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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田守望者》-3

作者:杰罗姆大卫 字数:38116 更新:2023-10-09 20:49:17

“你很象电影里的一个家伙。你知道象哪一个。你知道我说的是谁。他叫什么名字来着?”  “我不知道,”我说。她不肯从我他妈的怀里下来。  “你当然知道。他就在那张曼尔一温.道格拉斯主演的片子里。是不是曼尔一温.道格拉斯的弟弟?就是打船上掉下来的那个?你知道我说的是推?”  “不,我不知道。我很少看电影。”  接着她开始逗起我来。粗野得很。  “不干那玩艺儿你不会在意吧?”我说。“我精神不好,我刚才已跟你说了。我刚动过手术。”  她依旧没从我怀里下来,可是极其鄙夷地望了我一眼。“听着,”她说。“混帐的毛里斯叫醒我的时候,我睡的真香呢。你要是以为我是——”“我说过照样付你钱。我说了算数。我有的是钱。唯一的原因是我动了一次大手术,差不多刚刚复——”“那你于吗告诉混帐的毛里斯说你要个姑娘!  要是你刚刚在你的什么混帐地方动了一次混帐手术,哼?”  “我当时以为自己的精神还不错。我对自己估计过高了。不开玩笑。很抱歉。要是你能起来那么一会儿,我就马上拿钱给你。我不骗你。”  她火冒得要命,不过她终于从我的混帐怀里下来了,好让我过去到五屉柜上取我的皮夹子。我拿出一张五块的钞票递给她。“谢谢,”我对她说。  “非常谢谢。”  “这是五块。要十块呢。”  她这是在捉弄我了,我看得出来。我最怕这类事儿——一点不假。  “毛里斯说五块,”我告诉她。“他说十五块到中午,五块一次。”  “十块一次。”  “他说的是五块。很抱歉——我真的很抱歉——可我只能给这么些钱。”  她端了端肩膀,就象刚才那样。接着她冷冷地说:“劳驾给我拿一下衣服好吗?是不是太麻烦您了?”她是个十分可怕的小鬼。尽管她说话的声音那么细小,她却能吓得你心惊肉跳。要是她是个经验丰富的老娼妇,脸上满是脂粉,就不会那么吓人了。  我过去给她拿了衣服。她穿好衣服,又从床上拿起她的驼毛绒大衣。“再见,瘪三,”她说。  “再见,”我说。我并没谢她。我很高兴我没谢她。第14节  老孙妮走了以后,我在椅子上坐了一会儿,抽了两支烟。外面天已慢慢亮了。嘿,我心里很难过,我那时心里有多沮丧,你简直没法想象。我当时干了些什么呢,我开始大声跟艾里讲起话来。有时候我心情实在沮丧得厉害,就会这么办,我口口声声叫他回家取自行车去,到鲍比.法隆家门口来找我。我们在缅因的时候,就住在鲍比.法隆家附近——那是几年前的事了。嗯,那次是这么回事,有一天鲍比和我想骑自行车到塞德比哥湖去。我们自带午饭,还带着支汽枪——我们还都很小,以为用我们的汽枪可以打猎。嗯,艾里听见我们谈论这事,也要跟着去,我不肯答应。我告诉他说他还太小。此后每逢我心里十分沮丧,就会口口声声跟他说:“好吧。回家取你的自行车去,我在鲍比家门口等你。快去。”那倒不是我出去的时候总不带他一起去。我是带的。可是那一天我没带他去。他倒没生气——他从来不为什么事生气——可我只要心里十分沮丧,就老会想起这件事。  最后,我脱掉衣服上床了。上床以后,我倒是想祷告什么的,可我祷告不出来。我真想祷告的时候,却往往祷告不出来。主要原因是我不信教。我喜欢耶酥什么的,可我对《圣经》里其他那些玩艺儿多半不感兴趣。就拿十二门徒来说吧,他们都叫我腻烦得要命,我老实告诉你说。耶稣死后,他们倒是挺不错,可耶稣活着的时候,他们起的作用,简直等于是在他的脑袋里打了个窟窿眼儿。他们只会泄他的气。在我看来《圣经》里的任何人物都要比十二门徒强。你如果要我说老实话,《圣经》里除了耶稣以外,我最最喜欢的要数那个疯子,就是住在坟墓里不断地拿石头砍自己的那个。这个可怜的杂种,我喜欢他要胜过那些门徒十倍。我在胡敦中学的时候,常常为这事跟住在走廊尽头那个叫作亚瑟.查尔兹的家伙争论个没完。老查尔兹是个教友会信徒,一天到晚在读《圣经》。他是个很不错的孩子,我很喜欢他,不过关于《圣经》里的许多事物,我始终没法跟他取得一致看法,尤其是那些门徒。他口口声声跟我说,我要是不喜欢那些门徒,也就是不喜欢耶稣本人。他说,既然是耶稣选择了那些门徒,你就应该喜欢他们。我说,我也知道是他选择了他们,不过他只是随便挑选的。我说,他没时间对每个人作仔细分析。我说,我毫无责备耶稣的意思。他之所以没时间,那也不能怪他。我记得我还问过老查尔兹,那个出卖耶酥的犹大自杀以后是不是进了地狱。查尔兹说当然啦。我就是在这一点上不能同意他的意见。我说,我可以跟他赌一千块钱,耶稣并没有将犹大打入地狱。我现在依旧愿意跟人打这个赌,只要我有一千块钱。我觉得任何一个门徒都会把犹大打入地狱——而且打得极快——不过我可以拿随便什么东西打赌,耶稣决不会这样做。老查尔兹说,我的问题在于从来不上教堂。他这话说的倒是有些对。我的确从来不上教堂。主要是,我父母信不同的教,家里的孩子也就什么教也不信了。你如果要我说实话,我可以老实告诉你说我甚至受不了那些牧师。就拿我念书的那些学校里的牧师来说吧,他们布道的时候,总装出那么一副神圣的嗓音。天哪,我真讨厌这个。我真他妈的看不出他们为什么不能用原来的嗓音讲道。  她们一讲起道来,听去总是那么假。  嗯,我上床以后,却怎么也祷告不出来。我只要一开始祷告,就会想起老孙妮怎样管我叫瘪三。  最后,我在床上坐起来,又抽了支烟。那烟抽在嘴里一点味道都没有。我自从离开潘西以后,差不多抽掉两包烟了。  我正躺在床上抽烟,忽听得外面有人敲门。我很希望敲的不是我的房门,可我心里清清楚楚地知道敲的正是我的房门。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会知道,可我的确知道得很清楚。我也知道是谁在敲门。我末卜先知。  “谁敲门?”我说。我心里很害怕。我对这类事情一向很胆小。  他们光是一个劲儿地敲门。越敲越响。  最后我从床上起来,穿着睡衣裤去开门。我甚至都用不着开房间里的灯,因为天已经亮了。老孙妮和开电梯的王八毛里斯就站在门外。  “怎么啦?有什么事?”我说。嘿,我的声音怎么抖得这样厉害。  “没什么事,”老毛里斯说。“只要五块钱。”  两个人里面只他一个人讲话。老孙妮只是张大了嘴站在他旁边。  “我已经给她了。我给了她五块钱。你问她,”我说。嘿,我的声音直发抖。  “要十块,先生。我跟你说好的。十块一次,十五块到中午。我跟你说好的。”  “你不是跟我这么说的。你说五块一次。你说十五块到中午,不错,我清清楚楚地听你说——”“把门开大点儿,先生。”  “干吗?”我说。天哪,我的那颗心差点儿从我嗓子眼里跳出来了。我真希望自己至少穿好了衣服,遇到这样的事,光穿着睡衣裤真是可怕。  “咱们进去说,先生,”老毛里斯说着,用他的那只脏手狠狠地推了我一把,我他妈的差点儿倒栽了个跟斗——他是个魁伟的婊子养的。一转眼,他跟老孙妮两个都在房里了。瞧他们模样,就象这混帐地方是属于他们的。老孙妮坐在窗台上。老毛里斯就坐在那把大椅子上,解开了衣服领子——他还穿着那套开电梯的制服。嘿,我当时紧张极了。  “好吧,先生,拿钱来吧。我还得回去干活儿呢。”  “我已经跟你说过十遍啦,我不欠你一个子儿。我已经给了她五——”“别说废话啦,嗳。拿钱来吧。”  “我嘛,干吗还要给她五块钱?”我说。我的声音响彻整个房间。“你这不是在向我勒索!”  老毛里斯把制服钮扣全都解开了。里面只有个衬衫假领,没穿衬衫什么的。他有个毛茸茸的又大又肥的肚子。“谁也不向谁勒索,”他说。“拿钱来吧,先生。”  “没有。”  他听了这话,就从椅子上起身向我走来。看他的样子,好象十分、十分疲倦或是十分、十分腻烦。天哪,我心里真是害怕。我好象把两臂交叉在胸前,我记得。我想,我当时要不是光穿着混帐的睡衣裤,情况怕不至于那么糟。  “拿钱来吧,先生。”他一直走到我站着的地方。他只会说这么句话。“拿钱来吧,先生。”他真是个窝囊废。  “没有。”  “先生,你是不是一定要我给你点儿厉害看呢。我不愿那样做,不道看样子非那样做不成了。”  他说。“你欠我们五块钱。”  “我并不欠你们五块钱。”我说。“你要是动我一根汗毛,我就会大声叫喊。我会把旅馆里的人全都喊醒。我要叫警察。”我声音抖得象个杂种。  “嚷吧。把你的混帐喉咙喊破吧。好极了,”老毛里斯说。“要你的父母知道你跟一个妓女在外面过夜吗?象你这样上等人?”他说话虽然下流,却很锋利。一点不假。  “别捣乱啦。你要是当时说十块,情况就不同了。可你清清楚楚地——”“你到底给钱不给?”他把我直顶在那扇混帐门上。他简直是站在我上面,挺着他那个毛茸茸的脏肚子。  “别捣乱啦。快给我滚出去,”我说。我依旧交叉着两臂。天哪,我真是个傻瓜蛋。  这时孙妮头一次开口说话了。“嗨,毛里斯.要不要把他的皮夹子拿来?”她说。“就在那地方。”  “好的,拿来吧。”  “别动我的皮夹子!”  “我已拿到了,”孙妮说着,拿了五块钱在我面前一扬。“瞧?我只拿你欠我的五块。我不是小偷。”  我突然哭了起来。我真希望自己当时没哭,可我的确哭了起来。“不,你不是小偷,”我说。  “你只是偷走了五块——”“住嘴,”老毛里斯说着,推了我一把。  “别理他,随,”孙妮说。“走吧,酶。咱们拿到了他欠我的钱。咱们走吧,嗨。”  “我来啦,”老毛里斯说,可他没动窝儿。  “我要你来,毛里斯,嗨。别理他。”  “是谁在出口伤人?”他说,装出极天真的样子,接着他用手指重重地在我的睡裤上弹了一下,疼得我要命。我对他说他是个混帐下流的窝囊废。  “你说什么?”他说。他把手圈在耳后,象是个聋子似的。“你说什么?我是什么?”  我还在哭。我是他妈的那么生气,那么紧张。  “你是个下流的窝囊废,”我说。“你是个向人勒索的混帐窝囊废,再过两年,你就会成一个叫花子,在街上向人讨一毛钱喝咖啡。你那件肮脏破烂的大衣上面全是鼻涕,你还要——”我话没说完,他就揍了我一拳。我甚至都没想躲避。我只觉得自己的肚皮上重重挨了一下。  我并没给打昏过去,因为我还记得自己怎样从地板上目送他们两个一起走出房间,还随手把门带上。我在地板上躺了好一会儿,就象我跟斯特拉德莱塔打架时那样。只是,这一次我以为自己快要死了。我真的这样以为。我觉得自己好象掉在水里快要淹死似的。问题是,我的呼吸十分困难。最后我好容易站起来,得弯着腰捧着肚子向浴室走去。  可我真是疯了。我可以对天发誓我是疯了。在去浴室的半路上,我开始幻想自己心窝里中了一颗子弹。老毛里斯开枪打了我。我现在是到浴室去喝一大口威士忌什么的,定一定神,好让自己真正下毒手。我幻想着自己从混帐的浴室里出来,已穿好了衣服,袋里放着一支自动手枪,走起路来还晃晃悠悠的。我并不乘电梯,而是步行下楼。我用手扶住栏杆,嘴角里断断续续淌出一点血来。我就这样走下几层楼——用手捂着心窝,流得到处是血——随后我就按铃叫电梯。老毛里斯一打开电梯的门,看见我手里握着一支自动手枪,就会害怕得朝着我高声尖叫起来,叫我别拿枪打他。可我还是开了枪。一连六枪打在他那毛茸茸的肚皮上。然后我把那支手枪扔下电梯道——当然先把指印什么的全部擦干净了。随后我爬回自己房里,打电话叫琴来给我包扎心窝上的伤口。我想象自己怎样浑身淌着血,由琴拿着一支烟让我抽。  那些混帐电影。它们真能害人。我不说瞎话。  我在浴室里呆了约莫一个小时,洗了一个澡。  随后我回到床上。我过了好一会儿才睡着——我甚至不觉得困——可我终于睡着了。我当时倒是真想自杀。我很想从窗口跳出去。我可能也真会那样做,要是我确实知道我一律到地上马上就会有人拿布把我盖起来。我不希望自己浑身是血的时候有一嘟噜傻瓜蛋伸长脖子看着我。第15节  我没睡多久,因为我记得自己醒来时候还只十点光景。我抽了支烟,立刻觉得肚子饿得厉害。我最后一次吃东西,还是跟勃罗萨德和阿克莱一起到埃杰斯镇看电影时吃的两容汉堡牛排。那已很久很久了,好象在五十年以前似的。电话就在我旁边,我本想打电话叫他们送早点上来,可我又怕他们会派老毛里斯送来早餐。你要是以为我急于再见他一面,那你才有神经病呢。所以我只是在床上躺了会儿,又抽了支烟。我本想打个电话给琴,看看她有没有回家,可我没那心情。  我于是给老萨丽.海斯打了个电话。她在玛丽.伍德鲁夫念书,我知道她已放假回家,因为两星期之前我曾接到过她的信。我对她并不怎么倾心,可我认识她已有好几年了。我由于自己愚蠢,一直以为她十分聪明。我之所以这样想,是因为她对戏剧文学之类的玩艺儿懂得很多。要是一个人对这类玩艺儿懂得很多,那你就要花很大工夫才能发现这人是不是真正愚蠢。拿老萨丽来说,我花了几年工夫才发现。我想如果我们不老是在一起搂搂抱抱的,我也许能发现得更早一些。我的一个大问题是,只要是跟我在一起搂搂抱抱的姑娘,我总以为她们很聪明。其实这两件事没一点儿混帐关系,可我总要那么想。  嗯,我打了个电话给她。先是女佣人接电话。  接着是她爸爸。接着她来了。“萨丽?”我说。  “不错——你是谁?”她说。她是个假模假式的姑娘。我早巳告诉她父亲我是谁了。  “霍尔顿.考尔菲德。你好?”  “霍尔顿!我很好!你好吗?”  “好极了。听着。你好吗,嗯?我是说学校里?”  “很好,”她说。“我是说——你懂得我的意思。”  “好极了。呃,听着。我不知道你今天有空没空,今天是星期天,可是星期天也总有一两场日戏演出。什么义演之类的玩艺儿。你想不想去?”  “我很想去。再好没有了。”  再好没有。我最讨厌的就是这句话,再好没有。它听去那么假模假式。一时间,我真想叫她忘了看日戏这回事吧。可我们又聊了一会儿天。那是说,她一个人聊了起来。你简直插不进一个宇。她先告诉我说有个哈佛学生——大概是一年级生,可她没说出来,自然啦——怎样在拚命追她。日日夜夜打电话绘她。日日夜夜——我听了差点儿笑死。  接着她又告诉我另外一个家伙,是什么西点军校的,也为她要寻死觅活。真了不起。我告诉她两点钟在比尔特摩的钟底下跟我见面,千万别迟到,因为戏大概在两点半开演。她平常总是迟到。随后我把电话挂了。她有点儿让我腻烦,不过长得倒是真漂亮。  我跟老萨丽订好约会以后,就从床上起来,穿好衣服,然后整理行装。我离开房间之前又往窗外望了望,看看所有那些心理变态的家伙都在干什么,可他们全把窗帘拉上了;到了早晨,他们都成了谦虚谨慎的君子淑女。我于是乘电梯下楼,结清了账。我哪儿也没看见老毛里斯。那个狗杂种,我不会为寻找他扭断自己脖子的,自然啦。  我在旅馆外面叫了辆出租汽车,可我一时想不起他妈的上哪儿去好。我没地方可去。今天才星期日,我要到星期三才能回家——最早也要到星期二。我当然不想再去住旅馆,让人把自己的脑浆打出来。最后我叫司机送我到中央大车站。那儿离比尔特摩很近,便于过会儿跟萨丽会面。我当时打算做的,是把我的两只手提箱存到车站的存物处,然后去吃早饭。我肚子真有点儿饿了。我在汽车里的时候,拿出我的皮夹来数了数钱。我记不得皮夹里还剩多少钱,反正已经不多。我在约莫两个混帐星期里已经花掉了一个国王的收入。一点不假。我天生是个败家子。有了钱不是花掉,就是丢掉。有多半时间我甚至都会在饭馆里或夜总会里忘记拿找给我的钱。我父母为这事恼火得要命,那也怪不得他们。我父亲倒是很有钱。我不知道他有多少收入——他从来不跟我谈这种事情——可我觉得他挣的很不少。他在一家公司里当法律顾问。干这一行的人都很能赚钱。我知道他有钱的另一个原因,是他老在百老汇的演出事业上投资。可他总是蚀掉老本,气得我母亲差点儿发疯。自从我弟弟艾里死后,她身体一直不很好。她的神经很衰弱。也就是为了这个缘故,我真他妈的不愿让她知道我给开除的事。  我在车站的存物处存好我的手提箱以后,就到一家卖夹馅面包的小饭馆里去吃早饭。我吃了一顿对我来说是很饱的早饭——桔子汁、咸肉蛋、烤面包片和咖啡。平常我只赐一点桔子汁。我的食量非常小。一点不假。正因为这个缘故,我才他妈的那么瘦。照医生嘱咐,我本来应该多吃些淀粉之类玩艺儿,好增加体重,可我从来不吃。我在外面吃饭的时候,往往只吃一份夹干酪的面包和一杯麦乳精。吃的不算多,可你在麦乳精里可以得到不少维生素。霍.维.考尔菲德。霍尔顿.维生素.考尔菲德。  我正吃着蛋,忽然来了两个拿着手提箱的修女——我猜想她们大概是要搬到另外一个修道院去,正在等候火车——挨着我在吃饭的柜台旁边坐下。她们好象不知道拿她们的手提箱往哪儿搁好,因此我帮了她们一手。这两只手提箱看上去很不值钱——不是真皮的。这原是无关紧要的小事,我知道,可我最讨厌人家用不值钱的手提箱。这话听起来的确很可怕,可我只要瞧着不值钱的手提箱,甚至都会讨厌拿手提箱的人。曾经发生过这样一件事。我在爱尔克敦.希尔斯念书的时候,有一时期跟一个名叫狄克.斯莱格尔的家伙同住一个房间,他就用那种极不值钱的手提箱。他并不把这些箱子放在架子上,而是放在床底下,这样人家就看不见他的箱子跟我的箱子并列在一起。我为这件事心里烦得要命,真想把我自己的手提箱从窗口扔出去,或者甚至跟他的交换一下。我的箱子是马克.克罗斯制造的,完全是真牛皮,看样子很值几个钱。可是后来发生了一件好笑的事。事情是这样的,我最后也把我的手提箱从架子上取下来,搁到了我的床底下,好不让老斯莱格尔因此产生他妈的自卑感。  可是奇怪的事发生了,我把我的箱子搁到床底下之后,过了一天他却把它们取了出来,重新搁回到架子上。他这样做的原因,我过了很久才找出来,原来他是要人家把我的手提箱看作是他的。他真是这个意思。在这方面他这人的确十分好笑。比如说,他老是对我的手提箱说着难听的话。他口口声声说它们太新,太资产阶级。“资产阶级”是他最爱说的混帐口头禅。他不知是从哪儿谈到的或是听来的。我所有的一切全都他妈的太资产阶级。连我的自来水笔也太资产阶级。他一天到晚向我借着使,可它照样太资产阶级。我们同屋住了约莫两个月后,双方都要求换房。好笑的是,我们分开以后,我倒很有点想念他,因为他这个人非常富于幽默感,我们在一起有时也很快乐。如果他也同样在想念我,我决不会惊奇。最初他说我的东西太资产阶级,他只是说着玩儿,我听了一点也不在乎——事实上,还觉得有点好笑。可是过了些时候,你看得出他不是在说着玩了。问题是,如果你的手提箱比别人的值钱,你就很难跟他同住一屋——如果你的手提箱真的好,他们的真的不好。或许你看见对方为人聪明,富于幽默感,就会以为他们不在乎谁的手提箱好,那你就错了。他们可在乎呢。他们的确在乎。后来我去跟斯特拉德莱塔这样的傻杂种同住一屋,这也是原因之一。至少他的手提箱跟我的一样好。  嗯,那两个修女坐在我旁边,我们就闲聊起来。我身旁的那个修女还带着一只草篮子,修女们和救世军姑娘们在圣诞节前就是用这种篮子向人募捐的。你常常看见她们拿着篮子站在角落里——尤其是在五马路上,在那些大百货公司门口。嗯,我身旁的那个修女把她的篮子掉在地上了,我就弯下腰去替她拾起来。我问她是不是出来募捐的。她说不是。她说她收拾行李的时候这只篮子装不进箱子,所以就提在手里。她望着你的时候,脸上的笑容很可爱。她的鼻子很大,戴的那副眼镜镶着铁边,不怎么好看,可她的脸却非常和蔼可亲。“我本来想,你们要是出来募捐,”我对她说,“我也许可以捐几个钱。其实你们不妨把钱留下,等到你们将来募捐的时候算是我捐的。”  “哦,你真好,”她说。另外一个,她的朋友,也拍起头来看我。另外那个修女一边喝咖啡,一边在看一本黑皮的小书。那书的样子很象《圣经》,可是比《圣经》要薄得多。不过那是本属于《圣经》一类的书。她们两个都只吃烤面包片和咖啡当早点。我一见,心里就沮丧起来。我最讨厌我自己吃着咸肉蛋什么的,别人却只吃烤面包片和咖啡。  她们同意我捐给她们十块钱,还不住地问我要不要紧。我对她们说我身边有不少钱,她们听了似乎不信。可她们终于把钱收下了。她们两个都不住口地向我道谢,倒弄得我很不好意思。我于是改换话题,问她们要到哪儿去。她们说她们都是教书的,刚从芝加哥来到这儿,要到第一六八条街或是第一八六条街或是其他任何一条远离市中心的小街上某个修道院里去教书。坐在我旁边那个戴眼镜的修女说她教英文,她朋友教历史和美国政府。我听了立刻胡思乱想起来,心想坐在我旁边那个教英文的院是个修女,在她阅读某些书备课的时候,不知有何感想。倒不一定是那种有许多色情描写的淫书,而是那种描写情人之类的作品。就拿托马斯。哈代的《还乡》里的游苔莎.裴伊来说,她并不太淫荡,可你仍不免要暗忖一个修女阅读老游苔莎这样的人物,心里不知会有何感想。我嘴里什么也没说,自然啦,我只说英文是我最好的一门功课。  “哦,真的吗?哦,我听了真高兴1”那个戴眼镜教英文的说。“你今年念了些什么?我很想知道。”她的确和蔼可亲。  “呃,我们多一半时间念盎格鲁.撤克逊文学。贝沃尔夫,还有格兰代尔,还有《兰德尔,我的儿子》,都是这一类的玩艺儿。可我们偶尔也得看些课外读物。我看过托马斯.哈代写的《还乡》还有《罗密欧与朱丽叶》和《袭力斯——》。”  “哦,《罗密欧与朱丽叶》!太好啦!你爱看吗?”听她的口气,的确不太象修女。  “是的。我爱看。我很爱看。里面有些东西我不太喜欢,不过整个说来写得很动人。”  “有哪些地方你不喜欢?你还记得吗?”  说老实话,跟她讨论《罗密欧与未丽叶》,真有点不好意思。我是说这个剧本有些地方写得很肉麻,她呢,又是个修女什么的。可是她问了我,我也只好跟她讨论一会儿。“呃,我对罗密欧和朱丽叶并不太感兴趣,”我说。“我是说我喜欢倒是喜欢他们,不过———我不知道怎么说好。他们有时候很让人心里不安。我是说老茂丘西奥死的时候,倒是比罗密欧和朱丽叶死的时候更让我伤心。问题是,自从茂丘西奥死后,我就一直不太喜欢罗密欧了。那个刺死茂丘西奥的家伙——朱丽叶的堂兄——他叫什么名字?”  “提伯尔特。”  “不错。提伯尔特,”我说——我老忘掉那家伙的名字。“那全得怪罗密欧。我是说整个剧本里我最喜欢的是老茂丘西奥,我说不出什么道理。所有这些蒙太古和凯普莱特,他们都不错——特别是朱丽叶——可是茂丘西奥,他真是——简直很难解释。他这人十分大方,十分有趣。问题是,只要有人给人杀死,我心里总会难过得要命——特别是死的是个十分大方、十分有趣的人——况且不是他自己不好而是别人不好。至于罗密欧和朱丽叶,他们至少是自己不好。”  “你在哪个学校念书?”她问我。她大概不想跟我继续讨论罗密欧和朱丽叶,所以改换话题。  我告诉她说是潘西,她听说过这学校。她说这是间非常好的学校。我听了没吭声。随后另外一个,那个教历史和美国政府的,说她们该走了。我抢过她们的账单,可她们不肯让我付。那个戴眼镜的又从我手里要了回去。  “你真是太慷概了,”她说。“你真是个非常可爱的孩子。”她这人真是和蔼可亲。她有点儿让我想起老欧纳斯特.摩罗的母亲,就是我在火车上遇见的那位。尤其是她笑的时候。“我们刚才跟你一块儿聊天,真是愉快极了。”她说。  我说我跟她们一块儿聊天,也很愉快。我说的也真是心里话。其实我倒是还能愉快些,我想,要不是在谈话中间我老有点儿担心,生怕她们突然问我是不是天主教徒。那些天主教徒老爱打听别人是不是天主教徒。我老是遇到这样的事,那是因为,我知道,我的姓是个爱尔兰姓,而那些爱尔兰后裔又多半是天主教徒。事实上,我父亲过去也的确入过天主教,但跟我母亲结婚后就离开了。不过那般天主教徒老爱打听你是不是天主教徒,哪怕他连你的姓都不知道。我在胡敦中学的时候,就认识一个天主教学生叫路易.夏尼的,他是我在胡敦时候最先结识的学生。他和我两个在开学那天同坐在混帐校医室外面最前头的两把椅子上,等候体格检查,我们两个开始谈起网球来。他对网球非常感兴趣,我也一样。他告诉我说他每年夏天都到森林山去参加联赛,我告诉他说我也去,于是我们一同聊了会儿某几个网球健将。他年纪不大,关于网球倒是知道的不少。一点不假。后来,就在他妈的谈话中间,他突然问:“我问你,你可曾注意到镇上的天主教堂在哪儿?”问题是,你可以从他问话的口气里听出,他实在是想要打听你是不是个天主教徒。  他真的是在打听。倒不是他有什么偏见,而是他很想知道。他跟我一起聊着网球聊得挺高兴,可你看得出他要是知道我也是个天主教徒什么的,他心里一定会更高兴。这类的事儿让我难受得要命。我不是说会破坏我们谈话什么的——那倒不会——可也决不会给谈话带来什么好处,这一点是他妈的千真万确的。就是因为这个缘故,我很高兴那两个修女没问我是不是天主教徒。她们要是问了,倒也不一定会给谈话带来不快,不过整个情况大概会不一样了。我倒并不是在责怪那般天主教徒。一点也不。  我自己要是个天主教徒,大概也会这样做。说起来,倒有点儿跟我刚才讲的手提箱情况相同。我只是说它不会给一次愉快的谈话带来好处。这就是我要说的。  这两个修女站起来要走的时候,我做了件非常傻、非常不好意思的事情。我正在抽烟,当我站起来跟她们说再见的时候,不知怎的把一些烟吹到她们脸上了。我并不是故意的,可我却这样做了。我象个疯子似的直向她们道歉,她们倒是很和气很有礼貌,可我却觉得非常不好意思。  她们走后,我开始后悔自己只捐给她们十块钱。不过问题是,我跟老萨丽.海斯约好了要去看日戏,我需要留点儿钱买戏票什么的。可我心里总觉得很不安。他妈的金钱。到头来它总会让你难过得要命。第16节  我吃完早饭,时间还只中午,可我要到两点才去跟老萨丽.海斯相会,所以我开始了一次漫长的散步。我心里老是想着那两个修女。我想着她们在不教书的时候怎样拿了那只破旧的草篮到处募捐。我努力想象我母亲或者别的什么人,或者我姑母,或者萨丽.海斯的那个混帐母亲,怎样站在百货公司门口拿了只破旧的草篮替穷人募捐。这幅图景简直很难想象。我母亲倒还好,可另外那两个就不成了。  我姑母倒是很乐善好施——她做过不少红十字会工作——可她非常爱打扮,不管她做什么慈善工作,总是打扮得漂漂亮亮,擦着口红什么的。她要是只穿一套黑衣服,不擦口红,我简直没法想象她怎么还能做慈善工作。至于老萨丽.海斯的母亲。老天爷。只有一种情况下她才可能拿着篮子出去募捐,那就是人们捐钱给她的时候个个拍她马屁。如果他们光是把钱扔进她的篮子,对她不瞅不睬,连话也不跟她说一句就走开了,那么要不了一个钟头她自己也会走开。她会觉得腻烦。她会送还那只篮子,然后到一家时髦饭店里去吃午饭。我喜欢那些修女就在这一点上。你看得出她们至少不到时髦地方去吃午饭。我想到这里,不由得难过得要命,她们为什么不到时髦地方去吃午饭什么的呢。我知道这事无关紧要,可我心里很难过。  我开始向百老汇走去,没有任何混帐目的,只是因为我有好几年没上那一带去了。再说,我也想找一家在星期天营业的唱片铺子。我想给菲芘买一张叫什么《小舍丽.宾斯》的唱片。这是张很难买到的唱片,唱的是一个小女孩因为两颗门牙掉了,觉得害羞,不肯走出屋去。我曾在潘西听到过。住在我底下一层楼的一个学生有这张唱片,我知道这唱片会让老菲芘着迷,很想把它买下来,可那学生不肯卖。这是张非常了不起的旧唱片,是黑人姑娘艾丝戴尔.弗莱契在约莫二十年前唱的。她唱的时候完全是狄克西兰和妓院的味道,可是听上去一点也不下流。要换了个白人姑娘唱起来,就会做作得要命,可老艾丝戴尔.弗莱契知道怎么唱。这确是一张很少听到的好唱片。我揣摩我也许能在哪家星期天营业的铺于里买到,然后带着它到公园去。今天是星期天,每到星期天菲移常常到公园溜冰。  我知道她的一般行踪。  天气己不象昨天那么冷,可是太阳依旧没有出来,散起步来并不怎么愉快。可是有一件事很不错。  有一家子人就在我面前走着,你看得出他们刚从哪一个教堂里出来。他们一共三人——父亲、母亲,带着一个约莫六岁的小孩子——看去好象很穷。那父亲戴着一顶银灰色帽子;一般穷人想要打扮得漂亮,通常都戴这种帽子。他和他妻子一边讲话一边走,一点也不注意他们的孩子。那孩子却很有意思。  他不是在人行道上走,而是紧靠着界沿石在马路上走。他象一般孩子那样在走着直线玩,一边走一边还哼着歌儿。我走近去听他唱些什么。他正在唱那支歌:“你要是在麦田里捉到了我。”他的小嗓子还挺不错。他只是随便唱着玩,你听得出来。汽车来去飞驰,刹车声响成一片,他的父母却一点也不注意他,他呢,只顾紧靠着界沿石走,嘴里唱着“你要是在麦田里捉到了我。”这使我心情舒畅了不少。我心里不象先前那么沮丧了。  百老汇熙来攘往,到处是人。今天是星期天,还只十二点左右,可已到处是人。人人在走向电影院——派拉蒙或者阿斯特或者斯特兰德或者凯比托尔或者任何一个这类混帐地方。人人都穿得很齐整,因为今天是星期天,这就使情况更加糟糕。可最糟糕的是你看得出他们全都想要到电影院去。我没法拿眼看他们,这叫我心里受不了。我可以理解有些人因为没事可做而到电影院去,可是如果有人真正想要到电影院去、甚至还加快脚步以便早些到达,我见了就会沮丧得要命。特别是我看见千百万人排成可怕的长队站了整整一条街,显出极大的耐性等候着座位。嘿,我真恨不得插翅飞过这个混帐百老汇。我的运气很好。我进去的第一家唱片店就有张《小舍丽.宾斯》。他们要我五块钱,因为这种唱片很难买到,可我不在乎。嘿,我一时变得高兴极了。我恨不得马上赶到公园里,看看老菲芘是不是在,好把唱片给她。  我从唱片店出来,经过一家药房,就走了进去。  我想打一个电话给琴,看看她有没有放假回家。因此我进了电话间,打了个电话给她,讨厌的是,接电话的是她母亲,所以我不得不把电话挂了。我不想在电话里跟她进行一次长谈。一句话,我不爱在电话里跟女朋友的母亲谈话。可我至少应该问问她琴回家没有。那也要不了我的命。不过我当时没那心情。干这种事,你真得心情对头才成。  我还得去买两张混帐戏票,所以我买了份报纸,看看有些什么戏在上演。今天是星期天,只演出三场日戏。我于是买了两张《我知道我的爱》的正厅前排票。这是场义演什么的,我自己并不怎么想看,可我知道老萨丽是天底下最最假摸假式的女子,她一听说我买了这戏票,由伦特夫妇主演,就会高兴得要命。她就喜欢看这种戏,既枯燥又俗气,由伦特夫妇什么的主演。我跟她不一样。我根本不喜欢看戏,如果你要我说老实话。它们不象电影那么糟糕,可是当然也没什么可夸奖的。主要是,我讨厌那些演员。他们从来不象真人那样行动。他们只是自以为演得象真人。有几个好演员演得倒是有点儿象真人,不过并不值得一看。一个演员要是真正演得好,你总是看得出他知道自己演得好,这就糟蹋了一切。拿劳伦斯.奥列维尔爵士来说吧。我看过他主演的《哈姆莱特》,是DB去年带了菲芘和我一起去看的。他先请我们吃了顿午饭,然后请我们去看戏。他自己已经看过了,吃午饭时他把戏说得那么好,连我也根不得马上就去看。可我看了却不觉得怎么好。我实在看不出劳伦斯.奥列维尔爵士好在哪里。他有很好的嗓子,是个挺漂亮的家伙,他走路或是斗剑时候很值得一看,可他一点不象DB所说的哈姆莱特。他太象个混帐的将军,而不家个忧郁的、不如意的倒楣蛋。整个戏里演得最好的部分是老奥菲莉姬的哥哥——就是最后跟哈姆莱特斗剑的那个——要动身,他父亲给了他许许多多忠告。父亲一个劲儿给他许许多多忠告,老奥菲莉姬却不住地在逗她哥哥玩,把他的匕首从鞘里拔出来,用各种方法逗他,他呢,却一本正经,假装对他父亲的胡说八道很感兴趣。这的确演得不错,我看了非常高兴,可是象这样的玩艺儿戏里并不多。  老菲芘喜欢的只有一个地方,就是哈姆莱特拍拍那只狗的脑袋的时候。她觉得这很好玩,也很有意思,事实上也确是这样。可我非做不可的是,我不得不把那剧本读一遍。我的问题是,遇到这类玩艺儿我总是非自己读一遍不可。要是由演员演出,我总不肯好好听。我老是担心他下一分钟会不会做出假模假式的事来。  我买了伦特夫妇主演的戏票,就乘出租汽车到公园。我本应该乘地铁什么的,因为我的钱已经不多了,不过我实在想离开那个混帐百老汇,越快越好。  公园里也很糟糕。天气倒不太冷,可是太阳依旧没出来,整个公园除了狗屎和老人吐的痰、扔的雪茄烟头以外,好象什么都没有,那些长椅看去也湿漉漉的,简直没法坐下。这幅景象实在很叫人泄气,而且你走着走着,不知怎的隔一会儿就会起鸡皮疙瘩。这儿一点没有快要过圣诞节的迹象。这儿简直什么迹象都没有。可我还是一直向林荫路走去,因为菲芘来到公园,总是在这一带玩。她喜欢在音乐台附近溜冰。说来好笑,我小时候,也总喜欢在这一带溜冰。  可我到了那里,连她的影儿也没见。有几个小孩子在那儿溜冰,还有两个大男孩拿了个垒球在玩“空中飞球”,只是不见菲芘。后来我看见有个跟她差不多年纪的小女孩独自坐在长椅上紧她的溜冰鞋。我想她也许认得菲芘,能告诉我她在什么地方,所以我走过去在她身旁坐下,问她说:“我问你,你认得菲芘.考尔菲德吗?”  “谁?”她说,她只穿了条运动裤和约莫二十件运动衫。衣服上好象全都是疙瘩,你看得出准是她母亲自己做的。  “菲芘.考尔菲德。住在第七十一条街,念四年级,就在——”“你认得菲芘?”  “不错,我是她哥哥。你知道她在哪儿吗?”  “她是不是凯隆小姐班上的?”小女孩问。  “我不知道。不错,我想她是那班上的。”  “那么说来,她大概在博物馆里。我们上星期六去过了,”小女孩说。  “哪个博物馆?”我问她。  她好象端了端肩膀。“我不知道,”她说。“在博物馆里。”  “我知道,不道是那个有图片的呢,还是那个有印第安人的?”  “那个有印第安人的。”  “谢谢,”我说。我站起来要走,可突然记起今天是星期天。“今天是星期天呢,”我对小女孩说。  她抬起头来看看我。“哦,那她就不在那儿了。”  她费了很大的劲儿在紧她的四轮榴冰鞋。她没戴手套什么的,两只小手冻得又红又冷。我就帮了她一下。嘿,我有多少年没摸过溜冰鞋钥匙啦,可我拿在手里一点也不觉得陌生。哪怕是五十年以后,在漆一样黑的暗地里,你拿一把溜冰鞋钥匙塞在我手里,我都知道这是溜冰鞋钥匙。我把她的溜冰轻收紧以后,她就向我道谢。她是一个很好、很懂礼貌的小姑娘。老天爷,我就喜欢那样的孩子,你给他们紧了溜冰鞋什么的,他们很懂礼貌,会向你道谢。大多数孩子都这样。一点不假。我问她是不是愿意跟我一块儿去喝杯热巧克力什么的,可她说不,谢谢你。她说她得去找她的朋友。孩子们老是要去找他们的朋友。真让我笑疼肚皮。  尽管是星期天,菲芘和她的全班同学都不会在那儿;尽管外面的天气是那么潮湿、那么糟糕,我还是穿过公园一路向综合博物馆走去。我知道这就是那个紧溜冰鞋的小姑娘所说的博物馆。我对整个搏物馆里的一切熟悉得就象背一本书一样。菲芘进的学校也是我小时候进的学校,我们那时候老是到博物馆去。我们那个名叫艾格莱丁格小姐的老师差不多每星期六都带我们去。有时候我们去看动物,有时候看古代印第安人做的一些玩艺儿。陶器、草蓝以及类似的玩艺儿。我只要一想起这事,心里就非常高兴。连现在也这样。我还记得我们看完所有这些印第安玩艺儿以后,常常到大礼堂去看电影。  哥伦布。他们老是放映哥伦布发现新大陆的电影,先是费了很大劲儿向老裴迪南和伊萨伯拉借钱买船,后来又是水手们打算背叛他。对老哥伦布谁也没多大兴趣,可你身上总是带着不少糖果和口香糖之类的玩艺儿,再说大礼堂里面也有一股很好闻的气味。尽管外面天气挺好,你进了里面总闻到一股好象外面在下大雨的气味,好象全世界就是这个地方最好、最干燥、最舒适。我很喜欢那个混帐博物馆。我记得到大礼堂去的时候得经过印第安馆,那是个极长、极长的房间,进了里面不准大声说话。  而且总是老师走在头里,全班的学生跟在后头。孩子们排成双行,每人都有个伴儿。极大多数时间跟我作伴儿的总是个叫作杰特鲁德.莱文的小姑娘。  她老爱拉着你的手,而她的手又老是汗律律、粘糊糊的。地板是一色的石头地,你要是有几颗玻璃弹子在手里,随便往地上一扔,它们就会在地上到处乱蹦,发出一片响声,老师就会叫全班同学都停下来,自己走回来查看出了什么事。可是这位艾格莱丁格小姐从来不发脾气。接着你经过那艘挺长、挺长的印第安独木战艇,约莫有三辆混帐凯迪拉克排在一溜那么长,里面约莫有二十个印第安人,有几个在打桨,有几个只是神气活现地站在那儿,每人的脸上都绘着武士的花纹。在独木船的后部有个非常可怕的家伙,脸上戴着面具。他是个巫医。他让我起鸡皮疙瘩,可我还是挺喜欢他。另一件事,你走过时候要是碰了下木浆什么的,其中一个看守就会跟你说:“别碰东西,孩子们。”可他说话的声音总是挺和气,并不象个混帐警察什么的。接着你经过那只太玻璃柜,里面有几个印第安人在擦木棒取火,还有个印第安女人在织毯子。这个织毯子的印第安女人弯着腰,我们都看得见她的乳房,我们经过的时候,总要偷偷瞧一眼,连姑娘们也那样,因为她们还都是小孩子,跟我们一样没什么乳房。接着,就在进大礼堂之前,靠近大门旁边,你还经过那个爱斯基摩人。他正坐在一个冰湖里面的窟窿上面,往窟窿里钓鱼。窟窿旁边还有两条鱼,是他已经捉得的。嘿,这个博物馆里,玻璃柜子可真不少。楼上甚至还要多,里面有鹿在水洞边喝水,有鸟儿飞往南方过冬。离你最近的那些鸟全都是剥制的,挂.在一些钢丝上,后面的那些鸟都画在墙上,可你一眼看去,全都象真正往南飞,你要是低下脑袋倒着看,它们甚至显得更快地在往南飞。不过博物馆里最好的一点是一切东西总呆在原来的地方不动。谁也不挪移一下位置。你哪怕去十万次,那个爱斯基摩人依旧刚捉到两条鱼;那些鸟依旧在往南飞;鹿依旧在水洞边喝水,它们的角依旧那么美丽,它们的腿依旧那么又细又好看;还有那个裸露着乳房的印策安女人依旧在织同一条毯子。谁也不会改变样儿。唯一变样的东西只是你自己。倒不一定是变老了什么的。严格说来,倒不一定是这个。不过你反正改了些样儿,就是这么回事。比如说这一次你穿了件大衣。或者上次跟你排在一起的那个孩子患了猩红热,另换了个人排在你旁边。或者带领学生的已不是艾格莱丁格小姐,另换了别的什么人。或者你听见你妈妈和爸爸在浴室里打了一次架,打得很凶。或者你刚在街上经过一汪子一汪子的水,水上的汽油泛出虹一般的色彩。我是说你反正总有些地方不一样了——我说不清楚我的意思。即使我说得清楚,我怕自己也不一定想说。  我走着走着,就从口袋里掏出那顶猎人帽,戴到头上。我知道不会遇到什么熟人,再说外面的天气又潮湿得那么厉害。我一边走,一边想着老菲芘怎样在每星期六象我一样上博物馆。我想着她怎样观看我过去常常看的同一些玩艺儿,怎样每次看的时候她这个人总会有所不同。我这样想着,心里虽然说不上沮丧,却也不会快活得要命。有些事物应该老保持着老样子。你应该把它们搁进那种大玻璃柜里,别去动它们。我知道这是不可能办到的,不过这照样是件很糟糕的事。嗯,我一边走,一边就想着这一类事。  我经过体育场,就停住脚步看两个很小的小孩子玩跷跷板。有一个孩子比较胖,我就把手搁在瘦孩子那一头,帮他们平衡,可你看得出他们不喜欢我在他们旁边,我也只好走了。  接着发生了一件很好笑的事。我走到博物馆门口,忽然不想进去了,哪怕白给我一百万块钱我也不想进去。我这会儿就是没那个心情——可我刚才还眼巴巴地穿过整个混帐公园来到博物馆,恨不得尽快进去呢。要是菲芘在里面,我或许会进去,可她不在里面。因此我就在博物馆门口叫了辆出租汽车上比尔特摩了。我心里并不怎么想去,可我已他妈的跟萨丽约好啦。第17节  我到那儿的时候还很早,所以我就在休息室钟旁的皮椅上坐下,看那些姑娘。许多学校都已放假,这儿总有一百万个姑娘或坐或立,在等她们的男朋友。有的姑娘交叉着腿,有的姑娘并不交叉着腿,有的姑娘大腿好看得要命,有的姑娘大腿难看得要命,有的姑娘看去为人很不错,有的姑娘看去很可能是只母狗,如果你对她有进一步了解的话。  这委实是一片绝好的景色,你要是懂得我意思的话。可是说起来,这景色看了也有点叫人泄气,因为你老会嘀咕着所有这些姑娘将来会有他妈的什么遭遇。我是说在她们离开中学或大学以后。你可以料到她们绝大多数都会嫁给无聊的男人。这类男人有的老是谈着他们的混帐汽车一加仑汽油可以行驶多少英里。有的要是打高尔夫球输了,或者甚至在乒乓球之类的无聊球赛中输了,就会难过得要命,变得非常孩子气。有的非常卑鄙。有的从来不看书。  有的很讨人厌——不过在这一点上,我得小心一些。我是说在说别人讨人厌这一点上。我不了解讨人厌的家伙。我真的不了解。我在爱尔克敦.希尔斯的时候,跟一个叫哈里斯.梅克林的家伙同屋住了两个月。他这人非常聪明,可又是我所遇到的最最讨人厌的家伙。他说话的声音极其刺耳,可又一天到晚讲个不停,简直没完没了。更可怕的是,他从来不讲任何你听得入耳的话。可他有一个长处。  这个婊子养的吹起口哨来,可比谁都好。他一边铺床,或是一边往壁橱里挂着什么——他老是往壁橱里挂着什么——真叫我受不了——他一边干着这类玩艺儿,一边就吹着口哨,只要他不是在用刺耳的声音讲话。他连古典歌曲都能吹向秀(约227—272)魏晋之际玄学家、文学家。“竹林七,可他绝大部分时间只吹着爵士歌曲。他都能吹最地道的爵士歌曲,象《白铁屋顶忧伤曲》之类,而且吹得那么好听,那么轻松愉快——就在他往壁橱里挂什么东西的时候——你听了都会灵魂儿出窍。自然啦,我从来没告诉他我认为他的口哨吹的好得了不得。我是说你决不会走到什么人身边直截了当地说:“你的口哨吹的好得了不得。”可我还是跟他同屋住了差不多整整两个月,尽管我把他讨厌得要命,原因是,他的口哨吹得真是好极了,是我听到过的最最好的。所以说我不了解讨人厌的家伙。也许你瞧见哪个挺不错的姑娘嫁给他们的时候心里不应该太难受。他们中间绝大多数并不害人,再说他们私下里也许都是了不得的口哨家什么的。他妈的谁知道?至少我不知道。  最后,老萨丽上楼来了,我就立刻下楼迎接她,她看去真是漂亮极了。一点不假。她身穿一件黑大衣,头戴一顶黑色法国帽。她平时很少戴帽子,可这顶法国帽戴在她头上的确漂亮。好笑的是,我一看见她,简直想跟她结婚了。我真是疯了。我甚至都不怎么喜欢她,可突然间我竟觉得自己爱上了她,想跟她结婚了。我可以对天发誓我的确疯了。我承认这一点。  “霍尔顿!”她说。“见到你真是高兴!咱们好象有几世纪没见面啦!”你跟她在外面相见,她说话的声音总是那么响,很叫人不好意思。她因为长得他妈的实在漂亮,所以谁都会原谅她,可我心里总有点儿作呕。  “见到你也真高兴,”我说。我说的也是心里话。“你好吗?”  “好得不能再好啦。我来迟了没有?”  我对她说没有,可事实上她来迟了约莫十分钟。我倒是一点也不介意。《星期六晚报》上所登的那些漫画,一些在街头等着的男人因为女朋友来起了,都气得要命——这是骗人的玩艺儿。要是一个姑娘跟你见面的时候看去极漂亮,谁还他妈的在乎她来得是不是迟了?谁也不会在乎。“咱们最好快走,”我说。“戏在二点四十开演。”我们于是下楼向停出租汽车的地方走去。  “咱们今天看什么戏?”她说。  “我不知道。伦特夫妇演的。我只买到这个票。”  “伦特夫妇!哦,真太好了!”  我已经跟你说过,她只要听见是伦特夫妇演的,就会高兴得连命都不要。  在去戏院的路上,我们在汽车里胡搞了一会儿。最初她不肯,因为她搽着口红什么的,可我真是他妈的猴急得要命,她简直拿我没办法。有两次,汽车在红灯前突然停住,我都他妈的差点儿从座上摔了下来。这些混帐司机从来不注意自己的汽车在往哪儿开,我敢发誓他们从来不注意。现在,我再来告诉你我究竟疯狂到了什么地步,当我们在这次热烈的拥抱中清醒过来的时候,我竞对她说我爱她。  这当然是撤谎,不过问题是,我说的时候,倒真是说的心里话。我真是疯了。我可以对天发誓我真是疯了。  “哦,亲爱的,我也爱你,”她说。接着她还一口气往下说:“答应我把你的头发留起来。水手式的平头已经不时兴了。再说你的头发又那么可爱。”  可爱个屁。  这戏倒不象我过去看过的某些戏那么糟。可也不怎么好。故事讲的是一对夫妇一生中约莫五十万年里的事。开始时候他们都很年轻,姑娘的父母不答应她跟那个小伙子结婚,可她最后还是跟他结婚了。接着他们的年纪越来越大。丈夫出征了,妻子有个弟弟是个醉鬼。我看了实在不感兴趣。我是说我对他们家里有人死了什么的毫不关心。他们不过是一嘟噜演员罢了。那丈夫和妻子倒是一对挺不错的夫妇——很有点儿鬼聪明——可我对他们并不太感兴趣。特别是,他们在整场戏里老是在喝着茶或者其他混帐玩艺儿。你每次看见他们,总有个佣人拿茶端到他们面前,或是那妻子在倒茶给什么人喝。  还有戏里不住有人进进出出——你光是看着人们坐下站起都会看得头昏眼花。阿尔法莱德.伦特和琳.封丹演那对夫妇,他们演得非常好,可我不怎么喜欢他们。不过凭良心说,他们确是与众不同。  他们演得不象真人,也不象演员。简直很难解释.他们演的时候,很象他们知道自己是名演员什么的。我是说他们演得很好,不过他们演得太好了。  比如说,他们一个刚说完话,另一个马上接口很快地说了什么。这是在学真实生活中人们说话时彼此打断对方说话的情形。他们的表演艺术很有点儿象格林威治村的老欧尼弹钢琴。你不管做什么事,如果做得太好了,一不警惕,就会在无意中卖弄起来.那样的话,你就不再那么好了。可是不管怎样,戏里就只他们两个——我是说伦特夫妇——看去象是真正有头脑的人。我得承认这一点。  演完第一幕,我们就跟其他那些傻瓜蛋一起出去抽烟。这真是个盛举。你这一辈子从未见过有这么多的伪君子聚在一起,每个人都拼命袖烟,大声谈论戏,让别人都能听见他们的声音,知道他们有多么了不起。有个傻里傻气的电影演员站在我们附近抽烟。我不知道他的名字,可他老是在战争片里担任胆小鬼的角色。他跟一个极漂亮的金发姑娘在一起,他们两个都装出很厌倦的样子,好象甚至都不知道周围有人在看他们似的。真是谦虚得要命。我看了倒是十分开心。老萨丽除了夸奖伦特夫妇外,简宣很少说话,因为她正忙着伸长脖子东张西望,装出一副迷人的样子。接着她突然看见休息室的另一头有一个她认识的傻瓜蛋。那家伙穿了套深灰色的法兰绒衣服,一件格子衬衫,是个地道的名牌大学生。真了不起。他靠墙站着,只顾没命地抽烟,一副腻烦极了的样子。老萨丽不住地说:“我认识那小伙子。”不管你带她去什么地方,她总认识什么人,或者她自以为认识什么人。她说了又说,后来我腻烦透了,就对她说:“你既然认识他,干吗不过去亲亲热热地吻他一下呢?他准会高兴。”  她听了这话很生气。最后,那傻瓜蛋终于看见了她,就过来跟她打招呼。你真该看见他们打招呼时的样子。你准以为他们有二十年没见面了。你还会以为他们小时候都在一个澡盆里洗澡什么的。是一对老得不能再老的朋友。真正叫人作呕。好笑的是,他们也许只见过一面,在某个假模假式的舞会里。最后,他们假客气完了,老萨丽就给我们两个介绍。  他的名字叫乔治什么的——我都记不得了——是安多佛大学的学生。真——真了不起。可惜你没看见老萨丽问他喜不喜欢这戏时他的那副样子。他正是那种假得不能再假的伪君子,回答别人问题的时候,还得给自己腾出地方来。他往后退了一步,正好脚踩在一位站在他后面的太太的脚上。他大概把她的那几个脚趾全都踩断了。他说加戏本身不怎么样,可是伦特夫妇,当然啦,完完全全是天仙下凡。  天仙下凡。老天爷,天仙下凡。我听了差点儿笑死。  接着他和老萨丽开始聊起他们两个都认识的许多熟人来。这是你一辈子从来没听到过的最假模假式的谈话。他们以最快的速度不断想出一些地方来,然后再想出一些住在那地方的人,说出他们的名字。  等到我回到座位上的时候,我都快要呕出来了。—点不假。接着,等到下一幕戏演完的时候,他们之继续了他们那令人厌烦的混帐谈话,他们不断想出更多的地方,说出住在那地方的更多人的名字。最糟糕的是,那傻瓜蛋有那种假极了的名牌大学声音,就是那种换其疲倦、极其势利的声音。那声音听去简直象个女人。他竟毫不犹豫地来夹三,那杂种。戏演完后,我一时还以为他要坐进混帐的出租汽车跟我们一起走呢,因为他都跟着我们穿过了约莫两条街,不过他还得跟一嘟噜伪君子碰头喝鸡尾酒去,他说。我都想象得出他们怎样全都坐在一个酒吧里,穿着格子衬衫,用那种疲倦的、势利的声音批评着戏、书和女人。他们真让我差点儿笑死,那班家伙。  我听那个假模假式的安多佛杂种讲了约莫十个钟头的话,最后跟老萨丽一块儿坐进出租汽车的时候,简直恨死她了。我已准备好要送她回家——我的确准备好了——可是她说:“我想起了个妙极了的主意!”她老是想起什么妙极了的主意。“听着,”她说。“你得什么时候回家吃晚饭?我是说你是不是急于回家?你是不是得限定时间回家?”  “我?不。不限定时间,”我说,这话真是再老实也没有了,嘿。“干吗?”  “咱们到无线电城冰场溜冰去吧!”  她出的总是这一类的主意。  “到无线电城冰场上去溜冰?你是说马上就去?”  “去溜那么个把钟头。你想不想去?你要是不想去的话——”“我没说我不想去,”我说。“我当然去。要是你想去的话。”  “你真是这个意思吗?要不是这个意思就别这么说。我是说去也好不去也好,我都无所谓。”  她会无所谓才怪哩。  “你可以租到那种可爱的小溜冰裙,”老萨丽说。“琴妮特.古尔兹上星期就租了一条。”  这就是她急于要去溜冰的原因。她想看看自己穿着那种只遮住屁股的短裙时的样子。  我们于是去了,他们给了我们冰鞋以后,还给了萨丽一条只遮住屁股的蓝色短裙。她穿上以后,倒是真他妈的好看。我得承认这一点。你也别以为她自己不知道。她老是走在我前头,好让我看看她的小屁股有多漂亮。那屁股看去也的确漂亮。我得承认这一点。  可是好笑的是,整个混帐冰场上就数我们两个溜得最糟。我是说最槽。而冰场上也有几个溜得真正棒的。老萨丽的脚脖子一个劲儿往里弯,差点儿都碰到了冰上。这不仅看上去难看得要命,恐怕也疼得要命。我自己很有这个体会。我的脚脖子疼得都要了我的命。我们的样子大概很值得一看。更糟糕的是,至少有那么一两百人没事可做,都站在那儿伸长了脖子看热闹,看每个人摔倒了又爬起来。  “你想不想进去找张桌子,喝点儿什么?”我最后对她说。  “你今天一天就是这个主意想得最妙,”她说。  她简直是在跟自己拼命。真是太残忍了。我倒真有点儿替她难受。  我们脱下了我们的混帐冰鞋,进了那家酒吧,你可以光穿着袜子在里面喝点儿什么,看别人溜冰。我们刚一坐下,老萨丽就脱下了她的手套,我就送给她一支烟。看她的样子并不快活。侍者过来了,我给她要了杯可口可乐——她不喝酒——给我自己要了杯威士忌和苏打水,可那婊子养的不肯卖酒给我,所以我也只好要了杯可口可乐。接着我开始划起火柴来。我在某种心情下老爱玩这个。我让火柴一直烧到手握不住为止,随后扔进了烟灰缸。  这是种神经质的习惯。  一霎时,在光天化日之下,老萨丽竟说:“瞧。  我得知道一下。在圣诞前夕你到底来不来我家帮我修剪圣诞树?我得知道一下。”她大概是溜冰的时候弄疼了脚脖子,那股子气还没消下去。  “我已经写信告诉你说我要来。你问过我总有二十遍了。我当然来。”  “我意思是我得事先知道一下,”她说完,又开始在这个混帐房间里东张西望起来。  一霎时,我停止划火柴,从桌上探过身去离她更近些。我脑子里倒有不少话题。“嗨,萨丽,”我说。  “什么?”她说。她正在看房间那头的一个姑娘。  “你可曾觉得腻烦透顶?”我说。“我是说你可曾觉得心里打鼓,生怕一切事情会越来越糟,除非你锡出什么办法来加以补救?我是说你喜不喜欢学校,以及所有这一类的玩艺儿?”  “学校简直叫人腻烦透了。”  “我是说你是不是痛恨它?我知道它腻烦透了,可你是不是痛恨它?我要问的是这个。”  “呃,我倒说不上痛恨它。你总得——”“呃,我可痛恨它。嘿,我才痛恨它哩,”我说。“不过不仅仅是学校。我痛恨一切。我痛恨住在纽约这地方。出租汽车,梅迪逊路上的公共汽车,那些司机什么的老是冲着你大声呦喝,要你打后门下车;还有被人介绍给一些假模假式的家伙,说什么伦特夫妇是天仙下凡;还有出门的时候得上上下下乘电梯;还有一天到晚得上布鲁克斯让人给你量裤子;还有人们老是——”“别嚷嚷,劳驾啦,”老萨丽说。这话实在好笑,因为我根本没嚷。  “拿汽车说吧,”我说,说的时候声音极其平静。“拿绝大多数人说吧,他们都把汽车当宝贝看待。  要是车上划了道痕迹,就心疼得要命;他们老是谈一加仑汽油可以行驶多少英里;要是他们已经有了一辆崭新的汽车,就马上想到怎样去换一辆更新的。我甚至都不喜欢汽车这玩艺儿。我是说我对汽车甚至都不感兴趣。我宁可买一匹混帐的马。马至少是动物,老天爷.对马你至少能——”“我甚至都不知道你在说些什么,”老萨丽说。  “你一会儿谈这,一会儿——”“你知不知道?”我说。“我这会儿还在纽约或是纽约附近,大概完全是为了你。要不是你在这儿,我大概不知道到他妈的什么地方去了。在山林里,或者在什么混帐地方。我这会儿还在这里,简直完全是为你。”  “你真好,”她说.可你看得出她很希望换个混帐话题。  “你几时最好到男校去念书试试。你几时去试试,”我说。“里面全是些伪君子。要你干的就是读书,求学问,出人头地,以便将来可以买辆混帐凯迪拉克;遇到橄揽球队比赛输了的时候,你还得装出挺在乎的样子,你一天到晚干的,就是谈女人、酒和性;再说人人还在搞下流的小集团,打篮球的抱成一团,天主教徒抱成一团,那般混帐的书呆子抱成一团,打桥牌的抱成一团。连那些参加他妈的什么混帐读书会的家伙也抱成一团。你要是聪明点——”“嗳,听我说,”老萨丽说.“有不少小伙子在学校里学到更多的东西。”  “我同意!我同意有些人学到更多的东西!可我就只能学到这一些。明白不?我说的就是他妈的这个意思,”我说。“我简直学什么都学不成。我不是什么好料。我是块朽木。”  “你当然是。”  接着我突然想起了这么个主意。  “瞧,”我说。“我想起了这么个主意。我在格林威治村有个熟人,咱们可以借他的汽车用一两个星期。他过去跟我在一个学校念书,到现在还欠我十块钱没还。咱们可以在明天早上乘汽车到马萨诺塞和见蒙特兜一圈,你瞧。那儿的风景美丽极了。一点不假。”我越想越兴奋,不由得伸手过去,握住了老萨丽一只混账的手。我真是个混帐傻瓜蛋。“不开玩笑,”我说。“我约莫有一百八十块钱存在银行里。早晨银行一开门,我就可以把钱取出来,然后我就去向那家伙借汽车。不开玩笑。咱们可以住在林中小屋里,直到咱们的钱用完为止。等到钱用完了,我可以在哪儿找个工作做,咱们可以在溪边什么地方住着。过些日子咱们还可以结婚。  到冬天我可以亲自出去打柴。老天爷,我们能过多美好的生活!你看呢?说吧!你看呢?你愿不愿意跟我一块儿去?劳驾啦!”  “你怎么可以干这样的事呢,”老萨丽说,听她的口气,真好象憋着一肚子气。  “干吗不可以?他妈的干吗不可以?”  “别冲着我呦喝,劳驾啦,”她说。她这当然是胡说八道,因为我压根儿没冲着她呦喝。  “你说干吗不可以?干吗不?”  “因为你不可以,就是这么回事。第一,咱们两个简直还都是孩子。再说,你可曾想过,万一你把钱花光了,可又找不到工作,那时你怎么办?咱们都会话话饿死。这简直是异想天开,连一点——“一点不是异想天开,我能找到工作。别为这担心。你不必为这担心。怎么啦?你是不是不愿意跟我一块儿去?要是不愿意去,就说出来好了。”  “不是愿意不愿意的问题。完全不是这个问题,”老萨丽说。我开始有点儿恨她了,嗯。“咱们有的是时间干这一类事——所有这一类事。我是说在你进大学以后,以及咱俩真打算结婚的话。咱们有的是好地方可以去。你还只是——”“不,不会的。不会有那么多地方可以去。到那时候情况就完全不一样啦,”我说。我心里又沮丧得要命了。  “什么?”她说。“我听不清你的话。一会儿你朝着我呦喝,一会儿又——”“我说不,在我进大学以后,就不会有什么好地方可以去了。你仔细听着。到那时候情况就完全不一样啦。我们得拿着手提箱之类的玩艺儿乘电梯下楼。我们得打电话给每个人,跟他们道别,还得从旅馆里寄明信片给他们。我得去坐办公室,挣许许多多钱,乘出租汽车或者梅迪逊路上的公共汽车去上班,看报纸,天天打桥牌,上电影院,看许许多多混帐的短片、广告和新闻片。新闻片,我的老天爷。老是什么混帐的赛马啦,哪个太大小姐给一健船行下水礼啦,还有一只黑猩猩穿着裤子骑混帐的自行车啦。到那时候情况就根本不会一样了。你只是一点不明白我的意思。”  “也许我不明白!也许你自己也不明白,”老萨丽说。这时我们都成了冤家对头啦。你看得出跟她好好谈会儿心简直是浪费时间。我真他妈的懊悔自己不该跟她谈起心来。  “喂,咱们走吧,”我说。“你真是讨人厌极了,我老实告诉你说。”  嘿,我一说这话,她蹦得都碰着屋顶了。我知道我本不应该说这话,换了平常时候我大概也不会说这话,可当时她实在惹得我心里烦极了。平常我从来不跟姑娘们说这种粗话。嘿,她真蹦得碰着屋顶了。我象疯子似的直向她道歉,可她不肯接受。  她甚至都气得哭了。我见了倒是有点儿害怕,因为我有点儿怕她回家告诉她父亲,说我骂她讨人厌。  她父亲是那种沉默寡言的大杂种,对我可没什么好感。他曾经告诉老萨丽说我有点儿他妈的太胡闹。  “我不骗你。我很抱歉,”我不住地对她说。  “你很抱歉。你很抱歉。真是笑话,”她说。  她还在那儿哭,一时间我真有点儿懊悔自己不该跟她说这话。  “喂,我送你回家吧。不骗你。”  “我可以自己回家,谢谢你。你要是以为我会让位送我回家,那你准是疯啦。我活到这么大,从来没有一个男人跟我说过这样的话。”  你要是仔细想来,就会觉得整个事情确实很好笑,所以我突然做了桩我很不应该做的事情。我放声大笑起来,我的笑声又响又傻。我是说我要是坐在自己背后看电影什么的,我大概会弯过腰去跟我自己说,请劳驾别笑啦。我这一笑,可更把老萨丽气疯啦。  我逗留了一会儿,一个劲儿向她道歉,请她原谅我,可她不肯。她口口声声叫我走开,别打扰她。所以我最后也就照着她的话做了。我进去取出我的鞋子和别的东西,就离开她独自走了。我本来不应该这样做的,可我当时对一切的一切实在他妈的厌倦透了。  你如果要我说老实话,那我可以告诉你说我甚至都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跟她来这一套。我是说一块儿到马萨诺塞和凡蒙特去什么的。即便她答应同我去,我大概也不会带她去。她不是那种值得带着去的人。不过可怕的是,我要求带她去的时候却真有这个意思。就是这一点可怕。我可以对天发誓我真是个疯子。第18节  我从溜冰场出来,觉得有点儿饿,就到咖啡馆里吃了一客干酪夹馅面包,喝了杯麦乳精,然后走进电话间。我本来想再打个电话给琴,问问她有没有回家。我是说我整个晚上没事,所以想打个电话给她,她要是已经回家了,就约她出来跳舞什么的。我认识她已有那么长时间,可是从来没跟她一块儿跳过舞。我倒是看见她跳过一次舞,好象跳得很好。那次是在俱乐部里举行的庆祝七月四日的舞会,我当时跟她还不熟,觉得自己不应该过去夹三。约她跳舞的是那个在乔埃特念书的可怕家伙亚尔.派克。我对他不怎么了解,可他整天泡在游泳池里。他穿了件永久脾之类的白色游泳裤,老是在最高的跳板上跳水。他整天跳的都是同一种鳖脚的倒栽葱姿势。他就只能跳这一种姿势,可他自以为非常了不起。他这人全是肌肉,没有脑子。嗯,那天晚上约琴出来的就是这么个人。我实在没法理解,我发誓我没法理解。我跟琴比较熟了以后,就问她怎么会跟亚尔.派克这种喜欢卖弄的杂种约会。琴说他并不喜欢卖弄。她说他有自卑感。看她的样子好象有点儿同情他,而她也决不是在装模作样。她真是这个意思。女孩子就是这点好笑。遇到那种地地道道的杂种——十分卑鄙,或者十分自高自大——你每次只要一跟姑娘们提起,她们就会说他有自卑感。也许他确有自卑感,可在我看来这也不能构成他不成为杂种的理由。那种姑娘,你真不知道她们心里是什么想法。有一次我介绍罗蓓塔.华尔西的同房间姑娘跟我的一个朋友约会。他的名字叫鲍伯.鲁滨孙,他倒真是有自卑感。你看得出他很为自己的父母难为情,因为他们说话土里士气,而且并不怎么有钱。可他不是个杂种。他是个挺不错的家伙。不过跟罗德塔同屋的那位姑娘一点也不喜欢他。她对罗德塔说他十分自高自大——而她之所以认为他自高自大脑理由,却是他偶尔跟她提起自已是辩论会的负责人,就是那么件小事,可她就认为他自高自大!姑娘们的问题是,她们要是喜欢什么人,不管他是个多下流的杂种,她们总要说他有自卑感;要是她们不喜欢他,那么不管他是个多好的家伙,或者他有多大的自卑感,她们都会说他自高自大。连聪明的姑娘也免不了。  嗯,我又给琴打了个电话,可没人来接,我只好把电话挂了。接着我不得不拿出笔记本来翻阅地址,看看他妈的今天晚上能找到什么人。不过问题是,我的笔记本里总共只有三个人的地址。一个是琴,一个是安多里尼先生,是我在爱尔克敦念书时教我的老师,还有个我父亲办公室的电话号码。我老是忘掉把人们的名字记下,所以我最后只好打电话给老卡尔.路斯。他是胡敦中学的毕业生,是在我离开之后毕业的。他的年纪比我约莫大三岁,我不很喜欢他,可他为人十分聪明——是胡敦全校学生中智力商数最高的一个——我想他也许能跟我一块儿在外面吃晚饭,谈一些比较有意思的话.他有时候极能启发人。因此我给他打了个电话。他现在进了哥伦比亚大学,可他住在第六十五条街,我知道这会儿他大概在家。我跟他通话的时候,他说他不能跟我一块儿吃晚饭,可他要我十点钟在第五十四条街的维格酒吧间等他,一同喝一杯。我揣摩他听—见我打电话给他大概很吃惊。我过去曾骂过他是胖屁股的伪君子。  在十点以前还有不少时间要消磨,所以我就到无线电城去看电影。这大概是我当时能做的最糟糕的事,可那地方近,我一时又想不出有别的什么事可做。  我进去的时候,正在表演混帐舞台节目。罗凯特姐妹们正在挤命地跳,她们全都排成一行,彼此用胳膊互搂着腰。观众们象疯子似的鼓着掌,我背后有个家伙不住地对他妻子说:“你知道这是什么吗?这是精确。”我听了差点儿笑死。继罗凯特姐妹之后据、辨伪,反对宋儒空谈心性义理之弊,由经至史、子之学,,是一个穿着无尾礼服和一双四轮溜冰鞋的家伙出来表演,他在一嘟噜小桌子底下钻来钻去、一边还说着笑话。他溜的倒是非常好,可我并不怎么欣赏,因为我脑子里老是想象着他怎样日夜苦练,为了将来在舞台上表演。这在我看来简直使得要命。我揣摩我当时的心情确实不对头。他之后,是无线电城每年上演的圣诞节目。所有那些天使开始从包厢和其他各处出来,手里拿着十字架什么的,那么整整一大嘟噜——有好几千个——全都象疯子似的唱着“你们这些信徒,全都来吧!”真是了不起。干这玩艺儿的本来意思大概算是虔诚得要命,我知道,同时也好看得要命,可我实在看不出有什么虔诚或好看的地方,老天爷,象这样让一嘟噜演员拿着十字架满舞台转。等他们表演完毕重新走出包厢的时候,你都看得出他们已等不及回去抽烟了。去年我跟老萨丽.海斯也来看过一次,她不住口地称赞,说服装什么的都美极了。我说老耶酥要是能亲眼看见,准会作呕——见了所有这些时髦服装什么的。萨丽说我是亵渎神明的无神论者。我大概是这么个人。耶稣可能真正喜欢的恐怕是乐队里那个敲铜鼓的家伙。我从约莫八岁开始就看他表演。我弟弟艾里和我要是跟我们父母一块儿出来,我们两个往往特地换了座位,到前面去看他敲钢鼓。他是我生平见到过的最好的鼓手。整个演出中他只有机会敲一两次鼓,可他没事做的时候从来不露出腻烦的神色。等到他敲鼓的时候,他敲得那么好,那么动听,脸上还露出紧张的表情。有一次我们跟父亲一起到华盛顿去的时候,艾里还寄给他一张明信片,可我敢打赌他一直没收到。我们那时都还不知道怎样写地址呢。  圣诞节目演完后,混帐电影开始了。那电影混帐到了那种程度,我倒真是舍不得不看。故事讲的是个英国佬,叫艾力克什么的,参加了战争,在医院里丧失了记忆力。他从医院里出来,拄着根拐棍,一瘸一拐地在伦敦到处跑,不知道他妈的他自已是谁。他其实是个公爵,可他自己不知道。后来他遇到那个可爱、温柔、真挚的姑娘上公共汽车。  她那顶混帐帽子给风吹掉了,他去给她拾来,他们于是一块儿到汽车顶层上坐下,谈起查尔斯.狄更斯来。他们两个都喜欢这个作家。他身边带着本《奥列弗.退斯特》,她正好也带着一本。我差点儿都呕了出来。嗯,他们俩就这样一见钟情了,就因为彼此都是热爱查尔斯.狄更斯作品的疯子。他还帮着她做出版生意。那姑娘是个出版商。只是她的生意并不怎么兴隆,因为她哥哥是个酒鬼,把她挣的钱全给花了。他心里窝着一肚子火,她那个哥哥;因为战时他是个军医,给震坏了神经,不能再开刀动手术了,就一天到晚喝酒,可他为人倒是十分恢谐有趣。嗯,后来老艾力克写了一本书,那姑娘把它出版了,两个都嫌了不少钱。他们都准备好要结婚了,那另一个姑娘,叫什么玛霞的,突然出现了。玛霞原是英力克失去记忆之前的未婚妻,艾力克在书铺里往他书上亲笔签名的时候给她看见了。她认出了他,就跟他说他原是个公爵什么的,可他不信她的话,也不愿跟着她回去看他母亲什么的。他母亲的眼睛瞎得都跟蝙蝠似的。可另外那个始娘,那个可爱温柔的姑娘,却要他回去。她的心地十分高尚。他于是回去了。可是尽管他的那只丹麦种大狗冲着他又跳又蹦,他母亲用指头在他脸上到处抚摸,还拿出他小时候爱玩的玩具熊给他看,可他仍旧没恢复记忆。后来有一天几个小孩在草地上打捧球,一球打在他脑袋上。他立刻恢复了他的混帐记忆,进去吻他母亲的前额什么的。他于是依旧当起公爵来,把那个做出版生意的温柔姑娘完全扔到脑后了。我倒愿意把底下的故事说完,可这样一来我非真正呕出来不可。倒不是我会给你把故事糟蹋掉,那故事根本没什么可供你糟蹋的,我的老天爷。嗯,反正最后艾力克跟那个温柔的姑娘结婚了,接着那酒鬼哥哥的神经恢复了正常,给艾力克的母亲动了手术,使她依旧看得见东西,接着那个酒鬼哥哥和老玛霞成了眷属。最后一幕是大家坐在长长的晚饭桌上,看见那只大丹麦狗带着一嘟噜小狗进来,个个笑得命都不要了。或许大家都以为它是只雄狗呢,我揣摩,或者诸如此类的混帐玩艺儿。我能说的只有一句话:你要是不想把自己的肠子呕出来,就别去看这电影。  最让我受不了的是旁边还坐着位太太,在整个混帐电影放映时哭个不停。越演到假模假式的地方她越哭得凶。你也许会以为她这样做是因为她心肠软得要命,可我正好坐在她旁边,看出她并不是软心肠。她带着个小孩子,他早已看不下去电影念,它只不过是一个词或一种声音(洛色林)。后者认为,一,一定要上厕所去。她不住地叫他规规矩短坐着。她的心肠软得就跟他妈的狼差不离。那些在电影里看到什么假模假式的玩艺儿会把他们的混帐眼珠儿哭出来的人,他们十有九个在心底里都是卑鄙的杂种。我不开玩笑。  看完电影,我就徒步向维格酒吧间走去,我跟老卡尔.路斯约好了在那儿会面。我一边走,一边却想起战争来。那些战争片老引起我胡思乱想。我觉得自己要是被征去当兵,恐怕会受不了。我真的会受不了。要是他们光是让你去送死什么的,那倒也不太坏,问题是你得在军队里呆他妈的那么久。  这是最大的问题。我哥哥DB在军队里呆了他妈的四年。他也参加了战争——还参加了进攻欧洲大陆什么的——可我真觉得他痛恨军队比痛恨战争还厉害。我那时年纪还很小,可我记得他每次休假回来,简直是躺在床上不起来。他甚至连客厅都不进去。后来他到海外参加战争,身上没受过什么伤,也不用开枪打人。他光是驾驶着一辆指挥车载着一个牛仔将军整天转游。他有一次跟艾里和我说,他要是得开枪打人,都不知道应该朝哪个方向打。他说他呆的军队简直跟纳粹军队一样,全都是些杂种。  我记得艾里有一次问他参加战争对他有没有好处,因为他是个作家,战争可以向他提供不少材料。他叫艾里去把那只垒球手套拿来,随后他问艾里,谁是最好的战争诗人由潜能转化为现实。上帝是一切形式的形式,是万物的最后,是鲁帕特.勃洛克还是艾米莉.狄更生?艾里说是艾米莉.狄更生。我自己读诗不多,不太懂得他们的意思,可我却清楚地懂得我自己要是被征去当兵,一天到晚跟一嘟噜象阿克莱、斯特拉德莱塔和老毛里斯之类的家伙一块儿厮混,跟他们一块儿行军什么的,那我非发疯不可。  我有一次在童子军里呆了那么一个星期,我甚至都没法老望着我前面那个家伙的后脑勺。他们老是叫你望着你前面那个家伙的后脑勺,我实在受不了。  我发誓如果再发生一次战争,他们不如干脆把我送去放在行刑队跟前枪决算了。我决不反对。我对DB有一点不很了解,他那么痛恨战争,却在今年夏天让我阅读《永别了,武器》这样的小说。他说这本书写得好极了。就是这一点我不能理解。小说里有个叫作亨利少尉的家伙,大概算是个好人吧。  我实在不了解DB一方面那么痛恨军队和战争,一方面却能喜欢这样一个假模假式的人。我的意思是,比方说,我不了解他怎么能一方面喜欢这样一本假模假式的小说,一方面却又能喜欢林.拉德纳的那本小说《礼记·中庸》:“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或者另外那本他最最喜欢的小说——《伟大的盖茨比》。我这么一说,DB听了很生气,说我年纪太小,还欣赏不了那样的书,可我不同意他的看法。我告诉他说我喜欢林.拉德纳和《伟大的盖茨比》这类书。我的确喜欢。我最最喜欢的是《伟大的盖茨比》。老盖茨比。可爱的家伙。我喜欢他极了。嗯,不管怎样,我们发明了原子弹这事倒让我挺高兴。要是再发生一次战争,我打算他妈的干脆坐在原子弹顶上。我愿意第一个报名,我可以对天发誓,我愿意这样做。第19节  你或许不住在纽约,所以我来说给你听,维格酒吧间是在那个叫作萨敦饭店的高级旅馆里。我过去经常去,现在不去了。我慢慢地改掉了这习惯。  这是个十分浮华的场所,那班伪君子之流的假摸假式人物挤得简直都从窗口往里跳。他们一向雇着两个法国姑娘,提娜和琴妮,一个晚上出来弹钢琴歌唱三次,她们两个一个弹钢琴——弹得真是糟糕透顶——另一个唱歌,唱的不是下流歌曲就是法国歌曲。那个唱歌的老琴妮在唱歌之前老是在扩音器里小声说一通。她会这样说:“我们现在唱一支《你要法国姑娘吗?》唱的是一个法国小姑娘来到了一个象纽约这样的大城市,爱上了一个来自布鲁克林的小伙子。我们希望你们喜欢这支歌。”说完,她就装腔作势,唱起一支混帐歌来,一半用英文一半用法文,听得所有那些在场的假模假式男女高兴得都快疯了。你要是在那儿多坐会儿,老听着所有那些假模假式男女鼓掌什么的,你准会痛恨起世界上的每一个人来,我发誓你一定会。酒吧里那个掌柜的也下流得很。他是个势利鬼。他简直很少理睬人,除非你是个大亨或者名人或者类似的人物。可你万一真是个大亨或者名人或者类似的人物,那么他的所作所为还要更令人作呕。他会满脸堆着可爱的笑容走过来跟你说话,象煞他是个他妈的挺讨人喜欢的人物似的。“嗯!康涅狄格的情况怎样啦?”或者“佛罗里达的情况怎么样啦?”这真是个可怕的场所,我不说瞎话。我慢慢儿少去,后来压根儿不去了。  我到那儿时间还早,就在酒柜边坐下——酒吧里挤得很——在老路斯没来之前先喝两杯掺苏打水的威士忌。我要酒的时候,还特地站起来,让他们看看我的身材有多高,免得他们怀疑我是个未成年的混帐娃娃。这以后,我就观察一会儿那些假模假式的男女。我旁边的一个家伙正在用甜言蜜语一个劲儿哄骗跟他在一起的姑娘。他口口声声说她的那双手很象贵族。差点儿笑死我了。酒柜的另一头坐的全是些搞同性爱的性变态者。看他们的样子倒不太象那样的人——我是说他们的头发并不过于长,也没有其它怪相——可你总看得出他们是搞同性爱的。最后老路斯来了。  老路斯,了不起的家伙。我在胡敦念书的时候,他本应该是我的辅导员。可他只做一件事,就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在他的房间里纠集一帮人大谈其性问题。他对性问题颇有研究,特别是性变态者之类。他老讲给我们听有些可怕的家伙怎样胡来莱布尼茨(GottfriedWilhelmLeibniz,1646—1716)德,以及怎样把女人的裤子当作衬里缝在自己的帽子上。还有搞同性爱的男男女女。老路斯知道在美国搞同性爱的每一个男女。只要你提出一个人的名字——任何一个人的名字——老路斯就会告诉你他是不是搞同性爱的。有时候你简直很难相信,他把那些电影明星之流的男女都说成是搞同性爱的。有几个据他说是搞同性爱的男人甚至都结了婚,我的老天爷。你这么问他:“你说乔.勃罗是个搞同性爱的?乔.勃罗?那个老在电影里演流氓和牛仔的又魁伟又神气的家伙?”老路斯就会说:“当然啦。”他老是说“当然啦”。他说在这件事上结婚不结婚无关紧要。他说世界上有一半结了婚的男子都是搞同性爱的,可他们自己不知道。他还说只要你有那迹象,简直一夜之间就可以变成一个搞同性爱的。他常常把我们吓得魂不附体。我就一直等着自己突然变成一个搞同性爱的。说起老路斯来,有一点倒是很好笑,我心里老怀疑他本人就搞同性爱。  他老是说,“这件事你可以实地干一下拭试。”你走到走廊上的时候,他还会在你后面拼命呵痒。……  这类玩艺儿就有搞同性爱的迹象。一点不假。我在学校里认识一些搞同性爱的家伙,他们就老是搞这一套玩艺儿,所以我不免要疑心起老路斯来。不过他为人的确很聪明。一点儿不假。  他跟你见面的时候从来不跟你打招呼。他来了以后刚一坐下,头一句话就说他只能跟我一起呆几分钟。他说约好了一个女朋友。随后他要了不带甜味的马提尼鸡尾酒。他跟掌柜的说要一点都不带甜味,也不要橄榄。  “嗨,我给你找到了个搞同性爱的,”我对他说,“就坐在酒柜那头。现在先别看。我是特地保留着让你好好欣赏的。”  “滑稽极了,”他说。“还是同一个老考尔菲德。你什么时候才能长大?”  我惹得他十分腻烦。我真的惹得他十分腻烦。  不过他也引得我很开心。他这种人的确能引得我十分开心。  “你的性生活怎样?”我问他。他最恨你问他这一类问题。  “别着急,”他说。“你先靠在椅子上歇一会儿,老天爷。”  “我早就歇过来了,”我说。“哥伦比亚怎样?你喜欢吗?”  “我当然喜欢。我要是不喜欢,就不会进去,”他说。他这人有时候也很能让人腻烦。  “你主修什么?”我问他。“性变态吗?”我是成心逗他玩。  “你这算什么——滑稽?”  “不,我跟你逗着玩呢,”我说。“听着,嗨,路斯。你是个聪明人。我需要你的忠告。我目前遇到了可怕的——”他冲着我重重地呻唤了一声。“听着,考尔菲德。你要是能坐在这儿好好喝会儿酒,好好谈会儿——”“好吧,好吧,”我说。“别着急。”你看得出他不想跟我讨论任何严肃的问题。那般聪明人就是这个毛病。他们从来不肯跟你讨论任何严肃的问题,除非是他们自己想谈。因此我就只跟他讨论些一般性问题。“不跟你开玩笑,你的性生活怎样?”  我问他。“你是不是仍旧跟你在胡敦念书时候的那个姑娘在一起?那个极可爱的——”“老天爷,不啦,”他说。  “怎么啦?她出了什么事啦?”  “我一点儿也不知道。你既然问起,我想她这会儿大概在新汉普夏当婊子啦。”  “这样说不好。要是她过去待你挺不错,老让你跟她发生最亲密的关系,你至少不应该这么说她。”  “哦,天哪!”老路斯说。“难道这是一次标准的考尔菲德谈话吗?我马上要知道。”  “不,”我说,“不过你这样说总不太好。要是她过去待你挺不错,老让你——”“难道我们非照着这个可怕的题目谈下去不成?”  我不再说下去了。我有点儿怕他站起来离开我,要是我不住嘴的话。所以我当时什么话也没说,只是又要了一杯酒,我很想喝个烂醉。  “你现在跟谁在一起?”我问他。“你愿意告诉我吗?”  “你不认识。”  “是吗,不过到底是谁呢?我也许认得她。”  “一个位在格林威治村的姑娘。女雕刻家。你要是非知道不可的话。”  “是吗?不开玩笑?她多大啦?”  “我从来没问过她,老天爷。”  “嗯,大概有多大啦?”  “我想她都快四十了,”老路斯说。  “都快四十了?嗯?你喜欢?”我问他。“你喜欢这么大年纪的女人?”我之所以这样问他,是因为他的性知识的确非常丰富。我认识的真正有性知识的人并不多,可他确是其中的一个。他早在十四岁的时候就破了身,在南塔基特。一点不假。  “我喜欢成熟的女人,要是你问的是这个意思的话。当然啦。”  “你喜欢?为什么?不开玩笑,她们在性方面是不是更好一些?”  “听着。咱们把话说清楚。今天晚上我拒绝回答任何一个标准的考尔菲德问题。你他妈的到底什么时候才能长大?”  我有一会儿没再说话。我让我们的谈话中断了一会儿。接着老路斯又要了杯马提尼,还叫掌柜的再去掉点儿甜味。  “听着,你跟她在一起有多久啦,这个会雕刻的姑娘?”我问他。我真是感兴趣极了。“你在胡敦的时候认识她吗?”  “不认识。她到这个国家还只几个月哩。”  “真的吗?她是打哪儿来的?”  “好象是打上海来的。”  “别开玩笑!她是中国人,老天爷?”  “当然。”  “别开玩笑!你喜欢吗?象她这样的中国女人?”  “当然。”  “为什么?我很想知道——我的确想知道。”  “我只是偶然发现东方哲学比西方哲学更有道理。你既然问了。”  “真的吗?你是说‘哲学’?你的意思是不是包括性一类问题?你是说中国的更好?你是这个意思吗?”  “不一定是中国,老天爷。我刚才说的东方。  咱们难道非这么疯疯癫癫谈下去不可吗?”  “听着,我是跟你谈正经呢,”我说。“不开玩笑。为什么东方的更好?”  “说来话长,老天爷,”老路斯说。“他们只是把性关系看成是肉体和精神的双重关系。你要是以为我——”“我也一样!我也把它看成——你怎么说的——是肉体和精神的关系。我的确是这样看的。可是关键在于跟我发生关系的是他妈的什么人。要是跟我发生关系的是那种我甚至都不——”“别这么大声,老天爷,考尔菲德。你要是不能把你的声音放低些,那我们干脆就别——”“好吧,可是听我说,”我说。我越说越兴奋,声音就未免太大了一点。有时候我心里一兴奋,讲话的声音就大了。“可我说的是这个意思,”我说。“我知道那种关系应该是肉体和精神的,而且也应该是艺术的。可我的意思是,你不能跟人人都这样——跟每一个和你搂搂抱抱的姑娘——跟她们全都来这一手。你说对吗?”  “咱们别谈了吧,”老路斯说。“好不好?”  “好吧,可是听我说。就拿你和那个中国女人来说,你们俩的关系好在什么地方?”  “别谈了,我已经说过啦。”  我问的都有点儿涉及私人隐事了。我明白这一点。可老路斯就是这些地方让你觉得不痛快。我在胡敦的时候,他会叫你把你自己最最隐秘的事情形容给他听,可你只要一问起有关他自己的事情,他就会生起气来。这般聪明人就是这样,如果不是他们自己在发号施令,就不高兴跟你进行一场有意思的谈话。他们自己一住嘴,也就要你住嘴,他们一回到他们自己的房间,也就要你回到你自己的房间。我在胡敦的时候,老路斯一向痛恨这样的事——那就是他在他自己的房间里向我们一伙人谈完性问题后,我们还聚集在一起继续聊一会儿天。我是说另外那些家伙跟我自己。在别人的房间里。老路斯痛恨这类事情。他只喜欢自己一个人当大亨,等他把话说完,就希望每个人都回到自己的房间里不再言语。他最害怕的,就是怕有人说出来的话比他高明。他的确引得我很开心。  “我也许要到中国去。我的性生活糟糕得很呢,”我说。  “自然啦,你的头脑还没成熟。”  “不错。一点不错。我自己也知道,”我说。  “你知道我的毛病在哪儿?跟一个我并不太喜欢的姑娘在一起,我始终没有真正的性欲——我是说真正的性欲。我是说我得先喜欢她。要是不喜欢,我简直对她连一点点混帐的欲望都没有。嘿,我的性生活真是糟糕得可怕,我的性生活真是一塌糊涂。”  “这是最自然不过的啦,老天爷。我上次跟你见面的时候就跟你说了,你该怎么办。”  “你是说去找精神分析家?”我说。他上次告诉我该做的是这个。他父亲就是个精神分析家。  “那完全由你自己决定,老天爷。你怎样处理你自己的私生活,那完全不是我他妈的事儿。”  我一时没吭声,我在思索。  “我要是去找你父亲用精神分析法治疗,”我说。“他会拿我怎么办呢?我是说他会拿我怎么办呢?”  “他不会拿你他妈的怎么办。他只是跟你谈话,你也跟他谈话,老天爷。有一点他会帮你做到,他会让你认识自己的思想方式。”  “我自己的什么?”  “你自己的思想方式。你的思想按照——听着。我不是在教精神分析学的基础课。你要是有兴趣,打电话跟他约个时间。要是没有兴趣,就别打电话。我一点也不在乎,老实说。”  我把一只手搭在他的肩上。嘿,他真让我开心。  “你真是个够朋友的杂种,”我对他说。“你知道吗?”  他正在看手表。“我得定了,”他说着,站了起来。“见了你真高兴。”他叫来了掌柜的,要他开帐单。  “嗨,”我在他离开之前说。“你父亲对你作过精神分析没有?”  “我?你问这干什么?”  “没什么。他作了没有?有没有?”  “说不上分析。他帮助我纠正某些地方,可是没必要作一次全面的精神分析。你问这于什么?”  “没什么。只是一时想起。”  “呃。别为这种事伤脑筋,”他说。他把小帐留下,准备走了。  “再喝一杯吧。”我跟他说。“劳驾啦。我寂寞得要命。不开玩笑。”  他说没法再喝一杯。他说他已经迟了,说完他就走了。  老路斯。他确实非常讨人厌,可他的语汇确实丰富。我在胡敦的时候,全校学生就数他的语汇最丰富。他们测验过我们一次。第20节  我坐在那儿越喝越醉,等着老提娜和琴妮出来表演节目,可她们不在。一个梳着波浪式头发,样子象搞同性爱的家伙出来弹钢琴,接着是一个叫凡伦西姬的新来姑娘出来唱歌。她唱得并不好,可是比老提娜和琴妮要好些,至少她唱的都是好歌曲。  钢琴就放在我坐的酒柜旁边,老凡伦西姬简直就站在我身旁。我不断跟她做媚眼,可她假装连看都没看见我。在乎时我大概不会这么做,可我当时已喝得非常醉了。她唱完歌,马上就走出房间,我甚至都来不及邀请她跟我一块儿喝一杯,所以我只好把侍者头儿叫来。我叫他去问问凡伦西姬,是不是愿意来跟我一块儿喝一杯。他答应了,可他大概连信都不会给她捎去。这些家伙是从来不给人捎口信的。  嘿,我在那个混帐酒吧间里一直坐到一点钟光景,醉得很厉害。我连前面是什么都看不清楚了。  不过有件事我很注意,我小心得要命,一点没让自己发酒疯什么的。我不愿引起任何人的注意,让人问起我的年纪。可是,嘿为而治。,我连前面是什么都看不清楚了。我只要真正喝醉了酒,就会重新幻想起自己心窝里中了颗子弹的傻事来。酒吧间里就我一个人心窝里中了颗子弹。我不住伸手到上装里面,捂着肚皮,不让血流得满地都是,我不愿意让人知道我已受了伤。我在努力掩饰,不让人知道我是个受了伤的婊子养的。最后我忽然灵机一动,想打个电话给琴,看看她是不是回家了。因此我付了帐,走出酒吧间去打电话。我老是伸手到上装里边,不让血流出来。嘿,我真是醉啦。  可我一走进电话间,就没有心情打电话给琴。  我实在醉得太厉害了,我揣摩。因此我只是给老萨丽.海斯打了个电话。  我得拨那么二十次才拨对号码。嘿,我的眼睛真是瞎啦。  “哈罗,”有人来接混帐电话的时候我就这样说。我几乎是在大声呦喝,我醉得多厉害啊。  “谁呀?”一位太大非常冷淡的声音说。  “是我。霍尔顿.考尔菲德。请叫萨丽来接电话,劳您驾。”  “萨丽睡啦。我是萨丽的奶奶。你干嘛这么晚打电话来,霍尔顿?你知道现在是几点钟啦?”  “知道。我有话跟萨丽说。十分要紧的事。请她来接一下电话。”  “萨丽睡啦,小伙子。明天再来电话吧。再见。”  “叫醒她!叫醒她,嗨。劳驾。”  接着是另一个声音说话。“霍尔顿,是我。”  正是老萨丽。“怎么回事?”  “萨丽?是你吗?”  “是的——别呦喝。你喝醉了吗?”  “是的。听着。听着,嗨。我在圣诞前夕上你家来。成吗?帮你修剪混帐的圣诞树。成吗?成吗,嗨,萨丽?”  “成。你喝醉了。快去睡吧。你在哪儿?有谁跟你在一起?”  “萨丽!我上你家来帮你修剪圣诞树,成吗?  成吗,嗨?”  “成。快去睡吧。你在哪儿?有谁跟你在一起?”  “没有人。我,我跟我自己。”嘿,我真是醉啦!我依旧用一只手捂着我的心窝。“他们拿枪打了我。洛基的那帮人拿枪打了我。你知道吗?萨丽,你知道不知道?”  “我听不清你的话。快去睡吧。我得走了。明天再给我来电话吧。”  “嗨,萨丽!你要我来帮你修剪圣诞树吗?你要我来吗?嘿?”  “好的。再见吧。快回家睡觉去。”  她把电话挂了。  “再见。再见,萨丽好孩子。萨丽心肝宝贝,”我说。你能想象我醉得有多厉害吗?跟着我也把电话挂了。我揣摩她大概跟人约会了刚回家。我想象她跟伦特夫妇一块儿出去了,还有那个安多佛的傻瓜蛋。他们全在一壶混帐的茶里游泳,彼此说着一些装腔作势的话,做出一副假模假式的可爱样子。  我真希望刚才没打电话给她。我只要一喝醉酒,简直是个疯子,我在那个混帐电话间里呆了好一会儿。我使劲握住电话机,不让自己醉倒在地。说实话,我当时并不怎么好过。可是最后,我终于象个白痴似的跌跌撞撞地走了出来,进了男厕所,在一个盥洗盆里放满了凉水。随后我把头浸在水里,一直浸到耳朵旁边。我甚至没把头发擦干,听凭这个婊子养的去直淌水。随后我走到窗边电炉旁,一屁股坐在上面。这地方真是又暖又舒服。我坐着特别觉得舒服,因为我这时已经冷得索索乱抖。说来好笑,我只要一喝醉酒,就会冷得索索乱抖。  我没事可做,就老在电炉上坐着,数地板上那些白色的小方块。我身上额渐都湿透了。约莫有一加仑水从我脖子上流下来,流到我的领于和领带上,可我毫不在乎。我醉得太厉害了,对什么都毫不在乎。接着过不一会儿,那个给老凡伦西姬弹钢琴的,就是那个梳着波浪式头发、样子非常象搞同性爱的家伙,进来梳他的金头发了。他搞头的时候,我们两个就闲聊起来,只是他这家伙并不他妈的太友好,“嗨。你回到酒吧间去的时候,会见到那个凡伦西娅姑娘吗?”我问他。  “非常可能,”他说。俏皮的杂种。我遇到的,全是些俏皮的杂种。  “听着,代我向她问好。问她一声,那个混帐侍者有没有把我的口信捎给她,成不成?”  “你干吗不回家去,孩子?你到底多大啦,嗯?”  “八十六岁。听着。代我向她问好。成吗?”  “你干吗不回家去呢,孩子?”  “我才不呢。嘿,你的钢琴弹得他妈的真叫好,”我对他说。我只是拍拍他马屁。其实他的钢琴弹得糟糕透了,我老实跟你说。“你真应该到电台上广播,”我说。“象你长得那么漂亮。还有一头混帐金头发。你需要个后台老板吗?”  “回家吧,孩子,好好回家睡去。”  “无家可归啦,不开玩笑——你需要个后台老板吗?”  他没有回答我。他自顾自走了出去。他把头发梳了又梳,拍了又拍,梳好以后就自顾自走了。就跟斯特拉德莱塔一样。所有这些漂亮家伙全都一个样儿。他们只要一梳完他们混帐的头发,就理都不理你,自顾自走了。  我最后从电炉上下来,向外面衣帽间走去,我那时都哭出来了。我不知道为什么哭,可我的确哭出来了。我揣摩那是因为我觉得他妈的那么沮丧,那么寂寞。接着我到了衣帽间,却怎么也找不着我那存衣帽的混帐牌儿了。可那个管衣帽的姑娘十分和气。她照样把我的大衣给了我。还有那张《小舍丽.宾斯》唱片——我依旧带在身边。我见她那么和气,就给了她一块钱,可她不肯收。她口口声声叫我回家睡觉去。我想等她工作完毕后约她出去玩,可她不答应。她说她的年纪大得都可以做我的妈妈了。我把我混帐的白头发给她看,对他说我已经四十二岁啦——我只是逗她玩,自然啦。她倒是挺和气。我把我那顶混帐的红色猎人帽拿出来给她看,她见了很喜欢。她还叫我出去之前把帽子戴上,因为我的头发还湿得厉害。她这人真是不错。  我出去到了外边,酒就醒了好些,可是外边的天气冷得厉害,我的牙齿开始上下打起战来,怎么也止不住。我一直走到梅迪逊路,在那儿等公共汽车,因为我剩下的钱已经不多。我得开始节约,少乘出租汽车什么的。可我实在不想乘混帐公共汽车。再说,我也不知道往哪儿去好。所以我信步往中央公园那儿走去。我揣摩我也许可以到那个小湖边去看看那些鸭子到底在于什么,看看它们到底还在不在湖里。我依旧拿不准它们在不在湖里。公园相距不远,我也没有什么别的地方可去——我甚至都不知道去哪儿睡觉哩。我一点也不觉得困或者累。我只觉得懊丧得要命。  接着在我进公园的时候,发生了一桩可怕的事。我把老菲芘的唱片掉在地下了,碎成了约莫五十片。那唱片包在一个大封套里,可照样跌得粉碎。  我心里真是难过得要命,真他妈的差点哭出来了,可我当时所做的,却是把碎片从封套里取出来,放进我的大衣口袋。这些碎片一点用处都没有了,可我并不想把它们随便扔掉。接着我进了公园。嘿,公园里可真黑。  我在纽约住了整整一辈子,小时候一直在中央公园溜冰,骑自行车,所以我对中央公园熟悉得就象自己的手背一样。可那天晚上我费了非常非常大的劲才把那浅水湖找到。我知道它在什么地方——就在中央公园南头——可我怎么也找不到。我当时醉得一定要比自己想象的厉害得多。我越往前走,四周围也越黑、越阴森可怕。我在公园的整个时间,一直没见一个人影。这倒让我很高兴,要是我遇到了什么人,准会吓得我跳到一英里以外。可是最后,我终于找到了那浅水湖。那湖有一部分冻了,一部分没冻。不过我哪儿也看不见一只鸭子。我围着这个混张的湖绕了他妈的整整一周——事实上,我还险些儿掉进湖里——可我连一只鸭子也没看见。我心想,湖里要是有鸭子,它们或许在水草里睡觉什么的,因此我都差点儿掉在水里。可我一只鸭子也找不着。  最后我在一把长椅上坐下,那儿倒不他妈的太暗。嘿,我依旧冷得浑身发抖,我头上尽管戴着那须猎人帽,可我后脑勺上的头发都结成一块块的冰了。这件事倒让我有点儿担心。我想我自己大概会染上肺炎死去。我开始想象怎样有几百万个傻瓜蛋来参加我的葬礼。我爷爷从底特律来,他这人有个习惯,你只要跟他一起乘公共汽车,他就会把每条街的号码嚷给你听;还有我那些姑母、姨母——我有约莫五十个姑母、姨母——还有我所有那些混帐的堂兄弟、表兄弟。简直是一群暴民。艾里死的时候,这整整一嘟噜混帐傻瓜蛋全都来了。我的某一个有极厉害口臭的姑母还不住地说,他躺在那儿看去多安静哪,DB告诉我说。我当时没在场。我还在医院里。我弄伤了自己的手以后,就不得不住进医院。嗯,我心里一直嘀咕着自己头发上结了那么些冰,准会染上肺炎死去。我为我母亲、父亲难过得要命。特别是我母亲,她对我弟弟艾里的哀伤都还没过去呢。我想象着她怎样看着我所有那些衣服和体育用品,不知怎么办好。只有一件事还好,我知道她不会让老菲芘来参加我的混帐葬礼,因为她年纪太小,还只是个小孩子。就是这一点还算好。  接着我又想起他们整整一嘟噜人怎样把我送进一个混帐公墓。墓碑上刻着我的名字,四周围全都是死人。嘿,只要你一死去,他们倒是真把你安顿得好好的。我自己万一真的死了,倒真他妈的希望有那么个聪明人干脆把我的尸体扔在河里什么的。怎么办都成,就是别把我送进混帐公墓里。人们在星期天来看你,把一束花搁在你肚皮上,以及诸如此类的混帐玩艺儿。人死后谁还要花?谁也不会要。  只要天气好,我父母常常送一束花去搁在老艾里的坟墓上。我跟着他们去了一两次,以后就不去了。主要是,我不高兴看见他躺在那个混帐公墓里。  四周围全是死人和墓碑什么的。有太阳的日子那地方倒还马马虎虎,可是有两次——确确实实两次——我们在墓地的时候忽然下起雨来。那真是可怕。雨点打在他的混帐墓碑上,雨点打在他肚皮上的荒草上。到处都是雨。所有到公墓里来凭吊的人都急急奔向他们的汽车。就是这一点,差点儿让我发疯。所有那些来凭吊的人都能躲进自己的汽车,听收音机,然后到什么安乐窝里去吃晚饭——人人都这样做,除了艾里。我实在受不了这个。我知道在墓地里的只是他的尸体,他的灵魂已经进了天堂,等等,可我照样受不了。我真希望他不躺在公墓里。  可惜你不认识艾里。你要是认识他,就会懂得我说这话的意思。有太阳的日子倒还马马虎虎,可太阳只是在它想出来的时候才出来。  后来,为了不让我脑子去想肺炎什么的,我就拿出钱来,映着街灯的那点儿混帐光线数了一下。  统共只剩了三张一块的钞票,五个两毛五的和一个一毛的银币——嘿,我离开潘西以后,真正花掉了一大笔钱。接着我就走到浅水湖畔,找个湖水没冻冰的地方,把那几个两毛五和一毛的银币掠着水面扔了出去。我不知道我自己干吗要这样做,不过我当时的确是这样做了。我揣摩我当时准以为这么一来,就可以不去想肺炎和死亡的事了。其实哪有这样便宜的事。  我开始想起万一我染上肺炎死了,老菲芘心里会有什么样的感觉。想这类事情当然很孩子气,可我禁不住要这样想。万一这样的事果真发生了,她心里一定很难受。她非常喜欢我。我是说她跟我很要好。一点不假。嗯,我怎么也摆脱不掉这念头,所以最后我打定主意,决计偷偷溜回家去看她一次,万一自己真的死了,也算是一次临死诀别。我身边带着房门钥匙,所以我决意偷偷地溜进公寓,悄悄儿地去跟她聊一会儿天。我最担心的是我家的前门。那门叽叽嘎嘎地响得要命。这所公寓房子已经很旧,管公寓的是个再懒也没有的杂种,里面的一切东西全都叽叽嘎嘎地直响。我很担心我父母会听见我溜进房去。可是不管怎样,我决定试一试。  因此我就他妈的走出公园回家了。我一路步行回家。路并不远,我也并不觉得累,甚至连酒意都没有了。只是天冷得厉害,四周围没有一个人。第21节  我这几年来最好的运气,就是在我回家的时候平时那个值夜班开电梯的彼得恰好不在。一个我从未见过的新手在开电梯,所以我揣摩我要是不撞见我父母,或许可以跟老菲菇见一面再溜出去,不至于有人知道我回家来过。这真是个好得了不得的运气。更幸运的是,这个新来的家伙有点儿傻里傻气。我用一种非常随便的声音告诉他说,我要上狄克斯坦家去。狄克斯坦家跟我们住同一层楼。我这时已脱掉那顶猎人帽,不让自己有任何形迹可疑的地方。我装作非常匆忙的样子走进电梯。  他已把电梯的门关上了,准备送我上去,接着他忽然转过身来对我说:“他们不在家。他们在十四层楼参加舞会。”  “没关系,”我说。“我可以等他们会儿。我是他们的侄儿。”  他带着怀疑的、傻里傻气的神气望了我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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