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噢,当然喽,就是撒谎说我们来这儿是为了帮助这些可怜的黑人兄弟,而不是掠夺他们的。我觉得这是个很自然不过的谎言。但是它会令我们堕落,以你根本想象不到的方式堕落。我们始终觉得自己既是窃贼又是骗子,这种感觉在折磨着我们,驱使我们日夜不停地给自己找借口。我们内心深处就有着对土著人的兽性。只要我们承认自己是窃贼,而且继续偷窃的时候不撒谎,那么我们这些驻印英国人倒也让人忍受得了。”医生得意地将拇指跟食指捏在了一起。“我亲爱的朋友,你论证中的弱点,”他说道,想到自己的反语而露出了笑容,“弱点似乎就是,你们并非窃贼。”“那么,亲爱的医生——”正文 缅甸岁月(10)弗洛里从长椅上坐了起来,既是因为身上的痱子像千根针一样刺挠自己的后背,也是因为他特别喜欢的同医生之间的辩论即将开始了。wWW。haOShudu。COm这种大致属于政治性质的辩论,只要两人碰面便必定会发生。双方正好是颠倒的,英国人坚决反英,而印度人倒狂热地忠于英国。维拉斯瓦米医生对英国充满热情、推崇之至,虽然经历过英国人无数次的冷落怠慢,可这份情怀依旧不改。他无比诚恳地相信,作为一个印度人,他属于低劣而堕落的种族。他对英国的司法公正坚信不移,哪怕是他不得不在监狱监督鞭刑或绞刑,回家后黝黑的脸变得惨白、要靠威士忌服药的时候,此中热情依然不减。弗洛里的煽动性观点让他非常震惊,不过这些观点也给了他某种战栗的快感,就像一个虔诚的信徒听到主祷文被倒着念时所获得的快感一样。“亲爱的医生,”弗洛里说,“你觉得,我们来这个国家,除了偷盗,还能有什么目的?道理很简单,当官的控制住缅甸人,而做生意的就来掏他们的腰包。比方说吧,要不是这个国家控制在英国人手里,你觉得我的公司还能拿到木材合同吗?还有别的木材公司、石油公司、矿主、种植园主、商人,不都是这样吗?假如米环公司没有政府在后头给它撑腰的话,它能一直这样蒙骗那些可怜的农民吗?大英帝国就是一部为英国人提供贸易垄断的机器——或者更确切地说,是在帮那群犹太人和苏格兰人。”“我的朋友,听到您这么说,我感到很可悲,真的很可悲。您说你们到这儿是来做生意的?没错,这一点不假。缅甸人靠自己会做生意吗?他们能造机器、造轮船、修铁路、修公路吗?没有你们,他们什么也干不了。要是英国人不在这儿的话,缅甸的树林会怎么样?会马上卖给日本人,日本人则会一通儿乱伐,毁了树林的。可事实恰恰相反,在你们手里,林子越来越好。你们的商人开发我国的资源,而你们的官员则出自纯粹的公德心,使我们得以教化,将我们提升到同他们一样的水平。”“这都是瞎说,我亲爱的医生。我们教会年轻人喝威士忌和踢足球,这我承认,可再没其他可提的了。瞧瞧我们的学校——简直就是廉价职员的工厂。我们从来就没教过印度人一样有用的手艺技术。因为我们不敢哪,害怕行业内竞争。我们甚至搞垮了很多行业。如今上哪儿去找印度棉布?当年大约在四十年代,他们在印度建造远洋船只,而且还为其配备人手。而现在你们连一艘能出海的渔船都造不了。早在十八世纪,印度人造的火炮至少能达到欧洲标准。现在呢,在我们来到印度一百五十年之后,你们整个大陆连个黄铜弹壳都造不出来。那些真正快速发展起来的东方民族,都是独立的民族。我不想举日本的例子,但是你看暹罗——”医生情绪激动地摆了摆手。他总是在争辩到这儿的时候就打断对方(因为通常情况下,后面的内容总是老一套,几乎一字不差),暹罗的例子让他感觉很碍事。“我的朋友,我的朋友,你忘了东方人的性格了。我们这么冷漠、迷信,怎么可能发展得起来呢?你们至少给我们带来了法律和秩序。始终不渝的英国公正,以及英国统治下的和平。”“英国统治下的瘟疫,医生,英国统治下的瘟疫才是适当的叫法。而且不管怎么说,这和平到底是为了谁呢?是为了那些放债人和律师的。我们当然维持印度的和平,这是为了我们自身的利益呀,所有这些法律、秩序什么的,说到底等于什么?更多的银行和监狱——仅此而已。”“多可怕的歪曲啊!”医生喊道,“难道监狱就不需要了吗?而且你们给我们带来的光有监狱吗?想想锡袍王锡袍(1858-1916),缅甸国王,1878-1885年在位。1885年12月,英国派兵攻占缅甸首府曼德勒,俘虏了锡袍王夫妇,并于次年1月宣布将北缅并入印度。——译者注时代的缅甸吧,到处是污垢、酷刑、愚昧,如今您再看看您身边。就说阳台外面吧——你看那家医院,还有右边的学校、警察局。看看整个现代进步的勃发吧!”“我当然并不否认,”弗洛里说,“我们确实在某些方面把这个国家变得现代化了一些。我们不得不如此啊。事实上,我们还没完蛋,就会毁了整个缅甸的民族文化。我们并不是在教化缅甸人,我们只是把自身的污垢传播给他们。最终结果是什么呢,是你所说的现代进步的勃发吗?不过是我那些破烂留声机和圆顶礼帽罢了。有时候,我感觉再过上二百年,所有这些——”他冲着远方的地平线跷了跷脚,“所有这些都会消失的——树林、村庄、寺庙、佛塔,统统看不到了。取而代之的,是粉红色的住宅,每隔五十码一座;那些山上全都是,一直望不到边,一座接着一座,所有的留声机放着同样的曲调。树林也被伐光了——捣成纸浆,用来印《世界新闻报》,或者锯成留声机盒。可是树木是会报复的,就像《野鸭子》上的那个老伙计说的。你肯定读过易卜生吧?”“啊,没有,弗洛里先生,唉!就是那个伟大的天才吧,你们那位杰出的肖伯纳这样称呼他。要报复就报复吧。可是我的朋友,您没有看到的是,你们的文明再不济对我们也是一种进步。留声机、圆顶礼帽、《世界新闻报》——所有这一切,都比东方人可怕的惰性要强。我把英国人,哪怕是最平庸的,也看成是——看成是——”医生开始找合适的措辞,结果找到了一个,可能出自史蒂文森——“看成是进步征程上的领路人。”“我可不这么看。我觉得他们就是一种与时代同步、注重保健、自鸣得意的寄生虫。满世界到处爬,建造监狱。他们建起一座监狱,就称之为进步。”他不无遗憾地补充道——因为医生并不能领会其中的暗指。“我的朋友,你显然是在揪着监狱这个话题不放!不妨想想贵国国人还有其他成就。他们修建道路,他们灌溉荒漠,他们战胜饥荒,他们创建学校,他们建立医院,他们同瘟疫、霍乱、麻风、天花、性病作斗争——”“这都是他们自己带来的,”弗洛里插言道。“不是的,先生!”医生反驳说,并且急着要为自己的同胞争取这份殊荣。“不是的,先生,是印度人把性病带入这个国家的。印度人传入疾病,而英国人治疗疾病。这足以抗辩您的悲观情绪和煽动思想。”“好吧,医生,我们总是意见不合。事实是,你总是喜欢一切现代的进步事物,而我却乐于看到略微有点腐朽的东西。我觉得锡袍王时代的缅甸倒可能更加适合我。我还是那句老话,要说我们带来了文明的影响,那也不过是一种更大规模的掠夺而已。假如划不来的话,我们早就拔腿走人了。”“我的朋友,您可别这么想。如果您真的反对大英帝国,您也不会只是在这儿私下说说了,而是会爬到房顶上大声喊出来的。我很了解您的性格,弗洛里先生,比您自己都了解。”“抱歉,医生,我可不会跑到房顶上喊的。我没这个胆量。我‘宁可苟延残喘’,就像《失乐园》里的恶魔彼勒,这样更安全一些。在这个国家,你要么当老爷,要么就去死。十五年来,除了你,我从未对任何人讲过真心话。我在这儿说的话就是一个安全阀,是一种秘密的安魂弥撒,假如你理解我的意思的话。”此时从外面传来凄凉的哀号声。看管欧洲教堂的印度门卫老玛图正站在阳台下面的日光里。他是个上了年纪、遭受热病折磨的伙计,样子与其说是人,倒不如说更像只蚂蚱,身上裹着几尺褪色的破布。他住在教堂附近一间用压平的煤油罐搭成的小屋里,有时候一看到有欧洲人出现,他就连忙从屋子里冲上前去,深深地行礼,对自己的“悲惨生活”痛哭不已,即每月十八个卢比。他可怜地仰望着阳台,一只手抚摸着自己土黄色的肚皮,一只手做出往嘴里填饭的动作。医生往口袋里摸了摸,掏出一个四安那的硬币从阳台栏杆丢了下去。他可是出了名的心肠软,所以全凯奥克他达的乞丐都瞄准了他。正文 缅甸岁月(11)“看看我们东方已堕落到何等地步,”医生指着玛图说道,老玛图像个毛虫一样蜷着身子,发出感激的呜呜声。WwW.HAOshUdU。COm“你瞧他的四肢有多可怜,小腿还没英国人的手腕粗呢。看他那奴颜婢膝的样儿,看他那无知的样儿——这要是在欧洲,除了智障医院以外,你根本见不到如此的无知。有一回我问玛图他多大年纪了。‘大人,’他说,‘我觉得我有十岁了。’弗洛里先生,这还叫你怎么假装你们不是天生的优等种族呢?”“可怜的老玛图,现代文明的拍岸大浪似乎没有打着他,”弗洛里一边说着,一边又从栏杆那儿扔下四安那的硬币。“拿着吧,玛图,拿这钱好好喝几杯。想怎么堕落就怎么堕落。乌托邦还远着呢。”“啊哈,弗洛里先生,有时候我都觉得您说的话——怎么说的来着?——拽我的后腿。英国式的幽默。我们东方人没什么幽默感,这可是尽人皆知的。”“你们才是幸运儿呢。我们那该死的幽默感已经毁了我们。”他将两手背在脑后打了个呵欠。玛图又感激地呜呜了几声,然后踉踉跄跄地走了。“我想,我得趁着可恶的烈日当空之前离开。今年的天儿真是热死了,我骨子里都觉得出来。好吧,医生,咱俩光顾着争论了,我还没问你最近的情况呢。我昨天刚从丛林里回来,应该后天赶回去——还没定下来是哪天回去。凯奥克他达都发生了什么事?有什么传闻吗?”“我的朋友,实际情况是,有一件可恶的事情正在酝酿当中。您可能会笑——此事听上去似乎微不足道——可是我真的有大麻烦了。或者更确切地说,我有陷入麻烦的危险。这是个秘密行动。你们欧洲人绝不会直接听说此事的。在这个地方”——他朝着集市方向挥了挥手——“永远都有你们从未听说过的各种阴谋诡计。可对我们来说,实在是干系重大啊。”“都发生什么事了?”“是这样的。正有人酝酿阴谋来反对我。是个十分恶毒的阴谋,意在诽谤我的人品、毁掉我的事业。作为一名英国人,您是不会明白这种事的。我已经得罪了一个人,您可能还不认识他,他叫吴波金,是地方治安官。他可是个极其危险的人物。他能给我造成无法衡量的损害。”“吴波金?是哪个人?”“就是那个满嘴都是牙的大胖子。他的房子就在那条路上,大约有一百码远吧。”“啊,那个胖子恶棍呀?我很了解他。”“不,不,我的朋友,不,不!”医生急切地喊了起来;“只有东方人才会了解他,而您一个英国绅士,考虑问题是不可能像吴波金这种人那么深的。他不止是个恶棍,他是个——我该怎么说呢?又词不达意了。他让我想到了一只披着人皮的鳄鱼,他具有鳄鱼的奸诈、残忍和兽欲。假如你知道此人的斑斑劣迹!他所犯下的暴行!他敲诈勒索和收取贿赂的数目!还有他毁过的女孩儿,居然守着人家的母亲强奸她们!唉,一个英国绅士是无法想象还有这种人的。就是这个人发了毒誓非要整倒我的。”“我从各种渠道听说过这个吴波金好多事情了,”弗洛里说。“他似乎是缅甸治安官的成功典范。有个缅甸人告诉我说,战争期间,吴波金负责征兵,他从自己的私生子当中就召集了一个营的兵力。这是真的吗?”“这倒不太可能,”医生说,“他们还长不到那么大呢。不过此人道德败坏却是毫无疑问的。如今他已决定要整倒我。一方面,我对他了解太多了,所以他对我恨之入骨;此外,他也跟一切正直诚实的人为敌。他会采取诽谤手段——这是此类人惯用的伎俩。他会散布有关我的谣言——属于那种最骇人听闻、最不符事实的谣言。实际上他已经开始散布了。”“可是会有人相信这种家伙、从而对你不利吗?他不过是个下等的小治安官。你可是高级官员呐。”“啊,弗洛里先生,你不明白东方人的狡诈的。吴波金曾经把比我还大的官儿给整倒了。他会有办法让别人相信他的。所以,——唉,还真是个难事呢。”医生在阳台上踱了两步,用手帕擦了擦眼镜。很显然他心里还有话说,可又有所顾虑、说不出口。一时间,他的举止十分不安,弗洛里很想问问自己是否能帮上什么忙,但他并没开口,因为他很清楚,插手东方人之间的争执是毫无益处的。没有哪个欧洲人能够弄清这种争执到底谁是谁非,总有些事情,欧洲人的头脑是搞不懂的,阴谋后面藏着阴谋,诡计里面套着诡计。而且,远离“土著”之间的争执也是白人老爷们的十大戒律之一。于是他含糊其辞地问道:“有什么难办的事儿?”“是这样的,只要——啊,我的朋友,恐怕您会取笑我的。但事实就是这样:只要我能成为欧洲人俱乐部的会员!只要这样就行!我的处境就会发生根本变化了!”“俱乐部?为什么?加入俱乐部能帮你什么?”“我的朋友,这种事情,就是声望决定一切。其实吴波金倒不会公开攻击我,他也没这个胆子,可是他会诬蔑和诽谤我。而他的话有没有人信,完全取决于我在欧洲人中间是个什么样的地位。在印度,事情就是这么来的。你的名声好,那么你就能上去;假如不好,你就下来了。点一下头或者一个眼色,能比一千份官方报告还管用。而你根本不知道,一个印度人一旦成为欧洲人俱乐部的会员,他的声望能提高多少。进了俱乐部,你几乎就变成欧洲人了,任何流言蜚语也不能把你怎样。俱乐部会员是神圣不可****的。”弗洛里隔着阳台栏杆向外望去。他本已起身要走。每当两人之间彼此心照不宣,医生由于是黑皮肤而不能被俱乐部接纳的时候,他就感到非常的惭愧与不安。对于一个人而言,自己的挚友跟自己在社会地位上不平等,实在令人心生不快,但这种事在印度又是少不了的。“他们可能在下次大会上选你,”他说,“我不是说他们一定会选你,但有这个可能性。”“弗洛里先生,我相信您该不会以为,我是要让您提名我进俱乐部吧?但愿您没这么想!我很清楚您是不可能这么想的。我这话的意思只是说,假如我能成为俱乐部一员的话,马上别人就没法害我了。”正文 缅甸岁月(12)弗洛里稍微拉了拉头上的毡帽,用手杖点了点弗劳,它已经趴在椅子下面睡着了。www。haoShUDU.cOm弗洛里感觉烦乱不安。他很清楚,只要自己有勇气跟埃利斯吵上几回,十有八九是可以确保维拉斯瓦米医生入选俱乐部的。而医生也毕竟是自己的朋友,确实这样,几乎可说是自己在缅甸唯一的朋友了。他们在一起聊天、讨论过不知多少回了,医生来他家吃过饭,甚至提出把他引见给自己的太太——可她是个虔诚的印度教徒,吓得连连拒绝。他们还一同出门打猎——医生装着子弹袋和猎刀,气喘吁吁地爬到满是竹叶的半山腰,什么也打不到。出于情义,他是有责任帮助医生的。但是他也清楚,医生从不会要求任何帮助,而且要让一名东方人进俱乐部肯定会有一番恶吵。不,他可受不了吵架!根本不值得。于是他说:“跟你说实话吧,已经在谈这件事情了。今天上午他们就讨论过,那个混蛋埃利斯又在宣扬他一贯的‘肮脏黑人’的谬论。麦克格雷格已经提议推选一名土著会员了。我想他也是受命这么做的。”“是的,我听说了,所有这些我们都听说了。就是因此我才想到这件事的。”“六月份的大会上会提到这件事。我不知道会怎样——恐怕这得看麦克格雷格的意见。我会投你的票的,但是仅限于此。很抱歉,只能这样了。你不知道到时会发生什么样的争吵。他们倒是很可能会选你,但会把这当成讨厌的任务,内心极不情愿。他们过分信守所谓‘全白人俱乐部’的原则了。“当然了,当然了,我的朋友!我完全理解。但愿您不会因为我而跟您的欧洲朋友起冲突,别把您自己卷进去!人们都知道您是我的朋友,单单这一事实就让我获益匪浅,超乎您的想象。声誉,弗洛里先生,就像一个气压计。每一回人们看到您走进我的房间,水银柱就会上去半度。”“哦,我们必须努力保持‘天气不转阴’。恐怕这就是我能为你做的一切。”“我的朋友,光这个也就很不错了。说到这儿,还有一件事情我要提醒您,尽管你可能会笑。那就是你自己也要提防吴波金。当心这只鳄鱼!让他知道你在帮助我,他肯定会咬你的。”“好吧,医生,我会当心这只鳄鱼的。不过,料想他也对我造不成多大损害。”“至少他会试试的,我了解他。他的策略就是让我众叛亲离。他甚至还有可能会散布谣言诽谤您呢。”“诽谤我?老天爷,没有任何人会相信攻击我的话的。”我是个罗马公民“原文为CivisRomanussum,英国首相帕默斯顿爵士(LordPalmerston)曾宣布,任何英国公民都可以引用保罗的这句话来确保自己的权利。——译者注。我可是英国人啊——谁也不会怀疑我。”“不过我的朋友,你还是要提防他的诽谤。可别低估他。他会清楚该如何咬你的。他可是只鳄鱼啊。像鳄鱼一样”——医生引人注目地捏了捏手指,他的比喻有时会比较混杂——“像鳄鱼一样,他总是咬人最薄弱的地方!”“医生,鳄鱼总是咬人最薄弱的地方吗?”两人都大笑起来。他们的关系十分密切,以至可以偶尔取笑一下医生的英语。或许从内心深处来讲,弗洛里没有许诺推荐自己入俱乐部,医生还是有一点失望的,但他是决不会说出口的,而弗洛里也乐得结束这个话题,因为它实在让人不舒服,他真希望要是开始没提此事就好了。“啊,我可真得走了,医生。或许一时不会再见到你了。希望会上一切顺利。麦克格雷格还是个不错的老伙计。我敢说他会坚持让他们选你的。”“但愿如此,我的朋友。要是那样的话,就是一百个吴波金我也不怕了。一千个又怎地!再见,我的朋友,再见!”弗洛里将毡帽戴在头上,穿过光线耀眼的操场回家吃早饭去了,经过漫长早晨的喝酒、抽烟、聊天,他早已没有了胃口。正文 缅甸岁月(13)弗洛里在被汗水浸湿的床上睡觉,除了一条掸裤,全身赤裸。WWw。haOSHUdu。com他成天价无所事事,每个月大约有三个星期在营地里,每次来凯奥克他达呆上几天,仍旧是为了打发时日,因为他几乎没什么文书工作可做。他的卧室是一间又大又方的屋子,白色的石膏墙、通透的门道,没有天花板,只有几根麻雀筑巢其上的椽子。除了一张四腿的大床没什么家具,床上那个收卷起来的蚊帐像个天蓬,再就是一副柳条桌椅和一张不大的镜子,另外还有几个做工粗糙的书架,里面摆着几百本书,全都由于漫长的雨季发了霉、还被蠹虫蛀了洞。一只壁虎趴在墙上,身体扁平、一动不动,活像一只纹章龙。在阳台的屋檐外,日光普照,如同闪光的白蜡。竹林里的几只鸽子一直在低沉而单调地叫着,奇怪的是,这叫声同高温倒也相称——是一种充满睡意的声音,不过这可是麻醉剂的睡意,而非催眠曲的睡意。二百码之外,在麦克格雷格先生的平房那儿,有个看门人,像是一个活钟表,在一块铁杆上敲了四下。弗洛里的佣人柯斯拉闻声起床,走进厨房吹起炭火的余烬,烧了开水好泡茶,然后戴上粉红色的头巾、穿上棉布做的颖衣,把茶盘端到弗洛里的床边。柯斯拉(他的真名叫蒙桑拉,柯斯拉是简称)是个身材短小、肩膀很宽、长相粗陋的缅甸人。他的皮肤很黑,神情疲倦,留着黑色的小胡子,向下弯曲到嘴的两边,但跟大多数缅甸男人一样,他的下巴上没大有胡子。从弗洛里来缅甸的第一天起,他就是他的仆人。两人年纪大体相仿,还是孩子的时候就在一起,一同撵沙锥鸟和鸭子,一同坐在狩猎台上徒劳地等着老虎出现,一同体验过无数次露营和远足的困苦;而且柯斯拉还为弗洛里拉皮条,从中国放债人那儿为他借钱,酒醉后背他上床,照料他熬过好几次高烧。在柯斯拉眼中,尚未成家的弗洛里还是个孩子,而柯斯拉本人早已结婚,生了五个孩子,然后再次结婚,成了一个无名的重婚殉道者。就跟所有伺候单身汉的佣人一样,柯斯拉又懒又脏,但他对弗洛里可是忠心耿耿。他决不容许其他任何人侍奉弗洛里吃饭,或者在他上马的时候给他扛抢或扶马头。出行的路上,假如前面有条河,他就会背着弗洛里过河。他这样同情弗洛里,一方面是因为他觉得对方还很幼稚、容易上当受骗,另一方面则是因为那个****,他觉得那可是个可怕的东西。柯斯拉将茶盘轻轻地放在桌子上,然后绕到床的另一端,轻挠弗洛里的脚心。他凭经验知道,这是叫醒弗洛里又不会惹他发火的唯一方法。弗洛里翻了翻身,一边骂着一边把头埋进了枕头里。“四点的钟已经响过了,主人,”柯斯拉说道。“我拿了两个茶杯,因为那个女人说她要来。”“那个女人”指的是弗洛里的情妇马拉美。柯斯拉老是叫她“那个女人”以表示自己的不满——倒不是说他对弗洛里养情妇不满,而是对马拉美在家里指手画脚十分嫉恨。“主人今天晚上还打网球吗?”柯斯拉问道。“不打了,天儿太热了,”弗洛里用英语答道。“我什么也不想吃,把这堆废物拿走,上点威士忌来。”柯斯拉不会讲英语,但他听得很明白,于是端上一瓶威士忌,还有弗洛里的网球拍,他有意将球拍靠在床对面的墙根那儿。在他的眼里,网球是一种神奇的仪式,所有英国人都义不容辞,而且他也不愿意看到自己的主人在晚上无所事事。弗洛里反感地把柯斯拉端上来的烤面包片和黄油推到一旁,但他往茶里掺了一点威士忌,喝下去以后觉得好些了。他从中午就开始睡,脑袋和全身的骨头都发疼,嘴里还有股烧纸的味儿。多少年来,他都没有享用过一顿美味了。在缅甸,所有的欧洲饭都让人觉得恶心——面包蓬蓬松松的,是用棕榈汁发酵起来的,味道就像是小干果面包,黄油是罐装的,牛奶也是,除非是那种灰不溜秋的送上门的稀释奶品。就在柯斯拉走出房间的时候,外面传来一阵刺耳的凉鞋声,接着一个缅甸女孩儿尖嗓门儿地喊道:“我的主人起来了吗?”“进来,”弗洛里没好气地说道。马拉美走了进来,在门口踢掉了脚上的红漆凉鞋。她获准可以过来喝茶,这算是一项优待,但不包括其他用餐,也不许在主人面前穿着凉鞋。马拉美是个二十二三岁的女人,大概有五英尺高。她身上裹着一条淡蓝色的罗衣,上面镶着中国缎子,还有一条薄纱颖衣,挂着好几个金坠子。她的头发盘得紧紧的,盘成黑色的圆柱形,活像一段乌木,点缀着几朵茉莉花。她的身体小而平坦,十分苗条,像刻在树上的浮雕一样没什么轮廓。她那椭圆形的平静脸庞呈鲜铜色,眼睛小小的,很像个洋娃娃,是那种长相奇特却异常漂亮的洋娃娃。一进屋,她就带进来一股檀香木和椰子油的味儿。马拉美来到床前,坐在床沿儿上,突然伸出胳膊揽住弗洛里。她以缅甸人特有的方式,用自己那只扁扁的鼻子闻了闻弗洛里的脸。“为什么我的主人今天下午没有派人去叫我?”她说。“我在睡觉。天儿太热了,没法干那事儿。”“所以你就宁肯自己睡,也不愿意和马拉美在一起?你肯定是觉得马拉美长得够丑的!我真的丑吗,主人?”“走开,”他一边说着,一边把她向后推搡。“这种时候我可不需要你。”“那至少也要用你的嘴唇碰碰我吧。(缅甸语中没有”吻“这个单词。)所有的白人都对他们的女人这样的。”“那好,行了吧。现在别再烦我了。去把烟拿来,给我一支。”“为什么最近你老是不跟我做爱了?唉,两年前的时候可不是这样啊!那时候你好爱我的。你送给我曼德勒产的金手镯和丝绸罗衣。可现在呢,你看”——马拉美伸出一只裹着薄纱的胳膊来——“连一个手镯都没有了。上个月我还有三十个,现在却都当掉了。没有手镯,身上老缠着那一件罗衣,你叫我怎么上集市去?我在别的女人面前都觉得怪丢脸的。”“难道说,你把手镯当掉了,还是我的错不成?”“搁两年前,你肯定会为我赎回来的。哦,你不再爱马拉美了!”她又搂住了他,亲吻起他来,这是他曾教过她的欧洲习惯。从她身上冒出一股檀香木、大蒜、椰子油和茉莉花混杂在一起的味儿,这种味道总是令他牙齿打颤。他心不在焉地把她的脑袋按回枕头上,垂眼打量她那张奇怪而年轻的脸,还有那高高的颧骨、长长的眼睑、小而匀称的嘴唇。她的牙长得很好,就像小猫的牙一样。她是他两年前花了三百卢比从她父母手里买下来的。他开始轻抚她那褐色的喉咙,喉咙从她无领的罗衣中露出来,仿似一株光滑纤细的茎梗。“你喜欢我仅仅因为我是个白人,手里有些钱,”他说。“主人,我爱你,我爱你超过这世上的一切。你为什么这么讲?我不是一直对你很忠诚的吗?”“你有个缅甸情人。”“啊!”马拉美假装一副很震惊的样子。“让他们那些讨厌的黑手摸我,想想都讨厌!我宁肯死掉也不愿意让一个缅甸人摸我!”“撒谎。”他把手放在了她的乳房上。私底下,马拉美不怎么喜欢这样,因为这会让她想起自己还有乳房——一个缅甸女人的理想就是没有乳房。她躺了下来,任他对自己为所欲为,她非常顺从,也格外满足,脸上挂着淡淡的笑,就像一只小猫愿意被人抚摸一样。弗洛里的拥抱对她而言无关紧要(柯斯拉的弟弟巴贝是她背地里的情人),可当他疏忽这一举动的时候,她还是很受伤害。有时候,她甚至在他的饭里放过******。她所热爱的,正是闲散的情妇生活,能穿上自己全部的漂亮衣服回到村里,这时候她就可以夸耀自己“波卡多”缅甸语,字面意思为“官太太”。——译者注的身份——也就是白人的太太,因为她已经说服所有人,包括她自己,相信她就是弗洛里的合法妻子。正文 缅甸岁月(14)弗洛里跟她干完事后,疲倦而羞耻地转过身去,静静地躺在那儿,左手捂着脸上的****。Www.hAoSHUDu。Com每当他做了什么感觉可耻的事情之后,就会想起自己的****。他厌烦地将头埋进枕头里,枕头潮乎乎的,有股椰子油味儿。天气热得要命,外面的鸽子还在咕咕直叫。裸着身体的马拉美斜躺在弗洛里旁边,手持从桌子那儿拿过来的柳条扇,轻轻地给他扇着风。不一会儿,她起身穿上衣服,点了一支烟。然后又来到床边,坐了下来,开始抚摸起弗洛里裸露的肩膀来。他那白色的皮肤在她眼里很是新奇,具有一种力量感,所以对她颇有吸引力。在这种时候,她总是令他感到恶心和讨厌,他唯一的念头就是让她远离自己的视线。“出去,”他说。马拉美把嘴里的烟卷拿出,伸给弗洛里。“为什么主人一跟我做完爱,就冲我发火呢?”她问道。“出去,”他重复道。马拉美继续抚摸弗洛里的肩膀。她始终学不会,在这种时候不要去烦他。她认为淫欲就是一种魔法,能够赋予女人控制男人的神奇力量,直到她最终把他变成近乎白痴的奴隶。每来上一次拥抱,都会腐蚀弗洛里的意志,让魔力增强——她就是这么想的。她开始一再地烦扰他。她放下烟卷,伸出胳膊搂着他,一边责怪他冷若冰霜,一边试图让他脸朝自己,好吻他那扭到一旁的脸。“走开,走开!”他生气地说道。“看看我的短裤口袋吧,里面还有点钱。拿五个卢比然后赶紧走。”马拉美找出了一张五卢比的钞票,塞进颖衣的胸口里,可她还是不走,围着床转来转去地烦弗洛里,他终于火了,跳将起来。“滚出这个房间!我都说过让你滚了。我跟你完事儿之后就不需要你在这儿了。”“您跟我说话的口气可太好了!您对我就像对一个妓女。”“你不就是妓女吗?快滚出去,”他一边说,一边抓着她的肩膀把她推到屋外,并把她的凉鞋给踢了过去。他们的会面常常以这种方式收场。弗洛里站在屋子中央,嘴里打着呵欠。自己到底该不该去俱乐部打网球?不行,那就得刮胡子,而他肚子里不喝上几杯的话,实在懒得刮。他摸了摸长满胡须的下巴,懒散地走到镜子前照了照,然后又扭头走了。他不愿看到镜子里面那张干黄消瘦的脸。足足几分钟,他都四肢懒散地站着,眼瞅那只壁虎捕捉书架上方的蛾子。马拉美丢下的烟越烧越弱,发出刺鼻的气味,把纸都熏黑了。弗洛里从书架里取出一本书,打开以后又厌烦地丢开。他甚至连读书的精力都没有了。唉,上帝,上帝,该怎么打发这余下的该死夜晚呢?弗劳摇摇摆摆地跑进屋,摇着尾巴恳求主人带自己出去遛遛弯儿。弗洛里阴沉着脸走进浴室,这间铺着石头地板的小浴室正对着卧室,他把温乎水泼在身上,然后穿上衬衣和短裤。太阳落山之前,他必须要做些锻炼。在印度,要是一天不至少来上一次大汗淋漓,简直就是一种罪过,给人造成的罪恶感比一千次纵欲还要深重。到了漆黑的夜晚,经过无所事事的一天,你的倦怠感达到了发狂、甚至想要自杀的地步。干活、祷告、读书、喝酒、聊天——这些全都无济于事,只能通过皮肤上的毛孔才能宣泄出来。弗洛里出了门,顺着上坡路走进丛林。起先只是灌丛,都是些浓密的矮小灌木,仅有的树木是半野生的芒果树,结着李子大小的果实。而后,道路被高一些的树木围住。一年的这个时节,丛林里干枯无水、一片死寂。路旁的树排列紧密,积满灰尘,叶子呈阴暗的橄榄绿色。看不见什么鸟儿,只有几只灰色的难看家伙在灌木下笨拙地蹦跳,像是声名狼藉的画眉。远处,另有鸟儿发出类似“啊哈哈!啊哈哈”的叫声——这孤独而沉闷的声响,就像笑声的回音。碎叶传出刺鼻的常春藤味儿。虽然阳光不再刺眼,斜晖已然泛黄,可天气依旧很热。走出两英里之后,路的尽头是一条小溪的浅滩。由于有水的缘故,此处的丛林愈发青翠,树木也更为高大。溪流的边缘,有一棵巨大的彬加都树死在那儿,树上挂满了精致的兰花,还有几株酸橙,上面长着蜡一般的白花儿。它们的气味儿芬芳浓郁,仿似香柠檬一样。弗洛里的脚步加快,汗水打湿了他的衬衣,滴到眼睛上煞得生疼,这一身的大汗让他心情转好。此外,每次见到这条溪流,也总能令他精神为之一振。他踩着垫脚石跨过小溪,弗劳则水花飞溅地紧随其后,他们走上一条他所熟识的窄径,此路直穿树丛。这条小径是牛到小溪喝水踩出来的,没有几个人曾经走过,顺着它能通向一个池塘,就在溯流而上五十码的位置。此处长着一棵菩提树,这个拱璧似的大树足有六英尺粗,由难以计数的枝干缠绕而成,就像被巨人扭搓过的缆绳。树的根部形成一个天然的大洞,下面是清澈碧绿、冒着泡泡的积水。不管是树的四周还是上面,都有繁茂的枝叶遮住光线,从而将此地变成一个用叶子合围起来的洞穴。弗洛里脱掉衣服,走进水里。此处有树荫,比在旁处凉快些,当他坐下时,水正好没到他的脖子。一群银白色的马西亚鱼,个头儿跟沙丁鱼差不多,游过来在他身上轻轻地嗅着咬着。弗劳也扑通一声跳进水里,用它那蹼一般的爪子静静地游动着,活像一只水獭。它对这个池塘很是熟悉,因为弗洛里在凯奥克他达的时候,他们时常来这里。高高的菩提树上一阵摇动,像开了水壶似的沸沸作响,原来是一群绿色的鸽子在上面吃浆果。弗洛里仰头凝视菩提树那巨大的绿色穹顶,试图辨别其中的鸟儿,可根本看不见它们,这些鸟儿跟树叶的颜色十分相像,然而整株树又因为它们而平添活力,微光闪烁,就好像鸟儿的幽灵在摇动着树一样。弗劳靠在树根那儿,冲着那些隐匿的精灵吼叫。有一只鸽子拍打着翅膀飞了下来,栖止在低处的一根树枝上,并不知晓有人在盯着自己。这个柔弱的小东西,比家鸽要小一些,浅绿色的后背跟丝绒一样光滑,脖颈和胸部呈彩虹色,腿儿则像是牙医用的那种粉蜡。这只鸽子在枝头前后摇晃,鼓起胸部的羽毛,把珊瑚色的嘴搁在羽毛上。此时,一阵悲痛袭上弗洛里的心头。孤独,孤独,孤独带来的辛酸!时常这样子,在森林的寂静之处,他会遇见什么东西——鸟啊,花啊,树啊——全都美得无可形容,要是能有个人同自己分享就好了。只要有个人,就一个,来分担自己的孤寂!突然,鸽子发觉下面的人和狗,随即跃入空中,像子弹一样一闪而过,只听得扑打翅膀的声音。一般情况下,很难这么近距离的看到活的绿鸽子。这种鸟飞得很高,栖息在树梢上,除了偶尔饮水,很少到地上来。要是有人开枪打它们,只要没有被一枪打死,它们就会紧抓树干,直到身亡落地,而此时下面的人早已经放弃等待而走开了。弗洛里从水里出来,穿上衣服,再次穿过河流。他并没有顺路回家,而是向南沿着一趟足印进了丛林,打算走个弯路,穿过一个村庄,那村子在丛林边缘,离家不远。弗劳在矮树丛中轻快地蹦跳着,不时被荆棘刺到长耳朵上,疼得叫上几声。它甚至还惊动了附近的一只野兔。弗洛里走得很慢,烟斗里冒出的烟一缕缕地向上升腾。走过一段路又在清澈的水里泡了一会儿,他觉得心情愉快而平静。现在凉快些了,只是茂密的树木下偶有几块高温之处,光线也变得柔和了。远处静静地传来牛车车轮的响声。正文 缅甸岁月(15)没多会儿,他们就在丛林里迷了路,死掉的大树和缠结的灌木纵横交错,他们便在其中徘徊。WwW.HAOSHuDU。com前面的小道被一片又大又丑的植被堵住,他们陷入了死路。这些植被仿似巨大的蜘蛛抱蛋一种亚洲东部百合科植物,有大的常绿基生叶和小的钟铃式黄色花。——译者注,叶子末梢是长长的细条,上面带着刺。有只萤火虫在一株灌木底部闪着绿光,在枝叶茂密的地方,光变得暗晦。一会儿功夫,牛车车轮的吱嘎声越来越近,所走的路正好跟弗洛里平行。“喂,师傅,师傅原文为”sayagyi“,即缅甸语”老师“的意思,用来称呼高僧,但也用于平常人之间的相互敬称,此处即为后一种情况。——译者注!”弗洛里喊道,手里抓着弗劳的脖子,以免它跑开。“什么人?”缅甸人喊了回来,同时还传来牛蹄加快、车夫喊叫牛车的声音。“到这儿来,劳驾,我是个受人尊敬、有修养的先生!我们迷路了。停一下,我可是捐钱建塔的好人!”那缅甸人下了牛车,穿过丛林,用手中的砍刀切掉蔓草。他是个短粗的中年人,只有一只眼睛。由他领着回到路上后,弗洛里爬上了那辆低平的、很不舒服的牛车。缅甸人拿起缰绳,冲着小牛呵了几声,并用手中短棍戳它们的尾巴根儿,于是车子晃悠着起动了,轮子吱吱嘎嘎作响。缅甸的车夫很少给车轴上油,因为他们相信,这种尖尖的声响可以驱邪避鬼,尽管被问起来的时候,他们都会说,那是因为自己太穷了,买不起油。他们经过一座刷得煞白的木制佛塔,佛塔隐匿在攀缘植物的藤蔓当中,还没一个半人高。再往前,这条路蜿蜒通向村庄,村子有二十座破破烂烂的木头小屋,屋顶盖着茅草,再就是几棵光秃秃的海枣树下面有一口井。栖居树上的白鹭正在树梢上向着归途鸣叫,就像一群群白色的弩箭。一个长得很胖、罗衣系在腋下的黄种女人正围着茅屋撵一条狗,她一边用竹棍敲它一边哈哈大笑,而狗也以其自己的方式大笑。这村子名叫尼昂勒宾——即“四棵菩提树”的意思。如今根本就没有菩提树了,很可能在一百年前就已经被砍掉,并被人遗忘了。村民们在城镇和丛林之间开垦出一片细长的田地,他们还制造牛车拿到凯奥克他达去卖。房舍下面,牛车轮子丢得满地都是,这大玩意儿直径足有五英尺,雕出来的辐条做工粗糙,但异常结实。弗洛里下了牛车,赏给车夫四个安那。几只长着斑纹的野狗连忙从房舍底下钻了出来,冲着弗劳嗅来嗅去的,还跑来一帮挺着肚子、光着屁股的孩子,头发扎成顶髻,他们对白人感到十分好奇,但却不敢靠近。村长是个面容枯槁、脸色焦黄的老头儿,他走出房来,躬身作揖。弗洛里坐在村长家的台阶上,重又点燃了烟斗。他觉得有些口渴。“你家井里的水能喝吗,头领?”村长想了想,用右脚的大脚拇指挠了挠左腿的小腿。“能饮者则饮,先生。不能饮者则不饮。”“啊,这真是哲言呀。”那个刚才撵野狗的胖女人端上了一把黑乎乎的陶制茶壶和一个没把儿的碗,给弗洛里倒上杯浅灰色的茶,味道像柴火烟儿。“我得走了,头领。谢谢你的茶水。”“神保佑你,先生。”弗洛里沿着一条通往操场的小径回到家。天色已暗,柯斯拉穿上了干净颖衣正在卧室里候着。他热了两煤油罐的洗澡水,点上了汽油灯,还为弗洛里摆好了一件干净外套和衬衣。这些干净衣裳是为了提醒弗洛里该刮胡子、换衣服,饭后好去俱乐部的。他偶尔会一晚上都穿条掸裤,拿本书靠在椅子上打发时光,而柯斯拉对这一习惯很不赞成。他极不愿意看到自己主人的行为举止跟其他的白人男士有什么不同。尽管弗洛里从俱乐部回来的时候常常喝得醉醺醺的,呆在家里的时候却清醒冷静,但这依然没有改变柯斯拉的观点,因为对于一个白人男士来讲,喝醉酒是再正常不过、完全可以原谅的。“那个女人已经去集市了,”他汇报说,心里十分高兴,每当马拉美离开,他都很开心。“巴贝打着灯笼跟去了,等她回来的时候好照顾她。”“很好,”弗洛里说。她是去花那五个卢比去了——毫无疑问,去赌钱了。“主人的洗澡水准备好了。”“等等,咱们先拾掇拾掇狗。把梳子拿过来,”弗洛里说。两人一起蹲在地上,梳理弗劳光滑的皮毛,掏它的脚趾抓虱子。每天晚上都得来一次。它在白天招了一身虱子,都是些讨厌的灰色小东西,刚沾上身的时候只有针头大小,但是能一直吃到豌豆那么大。每拣出一个虱子,柯斯拉就把它放在地上,小心地用脚趾头碾碎。然后弗洛里刮了刮胡子,洗了洗澡,穿好衣服坐下吃饭。柯斯拉站在他的椅子后面,给他递盘子,并用柳条扇给他扇风。他在小桌子的中央摆放了一碗鲜红色的芙蓉花。饭菜做得华而不实,味道恶心。这些精明的“脸面”厨师,都是几百年前在印度的法国人培养出来的佣人的后裔,他们做饭什么花样儿都会,就是让人无法下咽。饭后,弗洛里溜达到了俱乐部去打桥牌,再喝他个三分醉,他在凯奥克他达的大多数夜晚都是这样度过的。正文 缅甸岁月(16)尽管在俱乐部喝了些威士忌,可弗洛里夜里没怎么睡着。wWoshUdu。CoM那些流浪的恶狗又在对月狂吠了——现在只是弦月,而且几近午夜时分,但狗在酷热的白天都睡觉去了,所以一到晚上就开始了它们的月下合唱。有一只狗格外不喜欢弗洛里的房子,因此集中精神专门冲着这儿叫。这只狗蹲在距房门五十码远的地方,发出刺耳的狂吠声,每半分钟一次,简直跟时钟一样准时。它能一直叫上两三个钟头,直到公鸡开始打鸣。弗洛里翻来覆去地,头疼得厉害。记得哪个白痴曾经说过,你根本恨不起一只动物来;那他应该到印度呆上几个夜晚试试,特别是狂犬吠月的时候。最后,弗洛里实在忍受不住了,起身在床下装制服的锡制箱子里翻出一只步枪和几颗子弹,出门到阳台去了。在弦月的映照下,屋外倒也光亮。他看得见那只狗,也看得见准星。于是他把身子靠在阳台的木头柱子上,小心瞄准,可当他感觉到硬橡皮顶在自己裸露的肩膀上时,还是迟疑了。步枪具有很强的反弹力,开火的话会留下瘀伤,他肩上细嫩的肌肉有些畏缩。他放下了步枪,因为自己实在没有勇气残忍地开火。睡觉是睡不着了。弗洛里穿上夹克,带上几根烟,开始在花园小径上、那些幽灵般的花丛中徘徊。天很热,蚊子见他出来,嗡嗡地一拥而上。操场上,狗的幻影彼此追逐。左边英国人公墓的墓碑闪烁着白光,甚为凶邪,近处的土丘也隐约可见,那些是以前中国人留下来的坟冢。传说山坡上闹鬼,如果叫俱乐部里的童仆夜间走这条路的话,他们会吓得直哭。“自己真是个胆小鬼,没有骨头的胆小鬼,”弗洛里心里暗想,但他情绪颇为平静,因为已经习惯这一想法了。“鬼鬼祟祟、吊儿郎当、嗜酒如命、思前想后、自怜自艾的胆小鬼。所有俱乐部那些傻瓜,那些你自以为比他们高明的蠢货——其实他们都比你强,每个人都是。纵使愚蠢,但他们至少也愚蠢得像个人样儿。不胆小、不撒谎,没有半死不活、糜烂不堪的,而你呢——”他完全有理由咒骂自己。当天晚上,在俱乐部发生了一件卑鄙肮脏的事情。其实再平常不过了,也非常符合先例,但还是让人觉得恶心、懦弱、耻辱。在弗洛里到俱乐部的时候,只有埃利斯和麦克斯韦在场。莱克斯蒂恩夫妇借了麦克格雷格先生的汽车,到火车站接他们的侄女去了,她将乘夜车到达。他们于是玩起了三人桥牌,气氛倒也不错,此时韦斯特菲尔德进来了,手里拿着一份叫做《缅甸爱国报》的缅甸报纸,那张原本淡黄色的脸气得通红。里面有一篇攻击麦克格雷格先生的诽谤文章。埃利斯和韦斯特菲尔德怒火中烧。他们火气很大,以至于弗洛里再怎么装得生气也无法满足他们。埃利斯足足骂了五分钟,然后经过一番异乎寻常的推理,断定维拉斯瓦米医生该为这篇文章负责。而且他已经想好对策了。他们要在布告栏上张贴通告——以反对和驳斥麦克格雷格先生前一天贴的那张。埃利斯很快就用他那清晰的小字写好了:“鉴于近期针对我们副专员的卑劣诽谤,我们联名要求表达我们的意见,即此刻极不适宜考虑推选黑鬼进入本俱乐部,”等等。韦斯特菲尔德对“黑鬼”一词持有异议,于是便用一条细线划去该词,换成了“土著”。布告下署名“R.韦斯特菲尔德,P.W.埃利斯,C.W.麦克斯韦,J.弗洛里。”埃利斯对自己的主意甚是满意,大半怒气也随之烟消云散。这种通告本身倒起不了什么作用,但是这个消息却会很快传遍全镇,第二天就能传到维拉斯瓦米医生的耳朵里。实际上,在欧洲人的圈子里,医生将会被公开唤作“一个黑鬼”,这让埃利斯深感满意。在整个晚上余下的时间,他的眼睛几乎就没离开过布告栏,每隔几分钟,他就会欢喜地喊道,“这就会让那个小个子大肚皮的家伙好好寻思寻思,嗯?让那个小操蛋的明白,咱们都是怎么看他的。这样就可以让他们安分守己了,嗯?”等等。与此同时,弗洛里也在这份公然侮辱自己朋友的通告上签了字。这一回的原因,跟之前的无数次一样,是由于他缺乏严词拒绝所需要的那点勇气。无疑,假如他愿意的话,也满可以拒绝;而同样无疑的是,拒绝就意味着要跟埃利斯和韦斯特菲尔德吵上一架。啊,他可实在是厌烦吵架呀!那些嫌言怨语、奚落辱骂!一想到这儿,他就有些畏缩;他觉得脸上的****清晰可感,不知喉咙里有什么东西,让自己嗓音变低、心里发虚。可不能拒绝啊!侮辱自己的朋友毕竟来得容易些,尽管朋友肯定会听说此事。弗洛里来缅甸已经有十五年了,而在这个国家,你要学会避免跟公众意见对着干。然而他的麻烦比这还要久远,从娘胎里就开始了,老天让他的脸上长了蓝色的****。他还记得在早年由于这****而引起的一些后果。他九岁时第一次到学校上学,起初是被人紧盯,几天后其他男孩子就开始大喊大叫,他的外号“青脸儿”一直持续到学校里的小诗人(弗洛里记得此人现在是个评论家,为《国民报》撰写颇为不错的文章)宣读了一首对仗诗:新来的小子弗洛里确实像怪物,他那一张脸,活像个猴屁股。于是外号又变成了“猴屁股”,后来的几年一直如此。一到星期天晚上,大一点儿的孩子就会搞所谓的“西班牙审判所”。最常用的酷刑叫做“特别多哥”,就是有人紧紧抓住他,其中的疼痛只有一些先觉者才能知道,另有人用拴在绳儿上的七叶树果子打他。但弗洛里很快就甩掉了“猴屁股”的帽子。他既会撒谎,球又踢得好,要想在学校里吃得开,这两样儿可是绝对少不了的。最后那个学期,他跟另外一个男孩儿押着学校里的小诗人接受“特别多哥”的刑讯,而足球队长则用一只带钉儿的跑鞋扇了那孩子六下,作为对他写十四行诗的惩罚。那可是个性格形成的时期。离开那所学校后,他又去了一家收费便宜的三流公学。这可是个劣等的冒牌之地,却也模仿人家大的公学里那些高贵的圣公会传统,教什么板球和拉丁诗文,该校校歌名叫《人生的争斗》,上帝在这首歌里成了伟大的公断人。然而这里却缺乏知名公学的一些主要优点,比如人家的文化学术氛围。孩子们在这儿几乎什么也学不到,他们挨的鞭子不够多,因此吞不下那一堆堆枯燥的课程,而那些倒霉不幸、收入可怜的老师,也绝非那种让学生不知不觉间就可以吸取到知识的人。弗洛里离校时,依然是个野蛮粗俗的年轻人。可即使在那个时候,他的身上也有某种可能,对此他心里很明白,是某种导致麻烦的可能,而且可能性还很大。当然,他已将之压制。对于一个绰号叫“猴屁股”的男孩子而言,不接受点教训是不可能立业的。他刚来缅甸时还不到二十岁。他的父母都是好人,也很疼爱他,给他在一家木材公司谋到一个位置。他们给他找工作费了不少力,先预交了一笔他们无法承受的费用,而他的回报就是隔上好几个月才潦草地给他们回封信。刚来缅甸的六个月,他住在仰光,照理说他应该在那里学习业务办公知识,而他却跟其他四个年轻人住在一个宿舍里,成天过着放浪形骸的生活。看看有多么堕落啊!他们狂饮威士忌,私底下却痛恨这种酒;他们站在钢琴旁边,吼着污秽和无聊的歌曲;他们在长着鳄鱼般面容的犹太老妓女身上成百卢比地挥霍金钱。这也是个性格形成的时期。从仰光,他来到了曼德勒以北的一个丛林营地提炼柚木。除了不舒服和孤独,丛林生活还算不赖,而在缅甸,肮脏单调的食物才称得上是最可怕的呢。他那时候还很年轻,尚处于崇拜英雄的年纪,在公司里也交了几个朋友。还有打猎啦,钓鱼啦,或许每年还能匆匆地去一趟仰光——借口是去看牙医。啊,那一次次仰光之行有多开心呀!冲进斯马特与姆克登书店去找从英国来的最新,到安德森去吃八千英里外冷运过来的牛排和黄油,还有兴高采烈地喝酒较量!此时的他年纪太轻,还认识不到,老是过这样的生活,等待着他的将是什么。他根本看不到未来的岁月将是何等的孤独、乏味、腐蚀人心。正文 缅甸岁月(17)他已适应了缅甸的水土,他的身体也跟热带季节的奇特节奏合上了拍。wwW。HAoshuDU.com每年从二月到五月,太阳就像个暴怒的神灵,在天上发出炫目的光芒,而后,季风突然间向西刮去,刚开始是狂风吹袭,而后便大雨倾盆、下个不停,一切都湿透了,直到连你的衣服、床铺,甚至食物都没有干的。天依然很热,蒸汽弥漫、闷热难当。沉郁的丛林小路成了沼泽,而稻田则成了大片的微澜死水,散发出一股陈腐的鼠臭味儿。赤条条的缅甸人头戴一码宽的棕榈叶帽子,赶着水牛趟过齐膝深的水,开始耕犁稻田,女人和孩子则随后栽上青青的秧苗,用三叉小耙子将一棵棵秧苗轻拍进泥里。整个七八两月,雨几乎就没有停歇过。随后的某一天夜里,你会听到高空中传来粗厉的鸟叫声,却看不到鸟儿。原来是来自中亚的鹬向南方飞过来了。这时的雨量开始减少,到十月份停止。田地干涸,稻谷成熟,缅甸孩子开始用贡因果的种子玩跳房,在凉风中放风筝。短暂的冬季来临了,此时的北缅好像被英国的魂魄附了体。野花遍地盛开,跟英国的野花不尽相同,却十分的相像——密林中的忍冬,气味如同落地梨子的野蔷薇,甚至还有树丛暗处的紫罗兰。太阳在低空中盘旋,夜间和清早都冷得冻人。从山谷中涌动而出的白色薄雾就像巨大的水壶沸腾出的蒸汽。人们出来捕猎鸭和鹬。鹬多得数也数不清,还有成群的大雁从浅滩上飞起,叫声仿似拉货的列车驶过铁桥。正在成熟的稻谷有齐胸高,黄澄澄的好像麦浪。裹着头巾的缅甸人赶去干活儿,他们环抱双臂、脸色蜡黄,冻得直缩脖子。清晨,你穿过薄雾笼罩、纷繁杂乱的荒野,空旷地面上的草湿淋淋的,很像英国国内的草丛,树木光秃秃的,上方的枝干上蹲着等待阳光出现的猴子。夜里,当你穿过小路返回营地的时候,会碰见牧童赶着一群群水牛回家,水牛那巨大的犄角像月牙一般在薄雾中若隐若现。床上铺着三条毯子,还有野味馅饼,而非一成不变的鸡肉。饭后,营火熊熊燃烧,你坐在近旁的原木上,一边喝着啤酒,一边聊着打猎的事儿。火焰像红冬青一样舞动,投射出一圈火光,佣人和苦力蹲坐在光影的边际,不好意思打扰自己的白人主子,只是像狗儿一样慢慢地向火焰靠拢。当你躺在床上的时候,可以听见露珠从树上滴落的声音,好似柔和的大雨声。倘若你还很年轻,无需考虑未来或是过去,这的确是很惬意的生活。弗洛里二十四岁了,也该回家探亲了,此时大战爆发。他设法逃避了服兵役,这在当时并不难办,而且也是十分自然的事情。在缅甸的文职官员们有一个安慰人心的理论,即“维持自己的工作”(绝妙的语言,英语!“维持”——跟“坚持”多么不同啊)就是最真实的爱国,人们甚至对那些丢下工作去参军的人有一种暗暗的敌意。实际上,弗洛里逃兵役是因为东方已经将他腐化了,他才不愿意把自己的威士忌、佣人以及缅甸女孩儿换成枯燥的阅兵场和紧张残酷的行军呢。大战正在进行,就像天际之外的暴风雨。而这个又热又脏的国家却远离危险,自有一种孤寂而隔绝的感觉。弗洛里贪婪地沉浸于阅读之中,并且学会在无聊的时候靠书来打发时日。他逐渐成年,厌倦了那些孩子气的喜好,学会独立思考了,尽管颇有些不情愿。他是在医院里过的二十五岁生日,从头至脚全是可怕的疮,虽说叫泥疮,其实很可能是由于威士忌和饮食不良而引起的。他的皮肤上留下了小疤痕,整整两年了还没有消失。突然间,他开始显老,也确实觉得老了。他的青春就此结束,八年的东方生活,热病、孤独,再加上断断续续的喝醉酒,都在他身上留下了印记。自此以后,每一年都愈加的孤独和凄惨。如今,他所有念头的核心,也是毒害一切的想法,就是对自己生活于其中的帝国主义气氛感到愈来愈深的仇恨。随着思想的成熟,他逐渐看透了英国人以及大英帝国的真实面目——你总不能阻止自己的思想成熟吧,尤其对于那些受过半拉子教育的人而言,可说是一大悲剧,因为他们成熟得较慢,等到明白的时候,早已走上了人生的歧途。印度帝国是个专制政府——虽说非常仁慈,这毫无疑问,但仍然是个专制政府,以偷窃为其最终目标。至于在东方的英国人,也就是那些白人老爷,由于要跟他们交往,弗洛里实在恨之入骨,以致无法对之公正相待。可不管怎么说,这些倒霉的家伙也不比别人可恶到哪儿去。他们过的日子可不敢让人称羡,在异国他乡收入可怜地过上三十年,然后顶着个严重损坏的肝脏和成天坐藤椅坐出来的菠萝后背回国,在某个二流俱乐部讨人厌烦、了此一生,这样的买卖可真是划不来。另一方面,也不该将白人老爷理想化。有一种观点很盛行,是说这些处在“帝国前哨”的人至少有才能、肯苦干,这可真是个错觉。除了那些科研工作——林业部、公共建设部等等——在印度的英国官员并不怎么需要特别的称职能干。他们当中很少有人能像英国地方小镇的邮政局长那样工作勤奋或机敏。真正的行政工作主要都是由土著下属们完成的;而专制政府真正意义上的骨干并非官员,而是军队。有了军队,官员与商人就可以相安无事,哪怕他们是傻瓜也无妨,而实际上,大多数人也确实是傻瓜。这是一个乏味而体面的民族,在二十五万把刺刀后面坚守和捍卫着这份乏味。这真是一个令人窒息、使人愚昧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每句话、每个念头都要受到监督。要是在英国,这种气氛可是很难想象的。在英国,人人都很自由,我们在公开场合出卖灵魂,但可以在私底下、同朋友在一起的时候,将之赎买回来。然而倘若每个白人都是专制齿轮上的一颗嵌齿的话,即使友谊也很难存在。言论自由是无法想象的,其他的一切自由倒是容许,你可以自由地成为醉鬼、懒汉、懦夫、诽谤者、通奸人,但你就是不能自由地独立思考。你对一切问题的看法,只要这个问题还有点意义,都得受白人老爷准则的支配。最终,藏于你内心的叛逆情绪,会像一种神秘病症一样毒害着你。你的整个人生,就是充满谎言的一生。年复一年,你都坐在吉卜林阴魂不散的那些小俱乐部里,右边是威士忌,左边是《品昆》杂志,一边听着鲍吉尔上校大谈其“该死的民族主义分子都该下油锅”的理论,一边赶紧表示赞同。你听到自己的东方朋友被人唤作“油乎乎的小印度佬儿”,而你只能服服帖帖地承认他们确实是油乎乎的小印度佬儿;你看到那些刚出校门的蠢货用脚狠踹头发花白的佣人。此时,你的内心燃起对本国同胞的怒火,巴不得来一场土著人起义,用血腥的手段推翻这个帝国。然而在这想法当中,却并没有什么正直可敬之处,甚至还有些口是心非,因为从根本上讲,就算印度帝国是专制政府,印度人被欺侮被剥削,那又关你什么事?要说你关心此事,也只是因为你的言论自由权被剥夺了。你本人其实就是专制统治的产物、是个白人老爷,被一套牢不可破的禁忌缚住了手脚,捆得比和尚或者野人还要紧。随着时光流逝,弗洛里发觉自己在白人老爷的世界里越来越陌生,每当他认真谈论任何话题的时候,也越来越容易惹麻烦,于是他学会了内在的、隐秘的生活,活在书本里,活在不可言传的内心世界里。就连他同医生的交谈,其实也是一种自言自语,因为医生虽是个大好人,对他所讲的话却理解甚少。不过,真实的生活却要隐秘地过,这可真叫人堕落啊。人应当顺应生活的潮流,而非逆流生活。能当个打着嗝直说“再过四十年”的厚脑壳的白人老爷,也比沉默孤独、自怜自艾地生活在隐秘枯燥的世界中好得多。弗洛里从未回英国的家里看看。原因嘛,他不做解释,但其实心里清楚得很。起初是由于意外而无法成行。首先是世界大战,战后则因为公司紧缺受过训练的人手,导致他们又有两年不肯放他走。而后他终于出发了。他非常渴望回英国,尽管内心有点不敢面对,就好像一个没有衣领、没刮胡子的人不敢面对漂亮女孩儿一样。当年离家的时候尚是个男孩子,前途光明、相貌英俊,尽管脸上有块****;如今,仅仅过去十年,却已面黄肌瘦、酗酒成性,无论在习惯上还是外表上俨然是个中年人了。可他依然渴望回英国。船在波涛汹涌的海上西行,像是一块粗糙锻打的银子,后面刮着冬日的信风。由于吃得好,又闻到了海的气味,弗洛里体内稀薄的血液加快流动。他突然想起一件事——在缅甸那凝滞的空气中,他几乎将此事忘却——那就是自己依然年轻,完全可以从头再来。他将要在文明世界中过上一年,找到一个不在乎自己****的女孩儿——一个有修养的女孩儿,而不是什么白人太太类型的——他会娶她,回缅甸再坚持个十年、十五年的。然后他们就退休——他的退休金也许能开到一万两千磅或者一万五千磅。他们就在乡下置购一处农舍,周遭全是朋友、书籍、他们的孩子、动物。他们将永远摆脱那些琐碎无聊的老爷做派。他会忘了缅甸,这个差点儿毁了自己的可怕国家。正文 缅甸岁月(18)到达科伦坡以后,他发现一封电报正在等着他。Www。HaOshuDU。CoM公司里有三个人突然死于黑水热。公司很抱歉,但请求他立即返回仰光。他本该尽早就走的。弗洛里登上了下一班回仰光的船,心中暗骂自己运气太差,然后又乘火车返回公司总部。那时候他还不在凯奥克他达,而是在北缅的另一座城市。所有的仆人都在站台那儿等着他。他已经把这些人一股脑的全都转交给自己的继任者,可对方又死了。重新见到这一张张脸感觉真是不舒服!仅仅十天之前,他还在火速奔往英国的路上,甚至感觉自己已然身处英国了,可如今又回到这个破旧的地方,看到那些黑苦力们为了行李吵个不休,还有缅甸人在路上对着自己的牛大喊大叫。佣人们将他团团围住奉上礼物,真是一圈友善的褐色脸庞啊。柯斯拉捧上一张黑鹿皮,印度人拿来一些甜肉和一个金盏花编成的花环,当时还是个孩子的巴贝则送上一个柳条笼子,里面装着只小松鼠。弗洛里一路往回走,大花环在脖子上晃来晃去,显得怪滑稽的。在这天气寒冷的夜晚,光线昏黄而亲切。到了门口,一个上了年纪的印度人正拿着一把小镰刀在割草,厨师和园丁的老婆们则跪在佣人房间的前面,在石板上磨咖喱酱。弗洛里的内心在思考。往往在这种时候,一个人开始意识到自己生命中所发生的巨大变化和堕落。他突然发现,其实从内心深处来讲,他是很高兴回来的。这个他无比痛恨的国家,如今已成为自己的祖国、自己的家。他住在这儿长达十年,身上的每一块肌肤都沾染着缅甸的泥土。那昏黄的夜色、割草的印度老人、吱吱嘎嘎的车轮声、白鹭的鸣叫,在他眼里,这一幕幕场景要比英国来得亲切。他已经在另一个国度深深地扎下了根,或许是他最深的根。自此以后,他甚至再也没有请过返乡假。父亲死了,而后是母亲,家里的姐姐妹妹也都嫁了出去,这些好吵架的长脸女人,他可从来没有喜欢过,几乎也已断了联系。如今的他,除了书以外,跟欧洲再没什么联系了。因为他已认识到,仅仅是重返英国,并不能去除自己的孤单,他已领会到为驻印英国人所预备的地狱,究竟是何特性。啊,那些呆在巴思和切尔滕纳姆均为英格兰旅游胜地。——译者注的讲话乏味的可怜老残废!那些坟墓般的、在腐烂的各个阶段挤满驻印英国人的寄宿公寓!他们张嘴闭嘴全都是88年在伯格雷沃拉发生的事情。只有一条出路,他看得很清楚。就是找到一个愿意同自己共度缅甸生活的人——是真正的分享,能够分享他内心隐秘的人生,能够从缅甸获取与自己相同的记忆,能够像他爱缅甸那样热爱缅甸,也像他恨缅甸那样痛恨缅甸,是那种帮助自己过上毫无遮掩、无话不谈的生活的人,是那种理解自己的人:一个朋友,这就是最终的答案。一个朋友,还是一个妻子?那个不可能出现的她。假如说,是像莱克斯蒂恩太太那样的人该怎么办?那种该死的女主人,面黄肌瘦,喝着鸡尾酒说人家闲话,冲着佣人指三喝四,住在这个国家二十年却一个缅甸词也不学。如果可能的话,可千万别是这种女人。弗洛里探出身去。月亮正消失在丛林的暗影后,可野狗依旧在嚎叫。他的脑子里闪现出吉尔伯特的几句诗,净是些平庸无聊的韵句,但也十分贴切——好像是“纵谈你那复杂的心境”什么的。吉尔伯特可真是个天资聪慧的讨厌家伙。那么,自己的全部麻烦都能归结成这一句吗?仅仅是些复杂、怯懦的牢骚,像“可怜富有的小女孩儿”一类的东西吗?难道他只是个游手好闲之徒,用自己的无聊来虚构一些哀伤吗?一个精神上的威蒂特里太太狄更斯《尼古拉斯尼克贝》中的人物。——译者注?一个没有诗情的哈姆雷特?也许确是如此。可真要这样的话,能让这一切更堪忍受吗?苦痛并不会减少丝毫,因为你面前本有体面生活的可能,但却任凭自己漂流、堕落,蒙受羞耻、一事无成,这或许皆是你自己的过错。上帝啊,别再让我们自怜自艾了!弗洛里回到阳台上,拿起步枪,稍稍摇了摇把柄,对准了那条野狗。野狗往回嚎了一声,此时子弹出膛,打在了操场上,根本不靠谱儿,倒是弗洛里的肩上擦出一道深紫色的伤痕。野狗吓得大叫一声,拔腿就逃,跑出五十码远的地方,却又坐了下来,重新有节奏地狂吠起来。正文 缅甸岁月(19)晨光斜射在操场上,也映照着白色的平房,黄黄的仿似金箔。Www.hAOshUDu.COm四只黑紫色的乌鸦猛扑下来,落在了阳台的栏杆上,伺机飞进屋里,好偷吃柯斯拉放在弗洛里床边的面包跟黄油。弗洛里爬出蚊帐,喊柯斯拉给自己拿点儿杜松子酒来,然后进了浴室,在一个锌盆里坐了一会儿,盆里的水本该是凉的。喝过几口杜松子酒,他觉得好一些了,便刮了刮脸。通常情况下,他都拖到晚上才刮脸,因为他的胡子很黑,而且长得很快。当弗洛里愁眉苦脸地坐在浴盆里的时候,麦克格雷格先生却身穿短裤和汗衫,在专门铺在卧室的竹席子上,五六七八九地苦练努征弗利克特的“久坐人士拉伸操”。麦克格雷格先生从不、或者说很少错过晨练。八(平躺,抬腿至直角,膝盖不能弯曲)对于一个四十三岁的男人来说是非常痛苦的;九(平躺,起身至坐姿,用指尖去够脚趾)则更加艰巨。没关系,人可一定要保持健康啊!就在麦克格雷格先生用力而痛苦地去够脚趾的时候,一股砖红色的血液从脖颈处涌上来,以至其面部充血,几乎有中风之险。汗水在他那厚实肥壮的胸脯上闪闪发亮。坚持,坚持!不惜一切代价,人一定要保持健康。脚夫穆罕默德阿里胳膊上挎着麦克格雷格先生的干净衣裳,透过半掩的门望去。他那又窄又黄的阿拉伯人脸庞,表现出既不理解也不好奇的神情。五年来,他每天早晨都看到这套肢体活动,隐约认为这是一种祭祀仪式,祭奠的是某个神秘而苛刻的神。与此同时,早已出门的韦斯特菲尔德正倚在警察局那张刻痕累累、染了墨汁的桌子上,而肥嘟嘟的巡警在审问一个疑犯,后面有两个警察看着此人。疑犯是个四十岁上下的男人,长着一张灰白而胆怯的脸,身上仅仅裹着一条破烂不堪的罗衣,只遮到膝盖,膝盖以下是又瘦又弯的小腿,上面满是扁虱的咬痕。“这个家伙是干什么的?”韦斯特菲尔德问道。“是个小偷,先生。我们发现他有枚戒指,上面镶着很贵重的翡翠。解释不出哪儿来的。就他——穷得叮当响的苦力——怎么能有翡翠戒指呢?他肯定是偷的。”他恶狠狠地转向那个疑犯,像只公猫一样伸过脸去,几乎碰到了对方的脸,声音很大地呵斥道:“你偷了戒指!”“没有。”“你是个惯犯!”“不是。”“你蹲过监!”“没有。”“转过身来!”巡警灵机一动喊道。“弯下腰去!”疑犯痛苦地把他那张灰白的脸转向韦斯特菲尔德,而韦斯特菲尔德则背过脸去不予理睬。两名警察架住他,把他扭转过来,摁下身去,巡警拽下他的罗衣,露出其臀部。“看这里,先生!”他指着上面的疤痕说,“他曾经被竹鞭抽过。是个惯犯,所以戒指就是他偷的!”“那好,把他送到牢房里去,”韦斯特菲尔德一边手插口袋、走开桌子,一边生气地说道。从内心深处来讲,他并不愿意碰上这些倒霉的普通小偷。要是土匪、叛乱分子才好,而不是这些可怜兮兮、畏畏缩缩的耗子!“你们监狱里总共抓了几个人,蒙巴?”“三个,先生。”拘留所在楼上,是个由六寸宽的木条围起来的笼子,有个警察手持卡宾枪看守着。里面黑咕隆咚的,热得让人喘不上气,什么家具都没有,只有一个臭气熏天的茅坑。两个犯人蹲在木条旁,不愿靠近另一个犯人。此人是个印度苦力,从头到脚都是癣,就像披了一身甲胄。有个浑实的缅甸女人,是警察的老婆,正跪在笼子外头,把米饭和稀溜溜的达西尔盛进锡制的小盘子里。“饭还好吧?”韦斯特菲尔德问道。“很好,大人,”犯人们异口同声地说。政府为犯人制定的伙食标准是每人每顿饭两个半安那,而警察的老婆会设法从中捞取一个安那。弗洛里走到屋外,在院子里漫步走着,并用手杖将杂草戳进土里。在这个时段,一切都着上了美丽的淡色——叶子的淡绿色、泥土和树干的粉褐色——就像即将消逝的水彩洗液。在操场上,一群群低空飞翔的棕色小鸽子互相追逐着,而翠绿色的食蜂鸟则像慢飞的燕子一般嬉戏。一队清扫工正朝某个肮脏的垃圾坑走去,每个人的担子都半掩在外衣下面,那垃圾坑位于丛林的边缘。那些饥肠辘辘的可怜人,胳膊腿儿瘦得像柴火,膝盖衰弱得直不起来,只有土黄色的破布遮体,他们活像裹着尸布的骷髅在行走。园丁正在给新的花圃翻土,花圃紧靠大门旁边的鸽子笼。他是个精神迟钝、愚笨至极的年轻印度人,此人过着沉默寡言的生活,因为他讲的曼尼普尔马方言,根本没人听得懂,包括他的泽巴迪人泽巴迪人,印度人和缅甸人通婚所生的后裔。——译者注老婆。他的舌头也大得连嘴巴都盛不下。他用手遮脸,向弗洛里行了个深深的额手礼,然后再次扬起铲子,一下下使劲而笨拙地铲向干土,细嫩的肌肉直打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