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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蝴蝶梦》_作者:达夫妮·杜穆里埃_-7

作者:达夫妮·杜·穆里埃 字数:18074 更新:2023-10-09 20:48:11

“什么也没听到,”我说。他望着我的那副神情真叫人害怕。“我这么说是因为——因为要找点话说说。别这么看着我,迈克西姆,我究竟说了些什么啦?究竟怎么回事?”“这阵子谁尽在你面前饶舌了?”他慢腾腾地说。“没有,谁也没有。”“那你刚才干吗要这么说?”“我对你说了,我自己也不知道。我正好想到这些,就脱口说了。我刚才恼火,发脾气了。我实在讨厌到那些人家里作客,这种情绪是无法控制的。你还要责怪我怯生怕羞。我又不是存心那样的,真的,迈克西姆,我不是故意的。请相信我吧。”“说那些话,可不怎么特别悦耳动听,是吗?”他说。“是的,”我说。“是的,既唐突,又叫人讨厌。”他郁郁不乐地凝视着我,双手插在口袋里,把身子重量压在脚跟上前后摆动。“我怀疑自己娶你,是不是干了件极其自私的事,”他慢条斯理地说,若有所思。我感到一股寒气直透心窝,心里很不是滋味。“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我问。“我对你可不是个好伴侣,是吗?”他说。“我俩年龄悬殊。你应该再等等,设法嫁个同你年龄相仿的小伙子,而不是嫁给一个像我这样已虚度半世人生的家伙。”“真是无稽之谈,”我赶紧接着说。“你知道,在婚姻上,年龄无关紧要。我俩当然是风雨同舟的终生伴侣罗。”“是吗?我可不敢说,”他说。我跪在窗座上,伸手搂住他的肩膀。“干吗跟我讲这些呢?”我说。“你知道我爱你甚于世上的一切。除了你,我什么亲人也没有。你是我的父亲,我的兄长,我的儿子。你是我的一切。”可我的话他并没听进去,径自说:“该怪我,是我催得你太紧,没让你有机会好好考虑一下。”“我用不着考虑,”我说。“没有什么好选择的。迈克西姆,你不理解,要是一个人爱上了谁……”“你在这里可感到快活?”他把目光从我身上移开,凝望窗外,“有时候我不免怀疑。近来你人消瘦了,脸色也不好。”“我很快活,那还用说?”我说。“我爱曼陀丽,我爱这花园,我爱这儿的一切。要我去拜访别人我也不在乎,我不过是跟你怄气才说了那些话。只要你吩咐,我可以天天出门去作客。随便做什么我都不在乎。跟你结婚,我可从未后悔过,一分钟也没有。这点我不说想必你也知道。”他带着那种骇人的迷惘神情,轻轻拍了拍我的腮帮子,弯下身,在我头顶上吻了一下。“可怜的羔羊,你没享受到多大的乐趣吧?我这个人恐怕很难相处。”“一点也不难相处,”我急切地说。“你为人挺随和,同你很容易相处,比我原来想象的要容易得多。我一向以为结了婚,生活就糟糕透啦,丈夫要纵酒,满嘴粗话,见早餐桌上的吐司没烤到家,就要连声抱怨,总而言之,很难说得上有任何动人之处,说不定身上还有一股难闻的怪味。而你全然不是这种模样。”“我的老天,但愿我不是这样,”迈克西姆说,脸上露出了笑容。趁他微笑的当儿,我也微微一笑,拿起他的手吻了一下。“说我俩不是情投意合的生活伴侣,有多荒唐,”我说。“不信你瞧,咱俩每天晚上都坐在这儿,你看书读报,而我呢,就在你身边编结毛线,多么相配。我们简直像一对已经白首偕老的恩爱夫妻。我们当然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我们当然是快活的。可是听你说起来,好像我们做了什么错误决定似的。迈克西姆,你没有这个意思,是吗?你知道我们的婚姻是美满的,真可谓是天赐良缘,是吗?”“要是你这么说,那就好啦,”他说。“不单是我,你也是这么想的,是吧?亲爱的。这不单是我一个人的想法吧?我们很快活,是吧?非常非常快活。”他没有回答我。他的眼睛还是凝望窗外。我握着他的双手,感到嗓门干涩,简直透不过气来,眼睛也感到火辣辣的。我心想,天哪,我们俩好像是在台上演戏,过一会儿就要幕落,我俩将朝观众鞠躬,然后走下舞台卸装。这决不可能是迈克西姆和我真实生活中的一个瞬间!我又在临窗座位上坐下,放开他的双手。我听到自己用一种冷若冰霜的声调说:“如果你真的觉得我们生活得不愉快,直截了当地说出来,岂不更好。我并不希望你言不由衷。我宁可走开,不再跟你在一起生活。”这席话,自然并非出于真心,这是舞台上那个姑娘的台词,而不是我对迈克西姆说的真心话。我在暗自勾勒那个角色该由什么样的姑娘来扮演,她该是:高高的个儿,苗条的身材,敢作敢为。“嗳,你干吗不回答我呢?”我说。他双手捧着我的脸,望着我,记得我们去海滩的那天,弗里思送茶进来时,他也曾像现在这样。“叫我怎么回答你呢?”他说。“连我自己也搞不清楚。如果你说我们是快活的,那就别再往下说啦。这事我实在说不上来。我相信你的话。我们真的很快活。这不就好了?我们意见一致了。”他又吻了我一下,走到房间的那头。我还是直挺挺地坐在窗旁,双手揣在怀里。“你这么说是因为你对我失望了,”我又说。“我这个人不善交际,手足无措,不懂衣着打扮,见了生人又欠落落大方。我在蒙特卡洛就曾提醒过你日后会出现什么情况。现在你倒嫌我同曼陀丽的气派格格不入了。”“别胡扯,”他说。“我可从来没说过你不懂衣着打扮,或是不善交际。这都是你自己的想象。至于怯生嘛,我已对你说过了,你会摆脱的。”“我们争论来争论去,”我说。“还是兜了个圈子回到原处。所以会引起这场风波,无非是因为我打碎了晨室里那尊爱神瓷塑。要不然,就根本没这回事,说不定这时我们已喝完咖啡,到花园里散步去了。”“噢,那尊该死的瓷塑,见它的鬼去,”迈克西姆不耐烦地说。“那玩意儿是不是碎成齑粉,你难道真以为我在乎吗?”“那不是价值连城的古玩吗?”“谁知道呢。我想是吧。我确实记不起了。”“晨室里的摆设是不是都很贵重?”“大概是吧。”“干吗家里的贵重物品全摆在晨室里?”“我不知道,也许因为那些玩意儿摆在那儿是适得其所。”“那些摆设一直就放在那儿的吗?你母亲在世时就在那儿了?”“不,不,我想不是的。原先它们分散在宅子各处。我记得那几把椅子原是放在杂物房里的。”“晨室是什么时候布置成现在这个样子的?”“在我结婚的时候。”“那么爱神瓷塑是在那时候放在那屋里的罗?”“是这样吧。”“也是从杂物房里找出来的吗?”“不,我想不是的。这个嘛,实际上是件结婚礼品。吕蓓卡对瓷器很在行。”我没有朝他看,开始修挫起指甲来。他提到那个名字时竟那么自然,那么镇静,口气是那么轻松,过了一会,我飞快瞥了他一眼,看见他站在壁炉旁,双手插在口袋里,眼睛直瞪瞪地盯着前方。我暗自说,他是在想吕蓓卡;他在想,多奇怪的机缘,我的结婚礼品竟把吕蓓卡的结婚礼品毁了。他在想那尊瓷塑,回想是谁送给吕蓓卡的。他在脑海中重温收到邮包时的情景。吕蓓卡如何兴高采烈。她对瓷器很精通。也许她跪在地上,撬开那只装瓷塑的小匣子,这时他走了进来。她一定是抬起头来,朝他看一眼,接着莞尔一笑。“你瞧,迈克斯,”她一定会这么说。“给我们寄什么来了,”说着就把手伸进刨花填料中,拿出一具以一条腿站立的、手持弓箭的爱神塑像。“我们把它放在晨室里吧,”她一定是这么说的,而他呢,也在她身旁跪下来,于是两人一起赏玩那尊爱神。我还是一个劲儿修锉自己的指甲。指甲难看得不成样子,活像小学男生的指甲。指甲根处的表皮长过了头,不再呈半月形。拇指甲几乎被咬得陷进肉里。我朝迈克西姆瞥了一眼,他仍站在壁炉前。“你在想什么?”我问。我的声音沉着而冷静,然而,心儿在胸口怦怦乱跳,脑海中苦恨交加的思潮起伏不已。他点了一支烟,虽然我们刚用过午饭,可他已在抽那天的第二十五支烟了;他把火柴往空荡荡的炉堂里一扔,然后捡起报纸。“没想什么。怎么啦?”他说。“哦,我也不知道,”我说。“你神情那么严肃,那么恍惚。”他漫不经心地吹起口哨,夹在他手指缝里的那支烟卷被扭弯了。“事实上我不过在想,他们是不是选中塞雷板球队,让他们在奥佛尔球场上和中塞克思队交锋,”他说。他重新在椅子上坐定,把报纸折起。我转脸朝窗外望去。不多一会,杰斯珀来到我跟前,爬上我的膝头。正文 第十三章六月底迈克西姆要去伦敦赴社交宴会。那是涉及本郡公务的一次宴会,只有男宾出席。他离家两天,让我独个儿留在庄园里。我很担心他这次出门会遇到什么不测事件。在我望着他的坐车在车道拐弯处消失的时候,我似乎真的感到此别将成永诀,以后再也见不着他啦。我指的自然是一场车祸,仿佛下午当我散步回来时,就会见到吓得面如土色的弗里思正在那儿等着向我禀报噩耗,说某个乡村医院的医生已经来过电话。“你一定要鼓起极大的勇气来,”他会这么说。“恐怕你得准备好承受巨大的打击。”接着又仿佛是弗兰克来了,我们就一起到医院去,迈克西姆已认不出我来。我就这么坐在午餐桌前,胡思乱想这一幕又一幕的情景。我想象有一大群本地人士来参加葬礼,围聚在教堂墓地的四周,我自己则倚傍着弗兰克的手臂。这一切在我看来是如此真切,以至我连餐桌上的饭菜一点也没碰.而且一直竖起耳朵,生怕错漏了电话铃声。下午,我坐在花园的栗子树下,膝上搁着本书,可是一个字也没读进去。我一看到罗伯特穿过草坪走来,心想一定有电话来啦,顿时感到一阵晕眩。“太太,俱乐部来电话,说是德温特先生十分钟前已到了那儿。”我合上书本。“谢谢你,罗伯特。他这么快就到啦。”“是啊,太太。一路挺顺利。”“他没有要我接电话。或者留下什么特别口信?”“没有,太太。只是说他已平安到达。电话是那儿的门房打来的。”“知道了,罗伯特。多谢你了。”我大大松了一口气,再没有晕眩欲吐的感觉。心里的疑惧豁然开释,好似横渡过海峡安然抵达彼岸一般。我顿时感到饥肠辘辘,所以一等到罗伯特回进屋子,就立刻爬过长自,溜进餐厅,从食品柜里偷了些饼干。一共六块,是巴斯一奥利弗牌的。接着我又随手拿了个苹果。真没想到会饿得这么慌。我走到林子里才开始大嚼起来,生怕在草坪上吃会被窗口的仆人瞧见,那样一来,他们会到厨师面前搬口舌,说什么刚才看见德温特夫人用饼干和水果填肚子来着,想必是不喜欢厨房里做的饭菜。厨师当然就不高兴啦,说不定还会到丹弗斯太太面前抱怨几句呢。想到迈克西姆已平安抵达伦敦,再加上把那几块饼于吞进了肚子,我心情极为舒畅,甚至莫名其妙地感到快活。一种无拘无束的自由感在心头油然而生,大有无牵无挂一身轻的味道,好比是孩提时代度周末,既不用上课,也不要预习,爱干什么就干什么;可以套条旧裙子,穿双帆布鞋,跟邻屋小朋友在附近公共草地上一起玩“猎犬追野兔”的游戏。我当时的感觉正是这样。来曼陀丽后我还从未有过这样的感觉。想必是迈克西姆到伦敦而不在身边的缘故吧。我竟产生这种大不敬的念头,为此我颇为吃惊。真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我不希望他离开身边。而现在却如此轻松愉快,步履轻盈,情不自禁地要像孩子那样,连蹦带跳地穿过草地,连滚带爬翻身下坡。我抹去嘴上的饼干屑,大声呼唤杰斯珀。哦,我所以有这种感觉,也许因为这是个阳光明媚的日子吧……我们穿过幸福谷,朝小海湾走去。杜鹃花已经凋谢,皱曲的褐色的残花零落散在青苔地上。风信子花尚未凋零,在山谷尽头处的林子里铺下一层厚实的绒毯,花丛间还不时冒出一些卷曲嫩绿的羊齿草。答藓溢出阵阵深沉的浓香;风信子花飘散着带点苦涩的泥土味。我躺在风信子花旁的茂密草丛中,头搁在手掌上,杰斯珀守在我身边。它气喘吁吁地望着我,样子傻乎乎的,唾液沿着舌头和肥厚的下颚往下滴。林中某处枝头息着几只鸽于。四周一片恬静宁谧。我感到奇怪,为什么当你孓身独处时,同样的环境竟会显得那么可爱。这时候要是有个朋友,旧日的同窗,坐在我身旁絮叨:“喂,顺便告诉你,前几天我遇到老同学希尔达啦。你还记得她吗?就是那个打得一手好网球的同学。她已经结婚,有了两个孩子。”这该多杀风景,多无聊乏味。你就顾不上欣赏身旁的风信子花,也没法侧耳谛听头上鸽子的咕鸣。此刻我不希望有谁呆在身边,甚至迈克西姆也不例外。要是迈克西姆在这儿,我就不会像现在这么躺着,闭目养神,嘴里还嚼着一根青草。我一定是在一旁察颜观色,留神他的眼神和表情,心中暗自揣摩,这合他的心意呢还是让他感到烦腻,还得不时忖度他在想些什么。而此刻我可以舒舒坦坦地躺着,全然不必为此操心。迈克西姆这会儿在伦敦。以后要是还有机会子身独处,那该有多美!喔,不,我是说着玩的。这种邪念岂非是对爱情的背弃?我说的不是那个意思。迈克西姆是我的生命,我的一切。我从风信子花丛中站起身来,朝杰斯珀厉声吆喝。我们一块儿出了林子,沿山谷走向海滩。这时正值退潮,大海宁静而遥远。那边的海湾宛若平静如镜的浩瀚湖面。望着此刻的大海,怎能想象出它汹涌咆哮的情景,正如置身于炎夏之中岂能想象寒冬的萧瑟?周围没有一丝儿风,灿烂的阳光泻在轻轻拍岸的海水上;海水漫人礁石之中,形成一泓泓漩水洼。杰斯珀一溜烟爬上礁岩,扭头瞥了我一眼,一只耳朵往后耷拉在脑袋上。一副调皮的怪模样。“杰斯珀,别往那边去,”我说。它当然不听我的话,放开步子便往那边跑。“这个捣蛋鬼,”我说出声来,接着也纵身翻上礁岩,去追赶杰斯珀,似乎并不是我自己有意要闯到另一侧海滩去的。“唔,可不是?”我暗自嘀咕。“实在没法子。管他呢,反正迈克西姆不在身边。这总不能怪我啊!”我踩着礁石间的水洼,哼着小调向前走,退了潮的小海湾,看起来与涨潮时不一样,不再那么令人望而生畏,狭小的港湾里海水大约只有三英尺深。我想。在这平静的浅水中驾起轻舟,随波荡漾,确是够逍遥的。浮简还在老地方。上面漆着的是绿白两种颜色,这我上回可没有注意到。也许是由于那几天霪雨不止,色彩不甚清晰。海滩上阒无人影。我脚踩圆卵石,来到海湾的另一侧,爬上防波堤的石砌堤壁。杰斯珀俨然像是识途老马。跑在头里。堤壁上安着一只环,一架铁梯自上而下伸入水中。也许那皮筏就曾拴在这儿,而游人也是借这架铁梯上筏子的。浮简就在对面三十英尺的地方,上面还写着什么。我侧过身伸长脖子看上面的字:“JeReviens”。怪有趣的名字。这不像是一般的船名。不过那艘船原先也许是艘法国造的捕鱼船吧,渔船有时倒是起那种名字的,什么“平安归来”啦,“我还安在”啦,等等。“JeReviens”——“我归来”。不错,这是个挺吉祥的船名,可惜用在那条船上并不恰当,因为它一去不复返啦。如果越过海岬处的灯塔,在那边的海湾航行,一定是够冷的。这儿海水平静如镜,可是那边海岬处,即使在今天这样风和日丽的日子,潮水也在奔腾不息,水面卷起一层白色的碎浪。小船一旦绕过海角,驶出陆地环抱的海湾,就得听凭风浪摆布,东倒西歪。海水也许会哗哗扑上船来,在甲板上漫溢横流。手扶舵桐的驾船者也许会拭去溅在她眼睛和头发上的水花,抬头向那绷得紧紧的风帆扫一眼。不知道那艘小船漆的是什么颜色,说不定也是绿白双色,和那个浮筒一样。船身不很大,有个小船舱,弗兰克曾这么对我说过。杰斯珀用鼻子唤着那架铁梯子。“走吧,”我说,“我可不想跟着你转了。”我沿着港湾的堤壁走回海滩。林子边上的那座小屋显得不像上一次那么遥远,那么森然可怕。这种变化是由太阳引起的。今天,没有淅沥的雨点打在屋顶上,我顺着海滩朝小屋缓缓走去。说到底,那不过是座普通的小屋,里边又没住人,一点没什么好害怕的。不论什么地方,只要有一段时间不住人,总会显得潮湿、阴森,连新盖的平房和别墅也不例外。况且,他们还在这儿举行过月夜聚餐之类的娱乐活动。周末来客也许常上这儿来游泳遣兴,随后乘船在海面上兜风巡游。我站定身子。朝屋前那座无人照看的爬满尊麻的庭园打量了一番。得派人来清理一下。差个园丁来,不该把它丢在一边,荒芜成这般模样。我推开庭园的小门,走到屋子门前。屋门虚掩着。我清楚地记得,上回我是把门关严的。杰斯珀吠叫起来,把鼻子凑在门沿下一个劲儿嗅着。“别这样,杰斯珀,”我说。它还是死劲在唤个不停,把鼻子探进门框里。我推开门,朝里边张望。屋里还是像上次那样黑洞洞的。一切依然如旧。蜘蛛网依然挂在船模的索具上。不过,屋子尽头那扇通向船库贮藏室的门却开着。杰斯珀又汪汪大叫起来,贮藏室里扑通一声,是什么东西掉到了地上。杰斯珀狂吠着从我跨下窜入屋内,随即朝洞开着的贮藏室门猛扑过去。我跟在它后面朝里走了几步,然后犹豫不决地站在屋子中央,心儿怦怦直跳。“杰斯珀,回来,别像个傻瓜,”我说。它站在门口,仍狂怒地吠叫不停,声音近乎歇斯底里,贮藏室里一定有什么东西。不像是耗子。如果是耗子,狗一定早扑上去了。“杰斯珀,杰斯珀,过来,”我说。可是它不肯过来,我提起脚步慢慢朝贮藏室门口走去。“里面有人吗?”我问。没有回答。我弯下身,把手按在杰斯珀的颈圈上,从门边探头向里张望。有个人坐屋角里,身子靠着墙。瞧他那缩成一团的模样,似乎比我更胆颤心惊。原来是贝恩。他想把身子藏到一张船帆的后面去。“怎么回事?你想干什么?”我对他说。他傻乎乎地朝我眨巴着眼睛,嘴巴微微张开。“我没干什么,”他说。“安静下来,杰斯珀,”我一面呵责,一面用手捂住它的口勒;我解开自己的皮带,穿进颈圈将狗牵住。“贝恩,你想要什么?”我又问了一声,这回胆子壮了些。他没作声,只是用他那双白痴般的眼睛盯着我看。“我看你还是出去的好,”我说。“德温特先生不喜欢有人到这屋子里走动。”他摇摇晃晃站起身子,鬼头鬼脑地咧嘴傻笑,还用手背擦了擦鼻子。他的另一只手始终藏在背后。“贝恩,你手里拿着什么?”我说。他像孩子似地乖乖把另一只手伸给我看。他手里拿着根钓丝。“我没干什么,”他又咕哝了一遍。“这根钓丝是这儿的吗?”我说。“嗯?”他说。“听着,贝恩,”我说,“你想要这根钓丝,拿去得了。不过以后可别再拿了。拿人家的东西,不是诚实人干的。”他没吭声,光是朝我眨巴着眼睛,不安地扭动身子。“过来,”我口气坚决地说。他跟着我走回大房间。杰斯珀已不再吠叫,只顾嗅着贝恩的脚后跟。我不想在这屋里再呆下去,快步走出屋子,来到阳光下,贝恩拖着脚步,跟在我后面。我随手把门带上。“你还是回家去吧。”我对贝恩说。他把钓丝当宝贝似地攥在胸口。“你不会把我送到疯人院去吧?”他问。这时我才看到他害怕得浑身直打哆嗦。他双手颤抖,像哑巴似地用哀求的眼光死死盯着我。“当然不会,”我温和地说。“我没干什么呀,”他又说了一遍。“对谁也没有说过。我不想被人送进疯人院。”一滴眼泪顺着肮脏的腮帮子滚下。“好的,贝恩,”我说。“谁也不会撵你走的。不过,你以后可别再上那屋子去了。”我转身走开,他又追了上来,一把抓住我的手。“来,来,”他说。“我有样东西给你。”他傻笑着。他伸出手指朝我一招,随后转身向海滩走去。我跟着他走过去,看他弯下身子把礁石边的一块扁石头搬开。石块下有一小堆贝壳。他挑了一颗递给我。“这是给你的,”他说。“谢谢,真漂亮,”我说。他又咧嘴笑了,还不住地抓耳挠腮,刚才的恐惧全没了。“你长着天使一般的眼睛,”他说。我心里一惊,又低下头望着那颗贝壳,一时不知该说什么是好。“你可不像另外一位,”他说。“你说的是谁?”我问。“什么另外一位?”他摇了摇头,目光又显得躲躲闪闪。他伸出手指,搁在鼻子上。“她个儿挺高,皮肤黑黑的,”他说。“她真让人觉得是条蛇哪。我在这儿亲眼看到过她。到了晚上她就来了。我看到她的。”停了停,目不转睛地瞅着我。我沉默不语。“有一回,我朝屋里张望,瞧见了她,”他继续说。“她冲着我发火了。她说:‘你不认识我,对吗?你从没在这儿看到过我,以后也不会再看到我。要是我以后再发现你在窗口偷看,我就差人把你送到病人院去。’她又说:‘你是不想去的,是吗?疯人院那儿待人可凶呢。’我说:‘我什么也不说,太太。’我还这样碰了碰我的帽子呢。”他拉了拉头上那顶防雨布做的水手帽。“现在她去了,是吗?”他焦急地问。“我不明白你说的是谁,”我慢腾腾地说。“没人会送你进疯人院的。再见吧,贝恩。”我转过身子,牵着杰斯珀沿海滩走上小路。可怜的家伙,谁都看得出他有些痴呆,语无伦次。谁会拿疯人院来吓唬他这样的人呢,似乎不大可能。迈克西姆说过他是个文痴,不会惹事的。弗兰克也这么说过。也许是他曾听到家里人议论过他的情况。从此这些话就一直留在他脑子里了,就像一幅丑陋的图画会始终京绕在孩子的记忆里那样。在个人好恶的问题上,他的智力也同孩子一样,他会无缘无故的喜欢某个人,今天和你好得什么似的,可明天又会拉长脸生你的气。他对我友好,无非是因为我说他可以把那根钓丝留着。到了明天再碰见他,说不定他就忘掉我是谁了。拿白痴的话当真,岂不荒唐可笑。我扭头又朝海湾瞥了一眼。那儿已开始涨潮,海水慢慢地在港口防坡堤周围激起漩涡。贝恩已翻过礁石走了。海滩上又空无人影。我从黑黝黝的树丛缺口处刚好看到小屋顶上的石砌烟囱。不知怎么的,我突然想拔腿逃跑。我牵着扣在杰斯珀颈圈上的皮带,气喘吁吁地沿着陡峭的小径,穿过林于,头也不回地往前奔跑。哪怕是把世界上所有的珍宝都给我,我也不愿再回那小屋或海滩去。好像有谁守候在那荨麻丛生的小庭园内,那人一直在注视着我,听着我讲话。我和杰斯珀一起狂奔。它汪汪叫个不停,以为是在玩一种新鲜的游戏,所以老是试着去咬那根牵扯它的皮带,想把它一口咬断。我以前还没有注意到这儿的树竟长得这么密,一株紧挨着一株,暴突的树根,像卷须似地伸过路面,存心想把人绊倒在地。我一面上气不接下气地奔跑着,一面想,他们怎么也不把这个地方清理一下,迈克西姆该叫人来搞一下呀。这种低矮蓬乱的灌木林丛,毫无存在的必要,根本不能给人以美的感受。该把那些盘根错节的灌木丛统统砍掉,让阳光照射到小径上来。这儿黑糊糊的,实在太昏暗。那株光秃秃的按树,已被荆棘缠得气息奄奄,看上去活像一具漂白过的骷髅肢体,树身底下有一条混浊发黑的小溪流过,溪流差不多快被成年累月雨水冲积的泥浆堵死,这会儿正无声无息地往下面的海滩缓缓淌去。鸟儿在这儿也不像在山谷里那样婉转啼鸣。四周是一片异样的沉寂。我这么喘着气在小道上奔跑,耳边听得湖水涌入海湾时的阵阵涛声。我这才明白为什么迈克西姆不喜欢这条小径,不喜欢这个海湾。我也不喜欢。我真是个傻瓜,竟会上这儿来。我应该呆在那边的海滩上,在那片白色的圆卵石上散步,随后从幸福回家。我总算走出树林到了草坪,望见屹立在开阔地上的那幢坚实牢固的大宅,心头一阵喜悦。树林子已撇在身后。我要叫罗伯特把茶点送到栗子树下来。我看了看表,四点还不到,比我想象的要早呢。我还得稍等一会。按曼陀丽的规矩,不到四点半是不用茶点的。幸亏弗里思今天休息出去了,让罗伯特把茶点摆到外面花园里来,他倒不至于考究什么仪式。正当我信步穿过草坪走近平台时,车道拐弯处的石南绿叶丛中忽然射出一道强光,在我眼前一晃,那是太阳照在金属物体上的反光,我用手遮着眼睛看看究竟是什么。好像是汽车上散热器。我心想是不是来客了。不过,就算有客人来,他们也总是把车子直接开到屋子跟前,不会像现在这样,让车子停在远离屋子的车道转弯角上,还要藏在灌木丛里。我走近几步。一点也不错,是辆汽车。现在我可以看到汽车上的挡泥板,还有车篷。多怪的事啊。一般的客人从来不这么干。商人们也总是绕过旧马厩和车库打后面进来的。这不是弗兰克的莫里斯轿车,他那辆车我已很熟悉。而现在这辆,车身又长又低,是辆轻型汽车。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要是果真有谁来访,罗伯特一定已将客人领进藏书室或客厅。而如果是领进了客厅,那我穿过草地时就会被他们看到。我可不想让客人瞧见我这身打扮。我还得留客人用茶点。我在草坪边上蜘蹰徘徊,拿不定主意。不知是什么缘故,可能是由于阳光在玻璃窗上忽地一闪吧,我偶尔抬头朝屋子看了一下。奇怪,就在我抬头张望的那一刹那,我注意到西厢房间有一扇百叶窗打开了。有人站在窗前,那是个男子。他一定也看到了我,因为他慌忙将身子缩了回去,而他背后的人立即伸出条胳膊,把窗关上。是丹弗斯太太的胳膊。我认得那黑衣袖。我暗自寻思,也许今天是接纳公众参观的日子吧,而丹弗斯太太这时正领客人参观房间呢。不过这不可能。因为陪客人参观一向是弗里思分内的差使,而弗里思此刻又不在家。再说,西厢那些房间是不向外人开放的。连我自己到现在也没进去看过。不,今天不是参观日,星期二从不接待公众。也许是某个房间里有什么东西要修理吧。可是刚才那人朝外张望的那副模样也真有点蹊跷。他一看见我就急忙地抽身回避,而且百叶窗随即关上。还有那辆汽车,停放在石南花丛后面,这样就不会被屋子里的人看到了。话得说回来,反正这是丹弗斯太太的事,同我毫不相于。如果有朋友来看她,领他们到西厢去看看,我确实也管不着。不过据我所知,以前还从未有过这种情况。奇怪的是,这事偏偏发生在迈克西姆不在家的时候。我穿过草坪朝屋子走去,浑身不自在,觉得他们也许仍躲在百叶窗后面,从隙缝里窥视我的一举一动。我提步跨上台阶,从正门走进大厅,不见有什么陌生的帽子或手杖,托盘里也没有名片,显然这人并不是正式来访的宾客。算了,这不关我的事。我走进花房,在盆里洗了手,这样就省得上楼去。在楼梯上或别的地方和他们劈头想遇,撞个正着,岂不尴尬。我记得午饭前编结活儿丢在晨室里了,于是就穿过客厅去取,忠实的杰斯珀寸步不离地跟在身后。晨室的门开着。我发现编结袋已被人移动过。原先我是把它搁在长沙发上的,可现在不知被谁拿起,塞到了坐垫后面。沙发上原来放编结活计的地方,留有被人坐过的痕迹。刚才有谁在那上面坐过,而我的编结活儿放着碍事,就随手把它拿开了。书桌旁的那把椅子也已挪动过。看来是丹弗斯太太趁迈克西姆和我都不在的当儿,在晨室里接待了她的客人。我感到很不舒服。我宁愿不知道有这么回事。杰斯珀在长沙发周围唤来唤去,不住摆动尾巴。不管怎么说,它没对陌生来客起什么疑心。我拿起编结袋,往门外走去。这时,通后屋而道的大客厅边门开了,我听到有人说话的声音。我立即退回展室,躲闪得还算及时,没让人看见。我躲在门背后,朝杰斯珀竖眉瞪眼,因为长耳狗正站在门口望着我,摇着尾巴,拖着舌头,这小坏蛋会坏事的。我屏息仁立,一动也不敢动。就在这时,我听到丹弗斯太太的说话声。“我想她上藏书室去了。”她说。“今天她不知怎么提早回来了。要是她真的去藏书室,那你从门厅出去就不会被她瞧见。等在这儿,我先去看看。”我知道他们是在讲我,益发感到犹如芒刺在背。整个儿事情是那么鬼鬼祟祟,见不得人。我并不想抓丹弗斯太太的把柄。可是杰斯珀突然掉头朝向客厅,摇着尾巴跑了出去。“喂,你这小杂种,”我听见那人说。杰斯珀兴奋地汪汪大叫。我急得走投无路,拼命想找个藏身的地方,当然没地方好躲。而就在这时,耳边响起一阵脚步声,那人走进晨室来了。我躲在门后,一开始他并没看见我,可是杰斯珀一纵身,向我窜来,一边仍快活地汪汪叫个不停。那人猛地转过身子,终于瞧见了我。我还从未见过有谁露出那样的满脸惊讶之色,仿佛我是破门而入的毛贼。而他倒是这宅子的主人。“请您原谅,”他一边说,一边上下打量着我。这人身材高大,体格魁梧,脸膛黑里透红,漂亮之中颇带几分俗气。他生着一对布满血红的蓝眼睛,那种眼睛往往使人联想到酗酒暴饮,耽于淫乐。他的头发也和他的肤色一样,黑里透红。要不了几年工夫,此人就会发胖,脖子后的衣领上会堆起厚厚的赘肉。那张嘴巴暴露了这个酒色之徒的本色,粉红的嘴唇显得软沓沓的。从我站着的地方,就能闻到他嘴里喷出的那股威士忌酒味。他脸上挂起微笑,那种会丢给任何女子的微笑。“但愿我没吓着您,”他说。我从门背后走了出来。心想,自己的模样不像个大傻瓜才怪呢。“哪儿的话,当然没有,”我说。“刚才我听见有人说话的声音,拿不准是谁。我没有料到今天下午会有客人光临。”“太不像话了,”他老练地说,“我这么擅自问来惊动您,太冒失了,希望您能原谅。其实,我是顺便进来看看老丹尼的,她可是我的一位老朋友哪。”“喔,当然罗,这没什么关系,”我说。“亲爱的老丹尼,”他说。“老天爷保佑她。她顾虑重重,生怕惊动了谁。她不想打扰您。”“喔,其实这一点也没关系,”我这么说,眼睛望着杰斯珀,它在那人身边快活地蹦呀跳呀,不时还用瓜子去搔他。“这个小要饭的,还没有把我忘掉,是不?”他说。“长得像个样子啦。我上次看见它时还是个小崽子呢。不过身上的膘嫌多了些,得多让它活动活动。”“我刚才还带着它着实跑了一阵,”我说。“是吗?你还真喜欢运动呢,”他说。他不住地拍着杰斯珀,毫不拘束地朝我笑笑,接着掏出烟盒。“来一支?”他问。“我不抽烟,”我告诉他。“真的不会?”他自己拿了一支点上。这类事情我向来不在乎,不过。在别人家里这么随便,我总觉得有点别扭。这当然是举止失当,至少是对我礼数不周。“迈克斯老兄好吗?”他说。他讲话的腔调不禁使我暗暗吃惊,听上去好像他和迈克西姆很熟悉。听见有人把迈克西姆叫做迈克斯,我好生奇怪。还没有人这么叫过他。“他很好,谢谢你,”我说。“他上伦敦了。”“什么?把新娘子一个人撇在这儿?啊哟,这太糟糕了,他难道不怕会有人来把你抢走?”他张嘴大笑起来。那种笑声真叫我讨厌。很有点唐突无礼的味道。他这个人也叫我厌恶。就在这时,丹弗斯太太走了进来。她的目光一落在我身上,我就感到有股寒气逼来。哦,天哪,我心想,她一定巴不得把我一口吞了才解恨。“喂,丹尼,你来啦,”那男人说。“你百般提防,结果还是枉费心机。屋子的女主人就躲在门背后哪。”他又大笑起来。丹弗斯太太一言不发,只是直愣愣地盯着我看。“暖,你怎么不替我介绍一下?”他说。“向新娘子请安问候。总不算出格的举动吧?”“太太,这位是费弗尔先生,”丹弗斯太太不动声色地说,语气相当勉强。我觉得她并不想把他介绍给我。“您好,”我说,接着,为了不显得无礼,便说,“请留在这儿用茶点吧。”我的邀请似乎使他觉得满有趣。他转向丹弗斯太太。“你看,这样盛情相邀,岂不让人动心?”他说。“请我留下用茶点,我的天。丹尼,我还真想留下来哪。”我看见她朝他丢了个警告的眼色。我感到浑身别扭。这整个场面太反常了,压根儿不该出现这种事情。“嗯,也许你是对的,”他说。“不过留下来一定是乐趣无穷。我看还是离开为妙,是吗?来吧,跟我去看看我那辆车。”他还是用那种亲呢而又唐突无礼的腔调说话。我不想去看他的车。我感到进退两难,尴尬之极。“来吧,”他说。“那可是辆玲珑剔透的小车,跟可怜的迈克斯老兄这辈子用的各种车相比,跑得快多啦!”我编造不出什么借口,整个事情那么不自然,近于荒唐,真不知道是搞什么鬼。丹弗斯太太干吗要站在一旁那么望着我,眼睛里快冒出火来?“车在哪儿?”我有气无力地问。“在车道拐弯处。我没把车一直开到大门口,生怕惊动你哪。我想你下午可能要休息一会的吧。”我没答话。这谎扯得太不高明。我们一起穿过客厅,走进门廊。只见他扭头朝丹弗斯太太使了个眼色。她可没有和他挤眉弄眼。我料想她也还不至于此。她正颜厉色,令人生畏。杰斯珀连蹦带跳地出了屋子,上了车道,似乎这位不速之客的突然光临,使它喜出望外。看来客人和它交情不浅哩。“我大概把帽子忘在车里了吧,”那人说,还装模作样地朝门厅内扫视了一圈。“其实,我是绕了道悄悄进屋的,直捣丹尼的老窝。你也来看看车子吗?”他用询问的目光望了丹弗斯太太一眼。她犹豫不决,从眼梢瞟了我一眼。“不,”她回答说。“不啦,这会儿我想出去。再见,杰克先生。”他抓住她的手,亲亲热热地握着。“再见,丹尼,多加保重啊。你总知道上哪儿跟我联系罗。今天又见着你,真使我高兴。”他走出屋子,踏上车道,杰斯珀在他身后又蹦又跳,我拖着沉重的脚步跟在后面,心里仍觉得很不是滋味。“亲爱的曼陀丽老屋啊,”他抬头望望那一排窗子说。“这地方差不多还是原来的模样。我看这多亏丹尼悉心照看吧。真是个了不起的女人,你说呢?”“是的,她办事很得力,”我回答说。“你觉得这儿的生活怎么样?是不是大有埋没隔世之感?”“我非常喜欢曼陀丽,”我语气生硬地说。“迈克斯遇见你的时候,你正呆在法国南部的某个地方?在蒙特,是吗?蒙特那地方,我一向很熟悉。”“不错,当时是在蒙特卡洛,”我说。我们已到了汽车跟前。那是辆绿色的轻型车,跟它的主人倒是一路货。“你觉得这车怎么样?”他说。“很漂亮,”我彬彬有礼地回答。“坐上去兜兜风,乘到庄园门口怎么样?”“不,我不想去,”我说。“我有点累了。”“你觉得曼陀丽的女主人跟我这号人乘车兜风,让人见了有失体统,是吗?”他说着,笑了起来,还朝我摇摇头。“哦,不,”我说着,脸红得发烫。“真的不是。”他用那双放肆而讨厌的蓝眼睛,带点顽皮的神情,不住地上下打量我。我觉得自己简直像个酒吧间的女招待。“噢,好吧,”他说。“我们可不能把新娘子引上歧途,杰斯珀,你说是吗?那可万万使不得呀。”他伸手去拿他的帽子和一副大得出奇的驾驶手套,随手把烟头往车道上一扔。“再见啦,”他一面说一面伸出手来。“见到你我很幸运。”“再见,”我说。“哦,顺便说一下,”他漫不经心地说。“要是你不在迈克斯面前提起我来过的事儿,那就太够朋友啦!他对我恐怕有点看法,我也说不上是什么缘故;再说,还可能给可怜的老丹尼招来麻烦。”“不”,我尴尬地说。“好吧,我不说。”“你可真够朋友。怎么,你真的打定主意不去兜风啦?”“不啦,要是你不见怪,我想还是免了吧。”“那么,再见啦。也许日后我还会来看你的。下去,杰斯珀,你这个鬼东西,你要把车上的漆抓掉啦。依我说,迈克斯就这么把你孤零零一个人撇在这儿,自己上了伦敦,实在不像话。”“我可不在乎。我喜欢一个人在家。”我说。“啊哈,真的?多离奇的事儿。要知道,这完全不合情理,违背人性。你们结婚多久了?三个月,是吗?”“差不多,”我说。“我啊,还真希望有个结婚三个月的新娘在家里等着我呢!我是个孤苦伶仃的光棍。”他又放声大笑,随后把帽子往下一拉,盖到眼睛上边。“告辞啦,”说着,他把车发动起来,排气管劈劈啪啪喷出团团废气,汽车顺着车道飞驶而去,杰斯珀站在那儿望着汽车远去,双耳耷拉下来,尾巴夹在两腿中间。“哦,来吧,杰斯珀,”我说。“别这么半痴不呆的。”我转身朝屋子慢慢走去,丹弗斯太太已不见踪影。我站在厅廊里,拉了拉铃。大约五分钟光景一直没人答应。我又拉铃。一会儿,艾丽斯走了进来,一脸的不高兴,不知受了多少委屈似的。“什么事,太太?”她说。“哦,艾丽斯,”我说,“罗伯特不在吗?今天我想在屋子外面的栗子树下用茶点。”“罗伯特下午到邮局去还没回来呢,太太,”艾丽斯说。“丹弗斯太太告诉他说您不会准时回来用茶的。弗里思当然也不在。如果您现在就想用茶点,我可以去给您拿来。我看现在还没到四点半哪。”“哦,没关系,艾丽斯,等罗伯特回来再说吧,”我说。原来,迈克西姆不在家,家里的事儿全都没了板眼。弗里思和罗伯特同时跑开,这种情况据我知道还未曾有过。当然,今天该弗里思休息,而丹弗斯太太又偏偏打发罗伯特上邮局去。他们料定我到很远的地方散步去了,于是那个叫费弗尔的家伙就看准这个时机来探望丹弗斯太太。时间选得再巧妙不过了。我敢说,其中肯定有鬼,而且他还要我瞒过迈克西姆。这事儿可真棘手。我不想给丹弗斯太太招麻烦,也不想平地惹起一场风波。更主要的是,我不想让迈克西姆为此烦恼。这个费弗尔究竟是何许人物。他把迈克西姆叫作“迈克斯”。还没有人叫过他“迈克斯”。有一回,我在一本书的扉页上,倒是见过这个名字来着,是手写的纤细的斜体字,上端奇特地高耸着,而那个字母M的尾巴轮廓分明,拖得很长。我想,就只有此人叫过他迈克斯……我就这么站在门厅里,拿不定主意什么时候用茶,也不知道该做什么才好。突然,我脑子里闪出这样一个念头:也许丹弗斯太太为人不老实,一直背着迈克西姆干什么勾当,今天她和那个家伙正合伙算计着什么,不巧被我早回来一步撞上了,于是那家伙就花言巧语,装出一副同这所屋子和迈克西姆本人很熟悉的样子,拔脚溜走了。不知道他们在西厢那边于什么来着。为什么他们一瞧见我来到草地上,慌忙把百叶窗关上呢?我满腹狐疑,隐隐感到不安。弗里思和罗伯特都不在家。下午,女佣们一般总是在自己的寝室里更衣换装。于是这地方就成了丹弗斯太太一个人的天下。难道那个男人是个小偷,而丹弗斯太太又是他雇用的内线?西厢那边颇有一些值钱的东西。我顿时产生一阵说来也颇有点吓人的冲动,想此刻就悄悄摸上楼去,亲自到西厢那几个房间去看个明白。罗伯特还没有回来。上茶之前正好有时间去走一趟。我犹豫地朝画廊瞥了一眼。整个屋子肃穆无声。仆人都在厨房后面的下房里。杰斯珀在楼梯脚下舔吃盘里的狗食,那稀里哗啦的声音在石筑大厅里回响着。我挪动脚步,向楼上走去,一阵异样的兴奋遍布全身,心房怦怦剧跳不已。正文 第十四章我发觉自己又来到那条走廊,就是初到曼陀丽那天早晨逗留过的那条过道。打那以后,我就再没上这儿来过,而且也不想来。阳光从墙壁凹凸处的窗户射进来,在过道深色的护壁镶板上交织成金色的图案。四周静悄悄的,没有一点声响。同上回一样,我又闻到那种不寻常的霉味儿。我拿不准该往哪边走;这儿房间的布局我不熟悉。这时,我忽然记起上回丹弗斯太太是打我身后的一扇门里走出来的,从方位来看,那似乎也正是我想要去的房间,那里的窗户俯瞰着通往大海的草坪。我扭动房门的把手,走了进去。百叶窗全下着,屋里当然很昏暗。我伸手去摸墙上的电灯开关,拧亮了灯,这是一间不大的前室,我估计是间更衣室,沿墙四周尽是些高大的衣柜。屋子尽头有扇门洞开着,里边的房间较大。我穿过房门走进里间,拧亮了灯,四下一望,不由得一惊,原来房间里的家具陈设,一应俱全,竟像一直有人住着似的。我原以为桌子、椅子,还有靠墙的那张大双人床,全都会被罩单蒙着,不料什么也没过没。梳妆台上放着发刷、梳子、香水和脂粉。床也铺得平整,还可以看到雪白的枕套和夹层床罩下面露出的一角毛毯。梳妆台和床头柜上都放有鲜花。雕花的壁炉架上也摆着鲜花。靠椅上放着一件缎子晨衣,下面搁一双卧室里穿的拖鞋。有那么一刹那的工夫,我脑子突然一阵迷离,仿佛时光又倒退了回去。而自己是在她犹未去世时打量这房间的……过了一会儿,吕蓓卡本人就会回屋来,哼着小调,在梳妆台的镜子面前坐定,伸手去拿梳子,然后梳理头发。要是也坐在那儿,我就可以看到她在镜子里的映像,而她也会从镜子里看到我这么站在门口。这一切当然都没出现。我还是呆呆地站在那儿,期待着发生什么事。倒是墙上挂钟的滴答声,把我重新唤回现实生活。钟上的针臂指着四点二十五分,跟我手表指示的时间相符。时钟的滴答声,听了使人恢复正常的神智,感到宽心。它提醒我别忘了现在,别忘了茶点马上就会在草坪那儿摆开,等我去享用。我慢慢走到房间中央。不,这房间现在没人使用,没有人再住在这儿。就是那些鲜花,也驱散不了屋里的霉味。窗帘拉得严实,百叶窗关得紧紧的。吕蓓卡不会再回这儿来了。即使丹弗斯太太在壁炉架上摆了鲜花,在床上铺好被单,也没法再把她招回来。她死了,离开人世已一年。她躺在教堂的墓地里,跟德温特家的其他死者葬在一起。涛声清晰可闻。我走到窗前拉起百叶窗。不错,我现在站着的这个窗口,正是半小时前费弗尔和丹弗斯太太呆过的地方。白昼的一道道光线射进房来。使电灯光顿时显得昏黄而悠忽。我把百叶窗再拉开些。一束明亮的日光投射在床上,于是,搁在枕头上的睡衣套袋、梳妆台顶上的玻璃镜面、发刷和香水瓶,全都豁然明亮起来。日光给了屋子以更强烈的现实感。百叶窗关着的时候,屋子在灯光下倒更似舞台上的布景,像是两场戏之间布置就绪的场景。夜戏已幕落,今晚的演出就此收场,舞台上换上第二天日戏第一幕的布景。而日光却使整个房间栩栩如生,气象盎然。我忘了屋子的霉味,忘了另外几扇窗户的帷帘仍未拉起。我又成了个客人,一个不请自来的客人,闲逛之中误闯了女主人的卧室。梳妆台上是她的发刷,搁在靠椅那边的是她的晨衣和拖鞋。进入这屋子之后,我还是第一次感到双腿发软,不住打颤。我只得在梳妆台前的凳子上坐下。我的心不再因感到异样的兴奋而剧烈跳动,倒是沉重得像压上了铅块。我发着呆,出神地在屋子里东张西望。不错,这是个漂亮的房间。在我刚到的那天晚上,丹弗斯太太的介绍并非言过其实,这个房间确是整幢宅子最漂亮的一间。瞧那精致的壁炉架,那天花板,那雕花的床架,那窗帷的流苏,还有那墙上的挂钟和身旁梳妆台上的烛台,所有这一切如果是属于我的,我一定会奉若至宝,爱不释手。可这些东西不是我的,而是属于另一个人。我伸手摸摸那一对发刷。一把比较旧些。这道理我是明白的,人们往往尽顾着用一把发刷,忘了另一把,所以把发刷拿去洗的时候,其中一把还是干干净净,简直没怎么用过。瞧瞧镜子里自己的脸,多苍白,多消瘦,一头平直难看的长发就这么拖着。难道我一直就是这副鬼样子?往日里,脸色总比现在红润些吧?镜子里的那个人,满面菜色,姿色平平,直愣愣地朝我干瞪着眼。我站直身,走到靠椅边,摸了摸椅子上的晨衣,又捡起拖鞋拿在手中,一阵恐惧之感猛地袭上心头,越来越强烈,接着又渐渐演化为绝望。我摸摸床上的被褥,手指顺着睡衣套袋上字母图案的笔划移动着,图案是由“R·德温特”这几个字样相互迭合交织而成的。凸花字母绣在金色的缎面上,挺硬挣的。套袋里的那件睡衣呈杏黄色,薄如蝉翼。我摸着摸着,就把它从套袋里抽出来,贴在自己面颊上。衣服凉冰冰,原先一定芬芳沁人,散发着白杜鹃的幽香,可是现在却隐隐约约透出一股霉味。我把睡衣折叠好,重新放回套袋,我一边这么做,一边感到心头隐隐作痛;我注意到睡衣上有几条折痕,光滑的织纹陡然起了皱,可见从上回穿过以后一直没人碰过,也没有送去洗熨。我猛然一阵冲动,情不自禁地从床边走开,返身回进那间小小的前室,刚才我看到那儿放着好几口衣柜。我打开其中的一口。不出所料,里面挂满了衣服。这里放的是礼服。衣服用白布袋包着,我看到布袋的袋口上方闪着银光,原来是件金黄色的织锦缎礼服。旁边是件颜色淡黄、质地柔软的丝绒外衣,另外还有条白缎子长裙,裙据一直拖到衣柜的底板,上层的架子上有把鸵毛扇,从一张包装薄纸底下探出头来。衣柜由于密不通风而积有一股怪味。杜鹃花在户外清香宜人,可是这种香气闷在衣柜里,不但走了味,而且使绫罗、锦缎都失去了光泽。这时,一阵阵变了味的杜鹃花陈香就从敞开着的衣柜门里向我袭来。我关上衣柜门,重又走进卧室。窗口射进清澈明亮的日光,仍然在金色的床罩上,那字母图案中高大的斜体R字母,在日光下显得格外耀眼,轮廓分明。就在这时,我听见背后有脚步声,回头一看,是丹弗斯太太。她脸上的那副表情,我这辈子再也忘不了。得意洋洋、幸灾乐祸的神气之中,夹杂着一种奇怪的病态激动。我吓得魂不附体。“太太,出了什么事?”她说。我想朝她笑一笑,可是笑不出来,我张了张了嘴,可是说不出话来。“您觉得不舒服吧?”她说。口气极其温和。她朝我走过来。我往后退,想避开她。我相信她要是再朝我逼近一步,我一定会昏厥过去。我感到她的鼻息已经喷到我的脸上。“没什么,丹弗斯太太,”我过了一会才说。“我没有想到会在这儿看到你。事情是这样的:我刚才在草坪上偶尔抬头朝窗子看了一眼,注意到有一扇百叶窗没关严。我上来看看是不是能把它关严实。”“我来关吧。”说着,她不声不响穿过房间,把百叶窗闩牢。日光消失了,在昏黄、悠忽的灯光下,屋子顿时失却了真实感,重又显得虚幻而阴森。丹弗斯太太又走过来。在我身边站定,脸上堆着微笑。平日里她总是不苟言笑,冷若冰霜,此刻却一反常态,不仅热乎得叫人惊恐,而且满脸阿谀之色。“您何必对我说百叶窗是开着的呢?”她说。“我离开屋子前就把窗关上了,是您自己开的窗,对吗,嗯?您想来看看这个房间。您干吗以前一直不叫我领您来看呢?我每天都准备陪您上这儿来。您只需吩咐一声就得了。”我真想抽身逃走,可是却动弹不得,我还是注视着她的眼睛。“既然您现在来了,就让我陪您好好看看吧。”她那巴结逢迎的口气,假惺惺的,却又甜如蜜糖,听了叫人毛骨惊然。“我知道您想看看这儿的一切,您早就想一饱眼福了,只是怕难为情,不好意思提出来罢了。这是个可爱的房间,是不?您从来也没有见过这么可爱的房间吧。”她一把抓住我的手臂,拉着我朝床边走去。我无法抗拒,好似个任人摆布的木雕。她的手触着我的手臂,使我不住打寒颤。她这时说起话来,声音压得很低,口吻亲呢,我最讨厌,也最怕听到这种说话腔调。“那是她的床。一张挺华丽的床,是不?我一直让这条金黄色的床罩铺在上面,这是她生前最喜欢的床罩。这儿套袋里放的是她的睡衣。你已经摸过这睡衣了,是不是?是她生前最后一次穿的睡衣,你想不想再摸一摸?”她从套袋里取出睡衣,塞在我面前。“拿着摸摸看,”她说。“质地多轻多软,是吗?上回她穿过以后我一直没洗。我把睡衣,还有晨衣、拖鞋就这样摆着,全都照那天晚上等她回来时候的原样摆着。那天晚上她再没回来,淹死了。”她折起睡衣,放回套袋。“您知道,服侍她的事儿全由我一个人包了。”她说着,又拉住我的胳膊,把我领到晨衣和拖鞋跟前。“我们试过好多女仆,可是没有一个合她的心意。‘你服侍得比谁都好,丹尼,’她常常这样说。‘除了你,我谁也不要,’你看,这是她的晨衣。她个子要比您高得多,您可以从衣服的长短上看出来。放在身上比试比试吧,一直拖到您的脚踝啦。她身段可美哩。这是她的拖鞋。‘把拖鞋丢给我,丹尼’她总是这么说。对她那颀长的身材来说,那双脚算是小巧玲珑的了。您不防把手伸进拖鞋里试试。鞋身既小又窄,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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