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点点头,不客气地说:“只有八个!”“他在埋怨你,”汤玛士解释说:“别介意,这是从他那里能得到的最多的东西。”“没人请你翻译,汤玛士,多谢你了!”她回答:“很高兴我能帮上忙。”仍然是一副愉悦的态度。嘿,这是怎么了?莱姆满以为她会一阵风似的冲进房间,把证物袋扔到他的床上,也许还会有把锯子和装有被害人断手的塑料袋。他盼着和她真刀真枪地干上一架。人们在和残疾人发生争执时,很少会真的动怒翻脸,而当他第一次见到她时,他就从她的眼神中发现,在他们两人之间,似乎在本质上存在着某种暧昧的血缘关系。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他现在知道自己错了。艾米莉亚·莎克丝像其他所有人一样,只想轻轻拍拍他的脑袋,然后找到最近一个出口走人。仿佛啪的一下子,他的心凉了。当他再次开口时,是对着高挂在对面墙壁上的蜘蛛网说话。“我们刚才正在讨论下一个牺牲者的最后期限,警员。眼下似乎还看不出有什么特定时间。”“我们认为。”塞利托接着说:“不论那混蛋打算对下一个人做什么,他一定已经开始动手了,只是还不知道确切的死亡时间而已。林肯认为也许他已经把一些可怜的家伙活埋在某个没有多少空气的地方。”莱姆注意到,当听到“活埋”这个词时,莎克丝的眼睛微微眯缝了一下。如果你非得惧怕什么的话,活埋也是个不错的选择。两个穿灰色西服的男人打断了他们的谈话。这两个人大摇大摆地爬上楼梯走进卧室,好像他们就住在这里一样。“我们敲过门。”其中一人说。“也按了门铃。”另一人说。“没人回应。”他们的年纪都在四十岁上下,一个比另一个略高些,但都有一头棕黄色的头发。他们的脸上挂着一模一样的微笑。莱姆看到他们的第一个念头是:一对乡巴佬。但他们那一口慢条斯理的布鲁克林口音很快改变了他的印象。其中一个真的像哈迪男孩一样,沿着苍白的鼻梁外侧,星星点点地分布着一些雀斑。“先生们。”塞利托向大家介绍这对哈迪男孩:班丁警探和索尔警探,调查工作组的同事。他们的特长是深入调查——走访住在犯罪现场附近的居民,寻找目击者和线索。这是一门精妙的艺术,不过莱姆从未认真学习过,他也不想学。他只满足于挖掘出过硬的证据,然后交到像他们这样的警探手里;他们有了这些资料做武器,就成为一个个活生生的测谎仪,能轻而易举地戳穿嫌疑犯最完美的谎言。对要向一位卧在病榻上的平民汇报工作,他们似乎一点儿也没有觉得有何不正常。个子较高、脸上有雀斑的那个是索尔,他说:“我们走访了三十六个……”“三十八个,如果把那对神经病夫妻算上的话。他没算,可我算了。”“……对象,全都进行了详细的谈话,但运气似乎不太好。”“他们大都是聋子、瞎子、健忘症患者。你们知道的,总是这样。”“没有那辆出租车的消息。我们搜遍了整个西城,一无所获。什么也没有。”班丁说:“好了,还是告诉他们好消息吧。”“我们找到一个目击者。”“目击者?”班克斯急切地问。“太不可思议了。”莱姆一副不感兴趣的样子,说:“继续说。”“大致在今天早上铁道边的凶案被发现前不久……”“他看见一个人走出十一大街,转弯……”“他说是‘突然地’。”没雀斑的班丁补充说。“……转弯走进一条通向火车地下道的小巷。他只在那儿站了一会儿……”“往下看。”莱姆听得不耐烦了。“那不像我们要找的人。他很精明,不会冒着被人看到的风险做这种事。”“可是……”索尔竖起一根手指,望向他的搭档。“整个街区只有一扇窗户可以看到那个地方。”“而我们的目击证人恰恰就站在那里。”“在一大清早。愿上帝保佑他。”莱姆忘了自己刚才还在跟莎克丝怄气,转头问她:“怎么样,艾米莉亚,你觉得呢?”“对不起?”她把注意力从窗户外面转回来。“这说明你做对了。”莱姆说:“你封锁的就是十一大街,而不是三十七街。”她一时不知该如何回答,但莱姆立刻转回到两位警探身上。“有没有相貌描述?”“我们的目击者说不出太多。”“他已经添油加醋了。”“他说那是一个小个子男人,看不出头发颜色,肤色是……”“大概是白人。”“穿着呢?”莱姆问。“他只说,像是深颜色的。”“那人在做什么?”塞利托问。“我记下来了。他说:‘他只是站在那里,往下看。我以为他想跳下去,你知道的,跳在火车前面。他看了好几次手表。’”“最后他终于离开了。证人说他一边走一边东张西望,好像不想被人看见。”他在那里做什么?莱姆感到纳闷。看着被害人死去?还是这发生在他埋人之前,先检查一下铁轨上有没有人?塞利托问:“他是步行还是开车?”“步行。我们检查了所有停车场……”“以及车库。”“……附近地区都查遍了。但那里靠近会议中心,能停车的地方多得不得了。有无数的泊车员挥舞着橙色的小旗子站在街上,引导你把车开进停车场。”“由于会议的关系,一半停车场七点以前就会客满。我们拿到了一份清单,总共大约有九百辆车号。”塞利托摇摇头。“要一一追踪……”“已经布置下去了。”班丁说。“但我敢打赌,这个不明嫌疑犯不会把车停在停车场里,”塞利托说,“更不会拿停车牌。”莱姆点点头表示赞同,然后问:“珍珠街上的那栋建筑呢?”那两个警探异口同声地回答:“那是我们下一个工作目标。我们这就过去。”莱姆留意到莎克丝看了一眼手表。手表戴在她白皙的手腕上,离她泛红的手指很近。他指示汤玛士,把不明嫌疑犯的这些新特征添加到概览表上。“你想把那家伙叫来询问吗?”班克斯问。“那个住在铁路边的人?”“不用了,我不相信目击者。”莱姆夸张地说。“我要回到我的鉴证工作上来了。”他看向梅尔·库柏:“头发、血液、骨头,还有一片木头。我们就从骨头开始好了。”莱姆指示说。第二部 罗卡德法则罗卡德法则(3)Morgen……(德语:早上好……)年轻的莫娜莉·吉格睁开眼睛,慢慢地从凹陷的床垫上坐起来。她已经在东格林威治村居住了两年,可还是无法习惯这里的早晨。二十一岁的她向前移动了一下圆滚滚的身体,让八月炽烈的阳光直接照射在她迷离的双眼上。“MeinGott……(德语:我的天啊……)”她五点离开俱乐部,六点到家,与布赖恩做爱到七点……现在几点了?应该还是早上吧,她相信。她眯起眼睛看看时钟。啊,都下午四点半了。时候真的不早了。是喝咖啡,还是去洗衣服?在每天的这个时候,她都会溜达到都乔餐厅吃个蔬菜汉堡当早餐,再喝三杯他们的烂咖啡。那里是她和熟人见面的地方,都是像她一样的俱乐部女招待——住在下城的普通人。但是她眼下积压了一大堆事情要做,都是杂七杂八的家务琐事。因此她现在穿上两件宽大的T恤,遮住她过于丰满的身材,又套上牛仔裤,把五六串项链胡乱挂到脖子上,抓起洗衣篮,把威斯克洗衣粉丢进篮中。莫娜莉打开门上的三道插销,提起洗衣篮,走下公寓大楼昏暗的楼梯。到了地下室,她暂时停下脚步。Irgendwasstimmthiernicht.(德语:好像有点不对劲。)莫娜莉感到有些不安,她环顾了一遍空荡荡的楼梯,还有那阴森森的走廊。哪里出了问题?灯光,是灯光!过道里的灯泡又烧掉了。不对,她走近一些才看清,是全都不见了。顽皮的孩子什么都偷。她搬进这家德国公寓,是因为听说这里是德国艺术家和音乐人的天堂,可住进来才发现,这只是另一间又肮脏又昂贵、还没有电梯的东格林威治公寓,和附近其他的出租公寓没什么两样。惟一的差别是,她可以用德国母语对管理员发牢骚。她穿过地下室大门,进入垃圾焚化室。这里暗得很,她不得不用手摸着墙壁,才能确保自己不被地板上的垃圾绊倒。推开另一扇门,她走进通往洗衣房的走廊。一阵脚步声。有人在踮着脚尖奔跑。她猛地转过头去,可是除了一动不动的阴影外,什么也没发现。传到她耳朵里的,只有街道上嘈杂的交通声,以及年久失修的公寓特有的吱吱嘎嘎的呻吟声。穿过微暗的光线,越过几堆纸箱和废弃的桌椅,在钻过油腻腻的电线盘,莫娜莉继续朝洗衣房走去。这里的灯泡也没有了。她有些不安,回忆起已经好多年没有过的那种感觉。那时她大概只有五六岁,父亲带她去动物园,两人一起走在奥博门桥附近的一条长街上。父亲突然扳住她的肩膀,指着那座桥,煞有介事地告诉她桥下住着一个饥饿的巨怪。当他们从动物园回来再次经过那里时,他又吓唬她要走快一点。现在,同样的惊慌感觉又升起来了,从脊椎一直窜到她剪得极短的金发。傻瓜,哪有什么巨怪……她继续走在潮湿的走廊上,耳边回响着一些电子设备的嗡嗡声。她听见从很远的地方传来绿洲乐队那几个总是吵个不停的小子的歌声。洗衣房里一片漆黑。好吧,既然那些灯泡都没有了,这里肯定也不会例外。她要上楼去,狂敲奈斯臣先生的房门,直到他开门为止。她要向他抱怨前后门的锁头都坏了,抱怨他从来不把聚集在前门台阶上的那群狂饮啤酒的小子赶走,还要向他抱怨灯泡都不见了这件事。她走进洗衣房,摁下照明开关。霎时灯光大亮。三盏大灯泡像太阳般发出耀眼的光芒,照亮出一个肮脏、空旷的房间。莫娜莉走到墙边的四台洗衣机前,把白色衣物放进其中一台,有颜色的衣服放进另一台。她数出几枚硬币丢进投币孔中,然后扳动前面的启动杆。机器纹丝未动。莫娜莉摇了几下启动杆,又使劲捶了捶洗衣机,还是没有反应。“妈的,这该死的破公寓。”然后她看到了电源插头。有个白痴把洗衣机插头拔掉了。她知道是谁干的。奈斯臣有个十二岁的儿子,公寓里发生的绝大多数破坏事件都应该由他负责。当她去年提出抗议时,那个小混蛋还想用脚踢她。她捡起插头,蹲下,伸手到洗衣机后面寻找插座。她把插头插了回去。这时,她感到脖子旁边有男人呼出的气息。Nein!(德语:不!)有个人躲在墙壁与洗衣机之间的夹缝里。她瞥见一个戴着滑雪头套、穿着黑衣服的男人,但只来得及发出一声短促的惊叫,那人有力的大手就紧紧夹住了她的胳膊,牢得像被野兽一口咬住一样。她的身体失去了平衡,被他轻易地向前拉倒,重重地撞到地板上,脸部被粗糙的水泥地板擦破了,已经到了嗓子眼的一声尖叫,也被吓得生生吞了回去。他迅速扑了上来,把她的胳膊压在地板上,同时将一片厚厚的灰色胶带封在她的嘴上。Hilfe!(德语:救命!)Nein,bittenicht.(德语:不,求求你不要!)Bittenicht!他块头不大,但却十分强壮,很轻易地就将她翻了个身,让她腹部着地。她听见手铐铐住自己手腕时锯齿啮合的声音。然后那人站了起来,好长一段时间一声不吭。地下室里只有水珠的滴落声、莫娜莉的喘息声,以及不知什么地方的小马达发出的喀哒声。她等着那双手来碰触她的身体,扯去她的衣服。她听到他走向门口,似乎要确认这里只有他们两个人。噢,他可以完全不受打扰,她很清楚这一点,同时开始生起自己的气来。她是极少数使用这间洗衣房的房客之一。这里太偏僻,离后门和窗户太近,离可能获得的救援又太远,所以大多数房客都避免到这里来。他走回来,把她背朝下翻了个身,嘴里叨咕着一些她听不明白的话。然后,他说:“汉娜。”汉娜?搞错了!他把我认成别人了。她拼命摇晃脑袋,试图让他明白这一点。但是,一看到他的眼睛,她就不再挣扎了。虽然他戴着滑雪头套,她还是明显看出事情有什么地方不对头。他显得很沮丧,一边审视着她的身体,一边不住地摇头。他用戴着手套的手指握住她肥硕的手臂,又捏捏她厚厚的肩膀,抓起一把脂肪,疼得她浑身发抖。这就是她看到的——失望。他逮住了她,现在却拿不准该把她怎么办。他把手伸进口袋,又慢慢抽出来。一把刀子像通了电般“啪嗒”一声打开。她开始哭出声来。Nein,nein,nein!从他的牙缝间发出一声警告的嘘声,好像一道吹拂过冬日林梢的寒风。他蹲到她身边,陷入沉思。“汉娜,”他喃喃地说:“我该怎么做?”接着,他突然做出了决定。他收起刀子,把她拉起来,拖着她走过走廊,穿过后门——那扇好几个星期前她就催促过奈斯臣先生修好坏锁的后门。第二部 罗卡德法则罗卡德法则(4)12刑事鉴证学家是多才多艺的人。他必须了解植物学、地质学、弹道学、医学、化学、文学和工程学。如果他知道事实真相——灰土中金属锶的含量过高,可能是高速公路上强烈的车灯闪射造成的;“faca”这个词是葡萄牙语“刀子”的意思;埃塞俄比亚餐馆不用刀叉,全靠右手抓饭吃;有五道右旋膛线的子弹肯定不是由柯尔特手枪射出的——如果他懂得这些,或许就能凭借其中的关联锁定涉及犯罪现场的嫌疑犯。另一个所有刑事鉴证学家都十分熟悉的领域是解剖学。这当然也是林肯·莱姆的强项,何况在过去的三年半时间里,他每天都在和骨头与神经千奇百怪的复杂关系打交道。现在,他只瞥了一眼拎在杰瑞·班克斯手中的那个从蒸气室带回来的证物袋,就宣布说:“是腿骨。不是人类的。因此它不会来自于下一位受害人。”这是一块环状的骨头,周长大约两英寸,是用锯子整齐地锯下来的,锯齿经过的地方还残留有血迹。“中型动物,”莱姆继续说:“大狗、绵羊、山羊之类。我估计,这根骨头曾经支撑过一百到一百五十磅的重量。但我们还是要检查一下,以确认这血迹来自动物。它仍有可能是受害人的血。”用骨头敲打或戳刺人体致人死亡的案件时有所闻,莱姆本人就经手过三起;凶器分别是牛关节骨、鹿腿骨,以及受害人自己的尺骨——那是最麻烦的一次。梅尔·库柏用凝胶扩散沉淀法检测血迹的来源。“我们得等一会儿才能看到结果。”库柏带着歉意解释说。“艾米莉亚,”莱姆说:“请你帮个忙。用放大镜仔细检查这块骨头,然后把你看到的告诉我们。”“不用显微镜吗?”她问。莱姆以为她要拒绝,但她已经径自走向那块骨头,好奇地打量起来。“显微镜的倍率太大了。”莱姆解释。她戴上眼罩式放大镜,附身凑向盛着骨头的白瓷盘。库柏拧亮一盏曲颈式台灯。“先看切割的痕迹,”莱姆说:“是不规则的,还是很整齐?”“相当整齐。”“是电锯。”莱姆在想,不知锯断骨头时,那只动物是否还活着。“看到有什么异常的地方吗?”她盯着骨头看了好一会儿,才喃喃地回答:“不知道,我看不出来。看上去就是一块普通骨头。”这时,汤玛士走了过来,瞥了一眼盘子里的骨头。“这就是你们的线索?太好笑了。”“好笑?”莱姆说:“有什么好笑?”塞利托问:“你有什么高见吗?”“没什么高见。”他俯下身子闻了闻那块骨头。“这是Ossobucco。”“是什么?”“小牛膝。我曾给你做过一次,林肯。Ossobucco,炖小牛膝。”他看着莎克丝,做了个鬼脸。“他还说要多放点盐。”“妈的!”塞利托叫道:“他是从超市买来的!”“如果我们幸运的话,”莱姆说:“他是从他的超市里买来的。”库柏也证实,沉淀素测试表明莎克丝带回来的骨头样本上的血迹不是人血。“可能是牛的。”他说。“但是他究竟想告诉我们什么呢?”班克斯问。莱姆也不知道。“让我们继续看吧。对了,铁链和挂锁上有什么线索吗?”库柏看着装在一个皱巴巴的塑料袋里的那堆铁家伙,说:“看来这回我们不太走运,铁链上没有打印任何人的名字。那把锁就是普通的挂锁,不是太可靠,专家肯定不会用这种锁。你们打开它花了多长时间?”“整整三秒。”塞利托说。“瞧瞧。锁头没有序列号,全国每一家五金店或杂货铺都会卖这种锁,”“是钥匙锁还是密码锁?”莱姆问。“密码锁。”“打电话给厂家,问他们如果我们把锁拆开,利用里面的制动栓复原密码,能否知道是谁出的货,卖到了哪里?”班克斯吹了声口哨。“老兄,这一竿子扎得未免太远了吧?”莱姆严厉地看了班克斯一眼。“你声音中洋溢的热情告诉我,警探,你就是处理这项工作的最佳人选。”“是,长官,”那个年轻人赶紧掏出他的移动电话。“我马上打。”莱姆问:“铁链上的血迹呢?”塞利托说:“是我们自己人的。他在试图打开那把锁的时候,狠狠地把自己割了一下。”“这么说铁链已经被污染了?”莱姆皱起眉头。“他一心想救她出来。”莎克丝对他说。“我知道。他是好样的,不过铁链还是被污染了。”莱姆回头望向库柏身边的桌子:“指纹呢?”库柏说他已经检查过了,铁链上只有塞利托的指纹。“好吧,换艾米莉亚找到的那片木头,检查有没有指纹。”“我做过了,”艾米莉亚马上说:“在现场就检查了。”P.D.,巡警之女。莱姆想起她的绰号。她似乎不像有绰号的那种人。长得漂亮的人很少有绰号。“我们用重装备再检查一次,只是为了确认。”莱姆说着给库柏下达指令:“用DFO或宁海德林,然后用nit-yag照射。”“那是什么东西?”班克斯问。“钕钇铝石榴石激光。”库柏从一个塑胶喷雾罐中喷了些液体在木片上,然后调整激光束对准木片。他戴上有色护目镜,仔细检查了一遍。“什么都没有。”他关掉激光,把木片移近一些细看。这是一块大约六英尺长的深色木片,表面涂着一层黑釉,像是柏油,上面沾有泥土。他用镊子夹起木片。“我知道林肯喜欢用筷子做这种事,”库柏说,“但我每次去明华中餐馆,都会向他们要叉子。”“你这样会把细胞压碎的,”那位刑事鉴证学家嘟哝道。“有这种可能,但我不会。”库柏回嘴说。“这是什么木头?”莱姆问:“要做烬象检查吗?”“不用,这是橡木,毫无疑问。”“有锯齿或刨痕吗?”莱姆探头向前。突然,他的脖子抽筋了,猝然而至的肌肉痉挛疼得他难以忍受。他喘着粗气,闭上眼睛,扭动颈部伸展筋骨。他感觉到汤玛士强有力的大手正在帮他按摩肌肉。疼痛终于慢慢消失了。“林肯?”塞利托问:“你没事吧?”莱姆深吸了一口气。“我很好,没事。”“看这个。”库柏举着一小块木片走到床边,低头把眼罩式放大镜戴在莱姆的眼睛上。莱姆检视着这块样本。“这是用框锯顺着木纹的方向切割的。切口的差异很大,所以我猜测这可能是上百年前制作的柱子或梁木,大概使用的是蒸气锯。拿近点,梅尔,我想闻一闻。”库柏把木片移到莱姆鼻子下面。“有木馏油味——煤焦油蒸馏物,这是伐木厂在开始使用高压法之前,用来给木材防腐的东西。这木头可能来自桥柱、码头或铁路枕木。”“也许我们遇到的是一个火车迷,”塞利托说:“今天早上的事也是发生在铁轨边。”“有可能。”莱姆命令道:“梅尔,检查一下细胞压缩情况。”库柏把木片放到复合式显微镜下面。“它是有受到过挤压的迹象,不过是顺着木纹,而不是逆向。这不是枕木,而是柱子或桩木,承重用的。”一块骨头……一根旧木头柱子……“我看到木头里面嵌有泥土,这能告诉我们什么吗?”不明嫌疑犯823号外表(·白种男性,个头瘦小·穿深色衣服) 住所(·可能有安全的房子) 交通工具(·黄色出租车) 其他(·熟悉犯罪现场工作·也许有案底·熟悉指纹·0.32口径柯尔特手枪)库柏拿了一大包白报纸放在桌上,撕开外包装。他把木片移到纸上,从木头缝间刷下一些泥土,然后仔细检查着这些落在白纸上的小颗粒——点点散布有如黑白颠倒的星空。第二部 罗卡德法则罗卡德法则(5)“这点泥土够做密梯度测试吗?”莱姆问。所谓密梯度测试法,是将泥土倒入盛有不同特定比重溶液的试管中。泥土会分离,每个颗粒会依据各自的比重悬浮在不同的位置。莱姆曾经搜集了纽约市五个行政区各种泥土的样本,建立起一个巨大的密梯度资料库。可惜的是,这种测试需要使用大量的泥土,而库柏认为他们从木片上得到的泥土不够多。“我们可以试试,但这样一来就会用去所有的泥土样本。如果没有结果,我们就没有样本做其他实验了。”莱姆指示他先用肉眼观察,然后再用色层分析质谱仪检测。库柏拨了一小撮泥土到载波片上,放在复合式显微镜下观察了好几分钟。“很奇怪,林肯。这是表层土,含有奇高的植物成分,但构成的方式却非常古怪,是一种完全分化、彻底腐烂的形式。”他抬起头说。莱姆发现他的眼眶下方被接目镜压出一道黑黑的印痕。他记得以前在实验室连续工作数小时后,这种痕迹会更加明显,有时刑事鉴证人员一走出资源调度组的实验室,迎接他的就是一片“浣熊来了”的呼声。“用火烧它。”莱姆命令道。库柏把一些样本放在色层分析质谱仪上,机器开始运转,发出嘶嘶的响声。“一两分钟就好。”“在我们等待的时候,”莱姆说:“再看看那块骨头。我还是对它很好奇。用显微镜检查一下,梅尔。”库柏小心翼翼地把骨头放到复合式显微镜的检视台上,附身仔细观察。“哇,上面真的有东西。”“是什么?”“非常小,是透明的。把镊子递给我。”库柏对莎克丝说,点头指向夹物镊。他接过莎克斯递来的镊子,小心地深入骨头的脊髓中,夹了一些东西出来。“一小块再生纤维。”库柏说。“是玻璃纸。”莱姆说:“再说得详细一点。”“有弹性,有压痕。我敢说这不是他有意留下来的,没有切割的痕迹。质地和那种厚厚的玻璃纸没什么不同。”“没什么不同。”莱姆皱起眉头。“我不喜欢他这种摸棱两可的说法。”“我们不得不摸棱两可。”库柏开心地说。“联想一下,猜一下。我最恨‘没什么不同’了。”“非常普通。”库柏说,“我最多敢说,这大概是肉店或超市的包装纸。不是保鲜膜,也肯定不是一般的塑料袋。”杰瑞·班克斯从过道里走进来。“坏消息。制锁公司没有保留任何有关密码锁的资料。那都是机器随机生成的。”“噢。”“但有趣的是……他们说他们一天到晚接到警方询问有关产品的电话,但你是第一个想到通过密码锁的号码追踪嫌疑犯的人。”“如果此路不通,光有趣有什么用?”莱姆嘟囔着,把注意力转到梅尔·库柏身上。库柏一边盯着色层分析质谱仪,一边直摇头。“怎么了?”“泥土样本的分析结果出来了。但我担心这仪器可能有点故障,因为氮的含量太离谱了。我们得重做一次,这次用更多的样本。”莱姆指示他继续做下去,然后把目光转回到那块骨头上。“梅尔,这是多久前屠宰的?”库柏用电子显微镜检查了一些木头碎片。“细菌孳长的还不多。这只小鹿斑比是最近才殉难的,或是刚从冰箱里拿出来不到八小时。”“所以是罪犯刚买来的。”莱姆说。“也可能是一个月前买的,冷冻到现在。”塞利托说。“不,”库柏说:“它没被冷冻过,没有细胞组织被冰晶破坏的痕迹。而且它也不可能被冷藏那么长时间。它没有变干的现象,而现代的电冰箱都会让食物脱水。”“这是条好线索,”莱姆说:“我们就朝这个方向追查。”“追查?”莎克丝笑了。“你是说让我们打电话给全市所有的超级市场,找出昨天有谁买了牛骨头?”“不,”莱姆纠正说:“是过去的两天里。”“你想用哈迪男孩吗?”“让他们继续做现在正做的事情好了。给在下城的埃玛打电话,看她是不是还在工作。如果她不在,去把她和其他调度员都召回办公室,要她们加班。给她一张全市超市连锁店的清单。我敢打赌这家伙决不是为家庭采购,所以买的东西不会超过四样。告诉埃玛把范围缩小在买五样以下商品的顾客。”“要准备搜查许可证吗?”班克斯问。“谁妨碍我们,就向谁出示搜查证,”塞利托说:“但最好不用。谁知道呢,有些市民特别愿意配合警察,希望这次我们能赶上。”“但是这些商场怎么知道是谁买了小牛腿?”莎克丝问。她已经不再像刚才那样冷漠了,但是音调还有些尖利。莱姆暗想,她的这种挫折感是否和自己时常体会到的那种感觉有相似之处——被浩繁的证物压得直不起身。对刑事鉴证学家来说,最常见的问题不是缺乏证据,而是可能的证据实在太多了。“检查结账扫描机。”莱姆说。“它们会把购物记录存在电脑里,以供盘点和进货之用。你有什么想法,班克斯?我看到有念头从你的脑子里闪过。说出来,这回我不会把你打发到西伯利亚去。”“呃,只有连锁店有扫描机,”这位年轻的警探指出:“还有数百家独立店铺和肉店,他们都没有扫描机。”“说得好。不过我认为他不会去小店买东西。对他来说匿名是很重要的。他一定会在大商场购物,这样才不引人注目。”塞利托打电话到总部联络中心,向埃玛说明他们需要调查的事项。“我们给这张玻璃纸拍一张偏光照片。”莱姆对库柏说。库柏把微小的残片放在偏光显微镜下,然后在接目镜上架起拍立得相机,拍了一张照片。这是一张彩色照片,一道夹着灰色线条的彩虹横贯其中。莱姆检视这张照片。这幅图案本身说明不了什么问题,但可以把它和别的玻璃纸样本比较,看看它们是否出自同一来源。莱姆有了一个主意。“莱昂,找十二个紧急应变小组的警员到这里来。要快。”“到这里?”塞利托问。“我们要一起发动一次行动。”“你确定?”塞利托又问了一次。“是的,我要他们马上来。”“好吧。”塞利托对班克斯点点头,班克斯立刻给豪曼打电话。“现在,看看其他故意布置的线索——艾米莉亚找到的那些头发呢?”库柏把一根探针刺入毛发里面,挑出几根放到相位差显微镜上。这种仪器能针对同一物体放射出两道光源,不过第二道光会略微耽搁一点点时间,由此形成不同的相位,使样本同时呈现在明亮与阴影之中。“这不是人类的毛发,”库柏说:“一看就知道。这些是防护型毛发,不是绒毛。”他的意思是,这些毛发来自动物的表皮。“哪类动物?狗吗?”“是不是小牛?”班克斯问,年轻人的热情又一次表露无遗。“检查鳞状物。”莱姆命令道。鳞状物是构成毛发外鞘的微小鳞片。库柏在他的电脑键盘上敲了几下,一两秒钟之后,屏幕上便跳出拇指般粗的鳞状长柱。“这得感谢你,林肯。还记得这个资料库吗?”在资源调度组的时候,莱姆曾收集了大量不同类型的毛发显微图片。“我当然记得,梅尔。不过当我最后一次看到它们的时候,它们被装订成三大本。你是怎么把它们搞到电脑上的?”“当然是用扫描仪。再经过JPEG压缩。”J-P-E-G?那是什么东西?短段几年时间,科技的迅速发展已经远远把莱姆甩在了后面。真令人吃惊……在库柏对比这些图象的时候,莱姆又想起了那个困扰了他一整天,不时在心头浮现的疑问:罪犯为什么要留下这些线索?这家伙虽然令人恐惧,但不管怎么说,毕竟是一个生命体,一个会笑的动物。危险也罢,聪明也罢,让人害怕也罢,他的所作所为总得有个理由,有让他向欲望前进的动机。作为科学家,林肯·莱姆不相信偶然、随意或无聊之类的解释。即使是精神病患者,无论想法如何扭曲,也有属于他们自己的逻辑。他知道不明嫌疑犯823号选择如此麻烦的方式向他们传递信息,一定有他的理由。库柏叫了起来:“找到了。啮齿动物,可能是蝙蝠。毛发是剃下来的。”“这算狗屁线索,”班克斯说,“这座城市里有上百万只蝙蝠。这根本无法缩小范围。这堆蝙蝠毛能告诉我们什么?”塞利托闭上眼睛,嘴里喃喃地念叨着什么。莎克丝没有在意他的表情,她用好奇地眼光注视着莱姆。莱姆有些意外,她竟然没有领会绑架者传递的信息。但他什么话也没说。他觉得现在还没有必要把他的恐怖发现与其他任何人分享。詹姆斯·施奈德的的第七个牺牲者(也许是第八个,看你是否选择把那个可怜的小天使玛吉·奥康娜也算在内)是一个勤恳本分的外来移民的妻子,他们在这个城市下东区海斯特街附近组建了一个简朴的家庭。真得感谢这位不幸的女人的勇气,治安官和警方才得以发现凶手的身份。汉娜·高德史密特是德国犹太人血统,在由她和丈夫以及六个孩子(其中一个在出生时死亡)组成的亲密家庭中,她深受敬重。集骨者开着车慢慢驶过街道。他小心地把车速保持在限速以下,虽然他很清楚,纽约的交通警察不会为超速这点小事把他截住。他在红绿灯前停下,目光瞥向另一块联合国会议的广告牌。他望了望广告牌上那一张张和蔼、微笑的脸——就像画在他住处墙壁上的那些怪异面孔——然后越过他们,看向这座将他环抱其中的城市。有时候,他偶尔抬起头,会惊讶地发现这些建筑是如此巨大,石头飞檐如此高耸,玻璃如此平滑,车辆如此炫亮,而人们如此卑微渺小。他所知道的这座城市,应该是阴暗、低矮、烟雾弥漫、充满汗水和泥土的气味。路人一不小心就会被马匹踩到,流氓无赖成群结伙地在街头游晃——有的年纪才十一二岁——他们会用木棍或裹着橡皮头的铅棒敲向你的后脑,抢走你口袋里的手表和钱夹……这才是集骨者的城市。尽管如此,有时候,他发现自己也挺喜欢这样——开着一辆漂亮的银色超级金牛座福特轿车在平坦的柏油路面上奔驰,收听着WNYC的节目,像所有纽约客一样,为错过一个绿灯而发怒暴跳,埋怨这天杀的城市为什么不许你红灯时右转弯。他竖起头,听到轿车后备厢里传来几声沉闷的撞击声。但是,周围的环境太嘈杂了,没有人能听见汉娜的抗议。灯号变了。当然,即使在这个开明的时代,一个女人没有男人陪伴,胆敢在夜晚独自走上这座城市的街头,也是很不寻常的事。而在那个年代,这种情况就更加罕见了。但是在那个不幸的夜晚,汉娜没有别的选择,不得不暂时离开她的住所。她最小的孩子发了高烧,丈夫又正在附近一座犹太教堂虔诚礼拜。她出门走入夜色中,一心想着买帖膏药敷在孩子高热的额头上。在关上大门前,她对最大的女儿说:“把门锁好。我一会儿就回来。”但可惜的是,她再也无法实践自己说过的话了。她才出门没多久,就遇上了詹姆斯·施奈德。第二部 罗卡德法则罗卡德法则(6)集骨者巡视着附近肮脏的街道。这片离他埋葬第一位牺牲者的地方不远的地区,就是所谓的“地狱厨房”。这里位于城区的西部,曾经是爱尔兰移民的大本营,因为聚集了许多年轻的自由职业者、广告代理人、摄影工作室和各具风格的餐馆,现在变得越来越有名气。他闻到粪便的味道。眼前突然出现了一匹马,可他一点也不感到惊异。接着,他发现这匹马不是从19世纪跑出来的幻影,而是用来拖拉绕行中央公园、收取20世纪现金的华丽马车的牲畜。它们的马厩就坐落在这里。他无声地对自己笑了。因为没有目击者,人们只能推测当时发生了什么。但我们可以清楚地想象出当时景象的恐怖。那个恶棍将不停挣扎的女人拖进一条小巷,残忍地用刀子刺她。他的目的不是想杀人,而是要征服她,这是他一贯的玩法。但一心挂念着家中那群刚刚学步的幼雏的高德史密特太太,却从灵魂深处迸发出惊人的力量,让那个畜生大吃一惊的是,她对他展开了猛烈的攻击:她不断打击他的脸,还撕扯下他的头发。她很快挣脱开了,嘴里发出骇人的尖叫。惊慌失措的施奈德又扎了她几刀,就匆忙逃掉了。这个勇敢的女人摇摇晃晃地走到街边,倒了下去。她死在一名巡警的臂弯中,那是接到附近居民的报案,第一个赶到现场的警察。这是记载在书上的事,而这本书现在集骨者就带在身上。《老纽约的犯罪》。这本薄薄的小书对他有无法抗拒的吸引力,他也无法解释是为什么。如果一定要他描述他与这本书的关系,他会说自己对它入了迷。这本书已有七十五年的历史,仍然保存得相当完好,装订水平堪称精品。它是他的幸运符,也是他的护身法宝。他是在一家小型公共图书馆的分部里发现这本书的,并犯下了他一生中仅有的几次偷窃罪之一。有一天,他把这本书塞进风衣口袋中,溜出了图书馆大楼。他把有关施奈德的那一章读过不下一百遍,甚至倒背如流。开慢点,他们快要到了。当汉娜可怜的丈夫哭着扑到她毫无生气的身体上时,他仔细端详她的面容,在她被送往殡仪馆前做最后的道别(按犹太教习俗,死者必须尽快埋葬)。他发现在死者白瓷般的脸上有一块淤青,形状像一个奇特的符号。这是一个圆形的图案,上面隐约可以看出一个类似新月的形状,四周还有一圈凹点,好像环绕在新月旁边的小星星。警方认为这是戒指的印痕,可能是凶手在攻击被害人时留下的。警方找来一个艺术家,帮助画出这个印痕。他们查访城中所有的珠宝店,得到几个人名和住址,这几个人在最近都买过同样的戒指。其中有两名绅士被排除了嫌疑,因为他们一位是教堂执事,另一位是声誉良好的大学教授。警方把目标锁定在第三个人身上,怀疑他就是制造这起令人发指的暴行的嫌疑犯。此人正是:詹姆斯·施奈德。曾有一段时间,此人在曼哈顿城几个慈善团体中颇有影响力,例如援助肺痨患者联合会、老年人福利协会,都是很著名的组织。他一度引起警方的注意,因为有几位老人举报说,这些团体在他加入后不久就莫名其妙地消失了。他从没有受过任何指控,但在警方结束调查后,他就从此销声匿迹。在汉娜·高德史密特遇害后的一段时间里,警方悄悄查遍了城里所有可疑地点,却无法找到施奈德的藏身地。他们在下城和滨河区贴满了悬赏捉拿的告示,详细描述他的相貌特征,但他一直没有落入法网。这实在是一场悲剧,因为不久,这座城市很快就笼罩在他邪恶魔掌一手掀起的血雨腥风之中。街道上很干净。集骨者把车开进一条小巷,他打开仓库门,把车子开下一条木制坡道,驶进长长的坑道中。在确定这个地方空无一人后,他走到车子后面,打开后备厢,把汉娜拉了出来。她很胖,浑身是肉,像一袋保护树根用的软塌塌的大草包。他的火气又上来了,把她粗鲁地扛进另一条较宽的坑道。西区高速公路上的车辆在他们的头顶飞驶而过。他听着她粗重的喘息声,准备在她双肩抖动即将窒息的那一刻,及时伸手抽出塞在她嘴里的东西。他喘着粗气扛着她,把她丢到坑道的地上,撕掉她嘴上的胶带。她的呼吸相当微弱。她昏过去了吗?他听听她的心脏,似乎跳动得还很正常。他割断捆住她脚踝的晾衣绳,凑向她低声说:“汉娜,kommenSiemitmirmit,(德语:你跟我走。)汉娜·高德史密特……”“不……”她喃喃地说,声音几乎细不可闻。他更靠近一些,轻轻拍打她的脸颊。“汉娜,你必须跟我走。”她尖叫一声:“我的名字不叫汉娜!”突然飞起一脚,正好踢中他的下巴。他的眼前爆出一道金光,向后倒退了两三步,才勉强维持住身体的平衡。汉娜跳起来,盲目地朝一条黑暗的走廊深处跑去。但他很快就赶上她,她没跑出十来米,就被他扑倒在地。她重重地摔在地上,他也一样,痛得差点背过气去。他侧身着地躺了一会儿,等疼痛劲过去,缓了一口气,才抓其她的T恤殴打她。那女孩躺在地上,双手仍被绑着,只能使用她惟一的武器——脚。她把一只脚抬向空中,狠狠地踹向他的手。他感到手部一阵剧痛,手套也被踢飞了。她抬起粗壮的大腿又是一脚,可惜没有踢中,脚跟重重地擦过地面,让他逃过了一劫。这一脚如果命中,非踢折骨头不可。“可恶!”他发疯似地咆哮起来,用没戴手套的手一把攥住她的咽喉,死死地掐住,直到她停止挣扎和哭泣。她抖动了几下,就再也不动了。他听了听她的心脏,跳动已经非常微弱。这回不会再有什么花样了。他抓起他的手套戴上,然后拖着她穿过坑道,来到一根柱子旁边,重新把她的双脚绑好,再用一片新胶带贴住她的嘴巴。当她苏醒时,他的手正在抚摸她的身体。她先是大吃一惊,然后便整个人缩成一团。他抚摸着她耳后的肌肉,又摸向她的手肘、她的下巴,她身上实在没有多少地方是他想碰触的,她是那么肥胖……胖得令他恶心。但是在皮肤下面……他用力抓住她的大腿,她睁大眼睛,望着他摸索口袋,亮出一把刀子。他没有丝毫犹豫,立刻挥刀切开她的皮肤,直达黄白色的骨头。她透过胶带发出凄厉的尖叫,用力踢蹬着双腿,但他紧紧地抓住她的脚踝。过瘾吗,汉娜?她不停地哭泣,大声哀号,所以他不得不把耳朵凑近她的大腿,才能听到刀尖在骨头上来回刮动的美妙声音。沙沙沙……接着,他抓起她的手臂。有那么一会儿他们的目光碰到了一起。她拼命地摇晃着脑袋,无声地苦苦哀求。他的目光落至她肥胖的前臂上,再次举刀,深深地割了下去。她的整个身体因为剧痛而变得僵直,接着发出又一声凄惨、喑哑的哀嚎。他再次低下头,像个音乐家似的谛听着刀尖刮过尺骨的声音。来来回回,沙沙沙……沙沙沙……过了好大一会儿,他才注意到她已经昏过去了。他终于站起身来,回到汽车旁。他布置好下一个线索,然后从后备厢里取出扫帚,仔细扫除掉他们留下的脚印。他把车开上斜坡,停下,让发动机保持转动,然后再次下车,细心扫去轮胎的痕迹。他暂停了一会儿,回头看向坑道,望着她,只是默默地望着。突然,一丝罕见的微笑浮现在集骨者的嘴角。出乎他的意外,客人们已经出现了。十几对红色的小眼睛,二十几对,然后是三十……它们似乎正充满好奇地注视着汉娜滴血的肌肉……也许它们已经感到饥肠辘辘……尽管这可能只是他的想象,但天知道,单是想象就已经够鲜明了。第二部 罗卡德法则罗卡德法则(7)13“梅尔,检查那个叫柯法丝的女人的衣服。艾米莉亚,你能帮帮他吗?”她又一次对他客气地点点头,就像社交场合的礼貌应答。莱姆觉得自己真的快被她气疯了。在技师库柏的指点下,莎克丝戴上乳胶手套,在几大张干净的白报纸上慢慢地打开衣服,用马鬃刷刷过外套。一些碎屑落了下来,库柏用胶带把它们一一粘起,放到复合式显微镜下观察。“没什么东西,”他报告说:“蒸气把大部分痕迹都去掉了。我看到一点儿泥土,但数量不足以做密梯度测试。等等……太好了!我找到了一点儿纤维。看看这个……”看什么看,我又看不到,莱姆生气地想。“颜色是海军蓝,是丙烯酸纤维和羊毛的混纺,我猜。这种材料做地毯不够粗糙,也不是外衣的碎片,所以是另一种布料。”“这么热的天,他不可能穿厚袜子或毛衣。是滑雪头套吗?”“我也这么想。”库柏说。莱姆进一步推断:“这么说,他是真的想给我们机会去救那些人质。如果他存心杀她,就不必在意人质会不会看到他的脸了。”塞利托点点头。“这也说明那混蛋认为他能逃掉,脑子里完全没有自杀的念头。说不定等我们盯上他时,他会抓一些人质和我们讨价还价。”“我喜欢你这种乐观主义,莱昂。”莱姆说。门铃响了,汤玛士过去开门。不一会儿,吉姆·鲍林爬上楼梯,头发乱蓬蓬的,一副火急火燎的样子。在记者招待会、局长办公室和市府大楼之间来回奔波的人大概都这副德行。“看来你的鳟鱼之旅要泡汤了。”塞利托和他打着招呼,然后向莱姆解释:“吉姆是真正的钓鱼行家,有自己专用的鱼饵和全套装备。不像我,只要到船头喝上两罐啤酒,就心满意足了。”“我们先搞定这个混蛋,回头再谈钓鱼的事。”鲍林说着,走到刚才汤玛士放在窗边的咖啡壶那里,给自己倒了一杯咖啡。他望向窗外,被那两只正盯着他看的大鸟吓了一跳。他转身走向莱姆,解释说因为这起绑架案,他被迫推迟了去佛蒙特州的钓鱼旅行。莱姆从没有钓过鱼,他没有时间、也没有兴趣从事任何业余爱好,然而,他发现自己竟然对鲍林有些嫉妒。垂钓时的那种宁静感深深地吸引了他,这是一项让人习惯孤独的运动。残疾人的运动似乎都倾向于那种面对面的竞技项目,像轮椅篮球、网球、马拉松……充满竞争性,好像要借此证明什么给世人——也给自己看。莱姆决定,如果非要他选择一项运动,他宁愿去钓鱼,虽然现代科技似乎还达不到能让人仅凭一根手指就可以把鱼线抛出去的水平。鲍林说:“现在报纸上都把他称做系列绑架嫌疑犯。”如果这个称呼合适,有何不可?莱姆心想。“市长都快发狂了,想请联邦调查局接手这个案子。我告诉局长一定要顶住。但是我们不能再有人受害了。”“我们会尽最大努力的。”莱姆尖刻地说。鲍林喝了一口黑咖啡,走近床边。“你还好吗,林肯?”莱姆说:“我很好。”鲍林打量了他好一会儿,才对塞利托点点头,说:“向我简单通报一下进展情况。半个小时后还有一场记者招待会。上一场你们看了吗?听到那些记者问什么问题吗?关于被害人被烫死,我们认为她的家人会有什么感觉?”班克斯摇摇头。“什么东西。”“我真想掐死那个杂种。”鲍林说。莱姆回想起来,三年半前,在那起杀警案调查期间,鲍林曾打碎过一位新闻记者的摄象机,当时那个记者质疑说,鲍林之所以在调查过程中采取过激手段,是因为嫌疑犯丹尼·谢菲尔德曾经是警察队伍中的一员。鲍林和塞利托退到莱姆房间的一个角落,塞利托向他汇报了目前的情况。莱姆发现,当鲍林这次走下楼梯时,脚步比以前沉重了许多。‘有了,’库柏宣布说:“找到一根头发,在她的衣兜里面。”“整根头发吗?”莱姆问。他并没有抱太大期望,也不意外地听到库柏叹口气道:“很遗憾,没有毛囊。”不连着毛囊,头发只能算作普通证物,不能成为个性化证物,因为无法通过DNA测试将它和某个特定的怀疑对象连结起来。尽管如此,它还是有很高的鉴证价值。几年前,著名的加拿大骑警队经研究后得出一项结论,如果在犯罪现场发现的头发与嫌疑人的头发相吻合,则嫌疑人可能在现场出现的几率为4500:1。但问题在于,单凭一根头发你很难推断出嫌疑人的身份。判断性别几乎是不可能的,人种也不大有把握;除非是婴儿头发,否则无法估算出年龄;至于头发的颜色更是靠不住,因为现代人染发美容的现象太普遍了;甚至因为每个人每天都要掉好几十根头发,你连嫌疑犯是不是秃顶都说不出来。“把它和受害人的头发比对,比较鳞片数量和骨髓色素。”莱姆指示说。过了一会儿,库柏从显微镜上抬起头说:“这不是她的,不是那个叫柯法丝的女人的头发。”“描述一下它的外观。”莱姆说。“浅棕色。没有卷曲,所以我敢说他不是黑人;从色素颜色判断,应该也不是黄种人。”“这么说就是白种人了。”莱姆朝墙上的证物表点点头,“这就印证了目击者所说。是头发还是体毛?”“直径变化不大,色素分布均匀,这是头发。”“长度呢?”“三公分。”汤玛士问是不是要他在证物表上加上嫌疑犯是棕色头发这一条。莱姆说不用。“我们等到有更多确证的资料再说。先写上他戴滑雪头套,海军蓝的。指甲缝里残屑的情况呢,梅尔?”库柏检查了一遍,没什么有用的发现。“艾米莉亚,让我们来看看你发现的掌印,在墙上的那个。你能拿过来给我看一下吗?”莎克丝犹豫了一下,才把拍立得相片递过去。“真够大的。”莱姆说。这个掌印又大又畸形,简直可以称得上怪异,既没有美妙的涡纹,也看不到手掌边缘的分歧线,只有一些由细小的线条组成的斑斑点点的图案。“一张很棒的照片,艾米莉亚,你简直就是个摄影大师。但可惜这不是手掌印,上面没有掌纹。这是手套,皮的,而且很旧了。对吧,梅尔?”那个技师点点头。“汤玛士,把这一点记下来:他有一双旧的皮手套。”莱姆又对其他人说:“我们开始对他有一些了解了。他没有在现场留下指纹,但还是留下了这个手套印。如果我们在他的住处找到这副手套,仍然可以证明他就在现场。他很精明,但还算不上天才。”莎克丝问:“如果是犯罪天才会怎么做?”“他们会戴棉线缝的小山羊皮手套。”莱姆说。接着又问:“那张滤纸在哪里?从吸尘器里拆下来的?”技师库柏把那张圆锥形的吸尘器滤纸里面的碎屑倾倒在一张白报纸上。多么细小的证物……无论是检查官、记者还是陪审团,都喜欢特征鲜明的证物:带血的手套、刀子、最近击发过的手枪、情书、精液或指纹。但林肯·莱姆特别钟爱的证物却是这些细小的东西——在犯罪现场收集来的尘埃碎屑,因为这是嫌疑犯最容易忽略的东西。但是这一次吸尘器却没有捕获任何有用的东西。“好吧,”莱姆说:“我们换下一个。检查那副手铐。”当库柏打开塑料袋,取出手铐放在另一张白报纸上时,莎克丝不由得身子一僵。就像莱姆所要求的,手铐上几乎没有血迹。在纽约市警察局的律师开出证明后,法医办公室的值班医生还是锯下了被害人的手臂。库柏仔细检查手铐。“在铐链下方铸有制造厂家‘博伊德凯勒’的字样,没有编号。”他往铝合金手铐上喷了一些DFO喷剂,然后用珀利灯照射。“没有发现指纹,只有一些手套留下的污痕。”“把它打开吧。”库柏用一把普通的手铐钥匙打开手铐,然后用清洗镜头用的喷气球把空气喷进手铐的机械装置中。“你还在生我的气,艾米莉亚,”莱姆说,“因为那双手。”这个问题有点让她猝不及防。过了一会儿,她才说:“我没有生气。我只是觉得你要我做的事情不够专业。”“你知道爱德蒙·罗卡德吗?”她摇摇头。“一个法国人,生于1877年。他创建了里昂大学的刑事鉴证研究所。他提出过一条法则,我在掌管资源调查组时一直引以为指南,那就是‘罗卡德交换法则’。他认为无论何时,只要两个人一经接触,其中一人身上的某些东西就会交换到另一个人身上,反之亦然。也许是尘土、血液、表皮细胞,也许是污泥、纤维或金属碎屑。要准确地找到什么东西是交换过的很难,但更困难的是分析出它们到底代表什么意义。不过这种交换确实在发生,因为我们可以藉此逮住隐藏在暗处的嫌疑犯。”这段历史引不起她丝毫兴趣。第二部 罗卡德法则罗卡德法则(8)“你够幸运的了,”梅尔·库柏头也不抬地对莎克丝说:“他还想让你和医生一道在现场解剖尸体,看看死者胃里有什么东西。”“那样做没用。”莱姆回避着她的目光说。“是我劝他放弃了这个念头”,库柏说。“解剖,”莎克丝说着,叹了口气,似乎莱姆再也不会有什么行为能让她感到惊讶了。为什么她的心思根本不在这里,他愤怒地想。她的思绪已飘到千里之外了。“啊,”库柏说,“有东西了,我猜这是手套的碎屑。”库柏把一小块碎屑装到复合式显微镜下,仔细查看。“是皮革,淡红色的,一面很光滑。”“红的,很好。”塞利托说。他对莎克丝解释说:“衣服的资料越多,越容易逮到嫌疑犯。我敢打赌,他们在警校里没教过你这个。等有时间我给你讲讲那次抓捕吉米·普列德的事,从甘比特帮的老窝里。你还记得吧,杰瑞?”“你能从一英里外认出那些裤子。”年轻的警探说。库柏继续说:“皮质干燥,粗糙的一面油脂不多,你又说对了,它们确实是旧的。”“是什么动物的皮?”“我认为是小羊羔皮,质地很好。”“如果手套是新的,就可以说明那家伙很有钱,”莱姆嘟囔着:“但既然手套是旧的,就可能是他从街上拣来或在二手商店买的。看来,没办法迅速缩小823号嫌疑犯的服饰范围了。汤玛士,你只要在证物表上加上手套是淡红色皮质的就好了。我们还有什么东西?”“他身上有剃须水味。”莎克丝提醒他。“差点忘了,很好。可能是为了掩盖另一种气味,嫌疑犯经常这样做。把这个记下来,汤玛士。艾米莉亚,你说它闻起来像什么味道?再形容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