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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宰场之舞》作者:[美]劳伦斯·布洛克-7

作者:布洛克 字数:20356 更新:2023-10-09 20:49:26

“不要。”  “很好,因为你知道我从不说谎。你很惶惑,不知道该怎么办。放轻松点,你什么都没有做,一切都是我干的。反正她迟早会死。没有人长生不老。”他伸手拿起瑟曼的手说,“现在,我们可比亲近还要更亲近了。我和你,是精血交融的好兄弟。”  要他倒满一杯酒得花上老半天工夫,要他真正喝下去就得更久了。他往往举起杯子,还没送到嘴边就又放回桌上,然后继续说话。他哪在乎什么啤酒,他只想说话。  他说:“我不知道他到底有没有杀了那个女人。她有可能是他雇来的妓女,他回去只是为了付钱并把她放了。然而也有可能真像他说的那样,他割断了她喉管。到底发生了什么,我根本无从知道。”  从那时起他便开始过着两种生活。表面上,他是个步步高升的年轻制作人,有一所豪华公寓和一位有钱的妻子,前途无量。同时他又和伯根及奥尔佳·斯特德过着秘密生活。  “我学会了何时转换开关,就像是你把工作完全留在办公室里,而我把自己的‘那一面’完全留在我与他们在一起的时候。我们大约一个礼拜见个一两次面,并不是每次都有活动,有时候只是坐下来聊聊天。可是在我们之间,总有一种危险的气氛流动着,然后我会把这一部分关掉,回家做一个丈夫。”  在他认识这两人的几个月之后,斯特德需要他的帮忙。  “他因为一盘录像带而遭人恐吓。那是他们自己拍的带子,不知道内容是什么,不过一定不是什么好东西。那名摄影师留了一份拷贝,向他勒索五万元。”  “是阿诺德·莱韦克吧。”我说。  他睁大眼睛,“你怎么知道?你到底知道多少?”  “我知道莱韦克出了什么事,你帮着杀他了吗?”  这次他喝了一大口酒,并用手背抹抹嘴,“我发誓当初不知道他们要那样对付他。他说他会付五万元,可是不能见莱韦克的面,因为莱韦克很怕他,原因当然不难猜到。他还说花钱消灾,只要付了钱就没事了,没有人会笨到一种把戏耍两次。  “在第十大道和四十九街的交口有一家泰国餐厅,我就是在那儿与莱韦克碰头的。他是个走起路来活像个发条玩具似的胖子,摇摇晃晃,样子很滑稽。他不断对我说,他实在很抱歉这样做,可是他又实在需要用钱。他越这么说,看起来就越讨厌。  “我把装满了钱的皮箱递给他,让他打开来看。他一看到那些钱就显得更害怕了。我假装成律师,穿布鲁克细纹西装,说话时夹杂着专业术语,简直跟真的一样。  “我们完成了交易,我说还没确定那盘带子是不是我客户要的之前,他还不能走,‘我的车就停附近,离我办公室只有十二分钟车程。我只要看五分钟录像带,你就可以把钱带走了。’我说。”  他摇摇头,“其实他可以拿了钱就走的,我又能怎么办?不过他大概很信任我。我们向着第十一大道走,走到一半,伯根就在环线的出口等着我们。他本来应该把莱韦克敲昏,然后我们拿了钱和录像带就走人。”  “可是,事情并没有按照计划进行。”  “没错。”他说,“莱韦克还没来得及反应,伯根就开始揍他,至少看起来是那样。可是后来我看到伯根手上拿了一把刀,他就这么当街拿刀去捅莱韦克,然后再把他拖进巷子里去。他叫我去拿皮箱,我拿到皮箱走进巷子里,看到伯根把莱韦克抵在砖墙上不断捅他。从头到尾,莱韦克只是瞪大了眼睛看着,也许那时他已经断气了,我不知道,他没有出一点声音。”  事后,他们拿了钥匙去搜莱韦克公寓,带走两大袋的自制录像带。斯特德以为除了用来勒索的那盘之外,莱韦克应该还有一盘备份,可是却没有。  “录像带大都是他从电视上录下来的节目,黑白老片最多,也有一些色情片和老电视秀。”斯特德亲自检查每盘带子,最后把所有的带子都扔掉了。瑟曼从来就没看过那盘要了莱韦克命的带子。  “我看过。”我说,“他们两人谋杀了一个小男孩。”  “我就知道是这样,否则他们才不会付这么多钱。可是你又是怎么看到的?”  “那是一盘你们漏掉的拷贝,莱韦克把它录在出租录像带里。”  “他那儿有一整堆的出租录像带。我们懒得一一去査,就全留那里了。嘿,他还挺精的。”他举起杯子,碰也没碰又放了下来,“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  小男孩是斯特德生活的一部分,也是瑟曼没兴趣涉入的部分。“我不喜欢同性恋,”他很坦白地说,“从来也没有感兴趣过。阿曼达的哥哥就是同性恋,我不喜欢他而他也很讨厌我,我们俩打从一见面就不对头,斯特德也是这样。他说这些人都是弱者,而爱滋病是这个地球把他们踩到脚底下辗碎的方法。他说:‘搞这些小男孩并不是同性恋,搞他们就跟搞女人没什么两样。况且到处都是这种容易上手的小男孩,他们还求你把他们带走。根本没有人管,你爱拿他们怎么样都没关系。’”  “他是怎么抓到这些小男孩的?”  “我不知道,关于他的那一面生活,我从来都敬而远之。有时候,我会看到他跟一个小男孩在一起,他待他就像你上星期在拳台边看到的一样,如同自己的亲生儿子。再过一阵子,你就再也看不到那个小男孩了,而我也从来不问他们下落。”  “可是你心知肚明。”  “我连想都不会想,那根本不关我的事,我干嘛去伤那个脑筋?”  “可是你必须知道,理查德。”  我不曾直接叫过他名字,也许这样有助于突破他的心理防线。这招果然奏效,他看来好像心里受到了一阵巨大冲击似的,猛然退缩。  “我猜,他杀了他们。”  我一句话也不说。“我猜,他杀了很多人。”  “那你呢?”  “我从来没有杀过人。”他连忙说。  “在法律上,你是谋杀莱韦克的共犯,罪行和亲手持刀杀人是一样的。”  “我连他准备要杀人都不知道!”  他知道,就像他知道那些小男孩遭到什么下场一样,可是我忍住没说。“你知道他要强奸抢劫,这就表示你是共犯的一员,而且你的罪状也足以判处死刑。就算莱韦克死于心脏病,你也会以谋杀罪被起诉。在法律上,不管怎么说你都有罪。”  他大大喘了几口气,沉重地说:“没错,这些我都知道。你也可以这么说那个姑娘,他拐回去杀掉的那个——如果他真的杀掉的话。我想我犯了强奸罪。她是没有反抗,可是我也没有得到她的允许。”他看着我,“我没办法为我所做的事情狡辩,也不能为自己开脱,我不会对别人说我是被他催眠的,虽然真的是那样子,真的是。那两个人设计陷害我去达成他们的欲望。”  “他们到底怎么做,理查德?”  “就是——”  “他们是怎么让你去杀掉你妻子的?”  “哦,天哪。”他失声叫出来,把脸深深地埋在手里。  也许他们一开始就计划好了,也有可能是在三个人幽会的时候达成共识的。  “你最好先洗个澡再回家去找你的小妻子。”奥尔佳会这么说。你的小妻子,你亲爱的太太,你那迷人的老婆——每次都用一种略带嘲讽的语气对他说。你在这个大胆、放肆、下流的世界里活了一小时之后,如今要回到那个无聊乏味的黑白世界中,在那里住着一位和你共同分享的芭比娃娃。  “这个女人这么有钱,教我们做男人的面子往哪儿摆?如果你的女人比你有钱,那你可就没什么尊严了。”斯特德说。  一开始瑟曼还怕斯特德想要搞他老婆,因为斯特德让他和奥尔佳上床,但是瑟曼不喜欢这个主意,他希望把这两种生活分开。所以后来他发现斯特德对阿曼达并不感兴趣,也不想把她扯进三人关系中时,着实松了一口气。四个人第一次的会面并不很成功,接下来两次餐会中的谈话也进行得颇不自然。  斯特德是头一个提出要瑟曼提高保险金的人。“你就快有孩子了,应该要保护这个未出世的孩子才对,而且就连母亲也该一并投保,如果她有个什么三长两短,你又要雇保姆,又得请家教的,几年下来花费可不少。”后来这些提议都实现了。“你知道吗,理查德,你是一个娶了个有钱老婆的男人,可是如果你老婆死了,那你就变成了一个有钱男人,这种差别不是挺有趣的吗?”  这种想法在不知不觉中一点一滴地萌芽壮大。  “我不知道怎么向你解释这整件事,”他说,“我们不是当真的,有时候还会玩笑似的想尽一切夸张的办法来执行它:真讨厌,微波炉为什么这么小呢?不然我们就可以在阿曼达嘴里塞一个苹果,把她塞进去煮熟。”他说,“现在想起来是很恶心,可是在当时却很好笑,因为那不是真的。可是到后来玩笑越开越大,便开始有一些真实性了。  “伯根会说:‘好吧,干脆下个星期四咱们就动手吧。’然后我们还会计划一些黑色喜剧的荒谬情节,如此而已。可是到了星期四,奥尔佳竟然说:‘哦,我们差点忘了,今天是杀掉小阿曼达的日子呀。’那只是个笑话,大家插科打诨罢了。  “当我和阿曼达一起,没有他们的时候,我是个快乐的已婚男人,听起来可能有点不可思议,然而却是事实。我猜自己一定想,有一天伯根和奥尔佳会自动消失,我是怎么想的自己并不是很清楚,不是希望他们事迹败露被警察抓走,就是希望他们离开这个国家,我不知道。也许我希望他们死掉吧,这样一来,我跟他们在一起过的黑暗生活就能从此画上句号,阿曼达和我从此以后就会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  “然而有一回,我躺在床上,她在我身边沉睡着,不知怎的我脑子里竟然出现各种杀害她的景像。我自己不想有那些念头,但它们却挥之不去。像是用枕头闷死她、刺杀她等等各种各样的想法。我必须起身,到另一个房间去喝点酒,倒不是怕我真的下手,只是被那种念头搞得很烦。  “大概是十一月一日吧,我提到住在我家楼下的邻居会到佛罗里达去住六个月。‘很好。’伯根说,‘我们就选那个地方把阿曼达干掉,对于一间屋主要离开半年的房子来说,作为抢劫的现场是再好不过了,而且也比在你家好,你总不希望警察到你家里去大肆翻搜吧。他们会把你家四处弄得天翻地覆。’  “我以为那只不过是说着玩的,‘哦,你要去参加一个宴会啊?那我们会在你家楼下那家犹太人家里等你。你回来时就刚好撞上正在行窃的我们。希望我还记得怎么破门而入,其实这就像游泳,一旦学会之后就再也不会忘。’  “去参加宴会那天晚上,我还真的不知道他们到底是不是开玩笑。这很难解释清楚。两种生活相隔得那么远,我不相信其中之一会侵犯到另一部分,就好像我早已知道他们会等在那里,只不过我不想相信而已。  “我们离开之后,为了拖延时间,我提议散步回家,怕他们真的等在那里,怕这次他们来真的。回去的路上,阿曼达开始提起她的哥哥,她很担心他的病,而我很无礼地打断了她的话头,接着便起了一阵口角。我想,哼,好吧,臭婊子,一个小时之内你将成为历史。这种想法让我兴奋起来。  “上楼时,我看见戈特沙尔克家的门紧闭着,不禁稍稍地松了一口气。可是门框上有裂痕,门锁附近也有被铁棒撬开过的痕迹。我知道他们来了。可是我想,如果我们静悄悄走过那扇门上楼回家,也许就安全了。当然我们也可以转个身下楼去,但当时我没想到这一点。  “在我们踏上最后一级台阶的那一刹那,门啪的一声打开了,他们俩正等着我们。奥尔佳穿着紧身皮衣,伯根披着一件皮大衣,看起来就像从漫画书里蹦出来似的。阿曼达一时没认出他们,瞠目结舌不知如何是好。在她还没来得及开口之前伯根先讲了,‘你死定了,臭婊子。’然后一拳朝她脸上挥去。那时他带着一副薄薄的驾驶手套,握紧拳头打在她下颚上。  “伯根捂住她的嘴,把她拖进房里,奥尔佳把她手反铐在背后,用胶带封住嘴巴。她把她推倒,还踢她的脸。  “他们将她剥光了,扔在卧室床上,伯根强暴了她之后,把她翻个身再强暴一次,奥尔佳则用铁棍击打她的脸,我想是那玩意儿要了她的命。整个过程中,她仿佛毫无知觉。”  “希望如此。”  “他们说我应该和她性交,这是最糟的部分。我以为自己会反胃,会呕吐,可是你知道吗,我非常兴奋,阴茎也勃起了,我不想与她性交,真的不想,可是我的阴茎却想要。老天,想到这里我都觉得恶心,我没办法达到高潮。跨在她身上,我只想快点达到高潮然后赶紧停止,可是却没有办法。  “于是我站起来,伯根用阿曼达的丝袜缠住她的脖子,叫我拿住丝袜两端,他说我一定要做,但我只能呆呆地站在那里,奥尔佳跪在地上替我口交,伯根拉住我的手,用力向两边扯。因为这样,我没有办法放开丝袜,他的手越扯越开,我的手也越扯越开。而阿曼达的眼睛瞪得大大的死盯着我。你知道,奥尔佳仍在继续,你知道,伯根也越扯越用力,一股血腥、皮革和性交的气味涌上来。  “于是我达到了高潮,而阿曼达也死了。”第16章  “其他就跟我们先前设想的差不多。他们把他反绑起来,再揍他几拳让他挂彩,接着把屋内布置成被闯进来抢劫过的样子。然后他们回家去,而他等了一个小时左右打电话报警。他老早就把故事都编好了,毕竟这事花了他好几天的时间,在这过程中他一直告诉自己那只是一个玩笑。”我告诉德金。  “而现在他想要雇你为私人侦探。”  “他已经雇用我了,”我说,“就在昨晚分开前。”  “他雇你做什么?”  “他怕斯特德。他怕他们宰掉他。”  “为什么?”  “杀他灭口。他开始受到良心谴责了。”  “我他妈的还真希望如此。”  “根据他的说法,真的是这样。他不停地想到她是真心爱着他的,不管是过去或将来,也是唯一会爱他的人。”  “也只有这种大笨蛋才会这样想。”  “他想说服自己相信,从头到尾她都不知道他也是共犯之一。不管是在和她性交的时候,还是斯特德逼他勒死她的时候,他都希望她不是昏厥就是已经死了。”  “如果他想要找到那个问题的答案,应该去找灵媒,而不是雇侦探。”  时间是星期四上午。吃过早饭我到城中北区分局等乔。此时我们正坐在他桌前,他点了烟,这家伙戒烟的次数就我所知已经不下十余次,但他总是戒不掉。  我说:“现在他是良心发现了,而他也认为自己对斯特德来说已经失去了利用价值。”  “但斯特德一开始为什么又要利用他呢?听起来好像是他在利用斯特德,却反咬一口把罪过都推在人家身上。他这一笔干下来可以捞一百五十万,而斯特德得到什么?跟一个半死不活的女人草草办个事?”  “到目前为止,”我说,“斯特德已经拿到四十万了。”  “那么我一定是错过了那一部分。”  “我正要说。阿曼达下葬,报纸不再报道,整件事情都结束以后,斯特德和瑟曼谈了一下,他说他们合作的历险记大告成功,如果这是一项合作的话,所得的利益也该平均分配才算公平。”  “换句活说就是二一添作五。”  一点没错,斯特德不计较他继承阿曼达的那笔遗产,至于人寿保险,他要一半,这笔钱的总数是一百万,加了倍的,因为那是意外死亡——”  “关于这点我真是搞不懂。”  “我也一样。大概从被害人的角度来看,那的确是一桩意外吧。反正总共是一百万元,无须缴税,而斯特德想要瓜分一半,保险公司上个月就把钱给付清了,以这种案子来说算挺快的。”  “保险公司曾派人到警察局来,”他说,“想知道瑟曼是不是嫌疑犯。根据法律,我不得不告诉他,瑟曼并非嫌犯。可是我跟你说过,我相信是他干的。”  “是啊。”  “到目前为止,唯一找到的犯案动机是钱,但我们却无法知道任何他需要钱的理由、任何和他有牵扯的人以及杀掉她的任何理由。”他皱起眉头,“你告诉了我那么多,结论是他并没理由杀她。”  “照他说法是没有。保险公司付了保险金,斯特德要拿他的那一份,付款的方式是,瑟曼十万元十万元分次付给斯特德。名义上是购买外币,实际上那些钱当然全都进了斯特德的腰包。但是瑟曼可以做假账,最后这些账还可以退税。这个部分我最喜欢了。既能和你的同伙分赃,还可以免税。”  “是不赖。那么他已经付了四次钱?”  “每隔一星期付一次,今天晚上是最后一次付清。他和斯特德约在马佩斯会面。他要在拳击场那儿制作电视转播。十万元会装在皮箱里,然后交易结束。”  “所以他觉得斯特德会杀掉他,因为钱一到手,他就不再需要瑟曼了。而瑟曼这边又开始良心发现,态度动摇,所以何不干脆杀了他结掉这个户头。”  “不错。”  “而他希望你能保护他。”他说,“有没有说过用什么方式?”  “这个还没谈到,今天下午我要去找他,把办法想出来。”  “然后你会再到那个叫什么地方来着,马佩斯?”  “也许。”  他掐灭了烟,“为什么选你?”  “因为他认识我。”  “他认识你?怎么认识的?”  “在一家酒吧里。”  “就是你朋友巴卢开的那个粪坑,是吗?附带问一句,我真不明白,你干嘛要跟那种人混一起?”  “他是我的朋友。”  “这几天他将会踩到自己老二,办正事时你最好走远点。这个人狡猾得像条泥鳅,可是联邦调查局会把里科的案子收网,过两天你朋友就会在亚特兰大监狱找到个免费床位了。”  “上天垂怜,里科的下场就这样啊?”  “嗯?”  “没什么。”我说,“那不重要。昨天晚上我们在葛洛根酒吧碰头,因为需要一个安静的地方说话。他打电话给我的原因是,前天晚上我们俩碰巧在他家附近的另一家酒吧碰到了。”  “他知不知道你是因为正调查他的案子才会碰上他的。”  “不知道,他以为我调查的是斯特德。”  “你怎么会査斯特德?”  关于快乐和阿诺德·莱韦克的死,我只字未提。这些都是题外之事,乔手上的悬案是有关阿曼达·瑟曼的死,那也是我受雇调查的一件看来快要水落石出的案子。  “那是一种引他上钩的方法,我把他和斯特德连在一起,刚好成了抵住大门的那一只鞋。如果他把过错全都推到伯根和奥尔佳身上,自己就可以摆脱罪嫌了。”  “你想你能说服他投案吗,马修?”  “我正这么希望,那也是下午我准备努力的方向。”  “我希望你能带窃听器去。”  “好啊。”  “很好,要是你昨天晚上和他见面时也带着窃听器就好了。运气好的时候,会碰上一个倒垃圾的人,可是第二天他醒来就开始后悔自己为什么要说这么多,然后一辈了再不会开口了。唉,你昨天晚上见他之前为什么不先来这里装个窃听器?”  “得了,昨天晚上十点,他从公共电话亭打电话要我马上出去。你那时候根本不在办公室吧?”  “就算我不在,还有别人可以替你装啊。”  “是啊,花两小时外加错过十个电话才能装好。况且我当时也不知道他会全盘托出。”  “好,算你有理。  “我想我可以说服他来自首,他自己也想那么做。”  “那太好了,不过就算他不来自首,也会告诉你更多的事,你身上反止有录音机。你们约好今大下午见面是吗?唉,真希望能早一点。”  “四点之前他得去开会。”  “是啊,正经事还是得办,对吧?那么你三点到我这儿来。”他站起身,“我现在也有会要开。”  去伊莱恩家的路上,我停下来买了一束花和一些爪哇橙。她把花养在水瓶里,将橙子放进一个蓝色玻璃碗中,告诉我她的身体已经好多了。“只还有一点虚,不过正在好转中,你呢?你好不好?”  “为什么这样问?”  “你看起来很没精神,昨天晚上又熬夜啦?”  “没有,可是睡得很不好,案子快破了,再过几个小时,一切都会真相大白。”  “什么?今天不是才星期三而已吗?还是我病得精神错乱,已经错过好几天了?”  “瑟曼需要一个倾吐心声的知己,我便让自己成为那样一个人。他觉得压力很大,我想一部分是来自于我,但大部分来自斯特德。”  “谁是斯特德?”  “穿橡皮衣的男人。”我约略向她叙述了些昨晚我们在葛洛根的谈话。“我只是走狗屎运,天时、地利、人和一起给我碰上了。”  “不像倒霉的阿曼达·瑟曼。”  “还有那堆听起来更倒霉的人。不过,真正让他们落网的原因是理查德·瑟曼自己的证词,再加上尸体上采到的证据,两相对证,应该可以顺利结案了。”  “那你不是该得意得像只神气的公鸡吗?怎么反而像丧家之犬似的?”  “我想是累了。”  “还有呢?”  我耸耸肩。“不知道。”我说,“昨天晚上和瑟曼聊了几个小时,虽不至于喜欢这个恶棍,但也不到幸灾乐祸的地步。一星期前,瑟曼看起来还是个冷酷的犯罪天才,可是现在我却发现他只是个被两个变态狂牵着老二走的大傻瓜。”  “你为他难过?”  “才不,他自己就是个手腕高超的混蛋,只不过碰上斯特德这个比他还厉害的角色罢了。而且他昨晚告诉我的那些话,我也不全相信,他倒没撒什么弥天大谎,可是他把自己讲得太好了,我敢打赌,阿曼达一定不是他第一个杀害的人。”  “你有什么根据?”  “因为斯特德也不笨。如果瑟曼的妻子真在那种情况下被杀,警察一定会把瑟曼烤得直到两面都焦掉为止。就算他们不怀疑他也涉入此案,也会追问所有可能得到一点蛛丝马迹的问题,对任何可查出凶嫌的可能绝不放过。斯特德一定要先训练他习于杀人,才不会露出马脚。莱韦克被杀的时候,他在场,而且还是助手。除此之外他和其中的一人或三个人一定还杀了许多女人。如果我是斯特德,我就会这么做。”  “还好你不是他。”  “关于他的良心谴责,我也是半信半疑。我想他是怕了,这部分我看倒是真的。一旦最后一笔钱交出去,斯特德便没理由再留他这个活口了,除非他还想要更多钱,这不是不可能。我以为那才是瑟曼真正害怕的原因,他不想失去剩下那些钱。”  “如果他坦承了一切,也没办法留下那笔钱啊?”  “他并没想要忏悔。”  “你不是才说要说服他自首吗?”  “我会试试看,我希望能像斯特德玩他一样地控制他。”  “你想带我去帮他吹喇叭?”  “那倒不必了。”  “那就好。”  “我看,是他想控制我,也许要我替他杀掉斯特德。听起来很夸张,但并非不可能。也许他想安排斯特德被墨西哥人宰掉,而且留下的证据显示斯特德是自作自受。如果他安排妥当,而斯特德无话可说,那他就高枕无忧了。”  “可是他给你的那些证据——”  “可恶,都到乔·德金那儿去了。”  “怎么啦?”  “现在才十一点半,我得等到四点才能见到他,昨天晚上我应该盯紧他,不该给他时间回去好好想。当时我们都太累了,本来想改在今天早上,可是他开始胡扯说要开会,要处理公事,我想告诉他把所有约会都取消吧,你已经玩完啦,可是我却不能打草惊蛇,因为他昨天下午打了几次电话可是都不敢出声。”  “你跟我讲过了。”  “如果我早跟他见面的话现在案子早破了,可是我也就不能从‘男孩’丹尼口中得知斯特德的事。”我叹了口气,“我想事情应该不会出岔吧。”  “每次不都这样吗?宝贝,你何不躺下睡一两个小时,上床去躺着,还是要我把沙发摊开来?”  “不用了。”  “没关系,在你去乔那里装窃听器管线之前,我会留充裕的时间叫醒你。”  “说起来好像我身上已经绑了好多线了。”  “这正是我的重点所在。”  中午我赶去参加聚会。回旅馆的路上在一家站着吃的披萨店停下来,我点的是意大利香肠披萨,好确定我的饮食中包含了四大类基本食物。  也许是中午的聚会让我放松了下来,也或许是补充营养的结果,等我回房间已经很困了,想小睡个一小时。我把闹钟拨到两点半,又在前台留了话以防万一,然后踢掉鞋子,和衣倒在床上,眼睛还没合拢就睡着了。  接下来是电话铃声。我坐起来看看手表,才两点钟,抓起话筒正准备对前台咆哮一番,却听见TJ的声音,“喂,老大啊,你怎么老不在家?如果找不到你我怎么跟你说我查到了什么事呢?”  “你查到什么?”  “那小男孩的名字。我遇到另一个认识他的小男孩,说他名字叫博比。”  “那他姓什么?”  “在迪尤斯,谁知道谁姓什么啊,老大。有时候连名字都不知道。大家用的都是街头的诨名,你知道吗?什么酷呆啦、大帽啦、剑林啦之类的。博比嘛,他在街上还是新手一个,所以没有诨名。那个告诉我他是谁的小子说,博比是圣诞节前后才溜到街上来的。”  他并没讲很久。我想告诉TJ说已经没关系了,那个和博比在一起的男人马上因为另一件事要被关起来,他会有很长一段时间都不可能再接近他们了。  “不知道他打哪儿来的。”TJ说,“有一天从一辆公车下来。一定是从那种专门让男人干小白脸的地方来的,因为他一开始就找这种门路,而且后来有一个皮条客拉着他到处招揽生意。”  “什么皮条客?”  “还要我帮你査出来吗?当然可以,不过那二十块好像已经用光了。”  有必要吗?斯特德已经将要因为阿曼达·瑟曼的谋杀案被捕,尸体、人证,甚至还有物证,这类证据在博比那个小男孩的失踪,甚至被谋杀的案件中都没有,谁还没事去找什么皮条客?  “看看你能查到什么。”我听到自己说,“钱我照付。”  三点钟我准时出现在城中北区分局,我脱去夹克和衬衫,让一名叫韦斯特伯格的警员替我装上窃听器。“你以前就装过,就是报上称做‘死亡天使’的女房东那次吧?”德金说。“对。”  “那你应该知道怎么用了,跟瑟曼我想是没问题。就算他要跟你上床,只要你还穿着衬衫就行了。”  “他才不会,他讨厌同性恋。”  “好啦好啦,理查德最正常了。你要穿防弹背心吗?我想你该穿一件。”  “穿在这些电线上?”  “那是凯弗勒牌的,应该不会干扰吧,重点是它能替你挡子弹。”  “哪来的子弹,乔?目前为止还没人用到枪,况且防弹背心也挡不了刀子。”  “有时候可以。”  “那缠在脖子上的玻璃丝袜呢?”  “唉呀,我只是不想让你一点保障都没有的去出任务罢了。”他说。  “你没派我出任务,我也不听你命令行事,我只是个独立的公民,带了窃听器尽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罢了。我们这是警民合作,你不必负责保障我的安全。”  “好吧,等你被装进尸袋的时候,我会记得告诉法官这些话。”  “我才不会那样。”我说。  “要是今天早上瑟曼醒来,发现自己昨晚说得太多而想除掉你呢?”  我摇摇头,“我是他最后一张王牌,也是他的靠山,唯有靠我他才能确定自己不会被斯特德杀掉。而且是他雇我,乔,他不会杀掉我。”  “他雇你?”  “昨天晚上啊,他还给了我订金,坚持要我收下。”  “他给你多少?”  “一百块,一张崭新百元大钞。”  “嘿,不无小补嘛。”  “我没收。”  “什么意思,你没收?你又还他了是吗,这样他怎么能再相信你?”  “我没有还他,只是扔掉了。”  “干嘛和钱过不去,钱就是钱。它才不知道自己从哪里来。”  “也许不是这样的。”  “钱不认主人,这是法律的一项基本原则,你怎么扔掉的?”  “回家的路上,我们在第九大道交五十二街那里分手,之后我把钱塞进我看到的第一个乞丐的杯子里。他们现在人手一只那种保丽龙咖啡杯,对着你伸过来。”  “这样人们就不用碰他们手了。你把一百块给了街上某个游民?你叫他怎么花?谁会跟他换零钱?”  “这个,”我说,“就不是我的问题了,是吧?”第17章  我徒步走到瑟曼住处的对街,站在一个门廊里面。离我们四点钟的约会还有十分钟,我看着街上川流不息的车辆打发时间。他的窗口有没有灯光我看不清楚,因为他的公寓正面向着市区,楼上的窗户会反射阳光,直直射入我眼睛里。  到了四点,我又等了两分钟才穿过街,走进雷迪希奥大门隔壁公寓的门廊,按了瑟曼的对讲机,等他替我开门。可是什么动静也没有。我再按一次,等了一会儿,还是没反应。我到隔壁餐厅的吧台察看了一下,他不在那儿。于是我回对街那个据点,过了十分钟,找到了一个公共电话,拨瑟曼的号码,是答录机。我说:“理查德,你在家吗?如果在的话就来接电话。”他并没有来接电话。  于是我打电话回旅馆看看有没有人打电话给我,没有。从査号台查到五洲电视的电话号码,那儿只有个一问三不知的秘书。她所能告诉我的只是瑟曼不在办公室,去哪里或什么时候回来都不清楚。  于是我又回到瑟曼的住处,这次按的是二楼旅行社的电铃,门登时就开了。往上爬一层楼,等待随时可能有人上台阶向我挑战。可是,半个鬼影子也没有。我继续向上走。自从被歹徒闯入后,戈特沙尔克家的门已经重新安装了加强门框,锁也换了。再上一层楼,来到五楼瑟曼家门口,我侧耳倾听,什么都听不到。按了电铃,铃声在他屋里回响。不管怎么样,我还是敲了敲门,毫无反应。  我又试着推门,结果依然纹丝不动。门上共有三把锁,到底有几个是真锁上的我没办法知道。其中两个有防盗栓,连同另一个锁都覆有锁眼盖,门和门框之间装有角钢以防被铁棍撬开。  走到二楼,我问了两家办公室的人,一家是旅行社,一家是售票处,今天有没有见过瑟曼,他有没有留了什么口信。答案自然是否定的,没见他人,也没口信。一样的问题去问雷迪希奥餐厅,得到的答案还是一样。我回到对街那个据点,拨个电话回西北旅馆,不管是瑟曼还是谁,没有人打过电话给我。挂了电话,再花二毛五,打电话给德金。  “他不见踪影。”我说。  “妈的,他怎么回事,迟了一个小时?”  “他也没试着联络我。”  “这混球可能正在逃往巴西的路上。”  “应该不会吧。”我说,“大概半路塞车,或是被哪个客户或赞助厂商、体育协会什么的给拖住了。”  “或是正在给斯特德太太一个临别秋波。”  “一个小时不算什么,别忘了,他可是雇主,我这是替他工作。不管他迟到还是失约,都不用担心我会挥拳头。不过我知道今天晚上他会去哪里。我本来是要和他一起到马佩斯去做拳赛转播,我再等他一个小时左右,如果他还不来,那我就直接去体育馆里找他。”  “你会一直戴着窃听器吧。”  “那当然。要等到我打开开关它才会开始录音,我还没开。”  他想了一会儿。“我想应该是没问题。”他说。  “不过还有一件事。”  “什么事?”  “不知道你可不可以派个人过来开他大门?”  “现在?”  “有何不可?一个钟头之内,我想他还不会回来。如果他回来的话,我可以在楼下堵他,把他拉到别处喝一杯。”  “你想找什么?”  “不知道。”  短暂沉默之后,他说:“我申请不到法院搜查令,你要我怎么去跟法官说?有个家伙失约,所以我要破门而人?而且票子申请下来时,你人早就到马佩斯了。”  “那你不妨忘了申请搜查令。”  “门都没有。这是全世界最糟糕的事。即使我们真的查到什么,那也是毒树上的果实吃不得。就算那是签了名的自白书和十寸的放大照片,画面是他正勒紧她脖子,我们也无计可施。因为若没有合法拘捕令或扣押证,这些都不能成为呈堂证物。”他叹了口气,“不过你如果现在自己想办法进去,而我什么都不知道的话——”  “我可没那种技术,他门上装有防盗栓,就算花上一个礼拜我也进不去。”  “那就算啦,能把那些家伙都吊死的是他的供词,又不是他公寓里的证物。”  我说出了心里一直在想的事,“假如他在屋里呢?”  “你是说,死啦?这样啊,唉,你知道的嘛,反正死都死了,如果他现在就死了,明天还不一样是个死人。如果到那时候还得不到他任何消息,我该可以有足够理由找个法官让我们合法进去。马修,如果他已经完了,那么不管是今天还是明天都不会再对你吐露只字片语了。”我默不吭声的时候,他说,“你就直说,当你站他门口时,有没有感觉出他在门的另一边?”  “好啦,我又不是巫师。”  “可是你具有那种警察直觉。怎么样?他到底在不在?”  “不在。”我说,“我感觉房子是空的。”  快六点时,他还是没出现。我在别人门口躲得已经很累了。打电话回旅馆,又再浪费了两枚二毛五铜板打到巴黎绿和葛洛根,不出所料,他也不在那边。  连续三个出租车司机都表明他们不去马佩斯。我只好来到五十街和第八大道交叉口的地铁站研究地图,M号线地铁应该可以送我到马佩斯,可是看起来要搭上那列车真是复杂极了,而且下车后,我也不知道该往哪边走。于是我改坐开往皇后区的E线地铁,到了皇后广场就可以改坐出租车。我坐上的那辆车,司机不但知道怎么去马佩斯,还找到了体育馆,他把车子停入口前,我看到五洲电视网的工作车还停在一个礼拜前我看到的同一个地方。  看到车子停在那儿,我比较安心,付了车钱,来到工作车前。瑟曼不在里面。买了入场券,穿过十字旋转门,我抢了上星期我和米克坐的同一个位置坐下。初赛已经开始了,两个名不见经传的中量级拳手正在拳台中央彼此周旋,我的眼光扫过靠拳台的中央座位,也就是上次看到伯根·斯特德的地方。我没看到他,也没见到男孩。  第四回合即将结束时,我趁计分员向裁判收计分板时,走到拳赛圈旁摄影师身边,问他瑟曼在哪里。  “我怎么知道他在哪里?他今天晚上应该来吗?也许他在车子里吧。”  我走到外头问了许多人,没人知道他在哪儿。有一个盯着转播荧幕的人告诉我,他听说制作人今天会晚一点才到,另一个则说他印象里好像瑟曼根本不会来。总而言之,没有人非常关心他的缺席。  我只得拿出票根,穿过十字旋转门,再回到我的位子上。接下来的这一战是羽量级拳赛,选手是两名本地年轻人,一副好勇斗狠的希斯班人德性。其中一个来自伍德赛附近,有很大一双手。两人你来我往地挥了不少记拳,可是好像都没有什么杀伤力。第六回合结束比赛终了,由布鲁克林那小子获胜,我觉得挺公平的,可是观众好像不太满意。  在十回合的决赛之前,有两组八回合的赛程。第一组比赛一点看头都没有,两个重量级选手出拳像豆腐,而且全都打在空气里。第一回合还剩一分钟时,其中一个挥空了一记勾拳,人当场像陀螺一样转了起来,然后小腹中了对方一记左勾拳,像只垂死的公牛般轰然倒了下去,还得用水泼醒他,观众简直乐翻了。  下一组出赛的拳手,此刻站在场中等待介绍,我随意瞄了一下入口处的走道。伯根·斯特德站在那儿。  他并没有像有些人形容的那样穿着杰斯达波外套,也没穿上次我见到他时的彩色运动上衣。他身穿浅褐小羊皮夹克,里面配深褐衬衫,系涡纹花样的领巾。那孩子没跟在他身边。  在他和几码外旋转门边的男人聊天时,我目不转睛盯着他看。出场介绍完毕,比赛开始的钟敲响。我的视线一直紧紧跟随着斯特德。几分钟后,他拍拍另一个男人肩膀,然后便离开了体育馆。  我悄悄尾随其后。出了体育馆,他却已不见踪影。我再晃到五洲电视工作车前找寻瑟曼,他也不在那儿,我想他大概不会来了。隐身在暗影中,我看到斯特德从体育馆侧面走出来,慢慢走近工作车。他和车里的人大约交谈了一分钟,然后又沿着来时的方向往回走。  等了几分钟,我探头进车厢问:“这斯特德到底死哪儿去啦,我怎么找都找不到他。”  “你刚好错过了。”那人头也不回地说,“不到五分钟前他还跟我说话呢,真不巧。”  “可恶!”我说:“那他有没有提到瑟曼哪儿去啦?”  这次他转过头了,“啊,对了,你先前也在找他。斯特德也想知道他在哪里,看来瑟曼这次吃不完兜着走了。”  “你知道个什么。”我说。  然后我又把票根拿出来,穿过旋转门回到体育馆里。场中正展开第四场拳赛,我错过了开场介绍,不知道出赛的选手是何方神圣,我也不想再坐回位子上了,就跑到小卖部,买了一杯纸杯装的可乐,站到后面喝。一边喝着,一边搜寻着斯特德的身影,可是怎么也看不见他人影。我再转身向入口处看去,有一个女人站在那儿。开始一两秒钟我还以为是那个拿告示牌的女郎切尔茜,定睛一看,才知道原来我正瞧着奥尔佳·斯特德。  她把头发向后盘了起来,好像是叫沙圣髻,这种发型使她颊骨更显突出,看起来一脸严肃,不过也许她天生就是一副严厉的脸孔。她穿着黑色毛皮短夹克,盖住小腿肚的小羊皮靴。我看着她巡视着全场,不知是在找她丈夫还是瑟曼。她视线扫过我的时候,并没露出似曾相识的眼光,那么她找的人并不是我。  假设我之前从来不知道她是谁,我会有什么样的反应?当然她是个很有吸引力的女人,可是她身上有一股魅力来自于我对她的认识,而且我对她了解太多了,多到我无法注视她,也无法不注视她。  比赛将近结束,伯根和奥尔佳并肩站在那里,好像所有者似的巡视着这个大场地。播报员公布了比赛结果,两名拳手分别由三四个随行人员簇拥着,从入口左边的楼梯下场。等他们从观众视线消失之后,另外两名拳手从同一处休息室走出来,走下通道进入拳赛场中。这两名中量级拳手在这个地区打过不少精彩的比赛,我是从麦迪逊广场花园知道他们的。两个都是黑人,而且在打过的拳赛中大多是优胜者。那个比较黑比较矮的拳手,两只拳头都具有把人打倒的威力。另一个小子出拳虽然没那么强,但速度快,拳又准,看来会是场颇有看头的比赛。就像上礼拜那样,决赛的开场以介绍一群拳击赛相关名人的方式进行,其中包括下礼拜晋级决赛的拳手。还有一名政客,皇后区议会议长,他被大会介绍时引来全场一阵嘘声,间或夹杂些哄笑。接下来清理完拳台之后,开始介绍这场比赛的拳手。我朝斯特德夫妇方向看去,他们两人正往楼梯前进。  我先给他们一分钟时间走前头。比赛开始的钟声响起,我便下楼来到地下室。  楼梯尽头是一条宽宽的走廊,两边墙上的水泥砖裸露在外。走廊上的第一道门内坐着上一场比赛的优胜者,他拿着一品脱的斯米诺夫,正为他的朋友倒酒,自己则不时就着瓶子咂上两口。  再向前走,我停在一扇关着的门前。我转动门把,门锁着。下一扇门敞开,但里面乌漆麻黑的什么也没。房间里的墙和走廊一样,地板也是黑白磁砖。我继续往前走,忽然一个男人的声音把我叫住,“嘿!”  我转过身来,斯特德站在离我十五至二十码远处,他妻子则在他身后几步站着。他面带微笑,缓缓地向我走来,问:“有什么事吗?你在找什么?”  “男厕所到底在什么地方?”我回道。  “在楼上。”  “那为什么那个小丑叫我下楼来?”  “我不知道,这是私人用地。上楼去,厕所就在小卖部隔壁。”他说。  “那容易,我知道小卖部在哪里。”我往回走,通过他身旁,我踏上楼梯时,可以感觉到他的目光在我背后直盯着我上楼去。  回到座位,我试着观赏拳赛。场中一片混乱,观众简直爱死了这种氛围。过了两回合,我发现自己根本心不在焉,便起身离开体育馆。  体育馆外,空气变得更凛冽,风呼呼地吹。我走过一条街,试图让自己镇定下来。这附近我不熟,又没有路人可问,想叫辆出租车或打个电话都没办法。  后来我终于在格兰德街上叫到一辆吉普赛人开的出租车,他没装跳表也没有政府牌照,更不应该搭载乘客,可是一出了曼哈顿,那些个规矩可就没什么人在意了。他要价二十元,我砍到十五元成交。坐上车后我给了他瑟曼的地址,可是一想到还要再在门口蹲上一小时,我便改变主意,要他送我回旅馆。  出租车破烂不堪,还不时会有废气从底盘冒上来,我只好把两边窗户都摇到底。司机把收音机转到播放波卡舞曲的电台,DJ叽哩呱啦讲得不亦乐乎。我猜那是波兰话。我们来到麦特波里顿街,穿过威廉柏格桥向下东城驶去,路途很远,可是我没吭声,反正他又没计程表,绕远路也不会多加钱,而且据我所知他走的路确实比较近。  回到旅馆,只有德金的留言。我上楼回房间,先拨个电话给瑟曼,又是答录机。我挂断电话,拨给德金。接电话的是他妻子,她叫他来听电话,他拿起听筒,我说:“他没去马佩斯,可是斯特德去了。他们夫妇都在那儿,而且也跟我一样在找他,我猜我不是唯一被失约的人。电视台的工作人员也都无法为他的去向提供线索。我看这只鸭子八成是飞啦。”  “是啊,他想飞,却在中途折翼。”  “嗯?”  “他家楼下有一家餐厅,叫什么名字我忘了,反正意大利文的意思是红萝卜。”  “雷迪希奥不是红萝卜,是一种莴苣。”  “管它是什么。就在六点半,你正赶去马佩斯的时候,有个家伙从后门出来倒垃圾,在两个垃圾筒后面发现了一具尸体,你猜是谁?”  “不会吧。”  “恐怕是他。已经验明正身了,他从五楼跳下来,虽然不再像以前那么体面,但还留有足够的脸蛋让人一眼就能认出他来。你确定那不是红萝卜?是安东尼里告诉我的,你也觉得他应该懂意大利文吧。”第18章  各大报社喜欢死了这则新闻。理查德·瑟曼坠楼身亡,死亡的地点离三个月前他妻子被残忍奸杀之地只有几个院子远。一个很被看好的普立策奖得主这么猜想:正当瑟曼向下坠落时,戈特沙尔克家的窗口很可能是他生前最后一幕映入眼帘的景像。不过这似乎不太可能,因为他们既然离城六个月零一天,通常都会拉上百叶窗帘。对于这一点,我并没有觉得大到要写信去给主编的程度。  没有人质疑瑟曼是自杀。虽然对于他的动机,各方持不同的意见。可能是太沮丧于妻子与那未出世的孩子的死,再不然就是对她们的死亡太过自责。一家专刊的专栏作家看这一整件案子活生生就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因贪婪而一败涂地的典型例子。“你可能常听人谈到拥有一切。”他写。三个月前瑟曼拥有的一切:银行存款、华厦、美妻,一份在前景大好的有线电视网的迷人工作,和一个就要出世的小宝贝,但是就在一刹那间一切化为灰烬,即使工作和金钱都填不满理查德·瑟曼心中的空虚,你可以说他是个坏人,一手策划十一月在五十一街房子里发生的那些邪恶情节。你也可以说他是个受害者,不管哪一种,他成了一个原本拥有一切、到头来却一无所有、什么也抓不住的人。  “你的第六感真准。”德金告诉我,“你怕他会出事,而且还想进他的屋里,但当时你又不认为他在里头。他的确不在,法医猜他死亡时间可能是早上七点到九点之间。这说得通,因为要过了早上十点,楼下酒馆厨房里的伙计应该可以听到他落地时的撞击声。但为什么中午用餐时间竟没有一个人注意到尸体,实在令人费解。可能是因为出事地点在中庭尽头,而厨房里伙计出入的门又在远远的另一头,所以没有人走近发觉有什么不对劲。如果你手上抱满剩下的茄子,你只想一扔掉就赶紧跑回屋里去,尤其那天的天气冷极了。”  星期五早晨,我们进了瑟曼的公寓。前天晚上,当我在马佩斯追猎鬼影时,整个化验小组已经进来对整间屋子进行采样。我在瑟曼的公寓里晃来晃去,从这个房间晃到另一个房间,也不知道自己在找什么。也许我根本没在找任何东西。  “很棒的地方,”乔说,“都是现代家具,看起来很流行,不过好像不适合人住。为了享受而把每一个地方都塞得满满的。你常听人家这么形容女人吧?‘为了舒服,而不是为了速度’,你知道速度和女人有什么关系吗?”  “我想一般人是这么形容马的。”  “真的吗?很有道理。‘骑’在一只肥马上,不是有更多的快感吗?我可得问问赛马的骑师。当我还是个孩子时,最想当的就是警察,你知道,这一直是我想做的。当我看到那些骑在马背上的警察,就梦想能成为其中一个。当然在进警校前,就没那种天真想法了。你知道吗,我仍然觉得,当警察的日子还算不赖。”  “如果你喜欢马的话。”  “好嘛,如果你一开始就不喜欢——”  “瑟曼不是自杀死的。”我说。  “这点很难说,那家伙已经吓破胆了。回到家,一早起来,发觉到自己确实做了什么,看清楚已经无路可走了。而且这也是事实,他干掉了他老婆,你就是为此想让他落网的。也许他的良心真起了些作用了。又或许他终于认清自己的处境,而且知道像他这么一个美男子,一旦蹲监牢会成什么样子。干脆跳出窗口,所有的麻烦都这么一了百了啦。”  “这太不像他了,他根本就不怕法律,他怕斯特德。”  “窗边可只有他的指纹,马修。”  “斯特德在杀害阿曼达时就戴着手套的,他一样可以再戴着手套把理查德往窗外扔。瑟曼本来就住这里,他的指纹早就留在那儿,或者斯特德叫他把窗户打开,说这儿怪热的,理査德,我们可不可以开窗透点气?”  “他留了一个便条。”  “打字机打出来的。”我说。  “是。我知道,但好些寻短自杀的人也用打字机打他们的遗书啊,就像那种典型的自杀遗书。像‘上帝原谅我吧,我再也受不了啦。’没说他做了,也没说他没做。”  “那是因为斯特德并不知道我们知道了多少。”  “也可能因为瑟曼也是怕万一。假如他从四层楼高的地方摔下来却没死成,人躺在医院里,全身上下二十几根骨头折断,还得面对自己留下那些谋杀的遗言。”他把烟头丢进一个纪念品烟灰缸里。“有些地方,我也同意你。”他说,“我想争议点在他是不是被人推下楼的,那也是我要检验组的小家伙仔细捜查的原因,也就是为什么我们到处在找昨天早晨看过有人进出公寓的目击证人。如果真能找出一个人来就太好了。如果你能把斯特德也放在现场那当然更好,但我可告诉你,这是不可能的。而且即使发生,你也不能拿他如何,就算他曾出入过第一现场又怎样?他可以说当他离开时瑟曼还活着,当时他很沮丧,也很难过,可是谁能想到这个可怜的人会自我了断呢?你简直拿他没辄。不过也许你能提出更有利的证据。”  我什么话都没说。  “况且,”他说,“也没那么糟啊。我们都知道瑟曼杀了他老婆,我们也知道最后他没能逍遥法外。没错,他是帮凶,凶手也许是斯特德——”  “当然是斯特德。”  “什么‘当然’?我们所有的只是瑟曼的一面之词。他是在没录音的情况下跟你的私人谈话,而且就在他跳楼的几个小时前。也许他骗你,你想过这点吗?”  “我知道他是骗我,乔,他竭尽所能把自己说得很好,把斯特德说成是斯文加利和开膛手杰克的综合体。那又怎样?”  “也许不是斯特德,也许还有其他的帮凶,又也许他跟斯特德还有些什么生意上的牵扯。听着,我并不是说事情就是这样,我知道一切都乱糟糟的,这整件该死的案子从头混乱到尾。我的意思是,瑟曼设计杀他老婆,现在他也死了。如果每一件谋杀案都能结束得如此顺利,那我也不必在这里呕心沥血了,你知道我的意思吧。假设斯特德真的干了,而且他溜掉了,那,反正我这辈子又不是没经历过比这更令人灰心的事。就算他真如瑟曼所形容的那般十恶不赦,夜路走多了,总会碰到鬼。但这却从没发生过,这家伙从来没被逮捕过,也没有前科,据我所知,他甚至连超速的罚单都没被开过。”  “你都已经查过了。”  “看在老天的份上,我当然査过,你还要我怎么做呢?如果他是个坏家伙,我当然乐意把他抓起来。可是他看起来并不坏呀,至少记录上看起来是这样。”  “他是另一个亚伯·史威兹。”  “不。”他说,“他可能真的是个变态狂,这我承认,但当个变态狂并不犯什么罪。”  我打电话去给剑桥的莱曼·沃里纳。其实我根本不必透露什么消息给他,脑筋动得快的记者早已打电话给阿曼达的哥哥,询问他对此事的反应。“我当然拒绝做任何说明。”他说,“我甚至不知道这件事是不是真的。他真自杀了?”  “表面上看起来是。”  “我知道了,其中还大有文章,是吧?”  “有可能他是被其中一个共犯谋杀的,警方也有此怀疑,但他们并不期望从这一方面找出什么进一步的线索。目前为止并没有什么证据能够反驳他是自杀的。”  “但你不相信那是事实。”  “我是不相信。不过我信不信并不很重要。昨天晚上我花了一两个小时和瑟曼谈,套出你希望我查出的事。他承认杀死了你妹妹。”  “他真的亲口承认了吗?”  “是的,他承认了。他企图把责任往他的共犯身上推,但他也承认自己在整件事情中扮演的角色。”我决定多说一点,“他说事情发生时,她一直都不醒人事。莱曼,她一开始就因为头部被击而昏了过去,她真的一点都不知道接下来所受的罪。”  “我倒愿意相信这是真的。”  “本来我预定昨天中午和他见面,”我继续,“我原本希望他能一五一十地招认,我还准备把全部谈话录音下来交给警方,但我还没来得及这么做,他就——”  “他就自杀了。事到如今,我要说的是,我更高兴我雇用了你。”  “哦?”  “难道不是你的调查加速了他的行动吗?”  我曾想过这点。“我想你可以这么说。”我说。  “而且我也很高兴这件案子以这种方式了结,又快又干净,免得一遍一遍上法庭折腾。很多坏家伙都能逃脱惩罚,即使所有人都知道他们有罪,也还是枉然。”  “有时的确如此。”  “即使他们脱不了罪,判得也总是不够久。如果他们在牢里表现良好,当个模范受刑人,不出四五年,又可假释出狱了。所以我说,如此结局我非常满意,马修,我还少你什么款项吗?”  “你可能还可以收到点退费。”  “少无聊了。你可别退还我什么钱。即使你退回来我也不会收的。”  说到钱,我告诉他,他也许可以着手开始处理他妹妹的财产和保险金。“如果是犯罪的收益,那是不能合法继承的。”我解释,“如果瑟曼杀了你妹妹,他既不能继承任何遗产,也无权受益保险金额。我不知道你妹妹的意愿,但我想一旦瑟曼完全‘出局’了,令妹的所有遗产应该都归于你名下。”  “我想是吧。”  “瑟曼到现在为止还没因为你妹妹的死被正式起诉。”我说,“应该也不会起诉他了吧,毕竟他已经死了。但我想你还是可以依循民法来处理,法规和刑事法庭有些不同。例如,我可以出庭做证我和瑟曼在他死前一晚的谈话内容。虽然这些讯息都是听来的,但多少有些可信度,你应该和你的律师谈谈。像这样的案子,我想不需要提供到刑事法庭那样程度的罪证,这点应该不用怀疑,它们在应用上有不同的标准。但正如我先前所说,你还是得和你的律师谈谈。”  他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我想我不会这么干的。如果我不这么干的话钱能去哪儿呢?我怀疑自从阿曼达死后,他已重立遗嘱。可能受益人原本是阿曼达,但如果她有任何意外,受益人就是他自己那边的亲戚。”他咳了一会儿,然后控制了下来。“我才不想去跟他的姊妹、表兄或姨妈们争钱。我不在乎钱到谁手上,对我来说又有什么不同?”  “我不知道。”  “我钱多得没时间花,对我来说时间比钱更宝贵,我不愿把时间浪费在法庭或律师办公室里。你能了解吧。”  “我当然能。”  “这么做好像是太阔气了一点,但是——”  “不,”我说,“我不那么认为。”  同一天下午五点半,我去参加了一个聚会,在离宾州车站不远的圣芳济教堂。成员组合很有意思:有穿西装的往来于郊区与市区坐班车的上班族,也有刚醒过来的狼狈醉汉,两拨人都不觉得有什么不自在。  讨论的时候,我举手发言说:“今天一整天我都想喝酒。目前我所遭遇的情况是我不能做任何改变的,但感觉上好像我又应该做些什么。我已经做了我能做的,而且每个人都对结果相当满意。我是个酒鬼,我希望每件事情都能完美,然而总是不从人愿。”  之后,我回到旅馆,有两通留言,都是TJ打的。只可惜我没他的电话号码。我步行到阿姆斯特朗,点了一份墨西哥黑辣豆,然后赶上圣保罗教堂八点半的“阶段”聚会。我们在这个阶段里所要学习的是,要相信一种比我们伟大的力量,它能使我们重新归聚到健全的神智上。轮到我发言时,我说:“我叫马修,我是个酒鬼,对于我的‘巨大能量’,据我所知,是以一种神秘而奇异的方式在运作。”我当时就坐在吉姆·费伯身边,他在我耳边小声说,如果我的侦探事业一落千丈,还可以应征写幸运饼干里小字条的工作。  另有一个成员,是一个叫简的女人,她说:“如果一个正常人一早起床,发现他的轮胎扁了,他会打到美国汽车协会去,但如果是一个有酒瘾的人,他就要打给自杀防治中心了。”  吉姆意味深长地用手肘轻触我肋骨。  “这不能应用在我身上,”我告诉他,“我甚至连车都没有。”  回到旅馆,又多了一个TJ的留言,可是我依然无法联络到他。我洗了个澡就上床歇息了,就快要睡着时,电话铃响。  “你实在很难找啊。”他说。  “你才难找,还留了那么多口信。”  “那是因为上次你怪我不留言啊。”  “这次你是留言了,但我却无法联络到你。”  “你指的是留下电话号码。”  “对啊。”  “但我没装电话啊。”  “我想你也没有。”  “那就对了。”他说,“这几天事解决好了。事情是这样,我发现了些我应该发现的事。”  “你指的是‘皮条客’。”  “是啊。我可是知道了一堆狗屎玩意儿。”  “说来听听。”  “在电话里?老兄,我的意思是如果你不介意的话,也无所谓,但——”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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