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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之家-4

作者:迈克尔·坎宁安 字数:30112 更新:2023-10-09 20:49:44

而现在,我第一次想到了要有所保留。我不能肯定为什么。可能正是这种不确定性才使我没有和盘托出。埃里克轻柔的娴熟技巧让我颇感吃惊。他身上某种东西触动了我———他那不安而友好的笑和渺茫的前途。他身上的某种东西使我生气。我不清楚我的感觉是什么,也不喜欢被要求说出这种感觉。也许我担心若是过早地描述出来,这感觉就失去了发展或变化的可能。也许我是对的。可那天晚上,我还是选择了不保守秘密。我也害怕孤寂和遭人抛弃,而我也知道我不会跟埃里克厮守一辈子。他充其量只会是我迈向某种不确定的东西的第一步,这种东西存在于我与克莱尔共享的家庭温暖的圈子之外。她还是我在这世上最重要的爱。我对其他人的依恋,还不及这爱的一半深沉。所以我全告诉了她。其实也没有多少可说的。我讲完后克莱尔说:“亲爱的,你给自己找了个大夫,名叫感觉好爽。”她唱了几句阿里莎的歌:“别以为我根本不是大夫,就给我灌了那么多药片,我给自己找了个男人,叫感觉好爽医生,他让我真的感觉好爽好爽。”似乎挺有道理,至少现在是这样。埃里克会成为感觉好爽医生。从那天晚上之后,我越是用这个名字叫他,就越是觉得贴切。克莱尔和我仍保持着姐妹关系,我们彼此间的忠诚并没有被冲淡。我给自己的私生活找到一点小小的甜头。克莱尔建议我继续下去,直到那感觉不复存在,这种一时的放纵作乐总会发展到那一步。她的建议很不错。于是埃里克和我开始约会。他晚上工作,所以我们通常在十一点钟见面。我们先找家酒吧喝一两杯,然后就到他那儿去。我并不十分了解他生活的方方面面。他只有一个心愿,一个不怎么明确但很执拗的心愿:被别人认同。他达到这一目的的途径是不确定的———他只是在寻求一个突破口,企图将自己放在能被人发现的地位上。为此他什么都愿意尝试。他去参加百老汇音乐剧的选拔,虽然他不会唱歌。不管有什么片子在纽约拍摄他都想去当个一天要干十四小时的临时演员,而到了圣诞节他会满心欢喜地跑到F.A.O.施瓦茨玩具商场去扮一个真人大小的机械兵。他不知上过多少表演课,颇令人信服地谈着他将成为好演员的雄心壮志,可等我认识他时间长了,我开始明白当演员并不是他真正的意图。想听到别人的喝彩才是真正的目的,而在玩具店表演给了他跟在百老汇当主角大致相同的感受———满足与苦恼的混合物。他喜欢做事井井有条,崇尚专心致志;他并不梦想着功成名就本身。在日常生活中他几乎是隐形的———穿牛仔裤、马球衬衫,在最简单的谈话中都结结巴巴,独自住在寒碜的公寓里。可是在圣诞节期间的施瓦茨商店,他从不偏离自己的角色,在当班的八小时内从没停止过那手足僵硬的机器人似的动作。他穿着体操短裤在30℃的日子里沿布里克大街的一个街区来回慢跑四十五次,为的是演电影里处于背景中的一个形象模糊的人物,而这部电影的发行却遥遥无期。到了夜晚,当灯都熄灭时,他便在床上大显身手。尽管我每周要见他一两次,但我并不了解他。我怀疑他担心如果我———如果任何人———对他太过了解,他那上紧了发条的生活就会松弛下来,他无名的命运便会更加确定。我自己担心的是他生活在向另一个人的意志彻底投降的边缘上。我想在他最终对功名完全绝望时他就会使自己成为影迷,再找一个爱人,并很高兴地放弃所有的欲念而不留丝毫痕迹。也许当我第一次看到他,见他急切地向那个在酒吧里闲谈的老人点着头时,我就感觉到了。他在锻炼自己的注意力。我不想让这注意力太热心地集中在我身上。我们在一起时谈得最多的是当地的一些琐碎事情:工作中的轶事,我们喜爱或讨厌的电影。后来,在我们第十次或第十五次约会时,当我们安静地躺着,汗水流在彼此的肉体上时,他说:“那,唔,你到底是谁?”“什么?”他的耳朵红起来。我怀疑这是一段他从电影里学来的台词。“我的意思是,我并不了解关于你的任何事情。”他说。“我也不知道多少关于你的事情,”我说,“我知道的基本上就是你是个演员,靠做酒吧招待为生,你想换工作但并没怎么去努力,还有你以前喜欢看《杀戮战场》。”“嗯,我是在底特律长大的。”他说。“我也是从中西部来的。”“我知道。从克利夫兰来的。”他停顿了片刻,说:“啊,很有意思。我俩都来自中西部。这实际上,你知道,很能说明问题,对吧?”“不对,这说明不了多少问题。”我说。我相信这次谈话是我们关系结束的开始,而我并不很在意。别了,感觉好爽医生。把我放回到街上去吧,让我带着自己的肌肤和以前那种未来无限的感觉。过了一会儿他说:“我本来是搞音乐的。那时我还小,我对音乐迷恋极了。做梦都想。那些梦里只有音乐,只有……音乐。”“真的?”我说,“你演奏什么乐器?”“钢琴,大提琴,也拉些小提琴。”“现在还在玩吗?”“不了,”他说,“再也没有。我演奏得,你知道,不算太好。其实很不错了。但还不够。”“我懂了。”我们躺在那儿,不安地沉默了一会儿,等待着接下来要发生的事。我们既不是朋友,也算不上情人。在做爱之外,我们根本没有很自然的途径可以了解对方。我相信我能感觉到埃里克那沉甸甸的不快乐,就像是潜水者负荷着大洋时的感觉,可我帮不了他。这是我们先在一起睡觉,然后再互相认识所付出的代价———我们分享着一种缺乏认识和爱的亲切关系。我无法去听埃里克的坦白;我对他了解得还不足以去听这样的话。我记起了克莱尔的警告———继续下去,直到那感觉不复存在。“听着。”我说。他把一根手指压在我唇上。“嘘,”他低语道,“别说话。现在其实不是一个很好的,你得知道,说话的场合。”他开始抚弄我的头发,并顺着我的肩轻轻地咬起来。我们保持着这种踌躇、拘谨的关系。每次我们见面都如初次相识一般。几个月后,当我问埃里克对音乐的旧情时,他所说的只是:“已经结束了。那都是,你知道,很久以前的事了。你最近有没有看什么电影?”我们的谈话有时会陷入停顿,而接下来的沉默也并不让人觉得自在。他从不到我的公寓来,从没见过克莱尔或是我其他的朋友。我从我的生活中出来,到他的生活中去找他。与埃里克在一起时我有了一副新的外表。我倔强而不怎么敏感;一个有些可笑的人物。我们的交流仅限于肉体的层次上,而我们也觉得这样挺好。谈其他东西都会显得伤感、勉强和轻率。我们彼此间热忱友好,并且两人都尊重这种关系。我们不越雷池半步。我现在相信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当时互相鄙视。每次约会时我带来的只有勇气和力量,所以我吃惊地发现自己在床上挺能折腾。我可以毫无歉意地踏着地板,靴子着地时就像斧子一样劈下去。我还有些残忍。我会使劲地咬埃里克的皮肤,在上面留下蛤壳状的红印子。我会对他展开想像———一个默默无闻的人,戴着手铐,受尽了羞辱,被扒光了绑在一架怪诞的机器上,那机器在无情地操他。在我生活的另一面,我和克莱尔晚上出去吃炸土豆丸子,或是烤鸡,或是越南菜。我们争论着该给一个小孩子看多少电视。我们一致认为公立学校更为严酷的现实本身就是一种教育,并抵消了老师差劲的教育质量。有时年轻英俊的父亲推着童车或摇着睡在肩上的孩子悠闲地踱过我们吃饭的餐馆的窗户,我总是看着他们走过去。那就是我在里根时代的中期所过的生活。然后博比来纽约定居了。博比我在内德和艾丽斯的家里待了将近八年。什么都不想做、什么都不想改变的愿望一直跟着我;我八年如一日地把奶油挤到生日蛋糕上做成玫瑰的样子,琢磨着晚饭该吃什么。每天都是一套相同的东西,其美妙之处在于它们彼此都一模一样。重复可以改变事物的重要性,就像毒品给人的幻觉一样。当我的桂皮面包卷成功出炉,而天气从下雨忽然变成了落雪时,这一天就显得圆满、完整。我在食杂店里切甜瓜,用手将胡桃从箱子里一把把地拿出来。我买新唱片。我没有恋爱。我不去看家里三座排成一行的坟。我等着芦笋和番茄重新上市的日子,放着迪伦的歌《金发美女啊金发美女》,直到那张唱片的纹路给磨平了。要是内德和艾丽斯不搬到亚利桑那去,我今天还会这样过着日子。医生宣布道:俄亥俄的空中有太多的湖水湿气,内德衰弱的肺承受不了。要么迁到沙漠里去,要么准备丧礼吧。这就是医生说的话。一开始我想我会跟他们一块儿去。但艾丽斯把我按在座位上。“博比,”她说,“宝贝儿,该是你自己出去闯荡的时候了。你在亚利桑那能干什么?”我告诉她我会去找一份面包师的工作。我告诉她我就做现在的事,只不过换个地方。她把视线移开,目光也黯淡下去。她额头显现出惟一的一道皱纹,一条垂直的深线。“博比,你二十五岁了。难道你不想要比现在更好的生活吗?”“我不知道,”我对她说,“我的意思是,这就是生活,我很喜欢。”我知道自己的话听起来是什么样儿———迟钝、愚蠢,像是哪家的堂弟被人晾在一边时独自继续玩耍,并装作是他计划好这样的。我无法跟她说清平常日子的美,以及我怎么不厌其烦地看着每天早上六点照在外面电话线上的阳光。当我年轻些的时候,我曾指望以后能填补我对自己的认识和听到的别人对我的认识之间的沟壑。我指望能感到只有一个自我。“亲爱的,生活有比这更好的,”她说,“相信我。”“你不想让我去亚利桑那。”我用执拗的堂弟的口吻说。可这还是我不得不说的话。“是的。坦白地说,我不想让你去。我要像大鸟一样把你从窝里推下去,以前就应该这样了。”我点点头。我们在厨房里,我能看得见自己映在窗玻璃里的模样。一时间我看起来硕大无比,像狂欢节里的滑稽演员,头有美式橄榄球头盔那么大,胳膊垂到离地面只有几英寸的地方。这很奇怪,因为我一向以为自己渺小得很,像个孩子,只比小得看不见稍微好一点。“明白我跟你说的意思了?”她问。“嗯哼。”我明白不管我同不同意,我的生活都将改变。我明白我这种特殊的毒品———那些红格子餐盘毛巾和已磨旧的木勺子———快要断货了。我决定去纽约。这是另一个并且只剩这么一个合乎逻辑的去处。我在克利夫兰的生活依赖于艾丽斯和内德———他们的房子给我提供了打扫的活儿,他们的晚饭使我可以在厨房忙碌。他们使我有了保护和照顾别人的机会,否则克利夫兰便是什么也不会发生的地方。空气中散发着失望的味道:河水像枫糖浆一样粘稠,用煤渣砖建起的购物中心有六成都在黑暗之中。在面包房里工作可以懂得当地人的不快乐。人们把整块的蛋糕塞进他们的忧伤中,大把大把地吃着胡桃巧克力方饼、小甜饼和俾斯麦炸面圈。我和内德、艾丽斯的稳定生活就是黑暗中的一团营火。我喜欢克利夫兰的这一部分。可是,没有了他们,剩下的只有公共汽车站,以及从伊利湖吹来的风。我还不想这么快就去做个孤魂野鬼。我给乔纳森打了电话。我感到了真正的紧张———那时我们更像是亲戚而不是朋友。每年圣诞夜前我们都一起买礼物,抽大麻。那亲热劲儿就别提了。可是假期与假期之间总要过好几个月,还有他穿起了我从没想过会穿的衣服。他谈戏剧;我则和内德看电影或在家和艾丽斯守着电视。我躺在自己房间里———以前是他的———一躺便是好几个钟头,只听音乐。乔纳森聪明伶俐,喜欢到处跑,虽然我喜欢他,但他每次回来我总觉得很窘。在他面前我感觉自己像个笨拙的堂兄,要么更糟,像个还没讨着老婆的叔叔;一个快活而与世无争的人,什么事都只知道个皮毛。乔纳森把我的生活放在了一个微不足道的位置,而我禁不住盼望他能回到同我一样的水平线上,因为我明白到了那一天,我的生活就可以获得应有的分量,我走在俄亥俄的大街上也不会再感到自己像个没用的难民。不过,当我在克利夫兰的生活行将结束时,我还是给乔纳森打了个电话。我不想在波士顿或洛杉矶过一种漂泊无定的日子。我无法想像那么孤独的生活。尽管我在面包房和罗斯、萨米以及保罗很要好,但我没有真正可以称做朋友的人。在这世界上你不一定要认识很多人,特别是当你总沉浸在听音乐和消磨时光中时。开始打的几次电话都是乔纳森的答录机接的,我没法跟它说。每次答录机接通时我都挂上,并突然涌起一阵小小的犯罪感。最后,我试了近一个礼拜后,他终于亲自接了电话。“喂。”他说。“乔恩?乔尼?”“嗯———哼。”“乔恩。我是博比。”“博比。嘿,真有点意外。一切都好吧?”这就是我们的关系所达到的水平。从我这儿打去的电话只意味着家里有不幸的消息。“哦,是的,”我说,“一切都好。好极了,没法再好了。”“那不错。你怎么样?”“我挺好。非常非常好。你呢?”“噢,还行,”他说,“你知道的。过日子呗。”我按捺住自己想说“嗯,那好,再见”,然后挂上电话的冲动。我眼前浮过一幅未来自己住在克利夫兰的景象。下次我过生日时,面包房会为我搞个聚会。到时候将要七十岁的罗斯会在我脸颊上印一个红红的吻,并称我为她最喜欢的情郎。我们会为顾客免费准备一盒蛋糕。我们会给乔治·达布切下一大块,他是个三百磅重的光棍儿,每天都来买拿破仑糕和一打林茨果酱夹心饼。“听着,”我说,“呃,你知道内德和艾丽斯要去亚利桑那的事吧?”“嗯,当然。我当然知道。我想这对他们是好事。他们从一九五三年起就该换个环境了。”“是啊。嗯,你看,既然现在他们要走了,我最近就在琢磨,呃,我还待在这儿干吗呢?他们把月光溜冰场拆了,你听说了么?”“没有。”他说,“天哪,我有十五年没想过那地方了。你一直去那儿?”“噢,没有。你和我去过一次。记得不?在吃了酸药以后。”“忘不了。我整个晚上都在试着把冰鞋穿起来溜上一圈。”“它已经不存在了,现在那地方就跟米达斯消声器一样安静。”“哦。”“乔恩?”“嗯?”“我来纽约跟你住一块儿合适吗?我的意思是,我能不能到你那儿暂住一会儿?一等到我,呃,找到工作和住的地方就搬走?”他沉默了片刻。我能听见上千英里内的各种嗡嗡声,所有在乔纳森和我之间的声音都划破了空气。他说:“你真想到纽约来?”“是啊。我真的愿意来。我想是真的。”“这可不是个太平的地方,博比。上星期,有个人在离我这儿两三个街区的地方被人杀了。他们分别在四个垃圾箱里找到了尸体。”“我知道那不比克利夫兰,”我说,“我知道的。但是乔尼,我在这儿,呃,满胳膊的糕饼糖霜。我的意思是,现在我已经做了一百万个纸杯蛋糕了。”他又让片刻的沉默溜进了电话线。然后他说:“如果你真心想试试纽约的生活,那你当然可以跟我在一起。你当然可以。我会想办法让你平安无事的。”我乘的是火车,一来便宜,二来我想瞧瞧自己到底要走多远。我始终全神贯注地盯着窗外,好像在读一本书。乔纳森在纽约的火车站接我。他穿黑T恤,黑牛仔裤,黑靴子,那双厚重的靴子像甘草似的发出暗淡的光。你可以肯定他的打扮准是你想不到的。我们在火车站里拥抱,乔纳森还在我的脸上恰如其分地亲了一下。他领我出了站来到人行道上。见他挥手叫出租车是我上的第一课,让我懂得我们将变得有多么不同。他迈下拥挤的人行道,一只手猛然举起,像一位将军那样镇定自若。这只是个很小的举动,但他对自己权利的意识却是明白无误的。我自己则似乎总是怀着歉意。坐在出租车后排座位上时,乔纳森揪了一下我的胳膊。“我真不相信你会在这儿。”他说。“我也不相信。所以我想看着火车经过宾夕法尼亚,这样我就能相信了。我是说,如果我直接坐了飞机,那这似乎就像,你知道,某种幻觉。”“的确是幻觉。这座城是你在做的一个梦。”他说。在去他寓所的途中,我们没想出其他什么需要说的话。出租车在傍晚的交通中爬行。我以前只来过一次纽约,那是早几年,乔纳森还在读书时。那会儿我对它挺感兴趣,不过它跟我并没有什么关系;或者更确切地说,它只跟我有着最间接的关系,就像一条高速公路或一艘军舰。我只做了游客做的事情。我登上了山顶,逛了逛格林尼治村,并和乔纳森以及他的朋友在一家酒吧喝了几杯,那家酒吧死过一位著名诗人。我处在旅游者无关紧要的地位上,感到很自在,很满足于来到一个令人吃惊的地方,之后还能返回自己舒适、平常无奇的家。现在我要居住在这儿了。现在这是个全然不同的城市了。它闪着光。这是我注意到的第一件事情。它的每个分子似乎比别的城市都更加躁动不安;所有东西都在颤抖,在发光,使人难以看清。高楼和大街放射出更多的亮光———这些光全在你眼前破裂开来,于是你的视力能捕捉到的都是些碎片。克利夫兰则呈现出不同的面貌,它是由更大的一些块件组成的。在那儿你看见的是一块公告牌,一片云,一棵站在自己胖乎乎的影子里的榆树。这儿,在来纽约的头十分钟里,我自己肯定能看清的只有女人的红草帽,一群鸽子,一块写着“劳拉”的霓虹灯招牌。其他的一切都处于正在迸发的状态,这座城市周而复始地将自己炸成碎片。当我们到达乔纳森的公寓时,眼前的事物平静下来,也更容易看清了。他住在一条窄窄的棕褐色街道的一幢棕褐色楼里。如果说克利夫兰大体是一座灰色的城市———石灰石和花岗岩———那纽约就是褐色的,什么东西都发出铁锈、褪色的巧克力以及学校老师那种米黄色制服的光泽。乔纳森说:“到了。像大毛蜘蛛的腿。”“这是你住的楼。”我说,仿佛我认为他不大能肯定似的。“是的。我警告过你。来吧,里面要好一些。”楼道里,楼梯井仿佛漂浮在水族馆的那种绿色灯光中。每一层都有一盏环状荧光灯在咝咝作响。我提了一只箱子和背包,乔纳森提着我的另一只箱子。我没把多少东西带到新生活中来。两只箱子都装满了唱片。背包里装了我的衣服,可我已经看出来,这些衣服与这样的城市生活格格不入。我就像个交换留学生。“我们要上六楼,”乔纳森说,“鼓起勇气。”我跟着他。楼梯里有一股油炸食物的味道。节奏缓慢的西班牙音乐飘荡在潮湿的光线中。我们向上走时我看着自己借来的箱子,艾丽斯的一只美国旅行者牌蓝色旧手提箱,挤压着乔纳森穿黑牛仔裤的大腿。连我的手提箱在这里也显得不对劲———像个忧郁的老处女,年近古稀而不失纯真。到了第六层后,乔纳森开了三道锁,打开金属门。“嗒———哒。”他说着推开沉重的门,门的合页发出嘎嘎的声音。“你的家。”我说。我无法丢掉告诉他我们已到了他寓所的习惯。“也是你的。”他说。他躬身把我让进去。这间公寓的确与刚才像沉浸在昏暗的水下的楼梯和大厅不一样。脚一跨就直接进了客厅,客厅给刷成了花盆的那种橘红色。沙发上铺着一张豹皮床单,墙上有一巨幅油画,画中一个赤裸的蓝色女人痴迷地扭动着,想去够悬在画布边缘的什么东西。房间里照明充足。几束阳光透过带栅的窗户倾泻进来,窗户边上挂着五十年代样式的厚重窗帘,帘子上印满了红红绿绿的叶子。如果把窗帘拉上,阳光就会像给切断了电源似的骤然消失。这些窗帘就和我们刚才进来时的那扇门一样沉重、实在。“哟,”我说,然后又无意地添了一句,“这是你的家。”“我的同屋克莱尔说起房间装饰来头头是道,”他说,“来,咱们把你的东西拿到我房间去。”我们走过一条短短的通道,经过两扇关着的门,来到他房间。他的屋子刷成白色,墙上没有一幅画。裸露的木地板上有一只蒲团和一盏用白纸做遮罩的落地灯,铁制灯腿细如铅笔画出的线。“我有点迷上禅宗里的东西了,”他说,“我需要从这种颜色里得到些解脱。”“嗯哼,”我说,“我喜欢白色。”我们把包放好,在一阵难堪的沉默中站了一会儿。多年后我们已经失去了以前在一起时的那一套;现在我们就像两个死去的老朋友的亲戚。他说:“我有一只你可以用的睡袋。我们再想办法把你的东西塞到橱子里。”“好的。”我说。“你想现在就打开行李吗?”我并不在乎去收拾什么行李,但这是下面一个合乎情理的步骤。此时我觉得我能理解过去了。上个世纪客人打开行李,休息片刻,再穿戴整齐准备吃晚饭,这样每个人就有机会独处好一会儿。到了现代社会,我们得想办法弄到更多的不被打扰时间。“好的,”我说,“我的意思是,我带来的大多是唱片。”他笑起来。“要是躲进防空洞你也会带上这些,是吧?”他说。我打开“美国旅行者”,拿出一只短短的唱片架。“你听过强尼的新歌吗?”“没有。好不好?”“相当不错。哦,嘿,你有这张范·莫里森的吗?”“没有。我想自打离开克利夫兰后我就没听过范的歌,跟你说实话。”“哦,这张唱片会要了你的命,”我说,“他还是,呃,最顶级的。我把它放上去,好不好?”“我们没有转盘唱机,”他说,“只有一台卡式收录机。抱歉。”“哦,好吧。”我说。他把手放在我肩膀上。“没关系的,博比,”他说,“我们也有音乐。我们可没有生活在寂静中。不过要是范·莫里森真那么好,我们现在就可以出去买一盒他的磁带。离这儿大约六个街区有一家音像店,那会是你见过的最大的音像店。”“不用,”我说,“我的意思是说,你们那儿可能有我从来没听过的,是吧?”“那肯定的。我们当然有。但是看着我。我们得现在就去买范·莫里森的那盒带子,对不对?”“不用不用,”我说,“没关系,真的。”可乔纳森摇摇头。“跟我来吧,”他说,“先做最紧要的事,回来再收拾行李不迟。”他又把我带出了公寓,我们向百老汇的一家音像店走去。他对这家店的介绍一点也不假。梦想成真这句话用在这儿是最贴切的———陈词滥调变成了活生生的现实。店面延伸到整个街区的长度,并占去了三层楼。在俄亥俄时我去逛过商业街上的连锁店,以及垮掉的一代的老成员办的铺子,那家店的墙上仍然挂满了游戏钉板,生意眼看就要不行了。在这里,你穿过一组旋转门,走进像教堂那么高的房间。吉他的声音,还有像剃刀一样清亮的女声,在一排排唱片架间,一排排纤尘不染的唱片架间摇曳。霓虹灯指示箭头在不断地闪烁,一个满可以去做香水广告的黑发女人和一个小男孩并排站着浏览唱片,那孩子穿了一件性感手枪牌T恤。这是个很重要的地方———如果你又瞎又聋,你就会知道了。你就能嗅出来;你会感到自己的皮肤兴奋地刺痛起来。在这个地方,所有的物质分子被最彻底、最癫狂地搅动起来。当时我就相信这里是纽约城的心脏。至今我仍然这么认为。我们下楼去磁带分部,并找到了范·莫里森,另外我们找到了一盒乔纳森没有的滚石老专辑,还有《金发美女啊金发美女》,以及简尼斯·乔普林最热门的专辑。乔纳森用信用卡付清了所有的花费。他坚持要这样。“这是欢迎你到纽约来的礼物,”他说,“找到工作后再买点什么给我吧。”我们往回走,手里拎着装了磁带的黄塑料包。这是个无风无雨的傍晚———很热,天空是空旷的白色,人们已没有了时间感,觉得现在更像是照亮了的夜晚,只有时钟可以告诉你是早晨还是中午。乔纳森和我一边走一边谈着内德和艾丽斯,明亮的棕色街道旁排满了西班牙食杂店和货栈,这些铺子已经拉下了金属卷门。拎着沉甸甸的一包录音带,听着乔纳森说他的父母,我感到自己咔哒一声早早地与这个地方契合了———此时,我在这儿已有了一段历史。这是我第一次真正置身纽约的体验,我沿一条叫大琼斯的路走着,一张“神奇面包”的包装纸被一天中惟一的一股风撩拨起来,像一只乐颠颠的宠物在追赶着我们。我们回到公寓时,乔纳森的同屋克莱尔在家。我们走进那扇大门,她叫道:“嗨,亲爱的。”像个做妻子的。客厅里没人。她是在里屋说话的。乔纳森答道:“亲爱的,我们有人做伴了。”“哦,”她的声音在说,“我都忘了。是今天,对吧?”然后她走出来。我不知道是否能形容出克莱尔的模样,不过我现在还可以很清楚地看见她懒散的举止,松弛的手腕,只有在说故事时她才会像用假绳捕鱼的人那样精确而致命地扬起手腕。如果我闭起眼睛,她就会出现在那儿,如果我眼睛睁开,她还是在那儿。但我看到的是她或走或笑或坐的姿态。她所有的举动都是特别的———她把玻璃杯放到桌上、嬉笑时耸起肩膀都有着自己的方式。她的外表更加难以确定。第一次见到时,她就像化作了女人的纽约———她不断地变着。我可以说她很美,是高鼻梁、五官分明的那种,和杂志封面上的美女完全不同。那会儿她的头发是橘黄色的———根根竖起,仿佛她的大脑在着火。她比我高两三英寸,嘴唇呈深红色。她穿紧身裤,虎皮纹衬衫从肩上垂下来。“博比,这是克莱尔。”乔纳森说。她像女主人似的仰起头,向我伸出手,长长的指甲涂成了紫色。“博比,”她说,“很高兴见到你。”我后来才知道她是在罗得岛州的普罗维登斯由信仰路德教的母亲带大的,到现在也没能改掉从前养成的良好风度。我跟她打了个招呼,握了手,她的手和摘苹果农妇的手一样有力。“我们去买东西的,”乔纳森说,“我们觉得需要立刻有一盘范·莫里森的带子。”我很感激他解释说那是我们所需要的。我不想显得那么高雅、特别,尤其是在碰到陌生人时。“我喜欢范·莫里森,”她说,“我以前有他的全集。可是,你知道,离了几次婚后总要丢东西的。”“我现在就放吗?”我问。“亲爱的,绝对可以,”她说,“现在就放吧。”我走到屋子另一头的书桌旁,造型豪华雅致的黑色卡式收录机就放在那儿。在收录机上方的书架里,一系列动物的头盖骨安静地展示着各自的眼窝和雪白的尖牙利齿的不同排列方式。乔纳森和克莱尔说着琐碎的家务事。我剥去磁带上的玻璃纸,将带子放入机子里,并按下播放键。机器带着轻柔的呼呼声转了一会儿后,范唱的《兰波式拆毁》便充满了整个房间。我吸了口气,接着又吸了一口。“博比?”乔纳森说,“你饿了吧?”“我想是的。”我说。我站在一个安全的距离打量着那些头盖骨,范的歌声环绕着我。“我们听一会儿歌,然后出去吃饭怎么样?”乔纳森说,“报社请客。我这个礼拜写肉糕,你能吃吗?”“当然,”我说,“太好了。”我沉浸在音乐中。就是吃河狸尾巴我也赞成。我们待在家里听了磁带的一面。乔纳森和克莱尔表现得很礼貌———他们也挺喜欢范的唱片,但把它当作了谈话的背景音乐。克莱尔彬彬有礼地询问我的旅行和过去与乔纳森在一起的生活,我怀疑自己当时准是咧着嘴,冒着汗,前言不搭后语。屋里有音乐时我的思想就集中不了。第一面放完后我们就一起出去。克莱尔穿上一件背后印着白色和平标志的旧皮茄克。对我而言她有一种古怪的理智,尽管她是我见过的最没有理性外表的人。她有着华丽而俗气的坦率———一种欢快的气质,丝毫没有心怀鬼胎的样子。她使你觉得你可以拉着她的手走在街上。我们去了一家不像餐馆的餐馆。百叶窗帘是拉上的,橱窗里展示着几个满是灰尘的保龄球奖杯,不知情的行人会以为这里是家收费低廉的小保险公司。可是里面却挤满了人。艾尔维斯·普雷斯利的歌回荡在笑声和碗碟的碰撞声中。靠门的一张桌子边,一个穿裘皮衣服的女人操着英国口音在说关于大猩猩的事。我自己身穿卡尔文·克莱因牌牛仔裤和橄榄球衫。这是我最靓的一套衣服了。我们在角落里的一张桌子旁坐下,其余三张桌子靠得太近,我们只好侧着身子慢慢地坐进椅子里。墙上满是当作纪念品的盘子和旧明信片、鹿头标本、厨房钟,以及达斯迪·斯普林菲尔德和金斯敦三兄弟演唱组褪了色的唱片封套。靠近我脑袋的一块标牌上写着:“甭理会这块标牌。”“这地方有好多的装饰品。”“嗯哼。”“比整个缅因州的加起来还多。”乔纳森补充道。“那,博比,”克莱尔说,“你觉得你想在这儿干什么,在纽约?”“我是个相当不错的面包师,”我说,“我想我八成还会干这一行。我是说,那是我懂点儿的。”“我以为你来这儿是为了洗手不干呢,”乔纳森说,“我以为你快要给那些牛奶软糖闷死了呢。”“我想是这样,”我说,“我想我说过的,没错。但是,呃,除此之外其他事情我都不懂。我是说,我没法走进医院问他们要不要外科医生。”我的耳朵热起来。我感觉好像有人正在测试我没学过的东西。“没准你跟那儿半数的医生一样强。”克莱尔说,“好了,乖乖,听听你姨的话。纽约的一大优点就是,你可以在这儿做任何事。这里是机会之地,大写的机会,大写的地。在这儿你想干什么都能赚到钱。”我点点头,并意识到她正用指甲在模糊不清的福米加塑料桌布上画着小小的8字。她有一双毫无犹豫神色的绿眼睛,在说话时她总是目不转睛地瞧着你。她戴了一只丁当作响、结构复杂的银耳环,足有半英尺长。她对我产生的效果类似于音乐对我产生的效果。在她面前我觉得谈话很艰难。“是真的,博比,”乔纳森说,“你没必要马上冲出去找到第一份工作就干起来。你的朋友都挺有钱。”“呃,你是做什么的?”我问克莱尔。“基本上我是在玩,”她说,“我在城里跑来跑去,寻找可以做首饰的东西。”“克莱尔是设计师。”乔纳森说。“废话。我是拾垃圾的,那就是我干的工作。如果女人们不再想打扮得那么荒唐可笑,我可就要失业了。”我看着她橘红色的头发,心想她所认为的荒唐可笑的女人会是什么样子。我说出口的则是“听起来,你知道,挺有趣”。“哦,确实是,”她说,“里头花样不少。等孩子生出来后我可以就在家做。”“你要生孩子了?”“乔纳森没告诉过你?我们正等着孩子出世呢。”乔纳森脸色沉下来。艾尔维斯在唱《牢房摇滚》。“我们没在等,亲爱的,”他说,“我们仍停留于计划阶段。”“一回事。”我说:“我不知道你们是,呃———”“情侣?”乔纳森说,“我们不是。我们只不过在讨论当一回父母。”“哦。”“大多数父母都不是情侣,”克莱尔说,“我父母就不是。我父母只不过结了婚,他们互不关心。至少我和乔纳森还是好朋友。”“现在是摩登时代了。”乔纳森半带歉意地说。我点点头。接着女招待走过来,我们得决定吃些什么。乔纳森说他的职业要求他吃肉糕,但克莱尔和我应该随便吃自己想吃的。我点了炸鸡加土豆泥,克莱尔要了份特别的———金枪鱼焙盘,上面还堆着炸土豆片。饭后我们去散步。我们走到哈得孙河,站在一座码头上眺望新泽西那边波涛翻滚的深色水面。对岸的霓虹灯画出一只巨大的咖啡杯,它溅出一滴红红的咖啡,接着又将咖啡吸回去,然后再溅出来。克莱尔和乔纳森都挺能侃。我附和着他们的谈话,好像那谈话是架在他们之间的一副帆布吊床。他们在一起时就是表演者。他们似乎很高兴能有一个听众———我不需要说太多的话。他们谈着孩子,谈搬到乡下去,谈怎么在纽约生存。他们交换着找房子的心得,以及如何讨价还价。“亲爱的,”克莱尔对我说,“星期天我带你去下东区,在那儿你可以做成最好的交易。”“不是这回事,”乔纳森说,“克莱尔很奇怪地就是喜欢果园街。”“乔纳森总是零买。”她说。她的语气暗示这是一种懒惰的、存在危险性的行为。“下东区,”乔纳森说,“是个购物的好去处,如果你想看上去像个过时的迪斯科舞王的话。”“我像迪斯科舞王吗?”她说。“女人就不同了。这个世界并没有密谋着要用同样的方式把她们也变得像混蛋似的。”“任何在百货店里待过五分钟的都不会说出这种话。别听他的,博比。”我任由他们说着。我默默地在脑子里播放着音乐。我们到一家带花园的餐馆去喝卡普契诺咖啡[加牛奶或奶油蒸煮的浓咖啡],花园里圣诞节彩灯在树上闪着,一个大理石雕的小男孩对着大理石蛤壳撒尿。然后我们就回去了。克莱尔亲了一下我的脸,说:“欢迎到地狱来”,接着消失在自己房间里。乔纳森和我把他那肥大的绿睡袋铺在地板上。他在床上拿了一只枕头给我。当我们都睡下,那用白纸做遮罩的灯也灭了之后,他说:“明天我带你上中央公园。我估摸着如果我们每天去一个不同的地方,那一星期下来你对这儿的方位也了解得差不多了。”“你知道我很想去哪里么?”我说,“呃,我很想去看看伍德斯托克。”“离这儿有一百多英里呢。”“我知道。我知道的。”“我们会找个时间去的,”他说,“我也从没去过。那儿肯定风光不错。到处都有那些老嬉皮士,我想。”“嗯哼。嘿,你和克莱尔真准备生个孩子?”“哦,我不知道。我们一直在谈着这事。”“我挺喜欢克莱尔。”我说。“我也是。”一段半明半暗的沉默流逝过去。街上的喧嚣透过窗帘渗进来。“博比?”他说。“嗯哼?”“我不知道。我觉得有些事情得和你说,但我真不知道怎么说。我不能肯定该说些什么。”“呃,什么事?”我问。他仰面躺着,脑袋枕着手。有时候他就会这样睡去,他清醒时的思想便直接步入了梦中。也许他很难把真实的记忆和梦幻的记忆区分开来。这一点我对他很了解。“呃,”他说,“我们以前一起做过的那些事。那些,怎么说呢?关于性的事。我是说,我们从没谈过这个,中学毕业后我们就没再干过。我觉得我很想知道你对那个有过什么看法?”我能听见自己的呼吸。这是个很难开口的话题。那时我已认识到我并没有感受过别人所说的性欲。我的身体里缺少了什么。我感受到了爱———它的张力和热力,与人的恐惧混合在一起的动物性快感。我对格洛弗一家都有这种情感,对面包房的萨米,对唱着《孩子蓝》的迪伦也是这样。可是我的下腹部里什么也没有培养出来。没有什么东西加快了运动,或是挣扎着要逃逸出来。我和乔纳森在某种形式上做过爱,因为他想要,也因为我爱他。我有过那种传遍整个身体的高潮,就像那些比我更沉溺于肉体的人的情绪状态。这种情绪在经过身躯时的确使人很快乐,可当它消失时就真的消失得无影无踪。乔纳森离家后我独自待在自己的躯壳里面。这失落感大概就是使我能一直住在克利夫兰做面包的原因;可能也正因为如此,我才不需要其他的情感,只守着十一月的第一场鹅毛大雪和唱针接触唱片时发出的那种活生生的嘶嘶声。我说:“那时我们还是孩子,乔尼。都过去好多年了。”“我知道。你有没有正在,我是说,你有没有一直和人约会?”“没有,”我说,“我基本上就只是工作、听唱片。很奇怪,是吧?我是说,处在我这个年纪。”“嗯,还有更奇怪的事儿呢。”我们撇下了这个话题。我们躺了一会儿,噪声冲击着我们———汽车喇叭和各种喧闹。就在我要睡着时我听见有人大笑着走过去,有一大群人———像大教堂的合唱队在一起大笑。克莱尔我既想过安稳平静的生活,又想要惊世骇俗的那种。想想梵·高吧,想想那些柏树和在满天游蛇之下的教堂尖顶。我是我父亲的女儿。我想让如我母亲一般强硬、理性的人爱我,我也想手持酒瓶穿过夜行的车流尖叫着狂奔。这是遗传的祸害。我们总想要控制住自己层出不穷的任性愿望,这些愿望也总是相互碰撞,相互消弭。这个祸害暗示了如果我们不能学会朝一个方向或另一个方向驯服我们的欲念,我们就很可能一事无成。瞧瞧今天我的父母亲吧。我二十岁出头就嫁人了。婚姻破裂时我爱上了一个女人。在这两段时期里,还有在其他时期里,我都相信我在迷惘过后,终于已将自己的冲动贯注于一个刚开始的辉煌人生。如今,在我已近不惑之年时,我从没有像现在这样不清楚自己究竟要的是什么。年轻时我相信生活应该不断地变迁,而现在我开始感到不安和窘迫,它像时钟一样在我身子里嘀嘀嗒嗒地走着。我从来没想过会走到这步毫无着落的田地。我没打算要跟博比睡觉。他太像动画片里一个整天出事故的男人。也许有一大堆的恒星、行星在围着他脑袋打转。他给你的印象是糊里糊涂的。不过,他还是能触动你。也许是因为你相信若是把视线从他身上移开得太久,他就又要出事了。他会一个劲地乐着,然后掉进下水道的检修孔里。他会被落下的钢琴砸倒,接着站起来,满嘴的琴键而不再是牙齿。我不愿去想我在即将跨入中年的门槛时要担当起保护别人的角色。我不愿去想自己正开始喜欢上那些需要照顾的浑浑噩噩的无能男人,就像我妈妈照顾我爸爸那样,直到她失去了耐心。尽管我对他敬而远之,可我无法否认博比那种粗犷的吸引力。他就像一匹迷途的小马。他有一双宽阔结实的手,和一张像铲子般平实认真的脸。要不是他的眼睛,他的天真便苍白得难以捉摸。让人窥见其内心的是这双眼睛。想像一下靠近乡村的一座舒适的小屋,草坪上有座石膏矮神像,牵牛花在窗口的花坛上缠绕。然后再想像一下一位年逾古稀的老者带着悲凄的神色从楼上的窗户向外张望。那就是博比的脸。他就是那样一种人。然而我还是要去注意他。最近欲望一直纠缠着我,就像苍蝇纠缠着马一样。这是一种一直叮着你但很轻微的烦躁感。是用手弹一下就可以抖落的。阻碍我的也许是那笔钱。我家里有不少钱;在我母亲的家族里。不是从旧世界带来的斯文钱———我外祖父靠卖人造珠宝首饰发了大财。他建起了普罗维登斯排名第三的大宅。他把名字从斯坦改成斯通,并把母亲送到威尔希里去读书。这都是陈年旧事了。这位莱茵石[人造钻石]之王急切地想通过子孙的进一步发展确立家族的正统地位。他让我母亲上了七姐妹[美国七所最有声望的女子学院,即Barnard,BrynMawr,MountHolyoke,Smith,Vassar和Wellesley]中的一所,而且还没等我出生就为我建立了一份信托财产。根据他的时间表,家族的血液将在金钱的不断熏陶下得到净化,他曾孙辈的后代就会成为真正的贵族,气定神闲地感受着自己的身家。我十岁时他就去世了。但我知道他所盘算的未来。一头铁铸的鹿在前庭草坪上竖起了挺直的角。浴室里有贴了金箔的鱼形龙头向水池里吐着水。可是欲望打乱了他的计划。我母亲并不怎么在乎交谊舞会上认识的男孩,或者是他们并不把她放在眼里。她有着坚毅果断的相貌和珠宝商的那种冰冷、诡秘的举止。她不会跟人调情。她怀着歌剧演员的激情,或者说她相信自己有这样的激情,对那些让人害羞的小小体验不屑一顾。要是在一百年前她就会被认作是淑女了。可在四十年代的威尔希里人们只可能觉得她是个拖后腿的。她在怏怏不乐的恍惚中度过了四年大学生活,接着嫁给了我父亲,他自称是“做销售”的,他的个性同时笼罩住了两个人。他是她的一次历险。她再也没有要过第二次。不知他是不是为了钱才娶她的。我想不会那么简单。父亲是勾引者。他没有恒心。他一定是喜欢上了母亲的这种挑战,因为她是个从不会故作笑脸,也从不会惺惺作态的女人,而她却能被任何一所她申请的法学院接受。他长得轻浮却极为俊美。也许他认为她在更深的层次上了解他,并能够通过不苟言笑的洞察力来拯救他。也许他打算着要使她拘谨的性格放松开来。当我再年轻些的时候,我所有的情侣都是喜欢抓牢一切、占有欲很强的人。我丈夫丹尼每天跳六个小时的舞,可仍为只有三脚猫的功夫而鄙视自己。我的情人海伦娜对所有问题,从妇女权利到清洗菠菜都有精辟的见解。我自己则时常连要不要戴帽子都难以决定。二十岁时我曾怀疑过如果你剥去我的外表、习惯和五六个有点分量的观点,你会发现本来该有自我的地方却是空空如也。这似乎是我最见不得人的秘密。我向情人们献出了我积极的态度和情感———似乎这就是我的全部。我对别人一律采取柔顺、甜美的态度,最终他们却因为我犯了某种我自己也无法猜测的过错而与我分道扬镳。他们宣称没有我是活不下去的,但当我把买错的啤酒带回家时他们就怒气冲天地扇我巴掌。离婚后我的情人换了一个又一个,每次我都认为自己得到了教训,不会再犯相同的错误了。这个新情人有幽默感,或是不吸毒。那位呢是个女的,或是黑人,或是心里只有数据的电脑业巨头。自打三十一二岁起我就退出了情场。我像儿童一样生活着。只是一小时一小时地活着,而此时同龄女人则去参加她们孩子的个人演唱会和校园戏剧。放任自流的生活不算艰苦。我有一份小小的愚蠢的工作,还有一大笔遗产在我四十岁时等着我。可以找到人和我去喝咖啡,有电影看,有俱乐部去玩儿。时间就这么愉快地打发过去了。而现在———真是显得很突然———站柜台的姑娘们喊起我“夫人”来了。走在街上小伙子们也不会不由自主地看我了。我不再出现于他们的搜索雷达屏上。从某种意义上说我喜欢这种消磨岁月的方式。我创造了自己的生活。我不是一本正经追逐名利的人,不会与两只猫一起住在城里一所堆满旧地图的房子里。我不是醉鬼,不会闹饮作乐后自我清洗一番,然后再回来喝得大醉。我为此而骄傲。可是,到了生命的这个时候,我仍在期望在更大的自我中能发展出一种更博大的骄傲感。我仍在想有一天,当某个人问我到底在世界上做什么时,我将能够作出回答。博比这是我第二次新生活的开始,在一座围绕自己轴心旋转的城市———在蓝绿色的地球平静的自转之中沿着一条更狂乱的轨道旋转着。纽约不会向没有希望、漫无目的的人敞开大门,那些人只能去小地方游荡。在这儿,人们闯红灯。他们走在汽车前面高声咒骂。我没有立刻找到工作。我承认自己也不积极。乔纳森几乎天天去办公室,有时他在那儿要待到半夜。他把报纸的知名度称做是自然灾害———一座喷发着的火山,其间隔的时间还不够重建村庄。排字工帮着编辑版面,接待员干起了来不及做的拼版活儿,同时有六部电话在等着他,还有三个广告商等在崭新雪白的接待室里看着手表。乔纳森除每个星期写专栏文章外,还要策划娱乐版面,并且用假名为他从没看过的电影撰写评论。有时他一早就喝下两杯咖啡,风风火火地奔出门,一走就是十六个钟头。克莱尔过得比他悠闲。有些人的钱总比他们应该从工作中挣到的多,克莱尔就是其中一个。不过我不是那种好管闲事的人。我很高兴能有人做伴。我总在乔纳森起床时起床。他冲淋时我煮咖啡。我们谈话,放音乐,同时他在仍很昏暗的天色中穿衣服。他一切就绪后就会在我脸上亲一下。如果克莱尔那会儿也起来了他也会亲亲她。他会说“再见,二位亲爱的”,然后拿了半个面包圈匆匆离去。他一走,早晨就立刻换成了慢悠悠的节奏,变成了家庭主妇的日间生活。克莱尔和我坐在餐桌旁喝第二杯、第三杯咖啡。我们浏览报纸上的分类广告。有时她会给指甲涂上新的颜色。有时我们打开电视看《物美价廉》节目。她在十点三刻时去上班,我就收拾屋子、买菜。我每天都去音像店。我不是去买录音带。我站在那儿听店里播放的购物背景音乐,什么都听。我看着人们找出自己想要听的带子。克莱尔七点到家。那会儿我总是已把晚饭准备停当了。乔纳森每晚都在外边吃,好去写他的食评文章。克莱尔说她过去常和他在外面碰头,不管他在什么样的店里都和他在一起吃,不过她也乐意换换口味,而不是连续一个礼拜吃同样的东西。有时吃过饭后她和朋友去别的地方,有时她就同我待在家里听音乐、看电视。她说出去走走开始显得比她的工作更像工作。她不出去的晚上我们就在一起做爆玉米花,喝减肥可乐。有时候她把当天涂过的指甲又涂一遍。六月的一个星期三晚上,她开始重新打扮起我来,这活儿花了很长时间。她给我剪了头发。乔纳森在办公室,克莱尔和我刚去看过电影。她带我去看《关于夏娃的一切》,我从没听说过,这让她大为吃惊。原来这是部老的黑白喜剧片,是在一家剧院放的,那儿的老鼠跑过我们的脚背,迅疾而轻软,就像是人突然冒出的一股邪念。现在我们又回到家,坐在五颜六色的客厅里。我开始放范·莫里森的歌,她说:“嘿,听过史蒂夫·里奇的曲子吗?”我告诉她没有。我告诉她我一直活在音乐领域之外,抓住所有偶尔从里边飘出来的东西。她说:“我现在就来放他的带子。”于是她放起了那盘磁带。史蒂夫·里奇的曲子像微微跳动的脉搏。那是一种电子音乐,不是乐器发出的———似乎由几股冷冻干燥过的震荡的空气组成。史蒂夫·里奇就像一个安详的口吃患者,总吐不出想说的第一个字,即使说出来了他也不在乎。你得用心去领会他的意思,可等你领会了之后就明白他所创造的单纯美———它那种可爱的不急不忙的单调性。它使我回想起自己在克利夫兰的成年岁月,覆盖在生活的小小变化之下的是旧有的对重复的享受。此时,克莱尔已经很了解我,她安静地让我听着。就像在看《关于夏娃的一切》时一样,在播放史蒂夫·里奇的歌时她不会跟你谈不相关的事。等录音带放完时我说:“哟!”“我就知道你会喜欢的。”她说。“哦,我喜欢。他很棒。他就是,你知道———”我企图用手来表示出音乐的形状,以完成我想说的话。我不知道她是否理解我想告诉她的东西。她真摇了摇头,说:“博比?”“嗯哼?”“没什么。你真是疯子,对吧?”我耸耸肩。我辨别不出我的疯狂使我处在了她世界观的什么地方。我不知道该承认还是否认这种疯狂。我看着两脚之间的地毯的图案。“你知道我在想什么吗?”她说,“我能跟你绝对坦诚地说话么?”“嗯哼。”我说,我对她的绝对坦诚感到好奇,也感到十足的恐惧。“我想你要剃头了,我就在想这个。”这只是对我外表提出的建议,一个穿衣、化装的问题,而无关一个人的缺陷。“真的?”我说。“跟你讲些穿着打扮的学问吧。老实说,你看起来不像你自己。你走到人前看起来就像是别的什么人而不是你自己,到头来你只能找到错误的工作,错误的朋友,鬼知道那都是些什么。到头来你会过着另一个人的生活。”我又耸耸肩,并微笑起来。“这就是我的生活,”我说,“似乎并不像是错误的生活。”“可这才是开始。你不会永远就坐在这间公寓里烧饭、打扫卫生。”“是啊。”我答道,可说真的我差不多相信那就是我想要做的。“而且,亲爱的,那种比基斯乐队的发型只会给人造成误解。知道我说的意思吗?”“嗯哼。好吧。也许明天我就去找一个,你知道的,剪头发的地方。”我的肚子里像有虫子在爬。我是不是需要把头发弄成小丑的样子才可以在纽约生活?要是让这种事发生了,我就无法再去适应克利夫兰,或内德和艾丽斯在亚利桑那的家。我的一切后路都将一下子给封死。“我会剪,”她说,“不要钱。”“真的?”我从她的笑声里听出来我所有的怀疑都从这两个字中流露了出来。“我上过理发学校,信不信,”她说,“还留着剪刀呢,我马上就能让你焕然一新。怎么样?”我犹豫了一下。接着我做出了决定。不就是头发么。我可以让它长回到现在的样子,然后再回俄亥俄去找工作;我不见得就会失去与过去生活的联系。“好吧,”我说,“没问题。”她让我脱掉衬衫,这是第一个让我不好意思的步骤。我既不整洁,又没有出众的外表。我完全就是个在面包房里干过的人。但是克莱尔已经摆出了美发师麻利的架势,并且把注意力全集中在我锁骨以上的部分。她用严格的职业化口气叫我把头浸在厨房水龙头下的池子里。然后她拿了一块毛巾披在我肩膀上,让我坐在客厅地板中央的一张椅子上。我对她说:“我们家乡的理发师只在两边剪掉些头发。”“好了,我要准备做大手术了。”她说,“信得过我吗?”“信不过。”我说,我抢在了自己说谎话、采取合作态度的本能前面。她笑起来。“是啊,你凭什么要信我?不过试着放松点,好不好?妈妈会料理好的。”“好的。”我说。我尽量不去想我的模样。她拿起剪刀开始动手时我就提醒自己,我们的生活本就是由无法控制的变化构成的。发生一些小事情并没有什么不好。剪刀贴在我耳边忙活着。一簇簇湿漉漉的头发落在我周围的地板上,看上去那么孤立,毫无生气地让人吃惊。“就这么理下去,一直到理完,行吗?”我说,“我的意思是,我想等你全部弄完了再看。”“当然。”她说。她停下来一会儿,放起了范·莫里森的带子,好让我镇静一点。她花了将近四十五分钟来理我这个头。我感觉得到她的体温和淡淡的茉莉花香,还有在我头顶上动作飞快而熟练的手指。我感到她呼出的气弄得我痒痒的。一旦开始了我就很乐意这样一直理到天亮———不用去看自己变了样儿的脑袋,又可以不穿衬衫坐在我自己越积越多的落发中间,同时克莱尔散发着气味,专心致志地在我头顶忙碌着。可是终于,她完成了。她长吁一口气,在我额头上剪了最后一下,说:“Voila[法语,瞧],到浴室来看看效果。”我让她领着我,尽管我很清楚该怎么走。我想再保持一会儿这种合作态度,因为我的头发和未来的命运都让人从我手里拿走了。她领我进了浴室,让我站在镜前,并打开上面的灯。“嗒—哒。”她说。于是我眨着眼睛现身在灯光下。她给我做了个板刷头,两边短得头皮都露出来,顶上仅有一层又硬又短的毛。我看着我理过发的脸,第一次从外部看清了自己的长相。我有一对窄小而卷曲的耳朵,一双眨巴个不停、眯缝着的眼睛,一只大鼻子,鼻尖上有道裂纹,好像准备要分成两只小鼻子似的。这些五官特征是一直就有的。现在我才看清它们是多么特别。在强烈的灯光下看着自己的脸,背后是白色的壁砖,我觉得成了死者的家属,被叫来认尸的。如果我们有灵魂,而且它在我们的身体停止运行时会飞出去,那么这大概就是我们看自己空洞躯壳的方式———带着看丧身车祸的人时同样的兴趣和恐惧。“哟。”我说。“你看起来好极了。”她告诉我,“慢慢来吧,我知道一开始会觉得太突然了,不过相信我,很快你就要让大街上的人回头看你了。”我只盯着镜子里的那张脸。如果这就是她要我变的样子,那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这就好比克莱尔带我到了付费电话亭,然后让我拨一个木星上的号码。她说我们应该等乔纳森回来再睡觉,给他瞧瞧一个新的我。我不怎么喜欢把自己展示给乔纳森看这个主意。我觉得自个儿太愚蠢,因为我暴露了自己的无聊,还有我心甘情愿地被改造了一番。不过我还是同意了。就像我说过的,克莱尔对我有种类似音乐的作用。她进入了我的脑子。我发现自己不仅做着她想要我做的事,而且已搞不清楚我的愿望是在什么地方结束、她的愿望是在什么地方开始的。等乔纳森的时候我们就去做已经习惯的事。我们做爆米花,并把六罐装的减肥可乐慢慢地解决掉。我们又听了一遍史蒂夫·里奇的曲子,并看了《玛丽·泰勒·摩尔》的重播。我发现我理过的头发并没有影响我坐在屋里的样子,也没有向下渗进我以前那些把握不定的想法中。我既放下心,又有点失望。乔纳森过了一点钟才回家。听到钥匙声时,克莱尔叫我躲进厨房。“我就像往常一样坐在这儿,”她低声说,“我把他留在客厅里。几分钟后你只管跟没事似的走出来。”我并不愿意这么表演一番,把自己置于聚光灯下。但是克莱尔个头太大了,头发颜色太鲜了,这都让我无法拒绝。我隐约记得有个红鼻子、带莴苣色假发的老头在生日晚会上从我耳朵里弹出几个两毛五的硬币,又从我衬衫里抽出了一束纸花。是啊,当时我装出并没有觉得丢脸的样子,而是显得又惊又喜。于是乔纳森进门时我就躲到黑乎乎的厨房里。我听见门的合页发出猪一般的尖叫声,还有他和克莱尔简单的谈话。“嗨,宝贝儿。”“嘿,亲爱的。”“吃得怎么样?”“简直是灾难,老一套。”他们说起话来比我见过的任何一对男女都更像两口子。我能理解他们要是生了孩子,那会显得多么自然。我就这样听着。通风井里微弱的光线像雾一样从窗外透进来。克莱尔那些装满草药的石罐子反射出一抹暗淡的光留在窗台上,让人想起外婆慈祥的眼神。罐子贴了纸签,她用长而尖细的字写了草药的名字:小丑帽,星茴芹,荨麻。我听见乔纳森问:“博比呢?”“哦,他在,不知道待哪儿了。”那本是提醒我出去的话,这会儿该若无其事地走出去了。然而我所做的是继续待在厨房里。让我走神的是这儿淡淡的黑暗,冰箱的嗡嗡声,和一罐罐的香草,可以用它们来治疗头痛、失眠和倒霉。我就像被埋在砖墙里的尸体,偷听着活人的日常话语。我想到死本身可以是参与到进行着的世界历史中去的一种间接形式。死亡也许就像这样,当你的朋友们继续在各种灯具和家具中间聊着已不再活着的你时,它既是在场的,又是不在场的。多年来我第一次感觉到了我哥哥的存在。我感觉到了,不会错的———他的意志和存在,当声音、血肉和其余有关躯体的东西都消逝后所留下的卡尔顿的特性。我在那间厨房里非常肯定地感觉到了他,就像多年前一个雪后寒冷的下午,我在墓地非常真切地感到了他的存在一样,那时耀眼的未来还在那些碑石外,在地球的曲线之外闪烁着微光。他就在这儿,我对自己说,而且我知道这是千真万确的。我已经逐渐养成了习惯不去想他;把自己当做是在老爸死后又投胎到内德和艾丽斯家来的。现在我想起了所有这些死在克利夫兰的人。此时,雏菊即将爬上他们的坟头,蒲公英也就要长满蓬松的绒毛。在殡仪馆时我把口琴塞进了卡尔顿胸前的口袋里,现在,口琴也许已穿过他的肋骨,跌落在棺材板上发出沉闷的声音。我不仅生活在自己的未来中,也生活在我哥哥失去的未来之中。我在这里代表了他,正如他在那里代表了我,在一个无从猜测的别处。他从生走向死也许就像我迈进了这间厨房———迈进了一片柔软的虚无和朦胧的低鸣声。我呼吸着黑暗的空气。如果说那时我有一种对平静、友好的死亡的感受,而同时我的心脏还在跳动,我的肺还在扩张,那么他也许在他死亡进程的中间有了一种相似的对生命的感受。外面,一排洗过的衣服晾在通风井里。空荡荡的衬衫衣袖摇摇晃晃地悬在那儿。我看见了那是我自己和我哥的混合体———同时用着我们两人的名字———我可以去追逐一种生活和一个令人吃惊的未来。我可以通过在这个世界里同时成为我自己和他而养活在那个世界的他。当克莱尔发出一句又一句进客厅的信号时,我就这么站在厨房里。我看着一件女式白衬衣在六层之上轻轻摆动。最后她来找我了。她问我怎么了,我告诉她我很好,我告诉她我感觉妙极了。她问我出什么事了,我徒劳地朝挂着衣服的方向挥了挥手。她嘴里发出一阵咯咯声,心想我不过是忽然觉得害羞了,并且用手把我牵了出去。乔纳森瞧见我的头发时尖叫起来。他说我看起来很危险。“一个八十年代的博比。”克莱尔骄傲地宣布,我也没表示不赞同。虽然乔纳森已筋疲力尽,但我们还是带着我的头发到格林尼治村逛了一圈。我们在圣马克斯的一家同性恋酒吧喝了几杯,还跳舞,三个人都跳。我好像花了不少年坐在墓地里思考,我是活着的,然后冲破了一块玻璃,加入到舞会中来。等我们跳累了,我就坚持要走到哈得孙河的码头那儿去看霓虹灯勾画出的咖啡从那只大霓虹灯杯子里滴出来。然后克莱尔和乔纳森钻进出租车回家了,而我继续走着。我走遍了纽约。我走到巴特里公园,那儿可以看到自由小姐从港口放出她小小的光芒,接着我走到一队马车旁,车夫们正满怀希望地等待那些大把花钱的醉汉和浪漫情侣。我站在第五大街的路口上,天色已开始亮起来。一辆送面包的卡车开了过去,司机大声唱着走了调的佩奇·克莱茵的《疯狂》,我也跟他唱着,直到他开出去半个街区。现在从内心里想来这都是理发弄出的事;理发破除了常规,让我看到了一直存在着的、藏在墙纸图案中的种种可能性。在另一个时代,我们或多或少为了同样的原因而常常去吃酸药。打那以后,要改变什么就不难了。没有必要总生活得平淡无奇。克莱尔总是想法子改变我,这已成了她的爱好。她带我到第一大街上的廉价旧货店里去买衣服,她认识那儿所有的售货员和半数的顾客。买衣服时,克莱尔就像在搜寻鳟鱼的老鹰妈妈那样专心。她会猛扑向一只纸盒,那里面装满了旧衣服,都是颜色鲜艳的化纤面料———染了污迹的伍尔沃斯货,当它们还很新的时候本是显得忧伤而绝望的———然后她拽出一件丝织衬衫,上面游满了鲜黄色的鱼。她为自己挑的一件则有着俗气而又化腐朽为神奇的特点;你从她的眼神中就可以知道她想要的东西都会发出一种其他顾客看不到的淡淡的光。我由着她为我挑,两个礼拜后,我有了只很便宜的新衣橱,里面堆满了旧衣服。我有四十年代的灯笼裤,淡灰色和烟草色的人造丝宽松衬衫。我有旧的黑牛仔裤,摩托皮茄克,和有箱形垫肩的黑色运动衣,上面随意夹杂着白色焊锡线。我甚至还有素不相识的人穿过的靴子:棕色的牛津鞋,鞋尖是脆弱的皮制网眼纱,一双黑军靴,和一双溅了油漆的黑色旅行鞋。我还有了只耳环。克莱尔把我拖进第八街上的一家首饰店,一个中东人花了不够说“变”这个字的时间就用一把液压枪在我耳垂上钉了一根银棒,就和给黑蚊子叮了一口差不多。克莱尔许诺说她要为我做一只完美的耳环。那个中东人微笑着。他的牙像是从一整块木头上雕出来的。那些日子里我每次从商店橱窗里看见自己的形象都吃惊不小。我似乎是我自己粗野的双胞胎兄弟,从某个差劲的地方跑来给这里普通的上班市民找麻烦。我所看见的这张浮动在商店展品之上的脸的主人即使有一万块蛋糕,也不会写上一句“生日快乐”。如果他住一间楼上的卧室,从窗口能看见邻舍的儿童攀登架,他也不会感到满意。克莱尔把我介绍给她的朋友:愤世嫉俗的帽子设计师欧西科;爱激动的画家罗尼,他只会说整段整段的话;喜欢谈怎样在进口大麻的生意中发财的斯蒂芬·库珀,他在普罗文斯城买了家珠宝店,在那里他可以把精力更集中于他那些神秘的天赋上。这些人就像在我周围放映的电影———我看着、听着,那种轻松的自我解脱正是我坐在剧院第五排一个位子上时的感受。他们很高兴成为自己所创造的角色,也并不靠我为这种片子投资。所以我们相处得不错。我穿着自己的衣服或坐或立,看着各种事情发生。如果说我博得一些小小的名声,那是由于我这种难以理解、从不改变的平静。我明白了纽约人———至少是克莱尔认识的———很看重别人内心的宁静。他们的白天和黑夜都充满了那么多声音。克莱尔的朋友把我的安静归结于内心的知识,而实际上我在大多数时候都只是看着,什么也没去想。我不时提出一个问题,或解答一个问题。我戴着克莱尔为我做的耳环,那是一只细铁圈,上面有泪滴形的银珠子,往下是一只生锈的金属环,连着一匹极小的银翅马。有时她带着一丝不安问我过得高不高兴,我总是告诉她我很高兴。我说的总是实话。我们去的那些地方确实给了我纯粹的快乐———没有入口标记的喧闹的俱乐部,光秃秃雪白一片像喜马拉雅山的阁楼里的舞会。我在墓地里待了这么多年,现在我来到了舞会上。在所有这些活动中,我保持着幽灵般的安静。一个美丽的女孩子平静地在跳舞的人当中走动,她的皮肤是脱脂奶的那种清澈的蓝白色,她的腰上盘着一条肥硕的花斑蛇。两个男孩穿着有点像女学生常穿的那种方格裙,神色肃穆,肩并肩站在那儿,牵着手,似乎他们在守卫通往一个更严酷、更艰难的世界的入口,而且想不通为什么没有人试图闯进去。不过最好的时光是乔纳森早早下班的晚上,这时我们就可以出去了。有时候就我们两个,有时克莱尔也一起去。乔纳森在家的晚上我们去看电影,然后到一家我们喜欢的酒吧去喝几杯。克莱尔其他的朋友更专注于新奇、放任的生活。他们把时间用来四处活动,打听哪儿有真正对胃口的地方,舞会之中的舞会。我能理解这种欲望。可是乔纳森、克莱尔和我更喜欢那些在每天的重压下已摇摇欲坠的老式酒吧。当时格林尼治村里全是这种酒吧,今天也一样。它们的内部保持着陈年的昏暗,就像黑啤酒的颜色。它们用一种金属丝夹做的装置卖炸薯片和花生。酒店的常客———那些不出声喝个不停、总相信世风日下但从不寻衅滋事的酒徒———坐在酒吧的长凳上,稳当得像在休息的母鸡。我们总在酒吧后面找一个火车座。我们开始把自己称做亨德森一家。我记不得这是怎么开始的了———是克莱尔或者乔纳森念出的一句诗的一部分,然后就保留了下来。亨德森这家人没什么抱负,品位也很简单。他们喜欢看电影或电视。他们喜欢找一家便宜的小酒店喝几杯啤酒。我们三个一起出去时,我们管这叫“和亨德森一家度过的夜晚”。克莱尔成了妈妈,我是小亨德森,乔纳森是乔尼叔叔。这个故事随着时间的推移有了具体内容。妈妈是头儿。她要我们注意行为举止,坐要坐端正,要是我们骂粗话了她就咂咂舌头。小亨德森是个好心肠的糊涂人,像个蠢笨的童子军,说什么他都信。乔尼叔叔的影响很坏,得提防着他。“小亨德森,”克莱尔会说,“别和你乔尼叔叔坐得太近。他也没必要跟你进洗手间,你已经长大了,能把自己管得好好的。”我们有时候就处于这种亨德森状态中。我们并不总这样。当对自己更加真实、更加错综复杂的故事失去兴趣时,我们就不知不觉进入了亨德森的故事。乔纳森早晨离开前也许会说:“今晚收工的时间应该比较早,亨德森一家是不是愿意去看法斯宾德的电影?”克莱尔和我几乎总回答是,因为我们的生活比较自由。比起其他的娱乐活动,我们更爱和亨德森一家在一起的夜晚。有时克莱尔和我单独在一起时,她会用妈妈的口气说话,比她真实的声音要尖,还略微带了点英式英语的变化。可乔尼叔叔不在时,亨德森的故事就说不起来。没有我们的坏叔叔我们就太简单了———只有爱指挥人的妈妈和总是听指挥的男孩。我们需要这个三角中所有的点。我们需要好脾气、邪恶和一个正义的声音。我找到了活儿干,只是个不值一提的工作———在索霍区一个煎饼店里见习。我告诉别人,有时也告诉自己,我要从餐馆生意的最底层开始学,这样总有一天我会又有自己的店了。但我并不信这种雄心壮志,并不真的相信。我每次只能通过把注意力集中在具体的事情上才能让这种想法在心里留几分钟:我未来的自我皱着眉检查一盘即将要端出厨房的甜点,或抚摸着光滑、结实如牡马肋腹的红木吧台。这种时候我是有雄心的。它可以把这热度带到我皮肤的表面。可一旦我失去了注意力我就跌落回现实生活中,仅仅和乔纳森、克莱尔一起待在纽约,做着平常的工作。我满足于把白天的时间打发在油腻腻的厨房里,和洗盘子的墨西哥人待在一块儿,切蘑菇、撕格鲁耶耳干酪。这仍然是我不好意思说的一个秘密。八月一个炎热的晚上,我冲了澡后赤着身子走进乔纳森的卧室,以为只有我一人在家。克莱尔的一个老友到了纽约,需要她陪着游玩,而乔纳森应该在上班。漆黑的天挂在那儿像又黑又浓的烟,流浪乞丐在他们睡的人行道上留下了汗水的印子。我边走边唱着《尊敬》,热气腾腾的水珠从我皮肤上流下来,然后我发现他正坐在地上脱鞋子。“嗨。”他说。“哦,嘿。我还以为你在,呃,在上班呢。”“办公室的空调坏了,于是我们就决定不去管报纸这个礼拜能不能出来。干新闻的也有忍无可忍的时候。”“嗯哼。”我不自然地站在屋里,离过道有两步远。我面临的问题是该把手往哪儿放。在这个家里,我们并不随随便便地就不穿衣服。这不是我们做的事。我感到自己庞大的身躯正加热着空气。尽管乔纳森带着友好而感到有趣的神色看着我,但我只想着怎么使肉体冷却下来。当我们还是年轻狂放的朋友,在对方的抚摸下感到的更多是紧张而不是欣喜的时候,我很为自己的身体骄傲。我曾有过平坦、宽阔的胸脯。我腹部上的皮肤紧包在三块结实的肌肉上。现在我身上已多出了十五磅肉。我早早地发育出我老爸身体的翻版———圆桶状的躯干,稳稳地架在两条细腿上。我赤裸着长满汗毛却还是童男的肉体站在那儿,向空中散发着水蒸气。“刚洗过澡?”“嗯哼。”“听起来像是关乎生死的大事。”他剥掉袜子,把黑T恤从头顶上拉下来。他一边脱毛边牛仔短裤,一边告诉我当接待员桌子上的玫瑰耷拉下脑袋、花瓣全撒落了时,报社的工作人员是如何决定早早回家的。“那花儿就像煤矿里的金丝雀。”他说。他脱掉了所有衣服。自打十六岁后我就再也没见过乔纳森赤身露体,不过他的身子还跟我记忆中的一样。苗条,几乎没有汗毛,肌肉不发达———一个男孩的身子。他没有长出新的毛发或脂肪。他没有锻炼出那种更有阳刚气概的V字形体魄。他的皮肤看起来富有朝气,毫不松弛,像刚发起来的面团。他胸脯苍白的曲线上粉红色的乳头显出天真无辜的样子。惟一的变化是他刺在肩膀上的一条红色小龙,长着蛇身,带着猜疑的神情。他朝我咧嘴笑,略微有些窘迫但并不胆怯。我想起了卡尔顿,在墓地里冷冷的蓝天下他那一丝不挂的男孩的身体。“我要把冷水开到最大,”他说,“我敢肯定冲到身上的还是温水。”“是啊,会这样的。”我说。他穿过门厅走进浴室。我跟着他。我本可以待在卧室里穿上衣服,但我没有。我坐在马桶盖上,他洗澡时我就和他说话。他洗完后我们一块儿进了客厅。此时我们身体的赤裸一下子变得正常起来,没有刚才那种生疏的笨拙。我们的皮肤变成了一种衣服。他说:“这屋子的问题就出在没有交叉通风的地方。你觉得屋顶上会凉快些吗?”我说是的,也许会凉快些。他叫我等着,然后跑进浴室。他回来时拿了两块毛巾。“给,”他说着抛给我一块,“为了体面起见,万一我们撞见了谁呢。”“你是说就裹一条毛巾上去?”“有的人在很凉快的时候还做出更见不得人的事呢。来吧。”他从冰箱里拿了一盘冰块。我们把围巾裹在腰间,赤脚走进过道。过道里非常安静。电风扇在紧闭的门背后嗡嗡地响,萨尔萨舞曲从楼梯井里飘上来。“嘘。”他说。他踮着脚用一种夸张的姿势从楼梯爬上了房顶,手里还拿着滴水的蓝色塑料冰盘。我紧跟在后面。楼顶又黑又空旷,这是一个涂了柏油的平台,被城市纷乱的电灯光包围着。一阵热风吹过,带来垃圾的味道,由于传得太远,这味道已开始变香了。“总比没有好,”乔纳森说,“至少这儿的空气是流动的。”赤条条地站在万物中间有一种梦幻般的感觉。有一种兴奋和既刺激又愉快的恐惧。“这上头不错,”我说,“有几分景色。”“有几分。”他说。他解下毛巾摊在柏油纸上。他的皮肤在黑暗中发出冰一样的灰白色。“人家会看见你的。”我说。两个街区远的地方,一幢摩天大厦灯火通明地闪耀着,好像它本身就是座城市。“躺下来就不会了,”他说,“这儿黑得很。再说,看见了谁去理会?”他把毛巾垫在身下,仿佛正躺在沙滩上。我把自己的毛巾解下来,凑近他铺好。从第三街飘来的流动空气里充满了汽车喇叭声和西班牙音乐,触摸着我暴露在外的部分。“给。”他说着把塑料盘里的冰砸裂开来,递给我一块,自己拿了一块。“就用它擦身子,”他说,“作用不大,但我们只有这个。”我们并排躺在毛巾上,用冰块擦遍了我们在出汗的皮肤。过了一会儿他手伸过来,用他自己的冰块按我肚皮上隆起的部分。“妈妈不在时,”他说,“就由老乔尼叔叔照顾你。”“好的。”我说着也拿冰块去按摩他的腹部。我们没再谈论我们正在做的事情。我们谈的是工作、音乐和克莱尔。我们一边说话一边用冰块擦着对方的肚子、胸膛和脸。我们之间有着性爱,但我们没有做爱———没有做出任何放荡的举动。这是一种更加甜蜜、更有手足情分的触摸。这是为使彼此感到舒适而付出的专注,这是对我们自己不完美的躯体的深切爱抚。一块冰融化时我们就从盘子里再拿一块。乔纳森用冰摩擦我的背,我也照他的样子做。当我们用完了最后一块冰,躺下来毫无保留地说着脑子里想的事情时,我感到每一时刻都破裂开来,产生出新的可能。我们头顶上,几颗苍白的星星散落在灼热的、淤肿般青色的天空里。克莱尔自打十二岁开始我就一直想要生个孩子。可在四十岁之前我并没有认真考虑过。乔纳森和我曾开玩笑要做一回父母———那是我们互相调笑的方法。我们总在计划着什么。我们以此来释放情感上的危机,否则它就会越积越多。两个人相爱却无肌肤之亲是很奇怪的。你发现自己在计划旅行,谈论赚大钱的投机买卖。你为选房子的颜色争得面红耳赤,其实你永远也买不了。你跟人讨论宝宝的名字,而你根本不想要这个宝宝。不过最近我没这么肯定了。再过一年多一点的时间我就可以拿到那笔钱了,五十万都不止;可在三十八岁的时候你没法把你的生活想成是刚刚开始。希望是很脆弱的,想得太多它就消失了。我惊讶于我所感到的体内的空虚,我的心和肚腹都在绳索上荡漾着。我总是沉醉于正在逝去的时刻中。我曾想过这就够了———品尝咖啡美酒,用每一根神经去体会性生活,去看所有的电影。我曾想过有无成就的问题似乎无关痛痒,只要我专心把注意力集中在每件发生的事情上就行了。很快,在我老得不能做的事情的清单上又要添上重要的一项了。我能看得出这其中的危险:爱上了同性恋男人的半老女人怀了孩子,为自己补偿以前没能建立起来的血亲关系。我无法就这样去做而不露出笑容。不过,这个念头仍然噬咬着我。乔纳森有工作,有个我从未谋面的情人。他具有二十七岁男人所拥有的回旋余地,而我的乳房已向下垂到了胸廓,所以我想要一些永久性的东西。我想带好一个孩子,超过我父母带我的时候。我想让自己的钱、健康和好运得到更好的利用。一天晚上博比穿着骑师短裤走出浴室,嘴里还在唱《野马》,我正准备进自己的房间,我们在走廊里挨着身子让对方过去。他有着柔软、壮硕的身体,肌肉仿佛在跟初露端倪的脂肪一争高低。我母亲要是看见了会赞许地称他是个“结实的大块头”。同我父亲结婚改变了她对细长、狡猾型男人的兴趣。博比是中西部人的一个样品。他身强力壮,骨骼宽阔而结实,无忧无虑。我说:“嘿,真棒。”他的脸红了。到了八十年代末竟然还有一个住在纽约的男子会为一句赞美的话而脸红。他说:“呃,我一会儿就准备好。”当时我们正准备出去。记不清是去什么地方了。我说:“不着急,反正没人会在半夜前到那儿去。”“好的。”他进了与乔纳森合住的房间。我犹豫了片刻,然后走进浴室,在覆盖了水蒸气的镜子上抹了一圈。我的脸出现了。既不漂亮,也不难看。我向来都是我父母的古怪混合物。我母亲令人意外地越长越好看。到了女人们被看成是“端庄”而不是“美丽”的年龄时,她的确相当地端庄:略带些阳刚气,脸庞宽大,干净整洁的粉红色皮肤,以及由棕色变成炮铜色[黑灰色或蓝灰色]的头发。她毫无表情的脸尚没有起皱,她生硬的、公事公办的举止反而更显得有吸引力。而此时其他同龄的女人已露出僵硬的皱纹,并搽了一大堆胭脂。我母亲赶上了她自己,她找到了自己的美。她注定要有六十岁的容颜,即使还是姑娘的时候。另一方面,我父亲则萎缩得像葡萄干一样。他的脸颊瘪了下去,一直贴到了骨头上。他又短又硬的青黑色头发已经消失,脖子上下垂的皮肤松弛、苍老。还是女孩子的时候,我就满怀希望地照着镜子,寻找着每一丝父亲脸庞的迹象,看看它有没有复制在我的脸上。现在我想检查一下他衰老的迹象有没有出现在我身上,我找到了。我的脖子变得有些松松垮垮了,眼睛周围的肤色开始加深。遗传基因正在起作用。妈妈,你不必嫉妒爸爸对我的爱。你最终还是赢了。你是个面貌端庄、心如止水的律师。爸爸和我不行了,而我们不知该拿自己怎么办。我把手插在头发里来回移动。然后我向博比和乔纳森的屋子走去,并站在门口。博比俯身在衣橱的一只抽屉里找袜子。他的屁股比理想的要大些,但还是很匀称。如果说“具有鲁本斯风格”一词也适用于男人,那么用在博比身上是最恰当不过了。他肌肉丰满,但比例均衡,就像过去那些在幽暗的林间空地里欢跳的美人。他的缄默流露出某种少女的特征,尽管他没有丝毫阴柔的气质。他好似一匹小公马,循规蹈矩、四蹄尖尖,羞涩但不娇弱。我说:“今晚干吗不穿那件黑色华达呢衬衫?”听见我的声音他跳起来。吓他一下的举动中包含着某种情欲的色彩。我觉得那就像小腹上被拉开的拉链。我是猎人,他就是一头强壮的、毫无疑心的雄鹿。“呃,好的。”他说。我走到橱子边上,取出那件衬衫。“我特别喜欢这件,”我说,“我们得再去买一件这种样子的。”“嗯哼。”我把衬衫拿到他赤裸的身子上比划着。“真漂亮。”我说。他的脸上又泛起了红晕。这样不行。没有任何性的色彩进入这个房间。我对他外表的关心太过母性化。我们没有安排什么潜台词。有些东西想要是要不来的。我花了很多时间才学会这小小的一课。“也许我们该先出去喝一杯,”我说,“我们不想去那儿太早。”我把衬衫放在乔纳森的蒲团上。在白色毡毛的映衬下它显得黝黑而洁净,一张无性的美男子的快照。我走进自己的房间,开始为度过在这个城市的另一夜而收拾一下脸面。一个月过去了。那年冬天来得早。感恩节前的一个礼拜,像角币那么大的雪花便出其不意地从天而降,围绕街灯旋转着。我们街区的商店老板拼命地把新落的雪从他们的人行道上扫下来,仿佛那雪是他们年少轻狂的余孽,现在来让他们得报应的。博比下班回来时我正坐在客厅的沙发上修脚趾甲,同时喝着一杯葡萄酒。“嘿。”他说,一边把外套肩膀上的雪掸下来。我点点头。我没情绪谈话。冬天又回来了,比预期的早。“这真让人惊讶,”他说,“我的意思是,你真想不到纽约会有,呃,多少这样的天气。你知道吗?”“取决于自然的力量,”我说,“就和别处一样。”我想让他被自己年轻的兴致哽住。那天晚上我只适合给烟抽个不停的老贵妇或脱了法衣的神父做伴儿。“真的,你要知道,很美,”他说,“外面那么安静。你想出去到雪里走一走吗?”我瞧了他一眼,希望这一眼能概括出我对在雪里胡闹的看法,可他现在正笑个不停。这天气把他逗得兴高采烈。他过来跟我一道坐在沙发上。“看看这指甲油。”我说。“我喜欢这颜色。”“胆汁绿。在这种季节里我就用这个。”“你想待会儿去看场电影吗?”他说。“不。今晚我要把自己灌醉,然后沉迷在自怜自艾中。”“你没事吧?”“我不知道。眼下别问我这种问题,除非你真想知道答案。”“我真想,”他说,“我真想知道。”“算了吧。只不过现在是冬天,我不喜欢这季节。再过六个月左右我又会变成以前那个爱玩爱笑的自己了。”“可怜的克莱尔。”他说。我抑制住一阵想把指甲油抹到他脸上的冲动。“这该死的冬天整整早来了一个月,”我说,“而我以前那位过几个礼拜要来纽约。一个月里要有那么多事。”“你是说你前夫?”“是啊。他的演出团又开始巡演了,他们打算在布鲁克林学院演出。”“你会去看他吗?”“他八成会给我打电话。他到纽约来总是这样。他认为我们结婚时互相折磨得还不够。”“你从来没有谈过他,”他说,“我有时候,你知道,都忘了你结过婚。”“我自己一直在努力忘掉。”“唔,你在哪儿遇见他的?”他问。“你想听真正的笑话吗?在伍德斯托克。是的,在音乐会上。诞生于一个周末的平静与爱之中的七年痛苦岁月。”“你当时在伍德斯托克?”“嗯哼。我换了四所不同的大学都没上完,就加入了一伙人,他们走遍了新英格兰,收购旧衣服再拿到纽约来卖。我们听说有场免费的音乐会,离我们在别人家阁楼里翻箱倒柜找夏威夷衬衫的地方不远。这些话我是不随便跟人说的。”“你真在那儿?你去了音乐会?”“搞得我都快成文物了,是吧?好像我是在发明汽车以前去的。”“那儿什么样?”“到处都是烂泥,”我说,“你从没见过那么多泥。我感觉自己像只猪。我被丹尼吸引是因为他在水塘那儿有一大块救生圈牌肥皂。我们洗过以后他说:‘你想离开这儿到城里去吃汉堡包吗?’我说好啊,当然想。我已经厌倦了那伙收旧衣服的人。我的意思是他们把自个儿当做什么神秘人物,其实他们就是付五美元买下寡妇的旧地毯和裘皮衣服,然后以两百块的价钱在城里卖掉。”“你在那儿,”他用一种掩盖住的惊奇语调说,“你去了。”“而自那以后我生活中的失望就一个接一个地来了。博比,人们把它说得太过火了。就是一场音乐会而已。又脏又挤。开了不到一半我就走了,三个月后我嫁给了一个十足的混蛋。”我把绿指甲油涂在大脚趾上。完成后我抬头看博比,并看出了他的变化。他的眼睛很明亮,还有些潮湿。他坐在那儿,脖子贪婪地伸向前,盯着我。我想我是认得这表情的。这是在我年轻的时候,在我还很漂亮、奇特而不仅仅是引人注目的时候,有些男人们看我的样子。这是一种简单而坦率的欲望。就在那里,在一个还不足三十岁的男子的脸上。那天晚上我们没有睡一块儿。这要再过一星期。不过从那晚起,性的可能慢慢地进入了我们本来只是友好、温和的关系之中。我们向来都是朋友,而现在我们有了另外的身份。我们有些激动,在一起时还有些羞涩。当我们没话说时,我们似乎就注意到这种沉默。不过,他不会首先提出什么。他太没把握了。他太习惯于我们这种姐姐使唤弟弟的模式。我从没遇上这么一个如此不受世风影响的人。中世纪的男人大概都这样:考虑周全得让人难以理解,碰一下女人的衣袖都吓得要命。如果这事儿要发生的话,那我得自己来料理了。我是在星期二晚上采取主动的。我没有特意定好时间,我还没这么工于算计。我太喜欢博比了。他本人对我有吸引力,他的遗传基因则引起了我更复杂的兴趣。不过还是前者比较容易对我产生影响;而后者,我想,会在日后慢慢地表现出来。那天我们去圣马克斯看了《天意》,这差点使我对整个计划改变主意。看电影时博比说个不停。他问我那狼人是不是真的。他想知道伊莱恩·斯特里奇是德克·波佳得的妈妈还是女友。我回答了他的问题,同时在想,哦,乔纳森,你为什么不这样直截了当呢?可是我们一出来往家走时,我的兴趣又恢复了。博比是半个孩子,一个天真烂漫的人。他其实不能为他所缺乏的东西而受到责怪。纽约不乏可以一起去电影院的人,但博比的其他品质是很难再找到的。回家后我放起了滚石乐队的一盒老专辑。我点了支大麻烟,问博比想不想跳舞。乔纳森那天晚上出去找他男朋友去了。“跳舞?”博比说。我把烟递给他。他吸了一口,他站在客厅中间,穿牛仔裤和黑色T恤,系一根带牛头图案铜扣的牛仔皮带。要毫无表情地勾引他是很困难的。倒是很容易觉得自己像个荡妇,描了眼线束了腰,放着一盘老掉牙的带子,想方设法哄骗一个乡村少年脱掉裤子。“博比,”我说,“我想问你一个直截了当的问题。愿意吗?”“好的,我愿意。”他把大麻烟递回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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