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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照常升起-3

作者:海明威 字数:9227 更新:2023-10-09 20:25:43

“什么事?”“没事儿。只不过找你来着。”“去看赛马啦?”“没有。星期天以来再没去过。”“美国有信来吗?”“没有。毫无音信。”“怎么啦?”“不知道。我和他们断了联系。我干脆同他们绝交了。”他俯身向前,直视我的眼睛。“你愿意听我讲点什么吗,杰克?”“愿意。”“我已经有五天没吃东西了。”我脑子里马上闪过哈维三天前在“纽约”酒吧间玩扑克骰子戏赢了我两百法郎的事。“怎么回事?”“没钱。钱没汇来。”他稍停了一会又说,“说来真怪,杰克。我一没钱就喜欢独自一个人待着。我喜欢待在自己的房间里。我象一只猫。”我摸摸自己的口袋。“一百法郎能派点用场吗,哈维?”“够了。”“走吧。我们吃点东西去。”“不忙。喝一杯再说。”“最好先吃点。”“不用了。到了这个地步,我吃不吃都一样。”我们喝了一杯酒。哈维把我的碟子摞在他那一堆上。“你认识不认识门肯,哈维?”“认识。怎么样?”“他是个什么样的人?”“他人不错。他常讲一些非常有趣的话。最近我和他一起吃饭,说起了霍芬海默。‘糟就糟在,’门肯说,‘他是一个伪君子。’说得不错。”“说得不错。”“门肯的才智已经枯竭了,”哈维接着说。“凡是他所熟悉的事,几乎全部写完了,现在他着手写的都是他不熟悉的。”“我看他这个人不错,”我说。“不过,我就是读不下去他写的东西。”“唉,现在没人看他的书了,”哈维说,“除非是那些在亚历山大. 汉密尔顿学院念过书的人。”“哦,”我说。“那倒也是件好事。”“当然,”哈维说。我们就这样坐着沉思了一会儿。“再来杯葡萄酒?”“好吧,”哈维说。“科恩来了,”我说。罗伯特.科恩正在过马路。“这个白痴,”哈维说。科恩走到我们桌子前。“嗨,你们这帮二流子,”他说。“嗨,罗伯特,”哈维说。“方才我正和杰克说你是个白痴。”“你这是什么意思?”“马上说出来。不许思考。如果你能要做什么就做什么,你最愿意做什么?”科恩思考起来。“你别想。马上说出口来。”“我不明白,”科恩说。“到底是怎么回事?”“我的意思是你最愿意做什么。你的脑子里首先想到的是什么。不管这种想法有多么愚蠢。”“我不知道,”科恩说。“我大概最愿意拿我后来学到的技巧再回头去玩橄榄球。”“我误解你了,”哈维说。“你不是白痴。你只不过是一个发育过程受到抑制的病例。”“你这人说话太放肆,哈维,”科恩说。“总有一天人家会把你的脸揍扁的。”哈维. 斯通嘿嘿一笑。“就是你这样想。人家才不会呐。因为我对此是无所谓的。我不是拳击手。”“要是真有人揍你,你就会觉得有所谓了。”“不,不会的。这就是你铸成大错的症结所在。因为你的智力有问题。”“别扯到我身上来。”“真的,”哈维说。“你说什么我都不在乎。你在我的眼里啥也不是。”“行了,哈维,”我说。“再来一杯吧。”“不喝了,”他说。“我要到大街那头去吃点啥。再见,杰克。”他出门沿街走去。我看他那矮小的身材拖着沉重、缓慢而自信的脚步,穿过一辆辆出租汽车,跨过马路。“他老是惹我生气,”科恩说。“我没法容忍他。”“我喜欢他,”我说。“我很喜爱他。你用不着跟他生气。”“我知道,”科恩说。“不过他刺痛了我的神经。”“今天下午你写作了?”“没有。我写不下去。比我写第一部难多了。这问题真叫我难办。”他早春时节从美国回来时的那股意气风发的自负劲儿消失了。那时候他对自己的写作踌躇满志,不过胸中怀着找寻奇遇的渴望。现在他可心灰意懒了。不知怎的,我感到始终没把他好好地表达出来。实情是这样的:在他爱上勃莱特之前,我从没听到他说过与众不同而使他显得突出的话。他在网球场上英姿勃勃,体格健美,保养得很好;他擅长打桥牌,具有某种大学生的风趣。在大庭广众之中他的谈吐从不突出。他穿着我们在学校时叫作马球衫的东西(可能现在还叫这个),但是他不象职业运动员那样显得那么年轻。我认为他并不十分讲究衣装。他的外表在普林斯顿大学定了型。他的内心思想是在那两个女人的熏导之下形成的。他身上有股始终磨灭不掉的可爱而孩子气的高兴劲儿,这种气质我大概没有好好表达出未。他在网球场上好胜心切。打个比方吧,他大概同伦格林一样地好胜。话得说回来,他输了球倒并不气恼。从他爱上勃莱特以来,他在网球场上就一败涂地了。以前根本无法跟他较量的人都把他击败了。但是他却处之泰然。我们当时就这样坐在雅士咖啡馆的露台上,哈维.斯通刚穿过马路。“我们到‘丁香园’去吧,”我说。“我有个约会。”“几点?”“弗朗西丝七点一刻到这里。”“她来了。”弗朗西丝. 克莱恩正从大街对面朝我们走来。她的个子很高,走起路来大摇大摆的。她含笑挥手。我们看着她穿过马路。“你好,”她说,“看见你在这里真高兴,杰克。我正有话要跟你讲。”“你好,弗朗西丝,”科恩说。他面带笑容。“哟,你好,罗伯特。你在这儿?”她接着匆忙地说。“今天算我倒霉,这一位”——她把头朝科恩那边摆了摆说——”连吃饭也不回家了。”“我没讲好要回去啊。”“这我知道。但是你并没有跟厨娘打招呼。后来我自己跟波拉有个约会,可她不在写字间,我就到里茨饭店去等她,她结果没有去,当然啦,我身上带的钱不够在那里吃顿饭……”“那你怎么办呢?”“我当然就出来了,”她装作挺开心的样子说。“我向来不失约。可是今天谁也不守信用了。我也该学乖点了。不过,你怎么样,杰克?”“很好。”“你带来参加舞会的那个姑娘满不错,后来你却跟那个叫勃莱特的走了。”“你不喜欢她?”科恩问。“她长得再迷人不过的了。你说呢?”科恩没吱声。“听着,杰克。我有话和你说。你陪我到‘多姆’去好吗?你就在这儿待着,行不行,罗伯特?走吧,杰克。”我们跨过蒙帕纳斯大街, 在多姆咖啡馆前一张桌子边坐下。 走过来一位拿着《巴黎时报》的报童,我买了一份,翻开报纸。“什么事,弗朗西丝?”“哦,没什么,”她说,“就是他打算抛弃我。”“你这是什么意思?”“唉,他逢人就嚷嚷我们要结婚,我也告诉了我母亲和诸亲好友,可他现在又不想干了。”“怎么回事?”“他认为,他还没有享受够人生的乐趣。他当时一去纽约,我就料到迟早会变卦。”她抬起那双万分明亮的眼睛看我,前言不对后语地说下去。“如果他不愿意,我是不愿嫁给他的。我当然不愿。现在我说什么也不愿和他结婚了。不过对我来说确实太晚了点。我们已经等了三年,而且我刚刚办完离婚手续。”我一声不吭。“我们正要准备庆祝一番,可是结果我们却大吵大闹。真如同儿戏。我们吵得不可开交,他哭哭啼啼地要求我放明白些,但是他说,他就是不能结婚。”“真倒霉。”“真是倒霉透了。我为他耽误了两年半的青春。我不知道现在还能有谁会愿意娶我。两年前在戛纳,我想嫁给谁,就能嫁给谁。所有想娶个时髦女子好好过日子的老光棍都狂热地围着我转。现在我可别想能找到了。”“说真的,现在你还是能看中谁,就嫁给谁的。”“这话我不信。再说,我还爱着科恩。我想要生几个孩子。我总想着我们会有孩子的。”她用明亮的眼睛看着我。“我从来不怎么特别喜欢孩子,但是我不愿意去想我会一辈子没有孩子。我始终认为,我会有孩子,我会爱他们的。”“科恩已经有孩子了。”“哦,是的。他有孩子,他有钱,他有个有钱的妈妈,他还写了本书,但是我的东西谁也不给出版,根本没人要。虽然我写得也不赖。而且我一个子儿也没有。我本来可以得到一笔赡养费,但是我用最高速度把离婚办妥了。”她又用明亮的目光看着我。“真不公道。是我自己不好,但也不见得。我早该学乖点。我一提这件事,他只是哭,说他不能结婚。他为什么不能结婚?我会做个好妻子。我是很容易相处的。我不会打搅他。但是一切都无济于事。”“真丢人。”“是啊,真丢人。可是扯这些有什么用,是不是?走吧,我们回咖啡馆去,”“当然啦,我一点儿忙也帮不上。”“是啊。别让他知道我跟你说了这番话就行。我知道他想干什么。”这时候她才第一次收起她那开朗的、欢乐得异乎寻常的神情。“他想单独回纽约,出书的时候在那里待着好博得一大帮小姐儿的欢心。这就是他所向往的。”“她们不见得会喜欢那本书。我想他不是那样的人。真的。”“你不如我了解他,杰克。那正是他所追求的。我明白。我明白。这就是他不和我结婚的原因。今年秋天他要独享荣华。”“想回咖啡馆去?”“好。走吧。”我们在桌边站起来(侍者一杯酒也没有给我们拿来),穿过马路朝“雅士”走去。科恩坐在大理石面的桌子后面对我们微笑。“哼,你乐什么?”弗朗西丝问他。“心满意足啦?”“我笑你和杰克原来还有不少秘密哩。”“哦,我对他讲的不是什么秘密。大家很快都会知道的,只不过向杰克作正确的说明罢了。”“什么事情?是你到英国去的事儿?”“是的,就是我到英国去的事儿。噢,杰克!我忘了告诉你。我要去英国。”“那敢情好罗!”“对,名门望族都是这样解决问题的。罗伯特打发我去英国。他打算给我两百镑,好叫我去探望朋友。不是挺美吗?我的朋友们还一点都不知道呢。”她扭过头去对科恩笑笑。这时他不笑了。“你起先只想给我一百镑,罗伯特,对不?但是我硬是要他给我两百。他确实非常慷慨。是不是,罗伯特?”我不明白怎么能当着科恩的面说得这么吓人。往往有这样的人,听不得刻薄话。你一说这种话,他们就会暴跳如雷,好象当场天就会塌下来。但是科恩却乖乖地听着。真的,我亲眼看见的,而且我一点没想去阻拦。可这些话和后来讲的那些话比起来只不过是善意的玩笑而已。“你怎么说出这种话来,弗朗西丝?”科恩打断她的话说。“你听,他还问呢。我到英国去。我去看望朋友。你曾经到不欢迎你的朋友家去做过客吗?哦,他们会勉强接待我的,这没问题。‘你好,亲爱的。好长时间没见到你了。你的母亲好吗?’是啊,我亲爱的母亲现在怎么样啦?她把她的钱全部买了法国战争公债。是的,正是这样。象她那种做法恐怕全世界也是独一无二的。‘罗伯特怎么样?’或者小心翼翼地绕着弯儿打听罗伯特。‘你千万别毛毛愣愣地提他的名儿,亲爱的。可怜的弗朗西丝这段经历真够惨的。’不是怪有味儿的吗,罗伯特?你想是不是会很有味儿的,杰克?”她朝我一笑,还是那种开朗得异乎寻常的笑。有人听她诉说,她非常满意。“那你打算上哪儿去,罗伯特?这都是我自己不好。完全该怪我自己。我叫你甩掉杂志社那个小秘书的时候,我该料到你会用同样的手段来甩掉我的。杰克不知道这件事。我该不该告诉他?”“别说了,弗朗西丝,看在上帝面上。”“不,我要说。罗伯特在杂志社曾经有个小秘书。真是个世上少见的漂亮的妞儿,他当时认为她很了不起。后来我去了,他认为我也很了不起。所以我就叫他把她打发走。当初杂志社迁移的时候,他把她从卡默尔带到了普罗文斯敦,可这时他连回西海岸的旅费也不给她。这一切都是为了讨好我。他当时认为我很美。是不是,罗伯特?“你千万别误解,杰克,和女秘书的关系纯属精神恋爱。甚至谈不上精神恋爱。实在什么关系也谈不上。只不过她的模样长得真好。他那样做只是为了让我高兴。依我看,操刀为生者必死在刀下。这不是文学语言吗?你写第二本书的时候,别忘了把这个写进去,罗伯特。“你知道罗伯特要为一部新作搜集素材。没错吧,罗伯特?这就是他要离开我的原因。他断定我上不了镜头。你知道,在我们共同生活的日子里,他总是忙着写他的书,把我们俩的事儿丢在脑后。现在他要去找新的素材了。行,我希望他找到一些一鸣惊人的材料。“听着,罗伯特,亲爱的。我要向你进一言。你不会介意吧?不要和那些年轻的女人吵嘴。尽量别这样。因为你一吵就要哭,这样你只顾自我哀怜,就记不住对方说些啥了。你那样子是永远记不住人家讲的活的。尽量保持冷静。我知道这很难。但是你要记住,这是为了文学。为了文学我们都应该做出牺牲。你看我。我要毫无怨言地到英国去。全是为了文学啊。我们大家必须帮助青年作家。你说是不是,杰克?但是你不好算青年作家了。对吗,罗伯特?你三十四岁了。话说回来,我看要当一个大文豪,你这个岁数算是年轻的。你瞧瞧哈代。再瞧瞧不久前去世的阿纳托尔. 法朗士。罗伯特认为他没有任何可取之处。有几个法国朋友这么对他说的。他阅读法文书籍不大自如。他写得还不如你哩,是不是,罗伯特?你以为他也得找素材去?他不愿同他的情妇结婚的时候,你猜他对她们说什么来着?不知道他是不是也哭哭啼啼?噢,我想起了一件事。”她举起戴手套的手捂在嘴上说,“我知道罗伯特不愿和我结婚的真正理由了,杰克。才想起来。有次在雅士咖啡馆,恍惚之间我看到了启示。你说希奇不希奇?有一天人家会挂上一块铜牌的。就象卢尔德城。你想听吗,罗伯特?我告诉你。很简单。我奇怪我怎么从来没有想到过。哦,你知道, 罗伯特一直想有个情妇, 如果他不跟我结婚,哼,那么他就有我这个情妇。‘她当了他两年多的情妇。’你明白了吗?如果他一旦和我结了婚,正如他经常答应的那样,那么他的整个浪漫史也就告终了。我悟出了这番道理,你看是不是很聪明?事实也是如此。你看他的脸色,就会知道是不是真的。你要去哪儿,杰克?”“我得进去找一下哈维. 斯通。”我走进酒吧间的时候,科恩抬头看着。他脸色煞白。他为什么还坐在那里不走?为什么继续那样受她的数落?我靠着酒吧柜站着,透过窗户可以看见他们。弗朗西丝仍然在和他说话,她开朗地微笑着,每次问他“是这样的吧,罗伯特”时,两眼总紧盯着他的脸。也许这时候她不这么问了。也许她在讲别的什么事情。我对酒保说我不想喝酒,就从侧门走出去。我走出门,回头隔着两层厚玻璃窗朝里看,只见他们还在那里坐着。她还在不停地和他说话,我顺着小巷走到拉斯帕埃大街。过来一辆出租汽车,我上了车,告诉司机我的住址。第七章我正要上楼,看门的敲敲她小屋门上的玻璃,我站停了,她走出屋来。她拿着几封信和一份电报。“这是你的邮件。有位夫人曾经来看过你。”“她有没有留下名片?”“没有。她是和一位先生一起来的。她就是昨晚来的那位。我到头来发现,她非常好。”“她是和我的朋友一起来的?”“我不认识。他从没到这儿来过。他是个大块头。个头非常非常大。她非常好。非常非常好。昨儿晚上,她可能有点儿——”她把头支在一只手上,上下摇晃着。“老实告诉你吧,巴恩斯先生。昨儿晚上我觉得她不怎么gentille。昨儿晚上给我的印象可不这样。可是你听我说呀。她实在是tres tres gentille。她出身高贵。看得出来。”“他们可曾留下什么口信?”“他们说过一个钟头再来。”“来了就让他们上楼。”“是,巴恩斯先生。再说那位夫人,那位夫人看来不一般。也许有点古怪,但是位高贵人物!”这着门的来此之前在巴黎赛马场开一家小酒店。她的营生要靠场子里的大众,但是她却打眼梢上留神着过磅处周围的上流人士,她非常自豪地对我说,我的客人里面,哪些非常有教养,哪些是出身于望门贵族,哪些是运动家——最后这个词用法语的读法,把重音放在最后一个音节上。问题在我的来客如果不属于这三类人物,那就麻烦了,她很可能会对人家说,巴恩斯家没人。我有个画画的朋友,长得面黄肌瘦,在杜齐纳太太看来,显然既不富有教养,不是出身名门,也不是运动家。他给我写了一封信,问我是否可以给他弄张入门证,好让他偶尔在晚上来看看我。我一面上楼, 一面心里纳闷:勃莱特是怎么把看门的笼络住的。电报是比尔.戈顿打来的,说他乘“法兰西号”即将到达。我把邮件放在桌上,回进卧室,脱下衣服洗了个淋浴。我正在擦身,听见门铃响了。我穿上浴衣,趿上拖鞋去开门。是勃莱特。她身后站着伯爵。他拿着一大束玫瑰花。“嗨,亲爱的,”勃莱特说。“允许我们进屋吗?”“请进。刚才我正在洗澡。”“你真是好福气。还洗澡。”“只是冲一冲。坐吧,米比波普勒斯伯爵。你想喝点什么?”“我不知道你是不是喜欢鲜花,先生,”伯爵说,“我且冒昧送你几朵玫瑰花。”“来,把花给我。”勃莱特接过花束。“给我在这里面灌上点水,杰克。”我到厨房把大瓦罐灌满了水,勃莱特把花插在里面,放在餐桌的中央。“啊呀,我们玩了整整一天。”“你是不是把我们在‘克里荣’的约会忘得一干二净啦?”“不记得了。我们有约会?我准是喝糊涂了。”“你喝得相当醉了,亲爱的,”伯爵说。“是吗?这位伯爵可绝对是个慷慨可靠的好人。”“你现在已经赢得了看门女人的欢心。”“那当然罗。我给了她两百法郎。”“别尽干傻事。”“是他的,”她朝伯爵点了点头说。“我想我们应该给她一点,因为昨夜打扰她了。实在时间太晚了。”“他真了不起,”勃莱特说。“过去的事通通记得。”“你也一样,亲爱的。”“想想看,”勃莱特说。“谁愿意伤那个脑筋?喂,杰克,我们可以来一杯吗?”“你拿吧,我进去穿衣服。你知道放在哪儿。”“当然知道。”mpanel(1);在我穿衣服的工夫,我听见勃莱特摆上酒杯,放下苏打水瓶,然后听见他们在说话。我坐在床上慢条斯理地穿上衣服。我感到疲乏,心境很坏。勃莱特端着一杯酒进屋来,坐在床上。“怎么啦,亲爱的?觉得头晕?”她在我的前额上不在意地吻了一下。“勃莱特,啊,我多么爱你。”“亲爱的,”她说。接着又问:“你想要我把他打发走?”“不。他心地很好。”“我这就把他打发走。”“不,别这样。”“就这么办,我把他打发走。”“你不能就这么干。”“我不能?你在这儿待着。告诉你,他对我是一片痴心。”她走出房门。我趴在床上。我很难受。我听他们在说话,但是我没有留神去听。勃莱特进来坐在床上。“亲爱的,我可怜的人儿。”她抚摸我的头。“你跟他怎么说的?”我脸背着她躺着。我不愿看见她。“叫他弄香槟酒去了。他喜欢去买香槟酒。”她又说:“亲爱的,你觉得好些吧?头晕好点了吗?”“好一点了。”“好好躺着。他过河去了。”“我们不能在一块过,勃莱特?我们不能就那么住到一起?”“我看不行。我会见人就搞关系而对你不忠实。你会受不了的。”“我现在不是能受得了吗!”“那是两码事。这是我的不对,杰克。我本性难改啊。”“我们能不能到乡间去住一阵子?”“一点好处也没有。如果你喜欢,我就去。不过我在乡间不会安安静静地待着。和我真正心爱的人在一起也不行。”“我明白。”“不是挺糟吗?我口头说爱你是一点用也没有。”“你知道我是爱你的。”“不谈了。空谈顶无聊。我要离开你,迈克尔也快回来了。”“你为什么要走?”“对你好。对我也好。”“什么时候走?”“尽快。”“上哪儿?”“圣塞瓦斯蒂安。”“我们不能一起去?”“不行。我们刚刚谈通了,怎么又糊涂了。”“我们从来没有一致过。”“唉,你心里和我一样明白。别固执了,亲爱的。”“当然,”我说。“我知道你说得对。我的情绪不好,我的情绪一不好就满口胡诌。”我起来坐着,哈腰在床边找鞋穿上。我站了起来。“不要这么瞅着,亲爱的。”“你叫我怎么瞅?”“哦,别傻了。明天我就走。”“明天?”“对。我不是说过了?我要走。”“那么我们来干一杯。伯爵就要回来了。”“是啊。他该回来了。你知道他特别热衷于买香槟酒。在他看来,这是最重要不过的。”我们走进饭间。我拿起酒瓶给勃莱特倒了一杯白兰地,给我自己也倒了一杯。门铃响了。我去开门,是伯爵。司机站在他身后,拎着一篮子香槟酒。“我叫他把这篮子酒放在哪儿,先生?”伯爵问。“放厨房去,”勃莱特说。“拎到那儿去,亨利,”伯爵指了指。“现在下去把冰块取来。”他站在厨房门里面看着司机把篮子放好, “我想你喝了就会知道这是非常好的酒, ”他说。“我知道在美国现在很少有机会品尝到好酒。这是我从一个做酿酒生意的朋友那里弄来的。”“随便什么行当,你总是有熟人的,”勃莱特说。“这位朋友是栽植葡萄的。有几千英亩葡萄园。”“他叫什么?”勃莱特问。“叫弗夫.克利科”“不是,”伯爵说。“叫穆默。他是一位男爵。”“真有意思,”勃莱特说。“我们都有个衔头,你怎么没有呢,杰克?”“我老实告诉你吧,先生,”伯爵把手搭在我的胳膊上说。“衔头不能给人带来任何好处。往往只能使你多花钱。”“哦,我可说不准。有时候它是怪有用的,”勃莱特说。“我从来不知道它对我有什么好处,”“你使用得不恰当。它给我可带来了极大的荣誉。”“请坐,伯爵,”我说。“让我把你的手杖放好。”在煤气灯亮光下,伯爵凝视着坐在桌子对面的勃莱特。 她在抽烟, 往地毯上弹烟灰。她看见我注意到了。“喂,杰克,我不愿意弄脏你的地毯。你不能给我个烟灰缸吗?”我找了几个烟灰缸,在几个地方摆好。司机拎了一桶加盐的冰块上来。“放两瓶进去冰着,亨利,”伯爵招呼他说。“还有事吗,先生?”“没有了。下去到车子里等着吧。”他转身对勃莱特和我说,“我们要不要坐车到布洛涅森林吃饭去?”“随你的便,”勃莱特说。“我一点也不想吃。”“凡是好饭菜我都来者不拒,”伯爵说。“要把酒拿进来吗,先生?”司机问。“好。拿来吧,亨利,”伯爵说。他掏出一个厚实的猪皮烟盒,朝我递过来。“来一支真正的美国雪茄好吗?”“谢谢,”我说。“我要把这支烟抽完。”他用拴在表链一端的金制小轧刀轧去雪茄头。“我喜欢通气的雪茄,”伯爵说。“我们抽的雪茄有一半是不通气的。”他点燃了雪茄,噗噗地吸着,眼睛望着桌子对面的勃莱特。“等你离了婚,阿施利夫人,你的衔头就没有了。”“是啊。真遗憾。”“不用惋惜,”伯爵说。“你用不着衔头。你浑身上下都具有高贵的风度。”“谢谢。你的嘴巴真甜。”“我不是在逗你,”伯爵喷出一口烟说。“就我看来,谁也没有你这种高贵的风度。你有。就这么回事。”“你真好,”勃莱特说。“我妈妈听了会高兴的。你能不能写下来,我好在信里给她寄去?”“我跟她也会这么说的,”伯爵说。“我不是在逗你。我从来不跟别人开玩笑。好开玩笑者必树敌。我经常这么说。”“你说得对,”勃莱特说。“你说得太对了。我经常同人开玩笑,因此我在世界上没有朋友。除了这位杰克。”“你别逗他。”“是实话嘛。”“现在呢?”伯爵问。“你是跟他说着玩儿的吧?”勃莱特眯着眼睛看我,眼角出现皱纹。“不,”她说。“我不会逗他的。”“明白了,”伯爵说。“你不是逗他。”“谈这些多无聊,”勃莱特说。“来点香槟酒怎么样?”伯爵弯腰把装在亮闪闪的小桶里的酒瓶转动了一圈。“还没有冰透呢。你总喝个没完,亲爱的。为什么你不光是谈谈呢?”“我已经唠唠叨叨地说得太多了。我跟杰克把什么事都谈透了。”“我真想听你好好地说说话,亲爱的。你跟我说话老是说半句留半句。”“那下半句是留给你说的。谁乐意就由谁来接着说。”“这种说话的方式可真有趣,”伯爵伸手把瓶子又转动了一圈。“可我还是愿意听你说话。”“你看他傻不傻?”勃莱特问。“行了,”伯爵拿起一瓶酒说。“我看这一瓶冰透了。”我拿来一条毛巾,他把酒瓶擦干,举起来。“我爱喝大瓶装的香槟酒。这种酒比较好,但是冰镇起来很费事。”他拿着酒瓶端详着。我放好杯子。“喂,你可以开瓶了,”勃莱特提醒他。“好,亲爱的。我这就开。”真是呱呱叫的香槟酒。“我说这才叫酒哩,”勃莱特举起酒杯。“我们应该举杯祝酒。‘为王室干杯。’”“这酒用来祝酒未免太好了,亲爱的。你喝这样的酒不能动感情。这样品尝不出味儿来,”勃莱特的酒杯空了。“你应该写一本论酒的专著,伯爵,”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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