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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恩先生的最后探案-3

作者:艾勒里 字数:23002 更新:2023-10-09 20:36:49

高登·罗威的嘴巴张得大开,好像挖土机。淡棕色的眼睛里,调皮的神采全部离他而去,代之而起的是诧异的领会。雷恩停止踱步,搓着下巴,爆出一连串低沉的笑:「当然是不折不扣的英文。佩辛斯。你就是有本事击中事情的要害。一点儿没错。天啊,不只是英文,而且是有历史的英文。哈!高登,我看见你的眼睛也在发光。」他停止笑声,忽然坐下来,声音很严肃,「我早知道这名字在哪儿听过。」他说得很慢。「从我们见到那位仁兄后,这个名字就一直在搔我的耳朵。你把名字拼出来……巡官,佩辛斯,『汉涅·赛得拉』对你们没有任何意义吗?」巡官脸上一片空白:「没听过什么坏事。」「好,佩辛斯,比起你这令人肃然起敬的父亲,你受过比较好的教育。你不是读过英国文学吗?」「当然。」「有没有专攻过伊丽莎白时期?」佩辛斯的双颊一片火海:「那——那是好久以前了。」老绅士伤心地摇头:「典型的现代教育。所以你从来没听过汉涅。赛得拉。高登,告诉他们汉涅·赛得拉是谁吧!」「汉涅·赛得拉——」罗威先生的声音有些呆愕,「就是威廉·莎士比亚最亲密的朋友之一。」「莎士比亚!」萨姆大叫出声,「雷恩,有没有搞错啊?你们都昏头了吗?老莎和这码子事儿有什么关系?」「关系可大了。我开始认为……」雷恩叨叨念着,「对了,高登,没错。」他思忖着说,摇摇头,「你当然知道了。赛得拉……天啊!」「恐怕我还是不懂。」佩辛斯抱怨说,「不论如何,这点我可是同意爸爸的。当然……」「赛得拉这个家伙,该不会是流浪的犹太人吧?」巡官讥笑说,「搞什么鬼——他不可能三百多岁吧?」他开心地大笑。「哈,哈!」罗威先生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我的意思不是指我们的朋友是恐龙化身。」雷恩先生笑一笑,「到目前为止,没有一件事这么夸张。可是我说的是,这位汉涅·赛得拉博士,前伦敦金斯顿博物馆馆长、未来的纽约不列颠博物馆馆长、英国人、有文化修养、藏书家……喔,赛得拉博士是莎士比亚好友的直系后裔,这并非完全不可能的事。」「斯崔弗镇的家族?」佩辛斯思忖着问。老人耸耸肩:「我们对他们根本一无所知。」「我想——」罗威缓缓说,「赛得拉氏是来自葛鲁契斯特郡。」「那又有什么关系。」佩辛斯抗议说,「如果赛得拉博士是莎士比亚密友的后裔,难道赛得拉家族和这本1599版贾格的《热情的朝圣客》之间有什么瓜葛,结果引来这场风波?」雷恩先生静静地说:「亲爱的,问题就出在这里。巡官,你打电报给苏格兰警局的英国朋友,结果给了我们这么大的灵感。也许我们可以查出来……谁知道呢?《热情的朝圣客》自身不可能,可是那又……」他又沉默不语。巡官无助地坐着,看着他的朋友,又看着他的女儿。年轻的高登·罗威瞪着雷恩,佩辛斯瞪着罗威。雷恩忽然起身,伸手去拿手杖。他们静静地看着他。「奇怪。」他说,「真奇怪。」他点点头,出神地笑笑,离开了巡官的办公室。第十一章 3HS wM德罗米欧愉快地暗自咒骂交通警察,把黑色的林肯轿车转离第五大道。他熟练地闪避车辆组成的迷宫,把车带到第六大道上,停在红绿灯旁边休息。哲瑞·雷恩先生沉默地坐在车子后座,用一张边缘锋利的黄纸轻拍着嘴唇。他已经看了打在纸上的文字十多遍,眉头紧皱。这是一封电报,日期是「6月21日——午夜12点零6分。」电报是在清晨送达威彻斯特的哈姆雷特山庄。「萨姆这时候寄电报给我,真奇怪。」老人想不通,「三更半夜的!他从来不曾这样子……紧急事件?不可能是……」德罗米欧弯身去按喇叭。一辆车和另一辆车在街角纠缠不清,两辆车像斗牛一样不肯相让,后面挤满了车子,简直惨不忍睹。雷恩看看,后面的混乱一直蔓延到第五大道,于是往前弯腰,拍拍德罗米欧的耳朵。他说:「我看剩下的路,我还是走着好了,只有一条街。你就在萨姆巡官办公室附近等我。」他下了车,手里仍然拿着电报。然后小心翼翼地放进外套的口袋里,往百老汇大道的方向走去。他发现萨姆侦探社此时一片混乱。月眼的白朗黛小姐坐在前厅,好像也被感染。她紧张地坐着,悲伤不安地瞪着佩辛斯。佩辛斯在栏杆后面走来走去,好像发火的士官长,咬着嘴唇,急切地猛着墙上的时钟。一听到开门声,她跳了起来,白朗黛小姐轻声尖叫了一下。佩辛斯说:「你终于来了!」她死命抓着老绅士的手臂。「我以为你永远不会来了。你真是救命宝贝!」雷恩先生吓了一跳,因为佩辛斯展开双臂拥着他的脖子,热烈的在他的脸颊吻了一下。「亲爱的孩子。」雷恩抗议说,「你在发抖!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巡官的电报一副压抑的样子,可是什么也没告诉我。他还好吧?」「好得不得了。」佩辛斯冷笑,接着她的眼睛发亮,摸着耳朵上的耳环,说:「好,我们现在来攻击——尸体吧!」她推开巡官的门,门后一个满眼红丝、脸色苍白的老迈绅士,他僵硬地坐在转椅上,好像意志坚定的蟒蛇瞪视着桌上的东西。「万岁!」他大声叫,踉跄地站起来。「皇天有眼!佩蒂,我告诉过你可以依赖老混蛋的!坐下,雷恩,坐下。你来真是太好了。」雷恩窝进皮沙发里:「天,这是什么欢迎仪式!你们让我觉得是浪子回头。好,告诉我怎么回事。我快急死了。」萨姆抓起他殚精竭虑研究的东西,「看见这个了吗?」「你知道,我眼睛好得很,我当然看见了。」巡官咧嘴笑了:「好,我们要把它打开。」雷恩看着萨姆,看看佩辛斯:「可是——好吧!随便你。巡官,你就是为了这个叫我来吗?」佩辛斯快嘴快舌:「我们打电报请你来,是因为有个疯子坚持打开幕时你必须在常爸,有请。如果你再不打开,我都要疯了。」这就是大约七个礼拜前,那个诡异的彩虹胡子绅士寄放在巡官的保险箱里的那个长牛皮纸信封。雷恩从萨姆手里接过信封,敏捷的摸摸掂掂。摸到信封里方形的信封时,他的眼睛眯了起来:「这个神秘的举动需要解释一下,我想先知道一些情况……不,不,亲爱的,过去好几次机会我早告诉过你要培养……哈,哈——耐心的美德。巡官,请动手吧!」萨姆简单扼要地把5月6日那个假扮的英国人来访的故事说了一遍。佩辛斯在旁边不断补充,故事也就变得非常完整,对来访的人的描述尤其详荆巡官说完后,雷恩思量着看着信封。「可是你为什么事先没有告诉我呢?巡官,这可不像你。」「没想到有此必要。好,我们动手吧!」「等一下,今天是这个月的21日,你那神秘的顾客昨天没有按时打电话给你了?」「可是他5月20日有打电话来。」巡官苦恼地说。「我们一整天都坐在这里。」佩辛斯没好气地说,「一直等到昨天午夜。一点儿他的影子也没有。现在又……」「你们是否有和这个人的谈话记录?」雷恩淡淡地说,「我知道你们这儿有监听器。」萨姆按了一个钮:「白朗黛小姐,把信封案的谈话记录拿进来。」他们痛苦地坐在那里,等待老人钜细靡遗地研读访客的谈话记录。「嗯。」他放下报告,「非常奇怪。没错,这家伙是故意伪装的。笨拙,真笨拙!显然非常不切实际。那胡子……」他摇摇头。「很好,巡官,我看现在我们可以开始了,这是你的荣幸。」他站起身,把信封丢在萨姆的桌上,坐在办公桌旁的椅子上,身子往前倾,全神贯注地看着。佩辛斯赶快绕过桌子,站在父亲椅子的后面,她的呼吸急促,平常安静的面孔变得苍白急躁。萨姆的手指发抖,把放在靠近雷恩桌上的垫板抽出来,把信封放在上面,靠在转椅上。他汗流不止,然后抬头看看雷恩——他们的脸隔着桌面——彼此无奈地笑笑。「好吧,这就是了。」他嘲笑着说,「我希望不要有东西跳出来,说『愚人节快乐』之类的废话。」站在他后面的佩辛斯因为无法喘息而叹了口气。巡官抓着拆信刀,犹豫了一下,然后把刀子插入牛皮信封的封口。他轻巧地割开封口,放下刀子,捏着信封尾巴,往里一瞧。「是什么?」佩辛斯叫道。「佩蒂,你没说错。」他咕哝说,「是另一个信封。」他拿出一个小的方形信封,浅灰色的,也是封着。上面空白。「封签上是什么?」老绅士厉声问。巡官把信封翻过来,他的脸色变得像纸一样灰。佩辛斯在他背后打量封签,气都喘不过来。萨姆舔舔嘴唇:「上面说……」他的声音粗糙,「上面写着……天碍…写着:萨森图书馆!」这是第一个迹象,显示那位彩虹胡子的神秘客人,可能和不列颠博物馆的连连怪事有所牵连。「萨森图书馆,」雷恩喃喃说,「真诡异。」「原来是这么回事。」萨姆叫道,「老天爷,我们撞见什么啦?」老人有些困难地说:「显然是巧合,巡官。这种事有时会发生,不过发生的频率也够叫人认为……」声音低得不见了,他没有把眼睛从巡官的嘴唇移开;可是他的眼睛也没看见什么,因为上面有层亮光,好像面纱落下来——一层掩盖悟性的面纱忽然跳入眼底。「但是我不懂……」佩辛斯有些茫然。雷恩抖了一下,面纱化解了。「巡官,打开吧!」他说着,身子向前,双手托着下巴。萨姆再次拿起拆信刀。他把刀子插入封口,慢慢地施力。纸很牢,不甘愿地投降。雷恩和佩辛斯都不曾眨一下眼睛。萨姆粗大的手指伸入信封里,拿出一张浅灰色的信笺,和信封一样的色调,信纸折叠得很整齐。他把信打开。纸的一端印了一些字。巡官把纸翻过来,上面印的字很简单:萨森图书馆。字是灰色的,色调比较暗。他把纸摊平摆在垫板上,放在他和雷恩之间。他们都盯着看,办公室内一片死寂。理由是:如果那个假扮的英国人是个神秘人物,他保存在巡官手里的秘密就更神秘了。不只神秘,还有些阴森森的。一点儿道理都没有。信笺上端印着萨森图书馆。剩下来的部分,就像刚从印刷机滚出来的一样纯洁,只有几个字,或说是符号。就在印刷体下面,靠近中央的地方写着:萨森图书馆3HSwM仅仅就是如此。不是什么可解的讯息,不是签名,不是什么钢笔或铅笔记号。雷恩年老的身体忽然因激动而扭曲。他蜷伏在椅子上,眼睛直视着信笺上的字体。巡官的手忽然麻痹;纸从他的指尖滑落。佩辛斯动也没动。过了好久,没人动一下身子。后来老人慢慢地把眼睛从信纸移开,看着萨姆。在他清澈的眼睛深处,散发着奇异的胜利,几乎是狂喜的光芒。可是巡官咕哝着,「3HSwM。」语气茫然无措,舌头滚出音节好像要从声音去分解潜藏的意义。雷恩脸上泛起一些错乱的神情。他很快地看了佩辛斯一眼。她喃喃念着:「3HSwM。」好像小孩重复外国语言。老人把脸埋在手里,坐在那里动也不动。「好吧!」巡官终于长长地吐了一口气。「我放弃,该死,我放弃。一个家伙穿得像大游行的小丑走进来,留下一屁股疯狂的废话,说什么是『价值百万的秘密』——告诉你们,我放弃。这是一个笑话,别人想出来的笑话。」他双手一挥,厌恶地哼鼻吐气。佩辛斯敏捷地绕过父亲的椅子,拿起那张纸。她紧锁峨眉,专注地研究这象形文字的意义。巡官把椅子往后推到窗户旁,看着窗外的时代广常哲瑞·雷恩忽然抬起头,安静地问:「佩辛斯,让我看一下好吗?」佩辛斯坐下来,不知所措,老人从她手间拿走信纸,探究谜似的文字。这符号是匆匆忙忙用力写下的,好像书法的笔触,用的恐怕是最黑的墨水。笔划的流畅和自信表示书写者没有一丝犹豫,他显然知道他要写些什么,落笔时一气呵成。雷恩放下信纸,拿起灰色的信封检查,翻前翻后好一会儿;封口上印着的萨森图书馆字样好像令他着迷。他摸着封口,铅印的几个字黑得发亮,触动他指尖的感觉神经。他把信封放下,闭上眼睛往后靠,喃喃说,「巡官,这不是笑话。」然后睁开眼睛。萨姆滑动椅子。「那这到底是什么鬼意思?如果是玩真的,一定是表示什么呀……见鬼了,他说只.是个『线索』,他没说错。我见过最糊涂的线索。故意搞得很难缠,嘿,哼!」他又回到窗户边。佩辛斯又皱起眉头。「不可能那么难的。他可能想搞得很恐怖,他应该弄得较简单,好让我们仔细研究后就能体会出来呀!我看看,这……可能是某种缩写,对吗?包含某种讯息。」巡官吐了一声气,没有转身。佩辛斯揣度着继续说:「或者可能是化学符号。H代表氢,对吗?还有S代表硫。氢——氢硫化物。对了!」「不对。」雷恩声音低沉,「我想那是H2S。看来HS和化学无关,不是化学符号,佩辛斯。」「那么还有——」佩辛斯沮丧地说,「小写的W和大写的M……喔,天啊!真没希望。我真希望高登在这里。他知道好多没有用的事情。」巡官慢慢地转过身子,「当然没希望。」他的口气很奇怪,「对我们而言是如此,佩蒂。对你那位活蹦乱跳的罗威先生也一样。可是别忘记,这个神秘的人要雷恩也凑上一脚。所以他也许认为雷恩会知道是什么意思……嘿,雷恩。」雷恩面对这可以下咽的挑战无动于衷。然后他的眼角出现皱纹,「疑心吗?也许我是老罗马人,也许我是。」「哦,那又是什么鬼意思?」巡官直截了当地问,并走了过来。雷恩挥了一下白皙的手。他继续盯着眼前的纸,喃喃说:「奇怪的是,我相信他以为你也会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巡官涨红了脸,挺挺身子,走向门去。「白朗黛小姐!带着簿子进来。」白朗黛小姐很快进来,手上拿着铅笔。「写封信给检验所的里奥·谢林医生。『亲爱的医生:立刻忙这件事吧!别忘记。以下这串豆芽对你有什么特殊的意思吗?』然后把这个写上去:『3大写H大写S空白小写W大写M』懂了吗?」白朗黛抬头呆呆地说:「懂了,先生。」「把同一封信寄给华盛顿特区情报局解码组的卢柏·巩弗组长。快快去。」白朗黛小姐于是快快去了。巡官自信地说:「那应该会有点结果。」他溜回椅子上。点燃雪茄,伸伸粗腿,朝天花板吐了一口思量的烟云。他说:「依我看来,第一个要追查的就是信纸上端所印的文字。这家伙轻松地走进来,告诉我们一个谁都不相信的故事,留下一张纸条,上面尽是废话。他不想让我们知道和萨森有关系,所以才把小信封塞进无法辨认的牛麻纸袋。如果他出了事,他要我们打开信封。他要我们看到萨森图书馆这几个字,朝那个方向调查。到目前为止,好像挺清楚的。」雷恩点点头,「我完全同意你的看法。」「他没料到的是乔治·费雪会来这里告诉我唐纳修的事,结果把我们带到不列颠博物馆,把我们和失窃的书这档子荒谬的事扯在一起。这又有什么关连呢?如果我知道才怪。也许这萨森信纸只是巧合。」「不是巧合,爸。」佩辛斯疲倦地说,「我相信不是这样的。我相信戴着假胡子的人和不列颠的怪事有关连。这个萨森图书馆信笺上的符号,就是其中的解释。我想——」「什么?」萨姆精明地看着女儿。佩辛斯笑了:「这个想法很蠢,可是整件事也很疯狂……我在想,戴假胡子的这家伙会不会……会不会是萨森家里的人假扮的!」「不会那么蠢吧。」巡官故作漠不关心的样子,「不过佩蒂,我也有点相同的念头。你看,罗威这个小子……」「胡说八道!」佩辛斯声音尖锐,两个男人都看着她。「不!不可能是高登。」她还有力气脸红。「为什么不可能?」萨姆问,「我觉得那天我们离开博物馆时,他好像着急得不得了,一心想要加入我们。」佩辛斯冷冷地说:「我向你保证他的着急和这件案子无关。可,可,可能是私人的原因。爸爸,我还不是丑老太婆呀!」萨姆回嘴说:「鬼才相信不是私人的原因哩。」「爸!有时候你逼得我想哭。你到底看高登哪里不顺眼?他是个很好的年轻人,坦白诚实得像……像孩子一样。而且他的手劲很强,5月6日来的那个人可不是那样。」「哼,他就是那些什么藏书家,爱书人,对吗?」萨姆赌气地说。佩辛斯咬咬嘴唇:「喔——我的妈呀!」「想一想。」巡官继续说,摸摸被打扁的鼻尖,「不可能是萨森太太,虽然我曾经有个疯狂的感觉,认为可能是个女人。可是萨森太太是条肥牛,而这家伙这么瘦。所以也许……别担心,我还没剔除罗威呢!也许是克拉伯。」「那就不一样了。」佩辛斯甩甩头,「他合乎所有的外在特征。」哲瑞·雷恩先生一直在静静地开心地看这对父女的一来一往,然后伸出他的手。「容我打断这个深刻的讨论。」他缓缓地说,「我这个相反的意见,可能完全推翻这番理论。你的客人说——我也没有理由怀疑——如果他20日没有打电话来,就表示他出了不寻常的事情。如果年轻的高登·罗威——太荒谬了!巡官——或者克拉伯是你们5月6日的客人,为什么他们都没有失踪或被谋杀,或因为别的原因动弹不很呢?」「那也是真的。」佩辛斯热切地说,「当然了。有了,爸。我昨天和高登吃午饭,今天早上我和他打电话,他一句话也没提到这件事。我相信——」「听着,佩蒂。」巡官的声音非常惊讶,「就听一次你老爸的话吧!佩蒂,你对那小子有兴趣是吗?他在追求你吗?哼,我去扭断他的脖子!」佩辛斯站起来,愤愤地说:「爸爸!」「好了,好了,巡官。」老人喃喃说,「别冥顽不化了。高登·罗威是个优秀的年轻人,学品和佩辛斯很相配的,这是难能可贵啊!」佩辛斯叫说:「我告诉你,我又没有爱上他!爸,你好坏。难道我不能对一个男人好吗?」巡官看起来很悲惨。哲瑞·雷恩先生站起身:「别斗嘴了。巡官,你真幼稚。把这张纸和信封小心放回保险箱。我们得走一趟萨森公馆。」第十二章 祝我好运交通很繁忙,林肯轿车辛苦地在第五大道上匍匐前行,德罗米欧因此焦躁发汗。可是雷恩先生好像不慌不忙。他静静地膘一眼萨姆和佩辛斯,忍不住好笑。「你们真是一对宝,笑一下!」两人无力地笑笑。他继续说下去,「非比寻常的案子。我想你们都不了解到底有多不寻常。」巡官抱怨说:「我头痛。」「你呢?佩辛斯。」「我想——」佩辛斯一直看着德罗米欧红红的后脑勺。「比起我们,那些符号对你有意义多了。」老绅士真有些惊讶。他忽然身子往前挪,犀利地研读她光滑年轻的脸庞:「也许吧。都是从前了。巡官,有没有什么进展?今天早上以来,发生了那么多事,我还没有机会问问。」「很多事。」巡官疲乏地说,「今天早上白朗黛全记下来了。我知道你会想知道。」他交给雷恩一份打字报告。唐纳修:仍然失踪,没有下落。十七位教师:已回印第安纳州。所有身份查验无可疑之处。调查谨慎。照片、特征、地址、姓名——依照顺序排列。一百元钞票:从1599年的贾格抽出。无法查得钞票号码。蓝帽人:仍无踪迹。巴士上第十九人:仍无踪迹。「巡官,就这些?」雷恩说着,把报告交还,他好像颇为失望,「我以为你打电报给苏格兰警局了。」「从不忘事,对吗?你这老狐狸。」巡官咧嘴笑着说,「不对,应该说像大象,对吗?是啊,警局的崔奇给了我回音,简直是蜜糖。昨天很晚才到,眼睛有空看这个吗?」他交给雷恩一叠电报纸,老人快手快脚地抢到手。他们看着他的脸,他越念越严肃。电报是发给巡官的,内容如下:汉涅·赛得拉乃英国古老世家,可远溯至二次十字军东征。一世汉涅·赛得拉因系莎士比亚好友闻名。现之赛氏五英尺十一英寸高一百五十四磅,瘦削身材,五官突出,蓝眼金发,无其他特征,年五十一,私生活无法得知,离群索居伦敦至少十二年,由葛鲁契斯特郡迁居于此,该地离斯崔弗不远。职业为古玩鉴定,主要为古籍,名声良好,担任伦敦金斯顿博物馆长,最近接受美国詹姆斯·维斯之邀,将出任纽约不列颠博物馆馆长,同事均表讶异,因赛氏常自称反美。5月7日参加董事会为他举行的惜别宴。赛氏除兄弟一人外别无亲戚。其兄威廉去向不明,多年不在英国国内。赛氏兄弟素无不良记录,学术生活严谨俭朴。汉涅于5月17日星期五搭西雅号离开英国,5月22日星期三抵达纽约,旅客名单证明汉涅确实登船。若需进一步资料,随时效劳。顺祝大安「你看怎么样?」巡官得意洋洋地问。「美妙极了。」雷恩喃喃说着,把电报递还。他的前额堆起一道道沟,眼神呆滞。佩辛斯说:「现在很清楚了,赛得拉比他宣称的早到纽约整整一个礼拜。七天!这一个礼拜,他在纽约做什么?如果他人在这里的话。他为什么撒谎呢?我不喜欢那个『正直』的家伙。」「我已经传话给总局的卓罕。」萨姆说,「要他别张扬,悄悄追查他从22日到29日之间的行踪。是同一个人没错,外表都符合。但是他一定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我也不比佩辛斯喜欢他。」「那你们到底怀疑他什么呢?」雷恩问。巡官耸耸肩:「起码有一件事是无辜的,他不可能是那个戴假胡子、说英国腔、留条子给我的怪鸟。根据崔奇的资料,赛得拉要到17日才离开英国,可这家伙到纽约来看我时是6日。可是……」他好笑了一下,「那可能是另有其人,天啊,我打赌一定是别人!」「是吗?」老绅士说,「那可能是谁呢?」萨姆兴奋地说:「就是那个戴蓝帽到处洒善本书和百元大钞的疯子!那个疯子5月20日又跑出来,那是赛得拉抵达纽约后第五天。」「巡官,这是强词夺理。」雷恩微笑,「同理可证,蓝帽人可能是5月27日几百万个行踪不明的人当中的一个。」巡官把话吞下,从他气馁的表情看来,显然不是滋味。「我知道,可是……」「喔,老天爷!」佩辛斯忽然开口,跳起来,头撞到车顶。「唉呀!我真笨。我怎么没有早点想到呢?」「想到什么呢?」雷恩轻声问。「符号,符号啊!那——喔,我真是瞎了眼。」雷恩沉着地看着她:「孩子,符号怎么啦?」佩辛斯咬着手帕,鼻子拼命呼气:「这很明显——」她收起手帕,坐直身子,眼睛发亮。「3HSwM。你们看不出来吗?」萨姆发牢骚地说:「我还是看不出个究竟。」「喔,爸,HS一定代表汉涅·赛得拉!」两个男人大眼瞪小眼,都笑出声来。佩辛斯恼怒地跺了下脚。「你们实在太没礼貌了。」她可是受了伤害,「这个理论有什么不对?」老绅士温和地问:「亲爱的,那符号其他的部分代表什么呢?对不起,我那么粗鲁,可是你父亲的笑声会传染。你如何解释3和小写w和大写M呢?」她瞪着德罗米欧的后脑勺,有些受辱,又有些怀疑。「呵呵呵!佩蒂!」巡官笑得更大声了,「我会被你笑死。我告诉你那代表什么吧!哈!哈!代表『三个汉涅·赛得拉加芥末!』」(ThreeportionsofHamnetSedlarwithMustard)「真是好笑死了。」佩辛斯恼羞成怒,「我看我们到了。」第十三章 艾尔斯博士的传奇一个英国味十足、鬓角迷人的管家带他们走进一间华丽的路易十五式接待室。不,萨森太太不在家。不,他不知道萨森太太什么时候会回来。不,她没有留话。不,她——「你!你给我听好!」萨姆巡官的耐心已经用尽,无名火冒了三丈高,「克拉伯在吗?」「克拉伯先生?我去看看,先生。」美鬓角僵硬地回答,「我应该说哪位找呢?先生。」「你他妈爱说谁就说谁。只要把他叫出来就行!」美鬓角一根眉毛挑了起来,微微躬一下身,走开了。佩辛斯叹了口气:「爸爸,没有人告诉过你这样实在太没礼貌吗?对佣人大吼大叫的。」「我不喜欢这些装腔作势的鸟人。」巡官恨恨地说,有些羞愧,「除了崔奇,他是我见过的英国人中唯一的人类。你会以为他生错了地方。你们看,白马王子来了。」高登·罗威通过走廊,腋下夹书,手里拿帽,顿一下脚步,面露笑容,快速走进接待室:「万岁!哈!客人,你们来真是太美妙了。雷恩先生,巡官——佩蒂!你电话里没说呀!」「我也不知道呀!」佩辛斯颇有尊严地说。「神圣的无知。」年轻人的浅棕色眼睛眯成一线,「追查线索?」他压着嗓子问。「高登!」佩辛斯没来由地说,「你说3HSwM代表什么?」「佩蒂,看在天老爷的份上!」巡官咬着牙,「我们不要——」「算了,巡官。」雷恩安静地说,「没有理由不让高登知情。」年轻人的眼睛从佩辛斯身上转移到两个人身上。「这是怎么回事?」佩辛斯告诉他了。他咕哝说:「萨森图书馆。这真是再奇怪不过了——这是个问题!我想……等等。克拉伯来了。」古老的图书管理员三步并做两步走进接待室,一只手高举着金边眼镜,满脸狐疑地打量来访的客人。不过他立即精神抖擞,往前走过来。佩辛斯发誓他的骨头在他走路时在呻吟。「啊,雷恩先生。」克拉伯一笑面容宛如皮革,「还有萨姆小姐,还有巡官。真是稀客!罗威,我以为你要出去?还是因为小姐来了——萨森太太不舒服。肚子痛,那种腰围当然会痛了,真是大悲剧。」一副老顽童的德行,「请问有何贵干?」「为了一件事。」雷恩微笑着,抢在巡官吐出早在喉头发痒的几个字之前开口,「我们想看看闻名的萨森图书馆。」「原来如此。」克拉伯站着不动,一头瘦弱的肩膀比另一头低,脑袋斜倾,眼睛精明地朝着客人眨。「哦,想必只是友善地探访吧?」他干笑着说,露出陈腐的牙龈。「没有理由不让你们进去。」他的口气出奇的亲切。「你们其实是第一批陌生人……咦,罗威?你说我们要不要破例一次?」「你真有人情味。」罗威笑笑。「喔,我不像一般传说的那么坏。请跟我来。」他带他们走过几道华丽的法式长廊,来到显然是宅邪的车厢。他打开一道重锁,推开重门,站在一旁,挂着大概是欢迎的微笑,可是更像戏剧里小丑的鬼脸。他们走进一个广大的房间,挑高的天花板上架着一行行方形橡木梁,墙上全是书架。一个角落摆着巨大的保险库。再过去有一扇开着的门,穿过门可以看见另一间厢房,显然也很大,同样摆满书籍。一张大书桌和一张椅子站在房间中央,地板上翻滚着波斯地毯,其余什么都没有。「对不起,没椅子让你们坐。」克拉伯沙哑地说着,然后把门关上,走到书桌旁。「可是近来除了老克拉伯之外,没有人使用这图书馆。罗威差不多已经抛弃我了。唉,年轻人总是在追求不可捉摸的东西!」他又干笑了一声,「萨森先生去世后,我把他的桌子椅子搬走了。好,你们想……」他忽然停了下来,其实是被吓停的。因为眼睛一直滴溜溜转的巡官忽然冲向书桌,好像要打烂它。「哈!」他大叫一声。「就是这个!」他从书桌上抓起一张浅灰色的信纸。「搞什么鬼?」克拉伯惊讶地说,然后尖刻的脸填满愤怒,他朝萨姆冲去,好像疯狗似的。「把手放开!」他简直是在尖叫。「原来如此,都是诡计,偷看——」「省省吧,没用的东西。」巡官也怒目相视,把图书管理员弯曲的手甩开,「省点力气,没有人偷东西。我们不过是要看看你的信纸。何况,还好看得很呢!雷恩,看看这个。」可是没有必要细看。瞄一眼就知道了,和彩虹胡子用来写神秘符号的信笺一模一样。「一点儿没错。」雷恩喃喃说,「克拉伯先生,请你原谅巡官有些粗暴的方式,他办这种事有时候太用力。」「的确。」克拉伯哼了一声,狠狠地看着巡官的背。「请问你有没有信封?」雷恩依然笑容满面。克拉伯迟疑着,搔搔皱纹遍布的脸颊,耸耸肩,走到书桌旁,拿了一个灰色小方形信封。「一模一样。」佩辛斯喘着气。「怎么可能……」她打住话,一脸狐疑地看看老图书管理员。他觉得年轻的高登·罗威好像很不耐烦,所以他站着纹丝不动,瞪着信封。雷恩轻轻地说:「亲爱的,坐下。」她顺从地拉出唯一的椅子,「巡官;控制一下自己。我们不要吓着克拉伯先生。好,先生,我相信你不反对回答几个简单的问题吧?』」克拉伯如豆的眼睛亮起一丝精明和刁难的神色:「当然。老克拉伯没什么好隐瞒的。我一点儿都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可是如果我帮得上忙……」「你真是太难得了。」老绅士由衷地说,「好,到底有哪些人在使用印有萨森图书馆字样的信封笺?」「我。」「那当然。用来联络图书馆的事情。可是还有谁呢?」「没有别人,雷恩先生。」「哈!」萨姆开口,雷恩朝他不耐烦地摇头。「克拉伯先生,这很重要,你确定吗?」「除了我外,没有别人,我向你保证。」图书管理员舔了一下厚唇回答。「萨森太太也不用吗?」「老天,不,萨森太太有自己专用的信纸——有五六种。何况她从来不管图书馆,所以你可以想见——」「没错。那你呢?高登。你住在这里一些时候了。你对这个问题有什么看法吗?」佩辛斯焦急地看着年轻人,巡官则冷漠地打量他。「我?」年轻的罗威好像有些惊讶,「问问克拉伯这位朋友吧!他是这儿的万事通。」「喔,罗威先生难得来这里,雷恩先生。」克拉伯说,他的上身弯得像支正在融化的蜡烛。「我们这位年轻的朋友一直都在研究莎士比亚,我想你们都知道,可是这家里有条规定,萨森先生自己定的规矩,你们知道的。呃……如果他想要什么,就问我要,我才给他书。」罗威先生愤愤地说:「我希望这回答了你的问题,雷恩先生。」老绅士还是面带微笑:「高登,别冲动。你知道那种态度幼稚得可笑。克拉伯先生,那么你是说,除了你之外,这屋子里没有人可以拿到萨森图书馆的用纸?」「可以这么说,对。东西只放在这里。当然,如果有人真的想要的话。」「对,对,克拉伯先生。我们完全了解。高登,请微笑。我猜这些房间几年来都是禁地了。现在……」「那么佣人呢?」佩辛斯忽然问,回避罗威眼中的痛苦。「不行,萨姆小姐。这一直是条严规。我自己打扫房间,萨森先生坚持的。」雷恩先生问:「收拾送给不列颠的书时,克拉伯先生,你在场吗?」「当然了。」「我也是。」罗威先生无精打采地咕哝。「无时无刻?」「喔,那当然。罗威先生负责管卡车工人,可是我向你保证,我的眼睛可没闭上过。」克拉伯无牙的牙龈一咬一合;说他当时睁大眼睛,说他永远会睁大眼睛,这好像无庸置疑。「很好!」雷恩先生笑笑,「巡官,这一切好像使得要拿一张纸都很困难。这似乎说不通,对吗?」「你说呢?」萨姆冷笑。雷恩直视老图书管理员的眼睛,静静地说,「克拉伯先生,这没有什么好神秘的。我们得到一张萨森图书馆的信笺——还有一个信封——我们不得不追踪东西的来源。你的说辞让事情变得很复杂。」他忽然灵光一闪,拍了一下前额。「我怎么这么笨!当然啦!」「一张我的信纸?」克拉伯大惑不解。老绅士拍拍克拉伯的肩膀,「你常有访客吗?」「访客?到萨森图书馆?啧,来,罗威,告诉他。」罗威耸耸肩,「这是书虫的典范人物,全世界最忠实的看门狗。」「得了,得了,你一定有客人吧!请仔细想想。最近几个月,有没有什么值得你记住的客人呢?」克拉伯的眼睛眨了一下,瘦骨嶙峋的下巴轻启,对问话的人视而不见。接着他狂笑起来,拍了一下腿:「哈!哈!有了!我想起来了。」他直起身子,擦擦红湿的眼睛。雷恩说:「看来我们撞见好运了。怎么样?先生。」克拉伯收住笑声时和他发笑时一样突兀。他那干瘪的双手紧握:「就是这样,对不?好极了。惊人的事一波又一波……有一个人,对,没错!一个非常有趣的男士。我肯见他之前,他来了好多次。等我见到他时,他又哀求,非常巧妙地,他,他!请我让他看一眼著名的萨森收藏。」雷恩语声尖锐:「是吗?!」「他说他是个书痴,他听过许多——你们知道的。所以我就放他一次——他看起来无辜得不得了,让他走进这个房间。他说他在研究什么,非常急迫要查阅一本书。只要几分钟,他说……」「哪本书?」罗威皱起眉,「克拉伯,你从来没告诉我这件事!」「孩子,我没说过吗?我一定是忘记了。」克拉伯咯咯笑了,「是1599年版贾格的《热情的朝圣客》!」他们都沉默了一会儿,没人敢看对方一眼。雷恩轻声催促:「继续说。你就把书拿出来给他?」克拉伯露出丑陋的笑容:「克拉伯才不会!我说,先生,不行。我说规定不行。他点点头好像也不意外。然后他又张望了一下。我开始有些怀疑,可是他罗里罗嗦谈到书……最后他走回书桌旁边,上面有些纸——信纸和信封。他眼睛略过奇怪的表情,然后说:『这是你们萨森图书馆的信纸吗?克拉伯先生。』我说是。所以他可怜兮兮地看着我。他说:『哈!哈!非常有趣。想进来这地方真是难,你知道吗?我和一位朋友打赌说我可以进来,你看,好老爷,我办到了!』我回答说,『哦,你办到了,不是吗?』他说:『哈!我现在真的在这里了,请你当个老好人,让我证明我赌赢了,好吗?我需要证明我来过。啊,对了。』他说,好像他当时才想到,他拿起一张信纸和一只信封。『就是这个!这个能证明。克拉伯先生,谢谢你,谢你一千回!』我还没来得及开口,他已经跑出去了。」巡官瞠目结舌地聆听这个不同凡响的故事。可是克拉伯双唇刚一闭上结束说话,他便雷霆咆哮:「一堆笨蛋!你就让他跑了?为什么——」佩辛斯缓缓地说:「原来我们的人就是如此拿到这信纸的。」「亲爱的。」雷恩的声音很低沉,「除非必要,我们不要再浪费克拉伯先生宝贵的时间了。克拉伯先生,能否请你描述一下这位奇特的客人?」「当然可以。高高瘦瘦,中年人,很像英国人。」「老天!」巡官声音暗哑,「佩蒂,这真是……」「巡官,拜托。这个人到底什么时候来的?哪一天?」「我想想看。四五——大约七个礼拜之前。对了,我想起来了。是一大早,那个礼拜———5月6日。」「5月6日!」佩辛斯失声说,「爸爸,雷恩先生,你们听到了吗?」「我也听到了,佩蒂。」罗威先生不悦地抱怨,「你说得像三八节似的。奇怪!」克拉伯明亮的小眼睛从一个人身上射到另一个人身上,他们内心都压抑着不怀好意的快乐之情,好像他被天大的笑话摆布。雷恩先生喃喃说:「这个高高瘦瘦的中年英国人5月6日来访,耍个小花招拿到你们的信纸信封。很好,克拉伯先生,我们有进展了。再解决一件事,我们就不麻烦你了。他告诉你他的名字吗?」克拉伯皮笑肉不笑,不耐烦地看着他。「他告诉我名字吗?雷恩先生,你真有空,问这个什么问题?他告诉我名字吗?他当然报了姓名。咦,我怎么都想不起来了。」他又嘿嘿干笑,像老蟹绕着书桌转,开始翻开每个抽屉。「对不起,萨姆小姐……他告诉我名字吗!」他又干笑一声,「啊,有了!」他拿了一张小名片给雷恩。佩辛斯很快站起来,四个人一起看上面的名字。这是一张极便宜的名片,上面端端正正印着黑体大写的姓氏:艾尔斯博士其他什么也没有——没有住址,没有电话,没有名字。「艾尔斯博士!」佩辛斯双眉一紧。「艾尔斯博土!」巡官咕哝一声。「艾尔斯博士!」罗威若有所思。「艾尔斯博士!」克拉伯斜着眼点头。「艾尔斯博士!」老绅士的语气里别具含义,使得大家都转头看他。可是他还是盯着名片。「天,好像不可能。艾尔斯博士……佩辛斯、巡官、高登,你们知道艾尔斯博士是谁吗?」他忽然问。「完全不熟悉。」佩辛斯目光犀利地看着他专注的脸。「没听过。」巡官说。「有点儿耳熟。」罗威边想边说。「唉,高登,我以为他会敲醒你学生时代的回忆呢。∷笨死隽艘桓龀舐奈璧付鳎裰皇芄盗返暮镒印K慕鸨哐劬祷媳橇海Φ煤芸膳拢骸拔铱梢愿嫠吣忝前共┦渴撬!彼掌鸬蛑宓淖齑健?「哦,你可以吗?」雷恩很快说。「我是说我可以告诉你们他真正是何许人,身在何处,所有的事情!」克拉伯干笑,「真是天大的笑话!我忽然都想起来了。」「呵,老佛爷。」巡官声音开始粗糙起来,「他是谁?」「那天在博物馆一看见,我就知道他是谁。哼,没错。」老图书管理员清清喉咙。「你们没看见他避开我的眼睛吗?他知道我认识他,这宝贝无赖!我告诉你们,七个礼拜前来看我,留下这张名片,自称为艾尔斯博士的家伙,就是——汉涅·赛得拉!」第十四章 藏书家的战役在中城一家饭店的专用餐厅里,餐桌上的人都在整理凌乱的思绪。克拉伯嘲讽、胜利地泄漏天机,把大家都震惊得一时之间六神无主。汉汉·赛得拉就是神秘的艾尔斯博士!克拉伯得意忘形,拼命舔着嘴送他们到门口,他们对他的最后一瞥,是他瘦骨鳞峋的身影镶嵌在萨森大宅爱尔尼式的大门框里,他的双手不停地彼此搔着,好像蟋蟀的后腿。他缩着脖子的小脑袋瓜看着他们离开,好像在说:对了,你们宝贵的赛得拉博士也就是你们的艾尔斯博士;你们认为如何?老克拉伯可不是呆子,呃?他整个身影洋溢着胜利之光,好像对一群暴民执行私刑后得到残酷自大的满足,这个感觉委实慑住了他。高登·罗威原来满腹心思,现在还是加入这一小群人,非常安静地坐着,看太阳穿过轿车窗子照在佩辛斯的头发上,可是他又好像没有真正看见。「这有一件非常古怪的事。」大家围着桌子坐下来,哲瑞·雷恩先生开口说话,「我承认我想不通。这可恶的老家伙,的确叫人印象深刻——浑身是戏——他说的话也句句实言。他是那种喜欢说实话的人,尤其当他知道可以伤人的时候。可是……汉涅·赛得拉!当然不可能了。」「如果克拉伯说他的客人是赛得拉。」年轻的罗威惨淡地说,「那么你可以打赌,铁定就是赛得拉。」「不,高登。」佩辛斯叹息,「赛得拉不可能是5月6日拜访克拉伯的人。5月7日伦敦金斯顿博物馆的董事会特别为他举行欢送晚宴,我们从这一点就知道不可能是他。艾尔斯博士5月6日在纽约拜访克拉伯。这人不是鬼,他不可能一夜之间横跨大西洋。」「唉,太诡异了。我知道克拉伯的为人,我告诉你们,他没有撒谎。每一次他说实话惹出风波,一定乐不可支,就像雷恩先生说的。」「克拉伯很确定。」佩辛斯绝望地戳着肉排,「他说他发誓那个人是赛得拉。」「这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巡官不满地瞪着罗威先生,「这老怪物在撒谎,不就结了。」「嗯。」雷恩说,「也可能他心怀不轨地编故事。这些老书虫是有本事嫉妒彼此的事业。好了,好了,我们这样是讨论不出什么结果的。整件事都神秘得超乎寻常之外……有件事我得告诉你们,是关于艾尔斯博士。」「喔,对呀!」佩辛斯大声说,「你正要告诉我们,可是克拉伯打岔……所以这个名字不是虚构的?」「当然不是!所以才那么不寻常呀,亲爱的。高登,在萨森家时,你好像快要想到什么了。现在你记得艾尔斯博士是谁了吗?」「先生,对不起,我以为我记得。大概是我研究时,不知在哪儿碰过这个名字。」「很可能。事实上我从来没有见过艾尔斯博士本人,我对他这人也毫无所知,可是我倒知道一件事。除非这是千万不可能的巧合,这样一个人的确存在,而且是个非常聪明非常博学的研究文学的学者。」老绅士思忖着,嚼着一根荷兰芹,「几年以前——喔,八年或十年前,《斯崔弗季刊》有篇文章,这是专门研究书目学的杂志……」「对了!」罗威叫起来,「我大学时定时收到的。」「这可提醒你了。重点是,这篇文章的作者就是『艾尔斯博士』。」「英国杂志?」萨姆问。「对。我不记得每个细节,可是这个艾尔斯博士谈论到培根一些荒唐冗长的争议,他说的一些话叫我大大不以为然。我就以自己的名字写了一篇很长的文章去反驳,刊登在季刊上。艾尔斯博士也很恼火,在杂志的通讯栏上回复。我们就在季刊上你来我往纠缠了好几期。」他回忆起往事忍俊不住,「我的对手笔锋可犀利了!除了没骂我是颠颠倒倒的老白痴外,什么恶名都替我冠上了。」「我想起来了。」罗威热切地说,下巴往前仰,「辩论激烈。就是那家伙,没错!」「知道他住哪里吗?」巡官突兀地问。「很不幸,不知道。」「我们可以通过这份杂志找。」「恐怕不行,巡官。罗威先生可以告诉你,《斯崔弗季刊》五年前破产了。」「该死了!好,我再打一次电报给崔奇,再麻烦他。你想……」「还有,高登。」老绅士说,「你有没有时间查查我们谈论的事呢?就是1599年贾格版的装订,调查可能和装订相关的秘密?」罗威耸耸肩:「还没下文。我倒是追溯到大约一百五十年前的书皮装订——简直不是人做的事。目前这个装订至少有那么古老:至于藏在里面的文件——一无所获。还没有碰上什么线索。」「嗯。」雷恩的眼睛闪了一下,然后又低下头努力吃沙拉。佩辛斯把盘子推到一旁,不耐烦地说:「喔,我咬不动。这讨厌的案子把我烦死了。这个赛得拉博士就是艾尔斯的事情真够荒唐,可是一直在我脑袋里打转,怎么也摆脱不了。其他的事情又那么清楚……」「例如说……」巡官颇不以为然。「艾尔斯博士留下的线索。爸,你也知道,5月6日到我们办公室的彩虹胡子就是艾尔斯博士没错。」「我们怎么走到这步结论呢?」年轻的罗威喃喃说。「他那天一早去拜访萨森家,到那儿拿了萨森图书馆的信纸。他一定是在中城穿戴那身荒谬的服装。也许在某家饭店的盥洗室。他写下符号,恼人的符号!穿上他的奇装异服,赶去爸爸的办公室。这些很清楚。」她蓝色的水汪汪的眼睛吸引了雷恩。「好像有可能。」老绅士说。「他没想到会被揭穿。」佩辛斯咬咬嘴唇,「他想没有人知道他的秘密,他那价值百万的秘密。听起来不是很蠢吗?可是他是个狡猾的魔鬼,不会冒任何险。如果他20日打了电话,如果他没事,就无伤大雅,信封仍然封着未开。如果他没有打电话,我们就打开信封,看见萨森的信纸,追查克拉伯,发现这个怪异的艾尔斯博士——他一定是故意告诉克拉伯那个不可能的故事,所以克拉伯才记得——要追查他时,我们已经知道很多了。因为到那时候,我们已经知道要找的人的姓名,也知道他的职业是什么……」「好可怕的逻辑分析!」年轻的罗威微微一笑。「所以他才要求你们不要打开信封,除非我在常」雷恩安静地说,「他知道我会记得我们在季刊上的笔战。所以我被请来证实文尔斯博士是个爱书家。」「他一定是一开始就计划好的。如果事情不顺利,就像现在。我们就得寻找艾尔斯博士,一个书虫或什么的,我们怎么下手呢?」「很容易。」巡官不经心地说,「佩蒂,那是我的工作。他说如果他没打电话来,就是他出了事,对吗?那表示除了有他的外表特征、姓名、行业或职业。我们也知道他不是从平常出没的地方消失的——他一定在哪儿打混的——就是被做掉了。」「说得好!巡官。」雷思喃喃说,「你正中要害。你一定要收集从5月20日——他没按时打电话来的那天,一直到几天前,所有谋杀、绑架或失踪的警方报告。」巡官低吼说:「我知道,我知道。你知道那有多少工作吗?」「实际上没那么可怕,巡官。你要找的东西很清楚,佩辛斯已经说出来了。」「好吧!」萨姆忧郁地说,「我去办。天啊!可是这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我也得生活呀,对吗?我立刻叫葛瑞森和卓罕去查……我猜你们两个孩子要去哪边混吧?」哲瑞·雷恩先生把萨姆巡官送回办公室,把萨姆·佩辛斯小姐和高登·罗威先生送到绿树成荫的中央公园后,他沉默地示意德罗米欧,然后坐在车里,满脸思绪。现在没有人看着他,他静静地坐在后座,紧抓着手杖头,眼睛盯着德罗米欧的后脑勺,脸上的表情宛如风起云涌,变化瞬息。不像大多数老人,他不习惯大声自言自语,可能因为他失聪的耳朵使得他无理由培养这种习惯。他完全用图像思考事情,有些实在太离奇,他不得不闭上眼睛,好看得更清楚。林肯轿车轻捷地开往上城,朝威彻斯特去。过了好久,老人睁开眼睛,眼前青翠的树木和弯曲的车道通往车库。他往前一倾,轻拍德罗米欧的肩膀。「德罗米欧,我不是说过要先去马提尼医生家吗?」德罗米欧这个忠实的司机半转过头,好让主人可以看见他的嘴唇。「哲瑞先生,有要紧的事吗?你又觉得不舒服了?」老绅士微笑说,「没事,我觉得很好,这次探访纯粹是为了科学兴趣。」「喔。」德罗米欧搔搔左耳,耸耸肩,用力踩下加速器。他把车停在靠近俄文敦附近的一座房舍。屋子半掩在树林间,外面纠缠着藤蔓和6月最后的玫瑰。一个头发银白、身材魁伟的人坐在门前抽着烟斗。「啊,马提尼。」雷恩伸伸腿,「我真好运,你这个时候在家。」魁伟的男士瞪大眼睛:「雷恩先生,你到这儿来做什么?请进,请进。」雷恩呵呵笑,把门拉到背后:「别这么吃惊,你这老家伙。我身体好得很。」他们握过手。马提尼医生疲倦的眼睛依然带着职业的犀利打量他。「看起来不错,对吗?」「好得不得了。心脏怎么样?」「跳得很愉快。我就不能这样恭维我的胃了。」他们走进医生的房子。一只毛茸茸的狗嗅嗅雷恩的脚踝,然后不在乎地走开,「我不了解,我这把年纪,为什么还……」「亲爱的伟大的先生,一辈子戏院的菜单对后来几年的消化可没什么帮助。坐下。我今天想办法从医院开溜几个小时,医院的事一样疯狂。我碰不到一件有趣的病例。」雷恩微笑,「我倒有一件给你。」医生把嘴里的烟斗拿出来:「啊,我大概知道,不是你自己?」「不是,不是。」「很麻烦的事。」马提尼似笑非笑地说,「我就放弃今天下午的乡村好时光吧。」「不需要。」老人身子往前挪,「这个案子——我相信——可以坐在椅子上诊断出来。」他忽然四下张望,「马提尼,我想你最好把门关上。」医生迷惑不解,然后站起来,把阳光关在屋外。「你真是神秘兮兮的。」他说着,坐回椅子里,烟斗挂在嘴上。「保密吗?我猜是犯罪案件,可是这里没有人来听碍…」雷恩的目光严厉:「马提尼,当一个人聋了以后,连墙壁也有耳朵。老朋友,我卷入这个最不可思议的事件里,每一个点都有许多岔路……」在方向盘前打吨的德罗米欧,把领子上的蜜蜂赶走,有些惊异。玫瑰浓郁的香味熏得他陶陶然。马提尼家的门已经关上半个小时,现在打开了,他的主人高大的身影出现在门前。德罗米欧听到马提尼轻松地说:「恐怕那是唯一的办法,雷恩先生。我一定得先看看纸,才能给你意见。可是即使那样,就像我说的……」「你们这些科学家!」德罗米欧听出雷恩的口气有些不耐烦,「我以前希望这问题会清楚些。可是……」他耸耸肩,伸出手,「谢谢你表示有兴趣,我想应该有我的功劳吧。我今天晚上把纸拿给你。」「嗯,好,我今天晚上来哈姆雷特山庄。」「呃,胡说!那样就真得给你添太多麻烦了。我再过来这里……」「别这么说。开开车对我好,而且我想看看老奎西。上次看见他时,我不喜欢他动脉的情况。」德罗米欧弄不清楚怎么回事,把车门打开。他的老板很快地走下小径,停下脚步。他的白眉毛忽然一挑,厉声说,「你有没有看见谁在这里探头探脑的?」德罗米欧吓了一跳:「探头探脑?哲瑞先生。」「对,有没有看见别人?」德罗米欧抓耳朵:「我大概眯了一下眼,大概一两分钟,先生,可是我想没有……」「唉,德罗米欧。」老绅士叹一口气,爬进车子,「你什么时候才学得会警觉些……我看无所谓了。」他愉快地向马提尼医生挥手,「在俄文敦停车,德罗米欧,到电报局。」他们开走了。到了俄文敦,德罗米欧找到电报局,哲瑞·雷恩走进去。他忖度地看着墙上的钟,然后坐在一张小桌子旁,伸手拿一叠黄色的纸和拴着链子的铅笔。有几秒钟的时间,他看着铅笔尖。铅笔削得很尖,可是他没看见,他的眼睛看的不是眼前的实物。他用铅笔慢慢地在白纸上写字,用力记下脑筋里的想法。消息是发给萨姆巡官的:今晚带有符号的纸来吃晚餐。紧急。雷恩他付了电报钱,回到车上。德罗米欧在等候,爱尔兰人的眼睛有些兴奋。「德罗米欧,现在我们可以回家了。」老绅士叹了口气,轻松感激地靠在舒服的软垫上。长形林肯轿车消失在泰里镇,朝北方去,一个身着暗色风衣的高个子,衣领翻到耳边——尽管太阳炽热——离开停在对街黑色卡迪拉克大轿车的阴影,静静地张望四下,然后快步走向电报局。他又再一次看看四周,他的手扭动门把,然后走了进去。他直接走到雷恩坐下来写电报的桌子,坐下来。眼角瞟着柜台后面,两个职员在桌前忙碌。他把注意力拉回到一叠黄纸。最上一页有浅浅的字痕,这是雷恩用力写给萨姆巡官的讯息,他不经意留下的。高个子犹豫了一下;然后抓起上着链子的铅笔,铅笔斜躺几乎和纸平行,接着轻轻地、均匀地从一端画线到另一端。慢慢的,在灰线底下,雷恩的电报内容开始清楚地变成黄色的笔划……过了一会儿,高个子站起来,撕下有字痕的纸,揉成一团,放进口袋,悄悄地走出电报局。一个职员目送他的背影,一脸迷惑。他直接走向对街的大卡迪拉克,坐进车,放掉紧急刹车,轰隆轰隆地换档,直往南去……直往纽约市。第十五章 警讯和查探佩辛斯·萨姆小姐回到萨姆侦探社时,已经是傍晚了。她的购物之行虽然买得不多,不过很满意。一回来却发现白朗黛小姐坐立不安,濒临崩溃的边缘。「噢,萨姆小姐!」她大叫一声,害得佩辛斯把手上的大包小包全丢在地上,「我难过得不得了!真高兴你回来了!我差点儿要发疯!」「白朗黛,冷静一下。」佩辛斯语气坚定,「出了什么事?为什么这样歇斯底里的?」白朗黛小姐说不出话,夸张地指着巡官的房间。佩辛斯冲了过去。办公室是空的,巡官的桌上摆着一个黄色信封。「我爸爸呢?」「有人拿了一个案子来,萨姆小姐。珠宝抢劫或什么的,巡官要我告诉你,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可是这电报……」「白朗黛。」佩辛斯叹了口气,「你像中产阶级一样恐惧电报,这可能只是个广告。」然而当她撕开信封口时,还是皱着眉头。她睁着大眼看哲瑞·雷恩简洁的信息。白朗黛小姐徘徊在门边,绞着肥短的手指,好像以送葬为业的人。「饶了我吧!白朗黛。」佩辛斯心不在焉,「你好像悲剧里的哭旦。出去,让人好好吻一下或——或做什么的。」然后又对自己说:「不知道现在又发生了什么事情,会有什么事呢?才过了几个钟头……」「出,出了事吗?」白朗黛小姐害怕地问。「不知道。反正坐在这里胡思乱想没有用。别紧张,小姐,我留一张字条给爸爸。放轻松,好不好?」她用力拍了一下白朗黛小姐的屁股。白朗黛小姐满脸通红,回到前厅的桌子去放轻松些。佩辛斯坐在巡官的椅子上,抓起一张纸,用舌头儒湿铅笔尖,开始从事文学创作的工作:亲爱的粗脖子先生:我们亲爱的朋友雷恩智叟打电报来,要你今晚立即把天大谜语带到哈姆雷特山庄。好像有什么事情,可是他没说是什么。可怜的白朗黛下午被电报搞得歇斯底里,她不敢打开来看,又不知道我们人在哪里。她说你现在去办案赚钱给我花;真的,罗威先生带我到公园散步后,遗憾的——我希望——回去不列颠工作,我就到梅西百货调查最新流行服饰(好爸爸,帮你买了裤子);所以你看我很合作,努力开销你赚的钱。你不在期间,我将奋发图强,维护萨姆侦探的名誉。我现在要去拿我的风火轮,我一定会好好照顾天大谜语。你回来时,请打电话到哈姆雷特山庄给我。亲爱的老哲瑞还要请吃晚饭,最坏的打算就是——我想他不会介意我把他老床上的床单弄皱。小心点,亲亲。又:千山独行颇寂寞,我要请罗威先生陪伴。这样你是不是安心一点了?她把信叠得漂漂亮亮,装入信封,把信封塞在巡官桌上的档案夹。然后哼着小曲,走到保险箱,转了一下号码锁,打开沉重的门,寻寻觅觅一番,拿出拆封的牛皮信封,关上保险箱。仍然哼着小曲,检查信封内的东西确实无误;打开亚麻布手提袋——里面神秘地塞满女性各种用品——把信封安全地放在里面。她拨了一个号码:「乔特博士?噢,知道了。没关系。我其实是要找罗威先生说话……喂,高登!这么快又打搅你,真不好意思。你介意吗?」「我的天使!打搅我?我——我简直感激涕零。」「工作得怎么样了?」「有进步。」「你介不介意今天放慢进步的脚步呢?先生。」「佩蒂!你知道我什么都愿意为你做的。」「我急着要到哈姆雷特山在去,要带——要带些东西去。高登,你一起来,好吗?」「姑娘,你阻止我看看好了。」「好极了。大概十分钟后在不列颠前面见!」佩辛斯放好电话,把散乱的头发顺到耳后,走到前厅,宣布说,「白朗黛,我要走了。」「走了?萨姆小姐。」白朗黛小姐有些紧张,「去哪儿?」「去威彻斯特雷恩先生家。」佩辛斯站在白朗黛小姐桌子后面的镜子前,非常挑剔地检查自己。她在小鼻子上扑点粉,拿口红涂嘴唇,再从头到脚调查一次。「喔,天啊!」她叹了口气,整平白亚麻套装,「我没时间换衣服。亚麻好容易皱啊!」「可不是吗?」白朗黛小姐有些亲近的语气,「去年我有一套亚麻布做的衣服,我清洗的时间超过……」她忽然打住话题,「萨姆小姐,我要怎么向巡官交代?」佩辛斯调整一下头上蓝点的小发带,把蝴蝶结扶正,喃喃说:「我在他桌上留了张字条,还有电报。你会留下,对吗?」「是啊!可是巡官会气死。」佩辛斯叹息说,「这事情非常重要,白朗黛。我明天来拿包包。乖乖听话。」对自己的检查很满意,她对白朗黛笑笑,对方挥了一下悲伤无力的手。佩辛斯紧紧地夹住亚麻布袋,离开办公室。楼下人行道旁,一辆蓝色小车正在等候。佩辛斯焦急地打量天空,可是天空比眼睛还要蓝。她决定不把车子顶篷盖上。跳进车,她把手提包谨慎地放在座椅中间,启动车子,放开刹车板,把车子交给一档,慢慢开向百老汇。街角亮起红灯,车子轻轻地滑动。然后发生了一件奇怪的事。佩辛斯满脑子女性的想法,难得一次粗心大意。这本身是件小事,不值得大惊小怪。可是随着一分一秒消逝,事情变得越来越有含义,也越危险。一辆黑色卡迪拉克大轿车停在对面的街上,佩辛斯一踏上她的蓝跑车,卡迪拉克就呜呜作响。佩辛斯上路后,黑车也悄悄地开动,像阴森的黑影跟随着她。在红灯前,不偏不倚地跟在她的后面;绿灯亮时,它的鼻子就在她的尾巴;她转入百老汇,它也转入百老汇,随着她右转到第六大道,到第五大道……丝毫没有放松这场轻而易举的追逐。佩辛斯忽然把车靠在六十一街的人行道旁,黑色卡迪拉克举止犹豫,往前冲,慢下来,最后在六十五街上非常缓慢地移动,此时高登·罗威神采飞扬,快乐地坐进佩辛斯旁边的位子。卡迪拉克迟滞不进,一直等蓝跑车超前,然后又开始追逐。佩辛斯毫无疑问兴高采烈。她整个人非常可爱,发带突出精巧的五官;跑车也分外服从,阳光温暖,凉风袭人;更重要的是隔壁坐的人年轻、男性、特别兴奋。她让罗威看提袋里的信封,告诉他雷恩的电报,然后随便聊聊;年轻人的手臂放在她椅背上缘,静静地看着她的侧影……经过拥挤的曼哈顿,卡迪拉克亦步亦趋跟在跑车后面。佩辛斯和她的护花使者丝毫没有察觉。他们把城市抛在脑后,它溜到后面;尽管佩辛斯开车速度加快,卡迪拉克也不须费力地跟进。远离市界后,年轻的罗威先生眯起眼,回头看一眼背后,佩辛斯依然叽叽喳喳。「佩蒂,加油。」他随意地说,「我们看看这小铁盒能够挤出多少速度。」「噢,你要速度,是吗?」佩辛斯冷冷一笑,「记住,你付罚金,好小子。」她用力踩加速器,跑车往前冲。罗威回头看,卡迪拉克大气不喘地保持先前的距离。佩辛斯得意忘形地开着车,双唇紧闭,一心要满足罗威先生的速度感。可是罗威先生另有心事,无法欣赏。他的下巴有些坚定,浅褐色的眼睛眯成直线,就是这样,没有别的反应。他忽然说,「我看见那儿有一条岔路。佩蒂,开进去。」「什么?什么?」「我说开进那条岔路!」她被惹火了,生气地瞪他。他的脸半后转。她缓缓地看着后照镜。「喔。」她说着,脸上的血色开始消褪。「我们被跟踪了。」罗威先生安静地说,他的语气没有一丝轻福「上那条路,佩蒂。看看能不能甩掉那只苍蝇。」「好,高登。」佩辛斯声音微弱,方向盘一转,跑车离开主要的公路,驶进一条窄路。卡迪拉克追上来,停下来,快速转弯,轰隆地开上狭路追赶他们。「我想……」佩辛斯低声说,她的嘴唇微微颤抖,「我们错了。这里没有出口,高登。」「继续开车,佩蒂。眼睛看路。」这果然是条没有出口的狭路,她也没有时间掉头,逃往刚才驶来的方向。佩辛斯粗暴地踩着加速器,小机器往前冲,好像受伤的动物。罗威专心看着背后的路。卡迪拉克往前匍匐,可是还无意超前。也许是太阳仍然太大,或者车里的人担心攻击得太早了。佩辛斯的心脏扑通扑通直跳,好像腿在打鼓。一阵昏眩之间,她谢谢所有的大小神明,让她冲动地请高登·罗威陪她同行。他人在旁边,温暖高大的身体安定了她的神经;她咬一咬牙,低身握紧方向盘,睁大眼睛,稳定地驶在破烂的窄路上。这不是平坦的公路,而是饱经摧残的碎石路,他们坐在椅子上又颠又簸的。卡迪拉克继续跟来。路面越来越烂、越窄。前面升起一排树遮着路,放眼望去,不见人家。佩辛斯脑袋闪过各种景象:「死寂的树林」——「少女遭袭击」——「护花使者遇害」——「威彻斯特凶杀害」——她肢解的尸体躺在路旁,罗威在她身旁淌血,命在旦夕……然后一阵迷雾,她看见黑车赶在她旁边,但无意超车……「继续开!」高登·罗威大叫着,从车椅上站起来,对抗着扬起的风,「佩蒂,别让他吓着你。」黑车深处一只黑袖长手精确地做出无误的动作。卡迪拉克开始逼近佩辛斯怒吼的小车子,好像要逼她滑出路面。她冷冷一颤,才明白来人要她停车。「想打架是吗?」罗威咕哝地说,「好,佩蒂,停车,看看这家伙到底想要做什么?」一下子,她抬头扫视,看见隔座的年轻人全神戒备,准备随时弹出去,她绝望之余,不知哪里来的勇气,心想故意开着跑车去撞卡迪拉克,来个两败俱伤。她常常读到这类事情,从来不曾质疑这种冲动或举止。可是现在碰上真实的情况,她忽然泪水满眶,知道自己不想死,活着还是有些奇特甜美的滋味……她骂自己是笨蛋,是懦夫,但尽管如此,她依然紧紧握着方向盘。经过一番颤抖挣扎,她的脚放松加速器上的压力,盲目地找寻刹车板,跑车慢慢停祝「佩蒂,头低下。」罗威低声说,「别插手。我可以感觉他是个坏顾客。」「喔,高登,别,别乱来。拜托!」「把头低下!」卡迪拉克超前了,转了个头,霸道地挡住去路,接着咬牙切齿地打滑停祝然后一个深色包裹的人影——佩辛斯气喘如牛——戴着面具,拿着一支左轮手枪,从车子里跳了出来,奔向跑车。高登·罗威无息地喝了一声,跳出小车直直朝蒙面人跑去——直直朝着左轮枪冲去。佩辛斯发晕地看着事情演变,这怎么可能,好像,好像电影,她想着。那只散发蓝光的武器,凶恶地对准路上的年轻人,有些不真实。接着她大叫出声。枪管吐出邪恶的烟雾和火星,高登·罗威应声倒在泥泞的碎石路上,好像树木被砍倒地。他的身体弹跳了一下,鲜血溅红身体附近的碎石。烟火舔舔枪口,仿佛魔鬼舔食肉块。蒙面人敏捷地踩上车门板。「你!你这凶手!」佩辛斯尖叫,挣扎着离开车子,他……他死了,她想。死在路上了。「喔,高登!」「我要杀了你!」她喘着气,伸手去抓枪。枪狠狠地打在她的手关节,她被抛回座椅,痛得钻心刺骨,才明白过来到底出了什么事。是佩辛斯·萨姆就此完蛋了吗?面具后面发出一个粗哑的伪装的声音:「别动,坐好。把纸给我。」左轮枪在眼前的迷雾中挥来挥去。她惊愕地看着自己的手,关节流血了。「什么纸?」她喃喃问。「纸和信封,快!」这个粗哑死亡的声音没有一点儿表情。忽然,她完全明白了。萨森信纸信封!不祥的符号!高登·罗威就是为此而死的……她伸手去摸手提袋。车门板上的人一把推开她,扑向袋子,很快后退,左轮枪仍然威胁着她。佩辛斯开始爬出跑车。高登……她的耳朵紧贴着一个不可思议的声音,听起来好像世界爆炸了;一声呻吟……她往后一跌,半清醒。他朝她开枪!她再次睁开眼睛时,挣扎着要稳住天旋地转的知觉,卡迪拉克移动了。一瞬间,大车怒吼倒车,尖叫嘶鸣,风驰电掣经过她身边,开往他们走来的方向……佩辛斯拼命爬到路面上。罗盛仍然躺在碎石堆,惨白没有动静。她摸索着他外套下的心脏——还在跳动!「喔,高登,高登!」她啜泣着,「我真高兴,我真高兴。」他呻吟着张开眼睛,挺了一下,「唉」地一声又缩了回去。他茫茫然地说:「佩蒂,怎么了?他……」佩辛斯哭着说:「高登,你哪里受伤了?我一定得送你去看医生,我一定得……」他软弱地坐起来,两人一起察看。他的左臂血肉模糊。佩辛斯把他的外套脱下,他又「唉」了一声。子弹穿过了他的上臂。「见鬼了。」他厌恶地说,「像女人一样昏倒。来,好佩蒂,把这绑起来,我们去追那个凶手。」「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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