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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的另一半-2

作者:斯蒂芬·金 字数:11304 更新:2023-10-09 20:59:28

为自己“黑暗的另一半”。老实的打字机旁放着一个大口陶瓷瓶,他伸手从中抽出一只黑美人贝洛儿牌铅笔(波蒙特说,斯达克就用它写作),开始轻轻咬它。从瓶中十几只铅笔的外表判断,咬铅笔是他的一种习惯。“没有,”他把铅笔扔回瓶中,终于又开口了,“我没有谋杀他。”他抬起头,露出微笑。波蒙特三十九岁,他那么爽朗的微笑时,看上去像一个大学生,“乔治是自然死亡的。”波蒙特说乔治.斯达克是他妻子的主意。伊丽莎白.斯蒂芬斯.波蒙特是一个沉静、可爱的金发女人,她不认为应该归功于她一人。“我所做的,”她说,“是建议他用另一个名字写另一部小说,看看回有什么结果。泰德在写作上遇到了阻碍,他需要新的突破。而且实际上”——她笑了——“乔治.斯达克早就在那里了。我从泰德断断续续所写的一些未完成的稿子中看到了他的迹象。这不过是让他从暗处走出来罢了。”波蒙特的许多同行认为,他的问题不仅是写作上阻碍。至少两位著名作家他们不愿透露自己的姓名)说,在他第一本书和第二本书之间的那段艰难时期,他们担心波蒙特是否心智健全。一位作家说,《狂舞者们》出版后,批评多于赞扬,他相信波蒙特曾企图自杀。当问及他是否考虑过自杀时,波蒙特只是摇摇头说,“这是个愚蠢的念头。真正的问题不是被大众接受,而是写作上的阻碍。一个死掉的作家永远克服不了这种阻碍。”同时,丽兹.波蒙特不停地“游说”——这是波蒙特的原话——他用一个笔名。“她说如果我愿意,我能够再次振作起来。写我愿意写的任何东西,别管《纽约时报书评》会怎么说。她说我可以写一部、两部小说,一部侦探小说、一不科幻小说。或者,我可以写一部犯罪小说。”泰德.波蒙特咧开嘴笑。“我认为她是故意把那个放在最后。她知道我一直想写一部犯罪小说,只是没有机会罢了。”“用一个笔名写作,这对我有极大的吸引力。他使人觉得自由,就像一个秘密的紧急出口,如果你明白我的意思的话。”“但是也还有其他因素。这很难说清楚。”波蒙特一只手伸向瓶中削得很尖的贝洛儿牌铅笔,然后又撤了回来。他从书房的窗口望出去,外面是春意盎然的绿树。“用笔名写作,就像变成一个看不见的人一样,”他最后吞吞吐吐的说,“我越想这个主意,就越觉得我会......哦......再创造自己。”他的手悄悄伸向陶瓷瓶,这次很成功的抽出了一只铅笔,同时,他的脑子在想别的事。泰德翻过一页,然后抬头看着双人高脚椅上的双胞胎。男孩——女孩双胞胎一般不太相像,但是温蒂和威廉却极为相像。威廉对泰德咧嘴笑。温蒂也对他咧嘴笑,但她在炫耀她兄弟没有的附加物——孤零零的一颗门牙,这颗牙齿长出来时一点儿也不疼,它毫不费力地钻出牙龈,就像潜水艇的望远镜钻出海面一样。温蒂把一只胖乎乎的小手从塑料瓶上移开。张开小手,露出粉红色的掌心,合拢,张开。一种温蒂式挥手。威廉没有看她,把他的一只手从瓶子上移开,张开,合拢,张开。一种威廉式挥手。泰德郑重地从桌子上举起一只手,张开,合拢,张开。双胞胎咧开嘴笑。他又低下头看杂志。啊,《大众》,他想——如果没有你,我们会在那儿,我们会做什么?这是美国的明星时代。当然,作者把所有的秘密都抖落出来了,尤其是《狂舞者们》没有获得图书奖后四年艰难的日子,但这是预料之中的,他并不觉得这种暴露难堪。一来是这并不可耻,二来是他一直觉得真相比谎言更容易接受。至少从长远看是这样。当然,这又提出一个问题:《大众》杂志和“长远”是否有什么共同只处?哦,现在太晚了。写这篇报道的那家伙名叫麦克——麦克什么?记不清楚了。《大众》上作者的署名一般都在文章的最后,除非你是一个泄露皇家秘密的伯爵和嚼其他电影明星的电影明星。泰德必须翻过四页(其中两页是整版广告)才找到那个名字——麦克.唐纳森。他和麦克海阔天空聊到很晚,当泰德问他,是不是真有人关心他用另一个名字写了几本书时,唐纳森的回答让泰德大笑不止。“统计显示,《大众》的大多数读者比较迟钝。着使他们很难发现什么新东西,于是别人发现什么他们就看什么。他们会很想知道你的朋友乔治的所有情况。”“他不是我的朋友。”泰德笑着回答说。现在,他问炉子前的丽兹:“你搞完了吗,宝贝?要我帮忙吗?”“不用,”她说,“我只是给孩子们熬点汤。你还没有自我欣赏完?”“还没有。”泰德厚着脸皮说,有回到那篇报道上。“最难办的实际上是名字,”波蒙特轻轻咬着铅笔,继续说道,“但这非常重要。我知道它会起很大作用。我知道它会打破我写作上的阻碍......如果我有一个身份,一个与我不同而又合适的身份。”他怎么会选择乔治.斯达克的呢?“哦,有一个写犯罪的小说家,名叫唐纳德.E.怀斯莱克,”波蒙特解释说,“怀斯莱克用他的真名写犯罪小说,都是有关美国生活和美国道德的社会喜剧。”“但是,从六十年代初期到七十年代中叶,他以里查德.斯达克的名字写了一系列小说,那些书与以前的大不相同。它们写的都是一个叫帕克的职业小偷。他没有过去,没有未来,除了盗窃别无所好。”“不知为什么,怀斯莱克最后停止写作有关帕克的小说,但我永远忘不了怀斯莱克在笔名一事公开后所说的话。他说,他在晴天写作,而斯达克在阴天写作。我很喜欢这话,因为1973到1975刚好是我的阴天。“在那些最好的小说中,帕克与其说是一个人,不如说是一个杀人机器。强盗被抢是贯穿始终的一个主题。帕克碰到许多坏蛋——我的意思是说,其他的坏蛋——完全就像一个其程序只有一个目标的机器人。‘我要我的钱’,他说,这就是他所说的一切。‘我要我的钱,我要我的钱。’这使你想起谁了吗?”采访者点点头。波蒙特在描述阿历克斯.马辛,乔治.斯达克小说的主要人物。“如果《马辛的方式》整本书都写得和开始部分一样,我会把它永远塞进抽屉里,”波蒙特说,到了自己的节奏,一切都变得非常顺畅。”采访者问,波蒙特是不是说他写了一段时间后,乔治.斯达克醒过来,开始说话了。“对,”波蒙特说,“差不多是这样。”泰德抬起头,忍不住又笑起来。双胞胎看到他笑,也咧嘴笑起来了,丽兹正在喂他们豌豆汤。他说的,他实际上说的是:“天啊!这太戏剧化了!你把它说的像《费兰肯斯坦》中的章节:闪电最后击中了城堡最高处的杆子,怪物被击活了!”“如果你不停下来,我就没法喂完他们。”丽兹说。她鼻尖上有一粒煮过的豌豆,泰德有一种可笑的冲动,想要吻掉它。“停下什么?”“你一咧嘴笑,他们也跟着咧嘴笑。你没法喂一个咧嘴笑的婴儿,泰德。”“对不起。”泰德谦恭的说,冲双胞胎眨眨眼睛。两张一模一样的笑脸沾着绿色的豌豆,笑得更欢了。他低下头,接着往下读。“1975年的一个晚上,我想好了名字,开始写《马辛的方式》,但是,还有一件事。我准备好后,把一张纸卷进打字机......接着,我又把它退出来。我总是用打字机写作的,但乔治.斯达克显然不喜欢打字机。”又是咧嘴一笑。“也许在他服刑的地方根本没有打字机。”波蒙特指的是乔治.斯达克的“作者简介”,那上面说,作者三十九岁,曾因纵火罪、持刀威胁罪和企图杀认罪在三座不同的监狱中服过刑。但是,这个作者简介仅仅是整个故事的一部分;波蒙特还为达尔文出版社写过一篇作者履历,他以一个出色的小说家才有的想象力详尽的描述了他的另一个自我的历史。从他出生于新罕布什尔州的曼彻斯特,直到他最后定居于密西西比州的牛津,一切应有尽有,除了乔治.斯达克六周前被埋葬于缅因州的故乡公墓。“我在桌子的抽屉里发现一本旧笔记本,而且我使用那些铅笔。”他指指装铅笔的陶瓷瓶,当他发现自己手里拿着一只时,似乎有点惊讶,“我开始写作,下面我知道的,就是丽兹告诉我已经是半夜了,问我想不想睡觉。”丽兹.波蒙特也记得那个晚上。她说:“我十一点四十五醒来,发现他不在床上,我想,哦,他在写作?但我没有听到打字机声响,我有点害怕。”她脸上的神情表明她不仅仅是有点儿害怕。“我走下楼,看到他伏在那个笔记本上奋笔疾书,这时,你用一根羽毛就能把我打倒,”她笑了,“他的鼻子几乎贴在纸上。”采访者问她是否松了口气。丽兹.波蒙特以温柔沉静的语调说:“大大的松了口气。”“我数了一下笔记本,发现自己一字不改的写了十六页,”波蒙特说,“我把一只新铅笔写得只剩下四分之一。”他看着瓶子,脸上表情既像悲伤,又像是含而不露的幽默。“现在乔治已经死了,我认为我应该把这些铅笔扔掉了。我自己不用它们。我试过,但不行。我不能没有打字机。我的手会疲倦和变得笨拙。”乔治从来就不会这样。“他抬起头,神秘的眨眨眼。“宝贝,”他抬头望着妻子,后者正在努力把最后一点儿豌豆汤喂进威廉嘴里。孩子的围兜上似乎沾满了汤水。“干吗?”“往这儿看一下。”她照办了。泰德眨眨眼。“这很神秘吗?”“不,亲爱的。”“我也认为不。”故事的其余部分很有讽刺色彩。《马辛的方式》于1976年6月由一家叫小的达尔文出版社出版(波蒙特“真实的”自我所写的书是由达顿出版社出的),出人意外的获得成功,名列美国全国畅销书第一名。它还被改编成一部极为红火的电影。“很长一段时间,我等着谁来发现我就是乔治,乔治就是我,”波蒙特说,“版权是以乔治.斯达克的名字登记的,但我的经纪人知道,他的妻子——现在她是他的前妻,但仍是合伙人——和达尔文出版社的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主管知道。他必须知道,因为乔治可以用普通书法些小说,但是在支票上签名就有问题了。当然,税务局也必须知道。所以丽兹和我一年半以来,一直等着谁来揭穿这一把戏。这样的事没有发生。我认为这纯属运气,这也证明,当你认为一定有人会泄露秘密的时候,他们反而都守口如瓶。”这秘密一直保持了很多时候,多产得多的作家,出版了三部小说。没有一部获得像《马辛的方式》那样惊人的成功,但它们都名列畅销书名单,引起人们的关注。经过长久的沉思后,波蒙特开始谈他为什么最终决定结束这一游戏。“你必须记住,乔治.斯达克毕竟只存在于纸上。很长时间以来,我很喜欢他......而且,这家伙很赚钱。我称它为我的朋友——金钱本身。如果我愿意,我可以离开大学仍付得起贷款,一想到这一点,我就有一种巨大的自由感。“但是,我又想写自己的书了,而且斯达克没没么好说的了。事情就这么简单。我知道,丽兹知道,我的经纪人知道......我认为甚至达尔文出版社乔治的编辑也知道。但是,如果我保守着这一秘密,我将难以抵挡再写一部乔治.斯达克小说的诱惑。像所有人一样,我很容易受金钱的诱惑。解决的方法就是一劳永逸的杀死他。“换句话说,就是将这秘密公诸于世。这就是我所做的。实际上,就是现在我所做的。”泰德抬起头,微微一笑。突然,他对《大众》上做作照片的惊讶本身就有点儿虚伪,有点儿做作。杂志摄影师有时按读者的期待安排场景以迎合他们的口味,这是司空见惯的。他认为大多数采访也都是这样的,只是程度不同罢了。他猜想自己处理的比别人略微高明些;他毕竟是位小说家......一个小说家只不过是个拿钱撒谎的人。谎撒得越大,拿到的钱越多。斯达克没没么好说的了。事情就这么简单。多么简洁明了。多么有说服力。纯属瞎扯。“宝贝?”“什么?”她正在给温蒂擦脸。温蒂可不喜欢这个主意。她不停的把小脸扭来扭去,愤怒地呀呀乱叫,丽兹拿着毛巾追来追去。泰德想他妻子最终会抓住她的,虽然他认为有可能她会先厌倦了。看上去温蒂也意识到这种可能性。我们没有谈克劳森在整个事件中的作用,撒了谎,这是不是不对呢?”“我们没有撒谎,泰德。我们只是没有提他的名字。”“他是一个讨厌的家伙,对吗?”“不对,”丽兹平静的说。她现在开始给威廉擦脸,“他是一个卑鄙的小爬虫。”泰德哼了一声:“一个爬虫?”“对。一个爬虫。”“这是我第一次听到这个说法。”“上周我去拐角的录像店录带子时,看到一部恐怖片叫《爬虫》。我想,太棒了。有人拍了一部有关费里德里克.克劳森及其同类的电影。我要告诉泰德。但我现在才想起来。”“那么你认为我们做得很对?”“非常对,”她说。她手里抓着毛巾,先指指泰德,然后有指指桌上摊开的杂志,“泰德,你从中得到你应得的,《大众》得到他们应得的。费里德里克.克劳森得到了臭狗屎......这正是他应得的。”“谢谢。”他说。她耸耸肩:“你有时过于敏感了,泰德。”“这是麻烦所在吗?”“对——所有的麻烦......威廉,天啊!泰德,如果你能帮我一把的话——”泰德合上杂志,抱起威廉,跟在抱着温蒂的丽兹身后走进双胞胎卧室。胖胖的婴儿很温暖,沉甸甸的让人高兴,他瞪大眼睛对什么都表示出兴趣,他的手臂偶尔会搂住泰德的脖子。丽兹把温蒂放在一张换衣桌上,泰德把威廉放在另一张上。他们用干尿布换下湿的,丽兹的动作比泰德快些。“哦,我们上了《大众》杂志,一切都结束了。对吗?”“对。”她微笑着说。泰德觉得那微笑显得有些不真实,但他想起他自己古怪的大笑,决定别多问了。有时,他很不自信(这是他身体笨拙的一种反应),就会对丽兹过分挑剔。她很少为此跟他争吵,但当他过于唠叨时,他可以看到她眼中流露出一种疲倦的神情。她刚才说什么了——你有时过于敏感了,泰德。他给威廉裹紧尿布,同时一只前臂放在高兴地乱动的婴儿的肚子上,以免威廉从桌上滚下去摔死,这孩子似乎下了决心要那么做。“布谷拉赫!”威廉大叫。“对。”泰德同意说。“第威特!”温蒂喊道。泰德点点头:“这也能听懂。”“让他死掉是对的。”丽兹突然说。泰德抬起头。他考虑了片刻,然后点点头。没有必要说明他是谁;他俩都明白。“对。”“我不太喜欢他。”这么说你丈夫可不太好,他差点儿脱口而出这么回答。这并不奇怪,因为她并不是在说他。乔治.斯达克的写作方式并非他们之间唯一的不同之处。“我也不喜欢,”他说,“晚上吃什么?”第二章 恶梦一那天晚上,泰德作了一个恶梦。他醒来时泪水满眶,全身发抖,就像暴风雨中的一只小狗。梦中,他和乔治.斯达克在一起,只是乔治是一个房产经纪而不是一个作家,而且他总是站在泰德身后,因为他仅仅是一个声音和一个影子。二在泰德写第二部乔治.斯达克小说《牛津布鲁斯》之前,他为达尔文出版社写了一篇作者介绍,他在其中说斯达克开着“一辆破旧不堪的1967GMC敞篷运货小卡车”。但是,在梦中,他们坐的是一辆黑的托罗那多车,泰德明白他说运货小卡车是搞错了。这才是斯达克开的车。这种喷射推进式的送葬车。托罗那多车的后面翘起来,看上去一点也不像一个房地产经纪人的汽车,到像一个三流强盗开的车。斯达克由于某中原因领他去看一幢房子,他们一起向房子走去时,泰德回头看,只看到那辆车,他本以为他会看到斯达克,恐惧像冰柱一样刺进他的心脏。但斯达克恰好站在他的另一边(虽然泰德不知道他怎么会这么迅速而无声地换到那边),于是他看到的就是汽车,一个钢铁毒蜘蛛,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在高高翘起的保险杠上贴着一张纸,上面写着:高贵的狗杂种。字的两边化着骷髅和两个交叉的骨头。斯达克带他去看的是泰德自己的房子——不是在鲁得娄离大学不远的那幢冬天住的房子,而是在罗克堡的夏季别墅。罗克堡湖的北面海湾正好在房子的后面,泰德隐约可听到波浪拍岸的声音。车道后面的一小块草坪上有一块牌子,上写:出售。很漂亮的房子,对吗?斯达克在他身后低语道。他的声音沙哑而亲切,像一个雄猫在舔舌头。这是我的房子,泰德回答说。你错了。这幢房子的主人已经死了。他杀死了他的妻子和孩子,然后自杀了。他扣动扳机。平地一声,一切都完了。这是他性格决定的。你不用费劲就能发现这点儿。你可以说是一目了然的。这很好玩吗?他想问——向斯达克表明他并不害怕他,这一点似乎非常重要。这非常重要的原因是他吓坏了。但他还没来得及说出口,一只似乎没有一点儿皱纹的大手从他肩膀后面伸过来,在他面前摇晃着一串钥匙。不——不是摇晃。如果是那样的话,他会开口说话,甚至把钥匙推到一边,以显示他并不害怕这个总站在他身后的可怕的男人。但是,手是把钥匙朝他脸上推过来。泰德不得不抓住它们,以免撞到他的鼻子上。他把其中一把钥匙插进前门的锁中,这是一扇光滑的橡木做的门,上面有把手和一个像一只小鸟样的铜门环,钥匙转动很顺利,这很奇怪,因为它根本不是一把房门钥匙,而是安在一根长钢棍顶端的打字机钥匙。钥匙环上其余的钥匙都是万能钥匙,小偷带的那种。他握住门把手一拧。他这么做时,铁门包着的木门开始收缩枯萎,同时发出像爆竹一样连续不断的爆炸声。阳光穿过门上新的裂缝。尘土扬起。一声脆响,一块装饰性的铁块从门上掉下来,重重的落在泰德脚边的台阶上。他走了进去。他不想进去;他想站在门口与斯达克争论。不仅如此!他要向他提出抗议,问他到底为什么这么干,因为走进房子甚至比斯达克本人更可怕。但这是一个梦,一个恶梦,而恶梦的本质就是难以控制。这就像坐在一辆过山车上,随时都有可能从顶上扔被到砖墙上,死得像个被苍蝇拍打死的小虫。褪色的长条地毯不在了,这使得熟悉的走廊变得陌生,甚至充满敌意......在梦中,这似乎是件微不足道的事,他后来却常常想起它,也许因为它是一种真实的恐惧——梦境之外的恐惧。如果像走廊地毯这种小东西的阙失都会引起强烈的隔绝感、失落感、悲哀和恐惧,那么生活中怎么可能有安全感呢?他不喜欢他的脚步落在硬木地板上引起的回音,不仅是因为它们证实了他身后恶棍的话——房子没人住,空荡荡的让人难受;他不喜欢回音,还因为他自己的脚步听上去极为迷惘和极为不幸。他想转身离去,但他做不到。因为斯达克就在他身后,他知道斯达克现在正拿着阿历克斯.马辛镶珍珠的剃刀,在《马辛的方式》结尾处,他的情妇曾用它割开了狗杂种的脸。如果他转过身,乔治.斯达克会用刀割他的。房子也许空无一人,但除了地毯外(客厅橙红色的地毯也不见了),所有的家具都在那里。在客厅的一端,一个花瓶立在小松木桌上,从那里你可以直接走进卧室,卧室的窗顶很高,窗户面对着湖,你也可以向右转进厨房。泰德摸了摸花瓶,它立即爆炸成碎片和刺鼻的陶瓷粉末。水流出来,瓶中盛开的六朵玫瑰凋落成灰黑色,然后落到桌上的臭泥浆中。他摸摸桌子。木头发出一声干裂声,桌子一分为二,慢慢的倒在光秃秃的木头地板上。你怎么把我的房子整成这样了?他对身后的人喊到......但没有转过身。他并不需要转身去证明剃刀的存在,诺妮.格丽菲丝曾用它割过马辛,把马辛的面颊割得鲜血淋漓,露出白骨,一只眼睛在眼眶外晃荡,在此之前,马辛自己用它割过他的“对手们”的鼻子。我什么都没干,斯达克说,泰德不用看就知道他在微笑,这从他的声音可以听出来。是你干的,混蛋。他们走进厨房。泰德摸摸火炉,它裂成两半,伴随着低沉的、像一个塞满泥土的大锺发出的叮当声。加热线圈乒地飞起,四处乱溅,一个可笑的螺丝帽在狂风中呼啸而过。从火炉中间的黑洞中,吹出一种有毒的臭气,他向其中窥视,看到一只火鸡。它已腐烂,发出恶臭。黑色的液体中夹杂着不知名的肉块,慢慢从火鸡的凹处流出来。在这儿我们称之为废物,斯达克在他身后评论到。你的话是什么意思?你说在哪儿,这儿?安得斯韦尔,这里不通火车,泰德。斯达克冷静的说。他还说了什么,但泰德没听清。丽兹的钱包在地板上,泰德被绊了一下。他连忙抓住厨房桌子以免摔倒,桌子开始变成碎片,最后成为一堆锯末。一根闪亮的钉子逆转着钻进墙角,带着金属的叮当声。马上停下来!泰德喊道。我要醒来!我痛恨打碎东西!你总是很笨拙,你这混蛋,斯达克说。他说话的口气好象泰德有许多兄弟姐妹,他们每个人都举止极为优雅。我并非注定很笨拙,泰德焦急对他说,声音几近乎哀鸣。我并非注定笨拙。我并非注定要打碎东西。当我很小心的时候,一切都是很好。对——但可惜你已经不小心了,斯达克不动声色的说。他们走进后厅。丽兹在这儿,她坐在门边的角落里,两脚呈八字形,一只鞋穿着,一只鞋脱了。她穿着尼龙袜,泰德可以看出其中一只脱丝了。她低着头,浅黄色的头发遮住了她的脸。他不愿看她的脸。就像他不用看剃刀或斯达克那剃刀似的狞笑就已知道他们的存在一样。他不用看丽兹的脸就知道她不是睡着了或失去知觉,而是死了。打开灯,你会看得更清楚,斯达克以一种和朋友聊天的口气微笑着说。他的手出现在泰德肩膀上,指着泰德自己安的灯。当然,它们是电灯,看上去像真的一样:一个木纺锤上安着两个防风煤油灯,由墙上的一个可调光开关控制。我不想看!他力图使自己听上去坚决、自信,但他开始不安。他可以听出他声音中的颤抖,这意味着他快要哭了。他说什么似乎都无关紧要,因为他已把手伸向墙上的圆形开关。当他碰上它时,蓝色的电火花从手指间喷出,这火花厚厚的像果冻而不像光。开关象牙色的圆把柄变成黑色的,炸离墙壁,像一个微型飞碟一样穿过房间。它撞碎了另一面的小窗户,消失在阳光中,这阳光呈现出一种怪异的绿色,像铜器上的绿毛。电防风煤油灯亮得异乎寻常,纺锤开始转动,把起固定作用的铁链卷了起来,整个房子的阴影在疯狂跳动。两个灯罩先后碎裂,玻璃撒了泰德一身。他不加思索的跳上前去,一把抓住坐着的妻子,想在铁链断裂、沉重的木纺锤落下砸在她的身上之前,把她救出来。这冲动是如此强烈,使他不顾一切,虽然他明知道她已死了,这一切没有关系,斯达克即使连根拔起帝国大厦扔在她身上,也没关系。无论如何跟她没关系,再也没关系。他的两臂穿过她的腋下,环抱着她,她的身体向前倾,头向后仰,脸上的皮肤裂纹密布,像一个明代瓷瓶的表面。呆滞的眼睛突然爆炸,有毒的绿色汁液喷到他的脸上,热乎乎的令人恶心。她的嘴大张着,牙齿暴雨般的从中飞出,打在他的面颊和额头,他可以感到它们的光滑坚硬。半凝固的鲜血从她凹凸不平的牙龈间喷出。她的舌头从她的口中滚落出来,像一条血淋淋的蛇一样直直的坠落到她的裙边。泰德开始尖叫——谢天谢地,在梦中,而不是在现实中,否则他会把丽兹吓坏的。我跟你没完,你这混蛋,乔治.斯达克在他身后轻声说。他的声音中已没有微笑,冷冰冰的像十一月的罗克堡湖水。记住。你别想摆脱我,因为当你摆脱我的时候......四泰德全身一震,醒了过来,他的脸湿漉漉的,枕头也湿漉漉的,他刚才一直痉挛地抓着枕头,贴在脸上。这湿漉漉的也许是汗水,也许是泪水。“......你摆脱了最好的东西。”他对这枕头续完那句话,然后躺在那里,膝盖蜷到胸前,一阵阵的发抖。“泰德?”丽兹在她的梦中含含糊糊地说,“双胞胎好吗?”“很好,”他努力保持镇定,“我......没事。睡吧。”“对,所有的事......”她说了几句话,但他没听清楚,就像斯达克告诉泰德安得斯韦尔不通火车后,他没听清楚他又说了什么一样。泰德躺在湿漉漉的床单上,慢慢放开他的枕头,用赤裸的手臂擦擦脸,等着梦离开他,等着震惊离开他。它们的确离他而去,但令人惊讶的缓慢。他努力不惊醒丽兹。他凝视着黑暗,不想搞明白那场梦,只等着它离去。经过一段漫长的时间后,隔壁的温蒂醒了,开始哭叫,该换尿布了。当然,威廉随后也醒来,认为他也需要换尿布(虽然泰德换下他的尿布时,发现它们非常干)。丽兹马上醒了,梦游似的走进婴儿室。泰德和她一起进去,他很清醒,这次他很感谢双胞胎,因为他们今天半夜需要换尿布。他给威廉换,丽兹给温蒂换,俩人都不怎么说话。他们回到床上,泰德高兴的发现他又渐渐的睡着了。他本以为晚上大概睡不着了。当他第一次醒来时,丽兹炸开的身体这一形象仍历历在目,清晰可见,他以为自己永远不会再睡觉了。早晨它就会烟消云散,梦都是那样的。)这是那天晚上他入睡前的最后一个念头,但是,第二天早晨醒来时,他还记得梦中所有情节(虽然只有他在光秃秃走廊上失落而孤单的脚步回声还能打动他),他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流失而消失,像一般梦那样。这是一个非常罕见的梦,他像一个真正发生的时间一样留在他的记忆中。那个打字机钥匙,那没有皱纹的手掌,乔治.斯达克那冷淡、单调的声音,这声音从他身后传来,告诉他,他跟他没完,当你摆脱这个高贵的狗杂种时,你是在摆脱最好的东西。第三章 公墓疑云一罗克堡有一个清洁工,斯蒂文.霍特是负责人,所有人都叫他“挖墓人”。这个绰号是新英格兰数千个小镇中的数千名清洁工所共有的。霍特的工作量非常大,而他手下的人却非常少。镇上有两个棒球场要照管;还有一大片公共土地,春天需要播种,夏天需要修整,秋天需要清扫落叶(更不用说树要修剪,音乐台和周围的座位需要保持清洁);还有两个公园,很久以来,无数谈恋爱的孩子在那里幽会。他做的这些工作平淡无奇,本来他到死都会是个平庸的老斯蒂文.霍特。然而,罗克堡还有三个墓地,也归他管。在墓地的日常工作中,挖墓是最罕见的。日常工作包括:种花草,清扫落叶,铺草皮。有时还要巡查。节日后,你必须把枯萎的花朵和褪色的旗子拿掉——阵亡将士纪念日流下的这类东西最多,需要清除,但七月四日、母亲节和父亲节也很忙。你还必须清楚孩子们在墓碑上的糊涂乱写。当然,小镇上的人对这些不感兴趣。正是挖墓这一工作才为霍特这类人赢得了那个绰号。他母亲叫他斯蒂文,但自从他1964年干这一行后就被称为挖墓人霍特,他到死都会是挖墓人霍特,即使他换个工作也一样——而这不太可能了,因为他已经六十一岁了。六月的第一个星期三早晨七点,挖墓人霍特开着他的卡车来到“家乡公墓”门前,他跳下车去推开铁门。门上有一把锁,但它一年只用两次——高中毕业典礼晚上和万圣节。门开了后,他沿着中间的道路缓缓行驶。今天早晨纯粹是一次预备性工作。他身边放着一个带夹子的写字板,他将记下从现在到父亲节期间公墓的哪些地方需要修整。在“家乡公墓”干完后,他将去“仁慈公墓”,然后再去“斯达公墓”。今天下午,他和他的手下就要开始干该干的活了。活不会很重,因为重活四月末已干完了,挖墓人霍特认为那是春季的修整时光。在两周中,他和大卫.菲利浦以及戴克.布拉福德三人一起,每天干十小时,每年春天都这样。他们疏通堵塞的阴沟,在被春雨冲走的地方从新铺上草皮,扶起因地震而仆倒的墓碑和纪念碑。春天,有数以千记的大大小小的工作要做,霍特下班回家勉强的做顿便饭,喝罐啤酒,眼睛就睁不开了,倒在床上呼呼大睡。春季整修总在同一天结束:那天,他觉得连续不断的背痛要把他疼疯了。六月份的整修工作不重,但它很重要。六月末,避暑的人开始来到,和他们一起来得,还有老住户和他们的孩子,这些人都已搬到更暖和、更方便的地方去了,但他们在镇上仍有房产。挖墓人霍特认为这些人最讨厌,如果锯木场边旧水车的一个叶片掉了,或如果雷纳德叔叔的墓碑倒了,他们就会大吵大闹。好吧,冬天来了,他想。一年四季,他总是用这话安慰自己,现在也一样,虽然冬天还像梦一样遥远。“家乡公墓”是镇上公墓最大的、最漂亮的一个。它的中间道路宽的像标准马路,有四条稍窄的小径与之相交,这些小径可推手推车,小径之间长着修剪整齐的草。挖墓人霍特在“家乡公墓”中间道上行驶,过了第一个十字路口,又过了第二个十字路口,到了第三个十字路口......他猛地一刹闸。“哦,天哪!”他大喊一声,关掉卡车引擎,跳了出来。他沿着小径走下去,在十字路口左边五十英尺处,草地上有一个粗糙的洞坑。棕色泥土堆在洞坑的四周,像手榴弹爆炸后留下的碎弹片。“那些该死的小孩!”他站在洞坑边,长满老茧的大手放在穿着褪色的绿工作裤的臀部。这里乱七八糟。他和他的同事不止一次被迫为小孩们盗墓做善后清理工作。这些小孩要么是吹牛吹昏了头,要么是喝酒喝昏了头,半夜三更跑来盗墓——这通常都是一种炫耀和人来疯。就挖墓人霍特所知,不管这些屁小孩喝的多醉,他们从来没有真的挖出过一口棺材或死尸。他们一般不过就是挖个两、三英尺深的洞坑,然后就厌倦了这一游戏,于是一哄而散。在本地公墓挖坑是很卑鄙的事,不过一般都不会搞得太过分。然而,这件事不同寻常。这个洞坑没有清晰的轮廓,它就是那么一个洞,看上去很不像一个坟墓,不是那种整齐的长方形。它比那些醉醺醺的中学生通常所挖的深,但它的深度并非上下相同;它呈现出一种圆锥形,当挖墓人霍特意识到这洞坑看上去真像什么的时候,一股寒意从他背脊上升起。它看上去就像一个人在死去之前被埋在那里,他又活过来了,于是全凭他的两手一路挖出坟墓。“哦,别胡思乱想了,”他低声说,“该死的恶作剧。该死的孩子们。”一定是的。下面没有棺材,上面没有仆倒的墓碑,这完全可以理解,因为没有尸体埋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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