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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杰佛瑞·迪弗《空椅子》(文字精校版)-2

作者:杰夫里·迪弗 字数:11288 更新:2023-10-09 20:52:43

【注】杰克·科沃金(Jack Kevorkian,1928- ),美国医生,因一直致力于协助病人安乐死而被称为“死亡医生”。  “你的手术是后天,莱姆,”萨克斯怂恿道,“这之前你只需要做些测试。”  哦,你泄漏出动机了,萨克斯……  但她说到点子上了。在手术之前,他还有很长一段时间需要打发。这是一段漫长的等待手术的时间,这意味着没有了十八年陈酿威士忌,一个全身不能动的人在北卡罗来纳州的小镇上还有什么可做的?林肯·莱姆最大的敌人不是折磨脊椎患者的不良反射痉挛,不是幽灵附体般的疼痛和自主神经异常反射,而是沉闷无聊。  “我可以给你一天的时间,”最后莱姆说,“只要不耽误手术。毕竟为了接受治疗,我已经排了十四个月的队了。”  “就这么说定了,先生。”贝尔说。他脸上阴郁的神色顿时变得明朗起来。  但托马斯却摇了摇头。“听着,林肯,我们来这儿不是为了工作。我们来这儿是为了接受治疗,完事儿后就立刻离开这个地方。如果你要在这儿工作,我手头可没有任何能照料你的设备。”  “咱们可是在一家医院里啊,托马斯。要是在这儿找不到你需要的东西我才觉得奇怪呢。咱们跟韦弗医生说说,我肯定她会很乐意帮忙的。”  这位穿着鲜亮的白衬衫,笔挺的棕色裤子,还打着领带的助手说:“根据以往经验,我觉得这不是个好主意。”  但就像所有的猎人一样——不管能不能动——只要林肯·莱姆下定决心去追踪猎物,天大的事也拦不住他。他不理会托马斯,转而询问吉姆·贝尔:“他逃了多久了?”  “没几个小时,”贝尔说,“我会请一位警员把我们找到的证物送过来,也许再加上一张这个地区的地图。我想……”  贝尔降低了声音,因为发现莱姆摇了摇头,皱起眉头。萨克斯笑了起来,她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  “不,”莱姆断然说道,“我们要去你那里。你必须给我们收拾出来一个地方……你们那儿是哪儿来着?”  “呃,田纳斯康纳镇。”  “收拾出一个我们能干活的地方。我需要一些法证鉴定设备……你们有犯罪实验室吗?”  “我们那儿?”这位警官手足无措起来,“跟没有差不多。”  “好吧,我给你列一张我们所需装备的清单,你可以去州警察局借。”莱姆抬头看了挂钟一眼,“我们半小时后就到。对吧,托马斯?”  “林肯……”  “没问题吧?”  “半个小时。”这位助手嘟囔着。  现在究竟是谁情绪低落?  “去韦弗医生那儿拿些表格,随身带着。我和萨克斯工作时你可以填写那些表格。”  “好吧,好吧。”  萨克斯列了一张刑事鉴定实验室所需的基本设备清单。她拿给莱姆看。他点点头,说:“再加上一个密度测量设备。除此之外,其他都挺好。”  她在清单上写下这个设备,交给贝尔。他看了看,不太有把握地点点头。“我来负责这个事情。但是我确实不想给您添太多麻烦……”  “吉姆,我希望我可以有什么说什么。”  “当然。”  这位犯罪学家语重心长地说:“只是看这么点儿证物没什么用。想要达到目的的话,阿米莉亚和我必须负责指导整个追踪计划。我是说,全权负责。那么,告诉我——会不会有人有意见?”  “我保证不会有。”贝尔说。  “好。现在你最好快去准备设备。我们要赶紧行动起来。”  贝尔警长站着不动,只是点着头,一手捏着帽子,另一只手攥着萨克斯开的单子。站了一会儿,才朝大门走去。莱姆确信罗兰的这位堂弟、一个身上有许多南方人特征的男人,脸上带着一种和他的身份非常相配的表情。林肯不太确定该用什么言语形容,但是看起来仿佛抓住了熊尾巴似的。  “哦,还有一件事。”萨克斯说,拦住了正要走过门廊的贝尔。他停下来转过身。“那个嫌疑犯,他叫什么?”  “加勒特·汉隆。但在田纳斯康纳镇,大家都叫他‘昆虫男孩’。”  帕奎诺克郡在北卡罗来纳的东北部,田纳斯康纳镇则大致在这个郡的中部,是该郡最大的镇。它周围零零散散地围着一小片住宅区和商业区。毗邻帕奎诺克河的是黑水河码头,它往南几十英里就是郡所在地。  河南岸是该郡的主要居民区和生活区。这个地区的沼泽、森林、原野和池塘星罗棋布,所以只有一半的地方可以住人。帕奎诺克河北岸则截然不同,这里地形复杂。迪斯默尔沼泽地向四周蔓延,吞噬着岸上的拖车停车场、房屋以及几处磨坊和工厂。弯弯曲曲的沼泽取代了池塘和田地。除非你能很走运地找到路,否则绝对穿不过那座阴森古老的密林。没有人愿意住在河的这一岸,除非是罪犯、制毒者和少数疯狂的沼泽人。两年前,这里出过一件事儿,一群公野猪对一个名叫塔尔·哈珀的人穷追不舍,他开枪打死了一半的野猪,但是还是阻止不了剩下的畜生们。在救援人员赶到之前,他被吃掉了。从此,即使是猎人,也会绕开这个地方。  和这个郡的大多数居民一样,莉迪娅·约翰逊很少到帕奎诺克河的北岸去。即使去了,也不会离居民聚集区太远。此时,恐惧感淹没了她,她意识到自己已经过了河,踏过了一个她也许再也回不去的边界——这个边界不仅是地理意义上的,也是精神意义上的。  她惊恐地被这个家伙拖着。当然,令她害怕的是他看她身体的眼神、他的触摸。她害怕自己会被热死——日晒或者蛇咬——但最让她恐惧的,是她意识到她离河的南岸越来越远,那里有她脆弱而舒适的生活,尽管她的生活圈子很小:为数不多的几个朋友、医院里的护士同事、她挑逗过的医生、比萨聚会、重播的《宋飞传》【注】、惊悚小说、冰淇淋以及她的外甥。她甚至开始怀念生命中一些艰难的时光——与体重做斗争,拼命戒烟,独自一人的晚上,偶尔才能见面的男人很少打来的电话(她认为他是自己的“男朋友”,尽管她明白这事儿没什么希望)……即使是这些事,她也强烈地怀念着,因为这些是她熟悉的。  【注】《宋飞传》 (Seinfeld),又译《欢乐单身俱乐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美国最成功的一部喜剧电视剧。  但这里一切都让她觉得不自在。  她想起在猎人小屋前看到的可怕景象——埃德警官躺在地上,意识全无。他的胳膊和脸部被螫得肿胀起来。加勒特嘟囔道:“他不该伤害它们,黄蜂只在蜂巢遭到威胁时才会攻击人类。这完全是他的错。”他蹑手蹑脚地走进小屋,黄蜂们竟然毫不理会他。他收拾了一些东西,用胶带把她的手捆住,拽着她往森林里面走。他们已经在里头走了好几英里了。  这个少年行进的方式很古怪,一会儿推她往这儿走,一会儿又往那儿。他不停地自言自语,挠着脸上的疙瘩。他在池塘边停留了一阵,低头盯着池水,一直等到小虫或蜘蛛从水面飞舞而过之后,才把脸埋进水里,把疙疙瘩瘩的皮肤浸湿。然后低头看看自己的脚,脱掉鞋子,扔得远远的。接着继续在这个炎热的清晨前行。  她瞟了一眼他口袋里露出的地图。“咱们要去哪儿?”她问。  “闭嘴。行吗?”  十分钟后,他让她也脱了鞋,两个人涉水走过一条浅浅的、肮脏的溪流。过了河,他让她坐下。加勒特坐在她对面,一边打量着她的双腿和乳沟,一边从兜里掏出皱巴巴的纸,擦干了她的脚。他碰到她时,她觉得抗拒而厌恶,跟她第一次从医院的停尸房的尸体上采集组织标本时的感觉一样。他给她穿上白鞋,系好鞋带,毫无理由地多握了一会儿她的小腿。接着他查看了一下地图,拉着她又一头钻进树林。  弹指甲,挠脸颊……  渐渐地,沼泽更难走了,水也变得更黑更深。她猜他们正往迪斯默尔沼泽地走,不过她不明白为什么要这么做。路泥泞难行,他们几乎要无处下脚了,加勒特领着她走进一座大松树林,这让莉迪娅松了口气,因为这里比沼泽地凉快多了。  他找到另一条小路。拉着她往前走,直到一座陡坡前。岩石一直堆到山顶。  “我爬不上去。”她说,挣扎着提高声音,“两只手都绑着呢。我会滑下来的。”  “放屁。”他生气地嘀咕着,好像她是个白痴,“你穿着护士鞋。它们能帮你抓紧地面。看看我,还是光着脚呢,都能爬。看我的脚,看呀!”他亮出脚底。脚底满是茧子,黄黄的。“抬起屁股。但是,爬到顶上后不准走远。听见了吗?嘿!你在听我说话吗?”又是一阵嘶嘶声,一些吐沫喷到她脸上,像强酸一样灼烧着她的皮肤。  天啊,我真恨你。她想。  莉迪娅开始往上爬。半路上她停了下来,往后看了看。加勒特紧盯着她,弹着手指甲。看到她裹在白袜子里的腿,他用舌头舔了舔牙齿,然后抬高视线,看着她的裙子下摆。  莉迪娅继续往上爬。他紧跟在她后面。她听见了身后嘶嘶的呼吸声。  山顶又是一片开阔地,有一条小路从那儿通往一处茂密的松树林。她沿着小路向阴凉处走去。  “嗨!”加勒特喊道,“你没听见我说的吗?叫你别动!”  “我没想逃走!”她大声回答,“天太热了。我要避避太阳。”  他指向前方二十英尺外的地方。路中央的地面上,有一层厚厚的松树枝叶。“你会掉下去的,”他的声音听起来很生气,“会毁了它的。”  莉迪娅仔细看了看。原来,松树枝掩盖着一个大洞。  “这下面是什么?”  “是死亡陷阱。”  “里面有什么?”  “你知道——让追来的人惊喜的东西。”他得意地说,嘻嘻笑了起来,似乎觉得能想出这个点子很聪明一样。  “但什么人都可能掉进去的!”  “狗屁,”他嘟囔道,“这里是帕奎诺克河北岸。只有想追踪我的人才会走这条路。他们活该。咱们走吧。”又一阵嘶嘶声。他抓住她的手腕,带她绕过陷阱。  “你没有必要抓得那么使劲!”她反抗。  加勒特扫了她一跟,稍微放松了点儿。事实上,他温柔的触碰是更大的麻烦:他用中指抚摸她的手腕,这让她想到一只正在她皮肤上找地方下嘴的胖血吸虫。  第四章  克莱斯勒旅行车驶过田纳斯康纳纪念公墓。那儿正在举行一场葬礼。莱姆、萨克斯和托马斯打量了一下那些神情肃穆的人们。  “看那口棺材。”萨克斯说。  棺材小小的,是儿童用的。参加葬礼的只有二十几个大人。莱姆奇怪为什么只来了这么点儿人。他抬眼望向公墓上方,前面是墓园后起伏的山丘,再往后,是模模糊糊的森林和沼泽。这一切消失在蓝皑皑的远方。他说:“这公墓不错。能安葬在这样的地方也没什么可遗憾的了。”  萨克斯正面带忧色地看着葬礼,转而冷冷地看向莱姆。显然,在手术即将进行的前夕,她不想谈论任何和死亡有关的事。  托马斯开着旅行车跟着吉姆·贝尔的郡警巡逻车,拐了个大弯,在一条笔直的道路上加速前进;墓园很快就消失在车后。  正如贝尔所说,田纳斯康纳镇的确离艾维利的医院有二十英里。在进镇的道路旁边有一块欢迎标志上写着:这个镇一共有三千零一十八位居民。这个数字或许不假,但在这个炎热的八月份的早晨,出现在街道的居民简直屈指可数,现在这个尘土弥漫的地方像座鬼城。一对年迈的老夫妇坐在长凳上,看着空空荡荡的街道。莱姆看见两个男人,身材瘦削,一脸病容,肯定都是酒鬼。其中一个坐在路边,双手抱着脏兮兮的脑袋,看来仍是宿醉未醒。另一个靠坐在树下,双眼凹陷,直勾勾地盯着光鲜亮丽的旅行车驶过,即使隔得很远,也能从他的眼睛看出这个人好像患了黄疸。一个瘦骨伶仃的女人正懒洋洋地清洗着一家药店的玻璃窗。除了这几个人,莱姆就再也没见到其他居民。  “这里可真安静。”托马斯说。  “要这么说也可以。”萨克斯说,她显然和莱姆一样,也为这个地方的空荡寂静而感到不安。  大街两旁都是老旧的房子和商店,一路向前延伸。莱姆看到一家超市,两家药店,两个酒吧,一家餐厅,一间流行女装店,一家保险公司和一家卖录像带、零食和五金工具的杂货店,一家汽车公司被夹在银行和船舶公司之间。所有人都在兜售鱼饵。路边有块麦当劳的指示牌,显示沿十七号公路还要再开七英里。还有一块久经日晒而褪色的指示牌,上面画着“莫尼特号和梅里麦克号之战”【注】。要想参观这家军舰博物馆,就得再开二十二英里。  【注】美国南北战争中的一次海战,是历史上第一次使用装甲舰的战争,标志着海上战争的新时代。  莱姆看见这小镇生活的种种景象后,愕然警觉:身为刑事鉴定家的他,在这个地方似乎无从施展。在纽约,他之所以能成功地分析证物,是因为他在那里已生活了许多年——他对那里了如指掌,亲自走过那里的街道,研究过那里的动物和植物。但现在,在田纳斯康纳镇这个鬼地方,他对这里的土壤、空气、水质都一无所知,也不了解居民的习惯,不知道他们喜欢什么车、住的是什么房子、在什么样的地方上班、心里潜藏的是怎样的欲望。  莱姆想起他刚入行时,和一位纽约市警察局资深探员共事的情景。这个人曾教训下属:“谁告诉我,‘如鱼离水’是什么意思?”  当时还很年轻的莱姆说:“这表示一个人失去了生活要素,意思是感到迷惑。”  “是的,那么当鱼离开水,会发生什么?”这位头发灰白的老探员打断莱姆的话,“它们不会觉得迷惑,它们会他妈的死掉!探员的最大威胁,就是不熟悉环境。记住这点。”  托马斯把车停好,照例下车将轮椅降下。莱姆朝“暴风箭”轮椅的吹吸式控制器吹了口气,驶向郡政府门前一条显然是在《残障福利法》规实施后才勉强增建的斜坡道。  三个穿着制服,腰带上系着折叠刀刀套的男人,从斜坡旁边的郡办公室侧门出来,走向一辆红色的雪佛莱多功能旅行车。  其中最瘦的男人用胳膊肘戳了戳最壮的那个,然后向莱姆扬扬头。接着,三人的目光不约而同地一起落在萨克斯身上。最壮的那个男人扎着马尾,蓄着山羊胡。他打量了几眼托马斯整齐的头发、瘦小的身材、接近完美的服饰和黄金耳环后,面无表情地和三人中一个看来像保守的南方生意人的男人低声说了几句。这个人耸了耸肩。随后,他们很快就对这几个外地人失去了兴趣,一起钻进了雪佛莱轿车。  /如鱼离水……/  贝尔走到莱姆的轮椅旁,发现他正看着那几个人。  “那是瑞奇·卡尔波,个子最大的那个。还有他的伙伴。西恩·奥萨里安——那个瘦瘦的家伙——和哈瑞斯·托梅尔。卡尔波看似凶恶,但惹的麻烦不多。他喜欢和农民们开玩笑,不过一般用不着太在意他。”  坐在乘客座的奥萨里安回头看着他们——但莱姆不知道他是在看托马斯还是萨克斯又或是他自己。  贝尔警长一路小跑到大门口。他花了一番气力,才把残障斜坡顶端的大门打开;这道门被油漆黏住,已经封死很久了。  “看来这里的残疾人不多。”托马斯观察到这点。接着,他问莱姆:“你现在感觉怎么样?”  “很好。”  “你看上去可不太好,脸色苍白。待会儿一进去我就替你量血压。”  他们进入这幢建筑。莱姆推断,这房子大概建于五十年代。屋里统一漆着绿色油漆,墙上贴有小学生的指画作品、田纳斯康纳镇的历史相片以及十几张招募工人的公告。  “这儿还可以吧?”贝尔打开一扇门说,“这里本来是我们存放证物的地方,现在正把东西腾出来搬到地下室。”  屋里有十几个箱子沿墙边一字排开。一位警员正费力地把一架大型东芝电视拉出房间,另一个警员则抱着两箱充满透明液体的果汁瓶。莱姆目不转睛地看着他们。贝尔笑着说:“你已经看见了两项田纳斯康纳镇的典型犯罪行为:偷家用电器和酿造私酒。”  “那就是月光酒【注】?”萨克斯问。  【注】指非法酿制的酒或走私酒。  “如假包换。全部放置超过三十天了。”  “用优鲜沛牌果汁【注】的瓶子?”莱姆皱着眉问,看着那些瓶子。  【注】优鲜沛(Ocean Spray),美国著名果汁品牌。  “这是酿私酒者最喜欢的容器——因为瓶颈足够宽。你喜欢喝酒吗?”  “只喝苏格兰威士忌。”  “那就继续保持吧。”贝尔朝那位警员抱着的酒瓶点点头,“联邦政府和卡罗来纳税务局担心私酒会影响税收,而我只担心失去镇民。这批酒的品质还算不错,但有很多酿私酒的人会掺入甲醛、油漆稀释剂或其他添加物,每年这里总有两三个人会因为喝假酒而死亡。”  “为什么叫月光酒?”托马斯问。  贝尔答道:“因为他们习惯在夜里利用满月时的月光酿酒——这样就不需要灯火,不会引来稽查人员。”  “哦。”托马斯说。莱姆知道他爱喝什么酒,他喜欢的是圣艾美【注】和宝美罗【注】的红酒以及勃艮地的白葡萄酒。  【注】圣艾美(St Emilions),一种波尔多葡萄酒。  【注】宝美罗(Pomerols),法国红葡萄酒品牌名。  莱姆环顾房间。“我们需要更多电源。”他扭过头皱着眉头看着墙上一个单孔插座。  “可以接延长线。”贝尔说,“我会叫人来装。”  他派了一个警员去跑腿,然后说明他已打电话到伊丽莎白市的州警察局,紧急商借莱姆需要的鉴定设备,这些东西会在一小时内送到。莱姆感觉这已是帕奎诺克郡的最快速度,同时使他更深刻感觉到这件案子的紧迫性。  在这种性变态绑架案中,拯救人质的时间通常只有二十四小时;时间一过,人质在绑架者眼中便失去了人性,他会毫不犹豫地杀掉他们。  刚才去跑腿的警员拿了两大捆电线回来,电线尾端有多孔插座。他把电线展开,用胶带贴在地板上。  “这就行了。”莱姆说,接着又问,“你们有几个人负责这件案子?”  “我们有三个资深探员和八个警员,还有两个联络员和五个文书,但通常得和城市规划局和公共建设局共用,这是我们很不乐意的地方。不过,因为这次绑架案,加上请你们来这里,我已报告郡长并得到他的支持。现在所有人暂时都归我们使用。”  莱姆看着墙壁,皱起眉头。  “怎么了?”  “他需要一块写字板。”托马斯说。  “我想要一张这地区的地图,当然,也要一块写字板,要大一点的。”  “行。”贝尔说。这句话让莱姆和萨克斯交换了一个笑容——这也是他堂兄罗兰·贝尔常用的口头禅之一。  “还有,我可以在这里见见你们的资深探员吗?做个简要的报告。”  “还有空调,”托马斯说,“这里的温度必须降低一点。”  “我会想办法的。”贝尔随口说,似乎不太能体会北方人对适宜气温的渴望。  看护托马斯坚定地说:“这里温度太高,对他身体不好。”  “我无所谓。”莱姆说。  托马斯对贝尔扬扬眉毛,故作轻松说:“房间的温度一定要调低,否则我就带他去旅馆。”  “托马斯。”莱姆警告他。  “没有选择的余地。”托马斯说。  贝尔说:“没问题,我来解决。”他走到门边,朝外喊道:“史蒂夫,你过来一下。”  一个穿着郡警制服、留着平头的年轻男人走了进来。“这是我妹夫,史蒂夫·法尔。”到目前为止,他是他们所见到的最高的警员——将近两米——还长着一对支棱出来的滑稽的圆耳朵。他似乎只在第一眼见到莱姆时有些尴尬,随即宽阔的嘴唇浮出一个轻松的笑容,微笑中展现出自信和能力。贝尔交给他一个任务,让他去给实验室找空调。  “一定办到,吉姆。”他拉拉耳垂,像个士兵一样转过身,消失在走廊尽头。  一个女人把头探进门口。“吉姆,三线苏·麦康奈尔的电话。她快要发狂了。”  “我知道了,我会去和她谈,请你告诉她我马上过去接。”贝尔转身对莱姆解释,“玛丽·贝斯的母亲。可怜的女人……去年丈夫才因癌症去世,现在却又发生这种事。”他摇摇头说:“我自己也有两个小孩,很能体会她现在的——”  “吉姆,地图什么时候能拿来?”莱姆打断他,“还有写字板。”  贝尔眨眨眼睛,似乎被这位刑事鉴定家毫不客气的粗鲁声音吓了一跳。“没问题,林肯。对了,如果我们这里的办事效率过于南方化,要是动作慢得让你们纽约人受不了的时候,你一定要提醒我们,行吗?”  “我一定会的,吉姆。”  三个人只有一个。  在吉姆·贝尔找来的三位资深探员中,似乎只有一个乐于见到莱姆和萨克斯。至少,他很高兴看见萨克斯。另两个人只是程式化地点头致意,显然不希望这对奇怪的搭档离开大苹果【注】。  【注】指纽约市。  乐于见到他俩的那位探员年约三十,名叫杰西·科恩,现在仍睡眼惺忪。他今天早上曾去过犯罪现场,并且深感自责,因为加勒特就在他眼皮底下绑走了莉迪娅。当杰西渡河过去,又发现埃德·舍弗尔已被黄蜂攻击,生命垂危。  另一位态度冷淡的探员名叫梅森·杰曼,他的个子很矮,年纪四十出头,黑眼珠,脸色苍白,摆出的姿态有点过分完美。他头发抹了油,整齐地向后梳,上面还留有梳齿犁过的线条。身上带有护脸润肤露的味道,一种廉价的麝香味,味道极浓。他僵硬谨慎地对莱姆和萨克斯点点头。莱姆猜想,唯一让他高兴的,是看出这个刑事鉴定家是残障人士,这样他就不必和他握手,至于萨克斯,因为她是女人,所以他才屈尊施惠地给她冠上“小姐”两宇。  第三位资深探员是露西·凯尔。和梅森比起来,她的态度也好不到哪儿去。她个子很高,只比身材修长的萨克斯略矮。整个人看起来干干净净,像个运动员,又拥有一张漂亮瘦长的脸蛋。露西的制服熨得笔挺,不像梅森的那样又皱又脏。她把一头金发拉紧系成法式发辫,让人联想起L.L.宾恩【注】和地之涯【注】之类的户外时装常用的穿着长靴、牛仔裤和背心的模特。  【注】: L.L.宾恩(L.L.Bean),创立于一九一二年,公司以其优质耐用的服装和户外设备而备受青睐。  【注】:地之涯(Land‘s End),成立于一九六三年,是一家在服装、箱包和日用百货领先的老牌零售商。  莱姆很清楚,他们这种态度是针对无端介入者的本能反应,尤其一个是残障人士,另一个是女人,更别提他们是北方佬了。不过,他没兴趣强压地头蛇。每过一分钟,想找回人质的难度就更增加一分;而他又已和医生约好手术时间,总之无论如何都不能耽搁。  一个体型魁梧的警员——莱姆在这里看到的唯一一个黑人——把一块大写字板推进房间,然后摊开一张帕奎诺克郡的地图。  “贴在那里,特瑞。”贝尔指着墙壁说。莱姆浏览了一下地图,这张地图很不错,绘制得非常精细。  莱姆说:“那么,请告诉我案发的经过。从第一位被害人开始。”  “第一位是玛丽·贝斯·麦康奈尔,”贝尔说,“二十三岁,在艾维利的大学读研究生。”  “继续,昨天的事是怎么发生的?”  梅森说:“呃,案子发生的时候很早,玛丽·贝斯她——”  “请讲清楚好吗?”莱姆说,“确切的案发时间是几点?”  “呃,我们还不太肯定,”梅森冷冷地回答,“这儿又不是泰坦尼克号,没有在出事时停止不走的时钟。”  “应该是在上午八点前,”杰西·科恩说道:“比利——那个遇害的少年——出门慢跑,而犯罪现场离他家有一个半小时的距离。他报名修读暑期学分,必须在八点半之前回家洗澡更衣才来得及去上课。”  很好,莱姆心想,点了点头:“继续。”  梅森接着说:“玛丽·贝斯在进行研究计划,到黑水河码头去挖掘古印第安人的遗迹。”  “那是什么地方,一个小镇吗?”萨克斯问。  “不是,只是河岸边一块还没划入行政区域的地方。那里大约有三十几幢房子,一家工厂,没有商店或任何东西,只有森林和沼泽。”  莱姆看着地图边缘的字母和数字。“在哪里?”他问,“指给我看。”  梅森指了一下G-10的位置。“我们研究过,加勒特应该是在这里抓住玛丽·贝斯,打算强奸她,而比利·斯泰尔刚好慢跑经过,便奋勇阻止。但加勒特抄起铲子打死比利,敲烂了他的头,然后和玛丽·贝斯一起失踪。”梅森嘴角一沉,“比利是个好孩子,真的很优秀,每个星期都风雨无阻地去教堂。上一季和艾尔巴玛高中比赛,在球赛结束前最后两分钟时,双方比分持平,他还拦截了对方的传球……”  “我想他真的是好孩子。”莱姆不耐烦地说,“至于加勒特和玛丽·贝斯,他们是步行吗?”  “没错,”露西回答,“加勒特不会开车,也没有驾驶执照,我们猜这是因为他父母都死于车祸。”  “你们找到什么实际的物证了吗?”  “哦,我们找到了凶器,”梅森得意地说,“一把铲子。我们完全按照规定程序处理的。戴了手套,也做了完善的保管措施。”  莱姆等他说完了才开口问:“你们还找到什么?”  “呃,还有几个脚印。”梅森看向杰西。杰西说:“啊,没错,我都拍下来了。”  “就这样?”萨克斯问。  露西点点头,抿起嘴巴,因为这北方佬话中暗藏着苛责而有些不高兴。  莱姆说:“你们没有搜索犯罪现场吗?”  杰西说:“当然有,只不过那里没有什么证物。”  没有什么证物?在这种嫌疑犯杀了一个人又绑走另一个人的犯罪现场,能找到的证物都够拍成一部电影了。它们足以交代清楚谁对谁做了什么,甚至每个人物二十四小时之前的所作所为都能看得出来。看来,他们要一起对抗的敌人有两个:一个是昆虫男孩,另一个是无能的执法者。莱姆瞄到萨克斯的眼神,看出她也有同样的想法。  “是谁指挥搜索行动的?”莱姆问。  “是我。”梅森说,“我第一个到达现场。接到报案时,我刚好就在附近。”  “几点钟?”  “九点三十分。有一位卡车司机在高速公路上看见比利的尸体,就打电话报了案。”  而少年遇害的时间是在八点以前,这让莱姆感觉相当不妙。对未受保护的犯罪现场而言,这一个半小时是很长的时间,现场的证物可能会被拿走,或被增添。这段时间足以让那小子强奸、杀害那女孩,藏好尸体,然后回来消除证物,并刻意安放一些误导侦破方向的东西。“你亲自搜索的吗?”莱姆问梅森。  “一开始是。后来有三四个同事赶来,我们便一起搜索。他们彻底把附近区域翻了一遍。”  结果只发现作案凶器?天啊……更别提四个不熟悉犯罪现场搜索技巧的警员对现场造成的破坏了。  “请问,”萨克斯说,“你们怎么知道加勒特就是凶手?”  “我亲眼看见的,”杰西说,“他今天早上在那里绑走了莉迪娅。”  “但这不表示他杀了比利并且绑架了另一个女孩。”  “哦,”贝尔说,“还有指纹,我们从铲子上采集到的。”  莱姆点点头,对他说;“你们把这次的指纹和他以前被逮捕时留下的指纹档案做过比对了,是吧。”  “没错。”  莱姆接着问:“谁来说说今天早上的事?”  杰西主动开口。“当时天还很早,太阳刚出来。我和埃德·舍弗尔到犯罪现场守候,提防加勒特又回到现场。埃德在河北岸,我在南岸。莉迪娅来这里献花。我把她一个人留在那里,自己回到车上。我不该这么做的。接着,我听见她的尖叫声,看到加勒特强押着她渡过帕奎诺克河。在我找到小船之类的东西过河后,他们就已经不见踪影了。那时埃德的对讲机一直没有回应,这让我很担心;果然当我赶到时,发现他已快被黄蜂螫死了,是加勒特设的陷阱。”  贝尔说:“我们猜埃德知道那小子藏匿玛丽·贝斯的地方。他在加勒特躲藏的猎人小屋里看到一张地图,但现在他昏迷不醒,无法告诉我们那张地图上面画了什么。加勒特在挟持莉迪娅后,一定回去把地图拿走了,所以我们才没找到。”  “那位警员的情况如何?”萨克斯问。  “他被黄蜂螫了,休克了,没人知道他会不会醒过来,也不知道他醒来后还会记得多少事。”  所以,我们只能依靠眼前这些证物了,莱姆心想。不管怎么说,这不正是他最拿手的吗?总比那些上法庭作证的日子强。“今天早上的犯罪现场有没有留下什么线索?”  “只找到这个,”杰西打开一个手提箱,拿出一只装在塑料袋里的慢跑鞋,“加勒特在和莉迪娅扭打时掉的。除了这个,什么都没有。”  昨天的犯罪现场只找到一把铲子,今天只找到一只鞋……什么都没有。莱姆无力地望了这只鞋子一眼。  “放到那边去吧。”他歪歪头指向桌子,“再告诉我其他和加勒特有牵连的凶案。”  贝尔说:“这些案子都发生在黑水码头附近。两名被害人淹死在运河中。证据显示他们落水后撞伤了头部,但法医说他们有可能先遭人攻击,然后才被推入水中,在他们死前不久,加勒特曾在他们的住处附近出现。去年,有一个人被蜂群螫死,就像埃德一样,是黄蜂。我们知道那是加勒特干的。”  贝尔正要继续说下去,但梅森打断他的话。他以低沉的声音说:“那名被害人是二十出头的女孩,就像玛丽·贝丝一样。她人很好,是虔诚的基督徒。那时她在后阳台睡午觉,加勒特扔了一个蜂巢到她身边。她被黄蜂螯了一百三十七下,导致心脏麻痹。”  露西说:“我接到报案便赶了过去。当时的景象真是很惨,她遭受了极大的痛苦,慢慢被折磨而死。”  “对了,记得我们刚才在路上看到的葬礼吗?”贝尔问,“那是托德·威尔克斯,才八岁。他是自杀的。”  “不会吧,”萨克斯喃喃地说,“为什么?”  “呃,他病得很重,”杰西说,“他住在医院的时间比家里多,被病症折磨得很痛苦。但还不只这样——几星期前有人看见加勒特在对托德叫喊,这加重了他的痛苦。我们猜加勒特一直折磨恐吓他,直到他自杀才罢手。”  “动机呢?”萨克斯问。  “他是神经病,这就是他的动机!”梅森恶狠狠地说,“他被人取笑,然后报复在他人身上。就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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