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现在肯不肯表现得好一些? 照老样子亲亲我? ”于是我用我们的方式亲吻她,可惜世界是个滚下坡的大雪球,雪球从来不向山上滚,不会越滚越小,从有到无,回到一切没有发生以前。即使这年夏天和前一年夏天大不一样,我还是回州立大学去上学,我找了个帮厨的工作,又为报纸写些新闻报道,我进了法学院,但一点都不喜欢那儿的课程。我给在弗吉尼亚十分高雅的女子学院里读书的安妮写信,可是那些支票可以提取的存款日益减少。圣诞节时,我回家了,安妮也回家了。我告诉她我真讨厌法学院,说完我等着天塌下来( 不知怎的,我希望天塌下来) 。可是天没有塌下来。她只是伸过手来拍拍我的手。( 我们坐在斯坦顿家起居室的沙发上,我们互相搂抱偎依了半天,最后各坐一边,她有些忧郁,独自沉思,我因为欲望久久得不到满足而感到疲惫,心烦意乱。) 她拍拍我的手说,“好吧,别学法律吧。你用不着非学法律不可。”“那你要我干什么? ”“杰基,我从来没要你学法律。这是你自己的主意。”“是吗? ”我反问道。“是的。”她又拍拍我的手。“做你想做的事情,杰基。我要你做你所想做的事情。不赚钱也没关系。我早就说过,我会跟你一起喝红豆汤过穷日子的。”我从沙发上站起来。为了不让她拍我的手,我突然觉得她就像护士拍拍病人的手一样,没有什么感情,完全是为了安抚对方。我离着她远远的,很认真地说,“好吧,你会跟我一起喝红豆汤过穷日子的。咱们结婚吧。明天,或今天晚上就结婚。我们浪费的时间够多了。你说你爱我。好吧,我也爱你。”她一言不发,坐在沙发上,两手软软地放在膝盖上,她仰起头望着我,晶莹的泪水涌上眼眶,脸庞突然变得瘦削憔悴。“你真的爱我? ”我追问她。她慢慢地点一下头。“你知道我爱你? ”我又追问。她又点点头。“好吧,那么? ”“杰克,”她欲语又止。“杰克,我真的爱你。我有时觉得我可以吻着你,紧紧地搂着你,闭上眼睛和你一起从悬崖峭壁跳下去。或者像那次你潜到水里我们在水下接吻,好像永远浮不出水面一样。你还记得吗,杰克? ”“记得,”我说。“我当时就那么爱你,杰克。”“现在呢? ”我追问道,“现在怎么样呢? ”“现在也一样,杰克,我现在也会这么做的。可是情况又一样又不一样。”“不一样? ”“唉,杰克。”她叹了一声,第一次,至少在我的记忆里这是第一次,她举起双手按住太阳穴,她不是经常用这种姿势来控制纷乱的思绪,但我后来还见她这么做过。“唉,杰克,”她又说,“出了不少事情,从那时候起,发生的事情太多了。”“出了什么事情? ”“唉,结婚跟从悬崖峭壁上跳下去不是一回事。爱情也不是那么回事,不像从悬崖上跳下去,不像在水里淹死。它是——它是——唉,我不知该怎么说——爱情是想办法生活,是寻找一种生活方式。”“钱,”我说,“如果你指的是钱——”“不是钱,”她打断我的话,“我指的不是钱——唉,杰克,你要是明白我的意思就好了! ”“哼,我不会在这一带向巴顿或别人找工作的。我也不会要他们帮我找工作的。连欧文都不要。我会找到工作的,随便什么工作都行,但不是跟他们合作。”“亲爱的,”她有气无力地说,“我不是想要你回这儿来,也不是要你向巴顿找工作。更不是要你向这儿随便哪个人找工作。我要你做你想做的事情。就是做点事情。不挣钱不要紧。我告诉过你我肯住棚屋过穷日子。”于是我回到法学院,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终于在年底以前被撵了出来。要做到被撵出来真得下很大的功夫,因为在州立大学靠一般的办法是达不到这个目的的。你得努力争取。我当然可以退学,不过如果你只是退学,放弃学业,你还可能重新回来上学。所以我搞得自己身败名裂,给撵了出来。我庆祝自己丢人现眼,我相信安妮一定为此很生气,会和我绝交的。就在这个时候,我和一个朋友、两个姑娘卷进一场小小的丑闻,引起一些流言蜚语,还见了报。我已经不是大学生了,州立大学拿我没有办法。安妮也毫无表示,因为我猜想我也已经不是小鸟杰基了。于是安妮和我分道扬镳,各走各的路。我为一家报纸工作,在城里穷人区消磨时光,还阅读有关美国历史的书籍。后来,我又去大学选课,开始只是在业余时间去听课,后来渐渐地认真上学了。我迷上了往昔时光,在历史中寻求欢乐。有一段时间,安妮和我仿佛又和好如初,可惜某个齿轮运转失常出了毛病,我没有修完博士学位。我回到《记事报》当记者,而且还混得挺不错。我甚至还结了婚,娶了洛伊斯。洛伊斯美貌动人,我觉得比安妮漂亮,比她漂亮多了,安妮属于瘦型,骨头多了一些,肌肉较发达。洛伊斯却丰满有油水。洛伊斯好像是块可吃的肉,你知道这块肉从里到外都挺嫩的,好像是嫩肉片和乔治亚州鲜桃的奇妙的结合物,盼着有人来咬一口,等着流金淌银。洛伊斯为什么要嫁给我,理由只有她本人知道。但我敢肯定其中一个原因是因为我姓伯登。我是通过排斥其他一切可能性才作出这个结论的。她不可能是为了我的美貌、风度、魅力、机智、才气和学识才嫁给我的,因为首先我貌不惊人,既无风度又无魅力;其次,即使我在机智、才气和学识方面有所见长的话,洛伊斯对这些从来不感兴趣。她也不可能是因为我母亲有钱,因为洛伊斯的寡母钱财不少。这些钱是她父亲在战时签了一笔砾石合同交了好运赚来的,可惜他还没来得及在洛伊斯可塑性最强的年代里把那些称作利益、好处的东西教给她便去世了。由此看来,她嫁给我肯定是为了我的姓氏。还有一个可能性:洛伊斯爱我。我把这个可能性列出来完全是为了逻辑和图解的完整性,因为我完全相信洛伊斯对爱情的了解局限于会写这两个字,并且能身体力行这两个字的传统观念。她字写得并不好,但对身体力行倒是兴致颇高,而且很有一套诀窍。兴致是天性,而那套诀窍却是艺术,ars longa est .(拉丁文,意为“艺术是长久的”)虽然洛伊斯精于做作,善于天长日久始终如一,表演从无闪失,但我还是有所认识。我心中有数,然而我把这一切深深地理在心头,像个在食品间啃奶酪时被逮住的耗子。只要一切正常,我用不着面对事实,我并不计较。在我的怀抱里,伯登太太总是忠贞不渝,谨慎行事,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一切的安排都十全十美。“杰克和我在性生活方面配合得很默契。”洛伊斯常常一本正经地对人说,因为她一向思想——她所谓的思想——先进,用词深奥。在我们那套摆设华丽、十分现代派的公寓里( 她喜欢现代化的房屋摆设,不欣赏能俯视迷人的古老庭院的阳台。这套房子的房租是她出钱付的) ,她可以大大方方地望着客人,告诉他们我跟她配合得如何默契,特意拉长声调把性生活这几个字说得婉转动听。开始时我并不在乎她告诉客人我们俩配合得很好。我甚至洋洋得意颇为自负,因为人人都乐意把他的名字和洛伊斯的名字结合在一起,都喜欢在公共场所和洛伊斯一起摄影留念。于是,洛伊斯谈起我们俩如何配合得得心应手时,我会满脸笑容谦虚地环视四周。但是渐渐地我开始讨厌这种谈话内容。只要我还认为洛伊斯是个美丽的、多汁的、柔软的、充满活力的、香喷喷的、既吊人胃口又能令人满足的机器的话( 这就是我娶的洛伊斯) ,我们俩相处得如鱼得水,一切都称心如意。但是一旦我把她当人看待,麻烦事就来了。如果洛伊斯在青春期突然变成了哑巴,也许反而万事大吉。人人都会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可是她会讲话,一样东西讲起话来,你迟早会去听她在说些什么,而且尽管种种证据说明她实在不过是样东西,你还是会把它当人看待。你开始用人的尺度衡量它,而人的成分影响你从这个多汁的、呼吸芬芳的机器所取得的伊甸式的乐趣。我爱洛伊斯机器,就像我爱吃炖肉片和乔治亚鲜桃一样,但我实在不爱洛伊斯其人。事实上,当我逐渐认识到洛伊斯机器属于洛伊斯其人( 至少是属于会讲话的那个东西) ,而且是她的工具,我曾经天真地热恋过的洛伊斯机器就越来越像海底深处美丽诱人的一开一合的牡蛎,而我是某个被无情吸引的海洋小生物。它像淹死公爵的酒,而我不是别人就是克兰伦斯公爵。它还像贪婪的、欲壑难填的、奇妙的泥潭,以最后一声疲惫的、柔和的、满足的叹息把夜行迷路的旅人吞没了。是的,多少庄严的寺庙、雄伟的宫殿、高塔、城垛、图书馆、博物馆、茅舍、医院、房屋、城市,一切人类的创造,都随着那最后一声尽情的叹息被贪婪而奇妙的泥潭所吞没。至少,我今天看来,事情似乎就是这样。奇怪的是,只要洛伊斯纯属洛伊斯机器,只要她是个衣着讲究的动物,只要她真是属于纯真的、并非人类的自然,只要我没有开始去注意她发出的声音是语言的话,她毫无害处。她所提供的实在异乎寻常的乐趣也一无害处。只有在我发现这个洛伊斯和那个有人性的洛伊斯混杂在一起的时候,我开始认识到人类的一切成就都可能被泥潭所吞没。这是一种颇为复杂的矛盾现象。7我没有作出不被吞没的决定。自我保护的本能要比决心更根深蒂固。人不是在掉进溪流时才决定要游泳。他马上开始手脚乱蹬。我开始扭来扭去,又踢又蹬。我记得,首先是洛伊斯的朋友问题( 我的朋友从来不进那套漂亮的公寓,如果我在报馆采访部办公室、私酒店和记者俱乐部里认识的人可以称之为朋友的话) ,我开始讨厌洛伊斯结交的朋友。他们没什么特别不好。他们不过是人类垃圾中属于普通的花园垃圾的范畴。其中有些人具备洛伊斯认为的“地位”( 洛伊斯对详细情况并不太了解) ,他们钱财不多,很喜欢洛伊斯免费提供的酒水。有些人没有“地位”,但比洛伊斯有钱,会吃会喝。还有些人地位不高,钱财不多,但是能在卖讲究衣服的商店里赊账,能让洛伊斯欺负。他们都看《虚荣场》或《哈泼氏市场》( 根据性别各看各的,但有人两种杂志都看) ,还有《精明人》,他们谈话时常常引用多萝西·派克,只去过芝加哥的人谄媚取悦于去过纽约的人,而只去过纽约的人又阿谀奉承去过巴黎的人。其实,这些人没什么特别的不是,大多数还挺讨人喜欢,挺有吸引力的。细想起来,我得承认,我唯一不喜欢他们的地方是因为他们是洛伊斯的朋友。最初,我和他们交往时态度比较冷淡,话语不多,逐渐发展到洛伊斯称之为傲慢无礼。每当我对她的朋友表现恶劣,洛伊斯就不准我享受女性的甜蜜,想以此来制服我。这是有关洛伊斯朋友的问题。其次是洛伊斯的公寓。我讨厌这座公寓。我告诉洛伊斯我不要住那儿。我们该找一间我的工资可以付得起房租的地方。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吵过好几架。我从来没打算吵赢过,而且还因此遭到拒绝,不得享受女性的甜蜜。这是房子问题。可是还有第三个问题:我的服装和洛伊斯喜欢称之为我的“外表整洁”问题。我一向习惯于穿三十块钱一套的西装,衬衫两天才换一次,头发两个月理一次,皮鞋从来不上油,帽子旧得边檐耷拉扭曲,手指甲修得很不整齐,有时还带点泥。我认为烫裤子不是一个要天天坚持的习惯。我们相好的初期,当我认为洛伊斯不过是架富有肉感的机器时,我容忍她对我的外表作一些不易察觉的修饰。然而,我开始发现,她嘴里发出的声音酷似人类语言,它除了对食物或交媾提出基本要求并表示满足以外,还唠唠叨叨地提出无穷无尽的要求。于是,我开始反抗。她越来越对我施加压力,要我注意外表的整洁,我就越来越反抗抵制。渐渐地我日常穿戴的衣物不断丢失,代之以她公开声明送给我的或偷偷摸摸塞进来的礼物。我开始认为这些礼物出自爱情,她想讨我喜欢,只是方式不对头而已。后来,我发现我是否快乐从来不是她考虑的重点。一天,我用一根新领带擦皮鞋,矛盾终于爆发了。我们大吵一顿,这是我们第一场因服饰打扮的趣味不同而发生的争吵。以后我们吵的次数更多了。当然我因此不得享受女性的甜蜜。由于种种原因,我经常失去享受女性甜蜜的权利。但时间总不拖得很长。有时我屈服投降,道歉求饶。一开始,我道歉时很伤心,还很真诚,虽然有时真诚中夹杂着自我怜悯。后来,我的道歉是绝妙的反话、双关语和演戏。我会躺在床上,一面道歉,一面感到黑暗中我的面孔扭曲成一张假面具,掩饰对狡诈精明的得意,也掩饰怨恨与厌恶。但第一个心软告饶的并不永远是我。有时候,多汁的洛伊斯机器战胜了乏味易怒的洛伊斯其人。她会用充满仇恨的低微语调向我发出邀请,并在随后的行动中转过脸去不看我,即使看我的话,也是怒目瞪眼像个被逮住的野兽。有时候,她并没有向我发出邀请,她会在跟我十分认真的扭打得最激烈的时候突然松垮下来,乏味易怒的洛伊斯其人受不了这种扭打,让位给另一个洛伊斯。总之,不管是她还是我先投降告饶,我们往往在被褥凌乱、彼此厌恶和自尊心受伤害的同时,表现出一如洛伊斯向客人们反复强调的那样,我们俩在性生活方面配合得十分默契。我们确实配合得很好。终于,我们这种至善至美的配合,由于我根深蒂固的自我保护的本能变得不过是在和普通妓女云雨交欢而已。我当时负责编辑晚报,在下午两点左右下班。我常常在一家私酒馆喝上两杯,吃一顿晚午饭,到记者俱乐部再喝上两杯,打一盘台球,接着可能去看一两个朋友。然后吃晚饭,如果我来得及回来吃晚饭的话。晚上,我便研究洛伊斯,以一种不偏不倚的临床分析的态度,一种神秘的再生复苏的感觉研究她。这种研究发展到一个阶段,我几乎可以随时制造幻象。我可以凝望洛伊斯,发现她渐渐消逝后退,整个房间随着她的消隐而变得越来越长,我好像倒拿着望远镜在看她。通过这种研究,我的精神大大振奋。渐渐地,我练得本事很大。在她大声咒骂而不是生闷气的晚上,在我听来,她的骂声好像来自十分遥远的地方,而且并不是在骂我。最后的阶段是大睡眠阶段。每天晚上吃完晚饭,我马上上床呼呼大睡,睡得香极了,好像向着美妙的黑暗中不断下沉,一直睡到第二天早上非起床不可。有时候我等不及吃晚饭,来不及享受研究洛伊斯的乐趣便上床睡觉。我记得,到了春末这几乎成了一种习惯。我下午办完事回到家里,拉上卧室窗帘上床睡觉。柔和的光线从窗帘四周渗入房间,公寓边上的小公园里,小鸟在树上啁啾啭鸣,儿童们在公园游乐场地里快乐地欢叫着。在春天的黄昏或傍晚时分上床睡觉,倾听着这些声音,你会产生一种奇妙的宁静的感受,一种跟年华并不虚度的人在暮年时的心地十分相似的宁静。不过,当然还有洛伊斯。有时候,她会走进我的卧室——为了能睡好觉,我已经搬到为客人准备的卧室——坐在床边长篇大论地评论我。事实上,她的评论十分单调,因为洛伊斯的词汇并不丰富,翻来复去就是那几个词儿。有时,她会捏紧拳头捶我。她那小巧雪白的拳头柔弱无力。她对我唠唠叨叨品头评足的时候,她握紧拳头捶我腰或后背的时候,我都可以照样睡觉。有时她大哭,自怨自艾。有一两次,她还钻进被窝和我一起睡。有时候她打开我的房门,把起居室的留声机音量拧得很大,整幢房子都直震动。可是没有用处。我照睡不误,不管天崩地裂,我都睡得着。或者说,差不多睡着。终于,有一天早上,我睁开眼睛,感到命运之神的手指,知道时候到了。我起床,收拾好一只箱子,走出门口,一去不复返。我从此没有回到那套华丽的公寓,也没有回到美丽的、能配合默契的洛伊斯身边。我从此没有再见到过她,但我能想象出她现在的容貌,鸡尾酒、夹心巧克力糖、熬夜,还有将近四十年岁月都会在她如花似玉的面颊、光滑丰满而富有弹力的胸脯、柔软的腹部、沉思默想的水汪汪的黑眼睛、红润的嘴唇和滚圆粉嫩的大腿上留下它们的痕迹。她现在一定倚在某张长沙发上。经常不断的按摩以及把她像木乃伊一样绑起来的一道道松紧带使她的体态多少还算轻盈优美,但同时由于征服了整个宇宙——她长长地、香甜地叹息着把整个宇宙狼吞虎咽——而得意得浑身膨胀。她伸出手去在银盘子里捡起一颗巧克力,尖尖的指甲涂得鲜红欲滴,仿佛她刚刚贪婪地活活剥开祭献用的禽鸟把肠子挖了出来。巧克力还在半空时,她的下嘴唇伸了出来,露出了精心描画的紫红色唇膏后面的湿润的、淡红的粘膜。在期待着的、热乎乎、黑通通的口里,一只金牙发出淡淡的光亮。再见,洛伊斯。我因为我对你做的一切而原谅你。至于安妮.斯坦顿在这个阶段的生活,并没有很多内容可谈。她在弗吉尼亚那所高贵的女子学院上了两年学便回到家里。当时亚当在东部攻读医学。大约有将近一年的时候,安妮出席城里各种舞会,并且跟人订婚了。但从此没有下文,虽然他也是一个高尚的、聪明的、有钱的家伙。过了一阵子她又订婚了。但好事多磨又出了点岔子。这时候,斯坦顿州长已经卧病在床,而亚当在国外求学。安妮除了偶而在夏天出席埠头某家的晚会外,不再参加舞会了。她留在家里守着父亲,给他喂药,拍松枕头,给护士当下手,读书给他听,在夏日黄昏或冬夜海风刮得房子直晃的时候握住他的手安慰他。他足足躺了七年才去世。州长躺在旧式带华盖的大床上,围在他身边的都是昂贵的医药天才。他死后,安妮住在面临大海的房子里,只有索丰妮斯芭姑妈作伴。她是一位虚弱的、好抱怨爱唠叨的、不会办事的黑人老妇女。她既仁慈又专制,而且充满报复心理,像一切老年黑人妇女一样,她一辈子就是忠心耿耿地侍候主人,打听隐私,骗取欢心,玩弄诡计。她偶而发发脾气造点反,但多半是装聋作哑,冷嘲热讽,而且她一辈子都穿别人的旧衣服。后来索丰妮斯芭姑妈也去世了。亚当回来了,带回来各种各样的学衔和荣誉称号,狂热地献身于他的工作。他回来后不久,安妮为了和他住得近一些便搬进城去。这时候,她快三十岁了。她独自一人住在城里一套小公寓房子,偶而跟一些年轻时的女朋友一起吃午饭,可她们早已生活在另一个天地。偶而她也参加这些女人家里或乡村俱乐部举行的舞会。她第三次订婚,对方是一个比她大十七八岁,已经有几个孩子的鳏夫,一位相当有地位的律师、社会的中流砥柱。他是个好人。他仍然精力充沛、英俊不减当年。他甚至还有点幽默感。但她还是没有跟他结婚。渐渐地,随着岁月流逝,她开始专心读书——随便读些传记( 丹尼尔‘波恩,玛丽·安托万内特) ,所谓的“好小说”,关于改良社会的书籍——她还不要报酬,免费为贫民区社会福利团体和孤儿院工作。她保养得很好,依然楚楚动人。她很注意衣着打扮,虽然比较朴素。有时候她的笑声干涩尖利,不是出自欢乐或情绪高涨的笑声,而是略带神经质。偶而在聊天时她会显得神志恍惚,想自己的心事,醒悟过来时十分窘迫,说不出的难受。有时候她还抬起两手捧住脑袋,一手放在前额的一侧,指尖触摸皮肤或抓住头发,一种纤弱的神不守舍的姿态。她快三十五岁了。可是她还可以做很好的伴侣。这就是威利·斯塔克看中的安妮·斯坦顿。她终于背叛了我。更确切些说,她背叛了我的一种信念。我从没想到这种信念对我来说是这样的重要。这就是为什么我会坐上汽车,驶向西部,因为人如果不喜欢他所呆的地方,他总是上西部去。我们总是去西部。这就是我在西部淹没,像放家庭生活电影一样回顾我的一生。这就是为什么我会躺在加利福尼亚州的长滩一家旅馆的床上,躺在自然壮观的最后一道海湾。这儿是你来到的地方。你在颠簸肮脏拥挤的船舱里关了四十个昼夜,以不新鲜的饼干充饥,漂洋过海以后;你在绿树林里汗流浃背,你听到了野人们高声呐喊以后;你建造小屋、城市,在河上架桥修路以后;你跟女人睡觉,像随风撒下小米种子一样,到处留下孩子以后;你起草动听的文献,作了崇高的演讲,浴血奋战以后;你在沼泽地打摆子,在高原寒风中簌簌发抖以后;你就会来到这里。这就是你来到的地方。你会独自躺在加利福尼亚州长滩市旅馆的床上。我躺在床上,窗外的霓虹灯随着我心脏的节拍一明一暗,收缩舒张,一闪一闪地为灰朦朦的海上雾气染上血一般的红色。我躺在床上,淹没在西部世界,我的身体飘飘悠悠落了下来,躺在舒适的、潜意识的、历史海洋底部的淤泥之中。我躺在那里清楚而正确地观看了我自己的全部历史。我看到我多年前那个夏天所热恋的姑娘并不美丽动人,只不过脸庞清秀,身体健康而已。虽然她把小鸟杰基的脑袋搂在胸前,唱歌给他听,但是她并不爱他,只不过她一时心血来潮有种神秘的渴望,他就在身边随手可得,而爱情两个字不过是用来解释这种神秘的渴望。她被这种神秘的渴望搞得神魂颠倒,既跃跃欲试又担惊害怕。她的拒绝和犹豫并不出于想使“爱情充满意义”的梦想以及使我理解这个梦想的希望。她是出于害怕,因为她从孩提时代起,世俗社会里那些弯腰驼背、说话露风、呼吸带臭味的好心老太婆们就像童话里的老祖母那样一直在她耳边絮叨各种各样该小心提防的事情。她的拒绝和犹豫并不比洛伊斯。最热烈的献身好多少或坏多少,也不比洛伊斯为了其他目的而拒我于千里之外的做法好多少或坏多少。归根结蒂,你很难说明安妮·斯坦顿和洛伊斯.西格斯的区别,因为她们俩十分相似。疯诗人威廉‘布莱克曾经写过一首诗告诉魔鬼撒旦,他不可能把凯特变成南,但是这位疯诗人说得不对,因为任何人都可以把凯特变成南。如果魔鬼撒旦确实不能把凯特变成南,那首先是由于凯特和南完全一样,她们其实就是一个人,唯一的差异是能使人产生错觉的名字并不相同,而这一点并无意义,因为名字没有意义,我们讲的一切话语都无意义,唯一实在的东西是血液的跳动和神经的抽搐,就像做实验时,电流通过死青蛙的大腿能使它抽缩。于是,我躺在长滩的一张床上,闭上眼睛,看见在内心黑暗世界里就像在泥沼中一样有无数躯体扭曲,看到伤残的四肢和汗水,也许这不是汗水而是永无止尽地从伤口流出的血水。我只要闭上眼睛就能看到这番景象。后来我觉得这一切都十分滑稽。我于是放声大笑。我大笑一阵以后,又看了一会霓虹灯有节奏地染红海雾,接着便睡着了。等我醒来,我决定回到我原来的地方,去干我原来干的事情。多年前,一位年轻的少女赤裸着身子躺在我房间的铁床上。她紧闭双眼,两手环抱在胸前。她顺从,她对我信赖,而我即将把她推人世界激烈的黑暗的潮流,这景象充满哀惋悲怆、深深触动我的心弦.使我一时犹豫,不敢伸手去碰她,我蒙头转向喊了一声她的名字。当时,我找不出词汇来形容我的感受。即使今天,我也很难找到恰当的字眼。她躺在那儿,仿佛又变成个小姑娘——在我们野餐的那一天她闭着眼睛漂浮在海湾水面上,头上是山雨欲来、乌云翻滚的天空,一只白色的海鸥高高地掠过天际。她躺在床上,我回想起水上的小姑娘,我要呼唤她的名字,我有话要说——说什么,我不知道。她信赖我,但也许我在那犹豫的时刻并不信赖自己:我把往昔看成是即将被夺去的宝贵的事物,同时却又害怕未来。我当时并不懂得我认为现在我已懂得的道理——我们只有掌握未来才能保存过去,因为过去与未来是永远联结在一起的。因此,我缺乏对世界和对自己的最根本的信心。随着时光的流逝,她开始看到我的问题。我不知道她是否有恰当的词汇说明我的问题,还是只会用别人教她的俗套套:找个工作,学学法律,干点事情。我们各奔东西,各有自己的生活道路,但我一直记得海湾水面上小女孩的形象,她躺在暴风雨的天空下,天真纯朴,充满信赖。终于有一天,我心目中的形象被破坏了。我听说安妮·斯坦顿成了威利·斯塔克的情人,而且由于某种说不明白的、不可避免的逻辑,是我把她交给了他。这个事实太可怕了,我难以面对,因为它剥夺了我长期赖以生存的往昔时光中的某样东西。虽然我依赖往昔这种做法是极不明智的。于是为了逃避现实,我来到西部。在西部,在历史的终端,我这个最后一道海湾的最后一个人躺在旅馆的床上发现了我的梦。我的梦是,生命不过是黑色血液的跳动和神经的抽搐而已。你尽量往远处逃奔,你总是能发现这个梦的,这是我们时代的梦。最初,它像个噩梦,十分恐怖,但慢慢地,它可以以一种特殊的方式使你抖擞精神,振作起来。至少,它在一定的时间内对我起过这种作用。它振奋我的精神,因为梦做完以后,我觉得从某种意义来说,安妮.斯坦顿并不存在。安妮·斯坦顿这五个字不过是某种特别复杂的机械的名字,这名字对杰克‘伯登来说应该毫无意义,因为他自己也不过是另一件颇为复杂的机械。当时,在我第一次发现这个观点的时候——真正是由我自己发现的,不是从书本里看来的——我觉得我发现了一切力量的源泉,一切忍耐精神的源泉。这个梦把一切问题都解决了。如我所说,一开始这个幻梦颇有抖擞精神振奋情绪的作用。因为做了这个梦你就没有理由不回去面对你努力逃避的事实( 即使事实是,你通过挖掘有关过去历史的真相,拱手把安妮·斯坦顿送给了威利·斯塔克) ,因为不论你逃到何方,那里总跟你逃离的地方一样,你完全可以回去,回到你原来的地方去,因为一切都不是你的过错,也不是任何人的过错,因为事情本来就是如此。你可以高高兴兴地回去,因为你认识到两大重要真理。首先,你不可能失去你从未得到的东西。其次,你不会因为你没有犯的罪恶而有罪。因此,归根结蒂,在西部还有纯真,还有新的开始。如果你相信你到那儿做的梦的话。第八章1我在加利福尼亚长滩一家旅馆的床上躺了一阵子,看了我所看到的一切,便起床迎着曙光驱车返程。我感到头脑清醒,精神焕发。清晨的阳光向着我投来白色、粉红色或天蓝色的拉毛水泥平房( 圆拱顶西班牙式的、摩尔式的或精致小巧的美国式的平房) 的影子加油站的影子——它们好像是童话故事里用姜汁饼做的房子,又好像是安妮·海瑟威的茅舍,也像爱斯基摩人的圆顶茅屋;阳光还投来山顶桉树丛中庄严树阴下的宫殿式豪华大宅的影子,拱坐如巨狮般的山峦的影子,遗留在荒凉的铁路侧线的一辆棚车的影子,还有从远处石英一般闪烁的白色大路上向我走来的一个男人的影子。在我返家的路途上阳光向着我投来整个世界姹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