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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之悲剧 - 艾勒里

作者:埃勒里·奎因 字数:26954 更新:2023-10-09 20:36:22

第一章 会见哲瑞·雷恩先生由于我个人在这段故事的一连串事件中所参与的部分,对于那些倾倒于哲瑞·雷恩先生大名的人们来说,实在提不起他们丝毫的兴趣,因此在兼顾身为妇人的虚荣心之下,我就尽可能简单扼要地做个自我介绍。我很年轻,年轻得即使以最严苛的标准衡量都毫无异议。我天生一双水灵灵的蓝色大眼睛——不知有多少充满想象力的绅士们曾如此形容——灿然如夜星,澄蓝似苍穹。一个年轻的海德堡大学预科学生曾把我的头发比做蜜糖,可是我在法国南部度假胜地安提布港遇到的一位美国女士,却刻薄地说它们像一把烂稻草。最近我在巴黎的克拉丽斯沙龙与那里最受世人宠爱的十六号模特并肩而立,才发现自己的体型事实上几乎和那位魅力十足、艳态完美的高傲女人一模一样。我四肢健全,毫无身体上的残缺,而且——这一点连最权威的专家雷恩先生都会亲口赞同——我有一个灵活而清楚的脑袋。也有人曾说我的主要魅力之一是「天真坦率得不知谦逊」,这一点,我相信在以下的内容中将可证明纯属造谣。大致上就是如此。此外,我倒是觉得可以用「飘泊的北欧人」来形容自己。早在头扎马尾辫、身穿水手服的女学童时代开始,我就一直迁徙不定。我的旅程曾在一些偶然的歇脚处稍作停留:比方说,我曾经在伦敦一家可怕的新娘学校待了两年;也在巴黎最著名的艺术家大本营塞纳河左岸流连了十四个月,直到我死了心,看透了自己「佩辛斯·萨姆」这个名字,永远不可能与高庚(法国后期印象派画家,醉心于「原始主义」,用平涂表现带装饰性的真实场景及原始趣味和异国情调,作品有《黄色的基督》、《两个塔希提女人》等)、马蒂斯(法国画家、雕刻家和版画家,野兽派领袖,作品以线条流畅、色彩明亮、不讲究明暗与透视法为特点,代表作有油画《戴帽子的女人》等)之流相提并论。我曾像马可·波罗一样拜访过东方;也曾像古代迦太基的军事统帅汉尼拔一般向罗马城门扣关。再者,我还富有科学精神:在北非突尼斯品尝苦艾酒,在法国里昂吸饮特产的葡萄酒,在葡萄牙首都里斯本领略了当地白兰地的风味;还曾爬痛脚尖登上雅典的山顶卫城遗址,带着渴望的欢愉,畅饮来自诗意海洋的醉人气息。这一切,不消说,要拜我家境优裕之赐,而伴在我身边,也一直有个独特的人物——一位眼睛散光且幽默感十足的老女伴。旅行有如鲜奶油,愈吃愈上瘾,但是吃多了也会生厌;而此时旅人就像老人,只想返璞归真吃点家常菜。于是怀着少女的坚定决心,我在北非的阿尔及尔告别了那位极可爱的老女伴,踏上返航归乡之途。父亲迎接我的上好烤牛肉大餐,让我的胃舒适无比。 老实说, 当我打算把一本翻得破破烂烂,但依然赏心悦目的法文版《查泰莱夫人的情人》挟带进入纽约时,他可真是吓坏了。在新娘学校的那两年,这本小说曾让我在自己的房间里,独自度过许多纳粹美感的夜晚;可是当我如愿解决这个小麻烦之后,他就推搡着我冲出海关,然后我们这两个路线不熟的狼狈家鸽,便一路沉默地回到市区的寓所。现在,读过《X之悲剧》和《Y之悲剧》之后,我才发现我这位伟大、壮硕、容貌丑陋的老爹,萨姆巡官,在那些热情洋溢的篇章中,一次也没提过他那位游历四方的女儿。在码头的亲吻中,我从他惊讶不已的宠爱眼神中明白了这并不是出于无情,我们只不过是疏远了。我还年幼不懂得反抗时,母亲就把我送到欧洲大陆让老女伴一手照顾;我猜想,母亲的个性里有多愁善感的倾向,于是透过我的信,她也沉浸在欧陆式的优雅生活中。但是在此同时,我可怜的老父亲却没机会亲近女儿。我们的疏远不能完全归咎于母亲,我还依稀记得,小时候我成天在父亲的脚边打转,黏着要他说出办案过程最血腥的细节,兴致勃勃地阅读犯罪新闻,而且坚持闯进他位于中央街的办公室,提供一些荒谬可笑的建议。也许父亲不承认,不过我确认,当他看到我被送去欧洲时,心里一定松了一大口气。无论如何,回家之后,我们花了好几个星期,才培养出正常的父女关系。那段四处飘泊的日子,我只是偶尔回国探望,使得他很少有和年轻女性天天共进午餐、亲吻道晚安、以及经历一切身为家长的愉快经验。一时之间,其实他也不知所措,我这个女儿比他一辈子侦查工作中所擒获的无数亡命之徒还要令他害怕。下面我将叙述雷恩先生的故事与阿冈昆监狱犯人阿伦·得奥一案。而以上一切,都只是个必要的序曲,以解释古怪精灵的佩辛斯·萨姆是如何卷入这桩谋杀疑案的。离乡背井的那些年,父亲的来信中——特别是在母亲去世之后——常常满怀敬意地的提到一位奇特的天才长者——哲瑞·雷恩,非常戏剧化地走进了他的生活。当然,这位老先生我慕名已久,一来是因为我向来爱看侦探故事,无论真实的报道或虚构的小说都读得津津有味;再者,也是由于这位退休的戏剧界大师,常常被欧洲和美国的媒体当成超人一般提起。他在不幸耳聋并因而退出舞台之后,致力于犯罪案件的调查研究,杰出成就早被广泛而深入地报道过,影响所及,连远在欧洲的我都时有所闻。就在返乡的途中,我忽然明白,我最渴盼的,就是与这位住在哈德逊河畔魔幻城堡的奇人会面。可是我发现父亲埋首于工作,无心顾及其他。从纽约刑事局退休之后,他很自然就感到无聊难耐,经过大半辈子的岁月:犯罪案件于他已经像饮食一样。于是他又不可避免的一头埋进私家侦探的事务中,而基于他过去的声誉,使得这项冒险的创业一开始就大获成功。至于我,无事可做,而且感觉到以前在外国所受的教育和生活方式,难以适应正经八百的严肃生活,或许也就因此无可避免的重拾多年前中断的一切。我开始花很多时间在父亲的办公室里,在他的抱怨牢骚中像以前一样黏着他不放。他似乎认为,女儿就像是纽扣一样的装饰品,但我天生遗传了他的硬骨头,最后这份坚持终于让他软化。有几次他甚至让我自己进行一些简单的调查,从这些经历中,我学到了一些术语和现代犯罪的心理学——这些粗略的训练,对于我后来分析得奥一案的确大有帮助。但另外还发生了一些更有帮助的事情,令父亲和我自己都感到很惊讶的是,我发现自己在观察和推理方面,具有一种超凡的直觉。这也让我顿悟到,我拥有一种非常特殊的天赋,或许这是源自我早年的环境,以及我对犯罪始终不减的兴趣吧。父亲曾哀怨地叹道:「佩蒂(佩辛斯之昵称),有你这个该死的女孩跟在身边,搞得我这个老头子挺丢人的。老天,就像以前和哲瑞·雷恩在一起一样!」而我回答:「亲爱的巡官,这个恭维可真是受用。你打算什么时候把我介绍给他呢?」我归国三个月之后,机会在无意之中来临了。一开始是一个极其单纯的事件,后来却——就好像很多老套的情节一样——演变出一连串惊人的发展,连我这样热爱刑事侦查的女孩子,都被吓倒了。有一天,一位身材高大、穿着高雅的灰发男子来到父亲的办公室。从他焦虑的神色看得出来,他想寻求父亲的协助。他的名片上烫金印着「伊莱修·克莱」,他眼神锐利地看了我一眼。坐下,双手紧握着手杖柄,以一种法国银行家般简单严谨的态度自我介绍。他是克莱大理石矿业的老板,矿区主要位于纽约州北部的提耳登郡,办公室和住宅则位于纽约的里兹市。他亲自跑来要求父亲调查的事情非常敏感而机密,这也是他不惜千里迢迢跑来外地找侦探的主要原因。他特别坚持我们要非常非常小心……「我明白了。」父亲笑着开口,「来根雪茄吧,你保险柜里的钱被偷了吗?」「不,真的是!我有个——哦——有个匿名的合伙人。」「哈,」父亲说,「说来听听。」这位匿名合伙人——既然现在公开,就没理由再称之为匿名——是艾拉·佛西特医生,他的兄弟就是提耳登郡的州参议员,大名鼎鼎的乔尔·佛西特。从父亲皱着的眉头看来,这位参议员想必是个不怎么清廉的伪君子。克莱先生毫不谦虚地自称是「一个老派的诚实商人」,现在似乎很后悔让佛西特医生入伙。我推断佛西特医生必非善类,克莱怀疑他所经手的一些买卖合约来路不正当,公司的生意很好——好得有点不像话。一大摞各州郡的合约都找上克莱大理石矿业。因此有必要针对这个情况,私下进行一个谨慎而缜密的调查。「没有证据吗?」父亲向。「一丁点也没有,巡官,这方面他太精了,我唯一有的只是怀疑。你能不能接下这个案子?」伊莱修·克莱一边说,一边放了三张巨额支票在桌上。父亲看了我一眼:「我们该接吗,佩蒂?」我狐疑地打量着,「我们很忙,接了就得放下其他的事情……」克莱盯着我半天,忽然开了口:「我有个建议,巡官,我不希望佛西特对你产生疑心,可是我又需要你的帮忙,倒不如让萨姆小姐和你一起来舍下做客。萨姆小姐在场的话,或许会让事情——容我直言——更顺手。」想来佛西特这个人是无法抵抗女性的魅力,不用说,这立刻就挑起了我的兴趣。「爸,我们可以应付。」我机灵地说,于是便开始着手安排了。伊莱修·克莱当天就返回纽约州北部。接下来的两天,我们处理掉一些手边的工作,到了星期天晚上,便已收拾好行囊,打算前往里兹。我还记得,那封电报送来的时候,我正伸长了腿坐在壁炉前,啜饮着上品白兰地——这也是我挟带闯关的,还骗过了那个年轻和气的海关警察。电报是布鲁诺州长发的,父亲担任纽约州刑事局巡官时,沃尔特·泽维尔·布鲁诺是当时的地检处检察官,而现在,他已经是深受众人拥戴、勇于面对挑战的纽约州州长了。父亲拍着腿低关道:「那个布鲁诺还是老样子!好啦,佩蒂,机会来了,你一直磨着我的那件事,现在可以办到了。」他把电报丢给我,上面写着:你的老战友打算明天搭飞机赶去替雷恩大师的七十岁生日祝寿,给他一个意外惊喜。我知道雷恩老先生最近病了,正需要人给他打打气,如果一个忙碌的州长都可以挪得出时间,你当然更不用说了。期待在那儿跟你碰面。「哦,太好了!」我喊道,把大半杯白兰地都泼在名牌睡衣上,「依你看,呃——你看他会喜欢我吗?」「哲瑞·雷恩这个人啊,」父亲喃喃地说,「是个不……不……他讨厌女人。不过看来我非带着你一块儿去不可。你该上床了,」他笑了起来,「好啦,佩蒂,为明天做个美梦吧,我们得让那个老头子大吃一惊。还有,呃——佩蒂,你非喝酒不可吗?先声明,我可不是那种老古板父亲,不过——」我朝他丑丑的塌鼻子啄了一下。可怜的老爸,他已经够努力了。哲瑞·雷恩先生所居的哈姆雷特山庄位于哈德逊河畔的丘陵上,一路上的景致就如同父亲曾经描述过的一样,甚至更超乎我的想象。我曾经游遍欧洲的古老奇景,但从没见过这么动人心魄的地方。稠密的森林,清爽的道路,天空中浮着几朵闲云,宁静的蓝色河流从脚下蜿蜒流过,那种幽静和美丽,连莱茵河都比不上。而那座城堡恐怕真的是用魔毯从英国的古老山巅搬过来的吧,庞大、壮丽,而且饶富古意。我们走过一条精巧的木桥,穿过了一座恍如侠盗罗宾汉的大本营舍伍德森林的私人树林——我还真有点奢望,罗宾汉那个活泼爱闹的伙伴僧侣塔克,会突然从后头跳出来吓我们一跳——然后通过城堡的大门,来到庄园的宅院里。放眼望去都是一张张笑脸,大部分都很老,哲瑞·雷恩在城堡里收留了许多年老体衰的艺术家。父亲告诉我,雷恩先生的慷慨之赐不知庇荫了多少人。我们在庭院碰到了布鲁诺州长,他还没去跟主人打招呼,正在等我们。他的表情显得很愉快,一张方形脸,五短身材,高高的额头,双眼明亮而智慧,下颚突出,看起来斗志十足。一个州警跟在他后头当贴身保镖,随时在附近警戒地逡巡着。但是我实在太兴奋了,没空多理会州长。一位老人正穿过女贞树丛和紫杉树篱,朝着我们走来——看起来好老啊,我不禁吃惊地想。以往从父亲的口中,我一直以为雷恩先生正逢盛年,是个高大而朝气焕发的男子,现在我突然明白,时光对待他何其无情,过去的这十年,他宽阔的肩膀变得佝偻,一头白发逐渐稀疏,岁月在他脸上和手背刻下沟纹,让他轻快的脚步变得迟缓。然而他的眼神依然年轻——那双眼睛沉稳、清澈、睿智、幽默而才华横溢。他的脸颊红润,一开始好像没注意到我,只是紧握着父亲和布鲁诺州长的手喃喃道:「噢,你们能来太好了,太好了。」我一向自认是个不喜多愁善感的女孩,但那一刻我却觉得喉咙哽咽,泪在眼眶里打转……父亲揉了揉鼻子,哑着嗓子开口:「雷恩先生,容我介绍,这是我——我女儿。」他老迈的手握住了我的手,看着我的眼睛郑重地说:「亲爱的,欢迎莅临哈姆雷特山庄。」然后我说了些日后回想起来羞愧不已的话,老实说,我是想卖弄,炫耀自己过人的聪明,展现女性特有的机灵。我对这次会面期待已久,在潜意识的影响之下,已经让我在这一刻完全走了样。总之,我脱口就说:「很荣幸,雷恩先生,你不知道我有多么——我真的——」接着就抛了个媚眼——我很确定那是媚眼——然后不加思索地说:「我想你正打算要写回忆录!」当然,我立刻就后悔自己说出了这么冒失无知的话,我咬着嘴唇,觉得丢脸极了。父亲倒抽了一口冷气,而布鲁诺州长完全愣住了。至于雷恩先生,他抬了抬眉毛,目光凌厉地盯着我的脸好一会儿,然后才搓着手低笑道:「孩子,这可真是惊人。巡官,你把这位小姐藏了这么多年,我不会饶你。你叫什么名字?」「佩辛斯。」我低低地说。「哈,清教徒的语调。巡官,我敢说这个名字是你取的,而不是尊夫人的主意。」他又再度低笑起来,冷不防挽住我的手臂:「你们两个老古董一起来吧,我们等会儿再叙叙旧。惊人,真是惊人!」他不断低笑,领着我们走向凉亭,一路忙乱地跟迎面而来的老人们开心地打招呼,时不时还偷眼看我。此时我满心困惑,同时不断在心里痛骂自己的愚昧自满,才会导致刚刚的失言。「好吧,」雷恩先生清清嗓子,等我们回过神来,他才开了口:「现在呢,佩辛斯,我们来研究一下你刚刚的那些惊人之语。」他的声音就在我耳边,带着一种特别的音色,深沉、平静、饱满,宛如陈年的法国佳酿莫塞尔白酒。「你说我正在考虑要写回忆录,是吗?的确没错!除此之外,你这双漂亮眼睛还看到了什么呢,亲爱的?」「噢,真的,」我怯怯地说,「我很抱歉说了那些话……我的意思是,我不该……我不想占用和你的谈话时间,你和州长与父亲已经很久没见面了。」「胡说,孩子。我确定,我们这些老头子,还得好好学学怎么栽培佩辛斯哩。」他又低笑了起来,「另一个衰老的象征。你还看到了些什么,佩辛斯?」「晤,」我松了一大口气,「你正在学打字,雷恩先生。」「啊!」他看起来吓了一跳。父亲瞪着我,好像完全不认得我一样。「而且,」我态度谦恭地继续说,「你是自修学习打字的,雷恩先生,你是采取敲键法,而非任意按键的初学法。」「老天!真是报应。」他转向父亲,微笑着,「巡官,你可真是生了一个聪明的天才。不过也可能是你把一些关于我的传闻告诉过佩辛斯。」「该死!我跟你一样吃惊。我还能告诉她什么秘密?连我自己都不知道这些。她说的是真的吗?」布鲁诺州长摩挲着下巴,「萨姆小姐,我想州政府奥尔巴尼那儿可以雇用你来——」「喂!不要扯远了,」哲瑞·雷恩喃喃道,他的双眼发亮,「这是个挑战。是推理,呃?既然佩辛斯猜得到,那么想必有迹可寻,我想想……是不是从我们见面的那一刻开始?首先,我穿过树丛。然后我向巡官打招呼,还有你,布鲁诺。接着,佩辛斯和我见了面,还有——握手。有了!惊人的推理……哈!手,当然!」他迅速地审视着自己的手,然后笑着点点头,「亲爱的,真是太惊人了。对了,对了!想当然啦!学打字,呃?巡官,你从我的手掌看出了什么呢?」他把青筋隐现的手掌摊开,伸到父亲的鼻子前,父亲眨着眼。「告诉我,你看到了什么线索?清楚得很,都在我手上!」我们笑了起来。「巡官,这再度证明了我一向所信服的,观察细节在侦查过程中的重要性无与伦比。细节就在于我每只手的四个指尖都磨损破裂了,可是拇指却完整无缺,指甲修得很匀整。显然,唯一会损伤所有指甲,却不会殃及大拇指的手工,就是打字了——学习打字,因为指甲不习惯指尖触键的撞击,一时间尚未痊愈……妙啊,佩辛斯!」「这个嘛——」父亲似乎不大高兴。「哦,别这样,巡官。」雷恩先生笑了起来,「你一向是怀疑论者。没错,没错,佩辛斯,太聪明了!至于敲键法,可真是精明的推论。因为一般的初学者常用的所谓摸索法,只会用到两个指头,因此只有两个指甲会磨损;反之,敲键法就必须使用到大拇指之外的所有指头。」他闭上眼睛,「所以我一定是打算要写回忆录了!亲爱的,根据观察到的现象而大胆地下结论,这证明了你具有直觉、观察力和推理的天赋。布鲁诺,你知道这位年轻迷人的小姐是如何得出结论的吗?」「一点也不知道。」州长坦白地说。「这是该死的戏法。」父亲低声嘟哝着,不过我注意到他的雪茄熄了,手正微微抖着。雷恩先生再度低笑起来:「简单得很!佩辛斯心里会想,为什么一个七十岁的老怪物忽然要去学打字?太不正常了,因为过去五十多年他根本从来没打算学!对不对?佩辛斯。」「正是如此,雷恩先生,您似乎理解得很快——」「所以,你心里想,一个年纪这么大的人去做这种事情,唯一可能的原因,就是他知道自己的好日子不多了,打算在他生命的终点,写下一些关于个人的漫长回忆。当然!真是了不起。」他的眼睛一暗,「可是我不明白的是,佩辛斯,你怎么知道我是自修的?这一点没请错,可是我的生活一向……」「这个,」我轻声接口,「只是一点小技巧。推理的基础在于,我想,一般而言,如果有人教你的话,他一定你所有教导初学者的方式,采取敲键法。但为了希望学生能记住每个字母的位置,不要偷看键盘,老师会用橡皮垫贴在键盘上,遮住上面的字母。可是如果你的键盘上贴了橡皮垫,雷恩先生,你的指甲就不会断裂了!因此,你一定是自修学习的。」父亲说:「真是该死。」然后盯着我,好像他生出来的是个鸟形人或什么畸形怪胎似的。不过我这个炫耀自己智商的小小表演,倒是让雷恩先生很高兴,他立刻就把我当成同行之类的格外另眼相看。然而,恐怕父亲是有点不高兴,在办案方法上,他和雷恩先生一向就是死对头。整个下午,我们都在安静的庭园中散步,探访雷恩先生为他的同行们用鹅卵石所建的小村庄。在他的美人鱼酒店喝黑啤酒;参观他的私人剧院;还有巨大的图书馆,里面收藏有关莎士比亚的书籍之多之独特,令人叹为观止。这是我一生中最兴奋的一个下午,可惜好时光总是过得特别快。豪华的晚宴设在中古世纪风味的宴会厅,挤满了各方前来哈姆雷特山庄为雷恩先生祝寿的来宾,他们嘈杂而欢快地大吃大喝。晚宴之后,我们四人来到雷恩先生私人的客厅,饮着土耳其咖啡和利口酒。一个矮小的驼背老人不断在房内进出,看起来很老很老,雷恩先生证实,他已经一百多岁了。这就是不同凡响的奎西,雷恩先生昵称他为卡利班,我早已听说过,也在很多杰出的小说中读过他的名字。壁炉中跳跃的火焰和橡树墙壁所营造的宁静感,让我从晚宴的喧扰中解放出来。我累了,满怀感激地放松自己,便在庄严的都铎式大扶椅里倾听着。高大粗壮的父亲一头灰发,肩膀厚实;布鲁诺州长下巴凸出,斗志昂扬;雷恩先生的脸充满贵族气息……能在这儿真好。雷恩先生精神奕奕,不断向州长和父亲提出各种问题,但谈到自己的事情,他就拒绝透露细节。「我经历了灾难性的日子,」他轻声地说,「如枯萎的黄叶掉落。就像莎士比亚说过的,我应该顾念自己老迈的身躯。我的医生努力试着让我的身体不致残缺,我老了。」然后他轻声笑了起来,手一挥,「别谈我这个老头子了。巡官,刚刚你不是说过,你和佩辛斯正打算要去内地?」「佩蒂和我要到北部去办一桩案子。」「啊,」雷恩先生鼻翼翕动着,「办案子,我几乎想跟你们一道去。什么样的案子呢?」父亲耸耸肩:「我们所知不多。反正也不是你会感兴趣的那一种。不过布鲁诺,你大概会有兴趣。我想你的提耳登郡的老哥儿们乔尔·佛西特也扯进这个案子里了。」「太可笑了。」州长的反应相当激烈,「乔尔·佛西特才不是我的朋友,说他跟我一类我可会生气。他是个坏蛋,在提耳登郡组织了一个暴力帮派。」「好消息。」父亲一笑,「看起来好像又有很忙了。你对他的兄弟,艾拉·佛西特医生知道些什么?」我感觉布鲁诺州长有些吃惊,他的眼睛一亮,凝视着炉火:「佛西特参议员是最糟糕的那种骗子政客,可是他的兄弟艾拉才是幕后真正的老板。表面上看不出来,不过我敢说,他就是他哥哥背后的那只黑手。」「这就对了,」父亲皱着眉,「佛西特医生是里兹市一位大理石企业家克莱先生的匿名合伙人,他认为佛西特中介的一些合约来路有问题,要我帮忙调查。看起来的确是稀松平常,不过要找出证据就难了。」「我可不会羡慕你,佛西特医生是个老滑头。克莱嘛,我认得他,人好像不错,没什么问题……我会特别感兴趣,因为佛西特兄弟今年秋天有一场硬仗要打。」雷恩先生会上双眼坐在椅子里,虚弱地笑着,我猛然明白,现在他什么也听不到。父亲常提到他的耳聋和读唇术。不过此刻,他的眼皮已经将全世界隔绝在外了。我不耐烦地甩甩头,摆脱那些不相干的思绪,专心听着眼前正在进行的谈话。州长以惯有的夸张语调,大致向我们描述里兹市和提耳登郡的情形。下个月预料将有一场激烈的选举战登场,该郡一位活力四射的年轻地检署检察官——约翰·休谟,已经获得反对党的支持,提名他竞选参议员。他很受当地选民的喜爱及欣赏,以他检察官任内清白、坦率的声誉,将对佛西特的连任构成严重的挑战。有该州最狡猾的政治家之一鲁弗斯·科顿在背后支持,年轻的约翰·休谟正大力宣扬改革——我想,考虑佛西特参议员过去种种恶名昭彰的行为,这个改革的诉求的确命中要害——「纽约州最贪婪的吸金政客。」布鲁诺州长这么形容佛西特参议员,而且里兹市还有一所州立监狱,阿冈昆监狱。雷恩先生睁开眼睛,好奇而专注地看了州长的嘴唇好一会儿,我不懂他为什么那么热心,在提到监狱的时候,我看见他老迈的眼睛忽然亮了起来。「阿冈昆,呃?」他叫道,「太有趣了,几年前——布鲁诺,那时你还没当上州长——莫顿副州长曾与马格纳斯典狱长安排让我进入监狱参观,奇怪的地方,我在那儿碰到一个老朋友——监狱里的牧师,缪尔神父,我认识他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我想,早在认识你们之前。他是过去纽约市曼哈顿黑街波瑞区的守护神。巡官,如果你见到缪尔神父,请代我致上诚挚的敬意。」「真是大好机会。我那些探查监狱的日子已成往事……你要走了吗?布鲁诺?」布鲁诺州长不情愿地起身:「非走不可了,议会那边还有重要的事,我是在百忙之中抽空偷溜出来的。」雷恩先生的笑容消失了,岁月的沟纹回到他饱经风霜的脸上:「噢,别这样,布鲁诺,你不能就这样丢下我们不管。为什么呢——我们才刚刚开始聊而已……」「抱歉,老先生,我真的得走了。萨姆,你会留下来吧?」父亲抚着下颚,雷恩先生迅速接口道:「巡官和佩辛斯当然要留下来过夜,他们才不急呢。」「晤,我想,这个佛西特的事可以暂缓。」父亲一边说一边伸长了腿呼了口气,我也点点头。然而,如果我们当天晚上就去里兹市,事情的发展可能就会完全不同了吧。至少,我们可以在佛西特医生展开神秘旅行之前见到他,那么就应该可以解开后来的许多疑团了……然而当时,我们却是完全臣服于哈姆雷特山庄的魔力,留下来过夜。布鲁诺州长在一群州警的簇拥之下,满怀歉意地离开了。他走之后,很快地,我就在都铎式大床的柔软床单之间,带着一身的疲倦,感觉自己幸福无比地陷入梦乡,完全没想到等在未来的是什么。第二章 会见死者里兹市坐落于一个圆锥形的山丘下,是个迷人而繁忙的小城,也是这个农业郡的中心,四周环绕着连绵的田野和起伏的蓝色丘陵,若不是山丘上盘踞的堡垒,看起来就如同个天堂。深灰色的高墙顶端岗哨林立,监狱磨坊丑陋的烟囱伸向天空,庞太监狱的压迫性和威胁感就像一块裹尸布笼罩着这片清静的农庄和城镇。就连山丘上的一抹绿色森林,也不能让眼前的画面增添一丝温柔。我非常好奇。有多少亡命之徒被打入这道令人绝望的高墙,思慕着离监狱咫尺之遥的清凉森林,然而那对他们来说,就好像是火星一般遥远。「你会明白的,佩蒂,」从火车下来坐上计程车之后,父亲告诉我,「那儿大部分的人都是穷凶极恶之徒。孩子,这可不是夏令营,别在他们身上浪费太多同情心。」或许跟罪犯打了一辈子交道,让他变得无情了,但对我来说,这并不代表那些人就应该被隔绝起来,看不到碧绿田野和晴朗天空,而且我也不认为,有什么罪孽能深重到应该接受这么残酷的惩罚。在前往伊莱修·克莱家的短短路上,我们两人都沉默不语。克莱的那座白色廊柱式大宅邪充满殖民地风格,坐落在市区外缘的半山腰,伊莱修·克莱正亲自在门廊等着我们。他是个优雅而体贴的主人,从他的态度根本看不出我们是受雇而来。他让管家把我们带到舒适的卧房里安顿下来,立刻让我们觉得很自在。接下来的整个下午,他和我们闲聊着关于里兹市和他自己的种种故事——就好像我们是他的老朋友一样。我们得知他是个鳏夫。他伤感地谈起过世的妻子,说亡妻最大的遗憾之一,就是没有女儿来取代妻子的地位。于是我很自然地就对伊莱修·克莱的看法大为改观:原先他来纽约找我们时,我只当他是个粗俗商人。接下来平静的几天里,我变得愈来愈喜欢他了。父亲和克莱关在书房里密谈了好几个小时,又花了一整天在石矿场,那儿濒临恰贺黎河畔,在里兹市的数里之外。父亲着手打探敌方的一切,从他第一天开始就喋喋不休的牢骚看来,想必他已经预料到这个案件十分棘手,不但耗费时日,而且到头来很可能白忙一场。「一点点书面证据都没有,佩蒂,」他喃喃地跟我抱怨,「这个佛西特准是恶魔化身,难怪克莱会跑来跟我们求救,这个案子比我想象中的困难多了。」尽管我很同情他,不过调查这个案子也帮不了什么忙。佛西特医生不见人影,他在我们来的那天早上——当时我们还在半路上——就离开里兹了,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儿。我想这也不算稀奇,他做事老是神秘兮兮,行踪也向来保密而难以预测。如果有机会的话,我倒是很乐意在他身上施展一下我与生俱来的魅力,不过我怀疑父亲是否会赞同这个计划,而且这一定会给我们的父女关系增加不少困扰。情况随着另一个人物的出现而变得更加复杂。那就是第二位克莱先生——体型高挑杰出、英俊潇洒、笑起来可以迷倒远近美女的小克莱先生。他叫杰里米,一头卷曲的栗色头发,唇边带着某种不在乎的嘲讽意味。取这种名字,加上合宜的穿着,简直就像浪漫小说里走出来的男主角。由于种种原因,他最近才刚从达特默思港回来。他体重一百九十磅,曾经担任划船队里的尾桨手,对于美式足球明星如数家珍,除了蔬菜什么都不吃,跳起舞来轻快得像一朵云。刚到里兹那天,他就在晚餐桌上郑重地向我保证,他为了要唤起美国大理石鉴赏意识,揉烂文凭扔进碎石机,在他父亲的石矿场,与汗湿背心的意大利石匠为伍,成天丢炸药采矿,头发上沾满爆裂的粉尘。他还热情地说,他将学着制造出更好的大理石产品,品质会盖过……他的父亲看起来满脸骄傲又有一丝怀疑。我发现杰里米是个非常迷人的男孩。有那么几天,他唤起美国大理石鉴赏意识的抱负被轻轻放在一边,因为他父亲要他搁下工作陪陪我。杰里米有个精致的小马厩,我们好几个下午都在骑马。我长年在国外所受的教育,很快就显露出某方面的不足:对于美国年轻大学生的调情手法,我完全没学习过抵抗的艺术。「你根本是只小狗。」有一天,他熟练地把我们的马弓队一个溪谷,狭窄得连转身的空间都没有,行进间,他冷不防握住我的手时,我凶巴巴地对着他说。「我们一起当小狗吧。」他笑着,坐在马鞍上的身子斜靠过来。我挥动马鞭轻抽了下他的鼻尖,才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哎哟!」他叫着,往后跳开,「这样不错吧,佩蒂,你心跳加速。」「我没有!」「你有,你喜欢这样。」「才不呢!」「好吧,」他一副莫测高深的表情,「我可以等。」回家的路上,他始终一脸收不住的笑。总而言之,从那天之后,杰里米·克莱先生就只好一个人骑马了,可是他依然是那种危险的漂亮男孩。事实上,我很苦恼地发现,我好像还真的喜欢让那样的灾难发生。那场风暴就降临在这片田园牧歌之中。就像夏日突如其来的雷雨一般,让人猝不及防。消息是在平静慵懒的夜晚传来的。当天杰里米的心情很不好,整整两个小时里,他不断把头发梳理得整齐服帖,而我则嘻嘻哈哈地一再拨乱,跟他闹着玩。父亲出门去做一些私人调查,伊莱修·克莱则整天待在办公室里。他没回来吃晚饭,父亲也是。杰里米把他对头发的怒气,全部化作一种客气得近乎见外的态度,东一句「萨姆小姐」,西一句「萨姆小姐」,殷勤适宜却毫无热情。他坚持替我取来椅垫,吩咐厨房为我的晚餐准备一堆精致美食,替我点香烟、斟鸡尾酒——带着一种痛恨世界的厌恶,表面上是礼貌的社交举止,然而困倦的脑子里却沸腾着毁灭自己的念头。父亲在天黑之后回来了,匆忙、暴躁、汗流浃背,神情非常烦躁。他一进门就锁上卧房,泡进澡盆里,一个小时之后,才抽着雪茄来到门廊。此时杰里米正忧伤地乱弹着吉他,我在旁边柔声唱着一首从马赛的咖啡馆里学来的俚俗小曲。幸好,我心里想,父亲对法文一窍不通。歌声连沉浸在悲伤中的杰里米也露出震惊的表情。然而,或许是月亮和空气里的某种气氛鼓动着我吧,我至今还记得,当时我朦胧地做着梦,要和杰里米携手一同远走……我正要开始唱第三首歌——也是最销魂的一首——伊莱修·克莱先生开车回来了,看起来也是疲倦不堪,嘴里喃喃为他的迟归而道歉,显然办公室里发生了一些让他无法分身的事。他坐下来,接过父亲的廉价雪茄,此时他书房的电话正好响起。「不必麻烦了,玛莎,」他喊着管家,「我自己接。」然后向我们告退,走进屋里。他的书房就在房子的前侧,窗户对着门廊,于是透过大开的窗户,他的谈话我们可以听得一清二楚,话筒里传来的声音刺耳且急促。他的第一句话是:「天哪,」震惊的声调使得父亲都不禁跳了起来,杰里米拨着弦的手也忽然停顿,然后,「可怕,太可怕了……真是无法想象——不,我完全不知道他去了哪儿。他说他过几天就回来的……天哪,哦,我真不敢——真不敢相信!」杰里米跑进屋子:「爸,发生了什么事?」克莱先生颤抖的手一挥,把杰里米赶出去,「什么……当然,我一定照办……这件事情当然要保密,不过我有个客人或许可以帮你忙……是的,纽约市的萨姆巡官……对,就是他——几年前退休了,不过你也知道他的名声……是,是!真是抱歉,老兄。」他挂上电话,缓缓走回门廊,拭着前额的汗水。在灰色墙壁的映照下,伊莱修·克莱的脸惨白得像一张面具,「巡官,幸好我把你请来了,发生了一件比我——比我原先想象要严重得多的事情。刚刚是地检署检察官约翰·休谟打来的,他想知道我的合伙人佛西特医生在哪儿。」他跌坐在椅子上,惨笑着说:「刚刚发现被佛西特参议员刺死在他自家的书房里!」约翰·休谟检察官显然正渴盼倾注谋杀案调查大半生的父亲前去支援,克莱先生疲倦地告诉我们,现场保持完整,等着父亲过去看,休谟检察官请父亲尽快赶到凶杀案现场。「我开车载你们过去,」杰里米迅速地说,「马上就来。」然后拔腿冲往车库,消失在黑暗中。「当然,我要跟着去,」我说,「爸,你知道雷恩先生怎么说的。」「好吧,如果体谟把你踢出去,我可不会怪他。」父亲喃喃地说,「谋杀现场可不是年轻姑娘该待的地方,我不知道——」「上路吧!」杰里米喊着。车子驶上车道,看到我随着父亲钻上轿车的后座,他似乎很惊讶,不过并没有反对。克莱先生向我们挥挥手,他刚刚为难地告诉我们,他怕看到血。杰里米开车疾驶下山,黑暗吞没了我们。我扭头向后看,远远映着天空的黑云,阿冈昆监狱的灯还亮着。此刻我们正高速驶向只是一个死者的自由被剥夺的凶杀害现场,为什么我会想到监狱呢?我也不明白,但我害怕起来,紧紧挨着父亲宽阔的肩膀。杰里米一言不发.眼睛紧紧盯着前面的路。我们很快就抵达终点,不过对我来说似乎只嫌太久。我将亲眼看到怵目惊心的凶杀案现场……仿佛过了好几个小时,我们才穿过两道铁门,在一幢灯火辉煌的豪华宅邸前煞车停下。到处都是汽车,黑暗的庭院布满洲警和警察。前门大开着,有个人双手插在口袋里,安静地靠在门框上不动。每个人都像他一样安静,没有人交谈,也没有任何人声。只有蟋蟀的鸣叫声回荡四周。那一夜的所有记忆至今依然鲜明,对父亲来说,那是一个老套而不愉快的故事;但对我来说,那是一个战栗而且——我招供吧——带着一种病态趣味的经验。死人是什么样子?我从没看过死人。我看过母亲的死,可是她脸上带着好安详、好亲切的笑容。我相信,这个死人一定很畸形,带着恐怖的表情,那将是一个血淋淋的梦魇……我发现自己站在一个很大的书房里,灯火通明,挤满了人。我模糊地记得,有人拿着照相机,有人拿着小毛刷,有人把书抽出来翻,还有人无所事事。唯一清楚的景象,只有一个孤单的人,比较于其他人,他显得最平静、最无动于衷。他长得不好看,是个体格健壮的胖家伙,穿着长袖衬衫,袖子卷到胳膊肘上,露出一截毛茸茸的粗壮前臂,脚上穿着破旧的室内拖鞋。肥大粗糙的脸上带着一种相当苦恼,而非愤怒不悦的表情。一个洪亮的声音响了起来:「巡官,看看他。」我透过眼前浮动的影子注视着房间里的一切,心想,这对死者真是太不敬了。一个被谋杀致死的男子安静而漠不关心地坐在那儿,慌乱的人群在他的房间里挤来挤去,侵犯他的隐私、翻乱他的书籍、拍摄他的书桌、弄脏他的家具、野蛮地搜寻他的文件……这是乔尔·佛西特参议员,已故的佛西特参议员。眼前的影子晃开了,我的视线停留在穿着白衬衫的人的正面。佛西特参议员坐在凌乱的书桌后头,粗壮的上身抵着桌缘,头部朝侧面略略翘起,像是在探询什么。紧贴着桌缘上方,缝着珍珠色纽扣的衬衫从中央到右边有一道渗开的血迹,心脏部位插着一把细长的裁纸刀,血就从露在外头的刀柄处渗了出来。血,我模糊地想着,看起来真像干掉的红墨水……然后一个焦躁的小个子男人闯入我的视线,遮住了尸体,后来我才知道他是提耳登郡的验尸官布尔医师。我端了口气,摇摇头,努力甩掉突如其来的眩晕,可不能在我父亲和这些男人面前暴露我的软弱……我感觉到父亲在握紧我的手,便挺直背脊,奋力控制自己。有人在说话,我抬起头看到一双年轻男子的眼睛。父亲正在说着些什么——我听到一个名字「体谟」——马上明白过来,眼前这个人就是现任提耳登郡地检署的检察官,也就是——老天!我想——死者的选举战对手……约翰·休谟很高,几乎和杰里米一样高——咦,杰里米人呢——他有一对非常漂亮而聪明的黑眼珠。我心里忽然升起一个小小的犯罪感,瓦解了那些可耻的念头,别去招惹这个人。他瘦削的脸上露出渴求的表情,渴求些什么?权力?还是真相?「你好,萨姆小姐,」他轻快地说,嗓音深沉流利,「巡官说,你也在从事侦探工作。你确定要留下来吗?」「非常确定。」我使尽浑身解数,扮出一副不在乎的语气,可是嘴唇发干,声调颤抖,他的眼睛一亮。「喔,很好。」他耸耸肩,「巡官,你要检查尸体吗?」「你那位验尸官可比我能干得多。检查过他的衣服了吗?」「尸体上没什么特别的。」「他不会是在等女人,」父亲喃喃自语,「不可能是这种打扮。看看他的嘴唇,还有修得像娘儿们的手指甲,不可能只穿件衬衫接待女客的……他结婚了吗,休谟?」「没有。」「女朋友呢?」「好几个哩,巡官。说得明白点,他不怎么会哄女人,我相信其中有不少女人想拿刀往他身上刺。」「你心里有特定人选吗?」他们的目光相遇。「没有,」约翰·休谟说着便转过身去,突然对着门口颔首招呼,一个矮胖健壮、双耳下垂的男子无精打采地朝我们走了过来。休谟检察官介绍说,他是此地警察局的凯尼恩局长。他一双鱼类的胶状眼睛,我立刻就对他产生反感。而且我感觉到他盯着父亲背影的眼神里充满恨意。那个焦躁的小个子,布尔医师,手里拿着一管粗大的墨水笔,在公务便条纸上头写了些字,然后直起身子,把笔塞进口袋。「怎么样,医师?」凯尼恩局长问。「有什么结论?」「谋杀,」布尔医师迅速地说,「毫无疑问。从任何观点来看都是谋杀,绝不可能是自杀。不说别的,光看致死的伤口,根本不可能是自己动手的。」「不止一个伤口,这说明了什么?」父亲问。「是的,佛西特的胸前被刺了两刀,你们看到了,两处伤口都大量出血。不过第一个伤口虽然很严重,还不至于送他上西天,凶手为了保险起见,才又多刺了一刀。」他朝着原先插在死者胸口的裁纸刀轻轻弹了下手指,之前他已经把刀从死者身上拔出来,现在放在书桌上,薄薄的刀刃上凝结着深红色的血块。一位刑警战战兢兢地拿起刀子,在上头撒了灰色的粉末。「你能确定,」约翰·休谟插嘴,「不可能是自杀吗?」「非常确定。两个伤口的角度和方向都指向谋杀的结论。不过还有件事情,你们应该瞧一瞧,有趣得很。」布尔医师绕过书桌,站在尸体前面,一副要讲解艺术品的姿态。然后完全不带个人情感地举起死者已经僵硬的右臂。皮肤毫无血色,前臂上长长的茸毛密布,透着异样的光彩,差点让我忘记这是一具尸体……前臂有两处斑痕,一个是手腕上方锋利而细长的割伤,还有渗血的痕迹;往上约四英寸处有另一个伤口,模糊而破碎,似乎是抓伤,看起来很古怪。「现在,」验尸官快活地说,「手腕上的伤,无疑是裁纸刀割的,至少,」他急忙补充,「也是像裁纸刀一样锋利。」「另一个伤口呢?」父亲皱眉问道。「你的疑问和我一样。我只能肯定,这个破碎的抓伤,不是谋杀的凶器所造成的。」我吮了吮嘴唇,轻声说:「医生,你能确定手臂上这两个伤痕,是什么时候留下的吗?」突然间,每个人都转头瞪着我。休谟欲言又止,父亲则一脸思索的表情,验尸官微笑道:「问得好,小姑娘。是的,我可以确定。两个伤痕发生的时间很接近——都是在谋杀发生的那段时间——应该说,几乎是与谋杀同时发生的。」刚检查过凶器的刑警一脸厌恶的表情站起来: 「刀上没有指纹, 」他宣布,「难搞了。」「好吧,」布尔医生愉快地说,「我的工作就到此为止了。当然,我知道你们等着看正式的验尸报告,不过我相信不可能有什么进一步发现了,能说的我都说了。你们哪个人去找公共福利局的人来,把这家伙运走。」他合上工具袋,两个穿制服的男子走了进来,一个很起劲地嚼着口香糖,另一个不断吸鼻子——他的鼻子湿湿红红的。这些细节一直清楚地留在我心中,想完全忘掉这段无情的过程根本不可能。我轻轻把头转过去……那两个男子走向书桌,把一只有四个把手、形状像篮子的东西放在地板上。两人抓住死者的腋下,吱吱嘎嘎把尸体抬离椅子,砰的一声放进木条箱,盖上木条编的篮盖。他们弯下腰来,继续嚼着口香糖,另一个也还在吸鼻把那个篮子搬走了。我发现自己的呼吸顺畅起来,轻松地舒了一口气,不过我还是花了很长时间才鼓起勇气走近书桌和那张空荡荡的椅子。正当此时,我有点惊讶地注意到,杰里米·克莱高大的影子出现在大厅,和倚在门框的那个警察站在一起,正盯着我瞧。「顺便问一声,」验尸官提起公事包走向门口时,父亲的声音响了起来,「这家伙什么时候死的?」他的眼神带着不同意的味道,我猜想这是因为侦查过程中有些地方过于潦草。显然他过去在纽约市一丝不苟的作风,和凯尼恩局长大相径庭。局长正在书房中懒懒地踱来踱去,布尔医生则开心地吹着口哨。「哦!对了,我忘了。死亡时间我可以抓得很精确,」布尔医生说,「今天晚上十点二十分。没错,就是十点二十分,不早不晚,十点二十分……」他咂咂嘴唇,敲敲脑袋,穿过门口消失了。父亲看看手表哼了一声,现在是午夜十二点过五分,「他也未免太过自信了。」他低声咕哝着。约翰·休谟不耐烦地摇摇头,走向门口:「把那个叫卡迈克尔的家伙找来。」「谁是卡迈克尔?」「佛西特参议员的秘书,凯尼恩说他可以提供我们很多有用的情报。反正,我们马上就会知道了。」「有没有发现什么指纹,凯尼恩?」父亲叫道,很不屑地看着那位警察局长。凯尼恩吓了一跳,他正用一个象牙制的牙签在剔牙,眼神茫然。然后把牙签从嘴里拿出来,皱皱眉,问旁边的一个手下:「发现指纹了吗?」那个人摇摇头,「没有外人的。参议员的指纹很多,也有卡迈克尔的。不管是谁干的,凶手一定是个侦探小说迷,手上戴了手套。」「他戴了手套。」凯尼恩局长说着,又把牙签放回嘴里。约翰·休谟站在门边叫着:「快点把那个人弄来,可以吗?」父亲耸耸肩,点燃了雪茄,我看得出来,他对整个事情非常反感。我感觉到一个硬硬的边缘轻轻抵着我的臀部,转身一看,原来是杰里米,他微笑着,手上拿了一张椅子。「歇一下,福尔摩斯,」他说,「如果你坚持留在这儿,不妨让沉重的思绪暂时从美丽的脚上卸下来吧。」「拜托!」我生气地低嚷着,这可不是打情骂俏的地方。他笑着,硬把我按进椅子里。没有人注意到我们,我也只好放弃了抵抗的念头,然后,我瞥了父亲一眼。他的雪茄停在离嘴唇两英寸的地方,双眼正瞪着门口。第三章 黑盒子一个男子停在门口,注视着书桌,当他看到那张空荡荡的椅子时,瘦削的脸上浮出惊讶的表情。然后他转移视线,迎着检察官的目光,哀伤地笑着点点头。步入房间后,他站在地毯中央,一动也不动,态度从容之极。他不会比我高,骨架结实,匀称的肌肉给人一种类似野兽的微妙印象。他的神态和外形有种说不上来的古怪,怎么看都不像秘书。年龄大概四十岁左右,不过气质倒是不显老。我又看看父亲,他的雪茄还是停在原来的地方,一脸毫不保留的惊愕,瞪着刚进来的人。死者的秘书正看着父亲,我努力想找出他们相识的一点点征兆,却无法从他坦然的眼神中觉察出一丝痕迹。他四处看着,视线停留在我身上,我感觉得出他有点吃惊,不过,看到一个女人出现在这种可怕的凶杀案现场,恐怕换了任何人都难免会吃惊。我又扭过头去看父亲,他咬着雪茄静静抽了起来,脸上不再有任何表情,似乎没有人注意到他刚刚短暂的失态。可是我知道,他认出卡迈克尔了,而且,虽然卡迈克尔不露痕迹,我也确信他有那么一刹那的震惊。我暗想,面对一个能把自己情绪控制得如此完美的人,一定得当心。「卡迈克尔,」约翰·休谟开口道,「凯尼恩局长说你有重要的事情要告诉我们。」秘书先生的眉毛轻轻一扬,「那要看你所谓的『重要』是什么了,休谟先生。当然,是我发现了尸体——」「是的,是的,」检察官的声音完全不带感情。佛西特参议员的秘书——我猜到有什么不对劲了。「告诉我们今天晚上发生的事情。」「晚饭之后,参议员把他的三个佣人——厨子、管家和男仆——找到书房来,叫他们晚上出门去,他——」「你怎么知道这些?」休谟忽然问道。卡迈克尔微笑道:「当时我在场。」凯尼恩弯腰驼背地上前:「没错,休谟,我刚刚跟佣人们聊过,他们到城里看电影了,大概半个小时前才回来。」「继续,卡迈克尔。」「参议员打发了佣人,就叫我也出去。我帮参议员写完几封信之后,就出门了。」「这种情况不太寻常吧?」秘书耸耸肩:「一点也不。」他轻轻一笑,白牙闪闪,「他常常会有些——呃——私人事务要处理,把我们遣走并不算稀奇。无论如何,我提早回来了,发现前门大开——」「你离开的时候,」父亲的声音低沉地响起,秘书的笑容冻结了,然后恢复正常,彬彬有礼地等着父亲发问。我深思着,他的举止无懈可击,刹那间我恍然大悟,面对眼前这种场面,小小一个秘书哪有本领应付得这么完美。「你离开的时候,门关上了吗?」「喔,是的!或许你刚刚注意到,门上有弹簧锁。除了参议员和我之外,只有佣人们有钥匙,所以我想参议员一定认识进来的人。」「拜托,不要瞎猜,」休谟插嘴,「你要明白,这会造成既定的印象!你回来的时候发现门开着,然后呢?」「我因此起了疑心,觉得有什么不对劲了,就跑进房间,看到参议员的尸体,坐在椅子里,靠着书桌,就是凯尼恩局长来的时候看到的那样。当然,我发现尸体之后,第一件事情就是打电话报警。」「你没有碰尸体?」「当然没有。」「唔,当时是几点,卡迈克尔?」「刚好十点半,我一发现参议员被谋杀,就立刻看了手表,我知道这些细节很重要。」休谟看着父亲,「有意思吧?他在命案发生十分钟之后发现了尸体……你没看到任何人离开这幢房子?」「没有。恐怕是因为我进来的时候正在想别的事情,而且当时很暗。如果凶手听到我进来,可以轻易躲在树丛里,等我进去后再逃走。」「没错,休谟,」父亲突然说,「你打电话报警之后,做了些什么?」「我待在门口等,凯尼恩局长很快就赶过来,距离我报警不到十分钟。」父亲缓步走向门口,凝视外头的走廊,然后回来,点点头:「这一段时间,你都一直看着大门,有没有看到或听到任何人出去?」卡迈克尔坚决地摇摇头,「没有人离开,或企图要离开。我进来时书房的门开着,所以我也没关上,即使打电话的时候,我也面对着大门,如果有任何人经过,站在这个位置一定看得到。我非常确定,当时房子里只有我。」「恐怕我不是很明白——」约翰·休谟的声调透着一丝恼怒。鱼眼局长凯尼恩用沙哑的男中音打断休谟的话:「凶手一定是在卡迈克尔发现尸体之前就跑了,我们到达之后他不可能逃掉的,而且我们已经把整幢房子从头到尾彻底搜查过。」「其他出口呢?」父亲问。凯尼恩朝着书桌后头的壁炉吐了口痰,这才回答:「出不去的,」他冷笑道,「我们发现除了前门之外,每个出口都从里面上了锁,连窗户也都锁上了。」「噢,算了,」林谟说,「我们在浪费时间,」他走向书桌,拿起凝着血块的裁纸刀,「卡迈克尔,你认得这把刀吗?」「是的,我认得,休谟先生,那是参议员的刀,一向放在书桌上。」他看了那把凶器一眼,轻轻地转过身来,「还有其他问题吗?我有点不舒服……」不舒服!这个人简直像细菌一样,不懂得什么叫紧张。检察官把刀丢回书桌,「关于这件凶杀案,你知道些什么线索吗?有什么建议?」他看起来的确很伤心,「完全没有,休谟先生。当然,你也明白,多年来,参议员在政坛上的确树敌不少……」休谟缓缓地说:「你这话是什么意思?」卡迈克尔一脸苦相:「什么意思?就是我说的那个意思。你也知道,很多人痛恨参议员,想谋杀他的人——包括女人——恐怕为数不少……」「我懂了,」休谟喃喃地说,「好吧,暂时到此为止,麻烦你在外头等一下。」卡迈克尔点点头,微笑着走出书房。父亲把检察官拖到一旁,我听到他的男低音在休谟的耳旁叽咕,不断提出关于佛西特参议员的问题:他的密友、他在政坛的搜刮行为,还故作不知情的问起许多关于卡迈克尔的事。凯尼恩局长继续踱来踱去,愚蠢地瞪着墙壁和天花板。房间一角的书桌吸引着我,我很想——其实在讯问卡迈克尔时,我就一直想——壮起胆子走过去。上面的东西仿佛正哭诉着要我过去检查。我真搞不懂,为什么父亲、检察官、还有凯尼恩都不肯花点时间仔细检查桌面上的东西。我环视四周,没有人在看我。我起身迅速横越房间时,杰里米露齿而笑。没有时间好浪费了,我担心其他人的大男人主义发作起来,会阻止我的行动,便立刻走向书桌。就在参议员尸体坐过的椅子正前方,书桌上有一张绿色吸墨纸。吸墨纸上则放了一叠厚而光滑的便签,半掩着书桌,最上头那张是干净的,什么也没写。我小心地掀起那叠便签,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参议员先前坐得离书桌很近,尸体紧紧抵着桌缘,因此胸前伤口喷出来的血,我记得并没有沾到裤子,而且根据现在所看到的,椅子上也没有血迹,但却溅在吸墨纸上头。现在,拿起便签之后,我发现下头有一摊血渗透了绿色吸墨纸。不过留下的血迹却出现了矛盾的地方,在那叠便签下方一角沾了一片血迹。也就是说,从吸墨纸上拿起那叠便签,我看见全新的绿色吸墨纸上有一块不规则圆形的深色血渍,可是原先放在上头的那叠便签,只在方形角落的侧边位置留有血迹,其他部分却是干净的。大明显了!我望着四周,父亲和休谟仍然压低声音在交谈,凯尼恩也还是机械式地踱着步子,不过杰里米和几个穿制服的男子却严厉地瞪着我。我犹豫了起来,或许这么做不太聪明……可是我实在忍不住想验证一个理论。我下定决心,弯身在书桌前开始数起那叠便签。那是全新的吗?看来似乎如此,可是……总共有九十八张,而如果我没猜错,上头的封皮应该会标明装订的张数……果然!我是对的,封皮上的数字告诉我,一叠完整没用过的便签,应该是恰好一百张。我把便签放回原先吸墨纸上头的位置,胸口像是小狗尾巴敲着地板似地怦怦直跳。我思索着,在验证理论的过程中,我应该没有漏失什么重要的事情。眼前的事实似乎理不出头绪,但这个线索在我心中却牵引出一个必然的可能性……我感觉到父亲的手放在我肩上,「又在乱翻了,佩蒂?」他粗声问,眼睛却若有所思地亮起来,望向我刚刚放回去的那叠便签。休谟不感兴趣地看了我一眼晒笑着转身。我心想:「那副态度,休谟先生!真是多谢施恩哦!」刹那间,我打消了挫挫他锐气的念头。「现在,让大家看看那个鬼东西,凯尼恩,」他轻快地说,「我想请教一下萨姆巡官有什么意见。」凯尼恩闷哼一声,手伸进口袋里,掏出一件非常奇怪的东西。那看起来像是玩具盒子的一部分。大概是用松木之类的廉价软质木材制成,外观旧旧脏脏的,似乎是玩具行李箱,边缘装饰着粗劣的金属钉子,像行李箱四角包着的黄铜皮。可是我不觉得那是行李箱,倒是更像个袖珍盒子或柜子,高度不超过三英寸。然而重要的是。这个玩意儿只是袖珍箱子的「一部分」,因为右缘是一道整齐锯开的痕迹,凯尼恩污黑指甲的脏指头里,握着的盒子只有两英寸宽。如果按照盒子高度的比例,大略估计的话,原来的盒子应该是六英寸宽,而眼前的这部分只有两英寸宽,因此,这一截只有原来的三分之一。「把它放进烟斗里抽吧,」凯尼恩朝着父亲讥讽道,「大城市来的警官对此有何高见呢?」「你在哪里发现这玩意儿的?」「就在桌子上,很显然,我们赶到这儿的时候,它就搁在便签后头,正对着尸体。」「那就怪了。好吧。」父亲叽咕着,从凯尼恩手上接过那玩意儿,仔细地审视。小方盒的盖子——应该说是已经被锯掉一大截的盖子——只用一个小铰链拴在盒子上,里面空无一物。盒子的内部没有上漆,然而木头表面一点污垢也没有。盒子的正面,有两个污痕斑驳的烫金字母:HE。「见鬼,这会是什么意思?」父亲茫然地看着我,「谁是『他』?」「好神秘,是吧?」休谟微笑着,好像他刚提出了一个小小的难题。「当然,」我认真推敲着,「这两个字母或许根本与『他』无关。」「萨姆小姐,你凭什么这么说?」「我是觉得,休谟先生,」我努力挤出最甜的声音,「像你这么深具洞察力的人,会马上联想到字面的涵义。不过我们女人嘛,你知道——」「我不认为这有什么重要,」休谟打断我,脸上的笑容隐去,「凯尼恩先生的看法也一样。不过,我们不能忽略任何一条可能的线索。巡官,你觉得呢?」「小女提醒了我们另一个可能性,」父亲说,「这或许是某一个字的前两个字母,这么一来,代表的就不是『他』。此外,这也可能是某句话的第一个字。」凯尼恩嘲笑地哼了一声。「这上头采到指纹了吗?」休谟点点头,看起来颇为困惑,「只有佛西特的指纹,没有其他人的。」「在书桌上发现的,」父亲喃喃道,「卡迈克尔今天晚上出去之前,桌上有这个盒子吗?」休谟眉毛一挑:「坦白说,我认为问这些问题没什么意义。不过还是把卡迈克尔叫来弄清楚吧。」他派人去找秘书,卡迈克尔很快就进来了,平静的脸上带着谦恭而疑问的神色,然后视线停留在父亲手中的木盒子上。「看来你们找到了,」他低声说,「有趣吧?」休谟紧张起来:「你认得?关于这玩意儿你知道些什么事情吗?」「那是个奇怪的小故事,休谟先生,我一直没机会告诉你或凯尼恩先生……」「等一下,」父亲慢吞吞地说,「你今天晚上离开的时候,这玩意儿放在参议员的桌上吗?」卡迈克尔几乎是难以察觉地淡淡一笑,「没有。」「那么,我们可以说,」父亲继续说,「这足以证明,一定是佛西特或凶手把盘子故意放在书桌上。休谟,这样子够重要了吧?」「或许你是对的,这一点我倒是没想到。」「当然,我们不能就此断言。比方说,参议员也可能是独自在房间里的那段时间,把盒子拿了出来,果真如此,盒子就和谋杀无关。不过,我根据以往的经验发现,这类的情况——放在大家看得到的地方——通常都是别有用心的,代表这件事情和死者遇害有关。你自己判断吧,我只能说这玩意儿有必要深入调查。」「或许,」卡迈克尔轻声道,「各位在下结论之前,不妨先听听我要说的话。这截木盒子在参议员书桌里已经放了好几个星期,就收在这个抽屉。」他绕到书桌前面,拉开最上层抽屉,里面一片凌乱,「有人翻过!」「什么意思?」检察官迅速问道。「佛西特参议员有洁癖,所有东西都收得整整齐齐。我昨天碰巧看到过,这个抽屉整理得井然有序,但现在里面的文件都翻乱了。他绝对不可能容许这样的,我敢说,有人搜查过这个抽屉!」凯尼恩对着他的手下厉声大吼:「哪个蠢货动过这个书桌?」所有人都异口同声否认。「怪了,」他喃喃抱怨着,「我亲自交代过,要他们暂时不准碰这张桌子的,到底是哪个该死的——」「冷静点,凯尼恩,」父亲说,「照这个情形,应该是凶手干的。现在,卡迈克尔,这个鬼玩意儿背后有什么特别的涵义?」「但愿我能告诉你,巡官,」秘书遗憾地回答,两人对望的目光里没有一丝异样,「这个盒子所代表的意义,对我也同样是个谜,就连它出现的方式也是个谜。几个星期之前——我想是三个星期前吧——这玩意儿……不,我看还是从头讲起吧。」「快说吧。」卡迈克尔叹了口气,「休谟先生,参议员明白,他即将面临一场艰苦的选举战——」「哦,是吗?」休谟冷冷地点头,「那么他有什么打算呢?」「参议员认为,如果他扮演——我认为的确是『扮演』——穷人救星的角色,对他竞选时的声望应该会有所帮助。于是他计划为监狱囚犯制造的产品举行一个义卖会——当然,就是阿冈昆监狱——然后把义卖所得作为提耳登郡的失业基金。」「这可是《里兹观察家日报》 上的头条新闻。 」休谟面无表情地插了句话,「废话少说,这个木盒和义卖会有什么关系?」「参议员获得州立监狱委员会和马格纳斯典狱长的同意,事先还去阿冈昆监狱视察过,」卡迈克尔接着说,「大概一个月之前,他联络典狱长,安排将监狱产品的样本送过来作为宣传之用。」卡迈克尔暂停了一下,双眼发亮,「其中有一纸箱玩具,是监狱里的木工部制作的,里头就出现了这截小箱子!」「那么,」父亲低喃道,「顺便问一声,你怎么知道这件事?」「是我打开纸箱的。」「这玩意儿就混在其他廉价玩具里?」「不完全是,巡官。它外头包着一张脏兮兮的纸,上头用铅笔写着要给参议员,纸包里还有一封信,信封上也标明要给参议员。」「信!」休谟失声喊着,「为什么,天哪,这可是天大的事情!为什么你一直没提起?那封信呢?你看过吗?上头写些什么?」卡迈克尔脸色一暗:「很遗憾,休谟先生,因为上头写着要给参议员,我不能——我一看到那个纸包上头的字,就立刻交给参议员,因为我打开纸箱的时候,他正坐在书桌前面等着检查里面的样品。一直到他拆开那个纸包,我瞥了一眼,才知道里面装了些什么。我敢发誓,他一看到那个盒子,脸色忽然转为死白,双手发抖地打开信封,同时还叫我出去——其他的纸箱都由他亲自拆封。」「太可惜,太可惜。」休谟尖声道,「所以你也不知道那封信在哪儿。或者佛西特是不是把信毁了?」「我把那些玩具和其他纸箱转运到市区的义卖会场之后,留意到那个盒子并不在放玩具的纸箱里,之后大概隔了一星期,我碰巧看到它放在书桌的上层抽屉;至于那封信,我后来就没再看过。」休谟说:「等等,卡迈克尔,」然后跟凯尼恩咬耳朵,凯尼恩看起来不太高兴,叫来三个警察,然后其中一个立刻走到书桌旁,蹲下来翻着抽屉;另外两个警察则走出去。父亲若有所思,斜眼端详雪茄的烟头,「呃,卡迈克尔,那些装玩具的纸箱是谁送来的?你刚刚是不是提到过?」「我提了吗?是各部门的模范囚犯们送来的,当然,我没注意他们长什么样子。」「你能不能告诉我,模范囚犯们送玩具过来时,纸箱是不是封好的?」卡迈克尔凝视着父亲,「喔,我明白,你认为送货的人可能会在途中打开纸箱,把那个纸包塞进去?我想不可能。巡官,上头的封条很完整,如果有拆开过的痕迹,我一定看得出来。」「哈,」父亲咂着嘴,「好极了,现在范围缩小了。休谟,老天帮忙,是囚犯干的。你刚刚还说,这些枝节根本不重要!」「我错了,」休谟承认道,黑眼珠里闪着小男孩般的兴奋,「还有,萨姆小姐——你也认为这很重要吗?」他的语调里透着一股故示恩惠的讥讽,搞得我光火起来。又给我摆出恩人的姿态!我昂起下巴,恨很地说:「亲爱的休谟先生,『我』想些什么,想必也是无关紧要吧?」「噢,别这样,我不是故意要惹你生气。你『现在』对这个木盒的事件,究竟有什么看法呢?」「我认为,」我急速而响亮地回答,「你们这些人全都瞎了眼。」第四章 第五封信从国外回到纽约的第一个夏天,我花了很多时间才跟上美国文化的脚步。我为此看了很多流行杂志,对广告页里典型的美国式飞黄腾达的画面特别感兴趣。大家真该看看那些广告!其中一句广告词特别吸引我:「我在钢琴前面坐下时,他们嘲笑我;当我开始弹奏时,他们微笑起来。」照片中的主角显露出一种自然、流畅的文化气质,让他的友人大为吃惊,因为以主角过去质朴的无产阶级背景,根本无法想象他会有这样高贵文雅的一面。现在,我倒是嫉妒起广告里那些爱好音乐的门外汉了。因为眼前约翰·休谟正抿着嘴笑,讨厌的凯尼恩也哼哼卿卿着,州警和警察们暗自窃笑,就连杰里米·克莱听到我刚刚那句话都笑了起来……总而言之,当我宣称他们瞎了眼,每个人都一脸嘲讽。很不幸,此时此刻,我无法证明他们盲目无知到多么可怕的程度,于是我使劲扮了个恶意的鬼脸,在心里发誓,有一天我要让他们惊奇得连下巴都掉下来。现在回想起来,当时这个念头实在很幼稚可笑。小时候,每当身边随行那位老女伴拒绝我突发的怪念头——这种事发生过好多次——我就会暗自诅咒,让那位可怜的老太太遭到最恐怖的报应。但那一刻,我认真得可怜,转身在他们的嘲笑声中走向书桌,气得胃隐隐作痛。可怜的老爸羞愧得要命,一张脸红到耳根,狠狠瞪了我一眼。为了掩饰心中的慌乱,我开始留意起书桌一角,那儿整齐堆着几个封好的信封,上头没贴邮票,已经用打字机打好了地址。我正在认真研究时,约翰·休谟——我猜,大概是有点后悔刚刚那样出我的丑——对着卡迈克尔说:「对了,那些信,萨姆小姐,幸好你提醒我们。老兄,字是你打的吗?」「什么?」卡迈克尔一楞,他好像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喔,那些信,没错,是我打的。今天晚餐后参议员口述让我记下来,然后我遵照参议员的指示,出去前用我自己的打字机打好。我的办公室就是书房旁边的那个小房间。」「那些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吗?」「我确定,和参议员被谋害的事情不相干。」卡迈克尔伤心地一笑,「其实,我觉得那些信跟参议员约好的访客无关。我这样说,是基于我打完字交给他的时候,他的种种反应。他很快就看过,签了名,折起来放进信封里封好——所有过程非常心不在焉,匆匆忙忙的手指不断抖着。我明确地感觉到,他当时一心只想赶快把我打发掉。」休谟点点头:「我想那些信你都有副本吧?我们可以清查一下,对不对,巡官?这些信里说不定可以找到一点线索。」卡迈克尔走到书桌旁,从桌旁装文件的铁丝网篮中,取出最上层几张表面光滑的粉红色薄纸,休谟草草看过后,摇摇头,递给父亲。我凑过去一起看。我发现最上头那张写着要给伊莱修·克莱,大吃一惊。父亲看着我,我也看了他一眼,然后又重新回到信上。在例行的收信人地址之后,信上这么写着:亲爱的伊莱修:告诉你一个善意的小情报,当然,希望你不要向外人透露内容和消息来源,就像以前一样,当成我们两人之间的小秘密。提耳登郡明年的新预算中,将会列出一百万的经费兴建州立法院。你也知道,原来的法院已经破旧不堪、摇摇欲坠了,我们预算委员会的几个人正在努力推动,希望这个预算案能通过。我可不能让我的选民说乔尔·佛西特不关心家乡父老。我们公认应不惜血本,使新法院呈现最美好的面貌,所以一定要采用最高级的大理石。相信你会对这一点「感兴趣」。永远的好友乔尔·佛西特「善意的小情报,呃?」父亲嚷道,「这可是胆大包天,难怪你们这些人急着想挖他的底。」他压低声音,谨慎地朝角落扫了一眼,杰里米还是站在那儿,眼睛瞪着烟头,正在抽他的第十五只香烟。「你想这封信是真的吗?」休谟冷冷一笑:「不,我不觉得。这只不过是已故参议员向来拿手的小把戏罢了。老克莱绝对没问题,别被这封信给要了。信里头刻意摆出一副称兄道弟的口吻,其实克莱跟佛西特才没有这种交情呢。」「会不会是故意要留下证据?」「对,这个副本似乎是想显示,伊莱修·克莱也是大理石承包合约中不法牟利的共犯。在信中,这位『好朋友』佛西特参议员,也同时是克莱的合伙人的兄弟,泄漏一些机密给克莱,而且从内容看来,以前有过许多类似的情形。如果这宗舞弊案被揭发,克莱就会和他们两兄弟一样有罪。」「反正,我替那个男孩高兴。这个流氓太龌龊了!……佩蒂,看看第二封吧,真是活到老学到老。」第二份副本是写给《里兹观察家日报》主编的一封信。「那是城里唯一的报纸,」检察官解释,「向来勇于对抗佛西特那一帮人。」那封措辞强烈的正式函写着:贵报今天不实且不当的社论,恶意歪曲我从政生涯的某些事实。我要求贵报予以更正,并告知里兹市及提耳登郡的全体善良人民,贵报对于我个人人格的卑鄙诬蔑毫无根据。「老套了,」父亲说,把那份副本扔在一边,「佩蒂,看看下一封吧。」亲爱的典狱长:关于下年度阿冈昆监狱的升迁,我已经交给州立监狱委员会一份推荐书,请查收。你真诚的乔尔·佛西特「天哪,这家伙连监狱里的大饼也要分一块?」父亲惊呼,「这算什么?吃烤肉吗?」约翰·休谟恨恨地说:「现在你们应该明白,这位『穷人救星』多有恶势力了吧,他还想借着监狱人事的任命权,囊括监狱里的选票。我不知道他的推荐对州立监狱委员会的影响有多大,但即使没有用,他也散播了一种仁慈奉献的形象,有如哈伦·赖世德(阿拉伯帝国阿拔斯王朝第五代哈里发,爱好诗歌和音乐,掌握生杀予夺大权,以拥有大量财富和骄奢淫逸闻名。——译注),恩泽普照众生。呸!」父亲耸耸肩,拿起第四封信,这回他低声轻笑起来:「可怜的老笨蛋,老掉牙的下流伎俩。佩蒂,你看看,又是封胆大包天的信。」我吓了一跳,这封信是要寄给父亲的老友,布鲁诺州长,真不知道他接到这封无礼的信会说些什么:亲爱的布鲁诺:几位州议会的同僚告诉我,你公开表示了对我连任提耳登郡参议员的看法。我要警告你:如果提耳登郡让休谟当选——他已经决定要参选了——政治上的反弹将严重影响你未来的连任,提耳登郡是本州的竞选战略中心,你难道忘了吗?为了你自己着想,奉劝你在诽谤同党一位杰出参议员的人格和贡献之时,能够全盘考虑清楚。乔尔·佛西特「老实说,我几乎要掉泪了。」父亲把那些副本掷回网篮里,「老天,我真想抽腿不管了,这个王八蛋胸前被刺上一刀,根本是活该……有什么不对劲吗,佩蒂?」「不对劲的地方就在这里,」我慢吞吞地说,「爸,这儿有几张副本?」他瞪大眼睛看着我。「四张,怎么了?」「喔,书桌上有『五』个信封!」看到检察官一脸吓呆的表情慌张地抓起那堆打好字的信封,我总算觉得舒服一点了。「萨姆小姐说得没错!」他大叫,「卡迈克尔,这是怎么回事?参议员口述了几封信?」秘书看起来震惊不已:「只有四封,休谟先生,就是你看过副本的那四封。」休谟迅速地检查一遍,然后递给我们。给伊莱修·克莱的那封在最上头,溅到的血污已经凝干,下一封是给《里兹观察家日报》主编的,信封一角打着「亲启」的字样,底下还划线强调。第三封是给典狱长的,两端有回纹针的印痕,右下角注明:「参考信件档案编号二四五,阿冈昆升迁案」。给布鲁诺州长的信封,以参议员个人专用的蓝色封蜡封上双缄,一样标上「亲启」字样,底下也划了线。看到第五个信封——没有留副本的那封信——休谟停下来检查很久,双眼热切,嘴唇噘起轻轻吁了口气。「芬妮·凯瑟,」他说,「有点苗头了,呃?」然后招呼我们围过去看。上面没打字,姓名、地址、还有「纽约州里兹市」,都是用黑色墨水写的,字迹夸张有力,充满个人风格。「芬妮·凯瑟是谁?」父亲问。「噢,是本市一个很有影响力的市民,」检察官用一种高深莫测的语调回答,一边把信封拆开。我发现凯尼恩局长表情紧张,笨拙地急步走过来,旁边几个站着的警察则互相使着眼色,有种不怀好意的暧昧,那是男人提到行为不端的女人才会有的眼神。里面的信和信封一样,也是用手写的。同样夸张的字迹——休谟开始大声念出来,但是刚念一个字,就警觉地朝旁边看了一眼,然后改为默读,双眼发亮,看完后递给凯尼恩、父亲和一旁的我,背对着其他人,轻轻摇头警告我们不要读出声音。信的一开头没有称呼,没头没脑直接进入主题,最后也没有落款。我怀疑电话被C窃听了, 不要打电话。我会写信通知艾拉计划改变,并告诉他我们昨天谈过的事情和你的建议。不要轻举妄动,漏了口风,我们还没输呢。还有,派玛姬过来,我已经有个小点子可以对付我们的朋友H。「是佛西特的笔迹吗?」父亲问。「毫无疑问。现在,你们有什么想法?」「C嘛, 」凯尼恩低声说,「上帝啊,他该不会是指这位——?」他用那双小小的死鱼眼睛偷偷看着房间的另一头,卡迈克尔正和杰里米悄声谈话。「我并不惊讶,」休谟喃喃说,「就是嘛!我本来就觉得这位秘书先生有点古怪。」他急急走向门口,一位刑警正在那儿闲晃,有如公爵夫人在宽广的庭园漫步,「找几个人去检查一下这幢房子的电话线,」休谟低声说,「马上去。」刑警点点头,慢悠悠地晃开了。「休谟先生,」我问,「谁是玛姬?」他嘴角一撇:「我相信这位玛姬一定是对某方面很在行的年青小姐。」「我明白了。真要命,休谟先生,为什么你不干脆直说呢?我已经成年了。还有,佛西特参议员的『朋友H』,我猜指的就是你吧?」休谟无奈地耸耸肩: 「似乎如此, 看来我这位可敬的对手是打算用他著名的『圈套』,来证明约翰·体谟并不像他自己所宣称的那么道德高尚。玛姬想必就是派来勾引我、陷害我的,这类事情以前也发生过,而且我相信,到时候一定会有一大帮人证明我是个——呃——好色之徒。」「说得真好听,休谟先生!」我甜甜地回嘴,「你结婚了吗?」他微笑:「为什么——难道你有意思吗?」此时派去检查电话线的刑警回来了,解除了我回答的尴尬。「这个房间外头的钱都没问题,休谟先生,现在我要检查这个房间的电话线——」「慢着,」休谟急忙说,然后提高声调:「喔,卡迈克尔,现在暂时没事了,请在外头稍等一下。」卡迈克尔镇静地离开房间,刑警立刻检查桌上的电话机,并拿在手里摆弄了半天。「很难说,」他抬起头,「看起来似乎没问题,不过,休谟先生,我建议您最好找电话公司来检查一下。」休谟点点头。我开口道:「还有一件事,休谟先生,何不把这些信封拆开,说不定里面的信和副本不一样。」他清澈的眼睛凝视着我,微微一笑,又把信封拿起来。不过里面的信和我们看过的副本完全一样。检察官似乎对阿冈昆监狱那封信内,用回纹钉夹住的附件格外感兴趣,附件里列出推荐升迁的几个名字,他怨毒地盯着那张名单,然后放在一边。「什么都没有,萨姆小姐,你的预感没应验。」检察官边说着,边拿起桌上的电话,我在旁边出神地思考着。「查号台吗?我是休谟检察官,请帮我查本地芬妮·凯瑟家的电话号码。」他静静地等着,「谢谢。」他说,然后拨了号码,站在那里等,我们都听得到话筒里传来对方持续的电话铃声:「没人接,唉!」他挂回话筒,「我们首先的工作之一,就是讯问芬妮·凯瑟小姐。」然后他两手互搓,脸上带着小男孩似的顽强表情。我一小步一小步偷偷移近书桌,离尸体坐过的椅子只有一臂之宽的地方,放着一张条几。上头放着一个电动咖啡壶,旁边的托盘放着咖啡杯和碟子。我好奇地碰碰壶身,还是温的,再看看杯子混浊的杯底还有咖啡沉淀。我心中那个理论,像印度教圣者升天的绳索般,从心底缓缓升起。我热切盼望能证明那是颠扑不破的,因为如果这个理论是真的……我眼中带着凯旋的光芒转过身,或许是太招摇了吧,休谟检察官几乎是生气地瞪着我,我相信他正打算要教训或质问我一番。然而,就在他发作之前,却发生了一件事,改变了后来整个侦查方向。第五章 第六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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