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说:“罗布罗伊。” 没错,电话中就是这个声音,低沉而沙哑。我点了一杯罗布罗伊给她,自己要了一杯可乐。酒保把我的饮料送过来后,我喝了一口,不禁做个鬼脸。 “这里的可乐已经没气了,我刚才应该建议你不要点的。”她说。 “无所谓。” “你一定是斯卡德了。” “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 趁她考虑是否要告诉我的时候,我好好地观察了她一番。她的身材高挑、额头宽阔,发际的美人尖很明显,小夹克内是一件与短裤同色的袒胸中空背心,丰满的嘴唇上涂着又红又亮的唇膏,她那双大大的手上也涂了亮红色指甲油。 一看就知道是妓女,错不了。如果忽略低沉沙哑的声音、那双大手、喉咙的线条,她是个百分之百的女人。 “你可以叫我甜心。”她说。 “好。” “如果让他知道我打电话给你——” “他绝不会知道,我一定守口如瓶。” “他一定会杀了我,他连想也不用想就会杀了我。” “他还杀过别人吗?” 她噘嘴吹了一声无声的口哨,“我什么话都没说。” “没关系。” “我能做的,就是带你到附近,告诉你他住的地方。” “他现在在吗?” “当然不在,他到其他区去了。老兄,他如果还在第十四街的话,我才不敢到这儿跟你碰面呢。”她把手凑到嘴边吹气,仿佛才刚涂上指甲油,要吹一吹让它快点干,然后她说:“我这么做应该有好处可拿吧。” “你想要什么?” “我不知道,别人都要些什么?钱吧。反正,你抓到他以后,一定要给我一些东西。” “甜心,一定会给你好处的。” “我不是为了钱,但做这种事,就一定要拿一些回报。” “你会得到的。” 她略微点了点头,然后站起来。杯子里的酒还有大半杯,于是她拿起酒杯,大口喝下去,她的喉结随着喝酒的动作上下滑动。她是个男人,或者说出生的时候是个男人。 我知道在某些地区有许多男扮女装的妓女,他们多数都注射雌性荷尔蒙,还有一些人去做矽胶植入的隆乳手术,甜心就拥有比一般女人还要坚挺的双峰。当然还有少数人去做变性手术,但这种手术费用很高,必须拼命在街上拉客才能存够钱,所以很少人这么做。这种变性手术,包括把喉结一并去除。目前大概还没发明使她们手脚更纤细的整型手术,或许真有医生正在努力研究。------------淡而无味的可乐------------ “待会儿我先走,五分钟后你再出发,我会慢慢走,在斯坦顿街和亚特尼街拐角和我会合,然后再一块儿走。” “我们要去哪里?” “只不过几条街远的地方。” 我又喝了一口那杯淡而无味的可乐,让她先离开,我付了钱,在吧台上放了几块小费。走出门外,我爬上阶梯到街上去。 离开闷热的花园碳烤酒吧,室外冰冷的温度让我精神为之一振。我边走边四处张望。到史坦顿街街口时,我往东看看亚特尼街,只见甜心的屁股扭来扭去,仿佛霓虹灯光一闪一闪。我加紧脚步,在到下一个路口前追上她。 她没扭头看我便开口说:“我们在这儿转弯。”接着就在亚特尼街左转。这条街就跟瑞奇街一个模样,破旧的公寓,死寂的气氛。路灯杆下有辆老福特车被丢弃在路边,四个轮胎已不见踪影。这个路灯已经不亮,街上的另一个路灯也一样。 “我今天身上没带多少现金,不到五十块。”我说。 “我跟你说过,可以下一次再给我。” “我知道,但如果这是一个陷阱的话,我身上这么少的钱,一定会让人觉得实在划不来。” 她看着我,露出一脸痛苦的表情,“你就是这样想的吗?老兄,告诉你,我在半小时之内赚到的钱远比在这儿跟你磨牙多得多,而且那些男人都还笑着付钱给我呢。” “随便你怎么说,我们到底要去哪里?” “下条街。对了,你那张画像是请人画的,对不对?” “没错。” “看起来真的很像,尤其那眼神。那双眼睛就这样直瞪着人,似乎要把你穿透,明白我的话吧?” 目前这种情况我实在不喜欢。我错了,不该跟她来的,也许从我进入那间昏暗的酒吧开始,就已经错了。我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以前当警察时办案的直觉,还是因为被甜心传染而感到害怕。反正整个气氛很奇怪。 “这边。”甜心边说边拉我的手。我急忙把她的手甩开。她退了一步,看着我说:“怎么了?碰都不能碰?” “我们到底要去哪里?” “快了,过了那儿就到了。” 我们停在一块空地的入口。这块空地以前是栋公寓大楼,现在已经铲平用挡风围篱圈住。围篱上还绕着许多电线,其中一个角落已经被剪开个洞,外人可以从这儿自由进出。附近堆满了废弃的家具、床架和焚烧过的沙发。 “空地另一边有些房子,你要找的人就住在其中一栋。”她低声说,“只不过那个地方密不通风,没有其他通道,唯一的入口就是从空地这边走过去,即使一辈子住这附近的人,也不见得知道那个地方。” “那家伙就住这儿?” “就在这里。喂,老兄,跟我过来,我指给你看,如果不告诉你,你绝对找不到入口。” 我站在原地不动,仔细听听有没有动静,其实我并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要听到什么。甜心穿入围篱,头也不回,当她走了几步之后,我才开始跟上。事实上我心里也明白可能会发生的事,但这些似乎都不能影响我的行为。我终于体会到伊莱恩当时的感觉。那家伙要她把答录机关掉,尽管她在理智上知道该怎么做,可是知道归知道,对于实际上面临的情景却毫无帮助,她还是按照他的指示做。 我在破碎的瓦砾找下脚的地方,慢慢地往前走。先前街道上已经一片黑暗,如今一步步走进去时,周围随着我的脚步越发黝黑。我才走了不到十码,突然听到一阵脚步声。 我还没来得及开口,便听到有人喝道:“很好,斯卡德,站住不准动。”------------开始向右挪动身子------------ 13 我开始向右挪动身子。但我还没移动半步,甚至还没开始移动,他已经抓住我的左臂手肘上方。不断用力,指尖压在我的神经痛点,那股痛楚像刀刃穿透我的全身。我的手臂从手肘以下,已经完全失去知觉。他伸手抓住我的右手臂,位置高了一些,大约在靠近肩膀的位置,他把大拇指深深戳入我的腋下,我又感到另一阵强烈的痛楚,还伴随着胃部翻搅极欲呕吐的感觉。 我丝毫不动声色,动也不动一下。耳边响起脚步声,踩碾碎玻璃的声音,甜心出现了,站在我面前几尺之处。她的一只金钩耳环发出微光。 “真抱歉。”她说,口气中没有任何轻蔑的意味,但也不像真正的道歉口吻。 “检查一下他有没有带枪。”莫特利对她说。 “他根本没带枪,他只是很乐于见到我而已。” “我叫你检查一下他有没有带枪。” 她迅速摆动手指,仿佛小鸟拍击双翅一样,拍打我的胸膛及身侧,环抱着我的腰际,检查我的皮带内侧是否夹带枪支。接着她半跪下来,触碰我的大腿外缘,然后沿着大腿内侧,向上抚摸至鼠蹊部位。她的双手在那一带停留好一阵子,不断轻拍、搓摩。这种检查其实就是猥亵的抚弄。 “货真价实的男人。”她大声地说:“真的没枪。你要不要我把他脱光再仔细搜一次?詹姆斯·利奥?” “够了。” “你确定?他也许藏了什么武器在私处呢。说不定是一整组的火箭炮呢。” “你现在可以滚了。” “我真的很乐意留下来找找那支火箭炮。” “我说你现在可以滚了。” 她噘起嘴,娇嗲地把她那双大手搁在我的肩上。我可以闻到她的香水,花香般沁人心神,笼罩在她整个似男似女,兼具双重色彩的身躯上。她微微踮起脚,俯身向前纵情吻我。她的双唇微张,舌头吞吐,然后放开我,向后退去。她的表情令人难以捉摸。 “我真的很抱歉。”她又说了一次然后慢慢地走过我身边离去。 “我现在就可以杀了你。”莫特利开口,语调平淡冰冷,毫无起伏。“就用这双手,我可以让你痛苦得全身瘫痪,然后帮你买一张到坟场的单程车票。” 他说这些话的时候,仍然紧抓住我不放,一手扣左肘上方,另一只手则抓在右肩上。他持续施加压力,但我还能可忍受。 “但是,我已经答应要把你留在最后解决。先解决你所有的女人,然后才轮到你。” “为什么?” “女士优先的道理你不懂吗?这是一种礼貌。” “为什么这么做?” 他露出诡异的笑容,但没有发出一丝笑声,好像正按照舞台上提词卡的提示,念出哈哈哈的声音。“你夺走我生命中的十二年光阴,”他说,“他们把我关起来,你知道关在牢里的滋味吗?” “你本来不用关十二年的,其实只要一两年就能出来,刑期延长是你自己造成的。” 这时他加大力量扭住我,我的双膝不由自主地弯曲,如果不是因为他抓着我,我根本就站不住了。“我连一天都不该待在牢里!”他愤怒地说,“什么‘蓄意攻击警员’,我从来没有袭击过你,是你攻击我,还设计陷害我。他们关错人了。” “你本来就该待在牢里的。” “为什么?只因为我和你的女人来往,而你自己却留不住她,是吗?你根本没有力量留住她,所以你没有资格拥有她,但是你却不能够接受这个事实,对不对?” 我不去辩驳。 “唉,你当时陷害我,真是犯了大错。你以为牢里的生活会毁灭我,那种生活的确摧毁了很多人,但是你根本不懂,这会使得弱者更脆弱,强者更强悍。” “是这样吗?” “几乎都是这样。像警察这种人,根本就不可能在牢里生存,几乎不能活着出来。他们是最懦弱的一群,总是要靠枪、子弹和那身制服来保护自己,在牢里没有这些东西,他们注定要死在墙角。强者就不同了,他们只会越来越强,你听过尼采的名言吗?‘那些无力毁灭我的,反而让我变得更强壮。’无论是阿提加还是丹尼莫拉监狱,待在那些地方,已经让我变得更强壮了。” “那么你不是应该感激我,让你有机会待在那儿吗?” 他放开我的肩膀,我试着改变重心,让身子保持平衡,以便退后,预备一脚踢出去,突袭他的下颚,重击他膝关节。但我还没来得及采取任何行动,他已经用手戳向我的肾脏,就像用剑刺进去一样,我痛得尖叫出来,然后向前摔下去,重重跌倒在地。 “我向来都很强壮,双手更是有力,其实我从来没有特别训练手力,它一向就是这么强大。”他一边说话,一边抓住我的上臂,把我整个提起来,我根本别想踢到他,我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了。他一松手,我就会跌倒。 “但我在牢里那段时间却特别训练过臂力,”他说,“那里有力量训练室,有些人整天都在那里练习,特别是那些黑鬼,你真该去看看他们汗流浃背的模样,全身散发出像猪一样的臭味,不断地做俯卧撑,个个都想变成一身横肉的怪物。我做的甚至比他们还多出两倍,但我增加的全是力量,不是肌肉。那些无休止的锻炼并没有让我长出多少肌肉,但我却拥有了钢铁一样的体格,越来越强壮。” “但你在俄亥俄州却需要用到刀子,还有枪。” “我根本就不需要那些道具,我只是拿来用用罢了。那个丈夫很没用,就像玩具兵一样,我用一只手指就可以把他戳穿。我叫他走进他家客厅,用自己的枪把自己给杀了。”他沉默了好一阵子,再开口时,语气缓和很多。“我用刀杀死康妮,这样画面看起来比较精彩。其实那时她只剩下躯体还活着而已,根本不用费力。” “孩子们呢?”------------仿佛遭到电击一样------------ “不过是顺便清理掉罢了。”这时他又伸手到我的胸骨一带,没多久就找到正确的施压位置。他用指尖重压,我觉得仿佛遭到电击一样,直贯全身,完全失去反抗能力。他等待了一会儿,接着又在相同的部位更用力地施压,这次我痛得快要失去意识,一阵晕眩袭来,我眼前一片黑暗。 我已经手足无措,对这种处境无法采取任何具体的行动,丝毫没有逃脱的余地。他身上的每一寸肌肉,正如他所宣称的那样强壮。我不但站不起来,更别妄想去发动攻势。其实高下早已泾渭分明,我所能尝试的都只是心理上的反抗。我不知道采取哪种策略最好,是应该保持沉默?还是和他争辩?或是委曲求全? 我暂时选择了沉默,或许只是因为根本无话可说。他也没有开口,任凭他的手指尖去表达意见,在我胸骨一带、肩膀、脖子上各个不同的穴点上加压。这叫人非常难以忍受,即使没有直接触到正确的痛点也是一样,有时他并没真正用力,只是用手指玩弄我。 他开口说道:“我根本不需要用刀或枪去解决托妮。” “你为什么要杀她?” “因为她也是你的女人。” “我和她根本不熟。” “我用这双手杀了她,”他说着,仿佛享受着那段记忆。“愚蠢的女人,她根本不知道我到底是谁,或是我为什么要这样惩罚她,她还哀求我说,‘你要多少钱我都给你。你要我做什么我都愿意。’她的床上工夫还算不错,你也知道。” “我从来没有跟她上过床。” “我也没有。我只不过是玩玩她,就像你玩一头羊,或一只鸡那样,你高兴的时候,就捏住他们的脖子。其实我也没捏她,我只是把她的脖子扭断了而已。咔啦!就像折断树枝那样。” 我一句话也没说。 “然后就把她扔出窗外,她撞到那个男孩是因为我没算好准头。” “准头?” “我本来是想瞄准安德里的。” “谁?” “那男孩的女朋友。当然啦,我事先并没有打算要压死任何人,但我那时是想瞄准她。” “为什么?” “我喜欢杀女人。”他说。 我告诉他,他是不折不扣的疯子,是一只野兽,就该关在监牢里。于是他再次折磨我,伸出脚横卡在我双脚前,将我推倒。我四肢瘫摔倒,双手划过石砾和碎玻璃,在地上散落的东西中挣扎。我站不起来,只好勉强翻过身子,调整好自己的位置,准备对抗他的下一轮攻势。他用力推我,我使尽全身仅剩的力气,给了他一拳。 他躲过我的攻击,而我却顺势向前跌去。我挣扎着往前走了一步,然后失去平衡,重重摔在地上。 我躺在那儿,上气不接下气,等着接下来即将遭遇的攻击。 他就这么让我等着。过了一会儿,他轻声说:“我可以现在就杀了你。” “那你为什么不这么做?” “你巴不得我这么做,对不对?很好,不用一个星期,你就得求我了。” 我试着用手脚并用把自己撑起来。他一脚踢向我身侧,正中胸骨下方。我几乎没有感觉,身体已经失去痛觉,但我不再尝试站起来。 他跪在我身旁,把手放在我后脑勺上,敲打我的头骨。大拇指则抵住我的耳根下方。他开口对我说话,但是我根本就无法专心听。 他的大拇指用力戳那个部位,这种疼痛达到另一个高峰。然而我却似乎已经超越了这种痛苦,仿佛正站在一边,把一切感官上的苦楚当成我所观察的现象。物品精神上的恐惧,远远大过肉体上经验到的痛苦。 他不断用力,最后终于达到极点。我眼前除了一片漆黑之外,已经看不到任何东西,这片黑暗渐渐朝我的意识蔓延。在一片黑海中只有一点火焰般的红光出现,慢慢地这点红光也逐渐缩小,直到完全消逝。------------从来不曾真正入睡------------ 14 我昏迷的时间应该不长。我猛然惊醒过来时,身上好像被抽了一鞭。以前喝了整夜的酒之后,也常有这种经验。那段日子里,我从来不曾真正入睡、真正醒来,总是不知不觉中失去意识,然后又突然清醒。 我浑身上下都在痛。起初我只是静静躺着,感觉身上的痛楚,试着评估到底被伤到什么地步。同时,也费了好一番功夫,我才确定这里只剩我自己,那个家伙之前极有可能坐在旁边,等着我醒来。 我慢慢起身,没有采取猛烈的动作,一方面为求谨慎,一方面也实在是不得已。我的身体无法灵活移动,或是长时间连续做动作。比方说,我勉强半跪起来之后,必须僵在那儿半天,直到运足了力气才能够站直。好不容易站起来以后,我还得耐心等待晕眩消退,否则可能又会昏倒过去。 费了大半天的功夫,我最后才终于认出方向,穿过堆满垃圾的层层障碍,走到围篱边。我沿着围篱摸索,终于找到之前那个缺口。出去之后是亚特尼街,我这才记起自己所处的位置,但此时我已经完全失去方向感,根本不知道哪一边朝向住宅区。我走到路口,发现自己竟到了李文顿街,然后我大概南辕北辙地走了一会儿,因为我又回到瑞奇街。于是我又左转,过了两条街,终于找到休斯顿街。在那儿站了没多久,就有一辆出租车开过来。 我举起手来,司机减速驶近,我朝车子走去。那司机必定是仔细打量我了一番,然后觉得我大概不会是个好乘客,因为他加大油门,把车开走了。 如果我身上有多余的力气,一定会好好骂他一顿。 但是我只能够用仅剩的力气支撑着身体。路旁有一个邮筒,我走过去,倚靠在邮筒边,好减轻身上一点重量。我看看自己的模样,很庆幸没有浪费气力去诅咒那个司机。我一塌糊涂,长裤两只裤管从裤脚一直裂到膝盖,衬衫的前襟和夹克都污秽不堪,双手沾满了血渍、污泥和砂砾。任何一个神智清醒的出租车司机都不会希望我坐进他的车内。 结果竟然有一名司机肯让我上车,不知他是不是有毛病。那时,我已经在瑞奇街和休斯顿街的路口站了十几分钟。倒也不是真的希望会有车停下来载我,而是我正在努力思考,想记起最近的地铁入口的位置。其实即使真的想出来,我也很难确定自己能否走到那儿。这期间里有几辆出租车驶过,其中一辆车停了下来。司机可能以为我是警察,而我尽量让他保持这种感觉,我故意拿起皮夹,作出展示警徽的动作。 他一停下车来,趁他还来不及改变心意,我便赶快打开车门向他保证:“我没有喝酒,现在身上也没有流血,不会把你的车子弄脏。” “去他的车,”他说:“这辆破车不是我自己的,就算是我的又有什么关系?那些混蛋对你作了什么?冲过来打劫吗?现在这种时候,根本不是你该出现的时间,老兄。” “你为什么不早几个钟头告诉我?” “嘿,你还能说笑话,显然还撑得下去。不过最好还是送你上医院,贝尔维尤医院离这儿最近,还是你要去别的地方?” “西北旅馆,”我说,“是在五十七街和——” “我知道那地方。我一个礼拜有五天,固定都要去对街的凡登公园接送客人。但是你确定不去医院吗?” “不用了,”我回答,“我只想回家。” 雅各布正在前台值班。我去检查留言。即使注意到了我身上的异样,他的神态中也没显露出任何一丝惊讶。他要不就是已练就一身高超的客套功夫或交际手腕,要不就是镇定剂服用过多,导致没有任何事情能引起他注意。 没有我的电话,真是谢天谢地。我走进房间,关上房门,栓上铁链。这个动作我曾经做过一次,那是好几年以前的事。当时有个人躲在浴室等着要杀我,而我却把他和自己一起关在房间里。 不过这次在浴室里等我的,只有一个浴缸。我实在迫不及待想泡个澡。但我还是先撑着身子,照镜子看看自己的模样。 我看起来并没有想像中那么糟糕,身上只有几处淤伤、表皮的擦伤和抓痕,还有一些砂砾嵌在皮肉里。牙齿并未脱落,也没有摔断什么部位,更没有严重的刀伤。 尽管如此,我看起来还是一副狼狈不堪的模样。 我脱掉身上的衣服,这些衣服已经破烂不堪。我掏空裤袋里的东西,抽出皮带,把裤子连同夹克一起扔到垃圾桶里,被撕裂的衬衫和领带也是一团糟,干脆一并扔掉。 我放满一整缸热水,浸泡了大半天,把水放掉,再重新注满水。我坐在浴池里,把手掌上的碎玻璃和石砾一颗一颗挑出来。 不知道最后到底搞到几点钟,我根本没有多余精力去看表。 我睡前吃了几颗阿斯匹林,起床后又吃了一些。然后我又去洗了个热水澡,希望能洗去全身肌肉和骨头的酸痛。我实在是需要刮胡子,但是理智告诉我,这时候最好别拿刀片在脸上刮,所以我找出几年前圣诞节孩子们送的电动刮胡刀清理脸上的胡子。 上厕所的时候我发现尿里带血,这种画面实在令人胆战心惊。以前我的肾脏曾经遭到重击,所以我知道这是必然的后遗症。那家伙并没有对我的身体造成不可复原的伤害,只有被他戳到的地方才会有刺痛的感觉,这种疼痛可能会持续一段日子,但是我应该熬得过去。 我出门去喝杯咖啡,吃块面包,然后看看《新闻报》。布雷斯林的专栏是有关犯罪司法制度的评论,不过他写得很平淡,没有激烈的言辞。另一位专栏作家则偏狂地主张把贩卖走私烟毒者处以死刑,仿佛这些家伙就会因此而先考虑后果,转而把聪明才智发挥在投资理财上。 如果把昨天发生的案件与当前每年平均犯罪率相比,过去二十四小时内,纽约市应该在五个区里发生七件杀人案,《新闻报》报导了其中的四个案子。幸好没有一件是发生在这附近,受害人的名字也没有一个是我认识的,虽然不能够百分之百确定,不过从这些新闻判断,我的朋友当中应该没有人在昨天遇害。 我去城中北区分局,但是德金不在办公室。我赶去参加六十三街上西城的基督教青年会的午间聚会。演讲者从前是演员,他在西岸戒酒成功,整个场面充满了来自加州的狂热活力。我走回车站,路上买了披萨和可乐,在街上边走边吃。等我走回城中北区分局时,德金已经回来了,他耳边夹着电话,一边还在拨弄嘴里的雪茄以及桌上的咖啡杯。他指指旁边的椅子要我坐下。我坐在旁边听他讲电话,事实上他多半是在听,没有讲几句话。 他挂掉电话,身体前倾靠在桌边,在便条纸上潦草地写了几个字,然后坐直了身子看着我,问:“你怎么一副被人揍了一顿的模样,发生什么事?” “我遇上了坏朋友。乔,我希望能把那畜牲抓起来,我要起诉他。”我说。 “告莫特利,是他干的?”我点了点头。------------真的看到当时的情景------------ “他对我做的还不只外表看到的这样,严重多了。昨天半夜,我被他骗到下东城一条小巷里。”我简单地向他描述昨晚的事。他深色的眼睛眯成一线,好像真的看到当时的情景。 他问:“你要用什么罪名控告他?” “我不知道,就告他殴打伤害吧,殴打、胁迫、恐吓都行,也许殴打是最有力的罪名。” “现场是否有证人看到你所谓的殴打行为?” “我所谓的?” “你有任何证人吗?马修。” “当然没有,”我说,“我们又不是约在梅西百货公司的橱窗前碰面,我们是在瑞奇街的空地上。” “我记得你说是一条小巷。” “那有什么差别,那个地方是夹在两栋建筑物之间的空地。有一个围篱,里头还有个通道,不知通往哪里,应该算是一条小巷子。我根本没有机会走进去看看究竟通往哪儿去。” “嗯,”他拿起铅笔打量着说,“我记得你之前是说亚特尼街。” “没错。” “但是一分钟前你又说是瑞奇街。” “是吗?我和那个妓女约在瑞奇街,一个叫花园碳烤的烂酒吧。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取这个名字,那里既没有花园,我看八成也不供应碳烤食物。”我摇着头,试着回忆当时的情景。“然后那娘儿们带我绕过路口走到亚特尼街上。” “那个娘儿们?你本来是说变性人。” “我习惯把变性人当作女的。” “噢。” “我猜她可以作证人,”我说,“不过要找到她可能得费点功夫,更别提要她出庭作证了。” “我可以试着找找看,你有她的名字吗?” “甜心,这当然是假名,也有可能就是临时凑合出来的,这种人的名字通常数都数不完。” “这还用得着你说。” “乔,你在怀疑什么吗?他殴打我,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实。” “你赢不了的。” “那根本不是重点,能申请到法院逮捕令,把那个混蛋抓进牢里就够了。” “嗯。” “免得他再去杀人。” “嗯,你和他在巷子里碰面的时候是几点钟?” “我和那妓女约在午夜碰面。” “你是说甜心,那个变性人。” “对,所以差不多是半个钟头以后就发生这件事。” “就算是十二点半吧。” “差不多。” “之后你去了医院吗?” “没有。” “为什么没有?” “我认为没这个必要。他确实把我折磨得很惨,我全身上下到处都痛得要命,但是我知道自己骨头没有断,也没有流血,所以我觉得还是回家比较舒服。” “所以你也没有医疗记录?” “当然没有。”我说,“我没去医院,哪来的医疗记录?” “我想也是。” “那个出租车司机说要送我去医院,”我说,“我当时看起来一定是极需急救的模样吧。” “可惜你没听他的,你也该猜得到我所顾虑的问题吧?马修。如果急诊室里留有你的医疗记录,你说的故事就会比较有说服力。” 我一时为之语塞。 “那个出租车司机呢?”他继续问,“你大概也没有记下他的驾照号码吧?” “没有。” “也没有他的名字或是他的车牌号码?” “我根本没想到这种事。” “他可以证明你在出事现场,也可以为你的外表及身体受到的伤害作证。现在看来,我们有的只是你的片面之词。” 我感到一股怒气上冲,努力克制了很久才压抑住这股愤怒。“难道说这件事什么都算不上吗?这家伙恶意攻击警察,判刑之后又公开在法庭上威胁那个警察。他坐了十二年的牢,期间也曾涉及其他暴力行为。现在,他出狱几个月后,你手上拿到那个警察控告他的证词,而且——” “马修,你现在已经不是警察了。” “没错,但是——” “你不干警察这一行已经很久了。”他点上了雪茄,把火柴摇灭,尽管火已熄了,他仍旧继续挥动火柴棒。他看也没看我就说:“严格来说,你只是离职的警察,而且缺乏有力的证据支持你的说法。” “你这什么意思?” “现在你算什么?你一个半路出家的私人侦探,不但没有执照,而且还收受贿赂。等把这件事报上去以后,你觉得看起来会对你有利吗?”他叹了口气,摇摇头又说,“昨天半夜,是你第一次见到莫特利吗?” “他被判刑以后,昨天是我第一次看到他。” “你之前没有去过他住的旅馆?” “什么旅馆?”------------落脚地都不知道------------ “到底有还是没有,马修?你去了还是没有?” “当然没有,我连他的落脚地都不知道。我找遍了整个城市,都没找到他。你到底想说些什么?” 他在桌上的纸堆里翻来翻去,终于找到他要找的东西。“这是早上送过来的。 “昨天傍晚有一个名叫西蒙·古德里奇的律师,到西十街第六分局去,他接受詹姆斯·利奥·莫特利的委托,带着刚申请下来的法院保护令,禁止你接近他的当事人,而且——” “禁止我?” “而且他要向警局报案,控告你之前的行为。” “什么行为?” “根据莫特利的说法,你到他住的哈定旅馆去,威胁恐吓他,动手动脚警告他等等诸如此类的行为。”他松开手上捏着的纸,那张纸轻轻地滑落到凌乱的桌面上。“你却说这种事根本没发生过,你根本没去过哈定旅馆?” “我当然去过那家旅馆,就在巴洛街和西街的转角。多年以前我在第六分局任职时,早就知道那个地方,那时我们总是习惯称这家旅馆叫哈弟。” “那么你是去过罗?” “没错,但不是昨天。我曾经挨家挨户查访他的行踪,应该是星期六晚上吧,我还把他的照片拿给前台值班的人看。” “然后呢?” “然后什么结果也没有,没看过,不认识。” “之后你再也没有回去吗?” “回去干吗?” 他身体前倾,捻熄雪茄,然后把椅子往后推,仰靠墙上,双眼盯着天花板,说:“你想想看结果会怎么样吧?” “洗耳恭听。” “这家伙提出申诉,他现在有法院的保护令、有律师、什么都有,说你推他,对他动粗。然后第二天你出现了,那副模样好像昨天摔下了楼梯。这次轮到你来控告他,只不过你是在半夜受伤,在曼哈顿的什么狗屁亚特尼街,既没有证人,没有出租车司机,也没有医院记录,什么都没有。” “你可以清查出租车的路线资料,也许可以找到那辆出租车。” “对啊,我可以查路线资料,可以派二十个人来办这个案子,好像这是国家大事一样。” 我默不作声。 德金继续说:“十二年前他为什么在法庭里大放厥词说要向你讨回公道,为什么他会说这种话?” “他是个神经病,他做的事不需要什么道理。” “对啊,没错啊。但那时让他觉得他有道理的原因是什么呢?” “我把他送进牢里,这就是理由。” “以他未曾犯下的罪名把他关进牢里?” “对啊,所有的犯人都自称是无辜的,你应该知道这个。”我说。 “没错,有罪的人终究是逃不掉的。那家伙说你陷害他,对吧?他根本就没有开过那几枪,他从来就没有枪,这件事从头到尾都是栽赃。” “按他的说法,他根本就是无辜的。你不觉得奇怪,当你承认有罪时,竟然还能坚称这种可笑的立场。他高兴怎么说就怎么说。” “嗯,到底是不是栽赃呢?” “你这是什么意思?” “我只是好奇。”德金说。 “当然不是。” “好吧。”------------我是你的朋友------------ “这个案子没有丝毫问题,这家伙向逮捕他的警察开了三枪,他该得的刑期应该不只一年以上十年以下。” “或许吧,”他说,“我只是在想,情势现在好像变了。” “怎么说?”我指着他手上拿的照片问。 德金避开我的视线。“这个姓马德尔的,”他说,“是告密者。我没说错吧?” “她是个线民。” “你从她那儿得到不少消息?” “她是个很不错的线民。” “嗯,那个库珀曼也是线民吗?” “我不太认识康妮,只和她见过几次面,她是伊莱恩的朋友。” “只要是伊莱恩的朋友,也都是你的朋友。” “你到底——” “马修,你坐下。看在老天爷的份上,我也不喜欢问这些问题。” “你以为我喜欢——” “不,可能也不。你拿了她们的钱吗?” “谁?” “你说谁呢?” “我等你亲口告诉我。” “库珀曼和姓马德尔的,你拿过吗?” “当然,乔。我戴紫色软帽,开粉红色卡迪拉克,椅套还用豹子皮呢。” “坐下。” “我不坐,我还以为你是我朋友。” “我也把你当作朋友,现在还是一样。” “你还真会做人。” “你曾经是个好警察,”他说,“我也知道你很早就升上刑警,逮捕了很多罪有应得的坏人。” “你怎么知道?翻我的旧档案?” “资料都在电脑里,只要按几个键,荧幕马上就会显示出来。我知道你收过民众的赞扬信,但是你有酗酒的毛病,或许你太早升官,年轻气盛,认为好警察不可能事事都按规矩来,对吗?”他叹口气,“我也不知道。目前为止,你所告诉我的,是一起发生在别州的家庭惨剧,还有一个女人在离这儿五条街远的大楼窗口摔下来,你说这两件案子都是那家伙干的。” “他自己也是这么说。” “不错,可是除了你之外,没有人听到他这么说。马修,或许你告诉我的每件事都是真的,说不定连前几天那起委内瑞拉人的案子也是他干的,十二年前的逮捕是百分之百合法,你没有在其中加油添醋。”他转过头来直盯着我,“但是现在,你最好别对那个家伙提出申诉,或要我试着去申请拘捕令。你千万别再去找他,否则马上就会有人以违反保护令的罪名把你抓起来。你也知道这种事是怎么运作的,你不要靠近他。” “好个制度。” “法律就是法律。你想和他斗,现在不是时候,因为你已经先输了一着棋。” 唯恐自己开口说出难听的话,我一言不发走向门边。我正要伸手开门时,他说:“你现在认为我不是你的朋友?唉,你错了,就因为我是你的朋友,所以才会跟你说这堆话,不然就任凭你在这些不利的情况之中自生自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