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马斯·沃尔夫不是说吗?‘你不能够再回家了’,这是大家的困扰。” “不,我是说真的。我宁可到酒吧,也不要回家。我在布鲁克林混了一天,很晚才回来,累得要命。我都几乎到家了,还是忍不住要跑到这里来。我好不容易才把卡罗琳安顿好,可是我差点在她椅子上睡着了,不过我还是走了出来。我明明该跟其他正常人一样,回家倒头大睡,但又像信鸽一样,不由自主跑到这个地方来。” “你是燕子,这里是温暖的南方。” “我自己也不知道我到底是什么。” “别放屁了。你是人,是个男人,是个在秘密酒吧关门之后,不想一个人在家的可怜鬼而已。” “什么?”我不禁失笑,“你说这是什么地方?是什么秘密酒吧?” “你不记得那首歌了吗?” “什么歌?” “范·朗克的歌啊。‘我们又过了一夜——’”他嘎然而止,“嘿,我唱得不好,连调子也拿不准。《最后的召唤》,戴夫·范·朗克的歌啊,你没听过吗?” “我根本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拜托,老天爷,”他说,“你一定要听那首歌,我求求你去听那首歌好不好?现在这首歌红得跟国歌一样。来吧。” “去干什么?” “跟我来就是。”他放了一个航空袋在吧台上,接着在台下的柜子里摸了老半天,找出一瓶他最喜欢的詹姆森爱尔兰威士忌跟一瓶杰克·丹尼牌波本酒。 “这可以吧?”他问我。 “可以干什么?” “可以浇在头上杀虱子啊。不,我是问你喝这种酒可不可以?我知道你常喝福里斯特牌的,但是,我找不到没开瓶的。法律规定,不准携带开过瓶的酒上街。” “有吗?” “应该有吧。我从不偷开过瓶的酒,就是这个道理。可不可以回答我一个简单的问题?杰克·布莱克牌的行不行?” “行,只是我们到底要到哪里去?” “我家。”他说,“你一定要听这张唱片。” “酒保喝酒免费,”他说,“就算在家里也一样。有的地方有年终奖金,有的有牙齿保险,这就算是咱们这行的福利。想喝酒就偷一瓶。你会爱上这首歌的,马修。” 我们到了他住的地方。那是一间L型的房间,地上是拼花地板,还有个火炉。他住在二十二楼,房间坐北朝南。景观不错,可以看到帝国大厦,窗户右边的角落是世界贸易中心。 他家几乎没有什么装饰。一张云母板床、一个镶在墙壁里的衣橱,房子中间有张沙发跟一把弹簧椅。角落的书架上满满都是书和唱片。音箱也是东一个西一个,主机就放在一个翻过来的牛奶箱上。 “我把那张唱片放哪里了?”比利喃喃道。 我走到窗户边,俯瞰这个城市。我手腕上有表,但我懒得看,我根本不想知道现在几点。我想是四点左右,还是没下雨。 “这里。”他手里拿着一张唱片,“戴夫·范·朗克。你没听过他?” “没有。” “名字像荷兰人,长相却像爱尔兰人,可是他那种蓝调的唱法又像是黑鬼。他会弹吉他,不过在这张唱片中,他却没有弹。《最后的召唤》,是户外演唱。” “放吧。” “不是户外演唱,我忘记那句话是怎么说的了。你在唱歌时没有和声,那叫什么?” “这有什么差别?” “我怎么会忘记这种事?我真是健忘。你会喜欢这首歌的。” “先让我听一遍再说吧。” “独唱。我想是独唱,每次只要我用力去想,就一定想得起来,这叫做禅的记忆法。我把那瓶爱尔兰威士忌放哪儿去了?” “就在你后面。” “谢谢了。你喝那酒还可以吧?哦,你已经拿在手里了。好吧,听仔细啦。妈的,又是老套,好听的都放在最后一首。当然啦,你用不着从头听到尾。开始啦。” 于是,我们又过了一夜, 吟诵表演什么都有, 每个人都知道他终会孤寂, 当酒店关门之后。 音乐的旋律有几分爱尔兰民歌的味道。果然没有和声,男歌星的嗓音低沉又温柔。“现在听这一段。”比利说。 于是我们干掉这最后一杯, 敬每个人的欢喜与哀愁, 但愿这杯酒的劲道, 能撑到明天酒店开门。 “棒极了。”比利说。 我们踉跄走出酒店, 像一群麻木不仁的舞者, 每个人都知道他必须问什么, 每个人也都知道答案会是什么。 我一手拿着酒,一手拿着酒杯。我把酒倒在杯里。“仔细听这一段。”比利提醒我。 所以我们干掉这最后一杯, 酒如利刃脑子碎成片片, 反正答案一点也不重要, 问题也就无人提及。 比利不晓得说了什么,我没听见,脑里只有那首歌。 我那天心碎不已, 但明天自然又能修补完好, 如果我带着醉意出生, 我或许会忘掉所有悲伤。 “再放一遍。”我说。 “等等,还没完呢。” 所以我们干掉这最后一杯, 有一句话我们永远不说出来, 谁有一颗玲珑剔透的心, 他就会知道何时心碎, 他说:“如何?” “我还想再听一遍。” “‘再弹一遍。你可以为她弹一遍,也可以为我弹一遍。如果她能忍受,我也能。’你说这段棒不棒?” “再放一遍,好不好?” 结果我们又听了两遍。之后,他把唱片放进套子里,还问我明不明白为什么把我拉到他家来。我只得点了点头。 “喂,”他说,“如果你想睡这里,那也没问题。这张沙发看起来不怎么样,躺起来却舒服得很。” “我可以自己回家。” “我不大相信你。外面下雨了没?”他朝窗户外望了望,“没有,但是随时会下。” “我可以冒这个险。我喜欢在我自己的地方醒来。” “我必须要尊重这么深谋远虑的人。你上街真的没问题吧?拿去,我帮你准备了个纸袋子,把那瓶酒带回家吧。要不,拿这航空袋装也成,人家会以为你是飞行员。” “省省吧,比利。” “我要这瓶酒干嘛?我又不喝波本。” “我喝够了。” “说不定你在临睡前酒瘾发作呢?说不定你早上起来,又想痛饮两杯呢?求求你,把剩下的酒拿回去吧。你什么时候变得那么讲究品味,连剩下的东西都不肯带啦?” “有人告诉我,带开过瓶的酒上街是违法的。” “别担心,第一次犯法可以假释。嘿,马修,谢谢你来我家玩。” 回家的路上,我脑里荡漾着那首歌的旋律跟零碎的歌词。“如果我带着醉意出生,我或许会忘掉所有悲伤。”天啊。 我回到旅馆,直接冲上房间,没问前台有没有我的留言。我脱掉衣服,把它们甩在椅子上,从瓶里倒了点酒,喝了,上床。 就在似睡非睡之间,雨,开始下了。第十三章 整个周末都下雨。星期五快中午时,我睁开了眼睛,雨水正在敲打窗子,不过,吵醒我的应该是那通电话。我坐在床沿,决定不接,它又响了几声才放弃。 头痛得要命,胃好像被人开了几枪。我又躺了回去,在我觉得屋子开始转的时候,我豁地坐起。我跑进浴室,用水龙头的水灌下几片阿斯匹林,我的头脑跟胃肠这才逐渐恢复正常。 我想起比利给我的那瓶酒,找了老半天,终于在那个航空袋里找到它。我不记得昨天我喝过最后一杯之后,把它放到哪里去了。其实有很多事我都不记得了。我从比利的公寓走回旅馆,这一路上发生的事,脑里就是一片空白。不过,我倒不在意这种短暂的失忆。你开长途车的时候,路上每个招牌,高速公路上的里程告示,难道你都记得吗?你何必把生命中的每一分每一秒都记得清清楚楚。 酒瓶里的酒已经有三分之一不见了,这让我吓了一跳。我记得我跟比利在听唱片的时候喝过一杯,关灯前,我又喝了一小杯。我现在并不想喝,但有的时候是你想要喝几杯,有的时候是你需要喝几杯,现在的情况是后者。我往漱口杯里倒了点酒。当我把酒咽进喉咙里的时候,不禁抖了抖。我觉得好过了点,但是又好像还没有完全好,所以我又喝了一杯。我接了半杯水,把阿斯匹林冲了下去,这回好多了。 如果我带着醉意出生…… 我还是留在我房间里。天气当然是我不出门的最好理由,但是,我不需要借口。我觉得我宿醉末醒,应该轻松一下。如果不是因为我昨天喝得酩酊大醉,如果我身体不是这么不舒服,我早就到医院报到了。我决定了:只要我的身体是这个样子,我就要把自己当作是病人。我那个决定现在回想起来,好像不止有象征意义而已。 下午,电话铃又响了。我应该起来接电话的,但我实在是不想跟人说话。随铃声自生自灭吧。 接近傍晚的时候,电话铃第三次响起,这一次我接了,是斯基普·德沃。 “我找你找了老半天。”他说,“你待会儿会出门吧?” “我现在不想出去。” “是啊,又开始下雨了。原本以为只会下一阵子,现在却一天到晚下个不停。天气预报说还得下呢。我们昨天下午见过那几个家伙了。” “已经见过了?” “不是那些戴着黑帽子的坏蛋,是律师和会计师。我们的会计师还带了一支叫‘犹太左轮’的家伙。你知道那是什么吧?” “自来水笔。” “你知道啦?反正他们告诉我们一大堆我们早就知道的事,讲了半天废话,还说要寄账单给我们,我们还得付钱。” “那不都是你自找的?” “是啊,但是我高不高兴又是另外一回事。我又跟那个电话里的‘神秘声音先生’讲了一次话。我跟电话汤米说,我们得用周末的时间来筹钱。” “你告诉蒂勒里啦?” “蒂勒里?你在胡说些什么?” “你说——” “哦,对了。我一时之间没想到。不,不是蒂勒里。我是说电话汤米。我想随便说个T字开头的名字,只是我一时之间想不出,告诉我一个T字开头的名字好吗?” “一定要吗?” 电话两端都沉默了一会儿。“你好像没什么精神。”他说。“基根把我拉到他家,听唱片听到天亮。”我说,“我现在还没百分之百清醒过来。” “基根真他妈的。”他说,“我们喝酒还算得上是节制,就只有他像玩命似的。” “他有时是有点过分。” “是啊。听清楚啦,我不想管你喝了多少。我想知道的是:你可不可以把星期一整天留给我们?白天跟晚上。我想我们会在那个时候处理这件事。如果我们真的要干的话,我希望越早结束越好。” “你到底要我干什么?” “就是我刚才告诉你的啊,去帮我们解决它啊,好吗?” 我星期一到底要干什么?我还在为汤米·蒂勒里干活,不过,我不在乎我在这事上要花多少时间。我跟杰克·迪博尔德的谈话,只是证明了一件事——我在浪费我的时间跟蒂勒里的钱。警方根本没打算起诉他,更别说栽赃他。卡罗琳的批评使我不完全同情汤米,拿了他的钱,没干什么事,我现在也不觉得那么惭愧。 我手上有两件事可以在下次见到他的时候跟他说,也挖出不少细节。所以,我不用在日落公园附近的酒吧跟杂货店里花太多时间。 我告诉斯基普星期一我整天没事。 那天稍晚,我打电话到对街的酒店,请他们派个小伙计送两瓶酒,然后再到附近的熟食店帮我买半打麦酒和两份三明治。店里的人认识我,也知道我给小费一向很大方。我觉得这样很值得。 我先喝了杯烈酒轻松一下,接着喝了罐麦酒,吃了半份三明治。我洗了个热水澡,果然使得胃口大开。我又吃了半份三明治,喝了一罐麦酒。 我小睡片刻。醒来后,我打开电视,看了一部亨弗莱·鲍嘉的电影。我没怎么仔细看那部电影,但只要有声音,我就觉得有个伴。我走到窗边,看看窗外的雨势。我开始吃剩下的三明治,喝了一大堆麦酒,还用波本润了润喉。电影结束,我把电视机关掉,吞了两片阿斯匹林,上床睡觉。 星期六,我的活动能力强得多了。我想喝杯酒醒醒脑子,不过,我决定绝不多喝。我洗了个澡,喝掉最后一罐麦酒,跑到楼下去,到火焰吃早饭。我剩下半个蛋,但是把马铃薯跟燕麦面包吃个精光,还喝了好几杯咖啡。我试着看了看报纸,但却不知道报上在说什么。 吃完早餐之后,我走进麦加文酒吧喝了一杯。然后我到圣保罗街街角,坐在那里动也不动,有半小时之久。 之后,我回到旅馆。 我在房间里看棒球,之后是“疯狂体育世界”里的腕力冠军大赛和几个女人在水上表演单脚滑水。看她们表演,我知道难度很高,但其实没什么好看的。之后我到阿姆斯特朗酒吧转了一圈,跟里面的人聊了两句,接着,我到附近的熟食店,点了一碗墨西哥辣豆跟两杯酒。 回旅馆之前,我把白兰地倒进咖啡里。我房间里有非常多波本,足够撑过这个星期天,但我还是到杂货店里买了几瓶啤酒,因为杂货店星期天中午以前不会开门,我怕在那之前我的啤酒瘾会犯。没有人知道杂货店在中午前为什么不开门,也许是因为教堂就在它后面;也许他们相信星期六应该不醉不归,星期天早上自然是宿醉未醒;也许是那些身心备受摧残的人特别容易悔恨。 我喝了口酒,又开始看电视上放的电影。我在电视机前睡着了,醒来的时候,一部战争片刚好演到一半。我起来冲了个澡,把脸刮一刮,穿着内衣把电影看完,喝了点波本跟啤酒,接着倒头睡去。 再起来的时候已是星期天下午。外面依旧在下雨。 大约三点三十分的时候,电话铃响了。我在它响第三声的时候,拿起话筒说了声喂。 “马修?”是女人的声音,起初我以为是安妮塔。接着她说:“我前天跟你联络,但找不到你。”我听到她话中仍有浓浓的北卡罗来纳口音。 “我想谢谢你。”她说。 “没什么好谢的,卡罗琳。” “我要谢谢你保持了君子风度。”她轻笑了两声,“喝波本的都是绅士。我记得我在这个话题上说了不少。” “如果我记得没错,你本来就很健谈。” “谈别的我也很能说。我为我放荡的言行向比利道歉,他说我没那么差劲,酒保都是那么说的,是不是?我要谢谢你送我回家。”她停顿了一会儿,“呃,我们有没有——” “没有。” 一声叹息。“我很高兴,因为我不想一点记忆也没有。我希望我的言行并没有太失态,马修。” “你斯文得很。” “我怎么可能斯文呢?这点我还记得,马修,我说了不少汤米的坏话。我一定说得很难听,不过,我希望你知道那只是我的醉话。” “这不用你说我也知道。” “他对我很好的,你知道吗?人当然是有缺点。他有他强的地方,但也有弱点。” 我记得有一次我在值班的时候,也听过一个爱尔兰女人讲过类似的话。“是啊,那是强人的弱点。”她是这么说的。 “他很关心我。”卡罗琳说,“我以前说的话,你可别放在心上。”我告诉她,我从来不怀疑汤米非常关心她,而且也不知道她到底说了什么,没说什么。 星期天晚上,我又信步走到小猫小姐酒吧去。天空下起毛毛雨,可是雨势并不大。 在没到小猫小姐以前,我先到阿姆斯特朗酒吧转了转。这两个地方都给我一种星期天晚上的感觉。有几个店里的常客跟住在附近的邻居在店里厮混。点唱机放了一首小女孩唱的歌,她说她刚得到一双溜冰鞋。她的声音老是在音符间游移,音量也不对。 我不认识那个酒保,我向他问起斯基普,他指了指后面的办公室。 斯基普跟他的合伙人约翰·卡萨宾都在。卡萨宾的脸圆圆的,鼻梁上那副细边眼镜让他眼睛显得格外深邃。我想他年纪跟斯基普差不多,但是样子年轻些,有点像故作老成的学生。他的左右小臂上都有刺青,可是他那副样子看起来实在不像是会刺青的人。 其中一个刺青是常见的图案:一条蛇盘在一把匕首上,蛇摆出要咬人的姿势,匕首的尖端还滴着血,颜色俗丽至极。另外一个就简洁多了,甚至还有点品味:他的右腕上刺着一条手链。“如果我的刺青在另外一只手上,”他曾经说过,“那我就可以用表把它遮住了。” 我真的不知道他对刺青的看法。有的时候,我觉得他是年轻不懂事,贸然刺下标记,害得他被贴上标签,而觉得很不好意思。但有时我又觉得他好像觉得很骄傲。 其实我跟他不熟。我只知道他没斯基普那么夸张,不喜欢在吧台晃来晃去。他常常值早班,而且会在倒班前完成采购工作。他也不像斯基普那样,酒一喝就喝个没完。他喜欢喝啤酒,但不像斯基普那样猛灌。 “马修。”他指了指椅子,“很高兴你能帮我们忙。” “先看我能做什么再说吧。” “明天晚上,”斯基普说,“八点整,房间里的电话应该会响起。” “然后呢?” “我们就要依照他的指示办事。我要先准备一辆车,这也是他的交代之一。” “你有车吗?” “我的车已经准备好了。” “约翰有车子吗?” “我会把它开出车库的。”约翰说,“你觉得我们需要两辆车?” “我不知道。他都叫你准备车子了,我想他大概也会叫你把钱准备好——” “是啊,他突然提到这件事,我还觉得挺奇怪的。” “但是他却没交代你车开到哪里去。” “没错。” 我想了想,“我最担心的是——” “我们可能会掉到陷阱里。” “没错。” “我跟你一样担心。我们跑到他们设好的陷阱,然后砰砰两声,人财两失。被人勒索已经够惨的了,但是谁知道还需要付出什么。也许我们会被挟持作人质或是他们干脆把我俩杀了。” “他们干嘛这么做?” “我不知道。‘死人的嘴最严’,黑话不都这么说的?” “也许他们会这么做,但是这样一来事情就闹大了。”我说。我很想替他们仔细盘算一下,但我的心神老是不能集中。我问能不能给我一杯啤酒。 “天啊,我都忘了我还是主人呢。你要什么?波本,还是咖啡?” “我只想要杯啤酒。” 斯基普去倒啤酒了,约翰在这期间说:“这真的很神经,跟假的一样,你知道我的意思吧?偷我们的账本,用电话勒索我们,这实在不像是真的。” “我明白你的意思。” “不过谈到钱,好像又不是在开玩笑,只是我没办法把这两种感觉连一起。” 斯基普拿了瓶啤酒跟一个钟型杯子给我。我喝了一口,皱着眉头假装在思考。斯基普点了根烟,把整包烟递给我,然后说:“对了,你根本不抽烟。”他又把烟放回口袋里。 我说:“他们应该不会挟持你,但是有件事不可不防。” “怎么说?” “万一他们根本没有账本怎么办?” “账本当然在他们手上。账本不见了,而且他们用电话威胁过我们。” “这样说吧,账本不见得在某个人手里,但他却知道账本不见了这码事。单单利用这一点,就可以从你们这里敲一点钱。” “一点钱?”约翰·卡萨宾说。 斯基普说:“那账本是谁拿去了?难道是联邦调查局?你的意思是说,他们抄走了我们的账本,准备起诉我们;可是在同时,我们却把一大笔钱交给一个不知名的骗子?”他站了起来,绕着桌子走。“我真他妈的够了。”他说,“我真他妈的爱死他了,真他妈的想跟他结婚生子,天啊。” “我只是说有可能而已,咱们不可不防。” “怎么防?明天不就要摊牌了?” “他再打电话来的时候,你叫他念一页账本的内容。” 他瞪着我,“这是你刚刚想到的吗?刚刚才想到的?大家都别动。”约翰问他要到哪里去。“再去拿两瓶啤酒。”他说,“这种啤酒能够刺激灵感,他们应该用这个做广告的。” 他真的拿了两瓶啤酒回来。他坐在桌沿上,脚还一摇一晃的。他直接从罐子里把啤酒倒进嘴里,卡萨宾则在撕啤酒瓶上的标签,他好像并不急着喝。我们开起作战会议,商讨各种应变方案。我们三个越谈越投机。 “我觉得我们应该叫博比来。” “你说鲁斯兰德吗?” “他是我最好的朋友,也知道这事的前因后果。我不知道在紧要关头,他能不能助一臂之力?但是这种事也没个准。我会带武器,但如果这是个陷阱的话,他们会先开枪,所以我会被打得全身是洞。你想到可以叫谁来帮忙吗?” 卡萨宾摇了摇头。“我第一个想到的是我弟弟,”他说,“但是这关齐克什么事,你说对不对?” “这本来也就不关别人的事。马修,你有没有想到谁?” “没有。” “我在想说不定比利·基根可以。”斯基普说,“你觉得如何?” “有他作伴是挺好玩的。” “是啊,没错。可是你到底在想什么?这时候还要人作伴干什么?我们要的是重炮跟空中支援,预先看好位置,然后一炮送他们回姥姥家。约翰,跟他说你是怎么看到他们玩迫击炮的。” “哦。”卡萨宾说。 “告诉他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