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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王的人马-38

作者:罗伯特 字数:8062 更新:2023-10-09 20:53:39

明白。头儿转过脸,命令泰尼,“告诉他,告诉他啊。告诉他你觉得自己多么的精明! 真叫人恶心! ”泰尼并未开口。他勉强地笑了笑,他穿着一身质地高级、价格昂贵、剪裁得体的黑色西服,滚着白边的背心,衣襟上插着钻石别针,他的惨淡的笑容像冬天的黎明,没精打采。“告诉他! ”泰尼舔舔嘴唇,新娘似的羞怯地瞥了脸色灰白、声色不动的冈米,但他还是张不开口。“好吧,我来告诉你,”头儿说,“冈米·拉森要来建造我的医院,泰尼实现了他一贯的希望,促成了这件事情。人人皆大欢喜。”“那好嘛。”我说。“对,人人皆大欢喜,”头儿说,“除了我以外。除了我以外。”他反复说着,使劲捶打胸口。“因为我对泰尼说过,该死的,不行,我不跟拉森打交道。泰尼把他领来的时候,是我不让拉森走进这个屋子。我早就应该把他轰出本州。现在他在哪儿? 现在他在哪儿? ”我朝冈米·拉森望过去,他灰白的面孔声色不动。以前,很久以前,我刚认识冈米时,他经营一家赌场,有一次警察把他打得死去活来。也许是因为他没有按时交保护费。他们专揍他的脸,把它揍得一塌糊涂,简直跟没煮过的牛肉饼一样。不过后来伤口愈合了,他知道伤口会愈合的,因此,他虽然挨揍却没有开口,因为不吭声总有好处的。最后他得到好处。他终于成为有钱的承包商,不再是赌场经营人。他在市政府里找到关系,他知道少开口,不传话,因此他发家致富成了大承包商。现在,他站着默默地承受着头儿的唾骂。因为这有好处。冈米确实有买卖人的本能,确实如此。“我告诉你他现在在哪儿吧。”头儿说。“瞧,就在那儿。就在这间屋子里。就站在那儿。你瞧瞧他。他真是个美人,是吧? 你知道他干了什么吗? 他刚出卖了他最要好的朋友。他出卖了麦克默菲。“拉森声色不动,仿佛是在教堂里等候祝福。“啊,不过这算不了什么。不足为道。对冈米来说,算不了什么。”冈米依旧态度漠然,一无表情。“啊,对冈米来说,算不了什么。他跟加略人犹大的唯一区别是冈米除了三十块银元以外还要点甜头。喔,冈米可以出卖一切。他出卖了他最要好的伙伴。而我——我——”他凶猛地捶打自己的胸口,打得砰砰直响——“而我——我只好买进,这帮混帐王八蛋逼得我非买不可。”他安静下来,横眉怒视冈米,伸手去拿酒瓶。他倒了大半杯酒,又兑进些水。他不搁冰块了。他喝的基本上是纯酒了。用不了多久,他就会连水都不兑了。冷静庄重、大获全胜的冈米对世界上一切事物的价值了如指掌,因而精神上充满自信与把握。他高高在上,俯视沙发上的人,等着他放下水壶。他说,“州长,如果我们的事情已经办好了,我想我该走了。”“是啊,”头儿说,“是啊,”他把穿袜子的脚放到地上,“是啊,安排好了,上帝啊。可是——”他站起身子,一手紧攥酒杯,狼狗似的摇晃两下,酒洒了出来——“听着! ”他朝拉森走去,穿袜子的脚沉重地踩在地毯上,脑袋向前伸了出去。泰尼·达菲并不挡路,但他退让不够,或者躲闪得不够及时。总之,头儿差点撞着他,也许真的和他相撞。刹那间,头儿没瞥他一眼便把一杯酒向着达菲的面孔泼去,并且顺势把酒杯掉在地上。酒杯在地毯上滚了两下,但没有碎裂。我看到酒泼到脸上时达菲的表情。他的铜盆大脸惊愕不已,这使我想起,多年前在厄普敦野餐会上,头儿如何在台上把达菲吓得直往后退,最后掉到台下。现在,惊愕之后,他的脸上掠过一片怒云,接着只有谦卑委屈的表情、安抚和解的嘟囔声,“啊呀,你怎么了,干吗要这么做,头儿,你干吗要这么做? ”头儿已经走过他的身旁,听见他的讲话后,转过身来,看着达菲说,“我早就该这么做了。我早就该这么做了。”他说完又朝着拉森走去。拉森对这一切置若罔闻,已经拿起外衣和帽子,等着混乱收场。头儿站在他跟前,两人的身子紧挨着。他抓住拉森的前襟,把涨红的脸凑近那张灰白的面孔。“安排好了,”他说,“是啊.一切都安排好了,不过你——你要是少装一扇窗闩,你要是在钢骨水泥里少放一个铁片,你要是多放一匙沙子,磕掉一片大理石,那上帝作证——老天爷作证——我就撕裂你,我就——”他两手抓紧拉森的衣襟,使劲向两边猛地一拉。拉森那扣得好好的一颗上衣钮扣弹了出去,嗒地落在壁炉前面,跳动了两下。“因为这是我的,”头儿说,“你听清楚了——这是我的医院——这是我的! ”接着,四下一片沉寂,只有头儿的喘气声。达菲紧抓着擦过身上酒水的湿手绢,带着敬畏和恐怖的神情望着他们。糖娃视而不见,淡然处之。拉森站着,连眼皮都没有眨一下,尽管头儿还抓着他的衣襟。我得承认冈米真了不起。他没有吓得发抖。他的血管里流的是冰水。任何事情,无论是侮辱还是愤怒,是暴力还是把他的脸揍得一塌糊涂,都吓不倒他。他是个真正的商人。他知道每件物品的价值。一张通红肥胖的面庞凑在他的眼前,他一定闻到那炽热的呼吸和酒的臭味,但他只是静静地等待着。头儿松手了。他在半空中伸开手,十指分开。他后退一步,转身走开,仿佛那地方空无一物。他穿着袜子的脚在地毯上没有发出声响,他的脑袋略略摇晃,令人不易察觉。他坐在沙发里,双肘放在分开的膝盖上,前臂无力地前垂着,他呆呆地望着炉壁里的余烬,仿佛周围没有旁人。拉森一言不发,走到门口,打开房门走了出去,把门留了一条缝。泰尼·达菲以胖子踮着脚尖走路的轻巧劲儿——像淹死的人九天以后浮上水面,肿胀的尸体缓缓晃动的那种轻巧劲儿——也朝门口走去。他走到门口,扶着门的把手,转过脸来。他的目光落在不闻不问的头儿身上,怒云再次掠过他的面颊。我不由地想道,老天爷在上,他还是个人。他感到我的目光,看了我一眼,眼神里带着痛苦与无言的请求,请我原谅他的一切,要求我理解他、同情他,希望大家不要把可怜的泰尼·达菲想得太坏,他已经尽力而为了,可别人在往他的脸上泼脏水。难道他没有自己的权利吗? 难道可怜的老泰尼没有自己的感情和想法吗?接着,他追随拉森走了出去,走向夜幕。他居然把门关上,不出一点声响。我看看头儿,他没有动静。“我赶上了看到最后一幕戏,真高兴,”我说,“不过我也得开步走了。”今天晚上税收法是肯定谈不成了。“等一等。”他伸手拿起瓶子,喝了一口。他现在光喝酒,不兑水了。“我告诉他了,”他瞪起眼睛悻悻地望着我,“我告诉他,我说,你要是少装一个窗闩,我说你要是在钢骨水泥里少放一个铁片,我说你要是——”“是啊,”我说,“我都听见了。”“——你要是多放一勺沙子,你只要干出一件事,只要一件,我就把你撕成两片,我就撕了你! ”他起身朝我走来。他站得离我很近。“我会撕了他。”他喘着粗气说。“你是这么说的。”“我告诉他我会撕了他。我会的。让他干错一件事情试试看。”“好吧。”“我反正会把他撕成两半。上帝作证——”他抡起胳臂往外甩——“我反正会把他撕成两半的。我要把他们全撕了。所有伸进脏手来的人。现在我让他们干着,等医院造好,我就扒他们的皮。扒每个人的皮。我要收拾他们,毁了他们。上帝作证,我一定会的! 他们把脏手插进来! 他们逼着我,他们逼着我这么干的。”“汤姆·斯塔克还有点关系吧。”我说。他愣住了。他怒目瞪着我,我以为他要动手揍我。好半晌,他才转过身子又朝沙发走去。他没有坐下。他俯身拿起酒瓶,喝下一大口,又瞪我一眼,含糊不清地说,“他还是个孩子。”我没有表态,他又对着瓶子喝了一口。“他还是个孩子。”他无精打采地又说了一遍。“好吧。”我说。“可别人,”他火气又上来了,又挥起胳臂,“别人——他们逼着我干的——我要撕了他们——我要毁了他们! ”他又说了好半天才一头倒在沙发里。他倒下以后又含含混混地嘟囔几句.他要收拾他们,汤姆·斯塔克不过是个孩子等等。渐渐地,他一个人越说越轻.最后只有呼哧呼哧的喘气声。我站着俯视他,想起不知多少年前,他第一次在厄普敦旅馆我的房间里喝醉酒昏睡的情景。他的变化实在很大。我现在看到的不再是当年威利老表的孩子气的胖脸。一切都变了。上帝啊,一切都大不一样了。糖娃一直安静地坐在墙角阴影里,粗短的双腿刚刚够着地板。现在他站起来,走到沙发边上。他低头看看头儿。“他醉得跟烂泥似的。”我说。他望着沙发上躺着的粗壮的人,点点头。头儿仰天躺着,一条腿伸在沙发外边,垂在地板上。糖娃俯身抬起这条腿放到沙发上。他看见扔在地板上的外衣。他捡起衣服,盖在头儿穿袜子的脚上,他看看我,几乎带歉意地解释道,“他可——可——可能着——着——着凉的。”我捡起公文包和大衣朝门口走去。我又回头看看沙发上烂醉如泥的躯体。3糖娃回到墙角阴影坐下了。我脸部一定有询问的神情,因为他说,“我会守——守——守着他——不——不——不让人——打——打——打扰他的。”于是我留下他们两人,回家了。我开着汽车在夜阑人静的街道上驶回家的时候,不由地琢磨起来,如果亚当·斯坦顿听说医院将由拉森承包建造的话,他会有什么样的反应。我知道,如果有人向头儿提出亚当的问题,他会说,“该死的,我说过我要造个医院,我现在就在造。这是最主要的事儿,我在建造医院。让他呆在医院里,把自己的小手保持干净,消过毒。”我向他提出这个问题时,他果然就是这么回答的。我行驶在夜阑人静的大街上,我还琢磨,如果安妮·斯坦顿在那间屋子里,看见醉醺醺的头儿像烂泥似地瘫在沙发里,她又会怎么想。我有些幸灾乐祸,高兴起来。她喜欢他,因为他身强力壮,不屈不挠,有主见,还能为了事业不惜牺牲一切;哼,她应该看看他醉倒在沙发里的模样,他像头给牵引的缰绳绊倒的公牛一样,跪在地上动弹不得,鼻子上的铁圈拽得他连脑袋都抬不起来。她真应该看看他这种狼狈的模样。我后来想到,也许她要的就是这种模样。女人最喜欢的是醉汉、无赖、暴跳如雷的凶神、放荡不羁的恶棍。她们喜欢这样的人,因为她们——我指的是女人——就像《圣经》里参孙故事中的蜜蜂:她们喜欢在死狮的尸骨上建筑蜂房。甜的从强者出来。汤姆·斯塔克也许如头儿所说,还是个孩子,可他对形势的发展起很大作用。不过,我想汤姆发展到现在的地步,头儿起了很大作用。因此,这是循环论证,儿子不过是老子的延续,他们怒目相视时简直就像两面镜子对照着。事实上,他们长得极像,从脑袋歪的角度,脑袋向前探出的样子,以至突兀的举动姿势都十分相似。汤姆酷似多年前我第一次见到头儿时的模样,只是汤姆训练有素,体格更为轻巧,长相聪明,充满自信,而脸面头发修饰得整整齐齐漂漂亮亮。他们两人最大的不同是,当年头儿是跌跌撞撞地摸索寻求,愣头愣脑地努力发现自我,发现自己的伟大才能,他不是穿着肥大晃荡的工装裤,便是一件蓝哔叽西装加上磨得发亮的又紧又小的裤子,他的内心孕育着命定的或疾病般的盲目的、难以描述的冲动与激情。现在,汤姆从不跌跌撞撞地摸索寻求某种发现,尤其不想发现自我。因为他知道他是天下最该死的、最受人欢迎的玩意儿。汤姆.斯塔克,全美橄榄球队成员,他跑得飞快,连苍蝇都无法在他身上落脚。他的工装裤绝不会在灵便的臀部和机灵敏捷的膝盖处大得直晃荡。不,他穿着胶底凉鞋摆出拳击家的架势站在屋子中央,灰色横条的运动衣披在肩上,精织白衬衣最上面的扣子敞开着,青铜似的脖子上红色羊毛领带的领结大如拳头,不过领带总是歪的。他那充满自信的目光慢慢地巡视屋内,光滑的、强壮的棕色下颚慢慢地咀嚼着运动员的口香糖。你知道运动员嚼口香糖的样子吧。噢,他是个英雄,真正的英雄,他并不跌跌绊绊,摸索寻求。他知道自己的身份和价值。他知道自己出类拔萃。因此,他懒得遵守一切规则。连训练规则都懒得遵守。他对他爹说,反正他能把球踢进去,有什么可发愁的。但是有一次,他犯规惹事太过分了。一个星期六的晚上,打完球以后他跟替补队员塞德.梅隆和守球手盖普·劳森到郊外一家小旅馆去寻欢作乐款待自己。他们本来可以过得舒舒服服的,可惜他们跟一伙土包子打起来了。土包子们不喜欢也不懂得橄榄球,他们最恨别人拿他们的姑娘开心。乡巴佬把盖普·劳努森狠揍一顿,让他住了好几个星期的医院,球也踢不成了。汤姆和塞德没挨几拳,群众把他们拉开了。说来有意思,违犯纪律的问题落到教练比利·马丁的手里,由他来处理。一家报纸报道了这件事情。马丁暂停汤姆·斯塔克和塞德·梅隆的比赛权。他们下一个星期六本来要跟乔治亚州立大学队比赛,现在人们纷纷把赌注押在乔治亚州立大学队身上,因为乔治亚立大学队那年打得不错,而汤姆·斯塔克则是本州的强手。面对这种情形,头儿颇有些男子汉大丈夫的气概。上半场结束时,乔治亚州立大学队以七比零获胜,他并没有又吵又嚷。哨声一停,他就站起身子。“来吧。”他对我说,我知道他要去运动场上的更衣室。我慢吞吞地跟在他身后。到了更衣室,我靠在门框上冷眼旁观。球场上乐队开始演奏音乐。乐队将绕场一圈,阳光下( 这是第一场在下午举行的球赛,天气开始凉快了) 铜管乐器和领队的金色的旋转的指挥棒将闪烁发光。远处的乐队开始演奏州歌,告诉亲爱的故乡我们多么热爱她,我们将为她战斗,战斗,战斗,我们将为她而献身,她是英雄的母亲等等。然而此时英雄们满身泥土和汗水,喘着粗气四散躺着,听取批评。头儿一言不发。他走进屋子,慢慢地四下巡视躺着休息的运动员。气氛沉闷得像殡仪馆。针掉在地下都听得见。四周一片寂静,只是偶而有人偷偷挪动脚步时鞋眼蹭着水泥地板的摩擦声,有人变换姿势时护肩唏搴地响了两声。比利·马丁教练站在屋子另一端,帽檐拉得很低遮住了眼睛,脸色阴沉,嘴里咬着根没有点燃的雪茄烟。头儿一个挨一个地打量着他们,屋外乐队高奏他们的诺言与保证,老毕业生们站在秋日灿烂的阳光下,帽子盖着胸膛,感到崇高而纯洁。头儿的目光终于落到坐在长凳上的吉米·哈德维奇。吉米是个替补列端队员。他被安排在第二节区内,因为左列端的正规队员表现笨拙,像个呆滞的老太婆。这该是吉米的好机会。机会来了。球传过来了。可是他没接住。所以现在吉米气呼呼地迎着头儿的目光,瞪眼望着他。头儿继续凝视着他,吉米忍不住了。“该死的——该死的——你痛痛快快地骂吧! ”但是头儿没有责备。他只是慢吞吞地走到吉米跟前。他不慌不忙从容不迫地伸出右手,放在吉米的肩头。他没有拍拍他的肩膀。他只是把手放在那儿,有些人常常这样安抚过于紧张的马匹。他不再看着吉米,而是慢慢地扫视其他的人。“小伙子们,”他说,“我是来告诉你们,我知道你们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他手扶着吉米的肩膀站着,让大家领会他的话意。吉米哭了起来。他又说,“我知道你们还会尽力而为的。我知道你们是什么样的材料做成的。”他又等了一会儿。他缩回放在吉米肩头的手,慢慢地转身朝门口走去。他走到门口,转过身子,再次扫了大家一眼。“我想要说,我不会忘记你们的。”说完,他走出门口。吉米痛哭流涕。我随着头儿走回去,乐队现在在演奏响亮的进行曲。下半场开始时,小伙子们憋红了眼。他们很快就在第三节区内底线得分,并且踢得分球。头儿虽然心情不甚舒畅,但对此颇感满意。到了第四节区时,乔治亚队跑入危险地带,遭到抵抗,最后踢得分球。球赛结束时比分为,十比七。但是我们在校际足球联盟大赛时还可以一显身手。如果我们这个季度内别的比赛都取得胜利的话。下一个星期六,汤姆·斯塔克重新上场。他是因为头儿对比利·马丁施加了压力才得以出场的。头儿亲口告诉我的,他逼得马丁让汤姆出场参加比赛。“马丁是什么态度? 他接受吗? ”我问道。“他不接受,”头儿说,“我硬逼着他。”我对此不表态,我不觉得我脸部表情有所流露。但是头儿忽然冲着我梗起脖子说,“喂,你听着,我可不想让他把机会扔掉。我们有机会参加联盟大赛的。那个混蛋居然想白白丢掉这个机会。”我还是没有吭声。“这不是为了汤姆,这是为了冠军,上帝作证。”他说。“这不是汤姆的问题。如果只是为了汤姆,我不会说一句话的。如果他再不好好训练的话,我会抓住他的脑袋使劲地往地上撞。我会亲自动手揍他一顿的。我保证。”“这孩子个头可挺大的。”我评论道。他再次赌咒发誓他一定会揍他的。于是下一个星期六,汤姆·斯塔克再次上场,他抢到了球,他灵巧得像芭蕾舞演员,凶猛得像火车头,全场欢呼雀跃,好啊,汤姆、汤姆、汤姆,因为他是他们的明星,比分结果是二十比零,本州又有希望夺得冠军。只剩下两场比赛了。对付理工学院那场比赛易如反掌。还有一场是感恩节时的决赛。理工学院真好对付。打到第三节区时,州立大学队已经领先,教练派汤姆上场,让他慢慢遛两圈。汤姆给观众小小地表演一番。他踢得很随便,很漂亮,也很蛮横。他踢得很轻松,跟玩似的。可是他在切过大约七码的地方被后卫绊倒了,他没有马上爬起来。“他给打闷了,喘不上气来。”头儿说。泰尼·达菲跟我们一起坐在州长包厢里。他说,“对啊,可这吓唬不了老汤姆。”“该死的,当然不会。”头儿深表同意。但是汤姆一直没爬起来。他们把他抬起来,抬到球场更衣室。“他们真把他打晕了。”头儿仿佛在谈论天气。他又说,“瞧,他们让艾克斯顿上场了。艾克斯顿挺不错的。再踢一年就是个好手。”“他是不错,可他不是汤姆- 斯塔克。我就是欣赏汤姆·斯塔克。”“他们现在要传球了。”头儿评论起来,但他不时偷眼瞥一下正在向球场更衣室走去的那群人。“艾克斯顿上场替换斯塔克。”看台上方的扩音器宣布道。啦啦队队长领着大家给斯塔克喝彩。他们给斯塔克鼓气喝彩。啦啦队队长和副队长们挥舞着喊话筒又蹦又跳。两队继续赛球。不出头儿预料,果然是传球。九码,第一个底线得分。“理工学院二十四码线上第一个底线得分。”扩音器响了起来,接着又说,“刚才给打晕的汤姆·斯塔克情况好转,开始恢复知觉。”“给打晕了,嘿? ”泰尼·达菲重复着扩音器的话。他拍拍头儿的肩膀( 他喜欢在大庭广众下拍头儿的肩膀,表示他们是亲密无间的好朋友) ,说,“他们打不晕我们的老汤姆的,哎? ”头儿脸上掠过一丝阴云,但他没有说话。“一忽儿就会好的,”泰尼断言,“那孩子,他顽强着哪,他们打不垮他的。”“他是挺顽强的。”头儿赞同地说。他开始全神贯注地观看比赛。比赛并不精彩,但是球踢得越不精彩,头儿却越加热切地关注每一个动作,越是急于喝彩鼓气。州立大学队像绞肉机绞牛肉末似地频频底线得分。这场球打得太顺手了。就像你跟人打赌水是否会往山下流,你一定会赌赢的,州立大学队打得势如破竹。可是我们队每前进三码,头儿就要喝彩。一个传球过来,州立大学队进入六码线,头儿大声喝彩。这时一个家伙走到包厢跟前,脱帽致敬,招呼道,“斯塔克州长——斯塔克州长。”“什么事? ”头儿问。“大夫——球场更衣室——他问你能否去一下? ”那人说“谢谢你,”头儿说,“请你告诉他我马上就来。等我看这些小伙子踢完这个球。”说着他又聚精会神地看起球赛。“该死的,”泰尼开口了,“我知道不会有问题的。老汤姆不会——”“别说了,”头儿喝住他,“你没看见我在看球赛吗? ”球队踢过底线得分以后,头儿转过脸对我说,“比赛快结束了。你叫糖娃开车把你送到办公室,在那儿等着我。我找你和斯温顿有点事儿,你能不能把他也找来。我会叫辆出租汽车的。也许我还比你们先到。”他扶着栏杆,纵身跳进草地,朝球场更衣室走去,半路上还跟坐在长凳上的球员开了几句玩笑。接着他朝球场更衣室走去,肥大的、向前探出的脑袋上帽子压得很低。我们坐在包厢里的这些人没有等到比赛结束。我们乘着人群还不拥挤的时候先退场。我们回城去。达菲在运动员俱乐部下车,他要去喝点啤酒,打两盘弹子来振作精神。我去州议会大厦。4我还没开门就知道接待室里没有灯。秘书们关门回家度周末了。星期六下午她们去看电影,打桥牌,会朋友,到老大车轮子旅馆去吃牛排,去巴黎之梦舞厅跳舞——那儿的灯光是蔚蓝色的,萨克斯管演奏着高粱糖浆般缓慢的、甜蜜的、流动的音乐——她们去吱吱喳喳、嘻嘻哈哈,窃窃私语,聊些可乐又可惊的琐事,去干所有那些叫做寻欢作乐的事情。我站在空荡荡的、漆黑的、异常安静的房间里,想起她们,想象她们各自寻欢作乐的情景,她们寻欢作乐的场所( 老大车轮子、巴黎之梦、议会大厦城电影宫、停驶的汽车、灯光昏暗的门厅) ,她们寻欢作乐的伴侣( 自以为是的大学生,他并不掩饰他只是在猎奇探险;杂货店的职员,他在银行里有九百元存款,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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