静,好像一切要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都已经发生了。当他拉开那扇进入门厅的外门时,他给了自己最后一个建议:“如果事情真的发生了,”他说,“我得一直睁着眼睛。”来开房门的是一个女人。出于某些原因,奎恩没料到会是个女的。事情发生得太快了点。他还没把一个女人出现在自己面前这个事实给接受下来,心里还没来得及把她描绘成一个印象,她已经开口向他说话,并促使他作出回应了。这一来,实际上就在第一眼见到她时,他就落败了,就已经落到自己身后了。过后,等他有时间对这事儿作出反思时,也许会费力地拼凑起他如何遭遇一个女人的种种事实。当然,那得开动记忆,回想起那些事情,他知道,回忆总是倾向搅乱所要回忆的事情。其结果是,他根本不可能确信任何事情。那女人三十出头,也许有三十五岁;完美的中等身材;给人一种大大咧咧或者是耽于感官享受的印象——那要取决于你怎么看了;黑头发、黑眼睛,那双眼睛很快显露出一种独立不羁的神色同时又带有几分朦胧的诱惑。她穿一身黑衣服,涂着鲜红的唇膏。“奥斯特先生? ”试探性的微笑;像是询问似的脑袋向前倾侧。“没错,”奎恩说,“保罗·奥斯特。”“我叫弗吉妮亚·斯蒂尔曼,”女人说,“彼得的妻子。他从八点钟就开始等你了。”“约定的时间是十点钟。”奎恩说着瞄了一眼手表。正好十点。“他都快急疯了。”女人解释说,“我从来没见过他这样子。他简直等不及了。”她为奎恩开了门。他穿过门口走进里边时,感到自己一片茫然,好像大脑猝然一下短路了。他应该把自己所见到的细节牢牢记住,可是这一刻他却无法胜任此事。渐次向他展现的寓所内景好像有点模糊。他意识到这是好大一套房子,像是有五六个房间,家具富丽堂皇,陈设着林林总总的艺术品和银器,墙上挂着精致的绘画。但也就是这样了。不过是一个大体的印象——尽管他人就在那儿,用自己的眼睛看见了所有的一切。他发现自己独自坐在起居室的沙发上。他回忆起,是斯蒂尔曼太太请他在那儿等一会儿,她去喊她丈夫。他说不准究竟等了多长时间。肯定不会超过一两分钟。从窗口射进来的光线看,这会儿似乎应该是中午时分了。但这不可能啊,手表上的时问不是这回事儿。那位弗吉妮亚·斯蒂尔曼太太的香水味儿在他四周萦绕不散,他开始想象她不穿衣服的样子。然后,他想起马克斯·沃克如果在这儿的话会怎么来着。他决定点一支烟。他朝室内喷了一口烟雾。看着烟雾从自己嘴里喷出又飘散开去,这让他感觉很好,而且香烟点燃的那一刻,新的定义也呈现出来了。他听到有人在他身后走进房间的声音。奎恩从沙发上站起转过身去,以为看见的会是斯蒂尔曼太太,但却看见了一个年轻人,全身穿白,恍若一个淡金色头发的孩子。第一眼的印象极其诡异,奎恩恍然以为那是他自己死去的儿子。当时,这念头陡然闪现,又陡然消失。彼得·斯蒂尔曼走进房间,在奎恩对面的红色天鹅绒沙发上坐下。 他走向座位时一言不发,看到在场的奎恩也不搭理。他从一处挪到另一处的动作似乎须付出全部的注意力,好像不去想着他正在做的动作就会使自己的身子僵住了似的。奎恩还从未见过这般举止的人,而他马上意识到这就是电话里那个人。这具躯体的动作跟他的声音一样:机械而不规则地在快与慢之间转换着。僵硬而富有表现力,像是失去控制的运作,似乎不受意志掌控似的。在奎恩看来,斯蒂尔曼似乎长久不用自己的躯体了,所有的功能都得重新操练,因而身躯动作成了一种有意识的进程,每一个动作都变成一个个潜在动作的分解,这便失去了流畅性和主动性。看着他的动作,就像是看着断了线的牵线木偶。彼得·斯蒂尔曼一身白色。白色的衬衫,领口那儿敞开着;白色的裤子、白色的鞋子和白色的袜子。这些衬着他苍白的皮肤、稀薄的淡亚麻色头发,使他整个像是透明人,似乎都能透过他脸上的皮肤看见蓝色的血管。那种蓝色就跟他那双眸子一样地蓝:一种似乎就要融人云天的蔚蓝色。面对这样一个人,奎恩什么话也说不出来。斯蒂尔曼的出现似乎就是沉默的请求。斯蒂尔曼慢慢坐下来,最后才把注意力转向奎恩。他们两人眼睛接触时,奎恩突然觉得斯蒂尔曼已经消失不见了。他看着坐在对面的他,但同时却又觉得他不在那儿。在奎恩的感觉中,斯蒂尔曼兴许是个盲人。但其实不是,这是不可能的。这人正看着他,甚至在研究着他,那张脸上如果不是已经显露认出他的神色,他的凝视还会带有更多的含义,而绝对不是茫然无所视的眼神。奎恩不知该怎么办。他呆呆地坐在那儿,回看着斯蒂尔曼。过了很长的一刻。“不会弄错的,请相信,”他终于开口说话了,“这没错。不是这样的。谢谢你。”他停顿片刻,“我是彼得·斯蒂尔曼。我得说这是出于我个人的意愿。是的。这不是我的真实姓名。不,当然不是。我自己的想法根本不是这样。可一点办法也没有。没有,对此一点办法也没有。不,不,不会再有什么办法了。“你坐在这儿想:这个和我说话的是什么人呢? 这些出自他嘴里的语词是什么意思呢? 我将向你一一道来。要不我就不告诉你。是,还是不是。我的想法根本不应该是这样。我这样说是出于我自己的意愿。但我会尝试一下。是,还是不是。我想试着跟你说说,尽管我脑子里要弄清楚这事情很困难。谢谢。“我的名字叫彼得·斯蒂尔曼。也许你听说过我,不过更大的可能是没听说过。没关系。这不是我的真实姓名。我的真实姓名我想不起来了。对不起。但这没什么关系。就是说,不必再提了。“这就是所谓的说话。我相信这是个词语。当词语一从嘴里冒出来,它就飞进了空气中,只存活了一会儿,然后就没了。奇怪,是不是? 对此我自己没什么意见。没有,还是没有。但你总归得需要一些词语。有一大堆词语,好几百万吧,我想。没准只有三个或是四个。请原谅。但我今天做得很好。比平时都要好得多。如果我能够把你需要的词语都给你,那将会是一个了不起的胜利。谢谢你。该向你作一百万次道谢。“从前有一个母亲,还有一个父亲。我一个都记不得了。他们说:母亲死了。他们是谁我不能说。请原谅。但这是他们说的。“那就没有母亲了。哈哈。现在这就是我的笑声,我肚子里冒出的一串莫名其妙的咒语。哈哈哈。大父亲说:这没什么关系。对我来说。这就是说,对他来说。大父亲的大肌肉,一个劲儿地鼓起来,鼓起来,鼓起来。现在没问题,请相信。“我说的这些都是他们说的,因为我什么都不知道。我只是个可怜的彼得·斯蒂尔曼,是那个没有记忆的男孩。呜呜。愿意也好不愿意也好。就是一个傻子。请原谅。他们说,他们说。但可怜的小彼得·斯蒂尔曼说什么? 什么也没有,什么也没有。再也不会说什么了。“就是这样。黑暗,非常黑暗。黑得就像是非常的黑。他们说:这是那问屋子。好像我说起过。我是说那种黑暗。谢谢。“黑暗,黑暗。他们说了九年。甚至没有一扇窗子。可怜的彼得·斯蒂尔曼。还有那种鼓起来鼓起来鼓起来的大肌肉。那一堆堆屎。那许许多多小鸡鸡的湖沼。晕了。请原谅。麻木了,光着身子。对不起。再也没有了。“当时很黑暗。我告诉你。黑屋子有食物,是的,许多食物搁在安静的黑屋子里。他用手抓来吃。对不起。我是说那是彼得干的。还有,如果我是彼得,那就更好了。这就是说,那就更糟糕了。对不起。我是彼得·斯蒂尔曼。这不是我的真实姓名。谢谢。“可怜的彼得·斯蒂尔曼,他是个小可怜儿。他自己的词儿只有很少的几个。而且当时他没有说什么话,当时没人说话。当时没有,没有,没有。不会再有了。“请原谅我,奥斯特先生。我看得出我让你感到悲伤了。没问题,请相信。我的名字是彼得·斯蒂尔曼。这不是我的真实姓名。我的真实姓名是赛德先生。你叫什么,奥斯特先生? 没准你是真的赛德先生,我谁也不是。“呜呜。对不起。这就是我的哭泣和哀号。呜呜,哭吧哭吧。彼得先生在那屋子里做了什么? 没人说得出。有人什么也不说。至于我,我想彼得不能思想。他眨眼睛了吗? 他喝什么了吗? 他发出臭味了吗? 哈哈哈。请原谅。有时候我真的很滑稽。“咔啦咔啦,在下下钻出碎屑。噼噼啪,噼噼啪,一塌糊涂。木术的声音,吵吵娘娘,嚼嚼妈妈。呀,呀,呀。对不起。这几个词只有我自己能懂。“下回吧,下回吧,下回吧。他们这样说。这事儿太长了,没法在彼得的脑子里好好安顿下来。再也塞不进了。不,不,不。他们说有人发现了我。我不记得了。不,我不记得他们打开门光线照进来时发生的事了。不,不,不。关于这个我什么也不能说。再也不能说了。“很长时间我一直戴着黑眼镜。我十二岁。或者是他们这么说的。我待在医院里。逐渐地逐渐地,他们教我成为彼得·斯蒂尔曼。他们说:你是彼得·斯蒂尔曼。谢谢,我说。是,是,是,谢谢你们,谢谢你们。我说。“彼得是个娃娃。他们必须教他一切事情。怎么走路,你知道。怎么吃。怎么在马桶上放屁屁和拉屎屎。那不坏。有时候我还咬它一口,它们不会发出轰隆、轰隆、轰隆的声音。后来,我甚至都可以不用脱下衣服了。“彼得是个好男孩。但很难教他怎么说话。他的嘴巴不大灵光。当然,他脑子里什么也没有。咩,咩,咩,他就会这么说。还有哒,哒,哒。还有哇,哇,哇。对不起。这样过了好多年又好多年。现在他们对彼得说:你这就可以走了,我们没什么可以给你的了。彼得·斯蒂尔曼,你是个人了,他们说。相信医生们的话是不错的。谢谢。非常感谢。“我是彼得·斯蒂尔曼。这不是我的真实姓名。我的真实姓名是彼得·拉比特。在冬天,我是怀特先生,到了夏天,我是格林先生。你喜欢怎么想就怎么想吧。我说这些是出于我自己愿意。咔啦咔啦,在下下。这很精彩,不是吗? 我一直都是像现在这样把词儿粘在一起。这不可能有什么用处。它们只是从我的嘴巴里出来了。它们是不能被翻译的。“问吧问吧,没什么用的。但我会告诉你的。我不想叫你太悲伤,奥斯特先生。你有这样一张脸。你让我想起某种这样的脸,或是一张苦巴巴的脸——我不知道是哪一种。那么,你的眼睛看着我。就这样,就这样。我可看不见你的眼睛。这很好。谢谢。“这就是我要告诉你的原因。没问题,请相信。你在嘀咕所有这一切的真实性。就是说,那个父亲。那可怕的父亲对他的小可怜儿彼得做了所有这些事情。别的你都确信无疑。他们把他带到暗处。把他锁在里面,把他留在那儿。哈哈哈。对不起。有时候我是很滑稽的。“十三年,他们说。这也许是个很长的时间。可我对时间毫无知觉。每一天对我都是新的。我是在早上醒来时出生的,一天之内长大起来,晚上睡觉时我就死去了。这不是我的错。我今天做得很好。我比以前做得好多了。“父亲离开十三年了。他的名字也是彼得·斯蒂尔曼。很古怪,是吧? 这两个人的名字是一样的?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真实的名字。但我觉得他不是我。我们两个都是彼得·斯蒂尔曼。但彼得·斯蒂尔曼不是我真实的姓名。所以也许我不是彼得·斯蒂尔曼。所以也许我根本不是彼得·斯蒂尔曼。“十三年,我说。或者是他们说的。这没什么区别。我不知道时间的。但他们是这样告诉我的。明天是十三年终结的日子。这挺糟糕。尽管他们说这不糟糕。我不该记得这事儿。可我不时地就会想起来,不管我怎么说。“他会来的。这就是说,这个父亲会来。而且他想要杀了我。谢谢。但我不想这样。不,不。再也不这么想了。彼得现在活着。是的。所有这些并没有在他脑子里,但他仍然活着。而且这就有意思了,是不是? 肯定是的。哈哈哈。“我现在基本上是个诗人。每天我坐在房间里写一首诗。我自己凑了所有的词句,就像我住在黑屋子里那样。我开始想起那些事了,这是为了假装我又回到了黑屋子里。我是唯一懂得那些词语的人。他们没法翻译出来。这些诗让我声名大噪。干得好。呀,呀,呀。多美的诗歌。美得全世界都为之哭泣。“过后我也许会改行做点别的。在成为一个诗人之后。迟早我会捣鼓出一些词语来的,你看吧。每个人的脑子里都有那么多的词儿。那么当时我是在哪儿呢? 我想我以后会愿意当一个消防队员。然后再去做个医生。这没什么区别。最后我想做一个走钢丝的人。当我老了以后,而且最后学会了怎么像别人那样走路,那时我会在钢丝上跳舞,人们会大吃一惊,甚至小孩子都会大吃一惊。这就是我喜欢做的事儿。在钢丝上跳舞直到死去。“但不管怎么说,这也没什么区别。对我来说。就像你看见的,我是一个富有的人。我不需要担忧什么。不,不。不是这么回事。这是肯定的。父亲是富有的,而小彼得在被锁进黑屋子后得到了他所有的钱。哈哈哈。请原谅我的笑声。有时候我是很滑稽的。“我是最后一个斯蒂尔曼。那是一个大家族,或者就像他们说的。在波士顿老城,你也许能听说些什么。我是最后一个斯蒂尔曼。再没有别的了。我是所有斯蒂尔曼的终结,最后的传人。这就更好了,我想。现在所有的斯蒂尔曼都终结了,这没什么遗憾的。每个人都要死的,这没什么不好。“父亲也许并不真是个坏人。至少我现在可以这么说。他有一颗大脑袋。大得就像很大一样,那就是说得在这儿占好大一块地方。那么多的想法在他那么大的脑袋里。但可怜的彼得,难道他不是吗? 而且实在是陷入了可怕的困境。彼得他既看不见什么又不能说话,他不能想事儿也不能做事儿。彼得他不能。不,什么都不能。“我对那些事儿一概不知。我也不能理解。我妻子是那个向我通风报信的人。她说我知道这些很重要,尽管我不理解。但即便这样我也不理解。为了能够了解,你必须要理解。难道不是这样吗? 但我什么都不知道。我的真实姓名不是彼得·斯蒂尔曼。而且也许我不是。我的真实名字是彼得·乌有先生。谢谢。那么你是怎么想的呢? “所以,我得告诉你关于我父亲的事情。这是个挺有趣的故事,尽管我不理解。我能够把这事儿告诉你是因为我知道这些词句。这是有点意思的,是不是? 琢磨着这些词,我是说,有时候我真是太为自己感到骄傲了! 请原谅。这是我妻子说的。她说父亲在谈论上帝。这对我来说是一个好玩的词。当你把这词倒过来念时,那就是狗了。而狗是太不像上帝了,是不是? 汪,汪。哇,哇。这是狗的话。我觉得这些话是美丽的。太漂亮也太真实了就像是我造出来的词句。“管那些干吗。我说我的。父亲在扯上帝。如果上帝有自己的语言他想要弄明白。别问我这是什么意思。我只是告诉你我知道那些词儿。父亲觉得,一个孩子如果什么人也不照面的话没准会说那种语言。但那儿有什么孩子? 啊,现在你开始明白了。你不必相信他。当然,彼得知道一些人们的用语。这可能没什么用处。但父亲觉得彼得可能会忘了那些词。过了一会儿了。这就是那儿有那么多轰隆隆、轰隆隆的声音的缘故。每次彼得说了一个词,他父亲就会轰他。最后,彼得学会了什么都不说。呀,呀,呀。谢谢。“彼得把话都留在自己心里。长年累月地攒在那儿。那儿一片黑暗,小彼得独自一人,而且那些话在他脑子里吵闹个不休,跟他厮守一处。这就是他的嘴巴不能很好地说话的缘故。可怜的彼得。呜呜。这就是他的眼泪。这小男孩永远也不可能长大。“彼得现在可以像别人那样说话了。但他脑子里还有别的词儿。那是上帝的语言。而且没有别人能说出这种语言。他们不能翻译出来。这就是彼得为什么生活得离上帝那么近的缘故。这就是为什么他能成为一个有名的诗人的缘故。“如今,我样样都心满意足。我可以做任何我喜欢的事情。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我甚至还有个妻子。你在这儿能见着的。我在这之前提到过她。也许你都已经见过她了。她挺漂亮,是吗? 她的名字叫弗吉妮亚。这不是她的真实姓名。但这也没什么区别。对我来说就是这样。“每当我提出要求,我妻子就会给我找个女孩来。她们都是妓女。我把自己的鸡巴插进她们身子里面,她们就呜哇乱叫。来过很多妓女。哈哈。她们上这儿来,我就操她们。操起来真是爽啊。弗吉妮亚给她们发钱。每个人都兴高采烈。这可一点没错。哈哈。“可怜的弗吉妮亚,她不喜欢操。那就是说,她不喜欢和我操。也许她喜欢跟别人来这一套。谁知道? 我对这事儿一无所知。那也没什么关系。不过,你对弗吉妮亚好一点,也许她会让你操她。这会让我很开心。看在你的分上。谢谢。“如此说来,事情还真是一大堆。我试着把所有的事情都告诉你。我知道所有的这些事儿都不在我脑子里。并且这是真的,是的,我说这些是出于我自己的意愿,有时候我只能扯着嗓子尖叫,再尖叫。什么理由也没有。好像做事必须要有理由似的。可我明白,或者说其他任何人也都明白,根本不是为了什么。而且,有很多时候我什么也不说,好几天,好几天,直到最后。什么事也没有,没有,没有。我忘了怎么把词从自己嘴巴里吐出来。对我来说要挪动身子都很难。是啊,是啊。甚至看东西也很难。这就是当我成为赛德先生的时候。“我仍然喜欢住在黑暗中。至少是有些时候。这使我感觉良好,我想。在黑暗中我说上帝的语言,没人可以听得见我。别生气,拜托。我忍不住这样说。“最最好的东西,是空气。是的。一点一点地适应了,我学会了住在里面。那空气和光线,是的,那光线也照在所有的东西上,并且让我的眼睛能够看得见。空气和光,是最好的东西。请原谅。空气和光线,是的。当天气不错时,我喜欢敞开窗子坐着。有时候我朝外面看去,可以望见下面的东西。街道和街上的人,狗和汽车,对面砖瓦搭建的建筑物。我有时候也会闭上眼睛坐在那儿,凉风吹在我脸上,空气中的光线,围绕在我身边,而又不能为我所见,这世界整个都是红色的,一个美丽的红色世界在我眼睛里面,太阳照耀着我和我的眼睛。“说真的我很少外出。外出对我来说很难,而且我也并非总是让人放心。有时候我会发出尖叫。请别对我生气。我是忍不住才那样的。弗吉妮亚说我必须学着怎样在公众场所举止得体。但有时候我真管不住自己,尖叫就那么一下子冲出我的身子。“可我真的很喜欢去公园。那儿有树,还有空气和光线。那儿一切都很好,是不是? 是的。渐渐地,我在自己里面越来越好了。我可以感受到这一点。甚至威斯格雷德斯基医生也这么说。我知道我仍然是个木偶男孩。那是不可能有什么用处的。不,不。不会再这样的。但有时候我至少已经真正长成大人了。“至于现在,我仍然是彼得·斯蒂尔曼。这不是我的真实姓名。我不能说明天我会是谁。每一天都是新的,而且每一天我都会重生。我在任何地方都看到希望,甚至在黑暗中,当我死的时候,我也许会成为上帝。“还有更多的话要说。但我觉得我不会说出来。不,今天不能再说了。现在我嘴巴已经疲累了,而且我觉得该是我走的时候了。当然,我对时间总是一无所知,但这也没什么区别,对我来说。非常感谢你。我知道你会救我一命的,奥斯特先生。我指望着你。你能理解生命只是一种长久的持续。这房间里其他每一样东西都跟黑暗联系在一起,跟上帝的语言和尖叫在一起。我是这儿的空气,是光影中的一件美丽之物。也许你会记得这个。我是彼得·斯蒂尔曼。这不是我的真实姓名。非常感谢。” 第三章演说结束了。他讲了多长时间奎恩也说不清。因为他最后一个词的话音落下时,自己才意识到他俩都坐在黑暗中了。显然,他讲了一整天。在斯蒂尔曼滔滔不绝那当儿,太阳还照在房间里,只是奎恩并无察觉。现在他感受到了那种黑暗和沉默,刚才的话音还在脑子里嗡嗡地转悠。几分钟过去了。奎恩心想也许该他来几句了,但他还有点踌躇不定。他都能听到对面彼得·斯蒂尔曼那个位置上沉重的鼻息在房间里回荡。除此,再没有别的声音了。奎恩拿不定主意该怎么办。他想过几种可能性,可是,随即又逐个地从脑子里剔除掉了。他坐在自己的座位上,看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忽而,穿着长丝袜的双腿在房间里走动的响声打破了沉寂。电灯开关响起金属音质的咔嗒一声,突然,房间里充满了光亮。奎恩的眼睛随之转向了光源,在那儿,一个身影站在靠近桌灯的彼得·斯蒂尔曼的左侧,他见是弗吉妮亚·斯蒂尔曼。那年轻人的眼睛直逼逼地盯着前方,就像是睁着眼睛在睡觉。斯蒂尔曼太太弯下身子,胳膊搂着彼得的肩膀,凑到他耳边柔声说。“现在得走了,彼得,”她说,“萨维德拉太太在等着呢。”彼得抬起头来看着她,露出微笑。“我充满了希望。”他说。弗吉妮亚·斯蒂尔曼温柔地吻一下丈夫的脸颊。“跟奥斯特先生说再见吧。”她说。彼得站起来。或者说,他开始了那个悲悯的过程,令人心惊胆战地慢慢掣动自己的身子,离开座椅,挪动两脚。每一步都是一种机械的重复动作,看着那么别扭,肢体伸开又缩回,还伴随着一阵阵突发性的晕厥,嘴里咕哝着什么,那些话奎恩完全无法理解。最后,彼得站直了身子。他以一种大功告成的神态站在座椅前,打量着奎恩的眼睛。这时候他笑了,毫无自我意识地咧开了嘴巴。“再见。”他说。“再见,彼得。”奎恩说。彼得痉挛似的挥一下手,然后慢慢转身走出房间。他蹒跚地拖着脚步,先抬起右腿,然后是左腿,他两条腿像是拴了锁链似的。房间那头,有个中年女人,身穿白色护士装站在光线映亮的门口。奎恩估计她就是萨维德拉太太。他的眼睛一直跟着彼得·斯蒂尔曼,直到这年轻人从门口消失。弗吉妮亚·斯蒂尔曼朝奎恩这儿走来,坐进她丈夫刚才坐过的座位。“我本来应该让你省下这些时间,”她说,“可我觉得让你亲眼看到这些可能对你来说更有帮助。”“我理解。”奎恩说。“不,我觉得你不能理解。”这女人痛苦地说,“我觉得任何人都不能理解。”李恩明智地微笑一下,告诉自己要更投入些。“不管我是真的理解还是不理解,”他说,“也许这都关系不大。你们雇用我来做这个工作,我越早下手事情越容易解决。就我一点点凑拢的印象来看,这个案子非常紧迫。我没有必要来表明我对彼得或是你所忍受的痛苦的理解。重要的是我想帮助你们。我觉得你应该完全接受这一事实的严酷性。”此刻,他的语气变得温和起来了。似乎什么东西在暗示他应该保持这种正确的语调,而且,这当儿一阵骤然而至的快感遍袭全身,像是一下子突破了自己内心的某种界限。“没错。”弗吉妮亚·斯蒂尔曼说,“是呀,你说得很对。”女人停了一下,深深地吸了口气,又停一下,好像在脑子里预演着她要说的话。奎恩注意到她两手紧紧抓住座椅的扶手。“我知道,”她说,“彼得所说的大部分都很混乱——特别是你第一次听他这么说。我站在隔壁房间里听了他对你说的话。你肯定认为彼得说的都不是什么真事儿。换个角度来说,这会让人以为彼得在撒谎。”“你的意思是,我应该相信他说的某些事情,而不必理会另外一些说法? ”“我正是这个意思。”“你的性生活方式,或者说是干脆没那档子事儿,对我来说都不重要,斯蒂尔曼太太。”奎恩说,“尽管彼得说的也许是真话,那也没多大关系。在我的工作中,必须对每一个细节都加以注意,如果不学着怀疑某些判断,就永远也达不到目的。我已习惯于听到人们的秘密了,而且总是能把嘴巴封得紧紧的。如果某件事情对案情侦破没有什么用处,我一般是不会在意它的。”斯蒂尔曼太太脸刷地红了,“我只是要你知道彼得说的并不是事实。”奎恩耸了耸肩,掏出香烟点上一支,“你这么说,或是他那么说,”他说,“那都不重要。我感兴趣的是彼得先生其他方面的一些事情。照我看来那些事情倒是真的,如果真是那样,我想听听你对那些事情的说法。”“是的,真是那回事儿。”弗吉妮亚·斯蒂尔曼紧攥着扶手的手指松弛下来,把右手抵在下颏上。沉思着。好像在搜寻着某种不容置疑的坦诚的语态。“彼得有一种孩子似的叙述方式。但他说的那些事儿都是真的。”“告诉我有关他父亲的事儿。你认为有关联的任何事情。”“彼得的父亲来自波士顿的斯蒂尔曼家族。我肯定你听说过这个家族。在十九世纪,这个家族出过几任州长、圣公会主教、驻外大使,还有一位哈佛大学校长。同时,这个家族在纺织业、货运业,还有天晓得其他什么行当都挣了大钱。那些细节都是无关紧要的。提起这些只是帮助你了解一些他的家庭背景。“彼得的父亲上了哈佛,就像这个家族中的每一个人一样。他在哲学、宗教和其他各个方面的研究都很有天分。他写过一些阐述十六至十七世纪新大陆神学理论的论文,当时他在哥伦比亚大学宗教系任职。不久,他就和彼得的母亲结婚了。我对她了解不多。从我见过的照片上看,她长得相当漂亮,但很赢弱——有点儿像彼得,就是那种浅色的蓝眼睛和雪白的皮肤。彼得出生后的最初几年,他们家住在河滨路的一所大房子里。斯蒂尔曼的学术生涯非常成功。他把自己的论文重新改写了一下,变成了一本论著——真的写得很不错——于是在他三十四五岁时拿到了正教授的头衔。彼得的母亲这时去世了。关于她的死亡,每一件事都很不清楚。斯蒂尔曼说她是睡眠中窒息的,但有证据表明她死于自杀。因为她有时会过量服用药片,但当然什么都没得到证实。甚至有传言说是他杀了她。但那只是谣传,而且也没来由。整个事情一直都被捂着没有声张。“彼得当时只有两岁,是一个完全正常的小孩。妻子死后,斯蒂尔曼显然对他就不怎么关心了。他雇了一个护士来照顾儿子,接下来的六个月左右的时间里,一直是那位护士在全职照顾彼得。可是,后来真是非常突然地,斯蒂尔曼把她给解雇了。我忘了她的名字——是芭伯尔小姐吧,我想一一不过她在法庭上作证时说过这事儿。好像是有一天,斯蒂尔曼回到家里跟她说自己将全力来照管彼得。他已经向哥伦比亚大学递交了辞呈,他对学校说他要离开学校把全部的时间都给儿子。当然,也考虑到钱的问题。校方也没反对,因为别人在这事上帮不了什么忙。“从那以后,他差不多就消失了似的。还是住在原来的房子里,但他基本不外出。没人知道出了什么事儿。我想,也许他开始相信他自己写的书上的那些牵强的宗教理论了。他把彼得锁在一个房间里,窗子全都封上,就那样把他关了九年。你倒想一下,奥斯特先生。九年。一个人的童年完全是在黑暗中度过,与世隔绝,没人跟他接触,除了偶尔被暴打一顿。我就是和这种实验的结果生活在一起,我可以告诉你这种损毁真是极度恐怖凶残。你今天看见的还是彼得最好的状态。为了让他康复足足花了十三年的时间,如果我再让别人伤害他的话,我就完了。”斯蒂尔曼太太屏住了呼吸。奎恩觉得她似乎已经到了某种临界点,再多说一个字都会使她越过这道界限。现在他必须说话了,或者说必须把扯开去的交谈从他这儿兜回来。“彼得最后是怎么被发现的? ”他问。女人身上那种紧张感释放出来了。她沉重地吸了口气,定睛看着奎恩的眼睛。“那是一把火。”她说。“是偶然失火还是有人故意纵火? ”“没人知道。”“你的看法呢? ”“我想是斯蒂尔曼先生在他书房里惹的祸。他所有的研究资料都在那儿,我觉得是他到头来发现自己的工作失败了。我不是说他后悔自己所做的一切。但即便是照他自己的话来说,他也知道自己是失败了。我想,他最后已经到了对自己产生厌恶的某种极点,所以决定一把火烧掉所有的文件。但火烧得失控了,房子的大部分都被烧掉了。幸运的是,彼得的房间在走廊的另一头,消防队员及时把他救出来了。”“然后呢? ”“折腾了几个月,所有的东西都清理出来了。斯蒂尔曼的文件全都烧毁了,也就是说没有什么确凿可信的证据了。从另一方面来看,这也是彼得的运气,因为他被关在房间里,那些可怕的木板挡住了窗子,警察最后把这些情况都核到一起,斯蒂尔曼被送上了法庭。”“法庭是怎么判决的? ”“斯蒂尔曼被判精神错乱,他被关到医院去了。”“彼得呢? ”“也被送进了医院。他一直住院治疗,直到两年前才出来。”“你是在那儿遇上他的? ”“是的,在医院里。”“怎么回事? ”“我是他的语言治疗师。在五年时间里,我每天为彼得工作。”“我无意刺探什么隐私。但这怎么会导致了一桩婚姻呢? ”“很复杂。”“你介意告诉我吗? ”“并不十分介意。但我觉得你不可能理解。”“说吧,这是唯一能让我理解它的途径。”“那就简单点说吧。这是让彼得能离开医院过更正常的生活的最好方式。”“你设法做他的合法监护人? ”“这是个很复杂的程序。再说,彼得也不再是未成年人了。”“对你来说,这是不是很有一种自我满足感? ”“并不确切。我以前结过一次婚——那是灾难性的。我不想再重蹈覆辙。至少,和彼得在一起使我的生活有了一种目标感。”“是不是斯蒂尔曼已被释放了? ”“明天。他明天晚上就到中央车站了。”“你觉得他会追踪彼得。只是一种预感,还是你有某种证据? ”“两者都有那么一点。两年前,他们就打算让斯蒂尔曼先生出来了。但他给彼得写了封信,我把那封信给警察看过,于是他们就不放他出来了。”“那是一封什么样的信? ”“很疯狂的信。他把彼得叫做魔鬼男孩,而且还说总有一天要清算的。”“你还保留着这封信吗? ”“没有了,两年前我把这封信交给警察了。”“有复印件吗? ”“对不起,你觉得这很重要? ”“可能吧。”“如果是这么回事,我会想办法去弄一份来的。”“我估计从那以后就再没有来信了。”“再没来信了。所以他们现在觉得斯蒂尔曼先生应该被放出来了。不管怎么样,这是官方的看法,我没办法阻止他们。但我觉得,这仅仅只是斯蒂尔曼先生吸取了教训,他意识到写那样的信和发出那样的威胁会让自己一直被关在里面。”“所以你们很担心。”“是这样。”“可你不知道斯蒂尔曼的确切计划是什么。”“没错。”“你要我做什么? ”“我要你密切注视他的动向。我要你找出他打算做的事情。我要你让他远离彼得。”“换句话说,就是跟踪他。”“我想是的。”“我想你应该明白,我不能阻止斯蒂尔曼先生到这幢房子里来。我所能做的是对你们发出警告。而且我还可能和他一起来这儿。”“我明白。只要有某种保护措施就好。”“很好。你要我多长时间和你接触一次? ”“我要你每天都向我通报情况。比方说每天晚上十点或十一点给我打电话。”“没问题。”“还有别的问题吗? ”“还有几个问题。我很好奇的是,比方说我得问一下,你是怎么知道斯蒂尔曼明天晚上抵达中央车站的? ”“我通过一些办法得到的情报,奥斯特先生。因为我不能拿这事情冒险,给他留下任何可乘之机。而且如果不是从斯蒂尔曼到达的那一刻起就被盯上的话,他会轻而易举地消失得无影无踪。我不想看到这样的事情。”“他坐哪一趟火车? ”“六点四十一分,从波基普西出发的列车。”“我想你会有斯蒂尔曼的照片吧? ”“当然。”“还有一个关于彼得的问题。我想知道你究竟为什么要把一切都告诉他。把事情瞒住他难道不是更好吗? ”“我是想要瞒住他的。但彼得碰巧在另一条电话线上听到了他父亲要被放出来的消息。我对此无能为力。彼得也许会相当固执,而且我已经明白别对他撒谎是最好的办法。”“最后一个问题。谁向你提起我的? ”“是萨维德拉太太的丈夫,迈克尔。他以前是个警察,也干过侦探。他发现你是这个城里干这类事情的顶尖高手。”“我受宠若惊。”“从我见到你的一刻起,奥斯特先生,我相信我们是找对人了。”奎恩适时站起身来。终于可以把腿脚伸展一下了。事情进展得不错,比他预料的要好,可不巧他的脑袋这会儿痛了起来,身体也因兴奋而变得酸痛不已,这是好几年都没有的事了。如果再这么下去,他肯定不让自己去沾手这事情了。“我的费用是每天一百元外加所需开销。”他说,“如果你能预先支付一些,那将可以证明我是为你工作的——作为确认我们私人侦探和雇主之间的关系。这也是确保我们之间的一切都会在最严格的信用状态下进行。”弗吉妮亚·斯蒂尔曼笑笑,好像触动了她自己的某个隐秘的话柄,又像是对他的最后一句话理解为可能带有的双重含义。就像接下来的那几天、那几星期发生的事情一样,奎恩总是弄不懂她究竟是什么意思。“你觉得应该是多少? ”她问。“多少没什么关系。还是由你来定吧。”“五百? ”“这已经够多了。”“好。我去拿支票簿。”弗吉妮亚·斯蒂尔曼站起身,又朝奎恩微笑一下。“我还得去拿一张彼得父亲的照片。我想我知道在哪儿。”奎恩谢过她,说自己就在这儿等着。看着她离开房间时,他发现自己又在想象着她不穿衣服裸体时会是什么样子。他搞不清楚究竟是她引起他的幻想,还是他自己的意识又一次想蓄意破坏自己的心境。他决定推迟自己的冥思苦想,过后再来研究这个题目。弗吉妮亚·斯蒂尔曼回到房问里来,对他说,“这是支票。我想我没开错吧。”是的,是的,奎恩检视着支票时想,每件事儿都是最棒的。他很为自己的聪明而感到高兴。这张支票,当然,是开给保罗·奥斯特的,也就是说,奎恩不可能为一个没有执照的冒名顶替的私家侦探去负什么责任。这也再次提醒他明白他应该把自己摆在一个明确的位置上。事实上他永远也不可能麻烦自己去把这张支票兑现。他明白,甚至就在当时,他就明白自己这样做不是为了钱。他把支票塞进夹克衫的胸袋里。“我很抱歉没有时间更近的照片了。”弗吉妮亚·斯蒂尔曼说,“这张照片是二十多年前的。但我恐怕找不出更近的了。”奎恩看着照片中斯蒂尔曼的脸,希望有某种突然的灵光一现,某种茅塞顿开的大彻大悟以助他了解这个人。但这照片上什么意思也没有。仅仅是一个男人的照片而已。他琢磨了好一阵,得出结论这只不过是一个非常普通的人。“我回家后再仔细看看。”他说着就把照片放进了放支票的那个口袋里,“需要花点时间把它描绘到脑子里,我确信我明天能够在车站认出他来。”“希望如此,”弗吉妮亚·斯蒂尔曼说,“这实在是太重要了,我就指望你了。”“别担心,”奎恩说,“我还没让任何人失望过。”她和他一起走到门口。有几秒钟,两人都陷入了沉默,不知道是再说些什么,还是应该就此道别。在这短短的间隙里,弗吉妮亚·斯蒂尔曼突然伸出胳膊搂住奎恩的肩膀,用自己的嘴唇去寻找奎恩的嘴唇,激情地吻了他,把她的舌头深深地伸进他的嘴里。奎恩猝不及防中几乎没法享受这样的热吻。等他终于缓过气来,斯蒂尔曼太太伸直双臂揽着他说,“这只是为了证明彼得说的不是真话。所以你相信我是非常重要的。”“我相信你。”奎恩说,“即便我不相信你,也没什么要紧的。”“我只是要你知道我能做什么。”“我想我已经很知道了。”她用两只手握着他的右手,吻了这只手。“谢谢,奥斯特先生。我真的觉得你是有办法的。”他答应她明天晚上给她电话,然后他发现自己出了门,搭乘电梯下去,离开了这座房子。他到街上,已经过了半夜了。 第四章诸如彼得·斯蒂尔曼一类的案子,奎恩以前曾有耳闻。那要追溯到早先不同于现在的一段生活,还是他自己的儿子出生不久,他写过一本关于阿维龙野男孩的书的评论,而且当时还对这一题目做过一些研究。在他尚能捕捉到的记忆中,关于这一类实验最早见于古希腊历史学家希罗多德的著作:公元前七世纪的埃及法老萨姆提克把两个婴孩隔离开来,命令服侍他们的仆人决不可在他们面前发出一个音节。据希罗多德( 那个声名狼藉得难以让人信赖的编年史家) 所称,那两个孩子学着说话——他们第一个发出的单词音是弗里吉亚语的“面包”。在中世纪,神圣罗马帝国皇帝腓特烈二世曾重复过这种实验,希望能借由同样的方式来发现人类真正的“自然语言”,但孩子们甚至还没来得及说出任何语言就死了。最后,在这无疑是一种愚弄人的把戏中,十六世纪的苏格兰国王詹姆斯四世宣称苏格兰的孩子在同样的隔绝状态下最后说出了“纯正的希伯来语”。可是,并不仅仅是那种怪人和理论狂人才对这一题目感兴趣。甚至像蒙田这样神智正常而具有怀疑精神的人也曾悉心研究过这个题目,在他最重要的文章《为雷蒙·塞蓬德辩护》里,他写道:“我们相信,一个孩子若出生在荒野之中,远离人间交往( 虽然这样的事很难验证) ,还是有某种语言表达他的意思;大自然把这个能力给了其他许多动物而不给人,这是不可相信的……但是荒野中成长的孩子会说什么样的语言这就难说了。靠猜测则没有多大意义。”除了这类实验,还有一些特殊的隔离事件——孩子在森林里迷了路,水手被撂在了孤岛上,孩子们被狼抚养长大——这与虐待成性的狠心父母把孩子用链子拴在床上,在卫生间里揍他们,出于他们自己疯狂本性而折磨孩子的情况相似——奎恩曾广泛地浏览过许多描述这类故事的文学作品。那个苏格兰水手亚历山大·赛尔柯克( 他被当做《鲁滨逊漂流记》的人物原型) 在智利一个与世隔绝的荒岛上独自生活了四年,根据那个在一七。八年把他救出荒岛的船长的说法,“他已经基本忘记了怎么使用人类的语言,以至于我们没法和他沟通”。这事儿过了不到二十年,汉诺威的彼得,一个大约十四岁的野孩子,被人发现孤零零地踯躅在德国一个叫哈梅林的小镇外面,他被送到英格兰宫廷受到乔治一世的特别保护。斯威夫特和笛福都曾有机会见过他,笛福在一七二六年发表的小册子《自然描绘》中对这次经历有过叙述。彼得从来没学过说话,几个月后,他被送往乡村,他在那儿活到七十岁,对性、金钱,以及其他一切世俗的东西一概没有兴趣。然后就是那个维克多的事件,那个阿维龙的野男孩,他在一八O o 年被人发现。在伊塔德医生耐心而谨慎的照料下,维克多学会了一些初步的语言,但他的进展不会超过一般程度的小孩。比维克多的情况好一些的是加斯帕·豪瑟尔,他于一八二八年的某个下午出现在纽伦堡,穿一身古里古怪的衣服,几乎不能发出一个有意义的音节。他能写自己的名字,在其他任何方面却完全像是个婴儿。他被当地人收养,并被委托给一位教师,他能一连数日都坐在地板上摆弄玩具马,只吃面包喝白水。不过加斯帕的智能却是有所进展。他后来成为一个出色的马术师,甚至还有洁癖,尤其喜爱红白二色,而且他记忆超常,最擅长记人名和辨识人的面孔。但他仍然喜欢待在室内,回避光线,而且,就像汉诺威的彼得一样,他对性和金钱都毫无兴趣。他的过去逐渐拽回到脑子里了,他能够回忆起自己曾常年待在一问黑屋子的地板上,由一个从不跟他说话也从不让他看见的人递送食物。这一切透露出去不久后,加斯帕就在公园里不知被什么人拿匕首给捅死了。这些故事是奎恩多年前给自己搜集的。这个关于孩子的题目在他看来充满了太多的苦楚,特别是那些曾遭受极大痛苦和虐待的孩子,在他们还没长大成人之前就已死去。如果斯蒂尔曼也是那种用匕首杀人的家伙,他现在回来要在那个被他毁了一生的男孩身上为自己复仇了,那么奎恩便要阻止他的行动。他知道他不能让自己的孩子起死回生,但至少可以阻止另一个孩子的死亡。他突然觉得这是有可能的——站在街上时,那个浮现在他面前的念头如同一个噩梦。他想到了那装着他儿子小小的尸身的棺材,想到葬礼那天,还有棺材入土的场景。这就是隔绝,他对自己说。这就是沉寂。或许这也帮不上什么,但他的儿子,名字也叫彼得。 第五章在第七十二街和麦迪逊大道的路口,他挥手叫下了一辆出租车。汽车喀嚓喀嚓地穿过公园向西城驶去,奎恩看着车窗外面,心想不知道当彼得·斯蒂尔曼走进阳光和空气时看到的是不是同样的树。他不知道彼得是否看到过此刻他眼里同样的景物,或者那在他眼里是不是另一个世界。如果一棵树不是树,他不知道那究竟会是什么。出租车把他送到他家门口时,奎恩觉得自己饿了。打从今天早饭后,他还什么都没吃过。这很奇怪,他想,在斯蒂尔曼的家里,时间怎么会过得那么快。如果他的计算是正确的,那么他在那儿足足待了十四个小时。但在他心里,却觉得好像最多只是待了三四个小时。对这么离谱的事情他只能耸耸肩,对自己说,“我得学着时不时地看一下表。”他又折回第一百。七街,在百老汇那儿向左拐,朝上城方向走去,他想找一家合适的餐馆吃饭。他今天晚上不会对一家小酒吧感兴趣——在昏暗的灯光下就餐,满耳是醉意恍惚的唠叨——虽说他平时也许并不讨厌这样。穿过第一百一十二街时,他看见“顶点餐馆”还开着,就决定进去。那是个明亮而沉闷的地方,一面墙上摆了很长一溜女孩看的杂志,有一处场地是卖文具的,另一处是卖报纸的,有几张桌子是专门留给老主顾的,一排贴塑面板的柜台连着可旋转的座凳。柜台后面是一个高个子的波多黎各人,戴着高耸的白色厨师帽。他的活儿就是制作食物,大部分是嵌软骨的汉堡肉饼,那些味同嚼蜡的三明治是用发蔫的番茄和莴苣做的,还有奶昔、奶油煎蛋和小圆面包什么的。他右边.现金收款机的后面,就是店老板本人,这小个子男人一头鬈发,前额文着一个集中营的号码。他照管雪茄、烟斗和香烟那一摊。他无精打采地坐在那儿,看着第二天早上出版的《每日新闻》晚问版。这会儿餐馆里几乎没有什么人。里边的餐桌旁坐着两个穿着褴褛的老人,一个很胖,另一个很瘦,专心致志地在研究着赛马消息。两个喝空了的咖啡杯搁在他俩之间。前面,一个学生面朝着摆放杂志的墙壁,捧着一本杂志细细打量着那上面光身子的女人相片。奎恩坐在柜台前,要了一个汉堡和一杯咖啡。柜台厨师马上转过身去开始动手。他扭过头来对奎恩说:“你看了今天晚上的比赛吗,先生? ”“我没看上。有什么有趣的消息吗? ”“你看有吗? ”几年来,奎恩一直和这个他不知道姓名的人这样聊天。最初有一次,当他坐进这家餐馆时,他们聊起了棒球,而现在,奎恩每次进来,他们都继续聊这个话题。冬天,他们就聊生意,聊一些预言式的行情,或者回忆某些事情。他们两人都是大都会队的拥趸,这种无望的热情成了联结他们的纽带。柜台厨师摇了摇头,“两击之前把球击出界外了,肯曼单独击了个无人在垒的本垒打。”他说,“砰,砰。都快打到月亮上去了。琼斯投了一次球,好像不赖。这时候是二比一,第九局的后半局匹兹堡队在第二和第三垒,有个家伙出局了,这一来大都会队派上了替补叫阿伦下场。他打满了全场。大都会队在本垒封杀,或者说是双杀,如果这球是击向中间的话。派纳上了,这卑劣的东西耍了个花招,击了个地滚球,那球操他妈的就从肯曼两腿间穿过去了。那两家伙得分了,就这样啦。拜拜了纽约。”“戴夫·肯曼是狗屎。”奎恩说,一口咬进汉堡里。“可他把福斯特看得挺紧。”柜台厨师说。“福斯特过气了,别看早先挺火。一个獐头鼠目脑子简单四肢发达的家伙。”奎恩仔细地嚼着食物,感受着舌头上的骨渣,“他们应该用快件把他送回辛辛那提。”“没错,”柜台厨师说,“可他们打得还是挺硬朗的。不管怎么说,比去年要好。”“我不知道。”奎恩说着又咬了一口汉堡,“理论上看着是不错,可实际上他们有什么用呀? 斯蒂恩斯总是受伤。他们的二垒和游击手只是小联盟的队员,而且布鲁克斯总是没法把心思放在比赛上。摩凯是不错,可他太粗野了,再说他们甚至都没法决定上哪一个好。当然,还有拉斯蒂也不错,可他太胖了,跑不起来。至于说到投球,那就别提了。你我明天都能上希叶体育场去当个顶尖高手呢。”“也许我得让你当主教练,”柜台厨师说,“你可以告诉那帮操蛋的家伙在哪儿下场。”“你说得一点没错。”奎恩说。吃完东西,奎恩向文具架那儿踱去。这儿进了一大批新的笔记本,堆在一起非常引人注目,蓝的绿的红的黄的,摆放得赏心悦目。他拿起一本,翻开来看见那种行距收紧的格线正是自己喜欢的。奎恩所有的东西都用圆珠笔书写,只是最后的誊写稿才用打字机,所以他总是在搜寻精良的螺旋芯活页笔记本。既然现在已接手斯蒂尔曼的案子,他觉得照例应使用一个新笔记本,那也许便于随时随处记录下自己的想法,自己所见所闻和各种问题。这样,也许就不至于漫无头绪。他把那堆笔记本看了一遍,想挑一本。因为他根本不知道选哪一种好,所以突然对搁在货架底部那些红色笔记本产生了一种不可抗拒的冲动。他抽出本子细细看着,捻着大拇指小心翼翼地翻了几页。他对自己为什么产生那样的冲动也很茫然。这是标准的一百页的八点五乘十一英寸的笔记本。但似乎这本子对他有着某种特别的意义——好像它在这世上独一无二的命运就是记录来自他笔端的字句。奎恩被自己这种心血来潮几乎弄得尴尬起来,赶快把这红色笔记本夹在胳膊下向收银台走去,买了它。一小时又一刻钟后,回到了自己的公寓,奎恩从口袋里掏出斯蒂尔曼的照片和支票,小心地搁在桌上。他把桌面上那些乱七八糟的玩意儿清理掉了——划过的火柴、烟蒂、纷乱的烟灰、用过的圆珠笔芯、几个硬币、一些票根、信手涂抹的字条、一块脏手帕——他把红色笔记本摆在桌子中问。然后,拉上屋里所有的窗帘,脱光衣服,坐在桌前。以前他还不曾这么做过,但不知怎么回事,这会儿他似乎就喜欢裸着身子。他坐了二三十秒的工夫,试图一动不动,什么也不做( 除了呼吸) 。随后打开红色笔记本。他抽出圆珠笔,在第一页写下自己名字的首字母D Q(丹尼尔·奎恩) 。五年来这是第一次把自己的名字写在笔记本上。他停下来思忖了一下,觉得这事儿似乎扯不上什么关系,于是就不再想了。他翻动着本子,时而琢磨起那些空白的页面,心想不知自己是不是个彻头彻尾的傻瓜。然后,他把笔尖抵住页面顶端,在红色的笔记本上写下第一篇文字。斯蒂尔曼的脸。或者:斯蒂尔曼二十年前的容貌。没法断定明天出现的这张脸是否与照片上相像。但这是肯定的,即这不是一张疯子的脸。抑或,那不是一个合乎情理的描述? 在我看来,至少,这张脸如果不是相当令人愉悦,至少也算亲和友善。嘴唇周围甚至有某种温柔的迹象。更别说那双蓝眼睛,简直是柔情似水。他当时已见头发稀薄,也许现在已经没有头发了,如果有也变灰了,或是变得更白了。他有一种古怪的亲昵劲儿:这是沉思默想型的人,毫无疑问易于激动、紧张,他也许是个结巴,竭力要遏止从自己嘴里滔滔不绝涌出来的话。小彼得。我有必要去想象吗? 或者说我能不加怀疑地接受他的说法吗? 那种黑暗。想象一下我自己在那黑房子里,尖声叫喊着。我不愿意。我也不想理解这样的事情。是什么样的结局? 这完全不是一个编出来的故事。这是个事实,是发生在这世上的某件事情,而且这就是我可能要去做的一件工作,一件小事情,再说我同意去做了。如果一切顺利,那甚至会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情。我并没有被雇用去理解什么——只要去做就是了。这是一份新工作。把这事情放在心上,不惜一切代价。还有,爱伦·坡小说里的杜宾是怎么说的? “对手的智力与分析者的推理能力相当。”但此处涉及的是老斯蒂尔曼。这个问题就更棘手了。至于弗吉妮亚,我感到很受窘,并不只是因为那个吻,那也许有某种理由可以解释;也不是因为彼得说过的关于她的事情,那也并不重要。她的婚姻? 也许是吧。那是彻头彻尾的不和谐。她这样做是为了钱吗? 还是以某种方式在跟斯蒂尔曼勾结?那样的话一切都要另当别论。但同时,这完全没有道理。她为什么要雇用我?为了证明她显而易见的好意? 也许吧。但是那也太复杂了点。而且:为什么我感觉她是不可信任的? 斯蒂尔曼的脸,再一次出现。回想以前片刻之间我跟他打过一回照面。也许是许多年之前我在隔壁见到过他——在他被捕前。回忆一下穿别人的衣服是什么感觉。以此为开始,我想,想象一下我必须这样做。回忆一下过去,十八年、二十年前,当我没有钱时,也许是朋友把他的衣服给了我。比如上大学时J 的一件旧外套。那种奇怪的感觉就像是我钻进了他的皮肤里。这也许是一个开始。然后,最重要的是:记住我是谁。记住我应该成为谁。我觉得这不是什么游戏。另一方面,没有什么事情是清楚明了的。例如:你是谁? 如果你认为你知道这事情,为什么你一直在撒谎呢? 我对此没有答案。所有我能够说的是:听我说。我的名字是保罗·奥斯特。这不是我的真实姓名。 第六章第二天上午,奎恩泡在哥伦比亚大学图书馆阅读斯蒂尔曼的著作。他到得很早,开门后第一个进去,大理石门厅的宁静使他感觉安谧、舒适,像是进入了某个神秘的忘乡。向柜台后面瞌睡未醒的馆员飞快地亮一下他的校友卡,过去从书架那儿检索到自己要找的书,转到三楼,在吸烟室宽大的绿色皮沙发上坐下来。五月明亮的阳光充满诱惑地从窗外探进来,召唤他去室外漫无边际地游逛,但奎恩抵挡住了这个诱惑。他把椅子转了一下,背对窗口,打开了书本。《花园与塔楼:新大陆的早期图景》分为几乎相等的两部分,“天堂的迷思”和“巴别塔的迷思”。第一部分集中阐述探险者的发现,从哥伦布说到雷利。这是斯蒂尔曼的论点,即第一批看见美国的人相信他们幸运地发现了天堂,一个人间的伊甸园。例如,在哥伦布的第三次航行中,他写道:“因为我相信人间天堂就在这里,这里没有人的踪迹,而上帝刚刚离去。”谈到这块土地上的人,殉教士彼得罗早在一五。五年写道:“他们似乎生活在一个金色的世界,这世界许多古时候的作家曾大量描述过,这里的人们生活得简朴而纯真,没有法律的强制,没有争执吵闹,没有法官审判或诽谤中伤,他们只对大自然心满意足。”抑或如同那位永远在场的蒙田在半个多世纪前写到的:“在我看来,我们在这些国家所看到的真实情景,不仅超越了诗人所描绘的所有关于黄金时代的图景( 所有这些诗人们的构想都代表了当时人类的幸福向往) ,而且它们本身就体现了哲学的观念和意向。”根据斯蒂尔曼的观点,从一开始,新大陆的发现就是乌托邦理想的快速冲动,它赋予人类生活以完美的希望——从托马斯·莫尔一五一六年的著作到若干年后杰罗尼莫·德·门迪埃塔的预言,美国成了理论上的理想国,一个真正的上帝之城。然而,人们对此也有截然相反的观点。有人将印第安人视为人类堕落前那种纯朴自然的生活的代表,可也有人把他们看做野兽,或如人形魔鬼。加勒比海地区食人生蕃的发现照例也是这套说法。西班牙人曾以此证明,他们为了自己的商贸利益而对当地土著的无情剥夺乃事出有因。毕竟,在你真正具有人的意识之前,你自己的行为举止上也不会把对方当做一个人来对待。直到一五三七年,在教皇保罗三世的诏书中,印第安人才被宣布为是具有灵魂的真正的人类。可是,这些争议仍延续了数百年,在洛克和卢梭关于“高贵的野蛮人”的争论——在对印第安人的杀戮中,在“只有死去的印第安人才是好印第安人”的阴魂不灭的理论中,这种争议达到了顶点——而正是这样的争论奠定了独立的美国的民主理论基础。书的第二部分开始对人类的堕落作出一种新的审视。这部分内容很大程度上基于弥尔顿的理论和他在《失乐园》中的描述——站在正统的清教徒理论立场——斯蒂尔曼宣称我们所知晓的人类生命和生活是自堕落以后开始的。倘若伊甸园里没有恶魔,也就不存在任何美善了。正如弥尔顿自己在《论出版自由》一书中所说:“在亚当尝的那个苹果的皮上,善与恶的体验就像连在一起的一对孪生子跳进世界里来了。”在这段话边上,斯蒂尔曼的旁注做得非常缜密。他注意到所有那些双关语的文字游戏的可能性,他注出“体验”(taste) 这个词与拉丁词“sapere' ’之间的关联,这个词既是“体验”,也有“品尝”的意思,所以它就包含了与那棵知识之树的潜意识中的参照:这苹果的来源,它的味道把知识带进了世界,这里说的是对好与坏的分辨。斯蒂尔曼还详细讲述了“连在一起”(cleave)这个词的似是而非之处,它既有“连在一起”的意思,又可作“分开两半”来讲,于是其中就体现了两个相等而又对立的意义,也体现了斯蒂尔曼在弥尔顿著作中发现的语言特点。例如在《失乐园》中,每个关键词都有两重含义——一个是堕落前,一个是堕落后。为了阐述自己的观点,斯蒂尔曼逐个地讨论了那些词——“邪恶的”、“狡诈的”、“美味的”——并且他还注明了这几个词在人类堕落前尚无道德内涵时的使用方式,以及在堕落后被邪恶的知识所屏蔽而变得模棱两可的用法。亚当在伊甸园里的一项工作是发明语言,给每个生物每样东西命名。在那种纯真无邪的状态下,他的舌头对于这个世界是一个迅速而直观的反应。他的用词并非仅仅用来附加在他所见到的事物上,那些词揭示了事物的本质,使它们具有了语义上的生命。一件事物和它的名字是可以互换的。但人类堕落后,它们已不再是这样的了,名与物割裂开来了;词语退化为某种随心所欲的符号的集合;而语言曾是上帝意旨的传达者。所以,伊甸园的故事,不仅记录了人类的堕落,而且记录了语言的堕落。在圣经《创世记》的后半部还有一个关于语言的故事。根据斯蒂尔曼的说法,“巴别塔”那一幕恰恰是发生在伊甸园里的故事的重现——只是扩充了一下,把人类所有的重要意义都概括进去了。考虑到这个故事在书中的位置,也就凸显了它所具有的特殊意义:《创世记》的第十一章,是继前面九章,再隔了一段经文后的一章。是《圣经》有关史前记载的最后一个事件。从那以后,旧约圣经就是专门讲述犹太人的编年史。换句话说,巴别塔是世界真实开端前的最后一幅图景。斯蒂尔曼的诠释一连好几页。他开始摆出一种俯瞰历史的架势,以林林总总的圣贤戒条来评注这个故事,对围绕着这个故事的大量的误读作了详尽阐述,最后以《出埃及记》( 犹太教拉比不与合法问题相关的阐述摘要) 中那些传说故事的冗长编目结束了自己的这段诠释。斯蒂尔曼写道,通常认为,巴别塔建于创世后一千九百九十六年,在大洪水发生将近三百四十年以后,“免得我们分散在全地上。”上帝的惩罚是对这种欲望的回应,可是在《创世记》更早的章节中出现过与这一旨意的相悖之处:“你们要生养众多,遍布全地并掌管一切。”通过对巴别塔的毁灭,上帝惩处了人类以恪守他的戒命。还有另一种对巴别塔的解读,则把它视为对上帝的挑战。宁录,是整个世界的第一个统治者,他被指定为巴别塔的建筑师:巴别塔是象征他的力量的圣地。这是普罗米修斯式的见解,这种观点是以这样两句话为基点的:一句是“它的顶部将通到天庭”,还有就是“让我们给它一个名字吧”。塔的建设煽起了人类高于一切的痴迷热情,最后弄得比生命本身还要重要。砖石变得比人更为宝贵。女性劳动力甚至都不能为生养孩子而歇工;她们把新生儿生在围裙里,一边还在继续干活。显然,三种不同的人参与了建塔工程:想住进天堂的人,想挑起与上帝争战的人,还有就是想要崇拜偶像的人。但他们却同时携手打拼——“而且全地都以同一种语言说话,用同一种说话方式”——人类合作的潜力使上帝震怒。“于是上帝说,看哪,他们成为一样的人民,都是一样的语言;以后他们想要做的事就没有不成的了。”这话是上帝把亚当和夏娃逐出伊甸园时那番话的有意识的回声:“看哪,那人已经和我们相似,能知道善恶。现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树的果子吃,就永远活着。耶和华神便打发他出伊甸园去……”对于这个故事,另一种解读仅将它作为解释不同人科和语种差异的说法。因为如果所有的人都是从挪亚和他的子孙而来,文化上的巨大差异该作如何解释呢? 另外,对这个故事还有一种相似的解读,那是何以存在异教徒和偶像崇拜的一种说法——即在这个故事发生之前,所有的人都是一神论者。至于塔本身,故事中说它的三分之一沉到地底下去了,三分之一被火烧毁了,还有三分之一留在地上。上帝用两种方式攻击它,是为了向人们证明,毁灭来自神的惩罚,而不是出自偶然。其实,仅是留在地上的残塔也相当高耸,以至遥望那顶部的棕榈树都不比一只蚱蜢更大。也有一种说法是,人们得走上三天才能走出塔身投映在地上的阴影。最后——斯蒂尔曼思忖着这个长度时,心想——无论是谁看着巴别塔的遗迹,都可能想忘记他所知道的事情。奎恩说不上所有这一切是否都与新大陆有关。但这时一个新的章节开始了,斯蒂尔曼突然讨论起亨利·达克的人生经历,那是波士顿的一个牧师。他一六四九年出生于伦敦( 查理一世②上断头台的那一天) ,一六七五年来到美国,一六九一年死于麻省剑桥的一场大火。据斯蒂尔曼所述,亨利·达克年轻时被约翰·弥尔顿聘为秘书——从一六六九年一直做到诗人去世五年之后。对奎恩来说这倒是个新闻,因为他好像记得在什么地方见过记载,那双目失明的弥尔顿是由他的女儿来记录自己的口述的。他看到这里的说法是,达克是一个热情洋溢的清教徒,一个神学生,他全身心地追随弥尔顿,并为他工作。某晚,在和他心中的偶像一次小聚后,他被邀在下一周去拜访弥尔顿。这就导致了接下来的拜访,后来弥尔顿就开始委托达克处理各种杂事:记录口述,引领他在伦敦走街穿巷,为他诵读古籍。在一六七二年达克写给住在波士顿的姐姐的一封信中,他提到他和弥尔顿之间关于巴别塔问题的一番精彩的长谈。当时弥尔顿已过世,达克在孤独中也很郁闷。六个月后,他发现英格兰如同荒漠一般,对他而言这简直是一个一无是处的地方,于是决定移民到美国。他于一六七五年夏天抵达波士顿。对于他在新大陆的最初情形,人们所知甚少。斯蒂尔曼估计他可能搬往西部去了,进入那个未开拓的区域搜寻什么机会,但没有凿实的证据来支持这种观点。另一方面,达克的著作中明明白白地提到印第安人习俗的若干知识,这使斯蒂尔曼推导出达克有可能在其中的一个部落待过一阵。除了这种猜测,关于达克没有任何公开的信息,直到一六八二年,他的名字列入波士顿的结婚登记公告,新娘是路茜·费茨。两年后,他成为城市郊区一个清教徒小圣公会的首脑。这对夫妇生育了好几个孩子,但所有的孩子几乎都在婴儿时就夭折了。只有一个叫约翰的儿子活了下来,他生于一六八六年。但在一六九一年,据报道说这男孩偶然从二楼窗口坠落身亡。仅过了一个月,整幢房子都着了火。达克和他妻子也都死了。如果不是有了这样一桩工作——一本一六九。年公开出版发行的名为《新巴别塔》的小册子,亨利·达克本来会悄然隐没在美国早年的岁月中。根据斯蒂尔曼的说法,这本六十页的小册子是对当时的新大陆最具幻想的阐述。如果达克不是在这本小册子出版后那么快就撒手人寰,毫无疑问其影响还会更大。因为,大部分小册子已在那场让达克葬身其问的大火中焚毁了。斯蒂尔曼自己也只找到一本——一个偶然的机会,在剑桥家里的阁楼上发现的。经过数年辛勤研究,他断定这本小册子是存世孤本。《新巴别塔》以一种弥尔顿式的大胆狂放的散文笔法写成,描述了在美国建立天堂的情景。与其他论述这个题目的作者不同之处在于,达克没有假设天堂是一个可被人发现的地方。书中没有那种指引人们寻找天堂的地图,也没有指点人们如何靠近这人间天堂之岸的导航线路。相反,他认为天堂是人自身内在固有的存在:是一种理念的超越——也许某一天会在自己身边即时地被创造出来。而乌托邦完全是乌有之乡——甚至,如达克解释,那只是一个“说法”而已。人类倘若真要在哪儿找到这梦想之境,唯一的途径是通过自己的双手来建立它。达克把巴别塔的故事作为一个预言来读,在此基础上得出自己的结论。他很大程度上吸收了弥尔顿对人类堕落的解读,他追随他的导师把语言的作用置于特别重要的地位。但他比诗人迈向更远的一步。如果人类的堕落也带来了语言的堕落,那么人类的堕落能予避免的假设是否就不成立了? 那么试图通过避免语言堕落而逆转这一影响是否也不符合逻辑? 那么努力重建人类在伊甸园里的语言是否也成了不可能? 如果人类尚可学习那种最原始的纯真无邪的语言,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是,他是否就能在自己身上重新发现那个纯真无邪的国度呢? 达克的说法是,我们只消以基督为例,就能理解那种情形了。因为基督不是人类——抑或非血肉之躯? ——而且,基督不说这种人类堕落后的语言?在弥尔顿的《失乐园》里,撒旦满嘴是“双重意义的蛊惑之词”,而基督呢,“行为与他的言辞一致,他的言辞/对于他伟大的心来说正是言为心声,他的心/蕴含着美善、智慧、公义的完美形态”。上帝并非“现在就发布他活的神谕/传到世间以告知他最后的意志/并从此将其活的真理之灵植根世间/在虔诚人的心中,一个内在的神谕/让我知道所有的必不可少的真理? ”而且,作为教条来理解的话,虽然我们还是为原罪所苦,但信仰却向我们保证,天主借着基督的救赎行为,赐予我们宽恕和救恩。所以,达克声称,人类确实可能借助纯真无邪的最原始的语言来发现自身内在的真理,完整而无损的真理。回到巴别塔的故事,达克于此详尽阐述了他的计划,并宣称他描述的这番前景望之可即。他引用《创世记》第十一章第二节——“他们从东边迁移过来的时候,在示拿地遇见一片平原,就住在那里”——达克称这段经文证明了人类的生存与文明进程由东向西的运动。因为这座巴别塔城——或巴比伦——坐落于美索不达米亚,离犹太人的地盘很远的东面。如果巴别塔位于某个地方的西面,那个地方就是伊甸园,是人类最初的栖身之处。人类的责任就是要把自己遍布整个大地——响应上帝关于“生养众多……遍布全地”的命令——那就不可避免地要向西迁移。而在所有基督教世界里还有什么地方——达克问——比美国更西边呢? 于是乎,英国人向新大陆的迁徙,就可能被视为对一个远古戒命的承兑。美国是这个进程的最后一站。一旦这块大陆人口饱和,人类命运的转折点也就到了。巴别塔的建造成为一种障碍——因为人必须遍布全地——就必须被毁灭。当那一刻再次到来——即整个大地上的人都说一种语言发一种语音。如果这一刻到来,天堂也就不会太远了。就因为巴别塔建于大洪水的三百四十年后,所以,达克的预言是:在五月花号抵达普利茅茨港的三百四十年以后,神的戒命就会成为现实。当然这是指清教徒,上帝的新选民,他们手里掌握着人类的命运。他们与犹太人不同( 他们因拒绝接受上帝的儿子而在上帝面前失宠) ,这些英国移民将在天地最后交汇之前写出历史的最后篇章。如同挪亚在他的方舟中一样,他们将航渡洪水滔滔的大洋去实施他们的神圣--使命。三百四十年,根据达克的推算,意味着到一九六。年,第一批移民的工作就将完成。重要的是,为真正的事业打下的基础:建造新的巴别塔。达克写道:他已看见波士顿城中令人鼓舞的迹象了,就是那儿,世界上没有一个地方如此繁忙,主要的建筑材料是砖块——而这正是《创世记》第十一章第三节所描述的,是巴别塔特定的建筑材料。到一九六。年,他满怀信心地宣称,新的巴别塔将耸立起来,它将令人鼓舞地通向天庭。它是人类精神复苏的象征。历史将会倒过来写。堕落的将会高升,破碎的将会完整。一旦事功完成,这座塔将能容纳新大陆所有的居民。这是一座为每一个人建造的房子,而且,一旦他进入这所房子,他就会把一切旧日的知识扔诸脑后。在四十个昼夜之后,他将显出新人之相,说着上帝的语言,准备进入第二个天堂,永世长存的天堂。这就是斯蒂尔曼对亨利·达克小册子的大意归纳,小册子写于一六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那一年正是五月花号登陆七十周年。奎恩发出一声叹息,合上书本。阅览室里空无一人。他身子向前倾去,把脑袋搁在手掌上,闭上眼睛。“1960! ”他出声地念道。他试图召唤出亨利。达克的形象,却什么也没有。在他脑海中,看见的只是大火,燃烧的书本蹿起的火焰。这当儿,他信马由缰任凭思绪驰骋,突然想起,一九六。年,正是斯蒂尔曼把自己儿子关起来的那一年。他打开红色笔记本端放在膝盖上。正当他想要写点儿什么,却觉得该有的都有了。他合上红色笔记本,从座椅上起身,到前台把斯蒂尔曼的书归还。在楼梯下面点燃一支香烟,他离开图书馆,走进五月的午后阳光里。 第七章他提前到达中央车站。斯蒂尔曼的火车要六点四十一分才到,但奎恩想留点时间研究一下这地方的地形,以确保斯蒂尔曼不会从他眼皮子底下溜走。他从地铁出来时正好四点半。车站里已经挤满了高峰时段的人流了。他费力地穿过迎面而来的人群,穿过好几道门,寻找能够藏身的楼梯问、未标明的出口处、昏暗的旮旯。最后得出的结论是,一个人如果打定主意要在这儿隐身遁迹,不用费太大力气就能做到。他寄希望于斯蒂尔曼不知道自己在这儿被人盯上了。如果情况真是那样,而斯蒂尔曼真想竭力躲避他的话,那就意味着弗吉妮亚得为这事儿负责。因为没有别人知道。让他唯觉心安的是,万一事有不妥,他还有另一方案可行。如果斯蒂尔曼没有出现,奎恩将直奔六十九街,把他所知道的直接向弗吉妮亚说明。他在车站晃悠时,想起自己本来是什么人。因为要扮演保罗·奥斯特,他不得不开始学着做这个人,这事儿倒并非完全让人不爽。虽说他仍然有着跟原来一样的躯壳,一样的意识,一样的思维,但他觉得不知怎么的自己好像脱胎换骨了,好像不必再背负原来的心灵重负。以一个简单的智力游戏,一个小小的命名上的变幻手法,他觉得自己难以言述地变得轻松和自由多了。同时,他知道所有的一切全是幻觉。可是,这里面却有着某种确凿无疑的安慰。他并没有真正失却自我;他只是在假装着什么人,而且只要他愿意,他随时能够变回到奎恩。事实上,只是现在他的目的是要当保罗·奥斯特——这个目的对他而言变得越来越重要了——作为对这种冒名顶替行为的道德辩护,作为对维护自己这番谎言的开脱。因为在他的意识中,把自己想象为保罗·奥斯特已成为在这世上仗义行善的同义词了。他在车站晃了一圈,这时好像是躯体内的保罗·奥斯特在等着斯蒂尔曼的出现。他朝上看了看车站大厅巨大穹顶上的天花板,研究起那上面星汉灿烂的壁画来了。明亮的灯泡装饰着那些星星和勾勒出天庭的线条。奎恩还从来没能把那些星星和它们的名字联系到一起。当他还是个孩子时,曾在夜空下一连几小时点数着那些针尖大小的簇簇繁星,熊星座、金牛宫座、人马座……可是根本没法数得清,这还让他觉得自己挺傻帽的,在他的大脑里似乎就有一个盲点。他不知道幼时的奥斯特是否比他当年更聪明。向车站东侧望去,大部分墙面被柯达胶卷绚丽得不像人间的彩色广告占去了。广告画面上是新英格兰某个渔村的一条小街,也许是楠塔基特岛。春日灿烂的阳光照射在鹅卵石上,屋前的窗格映出一排美丽的鲜花。小街尽头是大海,蓝色的海水卷起白色浪花。奎恩想起很久以前和妻子一起去楠塔基特岛的情景,那时她才怀孕一个月,他的儿子在她腹内只有杏仁般大小。他觉得现在回想这事儿未免太痛苦了,于是他试图跳过脑子里形成的那幅画面。“通过奥斯特的眼睛去看,”他对自己说,“别去想其他事儿。”他再把注意力转到柯达照片上,释然地发现自己的思绪已转到鲸鱼那儿了,转到了上个世纪从楠塔基特岛出发的探险之旅,转到一本翻开的书页上——那是麦尔维尔的《白鲸记》。在飘忽的思绪中,他想到了曾在书上读到过麦尔维尔最后几年的情形——那个在纽约海关工作的沉默寡言的老人,已经没有一个读者,所有的人都忘了他。这时,突然,他非常清晰而确切地看到了巴特比的窗子和出现在他面前的空空荡荡的砖墙。有人在他胳膊上拍了一下,奎恩转身去找拍他的人,看见一个默不作声的小个子男人,抓起一支红绿笔杆的圆珠笔给他。笔上夹着一张小小的白纸签,一面写着:“这是为捐助聋哑人的义卖。不拘多少钱都可以。谢谢你的好意。”纸签另一面是图示的手语字母表——学着对你的朋友们说话——二十六个字母上面标着各种手势。奎恩掏了口袋递给那男人一美元。这聋哑人匆忙地点一下头就离开了,在奎恩手里留下那支圆珠笔。这时已经过了五点。奎恩心想换个地方自己也许不至于那么触景生情,于是就到候车室去。那地方总是乱糟糟的,到处都是垃圾,那些无家可归的人在这儿安营扎寨,可这会儿正值高峰时刻,里边全被拎着手提箱拿着报纸杂志的男人女人占满了。奎恩很难找到坐的地方。在搜寻了两三分钟后,他终于发现长凳尽头有一个座位,他把身子挤进一个穿蓝西装的男人和一个胖胖的年轻女人中间。那男人正读着《纽约时报》的体育版,奎恩眼睛瞟过去看到昨晚大都会队失利的报道。那男人把报纸慢慢地转向他时,他费力地看到了文章的第三段或是第四段,那男人白了他一眼,把报纸刷地收了起来。接下来,发生了一件奇怪的事情。奎恩把注意力转到右边那姑娘身上,想看看这个方向是否有什么可借光阅读的东西。奎恩猜测她大约二十岁。她脸颊左侧有几颗面疮,被粉红的化妆粉底遮得不那么显眼了,嘴里嚼着一块口香糖。她在看一本平装本的书,封面挺吓人的,奎恩微微向右侧过身子瞟见了书名。完全出乎他的意料,这是他自己写的一本书——用威廉姆·威尔逊笔名写的《自杀紧逼》,是马克斯·沃克系列小说的第一部。奎恩时常想到过这样的情形:那是突然发生的,与自己的一个读者偶然相遇产生的愉悦。他甚至想象也许接着还会有一番对话:他,当陌生人赞扬起他的书时温文尔雅地表现出羞怯的神态,然后,又很不情愿而又谦逊万分地在扉页上签上自己的名字,一边说道“既然你坚持要这样”。但眼前这情形实实在在地发生了,他却感到相当失望,甚至有点愤怒。他不喜欢坐在边上的这位姑娘,再说他带了好大劲儿写出的篇章在她手里只是随意地翻阅过去,这样子也冒犯了他。他几乎冲动得想将她手里的书一把夺过来,拿着书本一路冲出车站。他又看了看她的脸,试图听出从她脑子里默读的声音,在她目光扫过书页时盯着她的眼睛看。他肯定是看得太狠了,以致她过了一会儿面带愠意地转向他说:“你有什么问题吗,先生? ”奎恩尴尬地笑笑,“没什么,”他说,“我只是在想,你是不是喜欢这本书? ”这姑娘耸耸肩,“我看过比这好的书,也看过比这更差的。”奎恩马上想放弃对话了,但他躯体内却来了一股什么劲儿,坚持要他说下去。还没等他起身离开,这话已经从他嘴里冲了出来,“你觉得这本书来劲吗? ” 姑娘又耸耸肩,叽咕叽咕地嚼着口香糖,“有那么点儿。有些地方那侦探让人感到惊慌失措了。”“他是个聪明的侦探吗? ”“是的,他挺聪明的。可他说得太多了。”“你喜欢动作性强的? ”“我想是吧。”“如果你不喜欢这书,为什么还要看呢? ”“我不知道,”姑娘再一次耸了耸肩,“消磨时间呗,我想。再说,那也花不了多少时间。不过是一本书嘛。”他想告诉她自己是谁,但这时他意识到这也没什么意思。他对这个姑娘不抱什么希望。五年来,关于威廉姆·威尔逊身份的秘密他一直守口如瓶,现在他也不想泄底,更别提对一个白痴似的陌生人了。这仍是一种痛苦,他仍然拼命要吞下自己的骄傲。他没有朝这女孩脸来上一拳,而是突然站起身来走开了。六点三十分,他把自己摆在二十四号门道前的位置上。火车应该是准时到达,从他占据出口正前方的有利地形来看,奎恩相信自己完全可以看见斯蒂尔曼。他从口袋里拿出照片又仔细研究了一下,特别留意了他的眼睛。他想起曾在某处看到过一篇文章说眼睛是一个人脸上永不改变的部位。从孩提时一直到老年,眼睛始终是一个模样,要分辨一个人的容貌须仔细研究他的眼睛,理论上说,从照片上一个男孩的眼睛就可以辨认出他老年时的眼睛。奎恩有点怀疑这个说法,但他只有这种方式可以继续自己的工作,这是能与现在那个人发生联系的唯一纽带。但是,斯蒂尔曼的面容对他而言仍是一片空白。火车驶入车站,奎恩随之感到全身进发出一阵喧闹:紊乱而亢奋的喧嚣似乎连着脉搏一起跳动,闹闹哄哄地一下一下地泵送着他的血液。他脑子里霎时问充满了彼得·斯蒂尔曼的声音,好像是一堆胡言乱语在脑子里回来蹿动,撞击着颅壁。他告诉自己要保持镇静。但这没用。尽管他已料到自己在这一刻会紧张起来,但他还是过于亢奋了。车上的旅客一拥而出,坡道上挤满了人,朝他这边走来,那乱哄哄的人潮霎时到了跟前。奎恩神经质地拍打着大腿右侧口袋里的红色笔记本,踮着脚,眼睛朝人群里逡巡着。人群很快裹住了他。男人女人,老人孩子,大孩子和小孩子,有钱人和穷人,黑男人和白女人,白男人和黑女人,亚裔人和阿拉伯人,棕色衣服和灰衣服蓝衣服绿衣服的男人,白衣服黄衣服粉红衣服的女人,穿运动鞋的孩子,穿普通鞋子的孩子,穿牛仔靴的孩子,胖子和瘦子,高个子和矮个子,每个人都跟别人不一样,每个人都确凿无疑地是他自己。奎恩看着他们所有的人,牢牢地把身子固定在原地,好像他整个人的存在都被放逐到眼睛里去了。每一次一个上年纪的人过来时,都会被自己提醒说这就是斯蒂尔曼。他们来了又走开,总是让他陷入失望,但在每一张老人的脸上,他似乎都能发现真正的斯蒂尔曼似乎总会出现的某种预言,而且他很快就能把希望寄托在下一个新面孔上,好像这些老人就是一种预示,他们累积着斯蒂尔曼即将到来的信息。有那么一刻,奎恩想道:“这就是所谓的侦探工作了。”可除此之外,他什么想法也没有了。他观望着。在移动的人流中一动不动——就这么站在那儿张望着。大约走掉一半左右的乘客时,奎恩一眼发现了斯蒂尔曼。跟照片上比对,这张脸似乎不会有错了。不,并非如奎恩所想象的,他没有秃头。他的头发全白了,乱糟糟地覆在头顶上,这儿耸起一簇,那儿冒出一绺。他个子很高,很瘦,毫无疑问已是年逾六旬,背有点儿驼。他一身穿着与季节不符,长长的棕色外套显得很不顺眼,他慢吞吞地拖着脚步走着。他脸上的表情似乎是平静的,介于茫然和沉思之间。他没有顾望自己四周,似乎那都引不起他的兴趣。他只有一件行李,一个早先算是挺漂亮的手提皮箱,但如今已破裂了只能用皮带捆扎住。当他走下月台时,有一两次,他把手提箱搁在地上歇歇气。他似乎是被人流裹挟着向前挪动,吃不准该是跟着人群走呢,还是让别人从自己身边过去。奎恩退后几步,不停地左右挪动身子,根据观察的情形决定自己站的位置。同时,他得拉开一些距离,免得斯蒂尔曼觉出自己被人跟踪。斯蒂尔曼快要走到车站大门口时,再一次放下行李停住了。那一刻,奎恩的目光扫向斯蒂尔曼的右边,他察看了周围那些人,一再肯定自己绝对不会搞错。当时的情形完全难以解释。就在斯蒂尔曼身后,在他右肩后面,另一个男人停了下来,从口袋里掏出打火机,点着了香烟。他那张脸和斯蒂尔曼的脸恰似一对双胞胎。有一刻奎恩还以为是自己的幻觉。是从斯蒂尔曼身上投射的某种电磁现象。但完全不是那回事儿,这另一个斯蒂尔曼在走着,呼吸着,眨巴着眼睛;他的动作完全不同于第一个斯蒂尔曼。这第二个斯蒂尔曼身上有一种成功富足的气派。他穿一身名贵的蓝色西装;皮鞋闪闪发亮;一头白发梳理得整整齐齐;而且他眼里流露着一种世事洞明的神色。他,也只有一件行李:一只优雅的黑色手提箱,尺寸和另一个斯蒂尔曼手里的完全一样。奎恩惊呆了。面对这情形——显然不是什么阴差阳错,他一下子有点束手无策。不管他做出什么选择——他总得做出个选择——都可能是武断的,是一种无可奈何的将就之策。不确定性将始终如影随形地一直跟着他。此刻,这两个斯蒂尔曼又开始向前走了。第一个转向右边,第二个转向左边。奎恩这时候真希望有分身术帮忙,把自己一劈两半同时奔向两个方向。“你得做点什么,”他对自己说,q 陕做点什么呀,你这白痴。”不知怎么想的,他向左边追去,去跟踪第二个斯蒂尔曼。走了十来步,他停住了。好像有什么声音在提醒他说,他对自己的这一决定会后悔的。此举完全是为了出气,因为第二个斯蒂尔曼的出现混淆了目标,他的冲动是为惩罚第二个斯蒂尔曼。他转过身看见第一个斯蒂尔曼拖着脚步朝另一个方向走去。肯定他才是自己要找的那个人。这人衣着褴褛,跟周围的一切是那么格格不入——他无疑就是那个疯子斯蒂尔曼。奎恩深深吸了口气,又从震颤的胸膛吐出一口气,然后又吸了口气。现在没法相信这一点:不是这个,根本就不是。他去跟随那第一个斯蒂尔曼,放慢脚步合上老人的步子,跟着他进了地铁。这时将近七点了,四周人流渐稀。虽说斯蒂尔曼看着像是一副懵里懵懂的样子,可他对自己要去哪里却很清楚。这位教授径自走下通向地铁的台阶,在下面的售票亭里付钱买了票,安然地在站台上等候时代广场方向的往返巴士。奎恩开始不再担心被他注意到了。他根本不看任何人,完全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尽管他就站在他面前,而斯蒂尔曼是不是能看得见他却大可怀疑。他们搭乘往返巴士往西走,穿过四十二街车站阴湿寒冷的通道,然后再下一层台阶,转到IRT 车站。七八分钟后,他们上了百老汇快车,车子晃晃悠悠地往上城方向驶过两个间距老长的快车站,在第九十六街下了车。他们慢慢地爬上最后一段台阶,斯蒂尔曼好几次撂下行李歇气,从街角出来,他们走进靛蓝的夜色中。斯蒂尔曼丝毫没有犹豫,也没有停下来辨认一下方向,径直朝百老汇大道东面那条街走去。几分钟后,儿戏般地,奎恩异想天开地判定斯蒂尔曼是朝他在一百。七街的住宅方向行进。可是,还没等他沉溺于那种惊愕的想象中,斯蒂尔曼在第九十九街的拐角处停下了,等红灯转到绿灯,便穿过马路走到百老汇大道另一边去了。在不到下一个街口的地方有一家专为流浪汉提供住宿的廉价旅馆,奎恩时常路过那家旅馆门口,那是醉鬼和流浪汉们盘桓的地方。他惊讶地瞧见斯蒂尔曼推门进了旅馆前厅。不知怎么想的,他原以为这老人会找一个比这儿舒适的住处。然而,奎恩却从玻璃门外看见教授径直走向柜台,毋庸置疑是在住宿登记簿上写下自己的名字,随后拎起行李消失在电梯里,他这才意识到斯蒂尔曼是要住在这儿了。奎恩在外面等了两个小时,沿着街面来来回回地踱步,心想斯蒂尔曼也许会出来就近找一家咖啡馆吃饭。但那老人却没有出现,最后奎恩决定去睡觉了。他在街角的付费电话亭里给弗吉妮亚打了电话,把所发生的事情一五一十地向她作了汇报,然后就朝第一百。七街自己家里走去。 第八章第二天早上,奎恩坐在百老汇大道和第九十九街的交通岛中央的长椅上——后来的许多个早上也是如此。他总是早早地来了,从不迟于七点钟,坐在那儿喝着外卖咖啡,吃一个黄油面包卷,膝上摊一张扣开的报纸,眼睛盯着那家旅馆的玻璃门。八点光景,斯蒂尔曼出来了,总是穿着那件长长的棕色外套,带着一个老大的旧式手提包。一连两个星期都是如此,没有变化。老人总是在邻近的几条街上转悠,慢慢地向前挪着步子,有时他的脚步只是一种摆动次数的叠加,停下,启动,再停下,好像每一步跨出去之前都要根据行走距离和步履摆动总的次数来掂量如何保持步伐匀整。以这样的方式走路对奎恩来说相当困难。他习惯于轻快而有弹性的脚步,这样一步一停地循环往复开始让他变得过度紧张,好像自己身体的节奏都被瓦解了。他就是龟兔赛跑中的那只野兔,不得不一再提醒自己退后一些。斯蒂尔曼这种走路的方式让奎恩大惑不解。当然,这一切他都以自己的眼睛全程跟进,所有这些事情他都尽可能详尽地记在了红色笔记本里。可是,他却说不上这一切究竟意味着什么。斯蒂尔曼似乎从来没有特意要去什么地方,他似乎也不知道自己身置何处。然而,好像是经过精确设计似的,他总是在一个有限的范围内打转,活动范围北至第一百一十街,南到第七十二街,西面是河滨公园,东面就到阿姆斯特朗大道为止了。不管怎么随意地游动,他的路线似乎总是如此——他每一天的活动日程都不一样——斯蒂尔曼从不越过这些“边界”。这种精确性让奎恩非常困惑,而在其他方面,斯蒂尔曼又似乎显得茫无目标。斯蒂尔曼走路时从不抬头,两眼永远盯着人行道,好像在找什么东西。确实,他总是不时地停下来,弯腰从地上捡起什么玩意儿,细细打量一番,在手里翻过来翻过去。这让奎恩联想到考古学家检视着史前废墟的一块什么残片。有时,对着手里的东西凝眸睇视一番之后,斯蒂尔曼会把那玩意儿朝后一扔,丢在人行道上。不过,更常见的情形是,他打开手提包把那样东西小心地搁进里面。然后手伸进外套口袋里,掏出一个红色笔记本——跟奎恩的本子很像,但小一些——神情专注地写上一两分钟。写完后,他把笔记本塞回口袋,拎起包,继续走他的路。就奎恩所知,斯蒂尔曼收集的都是一些毫无价值的东西。无非是一些破烂,被人丢弃的废物,零零碎碎的垃圾。几天过去了,奎恩记录下来的那些收集品是:一把破损的折叠伞,一个简陋的橡皮娃娃,一只黑手套,一个破灯泡底部,几张印刷品( 浸过水的杂志和撕破的报纸) ,一张破照片,一个叫不出名字的机械部件,还有另外一些乱七八糟的他也说不上是什么的破烂玩意儿。事实上,斯蒂尔曼的这种拾荒行动倒是激起了奎恩的好奇心,但他只能在一旁观察,把所见所闻记在红色笔记本上,呆头呆脑地徘徊在事物的表面。有时,想到斯蒂尔曼也有一个红色笔记本,这使他很高兴,好像这就形成了他俩之间的某种秘密联系。奎恩揣想,斯蒂尔曼的红色笔记本上是否写下了在他心中累积多时的那些问题的答案,他开始谋划要从老人那儿把这本子偷来。不过,现在还不到走这一步的时机。除了上街捡东西,斯蒂尔曼似乎别的什么事儿都不干。每当到时间了,他就停下来找地方吃饭。有时撞上了什么人,他会嗫嚅地开口道歉。有一次,他过马路时,还差点让一辆汽车撞了。斯蒂尔曼没跟任何人交谈过,也没有进过任何一家商店,没有露过笑脸。他似乎既不快乐也不悲哀。有那么两次,他捡到的玩意儿个头太大,于是半路上就折回旅馆。然后几分钟后又出现了,手里拎着那个空的提包。大多数日子里,他至少要在河滨公园待上几个小时,机械地沿着碎石铺筑的人行道走着,有时还用手杖披开枝条走进灌木丛里。他不会因为要找的那些东西窝在草丛里就弃之不顾。石块啦,树叶树枝啦,诸如此类的玩意儿都会进了他的手提包里。有一次,奎恩看到,他甚至弯下身子去观察一堆干狗粪,小心翼翼地嗅着,还收了起来。有时,斯蒂尔曼也在公园里歇一会儿。下午,通常是午饭后,他会坐在长椅上对着哈德逊河发呆。有一次,一个暖洋洋的下午,奎恩瞧见他趴在草地上睡着了。夜幕降临时,斯蒂尔曼通常在九十七街和百老汇路口的阿波罗咖啡馆吃饭。然后回旅馆去过夜。他一次也没有试图接触他的儿子。从弗吉妮亚那儿也证实了这一点,奎恩每天晚上回家后都给她打电话。基本情况陷入了停滞状态。渐渐地,奎恩开始觉得自己和起初的目标切断了联系,他不知道自己是否在从事一项有意义的工作。当然,也有可能斯蒂尔曼是在掐算着时机,想在出手之前把大家都弄得身心俱疲。不过,他知道这番假设还有待进一步观察,其实奎恩自己也觉得不太有这种可能性。到目前为止,他把自己的活儿干得不错,一直谨慎地和这老人保持着距离,将自己隐没在街头的人流中,既不引起他的注意,也没有采取过分的措施使自己置身其外。但从另一方面来看,斯蒂尔曼有可能始终明白自己被人跟踪了——甚至事先就知道了——而他只是不想自找麻烦去发现某个特定的跟踪者。如果被跟踪是肯定的,找出谁在跟踪又有什么意义? 一个跟踪者,一旦被曝光,总是会有另一个替代者的。情况果真如此对奎恩来说不啻是一个安慰,他乐意相信这种判断,尽管这番推理毫无根据。斯蒂尔曼也许知道他在做什么,也许什么都不知道。如果他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那么奎恩的行动就等于失去了目标,是在浪费时间。所以,他更愿意相信自己所有的步骤都有其实际的针对性。如果这种探究绕不开斯蒂尔曼的专业学识,奎恩也愿意把那套学问作为一种信条接受下来,至少这段时间是这样然而,在他跟踪这老人的过程中,问题仍然是如何让自己的思维保持全神贯注。奎恩习惯于无所事事的闲逛。在这个城里的漫步远足教会了他理解内在与外在的联结关系。他可以把无目标的行动作为调转内在与外在关系的关窍,在感觉最好的日子里,他能够把外界的什么东西摄人体内,成为内心的主宰。让客体之物浸润自身,把自我驱出自身,他成功地抑制了自己时而出现的绝望心境。如此说来,漫步,应该是一种无意识的举动。但问题是,只要跟随着斯蒂尔曼就没法自在地逛悠。斯蒂尔曼的漫步,就像盲人似的从一个地方蹒跚地挪到另一个地方,这对于奎恩来说是一种完全不同于漫步的行动。因为这只能被迫将注意力集中于对方的一举一动,即使接下来什么事也没有。他的思绪时不时地会飘忽开去,而对方脚步挪动之后又须及时跟上。这意味着他时常会冒险地加快自己的步子,从后面冲撞到斯蒂尔曼身上,为了避免捅出这种纰漏,他想出调适脚步的几种不同办法。首先是告诫自己他不再是丹尼尔·奎恩了。现在他是保罗·奥斯特,每走一步他都得力图使自己在这个框架内做得更自如一些。奥斯特对他而言不仅是一个名字,更是一个没有内涵的躯壳。要成为奥斯特,即意味着要成为一个没有本性的生命,一个没有思想的人。问题是,如果他不再拥有那些思想资源,如果他已经无法唤起自己内在的生命,对他而言那就不可能再找回自己的位置了。作为奥斯特,他不可能唤起任何记忆或是恐惧,任何梦想或是欢乐,因为所有这一切,都已归于奥斯特,对他来说都已成了一片空白。到头来他只消保持自己的一具躯壳,只是为了把这事情做下去两眼朝外观察就是了。为了使自己的目光能够锁定斯蒂尔曼,他必须训练自己在意识上不能有一丁点的分心走神——这是他唯一允许自己存有的思想。一两天下来,这方法还稍有成效,可是弄到后来,即便是奥斯特也被这单调的行动搞得郁闷乏味起来。奎恩意识到他需要在多方面控制好自我,在执行这项任务时,随之出现的那些细枝末节也都不能放过。最后,是红色笔记本帮了他的忙。他并不只是草草地记下一些偶发事况的说明,在最初的几天里,他决定记录下斯蒂尔曼那些琐琐碎碎的细节,借以推断对方的意图。他用那支从聋哑人那儿得来的圆珠笔,不辞辛劳地做他的功课。不仅记下斯蒂尔曼的一举一动,还描述他收进提包或是丢弃的每一样物品,还记下所有事情发生时的准确时间,而且他还细心地关注着斯蒂尔曼常规活动日程以外的偏移现象,记下他经过的每一条街道,他拐过的每一个街角,甚至每一个停顿。除了这些让他忙碌不停的观察,红色笔记本也使奎恩的脚步放慢了许多。这下不会发生撞上斯蒂尔曼的危险了。相反,现在的问题是怎么跟上他,确保他不会消失。毕竟,走路和书写是彼此冲突而很难同时兼顾的动作。如果在过去的五年中,奎恩平时只能是做这件事,或是做那件事,现在他得学着同时做这两件事了。一开始,他犯了许多错误。尤其困难的是视线离开页面书写,他经常发现自己写偏了,页面上方出现两行甚至三行字迹叠在一起的情形,弄得乱七八糟难以辨认。可是,看着本子写字,就意味着必须停下脚步,这就有可能把斯蒂尔曼跟丢。折腾了一段时间,他觉得关键是姿势问题。他试着把本子擎在迎面四十五度角的位置上书写,但他发现左腕擎不了多久就撑不住了。后来,他试着把笔记本正对着脸部,眼睛从本子上方露出,就像是某个基尔罗伊真人现身,但这被证明并不管用。接下来,他把右臂折起,将笔记本贴在肘弯以上几英寸处,用左手撑住笔记本背面。但这一来他写字那只手就弄得很紧张,而且几乎没法写下半页。最后,他决定把笔记本架在左侧髋部,这倒更像是画家端颜料板的样子。这是一大改进,这样拿本子的方式不会带来紧张感,执行另一项职责时捏笔的右手也不受妨碍。虽然这种方式也有缺点,但这似乎是长途跟踪时最舒服的姿势了。对于奎恩来说,这一招可让他几乎同时把注意力分配在观察斯蒂尔曼和书写这两件事情上,朝上瞟一眼是一桩事,低下头可做另一桩事,看和写似乎成了一气呵成的连贯动作。右手捏着聋哑人的笔,左髋上架着红色笔记本,奎恩就这样一路跟踪斯蒂尔曼又过了九天。他每晚与弗吉妮亚的通话都很简短。虽然接吻的记忆仍然鲜明地留在奎恩的脑海中,但事情不再有任何罗曼蒂克的发展。最初,奎恩曾期待过会发生点什么。在如此诱人的开端后,他确信最终会将斯蒂尔曼太太搂在自己怀里。但他的雇主很快退缩到照章办事的面具后面去了,而一次也没有表示过想与他单独相处的热情。也许奎恩被自己的希望误导了,就像把马克斯·沃克和他自己的角色给搞混了,而马克斯·沃克却是从来不会在这种情况下失手的。或者,也许这只是奎恩有些敏感地觉出缺少亲情的孤独了。很长时间来都没有一具温暖的躯体躺在自己身边了。事实上,他在见到弗吉妮亚·斯蒂尔曼的那一刻就开始有了强烈的性冲动——远在她亲吻他之前。她现在疏离的态度使他不再想象她赤身裸体的样子。每天晚上,色情淫荡的画面都会掠过奎恩的脑子,虽然他们现在看似已是相当疏远,但他们仍还有着某种令人愉悦的消遣。很久以后,也就是当一切都为时已晚,他意识到自己心灵深处滋生过想要表现骑士风度的希冀,即以漂亮的手法解决这个案子,迅疾而不留后患地把彼得·斯蒂尔曼从危急中解救出来,这样,只要他愿意,就可以赢得斯蒂尔曼太太对他的青睐。当然,这是一个错误。但是在奎恩从头到尾犯过的所有错误中,这个错误也不见得比别的更糟。这是他开始接手这案子的第十三天。那天晚上,奎恩回到家里情绪非常低沉。他有些灰心丧气,打算放弃了。这场游戏他一直在跟自己玩,却似乎没有什么实质意义可言。斯蒂尔曼是个疯狂的老人,早已忘了自己的儿子。他就算一直跟踪到他死去,也未必会有什么事情。奎恩拎起电话拨了斯蒂尔曼家的号码。“我打算停止了,”他对弗吉妮亚·斯蒂尔曼说,“就我所观察的情形,他对彼得没有任何危险。”“这正是他想达到的目的,”这女人这样回答,“你不知道他有多聪明,多么有耐心。”“他肯定有耐心,但我不是。我想你在浪费自己的钱。而我在浪费我的时间。”“你肯定他没有看见你吗? 这情形可是有很大不同。”“我不能拿我的生命来打赌,但确确实实,我可以肯定他没看见我。”“那么你想说什么? ”“我想说的是,你们没什么可担心的。至少目前是这样。假如过后有什么事情发生,可以跟我联系。我会在麻烦露头的第一时间赶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