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关上门并加了锁,走回客厅,又向外望去。圆脸警察已回到车中,但斯蒂文斯仍站在驾驶座门边,有那么一瞬,泰德觉得好像斯蒂文斯在盯着他的眼睛。当然,这是不可能的,由于窗帘拉着,斯蒂文斯只能看到一个模糊的轮廓......如果他能看到什么的话。但是,那种感觉仍留在脑中。泰德在薄窗帘上又拉上厚窗帘,然后走向放酒的小橱。他打开橱门,拿出一瓶最喜爱的烈酒,看了很长时间,又把它放回原处。他非常想喝酒,但在这个时候开始喝酒,那可太不合时宜了。他走到厨房,倒了一杯牛奶,小心翼翼的不去弯他的左手,伤口热辣辣的。“斯达克开始时迷迷糊糊的,”他边啜牛奶边望。“这种状态持续时间不长——他这么快就清醒过来,这真吓人——但他开始时是迷迷糊糊的。我想他睡着了。他可能做梦梦见米丽艾姆,但我不这么认为。我偷听到的太连贯了,不可能是梦,我认为是回忆,是乔治.斯达克的下意识资料室,在那里,一切都写得清清楚楚,整整齐齐地放在各自的位置上。我猜想如果他偷听我的下意识——就我所知,他可能已经这么做了——他会发现同样的东西。”他啜着牛奶,看着食品室的门。“我想知道我能不能偷听他醒着的思想......他清醒时的思想。”我认为答案是肯定的......但他也认为这会使他再次受到伤害。下次可能不是铅笔扎进手里,下次可能是裁纸刀扎进脖子里了。“他不能,他需要我。对,但他疯了,疯了的人常常不知道什么对他们最有利。”他看着食品室的门,考虑着他怎么走进去......然后又从那儿走到外面,房子的另一边。“我能让他做些事吗?就像他让我做某些事一样?”他无法回答,至少现在无法回答,一次失败的实验会杀了他。泰德喝完牛奶,洗净杯子,把它放回原处。然后他走进食品室。在这里,右边架子上放着罐头食品,左边架子上是纸包装食品,一个上下两扇可分别开关的门通向后院的草坪。他打开锁,推开上下两扇门,看到野餐桌和烧烤架摆在那里,像沉默的哨兵一样。他走到外面的柏油小路,这条小路绕着房子的这一侧,最后和前面的大道相通。小路在月光下像黑色玻璃一样闪闪发光,他能看到稀稀落落的白色污点在上面。那肯定是麻雀屎,他想。泰德沿着小路慢慢走,一直走到他书房窗户的下面。一辆卡车从地平线开上来。急驶下十五号公路,有那么一瞬,车灯照亮了草坪和柏油小路。在这一亮之间,泰德看到两个麻雀的尸体躺在小路上——分成三叉的脚爪从一堆羽毛中伸出来。然后汽车开走了。在月光中,死鸟的尸体又变成了不规则的一片阴影——如此而已。它们是真的,他又想。麻雀是真的。那种莫明的恐惧又回来了,不知怎么使他觉得很肮脏。他试着握紧拳头,他的左手伤口疼得他差点儿叫起来,止痛片的效力已经过去了。“它们在这儿,它们是真的,怎么会这样呢?”他不知道。“是我把它们招来的,还是我从空气中创造出来它们的?”他不知道。但他确信一件事:今天晚上来的麻雀,他恍惚状态之前来的麻雀,只是所有可能来的麻雀中的很少一部分,极微小的一部分。再也别这样了,他想,请再也别这样了。但他怀疑这与他的愿望无关,这才是真正可怕之处:他引发了他身上惊人的超常能力,但却无法控制它。在这件事上,控制这个念头本身就是一个笑话。他相信在这事结束之前,它们会回来的。泰德打了个冷战,像小偷一样溜进自己的食品室,锁上门,然后带着剧痛的手上床。在他上床之前,他又用厨房自来水吞下一片止痛药。他在丽兹身边躺下时她没有醒来。过了一会儿,他逃入梦乡,断断续续睡了三小时,其间恶梦不断。第十九章 溃烂一醒不像醒。认真说起来,他认为他从没真正醒来或睡着过,至少不像正常人那样醒来或睡着过。从某种意义上讲,他似乎总是睡着,只不过从一个梦转到另一个梦罢了。他的生活就像套在一起的盒子,一个套一个,永无尽头,或者像窥看一条挂满镜子的长廊。这是个恶梦。他慢慢醒过来,知道自己根本没睡着。不知怎么搞的,泰德.波蒙特抓住了他一会儿,短时间控制了他的意志。在泰德控制他的时候,他说了什么吗?泄露了什么秘密吗?他觉得他泄露了......但他也确信泰德不知道那些话的意思,或分辨不出哪些重要哪些不重要。他醒来时还很疼。他在B街边的东村租了一套两间屋的公寓。他睁开眼时,正坐在一张倾斜的餐桌旁,面前放着一本摊开的笔记本,一条血水流过桌子上褪色的油布,这不值得大惊小怪,因为他右手手背上插着一只圆珠笔。现在梦又回来了。那是他把泰德从心中赶走的方法,那胆小的臭大粪在他们间建立起了联系,那是打破联系的惟一方法。泰德是胆小的?对。但他还是狡诈的,忘记这一点就槽糕了,非常非常槽糕了。斯达克模模糊糊记得梦见泰德和他一起在床上——他们底声细语地在一起谈话,开始似乎非常愉快和舒服——就像熄灯后你和你兄弟聊天一样。只是他们不仅是在聊天,对吗?他们在交换秘密——或者更准确地说,泰德在问他问题,斯达克在回答。回答问题很愉快,回答问题很舒服,但它也是令人不安的。开始他的不安主要集中在鸟上——为什么泰德不断问他鸟呢?没有鸟啊,也许......很久很久以前......但现在根本没有。它只是一种精神游戏,只是一种让他精神错乱的努力。然后一点一点地,他的不安感与他的生存本能紧密交织在一起——它变得越来越强烈和清晰,他挣扎着要醒过来,他觉得他被按到水下面,快要淹死了。......于是,他在半梦半醒的状态中走进厨房,打开笔记本,拿起圆珠笔。泰德对此一无所知,为什么他会知道呢?他不是也在五百里之外写着吗?当然,笔不对劲——甚至他拿着也觉得不对劲——但至少目前够用了。“溃烂,”他看着自己写。这时,他已经非常接近分开谁与醒的那块魔镜了,他挣扎着要控制圆珠笔,决定什么该写和什么不该写,但这非常难,天哪,天哪,这他妈的真难。他到纽约后在一家文具店买了圆珠笔和半打笔记本,那时他还没有租这破烂公寓。商店有贝洛尔牌铅笔,他也很想买,但最终没买。因为,不管是谁的心灵在驱动这些铅笔,总是泰德的手在握着它们,而且他想知道他是否能打破与泰德的联系,所以他没买铅笔而买了圆珠笔。如果他能写,如果他自己能写,那就太好了,他根本就不需要缅因州那狗东西。但是圆珠笔对他没用,不管他怎么努力,不管他怎么集中精神,他惟一能写的就是他的名字。他一次一次地写它:乔治.斯达克,乔治.斯达克,乔治.斯达克。一直写道纸的底部,字儿都认不出来了,变成了一个学前儿童的胡乱涂抹。昨天,他去了纽约公共图书馆的一个分馆,在写作室租了一个电动打字机用了一个小时。那一个小时漫长的像一千年。他坐在一个三面封闭的座位中,手指颤抖着敲击键盘,打出他的名字,这次是大写,乔治.斯达克,乔治.斯达克,乔治.斯达克。别写这些!他对自己喊道。打别的,什么都可以,只要别写这些!于是他再次努力,汗流满面地俯在键盘上,打道:敏捷的棕色狐狸跳过懒惰的狗。当他抬头看纸的时候,他发现他所写的是:乔治乔治斯达克乔治斯达克斯达克。他有一种冲动,想把打字机扯下来,像原始人挥舞长矛一样物着它,把它砸得粉碎:如果他不能创造,那就让他毁灭!但是,他控制住自己,走出图书馆,一只强壮的手把无用的纸捏成一团,扔到路边的废纸箱中。现在,圆珠笔插在他的手中,他记起了那种狂怒,那是他发现没有泰德他只会写自己的名字时感到的。还有恐惧。惊慌。但他仍然拥有泰德,不是吗?泰德可能不这么想,但是也许......也许泰德会大吃一惊。“失去。”他写道。天哪,他不能再告诉泰德什么了——他所写的已经够糟的了。他努力控制住他不听话的手。“醒过来。”“必要的凝聚力,”他写道,好象要详细论述先前的思想,突然,斯达克看到自己用笔刺泰德。他想:“我也能这么做,我认为你做不到,泰德,因为到这一步时,你非常软弱。不是吗?因为说到刺人,那是我的特长,你这狗杂种,我认为你现在该知道了。”虽然这很像梦中之梦,虽然他害怕失去控制,但他原始的自信回来了,他能够刺穿睡眠之盾。在泰德能淹死他之前的那一瞬,他控制了圆珠笔......终于能用它写了。有那么一瞬——只是一瞬——他感到两只手在抢圆珠笔。这种感觉太清晰,太真实,它不可能是别的,只能是真的。“没有鸟。”他写道——这是他写的第一个真正的句子。写作非常难,只有一个具有超常毅力的人才能做出这种努力。但是,一旦字写出来了,他觉得自己的控制力增强了。另一只手握得松了,斯达克立即毫不犹豫地握紧笔。“淹你一会儿,”他想,“看你怎么样。”他迅速而得意地写道:“他妈的没有鸟啊狗杂种离开我的脑袋!”然后,他想都没想就举手扎下去,钢尖刺进他的右手......他可以感到几百里外的地面,泰德举起一只贝洛尔牌铅笔扎进自己的左手。就在那时,他们俩都醒过来。二疼痛是剧烈的,但它也是让人觉得解脱的。斯达克大叫一声,急忙把汗津津的脑袋贴近手臂捂住声音,但这声音既有痛苦也有快乐。他可以感觉到泰德在他缅因州的书房中努力抑制自己别喊出来。泰德创造的他们之间的心灵感应还没有断掉,就像一个匆忙打成的结被猛地一拉。斯达克几乎可以看到那狗杂种趁他睡觉时把一个探针似的东西放入他的脑袋中窥探。斯达克在他的大脑中伸出手去,抓住泰德正在消失的精神探针的尾巴。斯达克觉得它像一个又肥又白的蛆虫,塞满了垃圾和废物。他考虑让泰德从瓷瓶中抓起一只铅笔,再刺他自己——这次刺向眼睛,或许他可以让他把笔尖刺进耳朵,刺穿耳膜,挖出脑袋里面的软肉,他几乎可以听到泰德的尖叫,这次泰德肯定无法抑制住叫声了。这时他停了下来,他不想要泰德死去。至少现在不想。在泰德教会他独立生活之前,不想要他死。斯达克慢慢松开拳头,他这么做的时候,觉得精神拳头也松开了,在这精神拳头中他握着泰德的本质。他觉得泰德这个又白又胖的蛆虫呻吟着溜走了。“只是暂时的。”他低声说,转而做其它该做的事了。他左手握住插在右手的圆珠笔,很利落地拔出来,然后把它扔进废纸篓中。三水槽边的不锈钢架上放着一瓶烈酒。斯达克拿起它走进浴室,走路时右手在身边摆动,血滴滴答答溅在扭曲褪色的油毡布上。他手上的洞在指根上方半寸,靠近中指处,洞非常圆,边缘染着黑墨水,中间流着血,看上去像枪伤。他试着弯弯手,手指动了......但随之而来的痛楚令人难以忍受,他不敢再试了。他拉了从药橱镜子上垂下的开关线,光秃秃的六十瓦灯泡亮了。他用右臂夹住酒瓶,左手拧开瓶盖,然后张开受伤的手,放到盆上方。泰德在缅因也在干同样的事吗?他表示怀疑,他怀疑泰德是否有勇气这么干,他现在可能正在去医院的路上。斯达克把威士忌到进伤口,一阵剧烈的疼痛从手臂传到肩膀,他看到威士忌在伤口处泛起泡沫,看到琥珀色酒中的血丝,不得不又一次把脸埋到汗津津的穿着衬衫的胳膊上。他以为这疼痛再不会消失了,但它终于开始减弱了。他试着把威士忌瓶放到镜子下面的架上,但他的手抖得太厉害了,根本无法做到,于是把它放到淋浴喷头下的生锈马口铁地板上。他可能很快就要喝一口。他对着灯举起手,向洞孔中窥视。他能透过洞孔看到灯泡,但很模糊——就像从弄脏的红色滤光镜向外看一样。他没有刺穿手掌,但差一点就刺穿了,也许泰德干得更好。但希望泰德伤得更重。他把手放到水龙头下,伸开手背使伤口尽量张大,然后咬紧牙关忍受疼痛。开始非常痛,他咬着牙,嘴唇抿成一条白线,这才没叫出来,后来他的手变得麻木了,就好多了。他强迫自己在水龙头下冲满三分钟,然后关上水龙头,又把手举到灯下。通过洞孔仍能看到灯泡的光亮,但现在它很模糊和遥远了,伤口合拢了,他的身体似乎具有惊人的再生能力,而那是非常可笑的,以为他同时正在溃烂。失去凝聚力,他曾这么写道,事实就是这样。药橱上有一块凹凸不平、斑斑点点的镜子,他呆呆地看着镜子中自己的脸,大约有三十秒,然后全身一震醒过来。他的脸既熟悉又陌生,每次看到它总让他觉得自己正落入一种催眠状态。他认为如果他长时间地盯着它看,他真会睡着的。斯达克打开药橱,这样镜子和他迷人而可恶的脸就看不见了。药橱中有各种各样古怪的小零碎:两个一次性剃刀,一个已经用过了;几瓶化妆品;一个有镜的小粉盒;几块象牙色海绵,有些地方被扑面粉弄得有点儿灰;一瓶普通的阿司匹林,没有邦迪创可贴。他想,邦迪创可贴就像警察,当你真需要的时候却找不到。不过没关系,他可以再用威士忌给伤口消毒,然后用一块手帕把它包起来。他认为它不会化脓的,他似乎对感染有一种免疫力,他觉得这很好笑。他用牙咬开阿司匹林的瓶盖,把盖子吐进盆中,然后竖起瓶子,倒了半打药片到嘴里。他从地板上拿起那瓶威士忌,用它把药片冲下去。酒冲到他胃里,传来一阵舒服的暖意。然后他又把更多的酒倒在他手上伤口处。斯达克走进卧室,打开五斗柜最上面的一层抽屉,这五斗柜已非常破旧了,它和另一个旧沙发床是这屋里惟一的家具。最上面的抽屉是惟一装有东西的:三条男内裤,两双袜子,一条手帕,所有这些都包着没打开过。他用牙扯开玻璃纸,把手帕系在他的手上,琥珀色的威士忌酒渗出薄薄的手帕,接着是一丝血。斯达克等着看血会不会越流越多,没有。很好,非常好。泰德能接到任何感觉信息吗?他不清楚。他知道乔治.斯达克住在破破烂烂的东村吗?他认为泰德不会知道,但冒险是没有意义的。他已经答应泰德给他一个星期的时间做决定,虽然他现在几乎肯定泰德不想再以斯达克笔名开始写作,但他还是要让他得到这一周的时间。毕竟,他是一个守信用的人。泰德也许需要一点儿刺激。用五金商店可以买到的丙烷喷灯在他孩子们的脚趾上烧几秒就行了,斯达克想,但那是以后的事。现在他要玩玩等待游戏......当他这么等的时候,开始向北面进发也没什么害处。进入阵地,你可以这么说。毕竟,他的车子在那儿——黑色的托罗纳多车。它在车库里,但这并不意味着它必须停止在车库里。他可以明天早晨离开纽约......现在他应该用浴室橱柜中的化妆品。四他拿出液体化妆品瓶子、扑面粉和海绵。在开始前他又喝了一大口酒。他的手已经不摇动了,但右手跳得很厉害。这并没怎么让他沮丧,如果他的手在跳,那么泰德的手一定痛得他叫起来。他看着镜中的自己,用大手手指摸摸左眼下的一块皮肤,然后又从面颊一直摸到他的嘴角。“失去凝聚力,”他低声说,啊老伙计,那是千真万确的。斯达克从“家乡公墓”刚爬出来的时候,曾盯着一个小水坑看,圆月形的路灯照亮了水面,他第一次看到了他的面孔,感到很满意。它与他梦想的一模一样,当他被囚禁在泰德想象力的牢狱中时,他曾做过那些梦。他看到一张非常英俊的面孔,只是稍宽了一点儿,引不起人们的注意。如果额头不那么高,眼睛相隔的不那么开,它会是一张引得女人回头看第二眼的脸。一张完全无法描述的脸会引起主意,因为它没有什么特点吸引眼睛,眼睛就会久久地看它,它的平淡无奇会使眼睛感到困惑,使它回头看第二眼。斯达克第一次在水坑看到的面孔没有那么平淡无奇;这使他很高兴,认为这是一张完美的面孔,事后没人能描述它。蓝眼睛......晒得很黑的皮肤,这在一个金发的人身上有点儿怪......就这些!只有这些!目击者会被迫转向宽阔的肩膀,那才是他独特的地方......但世界上宽肩膀的男人多得是。现在一切都变了,现在他的脸变得非常奇怪......如果他不赶快开始写,它会变得更奇怪,它会变得丑陋不堪。“失去凝聚力,”他又想。“但你要阻止它,泰德。当你开始写有关装甲车的书时,我身上发生的一切会颠倒过来,我不知道我怎么知道的,但我的确知道。”从他第一次在那水坑看到自己到现在,两个星期过去了,他的面孔一直在慢慢退化。开始时非常轻微。以至他说服自己那只是他的想象......但是,随着变化加剧,这一点已无可置疑,他被迫改变自己的看法。把他那时的照片和现在的照片比较,会使人以为他遭到某些古怪的射线或受到化学物品的腐蚀,乔治.斯达克的软组织似乎已在自动溃烂过程中。作为中年人标志的鱼尾纹现在变成了深够。他的眼睑下垂,变得像鳄鱼皮一样粗糙,面颊也同样呈现出裂纹,眼睛边缘也变得有点儿红,一付悲哀的模样,好象一个酒鬼。从他嘴角到下颌有几条深深的皱纹,使他的嘴巴看上去像一个木偶的嘴巴,似乎随时都会下来。漂亮的金发从太阳穴处开始脱落,露出粉红色的头皮。红褐色的斑点出现在他的手背上。他可以忍受所有这一切不化妆。毕竟他看上去只是有点儿老,而老是没什么要紧的。他的力量似乎没有受到损害。再说,他确信,一旦他和泰德再次开始写作——以乔治.斯达克的名义开始写——这一进程将会逆转。但是,现在他的牙齿变得松动起来。另外,还有一些伤口。三天前,他的右手肘内侧发现第一个伤口——一块红色的斑点,四周是一圈白色的死皮。这种斑点让他想起玉蜀黍疹,这种病六十年代曾在南方流行过。前天,他又看到一个,这次在他的脖子上,在他左耳垂下面。昨天又发现两个,一个在两个乳头之间,一个在肚脐眼下。今天,他的脸上出现了第一个红斑,就在右太阳穴上。它们并不疼,只是隐约有点儿痒,如此而已......至少现在是这样。但它们扩展得很快。他的右臂从肘到肩现在已是一片红肿,他挠了几下,这可坏了,肉很容易地被划破了,鲜血和黄色的脓沿着他指甲挖出的沟慢慢流出来,伤口发出一种难闻的气味。但它不是感染,他确信这一点,它更像......腐烂。现在看着他,即使一个受到医学训练的人也会以为他得了由辐射引起的黑素瘤。不过,这些伤口并未让他很担心。他认为它们会越来越多,在各处扩展,连成一片,最终活活吃了他......如果他置之不理的话。既然他不会置之不理,旧没有必要为它们担心。但是,如果他的脸变成了一个爆发的火山,就会引人注目了,所以,他要化妆。他仔细地用海面把液体粉底从颧骨涂到太阳穴,完全盖住右额边上的红块以及刚开始从左颧骨皮肤下显出的新伤口。斯达克发现,用水粉饼化妆的男人看上去非常奇怪。那就是说,他要么是电视肥皂剧中的一位演员,要么是表演会上的一位嘉宾。但什么都能掩饰一下伤口,他褐色的皮肤也减轻了化妆的痕迹。如果他留在暗中或出现在灯光中,几乎一点也看不出他化过妆,或者他希望能这样。还有其它的原因使他避免阳光直射,他怀疑阳光加速了他体内灾难性的化学反应。他好象在变成一个吸血鬼,但那没关系,从某个意义上讲,他一直是一个吸血鬼。而且——“我是一个晚上活动的人,一直是,那是我的本性。”他咧嘴一笑,露出一口尖牙。他拧上液体化妆瓶的盖子,开始扑粉。“我能闻到自己的气味,他想,很快别人也能闻到我的气味,一种很浓的、令人不快的气味,就像一罐肉放在太阳中晒了好几天。非常难闻,非常非常难闻。”“你会写的,泰德,”他看着镜中的自己说,“但是很幸运,你不必写很长时间。”他笑得更欢了,露出了门牙,这门牙已变得黑死了。“我是一个记忆力很强的人。”五第二天十点半,休斯顿街的一个文具商卖了三盒贝洛尔牌铅笔给一个高个宽肩的男人,这男人穿着一件格子衬衫,蓝色牛仔裤,戴着一幅很大的墨镜。文具商注意到,这个人还化了妆——可能是昨晚在酒吧寻花问柳的结果。从他发出的气味判断,文具商认为他不仅是洒了一点香水,他简直像在香水里洗过澡。但香水仍没盖住这个宽肩膀花花公子身上的臭气。文具商一闪念想开句玩笑,但忍住了。这个花花公子臭烘烘的,但很强壮。再说,买卖时间非常短。毕竟,这家伙只是在买铅笔,不是一辆罗尔斯——罗伊斯汽车。最好别理这病态家伙。六斯达克回到东村的寓所,把他的很少几件行李塞进帆布包中,这包是他第一天到纽约时在一家海军商店买的。如果不是为了那瓶酒,他可能根本懒得回来一趟。当他走上吱吱作响的前门阶梯时,经过了三个死麻雀的尸体,没有注意到它们。他步行离开B大街......但他不会走很长路的。他发现,一个意志坚定的人,如果他真想搭车,总能搭到车的。第二十章 最后期限一最后期限那一天像七月底而不像六月中旬。那天,泰德开车到十八里以外的缅因大学,天空像镀了一层铬,他的汽车空调开到最大限度,不管它怎么费气。在他后面有一辆深棕色的普利茅斯汽车,总保持两卡车长的距离,从不落到五卡车长的距离外。它很少允许别的车插到它和泰德的汽车之间,如果恰巧有辆车插进来,棕色的普利茅斯车会迅速超过它......但如果这做不到,车里的一位警察就会扯开盖在仪表盘蓝灯上的布,那灯闪几下就行了。泰德主要用右手驾驶,只有万不得已时才用左手。左手现在好些了,但如果他弯得太厉害的话,就疼得要命,他不由自主地盼着再吞一粒止痛片。丽兹今天不想让他去大学,保护他的州警察也不想让他去。州警察的理由很简单:他们不想分散保护力量。丽兹的理由则稍微复杂一些。她口头上说这是因为他的手受伤了,他开车会使伤口破裂,但她的眼睛却不同,她的眼睛表明她担心乔治.斯达克。你今天究竟为什么要去大学呢?她想知道——对这个问题他必须准备好答案,因为学期已经结束了,他又没有教任何暑假班。他最后找到的借口是有关选修课的。六十个学生申请上高级写作课,这是去年申请者的两倍,但去年没有人知道乏味的泰德.波蒙特又正好是写恐怖小说的乔治.斯达克。于是他告诉丽兹他要看这些申请者的档案,从六十个申请者中选出十五个学生——他最多只能教这么多人。当然,她问他为什么不推迟呢,至少可以推到七月份再说,她还提醒他,去年他就一直推迟到八月中旬。他解释说这些申请者太多,又很尽职地补充说,他不想让去年的懒惰成为习惯。最后她不再说什么了——他认为不是自己说服了她,而是她看出无论如何他一定要去。另外,她和他都知道,他们迟早总要出去的——躲在家里直到谁杀了或抓住乔治.斯达克并不是一个很好的选择,但她的眼睛里仍然充满了疑虑和恐惧。泰德吻吻她和双胞胎,然后迅速离开。她看上去要哭了,如果他在家时她哭了,那他就只好留在家里了。当然,不是为了选修课的事。今天是最后期限。今天早晨他醒来时也充满了恐惧,就像腹部绞痛一样不舒服。乔治.斯达克六月十日晚上打来电话,给他一周的时间开始写那本有关装甲车的小说——泰德根本就没开始写,虽然他越来越清楚地看出书应该怎么写,他甚至梦见了它两次。他过去总是梦见在他自己空无一人的房间漫游,一碰什么东西就爆炸,现在摆脱了那个梦,很不错。但今天早晨他的第一个念头就是,最后期限,我已越过最后期限。这意味着又到跟乔治.斯达克谈话的时间了,他根本不想和他谈话。有到了发现乔治多么生气的时间了,啊......他猜他完全知道回答是什么。如果乔治非常生气,生气得失去控制,如果泰德惹得他完全失去控制,那么狡猾的乔治可能犯个错误,泄露一些秘密。“失去凝聚力。”泰德有一种感觉,但乔治允许泰德在他日记本上写这些字的时候,他已经泄露了一些秘密。如果他能弄清楚它们到底是什么意思,那就好了。他有一个主意......但他还不能确信,在这紧要关头,一招不慎,全盘皆输。于是他前往大学,前往英语——数学大楼中他的办公室。他不是去看申请者的档案——虽然他要看的——而是因为那里有个电话,一个没装窃听装置的电话,因为必须做点儿事。他已经过了最后期限。他瞥了一眼放在方向盘上的左手,他不止一次地想到,电话不是惟一与乔治接触的途径,他已经证明了这一点......但代价太高了。这代价不仅是一支削光的铅笔扎进手背所带来的难以忍受的折磨,或看到他的身体在斯达克的指挥下伤害自己所带来的恐惧。他在心里付出了真正的代价,真正的代价是麻雀的飞来,他惊恐地意识到在这里起作用的力量比乔治.斯达克本人更强大、更不可思议。他越来越确信,麻雀意味着死亡,但指谁的死亡呢?他害怕为了再次与乔治.斯达克接触,他不得不拿麻雀冒险。他可以看到它们飞来,他可以看到它们到达联结他们两人的神秘的中间地点,在那里他最终将于乔治.斯达克搏斗,以控制他们公享的那一个灵魂。他不知道在那个地方搏斗谁会赢。二阿兰.庞波坐在罗克堡警长办公室,它在镇办公大楼的西侧。这是漫长压抑的一周......但这没什么新鲜的。一旦夏天一到,就变得这样。从阵亡将士纪念日到劳动节,警察局总是忙得不可开交。五天前,在117号公路发生了一起撞车事故,是由酒醉引起的,死了两个人。两天后,诺顿.布里格用一个煎锅打他老婆,把她打倒在厨房地板上。诺顿结婚二十年来多次揍他老婆,但这次他显然相信他杀了她。他写了一张便条,充满悔恨和语法错误,然后用一支手枪自杀了。他的妻子醒来,发现她的折磨者的尸体就躺在她身边,于是她打开煤气炉,把头放进去。从牛津来的空降急救队救了她的命,他差一点儿就死了。两个从纽约来的孩子离开他父亲在罗克堡湖边的木屋,在森林中迷了路。八小时后找到了他们,他们吓坏了,但没什么事,庞波的二号副手约翰.拉波特情况不佳,在搜索中他沾染上栎叶毒漆树,神志不清。两个来度假的人为最后一份《纽约时报》打了起来;停车场也发生了一次打斗;一个周末来钓鱼的人在往湖里扔鱼钩时扯破了右耳朵;有三起商店偷窃事件;在撞球厅和电子游戏室内有一起因吸毒而发生的打斗事件。这是六月里小镇典型的一周,像是庆祝夏季的到来。庞波忙得连喝杯咖啡的时间也没有,但他仍发现自己一次次地想起泰德和丽兹.波蒙特......想到他们,以及追杀他们的那个人,那个人还杀了豪默.加马齐。庞波好几次给纽约警察局打电话——某个叫李顿的警官现在一定很烦他了——但他们没什么新情况。庞波今天下午以外地空闲。舍拉没报告什么,诺里斯.里杰威克正在他的办公室打盹,两腿放在桌上。庞波应该叫醒他——如果镇长丹佛斯.凯顿进来看到诺里斯这么睡觉,一定会发脾气的——但他不忍心这么做。诺里斯这一周也很忙,117号公路事故后,诺里斯负责清理道路,干得非常好。庞波现在坐在桌子后,往墙上做动物影子......他的思绪再次转向泰德.波蒙特。胡默医生在得到泰德的准许后,打电话告诉庞波泰德片子结果出来了,没事儿。庞波现在又想到胡夫.布里查德医生,他在泰德十一岁时给他开过刀,那时泰德离出名还远着哪。一只兔子从墙上那片阳光中跳出来,后面紧跟着一只猫,一条狗追逐着那只猫。“别管它。它是件令人难以置信的事。”它的确是件令人难以置信的事,而且,他的确可以不管它。很快就会又有一件突发事件需要他去处理,这是显而易见的,夏天总是这样。你忙得团团转,连思考的时间也没有,有时,不去想到是件好事。狗后面跟着一只象,它摇着身躯,那实际上是庞波左手的食指。“啊,去他妈的。”他说,拉过电话。同时,他的另一只手从口袋掏出皮夹。他按了一个键,它自动拨通了牛津州警察局,他问接线员刑侦科的警官亨利.白顿在不在。很巧,他刚好在。庞波想,看来州警察局今天也不忙,刚想到这儿,亨利说话了。“庞波!有什么事要我帮忙吗?”“我想问一下,”庞波说,“你能不能为我向黄石自然公园的森林警察打个电话,我可以给你电话号码。”他有点吃惊地看着电话号码,一周前,他从查询台得到这个电话号码,把它写在一张名片背面,他敏捷的手似乎自动地把它从皮夹中掏出来。“黄石!”亨利听上去觉得可笑,“是不是瑜珈熊聚集的地方?”“不,”庞波微笑着说,“你说的是竭石,而且这事和熊毫无关系,至少就我所知是这样。我需要和一个在那儿野营度假的人谈谈,亨利。哎......我不知道我是不是真需要跟他说,但那会使我安心下来,总觉得事没干完。”“它和豪默.加马齐有关吗?”庞波把电话放到另一个耳朵边,心不在焉地用指关节弄着地址的名片。“对,”他说,“但如果你要我解释,我听上去会像个傻瓜。”“只是一种预感?”“对。”他吃惊地发现他的确有一种预感——只是不能确定是什么。“我要谈的人是一位退休的医生,名叫胡夫.布里查德,他和妻子在一起。森林警察也许知道他们在什么地方——我想进去的人肯定要登记的——野营地可能有电话,他可能会告诉他们的。”“换句话说,你认为森林警察负责人会认真对待一位州警察官员,而不理睬一个狗屁警长。”“你真善于外交辞令,亨利。”亨利.白顿高兴地笑起来:“我的确很善于辞令,对吗?好吧,我要告诉你,庞波——我很乐意帮你的忙,只要你别把我拉下水,只要——”“不会的,”庞波感激地说,“这就是我的全部要求。”“等一等,我还没说完呢,只要你理解我不能用我们这儿的电话打。局长很注意那些电话帐单,我的朋友,他看得非常仔细。如果他看到这个电话,我想他会问我为什么用纳税人的钱谋私,你明白我的话吗?”庞波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你可以用我个人的信用卡号码,”他说,“你可以告诉森林警察让布里查德打对方付款电话,我会注销那个电话,用自己的钱付费。”电话那一头停了一下,亨利再开口后时,他更严肃了:“你真的认为这事很重要,是吗,庞波?”“对。我不知道为什么,但它的确很重要。”第二次停顿。庞波可以感觉到亨利.白顿正强忍着不进一步打听,最后,亨利决定不问了。“好吧,”他说,“我会打这个电话,告诉森林警察你要跟这个胡夫.布里查德谈一件谋杀案,他妻子叫什么?”“赫尔佳。”“他们从哪儿来?”“福特.拉马里,怀俄明州。”“好吧,警长,现在到了关键部分:你的电话信用卡号码是什么?”庞波叹口气,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