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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王的人马-10

作者:罗伯特 字数:7037 更新:2023-10-09 20:53:23

她连头都不回。我走到门口,走出房门时,还听见她在描述他是个什么样的大傻瓜。我想无论是谁要搞清楚这个问题还得花半天的工夫。那天晚上,我仔细参观了厄普敦。我看到最后一场电影散场时人们从电影馆里走出来;我在月光下欣赏墓地的大门和学校;我倚在小溪的小桥栏杆上向水里吐唾沫。我溜达两个小时,然后回到旅馆。我推开房门,发现萨迪坐在写字台前面抽烟。屋内烟雾腾腾,空气污浊不堪。桌上的台灯照出蓝色的烟雾在她周围升腾、缭绕、聚集。我觉得她好像坐在水族馆一缸洗碗的肥皂水底下。桌上的酒瓶空空如也。我一时以为威利走了。但我马上发现萨迪精心加工而成的制成品。他躺在我的床上。我进屋关门。“好像一切已经平静。”我评论说。“是啊。”我走到床前仔细端详床上的货物。他仰天躺着。外衣拽到胳肢窝,双手虔诚地交叉在胸前,很像教堂棺木上雕刻的人像的双手;他的衬衣拉到皮带外面,最下面的两颗扣子开了,露出一块三角形有些挺出来的肚皮——白白的肚皮,上面有几根粗粗的黑毛。他的嘴巴微微张开,每呼出一口气时,略为松弛的下嘴唇便微微颤动。这一切真是美不可言。“他胡言乱语了好一阵子,”萨迪说,“告诉我他的计划和打算。喔,他要大干一番。他要当总统。他要赤手空拳去杀人。咳,天啊! ”她抽一口烟,慢慢地吐出来,右手凶狠地使劲挥动,驱散飘到她脸上的烟。“不过,我让他安静了下来。”她说话时带着一种阴郁而又突然有些老处女的满意劲儿,那种老姨婆才会有的高兴劲儿。“他会去野餐吗? ”我问。“他妈的,我怎么知道? ”她粗声粗气地说。“他根本不提野餐这样的小事儿。啊,他是个大人物。不过——”她停下来,又抽口烟,吐出来,把烟雾扇开——“我让他安静了下来。”“你好像猛击一掌把他打晕了。”我发表议论。“我没有猛击一掌。”她说,“不过,我朝他要害处打了一拳。我总算让他明白过来,他是个怎么样的大傻瓜。他从此安静了。”“他现在确实很安静。”我说着朝桌子走去。“他可不是一下子就那么安静的。不过他总算平静到可以坐在椅子里,靠喝酒来支撑自己,说什么要把这消息告诉某个该死的露西。”“那是他老婆。”我说。“在他嘴里她好像是他妈,会给他擤鼻涕的。他说要马上回屋给她写信。可是,“她朝床上瞄一眼,”他没走。他还没走到门口就倒在床上了。“她站起身,走到床前,凝视着他。“达菲知道吗? ”我问。“我才不管达菲知道还是不知道。”她说。我也走到床前边。“我看我们得让他睡在这儿了。我现在上他屋里去睡觉。”我弯下身子在他的口袋里找房门钥匙。我找着了钥匙,又从我的旅行袋里拿出牙刷和睡衣。她还站在床头。她对我说,“你至少可以替这个混蛋把鞋脱掉。”我把东西放在床边上,给他脱了鞋。我又拿起牙刷和睡衣,走到桌子跟前把灯关掉。萨迪还站在床头。“你最好给露西妈妈把那封信写了。”她说,“顺便问问她我们该往哪里运这个残兵败将。”我举手拧开关时,回头看看站在床前凝望这位败将的萨迪。她站在床边,左手,靠我这边的手臂下垂,手指里夹着一根香烟,烟雾缓缓地缭绕上升,她的头略微低垂着,她沉思着,顺着撅起来的涂得鲜红的下嘴唇慢慢吐出一口烟。这就是萨迪,从泥巴地的小棚屋奋力爬上来的萨迪。她能够混到今天的地步,是因为她押宝时决心取胜。她不是赌几根火柴;她知道要想取胜,就得把钱押在正确的数字上;要是你押得不对,一旁站着的家伙就会用个小耙子把你的钱搂过去,那钱就不是你的了。她浪迹江湖已经有些年头;她跟男人讲话时能像男人似地看着对方的眼睛。有的男人挺喜欢她;即使不喜欢她的男人也听从她的话。她说话的情形不多,因为他们有理由相信她那双又黑又大的眼睛——她的眼睛黑得古怪,说不上是表面发黑、还是从里到外一片漆黑——在赌轮没有转动之前就凝神细看,她的眼睛可以料到赌轮将会如何转动,将会停在哪个数字上。有些人,像申一申,很喜欢她。有一段时间内,我很难作出解释。我看到的只是随着季节的变化或是用肥肥大大的花呢或是用松松垮垮的泡泡纱裹着的身子和唇膏涂得厚厚的麻脸,脸上是两盏黑亮黑亮的灯,加上一头乱发,好像用切肉的刀子随便砍成齐耳长的乱发。然而,有一天,我忽然发现:长时间内,你总跟一个女人打交道。你觉得她容貌丑陋,便不太把她当回事儿。忽然,又有一天,你揣测她脱去肥大的花呢外衣和松松垮垮的泡泡纱裙子,会是个什么样子。于是,你突然发现在那斑斑麻脸下有一个谦卑、纯洁、信赖的面孔,正在恳求你脱去它的面具。这情景大概就像有个老头儿端详他老婆的时候,忽然瞥见一眼他三十年前所爱慕的那张俏脸。不过,我谈的不是你回忆起几十年前曾经看到过的面容那种情形,而是发现了从所未见的脸庞。它展示未来,而不是再现往昔。这一发现令人难以自持,我一时心荡神驰。我对她动手动脚,但没有什么结果。她当面嘲笑我,对我说,“我自有安排。只要我有所安排,我总是照计划行事。”我不知道她有些什么安排。这一切发生在她和申一申·普克特先生相好以前,在她教他怎么押宝获奖之前。我伸手关上台灯,回头看看萨迪·伯克;我并没有想到这一切。可是,我现在讲这番话是为了让大家知道在我关灯时站在床边端详床上那段躯体的萨迪.伯克是何许人。她能混到今天的地步一向靠的是不出头露面,不过那天晚上她泄露了天机。至少,我捉摸是这么回事。我关上台灯,她和我走出房门,在过道里互祝晚安。第二天早上,快到九点钟的时候,萨迪来敲我的房门;我像一块从湖底搅起来的湿透的木头,从迷迷糊糊的睡梦中恍恍惚惚醒了过来。我走到门口探出头去。“听着,”她没有半点繁文缛礼,而是直截了当地对我说,“达菲要去露天市场,我跟他一起去。他要去拜会好几个大人物。他要这个傻瓜也早点去,跟平民老百姓说说笑笑打打交道。不过我告诉达菲,傻瓜不大舒服。他得晚一点才出发。”“好吧,”我说,“这不是我份内的工作,不过我想办法把他送到会场。”“他去不去我才不在乎,”她说,“跟我不相干。”“我反正设法把他带到就是了。”“随你的便,”她说完就走出楼道,泡泡纱裙子一摆一摆地晃动着。我望望窗外,发现天时不早,便刮好胡子,穿好衣服,下楼喝杯咖啡。然后,我回到我的卧室,敲敲门。屋里瓮声瓮气地哼了一下,好像有人在一桶羽毛的底部吹了一下双簧管。我开门进屋。前一天晚上我并没有把门拴上。这时已经过了十点钟。8威利躺在床上,躺在老地方,外衣还是拽到腋下,两手还在胸前交叉,脸色苍白圣洁。我走到床边。他没有抬头,但他费劲地转过眼珠,他的眼珠转动时我简直好像听得见他的眼眶在轧轧发响。“早上好。”我说。他微微张开嘴,慢慢地伸出舌头,舔舔嘴唇。他有气无力地咧嘴笑了一下.似乎在探索是否有什么东西会开裂。一切都平安无事,于是他轻轻地说,“昨天晚上我喝醉了吧? ”“有那么回事。”我说。“这是第一次。”他说,“以前我从来没有喝醉过。我以前只喝过一次酒,只尝一尝味儿。”“我知道,露西不主张喝酒。”“不过我告诉她的话,我想她会谅解的。”他说,“她会明白我是在什么情形下喝醉的。”说完,他陷入沉思。“你现在怎么样? ”“我觉得挺好。”他说着便抬起身子坐了起来,把脚放在地上。他坐在那儿,没有穿鞋,检验自己体内的压力和感受。他的结论是,“对啊,我觉得挺好。"“你还去出席野餐会吗? ”他极其艰难地抬头望着我,一副疑问的神情,仿佛这个问题该由我来回答。“你干吗要问这个问题? ”他反问我。“噢,出了不少事呢? ”“去的,”他说,“我要去的。”“达菲和萨迪已经走了。达菲要你早些去跟平民老百姓拉拉关系。”“好吧。”他说着两眼注视着离脚十英尺远的某个地方,仿佛在看什么东西。他又伸出舌头、润润嘴唇。“我渴了。”他说。“这是脱水现象。”我说,“喝酒过度的结果。不过要喝酒就只有这种喝法。酒只有喝醉了才能对人有好处。“他并没有听我讲话。他吃力地站起身,摸索着进了洗澡间。我听见放水的哗哗响声,和他饮水、喘气的声音。他一定在就着水龙头喝水。过了一会儿,这些声音消失了。好一阵子浴室里面毫无动静。接着是又一种声音。折磨总算过去。他出现在浴室门口,身子抵着门框,满头冷汗,带着悲哀的、责备的神情凝望着我。“你不用那么看我,”我说,“那瓶酒没问题。”“我吐了。”他郁郁不乐地说。“唉,这不是你的什么发明创造。况且,你现在有胃口吃一顿又大又肥、咬一口就满嘴流油的浓味烤猪肉了。”他似乎不觉得我讲话风趣。我也并不觉得好笑。不过,他也不觉得这话枯燥无味。他只是紧靠着门框像个又聋又哑的陌生人直勾勾地望着我。接着他又退进浴室。“我给你去要一壶咖啡。”我大声对他说,“你喝了就会好的。”可是他没有好。他刚喝下咖啡就又全部吐了出来。他又躺下了。我在他额头上放了一块冷毛巾,他闭上眼睛,把两手放在胸前,脸上的雀斑像磨光的雪花石膏上的锈点。大约是十一点一刻光景,楼下服务台打来电话说有一辆汽车和两位先生等着要把斯塔克先生送到露天市场去。我用手捂住送话器,看看威利。他睁着双眼,注视着天花板。“你去出席那野餐会干什么? ”我说,“我去叫他们开路滚蛋。”他两眼盯着天花板,从遥远的精神世界里宣布说,“我去出席野餐会。”于是我下楼到休息室去对付两位当地的小头目;他们为了名字能见报,连州长的灵车都肯坐。我找了些托词婉言谢绝他们的盛意。我说威利先生有些不舒服。我再过一小时会开车把他送去的。十二点钟,我又给他喝咖啡,还是不见效,反而坏了事。达菲从露天市场打来电话问出了什么鬼毛病。我告诉他,最好还是先分发煎鱼和面包,然后祈求上帝让威利两点钟能够来到野餐地点。“出什么事了? ”达菲一定要问。“老兄,你还是不知道为妙。”我说完便把电话挂上。快到一点钟,威利又喝了咖啡,还是不见好,又呕吐了一阵。我便说,“算了吧,威利,你干吗一定要去? 为什么不呆在这儿? 派人捎个信,说你病了,省掉你一番痛苦。以后,如果——““不,”他说着费劲地抬起身子坐在床边。他脸容崇高,纯真而圣洁,很像圣徒步人烈火前的表情。“好吧,”我没精打采地说,“如果你一心要下地狱,那还有一个办法。”“再喝咖啡? ‘’他问道。“不。”我打开箱子,又拿出一瓶酒。我往酒杯里倒了些酒,端到他跟前。“根据老人的土方,”我说,“最好的办法是在打碎的冰块里倒两份苦艾酒再加一份威士忌。不过我们不能太过分讲究了。尤其是在禁酒期间。”他喝了下去。我紧张了一阵子,终于松了一口气。十分钟以后,我又给他喝一杯。我叫他脱衣服,同时灌了一浴缸的冷水。他泡在浴缸里的时候,我打电话让服务台要一辆汽车。打完电话,我到威利的房间找了几件干净衣服和另外那套西服。他勉勉强强梳洗整齐,不时让我再给他服酒当药。他总算穿好衣服,坐在床边,一副样子像是贴了“小心轻放——请勿倒置——易碎物品”的标签。不过,我把他搀到楼下,扶进汽车。可是我又得上楼拿他的演讲稿。他把讲稿撂在五斗橱最上面的抽屉里。我回到汽车里时他说他也许需要这份演讲稿。他记不大清楚内容了,也许得照本宣科。“反正讲的都是兔子彼得和土拨鼠华利(英国儿童文学作家比阿特丽克斯·波特(1866--1943)作品中的动物形象。此处指斯坦克的讲稿无实质性内容)的事情。”我说,但他并没有在听我说话。他仰靠在座椅上闭目养神,车在砾石上一路颠簸驰向露天市场。我向前面大道望去,看到沿着树丛外侧停放的大车、旧式小汽车、破汽车,和露天市场的各种建筑物,以及蓝天下一杆飘扬的美国国旗。接着,我听到音乐声还夹杂着咖啡磨子的噪声,是达菲在为人群消化食物而忙着呢。威利伸手去摸酒瓶。“给我那玩意儿。”他说。“慢慢来,”我说,“你不会喝酒。你已经——”不过他已经把酒瓶举到唇边。即使我白费唾沫劝说不停,我的话也会被他咕嘟咕嘟的喝酒声淹没。他把酒瓶还给我,酒瓶里只剩了个底,我懒得把酒瓶装进口袋。瓶底剩下的酒都不够一个中学女生喝一口。我故作殷勤地问,“你真的不想把它喝完了。”他神情恍惚地摇摇头,说一声,“不喝了,谢谢。”他像害了重感冒似地浑身哆嗦起来。我把剩下的酒一口喝掉,把空瓶扔出窗外。“尽量靠近会场,”我吩咐司机。车很快开到会场,我下车把威利搀出来,付了车钱。威利和我慢悠悠地走过踩倒的黄草地,走向主席台。威利茫然凝望远处,对周围的群众视若无睹,乐队高奏《凯西·琼斯》。我让威利站在主席台下的一侧。他独自站在一片枯黄的草地上,似乎栖身于陌生的国土里,他脸上带着梦幻的表情,太阳直射他的身子。我找到达菲,对他说,“我来交货了。不过我要张收据。”“他怎么了? ”达菲刨根问底。“这畜生不喝酒的吧。他是不是喝醉了? ”“他从来滴酒不沾。”我说,“他只不过腾云驾雾要去大马士革。他看见一道强光,一时晃眼看不见东西了。”“他出什么事了? ”“你该多读读《圣经》。”我说完便领着达菲去看这位候选人。他们两人的重逢场面颇为动人。我走向人群。人真不少,空气里烤肉的香味实在能创造奇迹。人们开始在主席台前聚拢,有些人爬上看台。当地的乐队站在主席台一侧演奏《欢呼吧,欢呼吧,伙伴《们都在此欢聚》。主席台上坐着两位官运不太亨通的当地人士,他们早上来过旅馆。另一位我猜是来给大家做祷告的牧师,还有达菲。威利也在台上,满头大汗。他们坐在台后边的一排椅子上,坐在点缀着彩旗的幕布前面和一张挂着彩旗、摆着一壶水、几个玻璃杯的桌子后面。一位当地人士首先站起来向他的朋友们、邻居们讲话,向大家介绍那位牧师。穿藏青哔叽的牧师在强烈的阳光下眯起眼睛,仰起瘦削的、颧骨突出的面孔,向着至高无上的上帝进行祈祷。接着,刚才发言的当地人士又站起来介绍第二位当地人士。这位老兄摆出一副候选人的样子,他显然很有自持力,慢条斯理,举止稳重;不过,他终究和第一位当地人士及牧师一样,并不属于候选人之列。只不过他花了更长的时间承认他并非候选人,并且把真正的候选人威利介绍给听众。终于,威利独自一人站在桌边。他说了一声,“朋友们,”颤巍巍地把石膏似的脸庞从左至右转了一圈,一边在右边口袋里摸索着找出了那份演讲稿。他笨拙地翻动稿纸,望着讲稿直发愣,好像他面前的这堆玩意儿是用外国文字写成的。有人扯扯我的袖子。原来是萨迪。“怎么样? ”她问。“你先看看再来猜。”我回答。她仔细地朝台上寻视了一番,又问我,“你用的什么办法? ”“以毒攻毒,用了点酒。”她又朝台上望了望。“一点酒,去你的,”她说,“他准把酒坛子都喝了下去。”我朝威利仔细端详。他站在大太阳底下,满头大汗,摇摇晃晃,一言不发。“他的钢丝快断了,他要垮。”萨迪说。“垮什么,他一早上都在走钢丝。”我说,“幸好还有根钢丝。”9她还在打量着他。头天晚上,他躺在我房间的床上醉死过去时,她就带着这种神情站在床边凝望着他。这种神情既非怜悯,也非蔑视,而是一种复杂的,颇有心计的审视的眼光。她说,“也许他就是在钢丝上出生的。”她说话的口气很肯定,这个问题似乎就此解决了。但是她还是继续审视台上的威利。这位候选人总算还站得住,至少他半个屁股靠着桌子还能站着不倒下来。他已经开始讲话。他称他们为朋友,重复了两三遍,还说了他很高兴能出席大会。现在他两手攥着讲稿,站在台上。他低着脑袋活像一头被锯去角的牛在谷仓院子里受到一群凶狗的包围;太阳直射,他大汗淋漓。突然,他振作精神,抬起头来。“我准备了一份讲演稿,”他说,“谈的是我们这个州需要做的事。不过,我没有必要告诉你们我们这个州需要什么。你们就是这个州。你们知道你们的需要。看看你们的裤子:膝盖那儿有没有窟窿? 听听你们的肚子:有没有饿得咕咕叫? 看看你们的庄稼:你们有没有因为道路太坏,无法运往市场而只好任它们烂在地里? 看看你们的孩子:他们是不是因为没有学校而长得和你们、和粪土一样愚昧无知? ”威利停住话头,四下扫视。“不,”他说,“我不想向你们宣读我的讲话稿。你们知道你们需要什么,用不着我来告诉你们。不过,我要给你们讲个故事。“他停顿一下,靠着桌子稳住身子,深深地吸一口气,汗珠啪嗒啪嗒地往下滴。我向萨迪凑过去,问道,“这混蛋要搞什么鬼? ”她注视着他,喝斥我,“住嘴。”他又开口了。“这是个滑稽故事。”他说。“你们准会哈哈大笑的,会笑破肚子的,因为这个故事确实滑稽。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乡下人,一个土里土气的乡下人,像你们大家一样的乡下人。对,就像你们一样。他跟所有乡下孩子一样,在州北一个农场的土路和坑坑洼洼的土地上长大的。他知道乡下人是怎么回事儿。他天不亮就起床,不吃早饭就喂猪、喂牛、挤牛奶,满脚牛粪,忙个不停。太阳刚出山就赶六英里的路到一个石板砌的、只有一间房子的学校去上学。他知道这一切是什么滋味。他知道为这么个不挡风的破屋子的学校付高税是什么滋味,为了走那两条坑坑洼洼红土路付高税又是什么滋味——他还知道走在这种土路上大车轴断了,骡子跛了是什么滋味。“啊,他明白寒冬酷暑做乡下人的滋味。他想如果他要有所作为的话,他得自食其力。因此,他挑灯夜读,研究法律,他想他也许能够改变一下环境。他不是在某人开办的学校或大学里攻读法律的。他是在地里辛辛苦苦干了一天以后,又苦读到深夜。他一心为了改造环境。既为自己,也为像他那样的乡下人。我没有撒谎。他不是从一开始就想到其他的乡下人,想到他该如何为他们做一番好事。他想到的是一鸣惊人,出人头地。不过,他渐渐地越想越多。他想到他不可能单枪匹马闯出天地,他想到他不能光为自己不为别人,他想到没有众人的扶持,他光为自己不可能有所成就。他明白要末大家齐心协力都得益,要末赤手空拳一事无成。他终于明白了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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