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有别人在这里吗?” “如果有客人在,我就不会接电话。我会把声音关掉,让答录机接电话。就像刚才我们一起到卧室去的时候那样。” “为什么要我一个钟头以后再来?” “你一定要追根究底吗?我约了一个客人中午过来。” “所以,你还是继续做生意。” “我刚刚才告诉过你的。事实上,你打电话来之前的几分钟,他才来过电话。他约了中午过来。” “星期天中午?” “他总是星期天来的,或早或晚多半在靠近中午的时候。他就住这附近,他告诉他老婆说是去买报纸。离开这里之后,大概会在回家的路上买一份《时代周刊》。我想,在他老婆面前演戏,大概是他寻求刺激的方式。” “所以你要我——” “一点钟再来。我知道他会准时,并且在半小时这之内办完事离开,他总是这样的。我多安排了半个钟头,可以冲个澡,整理一下,然后——” “然后怎样?” “然后好好服侍你。”她说,“你到底想怎样?为什么要这样伤害我?” “我没有。” “得了。我为什么要替自己辩护?这才是重点,为什么我要替自己辩白?” “我不知道。”我拿起咖啡杯,但已杯底朝天,于是我放下杯子,拿起一片奶酪,但又放回去,然后开口:“那么你今天已经补充过维他命B12了。” 她沉默了好一阵子,我开始后悔说了那句话。这时她说:“没有,我没有。我们没有那么做。到底怎么了?你想知道我们做了什么吗?” “不想。” “我偏要说。我们像往常一样,我坐在他脸上,他舔我的下体,然后他自慰。他喜欢那样,我们总是这样办事。” “不要说了。” “我要说。你还想知道什么?我有高潮吗?没有,但是我假装有,那会使他兴奋。你还想要我说些什么?你想知道他的阴茎多大吗?你休想打我,马修·斯卡德!” “我没有要打你。” “你想要这么做。” “天哪,我连手都没有拿起来。” “你想要这么做。” “我没有。” “你有。我要你这么做。不是要你真的打我,而是要你心里想这么做。”她睁大双眼,眼角闪着泪光,然后口气转缓不解地说:“我们是怎么了?为什么要这样伤害彼此?” “不知道。”------------对方无力扮演的角色------------ “我知道,”她说,“我们都在生气。你生气,因为我还在当妓女。而我生气,只是因为你没有送花给我。” 她说:“我大概了解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我们两个人都承受了极大的压力,这使我们比自己所想像的更脆弱。而且,我们还把对方塑造成对方无力扮演的角色。我把你当成了圆桌武士里的加拉哈爵士,不知道你把我想成什么人。” “我也不知道,也许是夏洛特公主吧。” 她看着我。 “那首诗是怎么说的?美丽的伊莱恩,可爱的伊莱恩,伊莱恩,阿斯托拉的莲花仙子。” “别说了。” 窗外天色已经转暗,皇后区的天际,一架闪着红灯的飞机正朝拉瓜迪亚机场降落。 过了一会儿,她说:“高中的时候念过那首诗,丁尼生①。我曾经幻想那首诗说的是我。” “你说过。” “有吗?”她的神情显现出她正沉浸在回忆里。然后,她突然说:“唉,亲爱的,我既不是莲花仙子,你也没有闪亮的盔甲。更何况和夏洛特公主交往的应该是朗斯洛而不是加拉哈,我们算什么?只不过是两个相濡以沫、愿意付出的普通人罢了。这也不算是什么坏事,不是吗?” “当然不是。” “而且,现在外面有个疯子要杀我们,所以,现在不是闹别扭的时候,对不对?” “是的。” “那么,我们来谈谈钱的部分,可以吗?” 我们开始工作。我结算这几天的花费。她提醒了某些我疏忽的地方,然后还把零头加为整数,并用严肃的眼光阻止我发表意见。接着她走进卧房,再出来时,手里拿了一叠五十、一百元的钞票。我看着她数了两千元推到我面前。 我没有伸手。“那不是你说的数目。”我说。 “我知道,马修。你实在不必记录你花了多少钱,然后再回来跟我算。把这拿去,快用完的时候告诉我,我会再准备给你。不要跟我争这个,我唯一有的就是钱,而且这是我自己赚来的。如果这种时候不拿来用,那还要钱干什么呢?” 于是我将钱收下。 “很好,”她说,“这个问题解决了。我一向比较擅长处理生意,至于情感的问题,总是不知所措。目前就别再谈这个问题,就相信船到桥头自然直,你觉得呢?” 我站起来说:“我再喝一杯咖啡就走。” “你不必这样。” “我要去做我的侦探,去花你给我的钱。你是对的,我们就顺其自然吧。我很抱歉先前说了那些话。” “我也很抱歉。” 我端着咖啡回来的时候,她说:“天哪,答录机里竟然有六通留言。” “什么时候?我们在房间里的时候吗?” “一定是。我倒带听一听好吗?” “当然。” 她耸耸肩,按下按钮,机器开始倒带,接着传出一些杂音,然后喀的一声。“挂断了。”她说,“每次都是这种电话,很多人不喜欢在答录机里留言。” 之后,又是一通没有留话。接着是一个男人,声音尖锐而自信,“伊莱恩,我是杰里·派恩斯,这两天会再和你联络。”然后又是一通挂掉的,下一通电话中,对方艰涩地清喉咙,拖了很久的时间,好像在想该说些什么话似的,最后还是没有说话就挂断。 最后,第六通留言中,有一段颇长的沉默,伴随着录音转动和背景杂音,对方低语:“哈罗,伊莱恩。你还喜欢那些花吗?” 又是一阵沉默,和先前的一样长,只听到背景的杂音,好像是地铁电车的噪音,音量并不大。 之后,他用同样低沉的声音说:“昨天我想到你,但是你还不到时候,还得再等一段时间。我要把你留到最后。”一阵短暂的沉默,“我是说倒数第二个,他才是最后一个。” 他只说了这些话,然后等了二三十秒,才把电话挂断。之后答录机喀的响了一声,机器自动转带,回到预备状态。空气似乎停止流动,我们则沉默地坐在那里。------------发现一些新的地点------------ 10 破晓之前我回到旅馆,进房时已经过了四点,没多久,天色就转亮了。我整个晚上都在城里奔波,走遍多年来未曾重访的各个角落,有些地方早已经歇业。我试图寻访的部分人士也已不见踪影,不是在天上,就是在牢里,有些人甚至早已离开国内。不过我还是发现一些新的地点,认识了几个新角色,并设法使他们愿意协助我的搜寻工作。 我在普根酒吧找到“男孩”丹尼。他个头矮小,虽为黑人但得了白化症,仪态和礼貌十分讲究。他总是穿着剪裁保守的三件套西装,只在夜里活动,生活作息如同吸血鬼,从来不在日出到日落这段时间外出。现在他的习惯跟以前一样,还是只喝纯的冰的俄罗斯伏特加。对他而言,普根酒吧和顶尖小店等地就是他的家,这些店里总会随时为他准备一瓶冰透的伏特加。不过现在顶尖小店已经歇业了。 “现在那里改成一家法国餐厅。”他告诉我,“高消费又不是很好,我最近大都来这里,不然就是去阿姆斯特丹街上的鹅妈妈之家。那里有一组三重奏还不错,一星期六天都表演,鼓手一向不用鼓棒而只用金属刷子,从来不肯独奏。而且,他们把灯光控制得恰到好处。” “男孩”丹尼所谓恰到好处,绝对是昏暗至极。不管什么时候他总是戴着墨镜,我想即使在暗无天日的矿坑中,他也还是会戴上墨镜。“这个世界实在是太吵杂、太明亮了,”我不只一次听他这么说,“应该安一个可以调暗光线的装置,音量也应该降低。” 他不认得我带去的素描人像,但听到莫特利的名字则似乎有些印象。我试着唤起他的记忆,最后他渐渐记起了这个事件。“你是说他现在回来找你算帐,”他问我,“你为什么不干脆跳上飞机,找个温暖的度假胜地,等他冷静之后再回来?像他那种家伙,给他几个星期,包准他又会捅出咯搂子,没多久就得再回去蹲监狱。这样一来,你又有十来年可以高枕无优了。” “他现在变得更狡猾难缠。” “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他竟然待了十二年,你说他的脑袋能有多厉害?”他一口喝完酒,接着他的手只不过挪动几寸,竟足以招女招待前来服务。等女招待斟完酒并确定我的饮料仍未喝完之后,他开口说:“我会传话下去,随时保持警觉,马修,我能做的只有这么多了。” “我很感激。” “不知道他会在哪个区出没,和谁混在一起。不过有些地方还是值得你过滤一下。” 他提供一些线索给我,我便循着这几个方向跑遍了全城。我在伦诺克斯大道上找到一家无照酒馆,街尽头另一家酒吧,则有很多有钱有闲的上流阶级人士在那儿喝酒。我还坐出租车到城中二十街和第三大道附近,一个名为补缀之家的店,店外的砖墙上还悬挂着早期的美国式拼布作品。 我告诉酒保,我找汤米·文森特。“他现在刚好不在,”他答道,“如果你愿意稍等一会儿,通常这个时间他也差不多该回来了。” 我点了一杯可乐,在吧台等待。吧台后方有一面镜子,我不用转身就可以看到门口进进出出的人群。直到我的杯中饮料喝得只剩下冰块时,坐在相隔两个座位的胖男子忽然走过来,伸手搭在我肩上,仿佛我们是旧识。他说:“我是汤米·文森特,需要我为你效劳吗?” 我在二十街和公园大道、第三大道后面的十四街、第八街北段靠百老汇大道,及四十七街和第五大道间的列克星敦大道附近闲逛。这一带是站街女郎群聚揽客的地方。她们个个花枝招展,穿着超短热裤和削肩背心,头戴金黄假发。我上前交谈的女郎不下数十位,听任她们误以为我是警察,反正我否认也没人会相信。我把莫特利的画像拿给她们看,警告说他以伤害站街女郎为乐,而且是杀人嫌犯。我说他也许会以客人的姿态出现,但是他常自认为是皮条客,而且很喜欢控制妓女。 第三街上有个女郎顶着一头金发,与深色发根形成双重发色的特殊造型,她自称认得这个人。“不久前才见过,”她说,“只看却不做买卖,还问了一些奇怪的问题,问我要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喜欢什么、又不喜欢什么之类的。”她握起拳头,在胯间比划着表示不屑,“拿我当傻子耍,开玩笑,我才没空跟他瞎扯。你懂吗?后来再遇见他时,我就赶紧快步走开。” 另一个在百老汇大道的女郎,身材惹火,满嘴南方腔,说她也曾在附近见到他,但最近却不曾出现。最后一次看到时,他是和一个名叫邦妮的女孩一同离去。那么邦妮现在在哪里呢?也许去了其他地方,消失了,好几个星期都没再见过她。 “也许去了别的场子,”她说,“也说不定是有什么事发生了。” “什么事?” 她耸耸肩,“什么事都有可能。有时候你会见到某些人,有时候她们又消失了,你也不会立刻开始想念她们,顶多无聊时会问:‘嘿,那家伙上哪儿去了?’然后还是没有人知道结果。” 自从邦妮和莫特利一起离开后,她有没有再见过邦妮呢?她想了想,似乎无法确定,甚至也不能确定和邦妮一起离去的男人就是莫特利。她想得越久,对自己的印象就越没把握。 途中我抽出时间,赶赴正在艾乐农屋举办的午夜聚会。艾乐农屋位于西四十六街上一栋老旧办公大楼三楼,是由办公室改装成的俱乐部。参与这个聚会的大都是年轻人,其中很多人看来像是刚开始戒酒,信心不足的样子,绝大多数除了酗酒之外,还伴随有长期嗑药的问题。这些年轻人和在街上的游民几乎没两样,唯一的不同是他们现在都有一个目标,人人都努力远离酒精保持清醒。而在街上的那些人,却在这个世界的边缘渐行渐远。 我抵达会场时已经迟了几分钟,正在演说的女孩提到她十二岁时,已经有两年的酒瘾,正要开始抽大麻。她继续诉说她的过去,内容包括各式各样的禁药,海洛因、古柯碱等等,也提到了在街上当扒手、当娼妓,去黑市贩卖她的婴儿种种。她花了好一会儿的工夫陈述她的经历,她现在不过十九岁而已。 这个聚会持续了一个小时,我从头到尾都参与了。我的注意力随着演说的结束而分散,在后来的讨论会中我没有发表意见,因为会中主题都是关于愤怒的情绪。我沉浸在自己的思考中,偶尔因为某些人太过激烈的谈话,才会被打断,带回现场的主题中来。大部分时间,我都任自己思绪飘散净化我的情绪。外面那个世界充斥着邪恶,而过去这几个小时中,我更是在挖掘其中最丑陋的部分。但现在身处聚会,我只管努力戒酒,就像这里的每一个人一样,单纯简单,这使得此地成为一处避风港。 最后我们一起站起来,诵读祈祷文,然后我又回到外头邪恶的残酷大街上。 星期一早上我睡了大约五个小时,醒来时却如宿醉般头晕目眩,这真是不公平。前一晚喝了太多品质低劣的咖啡、掺水的可乐,吸进几百公升充满二手烟的空气,难怪我无法像小学生一样期待这新的一天降临,只能如同酩酊大醉之后一样,整个早上受苦受难,头痛欲裂,口干舌燥,度日如年。------------吞了一些阿斯匹林------------ 我吞了一些阿斯匹林,淋浴刮胡,到楼下街角小店喝了一些果汁和咖啡,等阿斯匹林和咖啡发挥作用后,又走到几个路口外的商店买份报纸,带回火焰餐厅,点了一些早餐准备边吃边看。早餐送来时,宿醉般的不适终于结束,虽然我还是感到很疲惫,但总得调整自己去适应。 报上的内容显然不怎么令人振奋。头版新闻是有关牙买加区的大屠杀事件,一个委内瑞拉家庭遭到枪击和砍杀,四个大人和六个小孩丧生,住宅付之一炬,连邻近房舍都被火波及。证据显示出这个事件可能与毒品交易有关,由于出现这种推论,让一般民众感到事不关己,警察们也不用日以继夜费尽心力努力破案。 体育新闻片的新闻也没有好到哪里去,纽约两支球队都输。喷射机队惨败,巨人队则以些微差距输给猎鹰队。体育新闻最大的好处,就是它在现实生活中的重要性实在微不足道,至少不会要人命,到头来,谁输谁赢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 我就不太在乎那些输赢胜负,但话说回来,我似乎对任何事情都不太在乎。于是我又翻回社会新闻版,看到另外一件与毒品有关的谋杀案件。这起事件发生在布鲁克林区海洋公园,一个曾经数次因为毒品被捕的二十四岁黑人男子,被改造散弹枪射击身亡。这条新闻固然令人不愉快,不过老实说,比起我们球队输给费城队的事,后者更让我难受,虽然输球本身已经无法引起我任何情绪反应了。 第七版有一则新闻吸引我的注意。 一个名叫迈克尔·菲茨罗伊的二十二岁青年,与女友约好去圣马拉契教堂望弥撒。他的女友是演员,主演过的几部广告皆颇受好评,她在四十二街和第九大道一带的曼哈顿广场有一间公寓。他们沿着四十九街手牵手准备散步回她家时,恰好有一个名叫安托瓦妮特·克利里的女子在这一刻决定要结束自己的生命。 她选择跳楼的方式来自杀,她恰好住在有二十二层高的楼上。她向下一跳,根据我们在学校物理课所学过却从来记不清楚的加速原理,在这种情况下,这样的冲撞速度,想要魂归西天实在一点也不困难。对迈克尔·菲茨罗伊来说也是一样,就在这一刻,他正巧走到她落下的位置。他的女朋友安德丽·杜特什并未受伤,但报道中说她受到严重的精神打击,她的反应完全可以理解。 我快速地浏览过其他版面:巴尔的摩市长最近提议让某些药品合法化,比尔·雷埃尔针对这个议题发表了一些看法,还有一些不好笑的漫画。但不知何故,我忍不住又翻回到第七版,重新阅读关于迈克尔·菲茨罗伊最后一刻的新闻。我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这则新闻竟让我的情绪起伏,也许是因为事件发生的地点碰巧离我住处非常近。那位克利里姓女子住在西四十九街三百零一号,我经过那个地方不下百次,昨天早上我前往时代广场一带,准备走访附近旅馆时才刚经过。如果我稍微睡晚一点,说不定正巧可以目睹事情的整个经过。 我忽然想到马库斯·奥雷柳斯书中的话,万事之发生,冥冥中皆如其所应当之势。我试着想像迈克尔·菲茨罗伊的命运,他本来带着愉快的心情正要去女朋友家。报道中还提到,那个压死他的女人今年三十八岁,跳楼前甚至脱光了全身衣服。 人人都说上帝的意旨深不可测,我也认为确实如此。天条中大概注明迈克尔·菲茨罗伊只能活二十二年,而且最佳的死法就是被一个从高空急速落下的裸女压死。 曾有人说过,人生,对于那些靠思考过日子的人像一部喜剧,对于那些凭感觉过日子的人来说却是一场悲剧。对我而言,无论怎么过日子都是有喜有悲,即使你什么都不做也逃不掉。 那天中午过后,我打电话给马西隆的哈夫利切克,他恰巧正在座位上。“嘿,我正想着要找你呢。”他说,“大苹果还好吗?” 已经有好一阵子没听人这么称呼此地了。“老样子。”我回答他。 “孟加拉虎队怎么样了?” 我根本没留意他们的输赢。 “打得不错。”我说。 “好。你的事情发展如何?” “他正在纽约,我一直追踪他,但这城市实在太大了。我知道他昨天威胁了一名女子,她是康妮·斯特迪文特的老朋友。” “这样啊。” “是呀,他可真会制造麻烦。不知道克利夫兰那里是否有消息?” “你是说实验室的结果吧,”他清了清喉咙,“我们在精液中找到一种血型。” “太好了。” “恐怕没有那么好,马修。是A型的血液反应,跟她丈夫一样。如果这碰巧是你所追踪的人留下的血型,也并非毫无可能,毕竟这是最常见的血型。事实上他们的三个孩子也都是A型的。换句话说,我们无法判定斯特迪文特死时,身上沾的血迹究竟属于什么人,说不定是三个孩子的,也有可能是他用散弹枪自杀时伤口所流出来的。” “难道他们不能做更详细的DNA比对检验吗?” “如果在案发后立刻开始进行检验,而不是在拖了一周之后,或许实验室还能够检测出来。按照目前的情况,我们只能证明你的嫌疑犯并未在那女人体内留下精子,而如果他的血型根本不是A型,那么他就没有嫌疑了。”他说。 “这只能证明鸡奸的部分不是他干的,但却仍无法洗刷谋杀的嫌疑。” “嗯,说的也对。总而言之,实验报告只能做到这样,结果只可能洗清他的嫌疑,但却很难根据血型逮捕他。” “我懂了。”我说,“真叫人丧气,但我还是会弄清楚莫特利的血型,监狱记录上应该有。对了,今天早晨我寄了一份快递邮件给你,明天应该就可以收到。我找画家绘制了一张莫特利的素描,还有他几个月前在纽约所使用的化名。这样你们去旅馆或机场打探消息时,或许派得上用场。” 他停顿了一阵之后说:“马修,我实在不确定该不该着手进行这些调查。” “怎么说?” “照这个案子在本地的发展来说,我们还没有足够的证据重新开案。即使那个女人体内的精液不是她丈夫的,又能证明什么?也许她有外遇,也许她的男友是希腊餐馆里的服务员,也许她丈夫发现了,因此引发这个事件。重点在于,我们根本没有充分的理由,投入大量人力到这个看来一目了然的案件当中。” 我们又交换了一些意见,我提到只要他能够弄到一张拘捕令,纽约警方就能在莫特利再次行凶前逮捕他。他说他也乐意这么做,但他的上司绝对不会批准。即使上司同意,法官也会认为他们没有证据支持这张拘捕令。 “你提到他威胁某人是吗?”他问,“你可以请她提出控告吗?” “也许可以。不过他不是直接跟她交涉,而是在她的答录机中留话。” “这样更好,这样就有直接证据了,就怕她把这段录音洗掉。”------------我明白他的意思------------ “这盘带子已由我保管。但我并不认为这是一个有利的证据,虽然是威胁,语句却很暧昧。而且也很难证明那是他本人,他当时放低了声音说话。” “他这样是想听起来比较毛骨悚然,还是不想让她认出他声?” “也不是这样,他当然要她知道是谁,但我猜他也很小心,唯恐留下声纹证据。该死的混蛋,十二年前他是那么粗心又愚蠢,坐牢让他变得更难缠了。” “的确如此。”他说,“牢中生活不见得能感化他们,但肯定会加强他们的犯罪技巧。” 下午三点左右,开始下起雨来。我在街上买了一把五块钱的廉价雨伞,还没回到旅馆前就已经吹坏了,只好随手把它扔进垃圾桶。我在屋檐下躲雨,等雨势渐弱,才走完最后几个路口回去。换下湿衣服,我打了几通电话,然后累得瘫在床上睡着。 睁开眼睛时已经将近八点。八点三十分,我走进圣保罗教堂地下室的会议室参加聚会,那儿刚开始介绍演讲者。我拿了一杯咖啡,找个位子坐下,倾听悲惨的老掉牙酗酒故事。失业、家庭破裂、数次进出戒酒中心、向酒友乞求赏赐一杯、接触戒酒协会。然后有一天,他突然一念醒悟。现在这家伙穿着西装,梳着整齐的头发站在那儿演说,半点不像经历过他所说的那些故事。 之后的讨论会采用轮流发言的方式,由坐在后面的人开始报告,所以很快就轮到我。我原本准备不发言的,但他继续说了很多有关宿醉的事,他说如果戒酒是对于宿醉的长期缓期,那也真是值得的。 轮到我发言:“我是马修,我是个酒鬼,过去也曾宿醉得厉害。我自以为戒酒成功就不再受宿醉的困扰了,但当今天早上我发现自己头痛欲裂时,真的感到很愤怒。我觉得这是不公平的,以至今天我有一个不愉快的开始。后来我想起自己的生命中曾经有一段时间,每天早上都是带着这种痛苦醒来,但当时我却习以为常,甚至不曾感到不愉快。天啊,一个正常人如果在清晨有相同的感觉,也许会急着上医院检查,而我当时却只是穿好袜子,上班去。” 其他人也发表了些意见。后来轮到一个名叫卡罗尔的女人。“我自从戒酒以来,就不再有宿醉的情形发生了。”她说,“但我体会到的却和马修说的不同。因为我相信一旦我们停止酗酒,每一件事情都会顺利,再也没有厄运会降临在我们头上了。然而现在我却发现这是错误的看法,戒酒的结果不在于使我们活得更好,而是使你在厄运降临时也得清清醒醒地承受。那些厄运仍然叫我疯狂,我简直不敢相信科迪会得到爱滋病。有节制心的人不应该有这种待遇的,但事情就是发生了,他们会生病,病了会死,跟任何人一样。而且,正常人不是不应该想死吗?以前当我喝醉时,常常想要自杀,现在我不那么想了,我以为也没有人会那么想,尤其是已经戒酒的人。但今天我得知托妮自杀了,这实在不可能,然而什么事都可能发生,对不对?那我为什么不能酗酒呢?” 休息的时候,我上前问卡罗尔,她说的托妮是不是聚会里的成员。“她常来,”她说,“三年来滴酒未沾,托妮·克利里。” “我不记得这位克利里先生①。” “不是先生,是女士。马修,你也认识她啊,高挑身材、黑发,年纪与我相仿,在一家服装店上班,经常听她谈她和老板的恋情,现在记不得确实的故事了。我敢说你一定认识她。” “我的天。” “我从不觉得她像是个会自杀的人,不过这种事谁又知道呢?” “前几天我们一起去皇后区吃饭聊天,我们两人再加上里奇·格尔曼,我们还一路搭车去里士满希尔,”我一边说一边在厅内寻觅找里奇的踪影,仿佛找到他就能证明我所言不虚,但他却未出现。“她那时看起来很愉快,一切都正常。” “星期五晚上我也和她见面,当时看来也都没事,想不起来她那天说了些什么,但至少完全看不出沮丧或情绪低落。” “聚会结束我们还一起去吃宵夜,她也是充满自信,对自己的生活感到满足和快乐。事情怎么发生的的?药物吗?” 她摇头否认,“她从窗户跳出去,报纸上已经刊登出来,今天的晚间新闻也报导了。挺恐怖的,因为她恰好落在一个从教堂做完礼拜出来的年轻人身上,结果那男孩也死了。不可思议吧?” 留言条上写着:回电给亲戚。 这一次没有经过答录机的过滤,电话铃声才响了一声,她便立刻拿起话筒,“他打电话来了。” “然后呢?” “他说:‘伊莱恩,我知道你在家。把答录机关掉,来接电话。’于是我照做。” “为什么?” “我也不知道,他叫我这么做,我就照做。他说有话要我转告你。” “什么事?” “马修,我为什么要关掉答录机呢?他无论说什么,我都不由自主地照做,如果他叫我把门打开让他进来,我是不是也会照做?” “不会。” “你怎么知道?” “因为那样不安全,你自己也知道不能那么做。但你把答录机关掉并没有危险,这两种情况不一样。” “我很怀疑。” 其实我也不太确定,但还是把这种疑虑往自己肚里吞。我问她:“他要你转达什么?” “噢,对,实在是不知所云,至少我完全听不懂他的意思。他挂断之后,我就立刻把这段话写下来,免得我又忘记了。我放到哪里去了?” 我大概知道内容是什么,猜也能猜到。 “找到了,”她念道,“‘告诉他,我会夺走他周围所有的女人。告诉他,昨天那是第二号,路上额外的小子不必计费,就算是红利。’这些话有任何意义吗?” “没有,不过我明白他的意思。”我答道。------------我感到非常别扭------------ 11 我打电话给安妮塔,听电话的是她现任丈夫。我先为深夜打扰向他致歉,并请卡迈克尔太太听电话。虽然称呼自己的前妻卡迈克尔太太令我感到非常别扭,但毕竟比不上我要说的内容更奇怪。 电话中,我告诉安妮塔,或许是我太过于庸人自扰,但是我有义务预先警告她,有个家伙或许会对她不利。我很快地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说了一遍:以前有个送进监狱的家伙,出狱之后开始进行变态的报复行动,他打算杀掉我身边所有的女性伴侣。 “但问题是,我目前身边并没有比较亲密的女性朋友,于是那家伙竟然把范围扩大,只要跟我沾上一点边的女性,全部变成他报复的对象。现在已经有两位遇害,一位曾在十二年前出庭作证使他入狱,另一位则和我仅有数面之缘,你知道的,就是那种点头之交的朋友而已,我甚至连她姓什么都不知道。” “但他还是杀了她,对不对?警察为什么不逮捕他呢?” “我也希望如此。但在现在——” “你认为我也有危险?” “老实说,我并不确定,或许他根本不知道你的存在。即使知道有你这个人,他也应该不会知道你现在的夫姓或你目前的地址,不过那家伙似乎神通广大,消息来源很多。” “他会不会对孩子们下手呢?” 我们的儿子,一个在军中服役,另一个在西岸的大学读书,我安慰她:“别替他们担心,那家伙只对女性有兴趣。” “你是说他以杀女人为乐?天啊,你认为我该怎么办?” 我提出了几项建议,第一,方便的话,他们夫妇俩一起去度假;第二,如果无法出门度假,便向当地报案,请求保护;第三,雇佣私人保镖;第四,随时注意周围环境,防范有人跟踪或监视,不要随便开门让陌生人进入,然后…… “这个该死的,我们都已经离婚,我也改嫁了,难道那家伙就不能放过我?” “不知道,那家伙或许是天主教徒,根本就不承认离婚。” 一阵讨论之后,我也请安妮塔的丈夫接听电话,将整个事件重述一次,以便共商对策。她丈夫听起来很细心,也很果断。挂断电话之后,我觉得她丈夫考虑周全,一定会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我真希望自己能和她丈夫一样果断。 我走到窗边眺望纽约市景。回想当初搬进这里,窗外世界贸易中心大楼一览无余,只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周围的大楼雨后春笋般冒出,逐步吞食了一望无际的天空。虽然窗外景观仍然怡人,但已不复以往。 天空又下起雨来,那家伙此刻是否在某处,让雨淋湿了全身。最好他能染上致命的重感冒。 我拿起电话拨给简。 简是位雕刻家,住卡纳尔路南端利斯本纳德街的仓库式住房中。当时我们都还喝酒,有几次,就她跟我两人,就在她的住处痛痛快快对饮。后来她开始戒酒,我们就不再见面。我也戒酒之后,我们又恢复交往。但最后我们之间那股神奇的情愫还是无疾而终,在两人都不知原因的状况下终究还是分手了。 当她拿起话筒接听时,我说:“简,我是马修。真抱歉,这么晚还打给你。” “是很晚了。有什么重要的事吗?” “当然有事,不知是否会对你造成影响,但我担心恶梦会成真。” “你到底在说些什么?” 于是我又将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简,只不过这次说的比先前还要详细。简已经在报导上看到托妮死亡的消息,她当然认为托妮是自杀身亡的,但没想到托妮也是戒酒协会的一员。 “不知道我是否见过她。” “可能见过,你也去圣保罗教堂参加过聚会,她发表过几次演说。” “后来你还和她约好一起去聚会演讲,在那个什么地方?你以前说过,现在一时想不起来了。” “里士满希尔。” “那是在哪一区?皇后区吗?” “没错,就是在皇后区。” “只因为这样,那家伙就杀了她?还是你们俩根本就是一对?” “别傻了,她根本就不是我喜欢的那种姑娘,况且她已经有男朋友了,是她同事。我们的关系不是你所想的那样,只不过在聚会时见面,聊天吃饭也只有那一次而已了。” “只因为这样——” “对。”------------她真的不是自杀------------ “你确定她真的不是自杀?噢,你当然这么想,真是笨问题,算我没问。你觉得——” “我现在没办法冷静思考,那家伙出狱已四个月了,或许也已经尾随观察我的一举一动长达四个月之久。如果真是这样,那么他应该没见过我与你在一起。但谁知道?他到底掌握了多少资料,和谁谈过话,又花了多少工夫来侦察。你现在想要我告诉你该怎么做,是不是?” “是的。” “我觉得你最好明早第一件事就搭飞机离开本地。切记,一定要用现金买机票,而且千万不要把你的行踪告诉任何人。” “你是认真的?” “当然。” “我这儿的门锁很坚固,应该可以——” “绝对不行,你那栋大楼不安全,那家伙可以随意进出你的住处,如入无人之境。当然你可以决定赌赌看,但我奉劝你最好别认为留在城里还能保命。” 她考虑了一阵子,“我一直想去——” “不要告诉我。”我打断她的话。 “他会窃听电话?” “你的行踪最好完全保密,别让任何人知道,就连我也不要透露,知道吗?” 她叹口气说:“好吧,马修,我明白,我知道事情的严重性了。我最好现在就开始收拾行李准备离开。但是,怎样才能知道什么时候安全,可以放心回家呢?可以打电话给你吗?” “随时打来给我,但千万不要留下你的号码。” “我觉得自己好像个白痴间谍。再问个问题,如果联络不到到你的话,该怎么办?我从哪儿得知事情已解决,可以回家了呢?” “不管结果是好是坏,几个星期以后,事情应该就可以告一段落。” 在电话中与她交谈时,我恨不能立刻跳上出租车,直奔利斯本纳德街,为简打点一切,保护她的安全。但我必须克制这种冲动。我们可以一边狂饮好几加仑的咖啡一边谈话。打从我们认识以来,总是有说不完的话可以互相倾吐。 我想念她,也怀念我们之间的一言一语,常常想要重拾我们的关系。然而两人一起努力了许多次,无奈总是天不从人愿。尽管双方对彼此始终怀有眷恋之情,但事实却是,这段缘分似乎真的已经结束了。 记得我们分手时,我曾打电话给吉姆·费伯,我告诉他:“我实在无法相信我和她之间真的已经结束,我一直认为我们会有结果。” “会有结果的。就凭你现在这种想法,一定会有发展的。”他答道。 现在,我差点要拿起电话打给吉姆。 其实我是可以拨电话给他的。以前我们之间有个协定,绝对不在三更半夜打电话,而现在早已过了午夜。但如果是紧急事件,就可以不受这种限制。 但是我想想,目前的情况似乎还不能构成紧急事件。这会儿,我并没受到酒精的诱惑而想破戒喝酒,只有这种情况才算得上是紧急事件,值得把他从睡梦中惊醒。奇怪的是,我现在根本没有喝酒的欲望,反而想找个人来踹、大声喊叫,或是把墙踢倒,丝毫没有借酒浇愁的想法。 我离开屋子到街上溜达,此时雨势已经转小。我走过第八大道,又穿过八个路口朝市区走去。那一次我曾经陪她走路回去,所以认得她家那栋位于路口西北角的大楼,至于她房间究竟是对着哪一条街,我一无所知。因此我无法确知当时她落下楼来的正确地点。 跳楼落地的撞击力量有时相当强大,甚至会在水泥路面上造成裂痕,但我找不到任何人行道砖块的碎片。当然,迈克尔·菲茨罗伊也许缓解了撞击落地的力量。 此外,人行道上也没见任何血迹。按理说,应该会有血迹,而且还是一大片,只不过现在可能已经被雨水冲刷得干干净净,甚至连清洁人员都忽略的地方,也一并随着雨水流失了。当然血迹也可能并没流失,只是渗透到地底下。 又或许血迹仍旧残留,但我却看不到吧。毕竟夜色已深,地面湿漉不堪,这种状况下,实在很难找到蛛丝马迹。更有甚者,是你不知该往何处寻找。 如果你知道悲惨之所在,便明白其实这个城市里到处都沾满了血迹。或许该说是这世界上任何一个角落都是如此。 我在街上闲晃了个把钟头。原本想去葛洛根酒吧坐坐,但又觉得这个主意不妥,我现在既没兴致与人交际,更不想在喧嚣的酒馆内让自己沉溺于孤寂中。于是我继续漫步,即使雨势变大也不在意,任凭雨水淋透全身。 “斯卡德,你所有的女人。”那个家伙真的疯了,竟想夺走那些其实并非我所拥有的女人。我根本不认识康妮·库珀曼,许多年来都没想到过她。那家伙还有哪些目标?伊莱恩,等待我这老朽圆桌武士去救援的夏洛特公主吗?还是已离婚多年的前妻安妮塔?或者是数月前就已分手的女朋友简?最倒霉的还是托妮·克利里,她只不过是碰巧和我一起去吃个汉堡罢了。那天晚上,那家伙一定尾随在后,不知他是否一路跟踪我们到里士满希尔?似乎不大可能。或许他只是在附近打探消息,恰好看到我们前往阿姆斯特朗餐厅,之后我又陪她走回住处。 我依旧在街上闲晃,试着整理出一点头绪来。 最后我终于打住,转身回到住处,把湿衣服挂起来晾干。先前在路上,我并未注意到雨势大小,竟然也没有察觉气温剧降,但现在开始感到全身几乎冻僵。于是我去冲个热水澡,再躲进温暖的被窝。 我躺在床上,不断思索。那家伙就在某处耀武扬威,威胁我曾经拥有的这些女人,但我却束手无策,只能像个变戏法的人,把手中所有的球抛向空中,不让它们掉在地上。不论是伊莱恩、安妮塔或简,我全都要拯救,全都要保护。换个角度来看,那个家伙私自认定我和她们之间有某种关系,我现在所做的努力却似乎是确认他给她们贴上的标签:她们都是我的女人,我的。 否认真正的事实,只会让我变得盲目,并忽略了真相。残酷的真相是,这些女人不仅现在不属于我,过去也从来不曾是我的,更别提未来。我现在没有任何归属,往后也是。 我是孤单的存在。------------先知道确切的地点------------ 12 白天的视线比夜晚清楚,但仍得先知道确切的地点,才能找到那些血迹。我请乔·德金一同前往调查。到了那儿,门房指出托妮落下的地点,就在大厦入口西南约二十码的街上。 门房是个西班牙裔小伙子,身上的制服稍嫌松垮,脸上还冒着零零星星的小胡渣。周日那天他正巧休假,但我还是把莫特利的画像拿出来请他指认,他看了看,摇头表示没见过。 德金拿到房间钥匙后,我们直接上楼进入托妮的住处,进去后,发现窗户仍敞开着,因为连续下了几天雨,窗户附近已经湿透了。我倚着窗台,探出头去,往托妮坠落的地点望下去,希望能看见蛛丝马迹,但一无所获。突然一阵昏眩,我急忙把头缩回来,伸伸脖子。 德金走到床边,床铺收拾得非常干净,衣服也整整齐齐地叠放在床尾。水蓝色的裙子、泛黄的衬衫、深灰色的粗线衫、两件有蕾丝边的衬裤,还有一件大罩杯的白色胸罩。 德金拿起胸罩仔细端详,放回原位说:“波霸?”然后看了我一眼,想看看我的反应。我面无表情。德金点了根烟,甩灭火柴,环视四周找寻烟灰缸。遍寻不着后,他朝火柴吹气确定温度已经降低,然后小心翼翼地放在床头柜边上。 “那家伙自称杀了托妮,是吗?” “他是这么告诉伊莱恩的。” “伊莱恩?就是出庭作证使他入狱的证人?这事件乱七八糟的事要推到十二年前?” “没错。” “你难道不觉得他的作法就像阿拉伯恐怖分子吗?只要一有坠机事件,他们就会宣称是他们干的。” “我不这么想。” 他又抽了一口烟,然后吐出来,“是啊,我猜也不是。好吧,就算是谋杀。我看不出你怎么能排除这种可能性。有人从落地窗掉出去,你怎么知道那究竟是谁的主意?”他走到门边继续推论,“托妮把门锁上了,门栓也锁住了。这能证明什么呢?这并不是密室案件。从里面转动门把就可以把门栓栓上,或者用钥匙从外面也可以栓上。他把她推出窗外,拿了钥匙,离开时从外面栓上门栓。但是,即使我的推论正确,仍然不能证明任何事。” “的确。” “我们没有找到能证明她是自杀的遗书。我最不喜欢这种不留只字片语的自杀案件。法律应该规定禁止自杀。” “你认为应该怎么处罚?” “罚他们回来继续活下去。”他又反射性找寻烟灰缸,最后还是把烟灰弹在拼花地板上,接着说,“以前曾有一段时间,自杀是犯法的,但从来没听说过有人因此被提起诉讼。这真是白痴法律,如果自杀成功就会犯罪,但若自杀失败却变成罪犯。现在出个题目考考你吧。警官考试里真的会出现这种愚蠢的问题。假如托妮跳出窗外,压死那个姓菲茨罗伊的小子,他因为分摊托妮的撞击力结果死了,托妮却幸存下来,你说她犯了什么罪?” “不知道。” “我猜如果不是过失杀人就是二级谋杀。真的有过这种案例,那次不是从二十几楼跳下去,大概只有四层楼高吧,不过,这种事情很少遭到起诉。” “没错。” “我猜只要提出精神异常的证明,就可逃脱法律。现在,我要做的事就是打电话请人来,看看能否在窗边采集到他的指纹。如果找到了,就算是老天送给我们最好的礼物,你说是吗?” “房子里各处最好都检查一下。” “各处。”他同意,“但希望恐怕相当渺茫,你觉得呢?” “对。” “我局里的制服警察最早到达现场,如果当真找到疑点,那真值得庆贺,因为这就成了我们自己的案子。我非常乐意把罪名直接挂在你那个仇人的脖子上。只是目前看来,那家伙似乎不是那种蠢到会留下指纹的人。你说他打了两次电话给伊莱恩,对吗?第一通电话只是喃喃低语。” “对。” “你拿到的电话录音也就是这通电话,无法辨识声音的男子在低语,说他送花给她,还有模棱两可的威胁,说还没有轮到她,可是却没有明说轮到她干嘛。这种案子谁办得了。” 他看看四周想把烟蒂丢弃,目光移向地板,又看看那扇敞开的窗户,最后走进厨房,把烟蒂放到水龙头下冲灭,再把烟屁股扔到垃圾桶里。 他说:“那家伙要伊莱恩关掉电话答录机,她照做之后,才改用正常的声音来威胁她,对吧?虽然伊莱恩告诉你曾遭他电话威胁,他也向她承认杀了托妮·克利里和迈克尔·菲茨罗伊,但这只是她的一面之词而已,我们并没有真凭实据证明他有罪,况且他并没有明确说出他做了什么,更没有指名道姓,对不对?” “对。” “所以,除非我们掌握了确切的证据,否则根本不能动他一根汗毛。我会大量印制莫特利的画像分发出去,不但要让刚才的那位门房指认,也要值日、夜班的门房一起帮忙。虽然希望不大,但或许几天前刚好有人看到那家伙在附近出现。不过最麻烦的是,即使他真的在这个地区或这栋大楼出现过,要证明他谋杀托妮,恐怕还得费一番功夫。首先得要证明托妮是被谋杀的才行,但这要如何才能证明?” “医学证据呢?” “什么证据?” “托妮的死因。” 德金看着我,什么也没说。------------体内找到子弹碎片------------ “没有验尸报告吗?” “当然有。但你也想像得出人从那种高度摔下来的惨状。你想要医学证据?我告诉你,托妮·克利里头朝下摔下来,撞碎了迈克尔·菲茨罗伊的脑袋,听起来很不可思议,但确实如此。法医没在她体内找到子弹碎片,报告中当然注明她是高处摔落致死。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你认为他先杀了她然后才把她推出窗外。” “很有可能。” “好啊,你去证明看看。他也有可能先把她打昏,再趁她不醒人事的时候,把她扔出窗外。即使如此,你觉得你能找到什么证据?脖子的勒痕,还是头顶的伤口?” “那么精液比对呢?那家伙在俄亥俄州那名受害女性体内留下精液样本。” “对啊,但他们根本查不出那是谁留下的。马修,就算采集到托妮·克利里体内遗留的精液,想到她和那菲茨罗伊姓小子共享生命的最后一刻,弄不好也可能是迈克尔·菲茨罗伊的呢。再说,就算是莫特利的,又能证明什么?法律又没规定不准和女人上床,就算他从肛门进去也不犯法啊。”他又掏出一根烟,口气一转,“我告诉你,在这个案子里,我们抓不到他的把柄。不但找不到他指纹,就算找到,也不能以此定罪。就算他曾在现场出现,甚至到她房间去,也不能证明她是被谋杀,当然更不能说他是凶手了。” “那到底要怎样才能抓住他?”我无视于他的目光,“难道我们就只能一直等,直到哪一天发现一具有他签名的尸体?” “马修,会的,他总有一天会露出马脚的。” “或许吧。只是我大概等不下去了。” 德金的确是位老手。虽然他不相信会有帮助破案的契机出现,但依旧进行彻底调查,丝毫不浪费时间。他立即调派鉴识小组到达现场,当天下午就打电话告诉我化验的结果。 坏消息是,他们并没有发现莫特利的指纹。还有一则不知能否称得上是好消息的发现,就是托妮·克利里跳楼的那扇窗台和窗框上竟然都干干净净,连她自己的指纹也找不到。这表示可能有人很小心,注意不留下指纹,或是已经仔细地擦拭过。这项结果并不能算是有力的证据,因为人们不见得在接触物体时一定会留下指纹,但多多少少可以证明我们的推测,即托妮不是自杀,而是有外力介入。 我现在唯一能做的,仍然是延续过去几天所做的事,到处向人打探,挨家挨户发送莫特利的画像,同时附上我那库存日益减少的名片。 我想到了吉姆·费伯,他替我印制名片当作礼物送我。“打电话给你的辅导员吧。”每次去参加聚会时,总会听到这句话。“你只要不喝酒,来参加聚会,一起读戒酒书,打电话给你的辅导员。”我现在并没有喝酒,也一直都准时参加聚会,戒酒书上大概没有提过如何跟一位满怀报复心的疯子捉迷藏,而吉姆显然也并非这方面的专家,但我最后还是打了电话给他。 “你已经尽心尽力了。”他说。 “你真会安慰人。” “我不知道这能否安慰你,甚至可能连鼓励的作用也没有。” “的确没有。” “但也说不准。或许现在这样只是让你自己明白,你已经尽力采取所有可行的措施了。要在纽约这种大城市找一个刻意避开你的家伙,简直就像大海捞针。” “是。” “当然,你也可以请求警方协助——” “我试过了,目前他们所能提供的支援实在有限。” “听起来,你已经尽心尽力了,却仍然责怪自己不能做得更多。你担心这件事会失控?” “的确是。” “担心是必然的,人不是万能的,我们不能控制所有的事情。我们只能采取行动,至于结果如何就不是我们所能控制的了。” “奋力一搏,然后听天由命?” “对。” 我想着他刚才说的话,“要是我这一击不够有力,别人可能会遭殃。” “我懂了,你无法放手的原因,就是这个赌注太高。” “这个——” “你还记得戒酒的《第三阶段》?”我当然记得,但他还是引用了其中一段话:“‘决定将自己的意志及生命完全托付给上帝,因为我们认识他、信任他。’你可以把所有的小事全部交给上帝,但是面临这种残酷的事实,你只能靠你自己了。” “我了解。” “我告诉你《第三阶段》的精髓所在,主要就是两个概念:第一,将所有的小事全部交给上帝。第二,所有的事情都是小事。” “谢谢你。”我说。 “马修,你还好吧?不会开戒喝酒吧?” “不会,我不会去喝酒。” “那你就没问题了。” “对啊,我现在很好,”我说,“你知道吗?我希望将来有一天打电话给你的时候,你能说些我想听的话。” “没问题,不过倘若真有这么一天,你最好换一个辅导员吧。” 我回到旅馆大约六点钟了,柜台有我的留言,是乔·德金。但这时他已经下班了,幸好我有他家里的号码。我打到他家去。他告诉我:“我猜你大概急着想知道结果,验尸人员说咱们别作梦了,因为在这种状况下不可能分辨出因果关系。他还说:‘叫你朋友到纽约帝国大厦顶楼,拿一颗葡萄柚往下扔,然后再下楼到人行道上,看看有没有办法说出这颗葡萄柚是从佛罗里达州哪一个市镇运来的。’” “重要的是,至少我们已经认真试过了。”我说。 挂断电话,心想吉姆一定会以我为荣,我的态度有了一百八十度的改变,进步如此神速,随时都可能成为圣人最佳候选人。------------终究改变不了事实------------ 尽管如此,终究改变不了事实,我们仍一无所获,毫无进展。 当晚,我去参加聚会。 人真是一个习惯性动物,八点过后我就往圣保罗教堂方向走。当我走到附近时,一股莫名的情绪让我停下脚步。 如果今天我在那里出现,又会害了谁? 想到这里,一阵寒意从我背后升起,就好像有人拿着粉笔在天空那片大黑板上划过,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声响。我的姑妈佩格(愿她老人家在天之灵安息),总是把这种情况比喻成一只鹅正路过我的坟墓。 现在,我好像是个麻疯病人,或是伤寒患者,全身带着恐怖的病菌,随时可能把无辜的人转变成杀人犯的目标。自从我进入那座教堂起,危险就降临了,但危害的不是我自己,而是那些和我参加同一聚会的朋友。 虽然我告诉自己这个念头很荒谬,但它仍盘踞心头挥之不去。于是我转头就走,回到五十八街和第九街大道路口,尽量让自己往好的方面想。今天是星期二,还有哪里有聚会呢? 我拦了一辆出租车,直奔东二十街的卡比尼医院,聚会地点在三楼的会议室。今天的演讲者满头白发,脸上挂着迷人的笑容。他以前是广告公司的财务经理,曾结了六次婚,六任妻子总共为他生下十四个孩子,所以一九七三年以后,他就再也不用申报所得税了。 “确实有点夸张。”他说。 目前他在公园街南侧一家运动用品零售店当销售员,一人独居。他说:“我以前一直很怕孤独,可是现在却发现自己竟然喜欢上这种感觉。” 我心里想能有这种体会真好。 会场上虽然有几张熟面孔,但没有真正认识的人。讨论中,我一言不发,没等到散会祷告,我就偷偷溜出会场,没有跟任何人交谈。 会场外寒意逼人,我走了几条街,然后坐公车回旅馆。 回到旅馆,值班的雅各布说有好几通电话找我。我看了一下信箱,没有任何留言条。 “她没有留话。” “打电话的是个女人?” “应该是吧,听起来像同一个人,每隔十五、二十分钟就打来一次,每次都说会再打来。” 上楼之后我打给伊莱恩,但电话不是她打的,我们聊了几分钟。电话挂断后,铃声又响起。 电话里的声音非常低沉,劈头就说:“我冒了很大的险。” “怎么说?” “如果让他知道我打电话给你,他一定会杀了我,他心狠手辣。” “谁?” “你应该知道我说的是谁。你是斯卡德吧?难道不是你在街上到处散发他的画像吗?” “没错,就是我。” 电话那一头一阵静寂,我知道她仍在线上,可能把话筒放在桌上,暂时走开。不久之后,她用非常微弱的音量说:“我现在不方便说话,别乱跑,十分钟内再打给你。” 等待的时间总是特别漫长,似乎过了十五分钟她才打过来。“我很害怕,他随时都会杀了我。” “那么为什么还打给我?” “反正他早晚会杀了我。” “只要告诉我他现在在哪里,我绝不会连累你。” “是吗?”她考虑了一下,“我们必须见个面。” “好吧。” “我们得先谈谈,才能给你线索。” “没问题,挑个时间和地点吧。” “妈的,现在几点?快十一点了,十二点钟来见我,有没有问题?” “地点?” “知道下东城吗?” “应该找得到。” “你去……妈的,我简直不要命了,”我耐心等她把话说完。“有家店叫花园碳烤,在瑞奇街,就是斯坦顿街下去那条街,你知道那地方吗?” “我找得到。” “如果你是往市区方向走的话,就在你的右手边。入口在街道下方,必须走下几级阶梯才找得到,一不小心就会错过的。” “放心,我一定找得到,午夜对吧?怎样认出你?” “到吧台找我,长腿,红发,到时我会喝纯的罗布罗伊威士忌调酒,”接着她发出嘶哑的笑声,“续杯的钱你付。” 瑞奇街向南延伸至第一大道以东七、八条街外的休斯顿街。附近的治安很乱,不过这也不是新闻了。一个世纪前,为了应付东欧移民潮,狭窄的街道上开始大量兴建廉价出租公寓,房子仓促完工,工程质量当时就已经问题重重,现在更加破旧不堪。 现在人去楼空,下东城一带现在被规划成低收入户住宅区,但此地环境太差,比这些人原来的小木屋都还不如。瑞奇街还好,至少有一排完整的双拼五层楼公寓。 我坐出租车到瑞奇街和休斯顿街路口时,还差几分钟到十二点。出租车司机迅速调头等候绿灯,我仍站在原地。街上空空荡荡,一眼望去,休斯顿街上的商店都已经打烊,拉下的黑色铁门上是一幅幅抽象涂鸦。 我走在瑞奇街南侧,街对面有个妇女正在用西班牙语责骂孩子,再往前走,三个身穿皮夹克的年轻人打量着我,最后显然决定,我大概不好惹。 走过斯坦顿街就是花园碳烤,从拐角数第四家,有心的话,其实不难找,朦胧的玻璃窗隐约显现霓虹灯店名。我故意从店门前走过去,看看会不会引起注意。看来没人注意。我转身走回那家店,走下阶梯。有一道沉重的大门,门上是一扇铁格小窗,窗玻璃是不透明的,但能看到里面的情形。我推开门,进入红色灯光下的昏暗室内。 酒馆是个窄长的房间,十几个客人或坐或站,盘踞在靠墙的脚凳边,有几个人看了我一眼,但显然没有多大兴趣。吧台边还摆了十几张桌子,半数以上都有人坐。室内灯光昏暗,烟雾弥漫,空气中还夹杂着一阵阵香烟和大麻的味。有一对男女,小心翼翼捏根大麻烟合抽,似乎一点也不怕被逮捕。不过,说真的,在这种地方抓抽大麻的人,就像在种族暴动中,替违反交通规则的人开罚单一样不可行。------------中间隔着一把凳子------------ 吧台边有个女人,拿着高脚杯,独自一人在喝酒。褐色的及肩长发中夹杂着几撮醒目的红发,在昏暗的灯光下看起来像血渍一样。她穿着红色短裤和网状黑丝袜。 我走过去,站在吧台边,我们中间隔着一把凳子。酒保走过来,我看了她一眼,问她喝的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